罗马人书注释
作者:加尔文
序言
序 言 加尔文约翰向学者谷利纽斯致献词 罗马人书梗概  
序言 序 言
    称法国的加尔文约翰(一五〇九——一五**)为改教时期的最大学者,不为过言,他的注释以及其他著述,曾在世上传读有四百年之久,迄今在近代教会中仍广被使用,帮助主的子民解释神的话语。神曾借着加尔文使祂的教会受到莫大的造就。

    加尔文将他的才干与心智上的恩赐,奉献给神的荣耀并献给羔羊耶稣。他超奇的文学天才,就是能够著述神学书籍并与欧洲大陆上的重要人物,就有关教义与实践方面的问题交换意见,使他成为改教时期的明星。他的确是当时代的人物。在当时欧洲中古世纪天主教与击毁罗马教专制的新教运动的宗教复兴之间的战争中,加尔文受到了一切严苛的、无情的约束。事实上是他在异端分子色维图的被焚上被卷入漩涡,自此以后,加尔文以及加尔文主义受到攻击,但由于当日的背景,这类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加尔文本是一位爱神爱人的人。

    神所给祂仆人加尔文的特殊恩赐,乃是他热诚的传福音的信仰以及他对圣经神学广泛的理解。这种平衡乃在于他解释圣经时,精密地注意到圣经的字句与上下文的意义。他的杰著《基督教要义》,阐明了圣经的真理系统乃是使徒信经的神学解释。他所写的圣经注释,是从圣经当中,为人的信仰与生活拟定神话语的详细真理。作为一个教师的加尔文,从神的灵领受了特殊的恩赐,是一般人所没有的。他曾留给世界许多有价值的遗产——他的著作,可惜中国教会信徒尚未能与这些宝贵的著述接近,原因是缺乏加尔文注释的翻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深感荣幸,在神恩的眷顾之下,能向中国教会提供头一本加尔文圣经注释的中文译本。吾人谦卑地求神祝福此书,并以信心盼望将来有更多本的加尔文宝贵的圣经注释得以问世,以飨中国基督徒读者。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董事长

    包义森谨识

    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日

    于美国宾州毕兹堡

    
序言 加尔文约翰向学者谷利纽斯致献词
    关于何为解释圣经的最好方法,我记得三年前你我曾有过亲切的交谈。你所认为最好的方法,似乎当时我也极为赞同:我们都主张圣经解释者的优秀点乃在乎"平易简洁"。解经者的惟一工作,既然是在于解说圣经原著者的心意,但若误导读者离开原著者的本意,那样他就离开他本来的目的,以致越过自己的界限,说了些言不由衷、不合条理的话。因此我们盼望今日能从那些在神学上努力的人士当中,找到一些人肯在平易明快这方面去追求,同时避免以庞大冗长的注解书来过度疲惫读者与有意研究圣经的人,我知道这个见解并不为所有的人赞同,而且那些另有判断的人也有他们的理由;但无论如何我不能被影响而离弃对此简洁的爱好。可是在人的骨子里有这种多样性:有的人喜欢这种方法,有的人喜欢另一种方法;自己以为好的方法,不要勉强别人也采用自己的方法,各人当采取自己的判断。如此说来,一方面,我们赞同简洁的人,无论何时并不藐视那也用长篇大论,内容丰富来解释圣经的人,但另一方面,他们虽然以为我们在解经上过于简略,我们也照样请他们在这一点上包容我们。

    在使神的教会得益上我当然不遗余力,但我决不自信我已臻于至善;也不奢望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但我已经致力调整体裁,企图达于典型的地步。至于成功到何种程度,那不是我所能决定的,我留待阁下并与阁下同志者来判断。

    我曾大胆地尝试了,特别是保罗的这封书信,我这样的企图一定受了多人的非难。因为既然有许多学者业已从事罗马人书的注释,似乎无须再有他人作较好贡献的余地。我承认虽然在我自身努力这方面能有些效果,但我起初为这个思想所阻止;因为我恐怕我着手作许多杰出的人士所业已开始的工作,致遭擅专的非难。关于罗马书的注释可谓从古至今不乏其人。他们在此罗马书上所费的工夫实在不会归于徒然,因为凡明瞭罗马书的,他就明瞭全部圣经。

    论到那些凭着敬虔、学识、圣洁的工夫与年龄已经获得许多权威的老前辈,他们所引用(著述)的,我们决不可藐视,不闻不问,关于这一点我无言可陈。至于今日尚存的人,不必一一提名。兹就几位在罗马书上努力的人提出我的愚见。

    墨兰顿(PhilipMelanchthom)由于他卓越的学识与勤奋,善于运用各种知识,比他的前辈更有所贡献。但似乎米氏著书的本旨,乃仅在于考查那些值得注意的各点,故意忽略一般人认为难解的许多地方。其次有布灵格(Bullinger)颇受赞扬;因为他用流畅的词句来解释教义,为此一点他特别受人欢迎。最后有布瑟(Bucer)借出版他的著作(罗马书)好像是说了最后的话,因为除了他的知识学问以外,诸如理路的清晰,涉猎之多,以及其他许多优点,今日无人能出其右,在现代能够本著以上那种努力的精神来解释圣经的人可以说一个都没有。关于以上数语,布氏当之无愧,想阁下已有所知,勿庸赘言。

    因此,我知道如果我要想和这几位争相角逐,或多少夺取他们的声誉,那就证明我僭越傲慢的邪恶,其实,这些事我连想都未曾想过。让一切善良人士所公认的尊敬与权威继续归给他们。可是,无论何人的工作,不拘怎样绝对完全,也得给后继者留些勤奋的余地,或磨光,或装饰,或彰显。至于论到我个人,我什么都不敢说,我只是说我的劳苦并非无用,而且我从事此项注释工作,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为了教会的公益。

    由于采取不同的解经方针,我更盼望我不致受竞争意识的非议,这就是我特别恐惧的。墨兰顿在说明他的观点上,已达到他的目的;虽然他在此主要重点上花费时间,但有许多应当注意的地方他都忽略了。当然他的目的并非阻止他人来考查他所忽略的。卜萨的注释对于其他有职业的人,在利用短促的时间阅读上,比较冗长,对于智力不强、漫不经心的读者又太深奥。不论他讨论哪一个题目,他都以极度丰盛的心思来提供许多事情,以致不知止于何处。既然前者未能详尽讨论各节经文,后者又过于罗嗦,不能一时读完,所以我们的工作就不能被视为有竞争之嫌。可是我曾有过一段踌躇时期:是从前者与后者的著述中收集一些材料,并借以帮助一些人呢?或是论著一普通的注释,在其中我必得重覆许多前人(或至低限度有某些人)所论及的事呢?但是由于他们之间的互相矛盾,意见各殊,对于迟钝的读者感到困难,无所适从。因此我觉得,如果能指出正确的注释,免除他们判断的麻烦(其实他们自己也不能判断),我并不是徒劳。尤其是当我决定简明论述,又不耗费多少时间,读者即可在拙著中精读在其他著作中所包括的。简而言之,我已殚精竭力,无人可以有鸣不平之正当理由,说我是多此一举。

    论到本书的用途,我无可言宣;但若非人陷入恶意与忘恩的情怀里,读过本书的就要承认他们所得的益处,比我所敢应许的更大。但有时我同别人的意见相左,不论我怎样与他们不同,我是持有相当根据的。我们应当以恭敬的态度来处理神的话,我们绝不应当本着不同的解释而离弃神的话。因为若不用特别注意与极其庄重的态度来解经,我就不知道神的尊严要受到何等的亏损。再者,如果凡**献给神的事物为邪恶,那么以世俗的手腕与不充分的准备,来处理世界万物当中最神圣的圣经,这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因此,毫无分辨地,随心所欲地,好像在某种运动上的放纵来匆忙读经,乃是一种傲慢行为,也近乎亵渎。以前曾有许多学者如此行了。

    此外,在那些以恐惧战兢、热心敬虔的态度来讨论神之奥秘的人中,彼此之间意见都不相同,这是我们所承认的。因为神向来没有给祂的仆人们这么大的好处,以致在各点上他们都达到十分完全无缺的解释。无疑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祂首先使他们谦卑;其次叫他们彼此有弟兄的交谊。因为这个缘故,那反面所欲望的那就是说在解释圣经上,在我们的心中必须促进一致的同意在今世是不会达到目的。当我们与前辈意见相左时,不要有人说我们是标新立异,别开生面,也不可说我们是被侮辱他人之心所驱使,为憎嫌他人之心所煽动,或为野心所刺激。我们必要这样作乃是出于迫不得已,也是为了行善的动机所驱使。我们在解释圣经上虽采取此种尝试,但论及宗教的教义与信仰的各条,人没有太多的自由,因为在宗教的教训中,神特别愿意祂的百姓都有同一的心志。本书读者或许窥见我在这两方面的存心与努力。

    可是决定或宣判关于我自己的事,乃是等待阁下的检讨,并非在于我本人自身。如果所有的人在凡事上都服从你的判断,那么我也应当毫无例外地把自己的事交给你来判断。因为我们的亲密关系,你对于那些事是知之最详的。关于你对我的评论这一点,若在别人的身上或许是大大减低我的声誉,可是在你的身上并非如此,因为在学者之中都知道你我亲密的关系,所以你的评论反而更能增加人对我的尊重。再会。

    一五三九年十月十八日于斯曹斯堡

    
序言 罗马人书梗概
    关于本书信的优点,我实在不知道有否当以长篇大论来叙述的必要,因为恐怕由于我欣赏的话反倒使全书应有的伟大性暗昧不明。此外,本书的开端就比我所用的任何字句解释的更清楚。所以莫如直接论到本书的内容大纲,而且除了其他优点之外,还有一点可以说是最值得人注意的,那就是当任何人真实瞭解本书信,他已经找到圣经隐密宝藏的门户,这是无须置辩的。

    全书的宗旨与论题完全是首尾一贯的,连开端也是按照艺术的规范与法则构成的。至于各部的技巧,尤其阐述本书主旨所用的方法,等到我们继续研究时就可见出。著者首先证明他使徒的职分,其次论到福音的介绍。如此引出信仰的题目,并用连锁的方式而逐渐进入全书之主题因信称义;为讨论此题,著者一直连续到第五章末。

    这几章的题目可以这样说——"人类惟一的义是借着神在基督里的怜悯,就是借着福音所提供,由信心所获得的。"但人已经在自己的罪中沉睡了,关于义他们以空幻的观念来自昧自欺,若非他们从一切自信中被摔下来,就决不能想到因信称义。此外他们又陶醉在私欲的甜蜜中,沉湎于自我安全的道路中,若非他们恐惧神的审判,他们决不能自己起来寻求义。使徒保罗想作两件事——叫人知道自己有罪,除掉那些被证明有罪之人的麻木不仁。

    他首先从世界的开端定全人类忘恩负义的罪,因为他们不承认神在其特殊的工作中乃造物之主。他们本应当承认神,反而不以神当得之尊严来尊荣祂,在他们的虚幻中反而亵渎祂、羞辱祂。如此都变为不虔不义,比一切都邪恶。他更清楚指出世人都离弃神,继而论到人类污秽可耻的罪,这就是他们离弃神的明证,因为这些罪就是神忿怒显于不虔不义之人身上的证据。至于犹太人以及一些外邦人,想借着外貌的敬虔来遮盖他们内里的败坏,似乎不受这些罪的攻击,因此以为不被定罪,保罗的言论就明明反对这种虚伪的敬虔。不足道的虚伪圣徒若不除掉这种假面具,他们就要受神的审判,祂的慧眼是无法逃避的。保罗后来把此题分开,犹太人与外邦人都要在神面前受审判。他驳倒外邦人的推委,以为他们自己是处于无知的状态中,因为良心对他们就是律法,准此他们深感有罪。关于犹太人他们是以"明文律法"来替自己辩护;及至证明他们已干犯了律法,他们就不能逃罪,这定罪已由神亲口宣判了。他同时避免他们所提出的任何异议——说如果他们不与别人有所分别,神的约(就是那圣洁的表记)必要受到损害。于此著者表明他们所以比别人强,并非由于约的权利,因为他们的不信而离弃了此约,因此他不致剥夺神应许的永久性,他将从此约中所得的一切特权让给他们;那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并非本着他们的功德。所以论到他们自己的资格,他们是与外邦人站在同一的水准上。保罗又根据圣经证明犹太人与外邦人均为罪人;他也稍微提及律法的功用。

    人类既然完全堕落了,所以就靠自己的力量,凭自己的信德,夸耀自己的义行。为使他们屈服于神的审判之下,他又重新回到他以前所讲的题目——因信称义。他解说何为信,并我们如何得到基督的义。论及此点,他在第三章之末附加一显著的结论,旨在打击人类的骄傲,使之不再违抗神的恩典;免得令犹太人以为这么大的恩慈只是为他们自己,保罗于此特别声明,这恩典也属外邦人。

    第四章是保罗从例证方面来理论。他引证这一章作为证据,因此不致无端指摘。论到信者之父的亚伯拉罕当尊之为普遍例证的模范。既证明他是因信称义,保罗就指教我们不应主张其他称义之法。根据反面的原则,他指示我们不应再有行为之义,因为因信称义已提说在先了。他借着大卫的话又坚固了他的立场;大卫说人所得的祝福乃是在乎神的怜悯,根本与行为无关,因行为不能使人蒙福。他又简单论到以前所提的——犹太人没有资格凌驾自己在外邦人以上,因为这种幸福都临到犹太人与外邦人,而且圣经说亚伯拉罕得到此义,乃是在他受割礼之前;保罗顺便又提到割礼的功用。他以后又增补说到救恩的应许惟独在乎神的仁爱;因为如果是本乎律法,良心里就不能得平安。因此,要把握住神的救恩惟靠神的真理,并不是靠我们自己;遵守亚伯拉罕的懿范,离弃自己,单独依靠神的大能。在本章之末,为使此推论的例证得到一般的应用,他又提出几项对比。

    在第五章中,在论到因信称义的果效之后,差不多完全是比方,为使论点更加明瞭。因保罗要指示我们这被神所救赎与祂和好的人,当从神的爱有多少的希求!神把祂的爱已经丰丰富富地倾倒给我们,当我们还作罪人已经失丧的时候,祂把祂的独生爱子为我们牺牲了。此后他又在罪与白白称义之间,基督与亚当之间,死亡与生命之间,律法与恩典之间作一对比;因此显出我们的罪恶不论多大,都被神无限的恩慈吞灭了。

    第六章保罗论到我们在基督里的成圣。在我们得救之后,知道我们的得救是出于恩典,放纵肉体的情欲,以为没有多大危险,这乃是自然的倾向;但相反地保罗在此争论说,除非我们也把握住成圣,我们不能在基督的义上有分。他从洗礼来理论,我们借着洗礼与基督有联属,我们又与基督一同埋葬,我们既然在自己里面死了,所以我们借着祂的复活而得新生。如此说来,一个人未得重生,不能披戴基督的义。因此他劝勉人要追求生活上的圣洁,这在那些从罪恶之国度出来而进入义之国度的人所必需,决不能在基督里寻找放纵情欲犯罪的自由。他也简单提到律法的消除;由于律法之消除,新约就更大放光彩;因其中不但包含罪得赦免,也有圣灵的应许。

    在第七章中保罗彻底讨论律法的功用。他指出我们从律法得解脱的理由,那就是因为律法只是为定罪而预备的,但为了免得暴露律法至可羞辱的地步,他用极庄严的口吻声明,决非如此;他指示我们由于我们的过失,律法才把得生命的机会一变而为死亡的机会。他也解脱罪如何因律法而增加。其次保罗述说到灵肉之争,这就是神的儿女们,因受肉身之捆绑时,所必经的情形;因为他们内心中有私欲的遗骸,由此他们不能够完全顺服律法。

    第八章包含着丰盛的安慰,这使信者的良心,在听到以前所证实的背逆之后,不致战兢灰心。但那些不敬虔之人,不可因此沾沾自喜,他首先证明这恩典只属于那些重生的人,神的灵在他们里面活着,而且占领导地位。他揭露了两件事——凡被圣灵栽植在主耶稣基督心里的人,不论他们怎样被罪压伤,也决不能有被定罪的危险与可能;凡活在肉体里面的人,既没有圣灵的成圣,就决不能得到这大恩益。他后来解释,神既然凭着祂自己的见证驱逐了一切疑惧,我们该有多么大的把握。为了预期有人反对,他再度说明永生的确实性,不能受现世的罪恶妨害,或中途被夺取;在另一方面来说,我们的救恩却因这些磨练而得到增进,拿救恩的价值和现今的苦难一比,那就算不得什么。保罗以基督为例来坚固此项真理,祂本是神家的头生的,又居于最高地位而且受苦,所以祂的模范是我们所必须遵循的。最后,他以欢呼雀跃、勇敢得胜撒旦一切的魔力与计谋的语气作为结束。

    保罗在第九章的开始就遇到以下这个异议——既然见到犹太人(盟约之监护者与后裔)弃绝基督,那么就推出不是这从亚伯拉罕的后裔传递下来的约,没有履行,就是基督并非所应许的救赎主,因祂没有给以色列民作更妥善的准备。著者说出他对本国子民的爱心,又提到以色列人强过别人的那些特权。随之他就用温柔的语气说到他心中所存的观点,就是除去由他们愚昧无知而生出的障碍。他把亚伯拉罕的子孙分为两等,指明凡按肉体从亚氏所生的,都成为恩典之约的继承者;反而言之,那有亚氏信心的外邦人也成为他的子孙。他提出雅各以撒为例证,他后来又提到神的拣选,这就是整个问题的焦点。此外,拣选既单独在乎神的怜悯,那么若在人的分所应得方面来追因问果,就是徒劳无功。另一方面,还有被遗弃的真理,这种正义性是不容置疑的,除了神的旨意以外是没有其他原因的。于本章之末,保罗阐明外邦人蒙召与犹太人被弃,乃为先知的预言所证实。

    保罗在第十章的伊始复证明他对犹太人的爱,声明虚伪靠赖自己的行为,乃是他们灭亡之因。为了免得他们以律法自负,他首先预防他们的异议说:"我们也是受律法的引导而得到信心。"他附加说,这义是由于神丰盛的恩典,毫无偏私地赐给各国的人,但这只有那些特别蒙神光照的人才能领悟。保罗说,外邦人比犹太人更多得此恩典,这正如摩西与以赛亚所预言的;摩西预言到外邦人的蒙召,以赛亚预言到犹太人的心硬。

    问题仍然存在:"按照神的圣约来说,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与列国之间没有分别吗?"为了回答此问题,保罗首先提醒我们,神的工作并不受我们的眼界所限制,因为神的拣选是我们难以窥察的;以前以利亚就在这一点上发生了错误,他以为真宗教在以色列灭绝了,但岂知在他以外尚有七千人未向巴力屈膝。再者我们不要为多数恨恶福音的不信者而气馁。他至终主张神的圣约要延续到按肉体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但也只延续到神所预定拣选的人。然后保罗又对外邦人说,免得他们因被神拣选而生骄傲的心,对被遗弃的犹太人耀武扬威,因为他们根本也不比犹太人强多少,只是蒙了神的恩典而已,这就应当使他们更谦卑。犹太人究竟还未完全与亚伯拉罕的后裔脱节,因为他们至终要受到外邦人信心的刺激起而竞争,所以神要召集全以色列归祂自己。

    以下三章是属训诫性质的,但内容不同。第十二章包含一般性的基督徒生活上的教训。第十三章大部分论到政府长官的权柄。我们能推想当时有些不守法的人,他们以为若不**政府的权柄,基督徒的自由是不会存在的。但保罗除了叫教会表显爱心以外,他未给她加上什么责任,他说这顺服是包括在爱的条件之内。他以后又加上从前所提过的训诲来指导信徒的生活。在下一章他提出特别对当代所需要的劝勉:因当时有些顽梗不化的人坚守摩西的礼仪,若以为忽视这些乃为不可容忍之过失;此外尚有些人,既知摩西的礼仪已在废止之列,所以极欲推倒这些迷信,表明他们对于此事的蔑视。双方都有些过之或不及之嫌;迷信派定别人为藐视神律法的罪;后者照样不合理地嘲弄前者的单纯。因此,使徒保罗劝勉双方保持中庸之道,一者应当除去夸张与故意侮辱,另者应当避免过度的愠怒。他也将施行基督徒自由的秘诀告诉读者,劝他们要在爱心与造就人的范围内使用基督徒的自由。他特别着想到信心软弱的人,禁止他们作违反良心的事。

    第十五章开始再论到一般性的辩论,作为总题的结束——信心坚固的当为鼓励信心软弱的使用他们的能力。论到摩西的礼仪,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有着永远的裂痕存在,保罗借移除双方争论的主因来抑制他们的争竞;因为他表明双方的救恩都是单独依靠神的怜悯;得救既然是依赖神,就当把依靠自己的思想完全除掉,想到将来同得天上基业的盼望,他们就应当彼此相爱。保罗急于避开为举荐自己使徒职权的缘故,从此他获得他所传教理的权柄,他有时为自己辩护,并不敢擅专有教导的责任。他又挑起他们心中盼望的火花,说他不久要到他们那里去,就是他在本书之开端所提到的;但结果无效,他提出当时不克赴罗马的原因,那是因为马其顿与亚该亚的教会托付保罗将捐款送交给耶路撒冷急需的圣徒。

    末后一章虽然其中参杂一些有价值的训诲,但差不多完全是问安语;并以祈祷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