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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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緒論——聖道的奧秘7壹敬虔的奧秘——異教的虛幻7貳奇妙的神恩——基督的降世9參無量的神智——基督的位格11
肆上帝的啟示——奧秘的顯明13第貳章基督的神性16壹緒言16一、基督的尊號16
二、基督的屬性16三、基督的權能16四、基督是上帝16貳從基督自述證其神性16
一、自知是神16二、為神之子17三、與父合一17四、允賜聖靈17
五、三位一體17參從各種見證證真神性18一、加百列天使見證18二、舊約先知的見證18
三、施浸約翰的見證18四、使徒馬大的見證18五、使徒約翰的見證19六、使徒彼得的見證19
七、使徒保羅的見證19八、司提反等的見證19九、其他各種的見證20十、死里復活的見證20
肆從神的屬性證具神性20一、聖潔20二、永恆20三、生命20
四、不變21五、創造21六、無所不能21七、無所不知21
八、無處不在22九、赦罪之權22十、人類救主22十一、敬拜對象22
十二、審判之主23伍從神的尊號證其神性23一、稱為救主23二、稱為基督23
三、尊稱為主24四、稱為神子24五、稱為上帝24陸從王的「先存」證真神性25
一、道成肉身25二、從天降生25三、源自太初25四、自有永有25
五、預言應驗25柒從童女所生證其神性26一、神性的確據26二、救主的條件26
捌從完全無罪證其神性27一、眾使徒的見證27二、天使等的見證27三、主自己的見證27
四、勝試探的見證27玖從各種神跡證其神牲28一、神跡的性質28二、神跡與科學28
三、神跡非邪術28四、基督的大能28五、神跡與啟示29六、神跡的時期29
拾結論——神性教義之重要性29一、生死關頭29二、重生證據30三、三大特性30
第參章基督的人性31壹緒論31一、兩大偏差31二、人類代表31
三、屬天人物31四、人子特性32五、神人溝通32貳基督人性的真實性32
一、人性要素32二、聖經啟示32三、人性明證33參基督人性的完整性34
一、超凡神跡34二、完全無罪34三、人類聖範34四、聯系神性35
五、新生之源35肆基督人性的必要性36一、成為中保36二、獻為活祭36
三、顯明神愛37伍基督人性的重要性37一、不信人性之危險37二、純正信仰之基準38
三、身體復活之憑證39四、得救所憑的根基39五、新派神學的偏差40第肆章二性之聯合41
壹二性聯合的性質41一、兩性乃是絕對不同的41二、兩性乃是絕不紊淆的41三、兩性乃是不相轉換的41
四、兩性乃是相聯不離的42貳二性聯合的確證42一、從單數的稱謂言42二、從基督的屬性言42
三、從救贖的功果言43四、從對主的尊號言43五、從信徒的心理言43參二性聯合的真諦43
一、從上帝創造的奇工言43二、從神人必有的關系言44三、從「性」「位」不同的分際言44四、從中保必備的條件言44
肆二性聯合之謬論45一、殘缺的基督人性論45二、漸進的道成肉身說45伍二性聯合的結果46
一、屬性的交通46二、救贖的奇功46三、敬拜的對象47四、人類的救主47
五、生命的源頭47六、人性之升華47陸二性聯合的奧秘48一、雖具二性,並無二位48
二、主為真人,但非凡人48三、雖不分離,卻不混淆48四、現代神學的異端48五、神人和好的張本49
六、聖道超越的特點49第伍章基督的地位50引言50第一部卑微之境50
總說50壹基督降生50貳基督受苦52參受死埋葬52
肆降在陰間53第二部尊榮之境54總說54壹基督復活55
貳基督升天57參基督登位58肆基督再臨59第陸章基督的職分61
緒論61壹先知的職分61甲先知職分的性質61乙先知職分的執行62
丙先知職分的時期63貳祭司的職分64甲祭司職分的意義64乙基督獻祭的工作65
丙基督代禱的工作67參君王的職分70緒言70甲基督的恩典國70
乙基督的權柄國73第柒章基督的教義(上)74引言74第一部改教以前之教義74
壹以貧派74貳幻影派74參亞流派75肆亞波內利派75
伍聶斯托利派76陸游提克斯派76柒嗣子說77捌經院派77
玖結論——基督論之準繩77第捌章基督的教義(下)79第二部改教以後的教義79壹改正宗的教義79
一、教會信仰之正統79二、鑒評異端之準繩79貳路德宗的教義80一、此宗教義之要點80
二、此宗教義之特征80參改教後的異端81甲甦西尼學派81乙人性先存說81
肆新神學的偏差83一.泛神哲學的基督論83二.「人神合一」的基督論83三.克奴細派的基督論84
四.施來馬赫的基督論86五.黎敕爾氏的基督論88六.「諸教合流」的基督論88七.結論89
第玖章結論——人類的救主90壹凡俗型的基督論90一、新神學的根本偏差90二、新神學的虛幻失敗91
貳超凡性的基督觀92一、絕對永恆的真理92二、人類歷史的意義93參基督超凡的確證93
一、就其偉大的影響言94二、就其確鑿的史證言95肆人類得救的根基96一、人類信仰的基本96
二、生死禍福的關鍵97三、認識唯一的救主98四、信徒榮耀的盼望98
壹敬虔的奧秘——異教的虛幻
根據創世記所載,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到了第六天才商議造人,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上帝又「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6、28)。可見上帝對世人是何等的重視和寵愛。人在宇宙萬物中,不僅有其無比的價值和地位;而且在上帝的心目中,尤為他無量慈愛的對象。不幸,由于魔鬼的試探,罪惡進入世界,人類竟悖離真神,甘願舍棄神所賜予的公義、聖潔、智慧、福樂以及永世里與神同在的榮耀。這乃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悲劇!
人類墮落以後,既失去了神的形像,人性便由是腐化、**、和敗壞;遂不復彰顯上帝的榮耀。于是,「道高一尺,魔高千丈」,整個人類,無復有良善、仁愛、公義、聖潔、和平,種種由上帝形像而來的德性;遂令這個世界充滿了嫉妒、自私、詭詐、**、邪惡、仇恨、殘酷、**諸般的罪惡。
人類犯罪的結果,地就受了咒詛(創三16一19);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約壹五19),受了敗壞的轄制,失去了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0一22);從而作了罪惡的奴僕,肢體中另有一個犯罪的律在支配他,使他不能服從上帝的律(羅七18一23)。屬世的哲學家和宗教家,舍本逐末,徒斤斤于性善性惡之爭,實都僅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沒有窺及問題的根源。現在世界局勢,日趨險惡,各國政治家、教育家、道德家乃至宗教家,一切救偏補弊的方案,革命改造的努力,不但勞而無功,而且治絲益紊。降及今日,原子戰爭,一觸即發;人類最後毀滅的命運,實已迫在眉睫。誠如經雲︰「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10一13,並參看太二四)數千年來,人類所夸耀的文明,勢必即將毀于一旦!此實為世界人類,尤其負有領導責任的思想家,應根本覺悟,真切悔改,急不容緩之最後關頭!
老子說︰「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道德經》一八章)。可見仁義(倫理道德)慧智(科學哲學),不僅為人類自負自義之表現,尤為大道倫亡之厲階,實不足挽救末世的劫運。故人類之救法,端在去其自義與「大偽」,誠心悔改,真切謙卑;皈依基督,信奉聖道;俾能轉迷成悟,棄暗就明;歸真返樸,出死入生;恢復上帝兒女之自由,與神同在之榮耀。
感謝上帝,他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他在永世里,早已決定了一個完備的救世計劃。人類歷史,從始祖犯罪,到耶穌降世,便是一部上帝如何安排準備,救贖世人的歷史。其一,在外邦的歷史中,他使我們看到人類罪惡的本性,道德的墮落,以及靈性的危機;更令我們看到人類犯罪以後,要憑他墮落的本性,絕對不能再認識上帝,突破神人「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4);他們的哲學宗教,縱有許多高深的道理,也都絕對不能拯救他們,恢復他們和上帝的關系。其二,在聖經的歷史中,從亞伯拉罕開始,上帝又藉著律法,先知和審判,使人類認識三大真理,一為上帝的榮威、聖潔、無所不在、無所不能,和無所不知。二為人類罪性的深重與無法自救。三為人類靠著上帝的恩典,卻有確實得救的盼望。
因為人類犯罪墮落以後,已發生了三種嚴重的後果,一為破壞了「行為之約」(CovenantofWorks),及與上帝正常的關系。二為失去了上帝的形像。三為受制于敗壞和死亡的權勢。所以,基督救世,乃有三個重大的意義︰一為甘願以死贖罪;二為滿足律法要求;三為征服死亡權勢。申言之︰其一,乃為藉著稱義,使信徒和上帝恢復正常關系——便是罪蒙赦免,成神兒女,與神和好,恢復自由。其二,乃為藉著重生,使信徒重獲上帝的形像——便是內召,皈依,更新,成聖。其三,藉著永遠保守,使信徒脫離痛苦死亡,承受永遠基業,進入榮耀之境。從第一點說,我們當回顧主在十字架上受死,已經完成的救贖大功。從第二點說,我們當仰望天上,永活的主,在高天上帝寶座的右邊,作我們的大祭司。從第三點說,我們當盼望救主再來,那時他要制服一切仇敵,把國度交給天父。
可是,這一個完備的救世計劃,乃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備使我們得榮耀的。這奧秘的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是沒有一個所能知道的、窺測的;乃是上帝為愛他的人預備的。乃是眼楮未曾看見,耳朵未曾听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是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參看林前二7-10)。誠如主耶穌說︰「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听你們所听的,卻沒有听見。」(太一17)數千年來,所謂先聖先賢,悲天憫人,謀道創教,**利生;然以未獲啟示,未得基督,只在暗中摸索,終難認識真神,參悟真道。因此,異教信徒,無論其如何饑渴慕道,敬虔修持,終因沒有認識救主,不能有得救的盼望。
除了聖經(上帝的話)沒有真正的啟示。一切外邦宗教,由于神的普通恩典(CommonGrace),充其量,只在暗淡的微光中,藉著自然或歷史,得到一些普通啟示(GeneralReve1ation——有些神學家稱為自然啟示「Natu-ra1Reve1ation」,但此名不甚確當,故用前名)。因為「道不遠人」,神「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徒一四16一17)。我們既是上帝所生的,「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7一29)。所以加爾文(JohnCalvin)說︰「人類秉承自然的本能,都有若干對神的認識。」然而,僅藉著普通啟示,是絕對不夠的。因為,普通啟示,第一不能使人類獲得絕對的真理;第二不能認識三位一體的真神;第三不能蒙受救贖的宏恩(關于特殊啟示與普通啟示,著者正擬另撰《論啟示》一書,茲不詳涉)。因此,外邦的祭壇和祭物,異教的哲學和藝術,都屬虛妄無用,不能解決人類生存死亡的根本問題。事實證明,這些宗教,只是令人趨于迷信,甚至成為國民生活墮落的厲階。埃及的斯芬克斯(sphinx獅身女頭之像),其他各國的偶像,雖是做得莊嚴偉大;但它們既不能言,又不能動,正象征了他們文化衰微不進的狀態。崇拜偶像的,必定陷于迷信、愚昧、不義、墮落、罪惡的深淵。誠如經雲︰「凡制造偶像的,都必抱愧蒙羞」。「除了我(耶和華)以外……再沒有別神。地極的人都當仰望他,就必得救。」(賽四五16-22)
異教之所以不能拯救世人,其根本原因,乃是因為沒有一位神人之間的唯一中保,作他們的救主。神學家巴文克氏(HermanBavinck)說︰「孔子、釋迦、謨罕默德,雖是奉為儒釋回各教的教主;但是即使沒有其人,抑或代以他人,各教仍能照樣存在(著者按︰好比一個學會,他們的會長換了或死了,學會還是存在),因為他們只是信奉他們的道理和教義(著者按︰例如佛教,乃是一種無神的自救教,他們甚至稱佛陀是『乾屎撅』;說了佛號,應即漱口!)。基督教即完全不同,因為基督教不是一些牖民勸世的空洞道理和主觀幻想的哲學體系;耶穌基督,他乃是基督教的本身。如果沒有耶穌其人,和他為世人完成救贖的恩功,則便沒有基督教的實際(著者按︰主耶穌基督,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他死而復活,現仍為教會元首,還要再來)。質言之,基督不是指示得救的道路,而他本身就是得救的道路。」所以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一四6)在拿破侖時代,有一個革命首領對一位法國主教,名叫戴伊朗的(TalleyanddePerigoard)提出一個問題——怎樣才能創立一個宗教?這位主教說︰如果你想創立一個宗教,你必先到巴黎去向眾宣示,你要被釘十字架。不但如此,你並且要在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到那時你或者有資格創立宗教。這位革命首領至此便啞口無言,廢然而返!因其縱有視死如歸之勇氣,卻絕無死里復活之大能也。這個故事,正可喻道,足令世人明白基督教和凡俗宗教彼此不同的特點,尤可證凡俗宗教之虛空與無望。(關于宗教的意義,以及各教之得失,作者已另撰《總體辯道學》卷參一書,限于篇幅,茲難深論。)
平心而論,異教信徒,確也渴想尋求上帝、道路、真理和生命,但是他們既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他們只是在暗中摸索,因此他們所想像的,所高談闊論的,所謂上帝、道路、真理、生命,只是變成了他們虛妄的思念。「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21一23)誠以上帝的靈質、本體,和存在,是絕難由人類有限的智慧加以理解的。上帝是偉大無比,難于限量的;受造之物,絕對不能直接地和完全的理解他,窺測他。人類的心智,對于上帝的本體、特質和屬性,既無由窺測理解,于是便乞靈于各種有形的偶像來表達沒有形像的上帝,並且迷信,以為當他們對這些偶像默想的時候,他們便可和神交契。這便中了魔鬼的詭計,使世人沉淪在偶像崇拜的罪惡里面,而無由自拔。
尤有進者,上帝乃是全然公義聖潔,絕非罪人的心眼所能認識的。當以賽亞「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榮光充滿全地!」便說︰「禍哉!我滅亡了!」(賽六1-5)而且上帝是個靈(約四24),必由一位代替上帝本體真像的來表明他。但這卻不能出諸人類虛妄的辦法或幻想,必由上帝無限的智慧,所定的計劃,使那「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並「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五23)這一位表明上帝的,便是主耶穌基督。「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里面藏著……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3-9)。于此可見,那超越人智的關于上帝的真理,乃都以主耶穌基督為根源。人類信奉的道理,如果離開了和主耶穌基督的關系,必完全歸于虛空,便如無根之木,必形枯干,沒有生命。
使徒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提前三16)。世人所以對于基督教格格不入,不易領悟,不肯信奉,其根本癥結,乃在沒有認識這個敬虔的奧秘,只求屬血肉的指示,不信上帝的啟示,以是終在暗中摸索,此乃一切異教之空虛,和異教信徒莫大之悲哀!願神本其無限的憐憫,照亮他們的心眼,俾能認識這個偉大敬虔的奧秘,同作上帝的兒女。
貳奇妙的神恩——基督的降世
基督乃是一個奧秘,既非人類用其高深的理智所能了解,亦非人類憑其直覺,可加揣摩;這乃是上帝的啟示,完全是上帝所賜給人類的不可思議的恩賜。基督不是屬血肉的人所能認識的。主耶穌說︰「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太一一27)。當主耶穌基督到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問其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一六13一16)。彼得這一個簡單的答復,實在把關于耶穌基督的位格與任務的真理,完全表明,可說扼要中肯,一語道破。所以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一六17)。
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乃是上帝智慧、恩典和權能的最奇妙和最榮耀的表現。這乃是人類重生得救的根基,亦是不可言說的、不可測度的敬虔的奧秘,絕非人類智慧所能了悟理解。耶穌基督乃是基督聖道之根基,及其命脈之所系;亦是基督聖道特殊的榮耀,及其所以和其他世俗的自然宗教不可比擬的特點。一切世俗的自然宗教,當然也想探求宇宙人生之奧秘;但是人類窮其一切的幻想,結果只是捕風捉影,水底撈月。唯有得著這奧秘的,才能使其心志更新,臻于屬天屬靈的崇高之境,而恢復人類已經失去的上帝的形像。
人之大患,乃在迷信「人本主義」,以「人為衡量萬物之尺度」(卜洛大哥拉「portagorao,480-410B.C.」之名言,不知誤盡幾多蒼生!)逞其私智,坐井觀天,強以「有限」來衡量「無限」;以「人智」來比擬「神智」;以為一切可信之事,必須人智所能理解。于是便自毀其對于敬虔奧秘的信心,動搖了基督聖道的根基。他們以為僅憑聖經里面的啟示,不足令人信從,使人得救;而必求啟示能為理智所了解。這無啻以凡人來考驗上帝,以理智來代替啟示。這種高傲的心理,其實乃由于人類對神對己之昏味無知,其結果不僅使人類宗教,日趨墮落,且復摧毀了人類對于一切福音奧秘真理(例如「三位一體」的上帝觀,和「道成肉身」)的信心。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林前二14);所以他們對于高深的哲理、新奇的學說,便趨之若騖;對于得救的智慧,和屬靈的奧秘,或則掉以輕心,不加虛心研究;或則深閉固拒,認為荒謬愚拙。于是便有人用他們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把他們擄去(西二8),做了科學哲學的俘虜。(關于此義,另詳拙著《人文主義批判》。)
基督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他里面,而上帝一切至善至聖的特性和榮美,也無不藉著基督彰顯出來。他是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我們藉著他的寶血,得以除去死行,滌除罪惡;乃是我們得救成聖獨一的救主。凡信奉他名的人,對于這敬虔的奧秘深信不疑,持守堅定的人,便能清清楚楚,確確實實地經驗到被神祝福的奇妙恩惠和功效,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並且日肖基督,榮上加榮,變成主的形狀。(林後三18)。
基督降世,乃是上帝奇妙的恩典。人類自始祖犯罪,叛離真神以後,乃陷于一種絕對無法自救的境地。主耶穌基督,本其無限的慈愛,為著拯救世人,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唯獨這樣,他才能站在人的地位,擔當律法的咒詛,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因為唯有一位具有真正人性的中保,才能受難受死;同時,也只有一位具有真正神性的救主,才能使他的受難,有無量的代價。主耶穌基督降世的目的,乃是要「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4一17)。
主耶穌基督,他從亙古到永遠,乃是上帝。他降世為人,只在世界歷史佔一個短暫的時間。他之降世,乃是由其自願,本其無限的慈愛。他死在十架,拯救罪人脫離罪愆和罪惡的權勢,其終極的目的,乃是為上帝的榮耀。保羅于此,有最完善的說明,他說︰主耶穌「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又說︰「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又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
關于加拉太書四章四節的經文,正統神學家華斐德博士(Dr.B.B.Warfield)曾加注釋,略謂︰基督降世的整個任務,乃是要履行上帝救世的永遠計劃,他原為神子,他原與神同在,乃被差遣降世,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之下,成為人的樣式。但他的降世為人,並非是他生之始,亦非因此停止他為神子。他雖被差遣降世,為女子所生;但他仍為至高的上帝,不過取得了人性,成為真正完全的人而已。我們雖見他有完全的人的樣式,他卻仍有完全的神性。所以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他在地上,乃是神向世人「顯現」(Epiphany,意雲上帝顯身,提後一10)。他雖是真正的人,卻仍是我們「至大的上帝」(多二13)。
道成肉身,不僅使上帝的救世計劃,得以完成;又可使上帝對世人的啟示,臻于完全。在舊約時代,上帝是藉著先知宣示︰(1)他的本性,(2)人類的罪惡和失喪的境況,以及(3)他救世的計劃。但在新約時代,上帝便在基督里親自住在我們中間,並且藉著基督的位格與工作,把他的本性和救世的計劃,對世人作最顯明的完全的啟示。易言之,基督降世,便是那位創造天地萬物的全能至尊的上帝,已實實在在地親自來到他所創造的世界。所以神學家梅欽博士(Dr.Machen)曾說︰「當我們仰望主耶穌基督,我們便已實實在在地親眼看到了真神。這乃是『道成肉身』的奧秘。我們可憑我們的肉眼,確確實實地看到那位從來沒有人看見的上帝。天下還有比這更奇妙的事嗎?天下還有比這更大的恩典嗎?」
于此可知,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對人類最完備的啟示。不但此也,他還要繼續在天上,和在地上給我們啟示。因為他在道成肉身中所取得的人性乃是永久的;他復活以後,仍是帶著人性,他升天以後到他父那里,也是帶著人性。他在拔摩島向約翰顯現的時候,乃是以「人子」的方式(啟一13)。司提反臨終時看到天開了,看到站在上帝右邊的,也是「人子」(徒七56)。所以,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並非上帝「暫時的顯身」(Theophany),而乃是永遠的道成肉身。在舊約中,記載著許多人看到上帝的「顯身」,如亞伯拉罕(創一八1一33);如雅各(創三二24一30);如摩西(出二四9一11,三四5-6);如約書亞(書五13一15);如參孫的父母(士一三2一22);如以賽亞(賽六1-5);如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但三24一25);……那都是暫時的。但是,「道成肉身」,並非上帝「暫時的顯身」;而乃是他在伯利恆降生成為一個嬰孩。他在世三十三年,雖神人二性,互相聯合,但是他的神性,卻時時藉著他施行神跡表現出來;尤其在他登山同彼得。雅各、約翰變形的時候,更顯出他神性的榮美;只是他向一般世人表現的人性,乃多過他的神性。(以是一般沒有重生得救的屬血氣的自然人和有名無實的新派基督徒,只是憑肉體認基督,否認他的神性,以為他僅是一個完人。)當他復活和升天的時候,他所表現的榮耀,由于人神二性的聯合,實在超越神奇,不可思議。但這卻又絕對不是神話,而卻是他用許多的憑據,經四十天之久,向他的使徒和許多加利利人活活顯現的事實(徒一3-11)。
所以,基督教不是尋常的牖民勸世的自然宗教,而乃是上帝藉著主耶穌基督向人類直接啟示的救世聖道。其所與凡俗的自然宗教不同的特點,乃在其「道成肉身」的真理。約翰以是一再強調「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于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2-3)。于此我們應當認識,「道成肉身」,實為基督福音之精髓和根基。而基督教之真偽和存亡,亦可以是否信奉這一個基本教義為鑒別衡量之尺度。易言之,凡是否認「道成肉身」的真理,和主耶穌基督之神性的所謂「基督徒」,如現代派(Modernism)和開明派(Liberalism);如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ism)和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Science,一稱神醫派)等等,都是應受咒詛的異端!
參無量的神智——基督的位格
上帝作為的奇妙及其智慧的高深,絕非人類所能窺測。基督何以成了肉身,取了奴僕的形像,來到世上,此中奧秘的道理,我們只有向全知全能的上帝敬拜感恩,卻不能用我們有限的理智來妄加窺測。我們只能和保羅一同敬服贊美說︰「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一一33一36)
關于救恩的真理,福音的奧秘,眾先知乃是靠著天上差來的聖靈,得了啟示,才能傳講;我們不應自以為聰明,用我們無知昏昧的心來妄加測度;只能就他啟示給世人的,來虛心追求,誠心接受。歐文約翰(JohnOwen)在其名著《基督榮耀的奧秘》(TheGloriousMysteryofthePersonofChrist)一書中嘗作嚴重的警告說︰「那些未蒙福音光照,永遠要沉淪在黑暗地獄中的失喪的靈魂,雖是心地剛硬,不肯相信;但是上帝無量榮耀的智慧,對于因信得救蒙福之人所得的果報,及其滿有榮光的大喜樂,終必傳報到地獄。那時那些堅拒不信、永遠滅亡的靈魂,卻終不能再『充耳不聞』;他們雖不明白,卻是無法否認」!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所描寫的那位在火焰里痛苦萬狀,向亞伯拉罕哀號的大財主,便可作一切拒絕神恩、不信福音者的殷鑒!
自從罪惡進入世界,我們那原來聖潔的上帝的形像,便遭毀壞;從此人類不但被剝奪了永遠與神同享的福樂,並且喪失了重新恢復這種地位和福樂的能力。不但如此,由于罪惡的侵擾,人類不復能遵行上帝的律法,遂使上帝用其無窮智慧所創造的至善至美的,萬物和諧的世界,根本改觀,完全失去上帝的榮耀。上帝為滿足其公義的要求,唯一的辦法,自當按照人類的罪惡,加以應得的制裁和處罰。果真這樣,世界人類勢必永遠淪亡。但是,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卻又不願一人沉淪,而願萬人悔改。在這種情況之下,上帝究用何種方法,才能使他的公義和慈愛,均得兼顧,使人類恢復原有上帝的形像,使神得到榮耀呢?
最簡單的答案,當然是要人類服從上帝。但這乃是絕不可能之事。因為,一則,人類因其犯罪墮落的結果,已經完全失去其服從上帝的能力,因為人類服從上帝的能力,乃寓于其原有的上帝形像之內,而這已因犯罪而失去。伯拉糾派(Pe1agius)以為人類可以自救,這種道理,正仿佛魔鬼的試探,使人以為悖逆上帝以後,便可得到新的亮光和智慧(參看創三5)。魔鬼說︰「吃的日子眼楮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這顯然是最足誘惑世人的嚴重的異端。而一般道學家徒憑存心養性的工夫,明心見性的幻想,以為這樣便可「止于至善」,「天人合德」,實和伯拉糾異端,異曲而同工。二則,事實上人類犯罪以後,其生命已和上帝完全脫離關系;並且與神為敵,甘心背道。他們非但沒有行善的能力,而且尤無行善的心願。易言之,人類墮落以後,既已沒有絲毫對神的愛心,自根本無從發生皈向上帝的心願(以是佛教信徒之「迥向發願」,終必歸于虛空!)。退一萬步言,縱使人類能夠行善,仍難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因為我們的義,在神面前,乃是污穢(參看賽**6)。何況行善乃是做人的本分,絕不能藉行善來抵消以往的罪惡。尤有進者,數千年來,撒但一貫的惡計,乃是要叫人類自負自義,認為人性本善,有行善的能力,有自救的辦法,從而藐視上帝榮耀的智慧和救贖的恩典。
人類既不能自救,然則,人類究竟如何才能免受永刑的痛苦,而恢復其原有的上帝榮耀的形像呢?我們須作更深一層的探究,從上帝無限的仁慈和智慧中得到解答。
第一,人類復興的條件,必須作在人的本性里面。經雲︰「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又雲︰「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耶穌基督)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9)「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一五21)。我們要從滅亡中、罪惡中救贖出來,這救贖的工作,必須作在我們本性——那犯罪的本性里面。所以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必須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四2);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取得我們一樣的本性。這便是上帝救世的無限仁慈和智慧了。
第二,那復興的本性,必須出自人類始祖同一個本源。所以,福音里面,描述耶穌基督——人類救主的家譜,不僅追溯到亞伯拉罕,而且追溯到亞當;這乃表明我們救主,乃是同出一個本源,具有人類同樣的本性。所以聖經里面關于救世福音最初的啟示(即所謂「預表福音Protevangelism),便說那位救主應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希伯來書又說︰「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1)。
第三,救主雖也成了血肉之體,和我們有一樣的人性,但卻沒有我們的罪性。因為,他的降生,非同普通人類,出于自然的程序;他乃是出自至高者的大能,由聖靈感孕,由童貞女所生。
以上三點,只是說明救主的人性;但是,倘使救主僅是一個尋常的人,僅僅具備人性,則救贖工作,仍是無法完成。因此,我們還要從另一方面來探究。我們的救主,不僅具有真正的人性,同時又具備真正的神性。這乃是一個敬虔的奧秘,亦是我們信仰之基本。
第一,救主必須是真人,又須是真神。基上所言,欲求人性之復興,人類得救贖,其先決條件,必須順從上帝,遵行其律法,以更大的榮耀歸于上帝。擔任這項救贖工作的,必須具備神性,使他的順從,具有無量的價值和功果。
第二,一個普通人的順從,充其量,只能對其本身有益,絕對沒有救世的功能(釋迦雖號稱積「無量功德」;但其臨終遺言,卻囑門徒,須求自救)。救主的順從,則不是為他自己,因為他原來乃超過律法,他的順從,乃是為補贖人類的悖逆。救主耶穌,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乃是自己卑微,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而且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拯救罪人。
第三,人類的復興,必須恢復到人類沒有犯罪墮落以前的境地和尊嚴。儒釋道各家的存心養性,明心見性,修心煉性的工夫,都是想回到這種境地和尊嚴的企圖。殊不知一切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受了敗壞的轄制(羅八20),所以他們「人天合一」(儒)、「立地成佛」(釋)、「歸真返僕」(道)的心願,畢竟只是歸于虛幻。于此,人類應根本覺悟,一個尋常受造的人,絕難重行恢復其已失的榮耀的境界。那能救贖人類,復興人類的救主,必然是,而且應當是真神。
基上而觀,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乃是真人又是真神,這乃是上帝無量的智慧,偉大敬虔的奧秘,絕非人智所能窺測的。關于此義,當于以下各章,分別詳論。
肆上帝的啟示——奧秘的顯明
上帝的榮光,不是凡人所能輕易逼視的。所以神對摩西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三三20一23)以賽亞先知見了上帝的榮光,便說︰「禍哉!我滅亡了!」(賽六1-5)關于聖道的真諦,主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約一六12)所以基督的奧秘,上帝並沒有忽然向世人完全顯明,好像在黑暗的午夜,突然顯出強烈的日光,使人覺得閃耀奪目;又如眼科醫生,施行手術以後,不令病人立刻見到強烈的光;而乃是藉著眾先知,多方多次,曉喻列祖,逐漸啟示,直到人類悟性,可以接受全部的真理。茲特從舊約到新約,把關于彌賽亞的啟示加以簡單的敘述(以語其詳,著者正計劃專撰《論啟示》一書)。
關于彌賽亞的來臨,上帝救世的應許,最初記在聖經中的,乃在創世記第三章。當始祖犯罪以後,上帝便立刻咒詛撒但;在這一個咒詛中,便已有救贖的應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她的腳跟。」(創三15)「女人的後裔」,便是指救主而言;「要傷它的頭」,乃是指救主最後勝利,勝過黑暗的權勢。這一段記載,學者稱之曰「預表福音」(Protevangelism)。我們在這里,已經得著啟示的亮光,知道救主的人性和神性。「女人的後裔」,這乃明示他的人性。在上帝和撒但,光明與黑暗兩種權勢斗爭之中,那最後的勝利,要傷撒但的頭,這當然又證明救主的神性。
其次,在創世記第二十章十八節,又記載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這不是泛指一般的後裔而言,乃是特指基督一人而言。上帝的應許,並不是指著亞伯拉罕的眾子孫,乃是特指「『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加三8、14、16)。這里所稱的福,以及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乃是指救贖的應許而言。所以說︰亞伯拉罕歡歡喜喜仰望他的日子,既看見了基督,就快樂;我們的主也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6一58)。這又可證明,那所預言人類要藉他得救的那位,「女人的後裔」和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真人又是真神。他不能作亞伯拉罕的後裔,除非是真人;他不能作人類的救主,除非他是在亞伯拉罕以前自有永有的真神。
其三,在申命記第十八章十八至十九節,我們又看到上帝藉著摩西所作的顯著的預言。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十二至十六節,我們又看到神給大衛王極大的應許。這個應許,在所羅門王身上,已經看到其應驗的端緒;而到了救主降生的時候,才完全應驗(太一1;路一32一33)。希伯來書的作者,復在一章五節;把神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十四節對大衛王的應許以及詩篇第二篇七至八兩節,特別應用到基督身上。在同章八節,又把詩篇四十五篇六節應用在基督身上。大衛被聖靈感動,曾稱他為王;這些話,到後來便完全應驗(參看太二二41-44)。詩篇一百篇,描寫他為再來之王;詩篇九十六篇,復歡呼贊美,歌頌耶和華作王,要用公義審判世界,統治萬邦。
其四,以賽亞書對于彌賽亞的預言,尤有豐富的內容。(1)關于彌賽亞的兆頭︰「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于,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馬太福音記載耶穌降生說︰這是先知預言的應驗,並對「以馬內利」加以解釋,說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這乃是上帝藉著人的肉身顯現(太一23)。(2)在九章六、七兩節,一方面清楚表明了耶穌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一方面又宣告他的政權乃建立在公平和公義之上,且必治理全地,直到永遠。在十一章又用象征的筆法,描寫彌賽亞統治的黃金時代,那時和平、公義,必戰勝**,得到最後勝利。以賽亞書十一章四節和啟示錄十九章十五節,前後呼應,不約而同;這便叫我們無可否認,以賽亞和約翰,乃顯然在描寫同一個人。(3)三十五章五至十節,預言基督所行的各種神跡,正是以後主耶穌答復施浸約翰門徒的話,證明他是行這些神跡的彌賽亞(太一一4-5)。(4)在四十二章一至七節,以賽亞預言他要在地上設立公理,特別提到他要作外邦人的光,將公理傳給外邦,這便是以後福音時代的特征。在四十九章六節,又作同樣的預言。這和路加福音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西面稱頌上帝的話,前後相符,完全一致。在使徒行傳中,保羅又特別提到這項應許,說他要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徒一三47)!(5)關于彌賽亞的預言,說得最詳細最逼真的,大家都知道是在五十三章和五十二章十三至十五節。從這里,使我們又可以明顯地看到一個真理,便是基督為罪受苦,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這乃是世人罪蒙赦免,得蒙救贖的唯一根據!(6)最後在六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五節和六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我們又可看到在新天新地中上帝國度的榮耀。這乃是救主工作完成的結果,那時天國的福音,必傳偏天下,世界人類,必轉向公義。
其五,耶利米也有關于彌賽亞的預言。從第二十三章五、六兩節來看,那時使上帝子民復興的︰(1)乃是大衛的後裔;(2)乃是一位君王;(3)他的國度不是建立在政治軍事的力量上面,乃是建立在智慧、公平和公義之上;(4)他被稱為「苗裔」,這個名稱在以賽亞書中,乃是特指彌賽亞說的;(5)他的統治,必使天下安享太平;(6)他是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在三十三章十四至十八節,又作同樣的預言,宣告他的君王和祭司的職分,必藉公義的苗裔的工作,永遠建立。
其六,在但以理書二章三十一至四十四節,預言在彌賽亞國度來臨之前,有四個世界帝國;但是他的國度必滅絕一切國度,存到永遠。
其七,在彌迦書五章二至五節,有一個著名的預言,便是宣告救主要降生在伯利恆。關于這段經文,神學家霍祺博士(Dr.CharlesHodge)曾加注釋,略謂︰「彌迦先知預言那位生在伯利恆的救主,乃是︰(1)以色列(所有神的子民)的統治者。(2)他雖為女人所生,降世為人;但他卻在亙古之始,即已存在。(3)他的統治,乃是上帝能力威嚴的運行;他的政權,必彰顯上帝的屬性和榮耀。(4)他的權柄,必統攝全地。(5)他統治的結果,必使地上有真正的和平與完美的福樂。」這一段經文,猶太人也都熟悉,彌迦預言,在馬太福音二章四至六節,完全應驗。當希律王查詢基督生在何處的時候,祭司和文士,便立即引證彌迦書五章二節答復他。
其八,在撒迦利亞先知書中,救主被描寫成︰(1)是一位君王。「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九9)這在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一至十一節完全應驗。(2)他的權柄要普及全地(九10)。(3)他要為三十塊錢被賣(一一12一13);這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十四至十六節;完全應驗。(4)本書復預言猶太人撇棄救主的結果,上帝要大發烈怒;猶太人要遭受莫大的苦難和凌辱,且要飄流萬國(七13一14)。(5)上帝「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且許多人也要悔改,皈向救主(一二10)。這已于使徒行傳二章二至四節一部分應驗。(6)最後又預言他的國度必定得勝,他「必作全地的王。」(一四9)
最後,瑪拉基先知也預言他和平公義統治的結果,無論外邦人和猶太人,都要因他得福(參看一11,三2-5、11一12,四2-3)。在本書,亦即舊約最後一書,結束之時,又預先指出,必差遣先知以利亞來為彌賽亞開路(四5-6),這于四百年後,果然應驗,便是施浸約翰為主預備道路。(太三1-3,一七10一13﹞
綜上以觀,舊約自始至終,已一再很清楚地預言彌賽亞要成了肉身來到世界,作我們的救主。從上帝藉著眾先知一貫的啟示中,使我們知道我們的救主耶穌︰(1)一方面他乃是一個真人,是為女人所生,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猶大的支派,一個像摩西的先知,出于大衛的家;他被人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為童貞女所生,生在伯利恆小城;謙卑、柔和;且有施浸約翰為他開路。……(2)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他又是真神,乃是至大的上帝,要施行上帝的特權,接受人和天使的敬拜;為著證明他是真神,他又施行神跡,醫病趕鬼,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得潔淨,聾子听見,死人復活!他乃是得勝的君王,他的國度要遍及全地。不過先知的啟示,各有不同的特點,或則特重其人性,或則特重其神性;我們應當兼顧並重,不可顧此失彼。總之,舊約里面,關于救主的預言,在新約里面,都已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應驗。這可從他的降生,他的教訓,他的神跡,他的受死復活,他的救贖工作,以及他所建立的國度,得到充分的證據。全部舊約聖經所記,無非都是耶穌的見證,都是救主的預表。例如︰「始祖犯罪,神即為制經羔羊流血為遮蓋罪身的『皮衣』(創三21);亞伯獻祭,蒙主悅納,靠著稱義的『羔羊』(創四4);挪亞所造的「方舟」(創六18);迎接亞伯拉罕的『麥基洗德』(創一四17一21);順命至死,被獻在祭壇的『以撒』(創二二9一12);代表以撒受死,掛在樹上的『公羊』(創二二13);雅各所見頂天立地,有上帝使者上去下來的『天梯』(創二八ll一13);領以色列會眾出埃及的『摩西』(出三10;參看申一八15);以色列會眾在曠野每天的生活靠著那由天而降的『嗎哪』(出一六13一35);在曠野被擊打流出活水的『磐石』(出一七6-7);在西乃曠野按照山上樣式所造的『會幕』,並會幕的一切祭禮器具(出二五,三一);作大祭司的『亞倫』(利八1一35);大贖罪節所獻的『羔羊』(利一六6一10);亞倫發芽的『杖』(民一七8一10);被掛在桿子上的『銅蛇』(民二一8-9);領會眾進迦南的『約書亞』(書一1-3);以及合神心意的『大衛王』;作平安王的『所羅門』;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的『約拿』」……凡此種種,都為著例。他當著門徒和敵人的面,指著猶太人的經典,對他們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6一39)在他復活以後,升天以前他又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四44)。因此我們要認識基督的奧秘,明白上帝的啟示,便要用屬靈的眼光,不可再像以色列人把帕子蒙在心上,也不可如新神學家,隨從浮俗的世智,人間的遺傳,以及所謂時代的潮流。何況那蒙蔽心眼的帕子,早已在基督里廢去了。只要我們全心皈向主,便能立刻敞著臉,在聖經里認識基督的奧秘,如同從鏡子里返照出來,看見主的形像和榮光(林後三13-18)!
壹緒言
基督乃是真神,聖經里面已有明白的教訓,一加分析,便可了然,絕無庸疑。
一、基督的尊號
一切上帝的尊號,都加給基督。他稱為上帝,至大的上帝,大能的上帝,超乎萬有之上的上帝。他是耶和華,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二、基督的屬性
一切神的屬性都歸給基督。他是無所不在的,無所不知的,全能的,不變的,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他聖潔公義全然可愛;為一切受造物——人類和天使敬拜的對象。
三、基督的權能
基督不僅有上帝一切的尊稱和屬性,並且又有上帝一切的權能。他是創造宇宙,支持宇宙,統治宇宙的主宰。萬有「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一17)。他是我們皈依、敬愛、信靠的對象;一切天使和人類的行為和品德,都要向他負責。我們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他的名,藉著他感謝上帝(西三17)。他要我們尊敬他如同尊敬父(約五23);相信他如同相信父(約一四1)。他呼召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可到他那里去,他就使他們得安息(太一一28)。他又應允赦免他們的罪,賜給他們聖靈,在末日叫他們復活,使他們得永生;凡上帝所應許的,他都可以應許;上帝能作的,他也都能作。
四、基督是上帝
基督不僅有上帝的尊稱、屬性和權能,而且他本身就是上帝。他公開宣稱,他與父原為一(約一30);人看見了他,就是看見了父(約一四9)。他和上帝,本是一體。「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一1)他從亙古之始,直到永遠,便是信徒的上帝。
茲再進而把各種有力的見證,分別輔述,以證主耶穌基督的神性。
貳從基督自述證其神性
一、自知是神
主耶穌神性最重要的證據,乃是他自己的見證,他自知他就是上帝,他對反對他的法利賽人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里來,往哪里去;……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約八14-18)倘使他不是真神,則他必是一位大言欺世的騙子,或神經失常的瘋子,斷不能為世人所信從而敬拜。聖經的記載,使我們很清楚地看到,他就是上帝。其一,他自稱有神的屬性︰他有永生(約一七2-3);他無所不能(約一四14;太二八20);無所不知(太一一27);無所不在(太一八20,二八20;約三13)。其次,他自稱有神的特權;他應受敬拜(太一四33),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能行神跡(太一一4-5,一四19一21,一五30一31;路八41-56,九1-2;約一一40一44);有赦罪之權(太九2-7;……);為末日審判者(太七21一23,一三41-43,一九28,二五31-46;可一四62;路九26,二二69一70)。
二、為神之子
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見證,至少可從他十二歲時說起,當他父母回到耶路撒冷去找他;他回答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里嗎?」(路二50)他這句話,當時雖令其父母不明白,但卻是他的教訓的根本道理。因此,在惡園戶的比喻中,他自比他是承受葡萄園產業的兒子;這是表明他的地位身分,乃是高過一切先知(太二一33、45)。其次,在他為門徒的禱告中,他求父使他和父一同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他同父所有的榮耀(約一七5)。復次,當他受審公開答復大祭司的時候,他公然承認他是上帝的兒子;並說︰「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六63一65,並參一○32一33,一六17、27)
三、與父合一
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所記載的主耶穌對門徒所講的話,乃完全是上帝講的話。他在十四章開始時,便吩咐他的門徒要信他如同信父。他宣稱要到天上去為他的門徒預備住處,並應許必再來接他的門徒到他那里去。他說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著他,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又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又說凡恨他的,便是恨他的父。凡父所有的,都是他的。他又宣稱,他是生命之源,信徒要常在他里面。他從父出來,到了世界;又離開世界到父那里去。他和父原為一。
四、允賜聖靈
他一再應允賜聖靈給他的信徒,在他受難以前,他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一四16一17)在他復活以後,升天之前,他又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四49)「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他的應許,在五旬節果然應驗(徒二14)。這尤為主耶穌基督神性之有力見證。
五、三位一體
當他復活以後,升天之前,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傳道之時,他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關于這段經文,神學家華斐德(Dr.B.B.Warfield)加以注釋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乃是說他是無所不能的。當地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那便是說,他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當他吩咐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那便是宣告他自己便是三位中之一位。他並未說,奉父、子、聖靈,諸名(Names),這是證明上帝只是一位;亦未說“inthenameoftheFather,SonandHo1ySpirit”。仿佛父、子、聖靈,是一位︰而是說“inthenameoftheFather,theSonandtheHo1ySpirit”,在每一位前有一個冠詞“The”,這當然乃是說父、子、聖靈,是三位一體的(Trinity)。
參從各種見證證真神性
一、加百列天使見證
在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加百列天使對馬利亞說,她要在沒有出嫁以前從聖靈感孕,生一個兒子,「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這種地位和使命,當然只有上帝才配承當。並且他要「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一21)這一種使命,也只有上帝才能擔任。所以天使回答馬利亞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一35)
二、舊約先知的見證
主耶穌的降生和使命,舊約先知早已作各種預言,而且都一一應驗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馬太福音的特點,是特別著重記載耶穌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馬太屢次引用舊約的話,以證明先知預言的應驗。例如,他記耶穌降生有一段話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太一22一23)
三、施浸約翰的見證
施浸約翰在約但河外伯大尼作了見證以後,次日看見耶穌來到他那里,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浸,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上帝的兒子。」(約一29一34)
四、使徒馬大的見證
關于上述施浸約翰的見證,馬太福音第三章,有更詳細逼真的記載,說︰「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浸。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倒上我這里來嗎?』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于是約翰許了他。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里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參看太三章)
五、使徒約翰的見證
約翰福音開宗明義,即明確宣示主耶穌的神性,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這就是上帝。」(一1)並說主耶穌降世的任務,便是要把「從來沒有人看見的上帝,向世人表明出來。」(一18)「太初〕二字,即表明他是造物主,所以說︰「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一3)神學家華斐德氏說︰「從亙古之初,道已存在,而且與上帝同在。一方面,他雖與上帝有所區別,但同時又和上帝完全相同,所以說,道就是上帝。因為永主的上帝,只有一個。從『道與上帝同在』說,我們雖可把他和上帝在位格上加以區別;但是從『道就是上帝』說,他卻又和上帝是一體。」約翰又特別強調主耶穌基督本身就是上帝,乃是成了肉身來的,凡是承認這真理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否則就不是出于上帝,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一14;約壹四2-3)
六、使徒彼得的見證
當主耶穌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便對他說︰「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一六13一17)照使徒行傳的記載,彼得和其他門徒奉了主耶穌基督的名,便施行各種神跡,使瘸腿的行走,使殘疾的痊愈,以及趕鬼醫病,(參看徒三6,四9-10)這當然又是主耶穌神性之明證(從神跡證明主耶穌的神性,另詳下文第九節)。
七、使徒保羅的見證
保羅書信,也一再地而且一貫地訓示我們主耶穌的神性。他悔改歸主以後,便立刻到大馬色的會堂里「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徒九20)他在歌羅西書信中稱「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一15)又說︰「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往基督里面。」(二9)在哥林多後書中說︰「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五19)在羅馬書中說︰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九5)在腓立比書中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所以上帝將他升駕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二6-11)
八、司提反等的見證
「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楮望天,看見上帝的榮耀,又看見(主)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邊。』」當他被眾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便呼吁主接收他的靈魂(徒七55一59)。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一3)希伯來書中所稱的上帝榮耀的光輝,約翰在啟示錄中描寫聖城耶路撒冷時,有一個對照的說明︰「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二一23)這里「上帝的光」和「羔羊的燈」,乃是一種平行的筆法,二者乃屬同義,實在系指一物,這顯然證明基督就是上帝。
九、其他各種的見證
除了新約作者和使徒的見證以外,還有羅馬的百夫長和一同看守的人,也異口同聲見證他的神性。當主耶穌大聲喊叫氣斷的時候,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的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對面的百夫長就說︰「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參太二七50一55;可一五37一39)更奇妙的,甚至連極其凶猛附在人身的鬼也喊著承認他是︰「上帝的兒子」(太八28一33)。
十、死里復活的見證
耶穌從死里復活,也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見證他的神性。這乃是基督聖道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無可比擬的唯一特點,也是基督信徒的有福盼望!他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一○18)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一一25)他常常告訴他的門徒,他要從死里復活。(參看太二○19,二七63;路一八33,二四7;可八37,九31,一○33)。保羅把主的復活,作為他神性的有力證據(羅一4);甚至懷疑不信的多馬,也因此承認他是他的主和他的上帝(約二○24一29)。
肆從神的屬性證具神性
在新約里面,我們看到有很多神的屬性,都歸與基督。而從經文的語氣來論,這乃是專屬上帝的特性,絕對不能適用到其他受造之物。這又具體證明主耶穌基督不是像浮俗的學者所理解的以為他是一個尋常的凡人或完人;而乃是至聖至善,全智全能的上帝。茲析論之。
一、聖潔
「你是上帝的聖者,」(約六69)「他並沒有犯罪,口里也沒有詭詐。」保羅稱他是「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他是「聖潔、無邪惡、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七26)主耶穌自己說︰「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並反詰其敵人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29、46)甚至污鬼也大聲喊著說︰「我知道你是誰,乃是上帝的聖者。」(路四34)
二、永恆
「太初有道。」(約一1)「他在萬有之先。」(西一17)主耶穌自己也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他在禱告的時候說︰「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一七5、24)在彌賽亞的預言中,稱他是「永在的父。」(賽九6)又稱︰「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主(參看啟一8、12一18)。
三、生命
「生命在他里頭,」「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復後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參看約一4,五24-26,一○18,一一25,一四6)
四、不變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詩四五6)「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卷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來一11一12)「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你的誠實存到萬代,你堅定了地,地就長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詩一一九89一91)「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二四35)時人受進化論和一切異教之風動搖,以為基督聖道,乃至神的觀念,也應隨時代潮流而改變,顯系一種離經叛道的邪說。
五、創造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約一3、10)。「萬有都是靠他造的……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一17;參看來一3、8、10;林前八6)。宇宙萬物,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以及我們人類,都是藉著他而造,並靠他而存。他常用他的權能托住萬有,維持秩序,使宇宙不致紊亂;日月行星,都各有他的軌道。他是首先,是末後,是始是終,萬物都本乎他,最後要歸給他。無論是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都是為他而造,他們一切的運行作為,都是以完成他最後目的為指標。
六、無所不能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八18)。「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太一一27)。「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他……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在彌賽亞預言中,說他是︰「全能的上帝」(賽九6)。他並有能力叫死人復活(路七14一15;約一一43)他曾實實在在的宣告,到了時候「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一29)。神學家霍祺博士說︰「凡上帝能賜給我們的,主耶穌亦能賜給我們;上帝所能應許和賜給我們的,絕不會比主耶穌所應許和賜給我們的更多更好。主耶穌是萬福之源,是生命之主,倘使他非全能的上帝,那是絕不可能的。」
七、無所不知
「他知道萬人」,他的門徒曾對他說︰「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參看約二24,六64,一六30,一八4)。「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里面藏著」(西二3)。「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他預知將來;他預示他的死,他的復活,他的再來。整個世界的歷史,都像一幅圖畫,在他前面展開;在他沒有過去、未來,凡事都是在他眼前。舉凡其門徒將來的事工,撒但最後的滅亡,上帝國度的勝利,從地上到天上,今世到永世,上帝和世人,一切的事都清清楚楚地擺在他的面前。
八、無處不在
他不僅從前與上帝同在;現在仍是和上帝同在;他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他和上帝乃有永不分離的關系(參看約一18,三13)。關于此點,加爾文曾加論列說︰「他雖『道成肉身』(Incarnate),卻非『限于肉身』(Incarcerated)。神子從天降下,固屬奇妙;但更奇妙的,他雖從天降世,卻是從未離開天上。他乃自願為童貞女所生,降世為人,甚且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他卻從來沒有停止充滿萬有,改變其太初與神同在的地位」。主耶穌自己也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20,並參一八20)。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說,他「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這便表明了他「無處不在」的真理。還有一點須特別注意的,自他復活以後,主耶穌基督的同在,實比他在世的時候,反更為真切,這是從新約的記載,可令我們顯而易見,無庸置疑的。
九、赦罪之權
馬可福音第二章記著四個人抬著一個癱子,拆開了房頂,把癱子連其所躺臥的褥子都槌下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便對他們說︰「『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5一12)主在制定聖餐禮的時候,明顯的說︰「使罪得赦」,須靠他為多人流的立約之血(太二六28)。他復活以後,吩咐門徒,「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直傳到萬邦」(路二四47)。關于主耶穌有赦罪之權,這一個真理,彼得、保羅、約翰都有明白的教訓(參看徒一○43;西一14;約壹一7)。甚至在主還沒有傳道之前,施浸約翰,早已為他作見證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除了上帝,既沒有人能赦罪;主耶穌既有赦罪之權,自為其神性之有力見證。
十、人類救主
「耶穌」一名,在希伯來文是「約書亞」(Joshua),乃是救主之意。這個名,乃是神給他起的;在他降世以先,他的使命,早已由神指定(太一21)。「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參看約三36;並三16、18,一○9、27一28,一一26,一四1,二一31;徒一六31)而且信耶穌基督,事實上便是信上帝;所以主說︰「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約一四1;並參看六28一40,八24,一二44一45,一七3;太一○32,一一27)。「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十一、敬拜對象
大家都承認,只有上帝才可接受我們的敬拜,並能垂听應允我們的禱告。倘使我們不拜真神,或敬拜任何低于上帝之物,例如佛菩薩,或如天主教的馬利亞,那便是敬拜偶像,便是違反上帝的誡命(出二○3-5),而且還是一種罪惡。但是主耶穌曾一再說他不僅顯明他是上帝,而且是我們敬拜的對象(約一四13,一六23一24)。事實上,當他在世之時,他便常常接受敬拜。例如,當他降生之初,便有東方博士拜他(太二1-11)。又如當他在海面上走到門徒船上以後,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他真是上帝的兒子(太一四33)。在馬太福音十五章二十五節;約翰福音九章三十八節,二十章二十八節,也有類似的記載。他復活以後,他的門徒們又往加利利去拜他(太二八l6一17)。當他升天的時候,他們又拜他(路二四50一52)。主耶穌對于這種敬拜,非但沒有拒絕;而且曾經明明白白教訓人,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五23)他不但應受人的敬拜,甚至神的使者,以及「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參閱腓二10一11;來一6;啟五12一13)。此外,他又應許︰「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里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一八20)。在保羅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往往把「上帝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並稱;認為他們的地位,乃完全相等,同是我們恩惠平安之源。在整個新約里面,主耶穌基督的地位,正和上帝相同,乃是我們祈求禱告和敬拜的正當對象。誠如神學家華斐德博士說︰「新約作者,都認為承認耶穌是主,乃是基督信徒的標記。最初的基督徒,他們歌頌基督正如歌頌上帝一樣,這乃是他們信仰最顯著的特征。」霍祺博士也說︰「基督乃是使徒和初期基督信徒的上帝,乃是他們敬拜的對象。每一個新約的讀者,如果僅以主耶穌是一個尋常的人,則無論其如何稱頌耶穌,高舉基督,必失去其與使徒和真正信徒的交通。真正的宗教,並不僅在敬愛上帝,而乃在認識基督,敬拜基督。」霍氏此言,實在一針見血,指出了否認主耶穌神性的新派基督徒的根本錯誤!
十二、審判之主
最後的審判,在主耶穌的教訓中,佔了一個很重要的地位。他曾訓示我們,他自己便是審判者,到了時候,行善的要復活得生,作惡的要復活定罪(約五22一29)。在他那篇關于末世審判的重要訓詞中,他描寫他自己乃是主,和萬民最後的審判者(太二五31-46)。甚至在他最初傳道時,在登山寶訓中,他早已描寫他是主,是審判者,要決定人類的命運(太七21一23)。彼得曾見證他乃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徒一#42)保羅也說︰「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又在使徒行傳中說︰「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1一32)
伍從神的尊號證其神性
一、稱為救主
上文已經說過,耶穌一名,乃是照著天使的指示而起的,乃是「救主」之意(太一21;路一31)。這乃是希伯來文約書亞(Joshua)一字的希臘化,意指「救恩在耶和華」。這乃是為著他從天降世,所要完成的特殊使命而起的名字。
二、稱為基督
「基督」意雲「受膏者」,可說乃是主耶穌的官餃;希伯來文作「彌賽亞」(Mashiah,Messiah),意雲最高的君王。新約的記載,很清楚的指示我們,主耶穌準許人們用這些尊號稱呼他。他也認為正當而加以接受的。因為這乃是他配接受的;正所謂「實至名歸」。
三、尊稱為主
在整部新約里面,基督耶穌常稱為「主」(Lord)。這一個尊號,不僅是指他的權力與尊嚴,須受人敬拜;而復指他是至高無上的統治者和保護者。基督信徒稱他為主(路二11,六5;腓二11),正和舊約時代的人稱耶和華為主,完全一樣。有些新約的作者,稱「主」的時候,便是用舊約里面兩個同樣的字-一Adonai和Jahweh(即耶和華Jehovah。參看賽四○3;可一3;珥二32;徒二34;羅一○13;賽四五23;腓二10;耶九24;林前一31;詩六八18;弗四8;賽二19;帖後一9)。他乃是那些在天上的,以及一切在地上的主。他有一種行使在我們身上,和加持在我們身上的能力和權威,這只有我們的造物主和救世主才配享有。
四、稱為神子
「上帝的兒子」,也是一個最崇高的尊號(參看太四3、6,八29,一六16;約一29,一一4,二○31)。這一個尊號,一方面證明他真正而完全的神性;一方面表示他確是配講關于上帝的事。誠如加爾文說︰「因為他的神性和他在萬有之先,及其永恆的生命,所以他稱為神子。他因有人性,而被稱為『人子』;當然亦因其神性,而應稱其為神子。」其次,這個尊號又表明,主耶穌基督乃是原來就有權作上帝的兒子;而我們卻要藉著恩典,得著兒子的名分,才能成為上帝的眾子。人在亙古之初,在永世里便與上帝同在,便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卻是在今世因信稱義,重生得救之後,才配稱為上帝的兒女,這完全是靠著我們和基督的關系(約一12,一六27)。于此我們要向世人提出兩個嚴重的警告。其一,是佛家「見性成佛」的道理和一切「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的妄想,這在上帝的眼中,實屬僭妄褻瀆,其結果只是自趨沉倫!其二,乃是新派基督徒的教義,說上帝是普世人類的天父;同時又以普世人群,無論信和不信,都是弟兄,都是神的兒女,這乃是不合聖經真理的邪說。上帝只是在主內重生得救以後,和神性有分的人之天父(參看約三3;林後五17;加三29)。那些不信的,沒有重生得救,仍在罪惡中的人,乃是「魔鬼的兒子」,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沉淪之子」(參看約八38、42、44;徒一三10;弗二2-3;帖後二3)。所以,只有和主耶穌基督發生靈命關系的人,才能作上帝的兒女。
五、稱為上帝
他接受最尊貴的名號,最崇高的榮耀,和信徒絕對的信仰和崇拜,這除非他真是上帝,那非但絕對不容承當,尤且全屬僭妄褻瀆。在保羅書信的開首(如羅一7;林前一3,加一3等)以及祝福中,他把主耶穌基督和上帝天父,放在絕對同等的地位。在新約里面,有許多名稱,在舊約里是專指上帝用的,都適用在主耶穌基督身上。在新約里直稱主耶穌是上帝的地方,不下十余次(例如︰約一1、18,二○28;徒二○28;羅九5;多二13;來…8;彼後一1;約壹五20等)。于此可見他就是上帝。復次,主耶穌自己,他也時時刻刻自覺其神性,自知他就是上帝;所以他曾明白宣稱「我與父原為一」(約一○30)。又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約一四9一10)。
陸從王的「先存」證真神性
一、道成肉身
我們研究主耶穌基督,有一個最關重要的特點,那便是他生命的先存性(Pre-Existence),這樣才能使我們領悟「道成肉身〕的意義。他的降世,不是一位歷史上偉大人物的誕生,而乃是上帝的獨生子,成為人的樣式,在肉身顯現。誠如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提前三16)。
二、從天降生
從主耶穌許多教訓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認識,便是他的生命,並不是從生在伯利恆才開始;他乃是從天而降,由天父差遣來到世界。這便很明顯地證明,在其降世之先,他早已存在。這不僅表明他到世界上來的使命,是從上帝來的;而且他生命的來源,不是屬地的,乃是屬天的;他乃是先存的和永在的。關于此類經文,不勝枚舉;如︰太五17,一五24;可一38,二17,一○45;路一九10;約三13、31一34,六62,八14、16、23,一六28即其著例。
三、源自太初
在舊約里面,關于彌賽亞的預言,不僅說他降生存某處,而復說「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他乃是「永在的父」(賽九6),他在世界創立以前,即已存在;他在太初即與上帝同在,萬物都是藉他造的(約一1、3)。他在未有世界之先,即與父同享榮耀(約一七5)。「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西一15一17)在啟示錄里,復活榮耀的主,對約翰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二二13)
四、自有永有
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6一58)從這些話,我們可以推論,他的生命,乃是他自有的;又可使我們想到耶和華向摩西顯現時所說的話︰「我是自有永有的」(IAmThatIAm,出三14),這乃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之名。質言之,他乃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他不僅先萬有而存在,而乃先萬有而永存。
五、預言應驗
再從世界的歷史來看,從沒有一個人曾像主耶穌那樣正照預言而誕生。無論是凱撒、拿破侖、華盛頓、林肯,甚至許多教主如孔子、釋迦、老子、謨罕默德,從未預言他們要在何時何地誕生;也從未在他們誕生之前預言,他們要作同種事業,要完成何種使命。但是主耶穌的降生,則在數世紀前早已由先知預言。不但此也,事實上在始祖犯罪之後,上帝即已應許他要降生救世;所以學者稱創世記三章十五節是「預表福音」(Protevangelism)。接著便藉著眾先知把主耶穌的位格和工作,多方多次的作詳細的啟示︰並把他如何降生、生在何處;以及他的救贖工作、被賣、受死、埋葬、復活……都有明確的預言。這乃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藉著聖靈向我們顥明的奧秘(林前二7-10)!
柒從童女所生證其神性
一、神性的確據
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這一個神跡,乃是教內教外的學者,爭辯不已的問題,亦是鑒別信徒是否有純正信仰之重要準則。因為一個基督徒,他信仰主耶穌神性的程度,正可用其信他是童貞女所生的程度來衡量。倘使我們相信主耶穌在降世之前從太初即已與神同在(約一1;彌五2);他降生的時候,有星在天上指示(太二2一10);有天使向牧人報信(路二8一14);當他傳道的時候,以及在他受死、復活、升天的時候,所顯的各種神跡;則他之為童貞女所生,非但不足駭異,且實為必然應有之事理,而正相反,倘使這樣一個特殊的超凡的人物,由尋常的自然的方式降生,反而不近情理。易言之,如果我相信他的神性,則一切關于神跡的難題,便能迎刃而解。
準斯以觀,童女懷孕生子和主耶穌的神性,這二者乃是有密切關系的。誠如葛雷格(Graig)博士說︰「倘使我們不信主耶穌的神性,則我們便會自然而然地不信童女生子。……但是一個超凡的人物,他的降生,必然要有一種超凡的方式。因此,關于主耶穌為童貞女所生的問題,當然和他的神性有不可分離的必然關系。凡不信主耶穌的神性的,必然不信他為童貞女所生;凡相信他的神性的,也必然相信他為童女所生。是則,童女所生一問題事實上只是主耶穌神性問題的一部分」。質言之,主耶穌為童女所生,責為其神性之確據。
二、救主的條件
主耶穌為童女所生,先知摩西,早已預言,他乃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之「預表福音」),這乃證明他沒有肉身的父親,而乃是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只從他母親取得人性(HumanNature),但未取得其「人格」(Personality),因此他雖和亞當一源,但和亞當的罪性,卻完全無關。因此,童女所生,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式,一方面使主耶穌有超凡的特性,一方面,又使他和罪惡絕對的分離。從主耶穌的神性說,他是無母的;所以天主教稱馬利亞是上帝的母親,乃是一種異常荒謬的邪說!從主耶穌的人性說︰他是無父的;所以他沒有肉身的父親,乃是上帝的兒子。由于童女所生,才能使那在創世以前,從亙古從太初就有,與上帝同在的主,道成肉身;才能使神人二性聯成一體;才能使他脫離罪性;才能使他有資格代死贖罪,作萬人救主;才能使福音真道,為世人信從,而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完全不同!
于此,神學家華斐德博士說︰「主耶穌為童女所生,乃和基督教救贖的真理,有密切的關系。……因為一個在罪惡咒詛之下的人,是絕對沒有資格為人贖罪的。這乃是非常明顯的道理。倘使上帝的兒子,來到世上,特別是為拯救罪人,他必然要和罪惡沒有關系;必然要采取一種超凡的方式,道成肉身,使那致命的罪惡,不致對他發生絲毫的影響。質言之,救主以超凡的方式降世——由童女所生,乃是他救贖工作的必備條件。」
捌從完全無罪證其神性
一、眾使徒的見證
上文已論到神的兒子降世,既為拯救罪人,他絕對必須采取一種超凡的方式,使他不致受到罪惡的影響。關于主耶穌基督的完全無罪,證據甚多;第一當然是眾使徒的見證。例如,彼得說︰「他並沒有犯罪,口里也沒有詭許」。「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二22,三18)。又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聖者」(約六68一69)。約翰說︰「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人並沒有罪」(約壹三5)。保羅也說︰「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里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五21)。希伯來書的作者,則稱他為「聖潔、無邪惡、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七26;並參看四15,九14)。
二、天使等的見證
加百列天使對馬利亞說︰他「所要生的」,乃是「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一35);甚至賣主的猶大也稱他是「無辜之人」(太二七4);彼拉多和他的夫人,都稱他是「義人(太二七19、24);彼拉多更一再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一八38,一九4);和他同時被釘的一個犯人也說︰「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二三41);還有百夫長和看守耶穌的人也都說他「真是上帝的兒子」(太二七54)。
三、主自己的見證
最重要的,乃是主耶穌自己的見證。例如,他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而他的敵人,都不敢對他加以反駁(約八46,並參看八29,一四30,一五20一25,一七4),他又說︰「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里面是毫無所有」(約一四30)。「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里」(約一五10)。「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約一七4)。他常常禱告,但從未求上帝赦免他的罪;而只求上帝「赦免他們」(路二三34)。他常到聖殿,但從未獻過祭(獻祭乃是為自己的罪)。死是罪的工價;但他的死,乃是為世人贖罪,乃是他所自願的,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復次,他的義,即是聖賢也不能和他比擬。孔子雖被尊為至聖,但他仍說︰「獲罪于天,無所禱也」,「聞義不能從,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所以主耶穌警告世人,「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主耶穌的崇高偉大,聖潔公義,實在無與倫比。他既為拯救罪人,從天降世,他自己當然必是完全無罪。此乃自明之理。當他受浸和登山變形之時,上帝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一七5)。這尤為最有力的見證。
四、勝試探的見證
更就事實而論,主耶穌犯罪乃是絕不可能之事。第一,因為他乃是上帝,至聖至善的上帝,當然不能犯罪,此當不言而喻。雖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輕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當他受浸開始傳道時,受魔鬼的試探,但結果撒但在他面前逃跑,有天使侍侯他(參看太四1一11)。語雲︰真金不怕火燒。同理,主耶穌雖被撒但試探,但卻不怕試探,不致跌倒,這便證明他乃是真神。因為他的神性,統攝了他的整個人格;所以他的意念,終是離惡向善,順從神的旨意,使人性神性,完全協調;罪惡勢力,始終是被排斥,絲毫不能在他身上發生任何影響。他之不能犯罪,並不是對他一種限制,乃正是證明他的完善。
玖從各種神跡證其神牲
一、神跡的性質
神跡乃是一種超自然的表現,而且和神的話互為表里,藉以應驗先知預言,以事實證明神的話乃完全無誤。這乃是上帝非常的作為(ProvidentiaExtraordinaria)。質言之,乃是上帝不藉次因媒介,不用普通生產方式,直接憑他自己的大能,所行的奇妙作為。
二、神跡與科學
我們談神跡,必須有一個基本認識,便是真正宗教和真正科學,乃是沒有沖突的。宗教和科學,範疇不同,真正的科學,對于超自然的事,以及神跡所本的基督教的宇宙觀,是不能妄加意見的。事實上,現代進步的醫學家對于百藥罔效的疑難重癥之忽然得到奇妙的不可思議的治療,反有堅強的信心,正可令新派神學家愧赧無地!自然不是自有的,亦非自造的,乃是被造的。那些自然主義的學者,否認上帝的存在和創造,乃是最不科學的思想!上帝創造,乃是一種超自然的工作。上帝不僅貫乎萬物之中,且尤超乎萬物之上。因此,上帝的生命和工作的範圍,實遠超千宇宙之上。我們承認這個宇宙有一位有位格的上帝,他是這個宇宙的創造者,及其各種法則的制定者;他乃是造物主,不是被造物,他自己當然不受這些呆板的法則和物質的世界之拘束和限制。如果他認為必要,為要完成某種重大計劃,他自有權控制這些法則。且照神學家柏可富博士的看法︰「上帝施行神跡之時,並不完全違反自然律,乃僅在某種限度內,用他更高的意志,暫時停止這些自然律;自然的力量,並未完全消滅,亦未完全停止;不過被一種比自然力更高更大的力量,在某些地方所控制而已。」譬如,當一樣東西向下跌落之時,我們如欲免其損毀,便可用手把它攔阻,使它不致傾覆。這並非廢除地心吸力的自然定律。同理,上帝為要在他所造的宇宙中,為著拯救人類,使免沉倫,當然可以施行神跡奇事。準斯而言,則神跡不僅是絕對可能,而且和科學並不沖突。
三、神跡非邪術
但是,基督教的神跡,乃和一切異教中所講的異能邪術,性質不同,完全異趣;必須加以明辨,絕對不容混淆。真正的神跡,第一,必須顯示上帝的屬性;第二,必須和其真理相一致。因為魔鬼和邪靈已來到世上,行各樣的異能邪術,試探世人,敗壞人性。特別在馬大幅音二十四章二十四節,主耶穌警告世人說︰「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世人如果迷信他們,乃是違犯上帝的誡命,必定惹動上帝的怒氣,遭到凶惡的報應。而一切行邪術的,亦必受到嚴重的懲罰。
四、基督的大能
主耶穌行神跡,又和其他先知及其門徒所行的神跡不同,因為主耶穌乃是用其自己所有的能力行神跡,這便證明他的神性。當其他先知和其門徒施行神跡的時候,他們並沒有宣稱是憑他們本身的能力而行。但是主耶穌施行神跡,醫病趕鬼,平靜風浪,叫死人侵活,乃是憑他自己無限的大能。當其運行本身的大能,施行這些神跡的時候,他更彰顯他的榮耀,使人親眼看到有力的見證,相信主耶穌的神性。
五、神跡與啟示
聖經里的神跡,乃有真神啟示的重大意義,未可和邪術異能等量齊觀,相提並論。因為罪惡侵入世界,人類的道德和靈性狀況,不但已經失常,而且發生嚴重的病態;這個世界,已經成為一個無法自救的滅亡世界,所以上帝不得不用超自然的方式,干與世事,施展其大能,行神跡奇事,以完成其消滅罪惡,復興萬物,救贖世界的計劃。上帝的神跡,一方面是聖經,這是上帝用文字的特別啟示;一方面是基督耶穌,這是上帝用事實的特別啟示,主耶穌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復活,尤為上帝救世的神跡之終極的啟示。主耶穌在山上向彼得雅各約翰變形的時候,臉面明亮如日,衣裳潔白如光,乃是他里面神性的必然顯示。基督聖道,如果沒有神跡,和神性的耶穌,那便好像一座沒有上帝的聖殿。
六、神跡的時期
上帝施行神跡,完全不同邪術異能,乃是有他的目的和計劃的;大概可分四個時期。其一為以民之出埃及並由摩西和約書亞之領導,在巴勒斯坦建國的時期。其二為使用以利亞和以利沙,對巴力邪教生死斗爭的時期。其三為以民被擄至巴比倫,耶和華真神對外邦邪神所顯之無比權能的時期。其四為主耶穌傳道及其門徒建立教會的時期。除此以外,乃是最後要顯現的神跡,便是主耶穌再來,復興萬物,建立新天新地,完成其救贖的大功。
拾結論——神性教義之重要性
一、生死關頭
在結束本章之時,我們要警告世人和一般新派的「基督徒」。關于主耶穌的神性,並不是一個空洞的教義問題,而乃是一個有關永生和永死的重大問題。一個人是否永遠沉倫,抑或重生得救,胥視其對于這個問題的信仰和態度而定。于此,我們願引神學家霍祺博士的話來代表我們的意見。他說︰「凡相信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在肉身顯現,並且愛他,順從他的,乃是從上帝生的。誰否認這個真理的,乃是敵基督的,乃是否認子和否認父。因為不認子的,就沒有父。保羅說︰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乃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不叫他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他們既然不知,也不信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于是便成為滅亡人!凡是認識他和相信他的,便可和他同得榮耀的盼望。倘使主耶穌不是真正的上帝,這乃是一種極不合理而且不可能的空想。他是我們的生命,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凡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就有永生。這不是我們自己活著,乃是基督在我們里面活著。我們的生命,藉著基督藏在上帝里面。我們有了基督,便得到了一切,必不致缺乏,永沒有遺憾。這乃是因為基督就是上帝,他有一切屬神的完善;並且因為他愛我們,為我們舍命,救贖我們,使我們作王,作祭司。所以聖經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一六22)質言之,凡否認主耶穌基督的神性,並且不接待他,不愛他,不信靠他,不敬拜他,不事奉他,不听福音,拒絕福音,那便自取滅亡,永遠沉淪。主耶穌基督的神性,乃是一個最顯著的事實,和最彰明之真理;苟非愚妄,當難拒絕。凡真正信他的,便可得救,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這乃是新約的真理;凡是對救主耶穌的神性有屬靈的悟性和真誠信心的,便能得到生命。這種悟性和信心之有無,乃為永生永死之分際。因為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如果沒有主的,便沒有生命。」
二、重生證據
主耶穌基督的神性,乃是基督教的中心教義;我們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上帝與否,我們要分辨誰是真先知,誰是假先知,便可以這個教義為基準。關于主耶穌基督的神性,既有顯著而充分的例證,我們實在不能理解為什麼現在那些新派,尤其是「神體一位論」的所謂「基督教」學者,仍是不信主耶穌基督之神性。凡是不信主耶穌之神性,僅以他是一位導師或先知的人,便是昧于聖經的真理,便和真理之源——上帝,沒有屬靈的關系。因為除非在靈里面重生得救的人,是斷不會了悟這種真理的,也斷不會承認耶穌基督是主的。一個沒有蒙聖靈光照的人,在其眼中,主耶穌僅僅是一個尋常的人,至多以為他是一位有崇高理想的偉人,或是高超人格的聖人。所以,保羅說,凡是承認耶穌基督是主的,必然是一位重生的人,也必然是一位得救的人。
三、三大特性
最後,我們還要指陳主耶穌神性的教義,絕非空洞的理論,乃有三個重要的特性。于此,我們願引李騰氏(H.P.Liddon)在其名著《論基督的神性》一書中,所提出的三點,以結束本章︰
其一、乃是其維護性(ConservativeForce)——主耶穌神性的教義,可以維護正確的上帝觀;一方面可以不為超神論(Deism)所混淆;他方面更可不致為泛神論(Pantheism)所消滅。(著者按︰因為泛神論乃是無神論的別名。)另詳拙著《總體辯道學》卷貳第十一章。
其二,乃是其啟發性(IlluminativeForce)——主耶穌神性的教義,可令我們認識︰(1)主耶穌乃是真神,他的教訓,絕無錯誤;(因為神是無所不知的)(2)他是生命,他的被釘十架,乃有救贖的奇功;(3)他乃是萬王之王,乃是統治宇宙萬物全能的主宰。
其三、乃是其倫理性(EthicalFruitfulness)——主耶穌神性的教義,可使信徒得到一種遠超過自然主義,人文主義和外邦宗教所能企及的恩助感力和聖善的德性;從而使聖徒的靈命和道德生活,更為豐富而高超。
壹緒論一、兩大偏差關于基督論,自來即有兩大偏差;一則僅知其人性,不信其神性;一則僅信其神性,不知其人性。所見雖異,其誤則一;因為耶穌基督,乃是真神,又是真人。最初反對基督之人性的,乃為摩尼教派(Manichaeism)和馬西安學派(Marcionites)。馬西安(Marcion)乃為諾斯底派或稱神哲主義(Gnosticism)的著名學者,厭棄舊約,擅刪新約;認為主耶穌的身體,只是一種想像的幻影(按馬氏因信異端,為其父逐出家庭,又被約翰的門徒蒲利卡——「Polycarp」,斥為「魔鬼的長子」!)。摩尼教派,則以為主耶穌僅有一個屬天的身體,並不具備真實的人性。這兩派的見解,當然都違反聖經里面各種有力的見證。因為祝福的應許,乃是給亞伯拉罕和雅各的後裔,他永遠的寶座,乃是屬于大衛的子孫。他在肉身顯現,雖出自一種超自然的方式,由童貞女所生;但是接著肉體來說,乃是大衛的後裔(羅一3)。
二、人類代表主耶穌自己常稱他是「人子」,這便確切指證他乃有真實的人性,他乃是人類的代表,又為人類的典型,誠如張伯氏(OswaldChambers)說︰「整個人類,可以主耶穌一人當代表。」藉著他,我們可以看到完全的人性。「人類既陷于罪,因罪孽的錮蔽,把人類的真面目失去,甚至連聖賢也不足表現人類的真精神。人類的真精神和真面目,乃是上帝的形像,這已由首先的亞當犯罪而失去;現在只有藉著主耶穌降世為人,在他身上,看見原人的真相,看見上帝的形像。」(參看賈玉銘著︰《完全救法》,卷上,頁二九)可惜世人被魔鬼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否認基督,不信耶穌,以致終被罪孽錮蔽,根本無法「歸真返僕」,回復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所以,人類的生路,唯在仰望耶穌,作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人類的生活,當以主耶穌基督為典範。他既具備真實而完善的人性,且是原人的真相,上帝的形像;而和整個人類又有重大密切的關系,自有資格在上帝前面當人類的代表。所以保羅稱他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是「末後的亞當」。首先的亞當,是代表屬血氣的,屬土的,必朽壞的舊人類;末後的亞當(基督),乃是代表屬靈的,屬天的,不朽壞的新人類!(參看林前一五20、22、45一50﹞三、屬天人物
在詩篇八4「人子」(sonofman)二字雖是泛指一般人類而言(故中文本譯作「世人」)。但是,「人子」的「名號」,卻不是泛指世人而言,乃是特指一個「屬天的人物」。正如但以理先知,「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一14)。主耶穌自己引用「人子」二字的時候,也很明白他自己的身分,乃是一位屬天的人物。例如,他說︰「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30一31)四、人子特性「人子」一名,又表明聖子獨具的特性。有些新約學者,認為「人子」二字,較諸其他主耶穌的尊號,更有屬天的意義,「乃有其屬天的根源。這一個名號的由來,須追溯到最初三一真神救贖會議之時。因為世人的罪孽必須以人的肉身來救贖;為著完成救世的計劃,必須『道成肉身』,這乃是『聖子』的特殊任務。因此,他便承受血肉之軀,成為人的樣式,降世為人,成為『人子』。永生上帝兒子的特性,不在他的神性,因為這乃是和聖父聖靈所同具的;聖子的特性,乃在其『道成肉身』,乃在其人性;這乃是上帝為拯救世人獨特的奇工」。
五、神人溝通復次,「人子」一名,乃是一個與主耶穌基督從天降世特別有關的名詞。當主耶穌提到他「降世」、「升天」、「再來」的時候,他便用「人子」一名,來指稱他自己。所以,這乃是一個聯系天地之間,溝通神人關系的名詞。從這一個名詞,我們一方面可以認識他屬天的淵源;一方面,又可知道他和人類彼此相聯的關系。主耶穌明白宣示︰「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一四6)異教信徒,僅有「人天合一」,「自我神化」等幻想,卻不信奉這一位聯系天地,溝通神人「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三13)的救主,豈非等于畫餅充饑,緣木求魚。
貳基督人性的真實性一、人性要素聖經指示我們,主耶穌基督,乃是「真人」,他有完全的人性,具備人性的要素。他有一個真實的血肉的身體,復有一個合理的心靈。他也和我們一樣,在一般自然律之下生長發育,有飲食之欲,有憂樂之感。易言之,他乃和我們尋常人一樣,飽嘗人世的經驗。我們說他有一個真實的身體,乃是指他有一個用血肉構成的物質的身體,在各樣本質上和常人完全相同的身體,絕非外表貌似人體的幻影。這乃是一個很明顯的事理,因為他乃是為女人所生,從童貞女懷孕,從他的母體取得一切人體必具的實質;他的發育長大,自嬰孩至成年,乃是循常人同樣的途徑。因此他和常人一樣,不僅有喜樂饑渴之感,並且也會困乏死亡。在舊約里面,先知早已預言,他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他是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子孫。他被稱為「人子」,要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也自稱「人子」。
復次,他不僅有一個真實的身體,且有一個合理的心靈。他有感覺、有智慧、有喜怒之情、有哀樂之感。他論到自己說︰「我心里柔和謙卑。」(太一一29)當他門徒傳道回來時,他被聖靈感動而歡樂(路一○21)。他在受難之前,對其門徒說︰「我心里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太二六38;約一二27)他能思想理解,其聰明智慧,雖超乎常人(西二3),但也有其限度,所以他自承不知他再來的時日。主耶穌既具備了完整無缺的人性的要素,有真實的身體和合理的心靈;是則吾人對他真實的人性,當不應發生疑問。二、聖經啟示
關于主耶穌基督人性之真實性,在聖經里面,到處可以得到明白的啟示。最初的啟示,是在創世記三章十五節,上帝要藉著女人,為我們預備救主。此後又向亞伯拉罕應許,要為他的後裔,堅定永遠的約(創一七19);地上萬國都要因其後裔得福(創二二18)。而這個應許,照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說,已經藉著主耶穌基督應驗(加三16、29)。其次,上帝又對大衛應許,他的後裔的國位,要直到永遠(撒下七12一16;代下六16;詩一三二11)。以賽亞先知也預言彌賽亞由童貞女所生(賽七14);他的政權要永遠堅立,沒有窮盡(賽九6-7)。彌迦先知且說他要降生在伯利恆……(彌五2)。這是從舊約的啟示,可見主耶穌的人性。在新約里面,更有很多經文,具體描寫他和普通世人相同的性格和情況,例如關乎他的降生(太二1;路二11);他的生長(路二40一52);以及他的疲乏(約四6);睡眠(太八24;可四38);饑餓(太四2,二一18);干渴(約一九28);忿怒(可一○14,三5);憐憫(太九36;可一41);仁愛(可一○21;約一三23);喜樂(約一五11);憂慮(太二六37;約一一35,一二27);試探(太四1;來四15,二18);祈禱(太一四23;來五7;路二二44);受苦(路二四46;來五8,二10);和死亡(太二七50;可一五37一39;路二三46;約一九30、33)。「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1一14)他乃是我們的弟兄,是我們的骨肉!三、人性明證
主耶穌一方面是「無所不知」;一方面卻又「有所不知」,世人于此,每感困惑。其實這乃具體證明他一方面有真實的神性,同時又有真實的人性。按照聖經,我們知道,在上帝的計劃中,關于救主再來和世界末了的時辰,並沒有讓我們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上帝賜聖靈給他,雖是沒有限量(約三34),聖靈雖向主耶穌啟示了許多關于將來的事,但是關于救主再臨的事,主耶穌僅知其預兆,及其遭遇的事態以及發生的後果;但卻不知其時辰。所以他曾明說︰「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四36)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當格外堅信主耶穌基督教訓之可靠性,因為他只教訓我們他從上帝領受而確實知道的事;他對知與不知的範圍,認識非常清楚,絕不含糊苟且;因為他說的話,乃是憑著天父對他的啟示,絕非出乎他自己的臆測,所以眾人都承認,他的教訓,是有權柄的(太七28),絕非一般凡俗的哲學家和宗教家主觀的空洞的思辨。但是從另一方面看,他對他再臨的時辰,既明白承認不知道︰這又使我們對其真實的人性,得到了一個確切的明證。關于這個問題,賈玉銘老牧師在其所著《完全救法》中說︰「耶穌在世作人時,既是仍具神的性德,當然亦必仍具神的權能,其為神的性德既不變,他的權能當然亦不能失去,不過……因其雖有神人二性,卻仍是一位……雖有神能之運用『不免人性之限制』。還有神學家華斐德博士曾說︰「主耶穌雖有真正的人性,同時復有真正的神性;所以,他的智慧知識,一方面是有限的,同時卻是無限的。我們不可顧此失彼,執一而論。例如,他雖不知道人子降臨的時辰(太二四36;可一三32);但是,另一方面,聖經又指示我們,他卻又『凡事都知道』,『是無所不知的』(約一六30,二一17)。他一方面要向人發問,會表示驚奇;但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他不必向人探詢,便都明白。例如,他知道拿但業心無詭詐(約一47一49);撒瑪利亞婦人之一生行事(約四18一29);他敵人心里所懷的惡念(太九3-4);以及人心一切所存的(約二25)。……總之,主耶穌乃有人神二性,這二者永遠彌漫運行在他里面,絕無沖突,也無軒輊,他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可見他有真正的神性,卻也有真正的人性。」參基督人性的完整性所謂完整(Integrity),乃是說主耶穌的人性,不僅在量的方面,具備各種成分,完整無缺;而且在質的方面,又是純善純美,毫無瑕疵。他的人格完全,絲毫不容增損。茲析言之︰
一、超凡神跡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是從一種超凡的方式感孕而來的。新派學者,不信童女懷孕之說,這無啻否認,馬利亞的貞操,和馬太、路加諸福音記載之信實。查一般世人,都是從父取姓,都是男人後裔;但是照創世記三章十五節,上帝最初應許,主耶穌乃是「女人的後裔」,可證其沒有肉身的父親。主耶穌的降生,乃是上帝創造的一件超凡的神跡;打破了他和一般世人藉著男性血液傳「種」接代的因緣,脫離了老亞當的罪性,取得了一個新的人性。這樣他才配作人類的救主。主耶穌的降生,雖是一件超凡的神跡;但是從科學的原理來講,老亞當的創造,和新人性的創造,乃是同樣可能的。童女生子,並非**自然律,只是給人類一個特殊啟示,使我們知道世界上發生了一件新事,使我們知道世界上出了一位超凡的人物,而且他不僅僅是「人」。關于這點,甚至一位「不可知論」者,羅曼納氏(Romanes)也承認,「童女生子並非是一件絕不可能的事;這雖是一件絕無僅有的神跡,卻並不破壞生理學的原則」。反之,凡循自然公例而生的人,都生來有罪;如果主耶穌不是童貞女所生,則他絕對不能脫離原罪的感染,以及敗壞的轄制,試問他如何配作人類的救主?復次,如果他不是童貞女所生,勢必由**苟合而生,試問他如何能作曠世未有的聖潔的典範?凡此懷疑論者,實在無法加以圓滿的解答!
二、完全無罪主耶穌的人性,完全與罪無關(無論原罪和本罪)。這可從許多事例,予以證實。他常到聖殿,但從未在聖殿獻祭。他常常祈禱,但從未求神赦免自己。當他被釘十架,痛苦萬狀之時,他還為他的仇敵禱告,求父赦免他們。他只說「你必須重生」;但他自己卻無此需要。他「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他雖發怒,但不是感情用事,不是為自己利害,不是為伸冤報復;乃是憂愁他們的心地剛硬,乃是對那些假冒為善者的義怒。主耶穌為著要擔當我們的罪,為著要使人類因信稱義,得蒙救贖,他的人性,必須無罪,完整無缺,此尤為應有之事理。當他「道成肉身」之時,他一面取得人性,同時卻完全滌除一切的罪性。他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他是「聖潔、無邪惡、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最有力量的見證,乃是他受浸和登山變形之時,上帝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一七5)
三、人類聖範主耶穌的人性,乃是人類道德的典型聖範。他的情感、理智、性格,都是完全優美。他的屬靈境界,無論在何方面,都是臻于至善。他不僅消極的沒有**邪惡,而且積極的絕對聖潔。他有一切的理由,值得作世人愛戴崇拜的對象。他的人性,乃是人類倫理道德,絕對至善的標準。這是因為他的人性,不是循一般自然的公例取得的,乃是由超凡的方式賦予的。我們尊他作我們道德的典型,並不是僅僅把他奉為聖賢,也不是為一種空洞抽象的理想;而乃是因為他是一個至尊無上的實在(SupremeReality)。基督教不是牖民勸世的空洞抽象的說教;其不同乎世俗的自然宗教的特點,乃在其有一位真神化身的完全聖潔的基督,作我們絕對的聖範;有一位義的代替不義的,為我們流血贖罪的救主。主耶穌基督屬天的完善,一方面可令我們看到我們人性的缺陷與敗壞;一方面,又使我們看到人類復興的根源和希望。首先的亞當,代表人類的缺陷;末後的亞當(基督),乃表示人性的完善(參看林前一五45)。世俗學者,徒作「性善」「性惡」的論辯,卻都沒有窺見人類問題的根源「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林前一五49)。我們的典型聖範,乃是一個屬靈的實在,便是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凡蒙恩重生得救的基督信徒,都要從主的靈,變成他的榮耀的形狀。四、聯系神性
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和神性有相聯的關系的;而且是沒有獨立的位格的(Impersonal)。易言之,他的人性,只有和神性聯在一起的時候,始有其位格。他的意識和意志,乃是在和「道」(Logos)合一的時候,始行彰明。主耶穌不是有兩種位格,——一個人性的位格,一個神性的位格;而只具有一個二性相聯的位格(這在神學上稱為「哈樸司泰」聯合(HypostaticUnion」,此義容于次章,詳加論列)。從主耶穌的神性說,他在亙古之始,便與上帝同在;但是他的人性,卻在其道成肉身之時,方才開始,而並無獨立位格的存在,只有在和神性相聯之時,始形發展。不過,我們不可誤會,主耶穌基督和人類的關系,卻並非到了道成肉身之後,方才開始;他在道成肉身以前,早已潛存在人類之間。他乃是生命之主(徒三15),「生命在他里頭」(約一4),他在萬有之先,萬有都是藉他而造(約一1-3;西一16一17)。道成肉身,絕非一件孤立的憑空而來突發的奇跡;他雖降生在伯利恆,但「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道成肉身」,只是上帝在肉身顯現,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和我們同在(太一23)。這乃是上帝和全人類有真切關系的有力見證。五、新生之源主耶穌基督的人生,乃是蕃衍的;他乃是人類新生的淵源,和屬靈的元首。第一個亞當出于地,乃屬土;末後的亞當(基督),出于天,乃屬靈。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林前一五45一49)。我們墮落的人類,要個別的,和集體的從他得到新生的和聖潔的生命。他是全人類演進的指標、效法的聖範;也是陶鑄每一個人,使其酷肖並具備基督生命的元素。所以,他要稱為「永在的父」(賽九6);「他必看見後裔」(賽五三10);他又自稱為「根」(啟二二16);要「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約五21);是「真葡萄樹」(約一五1);有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要將永生賜給天父所賜給他的人(參看約一七2);他又是教會的元首(弗五23);他的肢體都同他相聯,從他得生命與能力。第一個亞當,是我們肉體生命和敗壞之源;末後的亞當,乃是我們屬靈生命及聖潔之源。所以,凡是不肯舍己,愛老亞當過于愛基督的,都不配作他的門徒(參看太一○33;路一四26)。主耶穌基督和凡俗的教主與聖賢,有一個根本不同的特點,便在他不是舊人類的表率,而乃是新人類肇始的源頭。凡俗的教主和聖賢,無論其如何自命「超凡入聖」、「超絕群倫」,他們仍是代表老亞當,都是出于地,乃屬土(林前一五47),結果「仍要歸于塵土」(創三19);他們乃是「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一五50);終必為死亡所吞滅!主耶穌基督,乃是宇宙和人生賜生命之主,他「是各人的頭」(林前一一3);他乃是「叫人活的靈」;(林前一五45)「但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一五20一23;並參看51-57)。人類歷史,乃是上帝活潑長存的道永不止息地發揚光大,其極峰的表現,乃是在基督里完全神聖永遠長存的生命!準斯而觀,主耶穌基督乃是宗教之唯一終極的權威。他藉著人類,藉著歷史,藉著聖經向世人啟示。但是這些啟示,僅是鏡子,把他向我們反照。鏡子本身是無用的,除非我們有目能視,同時還要有可見之對象。聖靈,乃是我們的視力;而永活的基督本身,乃是我們所信所見之對象(雅一23一25;林前一三12)。一般世人,甚至許多並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因為他們沒有得著聖靈,沒有得到屬靈的視力,沒有得著主耶穌基督;他們的境界,乃是人文主義的(Humanism),和人類學的(Anthropoeogy);對于基督學(Christo1ogy)的真諦,根本未曾窺及!所以他們對于聖經真理,基督聖道,終是格格不入,深閉固拒。整個世界,有一道永不能藉人力逾越的鳩溝(參看弗二12一16);因此分成兩個壁壘森嚴的族類︰其一,屬于第一亞當的,乃是世界人類(Mankind);其二,屬于末後亞當的,乃是基督族類(Chrisikind)。前者乃是犯罪墮落的,出于地,屬乎土,終必歸于塵土的自然人;後者,乃是主耶穌基督用寶血的重價贖回的,重生得救的,屬靈的,屬天的,永不朽壞的,活潑長存的新人類。感謝天父,因他愛我們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取了我們的人性,為我們的過犯受死,為我們稱義復活;又帶著他完善的人性升天,求父差遣聖靈賜給我們;使我們藉著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和基督同為後嗣。主耶穌的人性,一方面由于其和神性完全相聯;一方面,又和我們人類相通;「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二16);實現了世俗宗教家所夢想渴慕的「天地合德」,「神人合一」的境界,而又成為人類新生的源泉。
肆基督人性的必要性一、成為中保
主耶穌基督,既為神人之間的中保,他必須是真神,同時又必須是真人。這乃是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所命定的;乃是我們人類藉以得救的張本。因為我們的罪孽,使我們和上帝之間,發生了無法突破的障礙,從而使人類被摒棄在天國之外(約三3、5;林前一五50;加五19一21)。人類既無法接近上帝,當然沒有人有資格可以當中保,使神人恢復和好。在這種可悲的境況之下,除了上帝親自降世以外,人類實在無法自救。于是聖子上帝,便道成肉身降世為人;這才能使「上帝與我們同在」(太一23);這才可使上帝住在我們中間,成為屬靈的實在。職是之故,使徒保羅在其說明主耶穌基督中保身分之時,便稱他乃是降世的「人」(提前二5)。由于人子滿心憐憫,同情人類,置身在我們中間,仿佛我們的手足,所以凡是誠心尋求救主的,必不致失望;凡是要想和他親近的,亦必不致被撇棄,因為他曾宣布︰「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他又應許︰「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一一28);「到我這里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而且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一16),因為他和我們一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我們血肉之體,本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罪孽深重的人類,本不能和聖潔公義的上帝有交契;但是靠著我們的中保,卻可坦然無懼的進到他施恩的寶座前。是則世人徒存「神人合一」的願望,「天人合德」的空想,卻不信奉溝通神人的中保,豈非等于水底撈月,痴人說夢。二、獻為活祭
基督耶穌,所以必須是真神又是真人,乃是要為我們的罪,獻為活祭;藉著他的死,免去上帝的忿怒,得與上帝和好(羅五9一10)。因為神人和好,其先決條件,必先順從上帝,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而擔當其罪孽應受的刑罰。但是罪的工價乃是死;在這條刑律之下,世人勢必永遭沉淪!感謝我們的救主,他取了我們血肉之體,成為人子的樣式,為我們站在罪人的地位,為我們獻上他的身體,成為活祭;把我們的罪孽,由他替我們擔當;同時又把他的義歸給我們,作為我們的義;這才能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撤銷我們的罪案,並且使我們從可怒之子、地獄之子,成為天國子民、神的兒女,和他同為後嗣。這種神人和好的大任,除了那位神子成為「人子」外,誰配擔當呢?因為如果他僅為神,便不應承當死刑;如果他僅是人,便無法征服死亡。人類救主的任務,第一要吞滅死亡,則除非他本身是生命,誰能完成呢?其二要征服罪惡,則除非他本身是公義,誰配擔當呢?其三要和這世界,和空中掌權者爭戰,則除非他的名超過萬名;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除非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誰克制勝呢?然則,除了上帝以外,誰是生命,誰是公義,誰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呢?誰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呢?職是之故,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為著要拯救世人,甚至在肉身顯現,親自作了我們的救主,成為我們的活祭!他不僅是祭司,而同時又是祭物;他不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而乃是用他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把自己獻為活祭,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25一26)。三、顯明神愛全部聖經,向我們明白昭示,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取了我們血肉之體,其目的無非要拯救敗壞的人類,復興沉淪的世界。為求達成這個任務,他竟生在律法之下,為我們付了罪的工價。那幅被釘十架的圖畫,實在具體顯明了上帝對世人的大愛。神人中保,必須流血,這乃是上帝在永世里的定命。主耶穌基督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乃是贖罪的標記,亦就是神愛的明證。這已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方多次,一再曉諭。其中最卓著的,便是以賽亞的見證(參看賽五三章)。到了這末世,又由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親自向我們曉諭,把他降世的目的,救世的計劃,作完全的啟示。例如,他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路二四44一47)「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8)「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4一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人生了。」(約五24一25)「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約一○17一18)「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一一25、26)「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一二31一32、47)「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約一四2-3、18)「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里面,我也在他們里面。」(約一七26)
伍基督人性的重要性一、不信人性之危險基上所論,基督的人性,既為上帝完成其救贖計劃的必要條件。則關于基督的人性,正和其神性一樣,也是神學上一個重要的道理。我們固應信主耶穌基督的神性;但如僅信其神性,而不信其人性,那也是非常危險的。主耶穌是「真神」,也是「真人」(VereHomo);我們應當雙方兼顧,不可顧此失彼,有所軒輊。一般人每以為信他的神性,比信他的人性更為重要;從而把他的人性,放在次要的地位。殊不知關于主耶穌人性的信仰,也是同樣值得重視的問題。
主耶穌的人性,在聖經里面,正和他的神性一樣,佔有同樣重要的地位。例如︰「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二11、14,四15)。這些經訓,實足令那些僅重主耶穌神性,而忽視其人性者,清楚認識,無可置辯。其次,復可釋除一般人的疑慮誤解,以為如果信其人性,便無啻把我們得救的盼望,寄托在人,而不在神。但我們不是因信他的人性,抹煞他的神性。主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雖是真人,仍是真神。基督教和凡俗的宗教和人文主義,乃是根本異趣,未可相提並論。不信主耶穌基督人性的危險,我們可以從幾種異端邪說,來加以說明。其一,是天主教的謬論。他們偏重主耶穌基督之神性,及其無上的威嚴,于是乞靈于馬利亞把她當作神人之間的中保,甚至違背神的誡命,效法外邦宗教的迷信,犯了崇拜偶像的罪。其嚴重的後果,便是把我們獨一的救主,一位最密切慈祥的恩友(約一五15),視為凜不可親,失去了基督信徒最寶貴的權利。其次,則為幻影派(Docetism)的異端。這派以為基督的身體,乃是一種幻影;所謂「道成肉身」,僅系一種想像,並非有其實體。此派思想,淵源于諾斯底派(Gnosticism’一稱神哲主義),以物質為萬惡之源;認為基督既為人類救主,自不應有可憎的物質的真體。此說之代表者,有克林塞(Cerinthus)、薩都尼納(Saturninus)、華倫底納(Vaentinus)、巴達賽尼(Bardasaneo)、馬西安(Marcion)、泰西安(Tatia)、巴西理得(Basilides)。他們都不信主耶穌基督之真體;巴西理得甚至謂死在十架之耶穌,乃系西門之偽裝,而非真正耶穌。這何啻根本否認了救主為我們流血贖罪莫大的恩功!二、純正信仰之基準
聖徒信仰,是否純正,乃可以其對于基督人性之認識,作為考驗之基準。考各種否認基督人性的異端邪說,所以發生,實因他們根本昧于基督人性之真諦,以及道成肉身之奧秘。例如以上所舉的幻影派,他們認為超越神聖的上帝與物質的肉體的,屬地的人性,合而為一,乃是一件絕不可能,而且不堪想像之事。照諾斯底異端的學說︰我們這屬地的身體,乃是痛苦煩惱的根源(按此說和佛家的「苦諦」,如出一轍)。因此他們認為脫離肉身,乃正是人類得救的盼望,安有神聖超越的上帝,反而成為肉身的道理。此派以為基督乃是從上帝發出的諸「伊安」(Aeons)之一,其降世的使命,乃在拯救墮落的「伊安」。(按其中之一,乃為甦非亞「Sophia」,意即智慧,因妄想窺測上帝的奧秘,送遭沉淪。)一位負有如此重大神聖使命的救主,如果有了可憎的人性,安有能夠勝任之理。照馬西安的意見,主耶穌的身體,只是暫時顯現的幻體,絕不能和我們這種邪惡的肉身有關。上帝藉著耶穌以人的形像顯現,雖和我們人類一樣能行動,感覺與受苦,但卻沒有血肉的實體。此種異端,在初期教會,即痛遭攻擊。其中如約翰門徒,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修氏(Ignatius),鑒于這種邪說的危險,抨擊尤烈;並強調「道成肉身」,基督真體,及他被釘十架的道理。他常警告當時的人說︰「那些不信的人,以為基督沒有在十字架上受死,那是可怕的邪說,大家要掩上耳朵,千萬不可听從。倘使基督沒有真正在十字架上受死,我為什麼要和那些獸類斗爭,以致現在受此捆鎖呢?我豈作無謂的犧牲呢!」(作者按︰伊氏因羅馬君王的逼害,被判死刑,約于主後一一五年被投入野獸院內為道殉難。大義凜然,實足彪炳千秋!)伊氏認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是千真萬確的;他認為︰「如果否認他的人性,便是褻瀆其聖名!」因為不信他的人性,便是破壞他救贖的工作,否認他救世的宏恩!特土良(Tertullian)也極端反對幻影派的邪說,有些學者(如VanBakel)且說特氏乃是反對幻影派最激烈的人。如愛任紐氏(Irenaeus)也強調主耶穌人性的真實性與重要性,他攻擊幻影派,也不遺余力。教會所以要反對幻影派的邪說,第一因為主耶穌的人性,乃是他救世工作的必備條件;同時,又因為這乃是「道成肉身」的基本教義。基督的人性,乃是一個偉大敬虔的奧秘,倘使他不是真人,則上帝便沒有真正在肉身顯現,而他住在我們中間,也沒有屬靈的實在(提前三16;約一14),而我們的信仰,亦勢將變成虛空。幻影派因為遭遇初期教會強烈的攻擊,隨著基督教義歷史的發展,這一個邪說,便穿上一件化裝的外衣,掩蓋其本來面目,用其他巧妙的方式,來摧毀基督人性的教義。他們在表面上仍是侈談主耶穌的人性,並不絕對否認;但卻不信其人性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這些異端,便是「亞波里那留派」(Apollinarianism)和「基督一性論」(Monophysitism);在當時的東方教會,影響甚大。他們認為基督雖是人,也是神;但是他們卻以為基督的神性壓倒了人性,所以人性被神性所吞滅;從而失去了人性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所以事實上只有一種神性。有些學者,曲解羅馬書八章三節,成為罪身的「形狀」,和腓立比書二章七節,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兩節經文;斷章取義,牽強附會,專在「形狀」、「形像」這些字上妄加揣摩,以為保羅也是傾向幻影說。殊不知這兩節經文,正是主耶穌真正人性的張本。何況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四節明明白白地寫著說,他乃是「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他又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六節強調「上帝在肉身顯現」,乃是一個無人不以為然的偉大敬虔的奧秘!其他新約的作者,如約翰甚至更斥責否認主耶穌人性的,乃是敵基督的;他在約翰壹書四章二至三節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于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由此可知,一個基督徒的信仰,是否純正,乃正可以其是否相信主耶穌的人性來加以考驗。幻影說和一性論乃都和福音真理水火不融,完全沖突。
三、身體復活之憑證從主耶穌復活以後直到其升天的四十天之間,主耶穌的境界,雖從十架的羞辱,變為極大的尊榮;但是他的人性,卻仍是一樣,沒有改變,也沒有以他的神性壓倒了或吞滅了他的人性。主耶穌為糾正幻影的謬見,祛除信徒的疑慮,曾親自對其門徒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里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8一39;並太二八7、9;約二○20一28)主耶穌復活以後,他真實的人性,仍是照樣向我們顯現。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里。」(林前一五17)于此可見,復活後主耶穌的人性,仍是真實的,絕非虛幻的。這不僅駁斥了幻影派的異端邪說,尤且證明新派基督教學者以為耶穌復活僅系「精神不死」種種謬論之完全虛妄!而尤使我們對于救主有形有體榮耀再臨,以及聖徒身體復活,得到了可信的憑證!
四、得救所憑的根基一般學者,以為約翰福音乃是強調主耶穌的神性;殊不知,約翰福音另一個任務和目的,乃在駁斥幻影派的邪說。約翰在他的書信里,開宗明義便證明主耶穌的肉身,乃是(1)我們所听見;(2)所看見;(3)親眼看過;(4)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他甚至斥不信主耶穌之人性的,是敵基督!(參看上文)在神學上,主耶穌的救贖工作,乃和其人性有不可分離之關系的。救恩雖是完全屬于耶和華;但是主耶穌的人性,乃是上帝救贖工作具體表現之特征。基督一性論,以神性來壓倒人性,不僅是違反聖經真理的異端,而且否認了上帝救世的大恩!聖經的真理,明明指示,主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他是我們的弟兄,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他和我們同有血肉之體。他降世為人,並非以上帝大使的威風,仗著他超越的權能來威脅我們;也非用幽靈出現的方式,僅僅來向我們傳一篇屬天的神秘的信息;而乃是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世界,實實在在地和我們過同樣的生活。所以保羅把基督和亞當並稱,稱他為末後的亞當(林前一五45)。這乃是道成肉身的奧秘,除了上帝在聖經里面向我們啟示,我們如果僅憑自己的空想,不但永不會明白上帝救世的真道,並且還要陷入可怕的異端。基督一性論,和一切的幻影說,都是違反聖經真理的異端。因此,教會為著維護基督人性的信仰,對于這些異端,曾一再加以嚴重的打擊。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基督的人性之重要性說︰「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7)可見基督的人性,乃和我們之得救,有重大密切之關系;如果我們否認基督的人性,不僅抹煞了上帝救世的大恩,尤且摧毀了我們得救所憑的根基!五、新派神學的偏差
最後,還有一點,我們必須提出,加以明辨。我們相信主耶穌的人性,並非就是等于僅僅承認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性。承認其歷史性和相信他的人性,二者未可並為一談,因為主耶穌基督,並非僅是一位過去的歷史人物,而且是一位時刻和我們同在,永永遠遠活著的基督(關于此義,作者已另撰專章加以詳論)。基督論的任務,並非僅在闡明主耶穌的歷史性,僅僅相信歷史上確有耶穌其人。我們所信的教義,乃在主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神人二性,合于一位。事實上那些承認主耶穌的歷史性的學者,他們對于他的人性,仍是根本茫然。而那些僅僅反對幻影派,而不信基督神性的新派神學家,他們一味的偏重主耶穌的人性,誤以「歷史的耶穌」(HistoricJesus),僅為人間的凡夫;也是非常危險的偏差!這些新派學者,承啟蒙運動之余緒,受了近代浮淺的所謂科學的經驗主義的人生觀的影響,把主耶穌基督視為一個僅具血肉之體的凡人,而絕對否認其神性,例如現在一般人趨之若騖的鮑德曼(Bultmann)神學,自命新進,其實沒有擺脫十八世紀啟蒙哲學的窠日,妄冀以虛妄的「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的見解,以及浮俗的「人類學」的原理,來探究基督的奧秘,豈非等于南轅北轍。而其所謂「解除神話」(Demythologize)的企圖,非但心勞日拙,不能解決問題(按神學家柯爾曼氏(Cullman﹞嘗譏鮑氐所謂「解除神話」的企圖,其結果只是制造更多的神話,令人更覺迷惘!);而其嚴重的後果,尤將摧毀基督聖道之根基!教會所以維護主耶穌人性的信仰,絕非主張人類得救,須藉人力;更非傳那種凡俗的人文主義(關于人文主義,作者已另撰(1)《總體辯道學》卷壹,(2)《人文主義批判》等書)。基督耶穌,在世為人,雖和我們一樣;但神性在他里面,始終彌漫運行,並未減損消除。基督虛己自卑,乃由其自願,為要拯救沉淪的人類。他被釘十架,乃正是宣告人文主義之死刑!教會攻擊幻影派的異端,維護基督人性之教義,並非即是主張得救須靠人力,更非認為人類可以自救!而正相反,教會之所以強調主耶穌人性之重要性,乃所以闡明一個聖經的真理,便是人類得救之根基乃全靠上帝降世救人的宏恩。「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這乃是主耶穌人性之奧秘,亦是主耶穌降世之使命。
壹二性聯合的性質主耶穌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雖成為人,但仍是神;神人二性,聯于一位;不相混合,不相紊淆,此中玄妙,實非人類智慧,所能了悟。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Con-fessionoffaith)關于主耶穌的位格,有很明確而完善的宣示。「上帝的兒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實而永恆的神,與父同質而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他就取了人性(約一1、14;約壹五20;腓二6;加四4)及其諸般基本的秉賦和一般軟弱,只是沒有罪(來二14、17,四15);籍聖靈的權能,在童貞女馬利亞腹中成孕,取了他的實質(路一27、31、35;加四4)。因此兩種完整而不同的性——神性和人性,聯在一個位格里面;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路一35;羅九5;西二9;提前三16;彼前三18)。他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卻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之間,唯一中保。(羅一3-4;提前二5)從這一個信條,我們對于主耶穌基督的位格;應有四個基本的認識︰
一、兩性乃是絕對不同的一切聯合在基督位格里的元素,乃是兩種分明的實質。質言之,在基督里面,一方面有構成和我們相同的屬人的精粹或實質,便是真正的人性。一方面又有和上帝相同的永恆、無量、不變而完善的屬神的實質,便是真正的神性。
二、兩性乃是絕不紊淆的一切信條,都明白宣稱,神人二性,雖相聯于基督一位里面,卻是絕對不相紊淆。這正好比心之與物,不能相混,變成一種非心非物的實質.同理,神性和人性,也不能紊淆,變成一種既非完全人性,又非完全神性的第三種屬性。基督雖是神人(Theanthropic),這乃是指他的「位」而言,並非指他的「性」而說;倘將「位」「性」相混,則主耶穌將變成一種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基督既是真神,又是真人,他是一位,卻有二性;這乃是聖經的真理。他一方面有「無量的智慧」,一方面卻又有「有限的智慧」;他有兩種意志,兩種作為。他的人智乃是慚增的;他的神智卻是無限的。屬于人性的意志,乃是有限的;屬于神性的意志,乃是全能的。這樣二性合于一位,雖似神秘,難于理解;其實此中事理,卻甚平易顯明。正如我們人類,在其肉體方面,有物質的元素;在其靈魂方面,則有精神的屬性;二者聯在一身,合于一位,雖是不相分離,然卻絕不紊淆。三、兩性乃是不相轉換的
此中道理,已于上文明白指出。每一實質乃由各種屬性構成,不相轉換;如果屬性發生變動,或有所增減,勢必改變其實質。質言之,如果「無限屬性」加諸「有限屬性」之上,則「有限屬性〕,便不復為「有限屬性」。如果神性轉加在人性之上,則人性便不復為人性;如果人性轉加在神性之上,則神性便不復為神性。但是照聖經的道理,道成肉身以後,主耶穌的神性和人性,仍是各自保持其完整性,絕未因此發生轉換變化。四、兩性乃是相聯不離的主耶穌的神人二性,乃是聯在一個位格里面;這在神學上稱為「哈僕司泰」聯合(PersonalorHvpostaticunion)。因此,有一個要點,我們應加注意,神性住在主耶穌基督里面,和聖靈住在一般聖徒里面,乃是絕對不同的,不可相提並論,牽強附會。神人二性,聯于一位,乃是永不分離的;這既不是一種道德的或交感的聯合(MoralorSympatheticunion),亦非僅為一種暫時的和不定的聯系。其次,二性的聯合,乃是在一個位格之內;正好比身體靈魂構成一個人一樣;神人二性,也構成一位基督。從人的情況而論,一個人的人格,乃在其靈魂,非在其軀體;同理,主耶穌基督的位格,乃在其神性,不在其人性。「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聖子從太初便是三一真神之一位。他是有位格的,他是一個「神人」(DivinePerson),並非僅具一種「神性」,他乃是上帝取了人性,在肉身顯現,這便是「道成肉身」。所以,主耶穌的人性,乃是無位格的(Impersonal);他並未和一個「凡人」(HumanPerson)聯合,而乃是和「人性」聯合。因此主耶穌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並無兩個位格。神人二性,既聯在一個位格里面,所以乃是永遠相聯不可分離的。「道成肉身」,乃是聖子永遠取得人性,他復活升天,乃是帶著他榮耀的人性升到他的寶座上面;他還要有形有體的在榮耀里帶著他的人性再臨。
綜上所述,我們對于主耶穌神人二性聯合的性質,有四點基本的認識︰其一、在主耶穌位格里面,乃有神人二性,兩者實質分明,絕對不同。其二、神人二性,雖然相聯,卻各保持其原有的特質,不相紊淆,以致成為一種既非神性,又非人性的第三種特性,使主耶穌成為一個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其三、神性人性,各有其完整的特質,絕對不能互相轉換。易言之,人性不能變為神性,神性亦不能降為人性。
其四、二性聯合,並非住在一起,亦非暫時交感;而乃是一種不可分離的位格聯合——「哈僕司泰」的聯合。易言之,神人二性,乃是聯于一位,永不分離;主耶穌乃是神而人;同時又是人而神。貳二性聯合的確證「二性一位」的教義,乃是一種超感覺的實在,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奧秘,實非世人的智慧所能了悟。因此,我們信仰的根據,只是上帝的聖言,而不是人間的理智。雖然如此,這並非虛空的玄想,倘使我們能作虛心的探究,便不難獲得確實可信的憑證。請分論之。
一、從單數的稱謂言主耶穌基督的位格,乃是單一的;在「神性」和「人性」之間,不是好像在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和「聖靈」之間,有復數的位格,有「我」「你」稱謂的不同(參看約一七23);三一上帝,曾用「我們」的稱謂(例如創一26),但主耶穌絕未用復數稱呼他自己。凡他所言所作,都是用單一的位格。這便確證,他雖具二性,卻只有一位。在約翰福音三章十一節,他雖曾用「我們」的稱謂;但這並非單指他自己,乃是包括他和他的門徒而言。
二、從基督的屬性言無論屬于神人兩方面的屬性和權能,都歸于基督;因此,凡屬基督的事工和尊榮,可歸于其神性或人性之任何一面。這乃證明他的神人二性,乃是聯合在一個單一的位格之內。因此,我們一方面可以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他(約五58);一方面又可說他乃是降生在該撒亞古士督統治之時(路二1)。我們一方面可說主耶穌曾哀哭、疲乏、受苦、受死;但又可說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長遠活著,替我們代求。我們一方面可說我們的救主被釘在十字架上;同時又可說他第三天復活,他乃和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20;弗一23,四10)三、從救贖的功果言
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工作,乃有無限量的功果與價值;世界人類藉著他可以和上帝合而為一。這便足證明他乃是神而人,人而神。他原為神,亦為人;既為人,仍為神;是全神真神,也又是全人真人。他乃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神人」(Godman)。神人二性,聯在一起,故能打通神人中間的阻隔(弗二14)。他任何一性的作為,乃有兩方面的功果與價值。約翰凱(JohnCaird)嘗說︰我們不能把他神性的作為和人性的作為,彼此分開;否則便是**他整個的位格和生命。四、從對主的尊號言聖經指稱主耶穌的時候,往往同時涉及他兩方面的特性。例如,在徒二○28;林前二8;西一13一14乃是用屬神的尊號述說他屬人的屬性和作為;反之,在約三13,六62;羅九5乃是用屬人的名號指稱他屬神的屬性和作為。這又為其神人工性,聯于一位的確證。
五、從信徒的心理言普世基督信徒的心里,也一致承認並證明主耶穌僅有一個單一的不可分的位格,這可從他們崇拜時,歌頌祈禱時,具體表示出來。以上各點,俱為顯明的確證,使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神人二性,乃是聯于一位,不相混淆,亦不可分離。
參二性聯合的真諦
一、從上帝創造的奇工言神人二性,聯合在主耶穌一個位格里面,乃是出諸上帝創造的奇工。此中奧義,雖似不易了悟;其實,當上帝最初照他自己的形像造人之時,即已把神性人性,聯合在一個位格里面。人類具有理性和靈性,及其和上帝的關系,即可使我們體會到「道成肉身」的道理。我們人類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上帝(徒一七28);上帝和人類,可相聯合,並且把他的能力賦予人類。可惜自從始祖犯罪以後,人類便喪失了其原有的上帝的形像;從此以後,人類因著罪惡,便與上帝之間,有一道隔斷的牆,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異教信徒,昧于此義,以為只要「明心見性」,便能「歸真返僕」,達到「天人合德」、「神人合一」的境界,實為一種悖于事理之空想。因人類既陷于罪,由于罪惡權勢的侵犯和摧殘,已把人類的真面目——上帝的形像失去。不但在普通人身上,看不到人類的真精神真面目;連聖人賢士,也不足表現人類的真本——那便是上帝的肖像。感謝天父,因他愛我們的大愛,差遣其獨生子,主耶穌基督降世。他乃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使人類藉著他,得以恢復其已失的形像,和他的神性有分;並且可與上帝恢復和好,合而為一。二、從神人必有的關系言
一般世人,對于主耶穌有神人二性,湟惑不解,以為他既是造物主,何以同時又可為被造物呢?這種疑問,實為誤解。因為他們根本不了解主耶穌的神人二性,雖二者分明,不相混淆;但卻非二者毫無關系,更非二者互相排斥,各不相容。人類所以成為有靈的活人,乃是靠有上帝的生氣(創二7);我們的「生命在他里頭」(約一4),他是我們生命之主。上帝無限的寶藏,和人類無限的需要,二者彼此相應,永無止境;須至人類和那一位有「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他里面」的基督,合而為一,才能滿足。人類的本性,只有和上帝聯合時,始有其真正的意義和實在。人類不是和上帝絕無關系的「切線」(Tangent),而乃是一個器皿;人生的態度,應當倒空那器皿,要等候那無窮的泉源來加以充滿。這樣的人生,才有真正的生命,真正的意義。約翰凱(JohnCaird)說︰「人若不和上帝合一,便非真人!」我們引這些話,並非認為這能完全表達神人二性合一的真理,乃僅籍此幫助我們了解其中奧秘的道理之一斑而已。三、從「性」「位」不同的分際言主耶穌有神人二性,但並非有兩個位格;因為在道成肉身之時,他所取得的,只是人性,並不是一個已經長成的獨立的位格。質言之,主耶穌的人性,是沒有位格的,只有在神人二性合一的位格中,始有其存在;在其和神性聯合之前,是沒有獨立的位格的。于此,我們對于「性」與「位」應加分辨,不能混為一談。「性」乃是一種共同的實質;「位」乃是一種獨立的人格,有自覺自決的權能。主耶穌的位格,不是單純人性的,乃是神而人,人而神的(Theanthropic)。但是他的「性」,卻不是神而人,人而神的;否則便要產生一種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第三種特性;這樣便使耶穌變成一種非神非人的怪物。這乃是「基督一性論」和游提克斯派的異端。關于這點,容于另章加以詳論。
四、從中保必備的條件言神人二性聯合在一個位格之內,乃是主耶穌基督所以可作神人之間之中保的絕對必具的條件。因為唯其如此,他才能在神人之間,彼此交通聯系。雅各所見的天梯,一面立在地上,一面直通天頂,有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創二八l2)。這便是基督的預表,他一方面和神有同等的尊榮與威嚴;一方面又能完全體恤人類的軟弱。易言之,人類的救主,必須是真神又是真人。因為︰第一、他必須是真人,才能真正代替人類,為我們的罪受苦受死;因為上帝是不可能承受死亡的。第二、他又必須是真神,因為這樣才能使他受苦受死,有無限的代價,而且又能戰勝死亡,因他的復活,叫我們稱義。倘使他僅僅是人,則他的死,便不足為萬人的贖價。這乃是一切自然宗教的教主,所以絕對不能拯救世人的原因。感贊天父,主耶穌乃有神人二性,他乃是真神,又是真人;所以他的救贖,實足拯救一切凡信他名的人。誠如加爾文說︰「倘使他僅僅是神,便不能承受死亡;倘使他僅僅是人,便不能征服死亡。這乃是因為他有神人二性,合而為一;所以他能以人的軟弱,交付死亡,為我們贖罪;同時又以上帝的權能,和死亡斗爭,為我們戰勝死亡。因此,凡是剝奪其神性的人,便是貶損他的尊榮和威嚴;凡是否認他人性的人,便是抹煞他的仁慈與良善。」
肆二性聯合之謬論為求對于二性聯合的真諦,有更深刻的認識,我們更可從另一面來研究,把若干關于二性聯合的謬論錯覺,來加以述評。一、殘缺的基督人性論
倡是說者,在德國有霍夫曼氏(J.C.K.VonHofmann),艾勃拉氏(J.H.A.Ebrard)和葛斯氏(W.F.Gess),在美國有皮喬氏(HenryWardBeecher)。他們認為主耶穌的人性,並非完整,僅為其神性降低、萎縮,和變質的結果。當主耶穌在世之時,他的神性,乃是陷于一種睡眠和癱瘓狀態。此說之妄,我們可用以下各種理由,加以說明。其一、此說曲解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道成肉身」的真義,以為他的神性受肉體的錮蔽,便須受物質定律的束縛。有些學者,如葛斯氏,甚至認為,耶穌降生以後,便完全丟棄了他的神性。另一方面,他們又以為主耶穌並無真實完整的人性;所謂人性,其實乃是一種萎縮變質的神性。準斯以觀,則主耶穌真正的神性及其真正的人性,俱遭否認。殊不知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乃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太一1一16;羅一31)。終其在世為人之時,他又清清楚楚地知道,他和上帝原為一體(約一○30,一四9)。其二、聖經教訓我們,上帝乃是永不改變的。此派以為主耶穌的人性,乃是他的神性變質的結果,則顯然和上帝不變的屬性,完全抵觸。其三、此說更嚴重的錯誤,乃在其摧毀了全部救恩的真理。因為一則,此說以為道成肉身以後,神便不復為神;而且他們又以為主耶穌既無真正的神性,又無真正的人性,則人類便根本無由籍著基督,和上帝合而為一。復次,此派既以為耶穌降世以後,神性便歸癱瘓萎縮,甚且以為神便不復為神,則僅賴軟弱的人性,何能完成救贖的奇功!
二、漸進的道成肉身說倡是說者,為杜諾(I.A.Dorner)及羅德(RichardRothe)諸氏。此說認為神人二性的聯合,並非在主降生之時,立刻完成;而乃是逐漸發展的結果。而這一個發展的程序,到了主耶穌尊榮之境開始之時,始臻于完美之境。此說之妄,我們可用以下各種理由,加以說明︰其一、聖經明白教訓我們,主耶穌由聖靈感孕,藉童女降生,乃是真正的人子,又是真正的神子(路一35)。所以主耶穌基督,成為「神——人」,乃是在其道成肉身之始,而非在其復活之時(腓二7)。
其二、此派以為主耶穌在世之時,他的神性和人性,常常彼此交感,互相承受。(MutuaPropriation)這種說法,無啻承認主乃有兩個人格,實跡近聶斯托利主義。其三、此派既以為「道成肉身」,並非始于主感孕降生之始,乃是成于復活之時;則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必不能有充分的功效,是豈非否定主耶穌救世的奇功!其四、此派以為神和人在主耶穌基督里的聯合,乃是兩個位格的聯合,而非神人二性之聯合;這不僅在事理上絕無可能,而且在聖經上尤毫無根據。因為主耶穌明明僅說︰「我與父原為一」;而從未說︰「我和道原為一」;亦未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到了道」;也從未說︰「我往道那里去」。可證「道成肉身」,乃是二性聯于一位,並無兩個位格。所以李伯耐氏(Th.A.Liebner)駁斥杜諾氐說︰「在聖經里面,我們絕對看不到主耶穌神人二性的關系,有如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的關系。」斐利比氏(F.A.Philippi)也反對杜氏說︰(1)杜氏的神人合一論,乃富有「泛神論」的意味。(2)他以為「道成肉身」,乃成于復活之時,而非始于降生之初,實屬不合聖經真理。(3)神人兩個位格,究竟如何才能合一,杜氏實亦不能自圓其說。
伍二性聯合的結果一、屬性的交通
神人二性聯合以後,其第一種結果,便是其屬性的交通。這並不是說二性彼此攙雜,乃是說「一位」具有「二性」。主耶穌有真正的人性,也有真正的神性;此中道理,正如一個人具有真正的軀體和真正的靈魂一樣。身軀靈魂,雖各不同;卻是合于一身,並非分屬兩人。主耶穌一方面是有限的,一方面又是無限的;他是有所不知,卻又無所不知;他雖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卻又是和上帝同等;他降生世界,卻又是太初即與上帝同在;他是多受痛苦,卻又創造萬物。此中奧秘,正又如同我們世人,雖是泥土所造的,卻又可作上帝的兒女;雖是必死的凡人,卻又可得永遠的生命。從這個道理,我們對于主耶穌基督在一個位格之內,具有神人兩性,便無庸驚疑惶惑。聖經作者,有時稱他為「主」,有時稱他為「子」;而且常在同一經句里面,把僅僅是神的屬性,和僅僅是人的屬性,以及神人兩方的屬性,都歸給他。例如︰在希伯來書第一章第二節里說︰上帝曾「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這里的兒子,乃是指成肉身的道而言。在同一句里,接著又說︰「又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這乃是指永生的神子而言。立刻接下去,在第三節又說︰「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這乃是指他的神性而說︰但在同一句接著又說︰「他洗淨了人的罪」,這乃是指他為我們舍身贖罪,乃是按他的人性而言。在這一句的末了,又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乃是指他是「神——人」而言。二、救贖的奇功神人二性聯合第二種結果,乃是在他的作為方面,尤其在他的救贖工作方面。因為二性只屬一個位格,所以他所有的工作,也是屬于基督整個位格。好比一人,他運籌構思,乃是屬心智的;他飲食消化,乃是屬肉體的;他說話寫作,乃是心體並用的。但是這三種工作,卻都是屬乎一人。這乃是一個關于主耶穌位格和事工之重要教義。例如︰主耶穌的順從和受苦,雖非屬其神性,但卻是他整個神人的順從和受苦。譬如︰我們的靈魂,雖是不能受傷或被焚;但是倘使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則受苦的乃是整個人,並無肉體和靈魂之分。同理,基督的順從,即是上帝的公義;基督的寶血,即是上帝的生命。唯獨這個緣故,基督工作,才有無限的價值和果效。因為基督有永遠的靈(來九14),只要他一次獻祭,便叫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一#10)。因有主耶穌的獻祭,就永遠不用再為罪獻祭,這乃是刻在信徒心上的永不磨滅的得救的真理。
三、敬拜的對象神人二性聯合第三種結果,乃是在敬拜的對象。宗教上的敬拜,乃是把一切聖善的德性歸與所敬拜的對象。易言之,只有一位至聖至善的才配受人類的敬拜。因此主耶穌的人性,不是我們敬拜的對象,眾聖徒和眾天使所敬拜的,乃是一位遠超萬有,永被頌贊的上帝。主耶穌之所以應受敬拜,乃在他的人性已和其神性構成一體;他原與聖父同在,而且他就是上帝,卻在肉身顯現,為眾使徒所听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所以他也公然接受人的敬拜,並有「主」和「上帝」的尊號。
四、人類的救主神人二性聯合第四種結果,便是他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倘使他僅僅是神,便不能作我們的救主;倘使他僅僅是人,無論其如何有智慧、聖潔、和仁慈,也絕不能解決我們的靈命得救問題。只有神人兩種不同的特性,永遠聯合于一個位格里面的基督,才配當我們的救主。主耶穌基督,他是上帝,無所不在,無所不能,又有無限的豐盛;因此他才能拯救我們,賜福我們。他又是人,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也曾和我們一樣,凡事受過試探,而且生在我們所干犯的律法之下,替我們擔當應受的刑罰。他一方面,有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他里面;一方面卻又成為人的樣式,這樣才好叫我們可以親近他,而且對他豐盛的神性也有分,使我們也在他里面,一無所缺,得以成全。五、生命的源頭
神人兩性聯合第五種結果,乃在使信徒得到他的生命。道是永生,生命在他里面;乃是我們肉體的、理智的、和靈性的生命的源頭。道成肉身,乃是令世人獲得其屬靈生命之必要條件。主耶穌是我們生命之主,也是我們獨一的救主,我們藉著與他聯合可獲得永遠的靈命。這一個聯合,一方面乃是聖約的,乃是憑著上帝在創世以前的預定;一方面是生命的,乃是藉著聖靈在我們中間的居住;一方面是自願的,乃是由于我們對他的信心。只有那些認他是上帝在肉身顯現,並信他為救主的人,才有永生。因為凡是信他的,「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著」(加二20)。六、人性之升華神人二性聯合第六種結果,乃是主耶穌人性之升華。世人的靈魂,藉著與不朽的靈魂相聯合,其境界便超邁宇宙間純物質的機體。同理,主耶穌的人性,藉著其和神性相聯合,其尊貴、價值、和權能,也超邁一切有理性的受造物,而無可倫比。他雖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而且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上帝卻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他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6一11)。所以,我們雖一方面信他乃是「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並非不能體恤我們軟弱」的真人(來二14,四15);同時又應信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乃是遠超萬名永被稱頌的上帝。
陸二性聯合的奧秘一、雖具二性,並無二位主耶穌的神性人性,在一個位格中聯合的奧秘,乃是藏在他為童女所生和「道成肉身」里面。我們在上文已經指出。當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之時,和他相聯的,並不是一個有獨立位格的人,乃是一個沒有位格的人性。這個奧秘的道理,有很重大的關系;一則如果和其他一個有獨立位格的人相聯,便要有雙重位格。二則如果和其他一位相聯,便要使他陷在原罪里面,因為所有亞當的子孫,都有他的原罪歸與他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性,已有位格,當他道成肉身之時,只要加上無位格的人性,便可使他獲得和一般人類相同的經驗,並能體恤人類的軟弱。聖經教訓我們,主耶穌乃是童貞女所生,他沒有肉身的父親,只有上帝作他的天父。所以他只承受一個無位格的人性,而沒有取得另一人性的位格,因此,原罪不能歸諉到他的身上。質言之,他雖具神人兩性,卻並無兩個位格。
二、主為真人,但非凡人近數十年,關于主耶穌人性沒有位格一個問題,頗引起學者之重視。神學家巴文克氏(Dr.H.Bavinck)對于這個問題曾說︰「二性聯合,乃只是主耶穌的神性和一個『無位格的人性』相聯,絕不是和另一個『有位格的人性』相聯」。因為倘使主耶穌的人性,另有一個獨立的位格,則主耶穌勢必僅為一個凡人,所不同者,僅其和上帝有密切的交通而已。此為新派神學之重大錯誤,亦為教會之危險異端。惟是于此,我們復須注意一個要點。巴文克氏說他的人性沒有位格,並不是否認其為真人,以為他僅具人類的通性。這乃是黑格兒(Hegel)的基督論之根本錯誤。黑氏以為基督並非一個真正的人,乃是整個人類之泛稱,從而以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成為人類,即為「神人合一」。此說之謬,著者將于本書第八章,加以申論。于此吾人應當認識,主耶穌的人性,雖無位格,但卻仍為真人,所不同者,他不是一個世間的凡人而已。他道成肉身,乃由聖靈感孕,這樣他才能代表全人類,成為神人之間的中保。這並不是否認其真實的人性,而乃是說,他的人性,絕對不是自行獨立存在,而乃自始至終和聖子的位格相聯合的。準斯以觀,我們對于主耶穌基督的人性,應有兩個基本的認識;其一、他的人性,乃是完整無缺的,他乃是真人。其二、他的人性,雖是真實完整,卻是始終依存于「道」,並沒有獨立的位格,故非世間的凡人。
三、雖不分離,卻不混淆從比利時信條(Be1gicConfession)第十九條,我們可以看到,子雖是從馬利亞承受血肉,有實在的軀體;但是二性的結合,並不是兩種實質外表的聯合,而乃始終是由「道」發動的一種屬神的主動作為。「道」並不是和一個獨立位格的人結合,不是有兩個位格,乃是二性結合在一個位格之內。但從另一方面看,神人二性,雖永遠結合在一個位格之內,甚至他的死,也不能亦未曾使人性和神性,彼此分離;但是每一性卻仍各保持其特性,不相紊淆,不相轉換。因此他的復活,雖使他的身體不見壞朽,卻仍不改變其實在的人性。四、現代神學的異端
主耶穌的人性,究竟有無位格,乃是不容漠視的重大問題。正統神學家凱伯爾氏(Dr.A.Kuyper)對于那些侈談人性位格的學者,如斐希德(Fichte)等,早經力加抨擊,認為完全不合聖經的真理。而那些妄倡「人化上帝」(HumanizationofGod)的學者,以為上帝的本質,須藉人類才能顯明,凱氏對于這種思想,尤感疾首痛心。事實上現代學者,正在妄想照凡人的形像創造上帝;事之僭妄,莫此為甚!還有一些學者,認為上帝既藉主耶穌人性的位格,顯明他自己,從而以主耶穌人性的位格,作為他們神學的中心,凱氏對于這些學者,尤攻擊不遺余力;認為這種學說,勢必令我們人類失去神人之間的中保。于此我們應明確認識︰「神人二性,聯于一位」,實為不容否認之真理。主耶穌的人性,並沒有獨立的位格;那些主張主耶穌人性有獨立位格的學說,乃是現代可怕的異端。五、神人和好的張本嗣子說(Adoptionism)對于教會,也是一個危險的異端。一般學者,往往以為如果反對「嗣子說」,便會趨向「基督一性論」(Monophysite)。實則,倘使一個信奉卡西敦(Chalcedon)信經的人,便不致有這種無謂的顧慮。因為我們反對「嗣子說」,並非等于贊成「基督一性論」,而乃是本乎「道成肉身」的真理。嗣子說派,認為基督的本性,並不是上帝的兒子,只是以後經過立嗣,才成為上帝的兒子。「基督一性論」,則以為基督只有一個本性,便是神性。這兩派都是偏執一見的異端,在教會歷史中,我們可以明白看到這兩派的學說,如何遭受非難攻擊;而在卡西敦信條中,尤可得到明確的指示。主耶穌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這乃是教會所傳的真道,並非僅為神學上的理論。質言之,這乃是聖經教訓我們的神人和好的張本。惟有神人二性,聯于一位,乃是一件難于言說的奧秘;只有憑著信心,才能領悟。而這種領悟,必先我們和他有生命的關系。因為他雖為神子,卻和我們一樣成了血肉之體,住在我們中間,「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得到永遠的生命。
六、聖道超越的特點最後,我們還要指出,關于基督位格的奧秘,實較三位一體(或稱「三位一元」)的奧秘,更是令人難于理解。基督的位格,根本乃是在其神性,不是在其人性。道成肉身,乃是神性的人性化(HumanizingofDeity);而非人性的神性化(DeificationofHumanity)。本末之分,宜加明辨!人類得救,非靠人力,不是由于那有限的妄想成為無限的(這是一切「人天合一」,「自我神化」,種種玄想,終必歸于虛空的根本原因);而是在那無限的,自己卑微,變成那有限的。這乃是基督位格和道成肉身之偉大敬虔的奧秘,也是上帝在萬世以前所隱藏的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救世的智慧,也是基督聖道所以超越一切凡俗宗教之無比的特點!
引言關于基督的地位,學者意見,各有不同。有些學者,認為基督應有三種地位;(1)先存地位一-乃是他在創世以前在永世中的地位;(2)屬世地位——乃是他降生以後,在世為人之卑微的地位;(3)屬天地位——乃是他復活以後,升華尊榮的地位。但是根據聖經的教訓,基督既是「神——人」,我們最好僅說他有兩種地位︰一為卑微地位,一為尊榮地位。第一部卑微之境
總說一、卑微之意義關于基督卑微之境,更正教神學,根據腓立比書二章七至八節,提出兩個要義︰(一)為「克奴細」(Kenosis),意指虛己,倒空自己。就是把它掌管天地萬物主宰的威嚴,自願舍去,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二)為「大卑奴細」(Tabeinosis),意指自卑。就是他甘願受律法的咒詛,存心順服,甚至舍棄生命,死在十字架上,受一種最羞辱的死。從這兩節經文的分析,我們可知基督卑微地位的主要意義,乃在他以天地之主,最高立法者的地位,甘願處在律法之下,代替他的百姓,履行律法上的責任;那便是為我們的罪,受了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四章四節——「生在律法之下」,便是最扼要的啟示。
二、卑微之階段基督卑微的地位,究竟有多少階段,路德宗(信義會)和改正宗乃有不同的意見。路德宗以為有八個階段——(1)成孕,(2)降生,(3)受割禮,(4)作兒童,(5)生活在眾人之中,(6)受苦,(7)受死,(8)埋葬。改正宗則認為只有五個階段︰(1)降生,(2)受苦,(3)受死,(4)埋葬,(5)降在陰間。現在根據後者;加以說明。
壹基督降生一、降生的主體基督降世,乃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承受人性;所以嚴格地講,我們應當說「道成肉身」,不可說「上帝成人」。但是我們又應知道,在「道成肉身」之時,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卻都參加。易言之,「道成肉身」,並非僅為關于「道」之事。「道」乃為參與此事者之一位。而從「道」參與此事而言,可證他在降世之前,實早已存在。「先存」的「神子」,承受人性,成了血肉之體,這實在乃是一件超過人類智慧所能領悟之事。然這卻又是一件無可否認的神跡,便是那「無限的」可以而且確是和那「有限的」發生關系;那超凡的可以而且確是臨到這世界,「住在我們中間」,度我們人類的生活。
二、降生的原因「道成肉身」究竟是與「創造」(Creation)有關的事,抑乃專與「救贖」(Redemption)有關;這乃是從經院哲學以來,學者爭論不已的重大問題。最先提出論辯的,乃是羅伯氏(RupertofDentz),他認為「道成肉身」,乃是和罪沒有關系的事。附和羅氏的,有亞歷山大(AlexanderofHale)和鄧司各脫(DunsScotus)。惟阿奎那氏(ThomasAcquinas)認為「道成肉身」,乃是因為罪惡進入世界。改正宗教會,則始終認為道所以要成肉身,乃是因為人類的墮落,是與救贖有關之事。但是,有些路德宗及改正宗的學者,例如俄西安得(AndreasOsiander),如羅德(RicherdRothe);如杜諾(I.A.Dorner),如蘭兀(Lange);如範郎端齋(VanOosterzee);如馬敦生(Martensen);如艾勃拉(Ebrard);以及瑰司各德(Westcott)諸氏,則持不同的意見。他們的論據,認為「道成肉身」,乃是一件非常重大之事,絕非偶然發生;因此不能以罪惡進入世界為原因,而應當是上帝在創世以前原定的計劃;無論在人類墮落以前或以後,宗教不能有何本質上的不同。而且基督的事工,亦非僅限于救贖。但這些理由,實屬似是而非。照聖經的教訓,「道成肉身」,實以人類犯罪為條件。這可從路一九10;約三16;加四4;腓二5一11以及約壹三8各節,得到一貫明白的啟示。如果說「道成肉身」,乃與罪惡無關,乃是上帝無可避免必然要有之事,乃便是一種「泛神論」的謬見。但是,「道成肉身」,雖與救贖有關,卻又絕非偶然發生之事,而是上帝已定的計劃;因為上帝絕無意外事變,無需臨渴掘井;他的計劃,乃是整個的,從創造天地,到新天新地,實無事不在他通籌「預定」之中;「道成肉身」,和贖罪救世,當然在萬世之前早已包括在內。
三、降生的真諦其一,所謂「道成肉身」,並不是「道」改變了他原有的本質。「道」之為「道」,即使成了肉身以後,乃是始終不變的。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中之「成」字(Egeneto),照原文的字義來詮釋,並沒有改變其原有本質的意思。永生的神子,乃是永不改變的。其二,「道成肉身」,並不是說他變成了一個有位格的人,亦非說他僅僅取了一個人的身體。「肉身」一字,原文為Sarx,乃指「人性」而言,包含身體靈魂的全部。這個字在羅八3;提前三16;約壹四2;約貳7中,都有相同的意思。四、降生的本源
根據西敏斯特信條,耶穌降生,乃是從童貞女馬利亞的實質取得其人性。重浸派(Anabaptist)于此有一種流行的謬見,他們以為基督的人性,乃是天授,馬利亞僅系一個導管。這種見解,實屬謬妄。因為基督的人性,倘使不是出于我們同一個源頭,則他和我們人類便沒有關系,那他便不能作神人之間的中保。五、降生的特點基督的人性,雖和我們同出一源,但卻是藉著聖靈的權能,在童女馬利亞腹中成孕,並非出諸「凡胎」。這就是說,基督降生,不是從尋常的自然的程序,而乃由超凡的方式,所以他稱為「上帝的兒子」。質言之,主耶穌基督的感孕降生,乃是聖靈超凡的作為。這一點乃有重大的關系︰(1)主耶穌的誕生,既不是藉著人的作為,經過自然蕃衍的條件,所以他雖有真正的人性,卻不是一個世俗的凡人;他便不在「行為之約」(CovenantofWorks)之內,也和原罪絕無關系,完全不受原罪的影響。(2)主耶穌在成孕之時,他的人性,即由聖靈使之成聖,于是便不受罪惡的**。而且聖靈成聖的工作,並不止于感孕之時,乃是一直繼續,沒有限量的(約三34;來九14)。
六、降生的境界最後,「道成肉身」,是否為基督卑微之境,神學家意見不一。路德宗便不以「道成肉身」為基督卑微之境。他們以為他的卑微之境,只限于他屬地的生活;而以為他的人性還是繼續在天上。改正宗神學家,對于這點意見非盡相同。有些學者,認為這僅是一種謙遜的行為,而並非真正降至卑微的地位。凱伯爾(Kuyper)氏,則反對這種見解。柏可富(Berkhof)氏也和凱氏之見相同,認為「道成肉身〕乃是卑微之境。因為基督雖是無罪,但是他是義的代替不義的,既生在律法之下,自必為我們的罪受苦受死(羅八3;林後八9;腓二6-7)。
貳基督受苦一、受苦的原因基督一生,乃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本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卻取了奴僕的形像。他本是聖潔公義,乃是上帝的聖者,遠離罪人,高過諸天;卻生在罪惡被咒詛的世界,為要拯救罪人,常常和罪人來往。他本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全然可愛;卻常常受撒但的攻擊,為不信的群眾所侮辱和憎惡,還要遭受仇敵的逼害。他存心順服,甘願受苦,以至于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一種最羞辱最慘痛的刑罰,一身擔當上帝對世人罪孽的咒詛和忿怒。誠如經雲︰「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5)。簡言之,他受苦的主要原因,乃在他擔當了世人的罪,替我們處在罪人的地位。
二、受苦的性質基督所受的痛苦,不能用常理來加以說明,乃有一種非常的而且獨一無二的性質。他受苦的容量,乃是和他理想的人性完善的德性,以及他的誠實、公義、聖潔,成正比例的;而他受苦的程度,乃是與時俱增的,愈久愈深的。他對于人類邪惡所感之痛苦,其程度之深切,絕非我們所能想像。然而主耶穌所受的痛苦,猶遠過于此;因為他的痛苦,不僅僅是「自然的」,而乃是超自然的,直接從上帝來的。因為「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三、受苦的結果他既照樣親自成了我們的血肉之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因此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而且「因著上帝的恩」,他又「為人人嘗了死味」;「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成為我們救恩的元帥,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使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世的咒詛和刑罰」(參加三13),「又將上帝的恩惠、公義和永生賜給我們」。他也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參受死埋葬
一、受死的意義聖經對于死有一個綜合的看法,乃謂是和上帝的分離;而身體的死亡,只是死亡一部分的表現。但和上帝的分離,乃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為人因罪惡和上帝分離,這並非主耶穌要受死的原因,因為他本身並沒有犯罪。因此,其二,死的意義,並不是罪惡之自然結果,而乃是對罪所有的刑罰。主耶穌的死,須從司法的觀點來研究,才能了解。「他在身體靈魂里擔當了上帝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便為我們的罪孽由上帝處以死刑,而且死在十字架上。他為我們受的死,並不僅是肉體的,而且還是永遠的。然而更奇妙的,我們從另一方面來看,他雖為我們的罪受盡了上帝無限的忿怒,但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卻又為我們征服了死亡,應驗了「死被得勝吞滅」的話(林前一五55)。這只有在他是可能的,因為他雖是真人,又是真神;他雖有卑微之境,又有尊榮之境。所以,即使他被埋葬在墳墓里面,「道」和人性,仍是相聯,沒有分離;他的神性並未為上帝所撇棄;他乃是始終蒙上帝所喜悅的神人之間的中保。
二、受死的性質我們復應注意,他的死亡,不能是一種自然的死亡或是偶然的死亡,也不可能是遭遇暗殺;而必須是一個囚犯,按照司法程序判處死刑。不但如此,而且更須由上帝的安排,由羅馬的法官加以審訊判決。因為羅馬乃以其法律著稱于世,代表一種最高的司法權。而且更奇妙的,審訊的結果,羅馬當局,卻認為他是完全無罪(參看太二七23;可一五14;路二三13一15;約一九4)。這乃完全證明,他被判死刑,卻並不是因為他本身犯了什麼死罪,或是行了什麼惡事。還有一點,他受死的方式,並不是斬首,也不是被石頭打死,乃是死在十字架上。因為十字架不是猶太的刑具,乃是羅馬一種最羞辱的刑具。他以這種方式,死在十字架上,乃是適應了律法上最苛酷的要求。易言之,他乃是受了律法的咒詛,證明上帝的話,他要為世人成了咒詛(參看申二○23;賽五三4-12;加三13)。三、埋葬的意義
基督的卑微之境,並不止于死亡,而且還要埋葬。因為人人乃從土而出,人本是土,仍要歸土,這乃是人類犯罪悲慘的結果(創三19),埋葬乃是下降,乃是上帝設立的使罪人卑微的象征。更須注意的,他的埋葬,一方面乃是證明他是確實受死;一方面又證明他已為我們得救的信徒,除去死亡的恐怖,使「死被得勝吞滅」的話應驗(林前一五51一57),使墳墓成為神聖和勝利的標幟;使「十字架」和「空墳墓」成為基督教所以超越其他自然宗教之無比的特征。肆降在陰間
一、信條的根據使徒信經在說了他受難受死,埋葬以後,接著又說「降在陰間」。這乃是最初見諸阿基蘭式信條(AcquileianFormofCreedC.390A.D.),原文為“DescendiinInferna”。但是“Inferna”一字,有幾種翻譯,或譯作「地獄」(Hades),或譯作「地下」(LowerParts)(弗四9)。有些信條,甚至不提埋葬;天主教和東正教,單提埋葬,但不提降在陰間。魯菲納氏(Rufinus)認為「埋葬」,即含有「降在陰間」之意。加爾文氏,認為「降在陰間〕一語,乃和基督受死以及救贖完成,有重大的關系,未便加以省略。而所有教義的著作,也無不對此加以論列,至少已成一般信徒共同接受之意見。惟純從字面而論,聖經里面,關于「降在陰間」一語,當然不如受死埋葬一樣有明文的記載。二、各派的詮釋
降在陰間,究竟是什麼境界,各派詮釋,意見不一。(1)天主教——認為主耶穌死後曾到舊約時代的聖者等候啟示及救贖的地方(LimbusPatrum),主曾降到那里,向他們傳福音,帶他們出來,進入天堂。(2)路德宗——則認為降到陰間,乃是他尊榮之境的初階。主降到陰間,乃是他的凱旋,乃是去向撒但和黑暗掌權者,宣告他的勝利,並且公布他們的罪狀和判決書。但是路德宗的學者,並無一致的意見,有的且反對這種解釋,認為尊榮之境的開始,應在他復活之後。(3)英國教會——則認為主耶穌的身體埋葬在墳墓之中,他的靈魂曾降在陰間,特別是降到「樂園」(Paradise),那是義人靈魂所在之處,在那里向他們講解真理。(4)加爾文——對于這點,乃用比喻式加以詮釋,認為此乃形容他在十字架上受苦的境況,他真是受到地獄中的悲痛。《海德堡教義問答》也有同樣的詮釋。認為「可使我們在最大的試煉中得到充足的信心和真實的安慰,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他受難之中,尤其是十字架上(太二七46;來五7),已藉著他不可言說的慘苦、疼痛、恐怖、和陰間的苦楚,拯救我們脫離陰間和災害」。改正宗的學者,都認為這不僅指十字架上的痛苦,也指他在客西馬尼的憂傷。三、正確的詮釋聖經里面,關于降到陰間,既無明文的記載,自不能完全照字面,拘泥解釋,因為當他臨終的時候,他已將他的靈魂交在上帝手里(路二三46)。至于路德宗說他降在陰間乃是去宣告他的勝利,這在復活之前,乃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最合理的解釋,一方面,乃是指他死前在客西馬尼的憂傷和十字架上的痛苦。另一方面,乃是指他進到死亡的一種最卑辱的境界。基督為平息神的忿怒,滿足其公義的要求,必須身受神嚴厲的報應,並和地獄的權威和死亡的恐怖斗爭。他不僅在肉體受死,而且還在心靈上為我們忍受被定罪和死亡之痛苦。
第二部尊榮之境
總說關于主耶穌尊榮的地位,神學家有各種不同的觀點。一、路德宗的觀點
此派認為無論主耶穌的卑微地位或尊榮地位,其主體乃是他的「人性」而不是「道」。因此他們不把「道成肉身」列在卑微之境,而認為主耶穌的卑微地位,乃是因為他自動地暫時放棄完全運行他的神性,而甘願忍受低于神性的屬性,成為卑微之人。他們以為基督尊榮之境的具體表現,首自降在陰間,繼自復活升天,最後則為坐于上帝的右邊。質言之,所謂尊榮之境,實乃始自「道成肉身」,承受神的屬性之時;只是他的神性,沒有完全運行,而僅偶然地或在暗中運行而已。此派之見,實非確當︰一則誤解「道成肉身」的本意;二則不合腓立比書二章六至十一節的經文。二、改正宗的觀點則認為主耶穌尊榮之境的主體,乃是我們的中保神人;但特別指出,達到尊榮之境的,乃是其人性。至于神性,則不可能有卑微或尊榮之分,因為神的屬性是不變的。主耶穌尊榮之境的特征,約有下列三點︰(1)脫離律法上條約的和刑事的關系,從而解除律法的重擔,不受律法的咒詛。(2)在律法之前,從刑罰的地位變為稱義的地位;以中保的身分,獲得一切他為罪人取得的得救的福社。(3)免除罪惡的咒詛,最後得到尊貴與榮耀。
三、現代派的觀點新派神學家,則根本不知道主耶穌的尊榮地位,因為他們根本不信主耶穌基督是超凡的神人。例如︰勞興百虛(Rauschenbush)氏的社會福音,便以耶穌的死亡來結束他的著作。又如馬新托虛(Macintosh)則認為關于主耶穌「復活」「升天」諸種神奇的信念,乃是在科學上絕對不可能的事。他如福斯特(Foster)貝唯德(Bewiih)諸氏,也都對此存著譏誚的態度。
四、聖經里的教訓但是,關于主耶穌基督尊榮之境,聖經里面,乃有充分的證據,這乃是無可爭辯的事實,絕非新派學者譏誚懷疑,所得否認。福音記載,明明白白地指示我們,主耶穌卑微之境以後,繼以尊榮之境。最著名的經文,即為腓立比書二章九至十一節︰「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除此以外,還有可一六19;路二四26;約七29;徒一9一11,二33,五31;羅八17一34;弗一20,四10;提前三16;來一3,二9。主耶穌的尊榮之境,有三個主要的意義︰(1)每個階段(復活,升天,登位,再臨)都是上帝的宣示,承認他已滿足律法上公義的要求,是配得其應受的賞賜。(2)第一第二(即復活與升天)兩個階段,乃有預表的作用,藉以表明將來在信徒生命中要同樣發生的事。(3)每個階段,其功用都是要使信徒將來可與主耶穌同得完全的榮耀。
壹基督復活一、復活的意義基督復活,其意義非即僅為身體靈魂重新相聯,死而復生;而乃是他的整個人性,包括身體和靈魂,重新回復到他太初原有的能力和完善,甚至達到一個更高的地位和程度。他被稱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一五20);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西一18;啟一5)。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二至四十四節來看,可知信徒將來的身體是不朽壞的,不能毀滅的;是榮耀的,滿有屬天榮光的;是強化的,富有新的能力的;是靈性的(這不是說精神的,或抽象的),乃是一種完善的靈器。主復活的身體,乃已經過重大的變化,他能忽然顯現,忽然不見,非常神奇;但卻又是一個真正的身體(路二四39)。但是這一個真正的身體,又非等于說是「血肉之體」;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節所指的血肉之體,乃是指我們現在的一種必死的物質的必朽壞的身體而言。主耶穌復活以後的身體,乃賦有新的元素,可以適應屬天環境的榮耀的身體。還有一點須注意的,主耶穌復活以後,他已變「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一五45)。總之,主耶穌復活,乃有三大意義︰(1)這乃是宣告最後的仇敵(死)已經消滅;他已付了我們的罪債,使我們可以承受永生的應許。(2)這乃是象征基督奧秘的肢體(即信徒)之稱義、重生、以及將來復活的盼望。(3)這不僅是一種象征,而且是確實的憑據,可以藉此使信他的聖徒,得以稱義,重生和復活。
二、復活的根源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和常人的復活不同,乃是憑其自己的大能。他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但是復活不是基督單獨的工作,聖經里面,常常說是上帝的大能,特別是指聖父的工作。復活既是上帝的工作,不是基督單獨的工作;因此上帝的第三位——聖靈,對于復活工作,也必積極參加,有重大的作用。
三、復活的形體近代學者,惑于經驗主義的淺見,對于身體復活的道理,提出嚴重的反對。他們的理由,認為人死以後,身體分化,各種成分,便分別進到其他動物植物以及人體之中,安有再行歸回,恢復其原有形體之理。主是說者,可以馬新托虛(Macintosh)為代表。馬氏之說,乃屬一知半解,自鳴科學,其實並不科學。因為照近代科學的研究,我們現在活著的身體,其構成的元素,如氫、氧、氨、碳,以及磷、碘、鐵、鈣,……各質,乃是時刻新陳代謝,在不斷的變化之中,約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元素,不能存留到一年以上。易言之,純從物質的原素來說,即使我們活著的人體,乃是年年不同,可說是時刻分化,然卻並沒有使我們解體。何況復活乃是超經驗的,超科學的,乃是上帝的神跡。現代真正的科學家,沒有敢反對神跡的。復活的身體,和埋葬在墳中的身體,其成分並非完全相同(即使我們活著的身體,其成分每年有百分之九十八要新陳代謝;過了幾年,形體便非舊觀)。關于此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曾用淺明的比喻,闡明復活的真理,以及將來形體變化的道理;認為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將來所收的必非復現在所種的形體。四、反對的謬論
主耶穌的空墳墓,和「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徒一3)。這實在是對那些不信復活的人最有力的事實的雄辯。于是那些不信者,便異想天開,造出各樣似是而非的理論來,妄想否定聖經里面復活的事實和真理。茲特舉要,述評如左︰1.虛謊說(FalsehoodTheory)——這些人說,所謂主耶穌復活,乃是其門徒事先設計,把他從墳墓里盜取出來,于是揚言主已復活。這種說法,顯難成立。第一,當時祭司長等早已顧慮及此,特請彼拉多,派兵丁守護,戒備森嚴,並且「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參看太二七62一66)。當時門徒,手無寸鐵,而且非常沮喪,決無盜墓取尸的勇氣和可能。第二,退一萬步言,假如主的復活,是完全虛謊的事,則至多僅能欺人于一時,萬難發生持久的作用。第三,主耶穌復活以後,他的門徒,視死如歸,不怕威脅;信心加強,見證有力,這斷非欺世的謊言,所能使他們有此奇妙的轉變,而必為真正復活之事實的雄辯。2.暈迷說(SwoonTheory)——倡是說者,認為主耶穌並沒有真正死去,乃僅一時暈迷,此說之妄,甚至他們的同路人史脫勞氏(Strauss)亦認為離奇可笑,不能自圓其說。第一,當時彼位多曾命百夫長確實驗明他已死亡(可一五44一45)。第二,當時兵丁見他已死,故未打斷他的腿並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一九33一34)。第三,藉曰主耶穌沒有真死,則一個被打被釘後又被槍刺,精力絕對軟弱衰竭的人,何來大力輥開那已被固封妥當的墓門大石,並在耶路撒冷和以馬杵斯之間,健步往返(路二四13一16)。第四,如誠暈迷未死,則他以後的生活如何,結局如何,何以不見一字記載?3.幻象說(VisionTheory)——此派有兩種理論︰其一,為主觀的幻象說,認為主耶穌的復活,不過是出諸門徒的一種主觀的幻覺。但是,既為主觀的幻覺,則何以能使許多門徒不約而同大家看見,而且和主彼此交通談論?此派于此不能自圓其說,于是又造一種所謂客觀的幻象說。認為不是主耶穌復活,乃是上帝向他們顯現的異象;其目的乃為鼓勵門徒傳揚福音。然而,主耶穌倘使沒有復活,上帝為求門徒傳道起見,卻用異象來迷惑門徒,叫他們編造主已復活的故事,鼓惑群情,豈非跡近用虛謊的手段,來達到目的。此種理論,不僅絕不可通,實為褻瀆上帝。
4.神秘說(MysticalTheory)——此派反對幻象說,卻從巴比倫和其他東方國家的故事和傳說中,來編造各種怪論,認為主耶穌的復活,乃和東方神話相似,因此武斷福音故事,乃取諸異教的神話。其說完全牽強附會,絕對沒有可靠的憑證。且聖經乃是上帝的默示,從來沒有出于人意(參看彼後一21);倘使稍有抄襲捏造的成分,則聖經將完全失去其價值。則此說在聖經無可否認的權威之前,自無立足之余地。五、救恩的根基關于主耶穌的復活,在教義上有一個重大問題,必須明辨。新派神學家,誤以復活和精神不死,並為一談,以是對于主耶穌形體的復活,認為無足輕重。殊不知主耶穌的復活,和基督教的信仰,乃有重大的關系,實為信徒救恩之永遠根基。第一,如果我們不信基督復活,則聖經記載,乃屬虛謊,勢必摧毀聖經的權威。第二,主的復活,乃是最有力的證據,「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羅一4)。第三,他的復活,乃是新創造的開始,亦為信徒獲得永生之最可靠的憑據。第四,他的復活,乃是他救贖工作的基本條件,亦為上帝教會建立的基礎;因為他的救贖工作,不是以死亡為終點,而乃以生命為指標。第五,他的復活,乃是天父承認他已完成救贖大功的印記。最後,他的復活,乃是宣示他做了永生教會的元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可以收他救贖工作的成果。
貳基督升天
一、升天之經文關于基督升天,在聖經中的記載,其篇幅不如復活之多。這一方面是因為復活乃是主從卑微之境,升為尊榮之境的重大關鍵;一方面是因為升天乃是復活之必然的補足。但這並非說升天並無其獨立的意義。聖經關于升天的記載,亦不一而足,例如︰路二四50一53;徒一6一11;可一六19。保羅在書信中,亦一再論及主的升天,例如︰弗一20,四8一20;提前三16。希伯來書的作者,亦頗重視升天的重要性;例如︰一3,四14,九24。尤其主耶穌自己,當他在世之時,曾一再預示關于他升天的事,聖經記載,頗為翔實,例如︰約六62,一四2、12,一六5、10、17、28,一七5,二○27。二、升天的性質
升天乃是我們的中保,帶著他的人性有形有體的從地上升。這乃是關于空間的轉移,意指天乃和地一樣,是一個確實的空間。但主耶穌的升天,並非僅為一個空間的轉移問題;而同時又為他人性的升華問題。質言之,他升天以後的人性,乃已臻于屬天榮耀的完滿境界,可以完全適應天上的生活。近代學者,間或以為天不是一個真正的空間,而僅尾一種抽象的境界;從而以為主耶穌升天,不是真正空間的轉移,而僅為一種人生境界的提高。此種見解,實屬謬誤。其一,照聖經所說,天乃是天使、聖者和主耶穌之居所,這當然是指一種確實的空間而言;雖則關于天界的定律,和地上的有所不同。其二,在聖經中,常常把「天」「地」並稱,這當然可證二者都是空間;倘使一為實在的空間,一為抽象的境界,斷不能相提並論。其三,聖經常常指示我們,天是在上面,陰間在下面(申三○12;書二11;詩一三九8;羅一○6-7),倘使天非一種空間,這種經文,便屬虛構。其四,救主升天,明明記載,是一幅離地上升的逼真的圖畫,他的門徒和許多加利利人,都明明看見他被提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徒一9)。希伯來書作者,也稱他是「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三、升天的誤解關于升天的教義,路德宗和改正宗,見解不一。路德宗認為升天不是一種位置的轉移,乃僅是一種境界的改變。易言之,乃是他的人性進入一種完美的屬天的境界。從而變成永遠的無處不在,可以運行自如,不再受空間的限制。他們認為主耶穌升天以後「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所謂「右邊」,乃是一種權力的象征,並非限于一處,乃是無所不在。這種詮釋,甚至路德宗的學者,也並沒有一致的意見,有些且根本否認這種所謂人性無所不在說。主耶穌升天以後,固然已經變成一種榮耀的屬靈的身體,可以運行自如,不受空間限制;但卻不可因此否認他離地上升和不再住在地上生活的事實。其次,新正統派神學家巴爾德(Barth),認為升天僅是主耶穌從復活到坐在上帝右邊的一種過程,在聖經里只是輕描淡寫,不如復活那樣的重視。因此,他以為「升天」應否在基督教信條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實在是個疑問。他認為「升天」只是基督啟示的一種指標,使我們知道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在他手中。巴氏之說,顯非確實;查核上文,即可自明,無待申論。
四、升天的啟示基督升天,乃有四層重大的意義,其一,這乃是具體表示基督的獻祭,乃是進入至聖所,為我們在上帝面前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上帝對他中保的工作認為完全滿意,所以給他屬天的榮耀,得到普世的國度。其二,這乃是預表基督信徒,不僅現在已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將來還要和他永遠同在(約一七24);同時又向我們啟示,這乃是要使他的子民恢復其固有的王位的端倪(來二7、9)。其三,主耶穌升天,乃是要為屬主的聖徒預備他們在天上的住處。主耶穌在世之時,早已向信徒預示,他升天的重要使命,乃是為我們預備地方,並且必再來接我們到他那里去(約一四2-3)。其四,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六章七節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里來;我若去,就差他來」。關于這點神學家霍祺(Ch.Hodge)博士曾說︰「先知早已預言,在彌賽亞時期的極大福祉,便是聖靈的灌澆,為使教會得到這種福祉,主必升天,差遣聖靈降臨,使人悔改,罪蒙赦兔;並且從各方各族,歷世歷代,召集他的子民,一直到他的工作最後完成。他的寶座乃在天上;一切被他救贖的世人,也都要在那里完成他們的事工」。
參基督登位一、登位的經文當主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受審之時,他曾預言他要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太二六64)。彼得在講道之時,也一再提到這點(徒二33一36,五31)。他如在使徒行傳七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羅馬書八章三十四節;以弗所書一章二十至二十二節;希伯來書一章三節,八章一節,十章十二節;彼得前書三章二十二節;以及啟示錄三章二十一節,二十二章一節,都記載他「坐在」「站在」或「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二、登位的意義所謂「上帝右邊」,這乃是一種「神人同形」(Anthropomorphic)的說法,不能完全照字面拘泥直解,這乃是本乎詩篇一百一十篇第一節「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照列王紀上二章十九節所記,坐在王的右邊,乃是一種榮耀,亦是指與王權有份。從基督的情況而論,當然是指他得到權柄,統治教會和世界,並其因此所享的榮耀而言。質言之,這乃是指基督與上帝同權同榮之意。但是,這並不是說,他在此以前不是「錫安的君」,而乃是說,他從此正式登位,接受教會和天上地下的權柄,要實施他的王權。加爾文對于這點,加以詮釋說︰「這乃是他組織在天上地下的政府,正式接受賦予他的政權,直到他再來審判世界」。因此,有些人把「坐」字照字面死講,說他安坐不動,這顯然是一種不正確的解釋。所以在其他經節,不用「坐」;例如羅馬書八章三十四節;及彼得前書三章二十二節,說他「在上帝的右邊」;使徒行傳七章五十六節,則說他「站在上帝的右邊」;啟示錄二章一節,則說他「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還有一種解釋,只是偏重他作王;從而忽略他先知和祭司的職分,這也是一種錯誤。
三、登位的事工因此,我們要注意,主耶穌基督登位以後,並非徒然接受其能力權柄、榮耀、威嚴;而乃仍是照常積極從事其中保救贖的工作。茲分述之︰1.掌王權——聖經里面關于主耶穌坐在上帝右邊的記載,主要地是和他的統治有關。因此,首先令我們注意的,他登位的事工,乃是為王。他一方面直接用他的聖靈,統治教會,保護教會;一方面透過他所派的執事,管理教會。他有一切屬天的威力,一切由他指揮,眾天使也作他的使者。他一面把他的福祉,賜給聖徒;一面保護他們,免受危險。他也運行其權威,統攝自然力和一切敵對天國的勢力,直到制服了最後的仇敵以後,他還要永遠掌權。2.作祭司——但是他的工作,並非限于為王;他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乃是永遠的大祭司。聖經里面有許多地方指出他坐在上帝右邊和祭司工作的關系。例如︰撒迦利亞書六章十三節;希伯來書四章十四節,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八章一至六節,九章十一至十五節、二十四至二十六節,十章十九至二十二節;約翰壹書二章二節。他的獻祭,乃為世人蒙恩赦罪唯一可靠的依據。他祭司的職務,乃是永久勿替的;他的獻祭,乃是永遠有效的,可使罪人稱義成聖;並且他是長遠活著,替屬他的人祈求,使我們的禱告和工作,在上帝面前得蒙悅納。
3.為先知——除了掌王權作祭司以外,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繼續他先知的工作。當他離世升天之前,他曾應許他的門徒,要賜給他們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們,並且叫他們能想起他對他們所說一切的話,明白一切的真理。這一個應許,在五旬節已完全應驗。從那天起,主耶穌透過了聖靈,便在各方面作我們的大先知。例如︰默示聖經;藉著使徒傳揚聖道,領導教會,使成為真理的基礎與柱石;並使真理成為聖徒信仰和生活的準繩。(關于基督之事工與職分,須另列專章,加以討論,茲暫勿詳。)肆基督再臨
一、再臨之經文基督再臨,乃是基督尊榮之極境。有些學者,以為基督尊榮之境,僅止于其坐在上帝的右邊,而不包括他的再臨。這乃是一種錯誤的見解。他尊榮之境,乃是以其榮耀再臨審判世人為頂點。主耶穌基督在世之時,明明講到他有審判世人之權(約五22一27;太一九28;二五31一34)。使徒們也一再說他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他要按公義審判天下(徒一○42;一七31)。他在路加福音三章十七節;羅馬書二章十六節,十四章九節;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提摩太後書四章一節;雅各書五章九節各處,也都論到他審判的事。
二、再臨之意義再臨一詞,在聖經原文,有三個不同的字,其一為“parousia”,這是引用最多的一字,意指「來臨」或「降臨」。其二為“Apocalupsio”,此字含有「啟示」之意,乃是指其隱藏的榮耀與威嚴,向世人揭曉之意。其三為“Epiphaneia”,乃謂主榮耀顯現,意指那所要顯現的,乃是榮耀之事。三、再臨之形狀
有些學者,認為基督再臨,在聖靈降臨的時候,早已應驗。他們以為聖靈降臨,即是基督降臨,乃是約翰福音十四章十六節應許的實現。從某種意義來說,基督確曾藉聖靈降臨在教會中間;但這僅是指他屬靈的再臨而言;殊不知聖經卻又教訓我們要盼望他有形有體的再臨。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明明白白指示我們說︰「被接升天的耶穌……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更應注意的,五旬節以後,聖經里面,還是一再教訓我們要等候基督的再臨,這又可證聖靈降臨,並非等于耶穌再來;二者顯然不得並為一談。四、再臨之目的基督再臨,和他第一次降世不同,乃是帶著能力權柄,和眾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建立他的國度;其目的乃在審判世界,完成其救世的大功。那時世人和天使,死人和活人,都要照他們所行的在他審判台前受審判。作惡的要受可怕的審判,永遠的苦刑;行善的,要得到永遠的榮耀,在他永遠的國度里,享受完滿的喜樂。這乃是主耶穌基督最後完全的勝利。「到那時,他便要把國度交還天父,重新恢復他和聖父聖靈在三位一體中固有的關系,完全享受在未有世界以前,他所有的榮耀,並且要永永遠遠掌權。這乃是主耶穌尊榮之境的極峰,而且是在世界的末了天下萬民所要眾目共睹的事實」!所以基督教不是空洞的哲理和教義,乃是永活的上帝和他被贖的子民,聯合所發生的大能。人類歷史的歸趨,乃為救主耶穌帶著能力權柄和眾天使從天榮耀再臨。其時日主雖未曾明白曉諭,亦非吾人所能懸測;然而實在卻早已規定,而且要在我們不提防的時候,忽然臨到,因此我們應當時刻警醒,準備等候。
緒論一、職分觀念的歷史關于基督的職分,通常都說有三種,都和基督的使命與事工有關︰一為先知,二為祭司,三為君王。古教父對于基督不同的職分,即已加以論列。惟最初提示我們應當注意分辨這三種職分的,乃是加爾文。他在其名著《基督教原理》(InstitutesofTheChristianReligion)中特設專章,警告我們,不可僅僅知道這三種職分的空名,而尤應知其每一職分的內容——即其職分的目的和功能。路德宗的學者,最初闡明基督職分的教義的,乃是葛哈德(Gerhard)。其他路德宗的學者,如關斯德(Quenstedt),卻認為這三種職分的分辨,乃是無足輕重的,因為有些學者,僅把其職分,分作兩類,而把先知與祭司二職,並而為一。改教以後,學者雖大都分別基督的職分,惟卻沒有一致的教義。有些學者,以先知的職分,列為首要;但有的卻以祭司或君王列為首要。還有些學者,則把他的職分,分作三個時期;以為當他在世傳道之時,基督的職分,乃為先知;當他死在十架之時,他的職分,乃為祭司;現在坐在上帝的右邊,他的職分,乃為君王。甦西尼派(Socinians),則認為主耶穌在世之時,他的職分,乃為先知;升天以後,他的職分,則為君王。至于他祭司的職分,他們以為乃是君王職分的一部分,是屬天的,不是屬地的。晚近路德宗神學家,如雷因哈(Reinhard),如杜德倫(Doedlein),如史多爾(Storr)、柏來敕耐德(Bretschneider),簡直反對分別基督的職分。黎敕爾(Ritschl)也持反對論;並且主張職分(Office)一詞,應當改稱神召(Vocation);同時,他又以為君王乃是主要的職分,祭司和先知,乃是次要的職分。至于新派神學家,則更是根本反對而且厭惡這種教義,因為他們根本以為主耶穌僅僅是一個「完人」而已。
二、職分區別的重要主耶穌三種職分的分辨,乃是很重要的道理;因為不僅主耶穌有這三種神聖的職分與任務,即是上帝創造我們人類的時候,也給我們這三種職分與任務。易言之,人類本是(1)先知,(2)祭司,和(3)君王;因為人類被造之始,即(1)賦有知識悟性;(3)有公義聖潔;並有(3)統治其他受造物之權。只是罪惡進入世界,人類的生活,才發生根本的變化;表現其(1)愚味、無知、謬妄與虛偽;(2)不義、罪惡與敗壞;以及(3)痛苦、煩惱、與死亡!因此,我們的中保,救主耶穌基督必須是(1)先知,(2)祭司,和(3)君王。它對人類,乃是代表上帝,故為先知;他對上帝,乃是代表人類,故為祭司;他又主宰天地萬物,回復人類固有的統治權,故為君王。唯理主義者,僅知他是先知;神秘主義者,僅知他是祭司;千禧年派,僅重他是君王,但他們都沒認識主耶穌基督整個的使命。
壹先知的職分甲先知職分的性質一、先知的名稱
在舊約里面,關于先知一名,有三個不同的字︰一為“Nabhi”;二為“Roeh”;三為“Chozeh”。“Nabhi”一字確切的意義,不易肯定,但根據出埃及記七章一節;及申命記十八章十八節兩節經文來看,先知乃是一個把上帝的信息傳給他子民的人。從“Roeh”和“chozeh”兩字的意義來講,先知乃是一個從上帝得啟示,特別從異象中得到啟示的人。這三個字在舊約中,常常互用。還有「神人」(ManofGod),神的使者(MessengerofGod)及守望者(watchMan)諸名,也是指先知而言。這些稱呼,乃是表明先知是一位負有上帝特殊使命的人,同時又是關心世人靈性問題的人。在新約里面,則用“Prophetes”一詞,這一個字,乃由“Pro”及“Phemi”二字構成,其義並非是專指說預言,乃是指宣示,把上帝的話昭示萬人。先知不僅預言未來的事,且亦牖啟現在的事。綜上各義,先知乃是上帝的使者,乃是事奉上帝,從上帝得到啟示,替上帝發言的人。二、先知的要素從出埃及記七章一節、申命記十八章十八節兩節關于先知的著名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先知的工作,乃有兩個要素;一個是主動的,積極的;一個是被動的,承受的。先知藉著夢境、異象或言語,得到上帝的啟示,于是便用口說或用行為,把它們傳揚給百姓(參看民一二6-8;賽六;耶一4一10;結三1-4、17)。這兩種成分,被動的成分,乃更為重要。因如不從上帝得到敵示,便沒有信息傳給百姓;而且他所傳的,不能超過他所領受的。所以,他為先知主動的成分,須受被動的成分的限制。但是,主動的成分,也是構成先知所不可缺乏的重要成分,因為單單領受,並不一定能作先知。例如,亞比米勒王、法老王、尼布甲尼撒王,他們都從上帝得到啟示,但卻都不是先知。所以一個先知,必定要從上帝得到呼召和吩咐,才能把神的啟示傳給萬人。
三、先知的責任先知的責任,便是要把上帝的旨意,表達出來。表達的方式,或用教訓,或用訓誡,或用勸勉,或用斥責,或予盼望。先知的責任,乃是注重道德和靈性方面的,他要詮釋律法,反對拘泥儀文;要訓誠人民敬拜上帝,注重德行,伸張正誼和公義。倘使人民偏離正路,先知便要喚醒民眾,叫他們遵守上帝的法度和律例;並且警告他們,如果多行不義,必遭上帝可怕的刑罰。但是先知還有一個責任,便是要使人民知道上帝的恩惠和他們將來有福的盼望。還有一點,必須明白的,以色列的真先知,乃是預表將來的大先知耶穌基督(申一八l5;徒三22一24)。我們從此可知主耶穌先知的工作,在舊約時代已經藉著眾先知在那里行使了(彼前一11)。
四、先知的憑據基督是上帝對世人最完全而獨一的啟示,乃是最大的先知。當他登山變形的時候,上帝有聲音從雲里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听他。」(太一七5)他先知的職分,有許多大能的神跡隨著他,作有力的憑證。例如經上記著說︰「他是個先知,在上帝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路二四19)又如尼哥底母見主耶穌的時候,對他說︰「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里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主耶穌也應許往普天下去傳道的信徒,「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可一六15一18)。不過他行神跡的目的,僅在堅固我們的信心,卻不能叫我們發生信心,也不能作為我們信心的條件(參看林前一22)。所以,我們的信心,若以神跡為條件,是不純正的,經不起試煉的。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歷,可作鑒戒!乙先知職分的執行
一、直接的方式主耶穌執行他先知的工作,乃有兩種方式,其一為直接的,例如在舊約時代,和他沒有道成肉身之前,他一方面籍著他自己的顯現,以上帝使者的身分,使列祖和眾先知認識上帝和上帝的旨意和計劃。在新約時代,他便「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現身說法,或由個人教訓,或對大眾宣講,或用比喻,或加講解,闡明律法和先知,使世人知道關于基督的位格及其救世的工作以及他國度的發展和完成。
二、間接的方式主耶穌升天以後,他便差遣聖靈,藉著聖靈,仍是繼續他先知的工作,把上帝的真理和旨意表明出來。一方面藉著使徒,使他們對于福音,得到更完全的啟示;同時又默示聖經作者,把上帝的啟示寫出來,並叫他們作無誤的教師。同時,又藉著教會的制度,不斷地呼召信徒出來傳道;更藉著聖靈的大能,照亮世人的心眼,使他們明白真理,有得救的智慧。
丙先知職分的時期主耶穌執行其先知的任務,並不是僅限于其降世為人之時(查此乃甦西念派Socinians之謬見);實乃遠自亙古之始,直至其升天以後,在其榮耀之中。綜合言之,可分四期︰一、降世之前
這要追溯到未有世界之前,他乃是太初之道,乃是真光,照亮一切在世上的人(約一1-9)。他是一切知識智慧之源,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里面藏著(西二3)。他就是耶和華上帝;從來沒有人看見過上帝,只有藉著他才能表明出來(約一17一18)。關于「上帝的事情」,所以能「顯明在人心里」;世界人類,所以能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羅一19一20)乃至一切自然宗教中若干部分的道理,以及人類的良知、良能、哲學、藝術、科學、文化,都是從「普通啟示」(GeneralRevelation)得到的一部分的暗淡的亮光。但這種啟示,乃是不完全的,不過是一種預備,僅是上帝的「普通恩典」(CommonGrace),不能令人得救。我們只有從主耶穌,才能得到完全的啟示,因為他乃是真理的源頭。二、在世之時他降世以後的工作,雖亦像舊約先知一樣,要隨從聖靈的引導,但卻和舊約先知,有一個根本的異點,因為他本身就是真理;一切能力和智慧知識,都在他里面。舊約先知,要等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們,他們才說,而且只能宣告︰「主如此說」。主耶穌基督卻有特權宣稱︰「我實實在在告訴你」;而且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二四35)因為他的話,便是神的話。他醫病趕鬼,行神跡,都是憑他自己的能力;他舍去他的生命,卻有權柄取回來(約一○18)。因為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一四6)。
三、升天以後主耶穌在世之時,僅為他先知工作的一個階程。他復活升天以後,他一方面藉著聖靈感化和引導,一方面藉著他的門徒和傳道的工作,照常執行他先知的工作(約一六12一14;並參看使徒行傳)。教會也是一個先知的機構,藉以教訓萬民。他的信徒,在傳揚基督的道理的時候,也都是先知(民一一29;珥二28),易言之,使徒的受靈感默示,傳道人和基督徒之得光照啟示,能夠明白真道,傳揚福音,使罪人悔改,信徒成聖,這一切都是藉著聖靈大能所行的基督先知工作的一部份。
四、榮耀之中主耶穌在榮耀里,仍是繼續他的先知工作,要把父的啟示顯明給他的聖徒(約一六25,一七24一25)。我們如今仿佛對鏡子觀看,還是模糊不清,所知的還是非常有限,殘缺不全,並沒有完全知道,我們現在還在嬰孩時期,我們的話語心思、意念,都像孩子;等到那完全的來到,我們要面對面看見他的榮耀;到那時我們才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們一樣(參看林前一三9一12;啟二一23)。貳祭司的職分
甲祭司職分的意義一、祭司的名稱舊約中祭司一詞,為Kohen。此字在最古的時候,乃有政治和教會兩方面的意義(王上四5;撒下八18,二○26),乃是指一個擁有尊榮地位和統治權力之人,同時又是指教會的執事而言。在新約里面,祭司一詞,則為Hiereus,本指有權力的人;以後則指「神聖的人」,對神奉獻的人。
二、祭司的特征祭司和先知,在聖經里面,有嚴重的分別。兩者雖都是受命于神(參看申一八18以下;來五4),但是先知乃是上帝對人民的代表,為神的使者,乃是闡釋神的旨意,乃是一個宗教的教師。祭司則為人民對上帝的代表,有朝見神之特權,乃是在神前面,代表人民說話和行事。惟在舊約時代,祭司也是教師;只是他的教訓和先知的教訓性質不同而已。先知所教者,乃是注重屬靈和道德之事;祭司所教者,乃是關于敬拜上帝的禮儀。
三、祭司的職權關于祭司真正的意義和主要的工作,最著名的經文,乃是希伯來書五章一節。從這一節經文,我們可知︰(1)祭司乃是從人間挑選出來的代表;(2)祭司乃是奉上帝所派,沒有人自取(參看來五4);(3)祭司乃是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4)祭司主要的工作,乃是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惟祭司的職掌,除此以外,還要替人代求(來七25),並為百姓祝福(利九22)。于此可知祭司的工作,共有兩種︰一為獻祭贖罪,一為替人代求。四、祭司的預表
舊約里面,早已預表,未來的救主基督耶穌,乃是祭司。例如詩篇一一○篇四節說︰「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並參閱亞六13)舊約里面,關于祭司之職,有兩種預表,一為利未族,一為麥基洗德。但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乃超乎利未族的品級。因為,其一,麥基洗德,「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來七2)這乃是預表基督,因為他乃是「和平之君」(賽九6)。他是神「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二三5,三三15;但九7;啟一九11一16)其二,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上帝的兒子相似。」(來七3)這乃表明基督在萬有之先的永恆性(參看約一1-3;西一15一17)。其三,麥基洗德為大祭司,乃是按照不同的等次,乃是超過亞倫和他的子孫。這乃是表明,耶穌基督,乃是照麥基洗德等次的完全的祭司,因為︰(1)他不屬利未的支派(來七13一14)。(2)他不是照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生命的大能(來七16)。這樣基督不是按舊約的律法而立的,乃是完全照新約的方式,根據上帝自己的信實和權能而立的;這樣他就作了更美之約(新約)之中保。(3)他乃是神起誓而立的(來七20一27),這乃是說他乃是上帝用他自己的信實和無上的權能的保證而立的。神所起的誓,既是永不改變的,則當可知基督耶穌乃是長遠活著,我們獨一的完全的永遠的大祭司。五、獨一的祭司基督乃是獨一的祭司。其一,因為沒有人可以進到上帝面前去,罪人必須有一位中保替他們到神面前去。其二,除了基督,沒有祭物有除罪的功效。其三,只有藉著基督,神人才能和好。其四,只有經過基督,神的福祉,才能降到他的子民。上段已經論到,舊約時候的祭司,不是真正的祭司,僅為真正祭司基督的預表。他們工作的果效,不過按著肉體的儀文,使人外表潔淨,而不能真正潔淨人心靈里面的罪惡。舊約時代的祭司,自己也被軟弱所困,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連他們自己也要靠牛羊的血贖罪。舊約時代的祭司,既非真正的祭司,現在傳道的牧師,當然也非真正的祭司。是則天主教的神父,認為罪人不能藉著基督到神面前,蒙神赦罪,得到恩惠,他們擅作神人之間的中保,握有天國的鑰匙,操有生死的大權,這實在僭妄,不合聖經的道理!其一,在新約里面,只用靈魂的監督、牧師、神僕、守望者,種種稱謂,而絕不用「祭司」(Priest)一名。其二,教會的牧者,不再有祭司的職掌,他們不復為罪獻祭。其三,所有的信徒,都是祭司,這乃是藉著福音的恩典,乃是因為奉主耶穌基督我們獨一的大祭司的聖名。因此,天主教的神父,檀稱祭司,不僅掠取主耶穌基督無上的尊榮,而且否認他救贖的恩功。
乙基督獻祭的工作一、祭獻意義的認識
獻祭的意義,在聖經里面,佔有極重要的地位。關于此義,有各種不同的學說,1.禮物說——此派認為獻祭的目的,乃在與神建立良好的關系,並求博神的好感。這種學說;跡近奚落上帝,完全不合聖經的道理。而且,這種學說,復不能解釋何以獻祭的方式一定要宰殺牲畜的道理。獻祭的意義,僅在表示我們感恩之心,而非藉以獻媚求寵。2.聖餐說——此派以為所獻的祭物乃代表上帝的身體,吃了以後,便可得到神性。這種學說,乃是一種「圖騰觀念」(Totemisticldea),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3.敬拜說——此派以獻祭的目的乃在表示敬拜及依賴之心,藉以和神發生親密的關系。此說亦不合聖經的真理。因為一則不是出諸一種贖罪之感,二則不能解釋何以必用被殺的牲畜的道理。
4.符號說——此派以獻祭乃是代表與神恢復關系的符號。宰殺的牲畜,乃是用它的血來代表生命,從而可與上帝發生生命的關系。這顯與挪亞和約伯獻祭的目的不符;亦和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的動機相違;同時也並不能說明何以要宰殺牲畜的道理。5.贖罪說——此派認為獻祭的目的,乃為贖罪。被殺的牲畜,乃是為代贖獻祭者的罪。只有這個學說,才符聖經的真理。因為︰(1)挪亞所獻的燔祭,乃有贖罪的意義,並確蒙神的悅納(創八21)。(2)約伯獻祭,乃是為他的兒子贖罪(伯一5)。(3)獻祭牲畜之被殺流血,乃是表示受苦與受死之意義。(4)這乃是主耶穌為世人贖罪的預表。二、獻祭方式的根據
這種獻祭的方式究竟有何根據,學者有不同的說法。或則,認為乃由上帝所制定,或則以為乃本人類的天性。聖經里面,關于這點,雖無明顯翔實的記載,但從經義來解釋,當以前說為可靠。照神學家霍祺博士的意見︰(1)關于如此重大的救世問題,神斷乎不會沒有指示,而任令人類徒憑其自然的沖動來決定。(2)關于獻祭和敬拜上帝的方式,上帝乃有全權制定,神決不容許人類用不合他啟示的方式。(3)創世記第四章,明明記載,該隱拿地里的出產為供物,並未為耶和華「看中」,而亞伯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便蒙神悅納。這便是此說之事實證明。三、基督獻祭的預表在舊約里面,摩西的獻祭,即是預表基督獻祭工作的性質。其一,為贖罪的及代贖的性質︰(1)舊約的獻祭,乃是表示對神感恩之心,藉以與神和好;(2)預表聖餐;(3)預表認罪的方式;(4)預表代贖。這于舊約的贖罪祭、贖愆祭,最足表明;其次則為燔祭;再次則為平安祭。這于利未記一章四節,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三十一節、三十五節,五章十節,十六章七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二十七節,十七章十一節各章節,有明白充分的啟示。新約里面,也有充分的證明,茲不詳列。其二,為屬靈的和預表的性質。舊約摩西的獻祭,不是僅僅一種禮儀的具文,如從靈意來解釋,乃是福音藉著律法來表明。易言之,這乃是預表救主耶穌的代替罪人贖罪而受苦與受死。關于律法與福音的關系,舊約獻祭與基督贖罪的關系,在舊約里面,經文已有明確的教訓。例如︰詩篇四十篇六至八節說︰「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先前的事,僅為將來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等到那真的來到,那先前的便除去了(參看來一#5-9)。新約里面,說明摩西獻祭乃是預表基督更美的祭物及其贖罪的恩功的經文,不勝枚舉(例如︰西二17;來九23一24,一○1,一三11一12;林後五21;力三l3;約壹一7;約一29)。他乃是神的羔羊,乃是無瑕疵無**的羔羊(彼前一19);他乃是已經被殺獻祭的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準斯以觀,舊約的各種獻祭,只是一種表樣,不是真正的獻祭,「不是本物的真像」,「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來九9及一○1),亦「斷不能除罪」(來一○4)。所以舊約時代獻祭的人,罪蒙赦免,乃在本其信心,仰望未來的救主,相信上帝的救法及其救贖的應許;正如我們現在,回顧過去,相信救主在十架已經完成的恩工一樣。
四、基督獻祭的特征在舊約里面,祭司和祭物,乃是絕然分開的;但是聖經指示我們一個非常奇妙的事,便是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給我們看到祭司和祭物的合一!這便是說︰主耶穌基督不但是祭司,而且他本身就是祭物。描寫基督祭司職分,最清楚的,乃是希伯來書,他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上帝親自設立的、聖潔的、無邪惡、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藉著他永遠的靈,並把他自己替我們舍身流血,無瑕無疵地獻給上帝,可以洗淨我們的罪,除去我們的死行,得到永永遠遠的真正而完全的救贖(來五1一10,七1一28,九11一15、24一28,一○11-14、19一22,一二24)。其他證明基督祭司工作的經文,則見諸保羅的書信。例如︰羅馬書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五章六至八節;哥林多前書五章七節,十五章三節;以弗所書五章二節。此外,又見諸約翰的著作,例如︰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三章十四至十五節;約翰壹書二章二節,四章十節。最有意義的象征,乃是銅蛇,蛇是毒物,表明罪惡;但是銅蛇卻是無毒。同理,主耶穌是無罪的,卻為我們成為有罪的。摩西在曠野舉蛇,可以救以色列人脫離毒蛇的災禍;照樣主耶穌被掛在十架上,也可以除去世人的罪。以色列人以信心仰望銅蛇,得到醫治,免于死亡;同樣的,凡信主耶穌是他救主的,也可以得到拯救。因此,彼得明確的指出︰「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往義上活,。」(彼前二24)主耶穌也親口見證說︰「人子來……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可一○45;並參閱約三14一15)這都可令我們看到主耶穌獻祭,和舊約祭司絕然不同的特征,便是他不是僅僅獻祭物的祭司;而且獻上他自己的生命作活祭,藉著他的死,贖世人的罪;使世人得以在義上活。
五、新派神學的謬論關于主耶穌基督祭司的職分,聖經里面,有明確的教訓和確證,既如上述;但是新派神學家,由于他們不信聖經的權威,懷疑聖經的真理,卻認為這些經文,只是一種象征,並非確有其事;他不是真正的先知,真正的祭司,真正的君王。他們雖亦侈談「舍己」和「自我犧牲」一類的話,卻絕對否認而且憎惡關于他作祭司的真理。但是主耶穌是真正的祭司,並非空洞的教義,更非虛幻的象征,而乃是聖經的真理,且為無可否認的事實。他不僅是真正的祭司,而且還是獨一的祭司。舊約祭司,只是後事的影兒;他乃是遠超過亞倫,另外興起的一位祭司;他乃是耶和華起了誓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立的永遠的完全的祭司(參看上文第一段第四節)。聖經的記載,都是顯著的無可否認的確證;他的舍身流血,作為祭物,乃是世人永遠得救的根據。新派學者,忽略這種偉大的救恩,竟視為虛幻的象征,不僅是一種陷害蒼生的異端;而且是故意干犯悖逆,必受其該受的報應(來二2-3)!關于基督贖罪的道理,乃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茲事重大,著者已另撰《系統神學》卷六「救恩論」一書,加以申論,茲暫勿詳。
丙基督代禱的工作A.基督代禱的意義一、高天的祭司
基督祭司的工作,不是僅限于他在十字架上獻祭的工作。有些神學家,以為他祭司的職分乃在地上;君王的職分乃在天上;從而以為升天以後便不再作祭司。這乃是一種重大的謬見。主耶穌基督,不僅在地上是祭司;而尤為在高天的大祭司。聖經里面,明明白白的講,而且認為是「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里,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八1-2)他祭司的任務,在地上僅是開始;到了天上,方才完成。嚴格的講︰「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來八4);那些地上的祭司,僅是預表真正的祭司;他和地上的祭司,不能相提並論。他乃是在天上真帳幕作真的祭司,他現在坐在寶座上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替我們祈求。二、舊約的預表基督獻祭的工作,早經有其表樣,已如上述。他代禱的工作,也有預表,那便是聖靈里金壇上每天所燒的香。那香爐里不住上騰的煙雲,固代表以色列聖徒的祈禱,實亦預表我們大祭司的祈禱。燒香的表樣,和獻祭乃有重要的關系。在獻贖罪祭的時候,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蓋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一六13)在獻燔祭的時候,可把香燒在燔祭壇的火炭上,這又表明代禱的效果,乃是從獻祭而來。如果不經獻祭,代禱仍是無效的。易言之,主耶穌基督現在在天上替我們代禱,乃是基于他為我們完成的獻祭的工作。他的禱告,所以有效,蒙父悅納,乃是基于他救贖的恩功。
三、新約的教訓新約里“Parakletos”一字,乃指基督而言,此字在約翰福音里,都譯作「保惠師」(Comforter見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惟在約翰壹書二章一節則譯作「中保」(Advocate)。此字為被動式,「原意乃指被召到他人之旁的一位,同時又含指導勸告與協助之意」。許多希臘教父,又把這字,加以主動的意義,遂譯作「保惠師」,意指一位予人協助,替人代求,並予賢明勸導之人。「中保」一字,亦帶有安慰之意;所以亦可譯作「保惠師」。此字雖僅見于約翰壹書二章一節;但約翰福音十四章十六節亦含有中保之意。但照神學家霍祺博士的意見,無論是「保惠師」或「中保」,這兩種譯法,都不能完全表達其原意。概括的講,這乃是呼吁代求之意,仿佛在法官之前,他是我們的律師,運用各種辦法和力量,替我們辯護,使我們可以無罪。他所以能替我們辯護︰第一,乃是根據他為我們順服,以至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第二,乃是憑著他是上帝所喜悅的愛子的身分;第三,乃是根據救贖之約的應許。所以他的代禱,乃是永遠有效的,可以作為我們稱義的根據(來七25;羅八34)。
B.基督代禱的性質一、救贖的性質基督代禱的工作,乃以他贖罪獻祭工作為基礎,乃是他祭司工作的延長與完成。易言之,代禱和救贖,兩者乃有不可分離的關系。代禱的精義在贖罪,贖罪的本質為代禱。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四節說︰「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改正宗的神學家,對于此節經文,特別提示,認為主耶穌完全的祭物永遠顯在上帝面前,便是他完全救贖的永久記號,其本質乃在他長遠活著,替我們代禱。這好比逾越節的血一樣,耶和華一見門上血的記號,便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參看出一二13)
二、司法的性質由于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滿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因此,凡是由他重價所救贖的人,便沒有誰可以再控告他們。撒但雖常常想控告選民,但是只要主耶穌一指他已經完成的工作,便可令撒但啞口無言。誠如保羅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一34)三、道德的性質
主耶穌基督代禱的工作,不僅有司法的性質,並且還有道德的性質。其一,便是潔淨我們的禱告。我們既是平凡、庸俗、不完全、不敬虔,如果要向一位威嚴、聖潔、完全的神禱告,必先求我們的禱告成為聖潔,然後才能蒙悅納。其二,便是潔淨我們的工作。我們為神國度所做的工作,往往會出于一種不聖潔的動機,且又不能達到完善的標準,必須藉主才蒙悅納。彼得說︰「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上帝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4-5)四、屬靈的性質其一,他常常為屬靈的事替他的子民代禱;甚至當我們忽略禱告生活的時候,在我們禱告時不關心屬靈的事的時候,他常常把各樣屬靈的事提到上帝之前。其二,他又為我們的信心祈禱,使我們的信心,得以堅持到底,得到最後的勝利。
五、慈愛的性質主耶穌基督,為著關愛他的子民,也常常代禱。其一,是救他們脫離試探。當他們在遭遇困難受到試探的時候,他便隨時幫助他們,「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四15,二18)其二,救我們脫離凶惡。當我們還不知道危險臨頭之時,他早已為我們禱告,救我們脫離凶惡危機。當仇敵當前,而我們還沒有注意覺察之時,他也為我們代禱;使我們不致受到敵人的威脅與加害。
C.基督代禱的目的一、就代禱之人而言上文已經論到,基督代禱,乃是他救贖的祭司工作之延長與完成。準斯而言,他代禱的目的,乃是以他所救贖的人為限。易言之,羅馬書八章三十四節;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九章二十四節諸節經文里的「我們」,乃是指信徒而言。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主耶穌為屬他的人的祈禱中,我們可以看到,他不是為世人祈求,乃是為上帝所賜給他的人祈求(約一七9),並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一七20)不過,這些信徒,不是僅限于現在的信徒,乃是包括所有一切的選民,無論是已經信的,或是將來要信的,都包括在他祈禱的範圍之內。惟路德宗對于這個問題,卻有不同的意見。他們把主的祈禱分成兩種︰一是普通的,乃是為萬人的祈禱;另一種是特殊的,乃是專為選民的祈禱。他們的根據是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節︰「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乃是為仇敵禱告。但是這種禱告,並不是屬他祭司職分內的禱告;而僅是教他的門徒,要為他們的仇敵和逼迫他們的禱告(太五41),使他們不致受到立刻的審判。神學家霍祺博士,也認為主的禱告,是專為信他的人,不是泛指世人。
二、就代禱之事而言主耶穌基督代禱之事,當然不可勝數。舉要言之,他要為那些尚未皈依他的選民禱告,使他們得蒙救恩;他要為那些信徒每天所犯的罪得蒙赦免而禱告;為信徒不受魔鬼的控告試探而禱告;為信徒繼續成聖而禱告(約一七17)。為信徒持守聖道,經常保持屬天的交契而禱告(來四14、16,一○21一22);為信徒的事奉能被上帝悅納而禱告(彼前二5);並又為賜給他的人最後得以承受在天榮耀的基業而禱告(約一七24)。
D.基督代禱之特質一、基督代禱之恆常性我們的救主,不僅在客觀上,已經完成其救贖的工作;而且在主觀上,還要天天從他信徒身上,得到其已完成的獻祭工作的果效。並實上,千千萬萬的信徒,都在異口同聲地在各處同時向他求告,倘使他果真有一刻停止他的代禱,則其信徒的命運,誠將不堪設想!所以,他乃是絕不間斷地時時刻刻在那里關心他的信徒,替我們代求(來七25)。他關注我們一切的問題,一切的需要,凡我們求告的,事無大小,他沒有一樣加以漠視。
二、基督代禱之權威性他替聖徒禱告,並不是像代表我們在上帝寶座前替我們「請願」;而乃是以他聖子的地位向聖父「要求」。他和父有同體的關系,有同等的地位,同等的尊榮;他有代禱的特權,他的代禱是合法的要求,所以是有權威的(參看約一四16,一六26,一七9、15、20)。他可以向父說︰「父啊,我在哪里,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一七24)三、基督代禱的有效性他的代禱,從不失敗,必定成就。他在拉撒路的墳墓前面曾說,
天父常常听他的禱告(參約一一42)。他所以有權利有資格為信徒代禱,乃是本乎他已完成的救贖的大功。質言之,他的贖罪祭和他偉大的功勞,乃是他代禱所以有效的唯一保證,也是神的兒女,他的信徒,所以得到安慰,並蒙祝福的主要原因。參君王的職分
緒言基督乃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當然和天父一同統御萬物。「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他的權柄統管萬有。」(詩一○三19)但是基督的王位,乃和從永遠而來的神性的王位不同;這乃是「中保職的王位」(MediatorialKingship),不是僅用神性行施,而乃是神人兩性(TheanthroposTheGod-man)統治。這個王位,不是固有的,乃是授與的。這中保職的王位,乃是為上帝的榮耀,藉著上帝所賜給他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大二八l8),以實施上帝救世的計劃。中保職的王位,又可區別為二︰一為權柄國(RegnumPotentiae),一為恩典國(RegnumGratiae)。前者是統治萬物的,後者是完全屬靈的,茲分論之。甲基督的恩典國
A.恩典國之牲質一、恩典國為屬靈的國度這乃是基督對于他的子民和教會的統治;乃是屬靈的國度,建立在信徒的內心和生命之中,而以拯救他的子民為目的。這個國度的統治,完全不藉任何世上的權力和方法,亦不見任何世俗的榮耀和威儀;完全是藉公義、聖潔、恩典、慈愛,是全憑上帝的道和靈,便是真理之靈,和智慧之靈。這個國度「不屬這世界」,乃是一個屬真理的國度(約一八36一37),乃是在人的心里(路一七21),乃是「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一四17)這個國度,雖不屬這世界,卻不是完全無形的,藉著教會的召集、統治、保護扣臻于完善,也向世人顯現,使世人確實看到,無可推諉否認。聖經里面,有許多地方,講到他的國度,例如︰詩篇二篇六節,四十五篇六至七節;希伯來書一章八至九節;詩篇一百三十二篇十一節;以賽亞書九章六至七節;耶利米書二十三章五至六節;彌迦書五章二節;撒迦利亞書六章十三節,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三節,十九章二十七節、三十八節,二十二章二十九節;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使徒行傳二章三十至三十六節。還有些經文,專指恩典國和教會的關系,故稱他為教會的元首。例如︰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節,四章十五節,五章二十三節;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二章十九節。這元首的頭餃,在有些經文,是象征的意義(例如︰林前一一33;弗一22,五23);在有些地方,則為實在的意義(例如︰弗四15;西一18,二19)。但二者都和「君王」的意義相同。基督既為教會的元首。所以他在有機的和屬靈的方面,都如君王一樣統治他的教會。有些前千禧年派,僅僅承認基督是教會的頭,卻否認他是君王,或則以為他現在的王位,僅是一種虛名,還未成為事實,這實屬一種謬見。于此,我們卻更應指出一般新派神學家的謬論,他們把上帝的國用屬世的眼光加以解釋,認為乃是一種新的社會,可憑各種人為的努力︰例如教育、社會、法律、各種辦法,促其實現。殊不知上帝的統治,乃是在人心,乃在罪人的悔改與信心,並順服上帝的統治;而非在表面的人為的努力,和屬世的辦法。而且事實上,社會改進的程度,乃是完全以世人承認上帝的統治和服從上帝的律法的程度來決定。倘使天國的子民,都能在他們實際的生活中,切實遵行上帝的律法,則這個世界,必呈劇烈的改變。例如︰衛斯理宗教大復興運動以後,英國的政治社會,便有驚人的進步,這乃是史家所公認的事實。
二、恩典國為救贖的結果恩典國不是「自然的」;顧名思義,乃是從主救贖的恩典產生的。所以,恩典國的國民,不是普世人類;只是重生得救的被贖的子民,經過真正悔改,憑著無偽的信心,才能享恩典國的權利和榮譽。主耶穌基督,為這些屬他的子民,曾付了重大的贖價;並且藉著聖靈使他們成聖,可以白白承受主為他們成就的功德。所以,現在的信徒,都是恩典國的子民,主耶穌基督,乃是他們的主和君王。在舊約時代,以色列神治國已略表恩典國的端倪。不過,這個國度,只能從信徒內心的生活中可以表現其實際。以色列國真正的君王、立法者,和裁判官,乃是上帝;他們屬世的君王,僅為耶和華的代表,其任務乃在實施神的旨意,執行神的判決。到了新約時代,一切舊約的影兒,完全移開;恩典國的胚胎,遂形成屬靈的實在;脫離舊約時代的神治國而有獨立而明顯的性質。這便是新約里面所說的天國。而主耶穌基督便是其中保職的君王。前千禧年派的學者,把「神國」和「天國」,強加分類;誤以前者是上帝普世的國度,後者乃是將來基督中保職的國度。其實二者在福音里面,乃是可以互用的名詞,並無實質上的分別。恩典國的性質,可從兩方面加以說明;消極的說,這不是外表的,自然的國度(太八11一12,二一43;路一七21;約一八36)。積極的說,這個國度,乃是救贖的結果,只有被贖的,重生得救的人,才能進去(約三3、5)。這個國度的子民,是「虛心的」、「清心的」、「溫柔的」、「饑渴慕義的」、「使人和睦的」。凡是不義的、情欲的、血氣的,都不能承受這國度(參看加五19-21)。
B.恩典國之範圍一、恩典國之普世的特質從空間的觀點言,恩典國,乃是普世性的,不分種族國界、階級宗派,凡是信奉真道的,都是在他國度之內。恩典國不屬于任何一個組織,凡屬信徒,都在主耶穌基督的權力之下,都應遵奉他的道和律法。所有信徒,既是屬于基督的國度之內,因此都有責任,服從同一個主權,並彼此認為天國的子民,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2-6)。
二、恩典國之現在與將來從時間的觀點言,恩典國一方面是「現在的」,乃是從人的內心和生活中時刻發展的屬靈的實在和力量,其範圍是日形擴大的。主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已很明白的指出,當他在世之時,他的國度已經來臨(太一二28;路一七21;西一13)。從另一方面看,我們又可以說,這個國度,乃是一個「將來的」希望;乃是一個在永世里的實在。但是這兩方面的意義,後者乃更為重要,在聖經里,也講得更多,例如︰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十九章二十三節,二十二章二節、十四節,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三十四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哥林多前書六章九節,十五章五十節;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一節;以弗所書五章五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二節;提摩大後書四章十八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八節;彼得後書一章十一節。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這個國度,將臻于完全之境;而其一切潛在力量,到那時也必完全顯露出來;主耶穌的屬靈的統治,到那時也必完全實現;世人將確確實實的看到他的威榮。不過「現在的」國度和「將來的」國度,其轉變的方式,不是在不知不覺中漸漸發展的,而乃是一個特殊的空前絕後的突如其來的劇變!誠如經雲︰「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0一13)又說︰「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16-44;並參看路一七22一37,二一5一33;帖前四16一17,五2-3;帖後二7一8)
三、恩典國與教會的關系恩典國雖非等于教會,卻和教會有密切的關系。恩典國的國民,和無形教會的會友是相同的。所不同者,恩典國的工作,其範圍比教會為廣,因為他的目的是要管制其國民全部的生活。有形的教會,乃是上帝所建立的制度,乃是神國在地上發展之最有效的方法;然而神國和有形教會二者卻仍有分別,不能完全混為一談。C.恩典國的時期
一、恩典國的開始關于這個問題,學者頗多歧見。前千禧年派,否認基督現在中保職的王位,而認為要到千禧年開始的時候,他才登上中保職位的寶座。甦西尼派(Socinians)認為主耶穌在其升天之前,既非祭司,又非君王。但是大多數學者的意見,則都公認基督從亙古之始早已接受中保君王的職位;在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便立刻施行他的職權。例如箴言八章二十三節說︰「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並參看詩二6)在舊約時代,他一面藉著士師,一面藉著特殊的君王,執行他的使命。但是,他雖在道成肉身以前,即已受命執掌他中保職的王權;惟其正式就職,登上寶座,組織其政府,正式接受賦予他的政權,統治其屬靈的國度,則乃在他升天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之時,方才正式開始。這已于上章論基督尊榮之境的第三段中,詳加論列,茲不復費(參看徒二29一39;腓二5一11)。二、恩典國的結局
恩典國的時間,乃是永遠的永無窮盡的。關于這點,聖經在許多地方有明白的教訓。例如︰撒母耳記下七章十三節、十六節;詩篇四十五篇六節;希伯來書一章八節;詩篇七十二篇十七節,八十九篇三十六至三十七節;以賽亞書九章七節;但以理書二章四十四節;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三節;彼得後書一章十一節,《海德堡教義問答》和《比利時信條》第二十七條,也稱他為「永遠的王」,關于這點,神學家凱伯爾(Kuyper)氏,卻有不同的看法,以為主耶穌基督到了完成其救贖工作以後,便不再作王,把國交與父上帝。他所援引的經文,只是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但是這段經文,乃是指他對萬物統治的權柄國而言,並非指他的屬靈的國度而言。還有一種解釋,以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四節所說的「把國交與父上帝」,乃是指把他一切完全救贖了的子民交與父上帝。然而這乃是指他把其所完成的事工,呈繳聖父,並非是指他退位而言。至二十八節「子也要服那叫萬物服他的」,這乃是從基督的人性而言。全部救贖的歷史,自始至終,救贖事工,所以能夠完成,其奧秘乃全在于的甘心順服(參看腓二6-8),我們不能武斷誤解,以為此乃基督不再作王。乙基督的權柄國一、權柄國的性質
權柄國,乃是指「神人」基督耶穌對萬物的統治而言,乃是為著教會的發展,對于宇宙萬物所行施的統治權和司法權而言。主耶穌基督,以宇宙的主宰的地位,按著他神人二性,為神人的中保,統治宇宙萬物,指導個人、社會、國家的命運;以寶血重價,贖其子民,並加以造就栽培,使其長進,日臻聖潔,最後得以完全。同時,復運用天使和服役的靈,保護屬他的子民,脫離世界的災禍與危險,並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又復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理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和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並制服或消滅他一切的仇敵,以伸張他的公義。「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10;並參看弗一20一22)從基督在權柄國的王位而言,我們又看到人類開始恢復其固有之王位;這乃是他被贖的子民之極大的安慰與盼望。二、兩國間的關系權柄國對恩典國的關系,乃是從屬的,因為這個世界,在罪惡的權勢之下,一切屬靈的努力,均被阻撓;主耶穌基督必須建立屬靈的國度,藉以抵制這些敵對的勢力。倘使這個世界,不受他的管制,則他的事工,勢將無法推進。因此,上帝授他權力,俾能控制這個世界一切的權勢和運動,從而使他的子民在這世界可獲平安,並且足以抵擋黑暗的權勢。黑暗的權勢,雖似猖獗,但卻不足損毀他的計劃,而且反而足以成就他的旨意;在基督的統治之下,人的忿怒,反而要成就神的榮美。(詩七六10)一切外邦的爭鬧、萬民的謀算,結果將盡歸虛妄,他們都要被他的鐵杖所打破,都要在道中被滅亡(參看詩二篇)。
三、權柄國的時期當主耶穌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便正式得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統治宇宙萬物,這乃是他存心順服,受苦受死,完成了救贖的大功,得到的報酬(參看詩二8-9;太二八20;弗一20一22;腓二9一11)。但是這並沒有增加他已有的權柄,亦未擴大他統治的領域。這乃是他從卑微之境,進入尊榮之境,他的人性所享受的國度的榮耀。從此以後,這世界的政權,便要成全教會的事工。他的國度,要一直存在,直到最後勝利,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而「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參看林前一五24一28),到了那時,主耶穌既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摧毀了,他便無需再施行這權柄,便把這個國度(權柄國、非恩典國)交與父上帝。因為他已完成天父所交托他的使命,人類已被救贖,而且藉著主耶穌基督,已經恢復了他們的王權了。
引言從最初基督教的文獻來看,基督乃是真人,又是真神;乃是人子,又是神子;他乃完全無罪,是萬民敬拜的對象和救主。最初的信徒,信仰純正,對于基督的神性和人性,都是深信不疑;只是以後由于各種教義的爭論,異端的誘惑,才使人們迷離撲朔,莫衷一是。因此,我們應從教會的歷史中,對于各種異端邪說,加以徹底的檢討,俾一般信徒,對于基督教義,能獲正確的認識,不致「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語雲︰真理愈辯愈明,從教會歷史的記載為證,基督教義,經過長期激烈的爭辯,使我們格外明白,孰是孰非,孰是合乎聖經、孰是異端邪說。茲將有關基督的教義和各種異端,概分改教運動以前,和改教運動以後,兩大部分,敘述于後。
第一部改教以前之教義壹以貧派以貧派(Ebionites)一名,乃是根據希伯來文「以貧」(Ebion)一字而來,意雲貧苦,謙抑。此派自命為耶穌基督及其貧苦門徒的真實信徒;以為遵守律法,為得救之必要條件。此派又可分為兩系︰一屬法利賽派,即保羅在加拉太書所攻擊的;一屬愛色尼派(Essenes),即保羅在歌羅西書中所指摘的。此派乃是一種變相的猶太教派,無啻把基督教降為猶太教,顯然不能稱為真正的基督信徒。
以貧派乃是關于基督論的最早的一種異端;不信基督的神性,僅謂基督乃是一個得到上帝聖靈特別充滿之人。他們認為神人二性絕對不能合一,從而根本否認「道成肉身」的真理。關于童貞女所生一點,此派意見不一,有些相信,有些不信;但卻都以為他是「受造之物」,不應受人敬拜;他在世之時,僅是一位先知,死後始升天作王。貳幻影派幻影派(Docetists)和第二世紀的諾斯底派(Gnosticism)和第三世紀的摩尼教派(Mainchaeism)一樣,都不信主耶穌基督有真正的人性。查“Docetac,,一字,系從希臘文“Dekeo”一字而來,乃指「似乎」和「形如」(ToSeem,toAppear)之意。此派與上述之以貧派的錯誤,恰巧相反。前者只信主耶穌的人性,而此派則僅信他的神性,以為主耶穌在世,只是一個幻影,乃系上帝的顯身(Theophany);並非一個真人,因此他並沒有真正人生的經驗,既未真正受苦,也未真正受死。
幻影派哲學的基礎,乃在物質本惡說;主耶穌既是完全聖潔無邪,斷不可能有惡濁的肉體。這顯然乃是一種近乎佛教的外邦哲學;只要一查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和希伯來書二章十四節,便可知其謬妄。此派起自主後七十年,流行百年之久;以後所發生的所謂「天父受苦說」(Patripassian)和「撒伯流說」(Sabellian),便是此派之遺毒。參亞流派亞流主義,乃是古教會第三個關于基督論的異端,較諸上述二派,更為嚴重。亞流(AriusC.256-336)為亞力山大的一個長老,他否認基督有真正的神性,以為基督的地位,乃是介乎神人之間的半神(Demigod);一方面是上帝首先的被造物,同時又是萬物的造物主。因此,他並不是有絕對的神性,而僅為一個最高級的受造物。他們把若干有關基督卑微之境的經文,牽強附會,加以曲解,以他暫時的虛己自卑,居于次位,便以為他和上帝原非同體,而且永遠不是同等。此說最初倡自俄利根(OrigenC.185-254),亞流承其餘緒,加以渲染,遂至變本加厲,成為嚴重的異端。大多數的亞流派,並且認為聖靈便是藉神的能力所造的首先的最大的受造物,這又成為「聖靈受造說」的異端(Pneumatomachians)。
亞流派在神學上的中心思想,乃在其不信基督和天父有「同一的性體」(Homo-Ousia),而只有「相似的性體」(Homoi-Ousia)。這兩個字,只差一個小小的字母,但是「失之毫厘,謬以千里」,這毫厘之差,乃竟發生了「生」「死」的出入!因為由前之說,他便是真神,是救主,可以拯救世人的靈魂;由後之說,他只是一個受造物,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不能作人類的救主。而且這一個教義上的爭端,至今還是存在——前者是正統派的信仰,後者便是現代派的異端!當時的亞流派,正如現在的新派,甚為活躍,豉其如簧之舌,運用各種手段,誘世惑眾,並使東方教會陷入劇烈的紛爭。君士怛丁——羅馬帝國最先的基督教君王(二七四一三三七),誠恐發生**,為求奠定羅馬帝國之教會基礎,特于三二五年,在小亞西亞召開一個會議,解決爭端,並制定一個統一的公認的教義,以資教會的信守。此即尼西亞第一次大公會議,全國各地的主教,和長老,幾乎全部出席,計共一三八位,由皇帝親自主持。議題中心,乃為基督究竟是真神抑僅為一個首先的和最大的受造物。感謝上帝,他興起了一位亞力山大主教阿太那修氏(Athanasius,297-373被稱為正統派的鼻祖),與此異端作誓死戰。他竟因此失歡東朝廷,由是顛沛流離,凡二十余載,忍辱負重,堅貞不屈,孤軍奮斗;第一次大公會議,判定亞流主義為異端,並通過下文,為教會的信經︰「耶穌基督,在萬世以前,出于真神,而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與父同一性體。」肆亞波內利派
此派和亞流派正相反,否認主耶穌有完全的真正的人性。亞波內利(Apollinaris310-390),是著名的老底嘉主教,他相信主耶穌有真正的神性,也有真正的身體和靈魂(Soul),卻是否認他有一個真正的和常人一樣的合理的心靈(RationalSpiritorMind)。此派認為主耶穌乃是一個僅藉肉身化裝的上帝。好比用我們的人心,放在一只獅子里面,結果那只獅子,便不再受獅子或動物的心理所轄制,而受人心的支配。易言之,那只獅子,僅具一個獅子的外形和軀體,而就其內心而論,卻不是一只真正的獅子。亞波內利對于神人二性「位格聯合」的真理,大惑不解;以為主耶穌倘是真神,則必有無限的智慧和全能的意志;倘使他是一個真人,則必僅有平凡的意志與有限的智慧。因此,亞氏認為二性聯于一位,實是一件不可理解之事(殊不知二性相聯,實在毫無抵觸;關于此點,本書第四章,已加詳細討論,茲不復贅)。于是亞氏乃乞助于柏拉圖之說,認為人有三種元素︰(1)為物質的身體;(2)為不朽的靈魂;(3)為合理的心靈(RationalSpirit,ReasoningMind)。強把靈魂和心靈分開,割裂為二;認為主耶穌僅有一個真正的身體,而沒有完全的靈魂。其實人的元素,只有兩種;一為身體,一為靈魂。主耶穌「道成肉身」,當然不是僅在他神性上加上一個外表的軀體,而復具有完全的靈魂。此派強把靈魂和心靈割裂,實在不合事理,不能自圓其說。因此在三一八年第二次君士但丁堡大公會議,此派便被判為異端,不久便告消滅。伍聶斯托利派
自亞流派以後,還有一個曾使教會發生**的關于基督論的謬誤教義,那便是聶斯托利主義。此派把「二性一位」論,誤作「二性二位」論,不僅使主耶穌有兩個位格,而且使道成肉身的,從天而降的主耶穌,變成了一位僅僅和上帝聯合的屬乎地的凡人。照聖經教訓,主耶穌絕無兩種位格,他只有一個位格;他有神人二性聯于一位;他是和天父一樣的真正的神,又是和我們一樣的真正的人。他既有二性,于是有兩個意志;只是他人性的意志,乃是常常順從神的意志,故能彼此完全調和,絕對沒有沖突。這可從他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得到最好的見證。因此,我們可以認辨,他一方面確有神人二性,一方面這神人二性,卻是聯于一位,並非分屬兩個位格(關于二性聯合,另詳本書第四章)。此派最主要的錯誤,便是在把神人二性分開以後,使他人性所受的苦難,喪失了救贖人類的價值和果效。我們在前章曾加論列,他的神性人性,必須有機地和不分地聯在一個位格里面,才能使任何一性的工作,發生兩性的價值。而照聶斯托利派的學說,則所謂二性聯合,幾乎似聖靈住在里面,又似信徒和基督相聯的關系,那就無啻否認了主耶穌真正的神性。不過,平心而論,所謂聶斯托利主義,其實並非聶氏本人原來的思想。特別是以後中國的景教,乃是異端。二者不能完全混為一物。查聶斯托利(Nestorius-55/?),乃為安提阿修道院院長,為人卓越超群,頗負時望;被帝任為君士坦丁堡主教長。聶氏對于亞流派異端,反對甚力。他所以被判為異端,乃有兩個主要內因︰其一,當時馬利亞是上帝的母親之說,在東方教會,宣傳甚烈,聶氏對這種邪說,認為跡近褻瀆,反對不遺余力;謂馬利亞只能稱為「耶穌的母親」,這乃從其人性而言;萬不能稱為上帝的母親,以是觸犯眾怒。其二,則為其勁敵亞力山大的主教長,居利爾(Cyril)對于聶氏的宿怨與嫉妒。居氏以其反對「上帝母親」之說,遂利用群眾心理,並串同羅馬教會監督挾嫌指控聶氏。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開大公會議之時,居氏率其羽黨,乘聶氏同道,尚未到達之時,先發制人,開會決議,把聶氏撤職,判為異端,加以放逐!嗣後其門徒為擁護聶氏,便在敘利亞、波斯和米所波大米,另創教會。到了唐太宗貞觀九年(六三五年),阿羅本氏歷經艱險,抵達長安︰「帝使臣宰房公室齡,總使西郊,迎賓入內;翻經書殿,間道禁聞;深知正真,特令傳授。」並「崇阿羅本為鎮國**主」(詳見︰「景教碑」),此即國人所熟知的「景教」。惜其經典,和佛教思想,互相混淆,致失真傳,及至明興,遂告絕跡。
陸游提克斯派在一切關于基督論的異端中,當以游提克斯主義(Eutychianism)最為奇特。聶斯托利派的謬誤,乃在把基督分成兩位;游提克斯派,則因反對其二位論,從而陷入另一個極端,認為基督只有一性。照亞力山大主教長居利爾的理論,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結果,只有一性;又說,神人二性發生了「哈樸斯泰」(位格的)聯合(Hypostatical)以後,他的人性,便轉變為神性。擁護居氏學說,和反對聶氏最力的,乃是游提克斯氏(Eutyches380-456);因此,他便成為此派的代表者。游氏認為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雖有神人二性;但是,道成肉身之後,二性便混合一起,失去其原有各自的特性,從而變成既非神性,又非人性的第三性。這乃是一種「基督一性論」(Monophysite)。準此,主耶穌基督,便既非真神,也非真人,乃為一個介乎神人之間的特殊人物。此派雖反對聶派的「二性二位」說,但是,他們卻也不明「二性一位」之理,以為二性必有二位,所以認為主耶穌沒有神人二性,而只有一個生命,一個意志。然而此派既否認主耶穌真正的人性,也不信神人二性的聯合,則主耶穌藉著他的人性所作成的救贖的工作,勢必也被這派所一並否認。
于此,神學家霍祺博士(Dr.CharlesHodge)說,「倘使二性聯合以後,主耶穌失去了真正的人性,不復為真人,則他如何能完成他救贖的工作呢?如何能和我們血肉的人類發生關系呢?如何能對我們軟弱的人類發生同情呢?」「如果二性聯合以後,事實上只是使神性變成人性;則其結果只剩一性,便是否認了他的神性。于是主耶穌便成為一個平常的凡人,豈能作人類真正的救主」。如果說二性聯合的結果,產生了一種非人的第三種特性,則主耶穌基督,便非真神,也非真人,這顯然是違反聖經的真理,和教會所持守的信仰。游提克斯主義所持的基督一性論,既沒有聖經的根據,所以在四五一年第四次大公會議——即著名的卡西敦會議(CouncilofChalcedon)中,便被斥為異端。柒嗣子說
嗣子說(Adoptionism)創自烏奇拉(Urgella)的主教費利克司(Felix)。費氏認為主耶穌從其神性說,固為上帝的獨生子;惟從其人性說,只是上帝的嗣子。主耶穌在降生之時,並沒有取得兒子的名分,他作上帝的嗣子,乃始自其受浸之時,成于他復活以後。這種學說,顯然又是使主耶穌的位格受到打擊,因此七九四年在佛蘭克福會議中(SynodofFrankfort)加以審判,斥為異端。捌經院派到了中世紀的時候,關于基督位格學說,沒有什麼新的發展,只是若干經院派的基督論,帶有幻影派的色彩。例如意大利神學家,巴黎大主教倫巴的彼得(PetertheLom-bard,C.1100-1160)認為如果純從人性方面說,主耶穌便無其人。這種理論,曾被教會斥為虛無主義!此時重要學者,尚有多瑪阿奎那氏(ThomasAcquinasl225-1274),他認為主耶穌的人性,因為和「道」(Logos)聯合的結果,得到兩種恩惠︰其一,使其成為敬拜的對象(GratiaUnionis),其二,使其保持和上帝的關系(GratiaHabitualis);又說︰在道成肉身之時,道便成為一種混合物;而又因其和人性的聯合,遂阻止人性成為一個獨立的人格,以是主耶穌有兩個意志,但是他人性的意志,總是順從神性的意志。
玖結論——基督論之準繩改教以前關于基督論的異端。上述各節,可謂包括無遺;即有其他理論,亦僅與上述各端大同小異。史屈朗氏(A.H.Strong)在其《系統神學》中嘗把各種基督論彼此爭論的焦點,歸納為三大要點︰一、為關于神人二性之真實性;二、為關于神人二性之完整性;
三、為關于神人二性之聯系性;從這三點來看,則「以貧派」和「幻影派」的謬誤,乃在否認基督神人二性的真實性;「亞流派」和「亞波內利派」的謬誤,乃在不知兩性之完整性;而「聶斯托利派」和「游提克斯派」的謬誤,乃在昧于二性正確的聯系性。我們如能把握而明辨這三點,便不致為異端邪說所迷惑。正統派關于基督位格的教義,乃是以四五一年卡西敦大公會議的決議為基準。惟卡西敦會議的決議,並非制于一朝一夕,亦非出自一人一手。而乃是歷經長期的苦斗舌戰,反復論辯的結果;所以才成為正統教會,關于基督論的一脈相承,永矢咸遵的守則。因為這一次的決議,乃是完全合乎聖經的真理︰而使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得到和諧的調整,以及正確的說明。于此,神學家華斐德博士(Dr.B.B.Warfield)說︰「卡西敦會議的決議,乃是經過了長期的劇烈爭辯,精心修改的結果;亦是聖經里面有關主耶穌位格的各種金句的精華;也好比一把鑰匙,可以打開聖經的寶庫,使我們明白聖道的真諦,從而對于主耶穌的位格有深徹而一貫的認識。」茲為求對于基督位格有正確的認識起見,特將卡西敦信經的要旨。臚陳于後,結束本章︰
「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既有理性的靈魂並具有真正的身體;」「按神性說,他與父同體;按人性說,他與我們同體,凡事和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按神性說,他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按人性說,為拯救我們,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基督是主是子,具有二性,不相混淆,不相轉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的聯合,不致消失其區別,反得保存其特點;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而乃合于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親自教訓我們的,和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授我們的」。
第二部改教以後的教義壹改正宗的教義一、教會信仰之正統
改教運動,對于基督位格的教義,並未加以更張;易言之,改正教會的信仰,乃是一脈相承,以歷屆大公會議,尤其是卡西敦會議的決議為指歸,與普世教會所信的相一致。其具體明顯的例證,便是各種改正教的組織所發布的各種信條;其中尤可以「第二紇利微提信條」(SecondHelvetiaConfession)和「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Confession)為代表。例如︰後者第八章第二節說︰——「上帝的兒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實和永恆的神,與父同質而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約一1、14;約壹五20;腓二6;加四4)及其諸般基本桌賦和一般軟弱,只是沒有罪。(來三14、16一17,四l5)他因著聖靈的權能,在童貞女馬利亞腹中成孕,取了他的實質(路一27、31、35;加四4),因此兩個完整不同的性——神性和人性,聯合在一個位格里面,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路一35;羅九5;西二9;提前三16;彼前三18)。他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卻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之間,唯一中保。」(羅一3-4;提前二5)二、鑒評異端之準繩
基督論最微妙的問題,乃在關于他神人二性的本質及其他相互的關系。許多基督論的異端,可說都是因為對于這點認識錯誤而發生;甚至路德宗于此也未免有美中不足之嫌(詳見下節)。改正宗的神學家,雖不否認二性之聯系與貫通,但卻絕非主張二性之轉換與混淆;而只是相信道成肉身的結果,便使神人二性,都歸與主耶穌基督而聯于一個位格。主耶穌在世之時,一方面雖可說是無所不知,一方面卻亦有所不知;一方面雖可說是無所不在,但同時卻也和我們一樣,須受特定的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關于「神人二性」和「二性一位」的道理,「第二紇利微提信條」第十一章有更明確具體的教訓︰——「聖子在神性上與父同等同質;他不是在名義上,因嗣立,或因特惠而是上帝;而乃是在實質上和本性上,是上帝。……」「我們痛恨亞流(Arius)及其門徒攻擊上帝兒子的一切褻瀆的教埋,尤其痛恨瑟維特(MiguelServetus)及其同黨的褻瀆,就是撒但籍著他們攻擊上帝的兒子,而從地獄里引出來的,並極其狂妄地散布于全世界的褻瀆。「我們相信,永生上帝的永生聖子,成為人子,作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後裔(太一25);不是由于人,如『以貧派』所說的;而是極純潔地從聖靈感孕,由童貞女所生,正如福音歷史所說的。……基督的肉身,既非幻影,也不是從天而來,有如華倫丁納(Valentinus)和馬西安(Marcion)所虛構的。
「我們主耶穌基督,不是沒有正常的和理性的靈魂,如亞波內利(Apollinaris)所想像的;也不是一個缺乏靈魂的肉體,如猶諾米(Eunomius)所教訓的;而是具備一個有理性的靈魂,和有知覺的肉體。「所以,我們承認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面,乃有二性——神性和人性;並且二性聯合與合一,並不是彼此拼吞,混淆或攙雜,而乃是在一個位格里面聯合與合一,而無傷其每性固有的本質的存在。所以,我們乃是敬拜一個而非兩個主基督。……」我們從這個信條,可以明白看到改正宗對以貧派、幻影派、諾斯底派、亞流派、亞波內利派、聶斯托利派、游提克斯派、基督一性派……各種基督論的異端邪說,所作反對駁斥的至理。
貳路德宗的教義一、此宗教義之要點
路德宗關于基督位格的教義,雖大致根據古教會的決議,但和改正宗的教義卻頗有出入,他們相信︰(1)基督是真神,亦是真人。(2)他有神人工性,彼此不同,其神性通于天父,其人性則聯于人類。(3)他雖有二性,卻只有一位;是一位基督,不是兩位。(4)神人二性,密切相聯;但不相混淆,亦不相轉換。二性雖各保持其特質;卻仍彼此相貫通。(5)二性雖相貫通,但並不致損害神性,限制神性;因為二性貫通的結果,並不使神性接受人性,僅使人性承受神性。(6)因此基督的人性無論身體和靈魂,乃是無所不能的,無所不知的,無所不在的。(7)這些神的屬性轉輸人性,乃始自其道成肉身之時。(8)在基督卑微之境,他乃隱藏或不使用其神性;在他尊榮之境,便表現其人性之榮耀。二、此宗教義之特征
還有一點須加特別提示的,便是他們在「相和信式」中所引路德的話︰「基督的一個身體,有三種臨在方式;其一是可以明白的,肉體的方式,便是他在世時藉肉身的行動。其二,是不明白的靈體的方式,他不必佔什麼地方,可以隨意貫透萬物。例如他復活以後,從封鎖了的墳里出來,出入關閉了的房子;在聖餐的餅酒里他的體血的真正臨在。其三、是屬神的,屬天的方式;因他與上帝是一體,必更能貫透萬物,勝過第二種方式;上帝在哪里,他也在哪里。」他們根據路德的教訓,以是認為基督的任何一性,乃是彼此貫通;因此,他的人性,便有其神性方面的各種屬性。當他道成肉身之時,上帝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屬性,便貫通到基督的人性里面。然而這種道理,實和基督在世時的實際生活情況,不相符合。于此路德宗的神學家,便有各種彼此不同的解釋。有的說,這乃是因為主耶穌暫時放棄了他這些上帝的屬性;有的說,他在世之時,仍保持這些神的屬性,不過暫時停止,或偶爾在暗中運用;還有些學者,則鑒于這種解釋,都不圓滿,對于路德原有的教訓,已不復重視。改正宗神學家認為路德宗這種教義,乃誤在把基督二性彼此混淆,未免帶有游提克斯派的氣味。神學家霍祺博士說,路德的學說,實在破壞了基督人性的完整性。一個身體,倘使廣大無邊,便非真正人的身體;一個靈魂,如果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便非人的靈魂。倘如其說,則必失去聖經里面基督的真相。參改教後的異端
從改教以後到近代,關于基督的教義,有兩種主要的異端︰一為甦西尼學派,一為基督人性先存說。甲甦西尼學派
一、甦氏的背景甦西尼(LaeliusSocinus,1525一1562)為意大利宗教改革家,出身名門,早歲不甚好學;旋赴瑞士巴賽爾(Basel),研究神學;後又遷波蘭之克拉科(Cracaw)渡其余年,于拉科維亞(Racovia)創辦學院,望重一時;各方信徒,慕名前往、奉為宗師。惟于一六五八年,該派受當局干涉,門徒星散。二、甦氏的學說
此派雖承認聖經的權威,並且反對自然宗教和自然神學,認為超自然的啟示,為人類宗教知識唯一的淵源,基督教乃是獨一的宗教。可惜甦氏之誤,在以人類理性為衡量聖經真理之尺度,以是對于普世教會之信仰,尤其三位一體論,以及基督贖罪論,均持反對之見。甦氏認為神體只有一位,主耶穌乃是人,不是神;他和一般世人,僅有如下各種不同之特點︰1.他的不可思議的懷孕和降生;2.他完全無罪;3.他領受一種特殊的聖靈之浸;
4.他在傳道之時,曾被提升天,朝見上帝,得到上帝直接的教訓;5.他復活升天以後,得到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這才使他遠超眾生,成為上帝統治宇宙的代表;6.他自升入尊榮之境,得到這些權柄,遂被稱為上帝,而受人敬拜;7.他是人類的救主——不僅是因為他是先知和祭司;而尤因為他是君王。
三、甦說之變質基上各點,可知甦西尼本人,雖不認主耶穌為真神,但卻沒有否認他各種超凡的特性。不幸現代英美各國所謂甦西尼的信徒,竟變本加厲,每況愈下,僅以主耶穌是一個凡人,否認一切超凡的特性。例如,現代的「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s),不但反對三位一體論,且尤否認主耶穌基督的神性,實在集甦西尼派、亞流派、半亞流派,以及人道主義者(Humanitarians)一切異端邪說之大成!
乙人性先存說這派思想,可以兩人為代表,一為瑞典堡氏(Swedenborgl688-1772);一為華茲氏(IsaacWattsl694-1748)。茲分陳之︰一、瑞典堡的學說
瑞氏原為瑞典著名科學家和哲學家,後忽棄其所學,研究宗教,自命曾經過一種非常神秘的方式,受神呼召,得到上帝特別的啟示,得窺上帝聖道的奧秘,認為當時的教會,已經失敗,都不明白聖經的真理。從而本其學說,創立一種所謂「新耶路撒冷教會」(ChurchofNewJerusalam)。瑞氏學說,非常神秘,甚難索解,茲特就其要旨,析陳如後︰1.論上帝——瑞氏謂上帝不僅是一種本質(Essence)而復有其形相(Form),這個形相便是人。他稱上帝為「永在的神——人」。瑞氏反對「三位一體」論,以為這乃是上帝三位論(Tritheism);因為神的本質只有一個,所以神的位格,也只有一個。上帝只有一位,所謂聖父、聖子、聖靈,好比人之有身體與靈魂。從其神性說,是聖父;從其人性說,是聖子;而聖靈只是聖父聖子所發的功能與感力。2.論世人——人類乃是照上帝形像而造,乃為萬物之靈。人體有兩種,一為物質的,一為屬靈的。人死以後,靈魂便藉著「以太」繼續存在,這便是瑞氏心目中的所謂復活。聖經中關于人類犯罪的記載,瑞氏認為只是對教會背道的一種比論,並非確有其事。他雖承認人性有罪,偏向邪惡,但並未失去其行善的能力。瑞氏認為人類所以需要救贖,乃在使其脫離邪惡,保持行善的能力。人類藉肉體,能與感覺界有交通;同理,人類藉著靈體,也可和靈界往來。瑞氏常常說,他本人曾與上帝,天使和邪靈談話。3.論基督——瑞氏謂主耶穌基督乃是耶和華,乃是獨一的永生的真神,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統治者。他乃是在永世里早已存在的神和人;他的人性在降世以前,已先存在,藉著童貞女感孕,便在肉身顯現,這便是道成肉身。他的肉身曾受苦受死,但和常人不同。所以,他的肉身不是永在墳墓之中,而是漸漸精煉,變成永遠的靈體。
4.論救贖——瑞氏完全反對正統教會救贖的道理。他認為主的救贖工作,不是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稱義的條件,乃在罪人之悔改。易言之,得救須靠自己,須內心公義,才能進到上帝及眾天使面前。二、華茲氏的學說華氏是英國著名的贊美詩歌作者,以其敬虔稱,為「非國教派」(Non-Comformis)的牧師,篤信三位一體,在其全集中,亦有關于「三一論」的著作。惜其「基督論」攙雜了亞流派之成分。華氏關于主耶穌基督位格的學說,可以其在一七四六年所著「神人基督之榮耀」三篇論文為代表。
1.基督論上篇——大旨謂在道成肉身前向亞伯拉罕等顯現的神的使者,就是基督。舊約經文中所指稱的「耶和華」、「上帝」和「主」,也是基督,一切屬神的特性和特權,都歸給他。從其人性而論,乃是一切受造物之首先的,至大的,至聖的,和最有智慧的。2.基督論中篇——此篇乃從基督尊榮之境,論基督的人性和權能。華氏謂基督雖降世為人,但因其人性和神性相聯,所以只要他想行神跡,便立刻能行。因此他可用上帝的命令,統治世界。3.基督論下篇——此篇旨在證明;耶穌人性之先存,華氏用許多經文,證明他自己的理論,認為主耶穌在沒有降世之前,即已有其依存的受造的特性。例如,他是神的使者,它是上帝的形像;既為「使者」和「形像」,他必已為受造之物。又如聖經說,他是「人子」,是「獨生子」;這又證明他的依存性,他是「由來物」。4.此說之謬妄
a.誤解「道成肉身」的真諦——經雲︰「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一1)「道」既是「上帝」,則太初先存的,與上帝同在的,乃是「道」,並不是「神一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取得人的真實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並不是先存的「神一人」,(AGod-man)取得物質的身體。b.武斷曲解聖經的原義——解經之道,最忌先抱成見,斷章取義,任意武斷。此派之誤,乃在專門援用一些足以適用在基督神人二性任何一性的經文,從而牽強附會,證明其所謂「人性先存」的謬論。c.不明基督虛己的真理——此派以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性的靈乃是首先的,最高超的,冠乎一切受造的諸靈甚至加百列天使之上。使人對他可望而不可即。這種學說,顯然違反聖經的真理,而且勢必使其不能體恤人類的軟弱。聖經教訓我們,他雖是真正的神,卻又是真正的人,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照樣取了血肉之體,稱我們為弟兄,不以為恥;他除了沒有犯罪以外,也幾事受過試探,故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不是高高在上,凜不可犯,乃是可以憑我們的信心和愛他的心,和他相親;可以坦然無懼的到他的施恩寶座之前,得憐恤,蒙恩惠。
肆新神學的偏差一.泛神哲學的基督論現代派的基督學,乃以泛神主義(Pantheism)和「人本主義」(Anthropocentrism)為基準,根本抹煞了「神人二性」,「二性一位」的正統教義;並且僭妄褻瀆,要照人的形像來創造上帝,把一位本與上帝同質同等的超自然的基督,夷落為一個自然的凡人!
杜諾(Dorner)氏在其(基督位格論》(PersonofChrist)中,主張把一切關于分別「神人二性」的意見,完全丟棄。這一個荒謬的假設,實為產生現代派基督論的各種新奇教義和異端邪說之厲階。現代派的基督論,概可分別為兩類︰一為泛神論的(ThePantheistical),一為有神論的(TheTheistical);惟就其「神人合一」說來看,這兩派又屬異曲而同工。故杜諾氏說,現代基督論的特征,乃在闡明「神人合一」的道理。易言之,現代派的基督論,實以「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學」為基礎。杜平根派(TubingenSchool)神學的首領包爾氏(VonDr.FerdinardChristionBaur),亦有同樣的意見。奠定現代派基督論的基礎者,首為謝林(VonFriedrichWilhelmJosephSchelling),黑格兒(GeorgeWilhelmFridrichHegel)和施來馬赫(FriedrichErnestDanielSchleiermacher)。郎爾曼博士(Dr.Ullmann),謂施來馬赫的神學的基本思想,乃在「神人合一」論。施來馬赫也認為泛神論「一即是萬」的公式,實在合乎所謂「宗教」的道理。其實這種思想,初非施氏創見,實乃不脫中古時代德國神秘主義之窠臼。黑格兒則說︰聖經中所教訓我們的基督,並非是指一個真正的人,乃是泛指整個的人類;他以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成為人類;易言之,乃為「神人合一」。茵文氏(Dr.JohnNevinofMercerburg)對于黑格兒的學說,還以為頗有特色,甚且主張我們正需一種基督教的泛神論,以抵抗反基督教的泛神論。這些所謂新派的「神學家」,根本的錯誤,乃在否認神人本質上的不同,于是妄以「神人合一」論,來解釋基督聖道,並且作為他們基督論的基本原則;易言之,便是誤以「神人合一」論代替「二性一位」論。他們不但不認識基督的神性和人性,而且妄想照人的形像來創造上帝,這不僅是重大的偏差,尤且為非常危險的哲學!請進論之。二.「人神合一」的基督論
基督教神學的根本目的,乃在闡明聖經的真理,其基礎乃是上帝的啟示,不是哲學的空想;一切否認聖經權威,以及真神位格的學說,都不是基督教神學。可惜現代騖新的所謂「神學家」,藐視上帝的聖言,否認聖經的權威;以人智代替神智,以哲學代替神學。新派神學家,雖有泛神論和有神論之分,卻都異曲同工,一致主張「神人合一」的邪說。所不同者,前者認為人即是上帝,人乃是上帝最高存在的形相。後者,則以為人類都可以接受上帝的屬性(Naturahumancapaxestnaturaedivine);因此,他們以為「人皆可以為堯舜」;人皆可以成上帝。照他們的幻想,世界乃是一個永遠變化之現象,只有上帝是唯一的真正的實在(RealBeing)。上帝的道成肉身,乃始自亙古之初;直至現在,永無已時;並不是空前絕後的,藉著基督一次的顯現。他們以為每一個人,乃是上帝生命的一個形像;而那無限無量者,無論如何終不能在一種型態上,把他完全啟示出來。雖這些學者之間,承認上帝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啟示,較諸對世人一般的啟示,更為完全;然而這僅為程度的差異,沒有本質的不同。他們中間還有一些學者,則以為主耶穌和世人一般的分別,僅在他對于「神人合一」的道理,有更清楚的認識,與更堅強的信仰而已。易言之,在他們的心目中,主耶穌僅為一個比較完全的凡人,而並不是真神。這些學者的謬論,我們可把史脫勞氏(DavidStrauss)來作代表。他曾提出一個疑問︰「倘使『神人合一』是一個真正的『實在』(Reality),是否這種『實在』僅僅顯明在一個人的身上,是否僅僅只有空前絕後的一次的顯明呢?」照史氏的意見,以為「無論何種理想,不能僅藉一個典型得到其完滿的啟示;而必藉著各種典型,互相補充,始能臻于至善之境」。史氏更荒謬地說,所謂「神一人,乃是整個人類。基督論的秘吁,乃在把基督教會對于基督的觀念從耶穌個人,移轉到整個人類,或是一個理想!」史氏這種理論,不僅否認耶穌基督是真神,甚且否認他是真人;把一個有位格的永生上帝的兒子,神人中間唯一的中保,世界人類的救主,變成了一種虛幻的理想,和哲學的名詞;實在是一種非常嚴重的偏差,而尤為「陷害人的異端」(彼後二1)。我所以說史氏的學說,是「陷害人的異端」,可以藉歷史上一樁空前的憾事來說明。現在掀動世界的國際共產主義的創始人馬克思(KarlMarxl818-1883)在青年時代,曾受基督教教育;一八五年在德國德理爾(Trier)中學撰一論文,根據約翰福音十五章一至十四節,論「信徒與基督之合一」(onTheUnionofBelieversWithChrist),不但強調人類和基督合一之重要,而且認為信徒一旦和主合一以後,其愛主愛人的德性,便油然而生,便不能再從他手里把他們奪去(約一○28)。但事實上,不但馬氏本人已從救主手里被奪去,而且由于馬克思主義的影響,世界上約有九萬萬多的人民,已從救主的手里被奪去,這豈非人間空前的憾事!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馬氏雖知與主合一的重要;但事實上他對于基督並未有正確的認識,他把基督當作一個玄學的概念,哲學的名詞,而不認他是一位有位格的永生的神子;因此他所強調的合一,乃僅是和一種絕對的理想的合一,而且他本人也並沒有接受基督,做他的救主,與救主發生生命的關系。因此,馬氏不久轉入柏林大學以後,便很自然地傾向當時的黑格兒哲學,從而落入上文所述的史脫勞「基督論」的異端的陷阱,而無由自拔;遂變成了一位強烈的敵基督的無神論者。試想倘使這一位夙受基督教義薰陶的學者,能夠皈依基督,作義的器皿,為神所用,則今日的世界,將呈何種不同的形勢呢?誰為為之,孰令致之?此非馬克思之過,而實以新派神學的異端為之厲階!那些引進陷害人的異端的新神學家,洵為貽誤蒼生的千古罪人!將何以逃避上帝的詛咒呢?(林前一六21)
三.克奴細派的基督論照杜諾氏的見解,現代基督論乃是建立在兩個基本原則之上︰(1)基督只有一性;(2)人性可變神性(Naturahu-mancapaxestNaturaedivine)。其實杜氏的見解,並未詳盡,我們還可替他再加一點,便是他們還認為神性可變人性,這便是現在所要討論的克奴細派(Kenosis虛己派)的基督論。虛己說乃是曲解腓立比書二章七節︰「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的結果。這派學者,根據這節經文,以為道成肉身,乃是道的局部的或全部的降落,以致成為一個凡人;以後始于智慧上和能力上漸漸增長,最後又成為神。這和「神人合一」說,又復異曲同工。茲將此派各種不同的理論,分陳于後︰
(一)、葛氏的理論葛斯氏(W.F.Gess)的說法,是永生的兒子在道成肉身之時,暫時放棄了他的神性,而成為一個凡人。那時「道」的實質雖還是存在,但卻變成了一個嬰孩,他的智慧和能力,都和嬰孩相同;終其在世之時,上帝的生命,和他停止了交通,因此也受到了人類生活同樣的各種限制,只是在必要的時候,從天父得到超自然的能力;直到他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才恢復其降世以前固有的上帝的生命。「道」本為創造宇宙,統治宇宙,光照宇宙的力量;但是當其成孕為人之時,即落入一種睡眠無知覺的狀態,因此失去了他原有聖潔,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種種屬神的特性。惟是所謂失去,僅為暫停,其實還是潛存在他里面。葛氏的學說,乃為此派最極端的代表;所以拉都虛氏(LaTouche),嘗謂「這派學說,無啻把『道成肉身』視為上帝的自殺!」葛氏的學說,顯然抹煞了神性和人性之分際,乃是一種變相的泛神哲學。(二)、杜氏的理論
杜諾氏(I.A.Dorner)為中間派神學最著名的代表。杜氏反對葛氏的學說,主張「漸進的道成肉身說」。他認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是一個新的人性,所以對于神性,有一種特殊的容受性。「道」是永存不變的,但卻時時和人性相聯,其聯合的程度,乃由他的新人性對于神性之容受性之增進而定;直到他的復活,「神人合一」,始臻完滿之境。杜氏此說,實際上乃和聶斯托利派的理論,異曲同工。(三)、艾氏的理論艾勃拉氏(J.H.A.Ebrard)的理論,不如葛氏的偏激。他認為「道」雖降成凡人,但仍保持其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的資格,運行其完全的神性。他又認為神人二性,所以能夠聯在一位,乃是因為人類固有的本質,以及最後的命運,原是完全聖潔,無所不知,並且要有無上的主權。倘使人類始祖沒有犯罪,也許便無需道成肉身。道成肉身的目的,乃是為使「神人合一」。但艾氏此說,並未獲得他同派學者的贊同。復次,艾氏既說主耶穌已降為凡人,放棄了他的神性,何以仍保持並運行其完全的神性,艾氏亦未能自圓其說,只是自陷于矛盾。
(四)、其他的理論除上述三氏以外,還有許多學者的理論;例如多馬修士(Thomasius)。他把上帝的屬性,分成兩類;一為絕對的,如聖潔、真理、慈愛、和絕對的權能;一為相對的,如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前者是必要的,後者非必要的;所以,在道成肉身之時,便把後者放棄。復如,馬敦生氏(Martensen),他認為道成肉身以後,有兩個生命;二者各有其中心,不相往來。一則在上帝的懷抱里,他便運行其三位一體的生命,並為宇宙萬物之創造者和大主宰。一則和人性相聯合,「道」便失去其權能,便不知其三位一體的生命及其對宇宙萬物統治的權能,而且他自己對上帝的認識,也不會超過世人對他認識的程度。
(五)、此說之謬妄此派學說,在神學上有很多可加指摘之處。其一,此說乃基于泛神論的觀點,以為神人沒有絕對的不同,而且神性人性彼此可以轉變,可以合一。其二,此派既說神人二性可以彼此轉變,實乃違反了上帝「永不改變」的聖經真理(瑪三6;雅一17)。其三,此派和天主教一樣,陷于變體說(Transubstantiation)的謬見。其四,此說把聖子人類化,否認了他的神性,于是失去了他三位一體中的地位,無啻毀滅了「三位一體」的真理,那便等于否認上帝。其五,此派原來希望要闡明基督人性的真理,但結果卻使基督變成一個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誠如華斐德氏說,這派把主耶穌的人性,變成了一個「萎縮的上帝」(JustShrunckenDeity)。克奴細派,初在德國,曾一度「甚囂塵上」,旋即「銷聲匿跡」;後在英國,曾受D.W.Forester,W.L.Wal-ker,P.T.Forsyth,CharlesGoreR.L.Olley及H.R.Mackintosh諸氏的擁護,但現亦已趨消沉矣。四.施來馬赫的基督論
(一)、施氏學說的概要1.施氏學說的流毒——施來馬赫(FriedrichErnestDanielSchleiermacherl768-1834),號稱新派神學之鼻祖,其說在企圖證明真正科學哲學的道理,可與基督教神學和真正的宗教,並行不悖,互相協調。其說對近代學人,影響殊大;惜其牽強附會,抹煞真理,為害教會,流毒責深!施氏早歲受莫拉維弟兄會(Moravions)的薰染,習于敬虔。以後研究哲學,不幸陷于泛神論的謬見,而無由自拔。所以我們務要謹慎,庶免被人的「理學」(即哲學)所「擄去」(西二8)。施氏早歲敬虔修持,猶不能免;今人尤當引為炯戒,格外警惕。2.施氏學說的要旨——施氏以主耶穌基督乃是一個新的受造物,是一個理想人(Urbild一IdealMan);世人藉他才能實現人類的理想。但施氏心目中的基督,並未超越人的地位;所不同者,只在他有一個「與神合一」的感覺,同時又有一種盼望,要使人類達到一個和他一樣完全無罪的境界。施氏又謂基督乃有一種獨一無二的上帝的意識,而且上帝也特別住在他里面,這尤為基督所以有至高無上尊嚴地位的原因。
其次,施氏對于聖經,不信是上帝超自然的啟示,所以,他的基督論,不以聖經的真理為基準,完全是憑其個人內在的宗教經驗,和主觀意識來空想。以是,施氏的學說;雖曰開了所謂現代神學的新紀元,卻正是具體表現人類離經叛道的罪惡;因此,我們對于施氏的邪說,有一一加以駁斥的必要。(二)施氏學說的謬妄1.離經叛道——施氏的基督論,乃是顯然不合聖經的真理,而且他也根本不願奉聖經為圭臬。他公開否認聖經的權威。要離開聖經的道理,憑其自己主觀意識為內容,不以上帝的聖言為基準,來建立其神學的系統。這當然是一種主觀的虛構,沒有客觀權威的價值。
2.出賣神學——施氏雖主張要把思辯和空想,離開宗教的領域;但事實上施氏的神學,卻從頭到尾,乃是一套虛幻的思辯和空想。這乃是當時德國學者對其一致攻擊的意見。一方面,篤信聖經的超自然主義者,攻擊施氏妄以哲學的結論取代基督教的真理。另一方面,一般哲學家也譏諷他,既不忠于哲學,又不忠于他所信奉的宗教。他徘徊于哲學神學之間,完全照他自己的方便,任意立言,以期自圓其說;其結果只是歪曲真理,失喪其嚴正的立場。甚至史脫勞氏,也攻擊施氏,說他初則把哲學出賣給神學,繼則把神學出賣給哲學。3.泛神主義——施氏的理論,乃以泛神論為中心。他否認一切上帝與世界,上帝與世人的二元論;他否認有一位超絕塵世的有位格的上帝之存在。關于這點,施氏深遭勃蘭尼氏(Braniss)、包爾(Bawr)和史脫勞諸氏的批評。包氏常常說他自相矛盾,有時則附和康德•斐希德(Fichie)的唯心論,有時又強調斯賓諾沙(Spinoza)和謝林(Schelling)的泛神論。4.反三一論——施氏的學說,不合三位一體的道理,照他的說法,聖父乃是宇宙間的上帝;聖子乃是基督里的上帝,聖靈乃是教會中的上帝。他否認主耶穌基督在亙古之初,即已與神同在;他否認主耶穌基督在萬有之先,曾創造諸世界;他否認主耶穌基督自己說的話,「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他否認主耶穌完全無罪;他又否認主耶穌基督在伯利恆降生之前有神子之存在。易言之,他否認主耶穌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否認他是三位一體的聖子。5.自我神化——他否認主耶穌的神性。他心目中的主耶穌基督,乃是一個理想的完人(Urbild-IdealMen)。他只有一性,便是人性。他又強調「神人合一」之說,認為神性即人性,人性即神性。主耶穌基督和常人的不同,只是一種程度上的差別。他認為上帝道成肉身,不是僅僅在肉身,不是僅在主耶穌基督一人短短的三十三年中顯現,而乃是上帝的生命進入整個人類,使人類成為上帝。照施氏的怪論,他不僅把主耶穌看作一個尋常的凡人,同時卻反以為一般人類倒可變成上帝。這種異端邪說,不但違反聖經的真理,普世教會的信條以及上帝子民的信仰;且復跡近外邦的「自我神化」論!
6.否認原罪——照聖經所記,以及根據普世教會的信仰,人類乃是上帝創造,有一個物質的身體,一個非物質的靈魂;而靈魂離開了身體,仍有其獨立的生命。施氏雖亦承認超自然創造工作;但他認為人類最初得到的靈魂,仍不夠充分,以是不能使其發展到完滿的境界;所謂罪惡或人類的墮落,便是一種不完全的發展的表現,因此需要再一次的超自然的創造工作,這便產生了一個完人——便是耶穌基督,從主耶穌以後,人類便循自然的(不是超自然的)程序,繼續發展;其生命力(或稱靈,或上帝)不斷地在量的方面增加,便成為教會,其最後完滿的境界,便是「神人合一」。主耶穌既是一個理想的完人,所以他說主耶穌便是上帝;同理,人類完滿發展的結果,也就是上帝。因此,「神人合一」,乃是可能的。這種學說,甚至新派學者,他的同路人,如包爾、史脫勞,和許華茲(Schwarz)等都不贊同;以致深遭他們的批評和反對。7.藐視救恩——施氏學說,最大的危險,便是他歪曲了救恩的真理,破壞了上帝救世的計劃。他反對贖罪的道理,不信「因信稱義」,不信重生和成聖,不信聖靈的工作,以及一切關于救恩的基本信仰;而另外異想天開,提出了一套完全不合聖經真理的所謂「救世論」。他認為主耶穌所教所作的,都不足以救世;主耶穌所以成為救主,乃是因為他把一個新的生命的道理灌輸給教會和世界。這乃是人類生活的一個新的起點,人類便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從亞當開始,人性本其內在的力量,循著正常的歷史軌道發展,從基督以後,還是照樣發展。這兩個時期的發展,都是自然的,既不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也無聖靈工作的余地。而且施氏根本否認聖靈的位格,所謂聖靈,照他的想法,只是一種教會的共同生活,乃是上帝向教會啟示的一種神聖的生活。人類從亞當得到的,乃是一個不完善的人性;現在要從基督得到一種更豐富的生命與神性。所謂救贖工作,僅系人類得到一種新酵而已。施氏這一套邪說,其實並非新奇,亦非他所獨創,實乃因襲康德哲學的窠臼(而和我國儒家以及一般人文主義者,「止于至善」,「天人合一」的道理,並無二致。)(關于此點,著者已于所撰《人文主義批判》,加以詳論)。施氏和康德一樣,認為人生有善惡兩律,所謂人類得救,只是善律的勝利;人類離惡向善,全憑自然的程序,和內在生命的力量,不過這種奮斗的勝利,須仗基督的感化而已。8.主觀空想——基督教神學的任務,只是在忠實地闡明聖經里面的事實和真理;切忌主觀的思辯。施氏違反了這個基本原則,離經叛道;所以他的「神學」,正和世俗的哲學一樣,乃是主觀空想,「無水之井」(彼後二17),絕不能作為人類信仰和盼望的根基。因為歷史證明,一切哲學,不是萬古不磨的真理的「磐石」,乃是日趨倒塌的使人沉淪的「沙土」(太七24一27)。施氏的學說,不僅痛遭神學家的攻擊,同時也受哲學家的譏評。甚至崇拜施氏的學者如許華茲氏,也承認他的「神學」,已完全失敗。無怪施氏死後,僅僅三十余年,他的門徒便**門戶,無慮十宗——如戴司敦(Twesten),郎爾曼(Ullmann),李白納(Liebner),多馬修(Thomasius),蘭兀(Lange),亞力山大(Alexander),史懷哲(Schweitzer),即其著名首領,亦互相爭論,莫衷一是;自毀信守,豈不哀哉。
五.黎敕爾氏的基督論除了施來馬赫以外,影響近代神學家最烈者,當為黎敕爾氏(AlbrechtRitschl,1822-1889)。黎氏的基督論,乃以主耶穌的工作為起點,而根本不重視他的位格。他以為主耶穌的尊嚴,乃是由他的工作決定的。黎氏謂主耶穌為一個凡人,但由于他所完成的事工,遂將上帝的屬性歸與他。黎氏把一切有關︰「太初有道」,「道成肉身」,「童女懷孕」……諸種真理,完全擯棄,因為他認為這些道理,非人知所能理解,無法令人起信。黎氏以主耶穌基督為天國的創立者,他常以天父之事為念,以上帝之心為心,用能感化人心,使人皈依,而有仁愛的人生。他用他的教訓及其至聖的典範,拯救世人,故被尊為上帝。黎氏之說,卑無高論,乃是因襲第三世紀安提阿主教長薩摩撒大的保羅(PaulofSamosata)的舊說——即以主耶穌為一個凡人,僅以聖靈的特殊感力,遂被稱為上帝的兒子;此即所謂「動力的神格唯一論」,(DynamicMonarchianism)早經被斥為異端。六.「諸教合流」的基督論
中國學者,有一個似是而非的傳統信仰,便是以為「道並行而不相悖」;他們以為儒釋道……各教,可以互相合流,觀其會通,職是之故,唐朝景教(基督教之異端,詳見上章),傳入中國,便和佛教思想,乳水交融,及至明代,即告消沉。不幸以後受了新派神學迷惑的傳道人,無視這一個嚴重的歷史教訓,仍是蹈景教的覆轍!例如,中國青年會的秘書紀爾茲氏(J.L.Childs)公開宣稱,他不信聖經是絕對無誤的上帝的聖言;不信基督是完善無比的救主;也不信基督教是獨一至上的聖道。又如,中國青年會一九三一年出版的,青年會崇拜會所用的「啟應經文」,其中第二十六節關于信心的「啟應經文」,竟牽強附會,把華嚴經、心經、論語、易經,和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雜湊一起。這顯然是把主耶穌、釋迦、孔子……相提並論,等量齊觀,而否認其為獨一的救主!還有些相信「社會福音」的所謂「基督教」學者,本末倒置,謬以哲學為神學之基礎;根本昧于基督聖道超越時空的絕對性,以及「一主、一信、一浸、一上帝」(弗四5-6)的真理;妄想使「神學民族化」建立什麼「中華基督教神學」;從而無視舊約新約一脈相承整個的體系,張冠李戴,曲解「成全律法」的經義;以為基督聖道可與儒釋各教,並行不悖。甚至更牽強附會,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一四6)解釋為「真理即是科學的目的,道路即是民主的實踐,而生命更是最高的真理與最高的道路,互相密織的契機」(詳見《人生),一九三、一九五、一九八、二○四各期,謝扶雅先生關于中華基督教各文)。無啻把那位獨一救主,主耶穌基督,比作一位科學哲學的導師,以及民主運動的領袖。如此代神立言,簡直是毀滅了聖道的真諦,否認了主耶穌的神性。更令人遺憾的,還有一位「基督教」作者,竟把上帝默示的聖經當作一種凡俗的「假設」,從而僭妄地主張「中國基督徒應該有第三偉大的假設」!認為「基督教未傳入中國以前,我們有的是中國本的舊約」。尤其僭妄的,他更以為「單靠歷史上一個猶太人的耶穌是不夠的」,「這個新約,單靠耶穌的血來簽字,是不夠的,要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用自己的血來簽字……」(詳見︰香港道風山中國宗教研究社,《景風》第三期;胡簪雲著︰「舊約與新約」)。這種僭妄的謬論,不僅藐視聖經的權威,毫無神學的常識,實為古今未有之異端,不僅抹煞了獨一救主十架流血救贖的恩功,抑且目中無神,把上帝當作與人對等,可以「呼之即來」,和其分庭抗體,簽訂合約的一造;何啻辱沒聖道,褻瀆真神。這乃是「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他要受的刑罰……真是可怕的!」(來一○29一31)願神憐憫,不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不令「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不令他們「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2)!
七.結論綜上所述,可見現代基督論的本質,大致是以泛神論為基礎,僅知上帝的「內在性」(Immanence),而否認上帝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並用一種完全自然主義的觀點來解釋基督,而否認其超自然的神性。因此基督「神人二性」的正統教義,在新派神學的基督論中,幾乎完全消逝;而別創一種跡近外邦的「神人合一」的泛神論取而代之。他們認為芸芸眾生,都有神性,都是上帝的兒女;主耶穌基督,不是獨一、無比的;他和眾生只是程度的不同,沒有本質的差別;這與佛教眾生皆有佛性之說,儒家的「天人合一」之論,實在異曲同工;無怪新神學家和異教邪道,能夠互相合流。但是聖經教訓我們「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林後六14一15)暗淡的雲霧,究不能永久掩蔽「公義的日頭」;正統的「神人二性」的基督論,仍是為純正的信徒所信奉。那些誤入歧途的,一旦見到真光,終必恍然大悟,重返正路。例如︰米克倫氏(Micklem)在其所著《何謂真道?》(WhatistheFaith?)一書中公開見證,他以往雖曾惑于異端,拋棄「二性一位」論;但是現在他已覺悟,承認新學的基督論,乃是完全謬妄。神學家霍祺博士,對于正統的基督論曾作一個很簡要的說明,茲引其言,以結本章︰
「一個真正救世的崇高的,合于聖經真理以及普世教會信仰的基督論,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乃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降世為人,他有一個真正的身體,和一個理性的靈魂;是真神,又是真人;神人二性,聯于一位;從前這樣,永遠不變』。」
—駁凡俗虛妄的新神學——斥離經叛道的新異端壹凡俗型的基督論
一、新神學的根本偏差啟蒙運動以後,人類為理性主義所麻醉,便有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之勃興。這種思想,先後經過了休謨。康德。達爾文等學說的影響,便日形明朗而強化。這些學者,迷信理知,持論立說,都偏重浮淺的經驗與感覺。這乃是一種徹頭徹尾的自然主義(Naturalism)。他們丟棄了任何超自然的因素,一味遵守那呆板不變的自然律,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道德問題。從而提倡一種所謂「理性的宗教」和「合理的神學」;反對基督教的超自然論。現代學者,復仗所謂「歷史的探究」(HistoricalQuest)之美名,把基督耶穌,硬放在他們的「自然主義」的模型里面,全憑他們的主觀,不照聖經的記載,描寫成一個平淡渺小的凡人。這種離經叛道的新神學。實較歷史上一切陷害人的異端,尤為變本加厲。因此,我們在結束本卷的時候,要把所謂「歷史的耶穌」(HistoricalJesus)問題加以探討,對于現代教會的新異端,加以駁斥。基督教本來異于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不是哲學的思辯,乃是千真萬確的歷史;所以,我們不但不怕那些學者所提出的所謂「歷史探究」,而且認為真正的歷史事實,真正的客觀歷史檢討,只是幫助我們更明白基督聖道的真理,加強我們對于主耶穌基督的信心和盼望。只有那些偏離客觀事實的主觀的思辯,以及一切謬妄的先人為主的哲學的假設,才會蔽塞我們的聰明,關閉了我們認識救主得蒙救贖的門戶。自然主義的學者,藉「歷史探究」的美名,支持他們基督論的異端邪說,不幸他們的所謂「歷史探究」,並未根據客觀的史實,而乃徒憑他們的歷史哲學。易言之,他們乃是把客觀的歷史事實,削足適履,以投合他們主觀的虛構。這些學者,大部用兩種主觀的假設來探討歷史和「歷史的耶穌」。第一,他們認為,歷史事實,本質上是人類的作為;整個人類的歷史,無論如何千變萬化,只是在一個水準上面,循著「自然的」常軌發展,絕不會有超自然的奇跡。基于這種自然主義的凡俗的歷史哲學的假設,他們便完全否認一切歸諸基督位格及其事工的絕對性,和超凡性。第二,他們根據第一個假設,便認為「絕對」(TheAbsolute),不能作為歷史研究的目標;而「永恆」(TheEternal)亦不能進到「時間」(Time)之內;「無限」(TheInfiniie)亦不能進入「有限」里面。屬世的學者,既蔽于凡俗的,自然主義的「世智」,于是便以人為歷史的中心,「人為萬事的尺度」;深閉固拒,絕對不信上帝直接的啟示會出現于人類歷史里面。他們根本昧于上帝在主耶穌基督里「絕對的」、「超凡的」啟示;從而把他們對于「上帝」的一種主觀的揣摩,代替上帝自己對人類的啟示;甚至更僭妄地要照人的形像,來創造上帝,把一位昔在、今在、以後永在,時刻和我們同在,永不改變,長遠活著的基督,我們的救主,在「歷史的基督」(HistoricalJesus)的名義下,夷落到僅和我們有程度上差別的歷史的人物和世間的凡人。他們的所謂神學——凡俗的離經叛道的新異端,根本脫離了和上帝直接的關系,不以上帝的啟示為根基;而根本變質,成為一種出于他們自己虛構的宗教哲學,宗教歷史學,和心理學。人類智慧和思想的境界,無論其如何高超深闊,既都囿于「屬世的平庸性」(HumanSimilarity)和「歷史的相對性」(HistoricalRelativity),于是一切上帝啟示的絕對性和主耶穌基督的超凡性,便和他們格格不入,並且完全遭他們的閉拒否認。
這並不是我們固持偏見,對自然主義固作苛論,而乃是托洛虛氏(E.Troelsch)和他們的同路人所坦白承認,公開宣示的意見。他們說︰「啟蒙運動的任務,乃是把『超凡性』(Supernatural)拋棄在歷史的範疇之外」。又說︰「用這種方式來敘述人類歷史的發展,乃和聖經的和神學的觀點,針鋒相對,根本沖突」。過去百余年來,德國的理性主義者,批評聖經關于主耶穌的記載,便把主耶穌完全看作一個普通歷史上的人物,認為可用尋常的自然的心理學的因素,加以解釋。這一個批評運動,乃是建立在一個自然主義的,不合聖經史實的虛構上面。他們先把一個超凡絕倫的主耶穌,照他們自己的形像,描繪成一個渺小平淡的凡夫,俾能適合他們自然主義的思辯的體系。這些批評家,既囿于這種先人為主的偏見,于是便非常不科學地武斷,閉著眼楮否認「道成肉身」的千真萬確的史實,認為一切超自然的事態,絕不可能發生于宇宙之間;而那絕對的上帝(TheAbsolute)亦不容他侵入相對的「時」「空」之內。這是新神學的根本偏差。二、新神學的虛幻失敗但是,就事論事,這些德國的理性主義者,竭其心思學力,窮究批評的結果,究竟有何成就呢?他們對于他們照自己主觀的理想所杜撰的,照他們自己的形像所制造的,一個所謂「歷史的耶穌」,是否有共同的認識呢?事實勝于雄辯,我們可以很客觀的,根據他們的觀點以及他們自己的批評來說,他們不但是莫衷一是,而且還自相矛盾。例如︰他們說︰耶穌是一個倫理學教師;但鮑德曼(Bultmann)則說他並未教什麼倫理學。他們又說主耶穌乃是一位社會福音的傳揚者——是一個革新世界的社會政治運動的領導者;但他們中間正大有持相反意見的人,認為他所關心的主要是末世的或來世的事。所以,史懷哲氏(AlbertSchweitzer)對所謂「歷史的耶穌探究」的結果,非常失望,曾傷感地說︰「我們以為可以把握住耶穌,可以使他住在我們的時代,但是他卻非常奇妙,令我們無法捉摸!」準斯以觀,則我們可以說,那些自然主義的,理性主義的,新派學者,異想天開,離開了聖經的記載,殫精竭力,杜撰詭辯,褻瀆耶穌的結果,只是心勞日拙,徒勞無功。這實為現代的凡俗神學,莫大的悲哀!我們推究這些自然主義的學者失敗的原因,乃在他們之「刻舟求劍」,「削足適履」,乃在他們之「本末倒置」,「先入為主」,制定了一個模型,強把一位超凡絕倫,「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永生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描繪成為一個渺小平庸的凡夫;使他可以適合他們的自然主義,相對主義和歷史主義。而事實上,這樣一個「自然的」、「相對的」、「歷史的」耶穌,乃完全出自他們主觀的虛構;和真正存在的聖經里面的耶穌,根本不符;無怪他們一切的研究和努力,等于「捕風捉影」,當然不能有絲毫的成就。這亦可證「理性主義」之幼稚浮淺,過于天真。普倫默氏(AlfredPlummer)說︰「因果倒置,先人為主,閉著眼楮否認道成肉身的事實,或把在肉身顯現的上帝,變成一個照他們主觀虛構的凡人;這不但不是真正的哲學,而且也非真正科學的批評」。
照近代物理學上的「存疑論」(Principleoflndeterminacy)來講,我們已不能再說「超自然論」是不合科學的迷信。而正相反的,那種機械的呆板的命定論(MechanicalDeterminism)乃正不合科學的原理。因此,我們基督徒,是不怕科學挑戰的。我們更應知道,這個世界只能產生屬乎這世界的事物,而不能產生超乎世界之人物。因此,那些天真的庸俗的理性主義者,和浮淺的機械的自然主義者,要想用他們屬世的眼光來杜撰虛構一位創造天地萬物的超自然的主——要照人的形像來創造上帝,不僅僭妄褻瀆,抑且是一種最不合理性的最不合科學的徒勞無功,庸人自擾的愚舉。于此,我們要引一位態度超然的神學家西培格(ReinholdSeeberg)氏的話作見證。西氏乃是一位態度絕對超然的教義歷史的權威學者;他在晚年嘗對這個問題發表他公正的意見說︰「一個探究所謂『歷史的耶穌』的學者,如果先存一個主觀的假設,結果都不免走到一條謬妄的道路上去!」所以他認為「探究這個問題,應當以三大基本事實為起點︰(1)主耶穌在世之時,曾明白表示他是一個超凡的人物;(2)他的門徒,都直接經驗到並且確切獲得他是上帝的確證;他的復活,更使他們的信心堅強;(3)他的門徒,都尊重他,並且公開宣揚他乃是從天降世的救主。這些都是不可爭辯的,無可抹煞的事實。耶穌基督,是我們的主,他是真神,又是真人。」屬世的史家和哲學家,無論是古希臘的詭辯哲學,以及東方佛家的宇宙論;甚至近代學者的進化論,都是大同小異,把人類歷史,看得好像四季來復,從古到今,自始至終,乃是輪回的,沒有出路,也沒有目標。唯心論者,雖想超邁這種境界;但是他們的思辯,他們所企慕的所謂「永恆的本質」(EternalEssence),乃是絕對主觀的,不切實際的空中樓閣,他們的思念,終久要變為虛妄(羅一21)。因為凡俗的人類,他們的地位,始終是囿于「時」「空」之間;無論他們如何自炫他們的思想,如何超邁新奇,其實總是「管窺蠡測」,無法突破「時」「空」的範圍,絕對不能真正了悟屬天的「永恆的本質」。誠如經雲︰「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一切哲學家和自然宗教家的理論)也是屬乎地」(約三31)。奧古斯丁承認宇宙人生的真理,只能從神而來;康德卻以為可以求諸于人。這是神學和哲學;基督教和凡俗的自然宗教,根本不同的特點。質言之,一則以神為中心,是屬天的;一則以人為本位,是屬地的。但是聖經教訓我們「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約三27)。這乃是屬世的哲學家莫大的悲哀,以及離經叛道的新神學家所虛構的凡俗型的基督論,失敗的根由!
貳超凡性的基督觀一、絕對永恆的真理凡俗型的基督論以及所謂「歷史的耶穌的探究」之虛幻謬妄,既如上述;我們便應從超凡的屬靈的境界,根據聖經的真理,來研究主耶穌基督榮耀的奧秘及其和整個人類歷史的關系,從而了悟到一個絕對永恆的真理。從創世記開宗明義第一章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直到啟示錄最後一章說︰「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可知︰「歷史是上帝創造的,而且從起初到末了,乃是由上帝在那里攝理主宰」。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啟一8一17)。人類歷史的演變,以及歷史上每一樣重大的事件,都是出于上帝的計劃,甚至天上的飛鳥,野地的百合花,以及我們身上的每一根毫發,都在天父照顧之中。整個人類的歷史,既是出于上帝的計劃,則必有其統一性,又必有一個決定性的因素,有一樁決定整個人類命運的重大事件,作為歷史的中心。簡單明了的講︰整個世界歷史,乃以主耶穌基督為中心;而人類歷史的歸趨,亦以主耶穌再臨為指標。
唯心論的哲學家,自柏拉圖至康德;從萊辛(Lessing)到霍金(Wm.Hocking),都沒有找到一個歷史事件,足以構成普世宗教之基礎或作為永恆真理之根據。但是,聖經教訓我們,人類歷史上,卻有一重大事件,便是當我們人類死在過犯罪惡中的時候,上帝向我們顯明他奇妙的大愛,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並為我們而死,贖我們的罪(羅五8)。這乃是一樁世界人類出死入生的獨一超凡的歷史事件,足以證明一個絕對的永恆真理就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基督教和凡俗的自然宗教,有一個根本不同的特點,乃在上帝本其無限的大恩大愛,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世人;而世俗的宗教,乃是人類自作聰明,揣摩上帝,尋求上帝;而事實上則根本目中無神,不信上帝的啟示,不听上帝的呼召,不要上帝的救法;甘願自蹈萬劫不復,永遠沉淪的末路!其次,上帝不但是愛,同時又是公義。事實證明,「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一切聖賢的教訓,以及宗教的道理,非但不能拯救罪人,而反只是使人知道罪惡及其悲慘的境地,因為他們都沒有預備有效的救法,使我們能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並改善人類沉淪的命運。聖經一再訓示我們,罪惡的基本意義,乃是違犯上帝的律法;同時又令我們知道,人類的希望,端在一個有效的救法。而今蒙上帝的恩典有一個聖潔無罪的主耶穌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一方面我們的罪得蒙赦免,同時又可以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在各各他十字架上,流血舍身,所完成的贖罪的恩功,便是上帝世世代代對世人宣示一個絕對永恆的真理——他乃是慈愛又公義的真神,基督教乃是恩義兼顧的,獨一完全的救法,世界人類共由之真道!這乃是上帝奇妙的大恩,無量的智慧,不是有限的人智所能窺測的;我們在本書首章,已加論列。
二、人類歷史的意義上帝慈愛的顯明,及其公義的伸張,乃在神的羔羊在創世以前之被殺。這乃出諸無限的神智;乃是一個隱藏的奧秘,和一個絕對永恆的真理,絕非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所能知道的;只有重生得救的神的兒女,藉著聖靈的啟迪,才能了悟(林前二6-8)。由于他在創世以前被殺。這一個偉大的奧秘,主耶穌基督,才配作世界人類的救主,和世世代代的磐石;而主耶穌基督降世,及其所完成的救贖工作,乃是一件永遠不能磨滅的,決定人類命運的中心大事。質言之,這乃是「永恆」進入了「時間」之內,「無限」進入「有限」里面,並且使一個無目標的不完善的人類歷史,向著一個崇高的完善的目標推進,直到救主耶穌再臨,上帝永遠的榮耀完全顯現。所以,主耶穌基督,乃是世世代代的磐石;而人類歷史的行程,乃是以他為中心。現在世界的歷史,乃以主前主後為記載的標準,便是最顯明的證據。照聖經的道理,世界歷史,乃是以上帝的旨意為「淵源」;以上帝的律例為「經緯」;以羔羊在創世以前被殺為「上帝公義的伸張」(Theodicy);而以主耶穌基督從天上榮耀再臨為「人類唯一的盼望」。這乃是基督教的歷史觀(關于基督教的歷史觀,著者已另撰專書,茲未詳論)。主耶穌基督降世,乃是上帝住在世人中間;乃是「永恆」駕著永不息滅的天上的榮光,在「時間」——人類歷史中顯現。他乃是榮耀的主,他不屬這世界,而乃是從世界以外,乃是從天上,由超自然的方式,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所生,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進入這罪惡的世界,為我們流血,洗淨了世人的罪,並且戰勝了罪惡和死亡的權勢,復活升天,坐在高天至大者上帝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0一2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9一11);他還要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30一31;帖前四16);他要用鐵仗**世上的君王,因他的烈怒,使他們在道中滅亡(詩二9一12);他還要用他口中的氣和降臨的榮光滅絕廢掉那不法的人(帖後二8)。到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有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地上的物,都要燒盡。但我們卻照他的應許,有榮耀的盼望,要進入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與神同在,直到永遠(彼後三10-13;來二10;詩二三6;啟二一1一7)。
參基督超凡的確證從以上兩種基督觀來看,我們應清楚認識,主耶穌基督,並不是僅僅一位過去歷史上的人物,而乃是歷史的主宰,乃是世世代代的磐石,而且還是,從今世到永世,從起初創造天地到新天地,整個人類歷史行程的中心和指標。我們這個認識,不是主觀思辯的結論,而乃可用客觀的歷史事實加以考驗的。因為基督教根本不是什麼玄想的體系,哲學的空論;而乃是無可否認的永存不變的史實。聖經不是哲學的思辯,乃是事實的記載;福音乃是大喜的信息,乃是歷史的事實,其中心即為「道成肉身」;即主耶穌基督人類救主的降生。而所謂歷史,並不是以人為本位,而乃是以上帝為中心,乃是上帝從今世到永世的過程中一切作為和整個計劃的啟示。而其關鍵,則為主耶穌基督的降世。所以,我們要認識基督,首應拋棄一切哲學的假定,和主觀的偏見,而當用純客觀的歷史法,來尋求歷史的主宰進入「時間」里,所留下的蹤跡,發生的影響;用歷史事實,加以客觀的考驗,來證明主耶穌基督,不是僅為一個像自然主義的庸俗學者所描寫的凡人;而實為一個超越自然,超越時空的「神人」,乃為人類歷史的中心。
一、就其偉大的影響言除去了耶穌,便無法說明基督教;離開了基督教,便不能了解歷史。神學家華斐德氏說︰「要說明超自然的基督教,必須一位超自然的耶穌……只有一位超自然的耶穌,才是歷史發展的要素」。基督教在最初不到三世紀內,藉其門徒的信心、愛心和殉難,便有驚天動地的發展;並且戰勝了羅馬的逼害。這一段光榮的過程,其百折不撓的精神,萬古常存的感力,以及其所發生的偉大的影響,實足具體證明主耶穌基督乃是一位超凡的「神—人」,而決非一個凡人。史微德氏(L.M.Sweet)在其所著《基督教的確證》一書中說︰「人類的一切運動,乃以基督教為中心,為極峰︰如果蔑視基督教,便是蔑視整個人類的歷史。」神學家凱伯爾(A.Kuyper)氏說︰「人類的歷史,乃以十字架為中心,他的進展,乃和十架的意義相配合」。莫發德氏(Moffait)說︰「主耶穌被釘十架,不是一件過去的事,而乃為人類歷史的關鍵。」史比爾氏(Speer)說︰「甚至一個印度教的史學教授也承認主耶穌基督乃是世界人類道德的軸心,東西各國人類最高尚的生活,乃是以主耶穌為聖範」。教會歷史權威斐利夏夫(Dr.PhilipSchaff)說︰「斯干的那維亞半島諸國,在未信奉基督聖道之前,迷信邪神,寺廟林立,祭壇遍地;每逢究節(JuulTime),須以九十九人獻為活祭。且人民嗜殺好戰,憎惡和平;以流血為榮,忍耐為恥;以仇恨為美德,仁恕為罪惡。**成風;廉恥掃地;人淪禽獸,無惡不作。」稽諸史乘,英國十八世紀,政治腐敗,社會黑暗,民德墮落,在當時歐洲,乃為一最無希望的國家;但自衛斯理宗教復興運動(WesleyRevival)以後,英國政治社會,科學文化,國民道德,均呈突飛猛進之象。此即反宗教之理性主義的史家賴蓋(Lecky)氏亦未嘗否認之史實。拿破侖在失敗以後,嘗論主耶穌基督有言曰︰「主耶穌基督不是一個『凡人』,一般人拿他來比擬建立王朝的君王,及創立宗教的教主,乃是一種膚淺的見解。……外邦宗教,乃是人的作品……絕不能和基督教相比。……基督教非一種理想,聖經里面所記載的,都是歷史的事實,不僅解釋今世的事,而且指示來世的事。……我研究歷史,費盡心力,卻絕沒有找到一個人像主耶穌基督的,也沒有一件事像福音的。無論是歷史,無論是自然現象,是人文現象,卻不能給我一件事,可以拿此來比擬解釋,因為那是非常的。我愈是研究,愈是堅信,那是超乎一切常理的,絕非人智所能窺測的。……因為這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賜的。……所謂愚拙的十字架的道理,乃是一種神秘的力量,至今仍在率領並支持他的信徒與世界爭戰,這乃是一個神秘的戰爭。……我們讀史,見到多少朝代傾覆,多少國家滅亡;但基督教會,不藉一兵一卒,卻能抵御**,歷經艱危,不僅屹立不撼;而且愈戰愈強。……因為他的國度,乃是上帝的,他乃是永生的神子。他的教訓,是沒有時間性的,乃是關乎永世之事。聖經里有無窮的寶藏,有無上的寶訓,有奧秘的力量;能感人之心,能慰人之靈。聖經不是死書,乃是活物;且有一種大能,順之者生,逆之者亡;這乃是一部勝過萬書之書。……主耶穌的愛,化除了我們一切利己之心,勝過一切貪愛世界之心。其他宗教的教主,絕對不會理解他的妙愛;這乃是基督教的特質。……我用兵打仗,雖憑我的血氣熱情,能夠激勵士氣,使將士為我用命;但這絕對不能和主愛相比。……我雖曾登上皇帝的寶座,享受人世的榮華;但一旦時運逆轉,災禍臨頭,不但一切榮華,轉成浮雲;而且日暮途窮,只是一天天走近我的墳墓!這乃是所謂一切英雄偉人的結局,凱撒如此,亞歷山大亦然;現在又輪到我了,……這和耶穌基督的永遠作王,為萬國萬民所敬愛,所歌頌贊美,其分別何啻天壤!」
二、就其確鑿的史證言先從聖經的歷史價值說,亞述史學家賽斯氐(A.H.Sayce)和埃及史學家芮維爾氏(E.H.Naville)等著名學者,從他們精細的考證,都證明聖經的正確性。而許多歷史的遺跡,又使許多著名的學者,劇烈地改變了他們懷疑聖經的態度,承認路加福音的確實性。例如哈納克氏(AdolfvonHarnack),以路加的著作,列為關于教會歷史杰出的名著。又如雷姆賽爵士(SirWilliamRamsay),則以路加為自古以來最偉大的歷史家。其次,從人類文化藝術的成就說。主耶穌在每一時代,毋論在那一方面,都留有他不可磨滅的殊跡。例如最高尚的音樂,最莊嚴的建築,最名貴的繪畫雕刻,最優良的文藝創作,最崇高的倫理哲學,以及最人道最公平的法制典章……無不以基督為主題,或以他為靈感的淵源,而留下不可磨滅的偉大的聖跡。教會史家斐利夏夫,在其著名基督教會史中,說︰「基督教本為上帝的啟示,乃系屬天的聖道,原與文化殊科,非同一物;但以其教義之崇高,理想之超邁,實為歐美民族新生之動力,文化之保姆;舉凡西方文化科學優美的成分,幾莫不為基督聖道之賜;此尤為無可磨滅的輝煌的史實」。
其三,從福音弘揚的奇效說。當主耶穌升天之前,他對其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兩千年來,基督救世福音,不藉刀兵之力,在天下萬國普遍傳揚的史實,便是復活的主與聖徒同在同工的明證。還有一件重大的聖跡,便是主的聖餐。兩千年來,萬國萬族的聖徒,都遵旨奉行,在聖餐台前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為要紀念他的死——他流的寶血,為要洗淨世人的罪;他舍的身體,為要使我們得生命。這種聖禮,並非僅為外表的死板的宗教紀念儀式,而乃是基督親自制定的,吩咐教會遵行的,要直到世界的末了;而且有福音的應許,使領受的人,蒙恩典,得祝福。千千萬萬基督信徒的重生得救,及其生命奇妙的改變,教會屬靈偉人之輝煌業跡,便是其最有力的見證。使人無可否認主耶穌乃是一位超凡的神聖的救主。其四,從教會固有的信仰說。現代激烈的聖經批評者,否認新約聖經的權威,認為只是初期教會的產物,僅為當時信仰的反映,從而不信主耶穌超凡的神性。然而這種說法,只是自毀他們的立場,正足加強我們的見證。因為教會的信仰和教義,都是有力的史實,足以維護我們的論證。初期教會的信仰和教義,即相信主耶穌的神性,和主耶穌復活種種超凡的特性。白魯納(EmilBrunner)氏說︰「初期教會,已尊主耶穌為復活的主,這是一切批評家無法否認之事實」。照第一世紀教會的教義,以及頌贊詩歌,那時的信徒,都已崇拜耶穌為上帝。反之,在當時教會里,卻絕難找到一種教義,可以證明當時他們所崇拜的主耶穌,是像現代凡俗的神學家所描寫的那樣渺小和平凡。即最早的異端以貧派(Ebionites)的基督觀(把耶穌看成一個凡人,否認他的神性),乃是到了第二世紀方才發展。所以,從古教會固有的信仰和教義來看,歷史的事實,也具體證明主耶穌乃是教會全體之首;他乃是在萬有之先,為萬有之首的上帝;和凡俗的教主,絕難相提並論。其五,就各種歷史的文獻說。先從屬世的歷史文獻來看,甚至非基督教的著名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氏(FlaviusJosephus),在他的著作里,也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是一位超凡的基督,而不是一個平凡的自然人。于此可見,現代凡俗的新神學家,即從屬世的文獻里,也找不到佐證,可以維護他們的邪說。再從新約的文獻來看,新約的批評家,本來以為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都是描寫耶穌僅是一個凡人,但現在他們的見解,已經改變。例如新派的著名人物史懷哲氏(Schweitzer)曾坦白表示他們一致的意見,承認現代德國的批評家,甚至從馬可福音里,也無法抹煞主耶穌超凡的神性。他們在這種無可奈何的情況之下,索性否認福音的真實性。但是,這種否認,又使他們陷于自相矛盾的窘況,因為我們已于上文論及,他們所崇仰的著名的新派學者,如哈納克(AdolfvonHarnack)等,明明承認路加福音的作者,不僅是杰出的古教會史家,而且還是自古以來最偉大的歷史家。路加曾鄭重說明,他對各種文獻,和親眼的見證,乃經過了「詳細考察」以後,才提筆寫作。如果路加福音的歷史性是信實的,則馬太、馬可福音,亦必是信實的。其次,原來逼害教會敵對基督的保羅,在他的著作里,稱耶穌為主(TheLord),這一個稱號,從保羅原有的猶太教義來看,乃是專為稱上帝而用的;他又常常引用舊約中指稱耶和華的尊號來稱呼耶穌。這又可使我們認識主耶穌超凡的神性(參看羅一○13;林前一31,一○9一26;林後三16,一○17;弗六4;帖後一9;提後二19)。而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又可為保羅書信作見證。基上所述,則主耶穌乃是超凡的「神一人」,不是平常的凡人,他不是過去的歷史人物,而乃為人類歷史的中心,實有確鑿的歷史證據。反之,現代的所謂「高級批評」,卻拿不出歷史文獻,可以支持他們的謬論邪說,可以證明主耶穌僅僅是一個照他們所杜撰的那樣平庸的凡人。從歷史方**的基本格言來說︰「沒有文獻,便沒有歷史」;則那些否認主耶穌超凡的神性,不信聖經真理的現代學者,他們的批評,都是拿不出證據的。是則,我們當然可以斷然地說︰凡俗的自然主義的新神學的基督論,乃是絕對主觀的虛構,是經不起歷史的考驗的。而聖經里的,一個超凡的世界歷史中心的「榮耀之主」的基督觀,乃是信而有征,經得起歷史的考驗的。
肆人類得救的根基一、人類信仰的基本以上各種考證,其目的乃在駁斥現代教會的新異端——那種凡俗的自然主義的新神學的基督論;但是我們這樣鄭重的考證,並不是說,一個救世的真道,要靠歷史的辯證,才能成立。人類的得救,完全靠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智慧和知識,深不可測(參看羅一一33);他的啟示,乃遠超過人類有限的理智;所以,「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上帝的大能」(林前二5)。那些詭辯的新派學者,陷于自然主義,理性主義的窠臼,無以自拔;乃反坐井觀天,妄欲徒恃其庸俗的理性的論辯,來反對基督聖道,否認超凡的真理;以「高級批評」(HigherCriticis)為護符,「解除神話」(Demythologization)為武器,從而企圖打擊聖經的權威,否認耶穌的神性,毀滅基督的聖道;此其愚妄,實在等于「螳臂擋轍」,尤如一個色盲否認顏色之存在。
這些凡俗的詭辯的學者,仗著科學與理性的美名,維護他們不信與懷疑的立場,究其實際,實在都是主觀的武斷,乃是最不合理性,最不合乎科學的態度。人類的理智,只能適用于自然現象,而不能判斷超乎自然現象的事。而嚴格的講,其實他們即于自然現象的事,也未必完全了解。觀乎科學定律之時時修正或被完全**,即可證人智之窮。誠如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更可知人類仗著所謂科學和理性,實在難于了悟屬天屬靈之事。更進言之,信仰與理性,其實並不沖突。湯威爾氏(JamesHenleyThornwell)說︰「所謂超乎自然,乃是超乎理性。」世人犯罪以後,他們的理性已失正常狀態,失喪的世人,要想明白聖經的真理,必先賴聖靈的啟迪,開他們的心竅。信仰本身,乃是上帝的恩賜,我們藉著聖靈的光照,才能恍然領悟,認識真理。但是,這並不是說,信仰乃是不合理性。其實信仰和理性,非但不相沖突,而且乃是靠著神的恩典,蒙聖靈光照和引導以後的正常的理性。超自然的事,雖超乎常人的理知;「但並非不合理性。救贖的計劃,從開始到最後完成,乃是上帝百般智慧的表現,絕非自然人的理性所能測透」。質言之,正常的理性,乃是從信仰而來,乃是聖靈啟迪的結果。唯有這種正常的理性,才能認識上帝救世計劃之崇高偉大,才能承認真理和救贖的大能,只能從上帝而來。「救恩屬乎耶和華」(詩三9),我們得救,乃完全本乎神的恩典;而我們道德的完善,靈性的進步,也須靠神,不能自求。易言之,人類實無法自救。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羅三20)。二、生死禍福的關鍵
人類既不能自救;人類的信仰,既不在人的理性和智慧,而唯在神的恩典和大能,我們便應根本了悟,人類盼望的根基與歷史的中心,乃在上帝。人類在歷史上雖然作了許多罪惡,但是上帝本其無限的慈愛和恩典,在人類歷史的行程上,也留著他的蹤跡,他非但沒有拋棄我們,而且還「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因為「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申三二9一10)上帝既這樣愛我們世人,他就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並且做我們的救主,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使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參看約一14,三16;彼前二24,三18)。「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一3)。他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賽九6)。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方多次的曉諭列祖,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在歷史里預備了許多明證,使我們無可推諉,要承認主耶穌基督,乃是我們榮耀的救主;我們又蒙這麼大的救恩,自應責無旁貸,根據歷史的事實,以及自己得救的確據,為我們的救主作見證。主耶穌究竟是誰?這一個主耶穌向他的門徒提出的問題(太一六12一17),至今還是檢定基督信徒的基本問題。基督徒的真偽,完全視乎其對這個問題之答案如何而定。我們是否得救,是否出死入生,也要看我們的答案如何而定;因為我們的命運,完全系于我們對主的態度以及我們和主的關系。因為「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里面。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一12)凡接待他作救主的,就有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可享永生的福樂;如果不信他,拒絕他,便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參約一12,三16、36),要遭受永刑的痛苦。主耶穌曾明白宣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一四6)。聖經的道理,以及許多信徒得救的經驗,都充分證明,離開了基督,便不能認識上帝,不能得救;人類進入天國的絕對的獨一的條件,便要經過他的救贖。但是這一個關于人類生死禍福的道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界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乃是上帝奧秘的智慧,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是眼楮未曾看見,耳朵未曾听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林前二6一14)。這是世人所以不能認識耶穌,不肯接待他,信奉他的根本原因。凡俗的新神學家,否認他的神性,把耶穌照他們自己的形像,描寫成一個渺小平凡的自然人,其癥結亦是在此。
三、認識唯一的救主主耶穌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他乃是真神,又是真人;實在不能和聖賢哲人,凡俗救主,同日而語。屬世學者,乃至新派神學家,囿于人本主義的窠臼,惑于人文主義的俗見,以主耶穌基督和甦格拉底、柏拉圖、孔子、釋迦、謨罕默德……等量齊觀,以為他也不過是一位賢聖教主,並且以為「道並行而不悖」,把救世聖道,和自然宗教,並為一談;不但是一種傳統的錯覺,而且還是一種誤盡蒼生的危險思想!「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一四12,一六25)「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一14)!「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主耶穌乃「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三19一21)。他乃是「世界的光」、「生命的光」(約八12),是「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路二31一32)。一切外邦宗教,縱使有若干可取的教訓,至多可說是從「眾光之父〕,萬福之源,萬理之源的上帝,得到的一些「普通啟示」(GeneralRevelation);乃是從「公義的日頭」,反射給他們的一些亮光;卻不是上帝直接的「特殊啟示」(SpecialRevelation)。「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惟關于各種宗教的得失,不在本章研討的範圍;著者當另撰專書,加以論列(詳見《總體辯道學》卷數千年來,芸芸眾生,饑渴慕「道」,卻只是在暗中摸索,終未窺見真光,找到真道,明白救恩的真理,認識唯一的救主。「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約一10一11)「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三19一21)這誠為世界人類千古的憾事。更不幸的,自啟蒙運動以後,由于理性主義、自然主義、經驗主義的影響,教會里面,也長了稗子,有所謂「現代主義」(Modernism),「開明主義」(Liberalism)陷害人的新異端;並且藉著所謂「高級批語」以及「解除神話」各種魔鬼的計謀,百般詭辯,僭妄褻瀆,不僅使教會失去了見證的力量,而且勢將根本摧毀了救世福音的真理;把上帝無限的大恩大愛,把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完成的救贖的恩功,一概藐視抹煞。神學家史屈朗氏(A.H.Strong)在百余年前曾感慨兮之的寫道︰「現在許多學者和傳道人,已經偏離正道,否認主耶穌的神性,和他救贖的大功。我們要挽救這種不幸的局勢,只有堅信聖經是上帝的默示、上帝的聖言。我們要和保羅在大馬色途中,以及約翰在拔摩海島上一樣,需要在異象里對主耶穌有真切認識,使我們堅信,他乃是超越時間空間,他在創世以前,即已存在;他創造天地萬物,他引導以色列的歷史,他為童貞女所生,他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征服死亡和罪惡的權勢,現在坐在至高全能的上帝的右邊,長遠活著,他是天地之主,是獨一的上帝,現在的救主,將來的審判者,要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我們若不悔改,若不復興這種正統的信仰,教會勢將日趨世俗化,傳道事業亦將日見衰微;並要像他警告亞洲的七教會一樣,必把金燈台從原處挪去!」
四、信徒榮耀的盼望在這個邪惡不信的時代,滔滔天下,大家「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4)。凡我信徒,卻不可灰心喪志,須知這乃是救主即將榮耀降臨的預兆,「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二3),「假先知將要起來」,「迷惑許多人」(太二四5、24)。但我們卻「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總不要被他誘惑」(帖後二2)。雖然他們「厭煩純正的道理」;但是我們「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四2-3)。復應效法基督,敬虔度日,行善不可喪志,要使我們行為和信心,互為表里;使基督在我們身上顯為大,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如明光照耀,使我們的見證更有力量。我們尤應念茲在茲,心存惑恩;時刻不忘救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的恩功,認識我們無上的權利,負起我們神聖的責任,為我們的救主作見證,使一切沉淪在罪惡中的世人,同蒙救恩,同享永福。這一個福音,乃是上帝的大能,乃是世界一切問題的答案,亦為普世人類唯一安慰的淵源,和永遠得救,榮耀盼望的根基。「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萬物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里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1-4)「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提前三1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二6一11)「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它,用降臨的榮光廢掉它。」(帖後二3一12)「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29一31)。「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四16一18)「我向一切听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書上加添什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二二18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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