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作者:黄子嘉等
十.特殊议题篇
第90课 基督徒的财富观/章长基 第91课 基督徒的理财准则/章长基 第92课 基督徒的工作观/周道辉 第93课 崇拜音乐:传统或现代?/林慈信
第94课 后现代主义/温伟耀 第95课 认识同性恋及同性“婚姻”/周道辉 第96课 堕胎问题面面观/周道辉 第97课 复制(克隆)人/黄力夫
第98课 基督徒在基因革命中的立场/潘柏滔 第99课 基督徒看祖宗祭祀/邢福增 第100课 从新创造末世生命论  
十.特殊议题篇 第90课 基督徒的财富观/章长基
    前言

    时不论今昔,地无分中外,人人都爱财,人人想发财。究竟财富是什么?财富由何来?财富与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与我们的信仰更是不能分开。世界经济动荡不安,失业破产令人心寒;人心惶惶,前途茫茫。因此世人集中精力累积财富,盼在不安的前景中增加一些安全感。这是世人的做法,基督徒该有何看法呢?

    财富是什么?

    通常一提起「财富」即想到「金钱」。金钱虽是财富的一种,但「金钱」绝对不能代表「财富」,因为「财富」在一般情况下远超「金钱」或货币的范围。在货币尚未流通的原始社会中,「财富」是用牲畜、土地、农产物品、金银财宝来衡量。但是真正的财富是生产的能力。譬如,医生的财富不仅是他的金钱,而是他赚钱的能力。又如缅甸(Myanmar)有丰富的资源,包括丰富的石油;但它仅是「藏」油国,而不是「产」油国。因为它没有大量的生产,因此石油不是它的「财富」。相比之下,许多中东国家都是「产」油国,因此石油都是它们的「财富」。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所有传统的生产因素,包括「土地」、「劳力」及「资本」都是「财富」。在农业社会中以「土地」为主;在工业社会中则以「劳力」及「资本」为重。进入「资讯」时代以后,凡有助生产的「资讯」都是生产的因素;这些包括我们的学识、科研的成果、工作的经验、赚钱的本领,以及一切有关的恩赐。广义来说,这些都是我们的财富。

    财富由何来?

    我们终日忙碌,勤劳工作,不仅是为了谋生糊口、养育子女,并且还忙着积存财物,以备晚年之用。世人如此,基督徒也是一样。但是财富究竟从哪里来?有人说许多财富都是劳力换来的。我们用劳力来换财富,那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经上说:「……手动的,都要富足。」(箴十4)是的,我们务必勤劳,善用我们的才能,积财在地,始能享受血汗换来的成果。但是经上也说:「……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的……」(申八18)因此归根究底所有财富仍是由神而来。我们的神不仅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并且是将万物交给我们「管理」(参创一26~28)以及将「百物厚赐给我们享受」(提前六17)的神。

    财富使用权

    基督徒的财富不仅是由神而来,财富运用的主权以及最终的所有权(UltimateOwnership)也是他的。我们仅仅是暂时替他「治理」全地及「管理」万物的「受托者」。神本其无限的智慧,要在他创世计划中达到使他的民可得称颂,以及使人可享福乐的双重目的。人在创世计划中的地位虽是崇高独特,但是我们务必明察以下两点:

    一、神乃是拥有主权的统治者。他的地位是主动的,可以发号施令,支配调动。因为神不仅是创造及管理宇宙万物的主宰,他也是「赏赐的」和「收取的」主(参伯一21),并且天地万物都是属他的(参诗二十四1;申十14)。

    二、人仅是接受委派的受托者,只有暂时的经营使用权。他的地位是被动的,受支配的,服从命令及受指挥的。他是一个雇工、管家或「经理」。因此,他的工作目标、行政方针都是「老板」所指定或认同的;他工作果效的衡量,以及衡量的标准也是「老板」拟订的;因此他工作的态度应当是讨「老板」的喜悦,满足他的心意。严格地来说,受托者无完全的自主权,不可随己意行事,因为他的使命是要完成「老板」的计划;最后还要向「老板」交账。因此我们赚钱、花钱、积钱、捐钱等运用金钱的方法都要依循圣经的教导。

    财富不可贪

    今日世人伤透脑筋,想尽各种方法获取更多财物。为了满足私欲,甚至抢夺他人财物。财富既然是属主的,我们仅是受神所托的管理者,基督徒不应该有贪恋属世财物的念头,亚伯拉罕把罗得的人、物抢救回来后,所多玛王想将许多财物送给他,使他成为巨富。但是亚伯拉罕拒绝一切财物,毫无贪婪属世荣华富贵之心,经上说:「贪财是万恶之根」;问题显然不在「财」的本身,而是在「贪」。因为「贪婪发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箴十五27)。所以我们要治死贪婪,因为「贪婪与拜偶像一样」(西三5)。

    财富不可靠

    亚伯拉罕拒绝所多玛王的赠物,说:「凡是你的东西……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创十四23)亚伯拉罕有远见,不贪财;不然,十多年后他的一切财富必定与所多玛城一同被火烧毁!这事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提醒:世上的财富不可靠,贪财的结局是灭亡。世上财富种类甚多,股票、黄金,比比皆是;但是没有一种完全可靠。回顾以往,股市曾经数度几遭崩溃。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被称为「黑色的周一」(BlackMonday),仅仅纽约股市在一日之内即损失了五千亿美元!当时开枪自尽者大不乏人。那么,黄金是否比较可靠,可作保值的佳品?一九八一年金价每两曾经几乎冲破一千美元大关。但是转眼之间金价直线下泻,二十多年来毫无起色,依然徘徊在四百美元左右。如果当年投资于黄金,损失之大简直不堪设想。富人将财富当作他们的「坚城」、「高墙」(参箴十八11),以为可得保障,哪知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也无不倒塌的「墙」。

    耶稣的教训

    主耶稣对财富这个问题有十分详尽的教训,试举两个例子以作说明。其一,「无知的财主」被主严厉斥责,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太多,乃是因为他的「无知」。首先,他只知积财,不知感恩;他只知辛劳工作,不知使他富足的是神。其次,他积财在地完全是为自己;都是为了自己的享受。他是一个自私自利的财主。最后,他只懂得为今世的「吃喝快乐」积存财物。这是他的人生观、工作观以及价值观。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也是最可怜的「无知」。结果他不但失去了一生辛劳所积之财,并且丧失了他的灵魂(参路十二13~21)。今天有许多人也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切勿重蹈覆辙。

    其二,主用「不要为生命忧虑」的例子教导我们一个正确的人生观。「无知的财主」的仓库愈来愈大,但是我们没有仓,也不需要库。主要我们先求他的国及他的义,一切生活所需他都会为我们预备。主亦教导我们要积财在天上(参路十二22~34)。这是属天的财富观。

    使徒的榜样

    使徒保罗的生活态度充分表现属天的财富观。保罗说:「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这里他没提「住」与「行」。主耶稣的教训也只有提「衣」与「食」。圣经的教导显然是:有一个简朴的生活就可知足;无须汽车洋房也可满足。保罗知足的秘诀是能面对卑贱及缺乏,但也懂得享受丰盛与富裕(参腓四11、12)。他形容自己「似乎贫穷」,却使「多人富足」;他虽然「一无所有」,却似乎「样样都有」(参林后六10)。这是保罗的人生观,他对世上的财物绝无贪婪的欲望,也无在地积财的企图。

    信徒的回应

    当我们明察世上的一切财富都是由神而来,并且最终的所有权也在他的手中时,我们就不会贪图私欲,也不敢随便滥用。神是我们生命之主,也是财富之主。我们应将一切财富的主权都交出来,不再受地上财富的捆绑。

    对财富有了正确的认识还不够,我们还要有相称的行动来配合。圣经清楚教导,要我们「今世富足的人……要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六17、18)。今天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饥饿、死亡的边缘。以此为标准,我们都是富足的人。「无知的财主」只懂得积财,不懂得知足,更不懂得帮助人,这是一种贫穷,实在可怜。可称之为「富有的穷人」。反过来,像使徒保罗那样的人,虽然「一无所有」,但却似乎「样样都有」,那才是真正有福的,知足的,「贫穷的富人」。

    结语

    约翰·洛克菲勒(JohnD·Rockeffeler)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人。但他之出名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他乐意捐献,施舍助人。他三十三岁时已是百万富翁,因为病多体弱,五十三岁时已临死亡边缘。结果健康转危为安,一直安享长寿活到九十八岁。根据他个人的见证,他前半生「专门为己积财」,后半生则「专事施舍助人」。洛氏在世长寿,并且活得丰盛而有意义,因为他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及财富观。专门为己积财抑或专事施舍助人是两种生活的方式、两条人生的道路、两种不同的人生观及财富观。我们务必清楚神的教导,作个明智选择。

    问题研讨

    (一)先哲柏拉图(Plato)曾经认为金钱是罪恶、堕落的代表。今天还有金钱是万恶之根的想法。圣经也说财主难进天国。那么,财富实在是坏的东西!你同意吗?

    (二)有人说:有钱万事能,无钱万不能,因此,万不能无钱!你怎么说呢?

    (三)金钱的运用确实可以发挥许多美好的功能、完成许多事工。你同意吗?请用你自己的生活经历,举几个例子说明。好吗?

    (四)圣经说: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二十四1)你曾经仔细思想过这句经文吗?它对你的财富观及理财准则有何影响?

    (五)耶稣教导我们要积财在天。那仅是一个理念吗?还是可有实际的行动?你能否帮助我们建议一些可行的途径?

    阅读建议

    (一)JustoL.Gonzalez原著:《信仰与财富》,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二〇〇〇年。

    (二)白培英:《财富、信仰、生命》,台北:宇宙光,二〇〇二年。

    (三)新新生命杂志社,《基督徒的金钱观——理财哲学与致富之道》,台北,一九八八年。

    (四)RichardJ.Foster原著:《基督徒看钱》,香港:基道书楼,一九八七年。

    (五)《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经济与财富,香港,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十.特殊议题篇 第91课 基督徒的理财准则/章长基
    前言

    有人说,钱财富有魔力,人人都爱,可以迷人,可以助人,也可害人。又有人说,财富好像是一条毒蛇,懂得掌握它的人不会被伤害,不懂的人则危险万分。马丁·路得(MartinLuther)却说:「人可以拥有金钱财物,但必须懂得善于管理,作钱财的主人。」约翰·洛克菲勒(JohnD·Rockerfeller)是举世闻名的巨富,一生尽赚、尽积、尽施,有一个丰满的人生;他是一个理财专家,他成功的秘诀是:不作钱财的奴仆。

    神是创造主,也是拥有宇宙万物的主宰(参申十14;诗二十四1)。我们仅被神委派、受神之托在世暂时替他「治理」全地及「管理」万物的「受托者」(参创一28;诗八6~8)。这是神赐给我们的权柄,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有了正确的财富观,并清楚受托的教训,一切投资的态度及原则,所用的管道及工具,消费的方式及标准,积财的程度及目的,捐献施舍的准则等理财之道,自然会有条有理。

    理财与受托

    《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中「按才干分银」的比喻给了我们许多理财的教训:

    一、主人将银子交给仆人是暂时委托他们管理。我们务必明辨受托者的地位及职责,要忠心尽职,完成受托的使命。我们绝对不可将委托管理的财物占为己有。因为凡物都属神,最高的主权不在我,最终的所有权也不在我。使人富足或贫穷的主权全在神手中(参撒上二7;箴二十二2)。

    二、主人分银的原则是按才干,神将财富交托给我们管理,也是如此。因此今天富有的人应该是有理财能力的人。他不会将财富超量地给我们,使我们不知如何处理。今天得“五千”银子的人不多,得“二千”的人较多,领“一千”的人可能更多。这是公平恰当,并有智慧的处理;也是神的主权的彰显。旨在达到有效的理财的目的。我们不可嫉妒,也不要羡慕那些他得多的人,“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三、不论分得多少,每人都要在主人回来时作清楚的交代。“受托的人生”是有期限的,我们在世仅是“客旅”及“寄居的”(参利二十五23;来十一13)。时间一到,我们就要把一切受托之物连本带利地交出,由神来审查评估我们受托的成果及效益。“寄居”者有“房客”的含义,我们的神似乎是“房东”。“房客”须付房租,也须遵守“房东”所订的规则。最重要的是“房客”的租约有限;租约期限是否可延展,或可否续租,其决定的主权全在房东的手中。

    理财与赏赐

    主耶稣视理财为“小事”,并说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有资格管理“大事”(参太二十五21;路十六10、11,十九17);这是神对忠心的赞许及赏赐。因此我们理财的态度及做法是否忠心,可以影响我们整个受托的人生。这里的“忠心”,应当是指在执行受托职责上的忠心。神对我们的期望是在完成受托使命的生涯中,对他全然忠心。今日世俗的规范也是如此;在一般正常的情况下,忠心服务者往往可获上司较高的赏赐。

    再看“分银”的比喻,主人赞赏仆人的,不是他们的聪明或能干,而是他们的忠心。得“五千”及“二千”的两个仆人所赚的数目相差甚巨,但是他俩所得的赏赐却是完全一样,因为他俩同样忠心,善用财物。他俩不仅忠心,并且有“见识”(参路十二42~44),不然怎会“随即拿去做买卖”,并且将本金翻了一倍?那分得“一千”的仆人,被主责备,称他为“又恶又懒”的。其实他不是不忠心,不然他怎会将主人给他的银子原封不动,还给主人呢?但他缺乏的是“见识”,他不懂如何去做买卖,只好将银子埋在地里,以保安全。

    因此,我们理财的态度务必积极,这也是“分银”比喻给我们的教训。得赏赐的两个仆人都是“随即”采取行动,忠于主所托,善用神赐的财富,发挥最大功能。但是我们不可盲目投资,拚命赚钱。圣经教导我们要“殷勤筹划”(箴二十一5);“不要劳碌求富”(箴二十三4、5);更要避免“急速发财”(箴二十八19~22)。尤有进者,我们不可求“不劳而得”的财(箴十三11),更不可用欺诈的方法来获取“不义之财”(申二十五13—16;箴十一1、十六8),我们务必要有好的见证,极力维护我们的名声与信誉(参箴二十二1,二十一6,二十八6)。

    投资谋利,人之常情;人人想发财,财越多越好。华人并有一个强烈的求“八”心理,或作求“发”的欲望。据说新加坡人信一九八八年的八月八日为大喜日,因而该日的前夕就有人通宵排队,要注册结婚。最近北京奥运筹备委员会宣布二OO八年的奥运会将于八月八日晚上八时正式开幕,基督徒对投资要有清楚的目的、正确的态度。圣经说,“房屋因智慧建造,又因聪明立稳,其中因知识充满各样美好宝贵的财物。”(箴二十四3、4)投资积财要有属世的“知识”,但更务必要向神求“聪明”与“智慧”。我们出生时是空手来,在世时是忠于所托,离世时又是空手而走。站在“受托者”的地位,我们务必作合神心意、讨神喜悦的投资。不投机,不冒险,不贪利。作一个“又良善”、“又忠心”、又有“见识”的“受托者”。这是我们投资的态度及原则。

    赚钱的方式要合神的心意、讨神的喜悦;消费的方式也应如此。“发财”后不可挥金如土,尽情享受。因为凡物都属神,花钱主权不在我,不可依己意。同样的,我们要作忠心的受托者。凡事作永恒的打算,将属世的财物换取属天的赏赐,用短暂的财物作永恒的投资(参路十六9)。

    理财与守财

    比喻中领了“一千”银子的仆人马上掘地埋藏,这不是理财,而是守财。他受了主人的责罚,结果失去了原有的银子。比喻教导我们不可作守财奴。这位仆人以为“埋藏在地”是个最安全最保守的“投资”方式,至少可以保存本金。严格地说,只能“保存本金”的投资不是投资;况且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甚至连“保存本金”的目的都不可能达到。今天有许多人因为只有“一千”而“忠心”地看守,不敢运用,结果作了“守财奴”。如此埋没,使神所厚赐的百物不能发挥作用,有如将点亮了的灯放在斗底下,失去了发光的功能。神赐给我们的各种恩赐也不可埋藏。

    今日世人日夜忙碌,一生辛劳,生活工作都是为了积财。年轻时,埋头苦学;学成后,埋头苦干。盼望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不但可以养家育子,还能积存财富。但是退休后还要埋头苦算,因为所积之财不但要保值,还要不断地增值,才能安享晚年。这是人生的写照,一生“苦学”、“苦干”、“苦算”,真是“苦”啊!假如人生的目的只是为了积财,那就十分可怜;生活没有乐趣,人生失去意义。神对“积赞钱财”者有严重的警告;神赐百物给他们享用,但是他们积而不用,不懂善用,结果不但自己不能用,反而被所积的财物伤害(参传六2;雅五3)。

    主耶稣说不要积财在地,要积财在天,积财在天有好处,所积之财安全可靠,并且又是永恒的投资。那么是否不可积财在地?当然不是。但是积财在地要有正确的心态与动机、正当的方法与途径;并且要有属灵的眼光、属天的价值,按神的心意,讨神的喜悦。在这些大前提下,我们要强调三个积财的准则:

    一、要有智慧:圣经说:“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19—21)主在此所强调的是心思意念的重要。所以笔者想这句话的意思是:“你的心在哪里,你的财宝也在那里。”这个说法或许更有意思。因为把财宝放在哪里是个被动的行为,主动的是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的计划。比如将钱存银行生利息,首先要打听哪家银行利息高,并且安全,然后才将钱存进去。所以,心思意念务必正确,才能有纯正的积财动机。有属天的、永恒的心思意念,才会作积财在天的打算,投资永恒的计划。

    二、要有适度:“无知的财主”(参路十二16~21)生财有道,积财无数。他一生辛劳工作,田产丰盛;出产多得不知如何处理。结果神责备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十二20)所罗门王是圣经中的巨富,有十分丰富的人生经历;他警告世人不可盲目积财,并且指出财富本身的虚空或有限性(参传五10~16)。《箴言》的劝告是:“……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参箴三十8、9)直截了当地教导我们要积存适度的钱财,不多也不少,使我们不贪也不偷。

    三、要有目的:积财的目的不外有三:为“我家”、“神家”及“天家”。圣经教导我们要看顾亲属,照顾自己家里的人(参提前五8);要为儿女积财(参林后十二14);也要给子孙遗留产业(参箴十三22)。除了自己家人的需要,还要顾及教会中弟兄姐妹的需要;有力量的要帮助有需要的,将“富余”分给“不足”的,使“神家”都无缺乏。这是“均平”的道理(参林后八11—15)。最后我们不可忘记“天家”的需要,要用所积之财甘心乐意捐献(参林后八2—5),投资天国大业(参代上二十九章)。

    结语

    理财始于“我家”,认清受托职分,始能顾及“神家”的需要,才有积财在“天家”的观念及计划。

    问题研讨

    一、人人想发财,基督徒也是一样。这样说,有错误吗?如果没错,那么基督徒与世人应如何分辨呢?

    二、有人说买股票,不属灵,因此不可买。你同意吗?又有人说买股票风险大,是投机。你说对吗?那么你买吗?如果你买,有何准则可循?

    三、基督徒将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神,因这是“当纳”的,如此行,他就是一个“好管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如果不同意,那么怎样做才算是“好管家”?

    四、圣经教导我们要为儿女积财,为子孙遗留产业。写遗嘱是一种方法,但是还有许多更好的措施及安排。你是否作了这些准备?

    五、圣经又教导我们要将所积之财甘心乐意捐献,投资天国大业。你有照着作吗?你在金钱奉献方面有哪些好的习惯、经历,或是准则,甚至见证,可以与我们分享吗?

    六、有牧师鼓励弟兄姐妹要履行十一奉献。假如整家教会都是十一奉献的信徒,那么牧师就应当十分满足,因为教会已达到金钱奉献的最高的目标。对吗?如你不同意,请说明。

    阅读建议

    一、《禧年经济宴》台北:禧年经济伦理文教基金会,二OOO年五月。

    二、白培英:《财富、信仰、生命》,台北:宇宙光,二OO二年。

    三、新新生命杂志社,《基督徒的金钱观——理财哲学与致富之道》,台北,一九八八年。

    四、傅士德(RichardJ.Foster)著,陈吴国香、徐美娟译:《基督徒看钱》,香港:基道书楼,一九八七年。

    
十.特殊议题篇 第92课 基督徒的工作观/周道辉
    前言

    朋友见面,谈起近况,大多会说工作很忙,理由是要“食”(赚钱谋生);为了衣食而劳碌,是无可厚非的。但这就是工作的目的吗?现代人在衣食外,更要顾及住什么房子,坐什么的车等,基督徒也不例外。因这些变相地亦影射一个人的社会价值。但主耶稣叫门徒不要为了衣食忧虑,保罗提醒提摩太:“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

    原来在我们日常的需要及拥有物中,有一些是必需品,有些是我们希望得到,可以称为奢望的东西。现代人把这两类东西混淆了,把一切奢望得到的,都视为必需品,把工作视为得到这些东西的途径,于是就成了物质及工作的奴隶。故此主耶稣说不要为衣食忧虑,不是叫我们游手好闲,乃是说我们倚靠他,肯工作,他就会供应我们的必需物,有时,更赐给我们一些希望得到的东西。

    为什么要工作?

    有些基督徒以为,自始祖亚当及夏娃吃了禁果后,人类便注定要辛苦劳碌工作,才可糊口(参创三19)。其实,始祖未犯罪之前,神已令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创一28)又说:“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二15)“修理看守”及“治理”就是作工。耶稣又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可见工作是神为我们立下的榜样,也是神的命令。

    《创世记》第二章五节有一观察:“也没有人耕地”,后来才有上述十五节的“治理”及“管理”。可以说,人的工作,不单是必须的,也是完成了神的创造。

    《传道书》第九章十节说:“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也没有智慧。”可见工作是权利,是机会,也是必须的,我们将来的赏赐,不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乃是在国度中,有作工及管理的特权!

    可见我们现在理解中的工作,和神最初给人类的工作的意义及性质已经不同。

    基督要我们在世上作光、作盐、好荣耀神,叫更多的人信福音。但平日我们能接触的人有限,故此耶稣不但要人工作,管理大地,更在《马太福音》第十三章之好种子与稗子的比喻中,说明:“……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37—40)当主撒种时,他不是把所有种子撒在田的一角,乃是有计划地,把每一个可用的地方都用上了。我们有否问问主,他为何把我放在某某公司、学校……工作呢!原来这是神早已筹算好的,要我们藉此接触最广大的人群。可见工作不单是为了糊口,工作更是为了有机会活出基督,为他作见证。我们有了这样的态度,才可以进一步谈工作观的内容。

    基督徒工作的基本态度

    明白了我们为何要工作后,有些基督徒便大发热心,见到同事便拉着他们谈道,以至同事都退避三舍,认为他是“宗教狂热分子”,这样便因为我们没有智慧,带来反效果。

    我们必须认清楚:传福音固然是重要,这是我们的大使命,但更重要的,是要神得着荣耀,保罗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这个“无论作什么”当然也包括传福音!或问:“传福音也会不荣耀神吗?”原来撒但常混淆基督徒价值的先后次序,使我们徒劳无功。第一世纪的基督徒,若肯向凯撒点头,他们可以安然居住,继续传他们的“福音”,但这样的信息必是软弱无力,教会亦必会夭折了。所以很多神的仆人,不肯向恶势力妥协,也是教会不应用不合神的心意的手法,招徕群众,去传福音的缘故!基督徒在工作场所,亦应认清楚见证的先后次序,才能荣神益人。

    一个基督徒,在工作场所,必须有几个不可少的见证,才能让人渴慕福音,至终可以得救,荣耀神的名。

    一、品格及生活上的见证

    你的雇主及同事,还没有见你工作成绩前,必已先接触到你,我们的品格及生活,与世人有分别吗?你知道你的信仰从第一天开始,已在受试考验吗?(这词原文是peirazo,当日常指在阳光下分辨钱银的真伪)你的信仰是理论化的,还是贯彻生活的呢?但以理与三友在开始时,就“立志,不用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自己。”这样开始了七十年的事奉。

    在谈笑风生时,人能觉察我们内里的生命?那生命是真诚、圣洁、仁爱、勇敢的吗?我们的言行、接待人、关心人,为人牺牲等像主吗?若我们自称是悔改重生的信徒,却在生活中没有更高的表现,那他们为何要信我们所信的主呢?

    通常同事不肯信主,常是因他们以为基督徒就是每星期日去“教堂”,他们在我们身上,见不到信与不信者的分别。中国在六七十年代时,推动地方建小发电厂,有些成绩,原来细小的河流,也可以发电,办法是藉水坝把水位差距提高,水的冲力便可推动发电机;今天我们在生活及品格上,与世界有什么分别呢?我们的“水位差距”太少,就没有力量可言。主耶稣说过“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今日很多基督徒——“被人践踏”连带主的名亦被篾视,是否因我们失了盐的味?摩西勉励以色列人说:“……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三十三25)这也是对我们的提醒。

    二、工作上的见证

    这也是你雇主及同事对你的接触点。若你满口福音,但工作时却是迟到早退、怠忽职守、办事粗心、错漏百出,在职责范围内,不求力善,不思上进。那么人若知道你是基督徒,神的名反被羞辱。有些基督徒或推说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是次要的,在教会中的事奉才是重要的,这是不成理的,主曾叫我们在小事上忠心,他才把更重要的事交给我们(参太二十五章),保罗亦提醒不要只求眼前事奉,讨好人:“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三22、23)

    但以理给我们一个好的榜样,他在不信的人中为神作见证,圣经说:“那时总长和总督,寻找但以理误国的把柄,为要参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错误过失,因他忠心办事,毫无错误过失。”(但六4)可见工作职责上的见证,是我们的基地,有了这基地,我们才可有效地为主作证。

    三、金钱、名与地位

    工作或作生意既是为了“赚钱”,基督徒更堂而皇之,说是为了奉献,那当然是越多越好了。故我们对金钱,名利有正确的看法便很重要,问题是,我们真的只为衣、食、奉献等而工作吗?基督徒兼职或夫妻两人双薪收入,为了什么呢?一个好的测验,我们若不如此,便不能达到上述工作的目的吗?

    你会发觉我们要增加收入的借口,常不是因为我们有所“需要”,而是我们有所“要求”,要有更多的物质:大的房子、名贵的房车……但圣经说:“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因为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十三5)又说:“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

    俗语说:“以石试金,以金试人。”很多基督徒热心,有追求,办事精明,作事无懈可击,却过不了“金钱”这一关。有如某长老,有房子出租,每年大幅度加租,冬天时亦不供给足够的暖气;某执事太太,是大公司老板娘,为了赚多一点钱,薄待员工;华人基督徒中经济稳定的不少,但在慈善及济贫,把一杯凉水给需要的人,远比不上大部分的西国信徒。我们慷慨解囊,是否比回教**、佛教**或不信宗教的人文主义更高贵呢?还是我们仍不明白,主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十足的升斗……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路六38)我们信这句话吗?

    中国人说“大富由天”,说明财富是从神而来。一个主人要发展业务时,必把钱交给一个会理财的经理,神把钱财交给我们,是看我们怎样用这些资源,为天国事业投资,若我们只把钱存在自己户头,用在自己身上,他怎能再交更多钱给我们呢?要记着,神赐福给我们,常不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缘故!

    当然,神若赐我们一份好的工,因工作性质及酬劳,带来社会上的地位,那我们不应使用一辆不可靠的二手车,也不应穿得破旧寒酸,凡事应以合宜为尚。因为圣经亦告诉我们:“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

    四、信仰

    笔者虽把这分题留到现在,但实质上,这是最重要的。

    在工作时,神常会让撒但试探我们,好叫你有机会一开始便承认主名。可以想象的,我们那时最希望和他们打成一片,但他们却希望你与他们去打牌、上夜总会等,你要拒人千里之外吗?其实这也正是作见证的大好时机,告诉他们圣灵不愿你到那些地方去,因为你是基督徒;更可以反守为攻,提议去看球赛、听音乐会、远足等,迟些儿,更可以请他们参加教会活动,或地区性家庭查经等,他们不但会尊重你,并发觉你和他们仍有很多可共通的渠道。

    在开始时让雇主及同事知道你基督徒的立场是好的,这可以在饭前谢恩、桌上的小摆设、壁上的日历……表明出来。若周末要轮值,你应尽可能表明星期天去聚会及敬拜,是你优先的条件。因为圣经教导我们要守主日的(参来十25)。当然你也要在别处补偿同事,使他们知道你是公平相待的。我认识两作外卖店的姐妹,在星期天关店,两人皆经历神的信实及极大的赐福。

    重要的,要知道这是属灵战争,失了桥头堡,要反攻就事倍功半了。有了以上基础,将来你不参加一些不合真理的行动时,雇主及同事知道你只是贯彻始终而已,亦要记着主在《路加福音》第九章二十六节说:“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

    若你是老板,可以有些富有创造力的方法直接传福音,如放些单张、小册子或基督徒刊物在待客室,或甚至直接给顾客。也可在一些承接广告的基督教刊物上,作赞助商户。谨记神给你的岗位,可能正是“为现今的机会”。

    不单是承认主名,且因你是得救的基督徒,知道今生不过是至暂至轻的考验时期,那真正的事仍待将来,故此你对名利、对人生观应与别人不同的。若我们不是这样看世事,那我们应当检讨自己的信心及信仰,这是决定我们的人生观、工作的态度,及对金钱、名、利的看法的决定因素。

    我们的神若是活的,我们对工作自然会尽心竭力,因为我们是为主作的,也是为讨他的喜悦作的。我们在逆境中,会显出有平安,可以把困难交给主。

    作主门徒的人,亦需对圣道有所认识,对得救的问题有清澈的理念,因为我们若行上面的原则,同事便会寻求我们心中力量的来源,羡慕要认识我们的主,那时我们却不可无词以对。因圣经教导我们:“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结论

    基督找寻工作的不少,但却不都认识基督徒的工作观,期盼这里数点,对我们每人有提醒。古圣徒训诲我们:“要不断地传福音,必要时,可用言语!”

    问题研讨

    一、试分享你个人对物质“需求”和“要求”的看法。

    二、试分享如何能在你的工作场所荣耀神?

    三、你能用三分钟清楚地说出你信主及得救的见证吗?你为何有得救的把握呢?

    四、试在两分钟内,解释重生得救的意义及如何可以得救。

    五、思想在你的工作场所,如何开始一个慕道查经班。

    阅读建议

    一、JohnMacArthur,PillarsofChristianCharacter.GoodNewsPublishing,1998.

    二、王明道:《圣徒处世格言》

    
十.特殊议题篇 第93课 崇拜音乐:传统或现代?/林慈信
    崇拜音乐会**教会吗?

    对许多基督徒而言,特别是生活在西方社会里的,现代音乐已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显然的,他们喜爱它,天天听它,甚至把它融入在事奉中,海内外华人教会的崇拜多设有敬拜小组,掀起“敬拜赞美”的热潮,着重使用现代音乐。然而,这些回响却遭到不少受传统“福音诗歌”(gospelhymns)喂养长大的教会领袖所质疑。尤其是受过古典音乐或传统崇拜仪式训练的,反对更为激烈。对他们来说,现代基督教音乐就好像摇滚乐和摇滚乐后期的流行音乐,都是些毫无意义的噪音。当青少年收听摇滚音乐时,父母就怕,希望他们越早把它关掉越好。“那些音乐令我们头痛!”许多家长如此抱怨。他们甚至怀疑摇滚音乐的节奏是否出于魔鬼?

    现代音乐是适当的敬拜音乐吗?现代音乐是否只适用于传福音的聚会,而不适用于崇拜聚会?有些喜爱古典音乐的人,不幸目睹古典音乐、古典圣乐和传统圣诗的消逝,就不免悲从中来!难道文化文明就此终归无有吗?

    另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如何在圣乐与俗乐之间划出界线?怎样的圣乐才可称之为“神圣”的呢?

    音乐其实是非常个人的,因此讨论起来相当的敏感。很多时候,教会就崇拜聚会中应采用何种音乐而引发激烈争辩。难道我们不可以在使用音乐赞美尊崇神的时候也同样得到平安与和谐吗?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可以在圣经中找到有关敬拜的原则并加以遵守?

    基要问题:我们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

    还是以人为中心?

    什么是崇拜?圣经中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是人对神,而不是对着我们自己。至于团契、教导、代祷、服侍有需要的人,这些乃是人对人的事工。传福音和宣教是对世界和世人的事工。但崇拜是指向神,是专注关乎神;也就是说,赞美神是神,称颂他的作为和他口出的话语。崇拜也是为了神。我们敬拜神和赞美他完全是为了他的喜悦和他的荣耀。

    许多传统的福音派教会常常把崇拜弄得相当以人为中心,渗混着事务报告、恭贺、欢迎、感恩等项目(不是向着神,而是信徒之间的),把神的荣耀与壮严遮盖了。事实上,我们必须对崇拜音乐的风格和诗歌的歌词内容作审慎处理。比如,歌词是否导引人专注于神?歌词是否说明神的位格和他的属性?歌词是否让人在敬拜中感受到圣父、圣子、圣灵三一真神的感动?歌词是否以耶稣基督为中心并宣扬神的作为?歌词是否平衡人的意志和心灵,且提升我们与神亲近?歌词是否挑战我们全然降服于神?歌词是否让人体认出我们之所以服侍神,是基于神的大能和他话语的激励?歌词是否指引我们的心灵朝向神,全然关注于神,而且完全为了神?抑或将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自己的需要上:只期望在崇拜中可以得到些什么或在散会之后有情绪上的满足。

    我们是否把自己置于崇拜的中心,而不是将神摆在中心?华人教会的一大挑战是要回复到以神为中心的崇拜、以神为中心的讲道、以神为中心的思想和以神为中心的生活,且依此为序。而现代音乐敬拜小组的组员必须重视他们的事奉,不但需要接受装备还得稳健成熟。不是每个有唱现代音乐天分的人就可以当一名好的崇拜主领。好的崇拜主领能领导会众的心朝向神并专注于神。

    旧约时代的赞美是融合在崇拜中的,所谓的“全时间事奉者”不止于祭司,也包括利未人,看管圣殿工人和歌唱者。由此可见:一、音乐是崇拜中重要的一部分,二,音乐事工乃由音乐专业人士所负责。

    新约时代的崇拜沿袭旧约时代犹太会堂的崇拜方式,这种崇拜方式是在新、旧两约之间形成的,内容包括四个要项:读律法书(神的话语)、教导、歌唱和祷告。而赞美,无论在新约或旧约时代,都是崇拜的一部分。

    崇拜音乐的历史:

    欣赏音乐大师的作品

    综观教会历史会发现,崇拜音乐的风格不断经历改变;崇拜音乐几乎不时反映出当代人的文化与世界观。每一个世代,基督徒都会寻找他们认为最优美的音乐与诗词来赞美神。中世纪时,有人将该时期的歌曲汇集成册,如今所称之为的“格里高里清唱曲”,(GregorianChant)该名称取自负责领导此事工的教宗格里高里(Gregorius)。这些清唱圣歌一直流传到我们这世代,并成为音乐历史的一部分。固然有人喜爱它,但有人则认为是老古董。无论如何,清唱曲对后来作曲大师有很深远的影响。

    十六世纪,兴起了宗教改革。马丁·路德(MartinLuther)写了些圣诗,如《上主是坚固保障》(AMightyFortressLsOurGod),歌词在于激励信徒起来与撒但打属灵的战争,靠着主,至终必得胜。传说当时有些圣诗的调子采用酒客在坊间酒舍喝啤酒时所吟唱的歌曲。但今天我们却称这些为“古典圣诗”。由此可见,一般人所喜爱的音乐确实可以用来献给神,并作为赞美上主的最佳献礼。然而,问题在于这些“流行圣曲”是否能引导人朝向对神的专注呢?

    巴哈(Bach)这位最伟大的古典音乐作家甚受马丁·路德的神学影响。他是一位非常敬虔的基督徒,在教会以音乐事奉多年,平日靠写作合唱曲(Cantatas)、圣乐曲(Oratorios)和颂赞圣诗(Anthems)等维生。由于巴哈作曲是为了荣耀神,故其作品经得上时间的考验。他每星期为教会作曲一首,并在作品上注明“SDG”三个字母,意思是“惟独荣耀神”。与巴哈同期的人物亨德尔(Handel),独自在房间内与世隔绝三星期写成了《弥赛亚神曲》(TheMessiah)。写作当时因感受到神的庄严、肃穆和荣耀,不仅他本人感动得流泪满面,甚至令当时演出席上的贵宾英皇乔治,也感动到情不自禁地起身肃立聆听,从而沿袭至今成了传统。每当献唱弥赛亚神曲中的“哈利路亚大合唱”时,听众都会起立聆听。巴哈与亨德尔不但是音乐大师,更同样抱持基督徒祈祷的心,窥视到这位无限全能真神的庄严与荣耀,而以音乐作出对他的回应。他们反映了当时十七世纪的世界观,那就是:神是创造者,配得我们敬拜;神的世界从他所设计的宇宙中之规律和结构表明出来。

    十七世纪英国清**运动(Puritanmovement,1558—1660)乃谋求彻底改革教会的崇拜和所有圣工,以期能完全符合圣经原则。他们认为当时英国教会的崇拜及事工包含了太多传统、仪式和阶级。他们相信只有主耶稣才是王,是教会的主,而且他早已赏赐他的子民一本圣诗,就是圣经中的《诗篇》。因此,信徒要吟唱诗篇!以十六世纪日内瓦(Geneva)的约翰、加尔文(JohnCalvin)和他的同工为榜样,清**把《诗篇》加上韵律节拍。

    以撒·华滋(LsaacWatts)是清**圣诗大师,被称为英语圣诗之父。他问他自己,如果大卫活在新约时代,他会写出不同的诗篇吗?所以,华滋将多则诗篇以新约的观点加以变换。今天我们所唱的圣诗《日月所照》(JesusShallReignWhere’ertheSun)正是取材《诗篇》第七十二篇的新约意译,另一首圣诗《乐我主临》(JoytotheWorld)亦取自《诗篇》第九十八篇。华滋不但写了许多诗篇,也写了不少我们今天称为古典的《圣诗》,如《哀哉,我主宝血流出》(AlaslAndDidMySaviorDie)及《每逢思想》(WhenISurveytheWondrousCross),这些诗歌能引导基督徒在灵修时,将心思意念集中在十字架上。

    十八世纪的查尔斯·卫斯理(CharlesWesley)与其兄弟约翰·卫斯理(JohnWesley)在英国与美国的灵性复兴期间写下许多圣诗,主题集中在信徒个人在灵里对神恩典的体验。众所周知的《神圣纯爱》(LoveDivine)正是描述神的慈爱如何突然降临在信徒身上,使信徒灵里充满光明与喜乐。另一首极富神学意味的赞美诗《但愿所求》(AndCanItBeThatShouldGain?),其中第二节的歌词:“何等奇妙!永生主竟受死!有谁能解释这奥秘?神圣之爱,广阔深长,最高天使也难测量。上主怜悯,超过猜想,世人都当敬拜景仰。”即可听到卫斯理在默想神永恒计划时所经历到的奇妙感受。

    喜爱现代音乐的信徒可能不会欣赏华滋和查尔斯·卫斯理圣诗的曲调,或任何古典音乐的形式。若我们让后人忘记华滋、卫斯理和其他伟大圣诗作者如威廉·古柏(WilliamCooper)和约翰·牛顿(JohnNewton,《奇异恩典》作者)所写的词句,不啻失去以神为中心的崇拜所蕴含的丰盛与深度。假如我们不能把“以神为中心的崇拜”之丰富传统传给我们的子孙,我们就没有把一个极其宝贵的资产——圣灵赐给基督普世身体的至宝礼物,传给我们的子孙。

    华人基督徒文化的根源:

    十九世纪美国农村和福音诗歌

    事实上,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并非如字面所谓的“传统”。圣诗在华滋与卫斯理时期达到高峰。此后,十九世纪也有不少英语教会的圣诗作者写下许多非常美丽的圣诗。但对圣乐历史家而言,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传统圣诗”一般而言是没有副歌的。内容集中在颂赞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神的创造与救恩。而福音诗歌则有副歌。

    十九世纪的福音诗歌大师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yCrosby)和埃拉·桑基(IraSankey)。他们的诗歌着重在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上,包括救恩和成圣。他们的诗歌多半属灵修、团契交通、鼓励和传福音性质,而不是崇拜的圣诗,适合在布道会中唱。但也有几首福音诗歌呼吁教会,在崇拜中要注目仰望,最显著的例子就是《你真伟大》(HowGreatThouArt)这首圣诗:

    “主啊我神,我每逢举目观看,你手所造一切奇妙大工;

    看见星宿,又听见隆隆雷声,你的大工,遍满了宇宙中。

    我灵歌唱,赞美救主我神,你真伟大,何等伟大!

    我灵歌唱,赞美救主我神,你真伟大,何等伟大!”

    这首《你真伟大》原从斯堪迪那维亚(Scandinavia)传来。但较多的福音诗歌却为美国人所撰写。一些福音诗歌的调子采自流行于美国建国期间的民歌,该时适为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年)之前及战争期间。另一些则是取材自描写士兵离家参加南北战争的歌曲。今天这些曲调之所以在教会中被广泛地使用,乃因为美国传教士在十九世纪,把福音诗歌带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使这些诗歌变成了“标准”圣诗。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诗歌只是一个特别时期的音乐风格(正式名称是《浪漫主义》时期)。这类福音诗歌的歌词大多指向基督徒,而非专注于敬拜神。例如那首“在花园中”述说信徒自己与主耶稣交通的个人宝贵经验,而不是一首敬拜用的诗歌。

    “独步徘徊在花园里,玫瑰花尚有晶莹朝露。

    忽然我耳中听见温柔声,原来是我主耶稣。

    他和我同在又和我谈心,并对我说我属于他。

    我们同在时情境真佳美,没有别人能领会。”

    基督徒从这些福音诗歌得到丰盛、鼓励和能力。但我们必须学会分辨这类“爱主”(灵修)形式的诗歌,和以三一神为中心的崇拜赞美诗歌是有所不同的。

    “福音诗歌”成了传统音乐

    为什么华人教会采用福音诗歌的形式而高举之为“传统”音乐呢?

    部分原因可从中国教会历史上追溯。基督教会在中国真正的建立与发展,是在《天津条约》(1858年)和《北京条约》(1860年)之后。这两条不平等条约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的。一八六O年后,有上千的基督教传教士从欧洲和北美来到中国。一九OO年后,来自美国到中国的传教士在中国,其中大多数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农村乡镇,他们有些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学文学院受过四年的教育,也选修过几门圣经课程,惟大多数未曾接受正式神学院训练。他们回应当时慕迪(D·L·Moody)和约翰·莫特(JohnMott)二位的呼吁,献身作宣教士去中国、印度和非洲传福音。

    这些有传福音负担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在内地乡下城镇传福音。他们传给中国人的福音信息,常常附带十九世纪美国农村文化的包装,而此文化之中还包括许多福音诗歌。虽然这些诗歌的曲调或歌词并非出自中国人,但却广受中国基督徒喜爱,而且教会仍然将这些传统歌曲传递下去,如《耶稣恩友》,《爱传福音》,《古旧十架》和《侍主蒙福》等圣诗。

    当中国教会“接受”了这些传统福音诗歌之后,教会就一直把它们保留到今天。一九五O和一九六O年代,美国的福音音乐大致上还肯定并加强这些“传统”。如约翰·彼得逊(JohnW·Peterson)所撰《充满喜乐》(HeavenCameDownandGloryFilledMySoul)。一九六O年代香港教会与团契的年轻人,甚喜爱那套十二册的《青年圣歌》(YouthHymns),以后还以蓝、红、绿色封面分别合订成三集。如今许多年届中年的基督徒,内心深处都存留有这些福音诗歌的烙印!一九六O年代的香港从一个难民文化转变为现代和都市文化。当时有些青年人目睹教会领袖的虚假和不公平作风而生反叛,于是离开教会而组成新的“福音堂”教会。由于这群青年人仍保留那些十九世纪末英国农村的音乐形式,因此福音诗歌的传统又再延续下去。虽然中国基督教领袖倪柝声亦曾撰写不少圣诗,但仍旧采用福音诗歌的曲调。

    福音诗歌倾向注重信徒与主耶稣的个人关系,而不是整个教会一同敬拜赞颂三一的父神。福音诗歌另一方面所忽略的是一些教义,如:神的创造、神的护理(他看顾宇宙万物)和神在历史中对教会的计划等。古柏写的那首《上主作为何等奇妙,行事伟大神奇》(GodMovesinaMysteriousWay/Hiswonderstoperform)所教导的是:虽然有时神的引导好像多云的天空,但在“阴云”的背后,仍深藏他的笑容。这是何等深奥的思想!今天,我们喜欢歌唱耶稣如何爱我,但我们也需要学习敬慕神的属性、他的话语、他的国度、他的教会和他要在我们生命中作主、作王。

    心意更新变化:

    从耶稣人到现代崇拜

    七十年代,美国许多从反文化(嬉皮士)运动中长成的青年人成为了基督徒。他们受许多传统的美国教会所排斥。他们开始使用摇滚乐来写自己的基督教音乐,而且成立了自己的教会。这些音乐人士包括“葡萄园基督徒团契”(VineyardChristianFellowship),和各各他会堂运动(CalvaryChapelMovement)的创办人(这两家机构的总部都在南加州)。

    八十年代,青年人喜欢聆听和追逐这类音乐,就在团契聚会中使用,并在九十年代,用来作崇拜音乐。此波潮流藉着现代音乐市场之传销方式,引进世界各地,在八十到九十年代间对香港、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基督教音乐皆有莫大影响。今天,台湾和香港出生的华人作曲家,每年写作许多新的诗歌,而这些新诗经常是强调神对他个人之恩慈爱护的经历和感受。

    在教会能看到有中国本土的音乐作者与创作,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然而,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类诗歌的歌词常肤浅和自我中心,甚至在教义上有问题。例如,一首诗歌教导人说祷告可以摇动神的膀臂(对我来说,这是向神的主权目的有所挑战)。粤语现代诗歌常用一些字眼如“情”来描述神的爱或基督徒对基督的爱。使用流行字眼是可以令人的感情和欲望集中,但这些字眼经常语意含混,太像世俗的爱情流行曲。结果使整个年轻人世代在长成中以为耶稣只是他们的朋友,很少想到耶稣是他们的主,是他们敬拜的对象。于是主耶稣的庄严神圣性就被忽略了。

    每当使用现代敬拜诗歌时,基督徒必须具备分辨的能力。看着歌词是否以基督徒为中心?或者是以神为中心?是因为这些歌曲动听而选作崇拜诗歌?或者自问有没有达到教导和引导的功能,把我们的心思意念集中在那位全权、圣洁、永恒和恩慈的神身上?

    文化中的教会,反文化的教会

    根据历史的探索可看见基督耶稣的教会,常会按照环绕他们的文化意义来敬拜神和宣扬福音;香港教会在六十年代嬉皮运动和一九六七年的暴动后,尤其显著。现在的华人教会已不自觉地被当前出现的全球文化风暴所席卷入内,对我们的生命有非常重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有些牧师和教会领袖会抗拒现代音乐,换句话说,传统中国文化(包括儒家、道教、佛教、五四运动新文化,以及三十年代的中产阶级现代文化)在五十年代期间,由中国信徒与牧师从中国大陆以难民身分带到当时的现代城市——香港与台北。在他们的思维中,没有真正的现代或城市的想法。后来当香港和北美城市(以及一九八O后的台北和新加坡)变成真正的城市中心,许多亚洲人移民到美国。整个年轻一代,就在一个工业或后工业的社会中成长。他们自然接受现代化的产品:摇滚乐和所谓的现代音乐。

    不幸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敬拜音乐形式取代其他形式的事情,又重复发生了。就是说,如今人不过是以肤浅的现代音乐歌曲去取代一些更加肤浅和差劲的福音诗歌而已。

    摇滚乐:是友?是敌?

    首先我们要明白,摇滚乐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欠缺个性和单调的特性。在工厂里,你只能听到机器的声音;人类的价值已经贬低到成为一个数字或机器中的一个齿轮。摇滚乐正反映出这非人性的演变过程。

    摇滚乐也是一种向传统犹太/基督教文化的对抗,这传统文化包括对基督教家庭观的反叛和抗拒。近几十年来,西方社会中的传统家庭观几近瓦解;许多年轻人的心灵是空虚的,他们似乎不太能体会父母对他们的爱,于是,他们尝试建立另一个文化,其中包含一个新的人际关系。

    事实告诉我们,从六十年代开始,摇滚乐文化企图削弱和摧毁整个以圣经和犹太/基督教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到了九十年代,他们成功了。

    从“耶稣人”,(JesusPeople,就是那些在嬉皮文化中信主的基督徒)时代到现在已超过三十多年了。今天一些非常受欢迎的基督教音乐,亦即所谓当代赞美诗,和一些不幸常在教会使用最差劲的福音诗歌,相较之下,有些当代崇拜音乐还是非常符合圣经真理的。原因是这些现代赞美诗的歌词常是直接引用圣经章节,特别是旧约。我们常唱的歌词是《诗篇》或先知书中的经文,显示出真正地在崇拜,而不是在享受团契。反观许多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复简单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一种情绪上的振奋狂热或一种“灵里的高潮”。时常把“我”、“自己”、“我的”崇拜视为中心,而挪移了神居中心的地位。

    在现代崇拜中,很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观性。崇拜,在某些观点上,是述说神,而不是与他谈话。我们和我们的后辈都要牢记,神在真理中启示他自己,而且在歌颂神的时候,以神为第三人称(他是……)或第二人称(你是……)才是正确的。

    进入心灵深处医治与崇拜

    此刻,我必须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现代赞美诗在崇拜中对医治破碎心灵非常有效;当然,福音诗歌还是很美的音乐。

    我们发现,现代赞美诗对于那些来自破碎家庭中的人,扮演了医治破碎生命的角色。这是值得我们小心观察的。现代赞美诗使用的媒体是今天人所熟悉的。你会发现,人在电梯里、上班的路上、无线电台等处所听到的都是同样的音乐。所以他们毋须超越一个文化的障碍才达到敬拜而得医治的境界。从这角度而言,所谓“传统”福音诗歌,在九十年代看来已经落伍了。

    支持传统圣诗的人(包括本人在内)必须注意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必须满足破碎心灵的需要,从而与天父建立一个“活的”关系,而此关键不在于取用现代崇拜音乐而放弃传统圣诗或福音诗歌。所有的基督徒,不应该只寻求个人对音乐的口味与爱恶,却要肯定崇拜的目的是为了敬拜神。同时对来参加主日崇拜和心灵有需要的人,要抱持怜悯的心肠,惟千万不可为迎合他们的崇拜。我们不要为了经验而制造情绪的高潮,也不要把情绪置于真理之上。我们必须宣扬神,他的真理和他的圣洁。同时,我们也要宣告、歌唱和经历他无比的爱,需要通过耶稣基督而临到我们身上。

    崇拜也要进入思想中

    崇拜音乐单单打动情绪(心灵)是不够的。传统华人教会中非常缺乏知识的领袖作思想上的领导。我在这里所提倡的,不仅仅是一种诉诸和医治心灵的崇拜,也必须了解我们正处在一个经历“世界思想封闭”的世代。故此我们加倍努力,使圣经的客观真理,通过讲道,教导和查经,进入并引导人的思想。

    我曾参加过一些崇拜聚会,聚会中前半段时间全部用作赞美,领诗的人也没有说什么;而下半段时间则是纯解经,没有任何别的节目。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创造性的心灵与意志一同敬拜,是大有能力的模式。

    结论

    让我们用全部的思维来敬拜他——思他所思、想他所想;跟随他、默想他的荣耀、圣洁、公义和慈爱。让我们用全部的意志来敬拜他——围绕主前,尽力讨他的喜悦,为自己的过犯向神忏悔,信靠基督的宝血。让我们用全部的心灵来敬拜他——寻求认识他的心意、求圣灵使我们成圣,且在主里有荣美和喜乐的团契。总括一句,我们的心,透过圣灵光照我们的思想,要跟随真理;我们的心在完全降服后由圣灵掌管我们的意志,如此来成就以神为重点和中心的敬拜。

    但愿华人教会保持丰富和以神为中心的传统敬拜,并在我们的歌唱中加上新歌。保留旧的好诗,特别是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圣诗。把新、旧诗歌适当地融合在一起。对年长的来说:不要害怕新诗。对所有基督徒而言,要能分辨哪些是肤浅和哪些是美好的新诗。

    问题研讨

    一、你最心爱的诗歌有哪三首?它们来自哪些时代?它们的歌词反映出怎样的敬拜?

    二、在你事奉的教会或团契,在诗歌的选择上有多元性吗?传统圣诗占多少成分?这个比例如何反映出选诗者的教会历史知识?灵命成熟?研读圣经的操练(特别是对旧约的认识)?

    三、你对文中所提到的不同时期的圣诗,最不熟悉的是哪一两个时期?可否订出一个简单的进修计划,研究不同时期的圣诗?

    四、在未来的两年之内,你可以如何增加自己对旧约敬拜的认识?对三一神的属性的认识?(建议:细读巴刻的《认识神》,香港:证主出版社。)

    五、你的教会或团契,可以订出怎样的节目或计划,集体学习敬拜的圣经基础,和圣诗的历史与价值?

    阅读建议

    一、雷本(RobertRayburn):《朝见永生神》,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天道出版社

    二、巴刻著,林来慰译:《认识神》,香港证主出版社:(原著:J.I.Packer,KnowingGod.IVP.)

    三、JohnM.Frame:WorshipinSpiritandTruth.P&RBooks.http://www·prpbooks·com

    四、JohnM.Frame.ContemporaryWorshipMusic:ABiblica/Defense.P&RBooks.http://www.prpbooks.com

    五、EdmundP.Clowney:TheChurch.InterVarsityPress.

    六、BarryLiesch:TheNewWorship.Cf.:http://www.worshipinfo.com.

    七、赫士德著,谢林芳兰译:《当代教会与圣乐》,台北:校园出版社。(原著:DonaldHustad,JubilateII,HopePublishingCompany.)

    八、TheTrinityHymnal.http://www.gcp.org

    九、TheTrinityHymnal.Revisededition.http://www.gcp.org.

    十、《普天颂赞》,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十一、王神荫:《圣诗典考》,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十.特殊议题篇 第94课 后现代主义/温伟耀
    “后现代主义”与“后现代”时代的来临

    “后现代主义”这个词,最早出现于一九三四年。然而,“后现代主义”成为一种学术、文艺潮流的出现,要等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欧洲(尤其是法国)。带动这潮流较为显赫的代表人物,例如米歇尔·福考尔特(MichelFoucault,1926-1984)、让·弗朗梭瓦·利奥塔(Jean-FrancoisLyotard,1924~)、弗雷德瑞克·詹姆森(FredricJameson,1934~)、雅克·德里达、雅克·德丽达(JacquesDerrida,1930~)雅克-玛丽-埃米尔·拉康(Jacque-Marie-EmileLacan,1901-1981)、让·博德里拉(JeanBaudril-lard,1929~)等,都是活跃于七十年代中至八十年代初(除了福考尔特,他可算是六十年代的先驱者)。但当时他们给人的印象是一群很前卫、语出惊人、曲高和寡的时髦学术圈子而已。他们的理念并未带来当时一般普罗大众的共呜。

    然而,自从九十年代开始,全球文明闯进了一个天翻地覆的时代。最关键性的有:

    一、全球的电脑网际网络成为事实:任何消息、资讯,可以一刹那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传播到另一个角落。

    二、移动电话、个人数码助理普及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走在路上的人,虚拟的世界(电脑游戏、网上沟通)与现实世界交错混杂。真与假、虚与实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

    三、因着这些资讯媒体的革命,真正“全球化”的时代终于降临。全世界不同角落所发生的事件,都变得息息相关、互相牵连。而全球化也将全人类带向多元文化、多种族的互动状态之中。

    四、因着这些资讯媒体的革命,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性的资本主义(Worldcaoitalism)——出现了:全世界的社会,都无一幸免地落在商品和广告的鉅掌之中。

    五、消费主义的社会(consumersociety)令一切社会、文化生活(例如:工作、家庭、人际关系、政治、宗教等)都变得商品化和包装化。在消费社会的生活中,不但个人(自我)主义极度膨胀,每日的生活经验也变得碎片化和纷乱。统一而完整的自我经验逐渐瓦解。

    “资讯媒体革命”、“全球化”和“消费主义”三方面在九十年代以后急速地发展,令二十年前那一批“后现代主义”思想家的“预言”逐渐成为西方社会每日的真实生活经验。今天,“后现代”(postmodern)不再只是前卫知识分子口边挂着的术语,一个真正“后现代”的时代(postmodernera)已经来临了。

    后现代思维范式

    一、究竟所谓“后现代”的思维方式,是带着怎样特色的思想取向?我们大概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反对权威和绝对主义(againstauthorityandaabsolutism):由于后现代时代已经是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跨科际(transdisciplinary)的世界,不同的观点和立场都应该彼此被尊重。再没有人可以宣称他的见解是最权威、最准确的惟一真理。在这种相对主义(relativism)的立场下,你不一定要赞同我的见解,但同样你也不可以要求我赞同你的见解。

    二、反对有客观真实性的存在(againstobjectivityandrealism):二十世纪的科学(例如: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已经将人一直所以为的客观真实(如:时间、空间)信念打破了。而所谓“历史事实”的记载,也只不过是记录者经过筛选、剪裁,甚至是有意无意地扭曲了的“作品”而已。我们根本不可能重现昔日究竟真正发生了的是什么一回事。在人的认知能力方面,后现代思维亦否定了有所谓“永恒不变的知识基础”。无论是宗教、哲学,甚至科学,都不再有某种“不可以被怀疑的终极起始点”。我们一切的知识,都已经是主观地赋予了诠释的见解。此即所谓“反基础主义(anti-foundationalism)的知识论立场”。

    三、反对整全统一性(againstuniversalism):自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现代”(modern)的文化思维总喜欢寻找某些可以全盘解释世间一切现象的“普遍(万能)”原理(universalprinciple)。典型的例子是马克思主义(Marxism),就企图将一切宇宙人生的现象,都归结为辩证唯物论(dialecticalmaterialism)这普遍原则的不同表现而已。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例如:利奥塔)就特别反对这种可被称为“宏大叙事”(grandnarratives)的企图。他们认为我们所处的宇宙人生,根本就充满了差异性(differance)、多元性(pluralism)、碎片化(fragmentation)及复杂性(complexity),尝试只用一种普遍性的理论或原理去解说一切事象,是注定失败的妄想。

    四、反对结构主义(againststructuralism):后现代主义者不但放弃“宏大叙事”,也放弃相信事物(例如:某种文化、某种语言)具有其稳定的、刚性秩序(rigidorder)的内在结构系统。他们倡议采取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模棱两可、混沌的观点去研究和理解事物,用所谓“解构”的方法(deconstruction)去让事物如其所如地自由呈现自己的真相,而不再用“扣帽子”的方法,强行将事实迁就理论。

    后现代主义对基督教信仰的挑战和影响

    一、后现代主义对基督教的挑战

    从以上所陈述的思维方式,我们不难看出,后现代主义思维对基督教所坚持的信仰,似乎并不友善。我们可以归结为三方面:

    (一)后现代主义反对有所谓绝对的、惟一的真理的存在,对基督教信仰来说,肯定是一种挑战。在这种相对主义的观念下,不但圣经的权威地位不能被接受,连带好些基本教义,例如:基督教信仰是神对人类所启示最准确和完备的宗教;惟独靠着基督才能叫人与神和好等福音核心信仰,也要一并地被迫放弃。

    (二)后现代主义反对有所谓“客观事实”的认知可能性,对基督教信仰中许多历史事实的宣称(例如:耶稣基督或旧约以色列人的历史真确性)。都一概打上怀疑的问号。然而,倘若耶稣基督所行的神迹、他被钉十字架的死亡、他从坟墓里复活等,都只是新约作者的“作品”,而不能信之为“事实”,则我们信仰的基础就只是建造在“沙土”上,无从稳固了。后现代主义的“反基础主义”,似乎也要将基督教信仰的“基础”一并反了。

    (三)后现代主义反对“宏大叙事”的可能性,也涉指基督教的基本信念。一直以来,基督教信仰确信世间一切万事万物,都是源自一位创造的主宰。而这位神不单创造一切,并且按他的旨意和计划,掌管着宇宙人生和历史的进程。这种将万事同归于一位主宰的信仰,也正属于后现代主义所质疑的“普遍性的理论或原则”的行列。难怪后现代主义特别喜欢将圣经的文献“解构”。把圣经视为不同时代、不同政治社会因素下零碎片断文献的拼凑编集,致力要找寻书卷之间差异性。而不再相信全本圣经有其统一性,而这统一性的背后,是因为不同的作者之上有同一的根源——那位向人启示自己的独一的神。

    二、基督教对后现代主义的回应

    后现代主义对基督教信仰的质疑和挑战,神学家怎样回应呢?

    (一)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思维的方法

    回顾过去三十多年,后现代主义从一小撮曲高和寡的前卫知识分子的倡议,到今天成了学术界的显学及许多文化领域(例如:文学、艺术、电影、戏剧、建筑,甚至科学、法律)的主流,是一个历史的事实。其中主要的原因,正如上文说过,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后现代时代”的来临。虽然如此,我们不能因为后现代主义的发迹,就顺理成章地接受它的正当性。其实,除了基督教以外,在现今的学术界、文化界,也有许多不认同后现代主义的声音。这些批判和质疑,正显示出后现代主义仍有不少弱点和错误。其中较为普遍的批评,是认为后现代主义的思维方法只着重“破”(拆毁)而无所“立”(建设),是一种消极、负面的思潮。

    后现代主义的“后”,显然是对“现代”的一种反动、一种抗议。所以从一开始,后现代主义就是要针对几百年来西方文明所建立的“现代”文化,挑出它的弱点。诚然,现代文化并非完美无瑕。但只有挑剔(“解构”)而没有去重建(“重构”),就好像只有诊症而没有下药医治。带来的后果可能只会更糟糕、更绝望。就正如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GeorgeRitzer)所说:“后现代社会理论家精于批判社会,但对于‘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却缺乏任何见解”而且,后现代主义所持守的批判论点,也不正是可以用来批判自己的武器吗?就例如:后现代主义否定“宏大叙事”和普遍真理的存在,那么,他们自己所持守的这种种信念,又是否一种“普遍的真理”呢?如果答案是“是”,那么他们就自相矛盾;如果答案是“不是”,那么为什么后现代主义者一直沿用着同一样的手法去进行思考和批判呢?又例如:如果文化价值都是相对的,并无绝对的标准,那么。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与社群之间、人与人之间,又怎可以订立一些共同遵守的准则,去共存协作、一起生活呢?又例如:如果我们不信任历史和有关它的记述文献,我们又可以拿什么经验和实例去教育下一代?难道我们的下一代对以往的人类历史经验,真的无从学习,无所继承吗?

    (二)基督教信仰在后现代主义挑战下的反思

    尽管后现代主义对基督教提出了不少关键性的批评,我们的回应仍是从最基本的问题开始。

    1.宗教的必须性和复兴现象

    首先,在后现代主义的社会中,人类仍然需要有宗教的存在吗?答案是肯定的。事实是,在过去的十年之间,宗教不单没有在人类社会中式微,反而愈来愈蓬勃。而且,由于后现代社会的资讯媒体革命,将人的生活经常推向徘徊于真实经验和“虚拟真实”(电脑游戏、电影电视的视觉效果、网际网络)经验之间,令后现代文化中的人,更容易接受和向往超经验、超自然领域的存在。既然宗教是人性基本需求的其中一环,而宗教信仰者在后现代时代来临了的社会中又有增无减,显然后现代主义者再找不到任何理由去漠视宗教存在的必须性。就正如“激进正统”(RadicalOrthodoxy)神学运动所指出:正就是因为后现代主义对传统的信念和价值大肆“解构”反而击出了更多人类心灵的空隙,要等待基督教那有创造、又有救赎的宗教信仰去填补。

    2.基督教的“普遍性”和“独特性”

    那么,基督教又如何确立她在这后现代主义多元、相对的思潮中的“普遍性”(universality)和“独立性”(particularity)呢?

    回应后现代主义高举信仰要多元化、相互尊重的思潮,基督教也要承认,现今的世界上不只有基督教一种宗教的存在。在不同的民族和文化中,都有不少伟大的宗教传统。他们当中不乏对人生有深度的智慧和体验的。例如:佛教透过智慧的体悟去消解人生的苦恼,伊斯兰教操练高度的自我克制去显示出对宇宙至高主宰的崇敬和绝对顺服,道教追寻心灵与大自然如何可以和谐的契合。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尊重这些宗教传统对人生深度的体会和文化价值。

    那么,在芸芸众多的宗教之中,基督教有她独特的价值吗?当然有。如果说大部分宗教传统所追求的重心,是如何缔造一种可以“安身立命”“修心养性”的高尚人生。基督教的信仰核心,却是“与神和好”——人如何与那位宇宙的主宰恢复沟通、亲切的关系?所以问题的关键是:人需要哪种类型的宗教?需要宗教为的是什么?如果某人只期望宗教能够给予他“安身立命”的人生指引,那么他要选择儒、释、道等中国传统宗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些宗教事实上是提供了各种不同的人生指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的需要。然而如果某人愿意严肃地面对“宇宙有没有创造主?”“我怎样才可以认识这位宇宙人生至高的主宰?”“我要循什么途径才可以与他沟通、建立真切的关系?”等问题,那么,基督教就是他必须寻索的宗教。因为没有任何其他宗教(伊斯兰教或其他隶属于“基督宗教”系统的教派不计算在内)比得上基督教如此认真、深刻地处理这些方面的追寻。所以,如果人对宗教的要求只在乎是否能够带来“安身立命”的效果,则基督教并不是惟一的路。但如果人期望透过宗教可以“与神和好”,则基督教是惟一的信仰之路。

    在后现代主义的社会中,基督教尊重其他宗教信仰的不同贡献,但更清楚自己持守的真理和尊严是什么?至于人是否愿意选择基督教作为他们的宗教信仰,自有他们的权利和自由。

    问题研讨

    一、尝试留意、环顾一下你所处的文化处境,看看有什么是属于现代主义的表现和特色?

    二、对于那些醉心、赞同后现代主义思想的非信徒,你会采取一些怎样的传福音策略?

    三、有人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Y世代”青少年,是最典型的“后现代一族”。你认为作为神的教会,我们应该用怎样的设计,去牧养这群在“后现代主义”时代长大的羊?

    阅读建议

    一、王治河主编《后现代主义辞典》,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二OO四年。

    二、斯蒂芬·贝斯特、道格拉斯·科尔纳合著,陈刚等译:《后现代转向》(ThePostmodernTurn),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二OO二年。

    三、大卫·雷·格里芬著,孙慕天译:《后现代宗教》。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二OO三年。

    四、关启文、张国栋合编:《后现代与基督教》。香港: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二OO二年。

    五、温伟耀:《基督教与中国的现代化:超越经验与神性的寻索》,香港:基督教卓越使团,二OO一年。第三章“亚洲现代社会文化变迁中的基督教信仰”(第四十七至四十八页)

    
十.特殊议题篇 第95课 认识同性恋及同性“婚姻”/周道辉
    每一个时代有它“可想象”与“匪夷所思”的价值观!在历史洪流中,代复一代,一度认为匪夷所思的事,竟慢慢变成可想象的事[薛福(F.Schaeffer)1970]现在美国同性恋不但走出壁橱,更要求合法婚姻地位!他们的要求,将对社会及家庭有长远并巨大的影响,是值得基督徒关注的。

    什么是同性恋?

    “异性相吸”是自然生理,若这“正常性取向”失常,便可能产生“同性恋”了。注意这不是指同性挚友,其关系不涉及性领域。有少数性取向正常者,为寻找感官刺激、满足肉欲,性伴侣中有同性也有异性。若不计算这些人,真正的同性恋者,只占人中1·3%《罗马书》曾描述当日社会的性问题说:“……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圣经说他们是“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罗一26、27)。纵观古今中外,同性恋被视为禁忌及可羞耻的行径,但近三十年来,同性恋者藉所谓“没有绝对真理”及“人人可我行我素”的“处境伦理”,公开地争取权利。

    同性恋者的长远阴谋

    远在一九七三年时,同性恋人士在美国精神病医学年会中扰乱,威胁要他们把“同性恋”自“精神病”改为“正常”列!当日精神医学会竟漠视科学资料,与他们妥协。八十年代,同性恋者如基克和马德森(M·KickH·Madsen)制订方略,要攫取合法婚姻地位,破坏传统婚姻制度。他们很成功,近日,麻省法院给同性恋者以等同异性结合的“婚姻”法律地位;旧金山(SanFrancisco)自由派官员,违法为五千多对同性伴侣证婚。他们的战略,第一步是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并以之为荣,觅机宣告,他们知道世人,见怪不怪后,将以之为“正常”!

    另一策略:自称是歧视受害者,呼吁国人容忍及接纳,降低人的反感,又利用传媒,称同性恋只是另一种性选择的生活方式。一九九三年春,在首都华盛顿**,提出多项要求。要求把同性恋、多性伴侣及同性结合合法化;修改家庭定义后,同性恋及变性者可作儿童监护人及收养子女;要求学校性教育包括同性恋;降低**合法年龄;娼妓合法化;**合法化,并要求禁止宗教组织的反同性恋言论……

    他们夸称约一成人是同性恋者,使政客看重其票源。但欧、美曾作广泛性生活调查,真正同性恋者只有1·3%。一九九四年,美国国家卫生调查研究报告显示,只有2·8%的男性、1·4%的女性,自称是同性恋者,这其中包括了双性恋者!

    注意他们不单是要求社会的接纳,更是要以“宣教精神”去“改造人群”!使之成为一个同性恋文化的社会。

    斥同性恋者论点

    一、同性恋是天生的吗?

    一九九一年时,西门·利维(SimonLevay)曾称同性恋脑的松果体特大,是先天的证明。但被英国科学家驳回,因病例不当且太少,也未建立二者因果关系,且皆是爱滋病人或带菌者。而对照组亦没有确立。一九九四年,迪安·哈默(DeanHamer)又称同性恋者在X染色体某区有异。但很多专业人士并不同意。

    其实,称同性恋具先天性,有不能改变的性倾向,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若真的有这样的基因,将在一代后消失,因他们不能留后;且这种影响习性的基因,不像影响发色或肤色的基因,不是不能改变的。一个证明:很多双胞胎,具有不同性倾向,可见后天影响力是重要因素(孪生子中同性恋者比例较常人高,是与长成环境有关)。科学家亦称,酗酒有先天因素,难道就可任由他们在醉乡度日?这些人中,许多曾被虐待或受性骚扰;有些被过度宠溺,混乱性别教养,有些缺乏父爱或母爱;有些因家庭破碎、父母酗酒,不正常的心理或性别模范……其实,有过半的同性恋者,在接受治疗及合宜的心理疗法或信福音后,能与异性组成幸福家庭。

    二、同性恋者是被歧视者?

    美国最高法院对受歧视者的定义,有三项指标:其一,有不能更改的特质。但他们承认性生活方式是自己选择的;且信福音或受心理治疗后,很多能够组织正常家庭。其二,经济受剥削,九十年代中,《华尔街日报》曾统计,同性恋者平均收入近五倍于非裔,六成是大学毕业生,近半数是专业人士。其三,政治力量微弱。同性恋者财力雄厚,不乏政客买好他们,自夸“同性恋权势”。其实同性恋者已因民事结合,享有相若权利,不需另加婚姻条例。

    三、同性恋是基本**

    通常社会给予的**,非绝对的。多以不伤害自己或他人为前提。同性恋既为害自己(见下),故谈不上什么基本权利。否则戒不了酒或赌的人,岂不亦要求特别权利!

    四、相爱为何不可委身?

    婚姻乃人类社会基石,两性家庭合乎自然生理,健康家庭亦必须有两性参与,叫下一代可效法父母的模范。结婚既有前提,便有限制。如:任何人皆不能与父母子女或兄妹结合,这是**。破坏家庭结构,对下一代有害。同性恋团体虽称其伴侣相爱委身,关系稳定持久,应得婚姻地位,并领养子女。但大卫·麦克沃特(DavidMcWhirter)与安德鲁·马蒂森(AndrewMattison)研究,发现大多数同性恋,事实上只维持数月至两三年的关系,且常在此期间有多至四个性伙伴;长达五年关系者极少;无固定伙伴者,则常有数个至数十个性伙伴。他们关系既不持久,又不能给儿女以父母亲双性孕育,故不宜于设立家庭,他们的目的是要令儿童耳濡目染,堕入陷阱(三倍于一般青年)。

    同性恋者基他问题

    一、对下一代之影响

    同性恋者因不能生育,故必须招募新人加入,才能保持其人数,故处心积虑打进公校,灌输不正常心态。利用儿童成长发育中有排斥异性、选择同性朋友的阶段,使他们误以为是同性恋倾向,其实,青少年过了这时期,自然对异性发生兴趣,但若被误导,就易入同性恋行列。一九九二年,他们企图把认同同性恋观念的彩虹儿童教材引进公校,课程内有很多堕落的教导,后来他们又向中学及校园宣传,不少青少年抱着不应歧视别人,同情他们而被利用。

    二、同性恋的一些统计

    (一)有关性伙伴的问题

    *75%——同性恋,曾与素昧平生的人发生性关系

    *30%——一生中有上千个性伙伴(BellWeinberg,1978)

    *100%——同居达五年的同性恋,对伙伴不忠(正常婚姻,只占4%E·launann)

    *>50%——曾与十九岁以下男孩有性关系(娈童狂更甚)

    *30%——少年性侵害案中与同性恋者有关

    关系不稳、变态心理、争吵以致暴力(某区,热线投诉、近半案件,NWWK-93-10;一般家庭暴力事件5%Sorenson,AJPH,1996)

    (二)有关公众卫生的一些统计

    *同性**及**,易传染疾病,故患病率远比一般人高:

    *淋病及梅毒…………………………10~20%X

    *肝炎…………………………………………8X

    *爱滋病…………………………最初时5·000X

    *带菌者…………………………………约50%

    自杀率是常人的二十五倍!借酒或药物逃避现实、虐待伴侣、变态心理、自卑感、自恋狂比例亦很高。

    爱滋病者自诊断至死亡,治疗费用高达数十万元,令其他需要照顾的病者,因资源不足而得不到照顾。

    同性恋者的平均寿命,尤其是男性,比正常人短二十至三十年。

    同性结合合法化对社会的冲击

    同性结合合法化后,其他的结合,重婚、多伴侣结合、**……且娼妓合法、性行为不限年龄,以致多妻者,将接踵而来。性变态者,亦会称这是性倾向,他们亦有权利啊!如此,社会岂不全无章法?婚姻制度于是彻底破产,这是他们至终目的吧!

    同性婚姻合法化后,真理教导将因“歧视”而成为罪犯,是煽动仇恨!相反地,所有公校将接受认可同**合的教育。

    因一部分教会已承认他们,其他教会将被标签为顽固的极右分子,是偏见者!

    教会被逼为他们举会结合仪式,否则被视为歧视,将失去免税资格。他们若提出诉讼,亦会使教会破产。

    他们虽不生育,却可享夫妇减税优惠,漠视健康之道,却得到医疗及退休福利。但因他们的关系短暂,这些制度将趋混乱,社会亦渐陷无秩序状况。

    同性结合合法化对家庭的冲击

    一、同性婚姻合法后,“家庭”将需有新定义。如:两位或多位不论性别者,同住一处,分担经济、养育儿女。

    二、父母不再是家庭的必要成员!孩子成附属,可被买被卖!

    三、“婚姻”之争及多年来离婚的问题,带来“离婚症”。

    四、正常家庭日减,终达临界数字,至终在社会中不再起作用。

    五、青少年更易步向颓废与堕落,因这些转变将使社会及家庭不再一样。

    圣经观点

    《创世记》第二及三章,说明神从一人造男造女,再要他们结合成为完整的个体(故两性相慕以至结合,实源于创造)。这是神赐福人类的计划,同性的结合,不能达到神这目的。圣经又多处以婚姻关系预表神与子民的关系。《以弗所书》第五章二十五节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又见林后十一2;启十九、二十一章)故此婚姻更表明神对教会的爱。

    因此,神极重视婚姻盟约,厌恶一切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利未记》第二十章十三节说:“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提摩太前书》第一章十节将“行淫和亲男色”,列入“……敌正道的事”。接受同性结合,破坏神的蓝图,欧洲一些国家——如法国,已因民事结合开始怀疑婚姻的价值,美国亦有很多人,选用民事结合,因可减少对对方终身的承诺。

    基督徒态度

    一、同性恋者的激进行动,以少数人胁持大多数人,成了社会一股破坏的力量。信徒应看见他们是否定神对两性的安排,是对神的叛逆。《罗马书》第一章三十二节说:“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圣徒是天国国民,但在世时对世上的社会及其道德安危,一样有责任,我们若在民主社会,应努力参与投票,选遵行神道德标准的人,又去信议员、教育委员会,倡议并参与修宪努力(婚姻=一男+一女),去信报刊及电台,评议不合道德的事。我们若没有行动,便等同默许,岂能安然见主?

    二、但信徒必要知道,社会道德之事,不是主要的战场,若世人不再堕胎,也反对同性恋,仍对他们必沉沦的灵魂无助!我们需要敌挡一切歪曲真理的行径,但要分别除了激烈鼓吹这罪行的人,亦有很多人是掉入圈套,不能自拔,这两种人都是可怜的,我们要为他们祷告,关心并找机会与他们沟通,告诉他们自己也是罪人,蒙基督福音把捆绑释放了。因为哥林多的教会,有些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

    三、严格来说,这是教会本身的失败,因信徒在婚姻中失败,离婚的人数与不信的人不相上下,堕胎的人也不少,这是我们卫道无力的主因。我们要悔改,向神认罪,更要求神让我们明白他的心意,是怜悯而不是定罪,要得回一些走入歧途的人。

    四、爱滋病造成很多孤儿寡妇,非洲有超过千万的爱滋病孤儿,这也是我们实行基督之爱的机会。

    五、有少数教牧人员自承是同性恋者,不肯悔改离开错误,造成教会风波。我们既知神恨恶这些犯罪行为,当以所多玛及蛾摩拉的结局为警戒,不容这些情形存在,免得得罪神。

    结论

    其实,婚姻虽包括性行为,但却远超**的满足,否则人又何异于禽兽?爱,不是只求自己的性满足,更是愿为所爱的人牺牲。基督徒对此应有更深的省思,不要把数千年人类文明基石轻易抛去。但更要认定改变人及社会的,不是立法,而是基督的生命。

    从旧约我们知道罗得所往之城所多玛,是座同性恋罪城,故当天使到达,合城老少都要与他们亲近,因此神把那城和城中所有居民都毁灭了。新约两次把主再来的日子,比作“罗得的日子”,指的是什么呢?就是指这同性恋肆无忌惮的时代。希望我们警醒,因为主回来的日子近了,很近了,你预备好迎见你的神了吗?

    问题研讨

    一、若你的邻居是同性恋者,你预备怎样与他们交往?怎样把福音带给他们?

    二、若你的儿女或弟妹突然宣布他是同性恋者,你预备怎样处置这问题?

    阅读建议

    一、Seaars,Alan&Osten,Craig,TheHomosexualAgenda.Broadman,2003

    二、Marietta,FieldE.:IsHomosexualActivityNormal?

    三、JayandYoung:TheGayReport.SummitBooks,1979.

    四、McMillen,S&Stern,D.:NoneofTheseDiseasesRevell.Ch.11-14

    五、SexuallySurvey#4:CurrentThinkingonHonosexuality…Lief.H.,1977,p.110-11

    六、Newsweek,4-10-93

    七、PsychologicalReports,1986:58.p.327-37.

    八、BreakPoint(www.pfm.org),CharlesColson.e.g.Commentary-4/13/2004

    九、FocusontheFamily(www.family.org)

    十、AllianceforMarriage(www.allianceformarriage.org)有关修宪努力。

    
十.特殊议题篇 第96课 堕胎问题面面观/周道辉
    美国及普世性道德日走下坡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欧美社会受自由歪风影响,公开漠视传统道德,实行“性开放”,私生子问题亦接踵而至。美国激进的堕胎阵营,在一九六七年提出“堕胎是妇女的基本权利”,认为妇女有权处置自己身体及胎儿,选择堕胎或怀孕,但这与当时很多政府法例相抵触。一九七三年,美国倾向自由开放的最高法院,在“路尔对维特案”(Roe·v·Wade)中,裁定妇女在受孕的最初一季时有权选择堕胎;第二季因较危险,州政府可立例限制;第三季,胎儿已能在母体外生存,故生命应受保障。

    此判决本是只在最初一季允许妇女选择堕胎,但在自由传媒渲染下,竟被说成“堕胎合法化”令堕胎狂潮一泻千里。妇女解放团体及自由机构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更是推波助澜,先后兴讼,欲判多州限制堕胎的法例为不合法,并要求所有堕胎合法。很多处于第二、三季的胎儿,被冠以莫须有的名目,结束其生命。最后导致“产中堕胎(partialbirthabortion)”。以“堕胎”之名将正在出生过程的生命杀死,实在是伤天害理。

    堕胎被滥用为“避孕”工具后,数字也从一九七三年前的二十多万(估计)急剧上升至每年超过一百五十万!过去三十年,有四千余万胎儿被杀害。数字亦显示,约三分之一的受孕以堕胎结束;其中约百分之八十为未婚,百分之六十为二十五岁以下。堕胎问题涉及道德、社会、医学、法律、政治、家庭及女权等领域,故三十年来也分割了社会,且因新医学的进展、个人或社团的争讼、立法及经费的改变,而引起广泛的连锁反应,成为棘手问题。

    驳斥堕胎阵营的言论

    一、胎儿只是一团细胞组织,是妇女身体的一部分,她应有权除去

    科学家对“身体的一部分”的定义,是指同一基因组成的细胞。移植的器官,因基因不同,要赖特别药物阻止被身体的免疫系统排斥。每一个胎儿都是一个新的个体,有不同的基因,故此造物者把母亲及胎儿的循环系统彻底隔离,才免任何一方受损,胎儿暂栖母腹,像未独立前的孩子住在家中,遇意外事件,母亲及胎儿,可一存一殁,证实是两个不同的生命。“一团细胞组织”,也不正确。科学家指出,自精、卵配合后,一连串惊奇的变化,使这配子分为二百余种不同功能的细胞。

    二、胎儿出生才有生命和人格(personhood),故堕胎不算杀害生命

    前人以胎动为生命开始,医界依婴儿的心跳或脑波知道其实较早时已开始。其实,生命不因科技可测而定。现在,科技日新月异,约半公斤重的胎儿可以被养大,尚在母腹中的胎儿,藉剖开母腹,接受复杂的手术,且政府及一些保险公司亦照样付账。试管婴儿证明,胎儿在最初时能在母体外生存,基因分析也可显示其日后的特征!

    一九八三年,澳洲墨尔本大学(MelbourneUmiversity,Australia),有一对体外受精的孪儿交合子(试管婴儿),只等其身家百万的父母旅行回来,便植入母亲体内;不料飞机坠毁,留下这对还未成胎的交合子。很多人愿作借腹母亲,澳洲国会为这双可能是遗产的合法“承继人”激辩了多日!谁说胎儿没有位格?天主教及大多数基督教学者亦同意,**及卵子既已配合就有了“位格”。在圣经中,当天使告诉马利亚要从圣灵怀孕时,他所指的圣者已是有位格的人,也是完全的神(见《路加福音》第一章)。

    三、堕胎是妇女的基本权利,若须在母亲及胎儿间作取舍时,应牺牲胎儿。

    首先要指出,宪法并未赋予妇女任何基本权利,且在文明社会,任何人的权利皆以不伤害他人生命为本。生存权利,不受年龄、种族、智力的影响,不错,在母亲的生命有危险时,医者为了保存她的生命可以牺牲胎儿,但这是极不寻常的,百分之九十九的堕胎,并非因母亲的生命,而是其生活型态使然。

    四、人有选择权,妇女不应在不情愿下被迫经历怀胎的耻辱和艰辛。

    受孕是两个成年人合作的结果,若不愿怀孕,只有保持贞洁一途,因没有任何避孕工具万无一失。堕胎者把怀孕当作可羞和负累,置母亲与孩子于敌对,该不是大部分妇女同意的吧?况且,生产后的十多年养育,要更多牺牲,难道可以同样理由把孩子杀死吗?

    堕胎阵营常自称“赞成选择”,(peochoice)但选择什么呢?反堕胎者亦赞成选择,包括住区、职业、学校、政府、宗教自由……其实,大部分反堕胎者力主自由和平等,但反对虐待儿童及妇女、凶杀、施暴,因这危害他人安全。相反地,堕胎阵营赞成选择,其实只是选择堕胎,每年夺去七十五万女孩“生命的选择”。她们为何反对少女听取父母及丈夫(或男友)的意见。为何反对有二十四小时冷静考虑的时间,亦反对有“选择生命”辅导?难道一时冲动是最好的选择?

    五、堕胎是妇女与她的医生间的私事

    不要忘记胎儿还有父亲。父亲常为此而受很大的创伤,且私隐权应该在生存权之下,否则杀人犯法者必三缄其口。注意,大夫执行堕胎手术,并不减少堕胎者的责任及良心要承受的谴责。

    六、堕胎权利保证妇女解放及男女平等

    妇女解放运动先锋,如苏珊·安东尼(SusanB·Anthony),为妇女争得投票权,是强力反堕胎者,称之为“谋杀孩子”,痛骂力主堕胎合理者剥削妇孺;伊利沙伯·斯坦顿(ElizabethStanton)则说:“妇女曾被人当财产,但当妇女把自己的孩子当作货物,可以随一己的喜好抛掉,那更是一种贬黜了。”

    堕胎运动推动者,如桑格(M·Sanger)等,曾承认故意把堕胎带进妇解运动,以得更大支持。今天,很多妇女解放者支持“选择生命”(prolife),如艾丽丝·保罗,(Alicepaul)其他如“尊重生命女权组织”(Feministsforlife),仍极力反对堕胎,并曾称堕胎阵线为“妇解恐怖分子”——不惜杀生以达其教条!

    七、社会问题的借口

    堕胎阵营的主要机构“亲子计划”(plannedparental)的口号:“没有不想要的孩子!”看似有理,实质上却是主张堕胎。在其九十年代一份年报中指出,引导十二万多妇女堕胎,却只有四千七百个案是帮助父母亲养育孩子。其实,约有一百五十万个家庭等待领养孩子,问题是堕胎者漠视生命,不要怀孕的麻烦。他们又称:不想要的孩子易爱虐待,堕胎会减低虐孩事件。事实上适得其反,在一九七三年,就是所谓堕胎合法开始时,美国共有十六万宗虐儿案件;及后十年,这数字上升了五倍;九十年代,竟有二百五十万宗;近年,杀害孩子的案件每年递增!是因孩童与胎儿只是年龄的差别吧!胎儿既可堕去,孩子也可杀了。

    多年来,盖洛普公司(TheGallupOrganization)及各大报章刊物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人认为不可堕胎;百分之五十的人认为不应堕胎,只在**、**、健康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堕胎;约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余,认为因经济、事业、方便、无男子负责、情绪等可以堕胎。一般人对此并不知情,以为堕胎代表了大部分妇女。

    八、堕胎若被禁止,数以千计的人将会非法堕胎,对贫穷人尤不公平。

    非裔和西裔在百分比上虽较高,但以总数计,大多数堕胎及支持堕胎者,却是中上阶层的人。他们称,估计五千至上万人将因非法堕胎而死亡,但在“路尔对维特案”之前,一般总计,包括堕胎机构“亲子计划”发表的数字,在一九七三年前的二十五年代,因广泛应用抗生素,死亡率大减,一九七二年时只有三十九宗。

    九、反对者多是宗教人士,有违国教分立原则。

    其实,很多非宗教人士亦反对堕胎,维持道德水平人人有责,不论是否有宗教背景,更不能说因宗教人士反对就可置之不理。威廉·克里(WilliamCarey)在印度传道时,力争不可烧死寡妇陪葬,最后成功。当无辜者的性命攸关时,他没有以其道德观念源于基督教而闭口,事实上,大多基本律法都源于圣经教训,若照堕胎者所言,恐没有多少法律留存,社会亦全无法纪了。

    十、堕胎是很安全的手术

    七十年代末,美国停止统计堕胎死亡数字,故一九八一年堕胎阵营称无人因堕胎死亡,这是不可思议的,其实美国妇产科刊物及其他统计不时透露堕胎死亡数字。因为手术无例外地有并发症,但堕胎后因肺炎、腹膜炎、流血、宫外孕而死亡,死亡原因栏却没有注明是堕胎。

    堕胎也有后遗症,因内疚而自杀比常人多九倍;日后有**外孕、不育、前置胎盘、乳癌,是三至十倍;再怀孕时,早产、婴儿重量不足等都比正常妇女为高。证明堕胎并非无后果的手术,可惜堕胎中心并不把这些告诉求助的妇女。

    圣经的教训

    一、生命自受孕开始,《耶利米书》第一章五节:“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路加福音》第一章四十三至四十四节:“我主的母到我这里来……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又罗九11)这几节经文指出,远在出生前,神已把胎儿看作完全的个体。

    二、胎儿不是一团细胞。《诗篇》第一三九篇十五节:“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

    三、胎儿和婴孩应一视同仁。《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二十二节:“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堕胎……”(应译作早产)所用指胎儿的字,原是Yeled,与小孩甚至少年人都是同一个字。

    四、《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五节:耶稣吩咐门徒,要让孩子到他那里,并说:“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表明他重视小孩,视他们如成人一样。

    五、圣经多次禁止杀人,《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七节:“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参出二十13、申五17)在《诗篇》第一二七篇三节更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重视生命是基督教的特征

    神的儿子既为救赎世人死在十字架上,人生命的宝贵自是不可言喻,因为人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故此生命是神圣的。初期教会一反当时的文化,严谨地禁止堕胎,弃婴或杀婴,这在当时很独特。第二世纪留存的一封信,认为基督徒对婚姻的重视、不抛弃自己的孩子是很独特的。第二世纪的“巴拿巴书信”“教会信徒问答”及后来的特士良(Tertullian)、耶柔米(Jerome)、奥古斯丁(Augustine)的护教作品都反对堕胎,认为是谋杀,因胎儿自始便是一个人,不是无生命的一团东西。直到二十世纪,教会及传教士仍在各地建立育婴所、孤儿院、女子学校、医院,亦照顾老弱,这些高贵行为,是建基于基督徒对生命有更高价值的观念,也构成所谓西欧文化的基础。

    其他宗教及文化

    在希腊及罗马顶峰时代,人的生命没有因国家升平而被提高,堕胎及弃婴很普遍,故当希律王一怒之下,尽杀伯利恒四境两岁以下男孩,不是奇事。从这角度看,基督降生,成为无助的婴孩,实匪夷所思。

    芝加哥(Chicago)远东研究院,在撒玛利亚研究古巴勒斯坦文化,发觉庙院外有很多广口瓶,其中尽是婴孩遗骸,原来是亚哈王时亚斯他录庙献婴的残留;印度恒河,每年吞噬千百女婴;太平洋岛屿,不但以女婴献祭,甚至用少女作取悦神祗的祭物。A.史密夫的《列国财富》中,述及十八世纪中叶,中国大城市一些人,因不愿分薄家庭财富而把婴孩,尤其是女的交人抛弃,社会竟有人以此“服务”维生!这些现象显示,在没有基督教福音传到之处,人的生命是卑贱的。

    教会应取什么立场

    九十年代,美国俄勒冈州(Oregon)曾举行投票,要在**、**及母亲生命危险外禁止堕胎,另一条要少女通知父母才可堕胎,可惜未通过。使人不安的,有近四成基督徒亦反对!又在堕胎少女中,六分之一自认是基督徒,有些还是父母认可的!教会要正视这问题,因为这表示我们没有“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反是被世界同化了,在教导下一代上失败,任由不信的人垄断公立学校及其课程,也没有注意传媒,尤其是电视对年轻人的影响。这是我们应在神前懊悔求赦的。

    我们若明白神的心意,要力挽狂澜,不能单凭空谈,而是经过祷告后,有实际的行动。可以参加“选择生命”机构作义工、辅导员,去信议员、报章发表意见,或派发反堕胎单张及小册子,使人知道真相。开放自己的家庭给未婚妈妈,或领养私生子。****可能收一时之效,但若取激烈行动,甚或伤人毁物,是血气之勇,反被人认为是宗教狂热分子,不但不能帮助堕胎者,更失了义正词严的立场。不要忘记堕胎只是罪恶势力冰山之顶,只有当社会人士看见自己的罪,来到十字架下,才是真正的转机。

    结论

    堕胎合法化后又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非混淆,把罪行看作可接受的标准,无异在善恶之战中,城墙已毁,似是守无可守了。但初期教会也是在这情况下长成,只是他们的生命是他们的力量,他们在世是作客,在世却是出世的,望我们也有这样的心志。

    一九九五年时,“搭救运动”的姐妹与一名叫诺玛的女子交友,请她到教会聚会,她说已二十多年没有踏入教会之门,那天她听到“神爱世人”的信息,大受感动,认罪悔改,打开心门接受基督。原来她就是一九七三年时堕胎案的主角“路尔”!她自是成了有力的选择生命者。笔者以为,基督的福音才是最有力的反堕胎策略。

    问题研讨

    一、讨论如何在教会中,研究基督徒与堕胎的问题?

    二、若你的未婚儿女或妹妹怀孕,思想她将面对的各种问题,你预备怎样帮助她?

    三、如何教导年轻女基督徒避免及拒绝婚前性行为?

    四、教会可如何帮助未婚母亲?

    阅读建议

    一、Alcorn,Randy:ProLifeAnswerstoProChoiceArguments.MultnormahBooks,1994

    二、Hannity,Sean:LetFreedomRing.ReganBooks,2002

    三、Evans,Tony:AreChristiansDestroyingAmerica?MoodyPress,1996

    四、FocusontheFamily(www.family.org)

    
十.特殊议题篇 第97课 复制(克隆)人/黄力夫
    自从一九九七年苏格兰(Scotland)的一组科学家发表了一篇复制羊的论文以来,复制(cloning)各种动物的消息不断出现。媒体也有复制人的报导。复制人到底可不可能?我们是否应该支持这种生物科技?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缺图

    科学家的尝试

    首先我们要看看复制动物的程序。第一只复制羊多莉(Dolly)是由上图所列的程序完成的。科学家从母羊1身上取出乳腺细胞,在体外培养了若干年。科学家再从母羊2身上取出来受精的卵子细胞,用显微手术除去细胞核。把这个无核的细胞与一个母羊1的乳腺细胞通电融合。这个新细胞具有二倍体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以及主要是卵细胞的细胞浆,所以是一个重组的受精卵。再把这个细胞移植到经过激素处理有假孕现象的第3只母羊的**里,经过植床,就成长变成一只小母羊,就是多莉。因为多莉身上的DNA都是母羊1而来,所以是母羊1的克隆,也就是“复制羊”。

    有关多莉的论文发表后不久,同一组科学家又复制了另一只羊,名叫波莉(Polly)。波莉带有人类干扰素的基因,可以在乳汗中分泌干扰素。这是第一只转基因的复制动物。转基因的复制最早是在植物中作成功。如今这种生物科技已普遍地用在蔬菜及花卉的品种改良。所谓的“基因食品”,就是转基因复制的成果。科学家把外缘的基因放进细胞中,再把细胞经过克隆或复制程序,变成一个成体,就是“转基因的复制”。

    神奇妙的复制

    圣经是全世界叙述转基因复制的第一本书,而且是人的复制。

    “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创二21、22)

    神先造了亚当,是第一个男人,神看亚当一人独居不好,就为他造了一位配偶,是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的。显然,神是用亚当的骨细胞作原材料,复制了另一个人。因造出来的是女人,在性染色体的基因上有改变,所以是转基因的复制人。从生物学的定义来看,夏娃是一个“转基因亚当”。

    为什么用骨细胞?骨髓里有大量的“干细胞”(stemcell),干细胞不同于体细胞,有最强的**及分化活性,是复制最好的材料。复制多莉时因没有用干细胞,用的是终端分化的乳腺细胞,所以成功率极低。而且母羊1在贡献它的乳腺细胞时已经六岁,这些细胞又在体外培养了若干年,是已经部分老化的细胞。所以多莉有未老先衰的现象,已死于二OO三年,享寿只有六岁。干细胞是一直保持在胚胎状态。用干细胞复制的动物,生下来时生理年龄是零岁。神复制夏娃时,极可能用的是亚当骨髓里的干细胞,是最高明的生物科技。圣经没有记载夏娃活了几岁,但她和亚当生儿育女,绝对没有夭折。亚当活了九百三十岁,想来夏娃也一定长寿。

    人复制人可能吗?

    神复制人,但人也来复制人,有可能吗?灵长类动物的复制已于数年前完成,近年来媒体也屡次报导第一个复制人已经成功,到底是不是真的?复制人在理论上当然有可能,但目前(编案:本文写于二OO四年十月)的生物科技还只能复制世界的灵长类,新世界的灵长类,包括人在内,还不能复制,仍有若干技术上的困难。媒体的报导大概不是真实的。

    有人问复制人有没有灵魂?复制人基本是原来本人的孪生兄弟或姐妹,只是晚生了许多年,当然有灵魂。夏娃是亚当的复制人,亚当的灵魂直接从神而来,所以夏娃也有灵魂。

    即然复制人有灵魂,这就造成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首先看人可不可以复制人?从圣经看来,造人是神整个创造的最终目的(参诗八3~8)。万物都没有灵魂,惟有人有灵魂。神造的万物,都在人的管辖之下,为人使用效力。人在神的眼中看为至宝。神爱人,宁愿舍弃他的独生爱子,降世为人,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将来新天新地来临,也只有人能与神永远与神同在。如此看来,造人是一件如此神圣的事,是神独特的权力,人不应该超越。但因动物是为人所造的,复制动物,不论是为科学研究,还是为了改良品种,都没有伦理的问题,况且从动物的复制可以揣摩神造人的伟大程序,对神更加的敬畏。

    复制人应该吗?

    再看人想复制人的动机。有人说如果复制五个姚明,就有一个天下无敌的篮球队。这个动机虽然幼稚,但还不算坏。更多的人想复制一个自己,是为了提供器官或细胞,供自己医疗使用。因复制人和自己有完全一样的免疫系统,复制人的器官不会被自己排斥,是最理想的器官贡献者。这样,这个复制人只不过是个器官供应者,不管他的死活。这是一个非常恶毒的动机。当然也有些善良的动机,但因为造人是神特有的权力,我们还是不应去尝试复制人。

    再说复制出来的婴儿,如果是自己生的,或自己的太太生的,他到底是自己的儿子或女儿,还是自己的弟弟或妹妹呢?从社会关系来说,是自己的儿女;但从生物学上说,是自己的弟妹。如果是别人生的,除了有同样的混扰以外,还有所有借腹生子的伦理问题。千万不可谬然尝试。有关的伦理问题,请参考本书“伦理篇”的“人工**科技与代孕母”课。

    最后再问一个问题。如果复制人果然成功,是不是人就可以创造生命,证明没有神呢?当然不是。复制人仍然需要从一个细胞开始。不论是体细胞或干细胞,都还是神造的。人只不过在这个已存的生命基础上加以改变而已,谈不上创造生命。

    二十一世纪的生物科技真是令人惊叹。我们生长在这个时代,有独特的机会见证神创造的大能。不能不谦卑屈服在神的面前,把一切荣耀赞美都归给他。但千万不要越过了界线,用生物科技去做神不喜悦的事。复制人就是其中之一。

    问题研讨

    一、为什么说夏娃是转基因亚当?神造夏娃没有像造亚当一样,“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为什么?

    二、基督徒为什么反对复制人?

    三、复制人可能带来哪些伦理的问题?

    
十.特殊议题篇 第98课 基督徒在基因革命中的立场/潘柏滔
    一九九六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罗伯特·柯尔博士(Dr·RobertF·Curl,Jr)曾声言:二十世纪是物理学和化学的世纪,但二十一世纪将是生物学的世纪。自从一九五三年詹姆斯·沃森(JamesD·Watson)和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H·C·Crick)历史性首次发表去氧核糖核酸(即基因)的双旋模型(doublehelixmodel),分子遗传学(moleculargenetics)便发展成为生命科学的主流。一九七三年,赫伯特·博耶(HerbertBoyer)和斯坦利·科恩(StanleyCohen)成功地以质体基因(plasmidpSC1O1)和内分解酵(restrictionendonucleaseEcoR1)制成第一枚重组的去氧核糖核酸(recombinantDNA),为基因革命和生物科技拉开了时代的序幕。一九八三年,卡里·穆利斯(KaryMullis)发明聚合酵连锁反应(polymerasechainreaction),能在数小时内将一枚去氧核糖核酸放大复制超过一百万倍,进一步大大增强了遗传科技的威力。二OOO年六月,美国人类基因组计划总监弗朗西斯·柯林斯(FrancisCollins),和塞那拉基因公司(Celeragenomics)实验所所长克雷格·文特尔(CraigVenter)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已完成人类基因组序列的工作草图,后来在二OO三年已获得完整的序列图。

    简单来说,生物(包括人类)的性状,如特征、生长和功能,是由细胞的基因所控制和遗传给下一代。基因革命乃是在生物体外,将不同生物的基因以人工重新组合,再放进要改造的的生物体内,企图干预生物的遗传特性或创造新的生物类型。从正面来看,基因革命无疑带给人类很多好处和方便;藉着重组基因(transgenic)技术,我们可以改造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如防旱、防害虫、增加营养、解决粮荒,又可复制牲畜,改良品种和牲畜产品。人类基因计划可大大改进病症和特征的诊断,基因工程师也可从基因的构造着手设计有效的药物针对病源,防止副作用。不少遗传绝症已成功地藉着基因治疗,得蒙康复。胚胎干细胞(stemcells)可在实验室中培养移植到人体代替失效的器官。基因工程也可配合体外受精的方法,使携带遗传病基因的夫妇可生育健康的儿女。在环境保养上,转基因的人造细菌可被用作清除污染或人工造雪等的生态实验。

    总而言之,基因革命应该能提高人类生活水准,医治不少绝症,延长人类寿命。但基因革命也带来很多棘手的伦理问题。若基因革命不被控制,科幻小说《侏罗纪公园》和《迷失世界》的人造恐龙大祸,真会变成事实。美国的病毒控制中心(CenterForDiseaseControl)正在积极地研究如何防止生物恐怖手段(biologicalterrorism),对付以转基因方法造出来的人造病毒。本文尝试针对几个重要的伦理难题,作初步的分析,然后从圣经的立场,对我们在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科技挑战作一些回应。

    基因革命带来的问题

    一、经过改造基因的食物(GeneticallyModifiedFoodororganisms)

    所产生的问题是这些基因农产品的食用安全和环境影响需要严加管理。例如带有防止花椰菜马赛克病毒(CauliflowerMosaicVirus)的马铃薯,在实验的老鼠身上可破坏免疫系统。黄豆加入巴西果仁(Brazilnut)基因后,可令一些人产生过敏作用。在生态上有人也关注这些人造基因会否在大自然中传播到其他植物,影响生态的平衡。若种植有抗农药基因的农作物,会否引致农药的滥用?导致不怕农药的超级害虫和野草的滋生?这些植物中的转基因产品,会否影响益虫的安危?究竟农业的措施应如何管理这些有转基因的农作物?

    二、人类基因研究计划(HumangenomeProject:HGP)

    美国人类基因研究计划中也拨款成立ELSI委员会(CommitteeonEthicao,LegalandSocilomplications),负责应付人类基因在计划所带来的伦理、法律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问题。虽然人类基因研究计划的动机是要清除或减轻人类的疾病和痛苦,但难免有人会用遗传资讯作为牟利途径。究竟遗传工程有何规范?人类尝试用改造基因来改进自己可以达到什么程度?将来很可能每个人都要携带一张遗传密码卡,用以衡量持卡者生病的可能性。这些遗传资讯会否被用作社会歧视的武器?有遗传病基因的儿童,是否要面对暗淡的前途?人有没有拒绝接受基因检验的权利?医疗工作人员是否有义务向病人提供遗传资讯,协助他们作明智的抉择?雇主或保险公司可否随意查阅求职者或投保人的基因资讯,作为是否聘用某人或收保险费的依据?

    三、基因治疗:治疗抑或是改进(GeneTherapy:TherapyorEnhancement)的问题

    遗传绝症藉着基因治疗可得痊愈,如严重的综合性免疫系统不足症(SevereCombinedLmmunodeficiencySyndrome,SCID),可从病人身上取出T淋巴腺细胞,经改造后重新注射入病人体内,使病人恢复免疫系统的功能。虽然这些医疗技术还待改进,尽量减低不良的副作用,但这种治疗方法将会被普遍接受。基因医疗的方法包括体细胞的治疗(somaticcellgenetherapy)和性细胞的治疗(germlinegenetherapy)。体细胞治疗正如上述的综合性免疫系统不足症,特别针对先天遗传的缺陷,注入有转基因的体细胞,如骨髓或淋巴白血球。若得以在病人身上快速生长,病人就会康复。性细胞的治疗尝试将转基因注入受精卵,还有很多技术上的的难题。基因医疗除了可用作补救先天的不良基因之外,也被用作增进身体的健康,如增加细胞中清除胆固醇的低密度脂蛋白受体,可能减除心脏病的威胁,同时也不影响正常的运作。但是这些新技能也产生不少伦理上的挑战:我们能否改造性细胞,不容许后代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人类的基因传统是否可任由个人的选择来侵犯或污染?增进性的基因治疗有何规范?是否可用在与健康无关的人种改良上,如身高、智能等的改进?

    四、复制人(Humancloning)所引起的问题

    一九九七年初,英国科学家成功地用类似动物转基因的技术,复制了一头羊,命名为多莉。(Dolly)二OO一年初,美国一医生也声明在两年之内,可以用复制羊的方法复制人,而且费用与体外受精差不多。美国国会正在讨论应付这类新科技的措施,网际网络上已有人出卖**和卵子的网址,收集优质的**和卵子,拍卖给能出高价的人。普林斯敦大学(PrincetonUnicersity)教授史弗(Silver)预测在二十一世纪将有被基因革命分别出来的族群;有资格复制自己的人,无资格或不愿意复制自己的族群。在一个人为制造的所谓优生社会里,贪婪的企业家和有野心的政治家,可以用操纵基因资讯来控制市场,改变政治,使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执政者可藉改良人种的方法,淘汰不适应的人类。究竟复制人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复制人的心理能否健康将成为一个大问题!比如,一女子的父亲因意外而死,她爱父心切,欲以自己的卵子来接受父亲细胞中的基因,再植入自己的**生育出一个复制人,盼望能复制她父亲。但究竟这样生出的人,是她的父亲还是她的儿子?这人的心理健康将成问题!

    五、胚胎干细胞的研究(EmobrtonicStemCellResearch)所产生的问题

    一九九二年美国一个健康女婴出生,乃是胚胎检验技术的一个创举。原来她父母都是呼吸栓塞症(CysticFibrosi)的带病者,本身无病症,但其子女有四分之一机会获得这种不治的遗传病。基因工程师将她母亲的卵子和父亲的**,在实验室中以人工受精。当受精卵**成为四个细胞时,将其中一个细胞吸出来,测量呼吸栓塞症的基因。只选择没有这种基因的胚胎干细胞,以人工方法放入母亲**内,经过正常怀孕过程产下女婴。

    胚胎干细胞因为正在发展的过程,有孵育成为身体各部分不同器官的潜能(totipotent)。例如帕金森肌肉失控病(Parkinson’sDisease)是因为神经细胞缺乏一种分泌激素多巴胺(Dopamine)。科学家已能从实验室培养的胚胎干细胞中栽培分泌多巴胺的神经细胞。若移植在患帕金森疾病的人身上,可能控制肌肉动作,得到根治。因为胚胎干细胞的发展潜能,对医治遗传病和移植手术的研究上有很大的贡献。胚胎干细胞的来源,除了人工受精卵之外,还有夭折或堕胎的胚胎,引起伦理上很多问题:究竟胚胎干细胞发展过程中,什么阶段才可享有**?其实成人的身体细胞也可能大量制造多巴胺。胚胎干细胞也可从胎盘或胎血(cordblood,即婴儿出生时脐带中的血)培养出来。问题的症结是对胚胎干细胞的需求会否鼓励更多的堕胎。

    圣经原则与基因革命

    面对二十一世纪基因革命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基督徒从圣经中寻求对策。笔者愿以七个圣经的立场,尝试对上述的伦理挑战作一些回应。

    一、人是有限的

    亚当、夏娃的罪,使全人类陷于罪中。因为死亡是因一人之罪而进入世界(参罗五12;创二17)。保罗所强调的是人类灵性的死亡,《创世记》第三章十九节“……从土而出的……仍要归于尘土”指的是肉体的死亡。人犯罪后身体很可能经过一些变化,以致最终必须死亡。神可能以生命树代表人之长生不死,因为在犯罪之前,人可随意支取这供养(参创二16)。人犯罪后被逐出乐园与大自然搏斗(参创三17),不能再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着(参创三22),要等到新天新地,不再有死亡时,天国的子民才可再次取用生命树的果子(参启二十二2)。人的死亡和疾病,与罪和败坏所带来的后果息息相关。人必要死,基因工程不能挽救这种局面,只可能改良生活的某种素质。

    二、人生的目的,乃是要荣耀神

    人是为神的荣耀被他创造的(参赛四十三7)。《威斯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Confession)说人生的目的是要荣耀神和永远享受他。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WHO)对健康的定义是:“健康不单是指没有疾病和残障,还指在社交、心理和肉体上的一种全面的美满状况。”在一个有罪的世界里,这种理想是无法达到的。慈爱的造物主容许人生充满痛苦的矛盾,只有在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为世人受死和复活一事上,才能得到解答。真正健全的人可能是拥有面对人生的力量,能藉此生荣耀神的人;神的救赎计划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参约十七4),使人与他和好,使神得着荣耀。虽然解除人生痛苦是一件好事,但当人事已尽时,有些不治之症可能有更崇高的目的,例如保罗身上的刺一样(参林后十二7)。耶稣基督没有正面回答天生瞎眼的来由,但他强调医治这人的目的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九3)。

    三、基督徒应有维持道德规律的责任

    人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其中一个意义是始祖犯罪以先,人是与神有交通的人(参创一17~30,二1617),神看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参创一31)。虽然神学上对人犯罪后,神的形象受到多少损害仍是意见纷纷,但圣经肯定一切世人(包括信徒及非信徒)都具有神形象的余迹(参雅三9),而且是刻在他们心上(参罗二15)。人犯罪令天良被蒙蔽,只有被圣灵重生的基督徒,才能在教会和社会中,发挥光和盐的作用,执行神的道德规律。神的标准是要造福个人和社会(参申六3),这包括爱神和爱人(参路十27)。神要他的子民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参弥六8)。神造人的时候,给人选择的自由(参创二16);同样地,社会上的每个成员也应有自由来选择生命的方向。每个人的基因资讯与他的社会地位及权利息息相关,应是个人私有财产受到文明社会的法律保障。政府应立法肯定个人在在因资讯上所拥有的权益,和禁止以遗传资讯作为就业和保险上的歧视工具。信徒应积极地参与提供和执行这些法案(笔者按:美国国会正在积极进行有关法案的拟定)。

    四、人为万物的管家

    神造完天地万物才造人,吩咐他们作一切被造物的管家(参创一28)。基因革命的动力,乃是对被造物的认识和研究,志在造福人群和社会,因此基督徒不应反对基因的研究。美国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总监柯林斯是一位爽直的基督徒,他对几年前某些教会领袖的行动表示遗憾。因有十八位基督教知名人士与非信徒杰里米·里夫金(JeremyRifkin)一同签署公开声明,反对将专利权颁给经过转基因改造过的生物。转基因技术是人的发明,美国最高法庭已指定是属于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基因革命的成功,与生物科技工业的发展,与专利权的保护和竞争性有直接的关系。科学界已普遍接受基因革命的成果,他们所需要的是应用这些成果的伦理原则。同时为保障雇主和保险公司的投资,基因工程从业者应尽力搜集更多数据,用以评估遗传所致的发病率,以及其他非遗传致病的风险,雇主和保险公司在得到当事人同意后,可取得他们的遗传资讯。但他们需要根据已被证实的医疗风险来作为雇用员工和决定保险费的标准,而非根据基因缺陷的潜在风险。同时政府所设立的公众保险制度(如美国的medicare)应供给那些缺乏充足医疗保险的遗传病患者额外的保障。转基因的农作物制造商应保障他们产品的安全,有效地训练用户(农场工作者)正确地使用这些产品。政府也应该详细检查这些转基因食物对人体和生态的影响,约束制造企业对公众卫生和环境保养负责,不随便容许这些农作物进入食品市场。科技是人类的发明,本身是中立的,在乎科学家如何应用。基督徒不应固步自封地拦阻科学的发展,而应踊跃参加监管这些伦理原则的制订。

    五、人的生命是神直接的赐予

    神造人时,将生气吹入人的鼻孔(参创二7)。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人的生命乃神直接的赐予。神创造了第一对夫妇,给他们生养众多的能力,全人类的基因库是源于亚当、夏娃的生育潜能,这也是神所赐予的(参创一28,二24)。虽然基因治疗可以治好某些身体细胞的缺陷,但我们不该以这种技术来改造性细胞的基因,因为除了技术上的困难之外,更重要的课题是:人的基因库是造物主所赐,我们无权擅自更改。性细胞的改造会否剥夺下一代选择自己生命方向的权利?同样的理由也可应用在复制人的伦理问题。圣经强调“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诗一二七3)。不孕的夫妇若可用丈夫和妻子的性细胞在体外受精,再以人工方法放入妻子的**而成孕,这乃是神赐人医学的技能,诞生神的产业,属于管家的责任的一部分。但若体外受精的胚胎干细胞只为作研究的目的来培育,那末免冒上侵犯**的可能性,而且有些体内发展迅速的细胞,如骨髓细胞(bonemarrowcells)、胎盘和胎血都可以被培养成为有发展潜能的细胞,不一定要采用胚胎干细胞。复制人因为是无性**(按:以成人的细胞核放入切除细胞核的卵子,放入母体**成孕),缺乏正常有性**的重组作用(按:**与卵子的基因不同的组合,使子女有不同的特征),而且会缩短复制人的寿命(例如复制羊多莉因多病早夭),即使这些技术可以改进,复制人永远活在没有自我尊严的身分危机中,成为次等的公民!虽然绝大多数的文明社会都支持禁止复制人的方案,但主要的根据是安全问题。基督徒需要以圣经的原则,提供以人的尊严为基础的论据,防止有些没有道德标准的科学家,在胚胎研究和复制人的企图中侵犯**。

    六、人代表万物与神和好

    人类是神最终的创造,亚当从“地上的尘土”被造,死时也要归于尘土(参创二7,三19)。神将万物都预备好了才创造人类,因为人需要依靠万物来维生,人像其他活物一样,需要食物来维生。人和各活物都需要生存的空间,神同样要他(它)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参创一22~28)。神在创造的次序中,首先造天地,最后造人类,但在救赎历史中,首先有在基督里新造的人,最后才有新天新地(参约三5;林后五17)。受造之物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等候在主里身体复活,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参罗八19~21;林前十5、22~24)。作为神的形象,人是神在万物中的代表;作为世界的形象,人在神面前代表万物。因此人的坠落导致人三方面的隔离:(一)与造物主,(二)与别人,(三)与其他受造物。使人逐一失去精神上、社交上和身体生态上的健康。在医治的过程中,人需要靠着主耶稣基督得以与神、与人、与物和好,否则人是无法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得到完全的医治(参腓二15,三12~15)。基因革命只能改进人的物质生活;人最终的归宿,是身、心、灵的整体救赎。

    七、主耶稣基督是人类惟一的盼望

    没有人见过神,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稣将神表明出来(参约一18),万有“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一15、16)。基督是首先的,他在一切被造物以先,万有都靠他而立(参西一17)。神“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西一19)。基督是神完美的形象,他是万物的中保,是人与神中间的桥梁,也是掌管和托住万有的主宰。新的创造从基督而来(参林后五17)。信徒藉着信心与主同死同复活(参加二20;罗六8),所以基督是人效法的对象。人蒙神称义,而且他要“将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复活)的身体相似”(腓三21)。在主再来的国度里,复活的主与信徒一同作王(参太二十八18;启二十6)。主再来时,人的身体复活才是万物得赎的日子,人不能在基督以外寻找彻底解脱人类的痛苦和征服大自然的途径,因为天地的主宰是主耶稣基督,而非地上的政权或科技。在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死亡和疼痛(参启二十一4)。

    基因革命会在二十一世纪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不少的基督徒已投身在基因革命的前线,如美国人类基因组计划总监柯林斯(虽然他对人类来源的解释偏于神导进化伦的立场)。正如驰名于世的护教大师路易斯(C·S·Lewis)在人文主义充斥的学术论坛为主作中流砥柱那样,相信我们也可以面对基因革命所带来的挑战,作出以基督徒立场为出发点的一些正面回应。我们也应求神智慧和力量,一同在生物科技的冲击下,作出明智的选择和贡献。

    问题研讨

    一、基因革命不单有治病和改良生物品种的潜力,也可帮助人类增进他的本能;如好莱坞的超人(Superman)和摧毁者(Terminator)等的科学幻想人物。实在已有人组织Transhuman社团和宗教,企图鼓吹用科学来改良人类的品种。基督徒应如何面对这种趋势?

    二、人类基因资讯已成为商业产品,如冰岛(Lceland)已将其人民的基因库卖给Decode生物工程集团,企图使用这些人类基因蓝图来鉴定遗传病的基因,和发展治疗的特效药。但同时人民的基因数据不再是个人财产,人民有因不利的基因资讯受歧视的危险。政府应如何保障人民的私有权利?圣经对平衡个人私有权和公众利益之间有何教导?

    三、作为神的好管家,基督徒应如何以为主发光的态度,来谨慎处理基因革命带来的挑战,而又同时有效地为神发展他所赐的基因资源?

    阅读建议

    一、潘柏滔:《遗传工程与人的未来》,台北:雅歌出版社,一九九五年初版,一九九七年再版。

    二、潘柏滔:《人类基因组计划的伦理初探》,载于《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三十期,第一六三至一八五页,二OO一年一月。七项圣经原则引用自此文章。

    
十.特殊议题篇 第99课 基督徒看祖宗祭祀/邢福增
    楔子

    一位基督徒跟我分享她与丈夫一起到中国内地出席乡间长辈丧礼的经历:丧礼以道教仪式进行,由“喃呒先生”主持,其中有一环节要求所有在场者下跪,各人悉数跟从,惟独这对基督徒夫妇没有服从指示。“喃呒先生”再次重申所有人都要跪下,两位“独立独行”者内心不无挣扎,究竟应该随俗,还是坚持下去。这时,“喃呒先生”看见两人没有异动,就没有理会他们,仪式继续进行。这对夫妇立时松一口气,内心不住祷告谢恩。

    也许你没有上述经历,但面对未信主亲友离世,而丧礼又渗杂着各种佛、道或民间信仰仪式时,许多基督徒均难掩心底的疑问,究竟基督徒如何看待这些传统的祭祀仪式?若果拒绝不参与,便被长辈斥为不孝。相反,参与其中,又恐怕会触及拜偶像的禁区。同时,基督徒在离世先人的灵位、墓前能否鞠躬、跪拜等,也是不少信徒内心的实存因扰。

    打从天主教于明、清时期传入中国,中国基督徒便已面对如何看待中国祖宗祭祀的问题,笔者曾在另文作详细的讨论,不再在此重复。本课题为《基督徒看祖宗祭祀》,笔者将从两方面来作探讨。第一、从了解与认识的层面来“看”,窥探在仪式背后所反映华人的需要,特别是灵魂与死后世界的问题;第二,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尝试指出一些基督徒需要留意的地方,作为我们回应时的参照。

    知己知彼

    在中国教会历史文献里,我们常看见西方传教士以AncestorWorship来形容祖宗祭祀,究竟祖宗祭祀所指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毋庸置疑,祖宗祭祀的对象是“祖先”,也就是离世的亲人,凡与“祖先”有血缘关系者,均须履行其在“祭祀”仪式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扼要而言,仪式包括两方面:丧葬礼仪与祭祀礼仪。前者指人死后至下葬期间进行的各项仪式,参与仪式者主要是死者的直系家属,至于其他亲友的角色,相对而言则较为次要;后者则为定期在坟墓前或祖先灵位前的祭祀仪式,参与者主要是死者的家属及子孙。

    从丧葬仪式到日后定期进行的祭祀仪式,基本上可视为华人如何处理“死亡”及“死后生命”的仪式(deathritual)。这些仪式大多按道教、佛教或民间信仰的传统进行,故祖宗祭祀本身难免有其宗教性。不过,由于祖宗祭祀的对象特指定为与后人有血缘关系的先人,故其同时具有浓厚的孝道精神。宗教与伦理的双重关怀,在构成祖宗祭祀的本质,也是我们讨论问题时不能忽视的现实。

    一、人死如灯灭?——死后生命

    尽管孔子提出“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的教导,民间也有“人死如灯灭”的说法,但华人在实践上,却显然是十分重视对死后世界及生命的追求。面对每个人都不能逃避的死亡,中国人倾向相信人死后会变成鬼魂而存活于另一个世界。广泛流行于华人社会的民间信仰认为,鬼和人一样,有喜怒哀乐,有知觉,在日常生活上有种种的物质需求,鬼的世界几乎就是活人世界的翻版,而两个世界之间也有着紧密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人有赖鬼魂的庇佑、协助,另方面,鬼魂则有赖人的供养。在正常的状态下,这种关系基本上只存在于具有血缘关系的祖先与子孙之间。因此,营建坟墓、葬埋死者、定期的祭祀,便成为生者与死者之间的联系。正如著名人类学家阿瑟·沃尔夫(ArthurWolf)指出,鬼与祖先其实并没有分别,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人而已。某人的祖先对其他人而言便是鬼。

    不过,死者能否成为“祖先”,其先决条件在于是否“有嗣”及“有祀”。如果死者有子孙持续祭祀,香火不断,在形式上仍为家族一员,便能拥有“祖先”的身分。相反,如果死者没有子孙祭祀而失去家族成员的身分,则会沦为“孤魂野鬼”。子孙一旦没有履行祭拜祖先的责任,便是大不孝的行止。

    与此同时,中国人也有一套死后审判的观念,我们称之为“报应”或是“轮回”,都是强调按着人生前的行为,在今生或来世予以报应,总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每个人都期望可以早登极乐世界,而不是在地狱接受各种的刑罚,或是轮回作畜牲,或是变成厉鬼、饿鬼。但试问有谁人可以在死前保证自己一生没有犯丝毫过错?所以,打斋超渡亡魂,便成为生者为死者祛除前冤宿债,忏悔解罪的惟一办法。死者灵魂因此可以获得拯救,免除种种痛苦,早登极乐。

    二、慎终追远

    丧葬仪式反映出中国人对灵魂及死后世界的理解,这种生者对死者的思念,后来更被孔子赋予伦理意义,把亡灵的祭祀行为提升至“慎终追远”,便能培育“民德”。

    我们清楚可见,儒家为亡灵祭祀注入了浓厚的伦理因素在内。在《孝经》里,也表达出对孝子“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的要求(《孝经·纪孝行章》)。不过,尽管儒家把祭祀祖先作为伦理道德修养的手段,但是这却无法否定祭礼背后的宗教世界。正如先秦儒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把士大夫及民众对祭礼的不同理解清楚点出来:“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荀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礼论篇》)荀子承认,对君子而言,祭礼乃“人道”的要求,但对普通百姓来说,却摆脱不了“鬼事”的色彩。

    职是之故,丧葬仪式及祖宗祭祀固然有其“慎终追远”的精神,但实践上,却又渗杂了超度亡魂的因素。而履行孝道与否,也包括了能否供应死去亲人在另一个世界里的需要。华人家庭长辈反对子孙皈信基督教的原因,就是恐惧他们信教后不拜祖先,日后自己的灵魂会因为“无祀”而沦为孤魂野鬼。同时,又恐怕供奉的传统在自己这一代中断,无颜面见历代祖先,而遭其降罚。记得十多年前,家父病逝,虽然他没有信主,但由于我是长子,又是基督徒,便以基督教的仪式为父亲料理后事。当时有一位与我同辈的族兄知道我不会烧衣纸给父亲后,表现得十分难过。因为先父对他有恩,他很想为父亲作一点事。他担心我不烧东西给父亲,父亲在另一个世界便没有衣服穿,也没有钱使用,于是他径自把纸衣及纸钱烧给先父。在他眼中,我虽然不一定是“不孝”之子,但未能“尽孝”,却是不争的事实。

    三、从死者到生者

    其实,中国人从来没有深究这套死后灵魂的观念是如何矛盾的。试想一下,究竟人死后,“灵魂”是留在坟墓,还是在“神主牌位”里呢?或是去了轮回?又或在地狱受苦?如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铁一般的原则,那么为何为死者打斋超渡又可以为其赦罪呢?是否富有者可以延请数百僧道,多做法事,死者便可早登极乐?如此,极乐净土岂不是都是富有者的世界,地狱里尽是贫穷人家?

    笔者相信,中国人这套死后灵魂及世界的观念,反映出背后四种不同的心态。第一,是悲悯,死亡使人哀伤,生者总希望为死者提供。第二,是恐惧,面对至爱亲人的离世,不论死者是寿终正寝,或是死于非命,人总会对死者恐惧,这是自然的心理反应。特别是对于“枉死”者来说,亡魂无法投胎转世,会守候在他们亡故的地方。第三,是赎罪。希望可以藉着种种仪式,特别是打斋诵经,为死者超渡。第四,是随俗。不少人其实从来没有深究,种种仪式背后的意义与目的,甚至佛、道与民间传统间的矛盾,总之一切跟随“习俗”而行事。

    基督徒看祖宗祭祀

    一、问题的本质

    经过上文的讨论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基督徒如何“看”中国祖宗祭祀?过去,我们在谈到基督徒如何回应祭祖问题时,一直把焦点集中在祭祖是否偶像崇拜这问题上。“反对派”将之视作偶像崇拜,要求基督徒不得参与其中,“调和派”则视之为遵守孝道之举,不应完全抹杀其价值,并建议在不同程度上作出回应。

    笔者以为,在讨论祖宗祭祀时,我们不应简单地将之定性为单纯的偶像崇拜或慎终追远。首先,丧葬仪式与以家族为单位的定期祭祀在本质上也略有分别。丧葬仪式主要处理的,是超渡祖先亡灵的宗教性课题,加上有宗教媒介人物(僧道)的参与,其“宗教性”肯定较定期的家族祭祀(扫墓、祠堂或山头祭祖)为浓。后者毋须任何宗教媒介人物介入,纯粹属于父系家庭和宗族(以血缘为纽带的扩大家庭组织)有关的祭祀活动。一方面在宗教层面上维系了生者与死者的关系,另方面使家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及身分认同得以维持或加强。

    其次,我们必须注意祖宗祭祀与一般的中国民间信仰的异同。就以祖先能否荫庇子孙这个备受争议问题的而言,我们不能否认互惠关系(reciprocity)确实存在,生者在仪式中把食物、金钱、物资转给死者,而死者则向生者提供运气、财富以至子孙的回报。甚至有人类学家指出,部分中国人相信,如果子孙没有履行祭祀的责任,祖先会惩罚子孙。祖宗祭祀的“功利”取向,确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不过,这是否代表如果祖先并不“灵验”,则子孙便可中止其祭祀责任,甚至另觅一位更“灵”的“祖先”(自然是他人的“祖先”)来供奉呢?相信没有人会这样作,这样看来,祭祖里渗杂的功利性并不等于我们可以把祖宗祭祀等同一般的神祗膜拜,后者也不存在孝道的伦理诉求。同时,这种向祖先祈福的心态,即使在华人群体中,也不一定受到广泛的认同。

    我们必须承认,基督教在华传播过程中,因禁止祖宗祭祀而衍生的反对声音与压力,跟教会反对其他神祗膜拜不同,其中最大的关键就是祭祖本身的伦理性。一方面,祭祖祭祀背后的“正确信仰”(orthodoxy)是孝道,但另方面,华人多年来又以若干的仪式规范作为(正确行为)(orthodoxy)。基督教面对的困局是,尽管我们提出基督教禁祭并不代表我们否定慎终追远的“的确信仰”(基督教也提倡及尊重“孝亲”),但却因我们颠覆了“正确行为”,挑战了仪式标准化(standardization)的稳定与秩序,而招致强烈的非议。

    笔者以为,过去基督徒在回应时,一方面提出基督教也重视“孝道”纯粹从伦理层面来建立自己的立场;另方面则把祖宗祭祀与偶像崇拜完全等同,以宗教的立场来否定对方。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事实:祖宗祭祀的核心价值是“孝”,但体现“孝”的行为却不可避免地“宗教化”。那么,基督徒如何回应呢?

    二、基督教的另类选择

    首先,笔者认为基督教必须针对祖宗祭祀背后的宗教世界,特别是这些仪式所反映出华人的宗教需要,作出基督教的回应。

    为什么在丧葬仪式上生者要为死者超渡亡灵呢?这岂不反映出华人心底里其实对死后世界及生命(灵魂)有强烈的信念,并且承认死者在离世后必须要面对“审判”。职是之故,超渡及解幽仪式正是针对这种“罪感”意识而提供的“解罪”与忏悔。一直以来,基督徒均有一个“普通常识”式的误解,以为中国人并没有“罪”观,或是以为中国人所理解的“罪”就是有否犯法(crime),而不是宗教涵义上的“罪”(sin)。不少人更以此来解释为何基督徒传福音提及“罪人”时,会引起对方那么大的反应,认为是因为对方并不认同自己犯“罪”(法)。不过。如果华人真相信自己生前没有犯“罪”(法),那么又何须在丧葬仪式中替亡灵超渡解幽呢?丧葬仪式反映出中国人的宗教需要——如何处理人性及罪性,以及灵魂安息的问题,关键是基督徒有否充分地认识与掌握,以至我们能更有效地把福音传讲。

    同时,在祖宗祭祀中为什么生者要为死者预备那么多“东西”?就是因为生者相信死后有另一个世界,死者在那里继续生活。其实谁人告诉我们,人死后仍要住大屋、买东西、上网、交税、娱乐、享受等呢(这从生者焚化给死者的纸扎用品可反映出来)?没有,这一切都是出于生者的“假设”而已。灵魂观念的产生,原于原始人对死亡的恐惧,不承认死是生命的终结。面对尸体的腐坏,人会感到生命的完全消灭。但灵魂的观念却让人相信死后仍有脱离肉身的生命。我们都是从“已知”去想象“未知”,我们惟一的经验就是在生的经验,所以生者按着这个世界,投射出另一个死后的世界来。

    这种心态反映出生者的焦虑、疑惧,正因为人不能来回往返于生死世界,作为死者的挚亲,惟有假设有这样一个死后的世界,希望可以为死者预备各种所需。同时,这亦反映出生者的心理与信仰。有趣的是,生者好像对死后世界有充分的认识,因而为死者作好各样的预备,但这却恰好反映出其实人对于死后世界的真正生活持恐惧、悲观的态度。孔子言“未知生,焉知死”,把儒家主要的关怀集中在如何做人(“仁”)。然而,儒家对死亡存而不论的结果,却给佛道及民间信仰留下极大的空间。生与死之间,原来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基督教对生命(生与死)的透视——“未知死,焉知生”,相信正是我们需要向中国人传递的福音与信息。

    接着,让我们回到实际的课题里去,就是基督徒在祖宗祭祀中不同仪式的立场与态度。

    笔者相信,基督教与祖宗祭祀的主要张力,主要是体现在直系血缘的亲属的处境之中。信徒一旦面对未信主家人强大的压力下,他该如何回应?笔者的立场是,如果基督徒能够跟家人沟通,表明其信仰,希望对方能够尊重,容许他能全部或部分豁免参与由宗教僧道主持的仪式,这自然是上上之策。要是家人坚持不予让步,要求基督徒必须履行子孙责任时(笔者便认识一位在新界围村长大的基督徒,由于他是长子,在其父亲离世时,必须要负责“担帐幡买水”),则基督徒可以考虑在不同程度上“被动配合”,把有关仪式视作非宗教的文化行为,拒绝其中的宗教性意义,自己不应因此而良心不安,自责自咎(二十年前家母病逝时,家父“从俗”地举行丧礼,身为长子的我便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各种仪式)。毕竟,这并不等于参与异教的偶像崇拜,而只是在华人传统内履行对逝世先人的责任。教会方面亦应予以充分体谅与理解,不应动辄指斥有关信徒犯了拜偶像之过失。

    那么我们可否在灵堂、坟墓前以及祖先遗像前下跪及鞠躬?笔者以为只要我们并不存着向祖先祈福的心愿,而是带着尊敬及思念之心,则毋须惧怕是否触犯拜偶像之诫命。不过,要是有信徒对下跪及鞠躬持保留态度,我们也不应勉强他们接受。最重要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另方面,我们亦得留意,由于华人社会的宗教多元化局面,以及信仰自由的精神越益受到重视,普遍社会已建立了不同宗教信仰共同存在,保障各自特色的共识。不同信仰者须学习彼此尊重,也就是接受对方与我们不同。基督徒只想到在宗教多元中我们不懂得如何“尊重”其他宗教信仰,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其他宗教信仰者也须学习“尊重”我们。即以香港为例,基督徒如果前往殡仪馆参加一个以佛、道仪式行的丧礼,当他在步入灵堂时,只要闭目默祷,则主礼者也不会请其行三鞠躬礼,这相信必是多元宗教互相尊重的例子了。

    结语

    总结上文的讨论,笔者尝试从三方面为本课作结:

    一、关于祖宗祭祀的性质,我们不应将之简单地作宗教性或伦理性的判断,而是承认两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融合。任何人轻言这是偶像崇拜,因而全然否定其价值与伦理及社会意义,或是将之纯粹化为慎终追远,而不带宗教关怀,都不是对祖宗祭祀的正确认识。诚然,这种双重性质令基督教在回应时陷于两条战线之中:我们得面对教外华人社会以及教内华人教会各自的立场,往往陷于腹背受敌,两面不讨好的困境。

    二、祖宗祭祀背后的孝道宗教化,是我们不能回避的挑战。一方面,孝亲是所有仪式的核心价值,基督教不应轻易否定。另方面,丧葬以至祭祖仪式所提示华人的宗教世界及需要,固然在不同程度上渗杂了佛、道及民间宗教的成分,但这也正好展现了华人对死亡及死后生命的理解。基督教信仰如何切入华人的宗教世界,知己知彼,进而突出福音信仰的独特之处。这亦是我们实践大使命时必须留意的。华人教会除了把这些仪式一概视为偶像崇拜外,是否还能针对其需要作出对话与回应?

    三、在多元宗教及信仰自由的原则下,基督教与祖宗祭祀的主要张力是基督徒如何面对未信主的家人的压力。正如前述,有关仪式虽然有宗教涵义,甚至更涉及了佛、道人士在内,但毕竟我们仍不能抹杀仪式的伦理诉求,故基督徒若无法说服家人,又不欲在此哀伤时期弄至与家人的关系破裂,则可以采“被动配合”的下策,参与在有关仪式之中,这并不代表我们接受异教信仰,也不表示我们在拜偶像。教会方面应予体谅与支持,明白信徒在未信主家人中的角色及责任。

    问题研讨

    一、针对中国祖宗祭祀所反映华人的宗教世界及需要,你认为基督教信仰可以如何切入,与之对话,并阐明福音的独特性?

    二、如果有基督徒在未信主家人离世后,面对长辈要求其参与按佛或道传统仪式时,你会怎样建议这位信徒回应呢?

    阅读建议

    一、邢福增、梁家麟:《中国祭祖问题》,香港:建疲乏神学院,二OO二年,二版

    二、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新属,人格与社会流动》,台北:南天书局,二OO一年。

    三、华琛(JamesL·Watson)著,湛蔚译:《中国丧葬仪式的结构——基本形态、仪式次序、动作的首要性》,《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一卷二期,二OO三年十月,第九十八至一一四页。原文:”TheStructureofChineseFuneraryRites:ElementaryForms,RitualSequence,andthePrimacyofPerformance,”inDeathRitualinLateImperialChina,ed.byJamesL.WatsonEvelynS.Rawski(Berkeley:Unic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P.3~19

    四、罗友枝(EvelynS·Rawski):《一个历史学者对中国人丧葬仪式的研究方法》,《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二卷一期,二OO四年四月。原文“AHistorian’sApproachtoChineseDeathRitual,”inDeathRitualinLateImperialChina,ed.ByJamesL.WatsonEvelynS.Rawski(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P.20~34

    
十.特殊议题篇 第100课 从新创造末世生命论
    看环保危机/潘柏滔

    二十一世纪虽有生物科技,如基因工程和复制动物的突破;生态环境仍是恶劣,世界卫生局估计超过十亿人口要面对空气污染和健康威胁;在印度孟买(Bombay,lndia)呼吸的空气等于每天抽十包香烟的污染。被工业废气毒害的酸雨使工业国家,如北欧的江湖中的鱼数目下降,也使那里的黑森林中一半的树木枯槁。美国肺协(AmericanLungAssociation)估计每年有十二万多美国人死于空气污染;而人口最多的中国,烧煤而来的废气和工业副产品二氧化硫已污染了百分之三十的土地,每年有十八万人死于与污染有关的病因,百分之八十的儿童体内的铅超过有损智能发展的浓度。世界现有人口六十多亿,预料将在五十年之内增至九十亿,而环境的污染不单与人口成正比例,还与每人的消费量和技能的副产品挂钩;空气的污染不单直接影响人类健康,还减少保护地球的大气层中的臭氧层,让阳光中可灼伤人的紫外线直入地表,使环保的危机更严重。有人预言人类对环境的污染会引致地球的气候巨变,天灾、瘟疫和战争等大祸接踵而至,引进世界的末日,正如《彼得后书》第三章所言。在六十年代一位环保专家林恩·怀特(LynnWhite)攻击基督信仰为环境污染的罪魁,因“她是世上最以人为中心的宗教”,以大自然惟一的存在价值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她与科学发展和工业革命挂钩,引致空气污染、温室效应和生物绝种。究竟怀特的控诉是否正确?基督徒应如何回应?圣经对环保有何教导?基督徒应如何照顾大自然的历史发展,尝试从注意神的新创造的末世论对基督徒在环保的责任作初步的分析。

    希伯来民族以大自然是神的创造,人与其他受造物都是为神的荣耀被造(参赛四十三7;诗十九1),他们对大自然的态度可用三个立场来代表:一、与大自然协调:西奈山的约以天地为神与以色列民立约的证人,要以大自然的存在来彰显神的全能和子民的忠信(参申三十19)。二、顺服大自然;在《约伯记》中,耶和华在旋风中以他创造的奇妙来回答约伯的问题,大自然的存在主要是为神,其次才是为人。三、控制大自然:神呼召大卫作他在世上的代表,《诗篇》第二篇八节:“我将地极赐你为田产。”因为大卫是神所坚立来管辖万物的代表(参诗八十九篇)。简言之,旧约的创造神学清楚地将创造主与被造物分辨出来,神所拣选的人要代表他和倚靠他来管理大自然。

    基督信仰将保罗的基督论与创造论融合,大自然藉基督被造,为基督而造,也靠他而立(参西一16、17),早期教父爱任纽(lranaeus)以基督的道成肉身的救赎临到整个包括人类在内的被造物,因此大自然也蒙了神的恩典而被洁净,这种思想一直在东正教的圈子中存留至今,注重人与物之间恩典的联系。但在西方的教会却受希、罗文化的大自然不变论所影响,当基督信仰被尊为罗马国教之后,随着对以大自然为神的化身的泛神异教的抗拒,教会也挪去了利用大自然的拦阻,将神的恩典与大自然分隔,这种趋势至启蒙运动时的理性主义达到最高峰,以基督在大自然的临在局限在道德和精神的领域中,工业革命所引来的环境污染便是这种思想的恶果。

    改教运动恢复了因信称义的救恩论,但未能将大自然是神恩典的领域的思想带进主流,加上清**的勤作伦理(PuritanicalWorkEthics)鼓励对大自然的运用,引致被怀特抨击的后果。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叶,两位教会领袖约翰·米尔(JohnMuir)和吉福德·平肖(GiffordPinchot)呼召美国人从滥用天物中悔改,以环保为最有用的长远措施,促使美国政府立法保护大自然,为近代环保运动的鼻祖。怀特对基督信仰的抨击,也引起教会普遍的注意和回应,影响美国政府的环保政策。从六十年代起,至少有九条环保的法律被通过和执行,到了二十世纪末,普遍舆论对基督信仰与环保的关系已升为另眼相看,环保学者奥尔施拉格(M·Oelschlaeger)还说:“至少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不与宗教立场挂钩的环保政策。”卡利科(Callicott)更清楚地赞扬基督信仰的环保立场“是特别的优雅和有力……以神的命令作为最清楚和不模糊的方法来肯定大自然本质上的价值”。

    以新约为根据的末世论,如《彼得后书》第三章十至十二节和《启示录》第二十一章,往往被误用来支持以人为中心来应用大自然的立场。实际上在基督里的新创造(参林后五17)不单是人,也包括了整个物质世界,我们活在已成就(already)的救恩中,却等候那还未完成(notyet)的得赎。旧约中先知预言以色列人被掳回归建国的预言,只有在基督再来时才能完全实现。《罗马书》第八章十九至二十三节中的“受造之物”因人的罪被神使之服在虚空之下,却等候与人“身体得赎”时的完全释放。主再来时也赎回大自然。因此大自然不是被毁灭而是被改造。在《彼得后书》第三章十至十二节和《启示录》第二十一章中所言的“被烈火销化”和“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是要引出新天新地的观念,即一个可容复活的灵体来生活的被改造的物质天地,并非一个非物质性的天堂。“销化”一字的原文是“解开”、“释放”的意思,与《约翰福音》第二章十九节“拆毁这殿”、《以弗所书》第二章十四节“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和《约翰壹书》第三章八节“除灭魔鬼的作为”的意义最接近。正如《彼得后书》第三章七节神用洪水淹没和改造第一个犯罪的世界,神也要彻底拆毁现在的世界,要将它改造成为一个可容复活的圣徒居住的新天新地,既然复活的灵体与肉身不同却有连续性(参林前十五35~54),同样新天新地也是与被改造后的世界连续。《歌罗西书》第一章二十节告诉我们,万有都因主耶稣的十字架而与神和好,这是已成就(already)的“普世更新”(cosmicrenewal),使悖逆的万有重归神的主权。到主再来时引进的千禧年国度,有人以为这是代表神要在人类历史中不单救赎个人,也救赎文化和整个创造。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十七节的“新创造”与《以[赛亚书》第四十三章十八至二十一节、六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五节和六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是息息相关的。因此他的新创造乃是基督降世时已开始,使万有与神和好,然后在他再来时完成。

    因此从新创造的末世观念,人作为神管家(参创一26)的立场应是为神保养万物:一、万物被造是美好(参创一1~25),在本质上有价值。二、与神同享万物,因为被造物代表神的智慧和丰富(参诗一O四24)。三、保护神为每种被造物安排的好处,正如神要使地守安息(参利二十五1~4)。这种生活方式促使基督信徒开源节流,回收废物,发展保养环境的科技与生物除污法[(用微生物清除污染)(Bioremediation)],和注意生态健康,这才是二十一世纪基督徒积极迎接基督新创造的正确态度。

    问题研讨

    一、基督徒对环保的责任是否一种美德?一个义务?或是因环境本质的价值?原因为何?

    二、基督徒应如何衡量环保的价值:环境的本质?大自然的美?环境对人的贡献?其他?

    三、谁给人类环保的责任?原因为何?

    阅读建议

    1.Berry,R·J·,“IsReligionfortheEnvironment,”Nature,Jan·2001:42·

    2.Callicote,J.B.,“ConservationValuesandEthice,”InG.k.MeffeandC.R.Carrollandcontributors:PrinciplesofConservationBiology(Sunderland,MA:SinauerAssoc:1994),p·24-29·

    3.Moo,D·,NatureintheNewCreation:NewTestamentEschatologyandtheEnvironment,FaithandLearningPaper,WheatonCollege,IL2004·

    4.Oelschlaeger,M·,CaringforCreation:AnEcumenicalApproachtoEnvironmentalCrisis,NewHeaven:YaleUniv·Press,1994·

    5.Simkins,R·A·,CreatorandCreation:NatureintheWorldviewofAncientIsrael,Peabody,MA:Hendrickson,1994·

    6.Sittler,J.,EvocationsofGrace:WritingsonEcology,Theology,andEthics,S·Bouma-PredigerandP.Bakken,ed.,GrandRapids,MI:Eerdmans,200·

    7.VanDyke,F·,ConservaionBiology:Foundations,Concepts,Applications,Boston:McGrawHill,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