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子嘉等
前言
基督教信仰不是一些空泛的哲学理论,而是源自一位创造而又救赎的神。圣经开宗明义地宣告:「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关于神的存在,《罗马书》指出:「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因此基督教信仰毫不含糊地确认了神的存在。神若是不存在,基督教的信仰就不过是一派胡言;神若是真实存在,则圣经所宣示的救恩道理,就断断不容人类忽视。虽然相信神存在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企图否定神存在的各种理论,也一直层出不穷。在提出神存在的论据之前,我们不妨先来检视一下这些企图。
反对神存在的一些说法
首先,我们不难察觉,一般人之所以不相信神存在的原因,不外乎认为「神既然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所以神是不存在的」。这种说法听来合理,但其实不然。世上许多事物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是存在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见过或摸过自己的曾祖父,但是没有人会怀疑其曾祖父必然曾经存在。这就表示许多事物不一定要藉着眼见的方式才能确定其真实性;透过一些推理或某些线索,我们也一样能够肯定事情的真相,而眼见的途径不过是众多方式的其中之一。况且,眼见的方式也有其局限性,许多人不就是被自己亲眼看到的事情所蒙骗的吗?神既然是万有的主宰,为何就只能藉着眼见这种有限的方式去确定其存在呢?!因此,这只是一种未经深思熟虑的说法。遗憾的是许多人就以这类的说法来推搪神存在的事实,好逃避神存在所带来的课题。
与此相关的,就是所谓「科学无法证实神存在」的看法。这观点认为一切事物都需要科学的支持,才能够成立。但是基督教信仰的神却是无法透过科学实验来求证的。因此这些人认为「神存在」的观点无法成立。其实,这种论调是不幸地夸大了科学的本领。因为其背后的理论认为∶「只有经过科学试验考证过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基督教信仰既然无法透过科学试验来求证,因此基督教的神并不存在。显然这种论调涉及了一份误解,也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其误解在于假定科学与信仰乃是互不相容、彼此矛盾的。
事实上,信仰与科学乃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事情,各有自己的领域;前者处理关乎生命与永恒的事物,后者则处理自然界的事物。两者在某些课题上固然具有共同的兴趣,如世界的起源等,但基本上却并不冲突。而且,探讨信仰的学问(一般称之为神学的)绝非如道听途说般的空论,它也一样具备科学性的因素在内。这情况就好比某些人文科学,它们虽然与自然科学的学科不一样,但也同样具备科学性的内涵。因此文史学科与自然科学,其实谈不上有什么冲突而言。同样的,信仰(神学)与科学又何来什么冲突呢?!
另一方面,「科学无法证实神存在」的观点也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科学不是万能的!二十世纪的科技甚为发达,这乃不争之事。然而随之出现的科技文化却有时目空一切,轻视所有无法符合科学研究的事物。须知科学所无法处理的事物,其实仍然可以是相当真实的。比方说,在异性的往来中,科学就不能使一位男士所心仪的女士恋慕他,因为感情的事不是科学实验室所能够处理的。然而感情世界确实非常真实的。
自然科学由于受到其探讨方式影响,也面对一定的局限。比方说科学所能够处理的事物,往往必须是能够一再重复的,而且也必须是能够加以量度的(只有这样才能够透过实验获得所需的数据)。只是感情、历史、人生、永恒等事物却偏偏不符合这种探讨方式。二十世纪末期之所以会出现「后现代」的取向,原因之一就是对这种科技文化所产生的反弹后遗。由此足见,单纯以科学作为基础,企图借此否定神的存在,是非常不合理的,因它不是探讨真理的惟一方法。
支持神存在的论据
除了反对神存在的理由并不充分之外,我们也当了解支持神存在的一些论据。其中之一就是之前经文所说的:「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自然科学的发达让我们愈来愈明白,这个世界的构造实在奥妙无比,而这份奥妙更清楚地指向至高者的存在。大自然中让生命得以存活的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与其他物质一样,水也受到热胀冷缩的规律影响。当温度降低,同样重量的水就会收缩,然而这现象到了摄氏四度的时候就出现改变,四度以下的水反而会膨胀。也就是说,四度的水是最重的,到了零度结冰时,冰就比水更轻。这种妙不可言的奇特现象会使冬天里海洋、江河和湖泊的水,于结冰之后浮到水面,而温度较高的水则因较重而沉到冰块之下。最后,当整个水面冻结成冰,下层的水却仍然继续保持其液体形态,不受寒冬的影响,而海洋湖泊内中的生命,亦因此得以存活。
同样的热胀冷缩道理,对陆地上带有水分的泥土,也是一份难得的祝福。在冬天,泥土中的水分固然会结冰,却因水分的体积变大而同时令泥土略为涨大。结果每次从寒冬到初春,气温降低之后又再回升,大地中的水分先从水涨大成为冰,又从冰缩小变成水,大地就借此经历一个天然的松土过程。泥土不但松开了,而且还带有充足的水分,农作物因而得以生长!水在四度时最重,实在是精彩的设计,绝非一句「自然如此」就可以轻易解释掉的。
诸如此类的情况,让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确实是出于一位设计者的手。任何有意义的事物与结构,大如房屋、小如钟表,因着其结构的精妙与规律,都必定是出于设计者的工夫。大自然的精妙与规律,胜过了许多人类的设计,那么这个世界又怎能没有一位卓越超群的设计者呢?正因如此,许多科学家都认为有某种形态的至高智慧存在。
除此之外,生命的本身也告诉我们,神是存在的。我们都知道,只有生命才能够产生生命。后来就没有无生命的事情发生过。大地一直生生不息、千变万化。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这一切生命从何而来?地上的生命显然有其开始。而生命源头的神,才最为合理地解释了生命的来历。这个显浅的道理,许多人只是不愿意接受而已。况且,生命科学的进步,也让我们愈发明白生命的奥妙,而其精彩之处,绝不下于大自然中的奥妙。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神是真实存在的!
此外,人类社会赖以维持的道德法则,也在提醒我们神是存在的。乍看之下,道德法则似乎是人类自创的事物。仔细考察,却非如此。具体的道德标准虽然会受到不同的文化和处境所影响,然而道德律本身却是与生俱来的,与后天的教育、思维并无直接关联。人类就是认定某些事物是可以的,另一些则是不可以的。为了崇高的目的而牺牲生命的,必然备受肯定;为着自身利益而加害于人的,势必遭受唾弃。不论当事人如何为自己辩解,人类就是认定这些先存的道德律,作为判定事情的准则。可见,道德律乃是在人以外的,而且是高于人自身的一种规范。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律则来自什么源头?在受造物之中,人已是「万物之灵」(这个说法其实已是颇为夸张的了),那么道德律不是源自人以上的神,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除此之外,人类历史亦不断陈述神存在的事实。因这位神对人类的爱,就曾经亲自进到人群的生活中,向人显明他的心意。神既然是超越的万有主宰,除非他主动向人类揭示自己,渺小的人类是无从认识神的。因着爱,他千真万确地进入到人类社会。这就是圣经所说的「道成肉身」(参约一14)。
耶稣基督成了人的样式,在地上生活三十多年,成就了十字架的救赎,这是不容**的历史事实!耶稣的出现,连罗马历史都有记载,不容否认。与此同时,历史中千千万万的信徒,都曾实实在在地经历过这位神。他们当中包括了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背景、不同种族的人士。纵然不同,他们都一致述说着相同的故事:神进入过他们的生命,让他们无法否定他存在的事实!
结语
历世历代基督徒的亲身体验,今天亦持续着搬上舞台。任何愿意经历神的人都可以去认识他,经历他的真实。众所周知,人体上的器官,各有不同功用;眼、耳、口、鼻各司其职,亦不得相互混淆。要确定气味,就得用鼻子,不能用耳朵,反之亦然。要确定神的存在,自然也无法使用耳鼻之类的器官。使用「心灵」,倒是个可以有效认识神的方式。关乎神的存在,固然涉及理智方面的考虑,其实也是人心的问题。
人的内心其实不时体会到神的存在,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对神的存在往往是心知肚明的,只是人常常心有不甘,就如一些人认为:「如果有神,而却又不是我,我受不了!」面对种种神存在的迹象,却一味拒绝神存在的事实,的确有违理智。若能放下内心的歧视,以公平的心态去面对神存在的种种论据,神存在的事实,倒是相当显而易见的。无怪乎有人指出,确定神的存在有时不容易,但是确定神不存在更加不容易!作为基督徒,我们更应该把握这些论据,以便有效地帮助别人,摆脱无神思想虚谎的桎梏。
问题研讨
一、你所接触过不相信神存在的人当中,他们否认的理由是什么?你要如何回应他们的质疑?
二、除了上文所说的水的例子之外,你还能列举其他大自然所彰显的设计特质吗?
三、你认为怎样能具体帮助一些无法接受神存在的人?分享你个人的经历?介绍对方阅读一些相关的书籍?或还有其他途径?
阅读参考:
一、李德尔夫妇著,詹正义译:《你为何要信》,增订版,第二章:「有神吗?」香港:读音证主协会,一九九0年。
二、关启文:《我信故我思:真理路上的挚诚探索》,香港: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一九九七年。
三、张郁岚:《到底有没有神》,台北:福音书房,一九六七年。
前言
自从达尔文(Darwin)出版《物种起源》至今,进化与创造的争论有增无减。近年来进化的思想已渗透了整个社会。报章电视上充斥着进化的论调,并对「创造论者」(Creationists)无情地攻击。学生在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时都免不了进化论的冲击。基督徒是否都应支持「创造论」而起来反对进化呢?创造与进化是否完全敌对,科学与信仰有兼容之处吗?问题绝不简单。
定义
其实创造与进化都是多义词,包涵很广阔又有不同的意义,在讨论时先要清楚用词的涵义。例如,现今「进化」(evolution)一词应用太广泛,常常相等于「随时间而变化」。生物、社会,连宇宙都在变化,在这个意义上,「进化」变成重复圣经的创造观了(参来一11)。
「进化」的涵义
一、微进化(Micro-evolution)
达尔文式的进化论(Darwinianevolution)在纯科学的层面上用遗传变异及自然选择来研讨生物种(Species)的来源,是生物学上重要的学说之一。这限于「种」层面的讨论属「微进化」或「微变化」,与圣经并无冲突,不必反对。在种以内的变化,如一种野狗被驯化后,经人工选择培育出北京狗、大狼狗等四百个「种」来。细菌受抗生素处理后,会产生有抵抗力的新菌「株」(但至今还未有新种出现)。亚当和夏娃的后裔中产生了白种人、黑种人等,都可用微进化来解释。从此可见神创造始祖的完备,使他们的后裔能适应各种气候环境。
二、广进化(Macro-evolution)
一般进化论者所鼓吹的「进化论」都希望解释生命的起源及所有动、植物的来由。他们相信所有的生物都是从一个原始的生命渐渐变化而来,包括从阿米巴到人类的进化,这叫「广进化」。在科学上证据是否充分,有很大的争议,因为他们只能用微进化的证据推广到广进化的问题上。这理论并不能成立,它只是一种预设或信仰而已。而且他们引用的证据,包括课本上常见的,原来错谬繁多,也有假造的,并不科学(请读《进化论的圣像》)。
三、无神进化论(AtheisticEvolution)或达尔文主义(Darwinism)
进化论本来是科学的理论,要解释生物种的来由和彼此的关系;它与有神或无神可以无关。但百多年来,无神论者坚持用完全自然,也就是唯物、无神的角度(假设)来解释生物的变化(他们还有什么其他选择)。他们唯物的哲学立场使他们相信进化有创造和上进的力量,也是一个随机、无目的、无定向、无指引的过程。既然假设宇宙中不可能有超自然的神,人的出现也是一件意外的事(无设计),人生也无目的。还有,他们认为进化论能解释一切,即使有神,他也无事可为。这是无神论者利用科学攻击、并企图以无神哲学代替宗教的手段,成了「无神的进化论」又称「达尔文主义」。但无神论者只简称它为「进化论」以便与科学的进化论或微进化论混淆。这样,只要证明微进化,就使人以为连达尔文主义也可信了。
在美国(U.S.A),媒体给我们的印象似乎人人都信「进化论」。事实上,根据民意调查显示,百年来相信无神进化论的人只有9%,约90%相信神用不同的方式创造。由此可见进化与创造的争论骨子里是无神与有神之争。
创造的涵义
凡相信有神的人都会相信宇宙万物都是由神造的,在广义上都是创造论者。艾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虽没有接受圣经的神,但他相信浩瀚奇妙的宇宙万物是一位「神明」造的,所以他也可以说是个「创造论者」。虽然有没有神,不是科学研究的范围,但创造的过程是「怎样的」(How)仍属科学的领域。基督徒从圣经和科学都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但因为对经文和科学数据都可能有不同的解释,所以基督徒对「创造」也有不同的看法。日常报章、电视上所低贬的「创造论者」并非指所有相信创造的人。但总的来说。创造与进化虽非完全无关,但也不是同属一层次的问题。
圣经不是一本科学的课本,但《创世记》告诉我们神创造天地及其中万物,包括生物各从其类。并且神看着是好的,主旨是告诉我们神是权威的创造者,是主宰。短短的第一章目的不是详细说明创造的过程。支持创造论的人对《创世记》的解释不下十多种,在此只简单介绍其三:
一、地球年轻创造论(YongEarthCreation)
如今在报章、电视上提及的所谓「创造论者」,又称为「科学创造论者」(scientificCreationinsts),并不包括所有创造论者,其实是指一些基要派的信徒(fundamentalists)。他们热心爱主传福音,但相信地球只有六千到一万年的历史,所以,又称为「地球年轻论者」。他们主要的论据并非由科学出发,而是将《创世记》第一章中的「七」日照面字解释为连续的七个二十四小时。他们又假设圣经各段从亚当到耶稣的家谱完整没有跃过任何一代,如某人为某人的「儿子」不能解释为「后代」(请参考太一1),故用家谱可以重组整个宇宙的历史。因此,创世至今不会超过一万年。亨利·莫理斯(HennryMorris)等使用一次大洪水的学说为地球年轻辩护,并在美国加州(California)创立创造研究所(InstituteforResearch),自称为「科学创造者」。但他们中间科学水平较高的人不很多,对科学的挑战的回应,特别在时间观方面乏力,并有反科学、反理性的情绪。他们在美国几个州的法庭上曾努力要求学校教授「科学创造论」,但多次败诉,被扣上「宗教狂热分子」的帽子,不受学术界和文化界的重视。
二、地球年老创造论(OldEarthCreation)或逐步创造论(ProgressiveCreation)
笃信圣经无误的信徒中又有很多相信神可以用较长的时间造万物。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创世记》的七「日」照原文yam的解释并非一定是连续的七个二十四小时。因为yam字可以解释为长短不一的时段。「创世记」第二章四节说耶和华神创造天地的「日子」,意思是指第一章整个创造过程的那段时期,而日子原文也是yam字。可见yam也是一段时间。此外,一日为二十四小时的观念是从「太阳日」来的。而神在第四日才「造」太阳、月亮两个大光管理昼夜,那前面三日又凭什么定为二十四小时呢?还有,《诗篇》第九十篇的作者摩西,就是《创世记》的作者,提到神的时间观时,「用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的说法,它不但超越人的时间,而且又可以是长短不等的。《彼得后书》比较神与人的时间说:「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至于《创世记》的每「日」都有晚上和早晨的说法,也不一定是指二十四小时的早、晚。因为《诗篇》第九十篇讨论人生可有七十岁到八十岁,也用早晨发芽生长,晚上割下枯干来形容。人生有早晨及晚上绝不解释为人生只有二十四小时。同一《篇诗》第十四节和合本提及「早早」饱得神的慈爱,「早早」一词在其他中、英文圣经译本中大多数译为「早晨」,可见「早晨」可以看为一段时间的早期。所以综合多处有关经文来解释,有早、晚的创造日也未必是二十四小时。「地老创造论者」认为从人看,宇宙地球的年龄可以很长,这不但与近年来宇宙学的新时间观没有冲突,反而是不谋而合,因此更显出古老的圣经有特别的超越性。「地老创造论」的看法在学术界的基督徒中较普遍。
三、进化创造论(EvolutionaryCreation)或神导进化论(TheisticEvolution)
有不少人,尤其是天主教及新神学派人士,他们既然相信神又相信达尔文主义的广进化。由于在方法学上接受了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Naturalism),他们认为科学只能用自然律及机遇来解释。神可能设计了自然律,并在宇宙开始的时候安排好一切条件,使宇宙照他预定的目的发展。不过神的工作不能用科学测试出来,所以他们在科学上的观点与唯物进化论并无分别(并且反对设计论)。然而,他们又不愿放弃神,所以说神利用进化的手段创造,故名「神导进化论」,也称为「进化创造论」。表面看来这是很理想的中间路线,可以同时讨好有神论及进化论者,但事实上却两面受敌。还有一个弊端:过度向科学退让,放弃了对圣经无误的信心,将《创世记》当作神话,反将进化理论当作真理。天主教(及基督教中有些人士)不敢向科学界挑战,明知进化论被无神论者利用也不敢反对。其中有些人甚至在法庭上与无神论者并肩与「创造论者」对抗。这一派过度依附「广进化」,很可能在「广进化」垮台时也随之倒下。
智慧的设计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当进化论与创造论争持不下的时候,美国思想界中有数百知识分子,多数为大学教授,其中有科学、神学、哲学、历史学等专家,发动了一个新的运动叫「智慧的设计」(IntelligentDesign)。领袖是加州大学法律学名教授詹腓力(PhillipJohnson)。他以《审判达尔文》(DarwinonTrial)一书震撼了学坛。设计论者采取的策略是在学术界鼓吹一种新的观点:从科学出发,显示宇宙及生命的来源都不可能是偶然巧合,用智慧的设计来解释更合理。他们不提创造一词,因为科学界不愿讨论超自然的题目。但他们指出,科学方法可以辨认出一些显然是有智慧设计的东西。
例如,用数学机率和新兴的信息论(InrormationTheory)分析,金门大桥或微软电脑程序分明是智能的产品,决非自然偶合可能产生的,何况更复杂的去氧核糖核酸(DNA)呢?而且,小小的细胞中都有很多不能简化的系统,一个简单如老鼠夹子的东西也不可能自己渐渐逐步进化而来,必须有智慧的设计和及时的组合,何况更复杂的生命系统呢(请参阅《达尔文的黑匣子》)。近年来,在我国云南省发现大量最早的动物化石:澄江化石群,其中包括从最简单的水母到最复杂的脊椎动物鱼,代表有三十多门(Phyla)的动物,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出现且有渐渐上进。这现象在科学上称为寒武纪动物大爆炸,明显与传统进化论的预期相违。而且发展的模式不像《物种起源》所描述的,从一个「种」渐渐进化出两个种、四个种,然后才可能有新的「属」、「科」等,最后才有新的「门」出现。这模式在科学上叫「从下而上」(bottomup)。(动物界分类的层次从下而上为种、科、目、纲,最大类是门。)化石记录的模式显示几乎所有的「门」在最初都有了,这叫「从上而下」(top-down)(见《进化论的圣像》)。突然出现及从上而下(如人造汽车飞机,也无中间环节)证实智慧设计的特点。
至于谁是那智慧者?那是科学以外的问题,设计论不加评论,因主要的目标是从科学的立场向无神论的哲学基础挑战,并指出唯物的科学其实是一种无神的宗教。设计运动的成员大多数为福音派地球年老论(也有年轻论)的信徒,他们的策略还赢得一些天主教人士和不知论者的支持。由于设计论者学术水平高,又言之有物;他们的书受芝加哥大学和剑桥大学等高水平的出版社欢迎,并且非常畅销。他们的文章在各大报章刊物登载,所以很快成为美国社会上一阵清新正直的学风。无神论者全力发动攻击,他们应付自如,并且在法庭上要求学校教授任何科学理论时都应讨论支持与反对的理由。近期的诉讼节节得利,反对达尔文的证据开始在一些学校讨论了。虽然设计论表面上只是一个刚开始的学术运动,实际上对基督教可能有极大的贡献。
比对基督徒不同的创造观,可见他们对「如何」创造,对圣经都有不同的解释,在辩论时也用不同的策略。最新的科学发现继续提供新的参考资料。我们自己怎么去理解和选择?这不是一时可以取决的。这应该是我们思想及灵性成长过程的一部分,要刻意追求学习的(请细读本书「圣经篇」及「护教篇」其他课程)。
结论
创造与进化不单是科学上的争论,主要的还是哲学和神学上的争论。但双方内部都有不同的看法,造成一场大混战的场面,有时连敌我都难分。进化论并非完全错误,在小范围内的微进化是可信的,与圣经也无冲突。基督徒反对「进化论」,是反对广义的、无神的进化论(达尔文主义)。可惜创造论者中也有很极端,在科学上或神学上有偏差的看法。分析众说纷纭的基本原因是对两个重要的基本问题作了不同的选择。第一是有神无神的问题。坚决选择无神预设的人,其实最无奈,他们除了自然进化论之外还有什么选择?即使广进化的证据不足,他们也必须相信。接受基督信仰的人,反而可以客观地衡量进化的科学证据,自由选择反对或支持的程度。不过我们在讨论科学证据时也要小心。我们反对无神论者利用科学;自己也不能用信仰去管制科学。科学研究应用是完全开放、客观的格物致知的方法,不受宗教或政治的影响。第二是基督徒中对圣经,特别是《创世记》第一章的解释不同,造成部分基督徒反科学、反理性的倾向。教内意见分歧,若处理不当会引起重大的分割对立,有违基督的教训,笔者认为这是最大的不幸。
基督徒中有不同的看法,应该平心静气彼此讨论,不要忘记对方是弟兄姊妹,不是敌人。信徒若不深入了解,任意批评论断,自大自义,不合圣徒的身分,更不能成为基督的精兵。二00四年夏,香港学园传道会翻译出版了《不再独自求对话——创造与进化三面观》。书中美国地球年轻论、地球年老论及神导进化论的学者心平气和地写下所持不同观点的原委,指出自己看法的优点,并且彼此积极坦诚地对话。该书的内容值得我们研读参考;而作者互相研讨及求真理的态度更值得我们效法。在我们中国的教会迫切需要更多青年人在圣经上扎好根基,并且深入科学、哲学的领域,不但能坚立自己,更能帮助别人,并发展教会。
问题研讨
一、达尔文进化论与达尔文主义有什么分别?
二、广义的创造论与科学创造论有什么分别?
三、神导进化论基本上是属进化论还是属于创造论?
四、宇宙间很多事物明显是有精心的设计,但设计论是否科学的理论?
阅读建议
一、詹腓力著,钱锟等译:《审判达尔文》,第二版,美国:中信出版社,一九九五年。
二、贝希著,邢锡范等译:《达尔文的黑匣子》,北京中央编译社,一九九八年。
三、威尔斯著,钱锟、唐理明译:《进化论的圣像》,台北:校园书房,二00二年。
四、摩尔兰与雷诺斯编,钱锟、周一心、李志航译:《不再独自求对话——创造与进化三面观》,香港:学园传道会,二00四年。
前言
耶稣是谁?他果真是神的儿子吗?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在华人的文化处境中,父子的关系基本上乃表达一种「辈份上」的次序与关系:父尊子卑。而希伯来文化中的父子概念表达的却是「地位上」的相同,即父子「一脉相承」的本质。换句话说,耶稣若是神的儿子,那就表示他是神!此事非同小可,并确实说明神曾经亲身来到人类中间,诚如圣经所言:「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相反的,耶稣若不是神的儿子,那基督教本身就是一场骇人听闻、荒谬至极的骗局,两千年以来的基督徒不过是活在幻想之中而已!正因如此,「耶稣是谁」这问题不容我们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任何人无法以中立的方式面对,谁也无法回避这个问题。
耶稣其人其事
那么,何以见得那位曾经在以色列地土上出现过,名为耶稣的人就是神的儿子呢?想要了解个中原因,我们不妨从他出生及至长成来逐步检视。耶稣极其卑微地出生在伯利恒城的一个马槽里,原本平平无奇,却引来天使对他的歌颂。他的出生,也让当日权倾一时的统治者希律王,极度惊恐,甚至为此下令屠杀伯利恒境内两岁以下的男孩(事迹记载在《马太福音》第二章);惟耶稣却安然度过此一浩劫。在婴孩奉献礼上,圣殿中竟有两个人识别出耶稣的不凡,并指认他乃是神为万民所设立的救恩、是照亮外邦人的光!
耶稣孩提时代的记载不多,我们只知道他生长在一个木匠的家庭,并按当日的处境,习得木匠的手艺。然而,这孩童前往耶路撒冷过节时,却与圣殿中的学者并列而坐,讨论问题;当年他才十二岁!到了三十岁左右,耶稣开始公开露面,传讲天国的道理和神国的救恩。这段时间虽仅持续了三年,却从此改变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这些绝非一位普通的老师或先知能轻易做到的。就连耶稣自己也明白,他不仅是当日的犹太拉比之一,而且是神的儿子!
我们可以从耶稣的生平事迹,了解到他如何看待自己的身分。耶稣曾经询问门徒如何了解他们的老师,门徒彼得说:「你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彼得的说法不仅未予纠正,反而大加赞许(参太十六15、16)。耶稣不但接受门徒的观点,连他自己也是这样教导身边的人。《约翰福音》告诉我们,当时犹太人之所以想要杀害耶稣,皆因他「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五18)!当着虔诚的犹太人面前,耶稣甚至宣称「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结果众人要以石头打死他,作为惩罚。当时的人认为耶稣「不过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十30、33)!由此可见,「耶稣是神」这件事,不仅备受门徒推崇,就连耶稣自己也如此宣称,甚至因此招致犹太人的忌恨。耶稣不会不知道此番宣称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因此,除非确有其事,否则很难想象有谁胆敢如此甘冒大不韪,愚昧地说自己是神呢?!
耶稣身分的几个可能性
正因如此,过去在历史中,曾有许许多多的人提出不少的看法,企图解释此一关系重大的宣称。综合各家论点,不外乎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认为耶稣只不过是在扯谎。意思说耶稣明知自己不是神,却为了达到使其教导更能被听众接受的目的,因而撒谎说自己是神的儿子。然而这种动机实在难以成立。因这种宣称,在毫无事实支持的情况下,实在非常离谱,甚至还会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让人拒听他的信息。
这样的说法同时也忽略了另一至为重要的因素:耶稣的人格。当年耶稣的道德教训一直受到高度的评价,表示他是一位伟大的道德教师。如果他竟然在自己身分的问题上故意撒谎,那他就只能是个人格**的人了。既然他在各样训示之中,彰显了极为高尚的道德内涵,却怎能在教导自己身分的这个基本问题上,如此卑劣呢?这实在是无法想象的事。正因如此,认真接受这种说法的人,绝无仅有。
第二种可能性认为耶稣或许自以为是,在自欺的情况下,将自己当作是神或自命为神,因此公开作出这样的宣称。这个观点的意思就是说,耶稣是个神经不正常的人,是个疯子。果真如此,疯子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只是这个说法如果要成立,我们就必须找出他是疯子的迹象或证据才行。疯子不可能只在自己身分的问题上精神错乱,那些精神病的症候也必定会出现在其他场合。特别在巨大的困扰与压力之下,尤为明显。但是,在耶稣的生平中,我们找不到任何这种迹象。相反的,即使在禁食四十天之后(参太四1-11),或是在面对审判、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参约第十八、十九章),耶稣都没有任何不平衡的表现,反而流露出超常的镇定与安详。细心读过福音书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耶稣绝不是位神智失常的人。
第三种看法认为所有关乎耶稣的言行,皆是传说,并无事实根据,只是门徒撒谎的结果而已。这些人认为:今天关乎耶稣的事迹,主要皆依据新约的福音书而来;而这些福音书既然都是耶稣门徒们所写的,就不足采信。这个观点其实非常武断。福音书出自门徒手笔,其内容固然有可能夸大其词;但也同样有可能是依据事实而作的记载,不能一开始就断定其为谎言。尤其在内容方面,福音书所涉及不是一般传记的内容,而是耶稣神儿子身分的问题!我们应当考量的是:有哪些因素使我们不得不正视福音书的内容。而答案就在于这些书卷写成的年代。历史研究与考古发现告诉我们,这些书卷都是第一世纪的作品,是那些与耶稣同时代的人士尚在人间的时候写成的。
福音书写成的时候,许多认识耶稣的人尚在人世,这点非常重要。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我们今天要为孙中山写传记,内文却说他在某次起义的时候,以五个饼、两条鱼喂饱了五千名革命志士,在枪林弹雨中于珠江水面上行走,更在同志与敌人面前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这样的孙中山传记肯定不会有人相信,也绝对不会大行其道,流传后世。理由很简单:这样的说法,绝对通不过那些认识孙中山的人士。大家对于孙中山的生平,透过与他相处过的人,了如指掌,因此有关他的生平事迹,若是夸大的,必然会被否定。福音书的出现与耶稣去世之间的年数,比孙中山去世到如今的年数更短。许多认识耶稣的人、认识他家人的亲友,尚在人世,福音书的内容则更加不可能胡言乱语,而期望当时的人能够接受。将耶稣自称为神这件事视为虚构的传说,这理论同样无法成立。
耶稣确是神的儿子
既然这些说法皆经不起考验、不能成立,我们就不得不正视惟一剩下来的可能性:耶稣确实曾经宣称过,说他乃是神的儿子!若是单单如此,其实也并不怎样了不起。因着一时兴起而夸大自己身分的,大有人在。不过我们要注意:将自己的身分夸大成为神的儿子,是值得大家注意的。当然,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宣称自己是神。只是我们要问这些宣称的背后,是否有什么真凭实据作为支持呢?不然的话,我们肯定不会轻易相信。那么耶稣的情况又如何呢?他的宣称有何凭据呢?
支持耶稣神性的证据很多。比方说,他曾经在反对他的人群面前质问他们:「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46)这是异常大胆的质问。有谁胆敢以这样的问题来向反对者挑战呢?这样的挑战只有无罪的神才能作出!难怪当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连旁边看守的官兵皆不得不承认:「这真是神的儿子了!」(太二十七54)耶稣的「所行」,也为他的「所是」提供了证据。他曾经斥责风和海,使之平静。这份凌驾大自然的能力,显出他乃是大自然的主宰,是创造的主。就连当时身旁的人都不禁如此赞叹:「这到底是谁?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可四39-41)
耶稣也行过许多神迹,包括医治生来就有缺陷的人、以少量食物喂饱几千人、在公开的婚宴中将水变为酒,且于众目睽睽下在水面上行走等。他甚至不止一次让死去的人复活。其中最为戏剧化的一幕,就是耶稣呼叫那位死去多日、尸体已经下葬的拉撒路,从坟墓中出来的那一刻。拉撒路的复活不仅让人归信耶稣,更堵住了敌对者的口,让他们无法否认,甚至不知所措(参约十一45-47)。
耶稣生平中,最能显出其神性的,莫过于他本人从死里复活的事实了。那位再也没有尸首的坟墓、那些死后一再向众人显现的事迹,不住地告诉我们:他就是那位胜过死亡权势的宇宙主宰!耶稣的复活与其他人的复活并不一样,与众多徘徊生死之间的临终经历更是完全不同。其他人的所谓复活,严格说来,不过是重新呼吸而已;到后来这些人仍然难免一死,长埋地下。耶稣的复活确实克胜死亡,从此「不再死亡」地复活了!耶稣复活也不是侥幸发生的,他在十字架之前,已经预言自己要受死,而且将要从死里复活。他这番话竟然兑现了!试问人间的凡夫俗子,又有谁会拿这样的预言来开玩笑?只有在本质上凌驾生命本身的神,才有这份资格!
结语
况且,除了以上的证据之外,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可以肯定地指出,耶稣的确是神的儿子,因为他们都经历过耶稣神性的真实。任何人只要愿意,也都能亲身经历这份真实。无怪乎有人这样说:「这个拿撒勒人耶稣没有钱,也没有军队,但他所征服的人比亚历山大、凯撒、穆罕默德和拿破仑还多;他没有受过科学和教育训练,但他在人和神的事务上所展示的洞察,比所有哲学家和饱学之士的还多;他没有学者的口才,但所说的生命的训诲却是空前绝后的,其影响力远超越演讲家或诗人;他没有写过一行字,却为他而写的、以他为主题的讲章、演讲、讨论、学术巨著、艺术作品、赞美诗等,比古今伟人的加起来还多。」耶稣基督神性的地位是无法否定的!
问题研讨
一、在你认识的人当中,拦阻他们接受耶稣神性的原因有哪些困难或问题?
二、请回想,你自己是如何接受耶稣基督的?你信仰的心路历程对解释这个问题有何提示?
三、除了文中提及的事迹,还有哪些记载能帮助我们确定耶稣基督的神性呢?
阅读建议
一、李德尔夫妇著,詹正义译:《你为何要信》增订版,第三章:基督是神吗?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九0年。
二、司徒德著,谢志伟译:《真理的寻索》,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八三年。
三、麦道卫、拉森著,魏玉琴译:《耶稣:神的儿子》,新加坡:学园传道会,一九九六年。
基督徒的信仰是建基在一个极重要的事实上,那就是耶稣由死里复活。因着复活的大能,耶稣被显明为永生的神子、世人的救主、万有的主宰和荣耀的君王。
耶稣若没有复活,则他不是妖言惑众的骗子,就是胡言乱语的疯子,根本不值得任何人信服。因为他在世时曾多次公开预言自己不久要受难,且第三天要从死里复活(参太十六21,十七9)。不错,他果真复活了,他实现了这超自然的伟大应许,他的确是理当被世人信服的奇妙救主。
第一世纪非常有名的基督徒保罗说得很对,倘若耶稣没有复活,则他所传的道便是枉然,而基督徒所信的也是枉然,甚至整个基督教信仰亦随之瓦解,基督徒就成为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了(参林前十五14-19)。
基督徒当然不是如此。相反的,他们是最有盼望的人,因为耶稣真的复活了!每年复活节是他们最兴奋的日子,成千上万的人涌向耶路撒冷前往耶稣的空坟,以亲历「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太二十八6)的荣耀宣告。
两千年来,全球各地的基督徒也都以无比欢欣与虔诚的心,一同纪念这改变人类历史的伟大日子。因为耶稣复活了,证明他是无罪、是为世人赎罪而死的;证明他是永生神的儿子,得胜死亡的权势;证明圣父已悦纳了圣子的代死,并叫圣子从死里复活,而能将赦罪和称义的永恒救恩赐给悔改信主的人。既然耶稣死里复活对基督徒是如此的重要,那他们是盲目迷糊地信从?还是在人、事、物各方面有足够的证据才让他们笃信不疑呢?本文试从五方面来说明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证据:
空坟墓
近两千年来,空坟墓一直是耶稣复活的最大证据,这也是基督教的特点。无论任何反对复活的理论都必须承认空坟墓的事实。若非如此,基督徒怎会四处传讲以耶稣复活为主题的福音呢?只要当年反对耶稣的犹太人将其身体公开展示,则基督教就会自然消灭了。所以,空坟墓不仅是初代信徒的见证,也是所有当时的人所公认的。
不过历代以来有些人虽承认空坟墓的事实,却拒绝接受耶稣的复活,导致对于空坟墓一事又产生几种说法:
一、小偷盗尸论
此说之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方面在罗马兵丁严严看守之下,想要瞒天过海盗尸成功,谈何容易?另一方面耶稣是被钉十字架的囚犯,身无分文,根本引不起小偷冒险盗尸之动机;即使真有小偷光顾,也只会带走贵重物品,何必搬走尸体却留下裹尸布呢?
二、仇敌藏尸论
此说更不可能。当时反对基督徒的人何须藏起耶稣的尸体?他们只要拿出这身体,基督教岂不就不攻自破了吗?
三、门徒偷尸论
此乃当时犹太人买通了罗马兵丁而散播流传的说法(参太二十八12-15),但门徒偷尸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因为:
「不会」编此大谎。初代门徒多为渔民或农夫,头脑单纯,生活朴实。他们有超过五百人之众,岂会同心一意地先行偷尸,尔后编造复活的大谎言来欺世惑众,甚至长达两千年之久呢?
「不必」为谎言而殉道。初代门徒因见证耶稣复活皆遭受激烈的**,好比司提反被石头打死;雅各被刀杀,其他使徒也陆续遭害。他们为何都因着一个谎言而奋不顾身、死而后已呢?他们若想创立新教门,大可宣讲耶稣崇高的伦理道德教训,如此既享清誉美名又可免受**,一举两得,又何苦非要传讲一个死而复活的谎言招来杀身之祸呢?
「不敢」冒险偷尸。耶稣基督被捕之后,门徒都胆战心惊,四处逃窜。连最勇敢的彼得也三次当众不认耶稣,甚至还为此发咒起誓!四散的门徒躲在家中,悲伤哀痛、惊恐惧怕,避之犹恐不及,怎敢冒险向罗马兵丁挑战、大胆前去偷尸?
「不能」轻易偷尸。耶稣在世常常预言复活,故罗马兵丁尤其受到叮咛要谨慎看守坟墓,以免被盗。罗马兵丁训练精良,荣誉感重,绝不容门徒盗尸成功。
四、耶稣未死论
十八世纪理性主义者倡言耶稣并未真正死亡,只是一时昏迷,后来苏醒而走出坟墓。此说认为耶稣身受鞭伤又被高悬十架,因而失血过多,痛苦过大,导致衰竭而昏迷。当他被安置在清新凉爽的花园坟墓中时便悠然苏醒,走出坟墓并向门徒显现。其实,如此解释所引起的困难远超过想要反驳的问题:
(一)罗马兵丁有多年行刑及验尸之经验,怎可能误断昏迷者为死人?
(二)兵丁拿枪扎耶稣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此乃「死了」的证据。而这可能是由于精神极端苦痛所导致心脏破裂,血清自血液中分离而死(注);或是死后血液凝固成血块或血清,看似血和水流出之故。总之,已死的人才会有这种现象。
(三)即使耶稣真的未死,像他那样伤痕累累、筋疲力尽、奄奄一息、半死不活的情况,怎可能自己解脱缠裹全身的细麻布,又推开巨大的墓石,躲避罗马兵丁的眼目,再用受伤的双脚步行好几公里的路程?然后那些门徒又怎会误认他是由死里复活、得胜荣耀的主呢?门徒会如此糊涂吗?这般虚弱的耶稣,又怎么可能把门徒从软弱中变为刚强?悲伤中变为喜乐?惧怕中变为勇敢呢?恐怕只会使他们更加灰心失望吧?!
(四)如果门徒当真如此糊涂,那耶稣会故意骗他们说,他由死里复活,并要求他们到处去传讲这个谎言,甚至为此而殉道吗?这样的结论是不可思议的。如果耶稣真的未死,而他又不是故意用谎言来惑世,难道他会看着门徒成天胡言乱语地说他复活升天?并且还把整个教会建立在此虚假的谎言上吗?这样的理论实在无法解释初代教会蓬勃发展的情况。
(五)走错坟墓论,此说实在不值一辩,若说最早探墓的妇女由于天黑及悲伤过度而误入一个空坟墓,难道天亮之后其他的门徒,甚至连所有反对的人也都跟着走错吗?这岂非天大的笑话?
(六)耶稣复活论,惟一对空坟墓的圆满解释是耶稣真的的复活了。他照着自己早先的预言,在受难后第三天复活!耶稣复活的大能不但冲破坟墓,吓倒兵丁;随后荣耀地显现,又让门徒从惊惧和忧伤转变为平安喜乐,又从极度的软弱变成无比的刚强,以至能勇敢地面对钉耶稣十字架的众人,并向他们传讲耶稣复活的道理;虽面临逼迫、下监,甚至殉道,皆在所不辞。耶稣复活了!他是神的儿子、世人的救主、万有的主宰,而这正是基督信仰的中心。
十三次的显现与门徒的改变
根据圣经的记载,主耶稣在复活后的四十天内,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情况和人数之下,向门徒显现了十次,最多一次是向五百多位弟兄。约在二三年后,于司提反殉道前向他显现;接着向保罗在大光中显现;再过了六十多年,最后在拨摩海岛向使徒老约翰显现。每次显现都不是幻觉,乃是真真实实的遭遇,并且对门徒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以下试列举九则实例:
首先,哀哭的妇人马利亚成为第一个传播复活喜讯的使者。其次,羞愧疑惑的彼得,变成刚强壮胆的福音勇士,为神的国度开疆阔土约三十七年,至终殉道于罗马。第三是争左右座并脾气暴躁,号称「雷子」的雅各与约翰。他俩一位成为最早殉道的使徒,一位成为最懂真爱的使徒。第四,多疑善辩的多马,转变为积极见证救主复活的卫道者,直到在印度(India)为主殉难。第五是其他七位使徒,也都由软弱惧怕、躲躲藏藏,改变为奋不顾身,四处传讲耶稣死而复活的救恩,至终全数惨烈殉道。第六是耶稣的弟弟雅各,由不信耶稣是主,转变为耶路撒冷万人大教会的领袖,并于主后六十四年为主殉道。第七,殉道前的司提反看到复活的主耶稣,且说出类似在十字架上饶恕仇敌的祷词。第八是穷凶恶极、到处逼迫信徒的法利赛人扫罗,变成恩慈怜悯为主奔命三十余载、传讲复活福音不遗余力,且甘愿以身殉道于罗马的使徒保罗。第九是被放逐拨摩海岛并惟一寿终的使徒约翰;他在孤寂患难中,蒙复活主耶稣指示,写下了不朽的经典——《启示录》等。
上述这些剧烈重大的改变,若非复活的耶稣亲自向他们显现,还有什么能对这些结果作合理的解释呢?
不过,有人曾试图以「幻觉」来解释耶稣的显现,认为这些人是在特殊心理作用之下,「仿佛看到」耶稣的「幻影」而已,并非是真正复活的实体。其实这样的说法是与心理学的证据相违背的,因为幻觉通常在恩爱夫妻离散、爱子不幸丧生、挚友突遭横祸等极度悲伤和思念心切的情况下产生。也就是说,当忧伤者置身过往彼此共处或分享之环境中,即可能产生幻觉对方存在的情景;然而在头脑恢复清醒之后,必即刻重返现实。事实上,众使徒与上述的情况乃是大相径庭的。他们不但惊惧害怕、忧愁胆怯,甚至有人躲在家里或逃走在外,根本无心再与耶稣会面。至于保罗,就更加没有幻觉耶稣显现的理由和心理因素了。其实耶稣的显现与门徒的改变,正是耶稣复活的有力证据!
教会的存在
教会是建基在耶稣复活的信仰上,而且这是「福音」的中心,又是历代信条及教会礼仪(洗礼与圣餐礼)的中心。所以保罗说:「基督若没有复活,则所传的及所信的都是枉然。」(参林前十五14)的确,近两千年来所传的福音中心就是:基督为罪而复活了,当求告复活的主耶稣而得救。洗礼本身就是宣告与主同死、同埋并同复活的见证。再者,圣餐礼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再来,也同样强调耶稣的死、复活、升天并二次降临。若没有复活,教会的礼仪、信条、信息等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愚世惑众而已。
试想一个建基在虚假欺骗之上的信仰与组织,能够长久吗?能够令多人信服吗?能够产生美好道德的生活吗?能够赐人平安喜乐的人生吗?能够带来永恒荣耀的盼望吗?能够让信徒前仆后继、死而后已地为复活的耶稣作见证吗?答案当然是「不能、绝对不能」。
现今,教会已在普世被建立起来,基督徒由最初的五百多位,增长到目前约二十亿之众(广义言之),他们都是因为相信耶稣复活而产生的结果,这岂非证明耶稣确实复活,并继续不断地在教会中运行其大能,担负教会一切的责任吗?
主日的存在
主日(星期日)是全球基督徒聚会记念耶稣复活的日子。最初的基督徒都是犹太人,他们历世历代逾一千四百年都守安息日(星期六)安息,在这一天专心敬拜神。直到如今,以色列人仍是星期日照常上班,只在星期六休假。那是什么缘故让最初耶稣的犹太门徒改变了传统习惯,不在星期六而在星期日聚会敬拜神呢?惟一答案就是耶稣的确是在星期日清晨复活了!故就自然地改在这一天聚集来记念敬拜他。
基督徒的经验
历世历代的基督徒都能见证,耶稣是一位仍然活着且垂听祷告的恩主。他为了赎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由死里复活并升上高天,且已经坐在荣耀圣父的右边。耶稣是统管天地万有的主宰,也是世人的救主。他改变了罪人的生命,使他们变成圣徒;他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更赐下平安喜乐与荣耀盼望。耶稣活在基督徒的心中,并作他们人生的主宰。
虽说少数个人主观的经验,不一定能证实一个客观的事实。然而两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基督徒所共有的主观经验足以证实一个客观事实:耶稣真是复活的主!
二百多年前,英国(UnitedKingdom)的两位著名学者洛特·利特尔顿(LordLytteltom)及吉尔伯特·韦斯特(GilbertWest),曾极力反对耶稣复活及保罗遇见过复活的耶稣而悔改的事,故两人分头搜集资料,相约共同撰文反驳这超自然的迷信。一七四七年,当他们再度会面时皆大出对方所料,由于确证俱在无以为辩,两人竟然成为真诚的信徒。尔后又各自撰文,力证耶稣的复活及保罗的悔改。
耶稣复活的大能,显示他真是永生的神子、人类的救主和万有的主宰。耶稣能赐人赦罪的平安、圣善的人生、满足的喜乐,以及永恒的福分。
但愿更多的世人乐意接受复活的耶稣进入心中,作为救主和生命的主,且得着永恒的救恩。
问题研讨
一、为何耶稣复活是基督徒重要的信仰?
二、为何「门徒偷尸论」是不当的说法?
三、为何耶稣的显现是他复活的证据?
四、为何教会及主日的存在是耶稣复活的证据?
五、你自己与复活的主耶稣有什么交往的经验吗?
阅读建议
一、麦道卫著,韩伟等译:《铁证待判》,美国:更新传道会,一九九0年。
二、李德尔夫妇著,詹正义译:《你为何要信》,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九二年。
三、李京元:《耶稣复活的历史观》,香港:种子出版社,一九八六年。
四、勒佐之:《我信耶稣复活》,香港:天道书楼,一九八四年。
五、苏颖智:《耶稣基督复活之事实与意义》,香港:种子出版社,一九八七年。
基督徒信仰的内容是神在圣经启示的全部真理(参路二十四44、45;徒十七11,二十四14;帖前二13)。他们基要的信仰内容是圣经的中心信息,即人可藉基督得救之福音性应许(参可一15;约三15、16-18,六40,二十31)。使人得救的信仰(参雅二14、18、22)可以分析为三方面,即是理智方面的知识(参约六69,十一27,二十31;徒九2;罗十9;帖前四14;约壹五1、5),加上情感方面的赞同(参约一12;帖前二13;罗十9、10),并意志方面的信靠(参罗九33;提前一16)。
自然科学是一门研究自然界的性质和规律的学科,其方法是以观察、量度、实验、建立理论、测试理论、重复求证、改进理论等步骤来获取知识。信仰的资料主要是神的特别启示(意即应当参考神的一般启示),科学的资料主要是神的自然启示(应当也参考圣经)。因为这两种启示来源都是一样,源自真神,所以正确的信仰与正确的科学是和谐的,不互相冲突的。在寻求真理的路上,信仰(或神学)与科学的关系是像伙伴,而非像敌人。
创造与科学
圣经记载起初神创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参创一1~二23;出二十11;耶三十二17;徒四24,十四15;弗三9;启四11),包含生物的基本种类和人类。如此研究科学的人员(研究员)和科学研究的对象(非生物、生物和人类)。全部都是因神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四11)。如果没有神的创造,则没有研究科学的科学家,科学也没有研究的对象,如此根本就没有科学。
护理与科学
神造物的工完毕后(参创二4;来四4),恒常地使用他的权能托住万有(参来一3),使万有继续存在(参诗一一九90;西一17的「立」字原文意思是继续存在或一物的各部分连结在一起),使世界有规律和条理(参创八21、22;诗一0四14、20,一一九91,一四七15-18;耶三十三25)。神这种在创世完毕后不断地工作(参约五17),继续使用他的能力来维护和治理世界,使之达成他的美旨,在神学称为护理(providence)。《耶利米书》第三十三章二十五节清楚地说神曾安排「天地的定律」(〈《《新译本》》〉);《诗篇》第一一九篇九十一节也教导天地万物照神的「律例」(原文直译)存到今日。换言之,自然定律是神所设立的。若无神的护理,世界也会杂乱无章,一片混乱,毫无条理与规律,自然界也无定律可提供科学作研究。阮大年教授曾问:「试想如果我们花了毕生之心血去研究一个毫无组织、目的及规律的宇宙将是多大的悲剧!」幸好神有护理世界,使科学可以成为可能,而且是喜剧。
科学本身建立在几个无法证明的预设(presuppositions)上。例如我们假设科学研究者应当怀有寻找和了解真理,并忠实报告真理的志愿;我们假设宇宙万物有人心可以了解的条理和规律;我们假设自然定律(亦称科学定律)的存在;我们也假设自然定律是古今一致、四海皆准。「这些假设都只能凭信心接受,不能证实」。因为例如我们尝试使用实验方法去证明自然定律在时间和空间的不变性,我们都需要假设自然定律在时空的不变性。怀疑自然定律的不变性会使人在科学「求知过程中进退维谷,无所适从」。换言之,其实科学家也有一套科学信仰。圣经有关护理的启示提供了科学所需要的答案,如是基督徒的信仰有助于培养研究科学的情怀、态度与信仰。艾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用比喻说得好:「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足的。」另一方面,科学也不断地证明了《耶利米书》第三十三章二十五节的真理。自然定律是神管理世界而显出的证据,藉此数学博士兼新约教授维恩·波伊思雷斯(VernPoythress)勇敢地论证「科学家一定要相信神」!
科学的理智贡献
自然科学以观察、量度、实验、建立理论、重复求证、改进理论等步骤来了解自然界的性质和定律。基督徒本着圣经的信仰,能认可并嘉许这门崇尚求真理求诚实的学科,因为科学所研究的对象,就是神创造和护理的天地万物,并且科学方法对自然界确实提供了丰富、可靠、准确的知识。十六七世纪曾有一场激烈的宇宙论的争辩,就是罗马天主教曾经错误解释《诗篇》第一0四篇五节:「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的经文,以至坚持托勒密(ClaudiusPtolemy)提倡的地心说(以地球为宇宙中心的学说),反对尼古拉斯·哥白尼(NicolausCopernicus)首倡的日心说(日头是太阳系中心的学说)或地动说(地球围绕太阳公转的学说)。其实《诗篇》第一0四篇五节所说的「地」是指陆地,亦即「旱地」(参创一9、10),并非指整个地球,因为《约伯记》第二十六章七节先于科学奇妙地启示神「将大地(地球)悬在虚空(太空)」中。《诗篇》第一0四篇五节的大致意义和《诗篇》第一一九篇九十节下相同,即是神「坚定了地(陆地),地(陆地)就长存」,不是教训人说地球是宇宙静止不动的中心。天主教对《诗篇》第一0四篇五节的解释不但藐视科学的证据,而且忽略了以经解经的原则。有关这宇宙论争论一直到一九八五年天主教廷才公开认错。此憾事足以说明,固步自封的神学漠视科学新知,是会闯大祸的。诚如爱因斯坦所说:「宗教没有科学是盲目的。」言者无心,但却一语道破了几个世纪以来天主教的盲点。原来在寻求真理的路上,神学与科学是需要谦卑地互相学习的。
信徒也发现,当他们越懂科学就越懂神造物和护理的荣耀、智慧和丰富。真是:「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诗篇十九1、2)「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篇一0四24)科学能促进人类对神的赞美,可说是从众光之父赐下来给他们美善的礼物。英国(UnitiedKingdom)科学家和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Bacon)曾说,人类应当把自然科学研究视为人对神的一种宗教责任或本分。
科学的使命
神赐人在宇宙中有特别的文化使命,就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治理全地包括耕种、畜牧、开采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等工作,这些工作显然需要应用科学(科技)的知识。由于应用科学是建基于基础科学,所以治理的使命蕴藏着科学(基础科学加应用科学)的使命。神呼召人作科学研究,目的是更有效地作工,去荣神益人。因此世人若存不敬虔、自私、世俗的心来研究科学,实在是破坏了神赋予科学的崇高原意。
自然启示
一、自然启示的果效
神通过自然界启示他的荣耀(参诗八1,十九1)、智慧(参诗一0四24)、公义(参诗一0四24)、永能和神性(参罗一20)等。伽利略(GalileoGalilei)说:「自然界是一本写满神的工作的书。」意即人可以从自然界看见神的工作。
二、不信影响自然启示的果效
人堕落之后,仍然获得自然启示(参罗一20)。但不虔不敬的人「以不义压制真理」、「故意不认识上帝」、「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他们自以为是聪明的,却成了愚蠢的。」(〈《《新译本》》〉,罗一18、28、21、22)。「偏见常使人看不见最显然之结论,苏列凡(J.W.N.Sullivan)说:『一个最不合科学的偏见是:明明看见宇宙起源惟一的解释是神,但却仍不肯承认』。」
特别启示
一、救恩知识
神所赐的自然启示,虽是清楚正确,但因它的目的和功用有限,因此甚至在人类堕落前,神曾在自然启示以外,另赐他们特别启示,亲自与他们说话,使人类知道如何过讨神喜悦的生活。例如神将治理世界之责任交付与人(参创一28),将菜蔬与果子赐给人作食物(参创一29),他也叮咛人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参创二16、17)。在人类犯罪堕落后,迫切需要救恩知识,这就更要依赖特别启示的供应了。
二、特别启示的方式
特别启示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种:(一)神的话语——包括口传的话和写成的话(即圣经);(二)神的显现,尤其在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的显现;(三)神迹奇事。
三、神迹
神通常以自然律治理宇宙,神迹是神直接以超自然能力,按他特别的旨意(例如配合救恩的计划),作成了自然定律限制以外的不平常或奇妙作为(参太八28-34;徒二22;来二3、4)。神迹并不与自然定律冲突,因为「神迹是由神所造成的不平常之事件。自然律是由神所造成的平常诸事之通则。」如此科学界可以理性地相信有神迹的存在。
四、圣经的启示作用
人心因罪伤害了辨识力,不能正确了解自然启示。惟有重生的人,通过圣经的启示,才能正确鉴赏自然启示(参诗八1-4,十九1-4,五十6,八十九5,九十六11-13,九十七6,一0四、一四七、一四八篇等)。约翰·加尔文(JohnCalvin)将圣经比喻为眼镜,恢复人的视力,使人清楚地认识神的自然启示。
科学在教会事工的应用
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并他们的同工制造会幕的器具,是领受了救恩的人应用科学在崇拜事工上很好的模范。神以圣灵充满比撒列,使他有智慧、聪明、知识,能做手艺的工,能想出艺术的设计,用金、银、铜制造各物,又能雕刻和镶嵌宝石,能雕刻木头,以至能做各样手艺的工(参出三十一1-5)。神赐亚何利亚伯和一群工匠智慧,并分派他们与比撒列同工,协助他制造会幕和法柜、施恩座,与会幕中一切的器具,包括桌子和桌子上的器具、纯金的灯台和灯台上的一切器具香坛、燔祭坛和坛上的一切器具、洗濯盆与盆座、精工做的礼服、大祭司亚伦并他儿子用以供祭司职分的圣衣、并膏油和为圣所用芬芳的香料(参出三十一6-11)。比撒列的团队结合了艺术、技术和科学知识,包括金、银、铜(金属)、宝石、木材、膏油、香料、布料的有关科学知识来建造会幕。
目前基督徒也可以应用科学在崇拜事工上,例如听道时可以使用麦克风和扩音器来增强讲员的声音;唱圣诗时可以使用钢琴、吉他或电子风琴来伴奏;讲道时可以使用(传统的或接电脑的)投映机来展示讲道大纲或要点;聚会时可以使用冷或暖气机来调解会场的温度,使会众有舒适的室内环境等。
此外,现代信徒也可以应用科学在宣教事工上,例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可以把宣讲天国福音的宣教士和他们需要的物资带到遥远的宣教工场;医疗科技可以使宣教士医治各样的病症;电脑可以帮助宣教士编撰语言学的统计资料,使他们可以有效地学习语言和翻译圣经;无线电收音机的发明使宣教士可以广播录音的福音节目;而电视机与网际网络的发明更使宣教士可以广播录影兼录音的福音节目等。
问题研讨
一、为什么正确的信仰与正确的科学是和谐的,不互相冲突的?
二、创造与护理的教义与科学的可能性有何关系?
三、基督徒可以如何从科学定律的不变性论证神的存在?
四、治理全地的使命如何提供科学崇高的目标?
五、约翰·加尔文如何说明圣经恢复人认识自然启示的能力?
六、尝试举一实例说明「宗教没有科学是盲目的」。
七、为什么科学研究是人类对神的一种宗教责任?
八、信徒也可以如何应用科学知识在崇拜事工上?
九、科学研究如何能够促进宣教使命?
阅读建议
一、周功和:《基督教科学观》,第四版,台北:华神,二000年。
二、韩伟等:《科学、理智与信仰》,台北:宇宙光,一九九二年。
三、ColinA,Russell,Cross-Currents:InteractionbetweenScienceandFaith。Leicester:InterBarsity,1985。
四、韩梅尔斯著,闻人杰等译:《自伽利略之后》,台北:校园,二00二年。
五、模琴恩著,陈永成译:《圣经中的科学》,台北:中国主日学协会,一九八0年。
六、骆其雅著,何云、周天麒译:《圣经中所有的神迹》,台北:中主,一九九五年。
七、伊安·巴伯著,苏贤贵译:《当科学遇到宗教》,北京:三联,二00四年。
八、约翰·鲍金霍恩著,柯意敏译:《上帝的科学密码》,台北:小知堂,二OO一年。
理性与自然
艾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曾经说过:「宇宙中最不可思议的事,就是这宇宙居然是可以思议的。」当科学家愈来愈认识这宇宙中的自然现象时,就愈来愈发现自然现象的奇妙。其间最奇妙的现象之一,就是人藉着人的思维,用人的理性所推演出来的数学公式,居然与我们所能测量的自然现象非常的切合。数学纯粹是出于人内在的思想世界,而自然却是个外界的客观实存,那么自然的运作与人的思维法则怎么会有这样深切的关联?严格地说来,基础科学,尤其是物理学,所用的语言不是中文或英文而是数学,只有用数学我们才能准确地描述自然。自然运作(自然律)为何要符合一些普世不变的原则,而这原则又何以要符合人用理性演绎出来的数学思维?我想这也许就是爱因斯坦所提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的原因。他又说:「当数学定理涉及真实的现象时,不见得很有把握,而数学中很有把握的定理,却不一定涉及实存。」因此这自然物质界与人心灵思想的交连,实在是件令人惊异的事。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认为自然是最终的原则,一切都是出于自然也归于自然。固然老子所讲的自然与我们所看见的自然界不全相同,但是许多科学家的确也同意老子这种看法,认为自然即使最终的实存,自然律是一切现象的解释,自然律也控制一切自然界中的运作。虽然我们还不明白所有的自然律(其实我们真正能明白的自然律并不太多),但深信这些自然律是存在的。所以有朝一日,若是人能全然明白这些自然律(或是一个终极的定律,有人称它为GOT-GrandUnificationTheory或称为TOE-TheoryofEverything),我们就能解释一切发生在自然界中的现象,如此我们似乎可以说自然不再神奇,是很「自然」的了,只是这一天也许还离我们很远,但是在原则上,这自然律是可以被我们发现和了解的,所以除了自然之外,不再需要另一个境界的存在,来认识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康乃尔大学(CornellUniversity)知名的天文物理学家卡尔·萨根(CarlSagan)曾说:「宇宙(cosmos或自然)是整个永不改变的实存,是那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物理学家史蒂文·温伯格(StevenWeinberg)在他所写的一本畅销书《起初三分钟》里,也谈到若用已知的数据和自然律来推测宇宙的起源,我们已经大致可以了解宇宙开始时最初三分钟内的一般状态和演变。他在该书结束时写着:「当我们愈来愈认识这宇宙,这宇宙也就好像愈来愈没有什么意义可言了。」
理性是超自然的
但是从古到今,还是有许多人对这宇宙的实存的看法是与萨根不同的。他们认为宇宙不是那终极的实存。宇宙的存在有其原因也是有其目的,所以宇宙是果而不是因。一切实存的原因,有人称之为最后之因,不是存在于自然宇宙中,而是在宇宙之上(这个「上」不是指宇宙三维空间里面的一维)。到底这位创造者是否存在,我在这里先且不提。如果自然真是包含了一切的实存与现象,那么我们用来思量这自然的思想又是什么呢?若这思想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它就也当包括在这一切被思量的自然里一起被思量,不然这被思量的宇宙就不是完全的。所以一个包含一切所有的自然,是不能被一个在自然界里的思量完全了解的。如果我们认为这自然是可以被了解的,那么我们的思想就意味着那是个含有一些不属这个自然界的成分在其中。所以我们若假设这自然是有意义的(就是能够被思量被了解的),就必须同时也假设一个超自然境界的存在,因为用来思量这自然界的,不能是在被思量的范围之内。
你也许会说,我们只不过是用「神」这个字来代替「自然」这两个字而已。因为我们并没有论及神是从哪里来到的,要是神可以自己就存在,自然何以不能自己就存在?其实自然与神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自然是指可见(可测量)物质(及能量)的实存,而神乃是超乎物质的。正如四维空间能包涵三维,但与三维是全然不同的。我们现在知道宇宙(时间与空间,一切可见的、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是有开始的,这是二十世纪科学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宇宙大爆炸论」,宇宙既然是有一个开始,那么它就不是永存的,这样它就与神不同,因为神是永存的。所以自然界的概念不能取代神的概念。我们既知道自然是有开始的一点,所以我们就需要解释自然是从哪里来的了。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的思维何以能知道这些呢?人的思维若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的思维岂不是也被自然律(物理定律、化学定律等已知及现在还不知道的定律)所严格控制吗?因为一切自然现象的演变,都是按照自然律的程序:若这一刻的情况是如此,下一刻的情况就必然已经被决定了。换句话说,若是你这一刻的思维(一个人整个思想的内容)是如此如此[这是起初状况(initialcondition),比方说,在思考一个自然现象],若我们把一切需要考虑的边界状况(boundarycondition)都考虑进去(现在我们仍无法作到这一点),同时我们又明白一切相关的自然律(现在我还不明白,但原则上是可以存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预测你下一刻的思维是什么了。如此说来,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在自由地思想,因为你思想的内容,乃是自然现象必然的演变,是自然律在特定的边界状况和起初状况下必须导致的结果,所以所谓的理性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你之所以下一刻会那么想,是在你想之前就决定好的结果,你也非那么想不可,不是你「要」那么想的。
所以当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合理地来思量自然的时候,我们已经藉着思维把自然界打开,引进超自然的因素了。
自然律的巧合与人择论
其实单就我们所认识的自然而言,其中实实在在充满了许多令人想不到的「奇妙」和「巧合」。我们所发现的定理,不但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数学上)美,而且好像是刻意为人的存在而设计的一样。这在物理界所产生的一个新名词,叫作「人择论」(AnthropicPrinciple),因为这些自然定律,以及那些三百来个自然常数(比方说一个电子带有多少电,或是一个电子有多重,重力常数是多少……)若是稍稍改变一点,人就不可能生存。为什么这个自然界要在乎其中有没有生命,有没有智慧呢?比方说,液体水是生命现象中最重要的分子,而水就具有物质界中最稀有的特性:例如水的分子量很低,只有18,一般这类低分子量的物质在常温都是气体,像一氧化碳、乙烯等等,但水却是液体,也是我们所知道惟一在常温中以三态共存的物质,有便于水的流转与更新。又例如水的比热比一般的物质都高,便于保持体温,让身体中各种酵素的功能可以正常。又例如水在结冰时会略略膨胀一些,一方面造成土壤风化,又可以浮在冰水之上,这些现象与生命的存在都是大有关系的。而这些现象都牵涉到许许多多基本自然律和自然常数的「巧合」才能发生的。
有人以为所谓人择论也只不过是自然界的巧合而已,但若是自然界中巧合的事多了,就不再是自然巧合,却显然是在反映一个超自然的设计了。举例来说,若是有人拿起一颗骰子一丢,骰子出现个六点,再丢一次,又是一个六点,这是巧合,有三十六份之一的机会。若再一丢又是六点,连丢十次,若都是出现六点,那你还会不会说这真是巧?你一定会想:「这六千万分之一的机会居然给我拿到,这不是巧合,而一定是有人在这骰子上动了手脚。」不是吗?因此,这三百来个自然常数的数值,就恰好是能让生命存在于这宇宙中的数值,也更不宜用巧合来解释了。相信这些自然常数是出于刻意的设计,不是更有道理吗?
自然背后的智慧
当然科学家还是想尽法子来解释这人择论为何存立,只不过至今没有什么很圆满的理论就是了。但是最自然的解释,仍旧是说这自然其实不很自然!有人说世界上惟一不变的真理就是所有的事都在变。不知道那说「变化是惟一不变的真理」的人,是不是已意识到他自相矛盾之处。其实我们所认识的自然律是不变的,在我们能测量的领域中,远在十亿光年以外的银河系里(一光年是光行一年的距离,约十万亿公里,所以十亿光年实在是难以想象的远),我们能够测量得到的物理定理(这已是十一年以前的事)与目前在地球上的定理是一致的。所以这宇宙一点也不混乱,而是包涵了极大的规律。我们都知道,音乐与噪音都是一串音符所造成,但是因为音乐中含有规律,显明它是出自智慧的创作,这自然界既是含有极大的规律,与没有规律的噪音是大不相同的,所以自然界也意味着一个极大的智慧。
其实我们欣赏音乐,因为音乐中带有美感,然而美感究竟是什么?它好像是超文化和超时间的,有些音乐连畜生好像都能欣赏。美感似乎也不是件「自然」的事,在自然的进化中,美感又会带来些什么生存竞争的优势呢?然而似乎人活着不以能生存为满足。究竟这美感的本能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再来看看这个自然,蓝天碧水、红花绿叶,到处都充满了美。到了秋天,有些地方的树色真是美不胜收。阔叶树到了天冷时会落叶,这是个自然(保护)现象。我们知道叶子何以要掉下,也知道它枯干的机制(mechanism),掉就掉,为什么要变得这么的美?只要枯干而落不就行了吗?这是自然?是巧合?还是刻意设计?我们若是只讨论这件个别的现象,当然有不同的所谓「自然」的解释,但真实的眼光,是看到整体共有的特性。
在人的主观意识里,不很自然的事就更多了。比方人的自我意识,舍己的爱,数学,美感等,从自然与进化的观点不容易解释它们,而其中最不自然的,莫过于人里面的良心。人好像在他的意识中内设了一个分别善恶的良知,是他自己也不见得喜欢有的。比方说,我们都承认说谎骗人是不应该的,是恶的。虽然有时若是说谎话,对我们自己可以有好处,但我们还是知道说谎是错的,以至心中不得平安。我们从说谎对我们的身体的影响,就看出我们不应该说谎:当我们说谎的时候,就算有再好的说谎的理由,我们的心跳、血压、汗水的分泌等生理现象就立刻会不正常,第一架近代的测谎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造出来的。看来良心这东西也好像是由外界安置在人内心中的,无怪乎最令大哲学家康德(lmmanuelKant)心生敬畏的,就是当他看到天上的星宿与想到心中的道德律了。
自然界的意义
这不是说这些现象一定是超自然的。单就某一件特定的事物来说,无论是数学、理性、人的思维意识、人择论、人的美感、自然的美,或良知与道德,都可以有某一种「自然」的解释。但是这些不同的解释,却缺乏一个一以贯之的终极原则。事实上我们若相信超自然境界的存在,而不认同萨根所认为自然就是一切的实存,这种理念不但不减少自然理论的价值(或者说科学的价值),而且更实在地肯定了自然是有价值的,是有意义的。这自然乃是反应出那创造自然的造物神的荣耀,正如《罗马书》第一章十九至二十节所说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这样看来,这一切「所造之物」原是在彰显造物者的智慧和手段,也是这位神把他自己启示给人认识的途径之一。这样说来,整个大自然就是一个大神迹了。神迹是指神的作为,这作为是超自然的,而其成果可以是自然本身。人若想要认识这位在物质领域以外自我存在的造物神,就不能用人自己的想象、自己的理性来惴想他。因为如此作,我们所想出来的一位神,只不过是存在于我们这个被造物的思想领域中的一位,与这位超然的造物主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造物者与被造物是完全不同的。宗教的意识不见得要与科学的立场冲突,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所生存的宇宙,不只是有自然(物质)的层面,也有超自然(灵魂)的层面。后者有点像是一个四维的领域包含了前者这三维自然物质的领域。只有在这高维的空间里,这自然才能有真正的定位与意义。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真理是一致的,只看到在物质界中的真理也是不完全的。只有在神的真理中,以他给我们的原则,我们才有希望认识那全备的真理。自然并不是与超自然互相对立的,自然乃是超自然中的一部分。藉着自然,我们被引到这位超自然的主的面前,在这超自然者的光中,我们得以看见真理。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十八37)研究科学原是要认识真理,而寻求真理的人,其实是在寻找他的造物者的面。
从自然学家的眼中看来,正如史蒂文·温伯格所说的,当我们愈来愈了解这宇宙的时候,这宇宙也就显得愈来愈没有什么意义了。这不是一句科学的结论而是一个信心的立场,且是消极无奈的立场。宇宙的来源我若是不知道,怎知它有没有目的呢?若宇宙是被创造的,而一切的创造都是意味着目的与通途,那么宇宙也就可以有它具体本质上的目的和意义了。这目的是存在于造物主的心中。《罗马书》第一章二十节提及一部分的目的,乃是要彰显造物主的神性和他的永能。罗素(Russell)也说:若是不先假设有神,探论生命的目的是件没有意义之事。若要全然了解自然,我们就需要超自然的观点,这观点并不否定自然科学研究的意义,反而更加增了其中的内容。
我们从自然界中可以稍微看到这超自然的境界,而我们从神的特别启示中,能具体地认识这位超自然的神,并这被造的自然界,与一切实存的目的与真相。我们不需要把自然与超自然看为两个相对的领域,而是可以把自然包含在超自然的领域中。
理性与信心
我们可以用仪器测量和理性的思维来认识这物质的世界,但是我们如何才能认识这超物质的世界呢?乃是藉着信心。我们的信心可以超越人自我经验的极限,而接触到一个超自然的境界,这句话本身不都是完全信心的立场。罗素在他所写的《哲学难题》中讨论什么是真理,人当如何才能认识真理时,他说真理是存在于信心的领域中,所以真理是要相信的。他的哲学推论比较复杂,恕不在此重述,但是从实证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真理有普世性与永恒性,而实证的方法只能在此时此地证明一件真理没有错,但这不代表这件真理在别的地方、在别的时间,永远不变。所以我们只能对真理藉着实证有个合理的信心。
若一旦真理的来源是神,耶稣基督又自称他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所以从理性的了解上,我们就知道真理必须是要在信心中去接纳,在信心中去认识。若是没有信心,我们当然没有认识造物真神的可能。信心是认识神的开始。但这信心又当建筑在什么根基上呢?这合理的根基,乃是在于神的自我启示。若是他的启示方法——主要来自圣经——是可靠的话,我们对神就可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其实人用来认识自然的途径,主要是基于理性,但也基于信心,人对超自然的认识,主要基于(始于)信心,但是也要根据理性。人是惟一在这自然与超自然的交界上的活物。我们的来源是超自然,然后进入自然,最后也回归超自然。这信心的立场,却不是建立在人想象上,而是建立在神藉圣经的启示中。我们若对神没有认识,就对生命和自然的了解不能完全。要是我们对生命的目的没有认识,我们就不知道当怎样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活。反之,我们对造自然与超自然的神有了正确的认识,它就不但影响我们的未来,也同时影响我们的现在,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忽略的。当我们研究自然,以为自然是终极的实存,我们可能反而不能对自然有个终极的认识。因为认识神是我们一切认识的开始,也是一切认识的目的。同样若我们寻求对神的认识而忽略神藉自然给我们的启示,这认识也难以完全。
问题研讨
一、圣经中有哪些地方提到这自然世界是神的创造?
二、自然界中最奇妙的想象莫过于生命的产生,试用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原理)来说明生命由自然过程(spontaneousprocesses)而发生是有问题的。
三、何谓「人择论」?试举例说明。
四、圣经有什么证据让我们可以相信那是可靠的文献?
五、圣经中有哪些地方提到人的来源是超自然的,人的归宿也是超自然的?
「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教训我,因为你是救我的神。我终日等候你。」(诗二十五5)
「为真理、谦卑、公义赫然坐车前往,无不得胜;你的右手必显明可畏的事。」(诗四十五4)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求你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八十六11)
「求你叫真理的话总不离开我口,因我仰望你典章。」(诗一一九43)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一17)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三21)
「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7)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大哉问
希腊(Greece)古哲学家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在他的《形而上学》第一书中开宗明义的说:「人按他的本性都有想要知道的欲望。」欲望——意味着一个能满足这欲望的答案的存在。我们所得到的答案,与我们所问的问题是大有关系的。所谓的有学问,不只是与我们学了些什么有关,更是看我们会不会问问题。据说从前在天主教的某修道院中,有两位修士争论在他们晨更祈祷的时候,到底可不可以抽烟的问题。争论许久,没有结果,最后他们两个人决定去请教宗来裁决。一个修士问说:「在祈祷时可不可以抽烟?」教宗回答说:「祷告是神圣的时刻,应当专心,不可抽烟。」另一个修士却问说:「在抽烟的时候可不可以祷告?」教宗却回答说:「当然可以,因为我们无论在做什么事,都应当祷告,所以在抽烟的时候也可以祷告。」可见会问对问题是何等的重要。
孔子有个学生林放问“礼”之本。孔子十分欣赏,就回答说:「大哉问!」这个礼对孔夫子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可是对他还是有比这更重要的问题。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可见道更要紧。约在两千年前:有位在犹大地做巡抚的罗马人彼拉多问耶稣说:「真理是什么呢?」(约十八37、38)
真理是什么呢?这真是大哉问啊!
真理按照定义是永远正确与事实符合的信念,也可以说是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应。
真理的特质
根据哲学家的分析,真理有下列的一些基本特质:
一、符合事实:这也就是荀子所说的知有所合——比方说在物理学中的惯性定律(Newton’sLawsofInertia,意思是在没有外力的状况中,静者恒静,动者在直线上以等速运动)是与所能观测的现象吻合的,可以视为真理。真理是对实存的描述,必是符合事实的。然而不是符合观测的理论都是真理。同时,也不是所有的真理都是可以观测的。
二、有一致性(Selfconsistent):真理是不能自相矛盾的。比方你若说:「我有个同胞弟兄是我父母亲的独子。」你就是自相矛盾了,因为你既是他的兄弟,他就不是独子,所以这句话不能是真理。故此真理必是排他的。1+1=2是真理,那么任何别的答案都是不对的了。一切真理的宣称也都必然是排他。排他性是真理最重要的特质之一。
三、有可行性:这就是说真理是有实用性的。有人甚至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怀疑论(Skepticism)也能自圆其说,所以有一致性,那么这是不是真理呢?怀疑论者不认为任何知识存在,我们相信人不能在这种信念中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活,所以这理论缺乏可行性,也不算是真理。
四、有全面性(Comprehensive):真理有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古今中外而不变的特性。一般数学定理及一些物理定律都该是符合这个要求的。「太阳是从东方出来的」这句话就没有全面性。这话在地球上固然是对的,但是在太阳系中的金星,从北极向南看,是反时钟转的,所以在金星上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
五、真理是个信念:所以真理是存在于信心领域中的,这也是因为真理有全面性的缘故,所以不能凭有限的观测来证实。真理与事实是不一样的:事实是没有反面的。比方说光速是每秒钟约三百万公里,这是个事实。光速就是这么一个数字,没有哪一个数字是这个数字的「反面」。
艾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说光的速度在任何惯性的坐标中都是一样的,我们称之为一个定律或是真理,既是真理,所以我们知道这是符合目前观测的。同时这理论也有一致性,不与相对论别处有任何的冲突。绝大多数的物理学家都相信这定律是真的。但是还是可能有一天发现这定律是错的,那时这个光速在任何惯性的坐标中都是一样的真理,就不再真了(真理的反面),这定理也当然就不再成立了。但现在我们相信爱因斯坦说的是对的。真理是符合事实,有一致性、有可行性,又有全面性的信念。
所以我们对真理的了解与体会,是需要用我们的思想、经验和信心,乃是关乎我们全人的。
真理的扭曲
真理虽有上述的这些特质,但有这些特质不一定都是真理,所以这些特质是真理的必要条件,但不是真理的充分条件。下列一些常见的错误:
一、只要合乎经历就以为是真理
从前有位理学家说:「杨花入水化浮萍,验之信然。」可是我们知道浮萍不是由杨花变的,所以观测也常会不准确或者不完全,单靠我们的经历来认识真理是不够的。做梦是人共有的经历,虽然在当时的经历是很深刻:「昨夜夜半,枕上分明梦见,语多时。依旧桃花面,频低柳叶眉。」但是这经历却不是真实的。人所有的经历,都是需要解释的,而用来解释经历,是一个人的基本的人生观。这人生观越是能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比方说圣经就是这样的根基),他就越能看到一件事物的真相。用真理来解释经历,远比用经历来解释真理来得合适。
二、只要能自圆其说就以为是真理
有人说:「一块糖加在一杯咖啡里,仍旧是一杯咖啡,所以1+1=1。你有你的逻辑,我有我的逻辑,不同的说法,当彼此容忍、互相尊重。」就算他能自圆其说,1+1=1仍不能变成真理。有一种人主张除了他个人的意识之外,宇宙中没有其他的实存。这个现有的宇宙万物,都是他从自己头脑虚构出来的。这种说法也大体上是能自圆其说,但全然没有任何实用的价值,所以只能算是一种哲学理论,却不能当作是真理。
三、只要有实用价值就以为是真理
**平有句名言:「不管是白猫黑猫,会抓耗子就是好猫。」凡事以其实用价值作评价,这也是不对的。比方说有些谎言能够说得天衣无缝、一手遮天。然而就算没有人能识破,也不能就此算是真理。其实在科学上的一些定律非常有用,也不一定就是真理。这些理论称为「现象理论」(phenomenologicaltheory),他们都有一定的用处,但是没有理论的基础,还不算是真理。举例说,若在上古之时,有人发现每天清早鸡叫后不久天就亮了,于是就说天是鸡叫亮的。这种现象理论,虽在没有钟表的时代有实用的价值,但显然不能算是真理。
四、只要有全面性的论调都是真理
有人以为真理就是基于人的习俗与社会的定规,但是大家都如此说(或做)不见得就是真理。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Germany)纳粹党对犹太人的**,虽是受到相当德国民众的支持,但这**在其本质上仍是错误的。有人以天下乌鸦一般黑比喻政坛的黑暗,也并不以这黑暗为然。虽然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却是我们最常犯的错误,以为大多数人的看法就是真理。
五、真理是主观的——相对的!
后现代主义的口号说:「不是发现真理,而是创造真理。」只要是我个人以为是真理的,对我而言就是真理了。这样的人认为真理是主观的,也自然是相对的了,以为真诚就是真理,所谓的「诚则灵」即是这个意思。真理固然是需要相信的,所以有其主观的层面,但是我们不要忘记真理的定义,是那永远正确与事实符合的信念。所以牵涉到的不只是个人的信念而已,真理是必须超越时空的。
真理是相对的是后现代主义很重要的论点之一,我们需要下面更多的篇幅来讨论。我想这种论调很可能是出于惟我主义,也是后现代人对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抗议。
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
相对真理的问题,是在乎它缺乏真理一个必要条件:一致性,相对真理难免包含一些自相矛盾的立场。
一、认为真理是绝对的,也是一种对真理的看法,所以是相对真理论者也应该接纳的论点之一。所以相对真理论者一方承认真理是相对的,同时又承认真理是绝对的,这也造成了自相矛盾的问题。一件事物A,不能是A,同时又不是A,这是哲学上最基本不矛盾的原则,是不能违反的。
二、若相对真理论者认为所有的论点都可以接受,但却绝对不接受绝对真理论者的看法(当然也不能接受一些愿意接受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论者),那么这种相对真理论者也就不是那么的相对,而是披上了浓厚绝对真理论者的色彩了。
三、这么说来,在相对真理论者的心目中、真理不只是相对不相对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存在的了。这倒很像佛家「空」的概念:就是四法印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一切变化,都无不变常规,一切事物,都无不变的本体)。正如唐朝时代有名的佛家六祖慧能大师的偈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若尘埃?
也许你会问说,没有绝对的真理,又有什么不好呢?其实若是没有绝对的真理,就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要是没有真理
四、我们若选择没有绝对真理(就是没有真理),不是说我们就不必要相信什么真理(真理是得相信的),而是我们什么都得相信了。当没有绝对真理的时候,我们就同时失去了衡量真伪的准则:与绝对真理相合的是真、冲突的是伪。当我们不再能分辨真伪的时候,什么都得相信了。
五、若是没有真理,强权就代替真理。成王败寇,套一句**东的话:「枪杆子底下出真理。」一个所有的人的看法都可以是真理的社会,是没有办法治理的,所以有些看法必须要被制裁。但是由谁来制裁呢?只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多数代表权能。可是多数人的看法也不见得是真理(见「真理的扭曲」标题三),而且多数人的看法也很容易被一个很有魄力的统治者所左右,反而成了一种变相的极权。
当耶稣受审判时,巡抚彼拉多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十八38)可是百姓极力地喊着要把耶稣钉十字架,圣经上就记着说:「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路二十三23)彼拉多也就只好讨好民众(参可十五15),免得生乱,洗手定罪(参太二十七24),表明他自己的清白。一个没有绝对真理的社会是个很可怕的社会。
也许你会觉得讲真理是件很不实际的事。其实正好相反。一九七0年诺贝尔奖金得主苏正尼真(Solzhenitsyn)在他领奖时说:「一句真理比整个世界更有分量。」只有真理才是真正的权能。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开始,当一万多学生在捷克布拉格市(Prague,Czech)的温撤斯拉广场(WenceslasSquare)**喊着说:「我们不像他们(捷克共产党),我们是真理的子民。」结果在六星期之后成就了有名的「丝绒革命」(VelvetRevolution),带来了捷克的民主政权。当人站在真理根基上,是不能被震动的。
六、没有真理,就没有自由。没有真理,权能就挂帅了(见本段标题四)。在极权的社会里是没有真自由,因为权能的表现就在于他能控制别人。改革开放之前的苏联(U.S.S.R)用来统治的工具,除了秘密警察之外,还有官方的《真理报》(Pravda),当时的读者有一千三百万(现在据说已不到二十万了)。虽是刻意称之为《真理报》(此地无银三百两),但其中有许多的误导与谎言。一个谎言是要用另外一个谎言来掩盖的,所以编者必是步步维艰、小心翼翼,不然立刻露出马脚(我们之所以知道《真理报》不报真理也由于这些马脚)。真理是有一致性的(见「真理的特质」段标题二),所以凡是行真理的,一定不会担心前后矛盾,是很自在的。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2)
有人以为绝对真理是限制人的自由。绝对真理固然是有限制的功效,但这限制却带来真自由。真自由不是放纵,要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这连全能自主的真神都是如此:神不能说谎、不能犯罪、不能背乎自己等。这不是说神不自由,他是那惟一全然自由的。真理有点像在桥上两边的栏杆,因为有这栏杆,人才能自由自在地在桥上往来,甚至于在晚上天黑时更是如此。要是没有栏杆,就要步步小心,反而不自由了。
七、没有真理,就没有理想——生命失去方向。若是我们自己的想法都是真理,正是人本主义的「人是一切标准的衡量」。我们就不再有个外在客观的标准让我们去追寻。我们成了自己的度量。圣经提到这样的人说:「他们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林后十12)这样的人生,没有挑战,也没有超越性的目标,是空虚的。真理是生命的光,不但让我们认识自己,也照亮了我们生命的方向。
八、没有真理,就没有平安:当生命有了方向、有了亮光、有了自由,生命就可以享受平安,不再急躁焦虑了。当人违背真理的时候,人不自主的就会失去平安。在一九二一年有位在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医学院作研究的心理学家约翰·拉森(JohnA.Larson,1892-1983),就是根据人的生理对谎言的反应,发明了近代的测谎器。拉森发现无论一个谎言对说谎的人有什么好处(凶手说「这个人不是我杀的」),他的生理现象在说谎时就失去了平衡:他的心跳、血压、呼吸、汗泌,连声调都立刻不正常了。活在谎言里不但不道德,同时也是不健康的。
真理的追寻
若真理是绝对的话,它就不是人的作品,而是一个客观的实存,等着被人发现。数学的真理就有这样的特质,这些定律是本来存在的,等人来发现。所以有许多人相信人类若与外太空间人沟通的话,数学可能是两个惟一共同的语文。这意思就是说数学不是人发明的,而只是可以发现的。所以发现真理就是人求知的终极目标。许多的大学都以追求真理为其立校精神:哈佛大学(HarvadUniversity)的校徽印着Veritas,这个拉丁字就是真理的意思,耶鲁大学则是采取「光与真理」(luxetveritas),在波士顿的布兰德斯大学(BrandeisUniversiey)的校训是「探求真理全部」(Truth,evenuntoitsinnermostparts)。其他还有阿利桑那大学(ArizonaStateUniversity)、巴的摩尔大学(UniversityofBaltimore)、克拉克森大学(StanfordUniversity,California),中国的扬州大学、东海大学、中原大学等等许多的高等学府,都以追求真理为其教学目标,所以真理也可以说是各种学问探求的对象。可惜现代的大学教育常只注重传授知识,而不重教导真理,有违古人名训了。据说在美国(U.S.A.)贷款求学的学生高,在学成后逃款最多的是学法律的学生,也许他们最知道法律的漏洞吧!单就教授知识是不够的。
这样说来,我们当如何追寻真理呢?
一、真理是合理的,当在理性中认知:真理不见得都是显而易见的。在十几年前据说加州的史坦福大学(StanfordUniversity,California)的研究院,曾为女生的收取率,而引起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风波。那就是有人控告史坦福大学歧视女生,因为女生平均录取率比男生的低(录取率就是录取的人数除上申请入学的人数)。但是校方却反驳说,他们其实优待女生,因为研究院中每一系女生的录取率都比男生的高。有人以为这是不可能。其实这不是什么太难的问题:因为研究院平均录取率,不等于每一系录取率的平均,请参考注译就能明白。
所以对真理的认知,一定要用正确的方法。最常用的理性思维——归纳法和演绎法虽然都是相当的可靠,但却不是万无一失:归纳法要看数据是怎么收取的。比方说有人用两寸网格的渔网打鱼,就可能从打到的鱼的大小,得到鱼起码有两寸大的结论。而演绎法不但是它的前提要对,而且演绎法也不能导出在一个前提之下所有的真理,这就是数学界里有名的「不完全定理」。所以理性虽是重要的,但是也是有限制的。真理乃是超理性的。
二、真理是符合事实的,当在实证中认知:我们对真理的认识不能只在理性的层面,同时也须在经历的层面。正确的观测是非常的要紧,因为真理是与事实符合的信念。中国人有句常话:「事实胜于雄辩。」然而测量不但是主观的,而且所有观测都是需要解释的。宋朝苏轼在庐山西林壁所题的名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见树不见林是一切观测共有的难处。
三、真理是生命的本能——可以在直觉中认知:我们有时误以为只有用科学方法才能认识真理,其实许多的真理是在直觉中认知的。这些真理又称为公理,是不能证明的。试问我们怎么能知道逻辑方法可以导至真理呢?我们必须先不用逻辑就知道有些是真理,再用逻辑方法导出这些果然是真理,才知道逻辑是可靠的。所以逻辑方法只能帮助我们,更有把握地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伪。英国(UnitedKingdom)名作家撤斯特顿(G.K.Chesterton)说过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你用逻辑只能找到那些你不用逻辑就已经知道的真理。」有许多事我们虽不能证明,但不代表这些不是真理。有些真理我们称之为不证自明的,比方说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一开始就引用一些不证自明的真理,比方说**平等。
四、真理是一种信念——在信心中认知:这信心是有理性的根基,但是超越理性的。理性只能认识在理性范畴之内的事物,而理性是包含在真理的里面,所以真理是合理性却又超理性的(见本段标题一),需要以信心来领受。既是要领受,必有真理的启示。当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的时候,他是向我们的信心呼召。这信心是根据他的教训、他所行的神迹、先知的预言和他复活的史实,是有很好的根据的。
中国人有句话说,「百闻不如一见」,说明亲自看见经历的真实可靠。其实我们能够看到的不多,而且也都是在物质领域中的东西,而我们从听到而学来的真理,远比我们从看见而学来的真理多得多。听是基于自己个人以为的经历,是有越过自己的限制的特性,需要在信心中接纳。神的启示也多半是藉着我们的听,而不是藉着我们的看。
真理的画像
真理不是人的发明,出自人的思想,而是个自有的客体。从以上的讨论,我们不难看到对真理的探讨,是需要我们用理智、经验、感觉和信心。换句话说,就是需要我们全人的投入。亚里斯多德说的不错:「人按他的本性都有想要知道的欲望。」在这欲望的背后,乃是一切实存的真相,就是真理。我们的人性在寻找真理。彼拉多问耶稣说:「真理是什么呢?」这实在是人性中最深刻也最紧急的问题。他若是晓得他所问的对象正是真理的本身,他就不会这么随便地走开了。
耶稣回答彼拉多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一切寻找真理的人,其实至终是在寻找耶稣的话,就是神的话,这话就是《约翰福音》第一章里的「道」,这「道」就是耶稣。所以真理不只是个原则或一种概念。真理不是个「什么」,真理是一位「谁」。
《约翰福音》第一章十四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这里告诉我们这抽象的真理人格化了,正如先知所预言的。《以赛亚书》第九章预言耶稣的出现,这样记载:「但那受过痛苦的必不再见幽暗。从前神使西布伦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视。末后却使这沿海的路,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着荣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赛九1、2)真理与光是分不开的,这位宣告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主,同时也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跟从他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只有在光中我们才能看见、才能分辨,才有方向。在真理的光中,人才能认识真神、认识自己。在光中的生命,是自由的,是充满了色彩的,是丰盛的(参约十10)。
当两千年前,住在加利利地的百姓,首先看到耶稣的面貌时,真理就活画在他们的面前,人类也第一次看到了真理的画像。
问题研讨
一、真理的特性中有哪些是主观的?有哪些是客观的?
二、真理与事实有什么异同?试举例说明。
三、试举例说明何以人的经历在不同的人生观里,就产生不同的解释。
四、什么是最常见误导真理的方法?
五、根据真理的定义,进化论可能有哪些问题?
前言
神迹有可能出现吗?圣经中所记载的神迹确有其事吗?一些不愿意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往往会发出这类问题。即使是基督徒,往往也会面对类似的问题,皆因圣经的神迹,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加上现代人深受科技文化的影响,认为一些事物只能够依循某些科学定律运行。这些人既然认定科学掌管一切,当然就认为所有违反科学规律的事情都是天方夜谭、无中生有。只是圣经记载中,神迹的数量确是不少,所涉及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尤其在耶稣生平中,神迹出现的次数相当频密,包括了:童女生子、以水变酒、平静风浪、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水上行走、使人复活等。倘若这些神迹都不可信,则基督教肯定会成为天大的笑话。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神迹这问题,也必须知道当如何回应这些质疑。
不错,世界事物的运作,确实按照一些科学所发现的定律在运行。然而这些定律仅能够在自然界的层面运作而已。来到超自然的层面,自然界的定律当然就束手无策了。我们也要知道,这些定律不是出于科学家,而是出于全能者的手,是神所制订的。科学家只是找出这些定律而已。神既然是这些定律的主宰,他就绝对可以介入这些自然界定律的运作,施行神迹。就是这个原因,历世历代的基督徒都坚定地接纳神迹的可能性,未曾予以排斥。所谓神迹,不过是事物未按一般的自然规律运作而已。神迹并不是违反这些定律,而是按照超乎这些定律的法则运行。当神的手介入,以「超乎自然律」的方式行事,就有了所谓的神迹。因此神迹必定能够出现,因为神是不受自然律限制的。神既然是真实存在的,人岂能限定他不可按照超乎这些定律的方式行事呢?
对神迹的分析
话虽如此,许多人仍透过种种基于自然律的解释,企图将神迹抹杀掉。比方说,有人认为「神迹」只不过是一些自然原因造成的,并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因素在内,只是当事人误以为出现了神迹而已。福音书记载耶稣平静风浪就是一例。风浪在自然因素的配合下,刚好平静下来;门徒却认为那时耶稣的超自然能力使然。又如《使徒行传》中保罗与西拉在监牢中,因为遇上了地震而得解脱,但信徒又认为那是神迹。至于一些所谓得医治的个案,这些人则认为可以用心理现象来加以解释,不必诉诸超自然因素。许多生病的人,在充分休息之下,不就是不药而愈的吗?
这些说法听来合理,但却流于片面。不错,许多神迹的发生,确实涉及了一些自然因素。但是这些自然因素出现的片刻、出现的处境却仍然是神迹性的。风浪在自然因素下固然会平静,但为什么是在耶稣斥责的时候平静下来了?地震确是自然现象,但为何在保罗与西拉祷告之后出现?况且,那场地震让他们身上的锁链脱落,却丝毫无损他们的性命,岂不怪哉?!以心理因素来解释疾病得医治,固然有一定的道理。然而,并非所有疾病都能如此解释掉的。麻疯病人瞬间痊愈,就不是心理因素所能够解释的。因此,将所有神迹都诉诸于自然因素,显然是不周全的。因此,我们不得不指出,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因为「神的手」介入了当时的处境中。他透过某些自然或超自然的因素,成就了他的目的,这就是神迹。
另一些人则将神迹归咎于当日人的无知。这些人认为古代的科学不发达,对某些自然现象无知,因而将这些现象理解为神迹。比方说,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飞机的人,看到金属物体(飞机)在空中飞动,很容易就会认定那是神迹,因为他们不明白流体动力学的道理,无法想象这么重的物体,如何能浮在空中。然而,这个解释神迹的方式,忘记了一个主要事实:许多圣经中的神迹,所涉及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物,而不是从未见过的特异东西。例如:大家看到那个明明生来瞎眼的人,因耶稣的医治就重见光明;那个管理筵席的人,当然知道上好的酒和日常饮用的水之间的分别,而就在他的眼前,水变成了酒;在加利利海上打鱼的人,肯定知道那里的风浪是多么的可怕,但耶稣的斥责却使风浪平静。这些人所经历到的,不是「无知」因素中的科技产品,而是他们每日现实生活中的事物。过去的人虽然不像今天的人拥有那么多的科学知识;但是面对神迹出现的时刻,不见得就比今天的人无知!
一些抱持怀疑态度的人,往往也质疑:神迹为何只在圣经的时代出现,而今天却没有。比方说,福音书中记载了大量的神迹,而这类事情却鲜少出现在今日。这个质疑忽略了一件事:福音书记载的可是神的儿子亲身来到世间的时代。神既然亲自进入了人类社会,住在我们中间,神迹性的事件伴随着神的临在,就不足为奇了。我们需要明白,神迹的出现在乎神自己,不在乎人的意愿。神既然选择在耶稣身上大量出现神迹,而这又无可厚非,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
况且,这也涉及了神迹出现之目的。神迹不是为满足人类好奇心而有的。《约翰福音》在记述了耶稣的生平之后,于结束前提醒我们:「但记这些事(即耶稣神迹性的一生),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因此神迹之目的,在于帮助世人认识耶稣基督的身分,以至世人可以来到他的跟前,领受神所要赐予的新生命。神迹既有这个特定意义,耶稣就从来没有为了行神迹而行神迹,从不藉着神迹来炫耀其能力。曾经有个瘫子来到耶稣跟前,获得耶稣的赦免。但是周边的人却批评耶稣,认为耶稣因为无法医治其残疾,故而空谈赦免。耶稣乃行了一个神迹,叫这瘫子起来行走。当时他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详参太九1-8)耶稣之所以行神迹,为的是让那些人明白,他确实拥有赦罪的权柄。可见神迹的出现,基本上那是为见证基督而作出的。事实上,当人仅仅为要看神迹而请求耶稣时,他甚至拒绝这么作,《马太福音》第六章一至四节就是典型的例子。可见神迹不是随意施行的,只在有需要的时候,耶稣才行神迹。
到了现今的世代,经过了两千年,广泛流传的圣经书卷、历代基督徒为神所作的见证,比比皆是。运用神迹的需要,当然与过往的时日不同。而且,今天想要见到神迹也不难。按着神迹的意思来说,今天罪人悔改归信耶稣基督,其实已是莫大的神迹。因为,按照自然规律,人总是自我中心、追求自主的。可是人在悔改的当儿,竟然俯伏在基督的跟前,恳求他的赦免,甘愿放弃自主的人生,一辈子快快乐乐地跟随、服侍耶稣基督,完全转离原先的生活取向。这岂不是神的手介入人类生活的现实例子?事实上,许多信徒归主的经历本身就是神迹!
圣经神迹的特色
除此之外,圣经的神迹本身也拥有两项特质,显示出这些神迹确是可信的。至为关键的是,这些神迹全在公开场合出现。许多流传的神迹,往往都是在秘密的情况下发生,难以查证。然而,圣经却将这些事迹的来龙去脉记述得一清二楚,甚至当时任何人都能加以检核。就以耶稣将水变为酒为例子。圣经的作者将这事件的日期、地点、人物等资料都记载了下来(参约二1-11)。同样的,耶稣把死去一段时间的拉撒路从坟墓中呼叫出来,也是如此;而且,这个神迹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施行的(参约十一1-45)。最为典型的例子,正是使徒保罗记录有关主复活的见证。耶稣复活这件事,是真是假,至关重要;其实这个神迹早在第一世纪即面对一些人质疑了。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却指出:有许多人曾经见过复活的主;而且有一回他曾经向五百多人显现,当中大多数人那时仍然健在,可以为这件事作证!
圣经中的神迹,不仅出现在信从耶稣之人的面前,也经常出现在敌对他的人眼前,让他们无言以对;其实这反倒大大提升了神迹的可信性。因为不仅是支持者可以为神迹作证,连反对者也无法否定这些事迹。就以前面所提的例子来说,耶稣医治瘫子的时候,正是面对那些不信任他的犹太律法师的时刻。再以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事件为例,部分反对耶稣的人将此事禀报犹太官府的人,这些「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约十一47)尽管官府的人反对耶稣,但却不得不承认,耶稣确实行了许多神迹!他们无法否定耶稣的神迹,只是不喜欢行神迹的这个人!
结语
其实,圣经的神迹,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历史中一些自称能够行神迹的人,往往只能集中在某些类别的神迹上,这就不免让人产生疑问。因为神迹所显示的能力,既然是超出自然规律的大能,就不应只限制在某些类别的事情上。圣经的神迹,就很不一样。耶稣所行的神迹,尤其明显;他显出超越大自然的能力,风和浪都听从他的吩咐(参太八23-27)。他也显出胜过人身朽坏的大能,医治了麻疯(参太八2、3)、瞎眼(参约九1-25)、瘸腿(参太十五30)等病人;他甚至不止一次地让死去的人再活过来(除拉撒路外,另参可五22-42)。他也显出了超然的知识,能够讲出第一次见面的撒马利亚妇人的过去,使她认识到耶稣乃是弥赛亚(参约四1-30)。他也作出一些极其震撼性的事情,例如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参路九11-17)。无一不显出这位行神迹的耶稣,不仅只是在某些方面具备特别的能力。他所流露出来的乃是一种广泛性的、包罗性的能力。正因如此,圣经告诉我们:「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3、4)
其实有关神迹的问题,其症结在于我们是否相信宇宙之中确有一位全能者。如果没有神,神迹反成了无稽之谈。当全能的神果真存在,那么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成就的了,自然也包括神迹在内。
问题研讨
一、作为基督徒,我们为什么不应回避神迹这个课题?这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
二、在阅读过相关的课文与资料之后,你能总结出圣经中的神迹与众不同之处是什么吗?
三、在你接触的人当中,他们不相信神迹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人认为该如何回应他们的怀疑呢?
阅读建议
一、李德尔夫妇著,詹正义译:第八章:「神迹有可能发生吗?」《你为何要信》,增订版,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九0年。
二、路益师著,钱锟等译:《神迹》,台北:雅歌出版社,一九九九年。
三、白高伦著,鲁曼华译:《神迹信心古今谈》,香港:天道书楼,一九九三年。
破解虚无主义、唯物主义、中西之无神论,建立神信念的理性根据
哲学与生命树
哥德(Goethe)曾说:「理论是灰沉的,生命之金树是翠绿的。」英译为:TheTheoryisGray,GreenistheGoldenTreeofLife。
这段话引起很多哲学家探讨,如德国(Germany)的黑格尔(Hegel)及法国(France)的希普理(JeanHyppolite),他们解释这句话,主张是一连接辞。认为生命和理论是平排并列的两个范畴。
法国另一位大思想家米竭尔·福柯(MichelFoucault),则将这句解为:「只有当理论是灰沉的,那么才知道生命之树是翠绿的。」他的意思是与其归人理论的牛角尖,不如回到人生本身,从头开始作思考。
记得我十五岁时在书局买的第一本哲学书《西洋哲学史》,就是灰色的,十七岁买了两巨册唐君毅作的《哲学概论》,也是灰色的,我天天带着这巨著去阅读和思想,也在同学面前表现自己有深度,有一次一位漂亮的女同学抢走这本巨著,要打开看看,但一分钟后抛回给我说:「真不知道是讲什么的!」
不错,若要用颜色来描述哲学,确是以灰色最为接近,打开那些哲学理论著作,其所用的名辞和推论的方式,确是使人摸不着头脑。若一个很有哲学思维的非专业人士,赞专业哲学的论文和书本,会越来越失去其原创的思维。中国学者陈春文指出,那些关于哲学的哲学问题越繁荣,「真正的哲学之思也越加赤贫。」确是智慧之言。
哲学原不是灰沉的理论框架,却根于「翠绿的生命金树」,哲学的字源,是「爱」(philos)与「智慧」(sophia)两希腊字的结合。苏格拉底(Socrates)讥讽那些自称智士(Sophist)的人,却称自己只是「爱智慧者」,这就成为哲学一辞的基本结构。
对智慧的爱好与追求,原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却来自生活中的一种思维,一种反省,或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所言,是对森罗万象的宇宙万有的一种「惊叹」,他说:「人能称为智慧者是要研究一切事物的第一原因及各原则。」或如雅克·马利旦(JacquesMaritain)所言,是要探讨第一原因,最高原则,最高的理由,又或如马丁·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所言,是一条道路,使存有的真相在惊叹中显露出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于生活中人察觉到有一个世界呈现在眼前,而为心灵所直觉到,人就在这里面行住坐卧,吃喝、工作、学习、思考。这是人的具体生命,先于一切理论知识,先于一切主观和客观的区分,也先于一切从理论建立的偏见。生活世界是人最原始的状态,就是哥德所谓的「翠绿的生命金树」,是一多姿多彩、多样纷呈的世界。
哲学与终极奥秘的问题
在生活中,人有思考、反省,也不断发问题。当人有深入的反省,所发的问题涉及「终极的真理」或「终极的奥秘」时,就是哲学的问题。
什么是终极的奥秘呢?「终极」是指最后的、最基础的、最底层的,「真理」(Truth)是指生活之所以可能、反省之所以可能、知识之所以可能、生命之所以可能、万有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根据或原理,或是指这最后的真实本来面目,又可称为「真实」(reality)。这领域是知识和理论的基础,是知识和理论所不能完全掌握的,永远有其不能全部理解的范围。也不能被放在理性系统中去得到最后答案,故又可名为「奥秘」。
当人仰首观天,为夕阳西下的美境所震撼,为星光灿烂的夜空而惊叹,进而问为何有这一切?万有的本体是什么?万有的根源是如何开始的?这涉及终极奥秘的问题,在哲学上属行而上学的研究范围。
当人运用理性知识去理解所见的世界时,忽然反省到知识如何建立的问题,人为什么能应用逻辑去推论呢?天地间为何有数学的系统可以去整理经验世界呢?逻辑和数学的基础在哪里?从何而来?知识是如何产生的?人如何认识所见的世界?什么叫经验?经验是如何运作的?人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世界?怎样可以使语言清楚无误地表达意义呢?这都涉及终极真理及终极奥秘的问题,在哲学上属知识论及语言分析的研究范围。
又当人在生活中体验到人生的苦与乐、善与恶、生与死等问题,反省到人为何会存在?存在为何有痛苦?痛苦的原因和本质是什么?人为何有各种罪恶的表现?人又为何有道德的善?何谓善?何谓恶?善恶的原因和本质是什么?什么行为是应该做,不应该做,又什么是死亡?生命为何终归要死?死后有无存在,人死之前活着有何意义?这都涉及终极真理与终极奥秘的问题,在哲学上属伦理学和人生哲学的范围。
以上这种问题,能有完全的答案吗?各派哲学都企图提出一些理论去解答,但没有一个理论能有满意的答案,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归属「元问题」(Metaproblematic,又译后设问题),那时对一般问题的根据加以追问,探索问题及答案的背后条件及根据。
例如人追问自然界的现象,如水是如何构成的,科学知识可以回答谓氢加氧加热构成水,但当再问这知识是如何建立的呢?什么是科学知识呢?这已进入哲学的思辩了。但当再问到底,什么是存有?什么是知识?这些都是元问题,是先于一切问题之问题。一切解答的知识,都根于一些基本的设定,当再追问这些设定时,人就无法用知识去解释自己的设定,因为这是先于知识的问题。这就属于终极奥秘的领域。
哲学之被称为「爱智慧」之学,正由于人对这些问题不能有确定之知识,故只能爱好和追求,而所谓智慧,就是期盼这些终极问题有所洞察,而能提供一较接近真实或暂时可被接受的一些观点。
理性与信仰
哲学要求从理性去探索终极奥秘的问题,由于永远不能有圆满的答案,故此哲学的研究永远是要爱好与追求下去,这就是所谓爱智慧之学的特质,人要无止境地探索终极的真理。
但若没有圆满的终极答案,人生又总有终极的不安稳,因为人若不掌握最后真理,就难确定什么是真、什么是对、什么是应该。然而人在具体生活终必须即时做抉择,并希望其抉择是正确的,与真实世界相应的。在未有最后的理性答案时,人就要用另一方式去掌握终极奥秘的真实面目,那就是凭信心去相信终极真理是什么。
在生活中,人不断要做抉择,每一个抉择都需要有些指引原则来使抉择正确和合理。这些原则牵涉对宇宙人生的终极真理之看法,若理性不能掌握这终极真理,就只能凭信念去做决定。故此每个人都在人生不同阶段,都会接受某一种对终极真理的信念,去指引自己做抉择,因而能安稳地活下去。
对终极真理作出一种信念的解释,而且投身于这信念,用这信念去指示自己生活的抉择,在实践中去实现这信念之目的和价值,这就是宗教性的信念。
宗教性的信念,不一定参与宗教的社会群体或仪式,而是人对终极真理与奥秘凭信心接受一个观点解释,并实践地根据这信念去生活。若相信宇宙人生一切均是虚无的虚无主义观,亦是一种宗教信念,若相信无神论,否定一切宗教所信的有真实性,但这仍是对终极真理的信念,是一种宗教信念。
当有各种对终极真理的信念并存,又各自宣称这信念是最后的,那又如何判别哪一个信念较为合理可信呢?这就需要理性去检视这信念,看其所提供的解释,能否与呈现于人直觉之前的生活世界各种现象,及当前理性可以掌握的知识,是否能一致,及其回答难题的能力是否足够,及其解释能力是否整合。
从哲学分析所见的生活世界及当前可掌握大知识,大概从现象描述上可掌握一些自明的真实,所谓「自明的真实」,是指「自身为自身证据」的,已被「给予」的,「在此」的,当下呈现的。在生活世界中,人可描述四个「自明的真实」范畴。
一、呈现在人心灵所见的世界是存在的,不是虚无的,基于巴门尼底斯(Promenades)的逻辑同一律,「有」就是「有」,不能是「非有」,故存有就是真实的呈现,不能化约之为「非有」或虚无,也不能生于虚无。万有呈现在人心灵之前,这是自明的真实。
二、这呈现在人心灵照察的万有,明明可观察到有多种具生命的存有物,生命现象的特质是能再产生后一代,使其生命的种类能延续下去,生命存在有延续之目的。至于物质的存有物,不具有这特质,这是自明真实的。
三、在心灵照察下的万有,还可观察到物质及生命的存有,均依据一定的规律而成其存在的状态。所谓规律,是指存有物质的关系和自身发展,均依循某种的秩序,使之不会有其他可能的处境,如在地球自然处境下,氢加氧加热必然产生水,一颗桃花的种子,就会发展成桃花,不会变成其他东西,这是明明可见,是自明的真实。
四、具有生命的存有物中,有一种称为人,从现象上分析出其有知觉、思想、感情的表现,并能追求真、善、美及创造文化。这也是明明可见,是自明的真实。
简单地说,这四个自明的真实范畴,用日常语言说,就是万物、生物、规律及人。人对终极真理信念,若能整全地解释这四个真实的范畴,可视为较合理性的信念。
四个终极信念与神存在的整全合理性
若从现象分析人心灵所察照的生活世界,可分析出四个自明的真实范畴∶
一、万有是存有(being),不是虚无(nothingness)
二、万有中有些是具生命(life)的存有
三、万有的关系和发展有规律(order)
四、具生命的存有中有一种是人的生命,具知觉、思想、感情及自觉地追求真善美的现象。简单地说,人是具性情和自觉能力的。
分析人类较为普遍的终极真理的信念,可以检视其与这四大自明的真实范畴是否一致,而判定其是否较为合理的信念。
一是虚无主义的信念,认为宇宙的终极真理是虚无,不相信有任何真理或价值,这信念的人所采取之人生观就是只求当前的欲望满足,如《列子·杨朱篇》所云∶「且趣当生,兮遑死后。」检视这信念的合理性,是与第一个范畴矛盾,也与其他三大范畴不一致,故不能对呈现在人心灵察照的生活世界提供任何解释。故可批判这信念是无理性根据的。这信念本身就不相信理性的效能,若要求自身合理,也是矛盾的。
二是唯物主义的信念,这信念认为宇宙的终极真理是物质、运动及其规律,并主张人可通过努力去创造较理想的物质世界。这信念可解释第一范畴,以宇宙是有,不是无,存有就只有物质。但以物质为终极,很难解释生命和规律如何从物质中产生。因为物质本身不能像生命一样产生下一代及延续自己,也不能产生抽象的数学秩序。故对于第二、三、四范畴,均难以解释,只能假设在有一不可知的极长时间,于远古时代有一偶然的生命组合,再有一进化历程,但这是当前观察不到的,且纵使解释了生命的出现和发展,也不能解释规律的来源。
第三个终极信念是泛神论,基本上主张终极的真理就是生命和秩序的本体,对史宾诺莎(Spinoza)来说,这本体是永恒无限的神,对佛家如来藏系统来说,这是清净自性心。对老子来说,这是发展中的规律,及所有生命潜能的本体,宋明儒视之为宇宙万有及道德的根源,是天理与天道。人的价值就是从本性中寻回这宇宙的根源,而与这天道融合。
检视泛神论的信念,可以充分解释一、二、三范畴,但对第四范畴有一困难,生命和秩序的本体,如何能创生有性情,有自觉能力的人呢?生命和秩序本身无知觉、思想、感情及自觉地追求真善美的性质,如何创生人呢?除非视人的性情和自觉是虚假的,但这与所照察的现象不一致。
第四个终极信念是相信一位有性情位格的神,超越万有而又创造万有,从虚无中造出万有,将规律和秩序来架构万有,又创造生命,更创造有性情的人类,赋予人类有知觉、思想、感情及自觉地追求真善美之心。检视神的终极真理信念,基本上可与生活世界四个自明的范畴一致,充分提供解释,故从理性检视来看,相信神存在的信念是最为完整而符合理性的。
从哲学上说,柏拉图(Plato)提出造物主(Demiurge)是宇宙之根源与父亲,是一切美善、知识与人及其灵魂的创造者。而中国《十三经》所提到的皇天上帝或天,均属神存在的信念。
终极的真理若是有性情的神,则这有情的真理,是一具有主动性的本体,可以主动与人类接触。若神主动打开自己,与人会面,就称为「启示」,若他主动进入历史,解救人的苦难,赦免人的罪恶,那就称为「救赎」。从以上推论,神的信念是合乎理性的,而且神对人有启示和救赎是可能的。当历史上人在具体人生中遇到神的特殊启示,及经验到他的救赎行动时,在其默示下,就写成了圣经。而基督教信仰就依于这理性基础而建立。
不过这信念仍要克服另一个难题,就是若认为神是全善全能的,那如何可以解释人类世界中有罪恶和痛苦的事实呢?神为何容许恶(evil)的存在呢?故采取神信念的人,必须以理性解释苦罪如何与神信念一致。
破解虚无主义、唯物主义、中西之无神论,建立神信念的理性根据
哲学与生命树
哥德(Goethe)曾说:「理论是灰沉的,生命之金树是翠绿的。」英译为:TheTheoryisGray,GreenistheGoldenTreeofLife。
这段话引起很多哲学家探讨,如德国(Germany)的黑格尔(Hegel)及法国(France)的希普理(JeanHyppolite),他们解释这句话,主张是一连接辞。认为生命和理论是平排并列的两个范畴。
法国另一位大思想家米竭尔·福柯(MichelFoucault),则将这句解为:「只有当理论是灰沉的,那么才知道生命之树是翠绿的。」他的意思是与其归人理论的牛角尖,不如回到人生本身,从头开始作思考。
记得我十五岁时在书局买的第一本哲学书《西洋哲学史》,就是灰色的,十七岁买了两巨册唐君毅作的《哲学概论》,也是灰色的,我天天带着这巨著去阅读和思想,也在同学面前表现自己有深度,有一次一位漂亮的女同学抢走这本巨著,要打开看看,但一分钟后抛回给我说:「真不知道是讲什么的!」
不错,若要用颜色来描述哲学,确是以灰色最为接近,打开那些哲学理论著作,其所用的名辞和推论的方式,确是使人摸不着头脑。若一个很有哲学思维的非专业人士,赞专业哲学的论文和书本,会越来越失去其原创的思维。中国学者陈春文指出,那些关于哲学的哲学问题越繁荣,「真正的哲学之思也越加赤贫。」确是智慧之言。
哲学原不是灰沉的理论框架,却根于「翠绿的生命金树」,哲学的字源,是「爱」(philos)与「智慧」(sophia)两希腊字的结合。苏格拉底(Socrates)讥讽那些自称智士(Sophist)的人,却称自己只是「爱智慧者」,这就成为哲学一辞的基本结构。
对智慧的爱好与追求,原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却来自生活中的一种思维,一种反省,或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所言,是对森罗万象的宇宙万有的一种「惊叹」,他说:「人能称为智慧者是要研究一切事物的第一原因及各原则。」或如雅克·马利旦(JacquesMaritain)所言,是要探讨第一原因,最高原则,最高的理由,又或如马丁·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所言,是一条道路,使存有的真相在惊叹中显露出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于生活中人察觉到有一个世界呈现在眼前,而为心灵所直觉到,人就在这里面行住坐卧,吃喝、工作、学习、思考。这是人的具体生命,先于一切理论知识,先于一切主观和客观的区分,也先于一切从理论建立的偏见。生活世界是人最原始的状态,就是哥德所谓的「翠绿的生命金树」,是一多姿多彩、多样纷呈的世界。
哲学与终极奥秘的问题
在生活中,人有思考、反省,也不断发问题。当人有深入的反省,所发的问题涉及「终极的真理」或「终极的奥秘」时,就是哲学的问题。
什么是终极的奥秘呢?「终极」是指最后的、最基础的、最底层的,「真理」(Truth)是指生活之所以可能、反省之所以可能、知识之所以可能、生命之所以可能、万有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根据或原理,或是指这最后的真实本来面目,又可称为「真实」(reality)。这领域是知识和理论的基础,是知识和理论所不能完全掌握的,永远有其不能全部理解的范围。也不能被放在理性系统中去得到最后答案,故又可名为「奥秘」。
当人仰首观天,为夕阳西下的美境所震撼,为星光灿烂的夜空而惊叹,进而问为何有这一切?万有的本体是什么?万有的根源是如何开始的?这涉及终极奥秘的问题,在哲学上属行而上学的研究范围。
当人运用理性知识去理解所见的世界时,忽然反省到知识如何建立的问题,人为什么能应用逻辑去推论呢?天地间为何有数学的系统可以去整理经验世界呢?逻辑和数学的基础在哪里?从何而来?知识是如何产生的?人如何认识所见的世界?什么叫经验?经验是如何运作的?人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世界?怎样可以使语言清楚无误地表达意义呢?这都涉及终极真理及终极奥秘的问题,在哲学上属知识论及语言分析的研究范围。
又当人在生活中体验到人生的苦与乐、善与恶、生与死等问题,反省到人为何会存在?存在为何有痛苦?痛苦的原因和本质是什么?人为何有各种罪恶的表现?人又为何有道德的善?何谓善?何谓恶?善恶的原因和本质是什么?什么行为是应该做,不应该做,又什么是死亡?生命为何终归要死?死后有无存在,人死之前活着有何意义?这都涉及终极真理与终极奥秘的问题,在哲学上属伦理学和人生哲学的范围。
以上这种问题,能有完全的答案吗?各派哲学都企图提出一些理论去解答,但没有一个理论能有满意的答案,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归属「元问题」(Metaproblematic,又译后设问题),那时对一般问题的根据加以追问,探索问题及答案的背后条件及根据。
例如人追问自然界的现象,如水是如何构成的,科学知识可以回答谓氢加氧加热构成水,但当再问这知识是如何建立的呢?什么是科学知识呢?这已进入哲学的思辩了。但当再问到底,什么是存有?什么是知识?这些都是元问题,是先于一切问题之问题。一切解答的知识,都根于一些基本的设定,当再追问这些设定时,人就无法用知识去解释自己的设定,因为这是先于知识的问题。这就属于终极奥秘的领域。
哲学之被称为「爱智慧」之学,正由于人对这些问题不能有确定之知识,故只能爱好和追求,而所谓智慧,就是期盼这些终极问题有所洞察,而能提供一较接近真实或暂时可被接受的一些观点。
理性与信仰
哲学要求从理性去探索终极奥秘的问题,由于永远不能有圆满的答案,故此哲学的研究永远是要爱好与追求下去,这就是所谓爱智慧之学的特质,人要无止境地探索终极的真理。
但若没有圆满的终极答案,人生又总有终极的不安稳,因为人若不掌握最后真理,就难确定什么是真、什么是对、什么是应该。然而人在具体生活终必须即时做抉择,并希望其抉择是正确的,与真实世界相应的。在未有最后的理性答案时,人就要用另一方式去掌握终极奥秘的真实面目,那就是凭信心去相信终极真理是什么。
在生活中,人不断要做抉择,每一个抉择都需要有些指引原则来使抉择正确和合理。这些原则牵涉对宇宙人生的终极真理之看法,若理性不能掌握这终极真理,就只能凭信念去做决定。故此每个人都在人生不同阶段,都会接受某一种对终极真理的信念,去指引自己做抉择,因而能安稳地活下去。
对终极真理作出一种信念的解释,而且投身于这信念,用这信念去指示自己生活的抉择,在实践中去实现这信念之目的和价值,这就是宗教性的信念。
宗教性的信念,不一定参与宗教的社会群体或仪式,而是人对终极真理与奥秘凭信心接受一个观点解释,并实践地根据这信念去生活。若相信宇宙人生一切均是虚无的虚无主义观,亦是一种宗教信念,若相信无神论,否定一切宗教所信的有真实性,但这仍是对终极真理的信念,是一种宗教信念。
当有各种对终极真理的信念并存,又各自宣称这信念是最后的,那又如何判别哪一个信念较为合理可信呢?这就需要理性去检视这信念,看其所提供的解释,能否与呈现于人直觉之前的生活世界各种现象,及当前理性可以掌握的知识,是否能一致,及其回答难题的能力是否足够,及其解释能力是否整合。
从哲学分析所见的生活世界及当前可掌握大知识,大概从现象描述上可掌握一些自明的真实,所谓「自明的真实」,是指「自身为自身证据」的,已被「给予」的,「在此」的,当下呈现的。在生活世界中,人可描述四个「自明的真实」范畴。
一、呈现在人心灵所见的世界是存在的,不是虚无的,基于巴门尼底斯(Promenades)的逻辑同一律,「有」就是「有」,不能是「非有」,故存有就是真实的呈现,不能化约之为「非有」或虚无,也不能生于虚无。万有呈现在人心灵之前,这是自明的真实。
二、这呈现在人心灵照察的万有,明明可观察到有多种具生命的存有物,生命现象的特质是能再产生后一代,使其生命的种类能延续下去,生命存在有延续之目的。至于物质的存有物,不具有这特质,这是自明真实的。
三、在心灵照察下的万有,还可观察到物质及生命的存有,均依据一定的规律而成其存在的状态。所谓规律,是指存有物质的关系和自身发展,均依循某种的秩序,使之不会有其他可能的处境,如在地球自然处境下,氢加氧加热必然产生水,一颗桃花的种子,就会发展成桃花,不会变成其他东西,这是明明可见,是自明的真实。
四、具有生命的存有物中,有一种称为人,从现象上分析出其有知觉、思想、感情的表现,并能追求真、善、美及创造文化。这也是明明可见,是自明的真实。
简单地说,这四个自明的真实范畴,用日常语言说,就是万物、生物、规律及人。人对终极真理信念,若能整全地解释这四个真实的范畴,可视为较合理性的信念。
四个终极信念与神存在的整全合理性
若从现象分析人心灵所察照的生活世界,可分析出四个自明的真实范畴∶
一、万有是存有(being),不是虚无(nothingness)
二、万有中有些是具生命(life)的存有
三、万有的关系和发展有规律(order)
四、具生命的存有中有一种是人的生命,具知觉、思想、感情及自觉地追求真善美的现象。简单地说,人是具性情和自觉能力的。
分析人类较为普遍的终极真理的信念,可以检视其与这四大自明的真实范畴是否一致,而判定其是否较为合理的信念。
一是虚无主义的信念,认为宇宙的终极真理是虚无,不相信有任何真理或价值,这信念的人所采取之人生观就是只求当前的欲望满足,如《列子·杨朱篇》所云∶「且趣当生,兮遑死后。」检视这信念的合理性,是与第一个范畴矛盾,也与其他三大范畴不一致,故不能对呈现在人心灵察照的生活世界提供任何解释。故可批判这信念是无理性根据的。这信念本身就不相信理性的效能,若要求自身合理,也是矛盾的。
二是唯物主义的信念,这信念认为宇宙的终极真理是物质、运动及其规律,并主张人可通过努力去创造较理想的物质世界。这信念可解释第一范畴,以宇宙是有,不是无,存有就只有物质。但以物质为终极,很难解释生命和规律如何从物质中产生。因为物质本身不能像生命一样产生下一代及延续自己,也不能产生抽象的数学秩序。故对于第二、三、四范畴,均难以解释,只能假设在有一不可知的极长时间,于远古时代有一偶然的生命组合,再有一进化历程,但这是当前观察不到的,且纵使解释了生命的出现和发展,也不能解释规律的来源。
第三个终极信念是泛神论,基本上主张终极的真理就是生命和秩序的本体,对史宾诺莎(Spinoza)来说,这本体是永恒无限的神,对佛家如来藏系统来说,这是清净自性心。对老子来说,这是发展中的规律,及所有生命潜能的本体,宋明儒视之为宇宙万有及道德的根源,是天理与天道。人的价值就是从本性中寻回这宇宙的根源,而与这天道融合。
检视泛神论的信念,可以充分解释一、二、三范畴,但对第四范畴有一困难,生命和秩序的本体,如何能创生有性情,有自觉能力的人呢?生命和秩序本身无知觉、思想、感情及自觉地追求真善美的性质,如何创生人呢?除非视人的性情和自觉是虚假的,但这与所照察的现象不一致。
第四个终极信念是相信一位有性情位格的神,超越万有而又创造万有,从虚无中造出万有,将规律和秩序来架构万有,又创造生命,更创造有性情的人类,赋予人类有知觉、思想、感情及自觉地追求真善美之心。检视神的终极真理信念,基本上可与生活世界四个自明的范畴一致,充分提供解释,故从理性检视来看,相信神存在的信念是最为完整而符合理性的。
从哲学上说,柏拉图(Plato)提出造物主(Demiurge)是宇宙之根源与父亲,是一切美善、知识与人及其灵魂的创造者。而中国《十三经》所提到的皇天上帝或天,均属神存在的信念。
终极的真理若是有性情的神,则这有情的真理,是一具有主动性的本体,可以主动与人类接触。若神主动打开自己,与人会面,就称为「启示」,若他主动进入历史,解救人的苦难,赦免人的罪恶,那就称为「救赎」。从以上推论,神的信念是合乎理性的,而且神对人有启示和救赎是可能的。当历史上人在具体人生中遇到神的特殊启示,及经验到他的救赎行动时,在其默示下,就写成了圣经。而基督教信仰就依于这理性基础而建立。
不过这信念仍要克服另一个难题,就是若认为神是全善全能的,那如何可以解释人类世界中有罪恶和痛苦的事实呢?神为何容许恶(evil)的存在呢?故采取神信念的人,必须以理性解释苦罪如何与神信念一致。
谈「真心在缠」
法国(France)哲坛大师里科(Ricoeur)曾说过,人是在一种「真心在缠」(Incarnation,本常译作「道成肉身」,但里氏之意与圣经中神「道成肉身」之义不同,反与佛教「真心在缠」或「如来藏」之义较近,故不译作「道成肉身」)的状况,他指出人本有绝对自由的要求,但却陷落在不自由的具体世界中,形成种种困扰。这是描述人的本体是追求绝对自由,但在实存层次却不能实现。通过这哲学架构,正好描述了神学上所讲原罪带来的状态。神创造人本有原善,那是指人在灵性上有神形象,一方面可与神沟通,一方面在本体层次含藏无穷美善的潜质,但却必须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中实现这美善。
原罪是指人用自由选择了与神关系的破裂,于是人的本体和永恒的神断开了联系,进入与神隔绝的状况。于是人本体的无限美善潜能即失去了永恒完美为其目的,进入一个「在缠状态」。即人的善扭曲在具体实然界中。善性被扭曲为罪的属性。这原罪状态形成罪性。因着罪性,人类完美的心往往就在实现过程中歪曲自己,选择了世界上有限的善,无穷地追逐,创造了偶像的世界,这偶像世界反过来操纵了人的思想,构成群体共同的罪,所谓共犯结构,人在所造的偶像世界迷失,因而与神、与自己、与他人及与大自然都隔绝了。阻碍了每一人的自我实现,罪恶就在此产生,由亚当一人与神决裂,罪就入了世界,世界亦开始失去其原初的和谐,被人歪曲其美善成为偶像。
人在罪中辨证得越陷越深
对每一个体来说,原罪状况产生对自造的偶像世界越陷越深,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人与自己所造的偶像「世界」并生,「世界」是人赋予所见事物之意义,成为人存在的结构,人自始就创造了自己的偶像世界,形形色色的偶像,或各种被歪曲及扩大了的善,自始就与人心灵同在,影响着人生的路向,当人心灵的无限性仍在蒙昧的原始状况中时,世界的偶像就已创造了他的目标和方向,于是真心(神的形象)就被缠于实然的世界,而陷堕和亏损了其原初的完美性,改去追逐世界,而不去全盘实现自己与神的终极关系了,这就可称为「完美的亏损」,为罪性的状态。
当人追逐世界时,世界蒙蔽了心灵,使自我迷失在其中,但自我心灵也会自省,发出呼唤,向世界挑战,拒绝世界的束缚而去发掘真我。可是当人克胜世界时,又可能陷于自我中心,自以为清高,结果又隔绝于世界,不理人间疾苦。这是世界又反过来挑战自我,要人开放心灵,投向世界,然而人又会再陷堕在世界中。这过程使人或追逐世界,或追逐自我,不能调适两者关系,陷溺愈来愈深,以至罪网永不能破。
类似的辨证关系,亦发生在群体的共犯结构中。人类全体追求及创造文化上的善,但这群体的善又会被化成偶像,反过来控制人的心灵方向,束缚人性。于是人希望改善这束缚人的善,去创造新的美善原则,但结果又很快化成偶像,反过来困锁人。如此下来,共业的罪恶也是越创造越强大。
这种个人和群体罪恶形成人类的困局,没有一人能逃掉,而全体性的痛苦亦由此生起。
为何有苦难?
基于以上对罪的分析,我们即可处理一个常问的问题∶「为何世上有那么多的苦难?」
今可分两方面去描述,从个人来说,痛苦来自「偶像的破灭」,从全体来说,苦难是「人类互为影响的困局」。
所谓「偶像的破灭」,先是指出人无穷地追逐有限事物的同时,也无穷地执实事物,可称为「偶像化的历程」,偶像化使人生命陷溺于世界,自我静态化、腐败化,不再实现完美,也停止了生生不息创进过程,紧抱偶像当作神。
可是世界变幻无常(呈现在人心灵之前的世界现象,川流不息),一切人所追逐的有限事物都不能持久保有,会随着幻变之流而消失,这时人就失去了原先所坚持的偶像,若失所寄托,遂生痛苦。举实际的例子,如人视金钱、权力、爱情、歌星、影星,甚至道德宗教为偶像时,整个生命人格都寄放在那里,但金钱、权力和爱情都不能在世界有永恒的保障,歌星、影星也会死亡如李小龙、梅艳芳等或沉寂,世上事物均会随变迁大流而消失无踪。
而执持道德宗教者,较低境界的会自视高人一等,较高的则求兼善天下,推广其认定的真理,然世界也从不保证道德宗教的升进浮沉,外在的善原则一方面会自我腐化,变为虚伪的律法教条,如法利赛人,或吃人礼教,如中国的腐儒。至于真正行善的,会为世俗所嘲笑,当其成功时,又会转化为教条,更会为罪恶所击倒,而执持道德宗教的人在世上也会失其所寄托,产生痛苦。
苦难是感受,不是神所创之实物
这里可解答∶「苦难是否为神所创造」的问题,从上分析,苦难并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物,故不是神创造出来的东西,反而是人类面对世界幻变时的一种「心灵感受」。当人与神关系破灭以后,其原始的追求无限完美的灵性偏离了自我实现的目标,遂不能正确地观察世界的有限事物,当他执实诸偶像时,世间的变化就会击破其偶像。这时所谓痛苦的感觉,来自人不适应变化的世界,故痛苦乃是人「心灵的不调适表现」,不是一被神所造出来的东西。
不同年纪有不同的偶像,遂也有不同偶像破灭的痛苦。年轻时视爱情与学业为偶像,年长时视名利权位和家庭为偶像,年老时视子女的态度、个人成就及他人的尊重认同为偶像,结果人生每一阶段都有痛苦。
战争与大自然灾害之苦
人之所以视战争和自然灾害为大苦难,因为这两者都带来突然的「全盘变局」,转瞬间取消了人所依附和执实的东西,如房屋、家庭、亲人等,家散人亡、妻离子散,是为大苦。其实自然灾害本来只是天地依自然法则的转变,是中性的东西,如沙漠无人地带发生大地震,并不算是灾害,惟有人涉入这突变局面中,顿时失去所执持的事物,才成苦难事件,可见苦难纯是人心灵不能面对变局而来。
克服苦难之道
人要克服苦难,就必须有智慧,重新调整其对世界的看法,对基督信仰来说,《箴言》说明∶「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九10)惟有将生命从执实的偶像中撤离,使一切有限的善复归原位,然后照自己的尊严和无限性,回首天外望,原来所追寻无限完美亲情与价值,就在灯火阑珊处,即在具体历史上出现的基督。他本是无限完美的神,在具体世界与具无限性的人相遇,从基督的受苦揭示生命后面的价值,人生命于此若与神相交,一切人间幻变,成败得失,皆不足畏。因为万有在他里面,靠他而立,都归于他,成毁生灭的事物,皆依太初之道为本体,在基督里都化为一瞬的永恒,何等美丽亲切。
于是在世间因失去而来的哀伤,因道不得行的悲凉,尽都因基督里的盼望而转化为喜乐,天地可以废去,基督的话语与慈爱永不废去,所以保罗在遭逢人生种种艰苦后,能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全体困局之苦
至于人类全体的苦难,是由人类共创的困局而来,当人执取不同的偶像,视为惟一价值,就会有不同价值观的冲突,或当人争夺相同的偶像,聚会毁灭对方以求自己独占。结果大家或要毁他人的偶像以高举自己的价值,或要毁他们本身以求独得偶像,于是我就为他人传造了痛苦的局面,他人也以同样心态取创造了我的痛苦局面,更可怕的是,这些困局很多时候是出于善意,人好作他人之师,迫他人走自己认为善的路,结果也会陷他人于苦中而不自觉,如父母迫子女选某些增加父母名望的科系,政治迫人接受某种意识形态、某种主义,均会成为控制人的思想。
不公平的问题
进而可解答∶「人间何以如此不公平?」的问题。
第一种的不公平感,来自所处的处境,有人富裕,有人贫穷,有人在丰富的国家,有人在困苦战乱的国家。这是人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其根源在人的罪性,由于人的自私和欲望,故此人会抢夺资源,而侵夺及**其他人或整个族裔,当一些人得到权力和资源利益,会用制度和暴力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这种人为的苦难,明显来自人的自私丑恶。逻辑上推不出是来自神的安排。但作为全善全能的神,圣经就描述神知道受**及贫穷人的苦,并呼吁他的仆人执行救赎和批评的行动。如摩西使作为奴隶的以色列人得释放,先知批判社会的不公平,神会刑罚不义的政权,包括神选民的罪恶也被刑罚。而新约的耶稣基督,更以十字架的苦难受不公平的对待,进入绝望的深渊,将绝望改变为希望,将苦罪转化为新生命。有新生命的人要以公义和慈爱去帮助改变人间的不公平。而本质上,在神面前人人平等,接受救赎的自由和权力,人人平等,不会因其社会处境而有分别。
故此,基督徒看到人间的不公平,不会先追问抽象的问题∶「神,为什么容许这困难?」却先问∶「神,你要我干什么事?可以解除他人的不公平,安慰他人的苦难?」这是「行公义,好怜悯,与上主同行」(弥六8)的原则。
第二种不公平感,来自人无辜受害的经验,人类因执取不同偶像而相互隔绝,或善意或恶意(甚或无意)地陷他人于苦中,每一个受苦的人都觉得不公平,因为他的痛苦不是自己招来的的报应,却是无辜地被他人陷于苦。但他不知道,自己也常在无意中陷他人于苦而不自觉。例如甲(女性)对乙的一个不屑表情,可能令乙(女性)整天耿耿于怀,发脾气而影响了她与丙(男性)的感情。以至丙觉失恋,落落寡欢,引起其家人的不安,其家人心情不好,斥责工作中的下属,原来这下属正是甲。结果甲受苦,但她觉得不公平,因上司无故斥责自己,其实她不知很早时自己一个不自觉的不屑表情也陷人于苦,辗转影响而回到自己身上。在这循环的影响下,每一个人都觉得不公平,被他人陷于苦中,但其实每一个人也都曾陷他人于苦中而不自觉。
以上一例是短线的循环影响,但在事实上人类复杂的相互关系中,就很难说明其间关系,此中涉及更大的社会、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对人类全体做成的困局。在人类这全体的困局中,每一个人都曾令他人受苦,也被他人引致痛苦,其苦不纯是自招的,却是在困局中互相牵连而来,故义人会受苦〔事实上在全体苦困罪局中,也没有真义人,如圣经所言∶「没有,连一个也没」(罗三10)〕。一般人在面对苦难时,或怨上天,或责怪他人,觉得不公平不合理。以为自己不用为苦难负责,殊不知全体的苦,也要由全体负责。单就自己所受的某件事,可能不直接由自己所做成的,但在全体的牵连来说,每一个人都参与及创造这困局,每一个人都曾善意或恶意或不自觉地陷他人于苦,而反过来全体的罪又陷每一个体于苦。
第三种不公平感,是来自个人比较自己的处境不及他人的幸福,如经历家庭破碎,则问为何他人家庭很好,自己却婚姻破灭。也有认为其他地区的人有战乱和贫穷,与富裕地区不平等。其实苦难有不同形态,有失恋之苦、失业之苦、贫穷之苦、富有之苦、战争流离之苦、和平淫欲之苦,有些是明显的肉身之苦,有些是隐藏的心灵创伤,我们不能比较哪一形态的苦较为大,如一个非洲饥民的苦与一个美国失恋年轻人的苦不能比较,我们不能说越南人的心灵伤痛一定比失恋者大,我们只能说,人类全体都有不同形态的苦难,都互相牵连地创造了苦,大家都有苦难,这是公平的,但救赎也是公平地对全人类,人人都可因体会神的恩情而转化苦难,发而为对他人的公义慈爱行动,改造带来痛苦的处境。
解决全体困局之道
基督信仰在此一面强调人的信心与盼望,以超越偶像,转化苦难。另一方面强调神对人全体困局的参与、介入、承担与突破,略分数点言之∶
一、批评世间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神是一位批判的神。当以色列人停滞于偶像的执着、腐败苟且,又或因偶像与教条容让社会不义。更或执实圣殿与道德教条(律法主义),神都藉士师与先知等,带着悲情地批判以色列人。
《创世纪》中神叫亚伯拉罕献儿子为祭,看似不合人情,却原来是藉这过程,去击碎偶像,因当日献子为祭是一种被执实了的文化风俗,神通过这过程的苦痛去显示这种风俗的非理性,进一步在看似矛盾的要求下(如神既恩赐此儿子,但又要求杀于祭坛上,这是一矛盾),叫人藉这矛盾而在执实的道德原则或顽固心境中释放出来,得到自由,最后更以羔羊代替其儿子为祭,更预表了一种出路,就是完全与世俗不同的献祭,或完全新的敬拜是可能的。未来新约时代,三位一体的神儿子自己甘愿来到人间,成为被宰的羔羊,以被杀来担负苦罪,更非人所能思议的。这整个过程,就是神对人的批评。叫人主体心灵能冲破诸偶像所形成的共业网罗。
二、受苦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神也是一位悲悯流泪的主,如《耶利米书》的主题,根本就在描述一位流泪的主。他要责罚以色列人犯罪,但又不忍,他说∶「以法莲是我的爱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我每逢责备他,仍深顾念他,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我必要怜悯他。」神的公义与批评,连着他的悲情与慈爱,他因世人的苦难而感受苦,显示他与世人有同体之情。他进一步既是进入世间与人类一起受苦,新约的基督道成肉身,在具体历史中出现,经历人间的悲欢离合,并在这受苦过程中揭示了完美的生命。一面是在十字架上流血洁净和宽恕世人由罪恶共业而来的种种错误,在受苦的苦难中与人同经人生之大苦,一面则藉复活克胜死亡的苦罪。这叫人眼光由分别善恶的境况中转出来,不再追逐世间偶像,生起信心,重见完美的神,以之为目标,以至世间一切价值复位,此时举首低头皆基督之道,一切苦难共业即得转化。
三、天国与教会
历史的基督经历大生大死,不但叫每一主题有机会复其位,重遇神,更且开出一天国的群体就是教会,创立一全新局面,以超破原罪的共犯结构,个人得救虽然必须,但得救后最多是个人成德,不能破共犯结构的罪,所以保罗不单讲「因信称义」,也强调相信主的人是「在基督里」,这是一个称义的群体,教会(属灵义的,不是组织义的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代表世上一个全新的局面,是一群有新生命的人共同对抗偶像世界,一个基督徒必须在基督的国度里,不是纯个人得救的事。真正代表基督的教会,必须是一个公义慈爱的国度,一个批评不义的群体,一班永远生息的子民,永不向偶像投降,也永不自化为偶像,直至基督再来,如此,原罪的网就能突破而转化。
问题的陈列
本文要处理的,是一个宗教哲学的问题,就是所谓苦难与罪恶的问题(Problemofevilandsuffering,简称为Problemofevil),这问题在古代为伊壁鸠鲁(Epicurus)所提出,近代则为经验主义者休谟(Hume)所提出。
这问题是对基督教有关神的信念的挑战,基督教所相信的神是具全善全能之属性的,但全善全能的神为何容许「恶」(evil)的存在呢?这问题在休谟之《自然宗教对话》(DialoguesConcerningNaturalReligion)中提出如下∶
「如果他(神)想阻止恶,但不能,则他不是全能的,若他能够,但不要求如此做,则不是全善的。若他既要求阻止恶,且有能力去做,则何以世上仍有恶存在呢?」这是一两难论式,对神之属性作出质疑。
若用论式可陈列如下∶
一、一位全善的神,必要求除去恶,
二、一位全能的神必能够除去恶,
三、但如今有恶的存在,
四、故此神或许全善,但无能力阻止恶,或许全能,但不要求阻止恶,
五、故神同时是全善全能的命题与恶的存在矛盾,神不能同时全善全能。
问题的分析与界划
不少人以这问题作为否定神存在的论证,但其实这与神是否存在无关,因为一般关乎神存在的讨论,是界定神为造物主,探讨天地万物如何由无而有,及何以有复杂规律等问题,而主张罪符合理性的设定,是认为万有是由神所创造。而苦罪的存在并不证明造物主不存在。而只能推出神若同时具有全善全能这两属性是矛盾的。
很明显,休谟已在这对话的开始时说明这一点,他说∶「本问题不是关乎神之存在(being),而是关乎神之本性(nature)。」
休谟的观点是批评神人同型论(anthropomorphism),认为不能用人性去推论神性,当从人的善和能力去推论神,就会陷入矛盾,神是超过人可以理性讨论的范围。然而这问题也成为很多人拒绝接受神全善全能性的理由,故此信神者若要提出理性的理由,就须一连串神哲学思考去解释。如今已界划清楚了讨论的范围,是关乎神的属性,即若相信神全善全能,那如何能理性地解释苦罪的存在,使神的属性与苦罪的事实一致而无矛盾呢?
这问题也是对基督教信仰内在一致性的挑战,基督教信仰的前提在肯定一全善全能的神。故必须要解释为何神容许苦罪存在,才能满足理性的需求。
答案尝试之第一步∶对苦难给予正面意义
首先答辩者可反问∶何为苦与罪∶为什么苦与罪一定含不善之意义?假若苦与罪是所以成就善的话,则其存在毫不损失神之全善与全能属性。
苦罪所以成就善之说,可以有以下两类型∶
第一类型∶从宇宙之整体的美学价值消解苦罪
(一)我们可把神之设计宇宙,类比为艺术之创造。
(二)在绘画时,一幅画之为美,在其色彩与光暗等能互相调配,若只有单一色彩,且毫无光暗,则此画平平无奇,没有美感。
(三)从美学角度看一幅画,不同色彩中有些是灰暗的,灰暗不是美的颜色,但若问画家为何在画中加上这色彩呢?答案是要看全幅画整体的美学创作,灰暗在整幅画来看是所以显出整幅画之美,这是灰暗颜色的价值,但此价值必要从整幅画上看,不能单从一小部分之光暗比较上看。
(四)若把宇宙类比画,神类比画家,灰暗色彩类比苦罪,如果我不自限于某一时空下去观宇宙,而能从宇宙之整体上看,则苦罪并非不善,且是所以成就整个宇宙之大善者。
(五)故若从无限之宇宙角度观之,苦罪之负面意义全部消解,且反显出其正面意义。
第二类型∶从较高之价值标准消解苦罪
(一)若有一种人生观,视人生是一实现美善的过程,以达至更高之价值为目的,这目的可以是「与永恒的神建立感通无碍的关系」或「无执于现实事物,心灵的绝对自由」。那么一切痛苦和罪恶的存在,可以被理解为是激发人去自觉和思考,人得以超越现实事物的执着,而追求更高的自由自在,及与神建立感通。
(二)当其达到与神感通的境界时,他就能随时面对疾病与死亡并不感到痛苦,也有力量去战胜心中之残忍与憎恨的冲动,并不在心中存留任何罪恶,于是在这人生境界中的人来说,一般的疾病和死亡对他根本不是苦难,一般的残忍与憎恨也不成为罪恶。
(三)进一步,更且以疾病、死亡、残忍、憎恨等为所以磨炼其灵性的生命,所以迫之更为向上追寻神,更为谦卑而不以自己为中心,是所以成就更高人生价值及更大之善者也。
(四)于是,对一个有这价值标准的人,一般人所谓苦与罪之东西,只是一种磨炼而迫之更为向善,由负面而更显出正面价值,如中国古代之言乾坤,乾有乾德,坤有坤德,坤德是所谓负面,但坤之为德,却更能推动乾德以达于至善,若无坤德,乾德亦不能再有进步。
(五)若以人生是这实现美善的过程,苦罪只是美善成就的一个条件,也是美善的一部分,其存在即不再与全善全能的神矛盾。
经此反省后,我们发觉这种价值观是可能的,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一种可能的真理标准,若要坚持苦罪问题去质疑神,就要先**此标准的可能性。
以上两类之观点是逻辑上可能的,其内容可以说明人所谓苦与罪,根本不是不善,却是善的另一种形式,于是,宇宙一切都是善的,而由全善全能的神所掌管。
不过反对者可提出一下反问∶
反问一∶以上说法,是抽象凭空地论说,没有经验作基础。
回答反问一∶他们承认一般日常经验不一定有以苦罪为善的境界。但我们却不能否认,人类历史中之,也有不少人(特别是宗**)记载他们的过这种境界,且能身体力行地见证出来。很明显,这些记载是有其一定经验基础,而不是凭空幻想出来的。否则,一切伟大人格之记载都是虚假的了。除非反对者能全部用可靠的方法解释这些人的经验都是幻想的结果,否则我们不能说其缺乏经验基础的。
反问二∶这是从主观的灵性经验回答,但不属于客观的感观经验,苦罪是善的观点,并无客观的感观经验基础。
回答反问二∶何谓主观或客观经验,一个人的灵性经验若能客观地在行为上表现出来让他人经验,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呢?又通过个人感观所经验者,皆个人的,如何说客观的呢?反问者之问题是不清楚界定何谓主观或客观的。进一步,反问者之自限于感观经验,以之为惟一真实,只是一种自我限制,并不能证明感观经验之外的其他经验不真实,如欲神感通之境界,并不能证明其不可能。只要这些境界是可能的,苦罪就不能证明是恶的反而是善的存在。
反问三∶以上之境界性经验,无论如何不是普通的,最低限度对于一个自限于感观经验者是不普通的。对于他们的经验范围来说,苦与罪是切身的感受,所谓以苦罪是善的说法,不能令他们了解,更不能满足他们所肯定之范围内的理性要求。至此,答辩者与反问者处于不同之人生境界,发觉双方不能真正沟通。于是答辩者不得不落下来与反问者在同一肯定为真实之范围内讨论,于是进入下一步之论说中。
答案尝试之第二步∶恶是对完美的亏损(回答反问三)
无论如何,在感观经验世界的范围里,苦与罪是真实地不善的,那么,这些实际之苦罪的存在,是否与全善全能的神属性矛盾呢?神既创造一切,那么苦罪是否他的创造呢?这问题的回答,关键在奥古斯丁(Augustine)所提出的∶「恶是完美的亏损」,意即谓苦罪作为一种恶,并非一个存有物(being),却是一个存有物被亏损的状态。故此,恶不是被造物,也不是以神为原因,若恶不是存有物,所谓「恶存在」这命题根本不能成立,故此不能影响神之全善全能性。有关恶是完美的亏损这观点,可以有如下的论证∶
一、对神是否全能全善的问题,或许仍有争议,但对他的其他属性,如他存在的状况是绝对的、必然的及常恒的这方面,我们都会承认。
二、所谓苦的东西,如疾病、死亡等状况,是与另一种状况相对而言的,如健康、生存等。所谓罪的东西亦如是,如残忍之与同情,憎恨之与爱护等。故苦罪之存在,是依于一种相对的状况而来的。
三、由于是相对的,则痛苦之与快乐,罪恶之与善良,是互相限制的,而其在人生之过程中,由限制就会成一此消彼长的状况。由其此消彼长,则每一或苦或乐之情况出现,皆不具有常恒性,而是无常性的。
四、由其无常性看,则显明苦罪的性质是偶然性的,即可有可无的,而非必然性的。
五、苦罪这种存在状况,为相对、偶然、无常的,正好与神之为绝对、必然及常恒相反。
六、而两状况之相反,非平等对立之相反,因为绝对之与相对、必然之与偶然、常恒之与无常,有同质之关系,不同快乐之与痛苦之为对立性质。我们可发觉,若将绝对性加以各方面限制,即成相对性,将必然性加以限制,即成偶然性,将常恒性加以限制,即成无常性。但不可反过来说,因将相对限制,只为更增加其相对,却不能使之变为绝对。
七、由此分析,则所谓相对、偶然、无常等,皆为对绝对、必然、常恒性之限制而来的,进一步说,它们是由后者之不完全而来,或谓对后者之亏损、缺陷而来。于是我们可说,苦罪之存在状况,是对神之存在状况之亏损、亏缺(Privation)。圣经所谓「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早已定义罪是一种存有被亏损的状态。如用中国孟子名词,即是一种「陷溺」的状况。
八、存有被亏损,则不是一种积极的存有物的一种状况,多玛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举一个例子,如盲眼,不是一客观存有物,却是存有物被亏损的状态。由于恶不是存有物,即不具存在地位,因此「恶的存在」这命题是不成立的。
九、所谓恶,只是人这存有的陷溺状态,人为什么会有这一种陷溺状态呢?这要从人与神之关系上说,假若人与神之关系密切,则人之生命存在状况,是能分享神那种绝对、必然与常恒之状况的。但这种关系破裂,则人所分享得的绝对、必然与常恒性就陷溺下来而成相对、偶然及无常性。这是人对神关系亏损之结果。
十、由是我们可知,苦罪不是积极性的存在状态,而是消极性的由神之绝对、必然及常恒的存在状况之陷溺而来。故苦罪本身并非一个存有物,却是人对神关系之亏损而来的一个状态。只有存有物是存在的,故此苦罪本身不能被视为存在的,是人存有物被亏损的状态。
不过反问者可再问,神虽没有创造罪恶,但为什么他容许人可以亏损其与神之关系,而落入苦罪状态之可能呢?由这问题,引出下一步之论说。
答案尝试之第三步∶自由意志的探讨(回答反问四)
我们只要指出,神之容许人有苦罪之可能,是出于一必须且更大之善意,则这容许并不损及神之全善与全能。
一、人之亏损其与神的关系这行动,是一自由的行动,非命定的行动。因为若是命定的,则必为外力或本性所牵引,而外力或本性亦必为一罪恶的力量,然前面已辨明,罪恶并无实体,只为一种关系之亏损,或陷溺,故罪恶本身并无力量。若罪恶能有力量,则须通过实体存有的人,才可以产生力量,那是说罪恶来自人亏损了与神的关系之后,才能有力。但今人未作此行动,则无罪恶力量可以迫人选择罪的状态。故此人犯罪是出于人自己的自由抉择,亦即是说来自人自由意志的决定。
二、若人因自由意志之选择而陷溺,则神何以给人这自由意志呢?在此,我们要先界划清楚这自由意志的范围,这自由意志,不同一般对自由的看法,一般所谓自由,是逍遥自在之意,但这里不是此意思,却是指人与神的自由关系上说,即人能自由选择其与神的关系,人可选择与神之关系密切,也可选择与神之关系破裂。当人选择了与神关系破裂,人与永恒无限者断了联系,进入隔绝状态。人性的善良潜质不再追求永恒无限的真理,却扭曲为执着于自己,也无穷追逐外物创造偶像。于是各种自私、贪婪、骄傲等一般所谓罪的情况,才因这扭曲而出现。
三、神之所以容许人有这选择的自由,因为神创造人,是一爱的实体,使人可以爱他人、爱万物,也爱神,而爱是要以自由为条件的,没有真正的爱是出于被迫的或命定的。神并不把人创造成机械人或扯线的木偶,以使之被动地和自己发生爱的关系,却把人创造成一自由而又负责任的主体,使其能自愿地和他产生爱的关系,而爱在此才有真正的基础。同时,道德的善,亦因这自由和责任的条件而得以成立。行善不能被强迫,却必须有自由选择,及行为负上责任。
四、神创造人,有无限的创造性和美善潜能,须在一过程中实现其潜能均须以自由为条件。而作为自由的实体,必然要时常面对堕落之可能,在这挑战下,人生命之奋斗向上的意义才能显出,而各种他所赋予人的创造性和潜能才得以发挥。若没有这可能性,则这世界将是一最坏的世界,因这世界将会缺乏了挑战与奋发之可能性,这些可能性是完美的必要条件。
五、由于爱与人的潜能和创造性,神给了人自由意志,这是一必须之善,也是一更大之善意。故神之容许人有亏损他之关系之自由,并不损及其全善全能,更显明了他的美善。
一些反问的答辩
反问一∶或会作出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神既为全能的,则必预知人会作亏损的选择,那么,他为什么不作拦阻呢?
回答∶对此问题基督教之预定论有详细的讨论,在此没有篇幅详谈,只能够就面前之理略作一答复。即神既把人创造成一自由而又须负责的主体,如果又以其力干涉人之自由选择行动的话,则为矛盾之做法,故神尊重人的自由,也就不拦阻其抉择之行动,只是要人对其抉择负责。故人要承担犯罪的后果。
进一步,在基督教传统里言,神更且已立下了一救赎的计划,即神已为人预备了耶稣代人赎罪的救恩。这是神在预知人堕落而作之慈爱作为,而这代赎的救恩,也是让人经自由抉择而接受的,故神自始至终都尊重人之为自由主体。由此,神之全善全能不能为此问题所难倒,且更由此而彰显。
反问二∶近人安东尼·弗卢(AntonyFlew)与麦奇(J。L。Mackie)提问。即神既是全能的,为什么不使人既有自由,又没有犯罪的可能呢?
回答∶对这问题,约翰·希克(JohnHick)在其《苦难与爱的神》(EvilandtheGodofLove)一书已有详细驳论,不再详述。简单地说,这问题是对「自由」一字意义的混淆。所谓「又有自由又无犯罪可能」之自由是逍遥自在的自由,或一般意义的自由抉择之自由。但前面已界划清楚,自由是指人与神之自由关系上说,而犯罪就是用这自由去选择破坏人与神之关系。在这意义下,则若说人有自由去选择其与神之关系,但又没有不选择其与神的关系之可能,这是矛盾的。神可以造一世界,使人有逍遥自在的自由,但人却被迫地与他有密切的关系(即没有犯罪的可能),则这世界将没有人神间的爱的自由了,此将是一最坏的世界。
反问三∶神是自由的,他或有犯罪的可能,但却永不用这自由选择罪,为什么他不把人也造成这样,又有自由,但却永不选择罪呢?
回答∶这接近第两个问题,但更为有力,因为若答辩者说无犯罪可能,就会失去爱的自由,那么,神无犯罪可能,但又为什么有爱的自由呢?这问题源于对罪的情况不清楚,而只应用一般常识上所言之罪恶,如做坏事之类。其实前面我们已清楚说明,宇宙根本上没有罪恶之实体,所谓罪,只是在关系上说,是由人与神关系之破裂,而使那绝对、必然、常恒之状况陷溺下来而成的。所谓神无犯罪之可能,常识上之误解常会说是神不会作一些实体的罪恶行为。其实原来之意思,是说神对其自身自为一体,对自身一体性是不可能产生关系破裂的状况的,故此不可能有关系破裂,也就不能亏损陷溺,所以不能有罪这回事。而人之被造,是一有限的存有,有限的存有既有限,就可有关系,也可与无限的神发生关系,由此关系(爱的关系),人与神能感通,遂能分享神那完美之状况,及人亏损此关系,则人回复其有限,且自限于此有限之中,就有苦与罪。故神与人之存在状况不同,我们根本不能相比。
结论
经过以上之分析,我们发觉,苦罪的存在,并不能损及神之全善全能,反之,我们更应为一个如此充满挑战性,使人类能充分发挥人那宝贵的理性和良心去创造和奋斗的世界,而去感谢那造物的主宰,且应为他赐下基督牺牲之救恩,及圣人之教化这种大爱,而谦卑地颂赞他的圣名。
以上等等论辩,只是理性层面的思考,但本人深信,神那全善全能的伟大属性,非经信仰的投入与实践,是不能真正了解的,此亦休谟等最缺乏的一面。
前言
打从唐朝以来,基督教先后四度入华,惟其与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深入接触,仍始于明清之际。回顾这段延绵近五个世纪的「相遇」历史,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可谓波折重重。先是「礼仪之争」为明清时期天主教在华事业划上句号,揭开了「禁教」序幕。清中叶后,虽然基督新教及天主教在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取合法传播地位,但各地却先后发生了近千起的民教冲突(「教案」)。进入二十世纪,民族主义浪潮彭湃,基督教复受到「非基督教运动」的打击,被指控为帝国主义侵华工具。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教会在反帝爱国的旗帜下,又面对更严厉的政治指控。到“文革”后,中国教会始得以开展重建及发展的工作。
勿庸置疑,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均面对着多方面多层次的挑战。如何处理基督教与中国文化间的关系,进而实现「本色化」的目标,在在成为华人教会不可回避的严肃课题。
有学者慨叹道∶「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吵架吵了一百多年,却从没有见过面。」这里,没有「见面」的意思,意味着只要两者可以真正进行对话与沟通,就可以避免发生冲突(超教)。同时,不少教会人士更相信,基督教能否在中国文化土壤生根,端在于其能否改变及更新中国文化。本课尝试从冲突、对话与更新三方面,帮助读者认识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并在这个基础上作更深入的反省。
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冲突
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在其自传《西潮》中,比较了佛教与基督教传入中国的情况,他认为如来佛是骑着白象来中国,而耶稣则是骑在炮弹上飞过来的。「炮弹上的耶稣」这个比喻,反映在中国人心目中基督教的两个主要形象∶一、基督教是外来的宗教;二、这外来的宗教对中国社会及国家主权构成威胁。笔者在此尝试从文化差异、秩序意识及主权意识三个层次来疏理基督教与中国文化间的张力与冲突。
一、文化差异的张力
首先,从文化层面观之,基督教信仰与中国传统文化间的「异质性」(heterogeneous)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在于其人文主义的倾向。人文主义强调对人性潜能的充分及乐观肯定,并体现儒(成德)、释(成佛)、道(成仙)三大传统内。因此,中国人(特别是知识阶层)面对基督教时,恒常从人文主义的立场诘问∶人(个体)真的要仰赖外在的神,方可达致成善成仁的境界吗?这里涉及的,在本质上就是自力救赎与他力救赎的问题。不少当代新儒家人士,便常以此来诘难基督教。即或近年有新儒家学者提倡可以在基督教身上学习体会「超越」的情操,发掘出儒家传统内部对人生阴暗面的体察,避免陷入「肤浅的乐观主义」,但这只不过是作为不同视域的刺激而已,并没有偏离人文主义「内在超越」的框架。他们承认人性具「幽暗」面,亦只不过从反面提醒我们现实生命有陷溺的可能,而没有否定人靠己力自我完善的进路。
人文主义强调个体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观念与基督教救赎论显得格格不入。早在明朝末年,反教士大夫便把矛头指向救赎论的不合理及荒谬之处。例如许大受在「圣朝佐辟」一文便质疑基督教(天主教)∶「夷籍乃曰若尔毕世为善,而不媚天主,为善无益;若终身为恶,而一息媚天,恶即全消。」在中国人眼中,基督教的救赎观,否定了道德与善行的价值,任何行善者设若不信神,则最终受到惩罚,相反,作恶者在临终前皈信,其恶行即获赦免。可见,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异质性的主要关键,在于人必须要承认自己在救恩问题上丝毫无能,人不能凭自己的克己或德性来赚取救恩。
个体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信念,也流行于佛道及民间信仰的世界观中。中国人在民间信仰中,虽然接受了神明(他力)的存在,但是个人的责任(自力)仍是没有扬弃的。从佛教「业」(Karma)的果报观,到民间信仰的报应观,均在在说明了这种借助神明降罪,来要求人承担的倾向。但是,基督新教的救赎观,特别是其「因信称义」,却主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可以赎回世人的罪。因着信(而非善行),我们便可得着救恩,被神称为义人。这种救赎观,正倾覆了中国人的道德标准。数年前台湾的「陈进兴事件」,便充分反映这种矛盾与对立。
二、秩序意识的张力
其次,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在秩序意识层面的相遇,也是充满张力的。基督教不仅倾覆了中国人的伦理标准,也挑战了传统社会的「礼教」秩序。国人不少沿习多年的礼节风俗,如祭祖、纳妾、社区礼仪等,由于与基督教信仰及其文化载体(西方文化)殊异,因而受到来华传教士的抨击。奉教华人不顺从有关礼教规范,因而挑战甚至冲击了原有礼教秩序的一致性。与此同时,西教士及传教事业又挑战了地方亲英的权威,促成后者策划及鼓吹民众反教,酿成近千起的民教冲突。
持平而言,当前基督教在中国社会仍得面对秩序意识的挑战。一方面,随着传统民间秩序的「再生」,基督徒在农村社会中,实际上仍在扮演着「不顺从(传统)者」(nonconformist)的角色。另方面,我们在中国党国的宗教政策中,仍可寻着若干秩序意识的关怀,即是忧虑宗教会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异己力量(如邪教)。不过,当我们考虑到中国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与及中央及地方政府意图从「互相尊重」及「信仰自由」的框架来处理有关冲突时,我们也毋须过分夸大这种张力。
三、国家主权的张力
最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在主权方面的冲突,几乎主导了二十世纪的大部分时间的讨论。二十年代以来,国家主义泛滥,基督教因着其与不平等条约的关系,在反帝国主义浪潮中,成为政治斗争的矛头。这种「爱国-反帝-非基」的论述,于三十年代以后稍为淡出,但随着一九四九年中国共产党执政后,成为党国主导的意识形态。中国教会于是背负着「帝国主义的侵华工具」这「原罪」包袱,在五六十年代的政治运动中,不断接受控诉与改造,为要严肃及割断与帝国主义在组织、人事、文化、思想各层面的关系。
随着中国政府「告别革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反帝」论述已逐渐在政治舞台淡出。也许今天我们仍得为基督教是否帝国主义侵华工具的罪名答辩,但是,当前基督教在华人社会面对的主要宣教难题,已不再是国家主义的反教诉求。在意识形态越趋淡化的二十一世纪,复加基督教事实上已成为中国社会合法宗教的一员,这种凸显基督教危害中国主权的论述,也会逐渐失去其市场。
我们可见,文化差异将成为今后基督教在华人社会传播时而面对的主要难题与挑战。笔者不是主张文化的差异无可避免地必然引致冲突,这种将一切问题诉诸文化差异的本质主义,无疑犯了简化问题的毛病。但是,我们确实不能回避两者的根本差异,如何在这种差异的张力中阐明基督教信仰的立场,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基督教与中国文化∶调适与对话
回顾基督教入华的历史,不论是西方传教士或是中国基督徒,都曾致力于反省如何结合基督教信仰与中国文化。他们主要从两个不同进路入手∶第一、是调适与对话的进路,即寻找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共通点,调和两者存在的差距,以减少传教时面对的阻力;第二、是改变与更新的进路,即说明信仰如何更新中国文化,从而促成其步向现代化。
在调适与对话方面,最重要是决定谁是跟基督教对话的对象,基本上,主张调适的人士把对手锁定为中国传统文化,具体一点,就是儒家思想。尽管儒学传统在十九世纪末受到很大的批评,但毕竟其作为两千多年的正统思想,在中国社会里仍然有着深远的影响力。虽然今天没有人会认同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惟一代表,也没有人(当代新儒家除外)以承继及发扬儒家为己任,但是,儒家的价值观念仍然潜存地影响着华人社会文化,这亦是不争的事实。
基督教与儒家的关系是什么呢?部分教会人士持较批评的立场,强调必须严格界别两者,不容混淆。他们提出「基督或孔子」(ChristofConfucius)的主张,鱼与熊掌,必须二择其一。但也有另一些传教士及奉教儒生(ConfucianChristian)认为,基督教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不应是非此即彼的。他们提出了「孔子加基督」(ConfuciusplusChrist)的论述,确信基督教信仰与儒家文化间,不仅有共通的地方,且前者可以完善后者,补其不足。「合儒」、「补儒」的理论,由此建构起来。
整个调适的理论架构,旨在增加两者的对话,建立更多的共通点,消除基督教信仰与传统文化的张力。这又涉及两个不同层面的探讨。第一,在伦理层面致力于发掘两者共同的基础,如比较耶稣的「爱」与孔子的「仁」,或是从五伦层面阐释基督教的伦理。这种在伦理层面寻索共同点的工作,无疑有助于消除不少国人对基督教的误解,但是,这是否就会促成宣教的结果呢?如果只从伦理层面指陈基督教与儒家的共同点,耶稣与孔子的人格与伦理教导既然相同,那么成为基督徒与作儒家的跟从者,又有何分别呢?
换言之,如果在建立了(伦理层面)共通点后,我们不能进而在宗教层面指出基督教如何优胜于儒家,则这种调适便只是停留在「人有我有」式的论述。而我们从基督本位出发,带着宣教的关怀来与儒家对话,便必须确立基督教比儒家优胜的立场。
值得留意的是,近二十年来,类似的「耶儒」对话,则在承认基督教与儒家各自的传统及特性的前提下展开。主要是从当前人类文明(伦理)共同关心的议题入手(如环保、和平、公义等),分别阐释儒家与基督教的立场,在各自表述中寻找共识,建立互相尊重的基础。
第二,在真理层面,我们也能窥见基督教与儒家的调适痕迹。有人企图超越伦理层面的对话,从启示的角度入手,指出未尝不能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脉络中发现神的(普遍)启示。典型的手法就是把中国经典中的「天」、「上帝」诠释成为基督教的神,又或是强调神「内蕴性」(immanence),可以从中国历史进程,甚至传统宗教资源中告白真理。近年,随着文本诠释学的流行,又有人提出中国历史、中国经典与基督教经典之间,都是平等的「文本」(text),换言之,真理并不由基督教所垄断。
从真理层面的会通,显然是两面不讨好的。一方面,儒家传统会反驳基督徒严重扭曲了儒家传统,甚至反过来要求基督教改变自我,接受儒家的命题。另方面,来自基督教的声音又会质疑,这种类似多元主义或兼容主义的神学立场,是否是把福音信仰扭曲,甚至是丧失了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
基督教与中国文化∶改变与更新
除了调适与对话外,另一个结合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进路就是改变与更新。百多来年,中华民族出于多事之秋,内忧外患迭至,救国或国家重建成为国人的终极关怀。现实危机衍生了文化危机,逼使不关心国事的知识分子从思想文化层面来检讨及探索中国文化的未来。
基督教在中国文化重建的过程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便成为许多中国基督徒致力反省的课题。他们深信,如果基督教能够证明她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在国家社会重建过程中,提供一套基督教的方案,那么,便能够把信仰与文化予以结合,实现了多年来的本色之梦。
检视二十世纪这种历史,我们可见许多中国知识分子(包括基督徒)均倾向以「一元」的思想模式来思考「救国」与文化重建的问题。他们急于为中国面对的困局寻找出路,并将复杂的国家、社会、文化问题约化为终极的「根本」问题(如民心腐败、帝国主义)。同时,他们又希望能够迅速地找到一个根本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出路,从而促成中国文化的更新。
于是,「德先生」(民主)、「赛先生「(科学)、「马先生」(马克思主义)、「美小姐」(美学)、「孔夫子」(新儒家)纷纷登上历史舞台,企图向国人证明其救国功能。正当百家争鸣、群雄并起之际,「基先生」也代表中国教会参与竞争,期望基督教能够成为根治中国问题的良方妙药,从而达致「中华归主」的宏愿。
尽管中国教会认定基督教是拯救中国问题的惟一方案与「独家出卖」(王治心语),但不同背景的基督徒之间,对基督教如何救国,却有着殊异的理解。换言之,「基先生」也以不同的形象,呈现在国人面前∶
第一、耶稣是道德人格的重建者。这种主张认为,中国文化的根本问题,端在人格、民心的更新,而耶稣正是理想完美人格的典范。他的爱、牺牲、舍己精神,恰好是医治中国道德及精神问题的良药,也是社会重建的文化基础。
第二、耶稣是社会改造者。他们相信,中国的问题,端在于社会的种种缺漏。因此,基督徒应致力参与不同层面的社会改革(如教育、农村建设等)。耶稣在世的最大使命,正是鼓吹改革社会的意识,实现天国降临的基础。
第三、耶稣是社会革命家。这派基督徒强调,要根本解决中国的问题,不能单靠个别层面的改良,惟有以革命手段,建立新的制度,方能完成国家重建的使命。耶稣的榜样,便是典型的革命家。至于怎样的革命才符合基督教的理想,又视乎不同的革命立场而异——耶稣既可以支持三民主义的国民革命,也能拥护社会主义革命。
总的来说,在中国处于危急存亡之际,中国文化又在剧变之时,中国基督徒为了证明基督教乃救国的惟一法门,乃致力将其诠释为具有强烈群体救赎意义的信仰。这样,耶稣不仅变成「世俗弥赛亚」,失掉其神性的本质,更成为不同的世俗救国方案或意识形态的附庸。耶稣的不同形象,说明中国基督徒首先确认中国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再寻索根治有关问题的出路,最后才用基督教包装此等方案。归根究底,基督教只扮演合理化或神圣化这些世俗方案的角色。耶稣基督在二十世纪中国的不同形象,正好反映出中国教会在结合基督教与中国文化时所面对的困局。
结语
总结上文的讨论,笔者尝试从两方面为本课作结∶
第一,我们必须承认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特别是人文主义倾向)间的根本矛盾。许多人从「求同」的进路入手,企图化解两者的冲突,但这却很容易停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框架内作会通及对话,结果把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也淡化了。我们必须紧记,本色化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宣教,而不是建构兼容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神学体系,我们与其企图在理念层面建构一套系统,自诩可以根本解决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张力,倒不如承认两者间的「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我们的工作,是在张力与冲突中,知己知彼,不以福音为耻,说明基督教的立场,及其对此时此地中国人的意义与价值。如何在多元文化中,坚守福音信仰的立场,向国人提供基督教的选择,正是我们不可或忘的使命。
第二,当我们思考什么是基督教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时,也得小心。我们必须扬弃「一元」的思想模式,免得把中国文化的问题简单化的同时,又将基督教的答案绝对化。基督徒要提醒自己,切忌抱着基督教拥有一切根治中国问题答案的心态,将任何的理念或意识形态神圣化与绝对化。当我们把基督教等同了某些世俗理念(哪怕是崇高的理念,如民主、公义、**等),同样会否把信仰的独特性也淡化?基督教是否真个拥有解决一切国家社会文化问题的答案?惟有当我们接纳基督教信仰并不是「全能」的时候,我们才不会为基督教设定一些超出本身能力与角色的假设,把「基先生」变成「基菩萨」!
笔者相信,面对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化,基督教信仰确实有其可以贡献的地方,但是,我们得留意,她不一定是惟一的贡献!我们若不甘心拥有简易的答案,便得在时代的困惑与挑战之中,继续反省基督教信仰的角色与意义。
问题研讨
一、你认为本课所强调的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是什么?
二、基督教对人文主义者可以提供的信息是什么?
三、你同意基督徒在更新中国文化的课题上并不拥有全能的答案吗?
阅读建议
一、(法)谢和耐(JacquesGernet)著,耿升译∶《中国和基督教——中西文化的首次撞冲》,上海∶古籍出版社,二00三年增补本。
二、梁家麟∶《超前与堕后——本土释经与神学研究》,香港∶建道神学院,二00四年。
三、邢福增∶《基督信仰与救国实践——二十世纪前期的个案研究》,香港∶建道神学院,一九九七年。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一9)今天世上很大的异端,乃是古老异端的在此出现。
古老的异端邪说,曾引诱千万人走向灭亡的路;今日的异端也在照样而行,其名目繁多,与工作之广泛,使人吃惊。他们中间甚至也有时使用基督教名义,并且牵强含糊地引用圣经,极具破坏性。「半真理」比「非真理」更能迷惑人。
大体来说,世界上的宗教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所谓自救性(AutoSoterism);这一类包括一切异教与基督教内之异端邪说。他们的教条虽多,但其基本信念是「救恩来自人」——人类自己可以救自己。第二类是代赎性(SubstitutionaryAtonement);这是基督教纯正信仰。这信仰的基本信念是「救恩来自神」——人类必须靠真神的拯救。前一类相信人藉着自己的努力、修行、受苦、诵经、吃素、守特殊节日而得救;后一类相信救恩是出乎神的恩典,任何人皆可因信接受神的救恩而得救。前一类认为人类自己可以一步一步登上天去;后一类承认自己是罪人,亏欠了神的荣耀,不能来到天父面前,但慈爱的神竟差遣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从天降世,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成就了救赎之路,使我们可以因信藉着他代死之功,罪得赦免,白白得到永生,成为神的儿女、天国子民。前一类高举人,相信人;后一类高举神,相信神。
一般来说,异端迎合人的喜好,其中有两方面因素∶第一,可以满足人骄傲的心,认为得救是凭一己之功∶第二,信奉异端是一条抄近的路,人不需彻底悔改。有些异端(如基督科学会)根本否认罪的存在,有些(如摩门教)则认为罪可藉摩门教的洗礼,或成为摩门教教友而得除去。
但是神的真道,基督教的纯正信仰乃是一条窄路,是一条不迎合「天然人」(未重生得救之人)胃口的路。天然人不喜爱谦卑,但得救的路,必须人在神面前俯伏谦卑。天然人决不愿意说自己是罪人,但得救之路,必须人在神面前心里彻底认罪求赦。天然人满心喜爱世界和属世的一切,神的真道却要求我们舍弃世界,爱慕天和属天的一切。天然人乐意走安逸、舒适的宽路,神的道却要我们走舍世、舍己、倒空、破碎、十字架的窄路。
所谓「条条大道通罗马」,「殊途同归」等,对基督教信仰来说是不对的。我们可以说条条大道通世界、通地狱、通灭亡,但是通往永生的路就只有一条,且是一条窄路,就是十字架的路。这条路的开端是一道门,这门是永生之路的惟一入口,而且是窄门,凡从这门进去的人有福了,这门就是耶稣。
自古以来,人类像在黑暗中摸索,要寻求人生的究竟。东方思想家寻求一条可遵循的道,不可或离的道;西方哲学家寻求真理,万古不变的真理;犹太人寻求生命,永不朽怀的生命。但这道路若不从「窄门」进去,是找不到的;这万古不变的真理若不亲近「真理的泉源」,就永远无从获悉;这生命若不认识「赐生命者」,也永远得不到。
从古至今,人类心灵饥渴、苦闷的呼喊从未停止。人为道路、真理、生命所写的书不知有多少,好像在说∶「看哪,这是道路,这是真理,这是生命!」像一群失明的人在漫漫的黑夜里摸索,寻找出路,至终发觉没有出路!这是不信真神之人的最后景况——死巷!
但神的「真光」终于来到。这光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他道成肉身,降世为人,来到世间。他高声宣告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七37)「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约四14)「我是生命的粮……」(约六35-48)「我就是门。」(约十9)「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直译,约十一25)「我来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十10)耶稣基督乃是向普世宣告说∶你们不必再寻找其他的路,不必再自己追求摸索,你们当到我这里来,你们的饥饿、你们的渴慕、你们所寻求的一切就是我。我就是那窄门,我就是真理的泉源,我就是赐生命者,你们有了我就有了道路,有了真理,有了生命(参约十四6)!
人类所寻求的、所需要的正是神!然而真神在眼前,人竟不认识他,不接受他!这是可等痛心的事!
奥古斯丁(Augustine)对神说∶「我心将永无安息,直到我心安息于你。」惟一能满足人心里深处的,不是金钱、物质、地位、学问,而是神自己,因为人原是如此被造的。担魔鬼制造诸般假神,来诱惑迷乱人的眼目,利用人的「寻求心」,而将神以外的教训和信仰,乘机倾入人的头脑。你若爱钱财,他会利用贪财的心使你走钱财的路,使你以钱为神,追求财神。你若爱虚荣,他会将万国的荣华显给你,使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你若爱学术,他会利用你所崇拜的知识,用动听的学说,慢慢使你相信,所谓神不过是「最高智慧」或「万物之因」等抽象名词,而耶稣基督不过是「完人模范」与「爱的象征」而已!甚至,你若爱宗教,爱思想生命的问题,他更会将各样异端邪说放在你面前,并会差他的使者,入耶和华见证人会及摩门教的人登门拜访,向你传讲似是而非的道理,甚至也牵强附会地引用圣经,来诱惑你接受魔鬼的道理,踏上灭亡之路。
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除他(基督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圣经更不厌其烦地向我们说明∶「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所以从神的话里面,我们清楚地明白,「条条大道不是都通罗马」,「殊途也不都同归」。主耶稣基督才是惟一的道路、惟一的真理、惟一的生命,我们要抓紧这信仰的中心。
惟愿我们在基督耶稣的恩惠、神的慈爱及圣灵的大能与引领下,不但自己在信仰上站稳脚步,并且能挺身昂首,宣扬神的真道,帮助软弱的弟兄,拯救未信的人,为神的国尽忠到底!
问题研讨
一、人抗拒救恩与试图「自救」有何关联?为何?
二、试思想有哪些「假神」会诱导人陷落在黑暗与沉沦的光景?他们需要怎样的帮助?
三、何以说耶稣基督是人类惟一的「救赎之路」?
四、基督徒如何能够在此邪恶横行与异端充斥的世界中坚持信仰,并为真理打美好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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