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丁路德
本书系马丁路德著作之一,且被誉为最佳著作之一。“是一种轻微恬静之声”,“是宗教上潜思默想的结晶”。作者自己也以本书为全基督徒生活的述要。
本书有两大主题:(一)因着信,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辖。(二)因着爱,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受一切管辖。
CHRISTIANLIBERTY
By
Dr.MARTINLUTHER
ThisbookisoneofthefirstwrittenbyDr.martinLuther,andbymanyitisregardedasoneofhisbest.Itischaracterizedasafineandquietvoice,orascrystalsfoundduringChristianMeditation.TheauthorhimselfregardedthisbookasashortoutlineofthewholeChristianlife.
Thebookdealswithtwobigitems:-First:BecauseofFaith,theChristianisentirelyfree,Lordofall.Andsecond:BecauseofLove,theChristianisentirelyobedient,aservantofall.
译者序(一)
马丁路德于1520年一年之间连写了三篇有名的文字:一篇是《上德国基督教公侯书》,一篇是《教会被掳于巴比伦》,一篇就是本书——《基督徒的自由》。
1519年教皇利欧第十特派米勒提次(CarlvonMiltitz)到德国传路德到罗马,当着教皇收回他攻击卖赦罪票的九十五条。米氏是德国人,洞明德国当时教会的内情,对于路德攻击贴次勒(Tetzel)滥售赦罪票之事颇具同情。因此米氏有意就地谋争端的解决,而不愿引路德亲赴罗马。但米氏谋解决争端的努力终以厄克辈的阻挠未克成功,利欧第十终于次年6月15日颁布了革逐路德的教诏。但米氏此时仍作最后的努力,想挽回争端;他于10月12日再与路德会晤与利贝布格(Lichtenberg)的圣安多尼修道院。先是路德曾许米氏写信给教皇,路德至此允许遵照前约于12日之内写就此信寄去,并定9月6日为发信之时,以表非受教诏的威胁所致。他们又议定,路德于信内应说明他与罗马教会发生争端的原委,以表纯由厄克的煽动而来,路德实迫不得已出而反抗。但路德写信时,述明他反抗罗马教会的本意与原委之后,另写了一篇语调大异的文字当作礼物赠送教皇,并藉此表明他所作是什么性质的工作,这篇文字就是我们现在译出的《基督徒的自由》。
路德的这一封写给教皇的信与送给他做礼物的这篇《基督徒的自由》,那一位教皇利欧第十收到了没有,我们无从得知。但有人说,利欧第十纵收到了这封信与礼物,也不过是愤怒与鄙夷交集。
路德《上德国基督教公侯书》,与《教会被掳于巴比伦》的先两篇著作是摇山撼地的雷震之声,但他这篇《基督徒的自由》却是一种轻微恬静之声。作者自述他这篇文字说:“我若不是受了欺哄,这篇文字就是全基督徒生活的述要”。对于这篇文字,就是路德的敌人也难找出它的错来。法国天主教人克利斯替尼(LeonChristiani)反评这篇文字说:“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流露着真正的宗教精神。几乎全然不见挑拨的争辩。在这本书里面人又感到中世纪伟大神秘派人的灵感。‘模仿’岂不是不断的表现出人一己的无能,表出上帝无限的恩典与基督救赎的至大好处?这本书岂不是传一切行为应由爱而生,而非出于强迫?路德在这本书里面如此晓畅的论到上帝的善良,论到这种善良所感化我们感恩的心,论到我们由此所生出自然的顺从,论到应该感化我们模仿基督的心愿,凡有人想反对这本书的,他就不是真基督徒。”复原派人科勒得(Kolde)评路德的著作,以本书为最佳,他说这是:“在宗教上潜思默想的结晶,而非在神学上的辛苦得来。”沙夫(Schaff)说:“这本书为路德最佳著作之一,远超出他著书时代所有一种大争大辩的气习,而满具基督教正确的真理与和平。”
古时女执事非比谨慎护持把保罗的一封信带到罗马教会,我们现在译出此书,贡献给中国的教会,也是非比传书的微意。
译者谨识
译者序(二)
教皇利欧第十准厄克之请,在1520年6月15日颁布了逐路德出教的教谕。教皇的特使米勒提次仍希望能够运用他的政治手腕,将路德与罗马教会的鸿沟填补起来。路德虽在是年10月10日收到了教皇的教谕,但仍徇米氏之请,履行从前的诺言,所以在10月中旬给教皇写了一封信(即他平生给教皇所写的第三封信),而照原来的约定,标期为9月6日,以免有因受教谕威胁方写此信之嫌疑。信中路德表示仍尊重教皇本人,但严责罗马教会腐败。随着这封信,他附送《基督徒的自由》,作为礼物,并藉以表达他的信仰和工作的性质。
《基督徒的自由》即是路德在《教会被掳于巴比伦》的“授圣职礼”结尾中所应许写的一书。此书表明路德的根本信仰,充满了神秘的灵感,毫无争辩的意气。一个人处于四面楚歌之中,而能心静如水,写出如此恬静优美和光耀千古的文章,若非有深刻的宗教经验和属灵生活,是不能办到的。在读《上德国基督教公侯书》和《教会被掳于巴比伦》后,读此一书,使人有长江之水奔放出三峡,便是一坦平洋之感。正如前者表现路德是雄辩家,此书表现他是圣者。
许多学者以《基督徒的自由》为路德最高尚,最优美,和最成熟的杰作,又是改教运动表现其积极的福音基础,和因信称义的根本教理最重要的灵修书。路德自己认为其中包含有基督徒生活的总纲。正如伯尔拿的DeConsideratione是给教皇的灵修书和生活手册,此书是给一切基督徒的灵修书和生活手册。因为《基督徒的自由》论到信仰的能力,或说论到基督徒经验似非而是的真理:即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为众人之主,不受任何人束缚;同时基督徒又是负了责任的,为众人之仆,受众人管辖。书中描写人信靠遵行律法,不能得救,惟有靠上帝在基督里所白赐的恩典,才能得救,换言之即因信才能称义。这信使人接受福音,与基督联合。凡与基督联合的,就与基督一同做王作祭司。但因信称义的人虽不靠行为得救,却要从信里自然流露出爱上帝爱人的行为来。所以基督徒一方面从律法得了自由,生活在信里面;同时他非但不将这种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误己害人,而且必然因信基督而有行善的自由,攻克己身,荣神益人,正如基督所说:“上帝的儿子若叫你们得以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在这常不免误解自由和假自由之名以行**之实的世界,人若要明暸自由的真谛,享受真自由的幸福,就当读此书。
阅读路德的《基督徒的自由》,便知道其精神乃导源并取法于基督本身和其教训,以及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八节,哥林多前书九章十九节,加拉太书四章四节,腓立比书二章六至七节处所传讲的圣道,并受了中世纪神秘主义派如陶勒尔(Tauler)及该派著作如《日耳曼神学》的影响。
路德写此书,是用拉丁文,但完成之后,立刻将它译成德文,而于1520年11月16日前出版。德文本虽不如拉丁文原文本一样完全,明晰,但在当日平信徒中,发生了更大更深远的影响。
许多人以为基督徒的信是容易之事,且有不少的人以信只是诸德之一。他们所以如是,是因他们没有信的经验,也从来没有尝试过信有何等的大能,因为人若不在某时候,在试炼的**之下,尝试过信所给与人的勇气,他就无法将信写出来,也无法领会凡论信所写正确的话。但是凡少许尝试过信的滋味之人,他就写之不尽,说之不尽,揣摩不尽,听闻不尽。因为信是一道活水泉源,奔流直到永生,正如基督在约翰四章十四节所说。至于我,虽然没有丰富的信可夸,也知道我的积蓄如何微薄,但我既为又大又多的试探四面追逐,希望少许得了一点信,也希望我若不能把这信说的晓畅,也必能比那些咬文嚼字的人,比那一切高深莫测龈龈好辩的人以前所写的——那些连自己也不懂得他们所写的——说得中肯一点。自由与受困
为使知识浅薄的人——因为我只是服事这等人——易于明瞭起见,我就先提出两个论心灵自由与受困的主题,就是:一、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辖。二、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受一切人管辖。这两句话虽似互相矛盾,但若连成一片,倒于我们所讨论的有极妙的用处,因为这两句都是保罗的话,他在林前九章十九节说:“我虽是自由的,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又罗马十三章八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爱的本性就是随时服事,并受所爱之人的管辖。基督正是这样:祂虽是万有之主,却甘愿服在妇人之下,服在律法之下;所以祂一面是自由的,一面是奴仆,一面是上帝的形象,一面又有奴仆的样式。
但我们先要从离题较远却又更明显的事上说起。人有两个性。一个是属灵,一个是属血气的。就人称为灵魂的灵性说,就叫做属灵的人,里面的人,或说新人;就人称为血气的属肉体的性说,就叫做属血气的人,外表的人,或说旧人。这两种人,保罗在林后四章十六节说:“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译者按“外体”与“内心”原文作“外表的人”与“里面的人”)。因有这一个性的不同,所以圣经说到同一个人,却有两样矛盾的话,这是因为这两种人住在一个人之内,原来就两不相容,肉体与灵性相争,灵性与肉体相争(加五章十七节)。里面的人
一、我们先揣摩这一个里面的人,看一个义的,自由的,真正是基督徒的人,那就是说,一个新的,属灵的,里面的人是如何来的。外表的事,不拘什么,显然与产生基督徒的义或自由不发生影响,与产生不义或受困也不发生影响。身体若是享受的好,自由自在,能作事,能吃,能喝,要作什么,便作什么,但这与灵魂有什么益处?因为这些事,连那最不敬虔,做百般恶事的奴隶也做得到。反之,身体的软弱,或是被囚,或饥或渴,或无论什么外表的不幸,又怎能伤害灵魂呢?这些痛苦,连那最敬虔的人也受得到,连那些因有清洁的良心而极其自由的人亦所不免。这些事没有一样关系灵性的自由,也没有一样关系灵性的受困。身体纵有祭司的圣衣为装饰,或住的是圣地,或供的是圣职,或是祷告,禁食,不吃某种食物,或是行无论什么用身体或属身体的事,但灵魂并不得因此受惠。心灵的义与自由所要求的是大不相同的事,因为这类说过的事,无论什么恶人也能够作,而这类的事只产生假冒伪善的人。反之,身体纵穿的是俗衣,住的是没有分别为圣的地,吃的喝的与常人一般,不大声祷告,并忽略以上所说假冒伪善的人也能作的事,但灵魂也并不得因此受损。
不但如此,就是抛弃诸般善行,专一揣摩,默想,与行凡心灵所能行的,也是没有益处。一件事,只有一件,是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的义与自由所不可少的。这一件事就是上帝的圣道,基督的福音,正如祂在约翰十一章二十五节所说的:“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又约翰八章二十六节:“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又马太四章四节:“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这样,我们就要认清,也要确定,灵魂缺少别的都不要紧,但少不了上帝的道;没有上帝的道,灵魂就无处求助。但灵魂若有了道,牠就是富足的,不缺少什么,因为这道就是生命的道,就是真理,光明,平安,公义,拯救,喜乐,自由,智慧,能力,恩典,荣耀,以及我们所想象不到的诸般好处的道。这就是先知在全诗一一九篇与圣经许多别的地方用这么多叹息之声想念上帝的道,并用这么多名字比上帝之道的原因。反之,上帝的愤怒用以击打人的灾难,像阿摩司所说一样,没有一样比不能听见上帝的道的饥荒还可畏的,再来恩典,又没有比上帝打发祂的道来还大的,如同我们在诗一零七篇所读的:“祂发命医治他们,救他们脱离死亡”(译者按“发命”直译原文,作“差遣他的话或道”)。基督奉差遣降世,不是有什么别的职务,单是为道的职务,而凡属灵的各种职分,使徒,主教,及一切祭司蒙召受职,为的也只是要执行道的职务。
福音
你问:“上帝的这道是什么?祂的道既有这么多话,又如何应用呢?”我回答说,使徒在罗马一章说明了。这道就是上帝的福音,论到祂儿子,成为肉身,受苦,从死里复活,藉着使人成圣的圣灵受荣耀。因为传基督,就是养活灵魂,使牠成为义,叫牠自由,拯救牠,只要牠相信所传的。因为只有信才是得救而有效的上帝之道的用法,如同罗马十章所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又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相信祂的都得着义”;又罗马一章:“义人必因信得生。”上帝的道不是藉什么行为所能领受,所能爱慕的,乃是单藉着信。因此灵魂为着牠的生命与义所需要的既然只是信,这样,灵魂显然单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因为若可因别事称义,就不必要道,这样,也不必要信。但这一个信决不能与行为并行,这就是说,你同时又认是因行为(不论行为的性质如何)称义;因为若是这样,就是徘徊两可之间,敬拜巴力,以口亲手,这照约伯所说,是很大的罪。因此你开始相信的时候,你就明白在你里面凡事都是应该受责备,都是有罪而应该受咒诅的,如同罗马三章所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又说:“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你明白了这一层,就必知道你少不了基督,祂为你受苦而且复活了;也必知道你信祂,你就因这信可以成为新人,就是信你一切的罪得了赦免,信你称义是因别人的功劳,就是单因基督的功劳。
因此,这一个信既然只能在里面的人之内作主,如同罗马十章所说:“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而且又只有信可使人称义,这一个里面的人就显然不能因什么外表的行为或其他方法得称为义,得自由,得救。行为,不论其性质如何,与里面的人没有关系。反之,只有心里的不敬虔与不信才叫人有罪,叫人成为可咒可诅的罪的奴仆;并不关系外表的行为。因此,每一个基督徒所应该留心的第一件事,是丢弃依靠行为的心,单单多求信的坚固,藉着信不在行为的知识上生长,要在为他受死而且复活的基督耶稣的知识上生长,如同彼得在他的前书末章所说的;因为没有别事可使人成为基督徒。所以如约翰六章所记,犹太人问基督他们当作什么,才算是上帝的工,他就摒除他所见到的他们那些无数的工,只吩咐他们一件,就是:“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作上帝的工。因为父上帝印证了他。”因此真信基督就是一个无可比拟的宝库,贮藏一切救赎,救人脱离一切恶事,如同基督在马可末章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一个宝库,以赛亚已经看见,而且在十章十节预言上帝要怎样在地上定规必成的结局,有公义施行,如水涨溢。他仿佛说:“信是律法简约而完备的实行。这信使信徒有充充满满的义,就不必另要什么得他们的义。”保罗在罗马书也如此说:“心里相信,就可称义。”
信与行为
你如果问,既然只是因信称义,没有行为,就可以使人得这么大有福气的宝库,那么,圣经又怎么规定这么多行为,礼仪,律法呢?我就回答说:第一,你须记得那已经说过的只是信,不是行为,使人称义,使人自由,使人得救,这个我们以后说得更清楚。现在我们只要指出上帝的各部圣经总分为两部——诫命与应许。
诫命显出软弱
诫命所教训人的的确是善事,无奈教训人的事,行起来,却不如教起来的快;因为诫命只指示我们什么是当行的,而不给与我们行的能力;诫命的意思只是要教训人认识自己,叫他藉着诫命可以承认他不能行善,可以在他自己的能力上绝望。这就是他们何故叫做诫命,何故是旧约。比如:“你不可起贪心”,这就是一条定我们一切人有罪的诫命,因为没有人能不起贪心,不怕他如何抵制。因此,为着要不起贪心,为着要成全这一条诫命,人就不得不以自己绝望,而另在别处,另从别一位,找那他自己所没有的帮助,如同何西阿所说:“以色列啊,你自己的是灭亡,你的帮助只在我。”我们在这一条诫命上如此,在其余一切诫命上亦复如此,因为不论那一条,我们都一样无法遵守。但人藉着诫命既已得知自己的软弱,对于如何成全律法既已发生不安,因为律法必得成全,不叫一点一画废掉,不然人就要被定罪,没有希望;这样,既已实实在在虚心了,既已看见自己算不了什么,就在他自己身上找不出称义与得救的方法。到了这一步,圣经的第二部就在那里等候着。这就是上帝的应许。
应许给人力量
上帝的应许宣扬祂的荣耀说:“你若愿意成全律法,照诫命所说不起贪心,你就来信基督,在祂里面有恩典,公义,平安,自由,与诸般应许给你。”因为你凡在遵行律法的事上所不能的,这些虽然又多而又无用,你就可以藉着信的又快捷又容易的路径做到。因为我们的父上帝叫一切事靠信而行,所以谁有信,谁就什么都有,谁没有信,谁就什么也没有。“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从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马十一章)。因此,上帝的应许就答复了上帝诫命的要求,成全了律法所规定的,叫诫命与成全诫命,一切都属上帝。是祂定诫命,也是祂成全。故此上帝的应许属于新约,不但属于新约,也就是新约。上帝的应许既是圣洁,真实,公义,自由,平安的话,充满百般的善,凡心灵用坚固的信以这些应许为依靠的,就是与这些应许连合了,不但连合,也是为这应许所吸收了,所以这样的心灵不但同有这些应许的能力,也是浸透,且为这些应许所陶醉了。因为基督的一摸,既可以医病,那么,这一个心灵上最轻柔的一摸,不如说,这一个道的吸收,岂不更要将道的一切传达于心灵?这就是如何只是因信,非因行为,心灵得为上帝的道称义,成圣,使心灵成为真实,平安,自由,充满百般福气,成为上帝的真儿女,如同约翰一章所说:“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就是赐给凡信祂名的人。”
信使人称义
照以上所说,就容易明白信如何有这等大能力,如何不是善行,也不是总合一切善行所能比拟;没有什么行为附着上帝的道,也没有什么行为能在心灵里面;在心灵里面的只是信,心灵只为道的左右。道是怎样,就使心灵怎样,如同炎热的烙铁因与火连合便熊熊发光如火一样。这样,基督徒在信里就有了一切,再不需什么行为使他称义。他若不需行为;也就不需律法;若不需律法,就一定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的话也就是真的了。这就是基督徒的自由,也就是我们的信;这一个自由并不是叫我们过懒惰或邪恶的生活,乃是以律法与行为为人的义与得救所不必需的。
信成全诫命
这是信的第一个能力。现在我们要看第二个。因为信另有一个功用,就是凡信所靠的,那信也最尊敬重看他,因为信看他是真实可靠的。我们尊敬人,没有过于以我们所信靠的人,是真实,是义人的。我们重看人还能比看人是真实,是义人,是尽美尽善更可贵?反之我们轻看人,又没有比看人是假,是恶,疑惑他,看他为不可信任,还重的。所以心灵坚定不移信靠上帝的应许,看祂是真实公义,就再没有高过这种看法的。我们看祂是真实公义,并用我们所信的无论谁所应得的看祂,这就是敬拜上帝的极点。到了这个时候,心灵就全然听从上帝的旨意,既然听从,就尊祂的名为圣,甘心情愿照上帝所喜悦的待祂,因为心灵既坚持上帝的应许,就不会疑惑那真实,公义,智慧的上帝不得为祂尽心尽意办理一切,处置一切,安排一切。一个这样的心灵在一切事上还不会藉着信顺从上帝至于极处么?还有什么诫命不能为这种顺从丰丰富富的成就呢?还有什么成全比这在一切事上都惟命是听更完美呢?但这种顺从非由行为而来,乃单由信而来。反之,有什么事比不信上帝的应许更属违背上帝,更属邪恶,更属藐视上帝呢?因为这不就是以上帝为说谎的,或疑惑祂不真实,却以自己是真实的,以上帝为说谎,为虚妄么?凡这样行的人,不是弃绝上帝,在自己心里立起了自己的偶像么?这样,从这种邪恶中生出来的行为,纵令是天使与使徒的行为,又有什么益处呢?所以上帝不将众人圈在愤怒或情欲之中,但圈在不信之中,这圈的实在不错;好叫凡自以藉着遵行律法(民事与人道的德行)所规定贞洁与怜悯人之事而成全律法的,得以明白他们不会得救,他们是在不信的罪下,如不寻求恩典,就要按公义被定罪。(参罗十一:32)但上帝既见我们看祂是真实的,因我们的信照祂所应得的尊敬祂,祂就因我们信的缘故,也尊敬我们,看我们是真实的,是义人,因为信把上帝所应得的归给上帝,所以就生出真实与义来;因这缘故,上帝也把荣耀还给我们的义。看上帝是真实是公义,原就是真实公义的看法,这样看祂,这样认祂,原就是真实公义的,所以祂在撒上二章三十节说:“尊重我的我必重看祂,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保罗在罗马书四章说,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因为他藉信,就将最全备的荣耀归给上帝,我们若信,因同样的缘故我们的信也要算为我们的义。
信与基督连合
信的第三个无可比拟的好处就是:信将心灵与基督连合,有如新妇与新郎连合。像使徒所说,因这一个奥秘的连合,基督与人的心灵成了一体。若是一体,若是成了真正婚姻的结合,不但如此,更是一切婚姻中最美满的,因为人的婚姻不过是这真正婚姻残缺不全的一个预表:他们就不分善恶凡事都公有了。所以凡信的人就可以拿基督所有的自矜,夸口,仿佛就是他的;凡他心灵所有的,基督也认为是他的。我们只要将这两样比较,就要看出贵重无比的事来。基督满有恩典,生命,救赎;人的心灵却满有罪恶,死亡,咒诅。于是让信来到他们中间,罪恶,死亡,地狱就属了基督,恩典,生命救赎却属了人的心灵。因为基督若是新郎,就当将祂新妇所有的归于自己,而将自己所有的赐给祂的新妇。因为祂若将身体与整个的自己也赐给她,怎会不将祂一切所有赐给她呢?祂若接受了新妇的身体,又怎会不接受她一切所有的呢?(参弗五:31)看哪!在这里我们不但有一连合的愉快异象,也是有一有福的战争,胜利,拯救,得赎的异象。因为基督是上帝与人连合在一个位格里,这一位没有犯过罪,没有死过,没有被定罪,也不能犯罪,不能死,不能被定罪;祂的义,生命,救赎是不能胜过的,永远的,无所不能的;祂因信的结合,在祂新妇所有罪恶,死亡,与地狱的痛苦上就有了分,不但有分,也将这些归于自己,当作是祂自己作的,当作是祂自己犯的罪;祂受苦,受死,下到地狱,为的就是要胜过这一切。这样,行这一切事的既是这样的一位,死亡与地狱不能吞灭祂,祂就必能得与他们大大决斗,将他们吞灭。因为祂的义大于一切人的罪,祂的生命强于死亡,祂的拯救较之地狱更属无敌,如此那相信的心灵,因信的保证,在她新郎基督里面就脱离了一切的罪,再不怕死亡地狱的攻击,具有她新郎基督永远的义,生命与拯救。所以她献上自己,作荣耀的新妇,毫无**皱纹,在生命的道里,就是说,因信生命,公义,拯救的道,洗净了自己。这样,祂就以信,以慈爱,以怜悯,以公义,以审判,聘她为妻,如同何西阿二章所说的(参弗五:21)这样,谁能充分领会这种贵重婚姻的意义呢?谁能了解恩典所有丰富的荣耀呢?这一个富足敬虔的新郎基督娶了这一个贫乏邪恶的娼妓,救赎她脱离一切邪恶,把自己一切的善给了她做装饰。这样,罪就无法灭她,因为这些罪已经放在基督身上,在祂里面被灭吞了;她有她丈夫基督的义,她把这义可夸为自己的,也能在死亡与地狱面前拿这抵挡她一切的罪,说:“我若犯了罪,但在我所信的基督里面我没有犯罪,凡祂所有的都是我的,我所有的也是祂的——如同雅歌的那新妇说:‘良人属我,我也属他’。这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五章所说的意思,他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就是说,胜过罪恶死亡,如同他所说的:‘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信成全律法
从这里你又明白如何以这么多归于信,单以信可以成全律法,不是行为称义的缘故。你看,第一条诫命:“你只要敬拜一位上帝。”也惟有因信才可以成全。因为你虽然从脚跟至头顶都是善行,你还是不义,也不是敬拜上帝,遵行第一条诫命,因为你若不是将祂所应得的真实与全善的荣耀归给祂,你就决不是敬拜上帝。但这事不能藉行为成就,必得藉心里的信才能成就。因为我们不是因行为,乃是因信,荣耀上帝,认祂是真实的。因此惟有信是基督徒的义,也惟有信是成全一切诫命的。因为凡成全了第一条诫命的,就不难成全其余的诫命。但行为既无知觉,就不能荣耀上帝,只有信在那里的时候,行为才能够荣耀上帝。但如今我们不问是什么行为,也不问是那种那类的行为,我们只问是谁的行为,是谁荣耀上帝,并生出这些行为。就是住在心里的信,信是我们一切义的主脑与本体。因此教训人诫命是靠行为成全的,就是盲目与危险的道理。诫命的成全必须在行为之先,行为是从成全律法之后发生出来,我们以后要听。(参罗十三:10)
旧约的预表(参出十三:2;民三:13;创四十九:3)
但要更深切明白我们里面的人在基督里所有的恩典,我们必得揣摩在旧约上帝如何以头生的儿子分别为圣,归于自己,与生而即有的权利很被重视,因这种权利有双层的尊荣,就是为祭司与为王的尊荣。因为头生的兄弟是祭司,是其余各弟兄之长,这是基督的预表,祂是父上帝头生的独生子,也是童女马利亚的儿子,是非按血气与世界的样式的真祭司真王。因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祂是天上与灵性事的王,专尚公义,真理,智慧,和平,救恩等类的事。凡是地上的事地狱的事也仿佛属祂管辖——不然,祂如何能保护我们,救我们脱离这些事呢?——但祂的国度不在乎这些事,也不属这些事。祂祭司的职分也不在乎外表装束与姿势的显赫,如属人的亚伦祭司职分与我们今日教会的祭司职分;乃在乎灵性的事,藉这些事在天上上帝面前为我们代祷,尽无形的职分,并在天上献自己的祭物,行祭司所应行之事,如同保罗在希伯来书用麦基洗德为预表论祂所说的。祂也不但为我们祷告,代求,更藉祂圣灵活泼的教训在我们心里教训我们;这样,就完成祭司的两个实在职责,属人的祭司的祷告与传道就是这两个职责有形的表象。(约十八:36)这样,基督既因祂生而即有的权利得着了这两个特权,祂就照以上所说婚姻的法律将这两个特权赐给凡信祂的人,与他们共分共享,因为照那法律,妻子对于凡丈夫所有的也有所有权。这样,我们在基督里面就是祭司,都是君王,相信基督的都是如此;如同彼得二章所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特别的民族,是有君尊的祭司与祭司的国度,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基督徒祭司的地位与王的地位,我们说明一下:第一,说到王的地位,每一个基督徒因信高升在万事之上,祂凭着属灵的能力作了万有之主而无例外,所以没有什么能伤害祂;不但如此,凡事都受祂管辖,凡事都受强制在祂得救的事上服事祂。保罗在罗马八章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林前三章说:“万有全是你们的,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每一个基督徒在万有之上,并不是仿佛凭物质的能力享有万事,管理万事——教会却有人患这种癫狂——因为这种权能只属于君王与地上的人。照我们平常在世的经验所指示我们的,我们倒为万事所管辖,受许多苦,甚至于死;不但如此,人越作基督徒,就越受凶恶,苦难,死亡的管辖,如同我们在头生的王基督自己身上,以及祂一切弟兄,就是诸圣徒,身上所看见的。我们所说的权能是属灵的;牠在仇敌当中,在受**当中大有权势。这权能不是别的,就是力量在软弱人中显得完全,在一切事上我都能为我得救的事找到益处,所以连十字架与死亡也不得不服事我,为我效力,作成我的救赎。这是一个何等荣耀的特权,而难于得着的,是真正无所不能的能力,是属灵的国度,在这国度里面,只要我相信,凡事必互相效力,叫我得益。但得救,所需的既然单是信,我就不需别的,只须信本着他所有的自由而行使他的权能,看哪,这是基督徒贵重无比的能力与自由!(参林后十二:9;罗八:28)
基督徒祭司的地位
我们不单是极其自由的王,也是永远的祭司,这比为王更大更为可贵,因为我们做祭司,配在上帝面前为别人祷告,并将属上帝的事教导别人。这两种事就是祭司的责任,而为不信的人所不能有。这是基督为我们得来的,只要我们信祂,我们就不但是祂的弟兄,不但与祂同作后嗣,与祂一同为王,我们也是与祂一同作祭司,可凭着信放胆来到上帝面前,呼叫“阿爸,父!”彼此互相祷告,行我们所看见的祭司所行并所预表的有形体的外表之事。但不信的人,就不能得各事的益处,倒是一切事的奴仆,凡事都只与他有损,因为他存心不善,用一切事只图自己的益处,而不为上帝的荣耀而用。所以他不是祭司,乃是亵渎的人,他的祷告只是罪过,决不会达到上帝面前,因为上帝不听罪人。这样,谁能测度基督徒高贵的地位?祂用祂为王的权柄管辖一切,死亡,生命罪恶,又用他祭司的尊荣靠着上帝有非常的权能,因为上帝成全他所求所想的,如同圣经记着说:“敬畏他的,他必成全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但一个人达到这种荣耀,断不是因他的行为,乃是单因信。(参来十:19-22,约九:31)这样说来,无论什么人也能清清楚楚明白基督徒如何不受万事的管辖,倒是管辖万事,因这缘故,他就不需行为使他称义,拯救他,因为信已将一切丰丰富富赐给他了。但是他若是愚人,妄想他成为义,得自由,得救,成为基督徒,乃是藉着某种善行,他就立刻失落了他的信与信的一切好处;这种愚妄,有一个寓言正形容的妙,就是那口里衔着肉从溪旁跑过的狗,受了水中那肉的影子的欺骗,开口想去夺那块肉,结果连肉和影子都失掉了。
基督徒当中的区别
你要问:“若教会的人都是祭司,那么,我们如今称为祭司的,与常徒又有什么区别呢?”我回答说:‘祭司’,‘牧师’,‘属灵的’,‘属圣职的’这些字,将他们从一切别的基督徒身上剥夺过来,专用于少数的人,专用于我们如今照有弊的用法所称为‘圣职阶级’的人,我们就冤屈这些字了。因为圣经对于这两种人,除了称那些现今不可一世号为教皇,主教,号为主的,那些应该藉着道的职务服事人,将基督的信与信徒的自由教导人的——为‘执事’,‘仆人’‘管家’之外,没有其他分别。因为我们虽然都是平等的祭司,但我们不能都当众执行圣职教训人,就是能够,也不应当。保罗在林前四章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妙事的管家。”但如今管家的职分既演成了这么大的权势与这么可畏的虐政以至于无异邦的国势,无地上的权威足与牠比拟,一般常徒就仿佛不是基督徒了。因这种误用,基督教所讲的恩典,信,自由,与关于基督自己的知识就沦亡了,代替这些知识的是不可忍受的一种人的话语人的律法的捆绑,叫我们如同耶利米的哀歌所说的,成了地上极恶之人的奴仆,就是那些倒行逆施,使我们受苦,一味专随他们卑鄙无耻的意志而行的人。
回到我们的目的上来说,我相信单照圣史的事实传讲基督的工作,生活,与教训,仿佛一有这些知识,于人生的举止言动就够用了,这显然是不足,而不合基督教道理的,而今日必须认为上等的传道人的却正是这样。还有那全然不讲基督,只将人的律法,教父的戒律,教导人的,那就更为不足,更不合乎基督教的道理了。又有不少的人传基督,为的是要打动人情感,与基督同情,生犹太人的气,以及这类无知识的事。但真正的传基督,应该坚固人信基督的心,传祂不单是基督,乃是为你为我的基督,凡祂所说的,凡祂的名所指示的都能在我们里面发生效力。要产生这种信,并保存这种信在我们里面,乃是传基督为什么降世,祂带了什么来,赐给人什么,我们接受祂有什么益处。要做到这一步,就得将祂所赐给人基督徒的自由讲述得不错,告诉我们做基督徒的如何都是王,都是祭司,因为也是万有之主,叫我们坚信凡我们所作所为,在上帝面前样样都是可蒙悦纳的,像我们已经说过的一样。
如此传讲的效果
凡听见这些事的,有什么人心里不会喜透?他既得了这种安慰,怎会不受感动爱基督,而为律法或行为所不能使他爱的呢?谁还有什么能力伤害这样的心,或是可叫他害怕呢?若是罪的知识或死亡的恐惧,来到他心里,他立刻就仰望主;一听见什么凶恶信息,也不得惶恐,不得为这些事所摇动,他只是藐视仇敌。因为他相信基督的义是他自己的,他的罪却不是他自己的,乃是基督的;一切的罪都为基督的义所吞灭,已如上文所说。这是信基督必然的结果。所以这一个心就只嘲笑死亡与罪,同着使徒说:“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十五:55)因为死亡不独为基督的得胜所吞灭,也是为我们的得胜所吞灭,因为藉着信,基督的得胜成了我们的得胜,因信我们也是得胜的人。
论到这一个里面的人,他的自由,与自由的根源,和由信而来的义,这义无所需的律法,亦无所需的行为,不但无所需,人若以称义是由于行为,反可为行为所害,论到这一切,就不多说了。
我们转到第二段,转到外表的人。在这里我们要答复凡误解“信”字,误解以上一切所说的人,他们说:“若是信行一切事,若单是信就可以称义;那么,圣经为什么还吩咐人行善呢?我们尽可以坐享安逸,尽可以靠信就够了呀。”我回答说,不然,你们这些恶人,不然。我们若能全然是里面的人,全然是属灵的人,就可如此;但要到末日,到死人复活之日,我们才能够成为全然属灵的人。我们仍在肉身活着的时候,我们就只有了一个起头,就只在来生才得完全的事上略可有些进步。因这缘故,使徒在罗马八章称我们凡在今生所得的叫做灵性上“初熟的果子”,因为我们诚然要在将来得那更大的分,就是灵性的丰满。到了这里我们就可以论以上所提出来的:基督徒是万人之仆,受一切人的管辖。因为正如基督徒是自由的,可不作什么事,他也是仆人,要作样样的事。这如何可能呢?以后我们就可以明白。(参罗:23)
他必须作事
照我已经所说过的,人虽然因他里面的信在心灵上丰丰富富的称义了,所以他就有了凡他所应有的,只除了一件,那就是这信与丰富应该一日一日生长,一直到来生;但他仍在此世,既在此世,就须管束他的身体,与人交往。在这里他的行为就开始了;在这里他就不能坐享安逸了;在这里他就应该留心藉着禁食,儆醒,勤劳,以及别种合理的训练,训练他的身体,叫身体服在心灵之下,听从顺服他里面的人与信,不肯判信,不阻碍里面的人,常如身体的本性如不加以约束,所最喜欢作的。因为这藉着信照着上帝的形像所造成的里面的人因在基督里所赐给他百般的好处,他常是欢喜快乐的,因此他的一件事就是欢欢喜喜服事上帝,不是要得什么,乃是出于非属勉强的爱。
正当他这样行的时候,在他肉体里面就遇见一个相反的意志,那意志争着要服事世界,寻求自己的益处。这个为属信的心灵所不能容忍,于是甘心情愿想把身体服在他手下,约束他,如同保罗在罗马七章二十二节所说:“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服从犯罪的律”;又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又加拉太书上说:“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参林前九:27;加五:21)
行为不使人称义
但我们行这些事,不应以为人是藉这些事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在上帝面前算为义的信不能容忍这种谬见;我们应以这些事只是叫身体顺服,清除身体脱离一切邪情私欲,我们的目的全在驱除私欲。因为心灵既然藉着信洗涤干净了,成了爱上帝的,就愿意一切事,特别是他自己的身体,都如同他自己一样清清洁洁叫一切事都可与他一同爱上帝,赞美上帝。这样一个人决不能懒惰,因为他身体所需的常**他,强迫他行善,好叫身体顺服。但这并不使他在上帝面前称义,他行这些事,只是出于顺从上帝的自自然然的爱,除了看为上帝所喜悦的之外,没有别的缘故,因为他愿意在一切事上都至严格的顺从上帝。
这样,人人就容易学会所谓惩罚身体的限制与自由:因为他禁食,儆醒,勤劳,只以抑制他身体的情欲为限,但那些妄以因行为称义的并不看作攻克身体,只看作这些事的本身,以为若行的又多又好,就可以成为义;有时甚至因行善功坏他们的脑力,消灭,或至少化他们天然的体力于无用。这是愚妄到了极点,全然不明基督徒的生活与信,叫人靠行为,不因信,以求称义得救。
一个比喻
为要使我们所说的更容易于了解,我们可以用比喻来说明。我们看一个因着信由于上帝纯粹的恩典称义得救了的基督徒的行为,应如我们看亚当夏娃在乐园以及他们一切子孙,若没有犯罪,所作的一样。我们读创世记二章说:“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亚当为上帝所造,本是义的,正直的,无罪的,所以他并不要藉着修理看守那园子来称义,做正直人;但因不要叫他懒惰,主就给他一件功夫作——修理看守园子。这些工本是极自由的工,作这些为的只是要使上帝喜悦,并不是要得什么义;因为亚当已经有充充足足的义;若是亚当没有犯罪,那义,我们人人生来即有。
信徒的义亦属如此。藉着信他已经恢复,到了乐园,重新被造了,不必要什么行为使他成为义,或使他做义人;但叫他不至懒惰,叫他为身体作安排,保守他的身体,他就必须甘心情愿作这些工,为的只是要使上帝喜悦;只是我们还不是全然的重新被造,我们的信与爱就还没有完全,信与爱应该增长,但不是藉着外表的工作,乃在他们自己里面增长。
第二个比喻
再说:一个主教不是他祝圣礼拜堂,为青年人行坚振礼,或施行他职分上的什么别的事,才使他成为主教;不但如此,他若不先成为主教,他行的这些事就没有一样是有效的,所行的就是糊涂事,是小孩子事,是滑稽。一个因信分别为圣了的基督徒也是如此,他行善,但善事不得使他更圣,更是基督徒;因为那只是信的功夫,一个人若不先成为信徒,成为基督徒,他一切所行的就全然不算得什么,就只是恶,是可咒诅的罪。
因此有两句话说的不错;“善行不能使人善,善人却能行善事;恶行不能使人恶,恶人却行恶事”;所以常要“质”或人先好了,然后才有行为,好行为乃是从好人而来,如同基督所说:“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不是果子结树,树也不是靠果子而长,乃是树结果子,果子靠树而长,这是很明显的。因此必须先有树,然后才有果子,果不能使树坏树好,乃是树怎样,果子也怎样;所以要人先好或先坏,然后他才有好行为或坏行为,不是行为使他或好或坏,乃是他自己使行为或好或坏。
例证
这一个真理的例证又可在百般职业上找出来。不是一座好房子或坏房子使木匠或好或坏,乃是或好或坏的木匠盖或好或坏的房子。平常决不是工夫使工人如何,乃是工人怎样,他的工夫也怎样。人的行为正属如此;人怎样,不论是信徒不是信徒,他的工也怎样——若出于信而行的,就是好的,若出于不信而行的就是坏的。但颠倒过来,以行为使人成为信徒或不是信徒,就不对了。因为行为不能使人成为信徒,照样也不能使人成为义。但信既使人成为信徒,成为义,信也行出善事来。这样行为既不能使什么人称义,人就必须先成为义,然后才可以行善。只有信,因着上帝藉基督在祂的道里面所有纯粹的恩典,才配才够使人称义,救人。基督徒不需什么行为或律法才可以得救,因为他藉着信脱离了各条律法,他的所行所为全是出于自由,也是白白而行,不是为求利益,也不是为求得救,因为他已经富有一切,已经藉上帝的恩典因着信得救了,他现在只求使上帝喜悦。
行为不救人也不定人的罪
再者,好行为并无助于不信的人,不够使他称义,也不能救他。反之,恶行为不能使人恶,也不能定他的罪,乃是使人使树坏的不信,行坏的与应该定罪的事。因此人的善与不善,不是由于行为,乃是由于信与不信,如同那位哲人所说:“人离开上帝,就是罪的开端。”(参旁经细拉书十:14)离开上帝,就起于人不信的时候。保罗在希伯来书十一章六节也说:“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基督也如此说:“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他仿佛说:“凡愿意得好果子的,要先栽好树。”所以凡要行善的,不要先行,要先信;信能使人善。因为除信之外没有什么可使人善,除了不信之外,也没有什么可使人恶。(参太十二:33)
在人面前是行为使人善使人恶,这固属不错,但这一个使人善使人恶无非人看着如此;如同基督,在马太七章二十节所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但这是全凭外表,许多人受了这种外表的欺骗,擅自著作并教训人我们可因行善称义,甚至全然不提到信;他们执迷不悟,常受欺骗,又常欺骗人,以至愈趋愈下,成为引领瞎子的瞎子,因着种种色色的善功弄到精疲力惫,而终久得不着真正的义。保罗在提后三章五至七节论这事说:“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实意;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
因此,凡不愿跟着这些瞎眼之人走迷路的,必须放大眼光,望到行为,律法,与论行为的道理之外;不但如此,他应该转移视线望着人。看人如何可以称义。因为人称义,得救,不是因为行为,也不是因为律法,乃是因上帝的道,就是说因上帝所应许的恩典与信,使荣耀归于上帝,祂救我们并不是因我们所行的义,乃是照着祂的恩典并因祂恩典的道,只须我们相信。(参多三:5;林前一:21)
从此就容易明白在什么事上善功应被弃绝,而在什么事上可以保存,并拿什么标准解释人论善功的教训。若以行为为得义的方法,使行为负着这个邪恶妖物的重担,就是你行善仿佛可藉此称义,这就是看行为为必要,而破坏了自由与信;人若在行为上加上这种意义,行为就不再是善的,只是实在可咒可诅的行为了。(参赛二七:1)因为这种行为不再是自由的,这种行为是亵渎上帝的恩典;因为因信称义得救纯属乎上帝的恩典。行为分明没有能力作这样的事,但人因不敬虔的心与我们自己的愚妄,仍然假模假样去作,因此就强行干预恩典荣耀的职务。我们并不弃绝善行;我们反倒爱惜,并多多教导人。我们不因善行本身的缘故定善行的罪;乃是因所加的这一个靠行为称义的不敬虔与误解的观念的缘故定行为的罪;因为这是以行为只在外表上装善,实际上并不是善的;他们乃是欺骗人,引导人互相欺骗,如同凶恶的狼披上羊皮。(参太七:20)
但这一个妖物,这一个论善行的错误观念,若无诚实的信心是不能胜过的。那些讲行为的圣徒,若不让灭此妖物的信在他们心里作主,就无法脱离牠。人的本性无法胜过驱逐牠,甚至认牠不出,反看牠是意志最圣洁的一个标记。若加以习俗的势力,并如不义的官府所行的与人败坏的本性取一致行动,就会成一种不治之恶,引人走入迷路,叫无数人灭亡而无恢复之望。因此,传讲并著书论到悔改,认罪,赎罪,虽然是好的,但我们若止于此,而不传讲信,我们所传讲的必是欺骗人,必是邪恶无疑。
我们所应传的
基督,像他的先驱约翰一样,不仅说:“你们应当悔改”,但加上一句关乎信的话说:“天国近了。”我们不应单传上帝的这些话的一句,应两句都传;我们应从我们的库里拿出新旧约的东西来,拿出律法的声音,也拿出恩典的言语。我们必须拿出律法的声音,叫人畏惧,得以知道他们的罪,因而回转过来,悔改,过更好的生活。但我们不应就此止步。因为那只是伤害,不是包裹,只是击打,不是医治,只是杀害,不是救活,只是引人入地狱,不是引人出地狱,只是叫人自卑,不是高举。因此,我们必须传恩典的言语与赦罪的应许,藉此教导人信,坚固人的信。没有这样恩典的言语,律法,懊悔,悔改以及其余一切行为都是行之无益,传之无益。
直至今日仍有讲悔改与恩典的传道人,但他们不将上帝的律法与应许说的清楚,叫人从律法与应许明白悔改与恩典的根源。因为悔改从上帝的律法而来,信或恩典却从上帝的应许而来,如同罗马十章十七节所说:“可见信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所以人因上帝律法的威胁与可畏自卑了,认识了自己之后,就因信上帝的应许可得安慰,可被高举。所以我们读诗篇三十篇五节说:“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
爱的行为
论到普通人的行为,同时也论到基督徒为自己的身体必须有的行为,就不多说了。末了,我们要说到基督徒对于他的邻舍的行为。人在今生不单是为自己活着,仿佛只为今生一己工作,他乃是为世上一切人活着,不但如此,他乃是全为别人活着,不是为自己活着。因这缘故他要管束身体,使他更诚心诚意白白的服事人,如同保罗在罗马十四章七节所说:“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为自己死。因为他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因此基督徒要在今生懒惰,不为他邻舍作工,实不可能。他必得说话,与人交际言谈,如同基督一样,有人的形象,成了人的样式(腓二:7),与人交际,如巴录书三张三十八节所说。
行为不救人
但这些事没有一件是他称义与得救所必需的。因此他在一切行为上只应该以这一个思想为指导,只看这一件事,使他凡所行的都是服事人,有益于人,只看看是他邻舍所必需的,有益处的,此外,别无所计。那位使徒吩咐我们要以手作工,叫我们可以周济那缺乏的,他原可说我们应该作工养活自己,但他说:“分给那缺少的人。”这就照顾身体如何是基督徒所应作的工,因为藉着身体的健康舒适,我们能作工赚钱,积蓄,藉此可帮助那缺乏中的,如此,强壮的肢体可以服事软弱的肢体,叫我们成为上帝的儿女,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各人的重担互相担当,因此成全基督的律法。这就是真正基督徒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上信藉爱生出真正的效果;那就是信生出有欢喜又本于爱而行的最慷慨的服务,以此服事别人而无望报之心,对于自己他有信的丰富,就心满意足了。(弗四:28;加七:2;加五:1)
行为由爱而生
所以保罗教训腓立比人,如何因信基督成了富足,如何因信富有一切之后,立刻就再教训他们说:“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凡事不可结党,凡事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1)在这里我就清清楚楚看见,使徒为基督徒的生活定下了一个标准,就是我们应该专以我们一切的工作谋别人的幸福,因为每一个人在这里既有如此的丰富,他一切别的工作,他的全生活都只是一种盈余,可以本着他自动的慈悲心肠,拿来服事帮助他的邻舍。
基督为表率
使徒又举基督为这种生活的模范说:“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使徒这些有益的话曾为那些不懂使徒所说的“上帝的形象”,“奴仆的形象”,“样式”,“人的样子”,而将这些说法用于神性人性的人弄模糊了。保罗的意思如此:基督虽然满有上帝的形象,虽然富有一切的义,并用不着什么工作,也用不着受什么苦,使祂成义,得救(因为祂从起初就常有这一切),但祂并不以此自矜,也不抬高身价在我们以上,作威作福管辖我们,祂虽然有权柄能如此行,但祂并不如此;反倒在世劳苦,工作,受苦,受死,为的要与别人一样,在形式上,在动作上,只要与人相同,正仿佛祂也少不了这些事,仿佛没有上帝的形象。但祂行这一切都是为我们的缘故,为的要服事我们,叫祂用这种奴仆的样式所作成的,都可以归于我们。
一个基督徒,像他的元首基督一样,也是因信满有一切丰富,原来就应以他因信所得的上帝的形象心满意足;只是如同我所说过的,他应该增加他的信,一直到成为完全。因为信是他的生命,他的义,他的救赎;信救了他,使他成为可喜悦的,赐给他凡基督所有的一切,如同以上所说过的,又如保罗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我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基督徒虽然脱离了一切行为,却应在这种自由上虚己,取奴仆的形状,成为人的样式,有人的样子服事帮助他的邻舍,在样样事上照上帝藉着基督曾如何待他,现在仍如何待他的样式去待他的邻舍。他应该白白的行,只看着是上帝所喜悦的。他应该想:“我虽是一个不配又定了罪的人,上帝却在基督里面给了我凡称义与得救所有一切的丰富,并不是由于我的功劳,乃是出于白白的恩典,我所要的只是信,就是相信这是真实的。因此,我为什么不应全心全意,欢欢喜喜,并白白的行,凡我所知道足以叫用非常的丰富浇灌我的天父喜悦的事呢?我也要将自己当作基督献给我的邻舍,如同基督献自己给我一样;我一生只要行那我看为对于我的邻舍所必需的,有益处的,因为藉着信我富有基督所有的一切好处了。”
这样,从信里面就流出爱与在主里面的喜乐来,从爱又流出喜乐,愿意,与白白的心来,乐意服事他的邻舍,不计报恩与负恩,不计毁誉,不计得失。因为人服事人,不是叫人负报答的责任,他无分朋友仇敌,他不望他们感谢或不感谢;他乃是出于甘心乐意极其慷慨的心舍他自己,舍他的一切,但不计他所舍的有无酬谢。因为正如父所行的一样,怎样丰丰富富将一切分给众人,叫祂的太阳照好人也照恶人(太五:45),祂的儿女也照样以白白施舍的喜乐之心行一切事,忍受一切,这是他的快乐,他藉着基督看见将一切大大的好处赐给人的上帝也是如此。
因此,我们若认明了所赐给我们的这些大而可贵之事,就如保罗所说,圣灵要将爱浇灌在我们心理(罗五:5),这爱要使我们成为慷慨,喜乐,有力量的工人,能胜过一切患难,作我们邻舍的仆人,然而又是万人之主。但那些没有认明藉着基督所赐给他们这种恩赐的,基督就徒然降生了;他们在善事上执迷不悟,终久不能尝到这些事,觉悟这些事。正如我们的邻舍怎样缺少,怎样需要我们所富有的,我们在上帝面前也怎样缺少,怎样需要他的恩典。因此我们的天父既藉着基督白白的来帮助我们,我们也应该藉着我们的身体与身体所行的帮助我们的邻舍,各人都仿佛要以自己当作基督待人,叫我们互相作基督,也叫基督在各人身上无有分别;那就是叫我们都作真正的基督徒。
基督徒白白服事人
这样,谁能参透,基督徒生活的丰富与荣耀呢?祂能作万事,祂富有万事,一无缺乏;祂是管辖罪恶死亡,地狱的主,但又同时服事众人,谋众人的益处。但可惜,在我们今日,这一个生活,世界各处都不闻不知了;没有人传这种生活,也没有人寻求这种生活。我们全然不知道我们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是基督徒,或为什么佩着基督徒的名。我们从基督得名,一定不是因为祂在我们以外,一定是因祂住在我们以内,那就是,因为我们相信祂,互相作基督,待邻舍如同基督待我们一样。但在今日人教训我们不求别的,只求善工,报价,与凡我们自己所有的;论到基督,我们把他当作一个工头,比摩西更严厉多了。
信的榜样——
童女马利亚
论到这样的信,我们有一极好的例,就是那可称颂的童女马利亚。照路加二章二十二节所记,她虽然没有被律法束缚,也不必行洁净礼,但她仍遵着摩西的律法,照一切妇人的样式,行了洁净的礼。但她是出于自由与甘心情愿的爱,服在律法之下,要与别的妇人一样,免得她得罪或轻看他们。她不是因这一件事称义,她已经是义的;她行这事,只是出于自由与情愿的心。我们作事也应该如此,我们不是要因这些事称义;因为我们既已因信称义,就应该为别人的缘故用自由与喜乐的心行一切事。
保罗
圣保罗许他的门徒提摩太行割礼,也不是因为割礼是提摩太称义所必需的,乃是他不愿意得罪或轻看那些在信上软弱,还不能领会那信的自由的犹太人。但当他们轻看信的自由,一定看割礼是称义所必需的时候,他就抵挡他们,不许提多行割礼(加二章三节)。因为他怎样不愿得罪或轻看凡信心软弱的人,暂时听从他们的意思,也怎样不愿信的自由受固执己见以行为称义之人的触犯或轻看。他拣选一条适中的路,一面暂时担待那软弱的,一面却拒绝那固执的,为要使他们改变,同归于信的自由。我们所作的也应该用此同样的热心去作,为要扶持那信心软弱的,如同罗马书十四章所说的;但我们又应该毅然决然拒绝那讲行为的顽固派。这事以后我们再要详论。
基督
基督在马太十七章二十四节为向祂门徒征收丁税的事,与圣彼得讲论君王的儿子是不是免税,彼得说免税,但基督仍吩咐彼得到海边去,说:“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这一件事也与我们的题目极其恰当,因为基督在这里称自己与那些属祂的人为王的儿子,为王的子女,并不缺少什么;但祂仍然自愿顺服,纳那税银。这一件事对于基督的义,或祂的得救,有何须要或帮助,祂其余的事或是祂门徒其余的事,对于称义,也就有什么须要或帮助;因为他们都跟随义,是自由的,行这些事只是要服事别人,给他们一个行善的榜样。
保罗在罗马十三章与提多三章的训言也是一样性质。这些训言就是基督徒应该顺服凡在上掌权的,随时行各样善事,不是要藉此称义,乃是要在圣灵所赐人的自由上藉这些事服事别人与那些掌权的,甘心情愿并用爱心顺服他们的意志。凡学校,修道院,与神甫的行为都应是这种性质。各人应按照职业与地位工作,不是要藉工作追求义,乃是藉工作可以管束身体,作别人的榜样;那些人也必管束他们的身体,好叫他们也可以藉这样的工作出以爱的自由将自己的意志服在人的意志之下。但应该大大留意,不要有一人疑心妄想他会因这样的工作称义,或有什么功劳,或会得救;因为那只是信的工作,如同我一再说过的。
教会的训诫
凡明白了这事的人,就在教皇,主教,修道院,教会,官府的无数教条与训诫之中,能容易而无危险的找出他应走的路来,有些无知的牧师坚持这些好像是称义与得救所必需,称之为“教会的训诫”(其实全然不是训诫)。因为一个基督徒,一个自由的人,必要说:“我禁食,祷告,遵行人所吩咐的这一条诫命,不是因为这是我称义与得救所必需的;乃是我可以对教皇,主教,对地方,对有的官府或邻舍,表我应有的尊敬,给他们作榜样,我愿意行各样的事,忍受各样的事,正如基督百倍为我所作所忍受的;祂并非自己少不了这些事,祂虽然不在律法之下,但为我们的缘故仍服在律法之下。”就是那些暴虐的官府用**,不讲公理,吩咐作这样那样,也无妨碍,只要所吩咐的不违背上帝。
就所说的看来,人人能够安全的判定一切行为与律法,并正确可靠的分辨出来,知道谁是瞎眼的无知的牧师,谁是善良的真实的牧师。因为凡不以管束身体或服事他邻舍为唯一目的而行事的,他所求的虽不是违背上帝,就不是善的,也不是基督徒所行的。因这缘故我很怕在我们今日没有多少或全然没有什么学校,修道院,教会的祭坛与职分实实在在是合乎基督教的:断然不是,连在某圣徒日的特别禁食与祷告也不是的。我说,在这一切事上我怕只是寻求我们自己的利益,以为藉着这些事我们的罪得以洗净,在这些事上我们可找着救恩。这样,基督徒的自由就毁灭无余了。这是由于我们不明白基督徒的信与自由而来。
不明自由
这种对于自由的愚昧与压制,许多瞎眼的牧师还煞费苦心去提倡:他们赞扬这类的善功,夸耀他们的赦罪票,冲动鼓励人行这些事,但全不说到信。但我劝你,你若愿意祷告,禁食,或在教会立什么善事机关,就须留意,不可为得什么今生或永远的好处行这些事。因为你若这样行,就是伤害你的信;惟有信可使你得着万事。你要甘心情愿白白的施舍,叫别人可因所施舍的得益处,因你与你的仁慈乐意快乐度日。这样,你就是真善,是真正的基督徒,因为你在管束身体上所用不着的这些善功与你有什么益处呢?你的信就够你用的,藉着信上帝赐给了你一切。
照着这一个标准他就要留意凡我们从上帝所得的好东西,就应当流出来分给别人,都可以公用,所以各人应当“披戴”他的邻舍对他一举一动,要仿佛对自己一样。这些东西已经从基督身上流出来,流到我们身上:他也这样“披戴”了我们代我们行了各事,仿佛祂就是我们一样。同样,这些东西也须从我们身上流给那些没有的人,所以我应常将我的信与义放在上帝面前,可以遮盖我邻舍的罪,为他的罪祷告,我将他的罪归在我自己身上,为他的罪尽力,服事,仿佛他的罪就是我自己的一般。这就是真爱,这就是基督徒生活的真标准。凡有真实无伪之信的,也有这种真实无伪的爱。因此,使徒在林前十三章五节论爱说:“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
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基督徒不是在自己里面活着,乃是在基督里面,在他的邻舍里面,活着。不然他就不是基督徒。他藉着信在基督里面留着,藉着爱在他邻舍里面活着;藉着信他被提到己身之外,到达上帝里面去了,藉着爱他沉落在己身之下,到他邻舍里面去了,但他又常在上帝里面,在他的爱里面,如同基督在约翰一章五节所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上帝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论到自由就此为止。这是一种属灵的真自由,使我们的心可以脱离一切罪恶,律法,教条,如同保罗在提前一章九节所说:“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这一个自由高出一切外表的自由,有如天高出地。但愿基督帮助我们明白并保守这自由。阿们。
自由非纵欲非必须
末了,为着有些人对于任何事物,虽讲得十分透辟,还是难免因误解而加以破坏,必须再说明一下,可是此处所说的他们会不会懂还是一个疑问。许多人一听见这信的自由,立刻就要把牠变成放纵情欲的机会,以为无论什么都可任意而行。他们要表示他们是自由的,是基督徒,就专好藐视并非难仪式,遗传,与人的律法,仿佛他们是基督徒,但是因为别人在规定的日期禁食,他们却不禁食,或依然吃肉,但是因为他们再不用常例的祷文,藐视讥诮人定的戒律,至如基督教的其他各端他们却不闻不问,又有与这些人极端相反的是那些以得救专在于拘守礼仪的人,仿佛他们得救,单是因为他们在规定的日期禁食或不吃肉,或用某种祷文祷告;他们只夸耀教会与教父的戒律,但那些属乎我们信心的要端却毫不介意。这两样的人显然都错了,因为他们都轻忽关于得救所不可缺的要端,而只在所不必需的毫末事上大声吵闹。
使徒保罗的教训好的多了;他弃绝这两派,吩咐我们走一条适中的路。他说:“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罗十四:3)看这话,你就明白凡不出于敬虔,而出于轻视而忽略并藐视礼仪的就受了责备,因为使徒教训我们不可轻看他们。这样的人是以知识自鸣得意。但他又教训人凡谨守礼仪的不可论断别人,因为这两方都不是按照造就人的爱互相对待。因此我们应当听从圣经,圣经教训我们不可偏左偏右,跟随主所立正当的规条,满心喜悦。因为人既不是因拘守善功与仪式称义,同样也不是因忽略与轻视善功与仪式而成为不义。(参申二十八:4;诗十九:8)
自由只是脱离论行为的假道
我们在基督里面的信不是叫我们脱离行为,只是叫我们脱离论行为的假道理,就是那称义必靠行为的愚妄的谬道。因为救赎,纠正,保守我们良心的是信,所以我们知道义不在乎行为——虽然行为是不能也不应缺少的;我们虽然不能缺少饮食与属身体的一切行为,但我们的义并不在乎这些事,乃在乎信;然而这些事又不得因这缘故而加以蔑视与轻忽。我们在今世少不了肉身的需用之物,但我们的义不在乎这些东西。基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十八:36),但他不说:“我的国不在这里,那就是说,不在这世界。”保罗说:“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林后十:3)又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这样,我们生活,动作,行各样的事,守诸般的礼,只是属乎身体所必须行的,单是要尽力管束我们的身体;但我们成为义并不在乎这些事,乃在乎信上帝的儿子。
反对派仪式派
因此基督徒必须走此中庸之道,而对付两种人。第一,他会遇见那顽梗固执的仪式派,他们像无耳的虺蛇不愿听自由的真理,既没有信,就只夸耀制造,并拘守他们的仪式为称义的法门。这类人就是古时的犹太人,不肯学习如何行善,基督徒必须拒绝这等人,与他们相抗,大胆得罪他们,免得他们用不敬虔的道理牵引别人陷入歧途。在这等人面前不如最好是吃肉,偏不禁食,并为信的自由的缘故,要行他们看为大罪的事。对于这等人我们必须说:“任凭他们罢,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因为保罗正守着这一个原则,不叫提多行割礼,任凭犹太人如何说他应该行;基督也曾为在安息日折麦穗的门徒辩护;这类相似的例很多。
无知识的人
第二,基督徒又要遇见一种头脑简单,知识浅薄,并如保罗所说,信心软弱的人;他们纵然愿意学习,也还不能明白信的自由。对于这等人基督徒必须留意不得罪他们;他必须暂时容忍他们的软弱,让他们多学习明白。因为这等人这样行,这样想,既不是因为他们存心顽梗邪恶,乃是因他们信心软弱;对于他们所看为必需的禁食与其他一类的事,就必须遵守,免得叫他们跌到。因为这是爱要我们如此作,爱不是要伤害人,乃是要服事众人。他们软弱,不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过失,乃是他们的牧师把他们掳获在他们遗传的陷阱里,存心险恶,这些遗传为杖击打他们。他们必须藉着多传信与自由的道理从这些牧师手中救获出来。所以使徒在罗马十四章十五节教训我们:“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到,我就永不吃肉,免得我弟兄跌倒了。”又说:“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在他就不洁净了。”(参林前八:44;罗十四:14)
因此我们虽然应该拒绝那些讲遗传的师傅,严厉的攻击教皇用以抢劫上帝子民的律法,但我们又应体恤那些禀性懦怯,被那些不敬虔的专制独夫用这类律法掳去了的群众,等到他们得着了自由。因此你要奋勇与那些豺狼搏战,但要顾惜羊,不要抵抗羊。你要这样行,就须一面痛斥这些律法与定这些律法的人,但同时又要同这些软弱的人遵守这些律法,不至叫他们跌倒,等他们也可以认出这种暴虐行为,明白他们所有的自由。但是你若要使用你的自由,就可以暗暗的使用,如同罗马十四章二十二节所说:“你有信心,就当在上帝面前守着”。但须谨慎,不可在软弱人眼前用你的自由,但在那些暴君独夫,那些顽固人眼前,你却要常常并一致的使用你的自由,特意抵挡他们,叫他们也可以知道他们是不敬虔的,他们的律法于义是无用的废物,他们没有权柄制定这些律法。
礼仪
如此,我们在世为人,既少不了礼仪,行为,愚顽未受训练的青年既须有所约束,而又不至受这类约束的贻害,各人又既应藉着这类功夫管束身体,基督的执事就必须忠实而有远大眼光;他在这些事上应该管理教导基督的子民,使他们的良心与信心不受跌倒,不至生出疑惑与仇恨的根由,因此叫许多人沾染污秽,如同保罗劝勉希伯来人所说的;那就是不使他们失落信心,沾染误重善功的污秽以为必须靠善功称义。(参来十二:13)。这样的事容易发生,也污秽了许多人,若不常将信的道理传明,就在所不免;若不讲信,单将人的方法教导人,如同藉着我们那些教皇所有瘟疫一般,毁灭灵魂的不敬虔的遗传与神学家的理论所素行的,就无法避免污秽人之事。因着这些陷阱无数灵魂已经被拖下地狱了,所以你在这事上可以认出敌基督者的作为来。
信的试探
简单言之,正如富足是贫穷的试探,买卖是信实的试探,尊贵是卑微的试探,宴乐是节制的试探,嬉遊是贞节的试探,同样礼仪也是由信而来的试探。所罗门说:“人若怀里搋火,衣服岂能不烧么?”(箴六:27)可是人既然不能不住在富足,买卖,尊贵,宴乐,嬉遊之中,他也不能不住在礼仪之中,那就是说住在危险之中。不但如此,正如小小的男孩起先必须抱在少女怀中,由少女照顾,不陷入危险,但是,及至他们长大成人,若与少女往来,他们的救赎就可遇到危险,因这缘故凡缺乏经验而刚愎不驯的青年必须加以约束,用礼仪的铁棒来训练他们,免得他们恣情任意,胡作乱为。但是若常以礼仪束缚他们,以礼仪可使他们称义,那就不啻是置他们于死地。人应该教导他们说,他们被监禁在礼仪之中,不是因为藉此可以成为义人,或可有什么功德,乃是单叫他们不至胡作乱为,并易于教导他们学习由信而来的义,若不使他们少年血气的冲动先就规范,他们必不愿意忍受。
礼仪可为一时之助
因此礼仪与基督徒生活的重要有如工程师与建筑家少不了图样。图样不就是要作久用的建筑物,但没有图样,建筑物也作不成功。建筑物成功了,图样就无用了。因此,图样,并不可轻视,倒应大大注重;但我们所轻视的只是误解图样的用途,因为没有人认图样就是要作久用的建筑物。若有人愚妄绝伦,一生专心致志劳神苦思去经营图样,而从不想到那建筑物,并以造出这类图样,造出这种工作的附属品,就心满意足,自鸣得意,众人岂不要怜他们疯狂,并以他所白费的若用之得当,岂不可造成巨大的建筑么?因此,我们并不轻视礼仪与善行,不但不轻视,反而多多贮蓄;但我们诚然轻视这种论善行的假道理,叫人不得自以为得了真义,如同那些竭毕生之力专行善功而从未达到行善功的目的的假冒伪善的人一样;这些人正如使徒所说:“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参提后三:7)因为他们似乎有意建筑,尽管准备,但从不开工。这样,他们徒有敬虔的样式,但从未得着敬虔的能力,他们却以所尽的自鸣得意,甚至敢于论断凡不如他们一样虚挂着一身善功装饰的人。可是他们所浪费上帝的恩赐,若心里充满了信,必可成就大事,救自己,又救别人。
人必须受上帝的教导
但我们所称为人的天性与人的理智的,既生来是迷信的,有了律法他善功的规定,就随时妄想可藉律法与善功称义;再者,他们又既为那些地上立法家的模样所潜移默化,他们自己就无法逃脱善功的罗网,而得到信的自由的知识。因此我们必须祷告求主赐给我们,使我们亲受上帝的教导,如同祂所应许的,将律法写在我们心上;不然,我们就没有盼望。(参林前三:7)因为祂若不将这隐藏在奥秘中的智慧教导我们的心,人的本性只能定牠的罪,断牠是异端,因为牠触犯了本性,本性看牠只是愚拙。所以我们明白,在古时对于使徒与先知既然如此,今日不敬虔的瞎眼的教皇与他那些阿谀谄侫之辈对于像我这类的人也是如此。但愿上帝至终怜悯他们,也怜悯我们,用祂的面光照我们,使我们知道祂在地上的路,祂在万民中的救恩,愿颂赞归于祂,直到永远。阿们。(参诗六十七:1;又林后十一:31。)
自从路德避居于瓦特堡以后,改教运动失去了明智的领导,迦勒斯大(Carlstadt)和慈运林(GabrielZwilling)辈在威登堡擅自乘机取得领导地位,实施路德所揭橥的原则,要把被掳于巴比伦的教会解放出来。然而他们热心有余,智慧不足,且趋于过激,缺少基督徒自由的精神和爱心,以致酿成混乱的局面,几乎把改教运动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先在1521年11月有威登堡奥古斯丁修道院中的三十个修道士纷乱离去。后在12月3日有若干学生和市民骚扰教区教堂,驱逐正在举行弥撒的神甫。后来不久有一班市民,强请市参议会设立法律,将弥撒废除,将圣餐杯给与平信徒,将12月3日因滋事而被囚的人释放。圣诞夜教区教堂和城堡教堂均被骚扰。圣诞日五分之四的市民约有二千人齐聚于城堡教堂。主领人迦氏以穿礼服为犯罪,所以只着黑衣便袍。在讲道中他告诉听众,预备领圣餐毋须先禁食认罪,甚至说他们若觉得必须先得宣赦,便是对圣餐缺少信心。于是他发圣餐,叫平信徒用手拿取,并使他们平生第一次听到用德语说:“这杯是用我得血所立的新约……”当一位平信徒用手拿了圣餐饼战栗不能自持,以致将饼掉下时,迦氏就吩咐他拾起来,但那人敢于用手取了圣饼,如今却因恐惧犯了亵渎上帝身体之罪,再不敢用手触圣饼了。
那时从邻村慈味考(Zwickau)又来了三个被当局驱逐的人。他们当中两个是职工,一个做过大学生。他们本是狂热家闵次尔(ThomasMunzer)一流人,自称为主的先知,得了直接的灵感,用不着圣经,反对婴孩洗礼,宣称不敬虔的人要被敬虔者或土耳其人杀戮,敬虔者的国要快快成立。因此威登堡的情形就更加混乱起来。1522年1月11日慈运林带领人将修道院圣坛,除一座以外,尽行推倒,将其中神像丢掉。将来群众又侵入教区教堂,将神像和挂像都拆毁,付之一炬。
此时改教运动好像一条船失去了掌舵者,且被狂风大浪打击一般。一向反对改教运动的热心罗马**佐治公爵业已假手女仁堡摄政会,命令腓勒德力选侯压服威登堡的乱子。但是选侯无法制止混乱,而墨兰顿也徒叹奈何而已。这种局面真是使仇者快,亲者痛。
当此内忧外患临头,束手无策之时,威登堡市参议会和大学当局乃求助于路德。他曾于1521年12月初潜返威登堡数日,并曾发表劝基督徒毋从事叛乱书,已如上述。但如今事态严重,决非笔墨所能挽救,非他亲自出马不可。于是他违选侯命,冒生命危险,于1522年3月1日离开瓦特堡,于3月6日抵达威登堡,即于下礼拜日,就是大斋节第一主日,再登上他的教区教堂讲道台,一连八次向民众讲道。
在这八篇讲道词中路德重述劝基督徒毋从事叛乱书中的原则。他讲弥撒,修道士和神甫结婚,神像,怎样守圣餐,谁配领圣餐,圣餐所结的果子,和私人忏悔诸事。他阐明基督徒的整个生活是以信与爱为中心,透彻发挥福音的自由,非难新律法主义。他说,凡关于改革事宜,基督徒应辩明什么是不必须的,什么才是必须的。就令在必须的事上,基督徒也不能使用暴力,强人相信,触犯别人,而只当倚靠圣道,传讲圣道,使人明了,用爱心对待信心软弱的弟兄,使他们心悦诚服,自甘离弃虚假,参加改革。
路德可说是在宗教上倡导王道,反对霸道。他反对革人的命,主张革己革人的心。就是在他必须批评的时候,他也是站在宣扬真理的立场上,绝对不攻击人,甚至避免提出任何人的姓名。其时所谓慈味考的先知们已经到别处去了,慈氏则自认犯了错误,迦氏虽不服气,但也再不敢造次,因路德的这八篇讲道词已使威登堡的市民深受感动。这样路德便靠着信和爱重新作改教运动的掌舵者,挽狂澜于既倒,将改教运动这只船领入了信与爱的港口。
路德本人并未将这八篇讲道词发表,他不过在数星期后将他在这里所讲的原则加以阐述。而发表于领受圣餐饼酒一文中。此八篇讲道词是别人后来根据听讲者的笔记而出版的。
马丁路德博士讲道词八篇
1522年大斋节在威登堡宣讲,略述弥撒,神像,圣餐饼酒,肉食,私下认罪等项。
死要临到我们众人,没有人能够替别人死。每个人必须单独和死亡战斗。我们可以彼此呐喊助势,但每个人必须准备单独去遇见死。那时候我不会和你们同在,你们也不会和我同在。所以每个人自己必须知道基督教的要道,用以武装起来。亲爱的,这些要道就是你们早已从我听到了的。
第一,我们应当知道我们是可怒之子,我们一切的行为,心愿,和思想都算不得什么。若要证明这一点,我们就必须有明显而强有力的经文;虽然圣经中这种经文是很多的,但是我不要引用它们来累住你们,我只要请你们注意一句话:“我们都是可怒之子”(弗二:3)。我请求你们不要夸口回答说:我已经建筑了一个圣坛,建立了弥撒基金等等。
第二,上帝已经把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叫我们可以相信祂,并叫凡信靠祂的人,可以脱离罪恶,作上帝的儿女,如同约翰在约翰福音一章所说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我们大家在此处都要彻底熟悉圣经,并且要准备许多经文来抵挡魔鬼。关于这两点,好像样样都不缺乏,都正确地传给你们了,否则,我就应当非常抱歉。我甚至十分感觉到,并且敢于说,在这件事上你们比我行得多,有这种智慧和启迪的,不只是两三个人,也许是十个人,或更多的人。
第三,我们还必须有爱,而且我们要用爱彼此相待,正如上帝藉信怎样待了我们一样。因为没有爱,信就算不得什么,如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所说的:“我若能说天使的话语,而且有全备的信,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在这里岂不是已经失败得很惨吗?在你们当中我看不见爱,我觉得你们并未因上帝所赐丰富的恩惠而感激祂。
我们要小心,免得威登堡变成了迦百农。我看到,你们对所传给你们关于信和爱的教理,有很多说的,这并不足为奇,一只驴子差不多能够唱诵功课,为什么你们不能背诵教理和信条呢?亲爱的朋友们,上帝的国――我们就是这国――不是在乎言语或文字,乃是在乎行为和实行。上帝所要的不是听道的人和背诵道的人,乃是行道的人,即是用爱所实践的信来操练自己的人。因为信没有爱是不够的,信没有爱,就根本不成其为信,而是一种虚假的信,正如镜子里面的面貌不是真面貌,而是面貌的返照。
第四,我们还需要有忍耐。因为凡有信仰,对上帝交托,对邻舍表示爱心的人,既天天这样实行,就必要受逼迫。因为魔鬼永不打盹,他是不断地困扰人。但是忍耐生盼望,这盼望甘心服从上帝,在祂里面找着安慰。这样信仰经历许多艰难和逼迫,就天天增长,加强。内心既因上帝的恩典接受了这样的美德,就必按它从上帝所接受的,甘心为弟兄服务谋幸福。
亲爱的朋友们,在这里一个人不要坚持他自己的权利,但要注意什么是对他弟兄有益处的事,如圣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林前六:12)。我们的信仰并不都是同样坚强;你们当中有些人的信仰比我的信仰更坚强。所以我们不要单顾自己,或自己的力量和地位,但要顾我们的邻舍,因为上帝已藉着摩西说:“我抚养你们,如同母亲抚养儿子一般”(申一:31)。母亲是怎样抚养儿子呢?起先她喂奶,后来喂稀粥,鸡蛋,和柔软的食物。如果在断乳以后,她马上就给小孩寻常粗糙的食物,他就决不会生长。我们对待弟兄也应该如此,首先应该容忍他,同情他的软弱,帮助他担当,我们也应该像自己从前所领受的,把奶给他,直到他也强壮起来,这样我们就不致单独走天路,而是带着那些现在不在我们一边的弟兄们一同走。假如所有的母亲都抛弃了她们的小孩,现在我们怎能够存活呢?亲爱的弟兄,如果你吃够了奶,请不要立刻割断了奶,但要让你的弟兄也得到喂养。假如我早为在另一边也有属于我们的弟兄和姊妹,他们还需我们去争取。
让我举例来说明。太阳有两种属性,即是光和热。任何君王也没有权柄能屈折或导引太阳的光线,阳光照射总是常成直线。但它的热是可以变换,导引的,可是它和太阳常常不相分离。照样,信仰在内心要常常保持纯洁,坚定不移,但是爱乃是以我们邻舍是否了解爱,是否愿意跟随我们为转移的。有些人能够跑,有些人能够走,还有些人连爬都很难。所以我们不可仅顾到自己的能力,还要顾到我们弟兄的能力,好使凡信心软弱想跟随信心坚强者的人,不至于被魔鬼所毁灭。所以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应当听从我。我从来不是一个破坏者,而且我是第一个被上帝呼召来从事这种工作的。我也不能跑开,但上帝要我留好久,我就留好久。我又是第一个得着上帝的启示来将祂的道传给你们的;更且,我确知你们有上帝纯粹的道。
所以我们要用恐惧谦卑的心来作这件事,彼此顺服,携手相助。我愿意尽我的职责,因为我爱你们,如同爱我自己的灵魂一样。在此我们不是和教皇或主教斗争,乃是和魔鬼斗争,你们以为魔鬼睡着了吗?他不睡着,倒看见真光上升,为使这光不直射入他的眼中起见,他就从侧面攻击;如果我们不小心防备,他就会成功。我十分认识他,我也希望靠着上帝的帮助,能以制服他,但是我们若让他进一寸,我们就得立刻设法不被他束缚。所以凡赞同并帮助将弥撒废除的人都作错了;事情本身是好的,但没有按秩序作出来。你们说,这事按照圣经是对的。我同意这一点,但从秩序上说,如何呢?因为这事是任性作的,没有顾及适当的秩序,而且触犯了你们的邻舍。假如你们事先诚恳向上帝祈祷了,而且取得了当局的援助,你们就可以确知这事是出于上帝的。如果这是应该做的事,我也早就开始做了,然而如果弥撒不是这么坏的事,我还想把它恢复。因为我刚才说过,我不能维护你们所做的。我对愚人和罗马**可能维护它,因为我能够说:这事的本身既真是好的,那么,你们怎能知道做这事的动机,是好是坏呢?但我对魔鬼没有什么话可答,因为如果魔鬼使那些开始这事的人在临死时想起“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十五:13),或想起“我没有打发那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耶廿三:21)一类的经文,他们将怎能抵挡他呢?他要把他们丢下地狱。但是我有一种武器在魔鬼面前挥舞,叫他在全世界无容身之地,因为我知道,参议会不拘我如何不愿意,还照常召我在此地讲道。但愿你们也像我一样,有这种把握。关于目前的事,你们本来很容易预先同我商量了。
我和你们相距并不那么远,以致叫你们不能给我一封信,尤其因为我从来没有对你们干涉过。你们难道要开始一件事,然后把责任推到我的肩上吗?那是过于我所能担的,我也不愿意担。在这里人能看出,你们对圣经虽很有知识,但你们缺少圣灵。你们应注意“必须”与“自由”的区别。“必须”乃是必要的,决不能让步的,例如信仰,这是我决不能容许任何人夺去的,是我必须常常存在心里的,并且在人人面前坦白承认的。但是“自由”乃是那任我选择的,使用与否,全视是为弟兄而非为自己谋幸福。切不要像你们以往所做的一样,把“自由”的当作“必须”的,免得你们因运用没有爱心的自由把别人引入迷途而受责问。因为假如你们引诱一个人在礼拜五吃肉,他临终的时候,因这桩事苦恼,而且想着:我有祸了,因为我吃了肉,所以我灭亡了!上帝为那人的缘故要责问你。我原开始做许多事,但会跟从我的人很少,那有什么用呢?我知道,那些已经开始做这事的人,到紧急关头的时候,不能坚持,就必首先退却。假如我是最先鼓励别人的,若把别人领到前线,我便退却,怕死,没有勇气,这会成何体统呢?那些可怜的人,将是怎样受了欺骗呀!
所以我们也要用自己接受过的奶喂养别人,直等他们也在信里成为强健。因为有许多人在别事上和我们一致,也愿意接受这一件事,但他们还不十分了解它。这种人都被我们赶跑了。所以我们要对邻舍表示爱心,否则,我们的事业不能持久。我们对他们必须忍耐一时,不丢弃信仰软弱的人;我们尤其应当按照爱以定行止,只要对我们的信仰无损就是了。如果我们不诚恳祈求上帝,不小心处理这桩事,那末,我们开始加在罗马**身上的一切的灾害,似乎都将落到我们自己身上了。所以我们不能再与你们隔离,不能不来对你们讲这些话。
关于弥撒不再说了,明天我们将讨论神像。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昨天听见了基督徒的特性,知道他过的是信和爱的生活。信是用来对上帝,爱是用来对别人,即我们的邻舍,照我们从上帝所白白领受的去爱他,服务他。这样便有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最需要的,是必须由一条路去完成,而不能由第二条路去完成的;另一件事是有选择余地的,不是必须的,而是可以取舍的,而并不危害信,也不使人下地狱。我们在这两件事上都要以爱待邻舍,正如上帝以爱待我们一样;爱必须走直路,不偏左右。在“必须”之事上,即如在信仰基督事上,爱还是决不使用暴力或强迫。弥撒是一桩坏事,是上帝所不喜悦的,因为弥撒是被认为献祭和有功德的行为,所以弥撒必须废除。这里没有置问的余地,正如你们用不着问,是否应该向上帝祷告一样。私人的弥撒,照我以前写作所说的,应该废除,这是我们都完全同意的。我深顾各处都把它废除,只保留照福音为众人所举行的弥撒。然而在这件事上,基督徒的爱不应当使用暴力或强迫。对这件事只能用口舌和笔墨传讲,使人知道这样举行弥撒,乃是一种罪恶,但不要用暴力把人拖开。要把这件事交托给上帝。祂的道要单独运行,不需要我们工作。为什么呢?因为我并没有能力,像窑匠模塑泥土一样模塑人心。我只能达到人的耳,无法达到人的心。我既不能把信仰注入他们的心,我就不能,也不应该强迫任何人接受信仰。使信仰在人心中活着,乃是上帝的工作。因此我们应当让道自由运行,不要加上我们的工作,我们只有说话的权利,没有执行的权力。我们应当传道,但结果如何,全凭上帝作主。
假如我闯进来,用暴力废除弥撒,就必有许多人被迫同意,但是他们并没有正确的认识,反倒要说:我不知道这事的是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立场,我不过是被迫服从多数而已,这种强迫和命令不过产生一种嘲弄,虚饰,愚人的游戏,人为的法令,假圣人和伪善者。因为人心若不善,别的就都不值得注意。我们要首先争取人心。为此我要传讲福音,并且说:“亲爱的贵族或牧师,请不要举行弥撒,它是不对的,你们这样做,乃是犯罪,我不能不这样告诉你们。”但我不要以此作为给他们的条例,也不要催促订立一种普通的法规;凡听从我的,就可以听从我,凡不听从我的,我也不能强迫他们。对于后者,自有圣道浸濡其心,完成其工作,因此他就可以认识自己的错误,抛弃弥撒;明天别人也会同样行,这样上帝用祂的圣道所完成的,要比你我用权力所完成的要多。因为如果你得了人心,你就得了整个的人,这样一来,弥撒就将自归消灭。假如大家一心一志,就可废除弥撒,假如大家不同心废除弥撒,我请你们听凭上帝处理,否则,就将有不好的结果。我并不是要恢复弥撒,我奉上帝的名任它作废了。信仰应该不受束缚,也不为任何条例拘束于任何行为。这乃是你们必须遵守的原则。我确知你们不能实现你们的计划,假如你们能用普通的法律实现你们的计划,我就要取消我一切所传讲所写作的,并且我不要支持你们。所以我要坦白问你们:弥撒对你们有什么害处?你们对上帝有纯洁和坚定的信心,弥撒并不能伤害你们。
所以爱是要你同情软弱的正如一切使徒一样。有一次,保罗来到雅典大城,他在庙里看见许多偶像,他一一看了,但他连用脚接触一个也没有。他只站在市场当中,说它们都是偶像,请求他们丢弃它们,但他没有用暴力毁坏任何一个。当圣道进入他们的心里,他们就会自己情愿抛弃偶像,结果偶像崇拜要自归消灭了。假如我看见他们举行弥撒,我就该向他们讲道,劝告他们。若他们听从我的劝告,他们就为我所得着了。假如他们不听,我也不会揪住他们的头发,或使用暴力,把他们拖开,我仅要为他们祈祷,让圣道运行。因为圣道创造了天地和万物;圣道也要做这事,而不要我们这些可怜的罪人去做。
结论说:关于弥撒我要传讲,教导,写作,但不用暴力强制任何人,因为信仰必须自发,不加强迫。以我自己为例来说。我曾反对赎罪票和一切教皇党徒,但从来不用暴力。我只是教导,传讲,阐述上帝的圣道,此外没有做什么;如是,当我睡觉或同我的腓力(指墨兰顿)和安斯多弗饮威登堡啤酒的时候,圣道就大大削弱了罗马教皇权,而为从来诸侯或皇帝所不能做到的。我自己没有做什么;圣道做了这一切。假如我要捣乱,我早就使德意志发生了大流血。是的,我很可以在沃木斯发动了这样一个小玩意,甚至使皇帝本身也不安全。但这有什么意义呢?那不过是愚人的儿戏罢了。那时我没有做什么,我任凭上帝的道运行。当我们想用暴力行事的时候,你猜魔鬼如何想法呢?他坐在地狱里想道:这些愚人将为我造成一个多么好的游戏阿!但是我们若仅传播圣道并让圣道运行,那就要使魔鬼苦恼了。因为圣道是大能的,将人的心意掳去。假如人心被掳去了,邪恶的工作就要自归毁灭。让我举一个例。以前犹太和外邦的基督徒因摩西律法中的割礼,也分了派。前者要守割礼,后者则否。于是保罗来了。说割礼可守可不守,而且守与不守都没有关系;他们不应该把这当做“必须”的,但要随个人自由选择;守与不守都无关宏旨。以后来了耶柔米,他要把这事作为“必须”的,主张用法规禁止行割礼。于是来了圣奥古斯丁,他赞成圣保罗的主张,守割礼与否都随各人自愿。圣耶柔米大大误解了圣保罗的意思。这两位博士在这一个题目上碰头,相当厉害。圣奥古斯丁逝世以后,圣耶柔米如愿以偿。以后来了教皇,他们加上自己的意见,也制定了法规。这样一个法规制定以后,千数的法规随之而生,直到他们把我们完全埋葬在法规之下。在这里也如此,一个法规立刻产生两个,两个产生三个等等。
这一次关于必须的事以此为足,我们也要小心,免得把那些良心软弱的人领入了歧途。
我们已经听到基督徒生活上最必须的事,和一个必然的结果,那即是废除私人的弥撒。所谓必须的工作,乃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意旨所命令的,或禁止的。但不可强迫任何人去作或不作什么,因为我不能用棍子驱人进天国。我曾将这点说得够清楚了,相信你们已了解我所说的。
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些非必须的,由上帝随我们自由取舍的事,即如,一个人是否应该结婚,男女修道是否应该离开修道院。这些事都任人自由取舍,任何人不得禁止,否则就是错误的,因为那就是违反上帝意旨的。在自由取舍,如结婚或不结婚一类的事上,你应该这样办:假如你能够自制,而不因此累住你的良心,你就尽管这样做,但不可以此作为通律,人人都必须完全自由。任何神甫,男修道或女修道,若不能控制肉体的欲望,就应该结婚,藉以解除良心的负担。但是你要注意好好武装自己,以便当你受攻击的时候,尤其当魔鬼在你临死攻击你的时候,你能站立在上帝和世人面前。你若说,这人或那人都这样行了,我是按照牧师,或喀莱尔博士,或加百列,或米迦勒的讲道而跟随了群众的榜样,那种理由是不够的。每个人都必须自己站立,准备和魔鬼战斗。你若要抵挡这样的试炼,你就必须有坚强而明显的经文为根据。你若办不到这一着,你就决不能予以抵挡,魔鬼要将你如将枯叶一般扫去。所以娶了妻的神甫们和嫁了人的修女们,为拯救自己的良心起见,必须站在明显的经文上。这类经文虽然有许多,如今且举圣保罗所写的一段:“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魔鬼的真理,(我想这里保罗是用明显的话!)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上帝所造的”(提前四:1-3)。这段经文不是魔鬼所能**吞噬的,它倒要**吞噬魔鬼。所以不论那一个修士或修女,若是软弱,不能遵守童贞的誓愿,就应该凭着良心自省;如果内心坚强,良心平安,他就可以结婚。但愿上帝使一切男女修道都能够听到这篇讲道词,正确了解这事,大家都离开修道院,使世界上所有的修道院都不复存在。这是我诚心所愿望的。但是现在他们并没有这种认识(因为没有人向你们宣讲),既然听说在别的地方有许多人――但这些人是有准备的――正在离开修道院,他们也便模仿起来,但未巩固他们的良心,也不知道这是自由取舍的事。在外面(指修道院的外面)虽比在内面有邪恶要好些,但这毕竟是坏的。所以我说,凡上帝所规定为自由的,就仍应是自由的,若有人禁止,有如敌基督者教皇所行的,你们就不应该服从。人若对己没有害处,并且为着爱邻舍,他就可以戴修道士的头巾,或剃度,因为这不会损伤他的信仰;戴了修道士的头巾,并不会杀害他。
亲爱的朋友们,这事非常清楚,我相信你们会了解,不把自由变成法规,说:这个神甫娶了妻,所以一切神甫都应该娶妻。我说,决不如此。你们若说:这个男修士或那个女修道离开了修道院,所以一切男女修道都应该离开。我说,决不如此。你们若说:这个人捣了神像,把它们焚烧了,所以一切神像都应该焚烧。亲爱的弟兄,决不如此。你们若说:这个神甫没有娶妻,所以任何神甫都不得娶妻。我说,决不如此。凡不能保持贞洁的人,都应该娶妻,凡能保持贞洁的人,即如那些在灵性中而非在肉体中生活的人,自己既能抑制,乃是好的。他们也不要因所许的愿而苦恼,即如因修道所许服从,贞洁,和贫穷(其实他们都很富有)的愿而苦恼。因为凡与上帝的命令相违反的事,我们不能拿来许愿。结婚与否是上帝使人有自由的事,你这个愚人竟违反上帝的命令,将这自由变为许愿么?所以你不可干涉自由,不可将它变为强迫的事;你所许的愿是违反上帝所给的自由。假如我许愿要打我父亲的嘴巴,或者要偷某人的财物,你相信上帝会悦纳这样的愿么?我不应该遵守贞洁的愿而不结婚,正如我不应该遵守打我父亲嘴巴的愿一样,因为上帝对于这两件事另有所吩咐。上帝已经吩咐,我有自由吃鱼吃肉,对此不应有什么命令。所以卡都修派Carthusians和男女修道认为他们若食肉便被污秽了,这乃是弃绝了上帝所赋予的自由和命令。
我们要讨论神像的问题,神像也是不必要的,我们有自由予以取舍,但我们若未曾有过,那就更好了。我对于神像并不喜欢。关于神像的问题,从前在罗马皇帝与教皇之间,曾发生过很大的纷争。罗马皇帝认为他有权废除神像,但教皇坚持保留神像,其实双方都错了。他们为这事流了许多血,但结果是教皇胜利,皇帝失败了。这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他们要把自由的事,变为“必须”的事,这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你们想要变更上帝的命令吗?不行;你们不能做这样的事。你们在出埃及记二十章读到律法有话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你们应当站在这一段经文上。现在让我们看看!我们的敌人要说:第一条诫命的目的是在叫我们只敬拜唯一的上帝,不敬拜任何偶像,正如随后的经文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并且他们要宣称说,跪拜偶像是被禁止的,但造偶像并不是被禁止的。这样一来,他们就要动摇我们的基础。如果你们回答说:那经文是说:“你们不可雕刻偶像”,他们就回答说:但经文也说:“你们不可跪拜偶像”。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形之下,谁将冒昧毁废偶像呢?我不会这样做。让我们再进一步研究。他们说:挪亚,亚伯拉罕,雅各,不都是建造了祭坛吗?谁能否认呢?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再者,照我们在摩西的第四部书所读的,摩西岂不是造了一条铜蛇吗?(参民廿一:9)。摩西自己既然造了偶像,怎能说他禁止造偶像呢?在我看来,那样的蛇也是一个偶像。我们要怎样回答呢?再者,我们不是读过,在施恩座上不是有两只鸟吗?(出卅七:7)。那施恩座不就是上帝要受敬拜的地方吗?此处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可以造偶像,而且有偶像,但我们不要敬拜它们,若敬拜它们,就要把它们毁坏,正如希西家王把摩西所造的铜蛇打碎一般(王下十八:4)。当一个人受责问的时候,他怎敢说:他们是敬拜神像。他们便回答说:你是那敢于控告我们为敬拜神像的人吗?你不要相信他们会承认这事。这事是千真万确的,但我们无法叫他们承认。你应该记得,当我斥责那没有信仰的行为的时候,他们的反应是怎样。他们说:你相信我们没有信仰吗?你相信我们的行为是没有信仰完成的吗?我除了把我的笛子放回袋子以外,不能做别的了。真是让他们一寸,他们就进万丈。
所以首先应该宣称,叫人知道神像算不得什么,设立神像,也并不是事奉上帝,这样一来,偶像就会自然消灭。过去我就是这样做的。保罗在雅典走进庙宇,看见许多偶像,也是这样做的。他没有打坏一个偶像,但站在市场当中说:“你们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徒十七:22)。他宣讲反对他们的偶像,但没有用暴力去**一个。你们竟要闯入教堂滋扰,打毁圣坛,推倒神像吗?你们真相信这样做,就能废除神像吗?不能,你们实足以使神像更加坚立。即令你们在此地把神像**了,就以为也**了在女仁堡和世界其他地方的神像吗?完全没有。我们读使徒行传,知道圣保罗所乘的一只船头上,画了或雕了孪生兄弟的像,保罗上了那船,毫不介意,也没有毁掉它们。路加为什么在这个地方要提这孪生子的像呢?毫无疑问,他要表示外表的事对信仰没有损害,只要内心不倾向或信靠它们就是了。我们所当做的事,就是传道教训人,让圣道单独运行,正如我所说过的。圣道必须首先吸引人心,启迪人心,这不是我们所能做到的。所以使徒们以服务为荣,而不是以服务的结果为荣。
今天我们所讲的已经够了,求上帝赐下恩惠。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听到了必须的事,例如以弥撒为献祭。我们也考虑了那由我们自由取舍的事,即如婚姻,修道生活,和废除神像。对这四个题目我们都已经讨论过,并且说过,在这些事上应以爱为首。特别是关于神像一事,如果有人敬拜它们,它们就应该被废除,否则就不必被废除;不过,因为神像都被滥用(这是无庸否认的),所以我愿各处的神像都被废除。因为把神像陈列在教堂里的人就自以为服事了上帝,行了善功。这简直是偶像敬拜。但这废除神像最大,最先,最充分的理由你们竟加以忽视了,而那最轻微的理由你们反倒加以注重了。我忖想,没有人不知道那在十架上的苦像并不是上帝,因为我的主上帝是在天上,十架苦像不过是一个记号而已。但世界充满了其他一个弊病,因为假如人不以设立神像为服事上帝,谁会把银的或木的神像放置于教堂里呢?你们想想,假如腓勒德力公爵和哈勒的主教等人认为神像在上帝面前算不得什么,他们会放置许多银像在教堂里么?他们决不会的。但这不是废除,破坏,焚烧神像的充足理由;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必须承认,还有许多人对于神像并无错误观念,所以对他们,神像还是有用的。虽然这样的人为数不多,但是我们对任何还有益于任何人的灵修的事不能非难,也不应非难。但你们应该开导人说,神像算不得什么,上帝并不注重它们,并且我们若为祂造一个像,并不能因此服事祂,也不能因此蒙祂喜悦,与其把一个金像送给上帝,不如把一金块送给穷人,因为上帝禁止前者,却未禁止后者。假如他们听到了这样的教训,知道神像算不得什么,他们就会自动不要神像,用不着任何骚动,神像就会废除,恰如过去正在实现的。
因此我们要提防,因为魔鬼籍着他的使者用尽诡计,要得着我们。神像是一种邪恶,因为它们被人滥用了。虽然这是真的,而且没有人能否认,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拒绝它们,也不能因一事被滥用就非难那事。那样行,要产生大混乱。上帝已命令我们,不要举目观看万象,免得我们敬拜它们,因为它们本是被造服事万民的(申四:19)。但有许多人是敬拜太阳和星宿的。我们就因此把太阳和星宿从天上拉下来吗?不,我们不会这样做。再者,酒和女人使许多人痛苦,而且愚弄了他们。我们就因此杀掉一切的女人,倒出所有的酒吗?金银也造成了许多罪恶,我们就因此将金银定罪吗?不,假如我们要把那为害最大的仇敌驱逐,我们就非杀自己不可,因为没有一个仇敌是比我们自己的心还大的,正如耶利米所说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十七:9),或正如我所了解的,“人心不是偏在这一边,就是偏在那一边”。我们若那样行,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呢?
凡想涂黑魔鬼的,必须有好的木炭,因为他也穿着华美的衣服,赴慈善市。但我为捉着他就要问他:你把神像放在教堂里,岂不是因为你以此为特别服事上帝么?他不能不回答说是的。这样你就可以断定,他滥用神像,把原来对上帝的服事变成了偶像的敬拜;上帝所没有命令的,他就热切寻求,上帝所积极吩咐的,如帮助邻舍,他反而忽略了。但我还没有捉到他,他为求逃脱,要说:我也帮助穷人,难道我不能一面帮助邻舍,同时又一面把神像放置在教堂里吗?这不是真的,因为谁不宁愿与其把一个金像送给上帝,不如把一金块送给邻舍呢?不,如果他相信把神像放置在教堂里,并不能服事上帝,他就不会这样做。所以我率直说,神像算不得什么,既不恶也不善,我们随意可有可无。这麻烦是你们自己惹起的;魔鬼是不会使我有这麻烦的,因为我不能否认,神像对于某些人是有用处的。关于这件事,假如有人问到我,我就会承认说,这些事一件也不触犯我。如果世上只要有一个人用神像得当,魔鬼就会马上得到论据来攻击我说:你对崇拜还有用的事,为什么咎责呢?我对他这样的挑衅,无法答复;这样魔鬼就胜利地抵制了我。若我早在这里,他就不会如此成功。他所做的,虽对上帝的道无损,但他玩了一套大胆的游戏,而且得胜了。你们想涂黑魔鬼,但你们所用的是白粉条,忘记了用木炭。你们若想和魔鬼斗争,就应当熟习圣经,而且要把圣经用在恰当的时候。
让我们说一说吃肉的事。真的,我们吃肉吃鱼,或吃鸡蛋奶油,都有自由。这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上帝给了我们这种自由。那是属实的;然而我们应该知道怎样使用我们的自由,并怎样对待软弱的弟兄,和对待顽固的弟兄不同。所以你们必须留心怎样使用这自由。
第一,如果你不吃肉有害健康,或者如果你在生病,那么你就可以吃你所欢喜吃的,如果有人不高兴,就让他不高兴好了。尽管全世界都不高兴,你也不算是犯罪,因为从上帝施恩所给了你的这种自由而观,又从你的健康有非吃肉不可的需要而观,上帝能够赦免你。
第二,如果在礼拜五你被强迫以鱼代肉,或者在大斋节的时候,只吃鱼而不吃鸡蛋和奶油,如同教皇用他那愚人的法律所规定的,那么你对于上帝所给你的自由,不要放弃,你倒要行相反的事,去烦恼他,对他说:因为你禁止我吃肉,妄想将我的自由变为法规,我就不顾你,偏要吃肉。你对于其他一切自由的事,也要这样行。我可以给你举一个例:假如教皇或别人强迫我照他所规定的,戴修道士头巾,那么我一定要除去头巾去烦恼他。因为我既有自由选择,我就随意戴与不戴。
第三,有些人信心尚软弱,应当受教。他们乐意同我们一样相信。但是他们的愚昧拦阻了他们,如果有人将这教导他们,如同有人教导了我们一样,他们就将和我们一道。对这一种善意的人,和对那些顽固的人,我们应当采取完全不同的态度。我们应当忍耐对待他们,不用我们的自由,因为这对身灵都无损害,反倒有益,更且我们还大大服事了弟兄姊妹。假如我们在不需要使用自由的时候也使用自由,并且故意使邻舍跌倒,我们就把将来可与我们一道的人赶走了。这样圣保罗给提摩太行了割礼,因为头脑简单的犹太人曾受了冒犯(徒十六:3);保罗想着,他们既然因自己的愚昧而受了冒犯,那么行这割礼又有什么害处那?但在安提阿当他们坚持保罗必须给提多行割礼的时候,他就抵挡他们,不让提多行割礼(加二:3)。他坚持了自己的立场。当圣彼得使用自由在无学问的人中引起误会的时候,保罗也这样行了(加二:11以下)。事情是这样的:当彼得和外邦人在一起,他就同他们吃猪肉和腊肠,但当犹太人来了,他就不再吃了。并且不再同他们吃饭。于是那些已经做了基督徒的外邦人,心里想道:啊呀!我们也要像犹太人一样,不吃猪肉,而且要按照摩西的律法生活。保罗一看见这事会损害福音的自由,他就当众指摘彼得,以使徒的资格对他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加二:14)。我们也应该如此生活,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使用我们的自由,好使基督徒的自由不遭受损害,又好使那些尚未认识这种自由的软弱弟兄姊妹不致跌倒。
昨天我们已经讲到关于圣餐的用法,并看到谁是配领圣餐的人,就是那些对死亡和地狱心怀恐惧,良心软弱和失望的人。这种人来是准备好了参加圣餐,使他们软弱的信心得以坚固,良心得着安慰。这才是对圣餐合理的用法,凡没有这种心情的人,最好不要来参加,直等到上帝抓住他,用祂的道吸引他。
我们现在要说一说圣餐所结的果子――爱――那就是,上帝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邻舍。我们从上帝所接受的光是爱和恩宠,因为基督曾经将祂的义和祂的一切都应许我们,赐给我们,将祂一切的财宝浇灌我们,这财宝不是人所能计算的,也不是天使所能了解的,因为上帝是爱的洪炉,孕育天地。
我说,爱是圣餐所结的果子。虽然在威登堡关于爱的宣讲不少,你们也应该实行爱,超乎其他一切之上,但是我还没有发现你们中间有爱。这是最主要的事,也是基督徒唯一的本分,但你们并不热心于爱,你们倒要做各种无关重要不必须的事。假如你们不愿意用爱来表示你们是基督徒,那么,其他的事也不要做,因为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林前十三:1)。保罗所说的这话是可怕的。他继续说:“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2,3)。虽然你们从上帝得了伟大丰富的恩赐,尤其是得了圣经的知识,但你们还没有爱。不错,你们有纯粹的福音和上帝的真道,但你们还没有一个人周济穷人,也还没有人被焚烧,更且若没有爱,就连这些事也是无益的。你们要在圣餐中取得上帝所有的一切,却不要用爱心将所得的再倒出来。没有人愿意帮助别人,或首先顾念别人,各人都是专顾自己和自己的利益,别的事和别人的幸福都一概不管。更没有人顾念穷人,或想办法帮助他们。这是很可怜的,你们听了许多关于爱所讲的道,我所著的书也多论到爱,唯一的目的,就是敦促你们要有信心和爱心。若不彼此相爱,上帝就要将大灾害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醒悟,因为上帝是决不徒然使祂的道启人并传讲出来的。我的朋友,你们试探上帝,是太过了。假如有人在过去对我们的祖先讲了真道,也许他们要比你们更接受。或是假如今天把圣道传给修道院里许多可怜之子,他们会要比你们更高兴接受。你们完全不听这真道,反注意那些不必须和愚蠢的事。我把你们交托给上帝。
除了忏悔一事以外,凡应该加以考虑的事,我们都已听到了。现在我们就要讲到忏悔。
第一,有一种忏悔,是根据于圣经的,乃是当人公然犯罪,或他的罪行被人知道,并且在教会面前被人控告的时候所执行的。如果他肯离弃罪,他们就在上帝面前替他祈求。他若不听从教会,就要把他逐出教会,和他断绝来往。这种忏悔是由上帝在马太福音十八章所吩咐的:“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像这样的忏悔,现在连影子都看不见了,在这一点上福音是被抛弃了。若有人能把它重新恢复,那就是行了一件善功。这种忏悔才是你们应该努力恢复的,其他的事都可以不管。因为这事不会冒犯任何人,实行起来,也不会引起骚扰。这件事应当这样执行:若你看见一个重利盘剥者,**者,窃贼或醉汉,你就应该秘密地去见他,劝他丢弃他的罪恶。他若不听,你就另外邀两个弟兄同去,如兄弟一般再劝他丢弃他的罪。如果他仍轻蔑不听,你就要随同你的证人,在会众面前,向牧师控告他,说:“亲爱的牧师,这个人做了这件事和那件事,不肯接受我们友爱的劝告,丢弃他的罪恶。所以我现在连同我的证人控告他”。若他再不愿意承认并离弃他的罪,牧师就应当在会众前把他逐出教会,直等他悔悟后,才再接受他,这才是基督徒的作风,但我一个人不能单独执行这事。
第二,有一种忏悔是我们都需要的,即我们私自在上帝面前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说出自己一切的过失。这种忏悔也是圣经所吩咐的,所以经上有名言说:“秉公行义”(创十八:19)。秉公就是控告自己,定自己的罪;行义就是倚靠上帝的慈悲。经上记着说:“凡遵守公平,常行公义的,这人便为有福”(诗一O六:3)。公平无非是一个人对自己所有的认识,审判,和斥责,而这便是真正的谦虚和自我贬损。公义无非是一个人认识自己,祈求上帝施怜悯和帮助,再将他升高。这即是大卫的意思,他说:“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你就赦免我的罪恶;为此,凡虔诚人,都将向你祷告”(诗三二:5)。
第三,还有一种忏悔,就是一个人私下把自己的烦恼告诉别人,从别人得到安慰的话。这种忏悔是教皇所命令的。我论忏悔一文所反对的,就是这种命令和勉强,而我拒绝忏悔,也正是因为教皇下了命令。因为我不要他干预忏悔的事,使忏悔成为强迫和命令的事,这他没有权柄做。然而我不让人从我夺去私人的忏悔,我也不愿为着全世界的财宝而抛弃私人的忏悔,因为我知道它给了我怎样的安慰和力量。一个人除非和魔鬼多有奋斗,他就无从知道这种忏悔的价值。是的,假如不是忏悔支持了我,魔鬼老早就把我杀了。因为有许多疑难不是一个人自己能够解决的,所以他必须私下向一位弟兄述说自己的烦恼,假若他自己在邻舍面前稍为谦卑,使自己羞耻,盼望从他得一句安慰的话,铭刻于心,而且相信他的话,如同从上帝所听到的一般,还有什么害处呢。我们在马太福音十八章读到:“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我们必须有很多的宣赦,以便加强我们软弱的良心,和绝望的心情,使我们能站立在魔鬼和上帝面前。所以,人不得禁止忏悔,也不得阻碍别人忏悔。假如一个人和罪恶搏斗,很想解脱罪恶,而且想从圣经得着确据,就让他秘密地向另一人忏悔,接受那人向他所说的,犹如直接从上帝口中接受一般。凡坚信自己的罪恶得了赦免的人,可以忽略这种忏悔,而只向上帝忏悔。但多少人是有这样坚强的信心呢?所以我说过,我不让人从我夺去私人的忏悔。可是我不愿意强迫别人这样做,人人应该自择。
因为我们的上帝决不是这般吝惜,只将一种对良心的安慰或加强,或只将一种宣赦赐给我们,倒是在福音书中我们有很多的宣赦,并且丰丰富富地加给我们了。例如在福音书中有这安慰,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4)。在主祷文中,我们有另一种安慰,说:“免我们的债”,等等(太六:12)。第三种安慰就是我们的洗礼,我可以这样推论:我的主,看哪,我奉你的名受了洗,所以我必能得着你的恩惠和怜悯。此外我们有私人的忏悔,藉以接受确实的宣赦,仿佛上帝亲自宣赦一般,叫我确知我的罪得了赦免。最后我领受圣餐,吃祂的身体,喝祂的血,作为我的罪恶得赦,和上帝解除了我一切软弱的记号;祂为使我对这有把握起见,把祂的身体给我吃,把祂的血给我喝,叫我不会绝望,也不能绝望:我不能怀疑我有一位慈悲的上帝。
这样我们就可看出,忏悔是不能轻视的,是一种真实的安慰,我们既然因为必须与魔鬼,死亡,地狱,罪恶斗争,需要许多的宣赦和安慰,所以我们必须不让我们的任何武器被夺去,反要保守上帝所赐用以抵挡仇敌的全副军装。你们还未领会与魔鬼斗争,将他制服,是怎么一回事。我对此知道得很清楚。我很认识他,他也很认识我。你们若认识了他,就不会这样将忏悔抛弃了。我把你们交托给上帝。阿们。
本书是路德早期著作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也可能是最早译成中文的,现在我们将它列为《路德文选》的第一册,颇为合适。
本书译者是陈建勋与和士谦两位,由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初版于1932年,再版于1957年,存书早已售罄。
当汤清博士等在50年代从事《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中《路德选集》的移择时,也曾根据此译文而略加修改。(参《路德选集》350面)。该选集上下两册乃由鲁东信义会资助,由文艺出版社出版。
此次重印本书时,我曾仔细参阅两个译文,求最佳译法。而且又从《路德选集》上转载了路德的八篇讲道词,附印在后面。有两点理由叫我这样做:第一,这八篇讲词都是路德1522年作品,内容针对基督徒应付暴乱,守圣餐,私人忏悔,圣品人婚姻,神像等要目,篇篇论信徒自由,是本书最美妙生动的例证;第二,本书原是一篇论文,印成一本书未免太小,加上八篇讲词,便可凑足一百面左右的篇幅了。
至于这八篇讲词,译文甚佳,我极少作更动。转载之事,我尚未作查询与请求,想来会获得有关方面同意的,谨致谢忱,并附记于此。
一九七六年十月颜路裔谨识
基督教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