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问题解答
作者:吴主光
辩惑问题
天道教的真相 神医治病与灵恩运动 抵触圣经真理是异端 教会可否迎合潮流,更改圣经的真理?
正确分辨「真理」和「假理」 并非条条大道通罗马 「独一真神」与「殊途同归」 解答『哪一位是真神』
耶稣是神的证据何在? 迁就文化传福音的不妥 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吗? 天主教徒也会得救吗?
辩惑问题 天道教的真相
  问:「天道教」算不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

  答:「天道教」应该不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因为这教会创办的日子很浅,只有六十八年的历史而已,它是由一九二八年一个山东济宁的青年人名叫张光壁,又名张天然创办的。张天然本来跟随道士路一中学道,路一中去世后,改而跟陈师姑学道,之后,就自称「奉天承运」创立「天道教」了。「天道教」的创教历史既然如此肤浅,张天然也没有发表过什么着作言论,因此、这教是没有自己的经典的,只「盗取」了佛经,可兰经,圣经,道家的经书,及儒家诸经作为自己的经典,这样、岂能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天道教」可能自知「冇料到」,所以将儒、道、佛、耶(基督教)、回,五大宗教和他们的经书借用过来,因此又自称为「一贯道」或「天道五教」。张天然这样将五教合一,分明是没有得到五教的教主同意。不然,为什么五大宗教都异口同声反对他?其实五大宗教的教义彼此存在着极多予盾,若将之合而为一,只能遭人耻笑。因此,「天道教」的人士并不承认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经书,他们称口传给「道亲」的秘密口诀「无太佛弥勒」这一句话为「经典」,又因为这句话只可以秘密传为口诀,万不能告诉任何人,更不能将之写下来之故,所以他们又称之为「无字天书」。其实一句话怎可能成经典?他们这样守为秘密,不准告诉任何人,岂非表示怕人讥诮,竟然相信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为经典?所以、笔者认为「天道教」不能算为正统的宗教。最近台湾有称为宋七方的宗教骗子,妖言谓自己有分身之术,竟然欺骗信众三千,涉及财物「三十亿台币」,成为本世纪可能最大的骗案。据说、「天道教」在台湾竟然有信众一百万,可见迷信人士众多,还未分辨真伪,只见多少所谓「神迹」就相信是可靠的宗教,真是愚不可及了。

  问:「天道教」所拜的神明是谁?他来自那一个宗教?

  答:张天然创立「天道教」之后,就自称为「济公活佛」,又称早死的路一中道士为「弥勒佛」下凡,称陈师姑为「观音菩萨」的化身。读者请注意,这些都是「佛教」的名称,众所周知,佛教以「释迦牟尼」为最大的佛,亦即是「如来佛」。但是,张天然却宣称他们所供奉「至上的神」名为「老申娘」,她是一位女性的神,张天然说她是「化育天地万物的主宰」,所以又称她为「育化圣母」。他很巧妙地将「申」字中间的一划写成「两点」,说是一个横放的「母」字,而贯穿「申」字中间的「│」,就是「太极图」中分开「阴阳」的划分界,表示「一画开天」之意。张天然形容这个「圣母」也是「上帝」,并称她为「明明上帝无量清虚至尊至圣三界十方万灵真宰」,简称为「明明上帝」。按这名称,即表示这个神明是至大至高、至圣至尊、能力无量、宇宙所有生灵的真神。读者有没有注意到,张天然所介绍的这位真神,与「太极」拉上关系,是道教的材料;与「创造万物」,形容为「至极真神」,又与基督教有关,可是不论道教、佛教、基督教,都没有相信一个女姓的神为至高的神,足见「天道教」的矛盾,和立论缺乏根据。再者,「天道教」又认为这个「老申娘」是住在无极理天,所有东方黎民都是她的儿女,因为这些儿女迷了路,永在轮回受苦,所以设下「天道」,使儿女能「归根认母」。这样的教义,一听就知是吸取了基督教所说神要迷路的世人像浪子一样及早「归家」,但「天道教」却又采纳了「佛教」的「轮回论」来解说世人沉沦的意义,真是四不像的宗教。

  问:既然「天道教」所信的神是一位「四不像」的神,他们凭什么叫信众信得这么入迷?

  答:老实说,本来像「天道教」这样立论糊涂,既抄袭别人的教义,又变成四不像的教理,若有人会相信才怪!但是「天道教」虽然创教至今才不到七十年,**却遍及世界各地,据非正式统计,他们现今已增至近千万。到底什么东西将这些人拉入教?原来「天道教」牢笼**的主要方法有两个:

  其一、就是借着「扶乩」来叫人深信不疑。「扶乩」原是一种交鬼的仪式,与「碟仙」、「问米」、西方的「灵应盘」等类同。但「天道教」为了使人笃信不疑,所以通常负责扶乩的是两个小孩,他们拿着一个圆形有点像汽车呔盘的扶乩棒,说是让神佛附身,然后用这个圆形的扶乩棒在一盘沙上写字,据说写出来的诗句,都是非常灵验的,信徒就全凭这种扶乩术所写出来的文字来解答他们的疑问。可以说、「天道教」叫人深信不疑的法宝就是这种扶乩的玩意了。读者要知道,这些交鬼的玩意若不灵验还好,因为只证明这是一种骗术而已;若灵验的话,那就严重了,因为证明其背后真的有一个灵存在,这个灵是正是邪还未证明,若是邪灵,信徒最终必定受害,因为邪灵可能转而附在信徒的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其二、就是发毒誓。「天道教」要入教的人皈依「三宝」,第一就是由「点传师」在求道者两眉中间的「玄关窍」用右手的中指点一下,口中念着「一指中央会」,又将左手在求道者眼前一恍,口念「万法得超然」。这是传受邪灵的方法,笔者有一位朋友,就是因为被一位法师这样点了一下,结果就天天见鬼了。第二、就是「合同印」,求道者将「两手心向内,左手抱在右手上,两手手指按一定的位置互按而抱合,再置于胸前」,其意义谓「子」、「亥」相交,即成了「孩」字,意思是成了「老申娘」的孩子。据一些研究「天道教」来源的人指出,这种「手印」与黑社会惯用的「手印」类同,因为「天道教」其实根源于元朝的「白莲教」,后来流传到清朝光绪年间成了「义和团」,最后成了黑社会中的「三合会」,很可能「天道教」的创办人张天然接触过黑社会中有炼「神打」功夫的人,于是吸收了这种「手印」作为入教的仪式。第三、就是秘传的「五字口诀」,也就是我们在上文所介绍的「无太佛弥勒」这句话,这句话本来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入天道教的人士却要发毒誓,永远不可将这秘密告诉任何人,即使是自己的妻子儿女也不能相告,违者会遭五雷轰顶。毒誓的内容是这样的:「弟子XXX虔心跪在明明上帝莲下,今天愿求真理大道,性理一贯真传。得道以后,诚心保守,实心忏悔修练,如有虚心假意,退缩不前,欺师灭祖,藐视前人,不遵佛规,泄露天机,匿道不现,不量力而为,诚心修练,愿受天谴雷诛。」读者可见,这种利用死吓的手段,叫人受到无形的捆绑,就是「天道教」牢笼人最利害的法宝了。其实如果这教是正统的宗教,就用不着黑社会惯用的「毒誓」来牢笼人,叫人失去自由。

  
辩惑问题 神医治病与灵恩运动
  1.何谓灵恩派,这派在基督教里面是正当的的吗?  答:「灵恩派」起源于1901年,由美国脱离「火洗教会」的一名传道人巴罕(PARHAM)倡导的。「火洗教会」的领导人欧温(ERWIN)认为他们聚会中的狂热激动情况,是比「圣灵的洗」还要高级的属灵现象,可以称之为「火洗」。后来他们的聚会发展到更狂热了,有人倒地抽筋,有人狂喊狂笑,有人昏迷,有人说方言,总之千奇百怪的狂热现象都有,于是欧温称这种更狂热更激动的现象为「炸药洗」。以后又称更狂热的聚会现象为「强烈炸药洗」,和「氧化炸药洗」。谁知当这个「火洗教会」发展到最狂热之时,领导人欧温的私生活被人发现非常败坏,于是「火洗教会」就立即全面倒台,巴罕就是从这样的教会出来倡导灵恩运动的。初时「灵恩运动」又称为「五旬节运动」,因为他们强调圣灵降在他们中间像五旬节一样;后来到了六零年代,「灵恩运动」渗入基督教其他主流教会,因为强调「圣灵的恩赐」,所以又称为「灵恩运动」,同时渗入天主教中间的,就称为「灵恩更新运动」;发展到八零年代,由美国富勒神学院(FULLERSEMINARY)的PETERWAGNER和JOHNWIMBER二人带动,以至影响福音派也有不少教会加入灵恩运动,这就是现今着名于世的「第三波」了。多伦多机场那间以「狮子吼叫」和「野兽叫」轰动世界的葡萄园教会,就是「第三波」的一个分枝。不论那一代的「灵恩运动」,均以追求狂热的情绪感受,和超自然现象为聚会的中心目标。因此批评他们的人,都指出他们的狂热不合圣经;他们所高举的「方言」不能算为一种言语;他们的神迹医病,多半例证都是虚报的,或暂时性的,更有不少证实是一种骗术。可是,灵恩派却是当今世上最「兴旺」的教派,因为这世代的人渐渐离弃真道,寻求经验性的宗教,认为能经验得到的,才是真实的。很可惜,人总有报喜不报忧的心理,就如许多到庙里去求签问卦的人一样,灵验的就大事宣传,不灵验的,就完全不提。如果灵恩派的神医,预言,和神迹奇事,证实全部都是灵验的,我们就应该接受;但如今,有人指出,一些神医大会所见证治愈好了的病人,后来证实全部没有一个是真正好的,虽然也有一些人见证自己的病真正的完全痊愈了,但百分比仍然是很低,其中还夹杂了许多「心理影响生理」的病例,这些人的病,其实是可以不药而愈的。现今在香港轰动一时的「双氧水事件」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了。奉劝读者不要以这样脱离真理的经验作为信仰的根据,否则,终于害己骗人。  2.圣经岂不是有许多神医的实例吗?因何指摘灵恩派的神医为不合圣经?  答:不错,圣经记载了许多神迹的实例,圣经也劝我们应该为病人祷告,出于信心,神真的会医好他的病。但是,我们要指出如下几点,是圣经不赞成的。  a.圣经不赞成像今天的神医布道大会,以神医来作为号召,说人人都可以得到医治,及至治不好,就说那人不够信心。其实按照正常的做法来说,即使那人不够信心,也不应拒绝他,乃应加以长时间的辅导,直至他有信心得着医治为止才对。但灵恩派教会并没有这样做。记得耶稣来到毕士大池子那里,祂虽然看见许多病人,祂也没有将他们全部医好,只医好一位病了三十八年的瘫子。而且这瘫子也是不信的,不认识耶稣是谁,及至他被犹太人控告,不应在安息日里拿着褥子走路,他就将责任推到耶稣身上,后来更向犹太人告发耶稣,以致犹太人计划要杀害耶稣。  b.圣经并不反对用药物治病,正如启示录论到新耶路撒冷中的生命树之时,指出生命树的叶子是为医治万民的病。我们应该明白,所有药物都是神所创造的,我们无理由反对不可以用药物来医治我们的病。  c.圣经显示,医病并不是福音本身,神的旨意也不是要我们人人的病得医,因为若是每一个病都必定得医治的话,世上岂不是没有病死的基督徒吗?灵恩派的人士又喜欢说「病患」的根源是「罪」或「污鬼」,这是不对的,因为人人总有一天会病死的,那么他们岂不都是死在罪中,或污鬼的手中?保罗有一根刺在他身上,一生都不能除去;他又有眼疾,不便写作;提摩太又有胃病,保罗劝他稍微喝点酒来叫胃口清一点;以巴弗提也曾病了,几乎要死。这些人都没有接受神医,神的旨意是要他们在病患中经历神的保守和神的同在。  d.圣经显示,真的神迹医病是不靠任何方法,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而且也没有一样病例是医不好的,因为我们的神原是无所不能的,只要有信心,又得神的喜悦,又合神的旨意,任何病都一定会好的。因此,凡靠任何方法,或程序,都不是出于神的医治。用双氧水治病,更不是神医。  3.上月电台新闻报告,双氧水事件的当事人梁日华牧师又在讲道中预言1999年世界末日了,这种论调我们应该相信吗?  答:绝对不应该相信。主耶稣明说:「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24:23-27,36)灵恩派人士常常说预言,多半都是虚假的,不能应验的。旧约时代,圣经指出:「你们中间若有先知……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你也不可听那先知……那先知……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将他治死。……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未曾吩咐他说的话……就必治死……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申13:1-5,18:20-22)举例来说,灵恩运动中,当今着名的巨人PETERWAGNER和JOHNWIMBER,曾经公开宣称自己「操练说预言的恩赐,已经大大进步,成功率高达百分之四十至六十之间。」这是说,平常他们的成功率更低!根据上文所括引的圣经,先知说预言被证实有百分之一不能应验,就要被治死。笔者相信,这些灵恩派领袖,若生活在旧约时代、早就死了!现在梁日华牧师预言说,1999年世界末日,大家且等着,看看到了日期,他怎样向他的信徒谢罪!

  
辩惑问题 抵触圣经真理是异端
  问:十月份真理报解释「真理」与「假理」之时,指出欧洲各国打了三十年仗,死了无数的人,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此事有何根据?请指示。

  答:先生所问的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差不多任何教会历史书都有记载着名的「欧洲三十年宗教战争」。最初整个欧洲、中东和部份非洲都属罗马大帝国的版图,当时世界各地教会形成五个中心区,由五个大主教管辖,其中四个在基督教发源地的东方,只有罗马大主教在西方。后来阿拉伯回教入侵,长期占领东欧,东方四个大主教就与西方断绝了来往,使罗马大主教在西方一枝独秀,自命为「教皇」。教皇想要夺回东方的领土,于是就鼓励欧洲列国组织「神圣罗马帝国」,由列国选举一位具有最高属世权力的皇帝,与具有属灵最高权力的教皇联合起来,管治整个欧洲,这样、教皇就可以派联军,史称为十字军,八次东征,可惜始终未能成功。十字军虽未能成功,却成了教皇的卸林军,欧洲有那一个国家不顺服,教皇就派十字军攻打他。又在各国设立「异端裁判所」(Inquisition),捉拿不同信仰的人士,放火烧死,充公他们的财产。西班牙被杀的超过六百万,其他国家被杀的超过千万,使欧洲陷于一千年黑暗时期。梵蒂岗历任教皇中,最少有五十个教皇是行淫的,其中更有几位教皇是**的私生子。天主教离经叛道,加上荒淫无道,剥削贫苦农民极多财富,逼使欧洲兴起不少不顾性命的宗教改革家提出改革,可惜都被天主教捉拿杀了。不过这些改革家越杀越多,杀了百多年之后才出现马丁路得,加尔文,慈运理等改革家,成功地推行宗教改革,因为天主教的丑态已经毕露,人民反对的呼声非常普遍,因此、这些改革家得到许多国支持,有足够的势力可以对抗天主教的十字军,于是双方发生许多争战,死人无数,单是德国着名的「三十年战争」(公元1618-1648)就使德国人口由一千五百万减至五百万,直至16489年签订了着名的「韦斯发里和约」,争战才告平息。今天西方社会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是千万人的性命所换取回来的。

  问:我以为因为英国国皇要续娶或离婚等,得不到天主教的批准,一恼之下,自创CHURCHOFENGLAND,日后成为其他基督教的始祖,英皇又威迫其它邻国入他的教,继而打仗等,是否这样呢?

  答:阁下所说的是英国皇帝乃亨利第八,他请求教皇批准他与皇后迦他林(Catherine)离婚,改与波林(AnneBoleyn)结婚,教皇不准,于是英王在1534年通过法案,自立为英国教会最高元首,取代教皇的地位,这是英国「圣公会」的开始,不是「基督教」的开始。早过圣公会的,马丁路得等人已于1517年开始提出改革,以后成立「信义会」。其实这些教会都不是「基督教」的开始,「基督教」应该是耶稣基督创立的,只是到了公元第四世纪康士坦丁皇立基督教为国教之后,那些支持国教的教会就渐渐变质,直到公元590年才正式变成天主教。但那些不支持腐化的国教者,却成了天主教常常捉拿和逼迫的教会,直到宗教改革时代为止。例如德国南部非常着名的Waldansees教派,就是信仰非常纯正,以圣经为信仰最高权威的教会,他们被天主教十字军屠杀了六十万,几近灭族,只余下极少数人逃上阿尔卑斯山躲藏起来,直到宗教改革成功才敢露面。因此、基督教才是旧教,宗教改革运动也称为「复原运动」,只有天主教才是后来兴变了质的教会。

  问:如你所说、马丁路得及其他宗教改革家把「真理」创出来,那么,时下的「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教」等,和现时一般的「基督教」又有何区别?

  答:笔者并没有说马丁路等人「创」出「真理」来,他们乃是按圣经真理行事而已。我们相信圣经才是真理,是信仰最高的权威,凡与圣经真理相抵触的就是异端。天主教的信仰根据「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与圣经真理产生极大的冲突矛盾,因此是为异端。至于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会,他们虽然自称为基督教,还是因为与圣经真理大大冲突而被众教会视为异端。摩门教创教不足二百年,他们自创摩门经,早期主张多妻主义,又反对「三位一体」的最基本信仰,认为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我们视之为异端。耶和华见证人会创教亦不足二百年,他们也反对「三位一体」最基本教义,也不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因此也是异端。一般人误以为「天主教」与「基督教」是两大派,不是这派对,就是那派不对。其实我们的看法是、凡与圣经真理相抵触的都不对。基督教分有许多宗派,凡在基本真理上相同的,都可以相通,都是弟兄;凡在基本真理上出现错谬的,都是异端。

  问:记得读书时,读过耶稣曾经对门徒说:「Peter,thouarttherock,anduponthyrock,Ishallbuildmychurch,andthegateof」,这样说来、天主教应属「基督原始教」,如果后来有执教的不是,那也不应该说「天主教不是真理」,请覆。

  答:阁下在此将三个问题混淆了,第一、阁下误将彼得看为「盘石」;第二、阁下误将彼得看为天主教第一任教皇;第三、阁下误以为「原始教」若有「执教不是」还是「真理」。让笔者分开来解答:第一、阁下记错了经文,按正确的经文,主耶稣对彼得说:「AndIsayalsountothee,thatthouartPeter,anduponthisrockIwillbuildmychurch;andthegateofhellshallnotprevailagainstit.」请注意、Peter在希腊文是petros,是石的意思。希腊文每个字都有性别,petros这字尾部的「os」表示男性,但是「uponthisrock」的rock字,在希腊文却是petra,其尾部的「a」表示女性。女姓的petra是「盘石」,男性的petros却是从盘石分出来的「小石块」。因此、「thisrock」不是指彼得,乃是指彼得对主耶稣的认信、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主耶稣要将教会建立在这个「认信」上。第二、天主教常引用这句话来指彼得从主耶稣承接第一任教皇的职份,这是极之错谬的,经文并没有这个含意,反之、主耶稣赐给彼得的权柄,同样也赐给教会和其他使徒(参太16:19,比对太18:17-18,和约20:23)。天主教无法解释,为什么初期教会完全没有任何文献显示承认彼得是第一任教皇?直到公元590年天主教第一任教皇正式出现之前,其间为何没有人承继彼得教皇的职位?事实上、早期罗马大主教与东方四位大主教都享有同等地位,尤其是东方的康士坦丁堡大主教,一直与罗马大主教争位,互相咒诅了好几百年,到公元1054年才**,东方称为「东正教」,西方称为「天主教」,可见东方教会一直不承认罗马大主教为教皇。第三、若说「执教不是」不等于脱离了真理,然则我们怎样衡量「不是」?天主教将大科学家加里略判监至死,因为他认为地球是圆的,地球应该环绕太阳转动;但天主教却相信地球是平的,太阳应该是环绕地球转动,请问天主教这样执教不是,是不是违反真理?天主教利用伪造文件,将意大利半岛的北部一半骗去、作为自己的领土达几百年之久,后来被天主教自己的秘书揭发,在历史上称为「最大骗案」,这种行为是不是「真理」?我们不承认天主教是「原始教」,只承认她是从「原始教」改质出来的「异端教派」,因为她与「原始的圣经真理」大大不相符。

  
辩惑问题 教会可否迎合潮流,更改圣经的真理?
  问:尚未受洗者与已受洗的信徒,在担任事奉工作时,有没有原则性的分别?

  答:我们要先了解受洗的意义何在。根据圣经真理,受洗乃是一个决志信主者的公开见证,表明自己真心信主,以致愿意在主耶稣基督的死、埋葬、与复活的形状上与主联合。换言之,他表示就是「死」也不能叫他与主分离,因为他相信自己也必与主一同「复活」。一个人既然如此相信,就确实是真心的信,不可能有假意的了。请读者注意,只有这样真心信主才能得救;如果一个人只是相信耶稣存在,或信耶稣会听他祷告,解决他个人的问题…,都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仍然未与主钉十字架这个救赎工作拉上关系。因此,一般教会都以曾否受洗作为这人是否已经得救的分界线。所以我们认为,一个愿意信主却不愿意受洗的人,应该是未得救的,因为他不愿意借着受洗来表示自己信得真心。既然尚未得救,对主的救恩仍存猜疑,主怎会喜欢用这样的人来事奉他呢?要知道,事奉不是工作,也不是表演自己的才干;事奉乃是服侍主,与圣灵同工,引导会众相信。如果参与事奉的人自己也未完全信主,试问这样的人怎能与圣灵同工,叫别人相信呢?再者,我们还应该怀疑,这个不肯受洗的人要参与事奉,他的心态极可能不是为服侍主,而是为表达自己而已。所以,一般要求有好属灵质素的教会都不会请尚未受洗的人参与事奉。虽然如此,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例外,例如:参与事奉的人确实愿意真心信主,也清楚得救,只是等候受洗的日子来到而已。而且,教会也非常缺乏人手,没有他参与事奉,某方面的工作就会瘫痪。

  问:已离婚的信徒,由于仍有爱神追求圣道的心,是否可以被派(选)参与事奉,如担任长老、执事,或在讲坛上当主席、领诗、读经、甚至证道?

  答:离婚有许多情况需要考虑,如果是被遗弃,教会不应看他为离婚者,因为在他心目中,他还是在等候配偶回转与他复合的,他从来不赞成离婚。如果他是被骗婚因而提出离婚者,教会也不应该看他为离婚,因为他被对方欺骗了。他满以为对方没有妻子才与之结婚,及至结了婚,才发现对方是有妻室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位被骗的人当然要提出离婚。未信主之时离了婚,后来信了主,也表示后悔从前离婚的,也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一个信徒提出与配偶离婚,他就不能被派或被选有份于事奉了,因为他不能作众信徒的榜样。虽然有不少教会甚至接纳离婚者做牧师,笔者却认为这样的容许出于人情多于真理,而且也视事奉为服侍人多过服侍神。

  问:离婚后再婚,是否可以解除限制,每样工作都可以担任,有无范围?

  答:离婚已经不能事奉了,更何况是再婚?怎会因为再婚而解除限制,每样圣工都可以担任呢?主耶稣明言:「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太19:9)所以离婚已经是不应该了,若再婚就是犯**,因为在人以为自己已经离了婚,在神来看二人已经成了一体,是分不开的,因此仍然算为未离婚。这样,他若另娶或再嫁,就都犯了**了。试问一个犯了**的人怎可能做众信徒的榜样,怎可能服侍至圣的神呢?在旧约时代,事奉神的人就是祭司。圣经明示:「祭司……不可娶**,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利21:7)到了新约时代,圣经又明说:「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新约时代既然每一个信徒都是祭司,凡事奉神的人就不得离婚和再婚了。

  问:假若教会由于时代的改变,是不是也可以迎合潮流,亦可以脱离圣经真理呢?

  答:所谓真理就是真实的事,是放诸四海而准的原则,是万世不变的道理。旧约的律法祭礼虽然到了新约不再合用了,但其中的真理还是没有改变。所以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因为旧约的律法祭礼只不过是一个外形,其内涵真理就是耶稣基督和祂的救赎大工。外形可以随时代改变,但内涵真理是永远不变的。如果我们说真理也会随时代而改变,这就是说,神自己的性情是天天变的,是受人类文化转变而受到影响的。神的教会在地上的主要责任就是要维护真理不变,正如圣经说:「这家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结婚的仪式可以转变,结婚的真理是永远不变的。如果结婚的真理也会随时代而改变,今天我们还可以用这本圣经来作什么呢?因为它已经失去了它里面教训人的标准了。

  
辩惑问题 正确分辨「真理」和「假理」
  问:为什么你们说天主教是「大**」呢?我受不了这个侮辱!

  答:多谢张太来电询问,您这种态度已经表明你是一个寻求真理的人了,这是我们最高兴见到的。要知道,寻求「真理」的后果,很难避免揭发「假理」;「假理」被揭发了,一向支持「假理」的人当然会有一点难受。不过、我们希望张太明白,我们不是在「人身攻击」,反之、我们乃是出于「一片爱心」去挽救受「假理」误导的人,以免他们沉沦不能得救。虽然、人人都看自己所信的为「真理」,异己所持的信念为「假理」,好象彼此针锋相对,大伤和气,但勇于这样互相比较,「真理」就寻到了。要知道、「真理」只能由「不怕比较,不忌批评」才寻到;若事事拿「自尊心受伤」来作挡箭牌,那只是一种逃避的态度而已。笔者到处求人「救我脱离基督教」,只要有人能提出基督教所信的是「假理」,我一定会放弃基督教,改信更合理的宗教。倘若有一天我遇见一个人对我说:「,你现在这个父亲原来是个大贼,他在你出生之时,杀死了你父亲和母亲,然后将你抱走,你知道吗?」我绝对不会单单为他说这句话伤了我和我父亲的关系掩耳不听,我会追问个究竟,尤其是如果他能提出许多证据,我更会详细考察,看看是否属实,然后才判断他是否在恶意中伤我,还是于出好心的忠告。因为如果事情属实、我不但不会怪责他,我反而要多谢他。同样的、我劝张太不要单单为「宗教自尊」似乎受到伤害而塞耳不听,你倒要冷静详细研究,天主教是不是圣经所说的「大**」,因为如果你信错了,你的结局是「永远沉沦」,非常可怕!到底天主教是不是「大**」?DaveHunt所着的「AWomanRidesTheBeast」这本书有非常详细交待,你可以到任何基督教的书室订购,他们必定会为你找到这本书。如果天主教不是有极大的错谬,何来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和成千上百的宗教改革家起来、冒生命的危险提出改革天主教呢?何来欧洲各国打三十年仗,死了无数人的性命,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呢?由宗教改革至今,已经四百七十多年了,基督教已经成为世上最先进国家和极多科学家的信仰,难道这些人所信的完全是无理取闹的吗?圣经惯常将「教会」比喻为基督的妻子,但启示录指出、那「大**」(变节的『妻子』)与列国的君王「行淫」,试问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像天主教一样,一直强调「政教合一」,又在千多年黑暗时期里,组成「神圣罗马帝国」,并且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大帝」结合,活像「丈夫」与「妻子」一样?圣经指出这「大**」喝醉了「圣徒的血」,试问历史上千千万万基督徒,因为不肯相信天主教的教义而被天主教处死,岂不是铁一般的证据,证明她就是大**吗?天主教单单在西班牙一个国家内,就杀了六百万基督徒;在法国和德国南部,又杀了一百一十万基督徒;十字军成了教皇的「御林军」,在八次东征之中、杀回**和不同信仰的人千百万,就是他们现在所拜的「圣女贞德」,也是他们亲手烧死的,这些历史事实,岂容忽视?圣经又形容「大**」成了「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试问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广泛地与印度教会,回教,佛教,喇麻教,犹太教,钖克教,东正教,基督教……等联合,彼此接纳,共同为世界祈祷的呢?那一天张太你在聚会中所看的那套影片,就是由一群离开了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合作拍成的,他们现在都离开了天主教,并且很热心又凭爱心告诉所有天主**,天主教的教义错在那里,他们若不是找到真凭实据,怎会倒过来劝人离开天主教呢?如果我们指出天主教的错谬是虚构的,我愿意作任何方式的公开道歉。但张太要明白,天主教的错谬、不是一言两语可以说得尽的,你实在需要客观一点,花点时间去细心研究,才能寻得「真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随时都欢喜与你详谈。

  问:天主教岂不是同拜一位神,同有一本圣经吗?何必互相攻击呢?

  答:天主教拜同一位神,这一点是对了;天主教有同一本圣经,这一点也对了,但可惜、「神的话语」,就是圣经,他们并不尊重,他们竟将最基本的「十诫」改变了,将第二诫「不可拜偶像」删除,然后将最后一诫分割成为两诫,补足十诫,以图欺骗人。不但如此、天主教在历史上一直将圣经上了锁链,不准信徒颂读,千多年来、数以千万计读圣经,高举圣经的基督徒、就是为此而被天主教的「异端裁判所」判罪和烧死,只是到了近代,因为基督教大量印制圣经,又广泛地到处鼓励人们研读圣经,圣经已经到了如同「水银泻地」的地步,天主教才不得已准许她的信徒读圣经,但仍然不准他们解释圣经。再者、天主教为了对抗圣经,故意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所以、如果我们质问他们「炼狱」、「婴儿洗礼」、「圣母马利亚无原罪成胎」、「马利亚升天」、「念珠」、「告解礼」、「功德观念」、「教皇无误」……等教义,是根据何经何典?他们就引据「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作为根据,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教义都是圣经没有记载的。现在请问读者、天主教同敬拜一同神,但神所说的话却不被尊重,反以人间的遗传和教皇有误的信条来代替神的话,这样算得上是同敬拜,同事奉一位神吗?在历史上,天主教以武力「攻击杀害」我们这些属神的人,又在1545年举行的「梵蒂岗第二次会议」中,通过超过一百条「咒诅」来对付不肯跟随他们错谬的基督徒,如今、我们只将历史事实和真理说出来,我们就成了「攻击天主教」的人吗?为什么天主教不为杀死千万基督徒道歉半句话呢?为什么他们到如今仍然坚持「梵帝岗第二次会议」那一百多条「咒诅」,而没有人说天主教攻击我们呢?

  
辩惑问题 并非条条大道通罗马
  问:现在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的可能性和可信性,但如何证明神创造人?

  答:真的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可信吗?据我们所知,「进化论」仍是属于一种「推论」而已,还未正式被接纳成为「定律」。「进化论」未能解决的问题既多又严重,例如:宇宙最早的「物质」怎样从「无」进化成为「有」?但最近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证明,宇宙有一个开始,将来也会结束;请问「进化论」学者之中,有那一位可以解说宇宙的「第一因」因何而产生?再者、「进化论」之所以反对「创造论」,因为他们认为一切都是自然现象,然而、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一切自然现象都是「越变越乱」的,意思是「退化」而不是「进化」了,如果物种真的有「进化」现象,请问「进化」的动力从何而来呢?「进化论」学者不能不承认,这个宇宙充满了「设计」,例如、人的眉毛为什么长在眼睛的上方,而不是长在下方?答案是「流汗之时可以挡住汗水不致伤到眼睛」;人的鼻子为什么向下不是向上?所有烟囱岂不都是向上的吗?答案是「若向上,雨天就会装满了雨水了」;或问、西瓜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喜欢吃那种味道,而故意「进化」成为西瓜让我们来吃呢?答案是「神这样的设计,是要人类帮忙西瓜将种子传播开去」摘。宇宙间布满了设计,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抹煞的事实,然而我们要问,在热力学第二定律「越变越乱」的原则下,怎可能会「进化」出如此奇妙的「设计」来呢?「进化论」学者花了多少金钱,多少时间和人力去训练猴子和其他动物,教他们「穿衣」、「打字」、「拿刀叉」等等,然后说:「你们看,猴子果然学会了!证明猴子就是我们的祖先!」猴子真的学会吗?据我们所知,猴子并没有学会,猴子只知道如何得到食物,这是所有动物的本能;猴子知道要「穿衣」、「打字」、「拿刀叉」才会有东西吃,所以猴子才这样做,它们绝对不是真的学会了,不信的话,请「进化论」学者们将他们训练过的猴子放回树林去,看看这些猴子会不会教其他猴子「穿衣」、「打字」、「拿刀叉」!事实告诉我们,猴子和别的动物接触人类已经许多千年了,猴子仍然没有从人类学到半点文化,不然、为什么考古学家至今仍未发现过任何动物的文化?所发现的,全部都是人类的文化!笔者在此向任何「进化论」学者挑战,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叫一只受过训练的猴子教导其他未受过训练的猴子学会「穿衣」、「打字」、「拿刀叉」的话,笔者就相信「进化论」是真理了。相反、我们看见任何最落后的土人,只要他们是人,他们就能从文明社会吸收文化,又能教其他土人,很快他们就进步,有他们的学院,有他们的社会组织,有他们的发明品等,因为他们都是神照着自己形像创造的。

  问:圣经中的神迹明显是违背自然律,对科学家来说,最难理解的是神迹;信了主的人也难向他人解释,例如你如何解释「五饼二鱼」与「物质不变定律」之间的关系?

  答:「神迹」就是「神所行的奇迹」,因此,问题不在「五饼二鱼的神迹」与「物质不变定律」之间的关系,乃在于到底有没有神存在?如果我们相信一位创造万有的神,这位神既然创造了「时间」,祂自己当然不受时间限制;这位神既然创造「空间」,祂自己当然也不受空间的限制,这样、神创造了「物质」,祂为什么要受「物质不变定律」这种祂创造出来的现象限制呢?试问,如果有一天你发明一部最先进的电脑,你会这么傻,竟然连自己也受这部电脑控制你吗?神是「灵」,与「物质界」任何原则和事物都无关,当然更不受物质界所左右,所以神能创造物质,也能行事凌驾于物质定律之上,这才是神迹的意义。人类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币病,就是以为自己是宇宙间最高的个体,于是就事事将「神」拉下来与自己平辈去「质问」神,为何这样,为何那样?他们不知道自己所知的很有限,所能接触到的领域也很有限;智力有限,所能了解的事情也很有限。他们往往以为凡自己所不知的,所不能了解的,就绝对不是真理,绝对不存在的。请问二百年前有没有人相信有飞机存在呢?凭那时候人类的智慧和领悟力,绝不能明白飞机飞于天空的可能;再请问、二百年后的人会不会同样指着今天我们这时代的人说:「1998年代的人类绝对不可能领会我们的事物」?如果会,岂不是说今天我们全人类的智慧仍然很幼稚,不明白和不了解的事物实在很多吗?更何况是神的事情呢?

  问:其实「条条大道通罗马」,信什么宗教又有什么分别呢?何必斤斤计较呢?

  答:如果真是「条条大道通罗马」,我们就真的不必介意走那一条大道了,读者要问良心,是不是真的「条条大道通罗马」?如果你不走迷路,或丢进大海里,那就真是奇怪了。再者、如果每一个宗教都是教人不要偷,不要骗,我们就真的不要介意信那一个宗教;但如今各宗教的教义并不是这么简单,各宗教均强调如何能叫自己的灵魂得着拯救,如何能寻得一位真神的问题,这些关系如此重要的问题,岂能容许半点错谬?好比一个人想要寻回自己失散的父亲,怎可能随便找一个,或认为人人都可以做自己的父亲呢?圣经告诉我们,创造万有的神原是我们灵魂的天父,我们必须与祂恢复父子的关系才能得救,才能进入天国,因此、我们必须拒绝凡与圣经冲突的任何宗教,不然、我们必然走迷了,认贼作父,以魔鬼撒但为神。读者应该明白,人人都可以从常理推想到,只有斤斤计较的医生才是好医生,认为样样药都有效的医生一定是庸医;只有斤斤计较的律师才是好律师,认为「条条大道通罗马」的律师一定个糊涂虫;只有斤斤计较的人才能寻到真理,为「自尊」而随便以假为真的,只会自欺欺人。我们在此凭爱心,又诚恳地告诉读者,「真理」只有一个,「神」只有一位,「救法」只有一条,我们不是攻击你的宗教,而是逼切地关心你,才这样提醒你。

  
辩惑问题 「独一真神」与「殊途同归」
  1。怎知基督教的神是独一真神?

  答:我们认为基督教所相信的神,是独一的真神,因为圣经形容这位神是万有的创造者。许多科学家寻求万物的根源,不断追问,「宇宙的第一因」是什么?其实答案很清楚,神就是「宇宙万物的第一因」了,因为神创造了万物。基督教既然称创造万有的「第一因」为神,这样,在这位神以先,就再没有任何「前因」了。不然,他就不是「第一因」,而是「第二因」,或「第几因」了。在逻辑上,万有的第一因必定是独一无二的。正如圣经形容这位神说:「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诗90:2)意思是说,在未有「时间与空间」之前,神已经存在,因为神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创造者。以基督教给神所下的定义来说,如果一个神明是有开始的、会死亡的、有肉体的、被时空限制的、要轮回的、有民族或国籍观念的……,他就不是造物主,而是受造之物而已,他根本上不配称为神。所以,圣经称创造天地万物的神为「大地的主,至高的神」。并且这位神在以赛亚书四十三至四十六章,前后十几次启示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知道,除了我以后,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45:5-6,43:10-13,44:6-8,45:14,18,21-22,46:9)。也许读者可以这样比较,看看世上所有宗教怎样介绍自己的神,然后决定那一位才是独一无二的真神。以笔者来说,我从未见过任何一种宗教,介绍自己的神,像圣经这样介绍的。因为圣经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2。其他宗教是否与基督教殊途同归?

  答:许多人以为,各种宗教都不外「劝人向善」,因此各种宗教都是「殊途同归」。这种见解全属猜测,以偏盖全。我们不能这么简单,以为只要有「导人向善」的成份,就必定是「殊途同归」。让我来仔细分析这句话的逻辑对不对吧。首先,不同宗教就是「殊途」,这一点确实如此。但各种不同的宗教是否真的「导人向善」呢?答案是未必。因为有导人向恶的「邪教」,他们并不是导人向善。至于一般有「导人向善」成份的宗教,也有向善程度的分别。有的只能说,有少许导人向善的成份,有的只是导人向「低等善」而已。我们认为,要导人向「至善」的,才能算为真宗教。再者,倘若有两个宗教是导人向「至善」的,那只能说,他们「在大方向上相同」,他们能否「同归」,这一点还未证实。因为方向同,而途径不同,未必达到同一目的地,这是人人都明白的常理。再进一步来说,各宗教自己认为,「向善」并不是他们所追求的最终目的,这不是他们的「归」。对于宗教来说,所谓「归」,是指「死后归宿」。我们只能说,世上所有警察局、学校、法庭等,都在「导人向善」的事上「殊途同归」;我们决不能这样形容各种不同的宗教。因为佛教所说的「归」,是指人死后要根据生前所积的功德,而断定他在来世轮回投胎,能上升做神仙、还是下降做禽兽、做阿修罗、做饿鬼、或打入十八层地狱。基督教所说的「归」却完全不是这样。基督教认为,人死后,或天家,或地狱,都是永永远远的。可以返天家的,就是可以与神恢复父子关系,得享永生的福乐。被丢在地狱里的,就像垃圾一样,被神视为无用,永远与魔鬼一同受苦。完全没有轮回投胎这回事。另一方面,佛教所说的「途」,是人可以借着念佛经、食斋、做善事…来积德,这样人死后才可以升天做神仙。而且「天道」又分为二十八层天。要一直升上去,超越了二十八层天,人才可以进入「湟盘」境界。但是根据佛经的算法,人要循这「途」升到超过二十八层天,而进入「湟盘」,最少要花上「二千亿亿年」以上,才可能达到。但基督教所说的「途」却不是这样。神知道,人不可能靠好行为自救,因为人所能付出的有限,而永生是无限的,所以有限的功德绝对不能换取无限的福气。因此神为爱人的缘故,差遣他的儿子耶稣到世上来,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所犯的罪受罚,赎去我们的罪。这样,途不同,归也不同,我们怎能笼统说,所有宗教都不外是「殊途同归」呢?

  3。在一个没有宗教的人来说,要寻得一位真神,和一个真宗教,有什么客观而中肯的原则没有?

  答:我们明白,在一个完全没有宗教的人来说,这个宗教说自己对,他个宗教说自己的真,各说各法,实在很难知道那一个才是真实可靠的信仰。但是,客观一点来说,任何人,只要依照一些公认的原则来寻求,就必寻见。因为神曾经这样应许说:「凡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7:8)笔者试图提出一些寻求神的原则,读者可以凭常理和逻辑来判断,这些原则是不是公正中肯的。如果不是,你大可以指证出来,并且藉以指证基督教所信的是错的,你千万不要接受,也劝人不要接受。但是,如果你凭常理和逻辑也认为这些原则是对的,你就应该花点时间,去认真地比较所有你所接触到的宗教,找到了符合这些原则的,那就是你应该相信和接受的宗教和真神了。我提出第一个原则,「真神必须是合理的。凡是不讲理的、矛盾百出的、违反科学、违反常理、违反事实、违反真理的,都不是真理。」第二个原则,「真神必须是至大至高的。不但能力大、智慧高、而且还要永活、不圬、无所不在、管理天下万有的。因此,千万不要寻求低级神,一来低级神的能力小,二来低级神根本上不应该称为神。」第三个原则,「真神必须是道德最高的。他自己不犯罪,也不准许人犯罪的。因为这样,他才有资格审判全人类,按照各人行善和作恶的程度,作出公平报应的。」第四个原则,「真神必须是公平的,他所立的救法,必须是不论贫富贵钱,或远或近,或健康,或病重,人人都有机会得救的。」第五个原则,「真神必须是满有爱心、慷慨、乐于听人祷告而不收取利益以求自肥的。因此,千万不要寻求一位你可以利用他,他也想要利用你的神。因为在彼此利用的原则之下,那一个更聪明,那一个就得到多一点利益,而对方就损失多一点利益了。于是,如果你比神更聪明,你所拜的神就是『笨神』了;如果他比你聪明,他从你身上得到的,就必定比你从他身上所得到的更多了。」凭以上五个原则,相信读者必定找到基督教的神。

  
辩惑问题 解答『哪一位是真神』
  问:「在『哪一位是真神』小册的第37页,您说观音等佛教的神与佛,都不是以爱世人为目标,但据我所知,佛家的神的确有为人舍命舍血的例子。例如:如来佛祖看见一只老鹰要啄食一个婴孩,他很好心肠,立即命令那鹰不要啄食无辜的婴孩,并把自己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喂老鹰吃。请问他的做法岂不也是为爱世人而牺牲自己吗?

  答:笔者认为这故事本身不值得相信,一来、如来佛应该有法力赶走那只如此凶残的老鹰才对,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肉来养活这个吃人的老鹰(魔鬼)呢?二来、如果如来佛不赶走它,也可以用其他食物来喂老鹰,用不着用自己的肉来喂老鹰,这岂不是很愚拙的行为吗?三来、如来佛因为相信轮回,才不敢杀那老鹰,反而割自己的肉给老鹰吃,这种行动不纯萃是为爱,也有为自己可以轮回得更好的成份在内;四来、主耶稣在十字上舍命,纯萃是为担当世人的罪而死,其中完全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成份,乃是完全为爱那些不可爱的罪人而死,这样的爱、不知胜过为一个「无辜的婴孩而割肉」多少倍,结果如来佛没有为那婴孩而死,他乃是为吃了讨回来不洁净的猪肉,生赤痢病而死的。

  问:如果有一个「人」自称是「神」,写了一本书说自己如何爱世人,又把自己的儿子为世人牺牲掉,那么我们又怎样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人」呢?

  答:如果你所说那个把儿子为世人牺牲掉的原来是「人」,不是「神」,我们就要指出、他不但是「人」,而且还是「大傻人」,是「精神病者」,因为稍为正常「人」都不会这样做,既不能救世人,也白白的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如果你所说那个把儿子为世人牺牲掉的真是「神」,而不是「人」,这样就不同了,神知道、祂的儿子牺牲了还会复活过来,而且、祂又知道祂这样爱世人,必定会感动一些肯悔改的人离开罪恶,归向祂,成为祂的儿女。所以你在问题里假设圣经是「人」写的,这样的错设,是没有足够理由支持的。第一、你凭何理由假设圣经是「人」写的呢?如果要这样假设,也得先找到多少圣经是人写的证据才能作出有效的假设,不然、这样的假设绝不能成立。我们研究圣经,发现其中有极多的预言都已经应验了,而且圣经从古至今,经过千万学者研究,都证实是神的启示,我们怎能凭空假设是人写的呢?第二、即使我们假设圣经是由一个人写的,那个人既能骗尽古今中外千万学者,必是绝顶聪明的人了,但他竟然把自己的儿牺牲掉,换来世人的攻击,侮辱,和讥诮,这人必是绝顶的愚拙;这样、绝顶聪明和绝顶愚拙的行径由同一个人做出来,会有可能吗?

  问:在「那一位是真神呢?」第40至41页,你写「很多宗教救人的办法都不公平」,因为如果那宗教要人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拯救他的话,那么、有人连一元也没有,付不起代价;也没有读过书,无法念经;附近又没有教会或庙宇可以朝圣参拜,那么、难道只因为这些不方便,就失去得救的机会吗?」现在让我反过来问,那些买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也听不到福音;那些没有读过书的人,连你所写的福音小册子都看不懂;那个地区没有教会,或因病重不能到教会去,因而听不到福音,岂不是同样不能得救,同样不公平吗?

  答:问题所指那个「买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或「没有读过书的人」,或「病重不能到教会去的人」,设若、他们临死前想要找一个可以救他的宗教,你以为应该介绍他认识那一个宗教呢?如果你介绍他「佛教」,或其他靠「功德自救的宗教」,他会说:「我快死了,我那里可以履行这些宗教所要求的条件呢?」但你若介绍他「信耶稣」,不用他做任何事来换取救恩,他会说:「连我这个什么都不能作的人,也有机会得救吗?那真好了,我有机会得救了。」我们就是凭这一点说、「很多宗教拯救人的办法都不公平,只有信耶稣的救法最公平。」这是「比较性」的说法,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将所有宗教的「救人办法」拿来作一个比较,我们会发现,其他宗教的救人办法都有「藉功德自救」的成份在内,既然是「藉功德自救」,就必须靠人自己作出的一点努力才能得救,这一点努,可能是念经,可能是做善事,可能是朝圣,可能是履行什么拜祭规条等等,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些要求,对某一些人(例如有钱人,有学问的人等)来说、是方便的,是不成问题的;但对于另一批人(例如穷人,无学问的人等)来说,就不方便,甚至是没有机会,因此、凡以功德自救的办法,笔者都认为「不够公平」。可是、以「信耶稣」的救法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救法完全不靠人自己积的「功德」,乃靠神白白的「恩典」,所以神将「救恩」设计到人人机会均等为原则,不论贫富,不论愚人才子,不论好人坏人,只要「肯」悔改,「肯」信主,就有机会得救了。圣经将「信」的定义,等同与「愿意」,或「承认」,或「接纳」;这几个词的意思都不是「付出」代价,而是「接受」恩典。任何人、只要「愿意」接受,就可以得救;然而、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说「不公平,因为我不能『愿意』呀!」怎会呢?只要你有一口气尚存,你还可以「愿意」。但我们要注意,我们虽然说这救法「最公平」,却不等于说「连一点应该有的反应表示」都不需要,最低限度,「信耶稣」的人还要表示悔改,和离开罪恶,好证明他是真心「信」才可以。我们根据圣经的解释,如果有一个人肯「真心信」,神知道了,神就会安排这人遇到「福音」,使他有机会「信」,使他仍有均等的机会。这样、以宗教比较来说,我们认为基督教的救法「最公平」。

  
辩惑问题 耶稣是神的证据何在?
  1。耶稣是神吗?何以见得?

  答:圣经指出,犹太人的领导阶层看耶稣明明是个人,并且查明耶稣是出生于拿撒勒贫穷人的家庭(其实耶稣出生于伯利恒,只不过耶稣的父母怕希律王追杀,才逃到拿撒勒躲藏,住在那里几十年。这一点犹太人没有查清楚),并且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和耶稣的几个弟弟和姊妹都是他们所熟识的(其实耶稣是圣灵感孕童女马利亚所生。约瑟为免别人误会马利亚是**,就将她娶来为妻,与她同房生了几个儿女。这一点犹太人也没有查清楚)。可是,他们却听见耶稣说自己「与神同等」,又「与神原为一」,于是就想要用石头打死耶稣,因为他亵渎神。但是,当时百姓非常多人拥护耶稣,有的以耶稣为先知,有的以耶稣为基督(王的意思),是神的儿子,因为看见耶稣行过许多神迹。而且耶稣行神迹的方法,与人不同。一般术士行神迹,总要用咒语、法术、拜祭仪式、导具……才能行一些小小的奇事。大一点、难一点的事,就做不到了。但耶稣每一次行神迹都只说一句话,最大的难事就立即成就了。不但医治任何最难的病、甚至叫死人复活、叫风浪平静、叫数以千只鬼离开人身……不但如此,人们听他讲道,感受到他的话语不但有非常大的感召力,他的道德标准高到一个地步,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及的。因此,所有人都被他那么高的道德标准判为罪人。虽然如此,却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半点过失。就是他的仇敌想尽千方百计试探他,从他的话语中找把柄,还是找不出他有什么过失来。这一切,都证明耶稣是真神降世成为人,所以才有这么大的能力发出来。但是,当时犹太人的领导阶层认为,圣经应许要来的王(基督),必定领导他们**罗马帝国,独立以色列国的。如今这个耶稣,完全没有半点政治或革命行动,如果让百姓人人都相信他是基督,是王,他们以后就不能**罗马帝国,永远做罗马人的亡国奴了。因此,他们商议不如把耶稣杀了,等百姓不再寄望这个假基督,他们才能在日后有**罗马帝国的盼望。谁知,他们叫犹大出卖耶稣、捉拿耶稣、控告耶稣、鞭打耶稣、钉死耶稣、埋葬耶稣……一切过程,竟然早就非常清楚地写在圣经的预言中,他们却完全懵然不知!并且耶稣第三日复活了,不但四十日向门徒显现,又引无数圣经中的经文证明,耶稣的死,并不是无奈地被人钉死,而是神在圣经中早就计划好了的救赎全人类计划,为要以耶稣为真正有效的赎罪祭,好代替旧约时代的一切无效的祭礼。最后,耶稣又在他们面前升天,升天前又答应赐下圣灵来,叫门徒也能行神迹奇事,可以传道到地极。到世界末日之时,耶稣会回来接他们升天。耶稣升天后十天,圣灵果然降临,落在门徒身上,叫他们出来传道,也能行神迹,讲道也有非常的感力,叫听道的人有极大的改变。在短短几十年间,整个欧洲都被福音传遍,数以千万计的人信耶稣。凡信的人,都有非常的改变。

  2。如此说来,耶稣是神最大的证据是耶稣复活。然则有何根据证明祂死后第三天复活?

  答:证明耶稣死后第三日复活的证据有许多。例如:那几个看守坟墓的兵丁亲眼看见天使推开墓石,让那些前来要膏耶稣尸首的妇女可以看看,坟墓真是空的。并且天使对妇女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路24:5-6)兵丁吓得魂不附体,就跑回去向大祭司报告。大祭司给他们银钱,叫他们在民间传说,是夜间他们睡着的时候,耶稣的门徒前来将耶稣的尸首偷了的。然而,这几个兵丁后来也有人信了耶稣,因此大祭司想要用钱收买他们的秘密,才能写在圣经中。不但如此,后来门徒出来到处传讲耶稣复活了,官府和兵丁也从来没有出来控告他们偷了耶稣的尸首。其实人人都明白,兵丁耶稣的尸首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罗马官府应该杀了这几个兵丁才对,因为他们竟然不尽忠职守,在看守坟墓的时候竟然睡着了。其实那个空坟墓就是最好的证据了。因为如果门徒夜间来偷了耶稣的尸首,他们绝对不可能先将耶稣的裹尸布解开,放得好好的,才将耶稣的尸首运走。因为偷尸首这种行动,是急不容援的。但是,耶稣的裹尸布不但放得好好的,而且还保持一个人的形状,像一个蚕茧一样。我们再看主耶稣的十一个门徒,他们本来是既无学问,又胆小如鼠的小民。但是他们因为亲眼看见耶稣复活,人人都变得非常大胆,满有能力。他们满有能力,可以从几方面看出来:其一,他们多次被官府捉拿,竟敢在官府面前大胆说话,反指官府杀害耶稣为不法。这绝对不是他们本有的性格,因为那个最爱主的彼得,事前竟然在一个使女面前三次不认主;其中还有一个门徒,在被人捉拿的时候,脱去披身的衣服,赤着身子逃去;其他门徒都怕得躲在家中,关上门,不敢出来。因此,如果他们不是真的看见主复活了,他们是不可能会一下子变得这么勇敢的。其二,他们讲道满有能力,第一次讲道就叫三千人信主,第二之讲道就叫五千人信主,以后他们很快就将福音传遍欧亚非三大洲。这种能力,是难以形容的说服力。其三,他们也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而且当时每一个受圣灵的人都能说奇妙的方言。其四,司提反满有能力作见证,甚至被杀,也是毫不惧怕。司提反死后,大祭司大事逼迫基督徒,基督徒就四散,每一个散开的基督徒,在所到的地方都传福音,形容福音大爆炸,叫无数人信耶稣。这是何等的能力?其五,不但是司提反不怕死,后来雅各被杀也是不怕死。彼得在监里,明天就要处斩了,他也不怕死,竟然还睡得非常香甜。以后,我们看见历史出现二百多年的大逼迫,杀死基督徒千千万万。但是,他们人人都不怕死,反而叫更多人信耶稣,甚至历史告诉我们,基督教「征服了」罗马帝国,使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其六,其实在所有证据之中,按常理来说,最大的证据,还是本来热心逼迫教会的扫罗,竟然因为在路上遇见复活的耶稣,而变成最热心,最不怕死,为耶稣作见证的保罗。并且这保罗是非常有学问的,所以他写成新约圣经最多的经书,证明耶稣是复活了的基督。因此,保罗指出,他有「宝贝」(耶稣复活的证据)藏在「瓦器」(他的肉身)里,要显明「莫大的能力,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神。」(林后4:7)
辩惑问题 迁就文化传福音的不妥
  问:请问你对用笑话来传福音有什么意见呢?

  答:香港有一位牧师主持一个大型布道会,用讲笑话的方式来传福音,甚至称主耶稣为「稣哥」,并且在电视节目中宣传。据说,这种以笑话的方式来传福音十分「成功」,因为吸引数以万计的青少年来聚会云。

  本人对这种传福音的方式甚为不满,因为:第一,称主耶稣为「稣哥」,虽然在字义上没有什么不对,但在能否尊神为圣的态度上,就有了「妄称神的名」之嫌。十诫的第三诫谓,「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犹太人和以往翻译英文圣经的人都是为了服从这一条诫命,所以连「耶和华」这个名也不敢读,乃称读为「主」。着名的诗篇二十三篇原文是「耶和华是我的牧者」,但在译文中却是「主是我的牧者」。我们知道,耶和华就是主耶稣,也是神的独生子,又知道在主耶稣的救恩里,我们这些信靠祂的人都得称为神的儿女。这样,主耶稣就是我们的「兄长」,但是我们却不应称主耶稣为「稣哥」,笔者认为这种惹笑的称呼方式含有不尊不敬的成份。日后,那些因而「信耶稣」的时下青少年就会争相效尤,替主耶稣「起花名」,甚至将污秽言语应用到神圣的领域里,最终必然出现亵渎神的现象。

  第二,传福音叫人认罪悔改,叫人相信主耶稣为罪人死,从而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是严肃而神圣的。这一类「楝笃笑」布道会可能只会为基督教增添大量还未得救的份子,叫基督教众教会渐渐失去敬畏神的心,而沦落成为「娱乐场所」。

  第三,「楝笃笑」布道方式大大加强「迁就社群喜好」的趋势,市场要什么,就制造出什么样的布道会,迎合罪人的口味,叫他们越来越不用悔改就可以信耶稣,做基督徒。这一点明明与施洗约翰叫人悔改,预备群众的心接受主耶稣的福音大大相反。根据圣经的教训,福音若变了质而成为「别的福音」,就应该被咒诅。

  问:什么是「福音文化」?以迁就社群的文化来传福音有什么不好呢?

  答:众所周知,差不多所有西方国家在过往都以武力来征服非洲、亚洲和北美洲许多地方,成为他们的「殖民地」。因此,各殖民地不同肤色的人种就有机会移居至西方国家定居,所以整个欧洲和美洲都有许多黑人、印弟安人、亚洲各国的人搀杂在白种人当中,成为他们的烦恼。一直以来,白种人都以优秀民种自居,歧视其他肤色人种,因而造成许多不公义的社会后遗症。时至今天,西方国家不能不放弃殖民主义,也不能不尊重搀杂在他们中间的有色民族,于是就产生强烈的「文化尊重」意识。本来,不同的民族就有不同的文化,大家彼此尊重,实在是应该的。但是,因为「文化」这词的原意,包含着人类智慧以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产品,都可以称之为文化产品,所以文化的迁就是有限度的。例如文字、建筑、音乐、器具、组织、娱乐、艺术、宗教、法律、罪恶、道德……等等,凡是出于人类思想的产品,都可以称为「文化」(其他动物都没有文化)。试问我们怎可以因为民族的不同,就可以接纳不同民族的犯罪行为呢?然而,在基督教内部,有不少「专家」借用迁就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理论来研究传福音的策略。初时,他们认为到中国人中去传福音,应该迁就中国人的文化,所以应该用中国调子来唱圣诗,传教士应该穿中国人的衣服,吃中国人的饭……但是后来发展下去,便有人认为可以准许中国基督徒拜祖先、打麻将,逐家传福音之时叫门说「财神到」……,理由是,这些都只不过是「文化」的一种,是可以迁就和接纳的。在西方社会有不少教会甚至认为可以接纳同性恋、庆祝鬼节、男人戴耳环、穿奇装异服、纹身……等,因为都只不过是文化的一种。然而,圣经明明说:「你到神的殿要谨慎脚步;因为近前听胜过愚昧人献祭,他们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恶。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开口,也不可心急发言,因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语要寡少。」(传5:1-2)主耶稣又说:「时候到了,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3)请注意,「父要这样……」,而不是「人要这样……」。所以过份为迁就时下文化而用不敬虔的方式来敬拜神、传福音,实有不妥之处。

  问:你们短宣中心所传的福音,与别团体所传的福音有什么分别没有呢?

  答:我们短宣中心在会章中明言规定,我们所传的是「直接福音」。我们所谓「直接福音」,是指传直接叫人得救的福音。根据圣经,直接叫人得救的福音,其内容是认罪、悔改、信靠耶稣基督代罪受死的恩典,得以成圣,与世人有分别、关心自己的灵魂能否得永生,在公义的神审判之时得称为义、因着信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而得着神儿子的名份……等等。我们之所以强调要传「直接福音」,乃因为今世代的教会,过份地相信「福音预工」而忽略「福音事工」;过份地「迁就文化」而不倚赖圣灵重生人的能力和福音本身是神的大能。我们认为,若不是神开恩,没有人能明白福音从而得着拯救。因此,纵使我们用各样方法来吸引人信耶稣,倘若这些人不肯在神面前严肃地认罪悔改,接纳主耶稣成为他们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他们绝对不能得救。若传不能叫人得救的福音,不但是枉传,更是破坏福音,会绊倒极多无知的人。

  
辩惑问题 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吗?
  1。闻说,教会里面也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岂不是一信耶稣就得救吗?

  答:本来,神设计的救恩是非常简单的,人人都可以得到,因为只要「信」就得救了。因为圣经给「因信得救」形容为「望一望就得救」,正如主耶稣向尼哥底母指出:「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怎样被举起来。」意思是说,以色列人在旷野路途中遇火蛇,许多被咬的人都因中毒而死。但神吩咐摩西打造一条铜蛇,挂在木架上,凡「望一望」这条铜蛇的,就可以得到医治。主耶稣就借用这个故事来形容他将要被钉十字架,凡相信主为担当我们的罪而死的人,都不再因为自己的罪而恐死,却因为相信耶稣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而活,并且得享永生。此外,圣经又给「信」形容为「将耶稣接入内心」,正如约翰说:「凡接待他(主耶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意思是信耶稣得救,不需要付出,只需要接受而已。圣经又将「信」形容为「承认」,正如保罗所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0),很容易,只要口对心地承认耶稣为你的「主」,就必得救。还有,圣经又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取生命的水来喝就是得救的意思,得着生命的水的条件只不过是「愿意」而已,还有什么容易得过心中产生「愿意」的意念呢?因此,要得救是非常容易的。可是,许多人误解了圣经的意思,以为既然是这么容易,那么随便表示信就可以了。不,神所要的是「真信心,和信到底的决心」,因为圣经指出:「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1:17)意思是以信心开始,又用信心来维持,才能称义得救。因此,圣经早就预言教会里有许多「假基督徒」,因为他们表示信耶稣,只不过是利用耶稣,为要达成自己为利的目的。口中虽然称耶稣为主,却不肯将主权交给主。这样,他心目中的耶稣并不是他的真主人,而是他的「神奴」而已,因为他什么时候认为耶稣不听他的祷告,不灵验,他就将耶稣丢了。

  2。有那些称为信耶稣的基督徒,是不能得救的呢?

  答:读四福音的人都必然看见,当耶稣周游四方医病赶鬼的时候,跟随他,听他讲道,表示信他的人很多。有一次耶稣行神迹,用五饼二鱼就喂饱五千人,另一次又喂饱四千人。路加福音甚至记载,跟随耶稣的人「有几万人,甚至彼此践踏」(路12:1)。但是后来主耶稣被捉拿的时候,这些人都离开耶稣,甚至还有人高呼「钉死耶稣」,不肯承认耶稣是基督。所以,当主耶稣复活,四十天向门徒显现的时候,最多只不过是五百人相信而已(林前15:6)。保罗清楚地指出:「你们若靠基督,共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意思是,极多人信耶稣,只祈望耶稣解决他们今生的问题,全不关心自己将来是否能够得永生,上天堂,与神恢复父子关系。这样信耶稣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们根本上从来没有真正盼望自己来世得救,只盼望耶稣解决他们今世的贫困而已。所以主耶稣用撒种的比喻来说明这一点:主形容第一种不能得救的人为「种籽撒在路旁,被飞鸟飞来吃了。」因为没有将道听进内心,乃是暴露在坭土以上,让魔鬼有机会夺去。第二种不能得救的人像「种籽撒在浅土石头上,太阳出来一晒,就将幼苗晒死了。」主解释「浅土」是人听道初时欢喜接受,但因为「深一层里头有石头」,就是人内心隐藏的罪,抗拒道种,结果代表逼迫和患难的「太阳」将它晒死,他就放弃信仰了。还有一部份种籽落在「荆棘丛中,被荆棘挤住,不能结实」,这样的心也是不能得救的。因为虽然他也长起来,并且长久在教会里没有离开,但是他不能「结出果子」来,就是不能将所听的道实行出来,道只能成为他头脑中的理论而已,他还是假信徒,不能得救。或问,为什么他不能结实呢?因为他「荆棘」将他的肥料吸去了,他没有能力活出自己的信仰来。主耶稣解释这「荆棘」就是「今生的思虑烦扰,钱财的迷惑」,意思是,这人的思想和时间都被怎样赚钱的念头充塞了,完全没有空档的时间去考虑一下真道里头的属灵应许和宝贵。结果他成了有名无实,不能得救的基督徒。

  3。有那些罪是不能得到赦免的呢?

  答:原则上没有一样罪是耶稣基督不肯赦免,或不能赦的。如果有,就只有「故意犯罪的假信心」不能得着赦免。例如:罗1:17说:「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反面的意思是说,不能维持到底的信心就不能叫人称义(即是得救)了。太12:31-32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圣灵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干犯人子」的意思是,干犯的人不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只以为是人的儿子,这样这人还未真心信耶稣,他的罪可得着赦免。倘若他看见圣灵显在耶稣身上,叫耶稣能行神迹和赶鬼,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样,如果他还是故意干犯神的儿子,就得不着赦免了。这也是希伯来书六章4-8节所形容那个「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的人,他得罪的不是「人子」,而是明明地得罪「神子」。这也是希伯来书十章26-31节所说的「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没有了」,因为这人已经得知「真道」(或作「真相」),就没有信的可能了。因为「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人要信,就只能在「未见」之前表示信;若见了,就不可能再信了。因此,撒但犯罪没有救恩,因为它是在亲眼看见神的情况下犯罪的;亚当夏娃和全人类犯罪都是在见不到神的状态下而犯的,因此,神还可以给他们「信」的机会,从而得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祈望一个人在未死之前赶快信主,因为人死了,他就立即知道有神,有灵界的事,有天堂,有地狱,有灵魂……,在这样的情况下,等于「看见」了,因此就没有可能「信」了。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一个事实,如果一个人有真信心,就是能在未见到的状态下决定,并且能坚持要信到底,不致在「得知真相」或「看见灵界奥秘」的状态下仍然犯罪,他一切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辩惑问题 天主教徒也会得救吗?
  问:天主**得救吗?

  答:一个人能否得救,决不是因为他是基督**,或是天主**,因为在基督教之内也有许多未得救的「挂名基督徒」。我们要明白,所谓「天主教」,或「基督教」,都只不过是指地上人为的组织而已,人是有错的,只有神才没有错。因此、我们无须为属于那一个「教派」而争辩,我们要争辩的,是真理,是神指定的救法,如果对不准神指定的救法,基督**或天主**都不能得救。以基督**来说,我们知道有一些称为「新神学派」的所谓基督徒,和许多我们看为异端的所谓基督徒,诸如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会等等,都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们所相信的得救之法与圣经(神的话语)所记载的不同,误导了信徒走错路,死后无法回到天家去。同样,我们根据天主教当局正式公布的信条来判断,我们认为凡照那些信条来作天主**的,都不能得救。虽然在天主徒听来,他们一定感到反感,在一些接纳天主教的所谓基督徒来说,他们也认为笔者过于偏激,但真理就是真理,全世界的人都可能起来反对,它还是真理。我们按圣经真理知道,天主教所相信的「圣礼可以带给人救恩」是错的,圣经明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天主教相信「在弥撒的圣餐中,圣饼所变成的基督要不断在圣坛上被杀牺牲,才能成就救赎工作」,这也是错谬的,希伯来书最少七次指明:「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献上,就成了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天主教相信「马利亚无原罪升天,在天上为中保,为神母,听人祷告,有分于救赎人的工作」,这是与圣经不符的,圣经明明记载,马利亚也承认她「尊耶稣为大为救主」,既为「救主」,当然马利亚也是一个罪人,圣经又清楚地指出,「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天主教相信「炼狱」和「功德补赎」之说,这是来自异教的信念,因为翻阅整部圣经都没有这些道理;天主教相信教皇无误,是耶稣基督的代表,这一点最不符事实,因为在历史上许多教皇不但错误百出,且杀人无数,**无道。我们认为,除非天主教肯放弃上述这些错误的信念,返回圣经真理,以之为唯一的信仰根据,否则任何天主**都不能得救。

  问:夭折的婴孩得救吗?

  答:天主教因为古教父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原罪论」,相信全人类每一个人都从亚当遗传了「原罪」,都不能得救,因此需要婴儿洗礼来救赎他们。我们从圣经得知,洗礼是不能救人的,洗礼只不过是一种「见证」,见证受洗的人借着信心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所以是「信心」叫人靠神的恩典得救,不是「圣礼」本身带有什么神奇的效力。天主教虽然认为婴儿未长成之前,无法运用信心去信耶稣,因此,婴儿不能不能藉信心得救;既然婴儿不能藉信心来救他们脱离原罪,就只有靠圣礼了。我们却认为不然、圣经从创世记至启示录,不断重复了几十次,指出「神将来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从未有提及「未有行为」的夭折婴儿需要按「原罪」来受审判。再者、圣经称我们在地上的父亲为「生身之父」,称神为「万灵之父」,这样,我们就知道,「原罪」只是遗传在人的肉体里,人的灵魂既由神赐生,应该是无罪的,是洁净的,如果人的灵魂也有原罪的话,那么原罪就来自神自己了,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当婴儿的肉体夭折之时,他的肉体就按原罪而死,但他的本身没有犯过罪,他的灵魂还是洁净的,所以我们相信,所有夭折的婴儿都是得救的,因为公义的神按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之时,无法按这些夭折婴儿的行为来定他们的罪。

  问:没有犯罪的好人可以得救吗?

  答:可以!正如主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不是要救义人,乃是要救罪人。」可见没有犯过罪的好人是得救的,就如夭折的婴儿可以得救一样。从圣经真理我们知道,得救的途径有两条:第一条是靠行完全的律法,不在任何一条上犯过,第二条是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恩典。可是、圣经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一个人能靠行完全的律法称义,因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许多人之所以认为自己是「好人」,原因有几个:1)以为自己比许多人都好,就是好人,若是这样想,你就是全世界第二最坏的坏人,你还可以看自己为「好人」,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你更坏。其实你为什么不想到有许多人比你更好?你这样想,就看出自己不够好的地方了;2)以为自己没有做好伤天害理的事,就是好人,但按圣经的标准,「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意思是说,你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你没有做你应该做的善事,你在神的眼看来还是罪人;3)以为犯过地上政府所定的法律,就是没有犯过罪了,这种思想是将地上人的标准混淆了天上神的标准,如果天堂是地上政府开办的,你可以得救了,但天堂是神开办的,你若不能满足神所定的标准,你绝不能得救;4)以为按良心做人就是好人,其实这就是自己说自己是好人,没有想到自己的良心是以社会群众一般的看法为标准,而且许多人因为自己犯罪犯惯了,对于一些他认为较小的罪,他的良心也没有感到不安的。神知道、人不能靠完全的行为来得救,所以就额外开恩,差派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为我们钉十字架,成为完全的赎罪祭,叫凡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救。读者如果是一个诚实和谦卑的人,你一定会发现,自己许多次立志为善却行不出来,立志不作恶却情不自禁地作了。当你发现自己实在不是好人之时,你何不前来求神赦免你的罪,靠恩典得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