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
作者:信 使
第八章 小 学 教 员
第一节 准  备 第二节 合  作 第三节 训  育 第四节 应付生活上的训练
第八章 小 学 教 员 第一节 准  备
——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

    第一节准备

    “你当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悦。”-

    儿童的第一位教师就是母亲。在感染性最强与发育最迅速的时期中,他的教育大部分是操诸她的手中。她有最先陶冶人格的机会,使之或善或恶。她应当明了自己所有机会的价值,并应较比其他任何教师,更具有资格尽量善用这种机会。然而一般人对于母亲的训练却很少加以注意。对于这位在教育上影响最强大最深远的人,却很少予以有系统的努力而使之获得协助-

    那些负责抚育婴儿的人,往往不明了儿童身体方面的需要;对于健康的规律或发育的原理,亦少有所知。他们实在不合照顾婴儿心智及灵性的进长。他们也许很有资格办理事务,也许有社会上卓着声誉;他们也许在文学与科学上已有相当的造诣;但对于教养儿童,他们却所知极微。人类之所以有多数在婴儿期中夭亡,以及多数虽已长大成人而其一生仍是如荷重

    负,主要的就是因为上述的缺欠,尤其是因为在幼年忽略了身体方面的发育所致-

    对于儿童在早期和后期的教养,父亲应与母亲同负其责,因此父母双方,都亟需有细心及彻底的准备。男女在自己还没有为人父母的可能之前,均应熟悉身体发育的规律——熟悉生理卫生,父母对于儿童的影响,遗传,卫生,服饰,运动,和疾病治疗等规律;他们也当明了心理发育与道德训练的各种规律-

    那位无穷之主认为这种教育工作极其重要,故此在一位行将作母亲的人问说,“我们当怎样待这孩子?他后来当怎样呢?”(士13:12)的时候,他就从宝座前差遣了使者回答她的问题;并指教一位父亲关于他那因应许而生之子的教育-

    除非作父母的对于本身职责的重要性获得了充分的认识,并为其神圣的职责接受训练,则教育决不能达成其所能有及所应有的效果-

    教师之必须受准备的训练是人所公认的:但很少有人认识准备的性质乃尤为重要。凡重视训练青年之责任的人,必感觉只有科学和文学的教授是不够的。教师除了得自书本的研究之外,应具有一种更广博的教育。他的心智不仅应坚强,也应当渊博;他的胸怀不仅应具热忱,尤当豁达-

    惟有那创造人心智并命定其规律的主,才能完全明了心智的需要并指导其发展。他所赐的教育原理乃是唯一安全的向导。每一教师的必要资格就是明了这些原理。并予以接受,作为控制自己生活的能力-

    实际生活的经验是不可或缺的。纪律,彻底,守时,自制,愉快的性情,和善的脾气,克己,公正,和礼貌,都是必需的资格-

    因为在青年的周围有许多卑鄙的人物和虚伪的行为,故此教师在言语,态度,和行为上,更需要代表那高尚真实的人格。儿童是很容易发现矫揉造作的行为或任何其他软弱缺点的。教师欲博得学生的尊重,除了在自己品格上表现出他所欲教导他们的原理外,别无他途。他唯有在与他们的日常交接中如此实行,才能给予他们以永久的良好影响-

    那使教师获得成功的其他种种资格,几无不有赖于他的体力。他的身体愈健壮,他的工作就必愈优良-

    他所负的责任是易于使人疲劳的,因此需要特别加意保持自己的精力与健康。他往往会因心神困乏,思想疲惫,几致无可奈何地渐趋于意志消沉,冷酷无情,或易于激怒。他的本分不仅在抗拒这种心境,更当避免造成这种心境的因素。他需要保持纯洁,温和,信任,与同情的心。为要经常保持稳定,镇静,及愉快起见,他必须保持头脑与神经的健全有力-

    他的工作既是重质不重量的,因此他应当避免过劳——不宜有自己的职务上贪多务得;不宜接受使自己不能克尽厥职的其他任务;也不宜参加凡不能恢复而反足消耗精力的娱乐与社交活动-

    户外的运动,尤其是有用的劳作,乃是休养身心的最好方法之一。教师的榜样,将要鼓励学生尊重劳作并对之感到兴趣-

    教师应在各方面严谨遵行健康的原理。他之所以应当如此行,不仅是为了自身的益处,也是为了所加于学生身上的影响。他当在凡事上有节制;在饮食,服饰,操作,与娱乐上,均应以身作则-

    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正直的品格,还须有高尚的学识方面的资格。教师愈有真正的知识,工作就必愈好。教室并非充为表面工作的场所。凡以肤浅知识自满的教师,必不能达到高超的效率-

    然而教师的功能并不全在乎他实在学识的多少,乃在乎他所定意要达到的标准。真诚的教师必不以迟钝的思想,怠惰的心理,或含糊的记忆力自满。他必时时求达更高的造诣与更好的方法。他的生活乃是一种继续进长的生活。这种教师的工作须具有一种新的精神,一种鼓舞人的能力,足以提醒并感化他的学生-

    教师必须具有从事其工作的才能。他必须具有应付人的智慧与机警。不论他的科学知识是如何的高深,其他各方面的资格是如何的优越,如果他不能获得学生们的尊重和信任,则他的努力将终归于徒然-

    我们所需要的教师,乃是慎思明辨并善用每一机会行善的人;是具有热忱,真正尊严的人;是擅长管理及“善于教导”的人;是能启发思想,振奋精神,并能灌输勇气与生气的人-

    教师过去的机会也许有限,因此不能随其所愿而获得高等的学历;然而如果他真能洞察人性;如果他确是乐其所业,并且感觉到这工作的伟大与重要,而决心求进;如果他甘于辛勤坚忍的操劳,他就必了解学生的需要,并借着自身同情进取的精神,而激发学生追随自己向前向上进展-

    在教师照护之下的儿童与青年,其性情,习惯,与教养均必迥不相同。有的并无确定的志愿或坚决的宗旨。他们应受警惕,觉悟自己的责任和有为。很少的儿童是曾在家庭中受过正当教养的。有的是娇生惯养了的;他们所受的训练全是虚浮的。他们既然惯于任性行事并规避责任及负担,因此就缺少稳定,坚忍,与克己的心。这班人往往认为一切纪律都是不需要的拘束。也有的是受过斥责而灰心的。专横的限制和苛求已使他们养成了一种执拗反抗的个性。欲求改造这些畸形的品性,在多数情形之下,其工作都须由教师去作。为了要有效地完成这项工作,教师须有同情与了解,以便从学生所表现的一切过失与错误中究察其原因何在。他也必须具有机智与技巧,忍耐与毅力,俾能供给每个学生以需要的帮助——给予游移不决而好逸恶劳的人以特别的鼓励和帮助,激发他们去努力;给予灰心丧志的人以同情和赞许,借以养成自信,从而奋发有为-

    教师往往在与学生的交谊上,遭遇失败。他们所表现的是同情与亲爱太少,而威严与苛责过多。教师虽然必须坚定而有决心,但同时却不应苛求或专横。声色俱厉的斥责,超然与学生隔离,或对之漠不关心,那就无异乎关闭了教师可能感化学生行善的门路-

    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教师决不可显示偏心。宠爱那伶俐动人的学生,而对那最需要鼓励与帮助的学生,却加以责难,感到不耐烦,不寄予同情,这就显明他完全误解了教师的任务。从对待有过失的顽皮学生上,可以测验出教师的品格,并可以证明他是否真正合格称职-

    凡负责指导人心的人,其责任是十分重大的。真正的父母承认他们的责任乃是一种永不能完全卸除的仔肩。儿女的生活,从最早以致于最末后一日,都必感觉着那使自己与父母之心相联的能力;父母的言行,音容,继续不断地陶铸儿女向善或就恶。作教师的也分担这种责任,因此他也应时刻感觉这种责任的神圣,并且毋忘其工作的宗旨。他不仅要完成日常的职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并博得聘请他之人的欢心;更须为每一学生的最大幸福设想,思念他们一生所当尽的本分,所须从事的服务,以及所须要的准备。他每日所作的工,必在学生的身上行使一种不断扩大与增强直至世界末了的能力,并借着学生而实施在别人的身上。在每一言一行都必在上帝面前受审问的大日,他必见到自己工作的果效-

    凡认明这事的教师,在授毕日常课业以及学生离开他直接照顾之下的时候,必不感觉到自己的工作已告完成。他必将这些儿童和青年放在自己的心上。他必以如何可使他们获得最卓越的成就,为自己经常研究与致力的事-

    凡能洞察自己工作机会与权利的人,必不容任何事故阻止他热心努力自求进步之途。他必不遗余力地以求达最高的卓越标准。凡他所期望学生成就的,他自己必先力促其成-

    教师若愈感到自己责任的重大,就必愈益认真地努力自求进步,愈益清楚地觉察那阻碍自己成为有用之才的缺点,并为之痛切抱憾。当他看到自己任务的重大及其困难与可能性时,往往会心里呼号说:“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亲爱的教师,当你想到自己需要能力与指导时——这种需要乃是人力无法补足的——我请你想到那位奇妙策士的应许:-

    他说,“看哪,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是无人能关的。”(启3:8)

    “你求告我,我就应允你。”“我要教导你,指示你当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劝戒你。”(耶33:3;诗32:8)

    “直到世界的末了”我仍“与你同在。”(太28:20)

    我请你注意那位众师之王的言语,生活,和他所用的方法,用以作为你在工作方面的最高准备。我请你思念他。你的真正标准即在乎此。当仰望并注意这一标准,直至那位神圣教师的灵占有你的心意和你的人生-

    你说“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必“变成主的形状。”(林后3:18)-

    这便是你感化学生之能力的秘诀。当返照他。
第八章 小 学 教 员 第二节 合  作
    “我们是互相为肢体。”-

    在品格的陶冶上,再没有别的影响较比家庭的影响更为重要了。教师的任务乃是辅助父母,而并非取代了他们的地位。在一切均为儿童幸福着想的事上,父母与教师当通力合作-

    父母在家庭的生活中率先彼此合作。他们在教养自己儿女的事上有共同的责任,所以应当时常竭力合作。他们当将自己献与上帝,求他帮助他们能彼此同舟共济。他们当教导儿女忠事上帝,坚持正义,如是既以真诚律己,亦以真诚对待一切与自己交接的人。儿童有了这样的训练,在入学的时候就不至于人以烦扰或忧虑。他们必能拥护教师,并作同学的榜样和鼓励-

    能如此教养儿女的父母,大概是不轻易批评教师的。他们觉得为了自己子女的利益以及对学校的公正起见,当竭尽所能地维持并尊重那分担自己责任的教师-

    许多作父母的在这事上失败了。由于他们那急躁而无根据的批评,往往将那忠心克己之教师的感化力几乎完全摧毁了。许多父母因纵容姑息宠坏了自己的儿女,而将补救自己之疏忽的这种乏味的任务交付教师;此后又因自己的作为而使教师的工作濒于绝望。他们对于学校管理的批评和指摘,助长了儿童不肯顺服的心,并默许他们溺于恶习之中-

    如果对于教师的工作确有批评或建议的必要,则当私下与他个人交谈。如果这样行仍无效果,就可以将这事交与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员去处理。切不宜说什么话或作什么事,以致消减了儿童对那与他们幸福攸关之人的敬意-

    父母深悉儿女的品格及体质上的特性与弱点;倘若将这一切转告教师,就必对他大有助益。可惜很多人未曾认清这一点。大多数作父母的,自己既不关心询及教师的资格,也不在他的工作上与他合作-

    作家长的既然很少与教师熟识,因此作教师的就更应设法与学生的家长来往,这是很重要的。他应当拜访学生的家庭,认清他们所处的环境和所受的影响。他这样亲自在与学生的家庭来往,与他们的生活接触之中,就可以增强自己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并可以知道如何更有效地去处理他们各个不同的性情和癖性-

    教师这样去注意学生的家庭教育,就有双重的利益。许多家长因为专注于工作与挂虑,以致忽视了自己所具有感化儿女趋善的机会。教师很可以提醒这些家长,使他们觉察到自己的可能和特权。他也必发现还有一般家长,因为十分关心自己的儿女,渴望他们将来成为优良有为的男女,以致觉得自己所负的责任乃是一种重担。教师往往可以协助这些家长分担他们的重荷,与他们共同商讨,更使教师的家长双方均可得到鼓励,增进效能-

    在青年的家庭教育中,合作的原理最为重要。儿童从最幼小的时候起,就应使他们觉得自己乃是家庭的一分子。甚至连最幼小的孩子也应训练他们去分担日常的工作,并应使他们自觉其帮助是很需要而且也很受重视的。至于年龄较长的,则应作父母的助手,参加他们的计划,并分承他们的责任和负担。作父母的当用功教导自己的儿女,显出自己是看重他们的帮助,需要他们的信任,并且是乐于和他们作伴的,这样,儿童们必不至迟迟没有感应的。不但父母的负担因此而减轻,儿女也借此而获得一种无可估价的实际训练,而同时也能巩固家庭的关系,增强品格的基础-

    合作应作为课室里的精神及学校生活的规律。教师若获得学生的合作,就在维持秩序上得到了一种非常宝贵的助力。许多不安静的儿童易于造成混乱与不顺从的情形,若叫他在课室

    中担任些服务,就可给他发泄多余精力的机会。当使年长的学生帮助年幼的,强壮的帮助软弱的;并在可能的情形之下,令每个学生作一些他所擅长的事。这样,就必能增进他们的自尊心和发奋有为的愿望-

    研究《圣经》中有关合作的教训,对于青年和作父母及教师的人,必大有助益。注意《圣经》许多实例中的建造圣幕一事,——亦即建造品格的实物教训,——全会众都联合一致,“凡心里受感,和甘心乐意的”都拿礼物来。(出35:21)再读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记载,那些被囚归回的人在穷乏,困难和危险中完成了那一番大工,乃是“因为百姓专心作工。”(尼4:6)更想到在救主使众人吃饱的神迹中门徒所采取的行动。食物在基督的手中增多了,但接受那些饼去分散给那般等候着民众的,却是门徒-

    “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弗4:25)所以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4:10)-

    那论到古时制造偶像者所说的话,很可作一个更有价值的运用,引来作为现今一般建造品格者的格言:-

    “他们各人帮助邻舍,各人对弟兄说,壮胆吧。”(赛41:6)
第八章 小 学 教 员 第三节 训  育
    训练,指导,鼓励,恒久忍耐-

    儿童首应学习的一项教训,就是顺从。在他尚未长大到明白事理之前,就应教他顺从。当以柔和持久的努力使他养成这种习惯。这样,就可以大大地防止后来那意志与权威之间的种种冲突,这些冲突适足以造成儿童对于父母及教师的疏远,嫉恨,并且往往促使儿童对于一切属人或属神之权威的反抗-

    训育的目的就是训练儿童自制;当教导他自信自制。因此,儿童一到能懂事的时候,他的理智就当运用在顺从这一方面。须使之在一切所受的待遇上,能认识顺从乃是公正合理的,帮助他看出凡事都在规律的统制之下;悖逆的结果,必至遭受灾害。当上帝说“你不可”的时候,他乃是凭着爱心警告我们悖逆所必有的后果,借以救助我们免遭损害-

    当帮助儿童看明父母和教师乃是上帝的代表,他们既遵上帝的旨意而行,那么他们在家庭和学校中所定的规律也应视同上帝的规律。儿童固当顺从父母和教师,父母和教师尤当照样顺从上帝-

    父母和教师当研究如何指导儿童的发展,而不以过度的管制来阻碍它。过分约束与毫无约束的害处相等。强迫儿童服从乃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心理的构成各有不同;强硬的手段也许可以获得外表的服从,但结果却使许多儿童悖逆的决心更甚。即使父母和教师在他所力求的管理上获致了成功,但结果对于儿童也许同样的有害。对于已达智力成熟年龄之人所有的教育,自然与训练蠢笨无知的禽兽不同。对于牲畜,只要教它顺服主人,因为主人就是他它的思想、判断,和意志。有时人用这种方法来训练儿童,就不啻使他们变成了机械人。他们的思想,意志,和良心,都在别人的控制之下。上帝的本旨并不要人受这样的统治。凡消弱或摧残个性的人,他们所负的责任,其结果必是不良的。儿童在权势之下,也许会像受过良好训练的兵士,但一旦中止其管束,品格上就必显出缺少能力和坚毅来。青年人既从未学习自制,于是除了父母和教师的命令以外,就不知有何拘束了。一旦撤消这种管束,他们就不知道怎样去运用他的自由,反而往往甘于放纵而自取灭亡-

    既然有些学生较比他人更难使意志降服,因此教师便当尽可能地使一切规律易于服从。人的意志应受指导与陶冶,而不应受忽视或压服。当保持意志的力量;因为在人生的战争上,它乃是必不可少的-

    每一个儿童当明了意志的真实力量。当引导他看出在这一恩赐中包含着何等重大的责任。意志乃是人本性上的统治力,也就是人决断或选择的能力。每一具有理智的人,都有择善而从的能力。在人生的一切经验上,上帝对我们的吩咐是,“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事奉的。”(书24:15)每一个人都可以使自己的意志与上帝的旨意相合,可以选择顺从他,并如此借与神圣的能力联络而使自己处在不能被迫作恶的地步。在每一个青年,每一个儿童身上,借着上帝的帮助,都有能力可以造成一种正直的品格,度一种有益的人生-

    凡依据这种教训而训练儿童达到自制的父母或教师,就是最有效而永久成功的。在那徒重表面的人看来,他的工作似乎并无多大效益;也许被认为不如那以绝对权威控制儿童思想及意志者的工作有价值;但经过若干年之后,这种较优的训练方法所有的结果就必显明了-

    贤明的教育家,在应付学生的事上,必设法鼓励信任之心,并激发学生的荣誉感。信任儿童及青年,乃是对于他们有益的。有许多儿童,甚至连那些年龄幼小的,也很看重名誉;他们都希望人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这原是他们的权利。不应使他们觉得他们或出或入是必须受监视的。怀疑是败坏人的,适足以造成所欲防止的罪恶。凡熟悉学生的教师,非但不以经常不断地监视学生,似乎怀疑他们有什么恶行为得计,反而能看出那不安心理的作用,而设法运用别种影响来抵消恶行。当导使青年感觉到他们是可信任的,则不致有多少人不愿力证自己是配受信任的了-

    根据这同一原理,请求胜于命令;那如此受请求的人,便有机会证明他是忠于正当原理的。他的顺从乃是出于自愿,而非由于强迫-

    学校中的一切规则,应尽可能地代表全校的意见。当使学生完全明了这些规则所包含的每一项原理,以致他可以看出它是公正的。这样,他就必感觉到有本分要遵守他自己所协助订定的规则了-

    规则不宜过多,并应加以审慎的考虑;但一经制定,就当严格实行。凡是不可能改变的事,人在心理上自会认明而使之适应;但一有放纵姑息的可能,就会引起欲望,希冀,与犹疑不决,结果便产生不安,易怒,与不服从了-

    当说明上帝的政权是不容与罪妥协的。无论是在家庭或学校中,都不宜容忍悖逆的行为。凡以所照顾之儿童的幸福为念的父母或教师,决不与那轻视权威的倔强执拗妥协,也不容许借以规避顺从的推托或遁辞。与犯过者作无理的争论,希冀以甘言或贿赂诱人服从,而终于得非所望;这种行为乃是感情作用,而不是出于爱心-

    “愚妄人犯罪,以为戏耍。”(箴14:9)我们应当谨防将罪当作无关重要的小事。罪在犯过者身上的能力,乃是极其可怕的。“恶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恶如绳索缠绕。”(箴5:22)听任青年或儿童遭受恶习的捆绑,对他乃是一件极大的错误-

    青年有一种爱好自由的天性;他们渴望自由;但他们却需要明了:惟有服从上帝的律法;才能享受这些无可估价的福乐。这律法乃是真自由的保卫者;能指出并禁止那使人堕落而沦为奴隶的事,故此对于服从的人,能予以脱离罪恶权势的保障-

    诗人说道:“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来考究祢的训词。”“祢的法度是我所喜乐的,是我的谋士。”(诗119:45,24)-

    我们在改除罪恶的努力上,须谨防有吹毛求疵或声罪致讨的趋向。继续不断地责难,仅能使人惶惑,却不足助人改过迁善。对于许多人,往往是那些最具敏感的人,一种毫无同情之批评的气氛乃是极其有害的。须知百花在暴风摧残之下是不致开放的-

    一个儿童在某项特殊的过失上常受斥责,他就会将该项过失看作自己的癖性,而认为是无法改正的。这样,就必使他灰心绝望,而往往以似乎漠不关心或骄横作态为掩饰-

    只有等到那犯过的人受到指示,看出自己的过失,并自愿改过的时候,谴责的真目的才算是达到了。完成了这一步之后,就当向他指出那赦罪和能力的根源。务求保存他的自尊心,并鼓舞他的勇气和希望-

    这乃是交托与人类的最精细最艰难的工作;是需要以最缜密的机智,最敏锐的感情,熟悉人性的知识,以及天赋的信心与忍耐。愿意工作,注意,而慎始敬终地去从事的。再没有什么较比这种工作更为重要的了-

    凡希望管理别人的人,必须先管理自己。以盛怒来对付儿童或青年,只能激起他的愤慨。父母或教师每遇不胜其烦而易出言不慎时,就当保持缄默。缄默是具有不可思议之能力的-

    性情乖僻和心地顽劣的学生,是教师意料中所必须遇见的。但在应付他们的时候,他绝不应忘记自己从前也曾经作过儿童,需要管教。纵使现今他自己在年龄,教育,和经验上占有种种优势,但往往仍不免于错失,仍需要怜恤与宽容。他在训练青年的时候,当念及他所应付的这些人,也如自己一般有行恶的倾向。他们对每一项事几乎都需要学习。所以他当以忍耐对待那迟钝的学生,不斥责他的愚笨,而只利用每一时机来给他鼓励。对于凡易受感动而神经过敏的学生,他应当非常温和地对待他们。他既感觉自己的不完全,就当时常向那些也在与困难搏斗的人,表示同情的容忍-

    救主的规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6:31)也当作为负责训练儿童及青年之人的规律。他们原是上帝家里的年轻分子,是与我们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对那最迟钝的,最年轻的,犯大错的,甚至对那妄行叛逆的人,都当恪遵基督的规律-

    这条规律能使教师尽可能地避免当众宣扬学生的过错。他必竭力避免在他人面前责罚学生。在尚未想尽各种方法使学生改过以前,他必不开除学生。然而及至显然看出学生本身既不能获得什么益处了,同时他的反抗和蔑视权威的行为颇有**学校行政的趋势,而且别的人也正在感受他的影响,这时就不得不开除他。可是对于多数的人,这种当众被开除的羞辱,将导致他们不顾一切地冒险犯难,以致败亡的地步。因此在大多数情形之下,若难免要开除学生,也不应该当众处理这事。教师应与学生的父母协商合作,私下处理该生退学的事-

    在这对于青年特别危险的时代中,到处都有试探包围他们;因为青年容易随波逐流,所以当尽最大的努力抵御这种潮流。每一所学校,当作为受试探之青年的“逃城”,使他们的愚行在那里可得到耐心与明智的处理。凡明了自身责任的教师,必从自己内心和生活中除去凡足以阻碍他们有效处理顽梗悖逆之学生的事物,他们无论何时说话,都必以爱与温柔,忍耐与自制为法则。公正而显有慈悲怜悯。遇有必需责备的时候,他们的言语也必谦逊而不过甚其词。他们必和善地向那犯过的人指出他的错处来,并帮助他改过自新。每一真诚的教师必觉得他如果万一有所错失,宁可失之过宽,而不应失之过严-

    有许多被认为是怙恶不悛的青年,实际上他们的心并不像外表那样的顽固。有许多被认为是毫无希望的,或许可用贤明的训育方法来予以矫正。这些人往往是最容易受仁爱的感化。教师当设法博得那被试探者的信任,发觉他品格上的优点并加以培养,这样,往往就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改正了他的恶习-

    神圣的教师始终容忍那犯过之人的一切悖逆与执拗。他的爱不会冷淡;他想挽救他们而作的努力是始终不懈的。他伸出圣手,一再等候着欢迎犯过的,叛逆的,甚至难道背信的人。他的心被那遭受虐待之幼小儿童的孤弱无助所感动。人类在痛苦之中向他所发的呼求,决不是徒然的。虽然人人在他看来都是宝贵的,但那卤莽,乖戾和顽梗倔强的性情,却最能蒙他的同情与爱怜,因为他是追溯因果的。那最易受试探而且最易作错事的人,乃是他所特别担心的-

    每一位作父母和每一位作教师的,当具有救主的特性,将受苦受难和受试探之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也当“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来5:2)耶稣给我们的待遇,是远超乎我们所配得的;他怎样对待我们,我们也当照样对待人。父母或教师所取的方针,若不与救主在同样境况中所采取的一样,就不能算是合理的。
第八章 小 学 教 员 第四节 应付生活上的训练
    除了家庭和学校的训育以外,人人均须应付生活的严格训育。如何聪明地应付这种训育,乃是应向每一儿童及每一青年阐明的课题。上帝固然是爱我们,为我们的幸福而努力,况且他的律法若常常为人遵守,我们就绝不知道何谓苦难;然而事实上在这世界之上,因为罪的结果,就有困苦,艰难,和重担临到每一个人。我们若教导儿童及青年勇敢地应付这些艰难和重担,就可以使他们终身获益。我们虽应予他们以同情,但绝不可因此养成他们自怜之心。他们所需要的,乃是那足以激励并坚强他们的事,而非使他们软弱的事-

    当教他们知道这世界并非阅兵场。而是战场。人人均如精兵一般,须忍受艰苦。他们都当刚强,作大丈夫。当教他们知道品格的真试验,乃在乎愿负重担,愿处艰险,愿从事需要作成的工作,纵使这种工作不能得到现世的赞扬或报偿-

    应付苦难的**,并非设法逃避,乃是使之改变。对于一切训育,不论是早期的或是后来的,都可以如此应付。儿童幼时疏忽训练,结果养成许多不良的倾向,造成他日后的更难教管,以致训育就往往成了一件痛苦的事。这对于低下的本性固然是很痛苦的。因它原与天赋的愿望和倾向相背;但在那更高的喜乐之中,这种痛苦便不足介意了-

    教导儿童及青年明了每一项错误,每一种过失,以及每一件困难,一经克服,便成了达到更高尚更美好之事的垫脚石。凡曾使一生有作为有价值的人,都是借着这种经验而达到成功的-

    “伟人登临之高境,

    原非一蹴可几;

    在朋辈沉睡的夜里,

    他们却奋力上进!”

    “保持良善,戒除骄盈,

    战胜随时的不幸;

    斩绝百般的欲情,

    我们驾着风尘上升。”

    “一切平凡的事物,

    朝夕恒见的事情,

    悲欢离合与哀乐怨愤,

    都可使我们级级高升。”

    “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我们弃绝一切自私的愿望和倾向,乃是弃绝那无价值的和无常的,换取那弥足珍贵而又恒久的。这种交换并不是牺牲,乃是无穷的利益-

    “求得更美好的,”乃是教育的口号,也是一切真实生活的规律。基督不论要我们弃绝什么,他总是赐下更美好的来作为代替。青年往往爱恋一些外表似乎并不邪恶,而实则距离至大善良甚远的目的、事业,和娱乐;殊不知这些事物足使生活转离其最高尚的目标。专制的手段或直接的非难,或许不能使这些青年放弃他们所珍爱的事物。当引导他们注意那较比夸耀、野心,或放纵更为美好的事。当使他们与真正的美,与更高尚的原理,并与更高贵的人生接触。当领导他们仰望那位“全然可爱”的主。人一旦注视他,生活就获得中心了。青年所有的满腔热忱,慷慨献身,和炽烈之情,就在此找得了真正的对象。责任就此成为欢悦,牺牲也成为快乐了。尊荣基督,效法他的样式,为他作工,乃是人生最高的愿望与最大的喜乐-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