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主日學師資訓練
作者︰未知
第六課 說聖經故事(一)
一、聖經故事之特性 二、聖經故事之價值 三、說故事的幾種形態 四、結構
第六課 說聖經故事(一) 一、聖經故事之特性
    一、聖經故事之特性

    1.聖經故事是真實的。一般人記載偉人的事跡,多半是歌功頌德,將不好的一面隱藏起來。聖經所記載的事跡卻是實實在在的,絲毫不隱瞞人的光明面與黑暗面。例如,聖經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記載,並沒有將他犯的四次錯誤避而不言(參創世記十二10-20,十三1-4,十六及廿章)。又如神稱為合心意的大衛王,聖經也清清楚楚將他所犯的**罪記載下來。

    2.聖經是神的話,不是人編造的。小朋友喜歡听的童話故事大多是人編造的,是出自人的創意。聖經是神的話,是神所默示的,它帶有能力、權柄、啟示、盼望、生命與平安。

    3.是精彩動人的。聖經故事充滿了趣味性、神跡奇事、美麗的故事、戰爭、英雄、美人、家庭、夫妻、國王與平民、預言、詩歌……。
第六課 說聖經故事(一) 二、聖經故事之價值
    二、聖經故事之價值

    1.能使兒童經由聖經故事認識神、人、自己、撒但。教師藉由聖經故事讓兒童明白神性(認識神),明白神的心意。經由聖靈的啟示明白自己是個罪人(認識人的本性與自己),並接受神完美的救恩計劃,認識撒但的權勢與詭計,並倚靠神勝過罪。

    2.藉聖經故事向兒童解說難懂的屬靈真理。真理如同隱形人,但當教師為它穿上衣服(故事),用聖經中的事跡來說明真理時,真理對孩子而言就不會深澀難懂了。

    3.聖經故事的主題是整個兒童主日學每一個活動的中心──兒童主日學的進行過程中,有詩歌贊美(崇拜)、奉獻、金句背誦、聖經故事與教學活動等,這些過程的內容,都指向當日聖經故事所要傳達的真理(當課主題),因此聖經故事是兒童主日學的“核心”(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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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兒童藉由聖經故事,學習將聖經的真理運用在生活中。若聖經故事只是一則故事而已,它與其他的童話故事並無不同之處;然而,聖經故事不單是精彩動人的,它能啟發孩童在生活中將真理實行出來,更讓孩童得著豐盛的生命。
第六課 說聖經故事(一) 三、說故事的幾種形態
    三、說故事的幾種形態

    1.直述法。單刀直入式,開門見山的直接進入故事中,以平敘的方式將故事呈現出來。如,馬可福音一29-31,作者馬可即是以平淡的敘述法將故事帶出來。此法較不吸引人進入故事的情境中。

    2.間述法。以敘述及間接語氣講述故事,也就是說,說故事者一面講述故事,一面扮演故事中不同人物的聲調、表情、語氣或心境。如,馬可福音十47︰“他听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這句是間述語氣,但若是直述語氣,則是如此敘述的︰“他听見是拿撒勒人耶穌,就一直大聲叫著耶穌的名字,要耶穌可憐他。”前者較能吸引听眾(間述法),後者則顯得平淡(直述法)。

    3.引入法。

    *由兩三人的對話為開場。如,老師手中操作兩個玩偶,以玩偶的對話來引入聖經故事︰

    玩偶甲︰小福,你有沒有爬過樹啊?

    玩偶乙︰當然有啊!上個星期我到舅舅住的村子里,前面就有一棵大榕樹,我和哥哥就爬上去玩。

    玩偶甲︰真的啊!我好羨慕你喲!我住在城市里,從來沒有爬過大樹。

    玩偶甲︰富雄,上星期我的主日學老師告訴我們有一個大人也爬樹耶!我來說給你听…(老師帶入路加福音十九章稅吏撒該的故事。)

    *以生活的實例──見證、見聞、經歷為開場,再引入聖經故事中。

    4.擬人法。

    *以故事中某個人物為主干,以他的角度來講述故事。如,在講述路加福音十九章“撒該的故事”時,將其中的桑樹當作主角,以他的角度來敘述故事。

    範例︰

    在耶利哥城的街道旁,長了一棵桑樹,平時這街道來來往往的行人很多,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這棵桑樹。這一天,桑樹底下忽然圍了許多的人,大家都顯得好奇又興奮的樣子。桑樹“奇奇”不由得搖擺了一下他的枝子伸伸懶腰,探個究竟。喔!原來許多人正圍繞著一個人,的模樣看起來很慈祥,又很有權威,大家不斷的稱呼為“耶穌”,耶穌也微笑的回答他們每一個人的問題。

    奇奇正看得起勁的時候,忽然好像有什麼東西在他的身上爬,而且一直往上爬,緊緊的抓住他的一根枝子。奇奇不由得扭動了一下他的身子,但那東西似乎把他抓得更緊了。奇奇似乎听到有人在喊著說︰“喂!你這個訛詐人的稅吏,快走開,你爬到樹上去做什麼?這里不是你這種人來的地方!”這時奇奇的耳邊響起了聲音︰“我…我不過想要看看耶穌罷了。”“臭矮子!壞稅吏!耶穌不喜歡你這種壞人!你快走!”………(以下略,請老師自己發揮你的想象力,繼續說下去吧!)

    5.戲劇法。以角色扮演或戲劇的的方式將故事表演出來。
第六課 說聖經故事(一) 四、結構
    四、結構

    一般而言,一個故事的結構,也就是說聖經故事的程序大略如下︰

    1.引言︰或稱“引起興趣”或“引起動機”。同上述的“引入法”,以與小朋友生活有關的人、事、物為開場白,導入主題故事中。

    2.敘述︰講述故事內容。

    3.轉接︰由故事的某一景轉到另外一個景,由某種語氣轉為另外一種語氣。

    4.插曲︰在講述故事中,帶入真理的教導與生活的應用。這一點,我們將在下一課再做詳細說明。

    5.高潮︰故事中最精彩的部分,這一部分是教導真理的最佳時機。

    6.結語︰結束要精彩有力,使學生的情緒達到最高點,立刻做結束。不要“說教”。

    7.禱告︰當故事強有力的結束時,立刻帶領孩子們禱告。在禱告時,可以“呼召”。針對未信主的孩子,要給他們機會接受耶穌作救主;對于已經得救的孩子,可以讓他們對當日的真理有所回應,例如︰“親愛的小朋友,你是不是有得罪人的地方,到現在還沒有向人道歉?今天回家以後,你願不願意去向這個人道歉?願意的小朋友請舉起手來,老師為你禱告。”(鼓勵他們要實行承諾。)

    ■作業(討論題目)︰

    1.請就本課三之4.擬人法中“桑樹”的範例,改以第一人稱來講述故事。

    2.試分享,什麼是成為優秀講故事者之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