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主光
问: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
答: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为他们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为的是要大量拯救世人。既然如此,神救人的方法就不以难为人为目的,乃以尽可能救更多人为目的。然而,什么方法能救更多人呢?神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人付出任何代价,只要人「肯相信耶稣」就可以了。「信」是最容易不过的方法,因为不是付出,而是接受;神知道,倘若神要求人付出什么,总有一部份人无法付出的,所以神只要求人肯接受而已。正如圣经说:「凡接待耶稣的(接待一词在希腊原文是接受),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或问,为什么神要求人「信」?因为人本来看不见神,而「信」的意思就是在未看见的情况下肯承认是真实的,所以神要求人「信」,其实是要求人承认神爱世人的爱是真实的。就是这么简单的条件,神就满足了,神就乐意拯救这样的人了。人不用问,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因为神要求的是最简单不过的信心而已。不过,我们知道有不少想要利用基督教的人,以为假意相信就可以做基督徒。我们要对这样的人说,你这样的信心只不过是假意的,当然不能满足神的要求。或问,怎样的信才算是真心的信?答案是,以一些自然而真诚的行动来流露出自己的信心,不能单凭口讲的信心。当我们看见一些人说自己已经信了耶稣,而他们的行为表现却反映不出内心对神的爱慕和敬畏,我们就认为这是假信心而已。例如:一个真心信耶稣的人怎可能仍然故意犯罪而半点惧怕神的心也没有?一个人若信了耶稣,他怎可能又同时信仰别的宗教?一个人若以耶稣基督为复活的救主,他怎会怕死?一个人若肯定自己得永生,他怎会贪爱这个暂时的世界而不爱主?一个人知道神这么爱他,他怎会不热衷于读圣经,想更多知道神是何等可爱?一个人相信主耶稣无条件地赦免了他的罪,他又怎会不肯原谅得罪自己的人?……请记取,我们不是说,若没有好行为就不能得救,我们乃是说,若没有表现自己真信心的行动,神是不会被假信心欺骗而拯救他的。
问:我已经明白了福音,也没有什么问题了,但是我仍然感到不知怎样信,不知怎样才能接触到神,怎办?
答:读者你若真的明白福音,必定也能信福音。问题不在你有什么异感才认为自己真的信了耶稣,乃在你肯不肯承认福音的内容是真实的。当你承认福音是真实的,你就已经信了耶稣。就像你明白一加一等于二,你又确实的知道这是无误的,你就已经相信了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你无须再等待什么奇怪的感受才认为自己真正相信。要知道,不同的感受是随着不同的认知而产生的。好比你接到银行一封信,通知你,你有一位远亲汇了一笔很可观的款项存入你的户口,你知道这个事实之后,你很自然就会欢喜起来。你不会只「知道事实」而得不到获得巨款的感受,以致你还要花时间去寻找得巨款的感受才能相信自己得到巨款。再举例,你若接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知道你有一位亲人去世,你会很自然的难过起来。你不会只确认这个消息,还要等待一种感受才肯相信。人若明白什么,确认什么,就必同时有相应的感受,这是很自然的。除非他说谎,说自己明白了,其实还不明白。如今读者你若真的明白了福音,也确认神这么爱你,甚至将祂的独生儿子也赐给你,叫你不再为自己的罪落地狱,反而得着永生,在天家永远成为神的儿女,享受永福,你怎会无动于衷,全无感受?不如说,阁下仍然未明白,仍然未确认福音,意思是说,阁下仍然未信耶稣。倘若阁下说:「我确实已经明白了福音,但是我仍然不像某某基督徒信耶稣之时那么感动!」这样,问题就不同了,你是与人比较,以别人的感受模式来作为自己信耶稣的方程式,以为若非得着那人一样的感受,就不等于信耶稣。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信心程度、不同的受感动原因。有人犯了很大的罪,后来相信主耶稣赦免了他的罪,他就在这方面有特别强的感受;有人因为怕死,后来因为信了主,知道自己将来会复活,他就有极大的平安……读者应当将福音的内容细心思想,然后问自己,我认同是真的吗?若认同,就是信了福音,至于你的感受,也就随着你认同的深浅程度而产生,只要你用心灵和诚实来回应福音的内容就是了。
问:我有病,我可以求耶稣先医好我的病才信耶稣吗?
答:不可以,因为神是造物主,是至高的神,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人要胁,为的是博取人对祂的相信。读者应该明白,你信耶稣,并没有对耶稣作什么重大的贡献,以致耶稣非答应你的要求不可。其实你信耶稣,只不过代表你向耶稣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接受耶稣已经为你预备无条件的救恩而已。如今你这个罪人,怎能对耶稣说,除非你肯医好我的病,否则我不会接受你给我无条件的救恩?好比一个乞儿,怎能对一个有钱人说,除非你肯送一间大屋给我,否则我不肯接受你施舍的冷饭菜汁?再者,我们若真的信耶稣,就当同时相信,即使耶稣叫我们病死,也是为要叫我们得永生而已。只有祂才知道,医好我们的病,对我们是不是一件好事。很可能祂知道,医好了我们的病,我们倒会变得更坏也未可料!我们既然相信耶稣能救我们的灵魂,叫我们得永生,就当同时相信,耶稣是主,耶稣有全权领导我们的人生,耶稣完全知道,医好我们的病是否对我们有益。也许当你单纯地相信耶稣之后,主耶稣会同时医好你的病!?只要神喜悦你,祂就会为你做任何对你有益的事。祂若不喜悦你,你就是要胁祂,祂也不会答应你所祈求的。
问:我已经决志信耶稣了,请问我还要做些什么?
答:你若真心相信耶稣,对于得救的问题来说,你什么也不需要做了,你已经百份之百可以得救了。但是对于你得救后的义务和责任来说,当然为报答耶稣,你应该尽力去做任何可以讨主喜悦的事。这不是说,你若不尽这些责任和义务,你就不能得救。例如,对于一个人在垂死边缘时才决志信主,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做任何事,主耶稣怎会对他有任何要求呢?可是,如果一个人信了主,他又有足够时间和机会去报答主,他却完全不肯做,你想,他信主是真的吗?当然不是。因此,一个真心信主的人必定乐于照圣经所吩咐的去做任何事,例如:他会将偶像和假神丢弃;他会向自己得罪过的人道歉;他会向人作得救的见证;他会乐于接受浸礼,好向神、向人、向天使、向魔鬼见证自己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他会乐于常常聚会敬拜神;他会乐于阅读圣经,好明白神的性情和神的计划;他会借着祷告将任何心事告诉父神;他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务求不羞辱神……
1。请问为什么圣经以「信」与「不信」来断定一个人得救与不能得救呢?凭这样的条件来断定,公平吗?
答:请不要误会,圣经并不是说,「不信」的就要灭亡。圣经只是说,人犯了罪,就要因为罪而灭亡。只是,神爱世人,不愿意任何人灭亡,所以就差遣祂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降世,来为我们钉十字架,目的就是要代替我们受罪的刑罚,好叫我们得免这刑罚。这样,你信不信耶稣钉十字架是代替你的罪受刑罚呢?你若不信,耶稣钉十字架受刑罚这件事,就与你无关了。于是,你就要为自己的罪,面对神的审判。你放心好了,神是公义的,你若没有犯过罪,你就不需要因为罪而灭亡;你若犯了少许罪,就要因为这少许罪而受少许刑罚;你若犯了许多罪,你就要因为这许多罪,而受许多刑罚。请问,这样公平不公平呢?相信你也会同意是公平的。只是有人不明白,因为不论犯少罪,多罪,都要受地狱永远的刑罚。其实地狱的刑罚是永远的,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罪多或少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本不是属于物质界的东西,有存在时间长短之分;我们的灵魂是属于灵界的,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所以人的灵魂和天使一样,或存在于天上,或存在于地狱,都是永永远远的。但是,虽然所有罪人在地狱里都是永远的,但各人受苦的轻重仍有分别。就如两条永恒无穷尽那么长的线,也可以有「粗」和「细」的分别一样。大罪的人,在地狱里永远受重的刑罚;小罪的人,在地狱里永远受轻的刑罚,这就公平了。但那些肯信耶稣,让耶稣替他受刑罚的人,不但不需要受任何刑罚,更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们就成为神的儿女,在天上永远享福了。
2。请问信了耶稣之后,要不要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事奉呢?如果没有这些事奉,光是信耶稣,能否得救呢?若不能得救,那么,得救岂不还要靠行为吗?
答:一个人真心信耶稣,就必得救了,他不需要做任何东西,或参与任何事奉。就如一个病重的人,在临死之时,真心决志信主,他就得救了。你看,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临死前才悔改信耶稣的那个强盗,主耶稣岂不是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吗?他什么都没有做,主耶稣也没有吩咐他做什么。可是,请你用常理来想,你以为一个人说他愿意信耶稣,但他明明有时间,有机会,也知道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是好的,却是通通不愿意,你认为他是真心信耶稣的吗?当然不是吧!所以,我们不是说,信耶稣必须靠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事奉来得救,我们乃是说,我们必须靠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表现,来证明自己是真心信耶稣的。因为,祈祷并不是工作,而是作为神的儿女,向天父交谈的必有表现;读经也不是工作,乃是神儿女们想要深入认识神,知道祂赐给我们什么宝贵的应许的惟一途径;聚会也不是工作,而是神儿女们敬拜天父,和学习彼此相爱必须的场合;奉献也不是得救条件,乃是神儿女们感到有责任支持教会的运作,从而帮助更多人得救;传福音更是这样,自己靠恩典白白得救了,怎能看见自己的家人和好朋友灭亡,而不将免费的永远救恩介绍给他们呢?所以一个真信主的人,会看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是享受,是得赏赐的途径,而不是得救的条件。
3。请问,只因为我不信耶稣,我完全没有犯过罪,这样就判定我不能得救,这样判定合理吗?公平吗?
答:请你放心好了,你若真的没有犯过罪,公义的神绝对不会将你刑罚的。因此,我们相信夭折的婴儿,是得救的。因为他们没有犯过罪。圣经由头到尾都一致地说:「神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婴儿没有行为可言,当然不能定他们不能得救。至于「原罪」问题,那是天主教的说法而已。古代的天主教神学家,因为不明白「遗传因子」或「DNA」的问题,只观察到所有婴儿都有父母犯罪的性情,长大后每一个婴儿都犯罪,于是就认为婴儿遗传了父母的「原罪」,需要靠「圣水」洒在他们身上,叫他们靠洗礼得救。其实婴儿的灵魂不是父母生的,乃是神所赐的(参传道书十二章7节);然则,神怎会赐人有原罪的灵魂呢?这样,「原罪」岂不是从神而来,神岂不是也有罪吗?若说婴儿的肉身有「原罪」,还说得过去,一来因为婴儿的肉身是由父母所生,二来婴儿的肉身会死,但婴儿的灵魂是圣洁的,是无罪的,是可以得救的。所以,任何人,只要没有罪,就不需要灭亡,乃是可以得救的。
4。请问,「信耶稣,得永生」的道理何在呢?「信佛拜佛就要灭亡」的道理又何在呢?这种思想,会不会挑启宗教争端呢?
答:「信耶稣,得永生」是因为耶稣这样告诉我们;要就是我们不信,当然不能靠耶稣得永生;要就是我们乐意相信,我们就可以靠耶稣得永生,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至于「信佛拜佛就要灭亡」,当然在佛教看来,不会是这样;但在基督教看来,确实是这样,因为圣经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四章12节)反过来说,设若佛教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句话在基督教看来,当然不是这样。佛教也不会认为,「信基督,立地成佛」,因为在佛教看来,确实不是这样。这样,各有各的信仰,虽然彼此的信仰本来就不合,但从来没有挑启任何宗教争端的可能。
5。请问,凭什么断定基督教的神,才是真神,别宗教所敬奉的神,就是假神呢?
答:在基督徒来说,我们凭圣经知道,基督教的神才是真神;别的宗教所敬奉的,都是假神。在佛**来说,他们凭佛经知道,他们的神才是真神,别的宗教所敬奉的都是假神。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各种宗教都是以自己的经典为根据,这是必然的事。不过,如果在一位没有宗教的人士来看,情况就不应该是这样了。我们必须站在「无宗教的立场」,将所有宗教的神,和关于这位神的道理来比较,看看那一个更合理,更实际叫人得救得福。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想,笔者向读者介绍,基督教的神真的是真神,因为祂是「宇宙的造物主」,别宗教都没有这样宣称。而且,基督教是世上最先进科学国家、最富强的国家、开最多大学中学的国家、……的宗教。而且,基督教在众多宗教之中,是最爱研究真理,最爱讲道理的宗教。
问:为什么全能的上帝会允许罪恶存在?基督教给我的答案常是:上帝不要人做「机器人」,乃要人做个「有自由意志,能以选择」的活人。但我的问题是,亚当和夏娃在吃禁果之前应该是没有智慧的。那么,神谴责他们接受魔鬼的诱惑,岂不是像谴责一个有自由选择权,却是无知的婴儿、或弱智人士一样无稽?这是不是像一个陷井?
答:人有「自由意志」就有犯罪的可能,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答案而已。其实神创造宇宙之时,早就定规这个宇宙是有开始,将来会结束的。这一点,「热力学第二定律」和最近天文学上的「大爆炸论」都已经证实了。因此,宇宙和其中的万物都是暂时的,必定会败坏的,终有一天全然结束的。那么,神创造这个暂时性的宇宙有什么目的呢?圣经告诉我们,神创造目宇宙的就是要从这个必朽坏的物质界万有中,拯救那些借着自由意志去拣选悔改归向神的人,好领他们进入荣耀,就是永远不会朽坏的天国,做神的儿女。因此,自由意志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沈中先生将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喻为婴孩,或弱智人士,是不明白圣经。要知道,神在创世记第一二章既然七次说,「神看着是好的」,并且最后一次还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我们就可以想象,神创造的第一个男人和女人,必是最聪明的,最完全的。虽然他们在未吃「分辨善恶树的果子」之前,没有「善恶的知识」,但是基本知识是有的。例如,他们会明白何谓「善的后果是生」,「恶的后果是死」。神会告诉他们,那一条「蛇」原是犯了罪的天使,被神刑罚,摔了下来,所以要小心它。所以,当蛇引诱女人吃那禁果之时,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4-5)或问,蛇怎知道这个秘密呢?就是因为神早就告诉女人,蛇原是犯罪的天使,被神打了下来才成为蛇的。所以女人就认为,蛇既然是从天上而来,它当然有可能知道这个秘密,也知道神不准人吃,是不想人像神那样有智慧。所以,我们的始祖犯罪,是因为效法魔鬼,想要做神,想要像神一样有智慧。吃那禁果只不过是加增他们对罪的知识而已。
问:基督教「因信称义」的道理似乎鼓励人最好在死前才信基督。因为上天堂只要信,不需要行为。但是雅各书第二章却又清楚地说明,「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就好象魔鬼也信,却进不了天堂。
答:「因信称义」的道理,虽然表示任何人在死前都可以信,但任何人都没有把握死前必定有机会可以信。就如许多人死于交通意外,死前的一秒钟也想不到,下一秒钟自己竟然会死的。再者,「因信称义」的「信」,必须是属于「真心的信」。人若想要利用神的恩慈,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以为可以一直犯罪,犯到临死之前才信,那就不是「真心的信」了。无所不知的神是绝对知道每一个人的「信」,是否出于真诚的动机的。因此,圣经要求人要有「信心的行为」来证明人的信心是真的。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意思是说,没有行为的信心,只是属于理论上的信心,是未实践出来的,是虚假的,是无效的。就如一个人去看医生,他虽然说是信医生,却不肯吃医生给他的药物,他的信是永远不能救他的。
问:基督教常以名人的信仰来宣传,是很不负责任的。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伟大的人物是基督徒,但同样也有很多伟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常听见有人说,爱因斯坦也相信神的存在。我读了一些爱因斯坦的亲笔文章,发现爱因斯坦笔下的上帝,只不过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称而已。
答:基督教常引用名人的信仰来宣传,当然有许多目的。我们并没有说,因为有许多名人都相信神,于是神的存在就得到确实的证明了。这要看引用名人信仰的人,想要说些什么道理。设曰,有人说:「爱恩斯坦也相信有神,所以科学与信仰是没有冲突的。」这有何不可?有人说:「孙中山先生也是一个基督徒,所以基督教不可能是外国人的宗教。」这句话有什么不对呢?有人说:「牛顿也是一个非常热心研究圣经的基督徒,所以圣经不是愚拙人才相信的书。」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呢?又有人说:「十八和十九世纪,百份之九十的科学家是相信神的,所以相信有神并不是迷信。」这句话有什么不合逻辑呢?先生如果不按个别例证来批评,只广泛地表示「基督教常以名人的信仰来宣传,是很不负责任的」,恐怕阁下这样说,才是不负责任呢!我们不管爱恩斯坦笔下所表达的「上帝」,是不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称」,只要我们肯定,爱恩斯坦在其科学推论上,不能否定「上帝的存在」,反而表示「在大自然中,确实有神秘的现象,容许上帝的信仰不至冲突」,这就够了。要知道,在论证之中,有「确证」,有「助证」,有「反证」…倘若基督教常用名人的信仰来作为一种「助证」,这有何不可呢?岂不知道,许多反对基督教的人也常常说:「现今是科学倡明的时代,还信有神存在,那是多么落后的思想啊!」所说的「科学倡明」,言下间,就是凡有科学头脑的人,都不应该相信有神。这岂不是反过来,用许多不信的名人来否定基督教吗?
问:我对基督教最反感的一点是它强调人人都要对神绝对崇拜。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是必须的。如果我认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对他赞美和崇拜(崇拜可能是奉承),他最在意我是否对他尊敬,和接受他的教诲而已,那么请问我可不可以不参加主日崇拜?
答:先生为何「最反感」人要敬拜神呢?无非是因为你有两个「前设」错误了。第一个「前设」,是你在不自觉之中,先将神拉下来与你平等,才能对神作这样「反感」的反应。不然,你为何不对你父亲说:「父亲哪,我最反感是你要我孝顺你,要我叫你做爸爸。」你向来没有对父亲反感,因为你从来不敢看自己与你父亲是平辈,你知道他生你,养你,所以你敬重他,孝顺他,是应该的。同样,如果你肯承认神是造物主,是万有的创造者,而你只不过是一块尘土而已。你的地位低微到连看一看神也没有资格。如今,你若肯悔改,靠着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你得免沉沦,反得永生,并且又得以升为天地间最高的受造之物,成为神的儿女,你竟认为敬拜神是「奉承」?是「反感」?你真是胆大包天,大逆不道,比侮辱你父母还要过份得多,对不对?第二个「前设」,就是你以为「崇拜」就等于「奉承」。你是一个有知识的人,「奉承」的意思是对另一个不配的人作出过份的讨好,以求达到利益的目的。而「敬拜」的原意是”WORSHIP=WORTH+SHIP“,意思是将对方「配得」的归还给他。因此,圣经指出,天上有二十四位长老(圣徒的代表),「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远远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0-11)又敬拜耶稣基督,说:「你『配』…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5:8-10)请注意,神「配」受敬拜,因为他创造了万物;耶稣基督「配」受敬拜,因为他为我们钉字架,用血买赎了我们归神,因为我们原是魔鬼的奴隶。面对神和主耶稣的伟大,我们岂可以认为敬拜他是「奉承」和感到「反感」呢?
1.圣经中,耶稣教导那年轻的富人将他的财富分给穷人;雅各书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这样的标准,有几多人能做得到?对许多做不到这两点的基督徒来说,如此论断别人,是否有点五十步笑百步?
答:阁下的问题,前一半问得十分好。圣经中,难以做到的标准还有许多,例如:「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路6:29-30)……等。圣经这么高的标准,就是神性情的标准。神不能降低自己的标准来就人。虽然这样高的标准,许多人都感到难以做到,但是圣经仍然要求我们各人努力去达到这标准,这样,一来使我们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感到自己是一个罪人,从而叫我们谦卑悔改;二来圣经要我们明白,人人都无法在神面前自救,乃需要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因为我们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圣经的高标准,不是要我们用来彼此论断讥笑的,乃是要我们不断向着这标准改进自己,好叫我们的道德水平渐渐提高,渐渐接近我们的天父,这原是一件好事,为什么阁下要将之说成是「五十步笑百步呢?」虽然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达到圣经的标准,但我们却因此非常佩服我们的神,我们的天父,这有什么不好呢?再者,圣经的道理是说,我们虽然一生也不能「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但是,我们感谢天父,因为我们是他的儿女,我们的灵里头「遗传」了天父的性情,这性情能帮助我们渐渐的越来越像我们的天父。圣经不是说,我们要「完全像神一样」,若是这样,我们就绝望了,因为我们人类怎可能像神完全一样呢?但我们靠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我们就在神眼中看为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了。
2.我看只有在亚非洲贫穷国家传道的牧师,才有资格这样评论别人。我对他们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对他们传达的信息,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抚了我的心灵,还是麻痹了我的知觉;一方面又对他们无私地献身的精神,感到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我参加过教会许多活动,最感动我,和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观看一位牧师的录影片,他从美国到罗马尼亚去,向一群中国大陆的生意人传福音。我不是被福音感动,而是被这位牧师在那里艰苦工作,对他的理想追求而感动和落泪。
答:先生,我希奇你只看见那位到非洲贫穷国家去传道的牧师,并且因他的工作而受感动,你却看不见在他背后推动他,感动他的那位神。好比你看见一只大船搁在岸上,你却看不见曾经有大风吹逼它一样。告诉你,如果没有一位伟大的神存在,你所看见的,不应该是一位叫你感到非常敬佩的牧师,而是一个大傻瓜,大骗子。你怎么知道那位牧师有「无私地献身的精神」?你怎么会感到「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呢?难道你不是看见他到非洲去,传讲那些你一向认为鄙视的福音吗?你不会被福音感动而流泪,他却会;他被福音推动,然后你感到他推动你,你却说,福音是「麻痹了我的知觉」的。看来,你不是在敬佩他,羡慕他,你只不过是在讽刺他而已。除非,你里头有一股「自尊心作祟」,叫你明明佩服福音,你却硬说福音「麻痹了你的知觉」。你实在应该谦卑下来,承认你对神的不敬,和你的自大,因为神在宇宙中看你,比你在地上看一只蟑螂还要小得多。蟑螂从来不敢在人面前自大,你却在宇宙的造物主面前自大狂妄,你这样的态度,休想能明白福音的奥秘。主耶稣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10:22)所以,你不认识神,因为主不愿意指示你,你就是穷一生的力量,也永远不能明白神。
3.道德的标准是无法定义的,我想道德标准之所以没有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为它难以定义。事实上要给法律下定义,已经是何其难了。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道德问题,应该是把握分寸,就事论事,而不是一刀切的。也许一个人行为处事能多为别人着想,能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错了。
答:阁下认为「道德标准无法定义」,这句话不但代表你内心的「放纵主义」,更反映你内心认为,一切法律都是无意义的,因为世上任何一个国家所定的法律,正是为道德下一个定义。不错,世上许多国家的法律常常更改,这个国家与那个国家的法律也不同,但是,在一个国家里,法律之所以为某种道德下定义,其意义就是「一刀切」──划一和公平的标准。倘若法律不应「一刀切」,然则你有你的法律,我有我的法律吗?法官凭何标准来审判犯人呢?法官可以凭一个标准审判这个犯人,又凭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标准来审判另一个犯人吗?告诉你,人类最早的道德标准就是造物主,就是神自己。因为祂创造了人类,祂当然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因此祂有权审判任何人,和报应他们。我们中国古代渐渐离开神,改以「天」为道德标准,故此就有「伤天害理」,「得罪了天」的说法。后来进化论渐渐抬头,人们也渐渐趋向无神主义和唯物主义,于是道德才失去标准,改为「对社会有害与无害」为标准。虽然如此,人们还是有标准,绝对不像阁下所说,「道德标准无法定义」。阁下认为,「一个人行为处事能多为别人着想,能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错了」,这是阁下定的标准?「多」为别人着想,应该多到怎样的程度呢?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应该是多少部分呢?阁下有标准,却又难以定下标准,因为阁下不肯在「为我们牺牲自己生命的耶稣基督」面前谦卑下来,承认祂才是标准。
4.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么?是战争、疾病、灾害、事故、地震、饥荒、贫穷、天生不健康的婴儿?而如果有一个能制止这一切的人存在,祂却对这一切无动于衷,我们当然就要谴责祂无动于衷为不道德。但是,一旦这个人换成是神之时,祂的无动于衷为何不受谴责,反而被看作高深莫测,和作别有安排?
答:首先阁下不应将「不幸事件」,当为「不道德事件」。「疾病、灾害、事故、地震、饥荒、贫穷、天生不健康的婴儿」都属「不幸事件」,因为有人破坏了某种系统之时,在系统之下的人,就变成「不幸」了。至于「战争」,阁下应该介定是「侵略战争」,还是「自卫战争」,不然就与道德无关了。阁下认为,如果神有能力制止这一切发生,而神无动于衷,神就是不道德了。阁下的话,有部分很有理由,但另一部份就很没有理由了。因为阁下没有界定神在何事上,能制止不道德的事而不肯制止,却硬说神不道德。圣经中布满了神制止不道德事件的事例,为何要硬说神不制止呢?例如,在「巴别塔」,神以变乱人的口音来制止人犯罪;在所多玛和俄摩拉,神以天火来制止人犯同性恋的罪;在挪亚时代,神以洪水来制止人终日思想恶事的罪;到世界末日之时,圣经说:「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显露出来。……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它的是什么、是叫它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帖后2:3-6)意思是,神在历史上一直制止那大罪人显露出来,直到世界末日才让它显露,促成世界末日,好结束世界的罪恶。这样,你怎知神没有制止?你为什么不想到,在全能的神来说,如果祂要制止一切不道德的「人祸」发生,就等于控制了人类的自由意志,人变成没有犯罪可能的傀儡呢?如果祂要制止一切「天灾」发生,一切自然界的事物,就会变成静止而无任何活动的可能呢?先生不要以为,凡是你认为不幸的事,都是神不道德的事;凡是你认为不道德的事,都是神有责任制止的事;凡是你想不通的事,都是证明神没有尽责任的事……,这样,你就比神还要高,能力还要大了。
问:基督教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如果我有罪,警察早就逮捕我了,我何来有罪?
答:请问阁下有没有随处丢垃圾?有没有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有没有超速驾驶?倘若你有,警察已经可以逮捕你了,只不过你幸运,你没有遇上警察!事实上,说自己没有罪的人,其心理是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坏的人」比较,这样、他就是世上第二最坏的人,他还是感到自己无罪,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坏;如果他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好的人」比较,他就是全世界第二最好的人,他还会感受到自己不够好,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好。基督教之所以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因为:1)基督教传讲一位「至善的神」,人们总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其实他们忽略了一些导人向罪的「邪教」,就如撒但会,他们除了杀人献祭之外,还教人恨,贪,淫,恶,毒等等,再者、纵使大部份的宗教都有导人向善的成分,但决不是每一个宗教都导人向「至善」,基督教因为导人向「至善」才要求人认罪悔改,但这样的要求,竟然成为阁下讨厌的地方吗?2)基督教所信的神既然是「至善的神」,祂所居住的天堂就必然是至圣的,不容许半点罪恶在祂面前存留的,这样、祂当然要人常常认罪悔改,才可以让人进入祂居住的天堂!倘若阁下进入阁下自己开办的天堂,那么,阁下就随阁下的便,认不认罪也无关重要了,但如果阁下要进入这位至圣的神居住的天堂,阁下就不能不满足这位神的要求,认罪悔改,离开罪恶了;3)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说,有一点点罪的人都不能上天堂,若是这样,世上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感谢神,祂乃是说、凡有罪的,可以向至圣的神认罪,神虽然是至圣至善,祂也是至慈爱,于是神就用祂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干净我们的罪,使我们变成圣洁,像祂圣洁一样,这样、我们就有资格进入至圣的神所居住的天堂了;3)人若不肯认罪,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罪,乃是因为他说谎和骄傲,不肯正视自己犯罪的事实,又不肯正视神有权审问他,这样的人,神看为最憎恶的;反之、一个人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但他若肯真心认罪悔改,这一点诚实,在神看来是最美的,神就认为让这样的人可以上天堂与祂同住,好过让那些骄傲说谎的「好人」同住,这岂不是可以理解的吗?一个肯认罪的人,就是一个会欣赏神赦罪恩典的人,也是一个存心向善的人;但一个骄傲说谎的「好人」,就是只会欣赏自己,不但神来管束他的人,而且他的心一直向着恶还不能自醒,可见他对善的标准十分低,这样的人怎样得神的喜悦呢?
问:究竟基督教如何定义「罪」?为什么有许多人以为是娱乐的玩意,基督教偏偏就看为罪?
答:读者家中有一部电视机吗?有一天,你的电视机坏了,你拿回原厂修理,因为你的电视机还在保养期内。可是原厂的工程师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每次怎样开电视的?你说:「我认为什么电压都可以吧,所以我将家中电炉二百二十伏电压的电源接上去,谁知就坏了!」那位工程师对你说:「你没有看说明书的吗?我们早就在说明书中警告过,只能用一百一十伏电压的电流,千万不要用二百二十伏电流,不然就会将里面的机件烧毁了。所以这是你的错,我们不能给你保养,如果是我们制造的机件不好,那是我们的错,我们才给你保养。」于是你就不服气了,你坚持说:「为什么一定要照你们所规定的电压?我认为什么电压也可以,你们就偏偏与我们作对。」那位工程师立即对你说:「你真是一个不讲理的人,电视机是我们造的,当然就照我们的规定!如果要照你所认为的,你为什么不自己造一部电视机?」读者要明白,基督教强调万有都是神创造的,神不但创造万有,也创造了「善」和「恶」的标准,违反神创造的标准就是罪。一如神创造了电力,违反电的律,你就会电死一样。神创造男与女结合生子,如果男硬要与男结合为夫妇,在神看来就是「罪」。地上的政府可以更改律法,将许多以往看为罪的事加以合法化,但地上的政府不能改变男人只能与女人结合的生理事实,因此,同性恋在神看来还是「罪」!神定规「一夫一妻」制度,神定规人「要孝顺父母」,神定规许多事与物,包括自然律,生理结构等等,违反这些自然律和生理结构,就如违反电压的定律一样,结局就是被电死;但违反神所定的道德定律者,其结局就是遭到神在来世的审判,最后也是死,而且是永死。
问: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不服,为什么犯一点点罪也要死这么严厉?
答:读者可以放心,圣经有几十处经文说:「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神所判的刑罚也有轻重之分的;犯罪重的,受重的刑罚;犯罪轻的,受轻的刑罚,因为神是公义的。至于「死」,那是因为人们误解了「死亡」的定义,以为「死亡」就是身体机能严重败坏,不能再生存下去,永远消灭的意思。其实他们忽略了神所注重的「灵性上的死」,肉体的死反而不是最严重,因为凡属物质的,都是暂时的,所以属物质的身体是必坏的、必死的。但人的灵魂却是永恒的,因为不受物质界败坏的定律所辖制,所以「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句话乃是指罪人的灵魂永远与神隔开。根据神警告始祖亚当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的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亚当吃的那日肉身并没有死,只见他立即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所以我们领会这样的隔开,就是神所说的「死」了。因此,「罪的工价乃是与神隔开」,这样就听来合理得多了。我们要明白,神既然是至圣的神,祂绝对不能将自己圣洁的程度降低一点来迁就犯一点点罪的人,因此神只能将他们赶出去离开自己的面。神又是生命的根源,离开神的人,就像树枝被折下来,离开了树干一样,只能「死居余气」,迟早是必死的。神不愿意我们死,所以不愿意我们离开祂,所以神要我们悔改,好从祂的恩典中得永生。
1。基督教朋友说:人类有原罪,是因为亚当和夏娃犯了罪。我们的老祖宗本是好的,但被万恶的「蛇」引诱,而吃了禁果,才变成罪人。但那棵禁果树是神放在那里的,那蛇也是神安排去诱惑夏娃的,而且神早就预知夏娃会受诱惑,这岂不证明,是神设一个陷阱,来陷害夏娃吗?为什么夏娃反成了罪人呢?
答:首先,「原罪」只不过是古代一位教父奥古斯丁所创出来的名词而已,这名词被误解了,造成天主教一千多二千年来走偏差的因素。因为天主教认为人生出来就有了原罪,所以必须用婴儿洗礼来救这婴儿。结果变成,救恩不在信心和神的恩典,乃在「圣礼」和主持圣礼的「祭司」。其实,所谓「原罪」,只不过是遗传于婴儿肉体的「遗传因子」而已。婴儿的灵魂原是从神而来的,所以神称为「万灵之父」(来12:9)。神不可能有罪,所以人出生时的灵魂也是无罪的,用不着婴儿洗礼来救人的灵魂。不过,如果婴儿渐渐长大,他会用自己的「主意」,犯第一件罪之时,因为「主意」出于人的灵魂,于是人的灵魂才有了罪。不错,我们的老祖宗本是好的,是「蛇」引诱他们,他们才犯罪,变成罪人。但是,罪不是从蛇来的,也不是从禁果来的。罪乃是从人滥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产生的。如正雅各书指出:「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这里所说的「私欲」,英文是”desire“,意思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要求」,这种「发自内心的要求」在没有受到任何因素左右的状态下,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因此,当人内心要作出一种要求,而不服在神的劝告之下,那就是「滥用自由意志」,罪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形成的。再者,那分辨善恶树的果子原是好的,因为创世记第一章六次说明:「神看着是好的。」第七次甚至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4,10,12,18,21,25,31)只要亚当和夏娃肯听话,暂时不吃,等他们与神相交,建立了足够的「自制能力」,那时他们就可以吃那果子了,因为他们知道「善」,能够自制去行,知道「罪」,也能够自制不去行。人若未建立足够的自制能力而吃,结果就是落在罗马书第七章所形容的痛苦中,说:「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18-19)不错,神早就知道亚当夏娃会吃那果子而犯罪,他仍然造那果子和蛇,正如神早就知道将来会有人溺死,他还是造海,他知道会有人跌死,他仍然造山崖一样。人要自己付上不听神劝告的责任,不能将责任归咎于创造万物的神身上。其实,神虽然知道人会犯罪,但神从永恒的角度来看,他同时知道,他能从犯罪的人中,拯救那些肯悔改信他的人,造成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这才是神真正的创造目的。其他万有,都只不过是暂时借用的事物而已。笔者要说的是,神创造天使、宇宙万有和世人,到最后,还是证明神的创造计划是成功的,因为将神的荣耀彰显无遗。
2。那时,神与亚当和夏娃同在,然而,亚当和夏娃还是会堕落。那么,将来基督徒上了天堂,再次有神的同在,基督徒会不会再次有机会堕落呢?如果有机会,那就是耶稣的救赎不够彻底了。如果不会再有堕落的可能,那么亚当和夏娃为什么会堕落呢?
答:我们在上文已经说明了,人犯罪堕落的原因,不是因为蛇,也不是因为禁果,更不会是因为神同在,而保护不周,而是因为人滥用人自己的「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是神赐给人类和天使的,其他一切受造之物都没有这样的「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非常宝贵,因为没有它,人和天使赞美神,是毫无意思的,其实是神在赞美自己才对,因为人和天使都只不过像傀儡,完全受神的控制。因此,神赐人和天使有「自由意志」,好叫人赞美神,爱神,荣耀神,顺服神,都是出于甘心,于是神的伟大和荣耀,就是真实的了。所以,神同在并不保证人不犯罪,相反,因为神要尊重他赐给人的自由意志,所以神即使同在,看见人决意要犯罪,他还是不加以干涉。神是全能的,如果神加以干涉,人就绝对不会有犯罪的可能,人的「自由意志」就被破坏了。再者,如果神加以干涉,而人仍然会犯罪的话,那就是神干涉不周,是神的无能,和神的过失了。为此,神从来不左右人犯罪的意愿,只在人的旁边感动人,加人智慧,叫人不要中魔鬼的诡计而已。可是,将来我们上到天堂,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们因信都称为「在基督里的人」,基督的死,成了我们的死,我们就不再死;基督的复活,也成了我们的复活;基督能够不犯罪的生命,也成了我们的生命;基督永不犯罪堕落,我们也能永远不犯罪和堕落。所以,我们将来在天上不会堕落,不但是因为神的同在,更重要的,是因为神和基督导成为我们里面的意愿,成为我们的生命。我们与父神和基督,合而为一,永不分开。
3。这蛇和天使长撒旦是什么关系?撒旦与神同在,结果撒但也堕落了,这是否可以说,与神同在,仍不能保证不堕落?到底罪是从蛇而来,还是从神而来呢?
答:撒但原是一位天使长,名叫「路西弗」,意思是「明亮之星」(赛14:12)。但他犯罪,想要「升上去与至上者同等」(赛14:14),意思是想要做神,结果被神打了下来,因而得「撒但」的名称,意思是「敌挡者」。撒但不服神不准他做神,所以要制造各样的假宗教、假神明、虚假的神迹奇事,为要迷惑地上的人,叫他们跟随他,拜他为神。我们在上文已经解释过了,罪是从人或天使滥用自由意志而来,罪不是神造的。但是,因为魔鬼撒但第一个犯罪,而他又在历史上竭尽所能的去引诱人犯罪,所以,罪也可以说是从魔鬼而来。然而,全能的神能够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魔鬼和罪人都不知不觉地成就神的旨意和计划,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所以,人才误会神制造出罪来。其实,神不是制造出罪来,乃是利用犯罪的人和天使来达成他的计划,显出神的智慧真是无与伦比。
问:基督教赞成「宗教和平」吗?
答:按「宗教和平」,亦即是「信仰自由」,是从西方社会的「宗教改革运动」开始的。从前欧洲各国都有国教主义,国家只容许一个合法的宗教信仰,凡不肯信仰国家指定的宗教信仰,就要坐牢,甚至要死。欧洲有千多年落在黑暗时代里,所谓「黑暗时代」,就是整个欧洲以天主教为国教,天主教藉国教的势力,利用欧洲列国联盟所赋与的权力,**和杀死千千万万不同意天主教信仰的人,凡起来鼓吹宗教改革者,更是如此。及至公元一五一七,马丁路得出来提出改革之后,欧洲列国中,不少国家因为不满天主教残忍杀害异己,于是起来支持马丁路得,与天主教打了一场三十年战争,使欧洲大部份男子几近死光,双方才不得已,签定「信仰自由」。因此、「信仰自由」或「宗教和平」实在是由基督教发起的。然而、我们赞成「宗教自由」,意思谓「各人有自由去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信仰」,并不等于「我们赞同所有信仰都应该不顾彼此之间的不同点和矛盾地方而进行合一」,这是不合逻辑的,是不智的,此举势必引致另一场大屠杀。我们知道,「宗教大合一运动」已经进行了百年之久,到了一九九四年,「联合国」决议邀请美国三藩市一位圣公会主教REV.WILLIAMSWING代为发动「宗教大合一与公元二千运动」,为要成立一个「联合宗教」,与「联合国」形成比对,统治全世界。他们邀请了世上数百个宗教联合开了许多个会议,并且定妥推动大合一运动的行事历,又订定了宪章,预算到公元二千年六月就全面实行「宗教大合一运动」,在世界各大城市进行****。这运动美其名是鼓吹「宗教和平」,指出现今世上大部份战争都不再是为地土和政治问题,而是为不同的宗教信仰问题,所以他们成立「联合宗教会议」,让各个不同的宗教有机会彼此对话,谋求永久性世界和平。我们却担心,这个势力将来会藉「危害世界和平」的罪名逼害「反对大合大运动份子」,而且根据圣经预言,到了末世之时,有一个卑鄙小人会起来自称是「基督」(相信是代表想要统治世界的政治强人),进行大欺骗,大迷惑;他联同一个更卑鄙的小人,圣经称之为「假先知」(相信是代表想要统治世界的宗教领袖),藉虚假的神迹奇事来迷惑普天下的人,要人支持他们所共同推动的「联合政治」和「联合宗教」,说是为要谋取「世界和平」;圣经指出、这二人要杀害极多基督徒来达成他们的运动。笔者在此先加以声明,基督教极其赞成「宗教和平」,但基督教也极其反对「宗教合一」,两者绝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让人人都有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宗教,因此、给与人们有充份的分辨自由,宗教批评自由,辩论自由,赞成和反对自由,叫人人都能凭充份的自由找到真神和真救法;后者却完全不顾彼此极大的不同点,硬要将各种不同的宗教合在一起,在逻辑上矛盾,在真理上矛盾,在教义上矛盾,在自由上矛盾,因此我们认为此举反而握杀了各人选择的自由。
问:听说基督教的神是博爱的,祂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也赐给世人,作世人的救主,然则、基督教怎会反对宗教大合一运动呢?基督教为什么一天到晚针对人的罪,针对别人的错误呢?
答:不错、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为他们钉十字架,付清了罪债,叫一切信祂的,都可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然而、读者知道为什么神的独生子要死才能拯救世人呢?那就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才到世上来为人死,为人还清了罪债。这是说、神虽然是博爱的,但祂的博爱绝对不是糊涂的爱,绝对不会连罪恶也爱,因为祂除了是一位「博爱」的神之外,祂还是一位「公义」的神;神爱要祂赦免人的罪,但神的公义也要祂追讨人的罪,凡不肯「认罪悔改」的人,神的爱就没有办法临到他们身上。因此、基督教针对人的罪,针对人的错误,并不是不爱人,反之、正是因为爱人,才提醒人不要犯罪;人若拒绝这样的提醒,就是拒绝神的爱,结局就是不能逃避神公义的审判和刑罚。读者不要以为任由人犯罪的神才真正是博爱的神,好比一个自称是高举「自由的政府」,绝对不可能任由人有杀人的自由,有侵夺别人自由的自由,若不然、这个所谓「自由的政府」其实是最没有自由的政府了。神针对人的罪,也针对人的错,「罪」与「错」就是构成「假宗教」的主因,因此、神也针对「假宗教」。笔者要对那些盲目地赞成「宗教大合一运动」,或鼓吹「所有宗教均平等」的人质问:「你也赞成导人向恶的『撒但教』吗?」也许你会说:「导人向恶的宗教当然不赞成!」再问:「那么一半导人向恶,一半导人向善的宗教,你赞成吗?」你必然会说:「世上绝大部份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至于导人向善的程度不同,那是难免的了!总之、凡是向恶的,我们就不赞成;凡是向善的,我们就赞成!」亲爱的朋友,倘若你的意见真是这样,你就是在打自己咀巴了,因为你怎样分辨一个宗教「导人向善」,一个宗教「导人向恶」呢?你这种分辨,岂不是在批评,在针对错与对,在作某种程度的反对吗?你能不能说、不论善恶,只是是宗教,你全部都赞成呢?神爱世人,但神不是一个糊涂神,神还要人悔改离开罪恶才能爱他们,只有不明白道理的人才认为基督教的神不应针对别人的罪,不应批评别人的对与错。
问:其实爱世人的造物主,可能在不同文化的国家地区降世,变成不同的救主,造成不同的宗教,何必那么心胸窄,认为别的宗教不能得救?
答:倘若有人真的能证明神曾降世在不同的国家,造成不同的宗教,那就真的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倘若这个意念,只不过是人为的意念,想要藉「宗教大合一运动」来达成某一些人的私心,谋取领导世界的高位,这又怎样呢?这样,我们会不会出卖了自己的神和信仰来促成一些罪大恶极的人的野心呢?要知道、倘若「同一位神」降世在不同的国家,造成不同的宗教,这些宗教的名称可以不同,但对「宇宙的来源」、「善罪的看法」、「救人的条件」、「神自己本性的形容」、「末世的观念」、「天堂和地狱的启示」、「人的今生和来生观」等等,必须「完全相同」,不然、我们怎知是出自「同一位神」呢?设若这些不同点,都是人为的错,历史的错,传统的错,某些不良份子故意造成的错;那么、我们若不分辨,就照这些错来信,我们会得救吗?你怎知道神不介意人将这些信仰观念改变了,还会悦纳人上天堂呢?现今基督教圣经的神说「在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回教的可兰经说「只有阿拉才是真神」,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说「宇宙间根本就没有神,都是人藉修道而成佛而已」,请问那一个对?你的良知和智能准许你说「以上这三个意见都是对的」吗?
问:摩西是法西斯的先驱。所谓”promisedland“就是最早的侵略理论。杀人放火也不妨,可以掠夺妇女,杀了男丁。在更古老的佛经上从来就找不到对战争的美化和歌颂,找不到什么”holywar“的概念!
答:先生所问的,想必是记载于圣经约书亚记,针对神答应将迦南地赐给以色列人的事迹。神吩咐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去攻打迦南地各国,夺取他们的地成为自己的地。但先生这样问,如果只将这段历史当作「无神论」的历史,就问得对了,以色列人攻打迦南地确实是一种「侵略」。可是,如果先生是以宗教立场来质问神,为什么这样对待迦南人,卢先就对神不公平了,因为先生没有考虑到神本是「造物主」,是全人类的「审判者」。要知道,神有能力创造人,也有权柄毁灭人。当挪亚时代,全人类都犯了罪,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地上满了**,神就用洪水来将他们消灭。后来神见迦南人全部都败坏了,就将他们交给以色列人,将他们消灭。我们从圣经的预言知道,将来世界末日之来临,也是因为人类的罪达到满贯的地步,神就结束这个世界,将全人类消灭。以上三种人都是被神消灭,在神看来都是一样。其实将来的世界末日,神消灭人类的方式却是借着人类自己发动的核子战争来进行自我消灭。神消灭一个人、叫他病死,与消灭全人类,让全人类在罪中自相残杀,两者都是出于神。但审判人的神喜欢以什么方式来对待恶人,我们怎能过问?其实按圣经的观点,人类怎样死并不重要,最重要是死后怎样受审判。到那时,神以永刑报应恶人,却以永生来赏赐义人,那才显出神的公平。先生只以今世自己想不通的现象来评论神,却又不肯尊神为审判者,不肯考虑神在来世才作公平的审判,所以想不通。
问:宗教最主要的任务,是提供对人类存在的本质、灵魂从哪儿来、死后往哪儿去等等重大问题的解释,而在这个方面,基督教是惊人的浅薄。福音书里似乎从来就没有涉及每个人的灵魂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死后又上哪儿去的问题,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末日审判“。
答:先生知道宗教最主要的任务是为解释灵魂的问题,就应当按灵魂的永恒关系来思想圣经的问题才对。先生显然对这方面未能慎思熟虑,很明显没有好好地将圣经看一遍,竟然指摘「基督教是惊人的浅薄。福音书里似乎从来就没有涉及每个人的灵魂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死后又上哪儿去的问题。」要知道,新约四本福音书都是记载主耶稣在世时的生平事迹,圣经是不能断章取义的,乃要连同全部圣经六十六卷书来一并解才取得合理的答案。就单以四本福音书来说,里面谈及灵魂和将来灵魂的去处——天堂与地狱的经文也不少。综合其他经文,我们清清楚楚地知道,人的灵魂原从神而来,所以神称为「万灵之父」(来12:9)。摩西在着名的诗篇九十篇里说:「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你使人(的肉体)归于尘土,说,你们世人(的灵魂)要归回。」圣经甚至指出,「万有本于祂(神),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6)。先生对灵魂的问题既然是门外汉,就当谦卑,以礼貌一点的态度来请教别人,不应以鄙视的态度来讥笑圣经,好象自古以来所有基督徒都是愚人,而你稍微一想,就想出圣经中的「大漏洞」,是所有基督徒都从来没有想过似的。你是有识之士,你自己的智慧常识也会告诉你,这样的态度绝对不是能以找到真理答案的态度。远志明先生在电邮中劝告你的话很对,他说:第一,人总是要死的。第二,人对神(有限者对无限者)的认识永远是有限的。第三,不管人怎样背离神、否认神甚至无意识地(因为不晓得)亵渎神,神总是「等待着每一个人的皈依」。第四,理性是不能达到信仰的。理性在信仰面前「有理」(自以为)却「无力」,信仰在理性面前常常是「有理」却「有力」。我了解远志明先生的意思,因为你既是一个生命有限的人,你的理性有限,你所知道的自然也有限。在你想不通的事物,在别人未必想不通,何况在神呢?只是神不会斤斤计较,你这样讥笑神,但神仍然「等待着你和每一个人皈依」。
问:民间流传的死后下地狱或上天堂,其实在《圣经》里找不到有关的论述,这一点「耶和华见证人」的出版物早就指出来了。
答:「地狱」一词在圣经中又以「永刑」、「第二次的」、「硫磺火湖」、「外面黑暗的地方」、「灭亡」、「沉沦」等方式记载。按我们的中文圣经,「地狱」一词出现过十三次,「永刑」或「永火」出现过五次,「火湖」出现过六次,「外面黑暗的地方」两次,「灭亡」或「沉沦」十四次。此外,圣经还有很多经文以神忿怒的报应,神公义的审判方式等来表达,怎可能说找不到有关的论述呢?至于「天堂」,中文圣经虽然只有两次出现过,但圣经以「天上」、「神的帐幕」、「神的宝座前」、「永生」、「爱子的国」、主耶稣所说的「我父的家里」、「新耶路撒冷」、「天国」、「乐园」、「神住的地方」、「不能朽坏的地方」、「天上的荣耀」……等方式来表达,都是多得不可胜数,怎能说找不到有关的论述呢?先生不信圣经,倒找个基督教认为是「异端」的耶和华见证人会的错谬理论来辩驳,是不通达的。要知道,耶和华见证人会之所以认为不会有地狱永刑,一则认为「地狱」一词的希腊原文原是指耶路撒冷城郊的垃圾池「欣嫩子谷」,二则他们认为神既然是慈爱的,怎可能会创造一个永远受苦的地狱来焚烧人,自己好象在那里欣赏一般?他们不明白「欣嫩子谷」只不过是主耶稣借用来形容的词句,意思是当人个人犯了罪,在审判人的神看来等于变成了「无用的人」,像垃圾一样「无用」,结局只有丢弃焚烧。但属于物质的身体可以焚烧而不存在,属于非物质的灵魂是不可能因为焚烧而不存在的,结果就只有永远在地狱受苦了。设若神网开一面,容许所有罪人都上天堂算了,你想罪人的反应怎样呢?他们必会大叫「我们怕上天堂,比怕地狱更甚」,因为圣经指出,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的,罪人如果与神同住,就好比我们移民到太阳去一样痛苦了。
一。基督教讲博爱,但又说神是可怕的神,是否会有矛盾?
答:基督教讲博爱,因为神是爱,并且不分犹太人,或任何国籍的人,也不分肤色,社会地位,甚至大小罪人。而且神爱人,要救人,并不要求人付什么代价。神像一位父亲一样,只要我们肯承认自己的罪,全心归向祂,相信祂,祂就乐意收纳我们。这是任何宗教都不及的。因为所有宗教;都要人用功德,用苦行,用祭物,来换取上天堂或减刑罚的条件,只有基督教的神像一个慈祥的父亲一样,原谅表示知错而悔改的儿女。但是,我们要明白,神虽是博爱的,却不是糊涂的,不公义的,不合理的神,因为神知道,所有罪都必须受刑罚,神绝对不能随便说赦免人的罪而不加追究,就如我们的孩子不乖,开车碰坏了别人的房子,孩子虽然认错了,但谁来付出代价替别人的房子修补呢?还不是做父亲的出钱来付这样的代价吗?任何罪都造成某方面的破坏,正如圣经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一样,人的罪破坏了神的荣耀。这样,谁来补偿呢?谁来接受罪的刑罚呢?为此,神差派祂的儿子耶稣降世,为我们的罪受罚受死,这样,我们的罪才可以得着真实的赦免,因此我们信耶稣,是相信耶稣替我们的罪受罚,我们的罪就得到赦免。倘若我们不肯悔改信耶稣,我们就要自己来承担刑罚,面对神的刑罚,那时神就是一位可怕的神了,因为我们拒绝了祂的慈爱,认为自己不怕神的刑罚。当然,如果我们真的没有犯过任何罪,像一个刚出生就死了的婴孩一样,我们是不用惧怕神的,神绝对不会不公义,将无罪的人当作有罪的来刑罚,但是,亲爱读者,你要诚诚实实检讨一下,你是真的无罪吗?真的不曾说谎,放纵过情欲,或做伤害别人的事吗?若真是没有,就恭喜你了,但是你若说话不对心,蓄意隐瞒,你可知道,神是一位可怕的神呀。
二。你们基督教硬说我有罪,我有何罪?为何警察不控告我?
答:我们基督教不会硬说人有罪的,是你的良心硬说你有罪而已。你有没有罪,谁会知道,岂不是只有你自己的良心才会知道吗?不过,我们知道许多人自己欺骗自己,用许多方法来降低自己良心的标准,于是就说自己没有罪了。亲爱的读者,你得明白,如果天堂是由你开办的,那么你按你自己的标准就可以上天堂了。如果天堂是政府开办的,你还得照政府所定的标准来检讨自己──你交足了税没有?你开车有超速吗?你曾试过不按斑马线过马路吗?……如果有,你怎能有资格上政府为你开办的天堂呢?如今人人都知道天堂不是人开办的,乃是神开办的,因为天堂其实是神的家,我们要上天堂必须与神的恢复父子关系,这样,你若要上天堂,怎可能随你自己的意思说,你有资格就真的有资格吗?神在创造万物之时,不但创造自然界的定律,例如地心吸力,电力等等,人若触犯这些自然律都会跌死,电死,何况人犯罪得罪神所创造的道德定律呢?神为人定下羞耻之律,人不得赤身露体,神为夫妻定下贞洁之律,人不得犯**,神为男女定下交合之律,人不得同**合或兽合;神为家庭定下尊卑之律,人不得忤逆父母;神赐人良心,叫人不得自私自利,伤天害理,卖国卖友,残害无辜……人若犯了这些罪,难道神全不追究,就可以让他上天堂吗?读者你的良心会同意一位低道德标准的神也是真神吗?你的良心会反对一位叫你悔改离开罪恶就会原谅你的神吗?所以我说,不用基督教硬说你有罪,你的良心就足以控告你了。
三。神如果是真神,何故最近这么多天主教神父被揭发犯了最卑污的情欲罪呢?
答:读者千万不要弄错,天主教有许多神父犯罪,不等于神是不可信的,极其量只能代表天主教教会这个属于人的组织,有败坏的成份在内。因为天主教为自己「发明」了许多不是出于圣经真理的教义和礼仪,以为礼仪可以除去他的罪。读者要知道,基督教与天主教有一个很大的分别,就是基督教认为所有教会都是人的组织,不能完全代表神。但天主教却不是这样,他们认为教皇是基督的代表,是无误的,神父在祭坛上祝圣过的饼就是神,就是基督,可以供人敬拜。因此,天主教如此高姿态地高举自己的地位,他的败坏,也就败坏了自己的信仰。但基督教看所有教会都是人的组织,自然有人的软弱和败坏的成份在内。为此,基督教认为必须分辨各种宗派教会。因为避免别派会错谬的信仰也影响自己的教会。这样,在基督教里头,教会不断照着圣经真理来改革自己,以图渐渐达到更合真理、更圣洁的地步。但那些不肯照着圣经真理来改革自已,更新自己灵性的教会,当然也会像天主教一样有败坏的罪行做出来。圣经告诉我们,神是轻漫不得的,越是认为自己深入认识神的教会犯罪,神给予他们的刑罚也是越大。因此,圣经指出,将来世界末日之时,神要给予那”大**“(就是变节的教会)最大的刑罚,就是永远沉沦。
四。这世界的罪越来越多,越严重。是否代表神管理这个世界失败呢?
答:不错,我们从圣经的记载观察到,人类的罪越犯越大越多,但却不代表神管理失败。因为神不注重今天,乃注重来世。所谓今生,是指这个属于物质的宇宙和历史,是注定心坏的。所谓来世,是指将来新天新地的天堂,是属灵的、永恒的、不朽的。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万物的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越变越乱的。最新的天文学也发现这个宇宙是有开始的,将来也会结束的。所以圣经通称这个世界为「能朽坏的」,又通称天堂为「不能朽坏的」。因此,早在神创造人,又赐人”自由意志“,让人有自由去犯罪和不犯罪之时,神已经预知全世界都要在败坏中结束,所以才计划耶稣基督来救世人。所以神的计划不是要维持这个世界不败坏下去,乃是要拯救世人脱离这个败坏的世界,进入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圣城。所谓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圣城,就是永远不会败坏、不会衰残、永无罪恶、永久常新的意思,那才是神的最终目的。
1.问:基督教朋友通常靠「个人见证」以及「自然界的规律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这里已经有了三个假设:第一,使基督徒产生感应的,一定是上帝。不会是撒旦,也不会是无极老母……答:问这问题的朋友,请恕我指出,你也有如下几个假设:第一,你假设凡基督教朋友所讲的「个人见证」,其感应必定有可能与撒旦,或无极老母有关;第二,你假设自然界的规律性,也可以用来证实撒但,和无极老母。笔者要请问阁下,你所说的「撒旦」,和「无极老母」是谁呢?从何见得,他们有可能与基督徒的个人见证,和自然界的规律有关呢?照笔者所知,「撒旦」这名称来自圣经。圣经并没有提及撒旦与这些事物有关;「无极老母」是天道教所拜的神明,据笔者所知,天道教根本上没有自己的经书。天道教创教至今不过约九十年,由一位性张的道士,将「懦、道、佛、耶、回」五教合起来,而成天道教。这样,又从何见得「无极老母」竟然也与基督徒所见证的,和自然规律所见证的有关呢?如果说,他们与这些事物有关,最低限度撒旦和无极老母自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或有过这样的启示,写成的经书,才勉强拉得上关系。如果连他们自己也没有这样宣称,这就是阁下无理取闹,故意侮辱基督教了。按逻辑和常理来说,基督徒若以自己的个人见证,或自然界的规律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他们所要说的,当然是上帝存在的「部份真理」,决不会只借着几个见证,一些自然规律的现象,就能「全面」地证明上帝的存在。例如,我们说,自然界有设计,就说明自然界有一位「设计者」存在;基督徒向上帝祷告,上帝非常奇妙地答应了基督徒的祷告,就说明有一位「听祷告者」存在。但是,这位「设计者」,或「听祷告者」是谁呢?如果有人能能够证明是撒旦或无极老母的所为,他们比上帝更有能力,更有可能「设计」这个大自然,和「听基督徒的祷告」,这样,阁下这样问,才问得有意义,不然,笔者也可以根据阁下的逻辑说:「你的存在,怎么知道不是一只狗把你生出来呢?」2。问:基督教朋友通常靠…「自然界的规律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第二个假设是,凡是有规律的,一定是被智慧操纵着的。
答:这不是基督教朋友的「假设」,而是任何有理性逻辑思维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推理」。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叫做「假设」。比方一个检察官发现插在死者身上的凶刀,有凶手的手指模;又在凶手身上找到一些血液,血液的DNA又证明确实是死者的血液。请问,这个检察官根据这些资料,应该向法官说:我「假设」他是凶手;还是说:我「证明」他是凶手呢?笔者以为,所谓「假设」,其定义应该是,先作一个未经证实的推论,然后借用这个未经证实的推论作为基础,作进一步的推论。这样,我们就可以称之前未经证实的推论为「假设」。倘若后来我们能够证实这个「假设」是错的,于是以它为基础而作的进一步「推论」也必然是错的。现在,我们说「自然界有规律」,这并不是「假设」,而是人人都可以观察得到的「事实」;我们又说,「凡有规律,就是被一种智慧操纵着」,这也不是「假设」,而是「逻辑推理的答案」。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也指出,一切自然变化现象,都是越变越乱的。科学家只接纳,无限长时间的自然变化中,偶然会出现规律的现象。科学家不会接纳,自然变化会产生长期而连接性的「规律现象」。现今自然界出现的规律,正是长期而连续不断的规律。我们根据这种长期而不断的规律,说:这是「被一种智慧操纵着」,这怎能算为一种「假设」?它委实是基于一个被公认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而作的「推论」。这样的「推论」如果呈上法庭上,法官也会接纳,因为它是从「长期而连续性的规律」中推论出来的。我们除了从一种「智慧操纵」的事例中找到这种「长期而连续性的规律」之外,没有人能从别样的事例中找到。所谓「科学发现」,就是在自然界似乎混乱的现象中,看到一种「长期性的规律现象」出现,科学家就认定,其中必定隐藏着一种可以「思议推理」的定律存在。所谓「可以思议推理」,意思就是「被智慧操纵」。正如爱恩斯旦说:「宇宙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可以被人思议。」他的意思当然是说,宇宙中充满了「智慧」,所以人类能够用「智慧」来推敲其中的「规律现象」,找到它的「定律」。
3。问:基督教朋友通常靠…「自然界的规律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第三个假设是,在没有被造万物之前,上帝是独立存在的,不需借助任何参照物。
答:「自然界的规律性证明上帝的存在」,这句话,笔者看不出含有「假设上帝先于万物而独立存在」的意思。好比我们说,几十年前,因为有科学家用望远镜看见金星出现「一条直直的公道」,于是就推测有金星人存在(后来证实是看错了)。这并不是说,那些科学家早已假设有金星人存在,才有这样的发现。同样,因为发现「自然界的规律性」,我们就说,证明上帝的存在,怎会有任何逻辑上的问题呢?笔者明白阁下的意思,你认为上帝其实是不存在的,只不过基督徒先假设没有被造万物之前,上帝已经存在,然后才强行将自然界的规律性,看为上帝存在的证明。但阁下这样说,猜测性非常之高,并不是事实。基督徒科学家数以万计,你怎可能证实,所有基督徒都是这样呢?这样你就不是在讲道理,而是在侮辱基督徒了。再者,阁下的意思又认为,如果有造物主存在,他必须「借助任何参照物」而存在,不可能「在没有被造万物之前,独立存在」。要知道,科学家在研究宇宙的来源之时,不断寻求宇宙万物的「第一因」,要知道这「第一因」是什么。他们一致认定,宇宙的「第一因」必须是「永恒的」。因为称得上为「第一因」,它应该是再没有「前因」的,不然,就不能称为「第一因」了。如果「第一因」必须「借助任何参照物」而存在,这就产生矛盾了,试问在「第一因」以外,何来「任何参照物」存在呢?「第一因」独立存在,正如上帝独立存在一样,是不需要借赖任何其他「因」的。故此,阁下的问题,在逻辑上出现矛盾了。
4。问:「个人见证」的可靠性,经常是经不起推敲的。有人找到工作,认为是上帝存在的证明。那被你挤掉的那个,万一是基督徒,那证明了什么呢﹖一基督徒曾用治牙痛不用花钱,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我认为应该感谢那个牙医。基督徒在受益的同时,那牙医在受损失,而不是上帝。
答:阁下将基督徒的见证扭曲了,不单误解了基督徒见证的重点,也恶意扭曲别人的本意,是为对基督徒不公平。因为基督徒不是单单以找到工作来证明神的存在,而是在靠自己去找工作,也一直找不到之时,他向神祷告,神就在一般看为不可能的情况下,使他找到工作,这才有助于证明神的存在。而且这种证明,也不是证明神的各种属性,它只是证明神听祷告的属性而已。基督徒不会单单靠听祷告来证明神存在的,他本来已经证实神多方面的属性,现在加上亲身体会上帝听祷告的属性,就感到「真实」得多了。于是他才说,找到工作「证明神的存在」。同样,基督徒用「治牙痛不用花钱」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这并不表示他不感谢那位牙医,也不表示他的信仰仅仅建基于「治牙痛不用花钱」这么简单的事上。他作见证的重点是说,虽然自己在十分贫困的生活中,要靠信心过活,上帝果然非常奇妙地照顾他,举例来说,他没有钱看牙科医生,上帝竟然用「治牙痛不用花钱」的途径来解决他的问题,这样,他就体会到上帝的照顾,有助于证明上帝的存在。请注意笔者所说,「有助于证明」神的存在。笔者的意思是说,作见证的基督徒,早就从各方面明白神的存在是真实的。只不过,他们所明白的,大部份都是属于「推理」,缺乏「体会」。如今上帝听他的祷告,使他在他认为非常奇妙的情况下找到工作,治愈他的牙痛,他就感到上帝的存在,是何等的「真实」。这是他们主观的「体验」,不是科学上的「推理」,听的人不应以「推理」的角度来批评别人的「体验」,这是不公平的。
问:马丁路德可以说是希特勒的精神导师。犹太人受**可以说与基督教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在基督徒眼里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认为**犹太人是为执行上帝的旨意。希特勒自称是天主**,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主耶稣,并命令卫兵杀死他,那么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义,他进的或许不是地狱而是天堂。
答:先生控诉希特勒杀害犹太人,认为与马丁路德有关,却没有提出任何资料数据,这是对马丁路德不公平。再者,希特勒是一名天主**,又何故因此连基督教也拉上关系呢?这是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分别不认识,糊乱骂人。退一步来说,即使马可路德在这一点上与天主教的看法一致,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他原是一名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并没有邀请马丁路德做我们的一代表,他个人的思想绝对不能作为真理的准绳。据我们所了解,当时天主教教皇之所以讨好希特勒,完全是因为教皇以为希特勒会成功征服整个欧洲,所以教皇讨好他,支持他,很可能是为了想要与他重组「神圣罗马帝国」,恢复教皇在中世纪时统治整个欧洲的光荣和地位。这是政治上的目的,绝对与圣经真理无关。天主教在中世纪统治欧洲的时期,奉行国教观念,国教以外的其他宗教都是不合法的,都是应该死的。因此,教皇赞成希特勒的看法,视坚信犹太教的犹太人为障碍物,不惜将他们铲除。圣经真理却不是这样,乃要我们善待犹太人,因为他们始终是神的选民。虽然他们现今仍然不信耶稣是基督,但圣经预言,在末后的日子,他们要全家悔改归向神。倘若我们奉行圣经真理去爱仇敌如同自己,我们又怎能恨神的选民犹太人呢?所以将天主教和希特勒的罪行,强行加诸基督教身上,是不合理又不公平的控诉。
问:我一直对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不太理解,圣经中对同性恋和通奸的谴责,都认为是同样严重的罪行。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对错来判断呢?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答:不错,圣经对同性恋和通奸都加以严重的谴责,因为都是违反神创造的原意或设计。造物主设计人不能飞,如果有人违反这设计,就要跌死;造物主设计丈夫和妻子才可以结合生子,违反的人,为什么神不可以看之为一种罪行?神设计一夫一妻,违反者就是通奸。神设计男人只可以和女人交合,违者就是同性恋。按意义来说,违反一夫一妻的设计尚属观念上的,但违反男人只可以与女人交合的设计,是属于生理上的,后者不相合的现象比前者明显得多,因此违反神旨意的程度也大得多。若说同性恋是「天生的」,就等于说神在创造之时早已设计了同性是可以相恋和相交的,这种说法不但与生理的结构矛盾,同时也是对神一种侮辱。要就是认为没有神存在,这样也用不着骂神不应该反对同性恋;若然同意有一位造物主存在,为什么不承认应该尊重造物主的设计呢?笔者曾阅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位医生写给美国总统的。这位医生敦嘱美国总统千万不要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因为同性恋者以他们的脑下垂体比一般人较为大作为证据,但这位医生向总统指出,后天盲眼的人,因为转过来训练自己多用听觉来分辨事物,结果他们的脑下垂体也比一般人的较大,证明后天发展同性恋倾向的人也会使自己的脑下垂体变大。
问:圣经对伤残人士歧视也不少,就如圣经说:「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1-2)「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21:17)在中世纪也有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答:圣经并没有歧视伤残人士,因为主耶稣基督将救恩比喻作邀请出席天国筵席的时候,主说:「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坐满我的屋子。」(路14:15-24)事实上,主耶稣在世时,不断向残疾人施恩,医好他们各样的疾病。至于问题所提及申23:1-2和利21:17这两段经文,其含意并不是歧视伤残人士,乃是因为神要以色列人尊敬神为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因此,凡献与神的,都应该是最好的。就如神吩咐以色列人献上初熟的土产,并所有头生的牛羊或各人家中的长子,即使是进入迦南应许之地所夺得的第一座城,其中的金银都要献给耶和华。在旧约圣经中,神常常责备以色列人将有残有疾的献给神,神说:「你们献给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么?」(玛1:6-8)因此,神定规一切有残有疾的人,或是私生子,或是任何污秽的罪人,都不得当祭司,都不得进到神的殿里事奉神。关系事奉神的人,神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若关系蒙恩得救,神绝对不会歧视伤残人士。至于中世纪时代天主教因为不明白精神病的成因而以为被鬼附,于是折磨他们至死,这是天主教的糊涂账,不应将之放在这里相题并论。
问:基督教从本质上,就是否定言论和思想自由。按照圣经,骂上帝两句就要被石头砸死。「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利24:16)「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12:31)
1。基督教的着作常谓,世界如此奇妙,当然有造物主了。我却认为这样说,是颠倒了因果。美丽或奇妙等等形容词,是人类对已经存在事物的描述,而不是人类先有了这些概念,后有的外界事物。上帝的独立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存在等于不存在。
答:阁下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既说「颠倒了因果」,又指证「事物」是「先」存的,所以是「因」;「美丽奇妙」的形容词是「后」存的,所以是「果」。我们却说,上帝存在是更早的「因」,一切「事物」都是「果」,人类对这些事物形容为「美丽奇妙」,只不过是更后期的「果」。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有何「颠倒」之处?何以你会说,「造物主存在」是「颠倒了因果」?并且你又妄下结论,说:「上帝的独立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存在等于不存在。」这句话建基于怎样的逻辑推理?与你在前文所指出的「颠倒了因果」又有何关系呢?笔者推测阁下的思想,大概你以为,先有了「事物」,后来才产生「美丽奇妙」的形容词,于是你就以为,「美丽奇妙」的形容词,只不过是存在于基督徒的「思想中」而已。于是「上帝」,也是这样,也是由基督徒虚构出来的。你这样推理是不通达的,因为你忘记了「形容词」虽然后来才由基督徒思想出来,但「美丽奇妙」的事实,却是早已存在的。基督徒未开始以「美丽奇妙」来形容宇宙中的「事物」之前,这些「事物」已经在客观上是「美丽奇妙」了,这样的「事实」绝对不可能是基督徒想出来之后才有的。由于世界如此奇妙,逻辑告诉我们,这是有一位「造物主」设计而成。这就是说,我们由逻辑找到「世界如此奇妙」的「因」而已,何来「颠倒了因果」呢?「美丽奇妙的事物」存在,若没有一位「造物主」作为它的「因」,岂不是说,这宇宙和其中的美丽奇妙,是从「无」中生出来的吗?你会相信「美丽事物」没有任何「前因」是合理的吗?世上所有科学家都在寻求「宇宙的第一因」,他们到如今仍然寻不到,因为发现整个宇宙里头,没有一样事物是「永恒」的。而逻辑又告诉我们,「宇宙的第一因」本身必定是「永恒」的,不然,这「宇宙第一因」就不知因何缘故在时间上「突然出现」了。因此,我们相信,「宇宙永恒的第一因」其实就是「造物主」,是神使万有存在的。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这个物质世界里的一切,全部都有开始,将来也会有结束的。所有的万物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由高序,变为低序,越变越乱的。所谓高序的现象,就是人类所感受到美丽奇妙的现象了。万物由高序变为低序之后,热力学第二定律指出,是不可能还原的。这是说,一切「因」必定比所有「果」,有更高的序;一切美丽奇妙的现象,必定来自一位满有智慧设计的神,绝对不可能从低序的大混乱自然变化中产生出来的。
2.耶稣是真的死了吗?他第三天就复活了,这岂不是说,他的死,是暂时性的吗?暂时失去知觉是死,还是昏迷呢?
答:阁下的推理实在出了问题。第一,死了三天被你定义为「暂时」,然则你凭什么理据定怎样的死才算为「不属暂时」呢?第二,「暂时死去」又被你定义为不是真死,那么你试试死亡三小时看一看!第三,你将死了三天定义为不是真死,又再推论至这可能是「失去知觉」,或「昏迷」,而你又完全没有提出「失去知觉」或「昏迷」的任何证据来,于是你是一位不讲「理」的人,你所讲的,只是「猜测」;你是凭「猜测」反驳别人的「理」,是为无理取闹。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有罗马兵丁前来,看见耶稣已经死了,于是就不打断他的脚。但他们看见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那两个强盗还未死,就将他们的脚打断,叫他们无法用脚稍为「站」起来,使自己的肺部可以稍为收缩而呼气,他们很快就气绝身亡了。但主耶稣在死前是不断用脚「站」起来呼气的,这样争扎一直到断了气为止,所以兵丁才不打断他的脚。但兵丁用枪扎他的肋旁,目的是要刺穿他的心脏,看看还有没有大量血流出来。但是当时耶稣只有「血和水」流出来,这表示耶稣的血已经流到尽,确确实实的死了。要知道,证明耶稣死了,不是他的门徒,而是那些想要他死的人。所以,耶稣如果是昏迷,或暂时失去知觉,一定逃不过这些有丰富杀人经验的罗马兵丁的。耶稣不但死了,也埋葬了。埋葬的方式,是用一百斤香膏将耶稣的身体全身包裹,再用细麻布和裹头布将耶稣的身体完全包札起来。若有活人被这样包裹,不会窒息也奇怪。再者,当耶稣复活之后,不信的人虽然很多,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疑耶稣只不过是失去知觉,或昏迷了。如今阁下凭毫无根据的猜测,说耶稣可能失去知觉,或昏迷了,阁下的说法怎能叫人佩服?我们根据此点,推想阁下的思维有问题,于是阁下对主耶稣诸多的侮辱和攻击,也是不能叫人佩服的,想叫人相信你,就难了。
3。基督徒解释说,耶稣死时与圣父分开了,所以是真死。那么,复活后的耶稣还和上帝一体吗?如果是,这死是不是游戏一场?
答:阁下所问的,又再牵涉到死亡的定义问题了。按医学常识来说,一个人死亡,以他的心脏停止跳为分界线,因为心脏一停,血液就无法将生命营养输送到身体各部,尤其是大脑,它很快就失去功能,接着身体各部也不会活动,是为死亡。但按属灵的定义来说,神对人类的始祖亚当说:「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因为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亚当吃了,按肉体来说,却没有死,他还可以活到九百三十岁。但是按灵性来说,他立即死了,因为他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了。因此,在神看来,与神隔开就是灵性上的死。将来罪人复活,来到神面前受审判,他们就会被扔到硫磺火湖里,永永远远受苦,那是「第二次的死」。「第二次的死」,并不是身体腐化了,消失了,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这才是最痛苦的。因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不但按肉体来说,他死了;按灵性来说,他也死了,所以是真死。可惜,阁下在问及死亡定义的同时,又将问题拉到「三位一体」的神性问题去,然后再推论说:「这死是不是游戏一场」?其实,任何人都会明白,耶稣死了,死时与圣父隔开,以致他说:「神阿,神阿,为甚离弃我。」但主复活了,再与圣父联合为一,完全没有影响他与上帝合为一体的问题。笔者不明白,阁下怎会想到,耶稣有可能与上帝一体产生问题。反而我会问,你认为有问题的理由何在?最后你说:「如果是,这死是不是游戏一场」呢?你的意思是说,即使耶稣死而复活,没有影响到他与圣父合而为一的问题,最低限度也证明,耶稣死而复活,只不过是「游戏一场」而已。什么是「游戏」呢?你给它的定义是什么呢?凡是暂时性失去功能,后来又再恢服的现象,都是「游戏」吗?那么你怎样看「疾病医好」、「因解怨而恢复交往」、「亡国而复国」、「失而复得」……?主耶稣为担当你和我的罪而死,你竟然看为「游戏一场」,以为他的死是玩耍而已?你若没有合理的论据而说这话,你就是故意侮辱耶稣了。亲爱的朋友,不要这样无理地侮辱你所不认识的,却是爱你,为你死的主耶稣,因为他若追究你的罪,你是无法逃避,站立不稳的。
问:马悲鸣先生表示有神论和无神论都不能提出科学证据,所以他不信有神,也不信无神。又谓:「有神论无法给出证明﹐无神论也同样无法给出证明。……请给我显示个奇迹,我便可以信心十足地去受洗了。你怎么够证明你死后没有灵魂?你死过吗?」答:首先我们要明白,宗教信仰是关乎「灵界」的问题,就是人死后,人的灵魂怎样面对神的问题。所谓「灵界」,是属于「非物质界」的东西,因此我们不可能用物质界的科学定律来加以证明或否定,因为属于不同领域的事物。好比我们不能用果汁机来证明空中有无线电波,也不能用木糠来证明磁力一样。马先生不信有神论,也不信无神论,这一种态度在逻辑上是不对的,因为逻辑上只有两个可能,要就是有,不然就是无,若两者都不信,就是不可理喻了。按常理来说,马先生既然认为无法证明有神,也不能证明无神,你的准确态度就应该是「不知道」。这种「不知道」是中性的,不能偏有,也不应该偏向无。而且遇到别人声称接触到神,应该谦卑求教,不应以鄙视的态度来否定自己所无法证明的事物。再者,马先生你个人无法证明有或无,不等于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若以自己的不能来证明全人类无能,就是自大和无知了。「唯物主义」错在根据自己所能接触到的「物质」而否定自己所未接触过的「非物质」,因此成了井底之蛙的观点──否定自己在井底所见到的天以外还有天。要知道,神不是一种弥漫于整个宇宙的自然现象,而是一个有位格有生命的个体。比方我们要在自然界的定律中寻找「马悲鸣」,找来找去找不到,于是我们就否定马悲鸣的存在,你以为对不对呢?人若要寻找神,就必须先得神的喜悦。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神不喜悦见你,你就是天大的本事也无法见到他。马先生要求神行奇迹才肯信他,告诉你,神能行,但他不肯行,因为他不甘心被渺小的罪人要胁,强迫他这样行,那样行才肯相信他的存在,好象他非要赢得人相信他不可,不然他就活不成似的。按马先生在文章中的态度来说,对神出言鄙视讽刺,试问神怎会喜欢让持这样态度的人见他呢?
问:我不信任何宗教,因为这个世界上宗教的品种太多!上帝为什么要启示出这么多种宗教让他们为了打圣战而互相残杀?即使真有个超乎一切宗教之上的上帝﹐这个上帝的头脑也有点不太清楚。
答:世上的宗教品种太多,怎可以扯到神是否可信的问题上来呢?要知道,真理只有一个,真宗教也只有一个,正如只有一个真的马悲鸣一样,这岂不是合理吗?如今世人凭自己的猜想忆测,制造出许多种宗教出来,这只是人的愚昧所以然而已,焉能因为有许多无知的人而否定真理呢?我们寻求真理的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将各种不同的宗教教义加以比对,从而找出一个最合理的宗教信仰来。若因为自己一个人找不到,就确定人人所认为找到的都是假的,这就是以偏盖全,不合逻辑了。因此,马先生认为「即使真有个超乎一切宗教之上的上帝﹐这个上帝的头脑也有点不太清楚」,笔者不明白,在逻辑辩证上两者怎可能扯上关系,似乎马先生的头脑有点儿乱才对。神不喜悦人类为自己发明许多宗教,因为不同的宗教,都是将造物主的神性不同程度地歪曲。但神虽然不欢悦,却不会阻止人创立许多宗教的自由,不然,在一位全能的神来说,若阻止成功,人类的自由意志就会荡然无存;若阻止不成功,世人拜错神而灭亡,神就要负上失职的责任了。所以神绝不阻止,乃任由人们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去决定自己的信仰。
问:创世记一开始就说:「上帝在水面上运行」﹐然后才开始用六日创造世界。然而,上帝在创造万物之前,理应没有任何东西﹐自然也不可能有水。那么请问这水是从哪里来的﹖答:「上帝在水面上运行」不是创世记一开始说的第一句话。创世记一开始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马先生观察的不错,神在六日造天地之先,已经有了「水」,也有了「地」,只不过地是空虚混沌的而已。但是马先生不明白,在希伯来原文,地「是」空虚混沌的「是」字,在圣经中常被译为「变成」(become)。因此,这段经文可以译为:「起初神创造好了一个天地,可是这个天地后来(因为魔鬼撒但犯罪的缘故)变成空虚混沌,渊面(海洋表面)黑暗(海洋的表面被厚厚的云层遮盖)。于是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进行重造),神说:『要有光。』(于是,从海洋的表面来说)就有了光,(因为使厚厚的云层变得稀薄,使阳光可以透过云层照到海洋的表面来)。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就是(神创造)头一日(的工作)了。」译文中有括号的,乃是笔者配合其他经文的真理加上去,为要解释得更清楚的。要知道,解释六日创造有许多学说,笔者却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以上所叙述的「重造说」。就如希伯来一章二节说:「…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诸世界」在原文是”allages“,应该译为「诸时代」。神早在创世记第一章第一节之时创造了第一个时代,以后被魔鬼撒但破坏了,神就再用六日时间将之重新整理,这就是「重造说」了。笔者认为「重造说」合理,因为经文所用真正「创造」(bahra)的希伯来文字,只用在第一节「创造天地」,和第五第六日,就是创造所有生物和人类。因此,水、地、太阳、众星……等,都是先前的时代已经创造好的东西。
问:上帝创造万物以后﹐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始祖亚当。然后趁亚当睡着了,就抽出他一根肋骨变成了他的妻子夏娃。最近的复制技术(cloning)显示出,复制出的个体与原来的个体完全相同。如果上帝当初从亚当身上取出一根肋骨进行组织培养,也只能复制出第二个亚当,而不可能是夏娃。
答:马先生这样问,已经先肯定了神造夏娃是借着”cloning“的方法,这是不对的。神如果有能力从无造出天地,从泥土造出亚当,怎么一定要用cloning的方法来造夏娃呢?如果神造夏娃一定会像亚当,然则神用泥土造亚当,亚当就要像泥土一样吗?将「复制」和「创造」混为一谈,是将人的技术硬加到神的身上来,这是不合理的。既然人是分男女的,神造人的途径就一定不是复制了。
1.圣经的预言有没有提及九一一事件?这件事在世界末日的预言上占有什么重要的位置吗?
答:圣经中的预言并没有直接提及九一一事件。但是,九一一事件确实与圣经的预言有关,因为它不是拉登个人与美国之间的仇恨关系,乃是以色列国与阿拉伯回教世界之间的仇恨关系。美国和欧洲国家只不过被阿拉伯回教世界憎恨,认为他们不应该帮助以色列国而已。自从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复国以来,阿拉伯诸国就一直想要消灭以色列国,但以色列国在美国的支持之下,一直打胜仗。极端的回教阿拉伯国家见打不过以色列和美国,就在世界各地发动多次恐怖活动,以图报复。虽然到今天,以色列人还是不肯悔改归向神,也不相信耶稣是基督,但圣经早就预言以色列会复国。并且以色列在复国之后,神会保守他们,赐福与他们,以致他们在最后世界大战之时,终于全家悔改归向神。为了保守他们,圣经预言指出:「耶和华说、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向四围列国成为令人昏醉的杯。那日,我使必耶路撒冷向聚攻击他的万民当作一块重石头,凡举起的必受重伤。」(亚12:1-2)这预言今天非常真实地应验了,因为不但阿拉伯诸国受重伤,连美国和欧洲诸国也因处理耶路撒冷的问题(想要举起这块石头)而受重伤。不过,这样受重伤,在末世预言中并不是最严重的事,直到列国所受的伤越来越严重,美国的报复行动不断使回教世界憎恨美国和欧洲列国,从而使恐怖活动升级,于是又引来更厉害的报复行动,灾难也因而加剧,直到最后产生世界核子大战,就是着名的哈米吉多顿大战为止。
2.世界末日有什么必有的程序?现在距离世界末日还有多远?我们可以避免这些灾难吗?
答:世界末日何时何日来临,主耶稣指出,这是没有人可以预先知道的。但主却要我们知道,世界末日接近之时会有什么兆头,叫我们可以儆醒。换言之,我们凭观察主耶稣所预告末日之前必有的灾难有没有出现,我们就知道「近了」。我们研究圣经的预言和主耶稣所说的兆头,知道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必先有如下的事发生:1。许多假基督,假先知(指异端兴起)出现(已不断应验);2。打仗和打仗的风声不断传出,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已不断应验);3。多处必有饥荒和地震(许多数字统计证实已经不断应验);4。以色列先复国(已于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准确应验);5。以色列人不断归回,以色列国不断强大,影响全世界,尤其是阿拉伯诸国(正在不断加剧应验);6。以色列要夺回耶路撒冷(已于1967年应验),重建圣殿(正在筹备中);7。基督徒被万民恨恶杀害,也被跌倒的基督徒陷害(已证实不断加剧应验);8。福音先传遍天下,使得救的人数添满(已经快完满应验了);9。以色列不断扩张,强大,和在世界上举足轻重(已逐渐应验);10。环境污染不断恶化(不断应验);11。世界列国形成东西南北四大集团,尤其西方联盟成为最强大的国,东方也贮备二万万大军(己经逐渐应验);12。假基督和假先知发动的「大迷惑」成功迷惑普天下的人相信他们,进行教会大合一,以致宗教大合一(大迷惑证实已经渐渐形成);13。以色列两个神的先知被出卖和被杀害(尚未应验);大地震,死七千人(等待快要应验);14。所有基督徒突然从死里复活升天(我们等候那一天来临);15。地上爆发世界大战,全地污染,大气层厚云使日间三光也退缩,死了许多人(等待快要应验);16。以色列全国摆脱假基督,拆毁他的偶像,痛苦悔改归向神(未应验);17。但假基督的大军压境,杀了以色列三份之二的百姓,余下的向朝东的橄榄山逃走,正呼求的时候,主耶稣从天驾云降临,要拯救以色列人(那时,我们基督徒已在天上,要与主耶稣一同驾云降临);18。主耶稣要作王,统治全世界(那时代,圣经称之为「千禧年」)。根据以上的程序,圣经很清楚表明,真心信主的人不需要经过大灾难,因为在大灾难之前,我们已经复活升天了。但不信主的人要留在地上,忍受那「从前没有,将来也必没有」这么大而可怕的灾难。因此,读者要及早信主得救,因为到那时,人心都变得非常刚硬,再没有人愿意悔改信主得救了。
3.为什么会有世界末日?到底什么事情促成世界末日的?
答:世界之所以会末日,全因为人类败坏所致。正如挪亚洪水的世代,圣经指出:「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神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6:11-13)好比我们住的房子,若都坏了,就要被拆毁;又好比我们的身体,若里头的五脏六都坏了,就要死亡。如今我们看见这个世界(尤其北美洲),高离婚率和同性恋运动败坏了家庭;从这些家庭长大的孩子因为缺乏爱,转而败坏社会;科学越发达,化学物料、基因食物改造也大大污染大气层,海洋和河流湖泊,败坏全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环境;个人主义加上滥用自由和**,变成放纵主义,又败坏了个人的道德生活;教会加入宗教合一运动又败坏了救人灵魂的福音,以致败坏教会;这些败坏合起来又构成国际政治上的败坏,最终人类发明最可怕的武器,毁灭自己。这就是世界末日的成因了。
4.既然神所创造的世界会有末日,这表示神创造世界的计划失败吗?
答:世界末日好象是神创造世界计划的大失败,其实不然,因为这个世界不是神创造的最终目的。神创造世界最终的目的,是要从这个败坏的世界中拯救一群愿意爱神,悔改归向神的人,一方面好更完全地彰显他的公义和慈爱;另一方也是为要藉此创造教会,这教会在属灵的奥秘上又称为「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就是我们一般人称为天堂的地方,这才是神创造世界的真正目的。因为神知道,若不赐人自由意志,人爱神是没有意义的,是神使人不能不爱神而已。但人有了自由意志就有犯罪和灭亡的可能,神却愿意从犯罪的人中拯救那些愿意悔改归向神的人。神认为,得着这些人作为创造天上新耶路撒冷城的材料,那才是最宝贵的。换言之,整个宇宙和历史只不过是借用来建筑天上新耶路撒冷圣城的「竹棚」(台湾人称为「鹰架」)而已。倘若我们看见「竹棚」被拆,我们不能说神建筑的计划失败了,因为「竹棚」的设计是暂时的,在建立起来之时早就预定是会拆除的。神真正的计划是信主得救的人,他们要建成天上极其荣耀和永存的圣城新耶路撒冷,大大彰显神创造的成功。
1。有人说,因为香港一位基督徒官员,在农历新年的时候,到「车公庙」去拜偶像,和求签,所以神用「非典型肺炎」来刑罚香港人,会不会是这样?
答:香港那位所谓基督徒官员,竟然到「车公庙」去拜偶像和求签,这是基督徒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我个人认为,这只能代表他的信仰有问题,未能表示神要因他一个人的行为而刑罚香港人。因为:第一,非典型肺炎其实在更早时期已经流行于广东一带地方,以致广东省许多人抢购「醋酸」来杀菌,其实「醋酸」是杀菌是无效的;第二,神绝对不会这么不公平,因为一个香港官员而咒诅不但全香港,甚至全世界的人的;第三,那位官员自己却没有患上非典型肺炎;第四,若将非典型肺炎与「车公庙」拉上关系,倒表示「车公庙」十分灵验,因为那官员所求得的签,是「下下签」。
2。基督徒会不会患上「非典型肺炎」?基督徒会恐慌吗?为什么神不保守基督徒?
答:基督徒也会患上「非典型肺炎」,事实上,在患者之中,不但有基督徒,连传道人也有。我们要明白,苦难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意义。对某些恶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报应他们,要夺去他们的性命。对另外一些恶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爱他们,要藉苦难来警告他们,使他们及早悔改。对某些好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要磨炼他们,好叫他们的人生更丰盛、更有经历。对另一些好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爱他们,不想他们在世上继续受苦,所以接他们回天家去享福。因此,基督徒对非典型肺炎,不应该过份恐慌,因为圣经明明告诉我们,如果没有神准许,我们就算是一根头发,也不会掉在地上的。笔者记得三十几年前,刚刚从神学院毕业出来,胃部突然大量出血,被送进医院里接受割胃手术。当时手术室有一位护士对我说:「你祷告吧!」我却对她说:「我早就祷告好了。」但我还有两句话藏在心里,没有告诉她的,就是:「我知道,我如果从正门出来,神的意思是要我继续做传道;如果我从后门出来,神的意思是要我回去享福。虽然我刚刚读完神学,还未出来做圣工,但是神必有更好的美意在其中。」结果,我的胃虽然割去三分之二,到现在,不但什么东西都可以吃,而且还体重加了五十多磅!不但如此,我有过那次的经历之后,对生命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也因此学会很多功课,可以安慰患病面对死亡的人。
3。「非典型肺炎」是什么?为什么全世界都那么恐慌?
答:所谓「非典型」,意思是,它不是一种过往有过的病毒,而是一种新病毒,一时间还未找到有效治疗的新药,所以引来很大的恐慌。其实,对许多人来说,「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恐惧症」多过「疫症」。因为,全世界六十多亿人口之中,只有三四千人染病,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比率。以香港来说,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都未染病。虽然染上的个案有增加趋势,但并不代表每一座大厦,每一个群体聚集的地方,都是危险区。如果以美国的统计数字来说,美国平均每天有九十多人死于一般的流行性感冒,远远比这个「非典型肺炎」来得凶猛。目前这「病毒」虽然还在极凶猛的状态下传开,但痊愈比率仍然是百分之九十六这么高的。所以它并非一种绝症。根据公布,目前的药物是可以压制它的。只是,患者一定要保持身体健康,使体内的「抗体」可以尽快产生,就可以消灭这种病毒了。问题是在患者本身,如果已经有某种重病在身,又或者工作太忙、无暇休息、因过份担忧而感受重压,以致身体产生「抗体」的速度大大减弱,「病毒」增加的速度反而快过「抗体」,这样,患者才会有生命危险。不过,我们人人都应该有一点常识,就是这「病毒」只能在潮湿度高,而且是空气不流动的室内,作近距离接触,才会传染给人的。如果我们戴上口罩、距离少过四五尺就不讲话、不握手、不接触任何被公众人士的手摸过的东西、也不用手来擦眼擦鼻,或放在口里,反而勤于洗手,这样,病毒是不可能会感染给你的。要知道,「病毒」在没有水份的状态下,不出三小时就会死。因此,空气湿度高,「病毒」**的速度会比较慢。据说,香港几间医院初时就犯上这个毛病了。他们为病人配戴「雾气口罩」,让病人吸入较为潮湿的空气,可以舒服一点。谁知,「雾气」反而养活「非典型病毒」,而且由病人口中大量喷出来,造成越来越多医护人员「中毒」。又以香港陶大花园的特殊个案来说,许多住宅单位地台通往上下层的U形「隔气喉」,其中的贮水部份干了,结果失去「隔气」的作用,反而变成上下层输送「病毒」通风管道,「病毒」从其中吹出来,浮动在空气中,长期杀害住在屋里面的人。所以,冷气机将空气中的湿气抽干,会有很大帮助。其实「病毒」本身是不会飞的,除非它依附在一些细微水点,或潮湿的尘埃上,就会「飞」到进人的鼻孔里了。
4。「非典型肺炎」与世界末日的灾难为什么会拉上关系?
答:我们知道,圣经预言的末世将有各种各样的灾难发生,而且发生的频密程度,会像主耶稣所形容,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这是说,妇人在生产之前先有「阵痛」,这种「阵痛」会越来越加密和加剧。事实上,自从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我们也亲眼看到「多处必有饥荒地震,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这个预言的应验。我们在过往的十年中,又亲眼看见世界各地,不断发生雨灾、风灾、旱灾、冰雹灾…等。这些灾难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燃烧大量石油,以致大气层污染了,以致温度大量升高所致。我们又看见有疯牛症、禽流感、口蹄症、登革热病、非典型肺炎…等,这许多灾难都是一种「标记」,指出我们的地球实在太过污染了。今次的「非典型肺炎」病毒,已经证明是从家禽牲畜变种而传过来的。相信像英国的「疯牛症」一样,人们将不应该是牛吃的羊内脏所造成的食物来喂饲这些牛,于是牛的抵抗力就变异,其体内的细菌也变种,才造成大灾祸。我们知道,近几年来,中国大陆不停传出,人们将抗生素来喂「大闸」,将不合规格的杀虫药来种菜,将机油来混合在米粒和瓜子中,泰国用抗生素来种植榴槤……这样,动物体内的细菌或病毒就会变种,造成「超级细菌」,大大抗距药物。其实启示录早就指出,有一颗「星」,名叫「茵蔯」,它使全世界「众水的三分之一的水都变为茵蔯。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8:11)「茵蔯」在原文是”wormwood“,直译是「如同虫一样的木」。笔者所理解的,这是指「病毒」,因为许多「病毒」其实都是「菇类」的植物,如同「一些酵母」是这类植物一样。这样,圣经预言这世界的「病毒」必定会越来越多,毒死许多人。启示录又预言,因为环境污染的缘故,许多人都生「毒疮」(启16:2,11),那就是最可怕的「癌肿」了。人人都知道,这是指地球的嗅氧层穿了一个大洞,像整个欧洲那么大,导致紫外光照射地球,叫大量人生癌病。根据圣经形容,更可怕的,是他们「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并不悔改所行的。」(启16:11)人类不肯悔改,不但使这些灾祸越来越加剧,最后他们还要面对「全能神的大怒」,以致他们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罢!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6:16)。这才是最值得我们关心、恐惧、和焦急的。
1。据闻,美国总统布殊笃信基督教,在决定许多事上,都以圣经作为指引。那么,为什么他还要未得联合国通过议决案,就坚持要攻击伊拉克呢?
答:笔者也听见不少人说美国总统布殊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但是,我们不能凭他一个人的表现来判断整个基督教;也不能凭我们各人个人的感受来批评布殊坚持攻击伊拉克为不对,或不符合基督教信仰。我们知道,基督教有不少宗派是反对一切战争的。他们认为,一切杀人的行动都是不对的,不论是为公义而战,或是为邪恶而战,都是基督徒不应该参与的。因此,这些宗派教会,只愿意应国家的需要,参与军队的救伤工作,或后勤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肯参加战争杀人。但有一些宗派教会却认为,旧约时代,神一直帮助以色列人争战。在神大大使用的仆人中,有许多都是像大卫一样杀人无数的战士。而且,启示录也指出,主耶稣降临之时,也骑着白马,领导天上的众军,与假基督争战,并且地上被杀的人,血流六百里。因此,为公义而战是可以,是应该的。只是,这一次布殊力主出战,是不是属于公义之战呢?这确实是「见人见智」,人人的看法未必相同。不过,我们在批评美国的行动之先,也应该考虑一下美国人在九一一事件的感受,和想一想,极端回**发动恐怖袭击,或支持恐怖袭击的恶行,实在是应该受到制裁的。如今,联合国考虑的,决不是应否和平对待这些恐怖分子的问题,而是应否在这个时间攻打伊拉克,和攻打伊拉克是否有效地制止恐怖主义的问题。像这样的问题,有可能美国布殊的策略是对的,也有可能法国和中国力主尽最后努力去维持和平,只有在最后,和平手段无法奏效之时才出战是对的。因为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有效地阻止恐怖主义的狂妄,和扩散。倘若因为布殊是基督徒,而伸引至攻击基督教,认为基督教是不良的宗教,那才是无中生有,好事生非,惟恐天下不乱的想法。笔者认为,你可以赞成法国和中国的方案,也可以赞成美国和英国的方案,让各人有自己的判断好了。这样的问题,不应扯到宗教信仰的头上来。
2。又据新闻显示,美国一些士兵,在准备作战的状态中,也请来一位牧师为他们施浸,然后才上战场。为什么基督徒一边打仗,一边受浸归信耶稣,然则基督教是好战的吗?
答:美国士兵被征出战,对与不对,我们在上文已经交待过。这是国家问题,不应与个人信仰混为一谈。我们从人之常情,可以明白,任何一个出战的士兵都会想到,这一次出战,很有可能会殉职。在这样的心理之下,他们会想到,死后到那里去呢?自己有什么把握得救没有呢?自己的灵魂比身体重要。因此,若在此时此刻,不及早关心自己的灵魂,是不是很不智呢?笔者相信,美国士兵是在这样的心理和思想之下,决定信主受浸的。我们不应该将他们受浸的决定,与他们被征入伍作战混为一谈,以为他们受浸是为更勇敢去杀人。这样的联想,是不应该的。主耶稣说得很清楚,他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因此,主耶稣也阻止了拔刀出鞘的彼得,不准他以暴力来对抗大祭司派来要捉拿耶稣的士兵。但主耶稣并没有说,连带刀也是不应该的,因为他劝门徒说:「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路22:36)因此,圣经认为,为保护国家而动刀是可以的。然而,动刀的人却要想清楚,动刀杀人,必为人所杀,这样,动刀之时就要想清楚,能否付起这样的代价?动刀能否彻底解决问题?至于美国士兵受浸信主,就不应该放在这个问题上一并讨论。
3。假若伊拉克被攻打,全世界众多极端回**都起来发起「圣战」,不但对付美国许多无辜的公民,同时也袭击世上许多基督徒,那时,问题要怎样才可以解决呢?会不会因此引发世界大战呢?
答:回**所谓的「圣战」,是为宗教信仰而与别的宗教人士争战。历史告诉我们,中世纪时代,回**曾经使欧洲陷入黑暗之中。虽然回**初时得胜,以致他们不但占据了东欧,还一直打到西欧,几乎将西欧也吞并了。但是,天主教也发动西欧诸国联合的十字军,八次东征,杀死回**数以百万计,应验了主耶稣的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当然,天主教的十字军也不会好过,他们杀人无数,被杀的也无数。尤其最后一次,神采取行动了,神使瘟疫流行于北非的十字军中间,叫他们全军死亡。可能因为这个缘故,以后他们再不敢发动十字军东征了。今天,我们的立场当然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圣战」,不论是拉登发动的九一一事件,或如果美国这一次出战伊拉克是含有报复意义,或以后极端的回**再发动各种恐怖袭击,只要牵涉到宗教意义内在,都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宗教总以和平为大原则,若以战争为解决问题的原则,就是邪教,政府应该立法加以制止。据我们所知,自从九一一事件之后,世上许多回教国家,都大量逼迫和屠杀基督徒。其中以印尼的个案最为严重,极端的回**,将基督徒的村落,一条村,一条村地焚烧,杀死数以千计的基督徒,军队和警察在旁观看,也不加制止,让那些暴徒公然高举拉登的口号和画像,肆意进行纵火杀人。倘若这一次美国攻打伊拉克,世上多国的极端回**又再起来屠杀基督徒,那才是真正不能收拾的祸患。然而,我们从圣经的末世预言知道,这些灾难是不能避免的。当这些灾难如同孕妇生产孩子之前的「阵痛」一样,越来越加剧,而我们也就因此知道,主耶稣再来的日子近了。等到那「大痛」出现,就是哈米吉多顿大战爆发,人类将会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死亡。最后,主耶稣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平定天下,带来永久的和平,那就是「大痛之后,婴儿出生」的意思,那时,全世界和平快乐的千禧年来到了。
1.犹太人遭到**和歧视,可以说与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天主教看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认为,纳粹党**犹太人是执行天主的旨意。希特勒自称是天主**,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了主耶稣,那么他进的不是地狱而是天堂,对吗?
答:笔者无意替天主教解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不赞成天主教的教义。我们从许多近代资料中知道,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是间接得到天主教梵蒂岗支持的。不过,先生的问题也实在问得不明不白,因为你还没有说清楚,希特勒如果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了主耶稣,为什么不可上天堂。当然,按天主教的教义来说,希特勒死后还要落炼狱受苦。基督教则认为炼狱是不存在的,人悔改也无须向神父告解忏悔,圣礼也没有任何效力。圣经告诉我们,任何人都犯了罪。但犯大罪、小罪与多罪,故然要按所犯的罪受刑罚。但以蒙恩得救方面来说,就没有多大分别了。因此,希特勒有没有机会得救,并不是根据他犯了多少罪的问题,乃是根据他是不是真心信主的问题。凡真心悔改信主的,都可以得救。如果先生认为像希特勒这样的大恶人,就是「真心信主」也不应该让他上天堂的话,你就完全不明白什么是「靠恩得救」的真理了。神为要表明他的大爱,故意设计无条件的救恩,好叫任何罪人都有机会靠恩得救。既然是靠恩得救,就不计较罪的多少,也不计较罪人能付出多少代价,免得罪人得救仍然有可夸。因此,神定规罪人只要真心悔改,承认自己本是该死的罪人,他就可以因着「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替他受刑罚」,就可以因信耶稣得救了。这样的相信如果是出于真心(无所不知的神知真谁是真心的),就必定会有不再犯罪的决心,这样,神就能挽回一个罪人不死了。本来罪人要付清自己的罪债,现今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替他受刑罚,罪人若相信,他就不需要再付自己的罪债了;罪人若不肯相信,就等于拒绝耶稣来替他付清罪债,自己就需要付了。希特勒若肯真心信,也不会例外,主耶稣同样可以替他付清罪债。如果说耶稣不应该替他付清罪债,就等于说耶稣不应该爱这样的大罪人。然则你根据什么来衡量应该与不应该呢?神的大爱要你来教他衡量吗?神要爱世人,你不接受,自有别人接受,你怎能用自己的标准来阻止别人接受呢?
2.我对有些基督徒仇视同性恋极不理解,圣经对同性恋和通奸都谴责,但为什么基督徒对通奸却持更大的宽容态度?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像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答:同性恋、吸毒、赌博等,是不是严重的罪行?你以什么准则来衡量罪的大小?以许多地方政府的标准来说,这些都是「合法化」的。但仍然有政府看这些都是罪行。无论政府怎样将这些合法化也好,绝大部份父母都反对自己的儿女有这些行为。看这些为合法的人士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这人欢喜吃甜的,那人欢喜吃咸的,双方都不能强逼别人跟随自己的喜好。只要自己的私生活和性取向没有对社会和别人造成伤害,就用得着你来干涉!就是因为这样的标准,多年前英国政府就有议员提议,让「通奸、**、**、恋童僻」等合法化。英国政府虽然无法驳斥这样的标准,却还未败坏到让「通奸、**、**、恋童僻」合法化。所以,同性恋是不是一种严重的罪行?按现今加拿大的法律来说,已经不再是罪行了。但按圣经来说,罪的标准只能由创造天地万物的神来定。就如神定规物体会从高空堕下,你若触犯这定律,你就会跌死。神定规男女有别,只可以异性结合,同性恋者绝不能结合,人若触犯这一个定律,神就看他们为犯了严重的罪,这有何不可?「通奸」的罪是得罪别人的丈夫,同性恋的罪是得罪神。同性恋者可以赢得人间法律的认同,定他们为无罪,决不能赢取神的认同。难道神要对他们说:「对不起,我造你们的时候,忘记造男和男也可以有性行为」?同性恋者可以根据加拿**律进入任何加拿大机构做事,但要进入天堂,就不能不根据天国的法律,按神所定的旨意。如今我们无法改变加拿大的法律,同样加拿大政府也无法改变天国的法律,阻止圣经看同性恋为严重罪行。至于同性恋是不是天生的,各说各法。赞成的当然说是,反对的也提出许多证据说不。但按圣经的立场来说,如果赞成同性恋是「天生」的,就等于说「神造错了他们的性机能」,这是不是荒谬的说法呢?
3.圣经中对伤残人及其他人的歧视也不少。「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1~2)。中世纪时代,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答:中世纪时代,人们还未有精神病学的常识,所以做出如此惨不忍睹的事,这一点却不能入罪于圣经。中世纪欧洲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将行邪术和交鬼的人处死,错在将旧约时代「神治社会」制度应用到「政教合一」的「人治社会」制度中。而当时的天主教已经远离圣经教训,借用政治力量将异己杀死。因此天主教杀死千万不同他们信仰的基督徒,造成千年黑暗时期。乃至宗教改革之后,欧洲国家才开始醒悟,放弃「政教合一」制度,恢复人民的信仰自由。至于圣经定规伤残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一则这样的规条是旧约「神治社会」时代的规矩,当然由神自己来厘订;二则这规矩不是指伤残的人士不能得救,乃是指伤残的人士不能做祭司事奉神。旧约时代,神定规以色列人要将最好的献给神。因此,有残疾的利未人不能出来做祭司,就如神要以色列人将无残无疾的牛羊献给神一样。
问:很高兴你同意谴责同性恋并在二月刊指出「不论是什么教会,若赞同同性恋就是异端」。鉴于吴先生以往敏于点名揭发异端,我想吴先生也应该把赞成同性恋的教堂逐一点名,保护爱上帝的人……吴先生你若真爱上帝和邻人,相信你会把这些异端揭发出来,对吗?
答:本报反对同性恋,亦反对支持同性恋的任何教会,这一点已经够清楚了。致于将支持同性恋教会点名,暂时仍未有这个必要。因为有一些堂会未必同意其总会支持同性恋的议决,他们还在想办法积极抗议。如果将他们点名,就会对这些教会造成伤害。阁下来信,如果有问题可以问,若属耸动挑拨离间的提议,想要造成教会的内讧,就显出阁下有不良的居心了。
问:吴先生借用启示录的经文来支持罪人永远在「硫磺火湖」中受苦,可有留意启示录20:14,和21:8指出「这是第二次的死」吗?启20:14前半部份经文说「死亡和阴间(即坟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难道它们也会永远受苦?此外,「第一次的死」又是什么呢?请覆。
答:阁下不明白圣经对「死亡」的定义。当初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按一般人对「死亡」的定义,亚当和夏娃吃了那一天应该死。但是,亚当却活到九百三十岁。按神的定义,我们就看见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那一天就赤身露体,不敢见神的面,被神赶出伊甸园了。由此可见,神给「死亡」下的定义是「与神隔开」,正如保罗所说「与神的生命隔绝了」(弗4:18)。因此圣经称活在罪中的人为「死人」(参弗2:1,创20:3,太8:22)。
至于「第二次的死」,阁下没有留意到启示录二十章五节指出「这是头一次复活(指基督徒),其余的死人(罪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意思是说,千禧年过后,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要复活,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到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判。这就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的意思。审判的结果是「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15)这样我们就应该明白,「第一次死」是指人犯罪离开了神,与神隔开。人的身体随后才死,只不过是神恩待人,叫人有悔改的机会而已;「第二次死」是人的灵魂和身体永远与神隔开,永远没有悔改的机会,永远在火湖里受苦。正如圣经明言「那兽……和假先知……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又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19:20,20:10)。经文指他们「活活的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就是「第二次的死」。这死并不是「消失」,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
耶和华见证人会不相信地狱永刑,全属无圣经根据的猜测。因为,他们不明白「永死」是「永远与神隔开」,也没有正视经文明明说「他们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样的错误,也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灵魂」是不灭的,只有现今物质界的东西才会消灭。「灵魂」原是神吹给亚当的「一口气」,与主耶稣复活时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吧」的意义相同,都是永存的。至于阁下所问「难道它们(指死亡和阴间)也会受苦吗?」这个问题,任何人都会明白,「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的意思不是要它们受苦,而是「废弃它们」(参启21:4)。
问:请问在圣经里,哪一个希伯来字和希腊字被译成中文圣经中的「灵魂」?这样翻译与原文一致吗?又,哪一节经文说这个希伯来字,或希腊字要到「真正的地狱」受苦呢?
答:从问题的含意,知道阁下误以为基督教说「灵魂要在地狱里受苦」,因而认为不可能,并认为基督教这个误解,是因为翻译上的谬误所致。其实阁下不明白圣经的本意,也没有正视笔者上两期回答中所指出的,「地狱」这词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以色列人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为要表示神看一个犯罪的人为「无用」,结局就「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因此,罪人将来永远受苦的地方不是「欣嫩子谷」,而是「硫磺火湖」,就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预备的地方。罪人因为跟随魔鬼犯罪,死后也要跟魔鬼落硫磺火湖,这是必然的事。圣经清楚指出,魔鬼(灵体)和假基督假先知(都是人,都要『活活的被扔在火湖里』,表示他们是带身体下火湖的,不单是灵魂落火湖)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为什么你们耶和华见证人会不信圣经呢?将来所有罪人都要复活,都要重得不能灭的身体才受审判,之后他们要扔在火湖里,阁下怎么以为只有灵魂在火湖里受苦呢?圣经说:「又愿你们的灵(SPIRIT),与魂(SOUL)与身子(BODY)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灵」字在希伯来文是Ruah,在希腊文是pneu'ma;我们中文圣经将这个字翻译为圣灵、心、心灵、灵魂、气、风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与「气息」和「风」相同。「魂」字在希伯来文是nepes,在希腊文是psuche’,中文圣经将它翻译为魂、生命、心、性命、人、性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也与「气息」相同。研究灵与魂的分别,因为这两个词在含意上有部份相同的缘故,所以圣经常将这两个字互相更调使用;但「灵」其实是一个人的「真我」,「魂」是这个真我的「资料」,包括生命、气息、思想、感情、意智、记忆等。将来罪人被扔在硫磺火湖里,是灵魂体全人受苦的。
1。不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他们的身体死后,他们的灵与魂都一同被鬼抓到受痛苦的阴间,对吗?
答:神对我们的始祖亚当说:「你们吃那分辨善恶树上的果的日子,必定死。」虽然亚当吃禁果的那一日,肉体没有死,却发现自己赤身露体,神也将他们赶出伊甸园,以后不得见神的面,与神隔开了。因此,我们给「灵性上的死」下一个定义,就是「与永生的神隔开」。至于「肉身的死」,直到目前为止,医学界仍然未能肯定死的定义,因为有不少人证实死了数天之久,还能活过来。但圣经给「肉身的死」再下一个定义,就是「灵魂离开身体」(参徒20:10,王上17:21),或者可以说是「灵魂与物质世界隔开」了。至于一个人的灵魂在离开身体之时,是不是被鬼抓住,带到阴间去,这一点只不过是传说而已,未必可靠。不过,圣经称撒但为「掌死权的魔鬼」,又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这样说来,人死后,被鬼抓到阴间去的说法,未尝不可。但是,这不是说,神将阴间和地狱的管理权,交给魔鬼。主耶稣指出,「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前者所说的,是指世人和魔鬼的权势;后者所说的,是指有权柄创造人身体和灵魂的神。因此只有神才能拥有万有的管理权。因此,人的肉身死后,如果有鬼来抓人到阴间去,也是神准许鬼这样做而已。
2。当初神用土造人,人犯罪后,神定规人属「物质的身体」仍要归于土。基督再来之时,基督徒已死,又变成尘土的身体,是不会变成「灵性的身体」而复活的。但基督徒复活时,得着的「灵性的身体」,是神把人原来的灵与魂,配合另外赐给他的身体而成的,也是三结合的。这个「灵性的身体」必要与主永远同在,请问我所说的对不对?
答:我们信主得救,分开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我们信主之时,圣灵「重生」我们的灵魂。这「重生」的意思,并不是废掉我们原来的灵魂,另外赐一个新的灵魂给我们,乃是「更新」我们原有的灵魂,使我们在世上活着之时,先经历到道德行为上的「得胜」,就是胜过出于肉体的情欲、环境上的罪恶污秽,和一切恶势力,叫我们的信心,能坚持到底,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此,若有人半途而放弃信仰,我们就认为,他的放弃,是证明他先前的信心,是虚假的。他是从来未曾得救过,现在放弃信仰,只不过是虚假的信心显露出来而已。倘若他能坚持到底,信到底,他里头「已经重生的灵魂」也会在肉身死亡之后,安息在乐园里,等候复活。圣经称这个时刻为「在主里面睡了」。等到末世主再来之时,天空中必有三种声音出现,就是神儿子呼叫的声音、天使长的声音、和神的号吹响。(参帖前4:16,约5:25)就在号筒末次吹响之时,信主得救的人的身体就要复活。这样的身体复活,并不需要搜集原先死去身体的尘土原素来组合,乃是神另外赐的一个全新的身体,是荣耀的,是不会再死的。这荣耀的身体,配合原先经历圣灵重生了的灵魂,才组成「灵性的身体」,然后才被接升天。因为圣经指出,我们在世上这个「必能朽坏的身体」,是不能承受那「不能朽坏的天国」的。(参林前15:50)所以我们复活的身体,是神另外赐的。现今我们必朽的身体,死后无论怎样处理也不必介意了。
3。复活的,灵性的身体,是神另外赐的身体,但灵与魂还是我们自己原来固有的,而原来的肉体必变成土,不能再复活成为灵性的身体了,对吗?
答:我们原来的身体,是属于这个暂时性的宇宙的。圣经称整个宇宙为「必朽坏的」(林前15:50),又称为「受败坏辖制的」(罗8:21)。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也证明宇宙间所有物质都是越变越坏,最后衰残而归于无有的。量子力学也证明,宇宙是有一个开始,将来也会有一个结束,意思是暂时性的。因此,我们出于土的身体,必要归于土。而且归了土之后,就不能再称之为「身体」了,因此,不应该说,那身体不能复活;乃应说,神赐另一个身体给我们,叫我们得着更美的复活。
4。基督徒能否向孙中山的像致敬?这只不过是政治性的纪念活动而已。我知道,我们当尊重神的话──不可拜偶像。但六十年代,我国大陆普遍拜**东的大像,在西安的南郊,有位弟兄因不拜毛主席的像,而被打断了肋骨!其实,迫人拜人手造的像,对那像所代表的本人有何益处呢?不拜的人,并不代表不敬爱毛主席哪!请问,我们是否应该随俗拜这样的像呢?
答:十诫的第一诫和第二诫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3-6)因此,自古以来,任何活人与死物,若取代神的位置,属神的人都不可拜他。基督徒宁死,也不能拜这些像。圣经时代,末底改因为不拜波斯国的首相哈曼,哈曼就求亚哈随鲁王杀尽全国所有犹太人。虽然如此,末底改仍然不肯拜哈曼。可是,神倒控制了君王的心,和历史的发展,结果反而叫哈曼全家灭亡,又叫所有想要杀害犹太人的,都被杀。这就是犹太人庆祝普珥日的由来。(参以斯帖记)历史上,为了不拜任何偶像而被杀的基督徒,有千千万万。他们殉道的见证,造成基督教的广传,叫福音传遍天下。历史学家宣称,甚至罗马帝国最后「被?服,成为基督教国家」,正是为此。
问:如果当今的以色列人和回**巴勒斯坦人都说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城,那么,为什么他们偏偏要做死对头,互相攻击?难道他们都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赛6:10)吗?
答:当今以耶路撒冷为圣城的,除了以色列犹太教和回教之外,还有东正教和天主教。基督教却没有「圣城」的观念。我们认为,有神同在,任何地方都是那么神圣的。所以,我们认为以色列人和回**这样争夺耶路撒冷,真的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不过,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成为死敌,除了宗教上的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治因素。因为两者都为国家的土地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而战。先是回**誓要将以色列人推入地中海,将他们全然消灭;以色列人也是为了自卫,奋勇争战,并且自从一九四八年复国以来,一直战胜阿拉伯诸国。试问一个战胜国怎会让出领土给敌人,威胁自己的安全呢?况且以色列人认为,耶和华神早在三千多年之前已经藉摩西领他们进入巴勒斯坦,将那地和耶路撒冷赐给他们,并且神又指明一定要在耶路撒冷为祂建造圣殿,所以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巴勒斯坦人却认为,虽然犹太人占领了那地有千多年的历史,他们才是真真正正的原居民。并且在犹太人还没有复国之前,巴勒斯坦人已经住在那地有千多年的时间。后来穆罕默德更在耶路撒冷的清真寺那里升天,所以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城。东正教和天主教却认为,耶稣基督在耶路撒冷有过许多事迹,尤其是钉十字架和复活升天都在耶路撒冷,所以天主教在中世纪时曾经派过八次十字军东征,好让天主**可以往那里去朝圣,以求脱去许多可宽恕的罪云。这些事,圣经早有预言说:「耶和华说,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向四围列国的民成为令人昏醉的杯……那日,我必使耶路撒冷向聚集攻击他的万民,当作一块重石头,凡举起的,必受重伤。」(亚12:2-3)问:如果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为什么祂容忍两个与祂为敌的大坏蛋,萨达姆。胡森(SaddamHussen)和那些XX党恶魔?让他们随意**祂的信徒,甚至要他们投降?这种生灵涂炭的事,祂怎能视而不见?
答: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也是一位慈爱的神。祂的慈爱叫祂尽量给恶人有悔改的机会,祂的正义却要报应始终不肯悔改的恶人。只是,我们认为神何时报应恶人,怎样报应恶人,我们才不埋怨神呢?老实说,你和我都是人,都不可能知道这样奥秘的事。但圣经告诉我们,来生的报应才是至终至重要的报应。恶人在今生还可能有机会悔改,所以神长期容忍他们。如果神预知那个恶人一定不会悔改,神还认为恶人有利用的价值,例如神会利用恶人来报应恶人,又利用恶人来磨炼义人。圣经指出,神能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乃是等到恶人不肯悔改,又再没有利用价值之时,神才取去他们的性命,叫他们来到神的审判台前受报应。
问:如果马太福音所说,地震是末日的前兆,那么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神的旨意?
答: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七节如此说:「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根据美国一份物理年报的统计指出:第一世纪发生的一至八级地震只有十五次,第六世纪有十三次,第十四世纪有一百三十七次,第十五世纪有一百七十四次,第十六世纪有二百五十三次,第十七世纪有三百七十八次,第十八世纪有六百四十八次,第十九世纪有二千一百一十六次,二十世纪的地震超过七千次。世人并不相信地震带有神的忿怒和惩罚在,但根据圣经,许多地震都是有意义的。例如末日大战之前有一次大地震,为要报应假基督和假先知杀了神的两个见证人;末日大战之后,又发生一次称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地震,因为神要报应那「大**」的罪行。世上无人能肯定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出于神的忿怒,但台湾人实在应该思想一下,恨恶罪恶和偶像的神会不会藉九二一大地震来提醒他们,应该及早悔改。
问:读者清水来信问:「近闻佛经有经文述及耶教浪子回头的故事,未知为何两者相似,可否明示?例如观法华经如此说:「……背父逃逝,踯躅穷途,长劫漂流,莫哀救……」究竟「耶」与「释」是否持同一「理」,或祗是叙述有异而已?
答:「浪子回头」的故事非常普遍,相信世界各国都有类同的故事。但是,笔者不相信佛经所说的浪子回头故事与圣经所说的有百份之九十相同。因为:
1.圣经指出,那浪子沦落到给人养猪,并且想要吃猪所吃的豆荚也没有人给他,试问佛经是不是这样说呢?我们知道,犹太人视猪为不洁之物,所以沦落到像猪一样,在犹太人听来,是人生价值观降低到连猪都不如的意思。
2.浪子预备了五句向父亲道歉的话,但是及至见面的时候,父亲只听了前四句,就不让浪子说出第五句「请你把我当作雇工吧」,因为不想他做雇工,乃要他仍做儿子,试问佛经有没有这一点呢?我们知道,只有基督教的神才强调罪人肯悔改,就会恢复做神的儿子,佛教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
3.父亲为了表示重新收纳浪子为儿子,就吩咐人把戒指给他戴上(代表儿子的名份),把鞋穿在他的脚上(代表今后不再需要去看猪),把上好的袍子给他穿(代表改过自新,过新生活),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可以请客一同吃喝快乐(代表大请客,为要公开作见证),然后父亲要见证「失而复得」,浪子要见证「死而复活」,试问佛教有没有这些道理呢?肯定没有。
4.最后,父亲见浪子的哥哥不肯进来一同快乐,就出去劝他。谁知这个哥哥这样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我们知道这个哥哥是代表犹太人,浪子则代表外邦人。神恩待肯悔改的外邦人,叫犹太人妒忌了。
试问佛经有没有这一段故事呢?肯定没有。如果以上所说的,佛经却没有,怎能说耶释持同一理呢?
问:如果地狱是确有其事的话,那么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赌博--对我来说,只要他成为基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会有足够的勇气让我的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答:我们在上一期已经解答了「地狱」是什么:「地狱」只不过是借用「垃圾池」来形容那些犯了罪而变为「无用」的人所要去的地方,如同垃圾被抛弃一样而已。圣经指出,神是按各人的行为来报应各人的,因此,地狱里的刑罚也有轻重之分,必定是公平地对照人所犯的罪而定。至于地狱是「永远」的,全因为「灵魂」本身不是物质,不能做物质一样被烧毁而消失,乃要随着灵魂不灭而永远受苦。但是永远受重刑,和永远受轻刑,两者有很大的分别。不能因为「永远」受苦就以神为残忍的神。其实,我们本是「受造之物」,像我们人类造出各样的器具一样,器具不能对我们说,为什么这样造它们;同样,我们也不能对神说,你为什么叫我们出生,或为什么叫我们的孩子诞生到这个世界来?但如今,神并没有将我们造成一块石头,如果神造我们为石头,我们也是无话可说的;神也没有将我们造成蚂蚁,如果神将我们造成蚂蚁,我们也应该感谢神,因为有生命的蚂蚁比没有生命的石头好得多;神也没有将我们造成一只牛,如果神将我们造成一只牛的话,我们更应该感谢神,因为牛比蚂蚁庞大得多……神却用尘土将我们造成「人」,是照着祂的形象和样式而造的「人」,有高度智慧,有永远不灭的灵魂,有与神沟通的灵性,有了解神伟大的美德从而赞美神的能力,结果「人」成了万物之灵,宇宙间最高级的生物。不但如此,当我们犯了罪之后,神又为爱我们,差派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救赎我们,为我们的罪受死,好拯救我们脱离罪和死,提拔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叫我们在天上享受永生的荣耀和福乐。这样,为什么我们却认为「没有足够的勇气让自己的孩子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好象做人比做禽兽更不幸的呢?牛若不肯耕田,马若不肯走路,公鸡若不肯啼,我们做它们主人的,倘且认为有「权」将它们宰了,因为我们认为它们「无用」。那么,神若看见我们犯了罪,不肯悔改归向祂,而按我们的行为判我们为有罪,将我们丢在「垃圾池──地狱」里,我们还要抱怨祂呢?我们不为神的「丰盛的救恩」而感谢神,却为「公平的地狱」而抱怨做人如同赌博,这样的观念合乎理吗?
问:一个牧师去北极传道,爱斯基摩人问他:「如果我没有听说过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狱?」牧师回答说:「不,如果你没有听说过上帝,你是不会下地狱的。」爱斯基摩人反问道:「那么为什么你告诉我上帝的存在呢?」答:问题中所说的不是牧师,而是糊涂虫。一个人会否下地狱,绝对不是因为他听过上帝和原罪没有,乃是因为他本身犯过罪没有。不论各种宗派的教会和牧师持什么意见来解释「原罪」也好,他们都不能否认,圣经重复了数十次说「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却没有一句说「神要照各人的原罪或祖先传下来的罪定人落地狱」。既然圣经明明的说「神要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那一个牧师有资格说「没有听过上帝和原罪的人必定下地狱」呢?或问,然则为什么我们要传讲上帝呢?答案却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为得救成为「上帝的儿女」。要知道,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完全不认识上帝的人,只不过保持自己在上帝公平的审判之下而已;听过福音的人,或认识上帝的人,就有机会靠上帝格外开恩,让耶稣基督所受的刑罚,成为他们所当受的刑罚,这样就可以使他们免去地狱的刑罚。「恩典」是在福音里面,「地狱」却是在上帝公平的审判之中,两者任择其一。选上「恩典」的人,就是因为听了福音而肯相信和悔改归向上帝的人;选上「地狱」的人,就是拒绝上帝的恩典,错误地认为自己不怕面对神公平审判,结果却被上帝揭发他们隐藏的罪行,定他们下地狱,为要按他们的行为足足报应他们的人。
问:用天文学家卡尔﹒萨根的一句话来说「异乎寻常的声称,必须要有异乎寻常的证据。」这样,基督教有没有这样的证据呢?
答:我想,天文学家卡尔﹒萨根的一句话是很合理的。只是,天文学家所找到的证据,是属于物质界定律的证据,而基督教所提出的证据,却是属于灵界的证据,是不能用物质界的定律来证明的。再者,天文学家所提出的证据,倘且需要有天文学知识,运用天文学仪器,才可以证明;属灵的证据,为什么人硬要在物质界来找证明,而不肯用心灵和诚实来找证明呢?正如主耶稣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这是一般的常识而已:如果神是电波,我们可以用无线电收音机才可以接触神;如果神是磁场,我们用铁粉才可以接触神;但如今神是个灵,我们就非用心灵去接触祂不可,不然,我们永远不能证实神的存在。从古到今,千千万万基督徒,其中包括非常有智慧的科学家如牛顿,也有极多思想非常深奥的哲学家、神学家、地位显赫的君王总统等等,他们都用心灵和诚实接触到神。这么多人的见证,已经铁一般证明基督教的福音是真实的,是无可置疑的。但是,那些企图用别的途径去接触神,也不肯相信福音见证的人,他们一直从物质界寻找「异常的证据」,就自定己罪了。再者,物质界其实也是神所创造的,也必载有足够的「证据」,就如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就如宇宙万物最早的来源证明有一位造物主存在,万物中的设计证明有一位伟大的设计者存在,这些都是非常宝贵的证据。只可惜,不肯相信的人认为这些不是证据,或认为这些不能算为「异乎寻常」的证据。这就是他们自绝于「恩典」之外了。
问:马克。吐温所言:「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答:马克。吐温对圣经固然有所不能理解的,按常理而言,自己不能理解的,怎会造成「不安」呢?只能造成「困惑」而已,因为自己不明白的,不可能叫自己有一个不安的结论。但是,马克。吐温认为真正造成不安的,真是那些他所能理解的部份吗?他的理解深度和途径准确吗,全面吗?他自己一个人的理解就等于「真理」,等于「终极的答案」吗?为什么仍有千千万万圣经学者认为圣经是无误的呢?先生在问及「地狱」之时提出马克。吐温这句话,想先生的意思必定认为马克。吐温所理解而感到不安的圣经真理就是「地狱」的问题了。然则,先生和马克吐温都认为神创造一个灵界的「垃圾池」来盛载「灵界的垃圾」是不应该的、不合理的、叫人想不通的吗?这又是凭什么逻辑,怎样的理解,来作出这样的结论呢?我们在上文已经清楚指出,「地狱」原是神公平审判的必须监狱,造物主所认为必须的垃圾池,正如地上的政府都有监狱,我们各个家庭都有垃圾桶一样,这岂能看为不合理呢?
问:我读《旧约》的感觉是:这是一个邪教,其中的耶和华,心眼之小,手段之残毒…不是象父母一般怜惜小儿女,而是儿女是否孝顺他。如果有人胆敢不相信他、不崇拜他,去拜偶像邪神,他就要从天上掷下雷电,降下硫磺和火,把你化为盐柱,让信徒用石头砸死你。
答:先生这样问,因为不明白好几方面。
第一,是因为忘记了耶和华神原是造物主,是主持人类道德报应的审判者,所以他有权刑罚人,报应人。好比我们说「包公残忍至极,因为他的虎头铡不知杀了多少人」,却没有将包公秉公判案、依法处决该死的罪人的因素也包括在内。摩西对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的神将这些国民从你面前撵出以后,你心里不可说…是因我的义。其实耶和华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是因他们的恶。」(申9:4)第二,受造的人不可以质问造物主,为什么这样待我?好象一团泥不能对砖瓦匠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罗9:20)许多人之所以不明白神的作为,也不明白圣经,就是因为他们将神拉下来与自己等同,然后质问祂,你为什么这样待我?
第三,按圣经的价值观,人生之所以重要,并不是这个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因为人的灵魂才是人的真我。所以,神看一个人肉体上的死亡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人的灵魂落在地狱里永远沉沦灭亡。因此,苦难对某些人来说是一种惩罚,对另一些人来说是一种提醒,对基督徒来说可能是一种鍜炼,为要叫他显出更丰富的人生。死亡也是如此,对某一些人来说是报应,对基督徒来说是终止他在世受苦的时间。但一切公平的审判都在来生,神会照人一生的行为来执行报应,那时的报应才是一切问题的答案。所以,人不能只看今生就埋怨神不公平,因为今生只不过是短暂的试验时间而已。
问:为了满足肤浅的虚荣心,他老人家(指神)竟能和魔鬼打赌,把最忠于他的某位好同志(指约伯一家)的全家弄死,最后该同志忍不住抱怨,他老人家还要申斥:「你懂什么?墨索里尼(这是先生为讽刺而加上去的)总是有理,过去有理,现在有理,将来也有理!」答:按约伯记所记述的,表面上好象神与魔鬼打赌,因为神对魔鬼说,约伯在神面前实在是一个行为完全正直的人。魔鬼却认为约伯之所以完全正直,全因为神处处祝福他,保护他所致。于是神就将约伯交给魔鬼,让魔鬼随意将约伯一切拥有的都除去,看看约伯会不会仍然爱神,行为完全正直。魔鬼就用各种灾难使约伯的财产全部失去,将他的家人全部害死,要看看约伯会不会仍然爱神。这就先生所谓「打赌」了。
其实先生不明白,神的智慧比魔鬼高,神要叫魔鬼中了自己智慧的圈套。因为魔鬼完全没有想到,它这样害约伯,不但显出约伯的信心和爱神的心是真的,更重要是魔鬼不知不觉帮助约伯写成「约伯记」,日后帮助千千万万受苦的圣徒,叫他们在苦难中不至灰心,反而更加信靠神,大大彰显出神的荣耀来。
如果先生肯倒转过来想,就会想通了:试想,如果圣经中没有约伯记,历史会变成怎样呢?基督教在这二千年来经历到多次极厉害的大逼迫,那些殉道的基督徒还会这么勇敢,虽然受尽折磨,还是要见证这福音的实在吗?不,基督教整个信仰就失去了动力,也失去了盼望,绝对不能传遍天下而广被千万人接受。至于约伯死的家人,我们在上一题已经说明了,人肉体的死是不重要的,最重要还是人的灵魂能否得救。因为,我们在今生所遭遇一切的痛苦,到死后见主面之时,就得到公平的报应了。所以,我们应该相信,约伯死去的家人在天上是极其幸福的。若没有来生的审判,我们所见到今生的一切不公平现象才是真真正正的不公平呢!
问: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他竟然命令人家去杀子,虽然在最后一分钟止住了老亚(指亚伯拉罕)的手,然而这种残忍的试验给老亚带来的心灵摧残不难想象。
答:先生没有读过希伯来书十一章十七节至十九节这段经文,所以才有这样的误会。请看经文说:「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看到了没有?亚伯拉罕是欢欢喜喜献上自己的儿子以撒的,怎能说「这种残忍的试验给老亚带来的心灵摧残不难想象」?为什么亚伯拉罕能欢欢喜喜地献上自己的儿子?全因为他相信神会叫他的儿子「复活」!儿子若复活,就没有杀儿子的罪恶成份了,反而叫自己和儿子有了最奇妙最宝贵的人生经历,是任何金钱都买不到的。
再者,神并不是在亚伯拉罕的早年向他作出这样的试验,乃是等他的信心达到最高峰之时,才借着这试验将他的信表明出来,为要叫他配得过称为「信心之父」(罗4:11-12)。我们看不见神曾经这样试验别人,因为没有人像亚伯拉罕一样有这么大的信心。不但如此,神这样试验亚伯拉罕还有一个一般人想不到的目的,就是神要告诉世人,神不是真的要亚伯拉罕杀死自己的儿子。但是,神后来在那同一个山上(根据犹太人的传说),却淮准许人将祂自己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
当时,以撒问他父亲说「燔祭的羔羊在那里?」亚伯拉罕回答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亚伯拉罕完全没有想到,山上果然有一只羊羔两角扣在稠密的树枝上,亚伯拉罕就将那只羊羔取来代替以撒。其实,亚伯拉罕真的没有想到,那只羊羔就是主耶稣的「预表」。因为,早在神的心里已经预备要差主耶稣来,成为我们的「代罪羔羊」,被钉在那个山头上。
问: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世界上信教的人会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
答:人类早期,可以说没有一个人没有宗教。亚当的两个儿子就以献祭的方式来敬拜神了;到洪水之后,宁录建造巴别塔、为要叫天下的人不分散全地,现在考古学家找到巴别塔的遗迹,发现这塔原来是金字塔的「前身」,它原是一个祭坛,用来敬拜天上的星辰万象,这是人类制造假宗教来牢笼人的开始,但神变乱他们的口音,人类就分散到世界各地去了。
此后,我们研究各国历史,发现差不多所有古国都有洪水消灭古代世界的记载或传说,又发现各国古代的宗教思想都十分接近,都是敬拜一位天上至大的神。就以我们中国人来说,古代的人拜「天」,以「天」为神,而「天」字乃由「一」字和「大」字合拼而成,意思是「一位最大的神」就是「天」。后来道教将「天」上这位神人物化,和帝皇化,称之为「元天上帝」,「玉王大帝」等。古印度雅利安人也相信一位造化天地的神,又相信宇宙只有「三界」,就是「天上」,「人间」,「地狱」,与基督教相似;后来他们观察到人死后产生许多尸虫,飞鸟又来吃虫,于是就构想出「轮回」的信念来,称为「三道轮回」。
释迦牟尼创办小乘佛教原只为想要摆脱「轮回」之苦,并未想到「神」的关系,因此小乘佛教是无神论的;五百年后有一位龙树大师认为「小乘佛教」只教人自救,不能救别人,未免太过自私,于是改为「大乘佛教」,幻想出满天神佛打救苦海中的人,遂变成「多神论」的宗教。
宗教信念一直流传下来,在历史上从未断过,不论信仰的内容对或错,人类从未间断过寻求神。当然有许多人寻错了而变成迷信,导致宗教变成「民间信仰」和不少「邪教」,例如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因为远航探险带回各国文化产品而刺激起人们普遍研究各种思想和信仰的根源是否合理,因此产生「宗教革命」,叫欧洲人民纷纷摆脱天主教黑暗时代的迷信。这些摆脱迷信的人分为两大支流,一支是为基督教的产生,他们研究圣经,发现天主教信仰已经离经叛道,遂起来改革;另一支是为理性主义的产生,他们纠枉过正,以致什么宗教都不信,反而高举「人文主义」,「唯理主义」,「唯物主义」,「怀疑主义」,「进化论」,「GC主义」,「存在主义」等「人本」的哲学思想,以为「科学万能」,「有科学就没有神」,于是有人以为科学越倡明,宗教就会自然消失。可是,我们亲眼看见,十八和十九世纪百分之九十的科学家还是信有神的,时至今天,科学未能消灭宗教,反之,GC主义却逐渐解体了。不过,根据圣经预言,我们知道「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宗教虽然不会消灭,反而产生「宗教大合一运动」,组成「一个全球性宗教」来统治全人类,但我们知道这是魔鬼撒但迷惑普天下的作为,因而促成世界末日来临。等到「得救的人数添满」,主耶稣就要回来接我们回到天家去,地上就会发生人类有史以来最悲惨的世界大战,那就是世界末日的大灾难了。
问:基督徒是如何看待其它宗教的**?
答:基督以博爱为宗旨,圣经教训我们要爱仇敌,又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因此,我们以爱来对待每一个人,每一种人,每一个宗教的**,甚至是反对我们,杀害我们的人。我们不但看其他宗教的**是人,是需要我们去爱的人,我们更看他们为原是「照神形像造的人」,神曾经赐他们「灵魂」,这「灵魂」原是神的「儿女」,正如圣经称神为「万灵之父」,称我们地上的父为「生身之父」,因此圣经形容一个人悔改归向神,好象「浪子回头」一样,得到「天父」热烈的欢迎。只可惜,我们热爱所有人,包括任何宗教的**,我们「爱」的表达方式常被人误会为「攻击」,导致其他宗教人士指摘我们的宗教为「排他性宗教」。其实我们从圣经、从逻辑、从宇宙根源的研究,在在都知道「只有一位真神」,因此,其他称为神的,都被真神看为假神;并且圣经又指出,「因为在天上人间,除了耶稣基督以外,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于是,我们出于一种「救人灵魂」的爱心和热诚,不得不告诉其他宗教的**「他们信错了!」于是误会就产生了。倘若我们不将「真理」忠告他们,我们认为,我们的爱心才是虚假的。
问:耶和华见证人会认为「神不是三位一体」,耶稣是神的儿子,只有耶和华才是真神,你们怎么看这一点?怎样看待耶和华见证人会?
答:耶和华见证人会实在错了,因为圣经显示「神是三位一体」的,有极多证据,因篇幅关系,未能在此详解,兹在此列举几点例证作为简答好了。原来「神」这字在希伯来文是「Elohim」,其前部「EL」就是「神」的意思,其后部「HIM」就是「众数」的意思,即英文的「S」。因此,圣经每一个「神」字都是「众数」的,但是非常奇怪,它的代名词一般都是单数的「他」或「我」,但间中有几个特殊的例子却用「我们」。例如:创世记记载到神创造人之时,经文说:「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读者看到了没有,前文用「我们」,后文用「他」,就是显出神是「多位一体」的神。像这样的例子,圣经里面还有许多。来到新约圣经,我们又看见经文常常提及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其中最显浅的例子就是主耶稣临升天之前的「大使命」了,主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特别请读者留意『名』这个字,在英文是name,是单数的。按英文的文法,照理三位的名应该是众数的才对,何故三位的名联同一个名呢?这就是三位一体的一个奇妙的证据了。
问:何谓「短宣」?是不是利用假期去探访海外宣教士?
答:许多教会牧者误会了我们的「短宣」,以为只是利用几天假期到海外宣教士的工场去,探访宣教士,了解他们的工作,协助他们做几天传福音的工作。其实,我们的「短宣运动」是「短期受训,长期传福音的本土逐家个人布道运动」,重点不在海外宣教,乃在本土传福音。并且,我们认为,教会推动海外差传事工,若未能先发动本土平信徒人人传福音,体会宣教士在海外的艰辛工作,他们是很难支持海外差传事工的。再者,如果全教会人人都热衷于传福音,领人归主,圣灵才有机会在这些热心传福音的信徒中,拣选合适的人才,感动他们奉献自己到海外去做宣教士。环顾今天许多教会所做的「差传事工」,只不过鼓励信徒每年奉献多少金钱,支持一些宣教组织和福音机构,就等于做妥了差传工作了。其实,这些教会长期没有人受感动去做宣教士,会众也不明白传福音的艰辛,他们怎可能会热心支持呢?因此,「短宣异象」就是为发动「全教会福音热」,人人献身两年做短宣,先在本土还福音债,后来如果圣灵感动才献身做宣教士。
问:何谓「短宣异象」?与布道事工有何分别?
答:「短宣异象」是为鼓励每一个基督徒人人都奉献两年(若无法奉献两年者,可考虑奉献某些时间,可与本短宣中心洽商合适的课程),受训练做「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工作」。这种「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工作」原是主耶稣亲自发明和领导的,祂招聚了七十个门徒,派他们两个两个地出去传福音。结果,他们都欢天喜地回来报告,他们的工作十分成功。「短宣运动」虽然不是为献身做传道人的基督徒而设,但是,不少人先献身做「短宣」,以求体验传福音事工是否自己一生的抱负,然后才考虑全时攻读神学。我们认为,这是最好不过的。因为,现今大部份神学院都缺乏实际布道训练,能先受布道训练才做传道人,对讲道和布道有非常重要的帮助。「短宣异象」十分强调「出去式」的个人布道事工,因为向来「请人来听福音」的方式有许多困难不能克服,就如:教会的聚会时间往往不适合未信者;教会的聚会极少有福音性的,未信者若参加一般聚会,会感到不明白;教会的地点可能距离远,未信者感到不便;教会里头没有相熟的朋友,未信者感到很陌生;在教会聚会中听道,未信者有不明白之时,感到不方便发问;教会讲台所讲的信息,未必符合未信者的需要……等等。可是,「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就能全面解决以上种种困难了,因为时间、地点、信息等方面,都可以迁就未信主的朋友,又可以随时回答他们的问题,与他们建立友谊。因此,历史告诉我们,任何地方,任何时代,即使是在大逼迫的时代中,这种出去式的个人布道都能发挥作用,领无数的人归主。中国大陆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就是最好的实例了,那时,当然不可能举行布道大会,也不可能采用任何其他传福音的方法。但是,「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却在暗地里将福音大大传开,叫中国大陆的基督徒人数增加了二十五倍,成为全世界教会增长最快的地区。请看,异端之中,凡是采用这种出去式的传福音方法的,诸如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会等,都因这种传福音方式大大兴旺起来。虽然如此,「短宣异象」并不以数目的推动的目标,因为许多报导的数字都是人为的,未必能反映真实情况;但却以「全教会福音热」为目标,因为我们发现,当几个平信徒献身天天这样做福音工作之时,不但叫许多人信主,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见证会影响全教会其他的基督徒也热心起来,人人参与个人布道,共同传福音领人归主。等到这种热诚慢延全教会,人人都这样做之时,全教会就大大复兴起来,决志信主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此外,「短宣异象」还强调以三分之一时间受训,三分之一时间实习,三分之一时间协助教会福音事工。这样,「短宣异象」是以「做」多过「读」为目标,而且所「读」所「学」的,全部都是「实用」的神学学科和传福音技巧,我们认为是当今时代神的众教会最需要的运动。
问:「短宣运动」实际上会不会成功?有什么困难没有?
答:「短宣异象」约在十五年前于香港平安福音堂开始的,因为推动得很成功,以致我们在沙田区立即成立了一间教会,而该教会至今亦已经增长成为三间教会,合共有四百多人聚会。到一九八八年二月,香港众教会风闻,即邀请我们将「短宣运动」扩大成为超宗派的训练中心。随即,我们购置了一个有近万平方尺的物业,是为「香港短宣中心」,至今训练数以百计基督徒天天传福音,领无数人归主。不但如此,「短宣运动」更延至加拿大多伦多,由众教会合办「多伦多短宣中心」,亦有非常好的成积。继后再成立「温哥华短宣中心」、「纽约短宣中心」、「澳洲短宣中心」、「东马来西亚短宣中心」等等。不过,在加拿大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确实遇上不少困难。因为,我们的经费需要庞大,至今赤字亦很可观。虽然如此,我们仍照神给与我们的「异象」,创办「真理报」,供短宣中心逐家传福音时派发使用。我们认为,最可惜者,就是华人教会之中,仍然有大半教会未认同「短宣异象」者,以致我们推动这福音事工,感到支持的力量很弱。笔者在此呼吁神的众教会和有心支持「直接传福音」圣工的基督徒,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异象,一方面献身参与「短宣」,一方面奉献支持我们的工作。
问:从圣经的记载看,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香港证主协会出版的圣经百科全书P.603却说「旧石器时代在主前8000年,新石器时代是在主前7-4000年」,P.1983又说:「在拿撒勒北加利利的迦拿,挖出古陶器,有希伯来列王时代的(主前9000),也有希腊,罗马,阿拉伯和十字军东征时代的,」这些年份为何不同于圣经的记载?
答:按照圣经记载的家谱年份来计算,不错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是、因为希伯来人的家谱原不是供后人计算历史年份而写的,他们家谱的目的只为显示出各人原属于以色列那一个支派而已。因此他们记载家谱之时,往往为了方便记忆,而故意将他们认为不大重要的几代漏掉,这种情况以马太福音所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为最显着的例证,因为作者故意做成三个十四代而将以色列末后的四个王的名字漏掉。这不是说圣经有错漏,因为希伯来人并没有孙子和儿子之分,后代中任何一代的后裔都可以称为某某人的儿子,所以说「某人生了一个儿子」这句话其实也可以说是「生了一个孙子」。这样说来、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的年份,就不只4000年了。到底真实准确的年份有多少?学者的推论各有不同的见解。不过、我们不接纳进化论学者百万年的说法,因为专家们指出、进化论学者们所用「放射性元素」的探测法是极之不准确的。据说、有专家用海洋积存的盐量来计算地球的年龄,发现地球只有一万年左右;若以月球表面殒石尘的厚度来计算,月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因此地球的年龄也相若;若以地球大气层的空气成分来计算,地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这样看来、神造亚当至今也应该是在一万年之内了。虽然圣经的家谱记录原不是为计算人类历史年代而用的,我们仍然相信圣经的原着是神无误的话语,所以我们相信问题并不在圣经是否准确,只在人的应用上出了乱子,和圣经抄本和译本上出现人为的错误而已。因此、当圣经的年代与世俗历史所记录的年代出现不符之时,我们相信圣经是对的,世俗历史却可能因为某种未知的因素而产生了错误。
问:「主教」这名的意思和职责是什么?从何时开始有此名?「主教」与「教父」有何区别?
答:根据圣经的记载,初期教会只有两种职位,就是长老和执事。但是、日子久了,人数多的大教会产生许多长老,而长老团的主席就在第二世纪之时被称为「主教」(bishop)了。由于当时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一本圣经,所以在对付异端的事上,教会都以素有圣经研究的主教的意见作为依归,因此、主教的权力就渐渐强大起来,成了所谓「独裁主教」(Monarchicalbishop)。后来、城市中的大教会在邻近小镇开了许多分堂,于是主教又演变成「区主教」(Diocesanbishop)。到了第四五世纪时,东欧有以弗所,亚力山大,康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四个大主教,西欧只有一个罗马大主教。后来东欧被回**入侵,削弱了东欧四大主教的权力,再加上这四大主教常有纷争,请求西欧罗马大主教来主持公道,于是渐渐罗马大主教就逐渐高于一切,是为「教皇」的形成。至于「教父」,这名称并不是教会的职衔,它只不过是历史学家给与早期的神学家们的专称而已。其中有一这神学家是耶稣十二使徒的学生,他们的着作,在神学上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价值,所以被称为「教父」。
问:请问「脑」的功能和「灵魂体」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
答:笔者不是脑科专家,所以笔者的意见只是按神学的想法来发表。在神学上,研究灵魂体也有二元论和三元论之分。二元论者主张,人的结构只能分开「身体」和「灵魂」两个单元,而「灵」与「魂」原是同一样东西。但三元论者却认为,圣经的用字既然清清楚地分开「灵」,「魂」,「体」,就应该是三个单元才对。笔者却认为、二元论和三元论之争是无谓的,因为人只得一个「我」,那就是人的「灵」,而「体」只不过是「我」的躯谷而已,是「我」接触物质界事物的媒界;「魂」只不过是「我」生存期间所贮存的资料,包括我的感情,意志,思想,欲念等,是「我」接触超物质界事物的媒界而已。因为当「我」死了,我的「身体」就化为尘土,再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我」的一切感觉和自我的存在仍然随着我的「灵」继续存在下去,那就是「魂」与「灵」仍然结合而存在的现象。至于「脑」,那就是「身体」的一部份,但因为「脑」部是用来处理五官感觉所吸收的所有资料,从而构成我们的思想、欲念、感情等复杂的理念,所以「脑」的功能就成了「我」(灵)为接触和处理生活在世之时所有资料,并将之贮存于「魂」的媒界。进化论者不相信人有灵魂,乃指所谓灵魂,都是「脑」部功能的表现而已。但是、这种说法决不能解释许多曾经病死了,后来又活过来的经历,因为他们都一致地指出,当他们的灵魂离开躯体之时,回头看见自己身体躺在病床上的感受,那时、他们的「我」和一切思想感情都是随着灵魂而离开身体,这时、随着身体的脑部功能应该无法支配已经离开了身体的灵魂吧!
问:圣经上记的「娈童」,有人说:「娈童就是现今的同性恋」是吗?
答:按「娈童」这词在原文是「qadesh」,原意是「污秽的人」,常用来指「男性庙妓」,英文圣经通常译作「sodomite」,直译中文是「所多玛人」,意思是男同性恋者。因此《当代福音》将之译为「同性恋者」,笔者认为这个译法应该是准确的。所多玛城的人曾经围攻罗得的房子,要求罗得交出两位天使出来,让他们行淫,而当时两位天使是以男性的人形出现所多玛城,所以后来的人就称同性恋者为sodomite「所多玛人」,又称同性恋的罪行为「所多玛行为」(sodomy)。
问:我承认神客观的存在,但我如何才能感到神与我的关系?我觉得祂在天上,与我很遥远,为什么我的祈求没有回应?
答:所谓「神客观存在」的意思,是从推理中领会到神应该是存在的,正如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然而、这位神虽然存在,但你主观「感觉」不到祂,尤其是你的祈求祂还没有答应,于是你不知道祂与你的关系是怎样的,你也感到祂与你之间距离很遥远。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所要求的「感觉」是什么?如果你要求用你的「五官」去感觉祂,你就错了,因为祂是造物主,当然祂不能被你用来接触物质界各样事物的「五官」去感觉祂。圣经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需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意思是说,你要用「灵」才能接触「灵」。举例来说,神如果是「磁力」,你就要用「铁粉」去接触祂;神如果是「无线电波」,你就要「收音机」去接触祂。你不能用钢琴去接触「磁力」,你也不能用切肉机去接触「无线电波」,因为不同类。照样,神是个「灵」,你无法循研究物质界事物的科学方法来接触祂,幸好你里面有「灵」,你用你的「灵」就可以接触神的「灵」了。我们基督徒常常向神祷告,靠着信心,运用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祷告就感受到十分甜密,因为我们相信神不但是「造物主」,更是我们灵魂的天父,祂爱我们,好象一位慈祥的父亲,等候我们这些「浪子」归回到祂的身边。当我们凭信心,用我们的感情向祂祷告说:「天父阿!」祂就听我们的祷告,而我们的内心也感受到无限的平安和喜乐。有一个人举例说﹕「太阳不但客观存在,更是你主观可以感觉到它的温暖的;虽然如此、当你躲藏起来,不肯被它光照之时,你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它仍然是存在的,因为你所吃的食物,都是靠接收到太阳的光和热才能生长出来的,你接触食物,间直来说,你就是接触到太阳了。」问: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为什么有许多做坏事的人却过得那么好?神为什么允许这些不平等的事存在?
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观念,确实是证明有神存在的观念,因为「谁」来报应善人和恶人呢?那位能够「公平地执行报应」的,必须是「无所不知」的,因为如果祂不能知道各人心中所想的,和许多隐秘的事,祂怎能执行公平报应呢?祂也必须是「无所不能」,因爰如果祂要报应世上每一个恶人,祂的能力一定要足够应付才可以;祂也必须是「无所不在」,因为如果恶人从香洁跑来北美洲,而祂的能力不能到达北美洲的话,那个恶人岂不是消遥法外?祂也必须是永活的,因为如果祂自己的寿命有限,恶人就不用怕祂了;祂也必须是「至善」的,因为如果祂本身不是「至善」,祂用何种标准来审判恶人呢?由以上所推论的,我们可以准确的知道,这位能公平地做行报应的,必不是「人」,祂必定管理宇宙万有的「全能者」,就是圣经中所说的神。然而、许多人因为看见许多做尽坏事的恶人生活还是过得相当好,就不明白神为什么不施行报应,既不见祂施行报应,是不是等于没有这样的一位神存在呢?请读者注意,这样的推论是错在「时间的观察」上:请问、是不是因为你在你的一生之中,看不见那些恶人遭报,就等于没有神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的后代中执行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死后,灵魂来到神的面前才执行呢?然则「地狱」和「天堂」要来做什么的呢?笔者从圣经中告诉你一个秘密,原来神认为,如果祂在今生轻轻地报应恶人,这是为「警告」他,希望他及早悔改;如果祂在今生立即治死恶人,这是为「消灭」他,因为不给他机会悔改;如果神暂时不在今生报应恶人,也不提醒他悔改,这是为要「利用」恶人来报应其他恶人,或「利用」恶人来达成某种试炼和造就善人的目的。总而言之,神有神自己定规的执行报应时间,是我们这么渺小的人无法知道的;如果我们这么愚拙,认为神不在你所能观察到的时间内报应恶人,就等于没有神存在的话,你要小心,你这样想,大概你也开始想做恶人了!
问:如果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怎样证明祂的存在?只靠一本圣经可以吗?如何证明圣经的真实性呢?
答:如果说「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这话是错的,因为整部圣经,和宇宙万物中所藏的奥秘,全部都是为迁就人所能理解而设计的;如果说「神是人所能理解的」,也是错的,因为人这么渺小,生命这么短速,智慧这么有限,官感所能接触的范围这么狭窄,所能到达的空间这么细小,怎可以完全理解一位造物主,一位全知全能的神呢?所以有一位神学家这样说:「我现今之所以相信神,因为我还不能完全明白祂;等到有一天我能完全明白祂之时,我就不再相信祂了,因为我这么渺小的人也能完全明白神的话,这位神必定比一只单细胞的细茵还要简单,祂怎配称为神呢?所以、我不能完全明白祂,是必然的,是很合逻辑的。」对了,这就是圣经所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那一部份),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叫他们能理解)」(罗1:19)这句话的另面是说,「神的事情,如果是人不能知道的那一部份,神并没有向人显明;既然神没有显明给我们明白,我们当然无法理解!」所以,读者千万不要从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去,以为「神应该是人人都能完全理解的」,若不能完全理解,那就代表「神是不存在的」。要知道、假使神是人能以完全理解的,你还得花时间去研究,可能是无穷尽的时间,无穷尽的智慧,搜查无穷尽的资料,你才可以在不知的将来完全明白祂!绝对不是你这么简单的问一句话,这么不肯付代价去追求,就可以完全明白,或可以完全证实神的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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