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主光
誰坐在寶座上?•問︰難道神右邊的座位是空著的嗎?•問︰吃禁果前,怎麼會不知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呢?
•問︰約翰怎麼寫午正時主還在受審呢?
創世記與人類文明史•問︰聖經中所載人類出現的歷史是5650年;但現在發現卻有近一萬年?•問︰何來他人追殺該隱?他的妻子又是誰?•問︰本人對洪水的記載始終有所保留…靈與魂終歸何處?•問︰不信神者的靈往上升向那里?而信徒的魂怎麼會往下入地呢?•問︰未信主而死了,神對其有無救法呢?•問︰蛇誘騙始祖犯罪後,它並未專食土,也吃青蛙等,為什麼?
「潔淨」與「不潔淨」,「試探」與「試煉」•問︰創7︰1與6︰19有沒有矛盾?•問︰撒上17章與撒下21︰19的問題?•問︰創22︰1與雅1︰13的試探問題?
•問︰以利亞乘旋風升天了;約翰福音3︰13卻說,沒有人升過天?
天有柱,地有基,神有公義•問︰約伯記26︰11和38︰4說,天有柱,地有基 •問︰地球是圓的,不論站多高的山上也看不見萬國,太4︰8可信嗎?•問︰撒母耳記下24︰1說與歷代志上21︰1的誰之激動問題?
•問︰究竟耶和華是慈愛的,還是凶狠的?……談談聖經關于「復活」的真理•問︰耶穌沒復活,是 的門徒夜里將尸體偷去而已?•問︰到現今這個科學倡明的時代還相信復活,會不會過于迷信?•問︰基督徒將來怎樣復活?要保留全尸才可以復活嗎?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問︰我們這麼多人同時禱告,神在天上怎可能听見?•問︰為什麼要奉主耶穌的名來禱告,才能叫禱告達到神那里去?•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叫禱告通到神那里去嗎?
•問︰為什麼有許多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禱告,也不靈驗?
亞當夏娃也得著永生?•始祖亞當和夏娃都該得著永生,對嗎?•問︰主復活升天前,古聖徒的靈魂在哪里?•問︰主復活後我們守主日;為何出埃及記31︰16-17說要世代永守安息日?
耶穌不尊重母親嗎?•問︰主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呢?」這口氣並不尊重他的母親?•問︰「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水」指什麼?
聖經是否重男輕女?
挪亞方舟與洪水•問︰約壹3︰10-12勸告我們不要效法該隱,並指出殺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兒女,你同意聖經對爭戰的觀點嗎?
「靈、魂、體」神學的看法•問︰有的牧師同意人有靈、魂、體,有的牧師不同意。請問您的看法?•問︰為什麼現在所出土的恐龍牙齒化石顯示出,它們是吃肉?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嗎?•問︰出埃及記33章20節與民數記12章8節,是前後矛盾嗎?•問︰到底「神」的定義是什麼呢?•問︰上帝開了一個造靈魂的工廠…靈魂的上升與墮落
誰能真正赦免你的罪
其他聖經問題科學、信仰與真理•問︰強勢文明的誘導,是指近代人們改信基督教的原因?
•問︰基督教若去攻擊科學理論,是十分可笑和不自量力的。•問︰宇宙大爆炸說是違背上帝的,對不對?
科學、信仰與真理(續)
「知識精英」與基督信仰
聖經「創造論」與科學事實
神造人造動物的次序•問︰神先造動物還是先造人?是同時造男造女還是先造男後造女?•問︰我們未見蛇吃土,聖經這樣記述,會不會出錯?•問︰為什麼有一些經文說,人不能看見神;為什麼又有一些經文說,有人看見過神?
•問︰利未記十一章六節記載,「兔子倒嚼」,這是否記錯了?•問︰聖經怎麼會說,昆蟲有四足的呢?豈不是六足嗎?天道教的真相•問︰「天道教」算不算是一個正統的宗教?•問︰「天道教」所拜的神明是誰?他來自那一個宗教?•問︰那麼,他們憑什麼叫信眾信得這麼入迷?
神醫治病與靈恩運動
抵觸聖經真理是異端•問︰歐洲各國打了三十年仗…為要爭脫羅馬天主教的轄制,此事有何根據?•問︰英國國皇自創CHURCHOFENGLAND的歷史問題•問︰「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教」等,和一般的「基督教」又有何區別?
•問︰天主教應屬「基督原始教」,對嗎?
教會可否迎合潮流,更改聖經的真理?•問︰尚未受洗者與已受洗的信徒,在任事奉工作時,有無原則性分別?•問︰已離婚的信徒,可否被派(選)參與事奉?•問︰離婚後再婚,是否可以解除限制,每樣工作都可以擔任?
•問︰教會由于時代的改變,是否也可迎合潮流;亦可脫離聖經真理呢?
正確分辨「真理」和「假理」•問︰為什麼你們說天主教是「大**」呢?我受不了這個侮辱!•問︰天主教豈不是同拜一位神,同有一本聖經嗎?何必互相攻擊呢?
並非條條大道通羅馬•問︰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進化論」的可能性和可信性,但如何證明神創造人?•問︰聖經中的神跡明顯是違背自然律•問︰其實「條條大道通羅馬」,信什麼宗教又有啥分別呢?何必斤斤計較?
「獨一真神」與「殊途同歸」
解答『哪一位是真神』•問︰佛家的神有為人舍命舍血的例子;請問他的做法豈不也是為愛世人而犧牲自己?•問︰我們怎知寫書立傳的人不是「神」,而是「人」呢?•問︰餓死、不識字、病重…等原因而听不到福音,豈不是同樣不得救嗎?
耶穌是神的證據何在?
遷就文化傳福音的不妥•問︰請問你對用笑話來傳福音有什麼意見呢?•問︰什麼是「福音文化」?以遷就社群的文化來傳福音有什麼不好呢?•問︰你們短宣中心所傳的福音,與別團體所傳的福音有無分別沒有呢?
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嗎?
天主**也會得救嗎?•問︰天主**得救嗎?•問︰夭折的嬰孩得救嗎?•問︰沒有犯罪的好人可以得救嗎?
相信耶穌,必得拯救•問︰要怎樣信耶穌,才可以得救?•問︰我仍然感到不知怎樣信,不知怎樣才能接觸到神,怎辦?
•問︰我有病,我可以求耶穌先醫好我的病才信耶穌嗎?•問︰我已經決志信耶穌了,請問我還要做些什麼?
再談「信而得救」之真意
自由意志與因信稱義•問︰為什麼全能的上帝會允許罪惡存在?•問︰基督教「因信稱義」的道理與「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的矛盾?•問︰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不過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稱而已。
•問︰人人都要對神絕對崇拜?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必須的。
關于基督教的道德標準
我何來有罪呢?•問︰若我有罪,警察早就逮捕我了,我何來有罪?!•問︰究竟基督教如何定義「罪」?•問︰「罪的工價乃是死」,我不服,犯一點點罪也要死這麼嚴厲?
「罪」是神所設的「陷阱」?
基督教贊成「宗教和平」?•問︰基督教贊成「宗教和平」嗎?•問︰基督教怎會反對宗教大合一呢?為什麼總是針對人的罪與錯誤呢?•問︰造物主可能在不同文化的地區降世,變成不同的救主,造成不同的宗教…神的審判與「真正的公平」•問︰摩西是法西斯的先驅;在佛經上就找不到對戰爭的美化和歌頌!•問︰福音書里里只有一個模模糊糊的”末日審判“。•問︰死後下地獄或上天堂,在《聖經》里找不到有關的論述?
神的「博愛」與「公義」
上帝與自然界的規律
基督教是否缺乏寬容?•問︰希特勒自稱是天主**,若他死前懺悔了,那麼,他進的或許是天堂?•問︰有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譴責他們是毫無道理的。•問︰聖經對傷殘人士歧視也不少…•問︰基督教從本質上,就是否定言論和思想自由。
耶穌是「真死」還是「假死」?
有神與無神、創造與再造•問︰不信有神,也不信無神;你怎樣證明你死後沒有靈魂?你死過嗎?•問︰上帝為什麼要啟示出這麼多種宗教,讓他們為互相殘殺?•問︰「上帝在水面上運行」 然後才開始用六日創造世界。請問這水是從哪來的?
•問︰若上帝從亞當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進行組織培養,也只能復制出第二個亞當,而不可能是夏娃。
911事件與世界末日有何關聯?
如何面對「非典型肺炎」?
如何面對美伊之戰?
如何對待猶太人、同性戀者和殘障人士?
地獄,靈魂與第二次死亡•問︰鑒于吳先生以往敏于點名揭發異端,我想吳先生也該把贊成同性戀的教堂逐一點名…•問︰「死亡和陰間(即墳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難道它們也會永遠受苦?「第一次的死」又是什麼呢?•問︰聖經里哪一個原文被譯成中文的「靈魂」與「真正的地獄」受苦呢?
什麼是「靈性的身體」?
聖地、報應和浪子回頭•問︰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在搶聖城?•問︰若耶和華是一位正義的神,為何 容忍生靈涂炭的事?•問︰台灣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神的旨意?
•問︰佛經有經文述及耶教浪子回頭的故事,未知為何兩者相似,可否明示?
「異乎尋常的證據」何處尋?•問︰若不能百分白成為基督徒,生育孩子是世界上最大的賭博…•問︰愛斯基摩人反問道︰「那你為啥告訴我上帝的存在呢?」•「異乎尋常的聲稱,必須要有異乎尋常的證據。」基督教有無這樣的證據?
•「不是聖經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耶和華是虐待人的「惡神」嗎?•問︰我讀《舊約》的感覺是︰這是一個邪教…•問︰為虛榮心,他(指神)竟能和魔鬼打賭,把約伯一家全家弄死…•問︰為考驗亞伯拉罕的忠誠,他竟然命令人家去殺子…敬拜一位天上至大的神•問︰世界上信教的人會越來越多,還是越來越少?•問︰基督徒是如何看待其它宗教的**?•問︰你們怎樣看待耶和華見證人會?
短宣異象與運動•問︰何謂「短宣」?是不是利用假期去探訪海外宣教士?•問︰何謂「短宣異象」?與布道事工有何分別?•問︰「短宣運動」實際上會不會成功?有什麼困難沒有?
其他信仰問題•問︰聖經百科全書的年份為何不同于聖經的記載?•問︰「主教」的意思和職責是?何時開始有?與「教父」的區別?•問︰「腦」的功能和「靈魂體」之間的聯系?
•問︰「孌童就是現今的同性戀」,是嗎?•問︰我如何才能感到神與我的關系?•問︰為什麼有許多做壞事的人卻過得那麼好?•問︰如何證明聖經的真實性呢?
問︰神是三位一體的神,那麼說「升天的主坐在父神右邊」,難道神右邊的座位是空著的嗎?
答︰首先我們要明白,聖經的慣用詞「坐在右邊」的意義是什麼。原來「右邊」一直被猶太人看為「最蒙福,最大權,最有力」的暗示,就如雅各為約瑟的兩個兒子祝福,他故意將右手轉過來搭在約瑟的小兒子身上,左手反過來搭在約瑟的長子身上,為他們祝福。約瑟看見了,還以為雅各年老,分不清長子和小兒子是誰,于是上前提醒他的父親雅各,但雅各卻表示他知道一切,他是故意立小兒子為長子的。所以,聖經說主升上去坐在父神的右邊,其含意實在是被父神立為最大權、最蒙福,如同長子一樣承受父神一切的豐盛。至于「三位一體」的關系,我們從啟示錄第四章和第五章所記載的天上敬拜,可以看到天上只有一個寶座,到第五章記載「羔羊」,即聖子耶穌基督出現的時候,我們仍然沒有看見為 和聖靈另外設立寶座。這一點使我們想起啟示錄第三章主耶穌所說的一句話,主說︰「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 同坐一般。」這是說,聖父、聖子和聖靈同坐在一個寶座上,其真實意義是為要指出,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們坐在寶座上是一位,當聖子和聖靈被差到世上來之時,寶座並沒有空置,因為還有聖父坐在那里。
問︰始祖亞當夏娃吃禁果前,怎麼會不知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呢?
答︰根據創世記第二章二十五節的記載,亞當和夏娃在未吃禁果前,是知道自己赤身露體的,只是他們並不感到羞恥而已。經文說︰「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到了第三章七節,他們接受了魔鬼的引誘,伸手摘了禁果來吃,經文說︰「他們二人的眼楮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這里所說「才知道」,是因為他們的「眼楮明亮了」,意思是「現在才看見自己赤身露體的羞恥。」我們這樣推斷,是因為相信亞當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是全身發光的,及至他們犯了罪,他們身上可以遮體的榮光就消失了,露出他們的羞恥來。聖經指出,神就是光。聖經又形容摩西在山上與神「面對面談話」四十天,結果摩西的面皮也就發出光來。聖經又指出、將來我們信主得救的人,復活升天之時,我們也「發光如星」,正如但以理書的預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2-3)這樣、我們可以推想,將來得救的人會發光,照理亞當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也必定會發光,不然他們是無法與神常常來往談話。但是當他們吃了禁果,犯了罪之後,他們遮體的榮光就消失了,正如羅馬書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虧缺」二字英文是comeshortof,應該譯作「失落」,意思是人犯了罪,就失落了神所賜的榮光。
問︰馬太27︰45寫主氣絕于申初,未記被釘時間,午正到申初遍地黑暗;馬可15︰25說巳初主被釘,申初主氣絕,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路加23︰44記主氣絕于申初,未記被釘時間,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總括以上所言,主于巳初被釘,申初氣絕,但約翰19︰14-16,正午時彼拉多還在審問主,他未記主被釘與氣絕時間,請問約翰怎麼寫午正時主還在受審呢?
答︰根據經文的描述,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記載主被釘的時間都沒有沖突,主大約是在巳初,即上午九時被釘的,約在申初氣絕,即下午三時身亡。如今問題只發生在約翰福音所記載的時間,為什麼約翰會說,到午正,即正午十二時之時,主耶穌還是在受彼拉多的審訊?我們研究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受審的過程是這樣的︰第十八章記載彼拉多盤問耶穌是不是猶太人的王,及至听到主耶穌指出, 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知道,主耶穌並不是猶太人所指控的革命黨領袖,于是就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叫,寧願釋放大盜巴拉巴,也不要釋放耶穌。然後第十九章記載彼拉多吩咐兵丁將耶穌鞭打戲弄一番,以為這樣就可以息猶太人的怒氣,耶穌就可以釋放了。誰知告耶穌的猶太人定意要殺死耶穌,並且指出、如果彼拉多釋放耶穌,就不是羅馬大帝該撒的忠臣。彼拉多听見這話,想要知道這是不是全體百姓的意願,于是就帶耶穌來到外面一個公眾廣場,名叫鋪華石處,要听听群眾的意見。經文記述到這里,就突然寫出第十四節這樣的一句話說︰「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然後接續下去繼續記載百姓高聲喊叫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看全體百姓都清楚表示要殺死耶穌,于是就決定不理這事,干脆交給猶太人任由他們把耶穌帶去釘十字架就算了。
按上述的記敘方式來說,作者分明是以十四節為轉捩點,和主被殺整件事的關鍵性時刻,讓我們來細心研究這第十四節︰「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這句話,是為要暗示耶穌好象「逾越節羊羔」一樣,就在這個時間「預備好快被殺了」;「約有午正」這句話,關鍵是在「約」字,它暗示、「逾越節羊羔預備好」是因為這時候全體百姓決絕地決定要殺死耶穌,而那個決定,是由百姓喊叫「除掉他」開始,發展到「午正」就完全肯定了,正如下文猶太人為耶穌的罪狀與彼拉多爭辯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所以作者以「午正」為耶穌被殺過程中最叫人觸目的時刻,因為這時刻最少有兩個含意︰其一、為表示百姓在「光天化日之下,清清楚楚地表示不要耶穌做他們的王」;其二、這時「遍地就都黑暗了」,這不單是密雲遮了太陽的意思,應該還有「黑暗勢力掌權」的意思。
問︰如果我沒有算錯,聖經中所記載關于人類出現的歷史應該是5650年。但以現在很多證明看,人類文明早就超過這年齡了。單以中國文明講,據現在新發現,已將五千年推前到差不多一萬年了。請問這與聖經的記載是否相悖?
答︰閣下從聖經計算人類歷史的年齡,必是藉著其中「家譜」各代人物的年齡計算的。但這是不準確的,因為猶太人記載家譜的目的,並不是為這樣的計算,乃是為追溯自己是屬于那支派、那民族的。再者、他們的文字里面沒有「孫」之類的名詞,隔許多代的後人仍然稱為「兒子」。因此,他們為了方便記憶,常將家譜中一些不太重要的人名刪掉。對于他們的文化來說,這是毫無問題的。馬太福音第一章記載主耶穌的家譜就有這個現象了。作者為了方便記憶,故意將家譜分成三個十四代,但我們將中間十四代比對歷代志上的家譜,就知道作者故意刪除了其間四代。所以,我們不能將家譜中人名的壽數加起來,作為人類歷史的準確年齡。
問︰「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創4:14-15)。當時地上僅得該隱和他父母,何來其他人殺他呢?「該隱與妻子同房,……」(4:17-18)他的妻子是誰呢?
答︰閣下沒有細心讀創世記第五章的家譜。這家譜清楚注明,「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上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亞當活到九百三十歲就死了。」請注意,每一代都有「並且生兒養女」這句話出現。亞當九百三十歲才死,難道他與妻子只生兩三個兒子就不再生嗎?那時地大物博,人人都以生眾多兒子為榮耀,相信亞當最少生了幾百個兒子。而且兒子們長大又再生兒子,到亞當死時,地上的人口最少數以數千萬計。這是「幾何級數」的加法,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至于該隱的妻子是誰?很明顯就是他的妹妹了。人類最初還未有「**」觀念,但後來發現近親通婚所生的兒女容易夭折,人類才漸漸產生「**」的道德觀念來。
問︰本人對洪水的記載始終有所保留。首先,聖經中的第一次毀滅性洪水出現時應是距今四千多年前。但單從中國歷史來看,就根本沒有出現過如此浩大的洪災。且全世界都存在著許多超過四、五千年的建築物,及遺物等,均沒遭遇洪水破壞。
答︰關于挪亞洪水至今有多少年,上一題已經交待過了。據說我們中國的「淮南子記」中,就有記載古代洪水淹沒全世界的事,而且各古國都有記載。例如,埃及記載諸神曾使洪水泛濫淹沒世上的人,只有幾個牧羊人爬上高山得救;希臘記載神降洪水,丟克廉得啟示而造了一只方舟,他也兩次放出一只鴿子探測水勢;印度記載洪水,有一個人造了一只船得救,但其他生物都死了;英國記載一位行義的祖先造了一只大船而免洪水之禍;波里尼西亞人記載洪水故事,指出有一家八口坐獨木船得救;墨西哥的土人傳說古時有一個人和妻子坐船脫離洪水,後來那船停在山上,他們曾放出一只兀鷹和一只鴿子;秘魯的土人傳說,曾經有一男一女躲在大箱子里避過洪水;美國有一百多族印第安人的傳說,指出曾有一個、或三個、或八個人坐于船中避過洪水,最後那船停在高山上。與聖經記載百分之九十相同的,是中國苗族人的記載。他們的民歌中有很詳細的創世記和洪水記載。此外、亞述人、波斯人、弗呂家人、斐濟群島人、愛斯基摩人等,都記載了洪水和有一家人得救的故事。關于洪水方舟故事的可信性,請參閱梁燕城博士于兩年前連載于真理報的詳細報導。這是無需置疑的。
問︰另外,就算洪水真的出現過,也存在很多矛盾︰
(A)照推算,地球上現今的人類皆為挪亞的後代了,但何以出現黃、黑、白、棕、等不同的族裔呢?
答︰人類遷徙到各地之後,因著不同的氣候、食物、陽光、和數千年的遺傳關系,各地的人才逐漸改變了膚色,並不是一兩代可以造成的。就如我們中國南方人與北方人相比,在樣貌膚色上也稍有不同,到南洋去的中國人就變得黑了一點。據說北極的愛斯基摩人原是中國人,只是因為匈奴入侵和各國戰亂的關系,就被逼移居到北極去。因此,他們的樣貌、骨格等,都很像中國人,但按膚色已經成了紅種人了。在人類學上,中國人是從西方移居過來的閃族人,這一點從來沒有學者質疑的。
(B)在短短的二千多年中,能夠繁育出差不多六十億人口嗎?
答︰不明白閣下為何要說是「二千年」?即使人類只有二千年歷史,若按一對夫婦到五十歲可以生養四個孩子,而這四個孩子長大結婚到五十歲又生養共八個孩子來計算(古時一個家庭不只生養這麼少兒女的),即是說,二人倍增至四人,四人倍增至八人(父母沒有算在內),每五十年增一倍,結果二千年後,地球上人口就已經超過了二萬二千億,比現在人口要多四百多倍!
(C)挪亞的一家人以怎樣的手段去繁育後代呢?他們最多只能到孫子一代,就沒有繁殖對象了。
答︰兄妹通婚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因此,這問題與上述第二題相同。
(D)除方舟里的生物可以生存,其他一切「無一不死」。那些水上生物呢,魚、蟹、蝦難道也會死于洪水中嗎?
答︰閣下讀創6:17「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這句話,沒有注意到「地上」二字。創7:22更清楚地指出︰「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聖經並沒有說連海洋里的生物都死了。
(E)洪水消退後,那「烏鴉飛來飛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8:7),「但遍地上都是水,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8:9)是否矛盾?
答︰閣下不明白,原來烏鴉是吃尸肉的,烏鴉可以站在浮尸上棲身。因此,烏鴉不像鴿子。而鴿子找不到落腳之處,就飛回方舟來,直到地上長出樹枝, 才不再回來。
(F)耶和華叫挪亞將一公一母或七公七母畜類帶進方舟,是為方便日後繁殖。那麼他為甚麼又殺「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呢?(8:20)答︰潔淨的牲畜和飛鳥不但是為繁殖,也是為賜給人類作食物的(參創9:3)。神既然定規潔淨的動物要帶七公七母,這樣抽一對出來獻為燔祭,一方面表示感謝神,另一方面又可以吃 的肉,怎會與繁殖的原意相沖突呢?
(G)迦南的父親含,並沒有做錯甚麼事,他只是告訴他的兄弟,父親赤身,that'sit(創9:20-25)。這在今天是小之又小的事情,總不致于拿他的兒子去當奴僕吧。再說,這事跟迦南也毫不相關,真是冤枉了迦南了。
答︰含看見父親赤身露體,並沒有為他遮羞,反而「告訴」他的兄弟,可能更將這件事作為笑談,將羞恥的事擴大了,是為對父親極度不敬。聖經指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現今的人道德漸漸墜落,不但孝敬父母的觀念降低,連羞恥感也漸漸沒有了。在古時,含這樣對待父親是極其嚴重的罪。至于挪亞咒詛含的兒子迦南,這是古時做家長的,在臨死前常有的行動。家長會叫眾子前來,為他們的後代祝福。若曾犯罪的,就受咒詛,就如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臨死前為十二支派祝福,或咒詛他們一樣(參創49章)
問︰傳道書3︰19-21,「身體死後,魂與體都往入地,靈往上升」,請問,不信神者的靈往上升向那里?而信徒的魂怎麼會往下入地呢?
答︰按傳道書3︰19-21經文並不如問題所問的,經文指出︰「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于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都是出于塵土,也都歸于土。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要解釋這一段經文,我們先要明白,傳道書是所羅門王寫的,它的主旨是「日光之下的,都是虛空」,意思是凡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永存,因此都是虛空的。所羅門王在傳道書中並沒有談論到「日光之上的事」,就是屬天、屬靈、永恆的事,因此傳道書所論的不能作為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或恆常的真理,只能作為享受世界的經驗之談而已。神故意提拔所羅門王,使他享盡人間的榮華富貴,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借著他來告訴我們,不要追求世界,因為所羅門王藉他的經驗告訴我們,「日光之下的,都是虛空的」。況且,聖經告訴我們,所羅門王晚年之時犯罪離開神,他娶了三千妃嬪,因而為各國的公主建造偶像的廟宇,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落在魔鬼的網羅里。我們從以上這個角度來看這段經文,我們就明白,若不考慮「日光之上的事」,只考慮地上屬物質的事,人就真的和獸一樣活,一樣死,人不能強于獸,而且都是虛空,因為獸與人的「肉體」都要歸于塵土。論到非物質的「靈魂」,所羅門王表示一無所知,他不知道的有四樣︰1.他不知到人的靈如何往上升;2.他不知道獸的魂如何下入地;3.他不知道人的靈,與獸的魂有什麼分別;4.他不知道人「身後的事」如何,因此他鹵莽地下一個結論,說︰「因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其實人的靈「往上升」的意思是「往天上那里去」(得救者進入天堂,不得救者則進入地獄),獸的魂「下入地」的意思是「隨身體被埋葬」而一並被消滅,我們從整部聖經的啟示知道得救的人的靈確實如此,獸的魂也確實如此,但所羅門卻說「誰知道呢?」因為他不領會「日光之上的事」。按「靈、魂、體」的分別,神學家分為三派,一派稱為「三元論」,指人可以分開靈魂體三個單元;一派稱為「二元論」,指人可以分開「靈魂」和「身體」兩個單元,因為這一派認為「靈」與「魂」原是相同的;還有一派稱為「一元論」,指靈魂體組合成一個人,是不能分開的,若一旦分開了,「體」就變為無用,只像塵土一樣;「魂」若分開了也不能單獨存在,只有「靈」能存在,因為「靈」就是人的「真我」,「魂」只不過是人的意志思想和感情的總稱,可以說是「靈」的「自我資料」而已。因此,人的「魂」必要隨著人的「靈」,或天堂,或地獄,永遠分不開。獸卻不是這樣,獸因為沒有靈,所以它的魂必會隨著身體死亡而消失了。
問︰主的靈怎麼只傳福音給挪亞時未信主而死的人?那麼挪亞後世代未信主而死的怎辦?信徒的親人好友和同情幫助信徒者,他們未信主而死了,他們將來神對其有無救法呢?(彼前3︰19,4︰5-6)答︰彼得在這一段經文所說的,在神學上引起很大的爭辯。有人認為,根據這一段經文,從前挪亞時代不信的人,死後還有機會听到福音,就是主耶穌死後未復活之前,曾經到過陰間去傳福音給他們。但這種講法很難叫人接受,首先,經文所說的「傳道」,在原文並沒有傳福音的意義,它只不過是一種「宣告」而已。似乎是說,主耶穌死後未復活之前,曾經到過陰間去宣布 的得勝;另外,聖經一貫的真理告訴我們,人要悔改就只能在今生,死後就再沒有機會悔改了,就如主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所說的,在陰間的財主再沒有悔改的機會給他一樣。因此,有聖經學者認為,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指主耶穌死後未復活之時,曾到陰間向污鬼們(有說是不信主的死人)「宣告」 的得勝。筆者認為這樣的解釋也是不合理的,因為主要宣告得勝,無須下到陰間去,也無須親自向「監獄里的靈」宣告, 大可以差遣天使來做這個工夫。所以筆者認為,這一段經文最容易的解法,就是「主耶穌曾經借著 的靈,在挪亞時代向那些活著的世人傳道,他們不肯信主,後來他們死了,他們的靈魂現在在監獄里。」筆者這樣解法,因為按經文的前文後語來看,那些「監獄里的靈」並沒有因為主耶穌「傳道」而後來信了主。經文的中心思想只在說明一件事,就是挪亞進方舟時「借著水得救的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所以經文的重點是要指出,挪亞時代的洪水將兩種人分開,一種因不信而死,一種像挪亞因信而得救;同樣今天我們的「洗禮」(應該是「浸禮」,因浸禮才能象征挪亞時代的「洪水」)也將兩種人分開,一種因信基督而與基督一同復活,一種因不信基督而被留在「監獄里」,與挪亞時代不信的人一同被囚,這就是「監獄里的靈」的意思了。因此,人要信主得救,就只能趁今天仍然活著的時間,因為人死了,他就立即離開這個物質的世間,去到靈界的陰間受苦,這時他已經看見靈界的「秘密」,再沒有「信」的必要,因為人要「信」,就必須在「未見」的狀態中作出決定(參來11︰1),一旦看見了就不能信了。
問︰蛇誘騙始祖犯罪後,它並未專食土,也吃青蛙等嗎?為什麼?
答︰神懲罰蛇用肚腹行走,終身吃土。原意是為對付蛇以食物來引誘女人夏娃。蛇初時引誘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意思是,神既然準你們吃所有果子,就不應該只不準你們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神之所以不準你們吃,是別有原因的,因為神不願意你們吃了像 那樣聰明,能知道善惡。這樣的引誘是最陰毒不過的,因此神對付它,要它用肚腹行走,意思是折磨它吃東西的肚;又叫它終身吃土,意思是不給它叫神所造更美好的食物。所以蛇真的用肚行走,也因為鑽到地洞里的緣故,常常吃土。至于它也吃青蛙,和其他動物,這原是神不準許的,因此我們可以相信蛇這樣做是違反神的旨意,不斷犯罪,就如神只準許男人和女人結合,但後來男人和男人竟然做出交合的事來,違反了神的旨意而犯罪一樣。再者,我們知道,那引誘女人犯罪的「蛇」原是魔鬼的化身,因為我們並未看見耶穌用腳傷蛇的頭,蛇也傷耶穌的腳跟,但我們卻看見耶穌基督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所以神所說的「蛇」就是魔鬼。若是這樣,現在我們所看見的「蛇」,並不是「魔鬼」本身,乃是蛇的象征而已。所以、神要「蛇吃土」,也可以說是神奪去魔鬼所有的享受,任何恩典都不給它,這一點就是百分之百應驗了。
問︰為何創7︰1說,神吩咐挪亞將潔淨的動物七公七母帶進方舟,不潔淨的只帶一公一母;然而,6︰19卻說,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帶進方舟。這兩段經文有沒有矛盾?
答︰問這問題的人,存心挑剔問難,並沒有尋求真理的真誠態度。因為任何一個人讀創世記第六至第七章都不會有這樣的問題,誰也知道敘述一件事,有「常例」和「特例」的記載法。第六章說「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帶進方舟」,這是「常例」,因為這一類不潔動物佔大多數;第七章說「潔淨的動物七公七母帶進方舟,不潔淨的只帶一公一母」,這是「特例」,因為指明是「潔淨的」才特別帶七公七母,為的是要給與人類當作食物和用來獻祭。不然,若挪亞在出方舟時,殺了任何一只動物,用來獻為祭,那一種動物豈不因而絕種?但不潔淨的動物不能用來獻祭和吃用,所以神吩咐只帶一公一母進方舟,用來「留種」就夠了。本來,像這類無稽的問題,筆箸感到回答也費時失事,但因為問的人故意放在電腦網頁上,敗壞許多軟弱基督徒的信心,筆者就要在此作答,並指出問難的人不但不明白聖經,而且從問難的態度上還顯出自己的愚昧來。
問︰撒上17章描述大衛殺死巨人歌利亞,為什麼撒下21︰19卻說,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究竟歌利亞是誰殺的?
答︰要知道,這兩段經文所說的「歌利亞」是兩個不同的人,古時相同名字的人實在多得很。撒上十七章記載大衛殺死的那個巨人歌利亞,是在大衛還是童年時候殺的。但撒下二十一章15-22節卻是在大衛上了年紀,氣力不足的時候,記載大衛的勇士殺了四個巨人,其中一個名叫歌利亞。經文指出︰「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打仗,大衛帶領僕人下去,與非利士人接戰,大衛就疲乏了。偉人(原文是巨人)的一個兒子以實比諾(這是四個巨人中的第一個)要殺大衛……但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大衛,攻打非利士人,將他殺死。當日跟隨大衛的人向大衛起誓說,「以後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恐怕熄滅以色列的燈。」(15-17)經文接續指出大衛的勇士非常勇猛,再殺死非利士人其余三個巨人,說︰「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巨人)的一個兒子撒弗……,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也是巨人,名字與上文的歌利亞相同)……,又在迦特打仗,那里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卻都是六指,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巨人)的兒子……,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因此,這兩段經文根本上就沒有矛盾,只是問問題的人沒有看清楚兩個歌利亞是在不同年代,由不同的人殺死,只為相同的歌利亞名字而對聖經作出懷疑而已。
問︰創22︰1明明說,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吩咐他獻上自己的兒子;但雅1︰13卻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 也不試探人。為什麼前後沖突?
答︰問題不在神試驗亞伯拉罕要他獻上自己的兒子的事上,乃在雅各書第一章那段經文里,前後用了兩個相同的字,而我們中文聖經卻作不同的翻譯。經文說︰「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1:2)這里「試煉」一詞,在原文與下文的「試探」一詞是同一個字。經文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雅1:13)既然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為什麼又說神不試探人呢?原來經文的意思是指同一件事,人以不同的態度來面對,就變成「試煉」或「試探」了。例如,一個貧窮的基督徒,走路的時候偶然拾到一個錢包,他若以貪念來處理,想要據為己有,這就是「試探」;倘若他肯按神的旨意,將這錢包交還給失主,這件事對他就成了「試煉」。因此,亞伯拉罕按神的旨意來將兒子獻上,這就是「試煉」;但較早之時,他接受妻子的建議,娶夏甲為妻,用人意為自己生子立後,並沒有用信心等候神賜給他一個兒子來繼承產業,于是娶夏甲為妻就成為他的「試探」。神試煉人,為要叫人按 的旨意來得恩典;神並不試探人,因為人在受試探之時,是被人里頭的私欲牽引誘惑,這私欲不是來自神,乃是來自人自己。
正如雅各書說︰「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4-15)問︰聖經說,以利亞乘旋風升天去了,為什麼約翰福音3︰13卻說,沒有人升過天?
答︰要明白主耶穌在這段經文所說「沒有人升過天」這句話,就必須先弄清楚前後文所說的。先是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談及「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尼哥底母不明白,一個人老了怎能再進母腹里生出來?主耶穌解釋說,重生不是指肉體,乃是指人的靈。因此,主又指出,人必須從聖靈重生才能進神的國。尼哥底母再問主說︰「怎能有這事呢?」為了回答這問題,主耶穌就進一步強調說︰「我們所說的(指聖靈重生人的事),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指人的靈被聖靈重生的事,只不過是發生在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指下文主將要說,神愛世人,甚至將 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 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意思是說,除了天上無所不在的真神,雖然降了世,變成了人子,卻仍舊在天上與神同在的耶穌之外,地上再沒有一個曾經升過天的人有資格將天上真神愛世人的事告訴人)。」(約3︰1-13)所以,主耶穌說這句話之時,並不是忘記了以利亞也曾升天,乃是說,當時世上沒有一個曾經升過天的人可以將天上神愛世人的事告訴尼哥底母。以利亞雖然升了天,但以利亞沒有回到世上來見證天上的事,像主所見證的一樣。
問︰約伯記26︰11和38︰4說,天有柱,地有基,這會不會不符合事實呢 答︰約伯記乃是一個戲劇的對白,文章的體裁也是屬于戲劇體裁。因此,26︰11所記載約伯的話,其內容有不少部份是屬于喻意性質的。我們不能將喻意性的形容當作實意來解。例如,約伯在前文第8節說︰「將水包在密雲中,雲卻不破裂。遮蔽他的寶座,將雲鋪在其上。」這是形容大量雨水竟然貯藏在天空,雲好象一個大包袱一樣,包著這麼多的水,卻不見這包袱破裂。這分明是一種喻意體裁,為的是以古人的感受來形容大自然的奇妙而已。接著約伯形容「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責震動驚奇」,這樣的形容,分明是將天地當作神的殿,正如前文形容神的寶座在密雲中一樣。喻意性的筆法在聖經里有許多,就如挪亞洪水的形容,經文形容當時下大雨的情況說︰「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這不是說天上真的有一個「窗戶」,乃是形容傾盆大雨而已。現在約伯用戲劇體裁來喻意「高得頂天的高山」,像神殿中「柱子」一樣,當神在大怒中斥責人的時候,連像柱子的高山也震動起來。聖經形容神發怒使高山震動的例子也有許多,就如耶和華神降臨在西乃山的時候,並詩篇46篇所詳細形容的一樣。至于約伯記38︰4指出︰「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那里呢?」也是為喻意神創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一樣。因此,「立大地根基」不能按實意來解釋,以為地也有「根基」,只能喻意神創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這樣,「立根基」就是「動工」的意思而已。
問︰馬太福音4︰8說,魔鬼又帶耶穌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地球是圓的,不論站在多高的山上也看不見萬國,聖經這故事可信嗎?
答︰發問者將喻意性的形容,作為實意性的解釋。按常理,任何人讀這段經文也知道,上了世上最高的山,只能看見雲層,決不能看見萬國。就是在最清朗的天氣之下,用望遠鏡也只能看見一些城的房子而已,怎可能看見萬國?然而,經文形容「將萬國和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很清楚是指其中的財富和勢力而言。不要說在高山上因為看見廣闊的大地而能聯想到「萬國和萬國的榮華」,就是在地圖上也可以,因為不是指其外型,而是指其喻意。
問︰撒母耳記下24︰1說,耶和華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但歷代志上21︰1卻說,撒但激動大衛數點以色列人。究竟是耶和華,還是撒但激動大衛?
答︰兩處經文在表面上好象有明顯的矛盾,其實發問的人不明白聖經的神學思想。聖經一貫指出,神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因此,世上任何發生的事,若不是得到神的許可,絕對不能發生。就如主耶穌形容︰「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太10︰29-30)因此,聖經將歷史上發生的任何事都形容是神準許的,有時甚至形容是神自己促成的。但在神學的研究上,我們稱之為「第二手媒介」(Secondaryagent)。就如約伯記,魔鬼控告約伯,神為了證實約伯是義人,就準許魔鬼攻擊他,只是不準害死他。于是魔鬼就攻擊約伯,以致他家破人亡,全身生毒瘡,生不如死。這事直接來說,是魔鬼做的;但間接來說,也可以說是神準許的,甚至可以說是神做的。因為,若沒有神準許,魔鬼做什麼也做不成。如今大衛被激動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太人,引至神降災來刑罰大衛,當然不是神直接做的,乃是魔鬼撒但做的;但因為神準許魔鬼去這樣做,于是經文就形容是神做的了。
問︰詩篇136︰每一節都說「因 的慈愛永遠長存」,然而,全詩卻敘述耶和華以非常殘忍的手段殺人,例如「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殺戮有名的君王」等等。究竟耶和華是慈愛的,還是凶狠的?再者,舊約聖經的律法,動不動就判決犯法的人死刑,例如︰不受割禮者、行邪術者、交鬼者、咒罵父母者、信異教者、與獸淫合者、同性戀者、行淫者、**者……答︰我們不能只看神擊殺罪人,就說神是凶狠的,殘忍的。就如我們看「包公傳」,不能只看「狗頭閘」就說包公凶狠殘忍一樣。神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是因為法老王長期以來將所有以色列人生產的男嬰殺死而報應他們;神殺迦南地有名的君王,是因為他們的罪惡滿貫。神是公平的審判者,審判者自有宣判的刑罰。單單看刑罰本身而不看審判的因由,是為瞎眼,是為不公。至于舊約律法判定行邪術者、交鬼者、咒罵父母者、信異教者、與獸淫合者、同性戀者、行淫者、**者……處死,這是神公義的標準。然則我們憑何種標準來判定神的標準不公?造物主不能按 的旨意來定受造之人的道德標準,試問還有誰可以?再者,後來以色列人離開神,大大犯罪,比上述這些罪更嚴重得多,神還是沒有按他們的過犯報應他們,乃長期忍耐,給他們悔改的機會,顯出神的慈愛來。我們為什麼又不計算這一點呢?從聖經我們看出來,神定規最早犯罪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因為,那時的道德標準高;後來犯罪的人,受的刑罰較輕,因為道德標準被破壞了,人們犯罪的原因有很高的成份是受前人犯罪例子的影響。為此,我們看見越上古時代,神對付人的罪越嚴厲,越到後世的人犯罪,神對付他們就越輕。
問︰據說耶穌並沒有復活,乃是 的門徒夜里偷偷的前來將 的尸體偷去而已,是否屬實?
答︰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當主耶穌復活的那一天清晨,看守墳墓的兵丁親眼看見主耶穌復活的情景,立即跑進城去,向害死主耶穌的祭司長報告。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金錢送給這幾個兵丁,吩咐他們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 的門徒來把 偷去了。」兵丁受了賄賂,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了(太28︰11-15)。到底聖經記載這事的可信性有多少呢?研究起來,我們發現如下幾個問題︰
1)如果是門徒在夜間前來將耶穌的尸體偷去,為什麼後來門徒公然在聖殿傳道,甚至決志表示信主的人也有三千,而兵丁卻沒有前來將門徒捉拿歸案?最低限度這些兵丁可以出來作證,指出耶穌並沒有復活,又指摘門徒說的是謊言才對。為什麼他們沒有這樣做呢?
2)我們知道,按照古羅馬帝國的律法,通常一個兵丁失職,羅馬政府是會將他們處死的。羅馬政府為什麼沒有這樣做呢?雖然後來祭司長差人前來阻止門徒傳道,並且捉拿了彼得和約翰,但是為什麼祭司長在審問他們的過程中,完全沒有提及門徒夜里來將耶穌的尸體偷去的事呢?
3)主耶穌未死之前,彼得懼怕得竟然在一個使女面前三次不認主;其他門徒也怕得將門關起來,不敢外出。如果是這些門徒夜里來將耶穌的尸體偷了去,為什麼他們竟然變得這麼勇敢,公開在聖殿中傳福音和成立教會呢?難道他們不怕被捉拿嗎?我們看見門徒不是一時間這麼勇敢,乃是一生都是這麼勇敢。因為,後來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了,這些門徒並沒有因此而懼怕,反而將福音傳得更開,使更多人信主。最後連他們在大逼迫中,自己的性命也難保了,他們還是這麼勇敢到處去傳福音。如果不是因為主耶穌復活了,為什麼他們會變得這麼不怕死呢?
4)最奇妙的是保羅悔改的見證。保羅原是非常反對基督教的,他逼迫教會,甚至熱心到一個地步,向大祭司申請準證,去大馬色捉拿基督徒坐監。可是在路上,保羅卻遇見復活了的主耶穌向他顯現,他就全然悔改歸信耶穌了。倘若主耶穌復活是假造的見證,為什麼保羅會有這麼巨大的轉變?什麼力量使他不但不再逼迫基督徒,反而自己也在大逼迫中殉道犧牲了?
5)根據差不多二千年來的歷史,基督教增長最快的時間,是在大逼迫之中。例如主後一百年至三百年,一連十多個羅馬帝國皇帝大大逼迫殺害基督徒,基督徒遇害的上千萬。可是,歷史告訴我們,羅馬人不但沒有將基督教征服,反而基督教征服了羅馬帝國,以致基督教被立為國教。如果主耶穌沒有復活,千萬基督徒為什麼不怕死呢?
問︰人死了,死體也腐爛了,怎能復活?到現今這個科學倡明的時代還相信復活,會不會過于迷信?
答︰死人復活當然不是自然現象,所以也不是科學的問題。因為,自古以來,從來沒有一個人會復活,也從來沒有一個生物會復活。我們知道,物理學之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萬物的自然變化現象,全部都是越變越壞,越變越舊的。宇宙之中,沒有一樣事物是例外的。聖經也證實這一點,因為聖經形容整個物質世界為「必朽壞的」,但卻形容天上屬靈的世界為「不能朽壞的」。意思是,只有物質世界的事與物才受熱力學第二定律限制,天上屬靈的世界是不受熱力學第二定律限制的。因此,我們不是說,耶穌這個人靠著什麼藥物或方法可以復活,乃是說,耶穌復活證明耶穌真是神的兒子,是宇宙萬有的造物主,是不受任何物質定律限制的神。神有能力創造出宇宙和其中的定律,當然 也有能力脫離物質定律而復活。要就是根本上沒有神存在,倘若我們相信有神存在,有靈界事物存在,復活的事就不是沒有可能的了。其實,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倘若我們將最後那一句「死後且有審判」刪去,會有什麼結果呢?答案是,人類再沒有道德觀念,因為沒有審判,誰來報應違反道德的人呢?人類變成絕望,因為人一死了,就完了,全部結束了。然而,我們喜歡自己完了,結束了嗎?如果人有靈魂,人會復活,我們不喜歡嗎?我們不想與自己的親人在天上會面嗎?我們不盼望世上許多不公平的事,在來世得著公平的審判和報應嗎?所以,胡亂反對復活的人,等到有一天他要面對死亡之時,他就會明白,尋得復活的途徑是何等重要了。
問︰基督徒將來怎樣復活?要保留全尸才可以復活嗎?
答︰復活既然不是自然現象,而是神全能的大作為,就不必介意人死後死體怎樣處理了。從前有人以為尸體若被火化了,很難復活。這種觀念是不對的。其實,土葬豈不也是同樣困難?試想想,尸體腐壞了,化成肥料之後又被植物吸收了,之後或被動物吃掉,或被火燒,或再腐化而被別的植物吸收。這樣,到復活的時候,那人身體的成份,很可能已經成為許多人身體的成份了,怎樣取回來復活呢?其實,按聖經的真理,神會賜給我們一個新的身體。那身體是極其榮耀的,是永遠不會朽壞,不會死的。因此,我們復活的時候,再沒有任何缺陷為特征,再沒有年齡差別,也沒有男女性別上的差別。我們都像天使一樣,像一個成熟英俊的青年男子。而且,任何空間都不能阻隔我們,我們想到那里去,立即就到;我們也成了無所不知的,一切從前不明白的事,那時全部都明白了。那時,我們再沒有地上血肉的五倫關系,我們的關系乃根據復活後屬靈的身體。因此,我們都是神的兒女,都是主內的弟兄姊妹。雖然我們能記憶過往,但是都變成夢境一樣,地上一切的關系全部消失了。我們不會再為「夢境」中的事物難過或若有所失。那時,因為我們的身體變成不能朽壞的,我們就得以被提升天,進入新天新地的聖城新耶路撒冷,永遠與神同住,享受永生的福樂了。
問︰我們這麼多人同時禱告,神在天上怎可能听見?
答︰這要看我們所信的神,是一位怎樣的神了。如果這位神是人成了仙,就如佛教所常常傳說的,那麼這位神就很難同時听見這麼人向他禱告的聲音了。我們知道「佛」在印度梵文的本來意義,是一位「覺悟了的人」,他絕對不是神,釋迦牟尼所創立的佛教是無神主義的。但我們基督教所相信的神,卻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 有能力創造了萬物,也有能力管理萬物,因此、 也是全人類和萬物的審判者。 既創造,又一直管理著萬物,當然萬物和歷史在 的手中是「了若指掌」的,這樣, 才能審判我們。所以、我們所相信的神,是一位「全能,全知」的神,不要說 能听見我們的禱告,即使我們各人平日所說的每一句閑話,或心中所思想的每一個意念, 全部都知道。正如保羅向雅典人傳道說︰「其實 (神)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留存、都在乎 。」因此、 被稱為「鑒察人心腸肺腑的神」。
問︰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要奉主耶穌的名來禱告,才能叫我們的禱告達到神那里去?
答︰「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這句話不是一種咒語,叫我們的禱告達到神的耳中。神既是「全能」和「全知」的神,我們就用不著什麼特別的方法來向 禱告,才能使 听見;因此、基督教沒有什麼特別的儀式,也沒有咒語,法術,祭壇等通靈的必須媒介。神若要行事,或不願意行事,人就是用任何咒語都不能叫這位「全知」和「全能」的神就範,叫 不能不听我們的禱告。我們中國人受從印度而來的迷信觀念影響太大了,我們以為神就像被困在阿拉丁神燈里面的神一樣,只要你在燈上擦三擦,他就像奴隸一樣出現,不能不听命于你,為你效力。一個這樣被人奴役和控制的「神」,我們不應稱之為神,乃應稱之為「邪靈」才對。造物主絕對不會受制于任何人的。我們基督徒之所以「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乃是因為我們這些罪人原沒有資格求神垂听我們的禱告,或為我們做什麼;現今我們之所以有資格,敢這樣向神禱告,完全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的名」,就如一張支票一樣,寫上的銀碼就是我們的禱告,但若沒有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簽名,這張支票是沒有效的。或問、為什麼我們可以「奉主耶穌的名」?那是因為我們「信了耶穌」,將主耶穌接到我們心中,做我們的救主;我們又相信耶穌在聖經里的應許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我必成就。」(約14:14),所以我們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向天父禱告。一個人若沒有真心信耶穌,神是不會听他禱告的;就如聖經記載猶太教大祭司有七個兒子,他們模仿保羅趕鬼,對污鬼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但惡鬼卻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于是那被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到他們身上,打傷了他們,因為他們根本上還未信耶穌,也沒有與主耶穌的名產生過任何關系。讀者要明白,人必須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他死,替他受了罪的刑罰,又相信主耶穌為他復活升天,並且答應過凡悔改相信 的人,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這樣他才算為與主耶穌基督的名有了真正的關系,他才有資格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人若未與主耶穌基督的名有了關系,人是不能擅自奉主耶穌的名禱告的。
問︰我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叫我們的禱告通到神那里去嗎?
答︰沒有!聖經明明的說︰「除 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參徒4︰12)又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耶穌。」(提前2:5)因此、天主教的教理是錯誤的,他們認為、耶穌雖然在十字架上造成救恩,但只有聖母馬利亞才有權分配救恩,因為做母親的馬利亞,心腸比做兒子的耶穌具有更大的同情心,樂意答應人的禱告。因此、一個犯了罪的天主**,必須到神父面前告解,神父可以為他借著聖禮向馬利亞禱告,馬利亞就會將她兒子耶穌所造成的救恩分配給前來祈求的人。其實天主教這樣的信念,一方面誤解和侮辱了主耶穌基督的性情,二方面又錯將原來只不過是人的馬利亞抬高了,使她的地位高過神。我們查考聖經,發現從來沒有一個人到馬利亞面前求,結果馬利亞吩咐耶穌答應那個人,也從來沒有一個願意悔改的罪人到耶穌面前來求耶穌,結果被主耶穌拒絕,反之、主耶穌明明的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他們得享安息。」(參太11︰28)問︰那麼、為什麼我們看見有許多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禱告也不會靈驗?
答︰我們已經說過,「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這句話並不是一句咒語,迫使神不能不照我們禱告的吩咐去行。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原是為要表明我們與主耶穌和天父之間的「關系」,我們乃是憑這「關系」所得到的資格來向神禱告的。然而、我們與主耶穌和天父有著什麼樣的「關系」呢?我們與主耶穌的「關系」就是「僕人」與「主人」的關系,作為一個「僕人」,我們向「主人」所求的,當然必須是「主人」所認為是合理的,是對「僕人」為「主人」所辦的事情有益處的,一切主權都在于主,不在僕人自己。設若一個「惡僕人」向「主人」求什麼,「主人」會不會答應呢?當然不會。因此、許多基督徒雖然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但如果他犯罪作惡,又向主耶穌幫助他作惡,你想主耶穌怎可能會答應他呢?再者、我們與天父的「關系」就是「父親」與「兒子」的關系,作為「兒子」的,我們向「父親」祈求,當然必須是「父親」認為對兒子有好處的,我們的知識有限,許多事物我們看為好,在全知的天父看來可能有害,于是雖然我們求,天父也不答應給與我們,就像小的時候,求爸爸給我們小刀和火柴玩,爸爸不但不答應,更將我們責備一頓一樣,因為他知道,小刀和火柴會傷害我們。所以、一個不明白天父旨意的基督徒求天父,雖然他奉主耶穌的名求,你想為天父的會不會答應他的禱告?當然不!我們感謝神, 不是盲目的有求必應, 乃是按 認為最好的旨意來听我們禱告,為的是叫我們更長進,更成熟,不以所求的好處重要過 與我們的關系。
問︰始祖曾與神面對面說話,所以他們必信神。及至他們被趕出伊甸園後,其子女們也信真神,這說明亞當夫婦把神傳給其子女,所以始祖亞當和夏娃都應該得著永生,對嗎?
答;聖經沒有明文指出始祖亞當和夏娃是信神的,但我們可以從經文的含意中得知,他們兩人極可能是信主得救的。要解決這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白,舊約的人,就是主耶穌降世之前的人,也是因信耶穌而得救的。正如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保羅也在羅馬書及加拉太書中多處證明亞伯拉罕也是因信稱義的。最顯著的還是希伯來書第十一章,這一章經文詳細指出,自古以來,極多偉人都是因信稱義的,就如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等,到了這一章的最後,作者更指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11︰39-40)這是說,舊約這些信心偉人將來必定與我們一同復活,一同得進天國。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埋怨主耶穌降世太遲,無法拯救舊約時代的人,因為神的救贖工作原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所以不論舊約時代,不論地球上那里的人,凡願意信的,神都會安排他們有機會相信主而得救。舉例說、倘若神知道中國內地有一個人願意尋求 ,神就感動一位宣教士前往中國,將福音傳給他听,使他得救。神能安排那些願意信主的人生存在可以得到福音的時代和地域里,因為聖經說,凡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開門。現在我返回來討論始祖會不會因信得救的問題︰根據聖經記載,當神審判蛇之時,神曾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我們知道這句話原是指著主耶穌後來借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而說的,始祖因為相信這句話,就將之記住,並且傳給子子孫孫,為要等待那個後裔出生,好為他們帶來救恩。因此我們看見亞當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獻祭給神,因為亞當和夏娃從小就教導他們相信,只不過該隱因殺兄弟而不能得救,但亞伯是因信得救的。亞伯死後,亞當又生塞特代替亞伯,等到塞特長大生第一個兒子以挪士的時候,聖經說︰「那時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4:26)這時亞當和夏娃還健在,相信他們兩人都會在這個時候一同求告耶和華的名,我們知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如果是這樣,他們就可能因信稱義了,正如路加福音記載主耶穌的家譜之時,稱亞當為「神的兒子」,表明亞當是的一樣。
問︰主復活升天前,古聖徒的靈魂在那里?地下極熱,不會是在那里吧?
答︰雖然基督教內部有一些神學家相信,主耶穌死時曾**間,將舊約時代的聖徒救上天上樂園里,但筆者認為,沒有足夠的經文顯示出這個事實,反之、按神公義的性情來說,神若將古聖徒的靈魂撇在陰間受苦,直到主耶穌**間才救他們出來,這樣對待古聖徒有點不公平。研究聖經的用詞,在舊約時代,因神的啟示還未完全,古聖徒不知道自己死後到那里去,至于他們所說的「陰間」,其實是「墳墓」的形容而已,就如啟示錄預言將來︰「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19:13)這里的「海」和「陰間」分明是指全地球所有的死人,相對之下,「陰間」就是指著「墳墓」而說的。及至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就更清楚地啟示信主的人死後到那里去,主形容「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指出不信的財主死後到「有火燒著的陰間」去,但信主的拉撒路卻到天上亞伯拉罕的懷里。請記取,主耶穌這個故事是形容舊約時代的,因為這時主耶穌還未被釘死。至于主耶穌死時,主對那個肯悔改信主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要同我在樂園里了。」(路23:43)相信主所說的「樂園」,就是指亞伯拉罕和拉撒路所在的地方。以後,保羅述說他曾被提「第三層天上」去,就是來到「神的樂園里」(林後12︰2,4)我們相信,現在主耶穌在這「樂園」里「預備地方」,將來預備好了,「樂園」就變成「新耶路撒冷」,就是我們一般人所說的「天堂」。
問︰到新約時代,主復活後我們守主日,為何出埃及記31︰16-17說要世世代代守永遠的安息日呢?
答︰出埃及記所說的「安息日」,是為以色列人定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以兩方面來形容這「安息日」,第一是以約書亞領導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作為進入「安息」,第二是以神第七日歇了, 一切的工作為「安息日」的根據。可惜這兩方面的「安息」都因以色列人的不信而被破壞了。希伯來書的作者根據神怒中責備以色列人說︰「他們不可進入我的安息。」(來3:11)證明「有必進入的安息」,于是就推論「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來4︰9-10)究竟這「另有一安息日」是指著什麼而說?相信是指希伯來書四章尾那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所帶來給我們的救恩,就是指得以進入「天上的安息」而說的。約書亞不能領以色列人進入地上迦南的「安息」,主耶穌(按希伯來文即是「約書亞」)卻能領我們進入天上的永遠的安息。因此、今天我們守「主日」,也就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而不是守舊約時代的「第七日安息」,正表明了「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的真正意義。這是說、神本來應許以色列人可以永遠守安息日,因以色列人的不信,神就將這日改為「主日」,靠主耶穌的救恩「成全」了,正如主說︰「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所以我們今天守主日,就是神應許舊約以色列人可以永遠守安息日的實際應驗。
問︰約2︰4主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呢?」這種口氣並不尊重親生的母親,對嗎?
答︰翻譯中文聖經的譯者們,為尊重馬利亞的緣故,故意將「婦人」二字譯作「母親」是不對的,幸好譯者們還將原文的原意寫出來,供讀者參考。天主教就是因為尊重馬利亞的緣故,稱她為聖母,神母,天後,以至在歷史上漸漸將她的地位提升,指她的慈愛大過耶穌,鼓勵信徒到馬利亞面前祈禱,不要到主耶穌和天父的面前祈禱;繼續形容馬利亞掌管了救恩的分配,指她不但听人禱告,更隨時隨地出現保護求她的人;最後、到了一八五四年十二月八日,教皇比烏第九世(PIUSIX)將馬利亞升得更高,他通過了一條信條,指馬利亞「無原罪成孕」,與主耶穌一樣。這樣將馬利亞提升,目的不外是要將馬利亞升為「女神」,好叫天主**更多地向馬利亞禱告祈求,不到主耶穌和父神那里祈求。可是、我們要明白,如果馬利亞因為懷孕生耶穌就偉大起來,那麼懷孕生馬利亞的,就是馬利亞的母親,耶穌的祖母,豈不是更偉大?如此類推,最偉大的豈不是始祖夏娃?可見這理論的錯謬。聖經的記載給我們顯示,馬利亞向天使自稱自己只不過是一個「使女」,她又稱她肚腹里的耶穌為「大」、為「主」、甚至為「救主」,表示她也有罪,需要「救主」來拯救她(參路1︰38,46-47)。原來馬利亞只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女子,她的偉大只不過是肯謙卑,讓神借用她的肚腹生產耶穌基督的肉身,至于耶穌的神性,那位向馬利亞報訊的天使明明指出、「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1:34)因此、當主耶穌十二歲上聖殿時,馬利亞到處找耶穌,及至找著了,她就怪責耶穌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卻回答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路2︰48-49)馬利亞不明白主耶穌這句話,因為她不明白主耶穌所說的「父的事」,就是指 關心「殿中的事」,也就是 與教師們討論記載于「聖經中的事」,簡言之,馬利亞注意的是她與主耶穌肉體的關系,而主耶穌所注重的是 與天父的神性關系。以後、當主耶穌出來傳道之時,馬利亞曾經帶著主耶穌的弟妹前來找耶穌,耶穌卻指著門徒說︰「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路8︰19-20)主耶穌的意思是將馬利亞與 的關系,看為與一般信主的門徒的關系一樣,至于主的神性,馬利亞是與主完全沒有關系的。因此、約翰福音二章四節記載,當馬利亞將筵席沒有酒的事告訴主耶穌之時,主耶穌對她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呢?」意思是在行神跡和公開出來傳道的事上,主耶穌的身份就是神子的身份,與馬利亞無干,馬利亞不應以「母親」的身份來吩咐主耶穌去行神跡,因為面對主耶穌的神性,馬利亞只不過是一個「婦人」而已。
問︰約3︰5,主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水」指何?
答︰這段經文是記載主耶穌與法利賽人的官,尼哥底母談話時所說的一句話。主耶穌向尼哥底母解釋「重生」的真理,指出這並不是指人的肉體再進母腹里生出來的意思,乃是指「屬靈層面」的意義,就是從「水」和「聖靈」生。按後來的經文詳細記載主耶穌講解何謂從「聖靈」重生,而沒有解釋何謂從「水」重生,這樣的現象分明是表示,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謂從「水」重生,所以主耶穌就認為無需為他解釋這一點。或問、為什麼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謂從「水」重生?是不是表示這方面的道理是人人都知道的,是非常淺白的,是不用追問下去的?對了,當時提到從「水」重生,人人都明白是什麼,因為當時人人都出到曠野去受約翰的「洗禮」。約翰出來傳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因此約翰的「洗禮」又稱為「悔改的洗禮」。所以,主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在尼哥底母的領會來說,從「水」重生就是指「要悔改才能迎接即將來臨的天國」。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洗禮」帶有神奇的力量,能叫人「重生」或「進天國」,其實「洗禮」本身只不過是一個見證,見證受洗的人立志要脫離犯罪的生活,好象舊約時代那個長大麻瘋的乃幔在約但河里洗去他的大麻瘋一樣,這就是群眾出去受約翰洗禮,公開作見證的原因了。
1。根據提摩太前書2︰11-15,和哥林多前書14︰34-36,聖經是不是提倡「男女不平等」的?
答︰聖經當然主張男女平等,就如聖經說︰「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加3:28)有許多人之所以認為聖經鼓吹男女不平等,全完是因為他們不明白「平等」的定義。所謂平等,應該是指在「共同點」上平等,在「不同點」上就無法平等。例如,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因此不論男女都應該有平等的**,都應該有平等的機會得救。但是,男人力大,女人會懷孕生子,這是不同點,在這樣的不同點上永遠不可能做到平等。請問要女人去做搬運沉重的東西的工作平等不平等?請問叫男去生育和乳養嬰孩平等不平等?神造人之時,先造男人,但見男人獨居不好,就造女人出來幫助他。再者,後來因為女人做錯了決定,接受了魔鬼的試探而吃了禁果,又連累男人也吃禁果,所以神判決女人要戀慕丈夫,而男人卻要管轄妻子。這是神公平的判決,誰也不能說不平等。就好象一個服刑的犯人,不能以別人不用坐牢為理由,認為法律對待他不平等。因此,許多家庭之所以不和諧,就是因為妻子要做丈夫的角色,丈夫要做妻子的角色,大家都不肯服神的判決,不肯讓丈夫做一家之主,妻子也不肯做賢內助,這就是家庭大亂的主因了。提摩太前書2︰11-15和哥林多前書14︰34-36的問題也是這樣,神定規教會要由男人來領導,女人不能領導教會,所以保羅不準女人講領導性的道。原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開始論及女人要蒙頭,表示要順服男人的經文之先,他先講出一個層次的大原則,說︰「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教會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因此,不單是女人不應該做頭來領導教會,就是教會也不應該做頭來否定基督的領導,基督也不能做頭來違反父神的旨意。雖然是這樣,我們領會聖經的意思,不是完全不準女人講道,只要女人蒙著頭,表示順服男人領導教會的權柄,就可以講道了(參林前11︰5)。
2。民數記31章和申命記21章竟然理直氣壯地形容如何佔有被捕獲的婦女,這豈是男女平等?
答︰民數記31章所記載的,是以色列人攻打米甸人的時候,摩西向他們所說訓令。讀者要明白,原先有摩押王巴勒因為看見以色列人多,知道打不過以色列人,就雇來一個貪財的先知巴蘭,想要在山上咒詛以色列人。誰知神攔阻巴蘭先知,不準他這樣做,巴蘭因此也無法得到巴勒王想要送給他的滿屋金銀。後來巴蘭想出一個毒計來,向巴勒王提議派數以萬計的米甸婦人,來到以色列人的營幕外面跳舞,引誘他們行淫和拜偶像。神看見以色列人果然中計,與那些米甸婦女行淫和拜偶像,于是就用瘟疫殺了他們二萬四千人。然而,神啟示摩西,告訴他這原是巴蘭的毒計,並且吩咐他要報仇,派兵去攻打米甸人,將他們的男人婦女都殺了。但以色列人卻留下許多米甸婦人的性命不肯殺,于是摩西就責備他們,指出這些婦人原是引誘他們行淫,以至遭瘟疫之災的,應該殺掉。但是摩西仍然準許他們留下未出嫁的米甸女子可以不殺,因為這些未出嫁的女子沒有行淫。至于申命記二十一章所記載的,是指以色列人若打勝仗,擄掠眾多敵人之時,若看見其中的女子美貌,戀慕她,想要佔有她,摩西就定規不能**她,不負責任地污辱她,然後就將她丟了。乃要正正當當地娶她為妻,善待她。日後就是不喜她,也不得將她賤賣,或當她為婢女。摩西這樣的令命,在當時的世代來說,分明不是歧視婦女,反而是為挽救婦女。因此,以上兩個聖經例子都不能充作反對男女平等的證據。
3。當聯合國婦女組織一位代表對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談及每年有二十萬婦女死于自己引發的墮胎時,教皇打斷她說︰「你難道不認為男人所有的不負責任的行為都是女人導致的嗎?」答︰本真理報的立場不贊成墮胎,也不贊成天主教教皇的信仰。因此,教皇的話不能代表我們的立場,也不能代表聖經的立場。雖然如此,教皇這句話仍有少許道理在其中,因為二十萬婦女死于墮胎,其中不少必是因為行淫成孕,男人故然不負責任,因行淫而有孕的女人也必須負自己的責任。先生若引這例來指責聖經對女人不平等,就不適當了。
4。馬丁路德則說「盡管她們越來越疲乏,由于撫養孩子而消耗自己,這沒有關系;讓她們生育孩子直到她們死,因為這就是她們存在的目的。」他還說︰「上帝的話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創造出來成為妻子和娼妓的。」答︰如果說馬丁路德說這兩句話不對,我相信不對的部份是「女人被造為…娼妓」。我不敢肯定馬丁路德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或者這句話的前文後語有沒有相關的解釋。但我可以肯定,聖經並沒有任何文字支持這種觀念。女人生育是天性的責任,女人被造的目的是為做男人家中的妻子,這兩點卻是千真萬確的。難道還有人能據理力爭,要否定女人這些天職嗎而感到很公義嗎?
5。聖經中提及「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紀便有無數婦女被視為女巫而被慢火燒死,烙死。難怪有人說,女人應該因為聖經中沒有一句話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慶幸自豪。
答︰聖經定為不可存活的,不是因為女人,而是因為這女人行邪術。先生引這節聖經來指責聖經歧視女人是不行衡的。為什麼不肯正視聖經還指示要定假先知、交鬼和行法術的男人的死罪呢?為什麼不肯正視一個事實,真的有許多女人做女巫、做招魂的、做交鬼的?至于中世紀天主教殺死、燒死,無數女巫的事,我們也反天主教這樣做,因為舊約以色列人的社會本是「神治社會」,由神定行巫術的人死罪當然可以。但是由中世紀時代的歐洲卻是「人治社會」,教皇無權殺死不同信仰的人。正因為教皇濫殺無辜,所以三十年的宗教戰爭,逼使歐洲各國取消「國教」觀念,讓人人有信仰自由,宗教自由。今天再沒有任何國家殺害行邪的婦人了,全因為基督教與天主教爭戰了三十年的成果。
(A)挪亞的一家人以怎樣的手段去繁育後代呢?他們最多只能到孫子一代,就沒有繁殖對象了。
答︰閣下的意思是指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不能彼此通婚?要知道,人類在最早時間,兄妹或近親通婚是很普遍的,後來他們漸漸發現,越近血統通婚,生下來的後裔會夭折的機會就越高,于是人類才逐漸產生「不可**」的道德觀念來。其實今天的醫學常識也告訴我們,兄妹通婚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生下來的兒女會夭折,堂兄妹,或表兄妹通婚所生的兒女夭折的機會就相應減少一半,只得百分之二十五。如此類推,越遠血統通婚就越好,但近血統通婚並不是絕對沒有可能生養正常的兒女的。
(B)除方舟里的生物可以生存,其他一切「無一不死」。那些水上生物呢,魚、蟹、蝦難道也會死于洪水中嗎?
答︰閣下讀創6︰17「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這句話,沒有注意到「地上」二字。創7︰22更清楚地指出︰「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聖經並沒有說連海洋里的生物都死了,因此,海中的生物不用帶進方舟。
(C)洪水消退後,那「烏鴉飛來飛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8︰7),「但遍地上都是水,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8︰9)是否矛盾?
答︰閣下不明白,原來烏鴉是吃尸肉的,因此烏鴉可以借用浮木棲身,以吃尸肉過活,它就沒有飛回方舟了。但烏鴉不像鴿子,因為鴿子的性情較為高貴和潔淨,它找不到樹枝可以結巢,作為落腳之處,就飛回方舟來,直到地上的水干了,又長出樹枝來,它才不再回方舟。
(D)耶和華叫挪亞將一公一母或七公七母畜類帶進方舟,是為方便日後繁殖。那麼他為什麼又殺「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呢?(8︰20)答︰將七對潔淨的牲畜和飛鳥帶進方舟,雖然是為繁殖之用,但神的旨意也是要將繁殖多起來的牲畜和飛鳥賜給人類作食物用(參創9︰3),一點問題也沒有。要知道,神既然定規潔淨的動物要帶七公七母,這樣抽一對出來獻為燔祭,一方面表示感謝神,另一方面又可以吃它的肉,怎會與繁殖的原意相沖突呢?
(E)迦南的父親含,並沒有做錯什麼事,他只是告訴他的兄弟,父親赤身,that'sit(創9︰20-25)。這在今天是小之又小的事情,總不致于拿他的兒子去當奴僕吧。再說,這事跟迦南也毫不相關,真是冤枉了迦南了。
答︰含看見父親赤身露體,並沒有為他遮羞,反而「告訴」他的兄弟,可能更將這件事作為笑談,將父親羞恥的四處張揚,是為對父親不敬。聖經指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現今小兒子含竟然不將父親的罪加以遮蓋,還到處宣揚,所以挪亞就咒詛他的兒子迦南。在這里筆者要指出兩點,其一,人類的道德漸漸墮落了,不但孝敬父母的觀念降低,連羞恥感也漸漸降低,所以今天的人以為,兒子看見父親赤身露體是無傷大雅的,但古時的人卻認為這是很嚴重的罪行。其二,挪亞咒詛含的兒子迦南,這是指古時很多做家長的,在臨死前常有的行動。他們會叫自己的眾子前來,為他們一個一個祝福,預言他們的子孫將來會怎樣怎樣。若家長認為某兒子犯了大逆不道的罪,這時家長就會咒詛他的後裔,在古時的觀念來說,後裔受咒詛就等于自己受咒詛。正如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在臨死之前為十二支派祝福和咒詛一樣(參創49章)。
問︰吳先生用啟19︰11-16來說明耶穌基督會來爭戰征服全世界。你說的不錯,可惜你忘記指出14節說「在天上的眾軍都跟隨他。」因此,在基督征服時,他地上的門徒完全不用參與。詩37︰34,39也支持這個論點……(略)上帝又怎會支持他們自相殘殺呢?約翰壹書3︰10-12勸告我們不要效法該隱,並指出殺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兒女,你同意聖經對爭戰的觀點嗎?
答︰閣下來信所列出的問題太長,有一部份筆者在前幾期已經答過,其余部份,筆者經已省略,因為筆者認為容先想要並不是想要發問,而是想要借用問的機會來宣傳耶和華見證人會的信仰,因此筆者認為不便刊出。至于上述簡化了的問題,筆者要指出,閣下不大明白啟示錄十九章的意思。讓筆者先指出閣下的矛盾,閣下認為「跟隨主降臨的天上眾軍可以爭戰殺人,地上的信徒就不可以」,這豈不是自打咀巴,同一位神怎會有兩個不同的旨意呢?再者,閣下不明白「跟隨主降臨的天上眾軍」就是指所有復活了的基督徒,他們也隨著主基督一同降臨到地上來,消滅敵基督。保羅在歌羅西書里勸勉我們,要思念天上的事,因為「基督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 一同顯現在榮耀里。」(西3︰1-4)撒迦利亞先知預言主再來說︰「耶和華我的神必降臨、有一切聖者同來。」(亞14:5)猶大書也指出︰「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豫言……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猶14)這些經文顯示,「聖者」(saint)就是「聖徒」(saint),也是我們今天重生得救,將來可以復活被提,在空中與主會面的真基督徒。我們將來與主一同降臨,一同審判天使和世人,所以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6︰2/3)主基督降臨,要審判地上的敵基督和假先知,並跟隨他們的眾軍,將他們一並消滅,這就是經文形容,主要與他們爭戰,將他們殺死的形容了。致于閣下所引用的詩篇37︰34,39,那段經文與主降臨的事風馬牛不相及,在此不用再提。又閣下所引用的約壹3︰10-12,不可像該隱殺人的例子,那是指「謀殺」,不能與戰爭中殺人相題並論。
問︰帖前5︰23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有的牧師同意人有靈、魂、體,有的牧師說,不能根據這段經節就說人有靈、魂、體。請問您的看法?謝謝,上帝賜福您。
答︰關于人到底只有「靈」與「體」的說法,這在神學上稱為「二元論」;認為有「靈」、「魂」和「體」的說法,稱為「三元論」。這種爭辯在于人可以分為「兩個單元」,還是「三個單元」的問題。于是,有人又提出「一元論」,意思是認為不應以「單元」來討論一個人,因為人是分不開的。如果要以「單元」來討論,聖經就認為人只有一個「我」存在,那就是人的「靈」。至于人的「肉體」,那只不過是「我」接觸物質界的媒介而已,它不是「我」。因為當一個人死了,他的肉體就化成塵土,不再有任何意義存在。將來基督徒復活之時,神會賜給人另一個榮耀的「身體」。聖經形容我們的身體只不過是「帳棚」,又形容我們復活後的「身體」為「天上的房屋」,而住在這帳棚里或天上房屋的卻是我的「靈」。因為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5:1)。我們從來沒有人稱「帳棚」或「房屋」為「我」。至于「魂」,那還不是「我」,而是「我」的思想、感情、意志…等等個人資料的總稱而已。當一個人出生,還是嬰孩之時,他沒有什麼思想,也沒有犯罪或任何個人意志的記錄,所以他的魂是幾乎沒有作用的。但是,當一個人長大了,他的思想、感情、意志…等有了許多記錄,這些記錄就跟隨著他的靈。就是到了身體復活之後,這些資料還是跟著他,于是他的靈與魂就結合在一起,永遠不分開了。研究聖經的學者發現,「靈」(spirit)與「魂」(soul)這兩個字在聖經中常常是互換的,有時用「靈」,有時用「魂」,都是用來指一個人的「我」,或「生命」,或「氣息」;但是再經過仔細的分析之後,發現「靈」的用法多與神拉上關系;「魂」的用法多與世界拉上關系。這一點卻是真的,但是,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分別,「靈」就被證實與「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論」也就被證實是不對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說的「屬血氣的人」(ofthesoul)與「屬靈人」(ofthespirit)的分別了,經文說︰「然而屬血氣的人(應該譯作『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筆者認為,「二元論」的學者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為這里的「靈」與「魂」可以互換,因此被視為指同一個單元吧?
問︰吳先生曾說,在大水前,所有生物都是同樣地吃素的。但為什麼現在所出土的恐龍牙齒化石顯示出,它們是吃肉?假如化石是大水之後,它的年代應當在一萬年內(因沒有受大水改變它的碳14次序)?
答︰在此筆者要向各位讀者作出道歉,因為這明顯是我個人的誤解。原因當初不明白創1︰30「至于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這句話,以為聖經明說所有動物都是吃青草的。其實,聖經的意思是說,神賜人植物中「最好的果子」當作食物;即使是人犯了罪,要汗流滿面,耕種土地才得糊口,神還賜人「次好的菜蔬」當作食物;但一般動物,神只將植物中「最低賤的青草」賜給它們當作食物。重點是在一般動物與人的比較,不在所有動物都是吃草的分別上。就如創世記1︰29-30所說︰「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這句話是將人與動物所吃的食物比較。神又對亞當說︰「又對亞當說,你既听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創3︰17-18)這句話是以神雖然咒詛人,仍賜人菜蔬作食物為重點。但那時,人是不吃肉的,乃是等到洪水之後,神才對挪亞說︰「凡活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9:3)這句話表明,人在洪水之後才吃肉,而不是所有動物都是這樣。因為事實上,考古學證實老虎、獅子這一類野獸,從來未曾有過像牛羊可以吃草的牙齒,它們向來都是吃肉的。至于恐龍,也有吃食植物的恐龍,和吃食肉類的恐龍。它們的族類都在一次世界性大災難中全部死亡。相信是與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節「地是空虛沌混,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句話所形容的「洪水災難」有關。有科學家認為,所有恐龍全部滅亡,是與遠古時代曾經有一顆彗星撞到美國南部的墨西哥灣有關。因為那顆彗星的撞擊,引至海底的泥塵被揚起,形成一層厚厚的、整年之久未能散去的黑雲,將陽光遮閉,造成所有植物死亡,同時也引至所有恐龍因沒有食物而餓死。
問︰出埃及記三十三章二十節記載神對摩西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然而民數記十二章八節神又對米利暗說︰「我的僕人摩西……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這樣,豈不是前後矛盾嗎?
答︰人不能看見神,這是真的。就如聖經形容降世為人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1:15)又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父懷里的獨生子將 表明出來」(約1:18)。況且,神是個靈,是不會像地上生物一樣有形體的。我們從生物學上知道,所有形體都是為適應生存環境而有的。例如生活在水中的形體會有鱗有翅,生活在空中的形體會有翼使他能飛,生活在地上的形體有腳可以走路。神卻是生活在靈界的,無須為遷就物質界的大地而有形體。所以聖經記說,神要「面對面」與摩西說話,那只不過是一種「神人同形法」的形容詞而已。意思是說,神知道如果用天上的詞匯來表達 自己,地上的人必無法明白,所以神為要叫人能明白 ,就借用人間的詞匯來表達 自己。例如,聖經說,「神的眼看顧你」,其實神並不需要有一對眼才能看顧人;若說︰「神的手扶持你」,其實神並不需要有一雙手才能扶持人,這些都只不過是人間的慣用詞而已。同樣的,神為要表示摩西是最被神重用的僕人,是神最親密的好朋友,所以就用「面對面說話」來形容了。這樣借用人間的詞匯來形容,在聖經中非常普遍,從來沒有人感到有什麼矛盾。
問︰到底「神」的定義是什麼呢?
答︰主耶穌介紹神說︰「神是個靈,所以拜 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 。」(約4:24)從主耶穌的邏輯來看,主耶穌認為神並沒有肉體,也沒有形像,所以人不得為 造一個像來膜拜,也不須要用任何祭品來供奉。神既然是個靈,神就要人用「心靈誠實」來拜 ,因為只有心靈才能接觸神的靈,是靈與靈相通,不是物質儀式上相通。按我們所知,整個宇宙之中,除了人之外,再沒有任何生物有靈。所以,再沒有任何生物有宗教信仰。但人類有靈魂,所以從來沒有一族人沒有宗教。既然整個宇宙任何物體都沒有靈,所以人不得以屬于物質界的科學方法來接觸神,或證明神。再者、神也是造物主。按希伯文的「神」字,原意是一位大能者起誓約束自己。所以,聖經一開始就介紹這位神為萬物的創造者。我們所說的萬物,就是時間和空間里的一切事與物。因此,神也是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因為時間和空間都由 創造出來。這樣,我們就可以想象得到,神必定是永活的神,因 不受時間限制;神也必定是無所不在的神,因 不受空間限制; 也必定是無所不能的神,因 創造萬有; 也必定是無所不知的神,因 不但創造萬有,連萬有之中所隱藏的所有化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和歷史進展的任何奧秘, 都知道。因此,只有這樣的神才配審判和報應所有罪人。但神也是誠實、守約、可靠、不變的神,因 起誓約束自己,使自己不能說謊,不能背乎自己(提前2︰13,來6︰18),所以 的應許是真實的, 在福音里答應過要賜給我們的福氣都是真的。
問︰答完Ken先生的問題,續答盧笛先生在電腦網頁中向遠志明先生請教的信仰問題。盧先說︰「我的猜想,是上帝開了一個造靈魂的工廠,每日每時大批量生產要降生人世的靈魂。然而跟佛教(其實抄自印度教)的輪回轉世的學說比起來,後者使用循環再生的經濟手段,不僅富于想象力,不存在地獄和天堂”魂口爆炸“的問題,而且比起那渺不可期的”末日審判“來,對庸眾作惡的本能提供的嚇阻作用更直接具體。」答︰先生認為神不斷創造靈魂,這樣天堂和地獄就會有「魂口爆炸」的現象,因此,是為不可能的現象。先生是一個聰明人,必然會想到,「魂口爆炸」除了因為靈魂過多之外,想必然還因為天堂和地獄的地方太過窄小了。然則先生從何得知,天堂和地獄不夠地方呢?創造天地萬有的神,既是全能的、無限的、永活的神, 不會創造足夠的地方嗎?主耶穌曾經對 的門徒說︰「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約14︰1-3)再者,先生又認為佛教輪回轉世的學說較為合理,原因只為「循環再生的經濟手段」比較好一點。先生所說的「經濟手段」,想必定是有「供應」和「消耗」難于平衡的問題了。然則先生所想象的「供應」困難和「消耗」困難是什麼呢?這樣的困難是有限的人的困難呢,還是無限的神的困難呢?先生要用自己有限的頭腦來替神擔憂,及至擔憂不成之時,就說神是不合理的。這樣將自己當作神來想,倒是不合理呢!再者、先生又提及「末日審判」,這樣,在你的理性上應該沒有「魂口爆炸」的問題才對,然則「末日審判」豈不是終止了你所擔心的「魂口增加」嗎?可見先生問這些問題,不是為求真理,只為諷刺一下基督教而已。老實告訴你,神若是真實的, 見到你這種反叛的態度,必不會讓你有通達的理性來認識 。主耶穌說得好, 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
1。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因為犯了罪而被神趕出伊甸園,但是他們都是信神的,他們得救嗎?
答︰根據希伯來書十一章第一節給「信」所下的定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們知道,「所望」的意思是「相信一些仍未實現的應許」;「未見」的意思是「相信一些肉眼看不見屬于靈界的事物」。神定規人如果肯「相信」神為人預備未見和未實現的救恩,就可以得救。因為自從人類的始先被趕出伊甸園之後,就看不見神。在這樣看不見的狀態下,「信」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在亞當和夏娃來說,他們不是因為看見神就相信神,因而得救。反之,他們因為看見過神,信的機會就更難了。然而,他們還可以「相信」神仍未實現的「應許」,就是神在審判蛇(魔鬼)之時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創3:15)這句話里面隱隱若若地預言主耶穌(童貞女所生)要用腳來踐踏蛇的頭,叫它受到致命傷,蛇卻咬傷耶穌的腳,但卻不是致命傷。這就是希伯來書二章十四節所說︰耶穌基督特要借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為要釋放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但主耶穌沒有受到至命傷,因為他死後第三天復活了。我們相信,亞當和夏娃之所以能記住這應許,又傳給他們的子子孫孫,可見他們真是相信了這仍未實現,仍未看見的應許,因此就有機會靠信心得救。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亞當的兒子亞伯牧羊,和獻羊羔為祭來討神喜悅得到證據。因為亞當本來用無花果樹的葉子來遮羞,但葉子很快就枯干了,遮羞無效。于是神就為他們殺羊,將羊的皮當作衣服賜給他們穿,這樣遮羞就有效了。亞當感謝神賜皮衣,所以教導亞伯牧羊和獻羊羔為祭,為要感謝神,和多得羊皮來遮羞。其實這也是預表耶穌基督被殺,成為我們信在神面前遮羞的義袍。倘若亞當和夏娃真是這樣相信,他們就得救了。
2。讀傳道3︰19-21,經文指「人和獸都是一樣」,又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下入地呢?」不信神者的靈往上升到那里去呢?信徒的魂怎麼會往下入地呢?
答︰這幾節經文清楚地指出,人有靈與魂,獸只有魂,沒有靈。但是經文的說法,是假設一個不信的人,站在不明白的立場來發問,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下入地?」是的,對于一個沒有信仰的人來說,他實在不知道人死與獸死有何分別。但我們要明白聖經的用詞,「魂」(soul)這個字在原文有「氣息」或「生命」的意思;「靈」(spirit)這個字在原文是指人里頭非物質,與神相通的部份,是住在人身體里頭的「真我」。因此,那個沒有信仰的人是發問說︰論到人肉體的(魂)氣息或生命,有誰知道人和獸不是一樣,死後都往下入地(埋葬入墳墓)呢?論到人里頭的靈,雖然是屬于非物質的部份,不會與身體一同埋葬于地,但有誰知道這人在信主得救後,他的靈是往上升(返回賜靈的神那里去)呢?是的,對于舊約時代,一個不認識救恩的人來說,他是沒有辦法有把握知道自己的靈可以上升,或得救。但是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類獻上自己的身體為最完全的贖罪祭,人就可以因著信靠主而有把握知道自己的靈是往上升,死後返回天家了。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3。根據彼前3︰19,4︰5-6,主的靈曾經下到陰間去,傳福音給挪亞時未信主而死的人。若是這樣,挪亞之後未信主而死的世代又怎麼辦呢?信徒的親人好友和同情幫助信徒者,他們未信主而死了,對他們來說,神有沒有為他們預備救法呢?
答︰我們在上文已經解釋過,「信」只能在「未見」的狀態下有效,一旦看見了,就再沒有相信的可能了。因此,人死後既然已經看見神,知道來世的奧秘,就不能有信福音得救的機會。正如主耶穌所說「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財主死後下到陰間,那時他才發現神公平的報應,他就是切切的懇求,也再沒有任何恩典給他,連一滴水也不能給他。所以彼前3︰19,4︰5-6這幾節經文並不是像問題所問的意思。正確的解說應該是︰耶穌基督曾經借著他的靈,在從前挪亞時代傳福音給那些人听,但因為他們不信,所以他們的靈魂現在落到監獄里。至于「死人也有福音傳給他們」這句話,不是「死了之後仍有機會听福音」的意思,這乃是說,「那些(現在)死了的人,(從前)也曾有過福音傳給他們」。根據聖經,我們知道不論新約舊約,所有信主的人的靈魂,死後都到「樂園」里去,正如主耶穌對那肯悔改信主同釘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我要同你在樂園里了。」只是在舊約時代,關于「樂園」的真理還未顯明,所以舊約時代的眾聖徒都以為自己死後到「陰間」去。其實他們所說的「陰間」,都是指著「墳墓」而說的罷了。啟示錄記載,將來「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20:13)經文將「海」和「陰間」分開,分明為暗示「陰間」就是「地上」埋葬死人的地方,與「海」成為對比。至于信徒的親人好友,他們曾經幫助過信徒,待他們好,神必會按照他們的行為來報應他們,行善的得到善報,作惡的得到惡報,這是最公平不過的報應原則。除此之外,就再沒有別的原則或救法為他們存留了。
4。主復活前去了陰間,這陰間在那里?主復活升天前,古聖徒的靈魂在那里?地下極熱,不會是在那里吧?
答︰聖經從沒有說過主復活前去了陰間,這只不過是第一世初時的「使徒信經」這樣說罷了。根據聖經,主耶穌對那信主的強盜說︰「我今日要同你在樂園里。」主耶穌是在逾越節黃昏死的,日頭一落就是第二日了。主既說「今日」在樂園里,意思當然是死後立即到樂園,完全沒有半點暗示需要下到陰間。主又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里。」可見主一死,他的靈魂立即交在父神的手里,父神又怎麼會將他丟進陰間,樣處理一般人的靈魂一樣呢?大衛的詩篇也證實這一點,說︰「所以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圬壞。」(徒2︰26-27)「不撇在陰間」的意思不等于曾經去過陰間,乃是說,父神不會將耶穌的靈魂撇在陰間,像一般人死後靈魂一直留在陰間一樣而已。從前的人之所以認為耶穌的靈魂下到陰間,因為他們有一個觀念,以為主耶穌必須凡事與人相同,人有肉體,主也必須有肉體;人犯罪要死,主擔當人的罪也要死;人死後要下到陰間,主也必須下到陰間。但是這種觀念是不明白死的真正定義。按亞當犯罪,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所說的「死」,是指他吃的日子就「與神隔開」了。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禱告說︰「神阿,神阿,你為什麼離棄我?」這就是「死」的真實意義了。「陰間」的意義只不過是一個暫時性質的「靈魂拘留所」,等候審判而已。「陰間」不是指地下深處極熱的地方。耶穌基督無須等候審判,所以他用不著下到陰間。所以,不論舊約或新約,得救的聖徒死後,他們的靈魂都去到樂園那里去,正如主耶穌所說那個「拉撒路」一樣。
1。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因為犯了罪而被神趕出伊甸園,但是他們都是信神的,他們得救嗎?
答︰根據希伯來書十一章第一節給「信」所下的定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們知道,「所望」的意思是「相信一些仍未實現的應許」;「未見」的意思是「相信一些肉眼看不見屬于靈界的事物」。神定規人如果肯「相信」神為人預備未見和未實現的救恩,就可以得救。因為自從人類的始先被趕出伊甸園之後,就看不見神。在這樣看不見的狀態下,「信」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在亞當和夏娃來說,他們不是因為看見神就相信神,因而得救。反之,他們因為看見過神,信的機會就更難了。然而,他們還可以「相信」神仍未實現的「應許」,就是神在審判蛇(魔鬼)之時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創3:15)這句話里面隱隱若若地預言主耶穌(童貞女所生)要用腳來踐踏蛇的頭,叫它受到致命傷,蛇卻咬傷耶穌的腳,但卻不是致命傷。這就是希伯來書二章十四節所說︰耶穌基督特要借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為要釋放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但主耶穌沒有受到至命傷,因為他死後第三天復活了。我們相信,亞當和夏娃之所以能記住這應許,又傳給他們的子子孫孫,可見他們真是相信了這仍未實現,仍未看見的應許,因此就有機會靠信心得救。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亞當的兒子亞伯牧羊,和獻羊羔為祭來討神喜悅得到證據。因為亞當本來用無花果樹的葉子來遮羞,但葉子很快就枯干了,遮羞無效。于是神就為他們殺羊,將羊的皮當作衣服賜給他們穿,這樣遮羞就有效了。亞當感謝神賜皮衣,所以教導亞伯牧羊和獻羊羔為祭,為要感謝神,和多得羊皮來遮羞。其實這也是預表耶穌基督被殺,成為我們信在神面前遮羞的義袍。倘若亞當和夏娃真是這樣相信,他們就得救了。
2。讀傳道3︰19-21,經文指「人和獸都是一樣」,又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下入地呢?」不信神者的靈往上升到那里去呢?信徒的魂怎麼會往下入地呢?
答︰這幾節經文清楚地指出,人有靈與魂,獸只有魂,沒有靈。但是經文的說法,是假設一個不信的人,站在不明白的立場來發問,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下入地?」是的,對于一個沒有信仰的人來說,他實在不知道人死與獸死有何分別。但我們要明白聖經的用詞,「魂」(soul)這個字在原文有「氣息」或「生命」的意思;「靈」(spirit)這個字在原文是指人里頭非物質,與神相通的部份,是住在人身體里頭的「真我」。因此,那個沒有信仰的人是發問說︰論到人肉體的(魂)氣息或生命,有誰知道人和獸不是一樣,死後都往下入地(埋葬入墳墓)呢?論到人里頭的靈,雖然是屬于非物質的部份,不會與身體一同埋葬于地,但有誰知道這人在信主得救後,他的靈是往上升(返回賜靈的神那里去)呢?是的,對于舊約時代,一個不認識救恩的人來說,他是沒有辦法有把握知道自己的靈可以上升,或得救。但是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類獻上自己的身體為最完全的贖罪祭,人就可以因著信靠主而有把握知道自己的靈是往上升,死後返回天家了。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3。根據彼前3︰19,4︰5-6,主的靈曾經下到陰間去,傳福音給挪亞時未信主而死的人。若是這樣,挪亞之後未信主而死的世代又怎麼辦呢?信徒的親人好友和同情幫助信徒者,他們未信主而死了,對他們來說,神有沒有為他們預備救法呢?
答︰我們在上文已經解釋過,「信」只能在「未見」的狀態下有效,一旦看見了,就再沒有相信的可能了。因此,人死後既然已經看見神,知道來世的奧秘,就不能有信福音得救的機會。正如主耶穌所說「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財主死後下到陰間,那時他才發現神公平的報應,他就是切切的懇求,也再沒有任何恩典給他,連一滴水也不能給他。所以彼前3︰19,4︰5-6這幾節經文並不是像問題所問的意思。正確的解說應該是︰耶穌基督曾經借著他的靈,在從前挪亞時代傳福音給那些人听,但因為他們不信,所以他們的靈魂現在落到監獄里。至于「死人也有福音傳給他們」這句話,不是「死了之後仍有機會听福音」的意思,這乃是說,「那些(現在)死了的人,(從前)也曾有過福音傳給他們」。根據聖經,我們知道不論新約舊約,所有信主的人的靈魂,死後都到「樂園」里去,正如主耶穌對那肯悔改信主同釘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我要同你在樂園里了。」只是在舊約時代,關于「樂園」的真理還未顯明,所以舊約時代的眾聖徒都以為自己死後到「陰間」去。其實他們所說的「陰間」,都是指著「墳墓」而說的罷了。啟示錄記載,將來「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20:13)經文將「海」和「陰間」分開,分明為暗示「陰間」就是「地上」埋葬死人的地方,與「海」成為對比。至于信徒的親人好友,他們曾經幫助過信徒,待他們好,神必會按照他們的行為來報應他們,行善的得到善報,作惡的得到惡報,這是最公平不過的報應原則。除此之外,就再沒有別的原則或救法為他們存留了。
4。主復活前去了陰間,這陰間在那里?主復活升天前,古聖徒的靈魂在那里?地下極熱,不會是在那里吧?
答︰聖經從沒有說過主復活前去了陰間,這只不過是第一世初時的「使徒信經」這樣說罷了。根據聖經,主耶穌對那信主的強盜說︰「我今日要同你在樂園里。」主耶穌是在逾越節黃昏死的,日頭一落就是第二日了。主既說「今日」在樂園里,意思當然是死後立即到樂園,完全沒有半點暗示需要下到陰間。主又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里。」可見主一死,他的靈魂立即交在父神的手里,父神又怎麼會將他丟進陰間,樣處理一般人的靈魂一樣呢?大衛的詩篇也證實這一點,說︰「所以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圬壞。」(徒2︰26-27)「不撇在陰間」的意思不等于曾經去過陰間,乃是說,父神不會將耶穌的靈魂撇在陰間,像一般人死後靈魂一直留在陰間一樣而已。從前的人之所以認為耶穌的靈魂下到陰間,因為他們有一個觀念,以為主耶穌必須凡事與人相同,人有肉體,主也必須有肉體;人犯罪要死,主擔當人的罪也要死;人死後要下到陰間,主也必須下到陰間。但是這種觀念是不明白死的真正定義。按亞當犯罪,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所說的「死」,是指他吃的日子就「與神隔開」了。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禱告說︰「神阿,神阿,你為什麼離棄我?」這就是「死」的真實意義了。「陰間」的意義只不過是一個暫時性質的「靈魂拘留所」,等候審判而已。「陰間」不是指地下深處極熱的地方。耶穌基督無須等候審判,所以他用不著下到陰間。所以,不論舊約或新約,得救的聖徒死後,他們的靈魂都去到樂園那里去,正如主耶穌所說那個「拉撒路」一樣。
1。到施洗約翰那里受浸,僅表示悔改,而不得赦罪,這只是浪費時間的一個儀式麼?主耶穌是無罪的,主為何要到約翰那里受悔改的浸呢?
答︰人們到施浸約翰那里受浸,只表示悔改而已,卻不能叫他的罪得赦和得救,因為只有神才能赦免人的罪。(參路5︰21,24)人所犯的一切罪,除了得罪所傷害的人之外,也是得罪神(羅3︰23,路15︰18),因此,除了被得罪的人和神有權赦免那人的罪之外,第三者是沒有資格赦免他的罪的。好比我若犯罪得罪你,和得罪神,除了你和神之外,有誰可以赦免我的罪呢?這樣,約翰就是「第三者」,他無權赦免人的罪。不過,雖然約翰沒有權柄赦免我們的罪,當時的以色列人到他那里去受他的浸,表示悔改,還是有非常重要意義的。因為人若不先悔改,就是奉耶穌的名受浸,也不能赦罪。試想,神怎會願意赦免一個不肯悔改的人的罪呢?因此,約翰為百姓施浸,主要意義是為耶穌「預備百姓」,叫一切願意真心悔改和信主的人都得著救恩。至于主耶穌原是無罪的,為何要受到約翰那里受浸的問題。主耶穌自己的解釋是「應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5)所謂「義」(righteousness),即神看為「對」的事之意。全句意思是︰受浸不是一件錯事,乃是神所看為對的事,我們就應該照神的意思去做。當耶穌受了浸,從水里上來的時候,就有聖靈仿佛鴿子降下來落在他的頭上。原來,神早就告訴約翰,將來他給百姓施浸的時候,如果看見聖靈降在誰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約1:33)現在約翰看見了,就向百姓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34)。所以耶穌之所以需要受浸,不是為悔改認罪,而是為顯給世人看,證明他是神的兒子,是用聖靈給人施浸,叫人的罪得赦。
2。始祖犯罪後而有的「罪性」,是誰放進亞當和夏娃里面的?之後,這「罪性」是先天遺傳給後代的,還是在胎生時誰放進去的呢?
答︰雅各書告訴我們,「罪」的產生,是由于「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如果「**」牽引誘惑「奸夫」一樣,「**」就「懷了胎,生出罪來」(雅1︰14-15)。所說的「**」,就是「自己的私欲」(desire),意思是「濫用的自由意志」。所說的「奸夫」,就是「試探」,意思是「違反神旨意的事情」。因此,倘若沒有「自由意志」和「神的旨意」存在,就沒有「罪」的存在。神創造亞當和夏娃,把他們放在伊甸園里,告訴他們,千萬不可吃那棵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因為他們吃的那一天必定死。這是說,他們明白「神的旨意」是不準他們吃,但他們也有「自由」去選揀吃或不吃。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選揀「違反神的旨意」,就等于「濫用自由意志」,于是「罪」就產生出來了。這不是說,「罪」是神創造的,神只創造「自由意志」和讓人明白「神的旨意」而已。然而「自由意志」的性質,天然有犯罪與不犯罪的可能性,不然,就算不上「自由意志」了。「自由意志」非常重要,因為人有了「自由意志」,若仍然愛神和贊美神,這樣的愛和贊美才是真心的。可惜,亞當和夏娃濫用了他們的「自由意志」而犯了罪,以後,他們的「罪性」(犯罪的性情)就遺傳給後代,以致我們各人的「自由意志」失去平衡,人人都與生俱來,有犯罪的傾向。所以「罪性」不是誰放進胎兒里面的,而是隨著遺傳因子,記錄在各人細胞中的DNA里的。像父母的樣貌,和性情,遺傳在各人的DNA里頭一樣。所以,越早期的人類,因為遺傳罪性較少,犯罪的傾向力就越低,這樣,神追究人的罪,就越嚴格;越後期的人類,因為遺傳的罪性較復雜,犯罪的傾向力就越大,這樣,神追究人的罪,就越較為寬松。
3。主受浸後,受撒但的試探,如撒但叫主從殿頂跳下,叫主拜 等等,這些事,是當時被主的門徒看見的,還是什麼?
答︰當時門徒看不見,因為那時,主還未收任何門徒。但主耶穌必定曾經將這些事告訴門徒,不然,門徒就無法寫下來成了聖經了。
4。太5︰32,作妻子者如果沒有犯**等罪,甚至是愛她的丈夫的,忠于丈夫的,但作丈夫的心思壞了,竟離棄妻子。這種事情很多。那麼,這妻子被棄後,若有生活或人生上的需要,而再婚,怎可以定她和新夫為**呢?
答︰研究這問題,要先了解主耶穌在太5︰31-32所說整句的意思。主說︰「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叫他作**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了。」按古時的背景,主說這話的意思是︰「你們听見人這樣教導人說,只要寫一封休書給妻子,就可以隨便休妻。其實,摩西的本意並不是這樣。摩西只準你們在發現妻子有**的行為之時,才可以休妻。你們卻肆意虐妻、棄妻、甚至殺妻。于是摩西就準你們寫一封休書給妻子,證明她的清白,然後就可以休妻,免得她在親人面前被誤會,以為她是因為行淫,才被丈夫遺棄的。但神的旨意卻不是這樣,神在創造之時已經定規「二人成為一體」。二人既然成了一體,就不是一封休書可以將二人分開的。在人看來,離了婚,就是分開了。神卻不承認,神還是看他們是一體的。因此,在神來看,二人之中若有一個與第三者結了婚,他就是行淫。不過,在基督教眾教會之中,也有認為,二人之中,較後才打算與別人結婚的,不算行淫,因為先前的配偶先結婚行淫,後結婚的,就是在先前的婚約上遭到破壞之後,亦即是從前約中解脫了出來之後,才再結婚的。
5。太8︰3-4主潔淨了大麻瘋後,囑他「切不可告訴人」,末句又說︰「對眾人作見證」。眾人作見證是應該的,但為何當治療時不可向人作見證呢?
答︰經文不是說,主耶穌囑咐他「對眾人作見證」,而是說︰「對眾人證據」。因為古時的大麻瘋病人,必須與所有人隔離,住在城外。在行路時,又必須大聲喊叫︰「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叫所有人避開他。如今這個長大麻瘋的病人得了醫治,他必須向祭司和眾人證明,他真的得到潔淨,這樣,他才可以與親友同住和接觸。所以,主耶穌不是吩咐他去「為主作見證」,而是「為自己得了醫治作證據」。主耶穌那時不要人為他作見證,為要應驗先知的預言,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里喜悅的他不爭兢,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听見他的聲音。」(太12︰18-19)這是說,主的名聲傳播四方,不是他故意為自己宣傳的,乃是神的作為,正如預言說︰「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太12︰20-21)6。主說︰「約翰是應當來的以利亞」。請賜示此話的本意。
答︰瑪拉基書預言,說︰「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里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瑪4︰5-6)因此,主耶穌第一次來世之前,就有約翰像以利亞一樣,滿有能力傳道,叫百姓的心轉向神(參路1︰17)。主耶穌第二次來世之前,就有啟示錄那兩個見證人出來傳道,他們像摩西和以利亞(參啟11︰1-7)。
1.約翰福音16︰8-11,聖靈來了,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是什麼意思?
答︰約翰福音十四章至十六章,介紹聖靈住在信徒心中七樣工作,例如︰「聖靈指教我們」、「聖靈叫我們想起主耶穌對我所說的話」、「聖靈為主作見證」、「聖靈叫世人自責」、「聖靈引導我們明白(或進入)真理」、「聖靈預告將來的事」、「聖靈要將受于主的告訴我們」。我們憑這七樣工作就足夠知道,聖靈是住在我們里面。其中以「叫我們自責」的工作為最顯著。請注意、聖靈極少用另外一種特殊的聲音來責備我們,乃叫我們「自己責備自己」,這實在是非常奇妙的工作,顯出聖靈的大能,連我們自己的思想也在不自覺中受到聖靈的感動,以致我們雖然主觀感覺到的是「自責」,但卻是聖靈親自責備我們。第一樣叫我們自責的,就是「為罪自責」,主指出、「為罪是因為他們不信我」,原來「不信主」是一種罪,因為不信含有懷疑主愛我們、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來救我們,是別有用心的,是不真實的,是騙人的,等等不良的意義在內。第二樣叫我們自責的,就是「為義自責」,主指出、「為義是因為我往父那里去」;「義」(RIGHTEOUS)的原意是「對」(RIGHT),因此、主耶穌這句話的意思是、當世人看見主復活升到天父那里去之時,才真正明白主耶穌真是基督,真是神的兒子,這時就立即感受到自己的罪來,因為自己沒有向主耶穌做應該做的事(即神看為「義」,看為「對」的事);例如愛 ,敬拜 ,順服 ,懼怕 ,服侍 等等。第三樣叫我們自責的,就是「為審判」,主指出、「因為這個世界的王受了審判」,意思是、我們一直不尊主耶穌的教訓,但這世界王(魔鬼)所講關于這個世界的事,我們就十分注重,我們愛慕世界,以世界為人生的目標,殊不知這世界會成為過去,連這個世界的王的死權也被主耶穌借著死來敗壞了,我們還貪愛世界,真不應該。
2.使徒行傳16︰3,主己復活升天,已到新約時,已建立了教會,為何還要給提摩太行割禮?
答︰不錯、保羅曾經為外邦人信主不應該要他們受割禮的問題,特別跑到耶路撒冷去,向那里教會的使徒們請教,結果在會議中,彼得起來引據他從前被主差派到外邦人哥尼流的家去傳福音為例,證實他們信主得救是神主動地接納他們的,也沒有要他們受割禮,因為那一次、彼得還在講道之時,哥尼流全家就說起方言來,與五旬節聖靈降臨之時,全體使徒說方言的現象是相同的。然後、保羅又起來將他在各地向外邦人傳福音之時,神借著保羅的手行了許多神跡奇事見證出來,表示神也主動地接納各地的外邦人歸主。最後有主耶穌的親弟弟雅各也起來,引據舊約聖經來證明,神早就計劃要接納外邦人,使他們在救恩上有分。于是會議通過,寫一封信給各地所有外邦人的教會,告訴他們,不用行割禮也可以得救。不過、雖然會議是這樣通過了,但奉割禮的猶太人的勢力還是非常之大,根據保羅在歌羅西書四章十至十一節指出、「奉割禮的人之中,只有三個人是為神的國與保羅一同作工,叫保羅心里得安慰的」,可見當時保羅感到十分孤單。在保羅心中,他明白,受割禮與不受割禮是無關重要的,叫人得救的全因為「信」和「神的恩」。不過、為了要得到這些「奉割禮的猶太人」,保羅主張「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就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19-23)。因此、當保羅提拔提摩太出來傳道之時,路司得那里的猶太人不顧保羅的反對,硬要提摩太受割禮,保羅見不能避免了,才由得他們這樣做,因為反正日後也方便提摩太傳福音給猶太人。
3.許多國家都妻冠夫姓,這是封建時代人為的風俗習慣,教會為何還繼承這種男女不平等的習慣呢?答︰妻冠夫姓,並不是封建時代的人開始的,原來天下各國,從最古時代已經是這樣的了。我們要小心,封建時代有許多不良的風俗,但並不等于凡封建時代有的,都是不好的。例如︰封建時代還是主張「孝道」的,難道「孝道」就是應該廢除的嗎?根據聖經,我們知道神當初只創造男人亞當,乃是因為見他「獨居不好」,才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這是說、神的旨意是這樣,女人的本份就是為要「幫助丈夫」、「陪伴丈夫」,保羅又指出︰「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因此、做妻子的,凡事以丈夫為主,為依歸,這是神在創造人類之時的定旨和設計,人不得違反。這不是說,女人的地位是「次等」的,不、神的旨意並不是這樣,在**來說,在救恩來說,在人性的完整來說,女人絕不次于男人,但在家庭的角色來說、神要男人做「頭」,神要女人做「身子」,這是神的旨意。我們不能事事都要男女相同,才算為「平等」,這是誤解。例如︰如果我們以「男女平等」為理由,強逼女人來搬重東西,這才是「不平等」,因為女人在體格上,是不適宜像男人那樣粗壯,不適宜搬重東西。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要男人來生孩子,奶孩子,那是絕對辦不到的,因為神在創造之時沒有這樣裝備男人做這樣的工作。所以男的應該做男人本份應該做的工作,女的應該做女人本份應該做的工作,這就是神的旨意了。
4.蛇誘騙始祖犯罪後,它並未專食土,也吃青蛙等嗎?為什麼?
答︰神懲罰蛇用肚腹行走,終身吃土。原意是為對付蛇以食物來引誘女人夏娃。蛇初時引誘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意思是、神既然準你們吃所有果子,就不應該只不準你們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神之所以不準你們吃,是別有原因的,因為神不願意你們吃了像 那樣聰明,能知道善惡。這樣的引誘是最陰毒不過的,因此、神對付它,要它用肚腹行走,意思是折磨它吃東西的肚;又叫它終身吃土,意思是不給它叫神所造更美好的食物。所以蛇真的用肚行走,也因為鑽到地洞里的緣故,常常吃土。至于它也吃青蛙,和其他動物,這原是神不準許的,因此、我們可以相信蛇這樣做是違反神的旨意,不斷犯罪,就如神只準許男人和女人結合,但後來男人和男人竟然做出交合的事來,違反了神的旨意而犯罪一樣。再者、我們知道、那引誘女人犯罪的「蛇」、原是魔鬼的化身,因為我們並未看見耶穌用腳傷蛇的頭,蛇也傷耶穌的腳跟,但我們卻看見耶穌基督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所以神所說的「蛇」就是魔鬼。若是這樣、現在我們所看見的「蛇」,並不是「魔鬼」本身,乃是蛇的像征而已。所以、神要「蛇吃土」,也可以說是神奪去魔鬼所有的享受,任何恩典都不給它,這一點就是百分之百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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