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力生
第壹章緒論5壹哲學與宗教中的末世論5一、世人共有的問題5
二、哲學中的末世論5三、宗教中的末世論6貳基督教會史中的未世論9一、從使徒時期到第五世紀初葉9
二、第二世紀初葉到改教時期9三、從改教時期到現在10參末世論在神學中之地位——與其他部分的關系10一、偏差的觀念10
二、確當的觀念11肆末世論的意義11伍末世論的內容12一、個人的歸宿12
二、世界的結局12卷上個人的歸宿13第貳章身體的死亡13引言13
壹身體死亡的性質13貳罪與死亡的關系14參信徒死亡的意義15第參章靈魂的不朽18
引言18壹靈魂不朽的各種涵義18一、從最絕對的意義而說18二、從繼續不斷的意義說18
三、從神學專門術語而說18四、從末世論的意義來說18貳靈魂不朽的普通啟示19一、歷史的論證19
二、哲學的論證19三、目的論的論證(TheTeleologicalArgument)19四、道德論的論證19參靈魂不朽的特殊啟示20
甲舊約里的靈魂不朽說20乙新約里的靈魂不朽說21肆靈魂不朽的異論與曲解23一、靈魂不朽說之異論23
二、靈魂不朽說之曲解24三、靈魂不朽說之重振25第肆章中間境界說26壹聖經里的中間境界說26
一、聖經里關于信徒死後與復活之間的境界26二、聖經里關于惡人死後與復活之間的境界27貳中間境界說的歷史27一、初期教會27
二、中古時期27三、改教時期27四、改教以後28參近代的中間境界說28
一、此說之概念28二、此說之批判28三、此說之正解31肆天主教的中間境界說32
一、煉獄說33二、義人地獄邊緣說(TheLimbusPatrum)33三、嬰孩地獄邊緣說(TheLimbuslnfantum)34伍人死以後靈魂的境界34
一、聖經的教訓34二、靈魂睡眠說(Psychopannychy,TheSleepofsoul)35三、靈魂消滅說與有條件的靈魂不朽說36陸中間境界非第二次試煉37
一、此說之概念38二、此說之根據38三、此說之謬妄38卷下世界的結局40
第伍章基督再臨40緒言40壹獨一無比之事42貳再臨前的大事43
一、呼召外邦44二、以民皈主45三、大叛道與大災難47四、敵基督來臨48
五、神跡與奇事50參主再臨的認識51一、再臨的性質51二、再臨的時間51
三、再臨的情狀53四、再臨的目的57第陸章論千禧年60引言60
壹前千禧年說61一、以往的前千禧年說61二、現在的前千禧年說61三、前千禧年說的缺陷63
貳後千禧年說67一、後千禧年派的方式67二、後千禧年說的缺陷68參無千禧年說69
一、無千禧年說的概念69二、無千禧年說的批判69第柒章死人復活71壹此說的歷史71
貳此說的經據72一、從舊約來說72二、從新約來說73參復活的性質73
一、真神的奇工74二、身體的復活74三、義人惡人都要復活75四、義人惡人果報不同76
肆復活的時間76一、前千禧年派的意見76二、聖經對復活的指示76三、雙重復活說之商討77
第捌章最後審判——最後境界79壹最後審判說的歷史79一、初期教會的學說79二、中古時期的學說79
三、改教以後的學說79貳最後審判的性質80參最後審判的謬見81一、此乃僅為一種隱喻81
二、此乃完全內在的事81三、此非僅為一次的事81四、此乃為不必要的事82肆最後審判之主83
伍最後審判之對象83一、墮落的天使83二、每一個世人84陸審判的時間84
柒審判的標準85捌審判的部分86一、審判的事項(TheCognitioCausae)86二、審判的宣告(TheSententiaePromalgation)86
三、審判的執行(TheSententiaeExecutio)86玖審判的結果——最後的境界87甲惡人最後的境界87乙義人最後的境界92
壹哲學與宗教中的末世論一、世人共有的問題末世論並不是基督教特有的問題。無論在那里,地無論中外,時無論古今,人們不但問,(1)人從何處來?(2)人生在世,究為何事,碌碌終日,有何意義?(3)並且還要究問,生老病死,死後究將何往?他們又提出這些問題,例如︰個人的結局,最後的命運怎樣?整個人類所趨向的目標是什麼?人死了以後是否即告滅亡,抑或要進到另一種境界,是福樂,抑為悲苦?芸芸眾生,蚩蚩者氓,熙熙攘攘,來來往往,一代一代的消逝;即開國元勛,蓋世英雄,雖轟轟烈烈,盛極一時,結果亦人亡政息,轉眼成空。他們究竟因此就永遠湮沒,抑或要到上帝為他們安排設計的美地去?倘使整個人類是朝著一個最後的理想邁進,那些相信世界歷史,既有其開始,也必有其結局與目標的人,則就有一種末世論。
二、哲學中的末世論關于個人和人類最後的命運與目標問題,乃在東西古今的哲學家的思想中,佔了很重要的地位。西哲甦格拉底(Socrates,470?一399B.C.)相信靈魂不滅,又信善人必受善報;惡人必受惡報。西塞祿(Cicero)曾述甦氏對于來生的信仰說︰「這一位無比的哲學家,堅決主張,人類的靈魂乃是一種永遠不滅的神聖的本質,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乃是轉到靈界的道路,但只有義人可獲進入天堂之捷徑。」柏拉圖(Plato,427一347B.C.)說,人類的靈魂乃是從上帝而來,故靈魂乃是不滅的;人死了以後,仍是照樣繼續存在。此說至今仍在哲學界成為重要的學說。羅馬大政治家與哲學家西塞祿(MarcusTulliusCicero,106一43B.C.)說︰「人類的靈魂,雖目不能見,但藉著靈魂的作為,能回憶往事,能創造發明,有神妙敏感,終令我們無法否認靈魂的存在。……在人類心靈中、,都有一種『來生』的預感。此中奧秘我雖不能解釋,但是許多最偉大的天才和杰出人物,都對『來生』的道理,有深切的了悟。」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177A.D.)曾立志想寫一部書反對基督教,為求寫得完善,他便先研究聖經。但他研究的結果,所得到的證據,只是維護基督教的真理。……于是根本改變了他的信仰,皈依了基督。著書為基督聖道竭力爭辯,其中一書,乃為《復活之教諦》;深信死亡不是終點,死後還要復活。英國哲學家陸克(JohnLocke,1632一1704)曾著《人類悟性論》(Essays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一書,膾炙人口,為世界名著。陸氏一生治學,乃以聖經為南針,他在許多哲學名著以外,曾特別花了十四年的光陰,寫了《聖經發凡》一書。他認為聖經乃為一部「永生之道」的書。斯賓諾沙(BenedierdeSpinoza,1632—1677)乃為泛神論者,把上帝與自然混為一談,不知上帝乃是有位格而永有永存的造物主,故他對于永生來生完全茫然。但是華珥夫氏(Woeff)和萊布尼茲(Leibniiz)則為永生之道多方論辯。康德(ImmanuelKant,1724一1804)對于他們的論辯,雖以為不能成立,但是他認為「我」乃有「可想的性格」與「經驗的性格」之別。存于「現象界之我」,乃為「不自由的我」,是為「經驗的性格」,惟超乎經驗之「本體我」,則有自由,謂之「可想的性格」。至于上帝與靈魂,乃不屬經驗界之對象,不屬認識力之範圍,在他意志里面,常常希望有一完全的境界,要脫離「感性」,而完全順從良心的命令而行動。倘使這個希望,終有實現之日,則就不能不承認靈魂不滅之說。可是十九世紀的觀念論哲學(IdealisticPhilosophy)乃完全排除這種思想。事實上照海霖氏(Haering)說︰「所有的泛神論,都被他們呆板的想法所限制,所以不能窮萬事的究極。」這些哲學家不但想個人的歸宿,並且想世界的結局。斯多噶學派(StoicSchool)謂宇宙乃是循環輪回的,好比佛教的說法一樣。康德也以為宇宙乃是生死循環的。東方哲學家對于宇宙人生也有各種的說法。中國哲學每講天地陰陽之說,以天地為萬物之源,以天為父、地為母;天為陽、地為陰。《易系辭》下說︰「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又解釋乾坤二爻象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乾元,萬物資生。」《道德經》也說︰「無名萬物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天地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宋儒復將天地陰陽理氣之說,推而演之,謂太極為萬物之始,無人能窮其源,復謂太極本于無極。又以太極為理,謂理與氣混合,初無先後之分,氣分陰陽,悉有理運乎其中。由陰陽二氣之動靜,而天地分。天為陽,主乎動;地為陰,主乎靜;男女由此殊,明暗由此異,生死由此分,而尊卑智愚賢不肖,亦由此判。人得天理之全,物得天理之偏。這種主觀的哲學的思辨,實不能窮萬事萬物的究極,把一位創造天地萬物之主、全能的上帝、慈悲的天父,變成一種陰陽理氣的哲學概念。誠如經雲︰「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一22)中國民族的先民,本有敬畏上帝的一神信仰。例如《書經》說︰「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詩經》說︰「蕩蕩上帝,下民之闢;上帝臨汝,無貳爾心;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中庸》說︰「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不幸這種純正崇高的信仰,由于哲人學者的空想,以後完全變質,其下焉者,甚至迷信邪道,交鬼降魔。把民族基礎,從磐石之上,移到沙土(太七24一27)。此固為民族衰落之厲階;而那些遠離真神,迷信邪道,敬拜偶像,交鬼降魔的人,其最後的結局與歸宿,勢必與那些「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一同「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參啟二○14,二一8)著者心焉憂之,特披肝裂膽,一再著書,警告國人和世人。使他們恍悟真道,以免沉淪。
三、宗教中的末世論在宗教里面,我們尤其可以看到許多關于末世論的構想。在許多外邦異教里面,對于個人的歸宿,以及世界的結局,乃有各種不同的說法,茲分述其要點如後︰1.儒教——a.對于人生歸宿問題,孔子沒有答案,當其門徒問他的時候,他僅作反問︰「未知生,焉知死?」並無答案。當他臨終之時,在他哀歌里大意說︰「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禮記》卷二檀弓上)這乃顯示他沒有永生的盼望,令其門徒子貢等大為沮喪!b.關于世界的結局,儒家並沒有天國的觀念,僅有「天人合一」,「天地合德」的空想,以及修齊、治平的自救思想。孔子的「禮運大同」,僅為一種「社會民主主義」SocialDemocracy)或「社會福利國家」(WelfareState)的理想。孔子給人類的盼望乃是「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烏托邦。儒家學者自己承認幾千年來,修身明德、弘道行善的結果,乃是一個「知行不能合一」的「聖人的悲劇」。孔子一生棲棲惶惶,席不暇暖的赤誠熱情,吾人固深欽佩,可惜他乃無道可弘,因他的門徒明明說︰「夫子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第十二章)所以他到了晚年,結果乃自嘆︰「吾道不行。」尤有進者,他「禮運大同」的目標,僅是「天下為公」,乃在「天下」,非在「天上」。但是所羅門王「專心用智慧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發現「日光之下,並無新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3一14)歌羅西書三章二節說︰「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腓立比書三章十九節說︰若「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結局就是沉倫」!所以儒教不能使人有屬天榮耀的盼望。
2.道教——a.關于人生的歸宿,道家把死視為人生變化的過程,乃不足悲。莊子喪妻,且「鼓盆而歌」。他又謂人生與天地萬物同壽。他們僅憑主觀的空想,除去對死亡的恐懼,這種天真幻想,等于「痴人說夢」。藉曰能如其願,亦非永生之道,因為到了救主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有大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彼後三10)則所謂「天地同壽」,結果乃為同歸于盡!b.道家對于世界的結局,很少提到,因為道家乃是一種泛神論,以上帝即為宇宙,而上文已說︰他們又以人生與天地同壽。他們這種想法,雖自命不凡,但在神看來,乃為「虛空的妄言」(西二8)。當「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7一10)「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參彼後三13)3.佛教——a.關于人生歸宿,照佛教「五蘊」之說,人僅為「名相」(Nama-Rupa),沒有靈魂;一旦死亡,便歸滅絕。慕勒氏(MaxMuller)說︰「佛教乃是一個眾生絕望,同歸于盡的宗教」(AGospelofhopeless&universaldoom)。佛自己也因吃了臭豬肉患痢疾而死亡。佛教以宇宙萬象,乃虛幻無常,我之為我,無非幻覺。人類由于先天的孽緣,又復因後天六塵的障蔽,有情眾生,無明不滅,終不離生死煩惱的痛苦。佛教認為人天福乘,不離因果;三界流轉,六道輪回,人類有八萬四千煩惱,生老病死,俱不離苦。所以人生最大目的,務在轉迷成悟,解脫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轉開大悟之心眼,得大菩提,證大涅磐。他們所向往的,只是一個迷離撲朔的「真如」,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他們所歸趨的,只是一個諸趣圓寂的「涅磐」,而不是征服死亡的永生。佛徒以「涅磐」作他們人生歸宿的目標,但許多愚夫愚婦,卻不知「涅磐」(Nirvana)一詞的原義,乃為「吹去」、「消滅」。此乃佛教的中心思想。照他們的所謂「聖四諦」的「苦諦〕來說,生既是苦,人生唯有進入「涅磐」,到達這種境界,始能脫離生死輪回,永離煩惱痛苦。佛經里面,描寫佛陀的死,乃如油干燈盡,灰身滅智,這乃是永遠的滅絕,沒有永生的盼望。他們為求解脫煩惱,企求進入「涅磐」;殊不知此詞的原義,乃為「滅亡」,則豈非自取「滅亡」!上文曾引慕勒的話說︰「佛教乃為一個眾生絕望,同歸于盡的宗教。」茲若根據他們「進入涅磐」的教義而論,豈非「靈魂自殺的邪道」!著者早歲沉迷三教,且受邪靈迷惑,被稱為「羅漢轉世」,于是受士大夫擁護,創辦大學,以弘揚佛法,復興東方宗教文化為己任。一九五○年,應聘赴印度講學,企圖展開此項運動,以為救世之道,舍此莫由。孰知行抵中途,上帝「從高天伸手抓住我」(詩一八l6),使我從滅亡道路轉回來。茲作此言,非憑「高言大智」(林前二1),實乃「本乎神恩」。(參弗二8)b.關于世界結局,佛教認為將來的世界,要被火、被水、被風毀滅。世俗學者,甚且以為此乃和基督教的末世論相似;殊不知此種皮相之見,適證其未明基督聖道,乃和佛教根本不同。其一,關于世界最後的毀滅,聖經里面,只有一次(參彼後三10一12);而佛教則不只一次,且循環往復,而無最後上帝公義的勝利。照聖經所說,當「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7一1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29一31)「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但是那些「拜偶像的」佛**,「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參啟二一3-8)4.印度教——a.關于人生的歸宿,他們藐視人生的價值,否定人生的真實;關于人死後的道理,乃是莫衷一是。一般言之,可分兩派,一為數論派(Sankhya),一為吠壇多(Vedanta)。照數論派的說法,一個解脫的人,已了悟心靈與物質,乃絕然不同,毫無關系,故其死後,靈魂便離開軀體,解脫獨立,繼續在一種永遠無意識的境界。照吠壇多的說法,整個世界的現象,都是從無知(無明)生出來的一種幻影(Maya)。倘使一人能夠開悟,知道「我即大梵」,則無明消馳,欲念無存,他的靈魂便能脫離生死輪回,臨死之時,便化于大梵,和大梵永遠聯合。b.關于世界的結局,照數論派的說法,他們不信上帝,世界無需造物主,「無根乃萬有之根」。照吠壇多的說法,世界萬事都是幻影;一切真有,都是無有。照「原子論」(Vaiseshika)的說法,萬有僅是曇花一現,頃刻即馳。這些哲理,都是虛無主義和悲觀主義。人類前途只是一片黑暗,沒有榮耀的盼望。他們把世界歷史,分作四大時期,每一時期都是變本加厲,日趨黑暗。首為黃金時期(KritaYuga),共歷一百七十二萬八千年;次為公義不張時期(TretaYuga),共歷一百二十九萬六千年;三為黑暗時期(DvapavaYuga),共歷八十六萬四千年;四為最黑暗時期(KaliYuga),乃從主前三一○二年開始,共歷四十三萬二千年。最後將有極大的災難(Mahapralaya),整個世界和人類,都要完全消滅。這種歷史觀,乃全屬空想,毫無史實可證;而且沒有上帝公義最後的勝利,人類也無「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的榮耀盼望(彼後三8一13);「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參啟二一1-8)5.回教——照回教的「六大信條」(Iman——號稱「六聖條」),其第五條乃為「關于最後的審判」,其第六條,乃為「關于人類的命運」,可知他們對于人生的歸宿和世界的結局的意見,茲分述之︰a.最後的審判——這在《可蘭經》里,乃有各種不同的名詞,例如︰復活日、判別日、報應日、或僅稱「那日」、「那時」或「那事」。此在《可蘭經》里乃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乃用盡一切可怕的形容詞來描寫那日之大而可畏,令人不寒而栗,因為他們的神乃是專制暴烈的,不是慈悲憐憫的。他們的描寫且非常離奇,例如說那日太陽將從西方出來;那時瑪各和歌革的戰爭,將相繼爆發;「地上的獸」將起來對不信回教的人大加斥責。萬人都震恐萬狀,跪在阿拉審判者之前,各人所做的都要在那日顯露出來,而受報應。但回教信徒卻要縱情享樂,要娶五百個Hauris,四千個童貞女,八千個離婚的婦女。此乃好色放縱情欲的寫照,且和那「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彼後三13),適成強烈的對比。反之,不信回教的人,便要在地獄里受非常可怕的苦刑,其慘苦的情狀,雖用盡一切的詞匯,也無法加以形容。地獄共分七層,不僅酷熱難忍,且要被蛇蠍所咬。這不但是非信徒要受的苦刑,甚至回**也要受地獄之苦,僅僅虔誠的**方有得救的希望。易言之,回**並無救恩的保證,因為他們沒有救主。b.人類的命運——阿拉的命令,決定一切,無論過去和將來的事,世人的遭遇,為禍為福,信與不信,以及生命的長短,都已命定。甚至隱秘的事,都已清清楚楚,記在案卷;謨罕默德之多妻,亦為阿拉所準許。照回教的教義,人是完全沒有自由意志的,阿拉可以為所欲為,無人可以逃避他的命令。他可以行善作惡,社會的腐敗以及不平之事,都應听天由命,安之若素,聖經教訓我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但回**卻不管他人所負的重擔。主耶穌教我們的禱告文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他們卻認為此種祈禱,等于痴人說夢。回教的道理,乃是一種最強烈的宿命論,他們不但沒有自由,而且沒有希望。這是回教國家所以不進步的基本原因。據《時代雜志》報導,有一位法國研究東方問題的專家,據他的觀察,認為「回教這種宗教,在日新月異的世界,勢將為時代所不容。」
語雲,物極必反,據「現代非洲」(AfricaNow)報告,「現在的回教,已遭受青年學生唾棄和強烈的攻擊,不僅懷疑回教對于宗教、藝術、教育和科學傳統的觀念,且復反對回教對道德、婚姻,以及社會生活的教訓……。許多心靈沮喪頹廢的青年,不能從回教得到心靈的安息與快慰,而回教對人生歸宿問題,又沒有確切的答案,益感彷徨煩惱;但是一讀聖經和屬靈書刊,一旦皈向基督,便得到他們所追求的心靈的平安。北美聖道協會(TheFellowshipofFaithinNorthAmerica)秘書長考察回教世界以後,發現許多回**有強烈的願望要想研究聖經,明白基督聖道,尤其回教知識青年,對于他們祖宗的宗教信仰懷疑失望。著者同工威爾生教授(Dr.JChristyWilsonJr.)的父親,在回教世界傳揚福音,有一次,有一個回教青年到他的布道所和他爭辯,說回教是真道,基督教是邪說,他便把一本新約聖經送給這位青年回**閱讀,這位青年便大生反感,以為讀聖經乃是褻瀆回教,將被咒詛,便用盡他平生之力,把這本聖經拋擲到對面牆上,但後又撿起展讀,孰知竟因此悔改,便承認原來被他丟棄的聖經,乃是世界上最可寶貴的聖書。基上的檢討,可知一切外邦異教,對于人生的歸宿和世界的結局,都沒有明白的闡釋,更沒有確切的答案。他們沒有得到上帝特殊的啟示,乃是在暗中摸索,迷茫惶惑。即有所獲,亦如群盲摸象,充其量,乃僅見仁見智,各執一端,未窺其全。此乃為著者在外邦黑暗中,困心衡慮、心勞日拙,水底撈月,幾遭沉淪的經歷。到了五十歲,蒙神憐憫,上承天啟,恍然大悟,始「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二9)貳基督教會史中的未世論
關于人生的歸宿以及世界的結局,無論是基督教會與基督聖徒,都有榮耀的盼望,因此得到無上的安慰。雖然冒險犯難,開荒布道;屢受死亡威脅,生命朝不保夕,仍復甘之如飴。甚至遭受**,以身殉道,仍慷慨赴義,大聲呼號,說︰「殉道者之血,乃為教會的種子。」在教會歷史里面,往往有所謂低潮時期,然而照教會史家賴托雷氏(K.S.Latourette)的研究考證,發現教會歷史的發展乃有一個不變的定律,就是教會往往在低潮時期,復興發展。以往的歷史昭示我們,上帝乃輒在低潮時期,奇妙地施展他的作為,在人類灰心喪志的時候,出人意外地,掀起了一個新的高潮。此非理論,乃為事實。例如主後五○○年至九五○年,乃是被稱為教會歷史中黑暗無望的時期,以為基督教似乎奄奄一息,將趨衰亡。孰知正在這些年代之中,基督教乃在西方暗暗發展,以後卻成為福音高潮以及基督聖道世界發展的發祥地和大本營。這乃可說因有末世榮耀的盼望,作教會復興的動力。在教義神學里面,往往某一部分在某一時期特別發展,但末世論並非如此。在整個教會歷史里,末世論的思想,乃可分為二個時期︰一為從使徒時期到第五世紀初葉;二為從第五世紀初葉到改教時期;三為從改教時期直到現在,茲分論之︰一、從使徒時期到第五世紀初葉
那時的教會深信,人的肉體死了以後靈魂仍是活著,主耶穌基督要再來,上帝的子民要有復活的福樂,以後就要有大審判,對惡人要宣告永遠的滅亡,義人要得到在天上永遠榮耀的賞賜。但是這些原理,僅是枝枝節節的講法,還沒有制成系統的教義。雖然各部分的原理已有清楚的認識,但是還沒有把它們完全貫通起來。當初末世論雖似乎要成為基督教義的中心,這乃僅是因為在最初兩個世紀,「千年至福說」(Chiliasm),頗為流行,但是結果末世論在這個時期並沒有發展起來。二、第二世紀初葉到改教時期由于聖靈的引導,教會把他們的注意點,從將來轉到當時的情況,「千年至福說」漸被忘懷,歸于消沉。尤其因為俄利根(Origen)、奧古斯丁的反「千年至福說」,在教會大佔優勢,此說就無人再加齒及。末世論雖在當時被視為正統思想,但是仍未有系統的發展。當時大家都相信死後的生命,救主的再臨,死人的復活,最後的審判,以及神國的榮耀;但僅有空洞的概念,鮮作深徹的探究。因時間的推移,教會變成注目的中心,而教職階級制的教會(ThehierarchicalChurch)遂被視為神國。從而習非成是,大家以為在教會之外,就不能得救。于是教會就決定要訓導關于未來的事。他們大部分的道理都是著重「中間的境界」(IntermediateState),特別是關于「煉獄說」(doctrineofPurgatory);與此有關的,還有關于「彌撒」,「為死人祈禱」以及「赦罪」各種道理。為著反對天主教這種「教會萬能主義」,「千年至福說」,又在若干教派中一度出現。但在本質上這乃是對天主教會的外表主義與世俗主義的一個反抗。
三、從改教時期到現在改教運動的思想,主要的乃是著重應用救恩並領受救恩。末世論乃是從這個觀念發展起來。許多前輩的改正宗神學家,把末世論附屬在救恩論里面,得救的信徒,在稱義(Justification)成聖(Sanctification)以後,最後還要得榮(Glorification)。所以當初對于末世論僅作部分的研究,以後始把它發展起來。改教運動乃采取初期教會關于基督再臨,死人復活,最後審判,永遠生命的道理,而排斥在「重浸派教會」出現的「千年至福說」。為著反對羅馬天主教,他們也對于天主教有關「中間境界」各種教義,詳加研究,加以駁斥。以後「千年至福說」又藉敬虔主義,再度出現。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僅是在名義上保持末世論的靈魂不滅的概念。進化論者,在不斷進化的意念之下,靈魂不滅的觀念,雖未完全廢棄,但已告陳腐。新神學家對于主耶穌所有末世論的教訓,乃完全漠視,僅僅重視他關于倫理的觀念,結果,末世論一名,乃認為不足掛齒!來世觀念已被今世觀念取而代之;永生的有福的盼望,就被「社會盼望」所取代。關于死人復活以及將來榮耀的保證,也成為一種空洞的概念,僅僅希望上帝會給他們比現在更好的享受。
現在末世論已掀起一個新的浪潮,扭轉新神學家以及理性主義者的庸俗之見。前千禧年說已進到若干教會,根據但以理書與啟示錄倡導一種基督教的歷史哲學,使大家重新注意末世論。韋伊斯(Weiss)和史懷哲氏(Schweitzer)提醒大家,主耶穌關于末世論的教訓,在他思想的體系中,乃比倫理的教訓,更為重要。巴爾德氏(KarlBarth)在上帝的啟示中,也注重「末世論」的原理。史密斯氏(GeraldBirneySmiih)說︰「在神學里面,沒有比將來的生命那部分在思想上有更顯著的轉變……。」參末世論在神學中之地位——與其他部分的關系「末世論」在神學中的地位及與其他部分之關系,神學家的見解是否確當,抑有偏差,須加明辯,茲分論之︰
一、偏差的觀念克理福斯(Kliefoih)在他寫《末世論》(Eschatologie)的時候,他不勝感嘆,因為從未看到有一部總體性的、堪稱妥善的「末世論」巨著;他復提醒大家,在教義神學之中,「末世論」在整個教義神學體系之間,並不成為一個重要部分,而好像不重要的補篇,有些問題,乃在討論其他問題的時候,一並論列。克氏的感嘆,並非無病呻吟,而實有其至理。一般而言,在教義神學之中,「末世論」不但是最未充分發展的部分,而且在神學整個系統中間,時常處在一個無足輕重的從屬地位。柯西裘氏(Koccejus)乃是照聖約(Covenants)的計劃編列他的教義神學,因此乃是從歷史觀點來研究,而不把基督聖道的真理作系統的闡釋。照這種計劃,「末世論」只能視為歷史的結局;而絕不能構成真理系統的原理,而成為教義神學的主要部分。教義神學不是一種平鋪直敘的學問,而乃為一種真理的基準,旨在維護絕對的真道,而非陳敘歷史的事理。大體而論,改正宗神學家對于這點,看得很清楚,因此對于末世論有系統的論列。可是他們並未把它列為教義神學的主要部分,而乃把它列在其他部分的從屬地位,殊非確當。其中有些學者把它僅僅視為聖徒得榮,以及基督統治的極致,而把它在討論客觀和主觀的救恩論時在結論里一並講論。結果有一部分的末世論雖被重視,而還有一部分卻全被忽略;有些時候,且把它分在不同的部分里面,以致沒有整個的系統。還有一個錯誤,有時且忽略了救恩論的神學的性質。
天主教的浦珥氏(Pohle)在他所著的《末世論)或作《天主教關于末世的教義》一書里說︰「末世論乃是一種人類論和宇宙論,並不是神學,這雖以上帝為最後的完成者(Consummator)以及大審判的主;但嚴格而言,它的論題乃是關于被造的天地萬物——就是人類和宇宙。」倘使末世論不是神學,則就根本沒有在教義神學中的地位,我們殊不能贊同其說。二、確當的觀念上述的那位天主教神學家卻又反其說,而強調「末世論乃為教義神學的頂石與王冠。」末世論乃為神學的一部分,但其他部分必須從末世論得到最後的結論。荷蘭神學家凱伯爾氏(Kuyper)強調說,神學里面其他部分沒有答案的問題,末世論就必供給答案。在上帝論里面的問題,上帝所作的事工,最後如何得完全的榮耀,上帝的旨意如何得到完全成就;在人類論里面的問題,人類罪惡泛濫的影響如何完全克服;在基督論里面的問題,基督的事工如何完全得到榮耀的勝利;在救恩論里面的問題,聖靈的事工,最後上帝的子民如何得到完全的救贖與尊榮;在末世論里的問題則為教會最後的頌揚。關于這一切的問題,都要在教義神學最後的一部分,得到答案,使成為神學真正的頂石。海霖氏(Haering)作見證說︰「事實上,末世論對于神學每一部分都有一種闡明的作用。在這些論點上︰例如上帝救世計劃的普世性;與位格的上帝有切身的交契;確認救主永恆的意義;罪蒙赦免,且有得勝罪惡的權勢,所有一切的疑問,末世論都要把它們消除。在末世的教義里面,關于上帝『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參啟二一3)這些道理都已加明白的顯示,因此基督聖道的意義,也已有純全正確的闡釋,不再僅僅是空洞的意念,而乃為完全的真實。」
肆末世論的意義教義神學的最後一部分,乃有許多的名稱,例如︰「末世論」(deNovissimisorEschatology)乃為最普通的名稱,凱伯爾氏則稱之為ConsummationeSaeculi。「末世論」一名乃是根據聖經里面有關「末後的日子」(eschataihemerai)那些經文而來,例如以賽亞書二章二節;彌迦書四章一節「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于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其次乃為「末世」(eschatostonchronon),例如彼得前書一章二十節說︰「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明。」復次為「末時」(eschateHola),例如約翰壹書二章十八節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听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這些宣稱,有時雖是指著整個新約時代而言,然而雖則如此,也含有末世的意義。在舊約先知書里,只分成兩個時期︰一為「今世」(Olamhazzeh,aionhoutos);一為「來世」(Ollamhobba;aionmellon)。先知們把「彌賽亞來臨」與「世界的末了」視為一事;「末後的日子」乃為「彌賽亞來臨」與「世界的末了」兩件大事以前逼近的日子。舊約先知對于彌賽亞首次降世與第二次降臨,在兩者之間,並未劃出清楚的界線。在新約里面,卻顯得十分清楚。彌賽亞來臨乃是雙重的;彌賽亞時期,乃有兩個階段︰一為現在的彌賽亞時期,一為將來的圓滿成就(Consummation)。因此新約時代乃可分兩個層面。倘使我們注目在救主的再臨,則一切在他再臨以前的,要被視為屬于「今世」,而新約時代的信徒,就要被視為住在救主在「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一個重大事件的前夕。但是,倘使我們著眼在基督首次降世,則新約時代的信徒,在原則上,乃被視為已住在「來世」。關于新約信徒的情況,這種說法,在新約里,頗不乏例。因為上帝的國度已經來臨,在原則上信徒已經得到永生,(例如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你們既听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並且信徒已經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書二章四至六節說︰「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些末世的事實與盼望,上帝早已有完備的計劃,然而還要等將來圓滿的成就(Consummation)。當我們講「末世論」的時候,在我們心里就有關于基督再臨那些特別的事實與事件,這就是結束這個時代的記號,並且還要引我們到將來的榮耀里去。
伍末世論的內容末世論可從兩方面講,一為個人的歸宿,二為世界的結局︰一、個人的歸宿人生在世,其現存的終點乃為死亡;這乃要把他完全從今世轉入來世。他肉體的生命,雖已從今世消逝,但他卻要轉入另一個來世的境界,那就是永世。這不僅是地區的改變,同時又是時代(aeon)的改變。關于個人死亡與全人類復活之間的情況,乃是個人歸宿與世界結局的末世論問題。從個人歸宿來說,乃有「身體死亡」、「靈魂不滅」和「中間境界」各種問題,我們要加以分別檢討。
二、世界的結局末世論乃是講世界與人類歷史最後的結局問題。這並不是一種無定的和無窮的過程,而乃為一個真實的歷史,照著上帝命定的目的,向前推進。照聖經所說,那個結局的來臨,乃是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忽然臨到的大而可畏的事;而與此有關的事件,就構成末世論的內容。其重大事件,乃為基督再臨,死人復活,最後審判,神國實現,義人惡人最後的境界,容當加以分別詳論。
引言在聖經里面,死亡乃有三種意義︰一為身體的死亡;二為靈魂的死亡;三為永遠的死亡——或簡稱為身死、靈死、與永死。一般而言,身死與靈死乃在講罪惡論時一並討論;而永死則特別在講末世論,世界的結局(GeneralEschatology)時加以檢討。關于個人的歸宿(IndividualEschatology),乃可分︰一、身體死亡的性質;二、罪與死亡的關系;三、信徒死亡的意義,三點來分別討論︰壹身體死亡的性質
聖經對于身體死亡的性質,有好幾處給我們深切的曉諭。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一○28)又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里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一二4-5)從主耶穌基督的教訓,我們清楚認識,身體死亡與靈魂(Psuche)死亡,兩者乃是不同的。身體乃為活的機體;而靈魂乃是人的命脈(Pneuma),乃為屬靈的原素,是我們自然生命的本原。使徒彼得深明此理,所以他說︰「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里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上帝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三14一18)聖經對于身體的死亡,乃有各種說法,有些經文,乃是講生命的結束與失喪。例如︰馬太福音二章二十節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馬可福音三章四節與路加福音六章九節「耶穌對他們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五節、十三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主耶穌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彼得說︰『主阿!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舍命。』耶穌說︰『你願意為我舍命麼……?』」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四節保羅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聖經對于死亡,還有一種說法,乃就是身體與靈魂的分離,例如傳道書十三章七節說︰「塵土仍歸于地,靈仍歸于賜靈的上帝。」(參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雅各書二章二十六節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節說︰「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上帝了。」使徒行傳七章五十九節說︰「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吁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三節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從以上這些經文來看,身體的死亡,乃為肉體生命的終結,身體與靈魂的分離,但這絕非消滅。有些教派以為此乃惡人的結局,實不合聖經的教訓。死亡並非生存的滅絕,乃為一種關系的斷絕。此非生存的有無問題,而乃為生存方式的不同問題。我們可說,罪惡本質上就是死亡。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而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犯了罪,就失去上帝的形像,就破壞了與上帝生命的關系。結果就使身體與靈魂分離,此乃為身體的死亡,因此我們要進而論罪與死亡的關系。
貳罪與死亡的關系伯拉糾派(Pelagians)和甦西尼派(Socinians)倡言,人乃天生要死亡的;人不但是要被死亡所吞滅,而且因為他在受造之時,即已受死亡之律所支配,到了時候,就必歸于死亡。始祖亞當並非因為受了試探而死亡,而乃在事實上,在犯罪墮落之前,乃是必然要死的。鼓吹這種見解的人,其主要的目的,乃是要想否定原罪。現代的科學也似乎要支持此種主張,他們強調,照有機物的定律,因為在它里面有朽壞與死亡的種子,所以死乃必有的事實。有些初期教父以及後來的新神學家,例如華白敦(Waburton)以及賴特勞(Laidlaw)也采取這種謬見,認為始祖亞當是天生必死的,因此乃受死亡之律的支配;但是這個定律乃要在人犯了罪始能生效。倘使他能證明他是善良的,就能升到一個不朽的境界。可是他的罪卻不能使他改變本性,因此在上帝的審判之下,仍受死亡之律的支配,失去他不朽的福分。這種道理乃是想符合事實,又要藉著科學,以求自圓其說,結果乃心勞日拙。藉曰他們能夠證明在罪惡未曾進入世界以前動植物都是必死的;但這未必可證明人類亦必如此。退一步說,甚至他們能夠證明一切血肉的機體,連人在內,乃都有死亡的種子,仍未必能夠證明,人類在始祖沒有墮落以前,也是這樣。尤有進者,我們可從以下各種經文,證明此說之妄︰
1.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照此看來,人類最初的境界,乃是十全十美的,而且「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則當然絕不可能在上帝當初所造的人類里面,乃有死亡的種子。此乃顯然之理,不待智者,必能了悟,無待論辯。2.聖經里面,從來未講罪惡乃是人類原有的情況自然發展的結果;而乃是因為他靈性死亡所生的惡果。羅馬書五章二十一節說︰「罪作王叫人死……」;六章二十三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六節說︰「死的毒鉤就是罪……」。雅各書一章十五節說︰「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顯證罪惡絕對不是上帝原來所造的人自然發生的結果。3.聖經明明白白確切指示我們,死亡乃是人類犯罪所引入世界的惡果,乃完全是上帝對罪惡的懲罰。創世記二章十七節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三章十七至十九節說︰「又對亞當說︰『你既……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于塵土。』」羅馬書五章十二、十七節說︰「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六章二十三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雅各書一章十五節說(見上文所引)。4.罪惡並不是僅僅因為人生不能達成理想境界的一種缺陷,而實乃為不合並且敵對人生,而為上帝震怒的表現。詩篇九十篇七、十一節說︰「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這乃是上帝的審判(羅一32「上帝的判定」);又是上帝的定罪(羅五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且是上帝的咒詛(加拉太三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此在人心里面充滿驚恐和畏懼。凡此乃都是因罪而來;但是這並非說,那些低級的受造之物,就與罪無關,也無咒詛死亡。創世記三章十七至十九節已曉諭我們(見上引)。羅馬書八章二十至二十三節更清楚的說︰「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身體得贖。」
照嚴格的公義說,上帝在始祖犯罪以後,本可立刻處以死刑,因為創世記二章十七節,上帝清楚吩咐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上帝雖是公義的,他又是慈愛的,所以一方面藉著他的普通恩典,他限制罪惡與死亡的果效;同時,更藉著在主耶穌基督里的特殊恩典,征服魔鬼罪惡的權勢。羅馬書五章十七節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說︰「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基督)成了叫人活的靈。」提摩太後書一章十節說︰「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希伯來書二章十四至十五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啟示錄一章十七至十八節、二十章十四節說︰「……他用右手接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現在死已被救主耶穌基督,我們生命之主所征服,死亡只能在那些故意拒絕救主耶穌救他脫離死亡之人的身上施展其作為。但是那些皈依基督的信徒,就必得脫離罪惡死亡的權勢,與主和好,有美好的交契,且要得到永遠的生命。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六章四十節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羅馬書五章十七至二十一節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里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八章二十三節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歌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五、二十六、五十一至五十七節說︰「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里?死阿!你的毒鉤在那里?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參信徒死亡的意義聖經講身體的死亡,乃為一種懲罰,是「罪的工價」(羅六23)。信徒既已因信稱義,在地位上,因為他的救主耶穌基督「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已經「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已經不負罪債,則他們為什麼還要死,付罪的工價呢?很顯然的,這些信徒,死亡懲罰的成分已經免除。他們也「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他們一切的罪已經得到完全的赦免,也不再負工約上的義務。他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經成為他們的咒詛。既然如此,則上帝為什麼認為還需要領他們經過死亡慘苦的經驗呢?為什麼不直接立刻就送他們上天堂呢?有人以為身體死亡,乃是到天上去絕對必需的條件,因為這才能完全成聖。但是這種解釋,乃顯與以諾與以利亞帶著身體,直接升天的例證不符。創世記五章二十四節說︰「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列王紀下二章十一至十二節說︰「他們(以利亞與以利沙)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以利沙看見,就呼叫說︰『我父阿!我父阿!以色列的戰車馬兵阿!』以後不再見他了。」再從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十七來看「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益可證以身體死亡為升天的絕對必需條件的解釋,並非確當。還有一種解釋,認為信徒的死亡,乃可令其脫離疾病和今世各樣的痛苦,並使其靈魂解除今生肉體的情欲以及塵世的勞累。但是這種解釋,也非盡當,因為上帝可以將聖徒忽然提升到天上,如上述的例證一樣。
信徒的死亡,乃為上帝對聖徒管教的極峰。死亡雖被視為一種不幸的事;然而在上帝恩典的計劃上,乃可藉痛苦使聖徒靈性得以長進,對神國乃最有裨益。回憶著者在一九七五年于雪中滑倒,折斷股骨,當時的劇痛,使余覺得好像天翻地覆,認為平生最大的不幸。深夜在醫院祈禱,上聞主聲︰「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三○5)。果即不痛,到了早晨,醫生本擬施行手術,因已無痛,遂再照X光,股骨果已由神醫治,嘆為神跡。療養兩月,專心靈修、讀經祈禱,感而以中英文撰《信心的試煉——偽裝的祝福》(FaithOnTlial︰BlessinginDisguise)兩本小書,分為三部︰(1)從哭泣到歡呼(詩三○5);(2)從破池到活水(耶二13);(3)從風聞到目見(伯四二5)。正如約伯一樣,「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另詳拙著《苦難哲學——勝世奧秘》。)不但我自己因禍得福,甚至醫生護士,來訪親友也都蒙恩。世人對于死亡的思慮,生離死別的傷感,疾病痛苦的憂懼,都是死亡的預兆,將臨死亡的自覺;但是凡此種種,卻對上帝的子民,反會發生有益的影響。質言之,這些乃能使驕傲的人學習謙卑;治死他們的邪情惡欲,不再貪愛世界,且復能激發他們關心屬靈的事。因為聖徒和主耶穌基督有奧秘的聯合,這就使他們能分享他寶貴的經驗。正如他藉著受苦與死亡進入他在天上的榮耀;他們只需藉著成聖,就可進入榮耀,得到永遠的賞賜。死亡乃是他們里面信心強弱最高的考驗。尤其在他們似乎要失敗的時候,要強烈的表現他們戰勝艱難困苦的心志。誠如使徒彼得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四12一14)他們且要立刻成為「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名字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要進入「由上帝那里從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參來一二23;啟二一章)死亡不是信徒生命的終點,乃為一種完美生命的開始。他們進入死亡,乃有確實的保證,死的毒鉤已經消滅,死亡已被得勝吞滅(參林前一五51一57)。所以信徒的死亡乃為進到天國的大門。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里,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里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十七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一一25)使徒保羅對死乃有一種愉快的意識,所以他能說︰「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在他將要結束他生命歷程的時候,他歡歡樂樂的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四6一8)
引言照上章所論,身體的死亡,乃是身體與靈魂的分離,終止它現在肉身的存在,其結果必致完全解體。此乃表示我們現在生命的終點,以及「血氣身體」(NaturalBody林前一五44)的死亡。現在的問題乃是身體死亡以後,人的靈魂如何;質言之,身體的死亡是否便是生命滅絕,抑或死後繼續存在,仍然活著?基督教會始終堅信,靈魂和身體分開以後,仍繼續活著。所以我們要分四點進而檢討靈魂不朽問題︰一、靈魂不朽的各種涵義;二、靈魂不朽的普通啟示;三、靈魂不朽的特殊啟示;四、靈魂不朽的異論與曲解。壹靈魂不朽的各種涵義
「不朽」之說,乃有各種不同的涵義;未可一概而論。為求避免混淆,須加分別明辨。一、從最絕對的意義而說不朽一詞,只能歸屬于上帝。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五、十六章說︰「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不朽)、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但這並非說,上帝所有的被造物,沒有一個是不朽的,保羅也絕無此意。他這一個宣稱,無非乃是指不朽(獨一不死)乃是上帝固有的、永遠的、必然的本性,乃絕不受時間的限制。他被造物的不朽,乃須賴上帝的旨意,乃是由他所賦與的。
二、從繼續不斷的意義說則不朽乃歸屬于萬靈,包括人類的靈魂。在自然宗教哲學里,他們的學說,也講到這個問題,認為在人體分解消逝以後,靈魂乃繼續存在,並不一同消逝,而仍保持它個別的存在;但聖經里面的不朽,並不是一種平淡無味的完全在量的方面靈魂繼續的存在。
三、從神學專門術語而說「不朽」一詞,乃指完全解脫敗壞與死亡種子的境界。從這個意義來說,人在始祖未墮落犯罪以前,乃是不朽的。但是這種境界,並不能永保世人不會有死亡的可能。雖然世人在完全正直的境界,當不致死亡;但始祖雖明知吃的日子必死,卻力不從心、明知故犯、自貽伊戚、自取沉淪。且從事實上說,世人因為墮落作了罪的奴僕;因著罪,就要受死亡之律的支配。四、從末世論的意義來說
「不朽」一詞的意義,乃是特指不會受罪惡感染;不會被死亡吞滅的一種境界。人雖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卻不因此就會不朽。倘使始祖亞當誠能履行工約的條件,那就能夠不朽;但事實上他卻已犯罪墮落,現在只有靠救主耶穌救贖的恩功,始能真正不朽,此乃世人最後榮耀的盼望。那時,「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號哭、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4、5)貳靈魂不朽的普通啟示約伯發出一個意義深長、人所關切,且常追討的問題︰「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伯一四14)與此相關,時時提出的問題,就是人死了以後,是否仍是活著?其答案乃總是正面的。進化論者雖不信不朽之說,但卻不能否認;可見乃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世人之共信,甚至最低級的宗教也有這種信仰。可是由于唯物主義的影響,有些人就懷疑,從而否認世人的來生。但是這種反對態度,只是唯物論者的一孔之見。在一本不朽論的論文集里,其中乃包括各派代表的意見,他們事實上乃全體一致的贊同來生說,他們都異口同聲的見證,人死以後仍有存在的意識,茲分歷史的論證、哲學的論證、目的論的論證、道德論的論證,分述如後︰
一、歷史的論證在歷史上雖有些學者不信人死後繼續的存在,但是一般而論,萬國萬族無論文明的程度如何,都相信靈魂不朽。這種信仰,既如此普遍,可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可以認為此乃一種自然的本性,或稱為人類的天性。二、哲學的論證
此論乃基于人類靈魂的質樸(Simplicity),因此推論,靈魂乃是永恆的,不會消逝的。在死亡的時候,物質就分化解體;但是靈魂乃是一個屬靈的實體,非由不同的成分所構成,乃是整個的,是不能**的,不能消逝的;因此身體的解體,靈魂並不隨之毀滅。甚至身體完全滅亡,仍是無傷靈魂的毫末。此種論證,淵源甚古。例如古希臘哲人甦格拉底(Socrates,470?一399B.C.),他深信靈魂不滅,「堅決主張,人類靈魂,乃是一種永遠不滅神聖的本質;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乃是轉到靈界的道路,但只有義人可獲進入天堂之捷徑。」又如柏拉圖(Plato,427一347B.C.),他相信人類的靈魂,乃是從上帝而來,故靈魂是不滅的,本來是良善的;只是心為形役,以致墮落犯罪。還有西塞祿(MarcusTulliusCicero,106一43B.C.),他說︰「人類的靈魂,雖是不能目見,但藉靈魂的作為,能回憶往事、能創造發明,有神妙靈感……終令我們無法否認靈魂的存在;正如上帝一樣,雖目不能見,但藉上帝大能的作為,使你我無法推諉。且在人類心靈中,都有一種來生的預感。此中奧秘,雖非人智所能了悟;但是許許多多最偉大的天才和杰出的人物,都對來生的道理,有極深切的了悟。」三、目的論的論證(TheTeleologicalArgument)此派認為人類似賦有無限的才能,但在此生卻從來未曾充分發揮出來。大多數的人,一生所立志切望成就的事,乃都似僅開其端,即行去世,有「壯志未成身先亡」之嘆。許多崇高的理想,其一生盡心竭力所能達成的,乃都遠離所求的目標;其所渴求渴想的,既多不能滿足,結果只有大失所望。此派有鑒及此,所以起而論辯,說上帝沒有賦與世人在今世完成他們事工的才能,徒令他們失望;因此上帝另賜一個來生,俾能實現人生的目的。
四、道德論的論證此派認為人類的良知證實在宇宙間必有一位道德的主宰,施行公義。但是世人在今生都不能滿足公義的要求。不但此也,在這個世界,公義不彰,是非泯滅,善惡不分。作惡的人,凡事順遂、一帆風順、升官發財、享盡福樂;而敬虔的人,反而兩袖清風、家徒四壁、衣食堪虞、遭人奚落、受盡磨折,飽經憂患。因此他們推論,必有一個不同境況的來世,那時是非曲直,必加調整,公義必定伸張,必定得勝。
參靈魂不朽的特殊啟示上述靈魂不朽歷史的與哲學的各種論證乃不夠深切著明,不能令人心悅誠服,使人起信。為求更大的確證,必使我們信心之眼,轉向聖經——上帝的話。聖經里有很多經文指示我們,人死了以後,仍是有意識的存在。正如上帝是永有的一樣,人類的靈魂也是不朽的,此乃千真萬確的事。關于人類靈魂不朽的見證,乃如雲彩圍著我們,乃不容視而不見,亦無待多事爭辯。甲舊約里的靈魂不朽說
關于靈魂不朽,一般人以為在舊約里面所啟示的,不如新約的清楚;但這卻不能說在舊約里沒有靈魂不朽的啟示。大家都知道,且被公認,上帝在聖經里的啟示,乃是慚進的,逐漸顯明的;而靈魂不朽說,乃要到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始完全顯明。這乃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恩典。「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參提後一9、10)雖則如此,但我們卻不能說舊約里面沒有關于死後仍有「有意識的存在」的道理。例如靈魂的存在、有福的來生,各種的說法,凡此乃都含有靈魂不朽的道理。一、從上帝論與人類論來說以色列人靈魂不朽的盼望,其根源乃在他們對造物主和救贖主的信心,這乃是「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的恩約的上帝;是他們長遠活著,永遠的、信實的上帝,他們且和他有親密的團契,得到生命、喜樂、平安與完全的滿足。他們既然切慕他、渴想他,他們無論生死,都完全信靠他,他們又歌頌贊美他是他們永永遠遠的福分與命運之所寄,既然如此,則豈能僅為短短的一生?倘使他們以死亡為他們生命的終點,則他們怎能從應許救贖他們的上帝,得到真正的安慰。尤有進者,舊約一再說,人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上帝又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使他成了有靈的活人。上帝所造的人,乃與禽獸不同,乃有超越時間的生命,在他們里面,乃有永生的保證。他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使他與上帝可有交契的關系。「上帝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傳三11)。凡此乃都有靈魂不朽的道理。
二、從陰間論來說舊約里時常講到死人要降到陰間。那些在死後降到陰間的人,雖非到極樂的境界,但乃可知人死後仍有「有意識的存在」。人類唯有脫離陰間,方能進入完全極樂的境界,此乃舊約一種有福的不朽的盼望。此在經文里面,乃有明白的指示︰例如詩篇十六篇九至十一節,四十九篇十四至十五節說︰「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他們如同羊群派定**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
三、從不可交鬼說舊約一再警告,不可交鬼。利未記十九章三十一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申命記十八章十至十二節說︰「你們中間不可有……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以賽亞書八章十九節,二十九章四節說︰「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上帝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你必敗落,從地中說話,你的言語必微細出于塵埃,你的聲音必像那交鬼者的聲音出于地,你的言語低低微微出于塵埃。」于此亦可知人死後仍「有意識的存在」,靈魂乃是不朽的。四、從死人復活說
在舊約開首幾卷書里,雖沒有明白的講死人復活的道理;但是主耶穌卻向我們指出乃有此涵義。他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此乃主耶穌直引舊約出埃及記三章六節的經文;並且責備猶太人不明白舊約關于這段經文的意思。復次,關于復活的道理,事實上舊約的約伯記、詩篇、以賽亞書和但以理書各卷書里面,乃有明白的教訓。例如約伯記十九章二十三節至二十七節說︰「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詩篇十六篇九至十一節(見上引);十七篇十五節︰「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四十九篇十五節(見上引);七十三篇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節︰「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里……。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十九節︰「死人要復活,尸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但以理書十二章二、三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此乃從舊約的死人復活說,可知靈魂之不朽。從舊約若干動人的經文,講到信徒死後和上帝有美好的交契,可知靈魂之不朽。這些經文,例如約伯記十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詩篇十六篇九至十一節;十七篇十五節;七十三篇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節(已見上引),乃都是傾心吐意,表示他們要在耶和華上帝面前歡喜快樂,有堅定的永遠的盼望。乙新約里的靈魂不朽說
從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這就把靈魂不朽說,與生命之道格外顯明,且有更多的證據,關于這個道理的經文,可分以下三種來說︰一、靈魂仍要繼續存在無論義人與惡人、信與不信的人,靈魂都要繼續存在。關于信徒靈魂繼續存在的經文,例如馬太福音十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二至四十三節,另一個與主同釘十架的犯人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要同我在樂園里了。』」約翰福音十一章二十五至四十四節,「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接著主耶穌對那死了四天在墳墓里的拉撒路,「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約翰福音十四章一至三節,主耶穌說︰「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們也在那里。」哥林多後書五章一至五節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惡人死後,他的靈魂也要繼續存在,但其境況則完全不同,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說︰「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里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羅馬書二章五至十一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二、身體也要繼續存在信徒不但靈魂得救,身體也要得贖,要靈魂體全人得救,與上帝交契,有不朽的完全的福樂。路加福音二十章三十五至三十六節主耶穌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里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一至五十四節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死亡),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至十七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至若那些不信和作惡的人,他們也要復活,他們的身體也要繼續存在;但是這種存在,乃和信徒與義人不同,他們不是復活得生,乃要復活定罪;照聖經所說,乃為永死。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九節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二十一章八節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
三、信徒與神交契之福聖經里面有很多經文,強調信徒不朽的生命,並非僅為無限的存在,而乃為和天父上帝與主耶穌基督永遠交契屬天的歡樂,乃是他們在地上之時所行所種的完滿的成果(參加六7一10)。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三節,主耶穌說︰「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里,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听的,就應當听。」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羅馬書二章七、十節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九節︰「我們……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提摩太後書四章六至八節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啟示錄二十一章三至五節說︰「我听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二十二章三至五節說︰「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里有上帝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肆靈魂不朽的異論與曲解一、靈魂不朽說之異論由于唯物哲學以及自然主義的猖獗,靈魂不朽說,乃受到打擊。他們以為心靈沒有獨立的,實質的,真正的存在。自啟蒙運動以後,由于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人生觀之勃興;這種思想,先後經過了休謨、康德、達爾文等學說的影響,便加強發展,一味遵照呆板的自然法,來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道德、心靈問題。我國首領,中了這種思想之毒,從而不信靈魂不朽之說。例如黨國元老吳稚暉先生,當時新文化運動的首領胡適之尊他為人生觀大論戰戰線上的「押陣大將」,和領導「科學的人生觀」的先鋒。吳氏說︰「人便是外面只剩兩只腳,卻得到了兩只手,內面有三斤二兩腦髓,五千零四十八根腦筋,比較只有多額神經系質的動物……。人只有質力,一切情感、思想、意志,都不過是質力的反應;僅勉強美其名曰心理,神其事曰靈魂。」所以他主張,「那種駭得煞人的顯赫的名詞,上帝阿!神阿!還是取消了好……開除了上帝的名額!放逐了精神元素的靈魂!」其次乃為新文化運動首領,中央研究院院長胡適之先生,在他所著的《胡適文選自序——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中說︰「我不信靈魂不朽之說,也不信天堂地獄之說。」「故我說,我這個小我,會死滅的。死滅是一切生物的普遍現象,不足怕,也不足惜。」「生命本身,不過是一件生物學的事實,有什麼意義可說,生一個人,與生一只狗、一只貓,有什麼分別?」吳、胡二氏,都是望重一時,他們都否認靈魂與靈魂不朽說,乃是因為中了近代唯物哲學之毒,而他們的言論乃大大影響了國人的思想,為唯物共黨鋪路。
二、靈魂不朽說之曲解許多學者,不信靈魂不朽,異想天開,張冠李戴,加以曲解。國人常以「立德」、「立言」、「立功」,視為「三不朽」,藉以**自豪。近人也倡所謂「種族不朽說」、「聲望不朽說」以及「感力不朽說」,拿來取代靈魂不朽說。經雲︰「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一四12,一六25)他們這樣的自高自大,自負自義,自我陶醉,乃等于畫餅充饑,不能取代「永生之道」,不信之人的結局,照主耶穌所說,乃與信徒不同,乃是「復活定罪」(約五24)。「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扔在火湖里」,「就是第二次的死」,乃是永死,不是永生(參啟二○11一15,二一8)。茲將上述三種曲解靈魂不朽說的謬見分論如次。1.種族不朽說——這一派的人自我陶醉,以為他雖要離開世界,但是他的後裔,子子孫孫要繼續傳種接代;他既生了他們,便是他的貢獻,有分于他後代的生命,那就要藉著他們,永永遠遠一同活下去。但是這種要藉著他子孫一同活下去的痴心妄想,絲毫不能取代個人靈魂不朽說;且復完全違反聖經的教訓,而事實上他的子孫也要死亡,不能救他脫離滅亡的命運,得到不朽的靈魂、永遠的生命,而乃要同歸于盡!
2.聲望不朽說——照實證主義(Positivism)的說法,此乃唯一人當渴望追求的不朽之道。但是這種主觀的想望,不但完全不合聖經的道理,而且在事實上縱使能自勉自勵,博得一時的聲望,甚至建立豐功偉業,可是古人詠嘆說︰「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雖或他們的名字,記在歷史里面,即或誠如其言,能夠「留芳百世」,但仍不免被人遺忘。所羅門王很感慨的說︰「已過的世代,無人記念;將來的世代,後來的人也不記念。我傳道者雖在耶路撒冷作過以色列的王。我專心用智慧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上帝叫世人所經練的,是極重的勞苦。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1一14)尤有進者,世人更應驚覺,照聖經所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扔在火湖里。」(啟二○11一15)則他的聲望名譽,實無補于他的永遠沉淪,豈不哀哉!3.感力不朽說——此與上述的「聲望不朽說」乃有很密切的關系。但是所謂感力,不能一概而論,胥視其所作所為的動機是否為主而作。使徒保羅、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以及許許多多忠心的主僕,不但冒險犯難,堅苦卓絕,甚至為道殉難,視死如歸,自足彪炳千秋。但是歷史上有許多所謂偉大的人物,轟轟烈烈、威震八方、氣蓋萬世;其所作為,卻乃禍國殃民,誤盡蒼生,民怨沸騰,恨不得寢其皮而食其肉,成為千古的罪人。所以「感力不朽說」和「靈魂不朽」絕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取代「靈魂不朽說」。此說既與上述的「聲望不朽說」有密切的關系,則上文批判此說的理由,乃都可援引,故不復贅。三、靈魂不朽說之重振現在唯物論的宇宙觀,已被學者所駁斥,而代以屬靈的宇宙觀。美國心理學家詹姆士(WilliamJames)說,傳統的公式,以為思想乃是腦髓的功能,這種科學家的結論,乃是根據一種錯覺而來,照這種公式,就以為腦的功能乃是產生的(Productive),而不知也是傳達的(Transmissive)。腦髓可能僅僅傳達的,正如顏色眼鏡、分光鏡、折射鏡能夠傳達光,也能決定顏色與方向那樣。又如光可離眼鏡和透視鏡等而獨立,思想也可離腦髓而獨立。因此詹氏說,如果誤以思想為腦髓的功能,不信不朽之說;但倘能知思想乃可離腦髓而獨立,便能相信靈魂之不朽。現在有些進化論者,根據他們適者生存的道理,也相信不朽說。還有些著名的科學家如上述之詹姆士,還有洛奇爵士(SirOliverLodge)、希斯洛(JamesH.Hyslop)都很重視人死後的問題,且都信靈魂不朽;尤以洛奇爵士,乃為虔誠信徒,嘗于一九一○年著《理性與信仰》(Reason&Belief)一書。在其去世前十年,本其多年對于心靈的研究,力倡死後靈魂不朽之說,發表三部著作︰一為《生與死》(Life&Death);二為《科學與永生》,(Science&Immortality);三為《我為什麼相信永生》(WhyIBelieveinPersonalImmortality),引起了學術界極大的注意。洛氏深信靈魂不朽乃為千真萬確的事實,曾撰「靈魂不朽之科學論證」一文。美國杜克大學(DukeUniversity)在萊應博士(Dr.J.B.Rhine)領導之下,經過三百多萬次測驗,具體證明,人類靈命,超越時空,乃是不朽的!
關于「中間境界」(TheIntermediateState)這個問題,可分六大要點來檢討︰一、聖經的中間境界說;二、中間境界說的歷史;三、近代的中間境界說;四、天主教的中間境界說;五、人死後靈魂的境界;六、中間境界說非試煉境界,茲分論之︰壹聖經里的中間境界說一、聖經里關于信徒死後與復活之間的境界
改正宗教會通常的見解,認為信徒死後,他們的靈魂就立刻到天上的榮耀里去。「海德堡教義問答」(HeidelbergCatechism)問︰「信徒身體復活以後,得到什麼安慰?」答曰︰「我的靈魂在死以後不但要立刻提升到主耶穌基督面前,並且我的身體也要由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復活,就要和我的靈魂聯合起來,而改變形狀,和主耶穌基督榮耀的身體一樣」。「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Confession)也和「海德堡教義問答」有相似的意見說,在死的時候,「義人的靈魂,就要變成完全聖潔,被提到至高的天上,在榮光里面親眼看見上帝的面,等候他們的身體完全得贖」。「第二海爾弗德信條」(TheSecondHelveticConfession)宣稱︰「我們相信,凡是信徒在身體死亡以後,就直接到主耶穌基督那里去。」此說乃完全合乎聖經;但是由于有些改正宗神學家另倡一種說法,以為信徒死後,乃到一種中間境界,一直留在那里,直到復活的時候。可是聖經教訓我們,信徒的靈魂與身體分開以後,乃就要到主耶穌基督的面前。誠如使徒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1-8)他又在寫給腓立比聖徒的書信里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1一23)主耶穌基督對另一個和他同釘十架信他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要同我在樂園里了。」(路二三43)與主耶穌基督同在,就是同在天上。照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三至四兩節經文的亮光來看,「樂園」乃是指天上而說。照上文哥林多後書五章一節保羅所說的那永存的房屋,乃是在天上。希伯來書的作者激勵讀者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一二22一24)從上文所引的哥林多後書五章八節與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三節兩節經文來看信徒死後的境界,乃實在比現在的境界,更是令人渴慕。這種死後的境界乃是完全有意識的,是真正活著的。照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所描寫的,那位天天奢華宴樂的財主,死後乃是在火焰里;而那位討飯的拉撒路卻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里。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至十節說︰「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復次,信徒死後的境界,乃是一種安樂有福的境界。啟示錄十四章十二至十三節說︰「聖徒……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我听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二、聖經里關于惡人死後與復活之間的境界關于這個問題,「西敏斯特信條」說︰「乃被扔在陰間,在完全黑暗里受痛苦,留待末日的審判」;又說︰「除了天上和陰間兩個地方以外,靈魂離開身體以後,聖經不承認有其他的地方,」「第二海爾弗德信條」說︰「不信的人頭被倒沖扔在陰間,沒有轉回的希望」。聖經里面,對于此題,沒有充分的亮光,所可加以推究的經文,乃為路加福音第十六章,關于財主和討飯的兩者的比喻。前者乃在陰間,在火焰里受永遠的痛苦,希望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他的舌頭,減少他的痛苦;復求打發拉撒路到他父家去,對他五個弟兄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和他一樣受苦。復次,義人既能進到永遠福樂的境界,就可推想,惡人也必受永遠的痛苦。
貳中間境界說的歷史一、初期教會在初期教會很少有人講中間境界說,那時都盼望主耶穌早日再臨,審判世界,自無講中間境界說之可能。等到有人講主不會立刻再臨,才發生中間境界問題。真正困擾初期教父的問題,乃為人死的時候個人的審判與報應以及復活以後之大審判與報應,兩者如何調和的問題。關于這個問題,初期教父沒有一致的意見,但是大多數教父,則認為在死亡與復活之間,乃有一個明顯的中間境界。阿迪生(Addison)說︰「很多世紀以來,大家公認的一般結論,認為在冥府(SubterraneanHades)里面,義人要享受的賞賜乃和將來在天上的不同;惡人所受懲罰,也與將來在陰間所受的不同……」此說乃被殉道者游斯丁(JustinMartyr)、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諾窪天(Novatin)、俄利根(Origen)、尼薩的葛萊哥雷(GregoryofNyssa),安勃羅斯(Ambrose)和奧古斯丁所采納,只是在程度上稍有不同而已。亞力山大學派(TheAlexandrianSchool)把中間境界說變質,認為在此境界靈魂可以漸形潔淨,由時間的推移,此說就為天主教的煉獄說鋪路;但是也有些人例如那哲安的格列高里(GregoryofNazianze)、游西比斯(Eusebius)和大格列高里(GregorytheGreat)。認為義人死後的靈魂乃是立刻升到天上。
二、中古時期在中古時期,中間境界說,仍維護不衰,而羅馬天主教就把此說發展成為煉獄說。那時流行的思想都認為惡人死後的靈魂乃立刻降到陰間;不受罪惡玷染的義人,就立刻升到天上,在上帝面前,享受他的福澤。殉道者乃被認為少數特別蒙福的人。照一般的意見,那些在煉獄里的,要照他們罪性的輕重,定其時間的長短,藉潔淨的火,洗淨他們的罪。還有一種與中間境界有關的思想,就是「地獄邊緣說」(LimbusPatrum,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地方),乃為舊約聖徒暫時拘留等候主耶穌基督復活的地方。
三、改教時期所有改教者每一位都眾口一詞的反對煉獄說。他們乃都主張在主內的信徒死了以後乃立刻進到天上極樂的境界去,而那些死在罪惡里的人,就立刻下到陰間去。可是改教時期有些神學家,卻以為前者的極樂,以及後者的審判,在最後的大審判之前,在程度上乃有分別。甦西尼派與重浸派重振初期教會的舊說,以為人死以後與復活之間,乃為靈魂睡眠時期。加爾文特著Psychopannychia一書,攻擊此說。四、改教以後
安息日會的人,也講在人死後與復活之間,乃為靈魂睡眠的時期。十九世紀,有些神學家,尤其在英國、瑞士、德國,他們認為那些生前沒有接受主耶穌基督的人,要在中間境界受更多的試煉。這種見解,乃受普救派的支持。參近代的中間境界說一、此說之概念
近代神學里面,關于「陰間——地獄」的概念,乃有幾種的說法,甚難把每一種分開來講。他們認為舊約里面「陰間」(Sheol)的概念,乃須和新約里地獄(Hades)的概念相符,他們以為都是借用外邦的「陰間——地獄」說(theUnderworld)。此說妄稱,照新舊約聖經,無論義人惡人,死後都要到這種淒慘黑暗的住所去,在那里一切忘懷,對于在世上的生活僅有約略的夢景。這種境地,既非得賞,也非受罰的地方。在那里沒有善惡劃分的區域,也無是非善惡道德的觀念。在那里意識衰弱,死氣沉沉,毫無喜樂,只有愁苦。提倡此說的人,他們之間,意見分歧,有些人說︰「陰間」乃為萬人歸宿的地方,另有些人則說︰義人乃有脫離的希望。但是還有些人復有不同的見解,認為「陰間」乃分兩大區域,一為樂園,一為地獄(gehenna),前者乃為猶太人或是遵守律法的人所在之地;後者乃是外邦人的地方。猶太人在彌賽亞來臨的時候,就要被救出來;外邦人就要永遠在黑暗里面。在新約里面,則把「陰間」稱為「地獄」(Hades),他們誤以為此乃聖經關于中間境界的見解。二、此說之批判此派所講的中間境界既非天堂,亦非地獄,乃為另外分開的死者所在的地方,有些是永遠在那里,有些則要在復活時離開,此乃在希伯來人中間流行的意見。但是這種見解,凡是相信聖經是上帝全部默示的人,鮮能接納,因為此乃顯然抵觸聖經。聖經明明教訓我們,義人死後乃立刻進到榮耀里去;惡人乃要降到永刑里去,茲再分四點,加以申論︰
1.此說以為無論義人惡人死後都要到「陰間——地獄」去,在那里沒有善惡劃分的區域,也無是非善惡道德的觀念,乃顯然抵觸聖經的教訓。民數記第十六章講到那些藐視耶和華上帝的可拉黨人的遭遇說︰「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都吞下去。這樣,他們……都活活的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一六30一33)詩篇四十九篇十四至十五節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何西阿書十三章十四節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里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里呢?」這乃顯然曉論我們,義人與惡人並非都要降到陰間去。2.倘使「陰間——地獄」是一個中立的地方,沒有道德的分際,沒有蒙福的,也無受苦的,不論善惡,乃都要降到陰間,則舊約為什麼再三再四以降到陰間來警告那些藐視上帝的惡人呢?例如約伯記二十一章十三節說︰「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詩篇九篇十六至十七節說︰「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箴言對此尤作多次的警告,例如五章五節說︰「他的腳下入死地,他腳步踏住陰間。」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因為被他傷害僕倒的不少,被他殺戮的而且甚多。他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列死亡之宮。」九章十八節說︰「人卻不知有陰魂在他那里,他的客在陰間的深處。」十五章二十四節說︰「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二十三章十四節說︰「你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間。」申命記三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復次,倘使沒有道德的分際,不論善惡,都要降到陰間,則上帝何以要以陰間與滅亡(abaddon,destruction)視為同義,且復並稱?例如約伯記二十六章六節說︰「在上帝面前陰間顯露,滅亡也不得遮掩。」箴言十五章十一節說︰「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二十七章二十節說︰「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有些人狡辯說︰「陰間」所以稱為中立的地方,乃是因為里面乃分兩個部分,此在新約乃稱為樂園與地獄(gehenna),前者乃為義人的住所,後者乃為惡人所在之地。但是這種狡辯,不能自圓其說,一則舊約里面,並無分作兩部分的形跡,只說陰間是懲罰惡人的地方。復次,在新約里面,並未把樂園與陰間視為一個地方之兩個部分,而乃清清楚楚的指樂園就是天堂。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四節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樂園里,听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最後,若說新約里面的地獄(Hades),就是「陰間」(Sheol),不論善惡,乃都要到那里去,則主耶穌基督為什麼在馬太福音十一章手指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有禍呢?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里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復次,為什麼主耶穌基督又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稱陰間為受苦之地呢?那「奢華宴樂」的財主死了以後︰「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里,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路一六23一24)3.此派又說,降入陰間乃為指惡人義人將來苦難的前途而言,但為什麼義人面臨死亡,非但毫無憂懼,反而歡喜快樂呢?例如民數記二十三章十節說︰「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詩篇十六篇九至十一節說︰「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十七篇十五節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四十九篇十五節說︰「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七十三篇二十四、二十六節說︰「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里……。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以賽亞書二十五章八節說︰「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四節說︰「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聖經一再曉諭我們,真有信心的人,都深知靈魂脫離身體以後,乃要享受更大的歡樂,所以都存著欣喜的心,盼望那種境界。希伯來書著者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一一13一16)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講的討飯的拉撒路死後卻在亞伯拉罕的懷里大得安慰(參路一六20一25),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主耶穌對那位信他的同釘十架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要同我在樂園里了。」司提反為道殉難,被眾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視死如歸,「呼吁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七59)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一至二節、六、八節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在。」他又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二十三節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他在以弗所書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說︰「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他又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至十一節說︰「因為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十四章十三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于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我听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照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四節來看,「樂園」和「三層天」乃為同義。4.關于降入「陰間」(Sheol)的主體,到底是那些人,學者間乃有不同的意見。流行的意見,乃以所有的人作主體,人降入陰間以後,乃是到了一種陰暗的世界,雖繼續存在,還能回想在世上與人的關系,但乃是在一種模模糊糊的境界。這種說法,似乎符合有些經文,例如創世記三十七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說︰「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間,到我兒子那里。』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約伯記七章九節說︰「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間也不再上來。」十四章十三節說︰「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在隱密處……。」二十一章十三節說︰「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詩篇一三九篇七至八節說︰「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里。」傳道書九章十節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還有些經文,似乎指身體也一同下到陰間。例如創世記四十二章三十八節說︰「雅各說︰『……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發蒼蒼、悲悲慘慘的**間去了。』」(並參創四四29、31)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十三至十四節婦人對掃羅說︰「『有一個老人上來,身穿長衣。』掃羅知道是撒母耳,就屈身,臉伏于地下拜。」列王紀上二章六、九節說︰「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間……。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但是倘使死人的身體靈魂都要下到陰間,則墳墓里豈非一無所有?照有些學者的解答,認為只有靈魂降入陰間,此固有若干經文的根據,例如詩篇十六篇十節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三十篇三節說︰「耶和華阿,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于下坑。」八十六篇十三節說︰「因為你向我發的慈愛是大的;你救了我的靈魂,免入極深的陰間。」八十九篇四十八節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箴言二十三章十四節說︰「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間。」但是照希伯來文,靈魂(nephesh,soul)一詞,乃為一個代名的詞尾,尤其在詩體的文字,乃為一種象征的人稱代名詞。有些保守的神學家乃采取這種舊約的說法,認為此乃人類死後靈魂的中間境界,直等到復活的日子。
三、此說之正解此說的正確解釋,並非易事,即我們試作的,也沒有絕對正確的保證。「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乃時常用來指同一個意義,乃為一種「地下境界」(underworld),無論是死亡、墳墓或地獄;從各國聖經的譯文來看,也可以反映出來。例如荷蘭文聖經則以陰間(Sheol)譯為「墳墓」,但在有些經文里面,則又譯為「地獄」。在欽定本聖經里面,則用三個名詞——「墳墓」、「地獄」與「深坑」(無底坑)。修訂本在歷史書里,則無一致的名稱,或為墳墓,或為深坑,再加注解,稱為「陰間」。他們僅在以賽亞書第十四章保留「地獄」一詞(Hell,但中文聖經則譯作「陰間」,可見此詞乃可混用)。美國修正聖經的,為求避免困難,所以保留原有的「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二詞。雖然「陰間」一詞較為通用,乃指世人都要去的「地下境界」,但並非一致采用的名詞。有些早年的學者,簡直就把「陰間」與「墳墓」視為同義;另有些學者則視為死者居留之所;還有些學者如謝特(Shedd)、伏斯(Vos)、愛珥特(Aalders)與特朋德(DeBondt)諸氏又謂「陰間」(Sheol)並非一直有同一個意義。這些學者所作不同意義的解釋,須知分別檢討︰1.在聖經里面,「陰間」與「地獄」二詞,並非一直指是一個「地區」(Locality),而乃常為一種抽象的說法,用來指死亡,以及身體靈魂分離的境界。此乃屬于死亡的領域,有時乃稱一個有門的堅固的營壘,唯獨那有鑰匙的能夠開關。如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節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啟示錄一章十八節說︰「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種地區性的說法,乃是根據墳墓的概念,當人臨到死亡的境界,就要降到那里去。既然無論信徒與非信徒,在他生命臨終之時,都要進到死亡的境界,則事實上人人必有一死(參來九27)。撒母耳記上二章六節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間,也使人上升。」約伯記十四章十三至十四節說︰「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于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的時候來到。」十七章十三至十六節說︰「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若對朽壞說,你是我的父,對蟲說,你是我的母親姊妹;這樣,我的指望在那里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等到安息在塵土中,這指望必下列陰間的門閂那里了。」詩篇八十九章四十八節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何西阿書十三章十四節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里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里呢?在我眼前決無後悔之事。」但是從另一面說,陰間死亡,還有一種非地區性的說法,例如啟示錄六章八節說︰「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著他;有權柄賜給它們,可以用刀劍、饑荒、瘟疫、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照上文所舉的特朋德氏(DeBondt)的意見「陰間」並非常指一個地區,乃有一種抽象的意義,乃是用以指死亡,死亡的權勢以及死亡的危險而言。
2.當「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是指一個地區而言,照字面的意義來說,乃就是我們尋常所說的「地獄」或「黃泉」(Hell)或墳墓。下到陰間,乃是對惡人一種危險與懲罰的警告,例如詩篇九篇十七節說︰「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四十九篇十四節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五十五篇十五節說︰「願死亡忽然臨到他們,願他們活活的下入陰間;因為他們的住處,他們的心中,都是邪惡。」箴言十五章十至十一節說︰「舍棄正路的,必受嚴刑;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有一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他在陰間受痛苦……在火焰里極其痛苦」。倘使陰間是一種中立地帶,則上述那些告誡與警告,豈非完全落空,毫無意義,無的放矢。復次,從這些經文來看,陰間也不是分為兩部分的地方。這種陰間分界的說法,乃是從外邦的「地下境界」(underworld)而來,乃毫無聖經的根據。照舊約經文所示,那些在主里面死的人,乃要完全享受他們得救的福樂,絕不下到「地下境界」去。詩篇十六篇十至十一節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十七篇十五節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七十三篇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里。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箴言十四章三十二節說︰「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義人臨死,有所投靠。」創世記五章二十四節說︰「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他並沒有下列「地下境界」。列王紀下二章十一節說︰「他們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他也未下列「地下境界」。希伯來書十一章五至十六節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于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里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仿佛己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基此而觀,誠有信心的人在主里面的人,他們的居所,絕不會是「陰間」,而乃要到一個更美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上帝為他們所預備了的城——新耶路撒冷(參啟二一章)。肆天主教的中間境界說
天主教的中間境界說,概可分為三大部分︰一為煉獄說;二為義人地獄邊緣說(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地方);三為嬰孩地獄邊緣說。茲分論之。一、煉獄說照羅馬天主教的說法,那些完全聖潔的義人,死後就立刻進到天上,或直接領受上帝「屬天的福樂」(BeatificVision)。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六節,主耶穌說︰「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使徒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但是那些尚非完全聖潔,仍舊擔負「小罪」(Venialsins此乃天主教的名稱)的人,必須經歷一種煉淨的過程,他們以為此乃大都信徒臨死時候的境況,然後始能進入天堂,享受至大的屬天的福樂。職是之故,這些人不能立刻到天堂,而必須要到煉獄里去。煉獄並非一個試驗的地方,而乃為一個潔淨的處所,藉以整備尚未合格之信徒的靈魂,能夠進到天上享受「屬天的福樂」。這些在煉獄里的靈魂,尚未受到他們的罪應受的懲罰,沒有付清他們的罪債,尤其因為不能見到可稱頌的上帝的榮形,且復為罪自責,所以深感痛苦。他們在煉獄里面的久暫,不能在事先決定。他們所處的時期,以及所受痛苦的程度,乃須視煉淨所需的程度而定。照他們的說法,藉著在世上的信徒之祈禱與善工,尤其藉著彌撒的祭品乃可縮短所需的時間以及痛苦的程度。但是可能一直要拘留在煉獄里面,直等到最後大審判的時候。他們又以為「教皇」對于煉獄乃有管轄權與審判權;「教皇」還有特權可以特許赦免,減輕痛苦,甚至還可宣告結束,脫離煉獄。他們這種說法,乃是根據他們的馬卡比偽經(IIMaccabees)後書十二章四十二至四十五節,乃全無聖經的根據,甚至他們天主教自己的人,也不能承認。他們的道理,乃是根據四種謬見︰(1)除了救主基督耶穌所完成的恩工以外,還要加上我們的工作;(2)我們的善工乃是有功德的;(3)我們在應盡職務以外的工作,也是有功德的(Super-erogation);(4)教會的權能,在司法意義上,乃是關鍵性的,乃是絕對的,因此可以縮短時期,減輕痛苦,甚至結束在煉獄受苦,可以脫離煉獄。天主教的謬見,乃根本違反基督聖道「因信稱義」基本的真理。以弗所書二章八至九節曉諭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十六、二十至二十一節剴切地說︰「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我不廢掉上帝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二、義人地獄邊緣說(TheLimbusPatrum)拉丁文Limbus一字,在中古時期乃是用來指兩個地方,此乃在地獄的邊緣(fringe)︰一為LimbusPatrum,此乃指在主耶穌基督誕生之前,義人所去的地方。其二乃為Limbuslnfantum,此乃為未受浸禮的孩子靈魂所在之地。前者照羅馬天主教的說法,乃是舊約時代的聖徒拘留之地,在那里等候主耶穌基督死里復活。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被釘受死以後,他就降到那在地獄邊緣的舊約時代的義人那里去,救他們脫離那拘留的地方,帶領他們得勝,一同升到天上。這乃是羅馬天主教對主耶穌降到地獄(Hades)的解釋。地獄乃為離開世界的人靈魂所在之地,乃分兩個部分,一乃為義人,一乃為惡人。義人靈魂所在之處,乃就是LimbusPatrum,也就是猶太人所知道的「在亞伯拉罕的懷里」(參路一六23),也稱為樂園(路二三43)。他們又以為天門還未為任何人打開,要等到主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確確實實完成了他救贖工作以後,方始敞開。主耶穌在十字架明明說「成了」,而天主教卻說還要等完成,豈非謬妄,褻瀆救主!
三、嬰孩地獄邊緣說(TheLimbuslnfantum)此乃一切未受浸禮的孩子們的靈魂所在之處,這乃包括異**與基督徒父母的兒女。照羅馬天主教的意見,凡是沒有受浸的孩子們都不能到天上,不能進上帝的國。可是他們又自相矛盾的要為這些孩子謀解脫之道,以免在地獄的痛苦,因此他們的神學家說,這些孩子可能因他們父母的信仰而得救;另有一些神學家則說,上帝會差遣天使為這些孩子施浸。但是流行的意見乃是說,這些孩子雖拋棄在天國外面,但卻乃被安置在一個地獄邊緣的地方,地獄可怕的火焰不能燒到他們。只是他們乃永遠留在那里,沒有得救的希望。天主教會對于他們所倡的嬰孩邊緣說,從未加以定義,因此他們的神學家意見分歧,那些在地獄邊緣的孩子們確實的情況如何,乃言人人殊,莫衷一是。現在最流行的說法乃是認為,那些孩子在那里不會遭受懲罰之苦,也沒有痛苦的感覺,乃是僅僅不能得到「屬天的福樂」(BeatificVision)而已。他們在本性上乃知道上帝,也愛上帝,滿有天真的快樂。伍人死以後靈魂的境界
一、聖經的教訓關于人死以後靈魂的境界如何,是否仍有清醒生動的意識,是否仍能有理性的與宗教的作為?關于這個問題,照一般人的見解,他們的答案乃是否定的,質言之,他們以為靈魂繼續的活動,乃是要依靠腦髓;因此他們就妄斷腦髓毀壞以後,靈魂就不能繼續發生功能。但是這種見解,乃是一種浮淺的臆斷,我們在上章(第二章)已經論及,照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詹姆斯氏(Wm.James)說,傳統的公式,以為思想乃是腦髓的功能,這種所謂科學家的結論,乃是根據一種錯覺而來。他們僅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們僅知腦髓的功能,是產生的(Productive),卻不知也是傳達的(Transmissive)。腦髓可能僅是傳達的,正如顏色眼鏡、分光鏡、折射鏡能夠傳達光,也能決定顏色與方向那樣。又如光可離眼鏡和透視鏡等而獨立,思想也可離腦髓而獨立。因此詹氏說︰「如果誤以思想為腦髓的功能,從而不信靈魂不朽;但是倘使能夠知道思想乃離腦髓而獨立,便能相信靈魂不朽之說」。復照台珥氏(Dahle)說,這種錯誤乃「正如以工人與機器混為一物」。此乃婦孺皆知淺顯的道理,無待深論,倘使指稱工人就是機器,寧不惹其大生反感。從世人今生的意識能夠經過腦髓傳達它的功能來說,則可見它未始不能發揮其他的功能。我們要辯證靈魂在人死後仍有其有意識的存在,乃絕非依靠現代通靈教(spiritualism)的說法,也不依靠哲學家的見解,此于上章已加論及。我們乃須根據聖經的真理,特別是在新約。例如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說︰「有一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里。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里,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听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人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里去,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听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听勸。』」觀此可知人死以後,他仍神智清明,他的靈魂有清醒生動的意識。使徒保羅講靈魂脫離肉體以後的境界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彼生命吞滅了。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據憑。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1-9)他又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按即保羅自己)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樂園里,听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一二24)保羅又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從使徒保羅的見證來看,靈魂脫離身體以後的境界,乃是有清楚的意識的。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這乃指示我們,義人死後的靈魂,不但有清醒的意識,而且乃是「成全」的,十全十美的(原文為Perfect)。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于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示錄二十章四節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又可見義人死後的靈魂不但有清醒的意識,並能大聲呼叫,而殉道者且要與基督一同作王。可是這一個聖經里有顯著確據的真理,卻被各種謬見邪說所否認,例如靈魂睡眠說,以及靈魂消滅說與有條件的不朽說,茲分論之︰
二、靈魂睡眠說(Psychopannychy,TheSleepofsoul)1.此說之概念——他們不信人死了以後靈魂仍有清醒意識的存在。他們認為人死以後,靈魂雖仍然存在,但乃在一種毫無意識的安睡狀態。游西比斯(Eusebius)說,在阿拉伯有一個小教派便倡導這種說法。在中古時期,有少數的靈魂睡眠派的人,在改教運動時期,有重浸派的人(Anabaptists)也倡此謬論。因此加爾文特別撰一專書反對這種邪說。在十九世紀,在英國則有歐文派(Irvingites);現在則有羅素派(Russellites),或是千年曙光說(MillennialDawnists)也倡此說。照後者的說法,身體與靈魂降到墳墓以後,靈魂就在睡眠狀態,實際上乃等于不再存在。所謂復活,並非原有身體的復活,事實上乃為一種「新造」(Newcreation)。在千禧年的時候,惡人乃有一個第二機會,但是倘使他們在第一個百年之間,沒有顯著的改進,他們就要被消滅。倘使在這期間,他們有若干進步的確據,則就繼續考驗;但倘使他們始終不肯悔悟,結局就是完全消滅。那些對于靈魂脫離身體仍有清楚意識,深感難于置信的人,對于靈魂睡眠說就深感興趣。2.此說之謬妄——有些人斷章取義,想假借聖經,支持他們的靈魂睡眠說,其說之妄,我們可用以下的經文,加以答辯︰聖經從未講靈魂睡眠說,而乃僅講一個死的身體乃像睡的身體一樣。這乃為一種象征的委婉的說法,藉以安慰死者,把他比作睡眠的人,乃有甦醒與復活的希望。聖經乃一再講信徒死了以後乃有清醒的意識,且要立刻享受與上帝及基督有美好的交契,例如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使徒行傳七章五十九節;哥林多後書五章八節;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三節;啟示錄六章九節,二十章四節(俱見上引);啟示錄七章九至十節說︰「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與羔羊。』」
三、靈魂消滅說與有條件的靈魂不朽說1.此說之概念——此說認為惡人死後,並無清醒意識與存在。這兩派關于此點雖有相同的見解,但卻有若干不同的要點。他們倡言,人類被造的時候,原是不朽的;但是因為靈魂一直犯罪,所以上帝就斷然剝奪其所賦的不朽;最後就完全毀滅;還有些人說,且要永遠失喪他的意識,這就等于完全絕跡(Non-existence)。照有條件的不朽說的講法,則認為不朽並非自然的天賦,而乃為上帝在基督里對于那些信徒的恩賜。質言之,不朽是要以信為條件。不信基督的人之靈魂,最後就停止存在,失去一切的意識。還有些倡導這種道理的人,又講惡人的來生要經歷一個受苦的時期,要得切實的懲罰。2.此說之歷史——靈魂消滅說,初由亞諾比斯(Arnobius)和早期的甦西尼派(Socinians)以及哲學家洛克(JohnLocke,或作陸克),與霍布斯(ThomasHobbes)等倡導,但不甚流行。但到近代,此說又復興起來,惟加以修改,稱為有條件的不朽說,得到很多人贊同。在英國則有華德氏(E.White)、罕德氏(J.B.Heard)、康斯泰白耳牧師們(ThePrebendariesConstable)以及羅氏(Row);在德國有羅德(RichardRothe);在法國有撒巴帖(A.Sabatier);在瑞士有貝塔費(E.Petave)和賽格雷旦(Ch.Secratan);在美國則有赫德生(C.F.Hudson)、亨丁頓(W.R.Huntington)、培葛(L.C.Baker)和培根(L.W.Bacon,非英國的FrancisBacon)。他們的學說並沒有一致的方式,但有一個共同的論旨,他們都認為人類在其原有的素質上,並非不朽的,但是由于上帝特殊的作為和恩賜,就成為不朽。關于惡人,有些人說,他們死後雖仍然存在,卻乃完全沒有意識;另有些人則認為人死以後,經過了或長或短受苦的時期,就像獸類那樣完全滅亡。3.此說之論據——此說的論據,最初乃為初期教父的說法,他們似乎說只有信徒得到靈魂不朽的恩賜。還有一部分的論據則為近代科學家的見解,他們認為靈魂不朽乃是毫無科學的證據。但是此乃顯為浮淺的謬論。著者已另著書論之。此說又假借聖經作論據︰其一,乃為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五至十六節,唯有上帝才是獨一不朽的,「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其二,靈魂不朽從來非指一般人說,而乃專指那些在主耶穌基督里的人所得到的上帝的恩賜。例如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主耶穌說︰「我的羊听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十七章一至三節主耶穌舉目望天向天父祈禱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祚;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羅馬書二章七節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馬書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但現今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加拉太書六章七至八節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其三,對于罪和不信的人則以死亡、毀滅和滅亡警告他們,例如馬太福音七章十三節主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十章二十八節,主耶穌又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約翰福音三章十六、十八至十九、三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羅馬書八章六至七、十三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的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凡此僅為斷章取義,假借聖經,其說之妄,請閱下文。
4.此說之謬妄——靈魂消滅說與有條件的靈魂不朽說,乃是顯然不合聖經的教訓。(1)無論是罪人和義人,他們都要繼續永遠存在。傳道書十二章七節說︰「塵土仍歸于地,靈仍歸于賜靈的上帝。」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羅馬書二章五至十節說︰當「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啟示錄十四章十一節說︰「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它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二十章十節說︰「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2)惡人必受永遠的刑罰,這可見他們必永遠感覺到他們作惡應受的處分的痛苦,亦足證他們並非永遠消滅(參閱上列各節的經文)。(3)上帝對罪人的刑罰,乃是有不同程度的,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七至四十九節用比喻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羅馬書二章十一至十五節說︰「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里,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但若照此派的說法,靈魂既已消滅,則無從分刑罰輕重高低的程度,此又可見此說不合聖經的道理。陸中間境界非第二次試煉
一、此說之概念在十九世紀,「第二次試煉」說,在神學界甚表贊同。倡導此說的,實繁有徒,在德國有慕勒(Muller)、杜諾(Dorner)和尼采(Nitzsche);在瑞士則有戈特氏(Godet)與葛萊蒂拉(Gretillat);在英國則有摩理斯(Maurice)、法賴氏(Farrar)和柏侖百德(Plumptre);在美國又有史密斯(NewmanSmythe)、孟喬(Munger)、谷克斯(Cox)、猶克(Jukes)以及安杜佛派若干神學家(Andovertheologians)。此派認為人死了以後,在中間境界,某種階級的人,甚或所有的人,藉著主耶穌基督,乃仍有得救的可能,他們得救的條件,還是一樣,只要信主耶穌基督,就可得救。所以他們激勵那在中間境界的人,務須信主耶穌基督。若不經過這個考驗,沒有人會被定罪下到地獄,只有那些堅拒救恩的人,始被定罪。人類最後永遠的境界乃要到最後大審判的日子,才能完全確定,不能再有挽回的餘地。這派學說之基本原則乃基于一個要點——滅亡的人,必先給予一個認識基督與接受基督良好的機會;除非他頑強不信,敵擋真道,拒絕在主耶穌基督里的救恩,始被定罪。但是關于這個問題,他們乃有不同的意見。一般的意見,認為這種機會乃要賜給一切在外邦人從未听到基督的成人,以及早年夭折的嬰孩。大多數的人甚且認為這種機會還要廣賜那些生在基督教國家,卻從未認真考慮基督聖道的人。復次,關于這種救靈的工作,如何實施,他們乃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沒有一致的意見,或則不甚樂觀,或則大有盼望。二、此說之根據
第二次試煉說,乃是以上帝的慈愛與公義為藉口,虛張基督的恩功;不嚴格遵循聖經的教訓,徒照私意曲解,浮濫引用,使多人得救。他們主要的經據,乃為彼得前書三章十八至十九節,四章六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的靈听……。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上帝活著。」這段經文,乃是講當主耶穌在他被釘受死以後與復活之間,他曾降到陰間對那些靈傳道。但是這些經文並非確當的根據,未可作為他們謬見之護符。三、此說之謬妄第二次試煉說,乃完全違反聖經的教訓︰(1)聖經教訓我們不信者死後的境界乃是確定的,並沒有第二次試煉的機會。其最重要的經文,乃為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詳見上文所引)。其他經文如約翰福音八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彼得後書二章一至九節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鑒戒……。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並參猶7一13)(2)聖經始終不易的講,將來的審判,乃是根據世人在肉體里所行的而決定,絕不會因在中間境界所作的事而更改。例如馬太福音七章十九至二十三節說︰「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里。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四至四十六節說︰「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夾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注永生里去」哥林多後書五章八至十節說︰「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加拉太書六章七至八節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九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3)此說認為世人滅亡,乃因為他故意拒絕基督和他的福音,但是他們不知人類乃有原罪,他在本性上就應滅亡。拒絕基督固為大罪,但人類滅亡,並非僅僅因此。(4)此說以為人死了以後,還有將來試陳的機會,則勢將消滅宣道的熱忱。照他們的說法,外邦人可以等到將來考慮接受基督,此實為一種誤盡蒼生的道理,其結果將令更多人趨于沉淪!
緒言主耶穌基督和使徒們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主耶穌首次降世升天以後,還要再來。主耶穌在快要結束他在世上工作的時候,曾一再的講他必再來,還要接我們到他那里去(約一四1-3)。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二十六章六十二至六十四節說︰「……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當他升天的時候,「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楮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天使)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9一11)復次,使徒們也再三的講主耶穌基督要再臨。例如︰使徒行傳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五至十七節說︰「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關于基督再臨,原文乃用三個名詞,(但中文聖經(1)(2)均作顯現)來指這一件重大的事︰(1)乃為揭開(apocalupsis,unveiling),意指移去一切遮蓋之物。哥林多前書一章七節說︰「……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節說︰「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彼得前書一章七、十三節說︰「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贊、榮耀、尊貴……。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四章十二至十三節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2)乃為顯現(或作顯明,epiphaneia,appearance,manifestation),例如提摩太前書六章十四至十六節說︰「要守這命令,毫不**,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提摩太後書四章一至二、八節說︰「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須參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見上引)(3)乃為再來、再臨或作降臨(Paroasia),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四……二十七、三十七節說︰「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耶穌回答說……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節說︰「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再)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九節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夸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三章十三節說︰「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再)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里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說︰「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五章二十三節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至九節說︰「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里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我還在你們那里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雅各書五章七至八節說︰「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再來,再臨)。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里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再來)的日子近了。」彼得後書一章十六節說︰「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三章四、十至十三節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里呢?……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約翰壹書二章二十八節說︰「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里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再臨)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慚愧。」
壹獨一無比之事主耶穌基督再臨乃是一件獨一無比之事,但是時代派卻把主耶穌再臨視為一種兩重性的事。雖然他們仍想維持其合一性,因此又想巧辯說︰「此乃這一件大事的兩個層面。」但是他們所謂兩個層面,事實上乃為兩件不同的事,而且二事乃分隔七年之久,復有其不同的目的,殊難視為一件獨特的事。其第一層面乃為基督再臨,其結果乃是把聖徒取去,或說秘密取去。這乃是突如其來的事,可隨時發生,沒有預告所要發生之事。現在流行的見解,乃是認為這次主來,並不降到地上,乃是停在空中。那些在主里面已死的聖徒在這個時候要從死里復活;活著的聖徒就要改變形狀,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所以這一次主來,乃被稱是「為著他的聖徒而來」(ComingforHisSaint),其經文的根據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五至十七節︰「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與主永遠同在。」此後就要隔開七年,在這七年之中,「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太二四14)「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正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一一26);「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太二四21-22)「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于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二8-10)經過了這些事,就有另一次主的降臨,這一次乃是同眾聖徒一同降臨,乃是一直降到地上,乃稱為「主的日子」(ThedayoftheLord),他們經文的根據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里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這一次不是忽然降臨,而在事先,乃有若干預告的事,主耶穌這一次降臨乃要審判萬民。他們的經據,乃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于是就引進千禧年國度。照時代派這種說法,主耶穌基督再臨,乃分兩次,其中相隔七年,一次乃是忽然的,另一次則否;一次乃是聖徒要承受榮耀的國度,另一次乃為審判萬民,以及建立千禧年國慶。這樣的引經據典,他們無非乃想利用聖經牽強附會,自圓其說,殊不知乃不合聖經的真諦,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至二、八節經文里面,「降臨」與「主的日子」二詞,乃是可以混用的;而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中第七節的「顯現」與第十節的「降臨」乃為同時發生的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講「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夾。」乃是立刻在大災難之後,並非如他們所說的乃是在大災難發生之前。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明明說︰「……災難一過去……人子……顯在天上……。」復次,照聖經所說,救主再臨(theparousia)乃是一件空前絕後,獨一無比的大事,並非可分兩次的兩重性的事。所幸前千禧年派里面有些神學家也並不贊同這種兩重性的說法,而且認為此乃一種異想天開新奇的邪說。弗洛斯德(Frost)在他所著的《基督再來》一書中說︰「災前復活與被提,乃是一種新奇的捏造的虛構。」還有一位前千禧年派的學者呂斯氏(AlexanderReese)也特著書,強烈反對此說。
貳再臨前的大事照聖經所說,救主再臨之前,乃有幾種重大事件發生,因此嚴格而言,不能說是驟然來臨的(imminent)。上述的弗洛斯德氏,他雖系一個時代派的學者,卻是反對驟然來臨說,他乃願稱之為「即在眼前」(impending)之事。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七節︰「……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啟示錄二十二章七節︰「看哪!我必快來……。」所以聖經一再激勵聖徒對主再臨,要儆醒等候。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二節︰「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二十五章十三節又說︰「……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啟示錄說︰「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的有福了。」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一節又說勸勉聖徒要聖潔敬虔︰「……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反之,聖經對那些怠忽救主再臨,以為來日方長,乃要耽延的人,則必加以責備。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八至五十一節︰「倘若那惡僕心里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主耶穌雖曾講他就要來,但這並非說他要驟然來臨。我們必須注意主耶穌和使徒們一再傳講,當主耶穌在世界的末了有形有體的再臨之前必要發生的重大事件。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五至十四,二十一至二十二,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說「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听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里,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至四節︰「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里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必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觀此可見救主再臨,還要經歷這些大事,不是驟然的。主雖然說他來的日子近了,但從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十九節那段經文來看,那位要往外國去,把家業交給他僕人管理,他卻「過了許久」才回來,和他們算賬。這些主耶穌所講的比喻,就可糾正那些人「以為上帝的國快要顯出來」(路一九11)乃是驟然來臨的錯覺。關于主耶穌的再臨,照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十個童女的比喻來看,她們以為「新郎遲延」、「都打盹睡著了」,結果就關在門外。復從彼得後書三章三至四節來看,那些「末世……好譏誚的人。」卻「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里呢?』……。」他們這些錯覺,乃都是因為沒有把握到上帝對于時間的觀念,不知「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那講主耶穌要立刻驟然來臨的人,似乎指責主耶穌,說他耽延了幾及兩千年之久,這乃因兩個原因,其一,就是上文所說的,他們不知「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其二,他們所謂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8-9)。尤有進者,我們現在的問題,乃為儆醒,要注意他再臨的預兆。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教訓我們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們應當藉著這些預兆來勸勉世人,要覺悟,要儆醒,要機敏,要準備,要竭力多作主工,庶免主再臨的時候,不至「關在門外」、「哀哭切齒」,永遠沉淪。
關于基督再臨以前的重大事件,約可分為五點︰一為呼召外邦;二為以民皈主;三為大叛道與大災難;四為敵基督來臨;五為神跡與奇事,茲分論之︰一、呼召外邦在新約里有許多經文講到天國的福音,要弘揚到萬邦。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馬可福音十三章十節︰「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羅馬書十一章二十五節︰「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還有許多經文給我們證實,在新約時期,有許許多多的外邦人,要進入上帝的國里。例如,馬太福音八章十一節︰「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里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主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里。這原是百種里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路加福音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使徒行傳十五章十四至十八節︰「方才西門述說上帝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于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羅馬書九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就像上帝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里稱他們為永生上帝的兒子。』」以弗所書二章十一至十九節︰「……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里的人了。」從上述的經文來說,我們的目標,乃是要把福音傳遍萬邦,但是從實際來說,我們還沒有把福音傳給萬民,每一宣教士的工作也沒有完全達成主耶穌所宣稱的條件。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也不可能對各國每一個人傳講福音。可是我們所應當作的,就是要把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使福音的大能在萬民中彰顯出來,作為他們歸向與信從的標幟,使他們對基督和他的國度作明確的抉擇。我們的責任,乃是遵照主的吩咐,完成弘揚聖道的大使命,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二八19)。我們雖不能使萬民每一位都要接受福音,皈向基督為救主,但我們卻應當把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使萬民中的信徒,為主所用,成為福音的使者,使「外邦人的數目」早日「添滿」(羅一一25),迎候基督再臨。
可是千禧年派對此卻有不同的見解。他們根本不信要把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他們既以為救主要「驟然來臨」(imminent),則把福音傳遍天下,乃為不可能的事。照他們的看法,傳福音的事工,要到救主降臨才能真正開始。他們又復指稱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所說的天國的福音,並不是上帝在主耶穌基督里的恩典福音(TheGospelofthegrace);天國的福音乃是不同的,乃為天國再一次來臨的福音。在教會從地上移去以後,其內住的聖靈也隨著離去(這實在乃指恢復舊約的情況),于是主耶穌所傳的福音,就要從新傳揚。最初乃由那些在教會挪移時皈主的人傳揚,接著乃由那些皈主的以色列人和一位特殊的使者傳揚;或是在大災難時期,特別由剩餘而悔改皈主的以民傳揚。這種布道乃有特殊的奇效,遠比那些傳揚上帝恩典福音為有效。在這個時期,那些在啟示錄七章所講的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十四萬四千人以及那些沒有人能數得過來,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人,都要悔改。這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所預言的,就都要應驗。可是這種構想,不但前輩的前千禧年派不能接納,甚至現在的前千禧年派也不能贊同,且加反對,福音的雙重性以及救主再臨的雙重性乃是不能成立的學說。上帝在主耶穌基督里的恩典福音,乃是唯一能夠拯救世人,進入神國的獨一無二的福音。上文所講的前千禧年派以為要等教會從地上移去,以及內住的聖靈離去以後,恢復舊約的情況,福音的傳揚更有效之說,乃是完全違反上帝啟示歷史的荒謬之論。二、以民皈主此乃為救主再臨以前之第二重大事件。無論舊約與新約都講到以民要悔改皈主。例如撒迦利亞書十二章十至十一、十三章一至二,九節︰說「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大大的悲哀,如米吉多平原之哈達臨門的悲哀……。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又如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二至十七節︰「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楮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里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羅馬書十一章二十五至三十節︰「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上帝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你們從前不順服上帝,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似與末世有關。前千禧年派便利用這些經文,藉以自圓其說。因此他們就堅稱,以色列人必全民復興與悔改,猶大國必在聖地重新建立起來,這乃要在主耶穌在千禧年統治的時候或以前,立刻發生。但此事不能一概而論。以色列人是否要重新建國,是否要全民皈主,須加審慎研討。舊約先知似有這種預言,但須從新約的亮光,加以衡校。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三十四節主耶穌又說︰「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主耶穌時常明白曉諭,猶太人雖然被稱為他國度的兒女,卻是因他們的悖逆,以致失去他們在國度的地位。馬太福音八章十一至十二節︰「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里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二十一章二十八至四十六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上帝的國。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里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所以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听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請(他)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里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凶手,燒毀他們的城……。王對使喚的人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路加福音十三章六至九節,主耶穌「于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里。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主耶穌告訴那些作惡的猶太人,上帝的國必從他們奪去,而要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參上引太二一43)。他又說,以後敗壞要侵入教會,還要遭遇苦難,最後還要叛離真道。他卻沒有暗示猶太人要悔改與復興。主所以不提這些事,乃是有意義的。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十一至三十二節所講的,當然乃是指以色列人將來要悔改而言。許多解經家也采取這見解,但是甚至正確的解釋,也有許多地方令人惶惑。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至第十一章里面,特別講論這個問題,一方面是上帝對以民的應許,一方面大部分的以民卻拒絕上帝的應許。這二者如何可以調和,保羅在第九至十兩章首先指出,上帝的應許並非給屬血氣的,而乃是給屬靈的以色列人而言。他在羅馬書九章六至八節︰「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其次,上帝在以民中間仍有他所揀選的,在以民中間,仍有照他的恩典所揀選的所留的餘數。他在羅馬書十一章一至十一節︰「我且說,上帝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上帝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樣說的呢?他在上帝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上帝的回話是怎樣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如經上所記︰『上帝給他們昏迷的心,眼楮不能看見,耳朵不能听見,直到今日。』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願他們的眼楮昏蒙,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可見縱然大部分以色列人,心地剛硬,頑梗不化,在上帝手里反而可以用來作為拯救外邦人的方法,尤復藉此激發以民的心志,看到外邦人享受救恩的福樂,從而使以民發生渴慕之心。復次,以色列人心地剛硬,乃總是一部分人,因此,歷世歷代,乃都有接受救主的人。上帝在整個新約時期一直要從猶太人,照著揀選的恩典招聚所留的餘數,直到外邦人數添滿的時候;這樣所有全數的(pleroma)真以色列人就要得救。但我們須知,所有的以色列人一詞,並非指全國的人,而乃為特指恩約里面被揀選的人。前千禧年派根據羅馬書十一章二十六節︰「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就誤以為等到上帝完成了他對外邦人的工作以後,整個以色列民族就都要得救;殊不知使徒保羅在開始講上帝應許的時候,乃是特指屬靈的以色列人而言。「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為後裔。」(參羅馬九6-8)羅馬書十一章二十六節︰「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乃須從屬靈的意義而看,等到外邦人數添滿以後,屬靈的以色列人也要悔改皈主。「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羅一一33)
三、大叛道與大災難這兩者乃可一並加以檢討,因為主耶穌基督在講論這些問題的時候,乃是把這二者交織在一起的。例如他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八至十一節說︰「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里,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馬可福音十三章九至二十二節︰「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里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什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什麼話,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自從上帝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了。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里。』或說︰『基督在那里。』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跡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八節︰「因為這是報應的日子,使經上所寫的都得應驗。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不定。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主耶穌的話顯然已經在耶路撒冷被毀以前有一部分應驗,但是在世界空前絕後的大災難時還要有更多的應驗。使徒保羅也一再講大叛道,例如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節︰「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提摩太前書四章一節︰「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听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後書三章一至五節︰「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夸、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他已經在他那時見到這種叛道的時代精神;但他復要使讀者深知到了末世,這種叛道的精神還要變本加厲。關于這點,時代派的學者復有與我們不同的意見。他們不認為大叛道與大災難是救主再臨以前的預兆;而適得其反,乃以為是救主再臨以後的事象。因此他們認為教會不會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之前,教會早已被提到雲里與主同在。他們不講大災難,而稱其為「雅各遭難」(參耶三7);因為他們以為此乃以色列而非教會遭難的日子。但是他們所引證的根據乃不足令人信服。他們以先人為主的成見,斷章取義,支持他們救主再臨二重性的說法。但是主耶穌明明白白,實實在在一再的講,大災難乃是他再臨以前的異象之一。例如馬太福二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二,二十九至三十,三十七至三十九節︰「……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基上所述,我們顯然可知,救主再臨,乃在大災難之後。這次災難還要影響選民,一則,為著選民,那災難的日子必減少(參太二四23);二則,「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四24)三則,「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31)選民就大得鼓舞,「挺身昂首,因為(他)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二一28)。使徒保羅又明示我們在救主再臨之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帖後二3-4)他又一再提醒提摩太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救主再臨之前),必有人離棄真道,听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又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夸、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能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15)在啟示錄七章十二至十四節說有從大災難中出來的聖徒在天上,「長老中有一位問我說︰『這些穿白衣的是誰?是從那里來的?』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在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我們又知道,有些聖徒為他們在災難中受逼迫的弟兄們祈禱,「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于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是亦可證時代派以為教會不會經歷大災難之說的不當。
四、敵基督來臨敵基督(antichristos)一詞,乃只見于約翰書信里面。約翰壹書二章十八至二十二節︰「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听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識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三節說︰「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于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听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翰貳書七節說︰「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敵基督」一詞,有兩種講法,其一,乃為「取代」,就是取而代之,高抬自己,自居基督的地位。其二,乃為「敵擋」,就是反對基督。從上下文來看,後者的解釋,乃較為確當。約翰壹書在二章十八節所講的敵基督,乃是單數,雖然未用冠詞,但下文還有「好些敵基督的」,想必為首要的最高的敵基督;其餘「好些敵基督的」無非乃為它的開路先鋒,或是一群走卒。敵基督乃是代表一種敵擋或阻礙上帝國度的精神;這乃是約翰壹書四章三節所指的「那敵基督者的靈」,乃是與上帝國度的發展,針鋒相對,互相沖突,水火不容的。在舊約里面,大多數的先知書里面,我們看到在那些不敬畏上帝的外邦國家,有一種不義的邪惡的精神,敵視以色列人,被上帝審判。尤其在但以理先知書里面,有許多正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二節所講的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的特征。但以理發現那邪惡不義的精神都在那「小角」里具體表現出來。他說︰「我正觀看這些角,見其中又長起一個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這角前,連根被它拔出來。這角有限,像人的眼,有口說夸大的話……。那侍立者這樣說︰『第四獸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與一切國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並且踐踏嚼碎。至于那十角,就是從這國中必興起的十王,後來又興起一王,與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他必向至高者說夸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歸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那事至此完畢。至于我但以理,心中甚是驚惶,臉色也改變了,卻將那事存記在心。」(但七8、23一28)但以理先知又說︰「北方王……他的心反對聖約,任意而行……到了定期,他必返回,來到南方……聯絡背棄聖約的人。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上帝的子民,必剛強行事。民間的智慧人,必訓誨多人。然而,他們多日必倒在刀下,或被火燒,或被擄掠搶奪……。智慧人中有些僕倒的,為要熬煉其餘的人,使他們清淨潔白,直到末了;因為到了定期,事就了結。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又用奇異的話攻擊萬神之神。他必行事亨通……。到末了,南方王要與他交戰……,但從東方和北方必有消息擾亂他……到了他的結局,必無人能幫助他。」(參但一一28一45)但以理先知雖未特指某一君王是表征敵基督的人物,但其中所講的卻都有人的成分。主耶穌所講的假先知(pseudoprophetai)與假基督(pseudochristoi)也是藉著各樣的人具體表現出來,都是敵對基督叛離他國度的人。例如馬太福音七章十五節,二十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里來,外面披著羊皮,里面卻是殘暴的狼。……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里,』或說︰『基督在那里,』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里,』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並參可一三21-22及路一七23)使徒保羅為著帖撒羅尼迦人受人迷惑,因此警告他們說︰「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里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並且描寫那大罪人說︰「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帖後二1-4)。他所描寫的乃與上述但以理先知在第十一章二十八至四十五節所說的相應,乃都是明指敵基督而言。保羅所講的大罪人,乃就是約翰書信里所說的敵基督,實毫無用疑。使徒保羅說︰「因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但他又指示他的讀者說,那大罪人,要「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以後,「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帖後二7-8)。那攔阻的是什麼,乃有不同的解釋,但「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這不法的人」,就要「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于不義的詭詐」(帖後二9一10)。在這里,那不法的人,乃含有人的成分。照啟示錄第十三章,那敵基督的權能,乃在兩個獸里,一從海里上來,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前者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它……。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又拜那龍,因為它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又賜給它說夸大褻瀆話的口……,褻瀆上帝的名……,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又行大奇事……,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在這里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記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前者所表征的,乃是關于政府、政權或是某種世界帝國;後者雖無一致的意見,乃是指異教邪道、假先知。這種敵擋聖道的勢力,約翰在他的書信里,乃稱它為敵基督。
在教會史上,關于敵基督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在初期教會,大家認為敵基督乃為一個猶太人,自稱為彌賽亞,統治耶路撒冷。改教運動以後,有些改正宗的學者,認為羅馬教皇乃有敵基督的特征,但不能以為他就是敵基督。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可分四點來說︰(1)敵基督的精神,照使徒保羅與約翰所作的見證來說,在他們的時候,已經開始運行;(2)敵基督的權能,要到世界的末了,才有極度的發展;(3)但以理乃從政治方面說,保羅乃是從教會方面講敵基督的權能;約翰在啟示錄里,乃從政治與教會兩方面來講;(4)敵基督權能的發展,可能到了最後要藉著一個人把一切邪惡的勢力具體表現出來。關于敵基督本身的特性,現在仍是一個爭辯不已的問題。有些人認為,所謂「敵基督」、「大罪人」、「沉倫之子」,以及但以理書里的「小角」、啟示錄里的兩個獸,一從海里上來,一從地中上來的獸,乃無非是描寫不虔不義和敵擋基督聖道之精神,這乃表示世界敵對上帝及其國度,這種精神在歷史上乃時常表現出來,有時強大,有時微弱,但是到了世界末了,就要登峰造極,有最強烈的發展。他們認為敵基督不是任何人的作為,而乃為一種世界的精神。但是另有些學者則不贊同此說,認為如果把敵基督視為一種抽象的力量,實乃違反聖經的教訓。他們認為敵基督乃是一個集體的概念,藉著各時代的人,承先啟後的發展一種不虔不義,敵對基督聖道的精神,例如許多羅馬君王,逼迫教會,還有一些教皇也做同樣逼害的工作。可是教會最普遍的意見,敵基督一詞,乃是指一個末世的人物,他乃為一切邪惡的化身,這乃代表一種世界邪惡的精神,自古迄今,乃一直出現在世界,在歷史上早已有其前驅與先例。這種見解在初期教會,甚為流行,似乎乃合聖經的道理︰(1)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描寫的敵基督乃是指人而言,可能關于一個特定的人,視為敵基督的先例;(2)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所講的「大罪人」和「沉淪之子」,他乃抵擋主,自稱是上帝,乃是一個不法的人,乃似敵基督。(3)約翰在書信里說︰「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二18),這雖是多數,但是他在下文又用單數講敵基督(二22),這乃是指一個特定的人。(4)在啟示錄里所敘述的雖大都是象征的,但是仍不缺乏人的成分,例如十九章二十節乃是講敵基督和他的部屬,都「一同被擒拿」「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5)基督既是一個人,敵基督當然可想而知亦必是一個人。
五、神跡與奇事聖經有好幾處講到這些事象,乃為世界末了和救主再臨的預兆。例如︰(1)「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太二四6-8)。到主耶穌基督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那時天地都要再造,「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參彼後三10一13)。(2)那時「有好些人冒(主)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參太二一4-5、23一24)。(3)那時天上要有可怕的異象,「那些日子……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29一30;參可一24一26)凡此乃都是在自然界發生的現象,但是到了接近末期的時候,接著就要發生超自然的現象。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說︰「……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不定。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主耶穌基督又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三節說︰「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參主再臨的認識
關于救主再臨,實為世界與天國極重無比的大事,茲分四點來加以檢討︰一為再臨的性質;二為再臨的時間;三為再臨的情狀;四為再臨的目的。茲分論之︰一、再臨的性質聖靈降臨,使人重生,乃是內在的,非目見的;救主再臨,乃是外在的,可以目見的。
1.主耶穌基督再臨,不但藉著他的身體,並且還要藉著天地萬物表現出來。有些學者,把聖靈降臨與基督再臨混淆不清,並為一談。高敦氏(Dr.A.J.Gordon)說︰「我們不可把聖靈降臨(Paraclete)和基督再臨(Parousia)二者混淆,因為他們誤以為基督藉聖靈降臨,所以認為救主已經在榮耀里降臨。殊不知聖靈降臨乃是屬靈的,不能目見的,而救主降臨,乃是有形體的,榮耀的」。當他再臨的時候,不但他的身體,而且萬物也都要得著榮耀。天地都要更新,「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從天而降。……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2-5)2.主耶穌基督首次降世,是實實在在的,有形有體的,他第二次降臨,也當為實在的,可以目見的。使徒行傳一章九至十一節說︰主耶穌「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楮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有些人惶惑不解,以為各處的人雖同時听到這些聲音,和看到主有形有體的降臨,就妄加揣測,此乃僅為一種屬靈的臨在。殊不知人藉著廣播電視,普天下的人可以听到同一個聲音,看到同樣的人物,則普天下的人當然可以看到主耶穌基督有形有體的從天降臨。啟示錄一章七節說︰「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二、再臨的時間
主耶穌基督究竟何時再臨,沒有人知道。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很多人要想妄加揣測,結果乃都錯誤。他們只能根據聖經來說,救主再臨乃是在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節說︰「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他們把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二者連在一起。主耶穌在多次講論的時候,也把這二者視為同時發生的事。他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四十四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使徒保羅與彼得也把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二者,視為同時發生的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彼得後書三章三至十節說︰「……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里呢?……』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人焚燒。……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我們研究與救主再臨相伴的事,也得到同樣的結果。死人復活乃為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相伴之事。主在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十、四十四、四十八、五十、五十四節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里來的;到我這里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就是生命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主保證我們,當世界的末了,救主再臨之時,在主里已死的人,必叫他們復活。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照Thayer,Cremer-Koegel,Walker,Salmond,Zahn……諸氏的意見,這乃為萬事極致(consummation)的時候,為世界的末了。另一件與救主再臨相伴的事,乃為審判世界,尤其是審判那些不認識上帝,不听從福音的人。前者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夾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後者見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神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最後接著要發生的事,就是萬事復興。使徒行傳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萬事復興,這乃是使徒彼得所強調的話,乃是指在人類始祖尚未犯罪墮落的境界,旨在叫听眾悔改歸正。
但是我們要儆醒,世界末了,救主再臨的時間,已近在目前。試觀下列的經文,一再的說。例如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里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里。」二十四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雅各書五章八至九節說︰「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約翰壹書二章十八節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听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彼得後書三章八至十四節說︰「……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無可指摘,安然見主。」有些教派的人,妄想揣測,要指定救主再臨確切的時日,但是他們的企圖,都歸虛妄。關于救主再臨的時間,主耶穌明明白白的講︰「我實在告訴你們……,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馬太二四34一36)那些自作聰明的人,竟想把主所不知道的,自以為知道,豈非褻瀆。因為照主耶穌說,此乃天「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徒一7)所以一個真誠無偽的信徒、耿耿忠心的神僕,應當放棄這種痴心妄想,徒勞無功的探究,而當盡心竭力,多作主工,弘揚聖道。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三節激勵我們說︰「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現在教會里有好些信徒已失去了對救主再臨的信仰,但仍有許多聖徒,因為盼望救主再臨得到更多激勵,而益發奮勉」。凡是恆切盼望救主再臨的人,信心必格外堅固,構想亦必更加遠大。使徒保羅在他臨終之前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四6-8)。馬丁路德在他臨終之前,急切盼望救主再臨說︰「但願這個世界不要存留過于五十年,但願他早日審判這個世界,縮短世界存留的日子。」墨蘭敦(Melanchthon)希望不到兩百年,世界的末日就來臨。加爾文渴望救主再臨的標語說︰「哦!主阿!還要多久?」(Domine,quousque?)奮興布道家愛德華茲(JohnathanEdwards)存著極大的盼望,但願這復興運動能夠延長,使他在他活著的時候,就能親身看到整個世界能夠愛主,皈向基督。啟示錄二十二章二十節說︰「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三、再臨的情狀
救主再臨的情狀,可分五點來說︰一為親身的;二為形體的;三為可見的;四為即刻的;五為榮耀的,茲請分論如後︰1.為親身的——主耶穌復活以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了他。當他往上去,他們定楮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3一11)主耶穌道成肉身,親身降世;他也要照樣親身再臨。可是現在的新神學家不信聖經,照他們的私意,謬講聖道,以為主耶穌基督萬無親身再臨的可能。所謂基督再臨,照馬新托靈(DouglasClydeMacintosh)的說法,「無非乃為主耶穌基督心靈的感召,藉著基督教的精義,用道德與宗教的道理,潛移默化,對個人與社會發生一種壓倒的勢力。所謂基督再臨,不過是斯而已」。克拉克氏(WilliamNewtonClarke)也不信基督親身再臨,他說︰「我們不可能希望目見基督回到地上來,只能企求他屬靈國度的來臨……倘使主只要完成他已經開始的『屬靈的降臨。』(thespiritualcoming),那就無需再到地上來,使我們可以目見,彰顯他的榮耀。」再照白朗氏(WilliamAdamsBrown)的說法,「救主再臨,並非那忽然再臨的大災難,這乃是初期教會所盼望的,而乃為用一種漸進而穩妥的方式,得到他屬靈的勝利;他的理想乃為爭取普世的贊同,用他的靈主宰世界。這乃是基督再臨的真諦」。克氏白氏之說,乃異曲同工,似乃都把基督再臨與聖靈降臨,混為一談。還有羅興百靈(WalterRauschenbusch)和夏勒馬太(ShailerMatthew)對于基督再臨也有同樣的說法,他們都以為關于基督再臨熱烈的描寫,乃都是一種象征的說法,無非乃為基督之靈要一直興旺發揚,成為滲透世人生活中的感力。以上諸氏的說法,乃都違反以下各節經文關于救主再臨的說法。例如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節說︰「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九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七節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夸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里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提摩太後書四章八節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多書二章十一至十四節說︰「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的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新神學家也承認這些話,不過他們乃妄以為是古猶太人的想法,並且自以為得著新的亮光,殊不知他們乃愚好自用,可悲亦復可憫,在聖經的真光之下,他們暗淡之光,必歸息滅。救主必親身降臨,已有許許多多客觀的預兆。有目共睹,無可否認。2.為形體的——從上文所引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歌羅西書三章四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九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七節;提摩太前書四章八節;提多書二章十三節;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各節經文來看,就顯然可知,救主再臨,乃是有形體的。啟示錄一章七節更繪形繪聲的說︰「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但是有些人卻把救主再臨和五旬節聖靈降臨,混為一談,因此就把救主再臨(parousia)視為主在教會屬靈的臨在。照他們的說法,主乃藉著五旬節聖靈降臨再來,現在乃住在教會里面。因此他們特別強調「來臨」(parousia)一詞,即意指「臨在」(presence)。「來臨」雖有「臨在」之意,但伏斯氏(Vos)特別指出,在末世論里,「來臨」乃有「抵達」(arrival)之意,在新約里面,其首要的意義乃為有形體的抵達。復次,我們須加注意,在新約里面,還有(apokalupsisepiphaneia以及phanerosis等詞,乃特指「再臨」而言,且有其可以目見的形體。在使徒書信里,這乃為尚未來臨須加等候的將來之事,庶不致與五旬節聖靈降臨混淆。腓立比書三章二十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里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凡此乃足曉諭我們,救主再臨乃是有形有體的榮耀顯現。3.為可見的——此與上節所述乃有密切的關系。倘使救主再臨是有形體的,則當然也是可以目見的。此乃顯然的道理。但是羅素派(Russellites)和有些千禧年派卻異想天開,荒謬地說,主耶穌基督已在一八七四年無形的再臨,建立千禧年國度,基督又要在一九一四年帶著權能降世,把教會從地上挪移,**世界的國度。但是到了一九一四年卻未見基督降臨,他們又詭辯說,這乃是因為世人沒有表示真切的悔改,所以主就隱藏了起來,以致主雖來臨,卻是不能目見,此乃胡說八道,自欺欺人。救主再臨,既是有形有體,當然可以目見,此乃理所必然,無庸置疑之事。聖經于此乃有明白的曉諭。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六十四節又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十三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使徒行傳一章九至十一節說︰「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楮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啟示錄一章七節說︰「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
4.為忽然的——聖經雖然曉諭我們,救主再臨之前必有各種預兆;但又強調,他的再臨乃是忽然的,出乎意外的,突如其來的,意想不到的。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至四十四節,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主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三至三十七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作的工,又吩咐看門的警醒。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至六節說︰「……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啟示錄三章三節,十六章十五節說︰「……你們……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里,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但是預兆並非指確定的時間。先知們對于主耶穌第一次降臨,指出了各種預兆,但是他降世的時候,卻令許多人驚奇。這乃是因大多數的人不注意預兆。關于救主第二次降臨,他們的驚奇,和他們的儆醒,卻呈是反比例的程度。5.為榮耀的——救主第二次降臨,雖是親身的、形體的、可見的、與忽然的;但卻與首次降臨的不相同。他首次降臨,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但他再臨的時候,乃是榮耀的,他「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鏈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左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啟一13一16)他「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後一7);「……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帖前四16);還有眾聖徒作他的隨員,(參帖前三13,帖前一10)「……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楮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上帝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上帝烈怒的酒醉。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一九11一16)他要戰勝一切邪惡的勢力。他「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林前一五24一25)。四、再臨的目的
主耶穌基督要在世界的末期再臨,其目的乃是要引進一個新的時代,就是萬事永恆的境界。為求達成這個目的,他就作兩件大事︰死人復活,與最後審判。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九至五十節,十六章二十七節,二十四章三至十四節,二十五章十四至四十六節說︰「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听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里,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干,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另外的五千來,說︰『主阿……,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阿……,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阿,我……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里。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里。』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路加福音九章二十六節,十九章二十七節說︰「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里,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里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至于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一節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羅馬書二章三至十六節說︰「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上帝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稱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里,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哥林多前書四章五節說︰「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里得著稱贊。」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三至十七節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二章七至八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提摩太後書四章一、八節說︰「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三節說︰「……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猶大書十四至十五節說︰「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照聖經所講,例如上文所述的,世界結局,救主再臨,死人復活,以及最後審判,乃都是同時發生的。這乃為世界人類否極泰來空前絕後的轉機,一切敵對上帝國度邪惡的勢力,都要歸于消滅。「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二○14)啟示錄二十章一至六節說︰「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里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里,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前千禧年派對于這個問題有不甚正確的見解,本書曾加批判,我們在以下諸章,還要詳加檢討。
引言有些學者把千禧年與基督再臨連接在一起,或則說在再臨之前,或則說在再臨之後。前者乃為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s),後者乃為後千禧年派(Postmillennialists)。千禧年說,乃非常流行,我們不可能漠視,須加分別研討。前千禧年派,認為主要在千禧年以前再臨;後千禧年派則認為主要在千禧年以後再臨。可是除這兩派以外,還有很多人,認為千禧年說,實乃不合聖經的教訓,此乃被稱為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ts)。顧名思義,就可知道,無千禧年派乃完全否認有所謂千禧年,他們認為聖經指示我們,現在的神國時代乃要立刻連接到至上、圓滿、永恆的神國。我們須知,主耶穌基督的國度不是現世的,乃是永世的。以賽亞先知說︰「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7)但以理先知也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一14)路加福音一章三十至三十三節︰「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希伯來書一章八,十一至十二節說︰「論到子卻說︰『上帝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就都改變了,唯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又說︰「……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彼得後書一章十一節說︰「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我們須知,進入上帝的國,第一,乃是進入永遠的境界,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第二,乃是進入永生,馬太福音十八章八節,主耶穌說︰「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倘若你三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只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第三,乃是得救。馬可福音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主耶穌說︰「『……倚靠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上帝凡事都能。』」(關于「得救經文」,不勝枚舉,例如約三17……)有些千禧年派的人,以為無千禧年說乃是一種新思想,乃為一種最新奇的虛構。殊不知這種批評,乃不符歷史的事實。無千禧年說雖為一個新的名詞,但這種思想,實乃有其久遠的歷史。這至少有如第二第三世紀教父時代「千年至福說」(Chiliasm)一樣,有許多倡導的人。從那時開始,此說就被大家所接納,在各種教會信條里有些明白宣稱,有些則含有此種思想。而在改正宗教會里,無千禧年說,則尤為流行。
壹前千禧年說一、以往的前千禧年說愛任紐氏(Irenaeus)的見解,可以反映最初幾個世紀這派的思想。他們說這個世界將存留六百年,此乃等于上帝在六日之內造齊了天地萬物(參創二1)。等到這個時期的末了,虔誠的信徒,遭遇苦難與逼害的,就要大大增加,直到最後,邪惡就成為肉身藉著敵基督出現。等敵基督做完它一切毀壞的工作,大膽放肆的坐在上帝的殿里,主耶穌基督就要在榮耀里從天上顯現,戰勝一切的仇敵(帖後二3-8)。接著聖徒就要復活,上帝的國度就要在地上建立起來。千年福樂的時期,乃為一千年,這乃表示上帝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參創二2、3)。耶路撒冷要重新建造,地要豐豐富富生出大量的產品,平安與公義就要得勝。到一千年結束之時,就要舉行最後審判,新天新地就要出現,一切得救的人,就要在上帝面前活到永永遠遠。就一般而論,此乃代表最初幾個世紀末世的觀念,但在細節方面,還有若干不同的意見。從此以後,直到十九世紀,千禧年的思想在本質上,乃大致相同,但是若干教派,則有偏差奇離的意見。
他們主要的思想大致可以這樣說︰主耶穌基督不久就要再臨,乃是親身的,可以目見的、榮耀的。在他再臨以前,乃要發生若干大事︰一為道化萬邦,二為以民皈主,三為大叛道、大災難,四為大罪人顯露。教會既要經過大災難,則勢必有一個大試煉的時期。主耶穌基督再臨,乃是一件重大的、顯著的、榮耀的獨一無比的大事,但教會、以民和世界仍有若干須加忍受之事。已死的聖徒要復活,活著的聖徒要改變形像,一同被提,與再臨的主相遇(參帖前四13一17)。敵基督和它邪惡的同黨,都要被殺,以色列人,就是上帝的子民,要悔改得救。還要光復聖地。然後上帝的國度要照眾先知預言的,在改造的世界建立起來。外邦人要大批皈向上帝,加入他的國度里面,全地都要平安,且要伸張公義。等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統治期滿以後,其餘的死人也要復活,接著就要施行最後審判,創造新天新地。這乃是以往前千禧年派大概的思想。二、現在的前千禧年說在十九世紀中葉,由于英國美國的Darby,Kelly,Trotter諸氏及其信徒的影響,前千禧年說乃和時代主義(Dispensationalism)合流,變成一種新的方式。尤其在美國方面,由于司可斐聖經(ScofieldBible)的影響,這種新思想格外普遍。又復因為Bullinger,F.W.Grant,Blackstone,Gray,Silver,Haldeman,兩位Gaebeleins氐,Brookes,Riley,Roger以及其他學者的著作,此種新思想乃更為風行。他們提倡一種新的救贖史哲學,其主角乃為以色列人,教會僅為插曲。根據他們的中心思想,他們竟潛妄的把聖經分作兩部,一部是論國度,一部是講教會。照他們的講法,有一種世人,因為沒有「亞理亞滕線」(AriadneThread)的引導,以致迷失在聖約和時代的迷津里面,以致失喪。照上帝對于末世的計劃,救主再臨乃有兩次,復活乃有兩次或三次(甚至四次),審判要有三次。此外,他們又把上帝的子民,分為兩種,有些人且說,這兩種子民乃是永遠分開的,以色列人要住在地上,教會則在天上。
此乃前千禧年說的一般的概念,茲再將此說分別檢討,請分三點來說︰1.他們的歷史觀——在歷史的行程里,上帝乃是根據諸種聖約,又復照著七個不同的時代,處理世人之事。每一個時代乃是不同的,每一個時代乃代表對世人的考驗,因為世人在每次的考驗都失敗,所以每一時代都在審判中結束。在上帝的計劃中,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建立的神權政體乃佔特殊的地位。這乃是上帝國度或彌賽亞國度之最初的方式,而以大衛與所羅門的時候,為其黃金時代。倘使那時的人能夠順服,他們的國度可以日增強大與榮耀,惜因他們的不忠心,結果人民被擄,流亡外邦。先知們早已預言與警告,倘使頑梗不悟,必遭覆亡之慘禍,但也給他們希望的信息,到了彌賽亞的日子,以民乃要真切悔改,皈向救主,大衛的國位要重新建立,且有空前的榮耀,甚至外邦人也要共享將來國度的福澤。但是當彌賽亞來臨,要建立他的國度,猶太人卻不表示悔改;結果他就不建立他的國度,就離開以色列,到遠方去,延展到他再臨的時候再建立他的國度。可是,在他離開世界以前,他建立了教會,這乃與國度完全不同,先知們也從未講過。律法時代為上帝恩典時代開路。在教會時代,他招聚猶太人與外邦人,建立基督的身體,現在和他同受苦難;將來要作羔羊的新婦,同享他的榮耀。教會是他的身體,他要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神聖的使命,不是傳揚天國的福音,乃是要傳所謂「神恩的福音」,乃要傳從上帝白得恩典,再從萬民中招聚被揀選的。但是這種傳揚的方法,結果乃歸失敗,不能使多人皈主。到了時代的末了,主耶穌要忽然降臨,使皈主的人,更為普遍。2.他們的末世觀——他們以為基督再臨,乃即在目前,他可隨時來臨,無需再等再臨前必先發生的大事。可是他們卻把他的再臨,分成兩種不同的事,且兩者相距七年之久。第一件事乃為主的顯現(Parousia),主要在空中顯現,與他的聖徒相見。所有已死的聖徒要復活,活著的聖徒則要改變形像。他們都要一同被提到雲里,慶祝羔羊的婚筵,就要與主永遠同在。聖徒被提升天(therapture),他們又稱之為秘密被提(thesecretrapture)。當主耶穌基督和他的教會離開了地上,甚至住在教會之內的聖靈也和教會一同離地升天,則在七年,或七年多之內(這又要分成兩部)就要發生若干大事。其一,天國的福音又要傳揚,主要的乃由猶太人餘數中的信徒傳揚,雖仍有人褻瀆上帝,但是大多數要悔改皈主。主在這個時候,又要在以民中間施展他的作為,使以民皈主。在七年的下半期,世上有空前的大災難;敵基督要顯露出來,並有盛著上帝大怒的七碗要傾倒在地上。在七年最後數年之時,主耶穌基督又要來到地上,這次不是為聖徒而來,乃是與聖徒一同降臨。此時萬民要被審判。他們所引的經文乃是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那些在大災難時死去的聖徒要復活,那敵基督要被毀滅;撒但要被捆綁一千年。千禧年國度就要在此時建立,這乃是真實的,可見的,地上的,現世的,有形的。猶太人的國度,乃是光復神權政體的國度,包括大衛的王位。這乃由聖徒與基督一同統治,猶太人要作當然的公民,許多外邦人要作歸化的公民。主耶穌基督的寶座要設在耶路撒冷,他要成為萬民敬拜的中心。聖殿要在錫安山重新建造起來,祭壇上又要冒血祭,贖罪祭,贖愆祭的香氣。那時雖仍有人要犯罪與死亡,但卻是一個極大的豐饒興旺時期,人類的壽命要延長,不毛的曠野要開花繁茂。在這個時候,福音要很快的傳揚,世人或因听了福音,大多數人則因看到救主親自顯現,有些人則因羨慕聖徒之蒙福,尤其是因為看到大而可畏的審判,都要悔改皈主。千禧年以後,撒但要從監牢里暫時釋放。一大群的歌革和瑪各人,他們聯合起來,人數多如海沙,攻擊聖城。可是有火從天上下來燒滅他的仇敵。(參啟二○8、9)撒但要被扔在無底坑,這乃是獸與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不久以後,那些已死的惡者要復活定罪,在白色寶座之前受審判。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然後,就要有新天新地。這乃是前千禧年派,對于末世論一般的見解。3.他們思想紛歧——可是前千禧派的末世觀,卻並無一致的見解,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並且在許多的論點上,他們乃模糊不清,沒有確切的定見。這可證他們思想的虛浮,其學說的偏差,不能不令人置疑。他們雖有許多人相信主耶穌基督要有形有體來統治世界,但有些人卻不信基督形體的再臨,乃僅施行一種屬靈的統治,雖然一般人都照字面來詮釋啟示錄第二十章中所說的一千年,但也有一種趨勢不照字面講一千年乃為一個可長可短的時期。有些人以為猶太人要悔改皈主,然後重新回到巴勒斯坦;但有些人則有相反的意見,認為猶太人要先回巴勒斯坦,然後悔改。有些人認為引人皈主的方法乃和現在所用的相同;但是現在流行的思想則主張要用其他不同的方法。關于復活的聖徒和主耶穌基督施行千年統治的地方,是在天上抑在地上,抑或在天地兩個地方,他們也各有不同的意見。除此以外,還有關于千禧年時,人類是否繼續生養,是否仍受死亡的威脅與挾制,犯罪作惡的程度如何,種種問題,他們尤其意見紛歧,各執一是,沒有定見與共信。
三、前千禧年說的缺陷前千禧年說對于救主再臨的見解,已經受到各方的批評,關于死人復活以及最後審判,本書以下諸章,還要加以嚴格的檢討。現在先就其缺陷,擇其要點,加以論衡批判。1.前千禧年說,乃是根據先知對于以色列與上帝的國度,所作的輪廓的敘述,照字句詮釋,其說乃不能成立。關于這點很多著名的學者,有專著再三論及,都認為不能照字句強解。況且舊約先知本身,在他們書里所講的,也是指屬靈的應驗(spiritualfulfillment)而言(參賽五四13;六一6;耶三16,三一31一34;何一四9;彌六6-8)。他們又爭辯,先知們所用的「錫安」與「耶路撒冷」二名,乃須照字面而言,前者乃是指山,後者乃是指城。實乃與事實相反。根據舊約里面很多經文,此二名乃是指以色列,舊約的教會而言,不能照字面解釋。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四至十五節,五十一章三節,五十二章一至二節說︰「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耶和華已經安慰錫安和錫安一切的荒場,使曠野像伊甸,使沙漠像耶和華的園囿。在其中必有歡喜、快樂、感謝,和歌唱的聲音。」「錫安哪,興起!興起!披上你的能力;聖城耶路撒冷阿,穿上你華美的衣服,因為從今以後,未受割禮不潔淨的,必不再進入你中間。」在新約里面,加拉大書四章二十六節說︰「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節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萬的天使。」啟示錄三章十二節,二十一章九至十七節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里出去。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上帝那里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拿著七個金碗、盛滿末後七災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來對我說︰『你到這里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上帝那里,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新約是舊約的應驗,卻絲毫沒有主耶穌要重建舊約神權政體的指示,或要光復的預示。但乃含許多關于以色列屬靈應驗(spiritualfufillment)的應許。例如馬太福音二十一章四十三節,主耶穌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結果子的百姓。」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九至三十六節說︰「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里。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上帝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上帝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听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十五章十三至十八節說︰「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听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上帝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于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羅馬書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還有什麼不可呢?就像上帝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里稱他們為永生上帝的兒子。』」希伯來書八章八至十三節說︰「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里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彼得前書二章九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上帝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啟示錄一章五至六節說︰「……誠實作見證的,從死里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五章九至十節說︰「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于上帝,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于上帝,在地上執掌王權。」從新約的經文來看,可見前千禧年派拘泥字義之不當;況且拘泥字義,又要陷入各種荒謬背理之事,如果照他們的講法,則以色列人以往的事都要重演,當時的強國如埃及、亞述、巴比倫、以及她鄰邦的人,如摩押人、非利士人、以東人、亞捫人都要重新登場,活躍在世界的舞台之上。(參賽一一14;珥三19;摩九12;彌五5、6;啟一8)聖殿要重新建造(參賽二2、3;彌四1、2;亞一四16一21;並結四○、四八章);撒督的子孫還要起來做祭司,看守聖殿,事奉耶和華上帝(參結四四15一31,四八11一14);並且甚至贖罪祭與贖愆祭也要重新獻在祭壇上。關于這個問題,前千禧年派乃有兩種意見,有些說是為贖罪,有些說為記念,但聖經說︰「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一○12一14)不但此也,「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亞一四16);甚且「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賽六六23)關于這個問題,惲迦滕氏(Dr.Wijngaarden)所著《國度的將來》一書,可供參研。
2.前千禧年派所謂延期說(Postponementtheory)實在沒有聖經的根據。他們說主耶穌和施浸約翰雖高呼「天國近了」(就是猶太的神權政體),但是因為猶太人沒有悔改,所以主耶穌就延期,要等他再臨的時候,始行建立。他們延期說所根據的樞要經文,照司可斐(Scofield)的意見,乃為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節;其他學者則為馬太福音第十二章。在這個轉變以前,主耶穌並沒有關心外邦人,僅將天國福音向猶太人傳講。但是他們這種說法,乃顯與事實不符。試觀馬太福音八章五至十三節;約翰福音四章一至四十二節,就可證主耶穌並未不顧外邦人,也沒有從那時以後,就不傳天國的福音(參太一三;路一八1一11)。他們把福音分作兩種,起先是傳天國的福音,以後就傳所謂神恩的福音(theGospelofthegraceofGod),照聖經的亮光來說,這種分法,實屬無當。主耶穌傳講兩種福音之說,乃是絕對沒有可靠的根據。主耶穌基督乃絕無心意要重建舊約的神權政體,這乃僅為一種預表,主耶穌乃要使其成為真實的屬靈國度。馬大福音八章十一至十二節,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里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里。這原是百種里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面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國都發起來。』」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里;」「看哪!在那里;」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里。」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于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話。』」歌羅西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我們在愛子里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延期說乃是前千禧年派比較新近的虛構的構想。這種虛構把聖經和上帝的子民**為二,實屬謬妄。整個聖經乃是不容分割的,乃是一體的,前後一貫的。舊約乃為預表,新約乃為預表的實體,前者是預言,後者是預言的應驗,此派雖亦說新約是舊約的應驗,但又謂所應驗的,卻是走了樣。上帝的國乃為舊約的神權政體,但所預言的,卻沒有光復。教會不是預言的,乃是建立的。結果乃把整部聖經**為二,舊約乃為講國度的書;新約除了四福音外,乃為講教會的書。除此以外,他們又把上帝的子民分為兩種,一種是血氣的,另一種乃為屬靈的,一種是屬地的,另一種是屬天的。但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十六節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里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听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重,歸一個牧人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十六至十七節說︰「……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保羅又說︰「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三章六節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凡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從靈生的,屬靈的,都是上帝的兒女,前千禧年派把他們分作兩類,自違聖經的真理。3.延期說乃大大違反聖經里面關于死人復活,最後審判以及世界結局所作的敘述。我們在上文已經講過,這些重大事件乃是同時發生的。聖經絕對未講這些事要相隔一千年,質言之,這都要在主的日子發生,無須經過一千年。他們對于這個問題,提出答辯說,主的日子乃要長及千年,聖徒復活,與審判萬民,乃在早晨,而惡人復活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在當天的晚上。他們的論據,乃為彼得後書三章八節說︰「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但是他們的強辯,非但不能解決問題,且反自投羅網,自取「滅亡」,因為如果反過來說︰「千年如一日。」則豈非宣告千禧年說之死亡。啟示錄第二十章里所說的一千年,亦可作如是觀。4.千禧年說以為復活有二重性,甚至有三重或四重性,以及最後審判要長到千年,因此又分為三個審判,這亦毫無聖經的根據。聖經里面是明白的講到義人的復活與惡人的復活,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使從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說︰「……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但是凡此都非前千禧派所說,復活有二重性,甚至三重性或四重性的復活。關于這個問題,容于次章,再加詳論。5.前千禧年派的學說,實乃陷于種種的困難,而無以自拔。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至十七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基此而言,則榮耀的主,榮耀的基督,如何可以在沒有更新的地上建立他的國度,設立他的王位寶座。啟示錄二十章指示我們,上帝和他榮耀的教會,乃要住在天地已經更新的地上,則主耶穌基督和他的聖徒如何能夠在沒有更新的地上住一千年之久呢?則罪人如何能在主耶穌基督榮耀之前站立得住呢?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二至十九節,使徒保羅說︰「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僕倒在地,我就听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我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里去,要叫他們眼楮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啟示錄一章九至十八節說︰「我約翰……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听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七個教會。』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鏈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右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我一看見,就僕到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觀此可知,使徒保羅和他同行的人,因為見到從天發光,听見主的聲音,就都僕倒在地;約翰因為听見他的大聲音,看見主的榮形,就僕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則可推想而知,罪人和肉身的聖徒如何能在主耶穌基督的榮光之前站立得住。且同住千年之久,于此,皮得氏(Beet)在他所著的《末世論》一書中說︰「我們不能想像,那些活著還要死的人和那些已經死而復活不會再死的人,如何能夠住在同一個行星之上。把現世與來世混淆在一起乃是絕對不可能的事。」白朗氏(Brown)在他所著的《基督再臨》一書里說︰「把兩樣絕對不一致的事混襟在一起,乃是大為可憎之事,將造成一種不倫不類的畸形狀態」。
6.此說的經據乃為啟示錄二十章一至六節。但是這種根據,乃是非常危險的,其故有五︰(1)這段經文乃是在一部高度象征性的書里,大家公認,許多經句乃晦澀難解,可以作各種不同的詮釋。(2)前千禧年派對這段經文,乃是照字義注釋,他們所得的見解,不但沒有經文可以支持他們,且與新約抵觸。這乃為此派致命的缺陷。正確解經法,應當用明顯經文的光來解釋晦澀的經文,而不可用晦澀的經文來曲解明顯的經文。(3)前千禧年派雖照字義解經,但是他們卻不特守一貫的原則。照這段經文來講,第一句的鏈子,和第二句的捆綁,他們乃不照字義,而作象征性的解釋,以二千年作為一個不確定的長久的時期,復把第四節的靈魂變為復活的聖徒。(4)這些經文絕對沒有指稱主耶穌基督要和他聖徒在地上統治,從本書四章二至四節那段經文的亮光來看,這乃是在天上。(5)這段經文並未講巴勒斯坦、耶路撒冷和聖殿,亦未講猶太人要作千禧年國當然的公民,也絲毫沒有講千年的統治。關于這段經文,神學家Kuyper,Bavinck,Vos,DeMoore,Dijk,Greydanus以及Hendriksen諸氏,從無千禧年的觀點乃有更詳盡的解釋。貳後千禧年說
後千禧年說,可分初期的與後期的兩方面說,但是他們對于主耶穌基督的再臨,乃都和前千禧年派有針鋒相對不同的見解。他們認為主耶穌基督要等千禧年後,在福音時代結束之時或以後降臨。千禧年後,基督要立刻降臨,引進萬事永久的境界。後千禧年說,可分兩派,一派認為千禧年的實現,乃須靠聖靈超凡的影響;另一派則認為乃由自然演進的方式而實現。一、後千禧年派的方式1.初期的方式——在十六與十七世紀,荷蘭若干改正宗的神學家傳講「千年至福說」(Chiliasm),現在改稱後千禧年說。其著名的學者乃為Cocceius,Alting,thetwoVitringas,d’Outrein,Witsius,Hoornbeek,Koelman以及Brakel諸氏。他們的見解,可分三種︰一派認為千禧年已屬過去,有些則認為乃在現在,還有些人則認為乃在將來。但大多數則認為乃在世界的末了,就在救主再臨之前。這些學者反對前千禧年兩種主要思想,其一乃為,主耶穌要有形有體的再臨,在地上統治一千年;其二乃為聖徒要在主再臨時候復活,就要與主一同統治千禧年國度。他們的說法雖于細節上有所不同,但是他們流行的思想則認為福音要漸漸的傳遍天下,最後則要比現在更為有效地廣大無邊的廣泛傳揚,引進一個基督教會大為蒙福的時期,一個黃金時代,猶太人也要分享福音空前豐盛的福樂。隨後繼起鼓吹後千禧年說的學者則有D.Brown,G.Berg.,J.H.Snowden,T.P.Siafford以及A.H.Strong.其中Strong氏說千禧年乃為一個教會斗爭抗進的時期,在聖靈特別感召之下,殉道精神又要重振起來,真道要大大復興,聖徒要深感在基督里面有一種空前的大能得以戰勝一切在內在外邪惡的勢力
他們又認為在教會黃金時代以後,接著有一個簡短的叛道時期,善惡兩大勢力要有劇烈的斗爭,就在這個時候主耶穌基督要再臨,死人要復活,以及最後審判。2.後期的方式——現代的後千禧年說乃和初期的完全不同,他們漠視聖經的教訓,僅僅知道一些前人對于其所信的表示。現代人沒有完全依靠上帝的信心,也不耐等候千禧年的來臨。他們也不信藉著福音的傳揚,聖靈的奇工,以及大而可畏的驚天動地的奇變以後,會引進一個新的時代。他們一方面相信藉著進化就能漸漸進到千禧年;另一方面又相信人藉著他們積極改善世界的政策,就能引進一個新的時代。社會福音派的羅興百虛(WalterRauschenbusch)氏說︰「我們對于千禧年所關心的,乃唯在社會的問題,我們理想的社會乃為每一位微不足道的人之價值與自由要加尊重與保護,藉著社會經濟資源的公有共享,表示人與人之間的兄弟之愛,把人類精神的美善高過私人物質的利益,發揚基督教社會崇高的理想,就能把災禍轉變為進步發展。」另一位社會福音派基斯氏(ShirleyJacksonCase)發問說︰「我們還要仰望上帝大而可畏驚天動地的奇變來引進千禧年,還是我們人類相信上帝為著他美善的恩惠運行在我們和世界里面,更藉著我們負起責任,進入我們的千禧年?」他自己答覆說︰「人類歷史行程,乃表示一種努力推進久長的歷程,藉著人類技巧與勸勉,歷久不衰的苦斗,提高文明的水準,使人類的情況日趨改善,從歷世歷代的過程來看,人類的情況,乃日臻改善,向上提升;不是江河日下,乃為與日俱進,一切的邪惡,終必因人類堅苦卓絕的成就,完全消除,不容上帝用大災難來干與。此乃歷史與科學,可加證實,不容否認。由于醫學的進步,疾病得以預防與醫治,由于教育與法制,社會的病態也可加以救冶,藉著建立新的標準,運用新的方法,來應付世界問題,則世界的災禍,也可避免。總之,人類生活的病態與邪惡,災難與痛苦,都可因逐漸改善而消除,非由上帝忽然加以消滅」。這兩者的謬論,實乃目中無神,褻瀆上帝,連他們的前千禧年派也加以反對。此乃新神學和人文主義的遺毒,著者已另著書論之。二、後千禧年說的缺陷
基上所述,可見此派實有嚴重的缺陷,茲分三點,加以批判︰1.此派基本的道理認為整個世界終要皈向基督,萬民的生活,由于時間的推移,終要被福音所改變,公義與平安終必伸張,聖靈的福澤要比從前更豐滿的灌澆下來,教會要在主耶穌基督再臨之前經歷到一種空前無比興旺的時期。這些意見,實乃似是而非,不符合聖經的教訓。聖經雖然講「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但是這並非指稱全世界的人,都要悔改皈主。卻正相反,直接在主再臨之前,乃有一個大叛道時期,還有大災難,大逼害,許多人的愛心信心也要漸漸冷淡,而那些忠于基督的,還要大受苦難,甚至要為他們的信仰而流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六至十四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你們也要听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里,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必減少了。」(並參路一八8,二一25一28)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二節說︰「……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于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提摩太後書三章一至五節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夸、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並參啟一三章)後千禧年派雖不能完全漠視大叛道和大災難,作為末世的標征,但是他們卻把它盡量減到最少的微不足道的程度,不致發生實際的影響。2.他們認為這個時代的結束,並不是一個驚天動地,大而可畏的變動,而乃為不知不覺的轉到一個新的時代,這也是一種不合聖經的想法。聖經明明白白曉諭我們,這乃是上帝大而可畏的作為,要結束撒但在地上的統治,引入一個不能震動的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三十五至四十四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部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四節說︰「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世界將要有一個空前重大轉變的時期,這一個重大的轉變,乃被稱為「復興」。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聖徒並非漸漸成聖,世人非慢慢潔淨進入新的時代;而乃要在世界的末期,經過一個空前非常的劇變。進入新天新地。這不是人的努力,乃為上帝的作為。啟示錄二十一章一至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從天而降……,我听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3.後千禧年派以為藉著自然的演進,以及人類在教育,社會改造與立法方面的努力,就可完全發揚基督教的精神,這不但完全抵觸上帝的教訓,抑且等于痴人說夢。上文已經提及要引進上帝榮耀的國度,這絕非靠人的努力,而乃為上帝的作為。要建立上帝的國度,絕對不能用平凡的方法,而乃須靠上帝超凡的奇工。這乃是上帝的統治,被人接納在心里,絕非用人為的辦法︰這乃為「他的國降臨,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太六10)人類的文明,如無人的重生,如無人心超凡的轉變,絕對不能引進上帝的國度,實現主耶穌基督有效的與榮耀的統治。近代社會文化的病態,即可證人本文化的失敗,以及後千禧年派空想之謬妄。
參無千禧年說前千禧年說與後千禧年說乃各有缺陷,茲再進而檢討無千禧年說。
一、無千禧年說的概念此說認為這個世界將照現狀進展。福音的傳揚阻遏了撒但的作為,魔鬼乃如閃電那樣淪落,而福音卻給世人將來福樂的應許。有些人以為基督的統治乃有非常豐盛的和平與公義,此派則不以為然,所以倡無千禧年說。他們認為千禧年並非在歷史里的一個特殊時期,以為在這個時期要萬事昌順,那些屬基督的人,乃要臻于優境,此派乃有不同的見解。他們說︰固然由于聖靈降臨在上帝的子民里面,因此大大蒙福,但這並非說就沒有戰爭,地震以及各種的災難,尤其我們的主降世以後,反而比從前有更多的戰爭。所以教會時代雖曾把福音傳至外邦,並且為主打了美好的仗,但卻並不是一個和平公義的時代。照此派的見解,當救主再臨之時,義人惡人,都要同時復活,無論大小,都要站在他寶座之前受審判(參啟二○11一15)。如果災難發生,教會就要遭難。基督徒不能希望在大災難來臨之前被提,他們乃要如猶太人一樣被試煉。有些無千禧年派的人以為上帝已不管猶太人,只有少數的,不是大批的猶太人,蒙福而得到救恩。但是另有些無千禧年派的人,卻根據羅馬書九章至十一章,認為大批猶太人要大大蒙福。
二、無千禧年說的批判此派的優點乃在表示上帝乃有一以貫之的救世計劃。此派認為上帝並非有兩種子民,而乃僅有一種子民,特別注重舊約里面的猶太子民。現在上帝的子民乃是要承受上帝對猶太人所應許的,猶太人乃正似外邦人一樣要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得到上帝的天惠。主耶穌基督再臨乃要與最後審判、死人復活同時發生。基督再臨與世界末日也是要同時發生。使徒們清楚表示救主再臨乃為世界末日,就是人類歷史的終結。此派對馬太福音十三章主耶穌所作的講論,作清楚的闡釋。可是此說也有許多的缺陷。其一,乃是他們對于啟示錄二十章不能自圓其說。他們自己也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倘使他們有一致的意見,亦許可以克服這困難;無奈他們不能作同樣的解釋。其二,他們處心積慮,要除去猶太人的觀念,殊不知羅馬書九至十一章明明白白曉諭上帝的旨意,猶太人要大大蒙福。所幸他們另有些學者,認為到了歷史終結的時候,上帝對猶太民族要特別大大祝福他們,使猶太人團結在教會里面。但是還有些人又說,以色列已經滅亡了,只有一個方式可以在新約里面再用「以色列」一名,就是指無論是外邦的和猶太的基督信徒。
其三,照此派的說法,就要削弱基督再臨的忽然性。在基督再臨之前,必有若干的事件要先發生。他們常講我們希望,明年基督還不會來,所以他們對基督再來並無儆醒之心。其四,尤有進者,此派以為這個世界將照現狀進展。這乃顯然不符聖經先知的預言。例如以賽亞先知在以賽亞書六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五節說︰「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听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听。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無千禧年派,讀了這些神的聖言,將何以自解?各派千禧年說,既均有缺陷,以是千禧年乃為一個象征性的名詞,非可照字面講。猶如國人常謂︰「千年萬世,永垂無疆之庇。」所謂千禧年可說乃是一個相當久長的公義伸張和平康樂時期。
論到救主再臨,我們勢必檢討其相隨之事,其最先的乃為死人復活。茲分四點(一)此說的歷史;(二)此說的經據;(三)復活的性質;(四)復活的時間,分論如後︰壹此說的歷史在主耶穌的時候,猶太人對于復活乃有不同的意見。法利賽人相信復活,撒都該人則不信。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三節至三十四節說︰「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眾人听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法利賽人听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使徒行傳二十三章六至八節說︰「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當保羅在雅典講復活的時候,就被人譏笑。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二節保羅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眾人听見從死里復活的話,就有譏誚他的。」甚至有些哥林多人還否認復活。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但是有些好譏誚的人。例如「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一18)最初敵擋基督聖道的賽珥瑟斯(Celsus)特把復活作為詆毀聖道的笑柄。還有諾斯底派(Gnostics),他們以為物質在本質上是邪惡的,因此也反對身體復活說。初期教父俄利根(Origen)為道爭辯,就起而駁斥賽珥瑟斯和諾斯底派;但是他卻不信那埋葬在墳墓里的身體要死而復活。他所謂復活的身體,乃是一個新的,精煉的靈化身體。雖然有些初期教父附和他的說法,但是大多數教父並不贊同其說,而卻強調復活的身體乃和現在的身體是相同的。教會在使徒信經里面乃清楚表白身體復活(Sarkos)。奧古斯丁起初也想贊同俄利根之說,以後就采取流行的見解。但是他認為現在身體的大小不必完全與復活的身體一樣。教父耶羅姆(Jerome)卻非常堅持,現在的身體和將來復活的身體乃是完全相同的。東方教會,他們的代表人物如兩位Gregories與Chrysostom以及JohnofDameseus對于復活的身體乃比西方教會有更屬靈的觀念。那些相信千禧年說的,講復活的雙重性,起先乃為義人復活,到千禧年的末了,則為惡人復活,此于上章曾加論及,並加批判。在中古時代,經院哲學派(或稱煩瑣哲學派)對于身體復活,花了很多時間加以深思推究,但是他們所得的見解,卻無關宏詣。尤其是阿奎那多馬(AquinasThomas)對于身體復活的性質,復活的次序與形態,尤有很多研究。改教時期的神學家大都同意復活的身體乃和現在的身體是相同的。所有教會的信條乃都講身體復活乃和救主再臨,最後審判與世界末了,是同時發生的。他們都不認為這些事件,如義人與惡人復活與救主再臨以及世界末了,要相隔一千年。但是前千禧年派則堅稱須相隔一千年,此于上章亦已加批判。由于理性主義的影響以及物理科學的進步,復活說就發生許多困擾的問題,其結果,現代的新神學家就根本否認身體復活,而改用一種象征的說法,好似我國之所謂「浩氣長存」。
貳此說的經據一、從舊約來說有些人說舊約不知有死人復活,或說只有最後幾卷書里講這個問題。而普通的意見則說,這種思想乃是以色列人從波斯學來的。馬金托虛(Mackintosh)在他所著的《不朽與將來》一書中說︰「波斯人的復活思想進入希伯來人心里,乃有很強有力的證據」。白朗氏(Brown)在其所著的《基督教神學大綱》一書中也有相似的意見,「個人復活之說乃從以民流亡以後,始行出現,這可能乃是受了波斯人的影響」。薩爾孟氏(Salmond)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的不朽論》一書中卻有不同的意見,他說︰「舊約的上帝論乃足夠明示我們,關于舊約來生的觀念。」所以他認為若說以民復活之說乃從波斯而來,殊非確當。特朋德氏(DeBondt)氏說︰「在以色列人所接觸的人之間,沒有一個人把死人復活說傳給以民,從而成為以民復活說的準則;舊約里的復活論絕非根據外邦人的思想,實乃上帝對以民的啟示。」在先知書以前雖無明顯的宣稱,但是主耶穌基督卻已從出埃及記三章六節指示舊約復活說的根據,因為此節含有復活的意義。他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希伯來書暗示我們,甚至先祖已經指望,歡喜等候死人復活。十一章八至十一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亞伯拉罕因著信……,就把以撒獻上……,他以為上帝還能叫人從死里復活;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從舊約許多經文的含義來看,以民乃遠在流亡外邦之前,早已有死里復活的信仰,死後可以脫離陰間(Sheol)的權柄。例如詩篇四十九章十五節,七十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里。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箴言二十三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間。」約伯的名言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伯一九25一27)。此外,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十九節更明顯的說︰「死人要復活,尸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以西結書三十七章一至十四節,雖然指以色列人而言,也可能有死人復活的意義,「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他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復活嗎?』我說︰『主耶和華阿,你是知道的。』……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里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這亦可能藉死人復活比喻以民復興。
二、從新約來說在新約里面乃有更多經文,講到死人復活,因為這乃上帝對死人復活啟示的頂點,就是主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面對撒都該人否認復活,主耶穌基督從舊約里的死人復活與其爭辯。(見上引太二二29一32)復次,主耶穌又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六章三十九至四十節、四十四至五十四節,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宣講死人復活偉大的真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里來的;到我這里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幾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關于復活之著名經文,乃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見上引)。其他重要經文,則為哥林多後書五章一至十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不至于赤身了。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接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三至十七節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上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參復活的性質一、真神的奇工復活乃是全智全能的三一真神的奇妙作為。聖經里面有些經文只是泛稱此乃上帝的工作,並未指明三位之那一位。例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哥林多後書一章九至十節說︰「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上帝。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但是也有些經文,復活乃指是聖子的工作。例如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一、二十五、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六章三十八至四十節、四十四、五十三至五十四節,主耶穌說(見上引)。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見上引)。再從間接方面來說,復活之工,也歸屬聖靈。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里,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里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二、身體的復活在使徒保羅的時候,有些人誤以為復活乃是心靈的,不是身體的。提摩太後書二章十八節說︰「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現在也有好些人只信一種所謂心靈的復活。但是聖經明明白白曉諭我們,身體乃要復活。主耶穌基督乃被稱為身體復活「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至二十三節說︰「但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他又被稱為從死里「首先復生的」(thefirstbornfromthedead)。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說︰「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層首位。」啟示錄一章五節說︰「……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里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這乃令我們看到,上帝子民的復活,乃要像他們救主復活的身體一樣。誠如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主耶穌基督的復活既是身體的復活,我們的復活也照樣是身體的。尤有進者,主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的恩功,乃包含我們的身體。羅馬書八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的身體既然得贖,所以我們應當脫離敗壞的轄制,並要在身子上榮神益人。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至二十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身子不是為**,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上帝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羅馬書八章十一節明白曉諭我們,上帝藉著聖靈使我們這必死的身體活過來,「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里,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里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照聖經所說,身體復活,並非上帝新的創造,而乃是把現在屬土的身體改變為屬天的身體(參林前一五47一49)。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三節說︰「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藉著播種來說明其奧秘的意義說︰「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谷;但上帝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復次,主耶穌基督,復活初熟的果子,對他的門徒清楚驗明證實他自己復活的身體。同時聖經又清楚指示我們復活的身體要大大的改變。主耶穌在他復活與升天的過渡期間,他的身體雖還沒有成為完全榮耀的身體,但卻已經過重大的改變。例如當門徒關了門聚會的時候,主忽然能站在他們當中。(參約二○19一20)使徒保羅說,我們的子粒,並不希望收取同樣的子粒,但是從子粒長起來的,一方面固有其在本質上相同的地方,一方面卻又有其重大的不同。他說︰「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一五42一44)改變和合一,兩者並非矛盾而不能相容的。例如現代科學家證明,我們身體里面的分子(particle)每七年都要完全改變,但卻未分化我們的身體,仍舊保存我們合一的本體(identify)。此乃關乎人生的奧秘,著者已另著書論之。有些學者認為新舊身體之間,必有一種聯系之物,但此物之性質如何,則並未顯示。有些神學家則認為乃有一種餘存的胚種在新的身體里面發展起來。還有些學者則認為身體里面乃存有一種有機的性能,初期教父俄利根即主持這種見解,近代神學家如凱伯爾(AbrahamKuyper)和密理根氏(Milligan)也有同樣的說法。那些反對和懷疑身體復活說的人,如果能接納這些思想,就能放棄他們的偏見錯覺,恍然大悟,疑慮冰釋。
三、義人惡人都要復活照猶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的意見,法利賽人否認惡人復活。靈魂消滅說(Annihilationism)以及有條件的靈魂的不朽說(conditionalimmortality)他們之間也有人否認邪惡之人的復活,而倡靈魂消滅說,許多神學家接納其說,有些安息日會派(Adventist)以及千年曙光主義者(MillennialDawnism)也贊同其說。他們都相信惡人要完全消滅。他們的論據,乃以為聖經里面並未講惡人復活,實屬大謬,因為聖經無論舊約新約都有明明白白宣示。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使徒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說︰「並且靠著上帝,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但從救贖論的觀點說,義人和惡人須加分別,復活僅是對義人有利,因為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參約五29)義人惡人,果報不同,諸申論之。
四、義人惡人果報不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說︰「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第二個眾人,乃與前者不同,乃是「在基督里的」,他們復活,乃是因為他們與基督有生命合一的關系。這當然只有信徒才有這種關系。所以他們的復活乃和惡人完全不同。惡人復活,並非得福,乃是為要受上帝公義的審判,其果報乃要受永死的懲罰。而義人復活,其果報乃是要得到圓滿的永生。(參約五29)肆復活的時間
一、前千禧年派的意見千禧年派一般的意見,義人復活與惡人復活,其相隔的時間乃為一千年。他們認為這兩者不能同時發生,乃為理所當然的真理。不但此也,他們現在還有一種很佔優勢的思想,即為兩重的基督再臨說,因此他們又認為必須倡導一種第三次復活。所有在以往時代和現在時代的聖徒已在救主再臨時復活,那些活在主再臨時的聖徒,都要在那時眨眼之間改變。但是在主再臨後七年之間,尤其在大災難時死了的聖徒,也必須復活,這復活的時間乃要在救主再臨七年以後發生。他們還說,在世界的末了,惡人要復活,但是義人惡人不能同時復活,所以這次義人復後必須在惡人復活之先。二、聖經對復活的指示
照聖經指示,死人復活,乃要在救主再臨,或主的顯現,或主的日子,以及世界末了,和最後審判之前,即刻發生。前千禧年的說法當然不合聖經。並且在有些經文里面說,義人復活,和惡人復活乃都是在同一時期之內發生,並不須相隔千年(參但一二2;約五28一29;徒二九15;啟二○12一15;俱見上引)。在所有這些經文里面,死人復活乃為一件同時發生的事,絲毫沒有指示義人復活與惡人復活,其間要相隔一千年之久。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九節,主耶穌把復活和審判聯在一起講。復次,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乃把救主降臨(10節);主的顯現(節);審判惡人(8-9節);作為同時發生之事。復次,信徒復活,與救主再臨乃是直接相關之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節說︰「……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但是又說,信徒復活乃是要在世界的末了,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十、四十四、五十四節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里來的;到我這里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又說信徒復活乃要在世界的末日,末日也就是救主再臨的日子。他們復活無需先經過一千年。有些前千禧年派雖不接受三重復活說,卻又傾向雙重復活說,但此說有須加商討之必要,請申論之。三、雙重復活說之商討茲分五點來講︰
1.前千禧年派,一方面講死人復活(tonnekron),卻又一再指為從死人中復活(eknekro)。這樣說法,言外之意乃是說許多死人,還是留在墳墓里面。賴德福氏(Lighifooi)認為這乃是指信徒復活而言,但是甘乃狄氏(Kennedy)卻又說︰「這種說法,乃絕對沒有確據。」伏斯氏(Vos)從有關經文詳細研究以後,也有同樣的結論。照一般的意見來說,如果以為死人復活就是從死人中復活,那是毫無理由的。照克雷默柯祺珥(cremer-Koegel)說,此可能為「從死亡的境界復活」。這種解法,可稱是很合理的,因為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二至十三、二十一、四十二節說︰「既傳基督是從死里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2,前千禧年派往往借助于聖經里面各種特殊復活的說法,作為他們的護符,例如︰「更美的復活」(來一一35);「復活得生」(約五29);「義人復活」(路一四14);「基督里死了的人……復活」(帖前四16)。凡此種種乃僅指信徒復活而言。這些經文,乃僅證明義人復活乃與惡人復活不同,這乃僅指復活乃有不同的性質與結果,但絕非指有兩種復活,而且更非要相隔一千年。因此千禧年派絕對不能假借這些經文,來支住他們雙重復活的謬論。上帝子民的復活乃與不信者的復活,在性能上,在本質上,以及在最後的結局上,完全不同。前者乃可救人脫離死亡的權勢,但是後者卻絕對不能。不信者復活以後,乃仍陷于「死亡」的境界。3.前千禧年派支往他們雙重復活的主要經文,乃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接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從這一段經文,他們便以為復活乃可分三個階段︰(1)首為基督復活;(2)次為信徒復活;(3)最後乃為惡人復活。照薛珥弗(Silver)描寫︰「當復活的時候,基督和許多聖徒就在耶路撒冷內外出現,成為第一團隊,一千九百年之後,『那些屬基督的』『在他來的時候』,就要出現,成為第二團隊。『再後』(英文為“Then”)末期到了,最後那一大隊的人,像一群可憐的生靈,便結束他們的行列」。他們爭辯,第二十四節的“then”一字(eita中文譯作「再後」)乃指一千年。但這乃僅為一種臆說,毫無確實的證據。且eita-(then)一字,未必一定指相隔一千年而說。復次,「末了」或「末期」,照聖經所說,乃是指世界的末了,最後的結局,以及「基督(要)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這個見解乃被AlfordGodet,Hodge,Bachmann,Findley,Robertson,Plummer以及Edwards所采納。4.另一節經文,為前千禧年派所借助的,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他們就憑此推論,說,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則那不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在以後復活。但是從上下文來看,那接著在經文講的,並非「那不在基督里死了的人以後亦必復活」而是說︰「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且保羅在上下文所講的乃僅僅指信徒復活而言。惡人不在其所講的範圍之內,前千禧年乃是全憑他們私意的揣測曲解。
5.前千禧年派所借助的最重要的一段經文,乃為啟示錄二十章四至六節︰「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彼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第五第六兩節乃是講第一次復活,因此他們便加臆測,就必定還有第二次復活,但是他們這種臆測,以為還有第二次身體復活,責為痴心妄想。因為這段經文所講的景況很明顯的乃是在天上,並不是在地上,且其所用的詞,並非指身體復活。復次,這里所講的,並不是人與身體的復活,乃是明明講「靈魂……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以是稱為「頭一次復活」。照伏斯氏(Dr.Vos)的意思,「這是頭一次的復活」。「這乃明白否認千年至福說對于這節經文所作的解釋」。聖經里面有許多經文,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使徒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俱見上引),雖同時一起講到義人復活與死人復活,但乃絲毫沒有暗示這兩種復活要相隔千年。從另一方面看,聖經確是指示我們,死人復活要在世界的末了,接著就有最後的審判(參太二五31一32;約五27一29,六34、40、54,一一24;啟二○11一15,俱見上引),容俟次章,再加詳論。
另一件與救主再臨同時發生的大事,乃為最後審判,當他再臨之時,他的目的,乃就是為要審判世界,好決定每一個人永遠的命運。壹最後審判說的歷史一、初期教會的學說
關于最後大審判的學說,乃始自教會最初的時候。照一般的意見,那時死人要復活,好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為著嚴厲的警告世人,他們又強調這審判的確實性。這個學說已包含在「使徒信經」里面︰「他要再來審判活人與死人。」那時流行的意見,認為接著最後的審判,就是世界的毀滅。一般初期教父,除了特土良(Tertullian)以外,對于最後審判的性質,甚少加以思索推究。奧古斯丁曾從聖經里面有些經文關于審判象征性的說法,加以研究闡釋。二、中古時期的學說煩瑣哲學(或稱經院哲學)家對于這個問題曾詳加檢討。他們也相信在死人復活以後,就要立刻接著大審判,這就是人類末日的特征。此時世人都要出現,每一個人所作的事,無論善惡,都要顯露出來。主耶穌基督要作審判者,還有些人要和他在一起,可是嚴格而論,他們並非和他有同樣權柄。大審判以後,接著就立刻有大災難。
三、改教以後的學說改教家大都同有這種思想,鮮有加以增刪與修正。在所有教會信條里面,都有這同樣的思想,清楚斷言,在世界的末了,有一個審判的日子,這乃為基督教教會從改教時期直到現在公認的意見。但是有些哲學家例如康德(Kant),卻妄自推想,最高審判者要在將來糾正某種生活上一切的錯誤。又如謝林(Schelling),他說「世界的歷史乃是審判的歷史」,這乃顯然把審判僅僅視為一種內在歷史的進程,這乃否認最後的審判。還有些學者認為世界根本沒有道德的素質,所以人類歷史不會有道德的結局,因此也否認最後審判。哈德門(VanAartmann)就把這種思想,構成他的歷史哲學。近代新神學家,他們重視上帝的內在性,認為上帝乃在歷史的進程里面,所以審判根本上乃為一種現在內在的進程(apresentimmanentprocess)。培克維斯(Beck-with)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神學真諦》一書說,「上帝處理世人之事,乃是一刻不停的,沒有暫時中止的時間。……所以將來的審判和現在的審判,乃無分輕重。審判乃和上帝在人生里其他的工作一樣,乃是不斷的,永恆的。如果說審判要延期到將來,乃是誤會上帝的公義,似乎以為他停工了,沉睡了。上帝的公義,不可求諸外,而須察其內,乃在人類生活里面,乃在意識境界」。因此他也否認最後的審判。時代主義者乃全心相信將來的審判,但是他們所講的審判,乃是多重的,照他們的說法,第一次的審判乃在救主降臨之時,第二次審判,乃在基督顯示的時候;第三次,則在世界的末了。
貳最後審判的性質最後的審判,並非如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那樣是屬靈的,看不見的,繼續不停的歷程。這並不是否認上帝在世人和萬國盛衰興亡中所施行的護理的審判。聖經清楚曉諭我們,上帝即在今世,也要賞善罰惡。這些賞罰的事,有些是可以親眼目睹的;但有些乃是藉著上帝的護理顯明他賞罰的作為。例如申命記九章五節說︰「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詩篇九篇十六節,三十七篇二十八節,五十九篇十三節說︰「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因為耶和華喜愛公平,不撇棄他的聖民,他們永蒙保佑;但惡人的後裔必被剪除。」「求你發怒,使他們消滅,以至歸于無有,叫他們知道上帝在雅各中間掌權,直到地極。」箴言十一章五節,十四章十一節說︰「完全人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好惡人的房屋必傾倒;正直人的帳棚必興盛。」以賽亞書三十二章十六、十七節說︰「那時,公平要居在曠野,公義要居在肥田。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耶利米哀歌五章七節︰「我們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們擔當他們的罪孽。」是非善惡,必有果報,即是人的良心,也見證這顛撲不磨的事實。我國的成語說,天誅地滅;天網恢恢,無所逃于天地之間。但是聖經又顯示我們,現在上帝的審判,尚不是最後的審判。有些時候,邪惡並未得它應受的懲罰;良善也未獲其所應許的福報。瑪拉基書二章十七節大膽呼冤說︰「……公義的上帝在那里呢?」又在三章十四至十五節呼冤說︰「你們說︰『事奉上帝是徒然的,遵守上帝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高成,有什麼益處呢?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上帝,卻得脫離災難。』」約伯和他的朋友大大爭論義人受苦問題。詩篇七十三篇,亞薩冤嘆說︰「……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他們說︰『上帝怎能曉得?至高者豈有知識呢?』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但是聖經又曉諭我們,我們還要向前看,要看最後的審判,和上帝對這些問題明確的答案,便能解決這些使人困惑的問題,移去現在一切的矛盾。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于是王要向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羅馬書二章五至十一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為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十章二十六、二十七節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彼得後書三章七節說︰「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凡是這些經文所講的,都並非指一種過程,而乃為在世界的末了一件甚為確切的事件。這一件大事乃和主耶穌基督再臨,死人復活,以及天地更新種種大事相繼發生的。
參最後審判的謬見學者們往往不根據聖經,而徒憑私意曲解,以致對于最後審判,發生各種錯覺謬見,舉要言之,可分四種︰一、此乃僅為一種隱喻;二、此乃完全內在的事;三、此非僅為一次的事;四、此乃為不必要的事。茲分論之。
一、此乃僅為一種隱喻德國新神學家施萊瑪赫(Schleiermacher)和許多德國學者,妄以為聖經里面所講的最後審判,乃是一種象征性的說法,其意乃指世界和教會到了最後要分開。這種說法,乃把聖經里面所講的決定人類最後命運的公開審判之原意完全消失。聖經里面所講的將來最後的審判乃是有形的,公開的,乃是一種最後的宣告;他們的解釋,乃完全與聖經不符。二、此乃完全內在的事
我們在上文已加提及,照謝林的見解,「世界的歷史,乃是審判的歷史。」這在上文亦曾論及,上帝在萬國萬民中賞善罰惡,伸張他報應的公義。行善的得賞,作惡者受罰。這種賞罰有些乃是確實施行的;有些乃是藉著上帝護理的運行對行善作惡的結果,所得的報應。但是許多新神學家認為所謂上帝的審判,乃是完全內在的,乃完全是由世界的道德境界所決定。這種見解,乃顯然不合聖經的道理。他們的見解,審判乃是一種自行的斷定,把上帝視為一種不必要的,沒有用的廢物,他乃不負責任,袖手旁觀,坐看賞善罰惡。此乃完全摧毀最後審判說。尤有進者,此說乃不能滿足人類渴慕完全公義的心。歷史上所有各種審判,乃是枝枝節節的,反而使人曲解公義的真諦。在這個是非混淆,正義蕩然,四維不張,人心浮動的世界,時常有約伯與亞薩的惶惑與冤嘆!(參約伯記與詩篇七三篇)三、此非僅為一次的事前千禧年派以為將來的審判,乃有三次︰(1)第一次審判,乃在當救主降臨之時,其目的乃要為復活的與活著的聖徒公開伸冤,要照他們所作的報賞他們,分配他們在千禧年國度里各自的地位;(2)第二次審判乃是在「主的日子」(thedayoftheLord),此乃立刻接在大災難之後。照他們流行的意見,外邦國家要照他們對以色列餘民傳福音的態度受審判。外邦國家進入他的國度,胥視審判的結果而定。這乃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所講的審判。這乃與第一次審判要相隔七年;(3)第三次審判,乃是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所描寫的,在白色大寶座前對惡人的審判。這乃要照惡人所行的審判,並決定他應受懲罰的程度。這一次審判要在上次審判一千年以後。但是聖經曉諭我們將來審判乃是在「一個日子」,並非如千禧年派要分三次。這乃稱為「審判的日子」。例如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說︰「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說︰「因為(上帝)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彼得後書三章七節說︰「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這又稱為「那日」,例如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節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提摩太後書四章八節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這又要稱為「上帝震怒顯他公義的日子」。羅馬書二章五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前千禧年派有鑒及此,因此又強辯說,這「一個日子」乃要長及千年,此乃背性違理的荒謬之談。尤有進者,有很多經文,充分證明,義人惡人都要一同受審判,最後把他們永遠分開。例如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見上引)。羅馬書二章五至七節說(見上引);啟示錄十一章十八節說︰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到了。」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見上引)。復次,我們須注意,審判惡人乃和救主再臨與顯現,是同時並發的。例如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的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神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彼得後書三章三至七節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欲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里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人焚燒。」臨到世界最後結局的時候,上帝審判萬國,並非照整個國家,而乃僅照個人;因此要到世界的末了,才把義人惡人最後分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乃是指對萬民的大審判,連邁耀(Meyer)和阿珥福特(Alford)二氏,他們雖是前千禧年派,也認為這乃是唯一站立得住的詮釋。
四、此乃為不必要的事他們以為最後審判乃是無需的,多餘的事,因為人的命運乃在他死的時候決定。在基督里死的人,乃是得救的;在罪惡里死的人,乃是失喪的!人的結局既已決定,則無需再用司法的審問;因此最後的大審判乃為多餘的事。但最後大審判需要與否,不能照人的見解來決定。上帝用他的話清楚的曉諭我們,將來必有一個最後的大審判,那就當篤信不疑,無容爭辯。且聖經既是上帝的話,就應作我們信仰之標準。尤有進者,最後審判乃是要在萬民之前,一方面彰顯上帝的神聖與公義;另一方面又要表明他的恩惠與憐憫。復次,最後審判,乃是公開的,不但關于人的靈魂,且亦有關世道人心,非僅關個人,實有關萬民。準斯而言,則安得謂最後審判是多餘的,是不需要的!?
肆最後審判之主最後審判,乃和上帝其他的工作一樣,乃是三一真神的工作,但是聖經乃特別把它歸屬于基督。在他中保職的權能上,就是將來審判之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七說︰「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使徒行傳十章四十二節,十七章三十一節說︰「他(主耶穌)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腓立比書二章九至十一節說︰「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提摩太後書四章一節說︰「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這些經文,如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節︰「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七節(見上引);腓立比書二章九至十節(見上引),充分證明審判活人死人榮耀的權柄已賜給基督,作為他救贖恩功,在他尊榮之境一部分的報賞。這也可作為他登王位時一部分的榮耀。在他作審判者的權能上,他又把他的子民拯救到底,他使他們的救贖臻于完善,公開使他們稱義,除去他們的罪惡所貽的最後的惡果。從如下的經文來看,例如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二十四章三十一節,二十五章三十一節說︰「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里挑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我們可以推論,眾天使乃協助他作此審判萬民的大工。再從其他的經文來看,聖徒在某種意義上,也和他一同施行審判,例如詩篇一百四十九篇五至九節說︰「願聖民因所得的榮耀高興,願他們在床上歡呼。願他們口中稱贊上帝為高,手里有兩刃的刀。為要報復列邦,刑罰萬民,要用鏈子捆他們的君王,用鐵鏈鎖他們的大臣,要在他們身上施行所記錄的審判。他的聖民都有這榮耀。你們要贊美耶和華!」哥林多前書六章二至三節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啟示錄二十章四節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
伍最後審判之對象聖經清楚指示我們,最後要被審判的乃有兩種對象,其一為墮落的天使,其二為每一個世人。一、墮落的天使從第一種來說,馬太福音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耶穌既渡到那邊去,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塋里出來迎著他,極其凶猛,甚至沒有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他們喊著說︰『上帝的兒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里來叫我們受苦嗎?』」哥林多前書六章三節︰「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彼得後書二章四節說︰「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沒有寬容,曾把它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猶大書六節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它們永遠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審判。」撒但和它的鬼魔到最後審判的時候,就要慘遭其永遠滅亡的厄運。
二、每一個世人從世界人類來說,每一個世人,也要到上帝審判寶座之前。傳道書十二章十四節說︰「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詩篇五十篇三至六節說︰「我們的上帝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里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上帝是施行審判的。」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又在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羅馬書十四章十節說︰「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啟示錄二十章十二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從這些經文來看,當然沒有伯拉糾派(Pelagian)(自救派)立足的餘地。還有些教派以為義人就不受審判,亦有未當。主耶穌固然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從上下文來看,這乃僅指信徒不受定罪的審判。但是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節說︰「……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又照羅馬書二章十六節說︰「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哥林多前書四章五節說︰「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凡此都非僅僅限于惡人。尤有進者,從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節、四十至四十三節、四十九節,二十五章十四至二十三節;三十四至四十節、四十六節,這些經文來看,顯然可證義人也要顯露在主耶穌基督審判寶座之前。至于善天使是否要受最後的審判,學者沒有定論。荷蘭神學家巴文克(Dr.Bavinck)根據哥林多前書六章三節,認為善天使也要受審,但是這節經文,並未指明是善天使,故其說亦難成立。
陸審判的時間關于將來審判的時間,雖然不能作絕對的決定,卻可作相對的決定。這乃和其他末世的事件是相應的,乃是要在這個世界的末了,那時,每一個人整個的一生都要被審判。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至四十三節說︰「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里挑出來。」彼得後書三章七節說︰「……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復次,這乃要與主耶穌再臨同時發生。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九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最後審判乃要在死人復活後立刻發生。但以理先知在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主耶穌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後定罪。」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但是最後審判的時間,究竟立刻在天地更新之前,抑在同時,抑或在以後,難作肯定的斷言,惟從啟示錄二十章十一節而言,這似乎乃指示我們,天地更新,乃就在開始審判之時,因為這節經文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彼得後書三章七節也有同樣的指示(見本節上引)。這二者乃可說是同時發生的。但從啟示錄二十一章一節而觀,則天地更新,似乃在最後審判之後。因此我們只能說,兩者大概是同時發生的。聖經又指示我們,那審判的時間,乃稱為「審判的日子」。例如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節說︰「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十二章三十六節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這又稱為「那日」,例如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節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十節說︰「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提摩太後書一章十二節說︰「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這又稱為「震怒……的日子,」羅馬書二章五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這些經文和相似的經文所講的「日子」,未必是指整整的二十四小時,因為在聖經里面的「日子」乃僅指某種時候而言。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前千禧年派把這當作千年而言,審判要歷千年之久,實非合理。聖經里面所稱的日子,乃是指有某種特性的時期而言,例如哥林多後書六章二節說「拯救的日子」,乃是指上帝要彰顯他恩典的時候。
柒審判的標準審判義人與罪人的標準,顯然乃要憑上帝顯示的旨意,這當然不是大家一樣的。有些人乃要受特惠,但要加添他們的責任。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里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羅馬書二章十二至十六節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里,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但這並非說,救恩為各種不同身分的人,要有各種不同的條件。所有顯露在上帝審判寶座之前的,他們要進入天國,抑或排斥在天國之外,乃都要視他們是否披戴主耶穌基督的義而定。但是他們在天上所得的福樂,或在地獄遭受的懲罰,乃有程度上的不同,這不同乃須按他們在肉身所行所作的而定。但以理書十二章三節說︰「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二十三節(見上引)。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二十章四十七節說︰「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哥林多後書九章六節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外邦人乃是順著本性,照著刻在他們心里的律法審判,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則僅照舊約的啟示審判,至于那些除了刻在本性,並得舊約啟示,復蒙福音光照的人,則要照他所受更大的光審判。上帝要照各人所得的審判。
捌審判的部分審判的部分,概可分為三種,其一乃為審判的事項;其二為審判的宣告;其三乃為審判的執行。茲分論之︰一、審判的事項(TheCognitioCausae)
上帝不但對于每人一生所行的,並且對他所想的以及心里隱秘的事,都要一一詳加審理。這在聖經里乃用象征的說法,乃稱為案卷。例如但以理書七章九至十節說︰「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發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啟示錄二十章十二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瑪拉基書三章十六、十八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听,且有記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上帝的和不事奉上帝的,分別出來。」這些象征性的說法無非乃指上帝的無所不知。有些人說,上帝話語的書,乃為上帝法令的書,而「記念冊」乃為有關上帝的預定(bookofpredestination)。二、審判的宣告(TheSententiaePromalgation)此乃宣告上帝的判決。審判的日子,乃為上帝震怒的日子,乃為表示上帝的公義。羅馬書二章五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萬人都要顯露在最高審判者的法庭之前。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接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此乃出于上帝公義的要求。所以上帝的判決,不是秘密的,乃須公開宣布的,使上帝的公義與恩惠顯出其光輝。
三、審判的執行(TheSententiaeExecutio)義人的判決,則要千年萬世永蒙無疆之天惠;惡人的判決,就要遺臭萬年,抱恨終天。正如路加福音十六章的財主在「火焰里,極其痛苦。」最高審判者要把世人分成兩類,「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太二五32一46)關于世人最後的境界,容于下文再加申論。
玖審判的結果——最後的境界最後審判的結果,就是決定那顯露在上帝審判寶座前的世人最後的境界。這最後的境界,若非永遠的福樂,即為無窮的慘苦,茲分論之︰甲惡人最後的境界
這可分四點來檢討,一為惡人所處的地方;二為惡人所受的痛苦;三為所受刑罰的時間;四為永刑與神的屬性。一、惡人所住的地方近代新神學家有一種趨向,乃想排斥永刑的思想。靈魂消滅主義者,就是代表此說之耶穌再來論者(Adventism),千年曙光說者(MillennialDawnism),有條件的不朽論者,都否認惡人要繼續存在,因此認為一個永刑的地方乃是不需要的。現代的自由神學,則輕描淡寫把「地獄」視為一個象征的名稱。並且自我陶醉,以為住在地獄乃和他們住在世上的時候一樣。這種強解實在違背聖經的原義。無可置疑的,聖經乃明明講惡人死後還是存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節、四十一、四十六說︰「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說︰「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里。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里,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你)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听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里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听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听勸。』」
尤有進者,關于地獄,聖經往往用實地的名稱作逼真的描寫,例如以gehenna稱為受苦的地方。希伯來文ge一字,意稱「地方」或「谷」;hinnom或作beneyhinnom,乃為Hinnom或稱sonsofHinnom(欣嫩子)。這個名稱原來乃指耶路撒冷西南一個谷;這乃邪惡的偶像崇拜者把他們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邪神的地方。因此乃被視為不潔淨,完全被人吐棄之地,在那面時常用火燒毀耶路撒冷的廢棄之物。結果乃成為一個永遠受苦地方的象征。馬太福音十八章八至九節說︰「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只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這乃都是強烈的表示。聖經里面,還有許多名稱指惡人所住的地方,例如「火爐」(太一三42),又如「火湖」(啟二○14一15),這和啟示錄四章六節的︰「玻璃海如同水晶」適成強烈的對比;又稱「監獄」(彼前三19);又稱「無底坑」(路八31),又稱為“Tartarus”(為地獄的一部分,專為留待懲罰最惡劣的叛道者的地方,中文聖經譯作「地獄」。)以上那些名稱乃都是特定的地方,所以地獄乃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地方。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所描寫的也是實在的地方。二、惡人所受的痛苦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很難十分確切的說。其一,我們可說,他們必完全失去上帝的恩惠;其二,他們必以罪孽深重,而深感內疚,煩惱不安;其三,無論身體與靈魂都確實感到痛苦;其四,良心的苛責、苦悶、失望、痛哭。咬牙切齒。馬太福音八章十二,十三章四十九、五十節說︰「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里,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啟示錄十四章十節,二十一章八節說︰「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不過惡人所受懲罰的程度乃有不同。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節、二十四節說︰「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他們所受的刑罰乃和他們敵擋他們所受的真光之程度相應,但無論如何,他們都要受到永刑。此于聖經里乃有明白的宣稱︰例如,馬太福音十一章八節「……被丟在永火里」。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九節「他們要受的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啟示錄十四章十一節,二十章十節說︰「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它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三、所受刑罰的時間有些學者否認將來刑罰的永遠性,因此加以強解,所謂直到永永遠遠乃僅指一個時代或是某種長久的時期。更奇怪的,他們相信聖徒永遠的福樂,卻不信罪人永遠的刑罰,實屬乖謬。聖經明明曉諭我們︰「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參太二五31-46)復次,照上文所引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六節這段經文來看,可知義人與惡人之間,乃有「深淵限定」,有一個永難逾越之鴻溝,因是可以推想惡人所受刑罰的時間,乃是永遠的。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節更清楚的曉諭我們說︰「在那里,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罪人乃在地獄的永火里面,永遠受苦。
四、永刑與神的屬性這個問題,須分兩點分別檢討︰1.永刑並非不合上帝的公義;2.永刑並非不合上帝的慈愛。茲分論之︰1.永刑並非不合上帝的公義a.永刑非僅並非不合上帝的公義,而且正為彰顯上帝的公義。刑罰乃所以維護上帝的律法,亦為顯示上帝的聖潔。普救論(Universalism)的根本錯誤,乃在他們否認刑罰乃為維護上帝的公義與律法,以為公義乃與慈愛不能相融的。殊不知刑罰並非「以惡報惡」,而乃是為公義聖潔,刑罰苟非為著公義,則將無益于罪犯,也無裨于世界。羅馬書十二章十九節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听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克蘭氏(Crane)在他所著的《將來的宗教》一書中說︰「邪惡得勢,乃是幻想,尤為陷阱」。柏拉圖認為聰明的人犯了罪,不求逃罪,但求受刑。馬丁紐氏(JamesMartineau)說︰「犯罪作惡的人,深怕良心的責備,不求緩刑,不求恕宥。」此乃因神公義的要求。
b.世人的本性乃是敵對上帝的,所以乃該受刑罰,我們也不能否認有不斷犯罪的可能。而且罪的趨勢乃會產生罪,于是成為「永遠的罪」(可三29)。因此上帝在公義的要求上,就理當以不斷的刑罰來追討不斷的罪。人類不斷的犯罪,公義就不能停止懲罰。復次,罪不僅是行為,且又為一種心靈的境界,這種境界是不聖潔的,和不正常的,結果就令人愁苦,這乃是為著維護律法,顯示聖潔,命定使然的;這也是上帝的刑罰,這乃為彰顯上帝的公義所必要的。馬可福音三章二十九節說「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二節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加爾文說︰「上帝乃有最充分的理由要永永遠遠刑罰永遠的罪」。我們須知,世人所以至終要被定罪,不是僅僅因他們的本罪(sins),而乃是為他們的原罪(sin);他們受刑罰,非僅因為他們悖逆上帝的作為,而乃因為他們邪惡的本性。審判主要的意義,乃是把世人還押到他們「自己的地方去」(徒一25)。那些永遠不像上帝的人,不能和上帝永遠住在一起。語雲︰「道不同,不相為謀」。何況神人之間的關系。那些惡人在良知上也深知他們應當歸于沉淪;他們也自暴自棄,不要升天,寧入地獄。那些不愛上帝的,不但與神為敵,且復自己在里面交戰,無內心平安。那些不聖潔的人,雖然上帝不直接處罰他們,他們自己卻要逃避上帝的面,他們自慚形穢,也不能處身社會,他們內心的邪惡,就是他們若痛煩惱之源。謝特氏(Wm.Shedd)說︰「世人雖會消失抗拒罪惡的意志,但是犯罪以後,良心卻永不能止息他的內疚。」我國成語也說︰「內疚神明」。這亦為上帝公義的彰顯。上帝無需差遣一個警察監督罪人,罪人自己乃帶著一個警察在他心里。中國成語又說︰「十目所視,十手所指」。這也是上帝維護律法,伸張公義的作為。故中國成語又說︰「天網恢恢,無所逃于天地之間。」c.再從人類實際生活的事實,以及物質世界與道德世界各樣的質力來看,其中乃有一個千古不變的原則,就是賞善罰惡,因果報應。我國經書,例如《書經》說︰「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詩經》說︰「天生蒸民,有物有則。」「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皇矣上帝,臨下有赫。」「蕩蕩上帝,下民之闢;上帝臨汝,無貳爾心。」「唯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論語》說︰「獲罪于天,無所禱也。」《左傳》說︰「夫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惜後之學者,離棄真神,悖離正道,以致民族衰微,並且造成祖國大陸空前的災禍!言之痛心!加拉太書六章七至九節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海門林肯氏(Dr.HmanLincoln)說︰兩個自然法可以證實聖經里的「果報論」(Doctrineofretribution)。其一乃為「習慣成自然」,「習慣慢慢能夠變成一種永久的情欲。例如一個偶爾飲酒的人會變成一個貪食醉酒的酒徒。一個喜歡發誓的人,便會變成一個魯莽褻瀆的人。一個好賭博的人,就會變成牌桌的奴僕,而傾家蕩產。聖經里的果報論乃為『來生律』(lawtothefuturelife)的延伸。」其二,「機體和環境,必須彼此融洽。在廣大的原野,有草木樹林,有爬蟲和飛鳥,以及哺乳動物,它們的器官和功能,必須適合那里的氣候以及棲息的地方。倘使氣候突變,從酷暑到溫和;或從溫和到嚴寒;倘使大氣改變,從干燥到潮濕;從碳氣到完全的氧氣,則暴死必臨到那全部區域;唯有塑造的本質改變其機體,使其適應新的環境,始能免遭大難。解經家從這自然法里面,對于將來的世界,得到同樣的定律。一個樂于犯罪的人,自必為天國所不容,不能進神的天國。倘使那環境是聖潔的,則預備到那里去的人,他的品性上必聖潔」。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
d.何西阿書十三章九節說︰「以色列阿,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我國成語說︰「自取滅亡」;又說︰「自作自受」;又說︰「自作孽,不可活」。亦有此義。如果人類滅亡,這乃是因為他們毀滅他們自己。不是上帝,乃是人自己,造成地獄。克蘭氏(Crane)在他所著《將來的宗教》一書中說︰「如果世人失去了上帝,他就沒有喜樂,也沒有希望。倘使離開了上帝,他就成為一個終生(身)悲慘的人。如果一個不悔改的罪人是不朽的,他的慘苦也是永遠不朽的。杰克遜氏(Jackson)說︰「如果我們的心靈里沒有上帝,雖然有光,卻仍在黑暗里面。」失喪的靈魂,雖然他們的罪孽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是其持續的時間乃是無限的,永久的,他們都要被扔在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永遠的滅亡。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四節明白指示我們,「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e.我們從上帝自己的宣稱,才知道罪惡之慘重,所以上帝要出了無比的重價,用莫大的犧牲救我們脫離罪惡。我們乃悖逆一位無限的上帝,其禍所及,乃有無限的邪惡,因此受無限的刑罰。地獄和十架,乃顯示上帝對罪惡的嚴重性有痛切的看法。神學家謝特氏(Dr.Wm.Shedd)說︰「罪惡的劣性,乃是無限的,這不是照犯罪者的能力來衡量,而乃是從被觸犯的上帝之尊嚴而言」。犯罪的程度乃須視其所觸犯的對象而定。倘使擊打一塊石頭,就不能算為一件有過失的作為。上帝乃是無限的,悖逆上帝的過犯也是無限的。西門氏(Simon)在他所著的《神人和好論》一書里說︰「敵擋上帝的罪是無限的,因為上帝是無限的」。基上所言,罪惡既是無限的,因此必需加以無限的刑罰。是則永刑不但並非不合上帝的公義,抑且正為上帝公義的要求,乃為彰顯上帝的公義。2.永刑並非不合上帝的慈愛有些人以為上帝乃是慈愛的,所以他們反對永刑,在上帝慈愛的要求上,不應對他所造的人,加以永遠的報應。他們這種意見,乃自證他們不認識上帝的屬性。其說之妄,茲分五點,加以批判︰
a.上帝不是僅為慈愛的,而且又是聖潔的,而聖潔尤為首要的屬性,維護上帝的聖潔,乃為上帝刑罰罪惡主要的目的。即就慈愛而論,也有其尊嚴,否則不分善惡,不辨是非,則會令祝福變成咒詛。愛聖潔就當惡不聖潔。上帝的愛,並非不講德性的愛。而且真正的愛乃需以聖潔為條件。愛須在公義的律法之下,惟有公義的愛,才是真正的愛。b.在這個世界上,乃有苦難,犯人囚困在獄,其結果,往往令他們怨天尤人,心地剛硬,與神為敵。世人每問上帝的審判是否不合上帝的慈愛,而不問是否合乎上帝的公義。在公義的要求上,上帝乃不能不刑罰道德上的敗壞。須知上帝的屬性是公義的,如果否認公義,乃就等于否認上帝的存在。上帝不能顧恤罪人犧牲公義。我國古語說︰「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上帝的國度自必建立在公義之上,伸張公義,並按公義審判天下(徒一七31)。c.上帝的公義,並非偏愛少數,乃要兼善天下,謀普世人類的至善,因此對于害群之馬,毀法亂紀,犯罪作惡以及拒絕基督救恩的人,自必完全依照律法處罰。聖經提示我們,上帝懲治罪惡,乃有教訓世人的作用。乃為「以一儆百」那些少數自作自受,自取滅亡的人,也可成為多人的鑒戒,且使萬人悔改得救。犯罪乃是敵擋上帝聖潔的道德的自殺,如果不加處罰,就不能有如此的明證,而上帝的聖潔也不能被世人認識。這乃是「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里的奧秘……,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我們應當「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傳揚(參弗三9一12)。
關于地獄的範圍,神學家謝特氏說︰「地獄在上帝偉大的宇宙里,乃僅小小的一點地方;與天堂相比,乃非常狹小。撒但的國度,和主耶穌基督的國度相比,就相形見絀,毫無足道。在上帝統治廣大的範圍里,良善乃是準則,邪惡乃是例外。罪惡猶如在無窮的蒼天里的一個斑點,也似太陽里一個小點。地獄僅為廣大宇宙的一個角落。聖經稱地獄是『坑』是『湖』,但並非海洋。這僅是『無底』,但並非無限。諾斯底派(Gnostic或稱神智論派)和二元論派(Dualistic),他們把上帝、撒但以及『以物造物者』(Demiurge)等量齊觀,以為他們的權能與主權乃是相等的。」這種說法,實在于經無據。聖經啟示我們,在這個世界,總有罪惡與死亡。有些天使與人乃始終不信,與神為仇;但是他們的數目,乃比沒有墮落的天使以及蒙恩得救的世人為少。「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啟二一8)d.但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他乃「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他「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現在罪惡的存在以及對罪惡的處罰,並非不合上帝的慈愛;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乃正藉以顯明他的公義與慈愛及憐憫。上帝因為公義的要求不得不丟棄失喪的人,實乃使他非常傷痛。(著者筆至此,亦不禁流淚!)主耶穌基督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里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太二三37一38)這乃顯示上帝慈愛的心意。何西阿書十一章八節說︰「以法蓮哪,我怎能舍棄你?以色列阿,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詩人丹第(Dante)說,地獄門口刻著說︰「公義乃是構造我的根基,上帝的大能把我舉起,這乃是他最高的智慧及他原有的慈愛」。白拉福氏(A.H.Bradford)在他所著的《信心的時代》一書中說︰「倘使有人設想,以為上帝乃是一個嚴肅的君王,僅僅維護他自己的尊貴榮耀,則凡是他所造的生靈,將無人能夠樂觀。倘使我們所愛的人犯了罪,我們將對他們說什麼呢……?從往古到現在,這世界上千千萬萬無數的人,他們對上帝的觀念,完全模糊,對公義也無明確的動機,我們對這些人怎樣說呢?有些人說,他們受苦,這乃表明全能上帝對罪惡的憤怒,並彰顯他榮耀的聖潔。這種說法乃似是而非。須知刑罰、悔恨、自責、失望,凡此種種乃正足以發生一種補救的奇功……。報應乃是一種自然法,乃能在普世發生一種除舊更新、萬事復興的作用,並且彰顯上帝慈愛以及他神聖的榮耀」。e.對將來的審判,恐懼戰兢,這雖非最高的動機,卻是一種正當的動機,因為可藉此丟棄罪惡,歸向基督。因此我們當藉此喚起世人敬畏上帝的心,從而使他們信服真道,愛主事主。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四至五節說︰「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里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猶大書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棄。」上帝刑罰罪人,乃是「非常的工」「奇異的事」,以賽亞書二十八章二十一節說︰「耶和華必興起,他在毗拉心山;他必發怒,像在基遍谷,好作成他的工,就是非常的工,成就他的事,就是奇異的事。」最高審判者含著淚宣告判決,乃是表示他仁慈和傷痛的心;但也指示一經判決,就不能撤銷。藉著這「永遠審判」(來六2)乃表示不但在數量上有更多的人要忠于上帝;並且在程度上,還要永保他們有更高度的聖潔。《無限的將來》一書說,這個世界還在嬰孩時期,並且永遠陷于罪惡里面,反叛上帝,唯有藉著審判,作為鑒戒,使他們脫離罪惡。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六節說︰「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這使我們看到,我們仍可相信世人都要復興,成為聖潔並且要像上帝,恢復上帝當初照他形像造我們時候原有的形像(參約壹三2)。牛津著名的語言學家慕勒氏(MaxMuller)說︰「我一直認為,這個世界如果沒有永久審判,勢將成為一個悲慘的世界。每一個作為,無論善惡都有其後果。因此審判必須繼續不斷的接下去,這乃證明上帝永永遠遠的愛。因為假使邪惡的行為不加懲罰,則就要摧毀天下道德的秩序」。慕勒之言,無非乃為表示世界人類一個千古不磨的定論,罪惡乃必有其報應;上帝必藉審判表示他反對罪惡,這乃是人類本性的天則,也是上帝公義的伸張︰如果廢棄了這世界的常道,就是**上帝的王權,那就毀滅整個世界。上文已經說過,「上帝愛世人」。他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則他何忍任令整個世界毀滅。所以,上帝的永刑,非僅並非不合上帝的公義;且又並非不合上帝的慈愛。
乙義人最後的境界一、進入新天新地信徒最後的境界。就是要從現在的世界到新天新地。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theregeneration)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使徒行傳三章二十一節說︰「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Restitution,或作Restoration)的時候,就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七節說︰「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天與地)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上帝的國)常存。」彼得後書三章十二至十三節說︰「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約翰在異象里看見新天新地,啟示錄二十一章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只有新天新地已經建立了,新耶路撒冷才由上帝那里從天而降,上帝的帳幕才搭在人間,上帝才與人同住,義人始進入他們永遠的榮樂。
于此有一個問題,這個新天新地是完全新造的,抑是從原有天地更新的。路德宗神學家堅稱乃是完全新造的,他們的根據乃為彼得後書三章七至十三節︰「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人焚燒……。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其次乃為啟示錄二十章十一,二十一章一節︰「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改正宗的神學家則以為乃是從原有的天地更新的。他們的經據則為詩篇一○二篇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里衣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其次則為希伯來書一章十至十二節,十二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主阿,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卷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敬的心事奉上帝。」二、永遠與主同在有些人不信天堂,憑空設想,以為天堂乃是一種主觀的境界,現在所享受的,義人在將來也可永遠享受。但是聖經明明自白講,天堂乃是一個地方,主耶穌基督降世,完成他救贖恩功以後,他又升到天上。他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一至三節說︰「你們心裹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們也在那里。」可見天堂乃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地方,並非想像的主觀的境界。復次,唯有義人住在天堂里面,不信的則拋棄在天堂之外。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三節說︰「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里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里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于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六至十二節說︰「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去買吧!』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主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基上而觀,唯有虛心舍己皈依基督的人,始能在天上與主永遠同住。
三、享受永遠福樂義人所得的賞賜乃為永遠的生命。永生並不是僅為一種無限的長生,猶如我國成語所謂「壽比南山」「長生不老」。而乃為有圓滿福樂的屬天的生命,毫無現世的缺陷與煩惱。上帝是公義的,「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7)啟示錄二十一章三至四節說︰「我听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他們要在主耶穌基督里親自面對面見到上帝,要在他里面萬事如意,滿有喜樂,並且要大大榮耀他。可是我們在天上的福樂,並非僅限和上帝屬靈的關系,我們與其他聖徒亦彼此相識。例如當主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登山變形之時,他們會看見摩西、以利亞忽然向他們顯現。他們還有更高程度的社交的關系。照聖經啟示,他們在天上的福樂,也有程度上的差異。哥林多後書九章六節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我們所作的善工雖屬不配,但上帝賜恩乃要以之為衡校我們所得報賞的準則。惟雖則如此,每一義人在天上的福樂乃都是完滿的,而且他的境界,乃是永不改變的。啟示錄三章十二節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里出去。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上帝那里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我們進到天上,乃都要完善,乃都要脫離罪惡,而且還要到日臻完善的境界。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十二節說︰「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總之,義人最後的境界,可分九點來說︰1.為「永生」——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六節說︰「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並參考約三16)。2.為「榮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七節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3.為「安息」——希伯來書四章九節說︰「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
4.為「知識」——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八至十節說︰「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于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于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于無有了。」5.為「聖潔」——啟示錄二十一章二十七節說︰「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6.為「事奉」——啟示錄二十二章三節說︰「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里有上帝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7.為「崇贊敬拜」——啟示錄十九章一節說︰「此後,我听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上帝。』」
8.為「聚會」——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三節說︰「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9.為「與上帝同在」——啟示錄二十一章三節說︰「我听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
基督教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