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不灭
作者:佚名
壹、肉体的死
一、死的确实性与现实性 二、罪的刑罚 三、三种死:灵死—身死—永死 四、基督徒仍受肉身之死
五、基督徒对死的态度 六、加尔文对肉身之死的评论 七、每个人的生命乃一完全的计划 八、为死有所准备
九、死时何事发生 十、基督徒不当像无指望的人忧愁 十一、为死人祈祷 十二、埋葬或火葬?
壹、肉体的死 一、死的确实性与现实性
    死与将来的景况,在性质上来说是都是神秘的,除了圣经中的启示以外,这种神秘是不能解释的。许多人有一种倾向,就是避免严肃讨论,或想到死的题目。然而人人都知道,迟早必要经历死。每一市区都有它的坟地,在人生中没有比死更确实的事。死或许迟到,但终必来临。一切人类历史与经验都指向这个结局。死在我们所熟悉的人中已表演了几千次。心脏病以及其他病症,意外,战争,火灾等已取得它们的代价。死亡并不偏待人。它可以临到任何人,无论老少,贫富,圣徒或罪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而且当神召你的时候,无一人逃脱,无可推诿,也不能守约会。

    圣经严肃地声明,“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生命诚然有限,永世冗长,死亡乃是千真万确的。

    我们在开始人生旅程时,都是热望满怀,青云直上。以为人生美满,死期遥远。年复一年,生活循例平顺过下去。我们念到千万人在印度因饥饿而死的消息;但这地方离我们相距太远,那些人与我们又毫无关系。我们街上的邻居死了,这就令我们受警惕。我们前往送花,并对那丧家表同情。但这仍然对我们没有什么直接影响,不久以后我们又照常工作,照常游玩。这样在我们里面对死亡和悲剧之事就养成了一种无关感。

    但忽然间在我们的小世界中发生了巨变。或许我们的父母,或许亲友离开世界,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痛苦的空虚。我们许多人已经有过这个经历。我们目睹亲人临终的景况,面目变色,气息奄奄。我们曾说过最后的永别,就在片刻之间,那位去世者就离开我们,远适不可知之乡,消然而去。昨日仍然活跃如生,今日即如泥土僵卧目前。不久以前爱我们的人尚在工作,对我们谈笑;但如今,即在眨眼之间,他便与世长辞了。在这种情形之下,混乱的思潮涌进我们的脑海,急急思索一个答案!但在理智和经历中都找不到解答。只有圣经能解释这受困惑的心思。

    最近在一本小册子中有以下的话:“受打击的父亲失去了信心,伤心的母亲哭喊说,‘为什么这事一定要临到我身上?’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也很难安慰问这些问题的人,简单的理由就是这些人是处于不正常状况中。要使一个受非常打击的人来讲理智那是极难的事。一个忧伤的心灵根本就不接受你的逻辑。这种的心灵渴慕慰藉与平安。此外,这种心灵更欲重提往事,追想过去的生命,想把它再挽回来——但这是不可能的。死亡是永久的。生命不可挽回!死之临到你和你的亲人,正如临到别人一样——这是不可避免的。死之来临或如同夜间的贼,忽然来到,或经过几次警告以后来到。死可能临到青年人,或许在人享受世间福乐之后来到,但死终必来临。逃脱死的唯一方法就是根本不生在世间。”

    根据一九五四年的联合国统计表,全世界的人口约有廿五亿。其中每年约有三千万人死亡。这样说来就是平均每秒中内死一个人,死在何处我们不得而知,好好想一想!每次钟滴答一下,一个人就死了。每分钟死六十个人,每小时内就死三千六百人,一天内就是八万六千四百人,在这些死者中,除了极少数之外,都给多人留下心灵上的创伤与悲痛。你我的定时尚未来到,但在那时间表上已经定好了。

    使徒彼得曾用他那悲伤的口气来说明这样通常的真理。“因为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1:24,25)。我们可以说不只是个人,就是国家与文明都有它们的兴旺与统治时期,也有它们的衰亡湮没之时。历史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多少国家都是支配世界的局面,不过是暂时的,然后不久就消灭了。亚述,巴比伦,波斯,埃及,希腊,罗马,拿破伦的大帝国,希特拉的第三帝国等等都一一地有过它们的的光荣日子,后来只成了历史上的名字罢了。汤恩比(ArnoldToynbee)在他的伟大著作“历史的研究”一书中指出说:“从历史的黎明直到如今共有廿一个特出的文明,其中只有七个存在为世界中的势力。”

    
壹、肉体的死 二、罪的刑罚
    关于死的基本真理我们应当存记在心的,就是死乃是罪的刑罚。死并非生命的自然结局。死所以能控制人,人人所以必死,乃因我们是罪人。当初人受造时,他乃是被放在顺服的试验之下,神吩咐他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背逆的刑罚就是:“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亚当故意背逆神的吩咐,如此他实际上就是叛逆神而向魔鬼效忠。既然如此,他就不是神国的顺民,乃为背逆之子。因此除了受死的威胁以外,别无生途。圣经清楚说明死乃是刑罚之死,就是根据律法而处的死刑,此教训在先知书中屡见不鲜:“凡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死在新约中与亚当的犯罪有关:“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15:22;又,“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因此死非仅为自然律的结果,就如独神论派与新神学派所主张的。假如没有罪,也就没有死了。

    关于死的原因于结果,神曾给我们一些启示,我们应当如何感谢神。神并不是把所有的事都启示给我们来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乃将充分的真理启示给我们,以致澄清关于死的大部分神秘性。我们曾经读过死的不同解释,但令我们信服的莫过于圣经所给是真实正确的解释。

    亚当犯罪的结果所遭来的审判,不只包括肉身的死亡。圣经中所用的“死”字是指罪的结局,其中包括各样的恶并所遭受的刑罚。那就是所应许之赏赐(在天享永生之福)的反面。也就是地狱永远的痛苦(也就是堕落天使的或魔鬼的命运),连同今生所受罪恶的愁苦。其性质可以在实际临到人类的罪的结果中看见一部分。它的即刻与永久的影响就是使罪而非圣洁成为人的天然成分,所以在人未重生的情况中,尽力避免关于神的思想与圣洁之事。圣经说他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在此情况中他不能明白与欣赏救赎的恩赐,就是藉着信心在基督里所提供的,他好像死了的人听音乐似的。

    整个的基督教(抗罗宗,天主教及希腊正教)都相信堕落的亚当为神所安排,全人类的代表者,他的堕落不但关系自己,也连累他的后裔。赫治博士(C.Hodge)曾就此关系说明如下:“由于亚当与其后裔之间盟约与天然的联合,他的罪(虽非他的后裔所犯的)就归给他们,在法律的立场上威胁他的刑罚也临到他们……在圣经与神学的意义上来说,归罪就是将罪的孽(theguiltofsin)归给他的后裔。所说罪的孽非指犯罪性,也不是说无道德,无功德等,乃是满足公义的法律义务。”(SystematicTheology,IIp.120)

    保罗阐明此亚当的罪归其后裔的教义,并基督的义归给我们的类似教义说:“因一人的逆悖,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服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又“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

    由此吾人见出,就是婴儿虽本身未曾犯罪,但仍受痛苦与死亡的威胁。圣经一致说明痛苦与死亡乃罪的工价。如果神将刑罚加给无辜者,乃为不公义之神,刑罚既临到婴孩,那他们定有罪孽;他们本身既未犯罪,如圣经所言,他们在亚当的罪上有了罪过。凡从亚当承受人性的,就是他的后裔,在他里面正如果实与种子,同他长成一人。在救赎的系统中,神已预备我们藉基督得救,正如我们在亚当里堕落一样——那就是藉着一位代替者,当作我们的元首与代表者。相信藉基督而得救却不相信亚当里堕落,乃是完全不合理的一件事。

    论到罪与死之间的关系前加尔文神学院教授伯克富说:

    “波拉纠派与索西奴派主张说,人受造是必朽坏的,不但是说他有被死俘虏的可能,而且是由于他的受造,在死律之下,到了时候也是要死的。这意思是说不但亚当容易死,也是说实际上亚当在堕落以前就受死的限制。赞助此说的人是由于企图避免由婴孩所受痛苦与死亡而得来原罪之证据的动机所主使。现代学派似乎支持此立场,着重死是一种机体物质律的事实,因其中含有败坏与分解的种子……假如科学确实证明在罪恶进入世界以前,植物界与动物界都受死的支配,那么不一定说有理性的有道德的人类也受死亡的威胁。纵使此说确立,认为一切物质的有机体(包括人类在内),其中含有死灭的因种,这也不能证明在堕落之前人不是这定则的例外。我们可以这样说吗?神创造宇宙的全能不足以叫人继续生活下去!况且我们应当留心以下圣经的事实;(1)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由于原始神的形像之绝对完全情形,这决不能说在他里面有死灭的因种。(2)圣经未说肉身的死为人原始情况继续的自然结果,乃为灵死的结果,罗6:23;林前15:56;各1:15。(3)圣经确定指出死是由罪而进入人类世界,死是罪的刑罚,创2:17;罗5:12,27;6:23;林前15:21;各1:15。(4)死并不是人类生命中自然的事,乃绝对生疏与敌视的;是神忿怒的表现,诗90:7,11,,是审判,罗1:23,是定罪,罗5:16与咒诅,加3:13,使世人心中充满恐惧,正因觉得死是不自然的事。虽然如此,这并不是说在低等的受造没有死,就是在那里也受到败坏的辖制,罗8:20-22。”(SystematicTheology,p.669)

    威胁亚当的刑罚根本并非肉身的死,这已由他在堕落之后仍活了九百三十年的事实上表明出来了。但他在灵性上已经死了。他的死正如鱼之出水,植物之离土一样。他立刻与神远离,被逐出伊甸园外。

    但论到肉身之死的刑罚也算立刻地执行了。因我们的始祖虽然活多年,但他们开始逐渐衰老。自从堕落以来,生命即无止息地向坟墓迈进。

    
壹、肉体的死 三、三种死:灵死—身死—永死
    一、灵死——就是灵魂与神分离的意思。在原则上来说,灵死就是撒旦与鬼魔所居的情况,但因有神普通恩典的缘故,人在今世陷入罪恶中多少受到限制,所以还没有进行到他们里面应当败坏的那种程度。这灵死就是在伊甸园中威胁亚当的根本刑罚。既然人只能当与神有交通时才能真实生活,那么灵死对于他是完全毁坏并继续使他的情形恶化。那也就是说人仍能行许多善事,但不能当作得救的功德,因这些善行不是出于爱神的正当动机。灵死有如毒泉,使整个生命水流变为污秽,假如没有普通恩典的约束的影响,一般人的生活就变成活地狱。

    灵死的反面就是灵命。这就是主对马大所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翰11:25,26。祂又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异教出死入生了,”翰5:24。

    二、身死——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这也是为罪受刑罚的一部分。人的受造与天使不同,人有灵魂与身体。他由五官的感觉得到知识。他的身体就是用以与其他人类接触的器官。及至死时,他失去这接触,据我们所知道的,凡死去的灵魂不再与活人接触,至于天使用何方法彼此交接,吾人不得而知,但我们能推想他们是直接交通,不用涉入的手段,与我们所谓的直觉相同。无论如何圣经并未叫我们相信死了的人能与活人有交通,乃完全相反。

    在死时,人的身体(用三十多种不同的化学元素所组成)复归于土,因为人是由土而出。死的这种局面,当基督为祂的百姓作成赎罪的时候,也给征服了,因他们至终要领受荣耀的复活身体。

    三、永死——是灵死的继续到永远。伯克富教授说:“这可以说是灵死的顶点与完成。现在的约束除去,罪之败坏已完成其工作。神忿怒的重担降在被咒诅者身上。他们完全与喜乐之源的神分离,这就是死的极其可怕的意义。论到他们恶人灵魂的内部情况,现今正与外部情况相吻合。受良心与身体上的痛苦。“他受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14:11。”

    第一次的死,,是肉身的死,这肉身的死在等候着每一个人。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这属灵的死只等候着在基督以外的人。那是个人的与神永远分离,那乃是那些名字未有记载在生命册上之人的永远刑罚(启20:12-15)。另一方面,圣经提到重生,实际上那就是属灵的更生:“你们必须重生,”翰3:3,7。只生过一次的人(肉身的生),他要死两次,即肉身的死与属灵的死(或永死)。生过二次的人,只死一次,即肉身的死。后者乃主的赎民。

    根据世人的眼光只从死的本身看,赫治博士说:“死是最可怕的事。”他接着又说:“贪生怕死,人之常情。非但出于本然,也是合理的。是人类生存之结局。以人感官来看,死乃为消灭。由一切外表来观察,死者为不存在的,犹如未生。死犹如丧失所有物,与一切可享乐的根源断绝。一切社交关系,父母与子女亲情的最终分离。

    “虽然从感官的眼光来看死是消灭,但从理性与良知的眼光来看,却并非如此。这就是一个人的理智与德道性,人在死后都觉得有一个环境。但那环境为何,人不可以理解。科学的火把与哲学之灯光在坟墓前就熄灭。死人的灵魂进入不可知,黑暗,无限,永世之乡!

    虽然如此,这并不是使死成为如此可怕的理由。死的毒钩就是罪。罪当然包括罪孽,罪孽就等候着可怕的审判。因此,对罪辜者死必定是,也当然是最可怕的。有许多人无知无识而死,有如牛马。也有的人太粗心,甚至向神挑战,说神任凭你倒行逆施。还有大多数的人在死期量到时,顽迷不灵,毫无所知。这些事实并不能改变情形。对未与神和好的人,事实确然如此,死在诸事中是最为可怕的。”ConferencePaper,p.257脱离死亡恐惧的唯一妙法就是人脱离罪恶的重担。但神不能只发出罪得赦免,又置之不理,犹如毫无果效。起初神学设立了律法,违犯律法的刑罚就是死。那不仅是恐吓。那乃是道德律的声明,是根据祂自己的圣性。在事实上,那道德律乃是神圣律法的抄本,因此是不变的,不可说服的。神律法的要求就是祂圣性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如何得以满足?为达到此目的,人凭着牺牲,遁世,修行,自律,祈祷,禁食,入教来寻求自己的救恩,但均归无效。人凭着自己根本不能付上罪债。

    但我们所不能行的,神早已为我们完成了,基督为我们的代替者,为我们的救恩,为我们降世为人,取人性于己身,成为我们的代替,在自己的律法前成为犯罪者,由于自己的受苦并死于十架,为我们的罪担当了刑罚,我们称此为祂“被动的”顺服,而且又为我们的代替者,并由于祂完全顺服了道德律,祂在在世三十三年过了无罪的生活,为我们赚得了永生的福气,我们称此为祂“自动的”顺服。基督的这两方面的工作,对我们的得救都是必须的。因为祂是神成了肉身,而且又是具有无限价值与尊严的一位,祂的顺服律法与受苦乃有无限价值,因此成为神救祂所欲救之人的方法。神与祂百姓之间的道德关系就如此恢复了。结果祂百姓的罪孽得以洁净;并受圣灵的更新,而复得神的形像。

    由于基督所完成的救赎之结果,肉身之死变成祂百姓进入天堂的门户,是他们脱离身体,进入主面前的过度。死已失掉它的毒钩。“死已被得胜吞灭了,”林前15:54。

    
壹、肉体的死 四、基督徒仍受肉身之死
    关于信徒的受苦与死亡还有一个难题,那就是:如果他们的罪已得赦免,为何他还必要死呢?为何在今生仍要受刑罚呢?为何不能向以诺与以利亚那样,由世带体升天呢?明显可知,纵然神最圣洁的百姓也受苦,也不能避免死,甚至他们的苦难有时胜过那些罪大恶极的世人。

    答案是:临到信徒的苦难与死亡,严格来说,那并不是属于刑罚的,——那并不是因为罪的刑罚而遭来的苦难。基督已经为他们的罪担当了真正的刑罚。信徒所受的这些苦难乃是管教的手段,苦难的目的乃是使经历的人得到道德的与属灵的进步。信徒之死也警告那些还活着的人,他们的死期即将来临。可是,恶人之死纯系事刑罚之死,是罪恶刑罚的结果。信徒之死与非信徒之死,在外表上看来虽无二致,但从神的眼光来看确有霄壤之分。

    美南长老会神学巨子达波尼博士(Dr.R.L.Dabney)就此难题发挥颇详。达氏说:

    “信徒虽完全被称为义,然而根据神所看为适当的救恩计划,肉身之死是必须的,是为信徒灵魂的益处而有的管教。管教既出于神恩慈的动机,对于信徒来说,它在本身上就不是真正的恶,神用智慧与恩慈来运用于管理,而使祂的儿女从管教中得到好处,因此管教乃是得属灵益处的秘诀,但这管教只适用于神犯罪的儿女……

    预想到死能帮助人挑动罪人的良心,令他觉到死之真正可怕,藉着他的悔改,心归主,作基督的精兵,使其骄傲变为谦卑,消灭肉体的情欲,培养属灵的心性。疾病乃死之预告,使人成圣的有效方法,亲友之离世是苦难式的管教之另外有价值的一种。当死期临近的时候,信徒在各方面都是有知觉的,觉得死亡临近的痛苦,死亡所暗示的严肃思想与情绪;都为圣灵所用,当作使人成圣的有力工具。……罪人是必朽坏的族类;惟有死亡能阻止使世界成为不堪的败坏力量!”Theology,pp.818,819

    疾病与死亡的本身虽然对义者仍属自然之恶,为人所恐惧,但在恩典的方法这一点上来说,疾病与死亡都能使人的灵性进步,并对神国有益。

    但对恶人死亡乃是刑罚。死对他们来说是虚伪安全的终结,是忽然临到的灾祸,不能逃脱,何等的孤独临到非信徒,必须与今世的亲友永辞,进入神秘性的将来!未得着救主而下到死阴幽谷是何等的可怕!

    论到死亡的刑罚性,或管教性还有一点我们必须记得,那就是我们既然为堕落的人类,神有绝对的主权把祂的纪律加诸吾人,或在其视为适当之时将刑罚执行在恶人身上。祂有时也执行在婴儿身上,如果祂的处刑迟延至少年,中年或晚年,这完全是祂的恩慈,某人在痛苦中呻吟多年,某人享福终生又得以安然去世,这都与个人的道德或品格无关,死的不平等性与不合理性都教训我们罪的严重性与神绝对的主权,祂任何时候都可执行死亡的刑罚。我们不能说我们的死期何时来到。每当一个人的生命被提取的时候,我们应当感谢,许多在此同一景况中别人的生命尚存,为死有所准备乃人人的责任,因我们知道死期迟早必要临到。

    
壹、肉体的死 五、基督徒对死的态度
    “我听见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14:13。

    “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1:23

    “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并且晓得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5:6-8

    “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116:15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1:21

    “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5:1

    保罗在他老年的时候写着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今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6-8。

    死亡不能威胁真基督徒。他视死为今世与来生的分界线,为他的救主所经过准备道路的门户,也是他的必经之路。他是已经准备好了,警醒等候,知道他的得救是确定的,当主来的时候,他要被接到荣耀里,得享他的产业。事实上,他死的日子成为他荣耀的日子,意思就是脱离罪恶与愁苦,悲痛与失望的世界,而进入圣洁与有福,喜乐与自由的世界,与神直接有交通。要比现今的世界,那将来永远的世界是值得我们选择的,其实,属世的生命与属天的生命之间的对比不可以道理计算。

    保罗说的叫我们很得安慰,“离开身体,与主同住”,似乎死是从肉身地上的帐棚迁入属天的居所,死对耶稣来说是回到父那里去:“现今我往差我来的父那里去。”翰16:5。所以死并不是生命的终结,乃是更奇妙的,更荣耀永存的开始。坟墓不再被视为阻挡人生进程的死巷,乃是进入更美世界的通路。他不再在死人中找活人,不再想死去的亲人是睡卧坟墓里,乃是完全脱离老肉体而永远活着。

    论到以上所引证保罗对提摩太的话,有位葛拉斯哥博士(Dr.SamuelMcp.Glasgow)说:“保罗在他临终之时所抱的人生观,是何等的自若。伟大与光荣!在他的背后存在着无可比拟活跃的生命——奔走,牺牲,讲论,服事,受苦。他现今身受缠累。他感到生之尽头已迫眉捷。在他看来,死亡对他毫无威胁。在这些环境之下,我们听到这位长者对生命之训谕,并他对年终之评价。”

    基督徒对于死的两方面必要保持平衡。一方面,死亡被基督的救赎改变,它的毒钩已被除去,它不过是地上最后的管教,预备他承受摆在面前的。多次死亡使受苦者有所准备,而且甘心离开这现今的世界。藉着基督所预备的救赎,信徒得到比在亚当堕落中所失掉的更多,因为在道成肉身上,人性与神性结合,所以神人之间的关系,比神与天使之间的关系更密。因为这个关系,人的生命比亚当堕落前更丰富,更圆满,甚至他的肉身最终还能改变为基督荣耀的身体。保罗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约翰一书3:2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另一方面,死的本身从来并没有赐福的意思。除了在基督身上,死被治服成为人的好处以外,它乃是人的仇敌,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愁苦与悲伤。死是**地,非自然地把灵魂与身体分开。若非为了刑罚罪的缘故,死是不能进入世界的。圣经对于死说的很坦白,死就是罪的刑罚,死对人类的影响乃是大灾祸。圣经说:“尽未了……的仇敌,就是死。”林前15:26。当灵魂从身体中被剥夺的时候,一切的温情于甜蜜的联谊即时毁灭,就是圣洁敬虔的人也不能不以惊奇,不可思议的感觉面向此神秘的改变。有灵魂而无肉体是为不完全。

    这是旧新约所披露的见解。旧约的圣徒多次向神呼吁抵挡死。大卫说到“死荫的幽谷”。保罗把死描写为带毒钩的可怕的仇敌。他又说:“我们……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死是人的仇敌,因它是仇敌(撒旦)的工作。死是恶势力侵入神的创造之工,是与神性完全相反的。基督自己站在祂朋友拉撒路墓前,目睹亲友之悲伤,而凄然泪下,在祂自己的灵魂中,也感觉到人类大仇敌工作的可怕。虽然如此,但却有补救之法,这补救是从神而来的,并非由人而来的;因基督已为祂的百姓付上赎价,现在有治服此大灾祸——死——的能力。

    死虽然不再为基督徒所恐惧,但仍存在着可怕的经历。保罗说到身体失去灵魂时有如在赤身的境况中,他在林后5:1-4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深想得那从天上来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见的时候就不至于赤身了。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劳苦,并非如此愿意脱下这个,乃是愿意穿上那个,好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

    保罗在这里所关心的乃是进入灵魂与身体脱离的境况。他似乎说,如果我们能够立刻得到复活的身体(那就是说免去灵魂与身体脱离的形态,或言灵魂的赤身状态)那么这种改变是值得欢迎的。无论如何,在保罗的教训中,不但是灵魂,连肉体也都是救赎的对象,对于救主,对于信徒都是宝贵的。现今有些人教训只有灵魂复活的异端。保罗从来没有这样教训过。

    保罗在本章第八节说:“情愿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换言之,死之本身虽然是恶的,但进到主面前是如此荣耀,如此吸引人,无论何时,我们都情愿离开身体,与主同在。

    保罗渴望脱离生命的重负。正如华飞德博士所说:“来世对于他是如此荣美,他不但甘心,而且情愿进入赤身之境——他喜欢脱离身体,归家见主。

    “此脱离属世生活的渴望是屡次在罗马书(7:25)中提到。保罗说自然界都在此渴慕中一同叹息。世界的终局,身体得赎时,不但给基督的儿女们(就是有圣灵初结果子的)带来解救,就是宇宙万物也同沾拯救之恩。”

    保罗更进一步的声明说:“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我现在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腓1:23,24。根据我们这种对死的态度,只要我们一息尚存,我们就甘愿在今世活着,尽力完成天国事业,并追求自己在恩典中的长进,但当我们的时候来到,我们便欣然就道,视死如归。固守岗位的忠勇士兵,抵抗所有劝诱他离去的企图,直等他使命达成。但当他完成任务之后,受到归营的命令,他就欢喜服从。从前去缅甸的浸信会宣教师贾德逊(AdoniramJudson)说:“我并不厌烦我的工作,我也不厌烦世界;但当基督召我还家的时候,我就像小学生放学高兴回家一样。死对于我并不是突如其来的惊恐;我在基督里为大丈夫。”

    过去的美国总统亚当斯(JohnQuincyAdams)一日正逢八十诞辰,漫游于波斯顿街头,忽遇其友,语之曰:“约翰亚当斯今日如何?”亚氏以慈祥温柔的口气答曰:“多谢君,约翰亚当斯今日甚好,多谢,惟彼现寓之居所行将坍塌,经年累月,使其倾废,屋顶不堪风雨之袭,墙壁摇摇欲坠,老房户不堪居此,约翰亚当斯不久即作迁移之计,惟其本人甚善,甚善,祈释锦注。”语毕,此可尊可敬的政治家,仍依其杖,慢步扬长而去!

    另外还有个比喻说明死对基督徒究有何义。

    “余伫立海岸,见一船只,扬帆航向碧绿海洋。伊为美与力之对象,余凝视之直至海天相接触,成为白云一片。余旁有人曰:“伊去矣!”伊何往?只离余视线耳。伊之帆、桨、舵之大小,一如在余身边驰过时之大小,毫未改变,适任所载之量,抵达目的地。伊之身量缩减在余,不在伊;些时在余身旁之人曰;“伊已去矣!”熟不知在彼岸,尚有多人欢迎,“伊至矣,”——此即死之意义也。

    诚然,假如我们是基督徒,那么为何还惧怕死呢?为何惧怕见我们的救主,(祂爱我们,为我们成就的远超过世界上任何人)而进入高尚生活与服事的方式?不幸得很,就是在平常对丧家的谈话中,许多基督徒都表现了这种对死的恐惧,他们对死者的境况与来世的生命都模糊不清。其实我们是不应当惧怕的。我们已经有了特别的应许:“我虽然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杆都安慰我。”其实,死不过是生命从一个方向到另一个新方向的转移。死并不是标明终结,乃是丰盛生命的起头。虽然我们现在怕死,但由于别人的经历告诉我们,当临终的时候,如果我真是基督徒,我们就视死如归。

    “我们是天上的国民,”腓3:20。天堂是我们的家。今世的生活不过是一所预备学校,训练我们适应摆在我们前面的更伟大,更丰盛的生活。神不愿意我们以今世为满足。为了达成这个目的,祂也给我们适量的忧愁,困苦与失望,以致叫我们更渴慕,更欣赏那属天的生活。

    
壹、肉体的死 六、加尔文对肉身之死的评论
    论到基督徒对今生,属世的所有与死亡的态度,加尔文就圣经所论甚详,足资引证。他说:

    “不论我们所受的困苦是什么,我们应该常常以轻视现世为目的,好叫我们更加渴慕来生。主知道我们对这物质世界的爱好十分强烈,所以祂以最好的方法来唤醒我们,使我们不至于为愚妄的情感所牵累。……人们的愚笨眼目只注视着金钱、权力、和名誉,不能高瞻远瞩。我们的内心也为贪婪、野心、和其他的欲望所盘踞,不能进入较高的境界。总之,我们的整个灵魂为物质的引诱所迷,只知道寻求世界的幸福。爱对抗这种邪恶,上帝以苦难继续不断地使祂的儿女知道现世生活是空虚的。祂常以战争、掠夺等灾难困扰他们,使他们得不着平安。为使他们不去追求暂时和无常的财富,或倚靠他们所拥有的,祂有时候以流亡、饥荒、有时候以火灾或其他方法,使他们的穷困,或限制他们的资财。为使人们不至过份浸沉于享乐的婚姻,祂或使他们因妻室不良而成痛苦,或使他们因子孙不肖而自觉卑下,因子嗣缺乏或夭折而悲痛。如果在这些事上祂特别宽大,但为着使他们不至陷入于虚荣过份的自信,祂亦以疾病与危难向他们指明一切肉体的幸福都是如昙花一现耳。只有当我们知道现世的生活是不安的、纷扰的,在无数的事上都是不幸和不快乐的。而且一切世俗的幸福都是无常的,暂时的,空虚和含有许多不幸的,我们才能够从十架所加给我们的的锻练得到益处。因此,我们的结论乃是:世界的一切都是矛盾的,若我们想到冠冕,就当注视天国。若我们不肯先轻视现世,们决不能期望和思想来世的事,这是我们所当承认的。

    “信徒对现世生活的轻视是应该的,但不可成为疾视人生,或对上帝的忘恩。今生虽有无穷灾害,亦系神恩之一,不能侮蔑。假如我们不把它看为神的仁慈,即是我们对上帝的忘恩。尤其对于信徒,更须视今生为神恩的一种证明,因为它是为要促进他们的拯救。在祂公开显示永远光荣的产业以前,祂要在低级的事实上,对我们表明祂是我们的天父,这就是祂每日所给与我们的益惠。……另一更大的使我们感恩的理由即今生乃是到达天国光荣的准备。上帝已经吩咐了,凡欲于来生在天国得光荣的。在世上必须斗争,而斗争之胜利必须经历无数困难及克制敌人。始能获得。……至于那一方式最能荣耀主名,当然由主决定。所以我们的“或活或死,都是为主”(参罗14:7,8)。我们当把活与死的问题交由上主决断,继续仰望来生,因为在比较今生与来生时,我们对今生就不免轻视;并因它是为罪所奴役,所以,只要上帝喜悦,随时可以盼望结束今世的生活。

    “但很奇怪,有许多自夸为基督徒的人不愿死,一提到死,就栗栗畏惧,宛如大难临头。当然的,当我们听到自己解脱,在自然的情感上引起警惕,那是不足为奇。但基督徒的心中所有的光照,若不能以高尚的安慰克服这种恐惧,那是不能容忍的。假如我们想到这暂时的,必朽的,和能凋谢的肉体一经解脱,就可以恢复耐久的,完全的,和不朽的光荣,那么信心岂不使我们盼望那为肉体所惧怕的吗?如果我们的死将使我们由流亡而返回家乡,而且是回到天家,我们岂不因此得着安慰?我们可以断言,在基督的学校中,凡不以愉快心情盼望死并盼望最后复活的人,他的灵性必不能有所进步。保罗以这品性形容所有的信徒(参多2:13),圣经亦常常提醒我们这是使我们有真正快乐的理由。主说:“你们要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路21:28)若祂所计划使我们得以高升的事,仅使我们忧愁惊恐,这是合理的吗?若是如此,为什么我们还尊祂为师呢?所以我们须有更正确的判断,虽有肉体方面的盲目贪婪的反抗,我们不可犹疑,要热心盼望主的降临,以此为最吉祥的事;因为祂是我们的救主,要把我们从罪恶和痛苦的深渊中拯救出来,叫我们承受祂的生命与光荣的产业。”(“基督教要义”三卷九章)

    
壹、肉体的死 七、每个人的生命乃一完全的计划
    我们常想一个人的工作未完即被神取去。这情形在一个父亲或母亲的离世,或有为的青年,或教会的领袖之死上尤为真实。从人的眼光来看,生命的未完成莫甚于耶稣在世仅仅三十三年,即死于十架。这世界是何等地需要祂继续的教训,传道与医治的神迹!新教会又是何等需要祂的感化!但是祂真正的工作并非像人所想像的。在祂被害的前一夜祂说:“我在世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17:4。当祂被高悬于十架,为世人之罪而死时,祂说:“成了。”从人的眼光来看,似乎祂的工作刚刚开始。但从神的眼光看来,祂来所要作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人所见的不过是祂工作的外部,就是与祂周围的人有关的。但从神的眼光看来,祂已完成了救世的大工,那乃是祂真正的工作。

    从人的眼光看来,新生教会是何等急需保罗继续的证道与指导!但他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在古代教会中是何等需要司担反和雅各。我们就要说他们的工作“尚未完成”,但神说“已完成了”。

    人生之成就实不可单以年日来估计。其实那些死于青春时代的人,比那些长寿者更有较大的成就。纵使一个婴孩和他的父母仅仅同在数日,或数小时即死去,但他却留下深刻的印象,以致改变整个的家庭生活。无疑,他来到世界的目的业已达成。在生命未成熟之前即夺取之,或在神所定的界限以外再欲延迟,这都不是我们的权利。

    有些人说到死的“难题”。死的难题对于基督徒来说,不过是将残的花朵或密云的天空。神在祂的话语中已清楚说过,那并没有丝毫置疑的余地,只有当我们未能认真想到生命的时候,我们才以为天色总是常蓝。无疑死对某些人乃是重负与痛苦的解脱,正如那病入膏肓,与风烛残年者。对于其他的人,死乃是逃避后半生要来的苦难与失望。世界本是如此被造的,有光有暗,有白日有黑夜,有喜乐有痛苦,有生有死。那更丰盛的生命,即是人的真正命运,惟有在经过死门之后方能获得。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似乎在福音派教会中有普遍的信仰,说在基督再临以前而死的乃为不幸,在主来时被提才是特别的福气。所以对死都是畏缩的。但事实是那些在主里死了的人,即得到与主基督在弥赛亚国度中,同活同享至高的特权。那确是一个有价值的经验,这经验非为在基督再临时还活着被提之人所能享有的。在此我们可以在(1)弥赛亚的国度,或言基督的国;就是有时间性的,与(2)在那些事件之后的永远的国度之间分清。

    
壹、肉体的死 八、为死有所准备
    假如你知道明天是你在世上的最后一日,你要如何过那一天呢?你是不是要在那一天认你以前所应当认的罪呢?在临终之前认罪悔改也总比不认罪胜强百倍。但有很多人把这件事一直推到末后,以致至终不能与神和好。赫治博士说:“当我们的死期临到的时候,我们就从容去死,那是非常重要的事”这样的人是安然待死,知道他的罪已得赦免,一切将无问题。

    从前有人问过卫斯理约翰:“假如你知道明天晚上十二点钟你要死,在这期间你要作什么呢?”他回答说,“我平常怎样,现在还是怎样过我的生活。我今天晚上和明天早晨要在高罗斯打讲道。以后我要到脱凯斯堡去,在下午讲道,晚上与会众聚会。然后我要到朋友马丁家去,因他正在等我;彼此谈天,同他家人祈祷,到十点钟时到我房间就寝,将自己交给天父,醒了就在荣耀里。”

    其实无论老幼,罪人与义者均不免一死,每一个人应当知道他的日子是不定的。基督徒应当随时准备主来。“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太24:44。在十个童女的比喻中,五个有所准备,五个没有预备。“新郎来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儆醒,因为那日子,那时晨,你们不知道。”太25:10-13。

    关于义人与恶人之死的情况有种种报导。有的人对死之临近并未感到有什么意义,有的人在此肉身的状态中,并未清楚想到临终的刹那。但对基督采取立场的人,当他们离世的时候都表明他们的态度。死对基督徒犹如晨光曦微,带着平静与拥抱的安息。“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我愿如义人之终而终。”民23:10。对那些在基督以外的人死是可怕的。他们的这样恐惧是十分对的。因为在他们死后有审判。那些哲学家与自然主义者的思测,或诗人与小说家的冥想都是不着实际的,他们对于将来是毫无准备。这些是失丧的人。当人最后得见终局时,并未得赦免而进入无基督的永世里,他除了恐惧之外还有何种情绪呢?

    我们时常听到某人患癌症、肺病或其他病症而死为可怖。可是我们相信这样的死比横死(如心脏病、水泅、车祸等)有更充分的时间为世事与属灵的福祉有所准备。这对于那享高寿者亦属真实。

    关于死最痛苦的感觉就是抛弃我们所最宝贵的——地位,属世的财物,以往的成就,未竟之事工。但在启14:23宣布那些在主里死了的有福了之后,又说他们是息了地上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那意思是说我们在地上所作的善工,要成为我们在天上的产业。就是我们属世的财物,临别的时候虽然不能带去,如果我们在主的圣工上善于投资,把属世的价值改变为属天的价值,也能事先运到天堂去。“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太6:19,20。在那里的才是永久的产业。根据圣经的教训,我们所有的真正财宝乃是我们用智慧所施舍出去的。那就是我们把财宝运往天家的唯一方法。基督劝免我们如此行。基督徒的奉献与基督徒的使用钱财包括信心的真试验。

    许多人不愿意考虑死的现实性,直等到死之临近。其实,这并不是智慧的办法。圣经时常把死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创世记第五章记载那些人,不拘他们活到多大年纪,也是“就死了。”

    迟早死一定要成为我们的经验。一旦死期临到,最切实的路径就是处之泰然。不幸,在一些家庭中,儿童关于死之意义未能领受适当教训。“死”之一字几乎无人题起,儿童也不准参加丧礼。但日后他们要被迫伫立于死了父、母、兄、姊的床前,那是他们的反应如何呢?什么也没有比死再确实;死期何时来到更无人知晓。

    如此说来,为死有所准备乃属智慧,现代心理学指示我们,处理一种紧张的局面,苦恼与忧虑,最有效的方法并不是把使人忧虑的因素驱逐到下意识心理去,以致有时它会搅乱我们的心思,乃是公开提起与别人讨论,寻求了解。如果我们试图压制或忽略,则对我们的身心灵有莫大的损害。在李约翰博士(Dr.JohnRichardson)的近著“面临死亡”一文中关于此点描述颇详。他说:“英国帕吞大学心理学教授麦肯金博士(Dr.JohnG.MacKenzie)在他所著“在形成中的人”一书中讲到英国的一家庭,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失丧了他们的爱子。这两位作父母的整日忧愁不得解脱。后来母亲几患神经病,最后找到麦博士。麦博士问这位父亲在家中有否谈论过他们死去的儿子。他说那是唯一不能谈论的题目。后来麦博士说这正是他们走的迷途。他嘱咐他今后工作不要避免不谈他们死去儿子。你猜结果如何呢?麦博士说在这一点上母亲得了完全的医治,逐渐恢复他们的喜乐。麦博士说:“这不过是说明把死亡的思想驱逐到下意识里去的危险的一刻。当我们被赶逐到我们人格的下意识中的时候,死亡如像鬼魂,每日出没无常在我们的脑际,正如新约所说我们成为一生怕死而为奴隶的人。与其在愁苦中避免不谈到死,莫如本乎健全的心境,坦白自然地谈到死的问题。"

    
壹、肉体的死 九、死时何事发生
    圣经说到死乃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死是从一境遇过渡到另一境遇,从一种生活过度到另一种生活,死对基督徒乃是灵魂的洁净,脱离罪污,而进入光明之境。在要理问答中论到此题有清楚说明:“信徒死的时候,从基督得什么益处?”(三十九问)回答是:“信徒死的时候,灵魂就得以完全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他们的身体既与基督仍旧联合,就在坟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复活的时候。”

    人生是无限的冒险,这种冒险要一直继续到永世。今生只不过是长远事业的初阶。我们所说的死并非终结,乃是灵魂进入于神奇的新世界。在性质上,这种过渡是神妙莫测的,有些人在一生之中有一连串的神奇事件,或包括许多伟大的成就。但在他死后五分钟,他所经历的决非他在世上的经历所能比拟。他在荣耀之地所见之初景或许模糊。无疑他首先见到的乃是他的救主,由祂的救赎之工,他才能得进天堂。他岂不也看见那些在他以前来的圣徒亲友,此刻正在欢迎他?我们知道他们是与基督同在,因祂自己说过:“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14:2,3。在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中,我们看到拉撒路被天使带到安息之所。那就指示给我们有天上的护送者在等候主的百姓,在死的时候接他们进入天堂,这也是完全适宜的,因为主藉祂的救赎之工,一个一个地抢救灵魂,脱离撒旦之国,而进入天国,在那里他们要永远与基督和祂的百姓同住。

    我们基督徒当视死如归,天堂乃是我们的永久家乡。在旧约中论到死有这样的描述:“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传12:5。保罗说我们“宁愿离世,与主同住。”林后5:8。

    论到家庭的特点就是那里有我们亲爱的人。重叙天伦之乐乃人生最大的特权。地上最快乐的刹那就是“扬鞭打马”奔家园。无疑,有许多人是不能忘怀这宝贵的回忆的。

    死后究有何事发生,吾人知之甚鲜,但有一件事乃属确实,乃是在死时顿然进入新境“我们如今仿佛对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候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13:12。人以为重要的事,他的买卖,当收割的庄稼,明天的工作,得人喜悦的成功,——这一切不放在心上。世上所有挂虑与难题顿时抛在背后。他平时少有注意到的事,却显为第一要务——他对基督的态度,他给人所作的见证,他的祈祷生活,他公私行为的动机,那时他要看出,重要的事并不是他作什么,奉献多少,乃是在作这些事时,出于什么动机,他到不想当奉献给主多少钱,乃是想为何拿主的钱为自己积存。他要看出没属世的财物是真正属于他的,他看明白他所有的钱财、土地、与其他所有物都是属主的,他不过是个管家,乃临时管理所托付的。

    在他进入天堂五分钟以后,他就为他所明白的真理而惊异,这些真理是他以前所从未明了的。他巴不得就要想挽回他以前所忽略的光阴的百人之一,为主作工所错过的机会,——就是在那庄稼已经成熟的田地(约4:35),他能领更多的人得救。他就想巴不得他能得到更多属神真理的知识,就是凭着可以过属灵生活的;在研究圣经时可以更多认识旧新约圣徒,得以与之同住。许多人的得救就好像“从火里抽出一根柴”似的得救,犹如破了产的人进入天堂,他们一生的工作好像草木禾秸,被后烧化(林前3:12-15)属天生活的无穷机会要出现在他面前,在他里面将要发出新的干才与能力,这些要发展,永远成为他的产业。

    
壹、肉体的死 十、基督徒不当像无指望的人忧愁
    每当基督徒所爱的人被神接取的时候,他们都是过分忧伤,甚至对神的护理表示不满。自然在此时我们感到空虚。我们不再得到那爱我们之人的帮助和听到他们慈详的言语。寡妇为失去的丈夫而悲哀,照顾孤儿;或作父母的失去儿女之苦。我们为朋友之死而感伤。人非草木,熟能无情。但我们欢喜,他们已归返天家,损失是在我们,不在他们。

    哭泣在基督徒的丧礼中并不是绝迹的,耶稣在拉撒路墓前哭了。圣经准许我们为死者哭泣或向尸体致敬。举哀的期间在圣经中有所规定,这要视死者的性质与地点。但着黑色孝服,长蒙头纱,就是一般举哀的习惯,是基督徒不应效法的。有时我们的丧礼表演的太过失望,就如我们缺乏了信心。我们应当时常记得,我们所埋葬的乃是所爱之人的身体,而非灵魂,他们的灵魂已经与主同在了。

    世人本应在基督徒的丧礼中更看见信心的祝福。这是一个持别的机会,把基督的救恩介绍他们,因为人心此时比较容易受感动。关于灵魂不灭,神为祂百姓的救赎之爱,将来赏罚的必有等基督教义,在此时比任何时机都能更有效地深入人之心腹。

    据说古时的异教人,在基督徒对死者的镇静上表示惊奇。有些事关于他们大无畏的态度非异邦哲学所能解释。他们这种态度对古往今来的人似乎莫明其妙,因为他们不能明白为何人对死能够这样处之泰然。关于死以及属灵之事从圣经中得着亮光的基督徒就不惧怕,但有许多信实的圣徒对此点未能完全领受其教训,或未能明了其圆满意义,以致他们仍与世人同尝怕死的苦味,我们应当帮助这些圣徒,对此真理有更深刻的理解,以致他们复得应有的属灵平安。

    这是圣经中所阐明极详的教训。保罗说:“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弟兄们不知道,恐怕你们忧伤,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帖前4:13。耶稣叫门徒为祂自己的死有准备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他不要胆怯。”约14:27。又说:“你们要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约14:28。门徒没有喜乐,因为他们未有完全明了所包含的究属为何;当我们的爱人被主召去的时候,纵使他们已经得救,我们也是难免忧愁,使徒约翰并不忧愁,因他亲见无人能数的大群众,站在宝座前,身穿白衣,站在人不可靠近的光中,听见他们高声歌唱:“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于羔羊。”(启7:10)他知道他所爱的人在那里。

    在这时候如表示不满乃是得罪神。事实上乃是向神的护理挑战。意思是我们自愿承当忧愁。这种惊动在神和我们自己中间造成深渊。我们也不能逃出忧郁,企图在无知觉中消失自己。那好像服麻醉剂来解除痛苦,所得到的只不过是暂时的解救,末后的痛苦较前更甚。基督徒面临悲痛的唯一方法,就是像主耶稣那样安静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在天之父所作皆善——“愿主旨成。”只要他能在自己与天父之间保持交通,甚至最软弱无知的人也能有此信心,此诚属荣耀之事。

    当我们所爱之人被召而去,抛下我们在地上,那就是说,神还要叫我们为祂作工。不拘这工作是为别人,抑或为发展我们的灵性,祂都叫我们去适应新环境,去作我们当作的。我们有神帮助的应许:“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当我们忙于目前事工时,有新的兴趣随之发生,或开展为主作工的境遇。应当知道时间是一位大能的医治者,当时日之消长,虽丧失的意识仍在,但其痛苦已逐渐减轻。

    从我们自己的眼光看来,失丧爱者诚属可悲,但是我们应当知道为他仍是极光荣之日,不久我们也要经过此同一门径。除了个人的感伤之外,我们应当为爱者所蒙之福而欢乐,甘愿为他(她)忍受孤独与分离之苦,犹如母亲当女儿出嫁,远适到她快乐之家。我们往往只想到自己,我们的流泪只是出于自私的动机。如果我们真的想到朋友的福祉,我们就当在他荣升天国的时候,喜形于色。保罗论到此改变有以下的形容:“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5:8。

    况且,那些过去人纵使有机会,无疑也不愿再回到这充满罪恶,痛苦,不于与种种限制的世界来。在短期间经历属天生活之后再回到这世界来,就好像大学毕业生又回到小学一年级,作大总统的辞职去当小雇员一样不智。如果我们的眼光能够穿透那隔离今世与来世的幔帐,我们就诚然理解那天堂的荣美,何须流泪,当我们所亲爱的人被召返天家时,我们本应大大喜乐,基督徒在今世的悲哀犹如“新生之皇太子在摇篮中哭涕,岂不知他是未来之君。”

    死之经验犹如亲朋之远游,虽暂时隔离,但在更美之地永远相聚。甚至在今世当朋友久别重逢之时,间隔的时期似已顿失,犹如未曾分别一样。

    况且,在失去爱人之际,我们在神之护理大于一切事上得到安慰,就是恶人的罪行,也是为更大的福益而被预见,准许和管制的。我们有限的眼光往往不明白某事为何发生。但假如我们从神的观点来看这一切事,又明白神使这些事发生的目的,我们就会知道每件事在神的计划中都有它指定的地位,乃是为我们的好处而安排的。保罗说:“我们晓得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罗8:28。我们或许要说现今人并不是这样看法了。从我们的眼光看来,在一个人的生命旅程结束以前,尚有许多应当完成的。但从神的眼光看来,为每个人所安排的工作,在他被召之前已经完成了。

    数年前马克芮博士(Dr.ClareneeE.Macartney)论到神护理的统治万事说的很清楚:“所谓人生的不幸与灾祸,乃是我们用有色的眼镜来看,所以它就具有不同的颜色。据说人愿重度此生,有时对自己说:如果我选择其他的职业,如果我采取另一路线,如果我和另外一个人结婚,事情就不能如此。这都是软弱基督徒的说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命运之网是用我们自己的手来织的,然而也有神的人在内。给我们信心与盼望的,是神的部分,并非是我们的。”

    法国的哲学家、数学家与物理学家帕斯卡尔(BlaisePascal)给他一位丧失亲人的朋友写信,来用此教义安慰他说:“如果我们以些事非为机遇的结果,非为自然的必需,乃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公义的,圣洁的,属于神护理的旨意,从永远被神所知的,不过是在如此的年、日、时,如此的地点与方式执行而已,我们就要以谦卑的安静心灵来尊崇神奥秘的伟大;我们要敬拜祂意旨的神圣,把我们自己的心意与神的旨意联合为一,我们要与神,在祂里面,为祂而愿望,神从永远为我们所愿望的事。”

    
壹、肉体的死 十一、为死人祈祷
    我们知道为死人祈祷是无益的。这习惯是天主教所屡行的,因这与他们所信的炼狱有密切关系,也是当然的结果。圣公会(在天主教与更正教之间采取折衷立场的教会宗派)也遵守此习惯。但实际上一切更正教派均反对之。

    为死人祈祷暗示他们的境遇尚未固定,由于我们的代求方得增进。可是我们相信在人死了以后,他的性格与命运是不会改变的,人在死时怎样,一直到永世是不变的。在圣经中有充分的教训,说明今世乃得救的唯一机会,以俟此试验之期已过,所余下的仅是赏罚的规定。所以我们主张为死人的祈祷,施洗,弥撒,不拘任何其他教会圣礼,都是多此一举,毫无功效,又不合圣经。

    至于死了的义人,他们立刻与主同在,居于圣洁荣美的完全之境,在那里满足他们的一切需要。他们向我们无所需求。他们不需要我们的祈祷所补满的。他们所处的境遇是完全的,直到他们与我们一同领受复活身体的那日。求神改变祂在荣耀里所爱之人的境遇或情况,或建议祂对他们所作的还不够,虽出于好心,亦为极端傲慢。

    至于死了的恶人,他们的地位景况已经固定,不能恢复。他们已经有过他们的良机。因他们的犯罪已把恩典之日消失了。圣灵对他们提拔,约束的感力业已收回。在世的亲友对他们的关心乃为意中之事。但他们死后地位的决定乃神自己的特权。神的圣洁与公义充分保证,虽然有些人因袖的恩典超越他们的功劳而得赏,但却无一人在他们的功过以外而受罚。

    在圣经中并无一处为死人祈祷之例证可循,也没有这样的训诲。圣经劝勉我们为那些在今世的人祈祷,甚至为我们的仇敌祷告,如果为死人祈祷是有益的,那么论到此事,而圣经却保持缄默,那真是令人莫解!

    
壹、肉体的死 十二、埋葬或火葬?
    什么是处置死体的正当方法呢?其实说来,处置死体并不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譬如我们都相信那些身体埋葬土里的和那些火葬的,或被野兽吞噬的,或被炮弹炸为灰尘的,在死人复活时均无多大分别。为信仰的缘故被焚于火刑柱上,其灰被风吃散各处,但当复活之际他们荣耀的身体并不比那些埋葬在坟墓中的相差分毫。神力无限。祂是起初用地的元素造人身体的,不拘用何法使之分化,祂也能叫它复原。葬身海底的水手与那享奢侈丧礼而埋葬的富翁,照样从死里复活。

    但这并不是说在土葬与火葬之间无多大分别。如情形许可我们当对亲爱之人的死体表示敬意,置之于土,以绿草遮盖,好似安睡,尽量加以保守。身体和灵魂一样永远是人的一部分,是他得救上不可或缺的。

    虽然我们知道灵魂与身体已经分离,我们也不能故意不宝贵我们亲人的身体,把它置于残忍的火焰中。假如我们对一本圣经,或其他衣物,尚且知道爱惜,看为宝贵,何况与亲人有密切联属的身体,岂不更当加以重视吗?不拘火葬的处理如何精细,它总是带有残忍与毁灭的含意。

    在圣经中火代表毁灭,完全与毫无补救,由于罪而加的刑罚。在献祭中因牲畜乃为担当人的罪,在咒诅之下,所以被焚烧在坛上。在少数的情形之下,罪犯的身体被火焚烧,来表明他们的罪大恶极和他们刑罚的严重性。在亚干取了当灭之物以致使以色列失败之后,圣经记载说:“约书亚说,你为何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们所有的。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书7:25,26。

    另外一件与此相似的事件,就是扫罗王。在他违背神之后,他在战场上被非利士人打败,蒙羞而死,实际上也是自死。三子与之俱亡,以色列全军溃散。非利士人斩了王的首级,将他的军装悬在外邦人的殿里,又将他的尸身钉在伯珊的城墙上。圣经记载:“基列雅比的居民听见非利士人向扫罗所行的事,他们中间所有的勇士就起身,走了一夜,将扫罗和他儿子的尸身,从伯珊城墙上取下来,送到雅比那里,用火烧了。将他们的骸骨葬在雅比的垂丝柳树下,就禁食七日。”撒上31:10-13。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关于扫罗死后的处置是不正常的,所采取的手段也极端毒辣。某圣经注释说:“这不是希伯来人的风俗。或者藉此阻止进一步的侵犯……埋葬是希伯来人一般处置死体的方法。”

    在处置摩西的死体上,神自己所用的方法值得我们注意。“于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耶和华将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昆珥对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申34:5-6。神的方法是埋葬,而非火葬。

    亚伯拉罕买了一个洞,在那里埋葬他所爱的撒拉。雅各埋葬了利亚与拉结。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大卫、所罗门等都是被埋葬的。

    在新约中仍继续此教训。特别有耶稣为例证,他的身体用有价值的香熏过,用细麻布缠裹,被安放在坟墓里。主的身体被葬的先例应为一切基督徒所效法。基督徒没有用其他方法的理由。施洗约翰的尸体是被埋葬的,以及新约中其他的圣徒也是如此,这都有明文记载。因此观之,火葬在新旧约中都坝是圣徒的习惯。乃是外邦人所创始的。初代的基督徒都是遵循犹太人埋葬死人的风俗,弃绝火葬。火葬本是工罗马帝国时的习惯。教会历史家夏夫(PhilipSchaff)写着说:“初代基督徒往往对死者表示亲切的照顾,有一种在圣徒与将来身体荣耀中复活之间亲密交通的活泼印象。因为基督教不但救赎人的灵魂,也救人的身体,并以身体为圣灵的殿。所以希腊、罗马焚尸的风俗是不合基督徒的情感的。”

    哥伦比亚神学院教授罗宾逊博士(Dr.Wm.C.Robinson)论及此题说:“仿效犹太人的俗规,基督徒洗涤死者的身体,缠以细麻布,有时以香料熏之,然后在牧师、亲友面前,祈祷唱诗篇,以为复活的种子,将之安葬于土。一般的埋葬是在一山旁凿成的洞坟墓里。尸体用布缠裹,乃放在棺材里,洞口用砖条或大理石封闭。基督徒的地下坟墓乃对复活盼望的明显见证,给罗马人一个很深刻的印象。甚至背教的罗马皇帝朱理安(JuliantheApostate)追溯基督教的发展与能力为下列三端:仁慈、照顾死者与诚实。

    “基督徒的习惯为哥林多前后书中数节经文所支持。为反对荒淫保罗写着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为反对信徒与外邦人通婚,他警告说:“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为反对**会众,他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苦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中找到在所撒之种与发芽为永活的身体与仰望身体的复活——荣耀的——能力的——属灵的身体之间的类比。”

    然后罗博士结论说:“弟兄们在你们要把基督徒埋葬身体(就是圣灵的殿)的习惯改变为初代基督教所普遍反对的风俗之前,要仔细考查这些经文。基督徒的坟墓被基督在坟墓中的安息分别为圣了。信徒的身体既仍与基督联合,就在坟墓中安息,直等到复活。”

    末了我们只能说火葬的习惯,(似乎在今日的大城市中最为普遍)乃是不合基督教的,信徒不当履行。因不合圣经。初代教会反对火葬为异邦风俗,羞辱身体,为否认复活的暗示。今日大多数赞同火葬的人,都是教会中的新派与人本主义者,他们对身体的真正复活根本没有信仰,他们对基督教都是漠不关心的。

    说来真也奇怪,赞成火葬者所引证的经文乃是论到亚干与扫罗的事。但是对我们所亲爱的人,诚然不能用这种方法。这种习俗是应当反对的。但那些赞成火葬者急于寻找圣经的支持来说服基督徒,他们既然寻找不到别的,所以就来用这两件事作例证。

    论到基督徒的丧礼,应当避免世人那样外表的虚饰、浪费。真基督徒不能与他人竞争,因他们看丧礼乃是人生的终结,但我们承认圣经关于死亡与来生的真理,对爱者的身体予以相当重视,同时令那些还在世的人看重来生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