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意释经
作者:于中旻
正文阅读
杨 序 自 序 1 什么是语意释经 2 圣经与语音的关系
3 圣经的语文 4 语文与实际 5 言与意符 6 章中有意
7 释经史话 8 搜字与连想 9 译经与释经 10 从圣经找根据
11 魔鬼怕释经 12 伊甸园里的挑战 13 经文说什么 14 释经与语文
15 语词与观念 16 语风与文格 17 字句与精意 18 言涵意会
l9 谨慎推理 20 释经与属灵法则 21 误意与曲解 22 解释预言表征与预表
23 释经与史地 24 释经与文化 25 释经与伦理 26 释经的综括性
27 释经者与圣经 28 主耶稣·语文·释经    
正文阅读 杨 序
    笔者蒙神引导,于数年前来美时,认识于中旻教授,此后彼此过从甚密,借知于教授对于文字圣工的耕耘与倡导,不遗余力。未来美前,在新加坡主编《光世报》;来美后,于数年前又主编《文宣》双月刊,经常发表他的佳作。此外,还着有《圣经与文宣》、《圣经与家庭》等书,传阅者获益不浅。

    月前,承于教授寄来他的近着《语意释经》全稿,笔者得以先睹为快,实感无限荣幸!虽因适有拙着稿件急需整理,却急不及待的将稿粗略的从头到尾读通,实在获益不少。

    笔者深觉《语意释经》内容丰富,美不胜收。例如其中「释经史话」里,论到耶稣基督在世的职事,释经居首要的地位。主耶稣复活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为门徒释经;五旬节后的使徒们,也是注重释经;初世纪以后,至中世纪和近代的发展,莫不注重释经。至于如何释经呢?在「主耶稣-语文-释经」里,论到主耶稣是释经者最好的榜样。释经者不是随便碰到一处,而信口开河。在「从圣经找根据」里,论到人之所以曲解圣经,乐于接受曲解圣经,是为了迎合他们肉体的好,属世的利益。在「释经与属灵法则」里,论到在释经时,要顺从圣灵的引导,深思明辨,不可轻忽浮掠……这些法则,不是寻章摘句可得的,有时只能根据语意和事实。在「译经与释经」里,论到译经的人应该严谨忠诚,更应该知道是神的话,不可以言无所苟,不敢随便;也该知道是为神作的,要特别小心,不可乱伸乌撒的手。仅就以上所引的,就可以看出,释经译经,应当谨慎从事,对于主内同工,都有极大的提醒;尤其是在神学受造就,准备作传道的同学,更加应当研读本书,以备将来成为主合用的器皿。

    再者,在本书中「语词与观念」里,论到「世界」,在圣经中涵有不同的意义:物质的世界、属世的思想、世界的人。既然有不同的意义,我们就应当分别认识,以不同的态度对待、应用。在「谨慎推理」中,论到圣经真理的原则,在应用上要加推理。华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来世等各种说法,可能使人受惑而入歧途。这些事实没有圣经根据,我们要小心提防。除此以外,「误意与曲解」和「释经与伦理」中,论到婚姻问题,堕胎问题,政治问题等,都根据圣经真理详加解释,确有独到的亮光,传阅者得着益处,兹不赘述。所以传道人或信徒,如果虚心研读,定必得着极大的帮助。

    如今本书要付梓了,深盼本书出版后,能受到教会人士的重视,人手一册,潜心研读,因而自己明白圣经的真理,也得以向别人解释圣经的真理,照笔者历来的观察所得,教会中有不少人,对于主道喜欢「听」过于喜欢「看」,换句话说:他们喜欢听道,过于喜欢阅读圣经和属灵书籍。哪知用眼睛阅读圣经和属灵书籍,比用耳朵听道更为重要。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看」比「听」更深刻,更能铭刻心中。什盼教会的同工同道,格外珍惜本书,以免辜负于教授用尽心血写成本书的苦心。阿们。

    杨浚哲谨序于三藩市

    一九九二年三月
正文阅读 自 序
    人人都知道,语文意义正确传通的价值。即使是专以说谎为生的人,也希望别人对他表示真意,特别是迷路求指引,遇难想逃命,疾病要求医的时候,谁不希望听到真话?也惟有讲真话,而且正确了解,才有价值。

    圣经是神所启示的真理,正是要指引我们走永生的道路,脱离神的愤怒,医治人背道的病,而得救恩,对个人或群体都是如此。不过,必须经正确的了解。

    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旷野迦萨古道上的问题,仍然在现代人心中发出回响:「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见徒八26-39)幸而有真理的圣灵引导腓利,把圣经的话解开,那埃提阿伯太监的生命改变了,他国家的历史改变了。这都是正确释经的美好结果。

    但事情也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如果太监遇到的不是腓力,而是腓理徒(参提后二17),他得到的将不是救恩,而是「如同毒疮愈烂愈大」,结果会是灭亡。如果他遇到的教师,尽讲些宗教迷雾,逢迎的假话,使他自以为明白了,却是陷入错误,后果也是不堪设想。

    不幸的,历来有数不清的人,沉陷在错误的释经里,结果不仅个人灵命不能滋养丰盛成长,教会不能健全发展,什且堕入陷阱,误行歧途,离了真道。

    另一个特出的释经例子,是主耶稣回答律法师「最大的诫命」与「邻舍」这个重要的观念(见太二二35-40;可一二28-34;路一○25-37),这可以使人把教训转化为伦理的实行。这给我们看见,正确的释经是不可缺少的,真是把主的话成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释经,娴习释经,在这魔鬼加紧迷惑人的末世,更该如此。

    圣经的中心,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将道的观念,用语文,用行动生活彰显出来,使人得以认识主耶稣基督,相信他而得永生;知道神的旨意,而且荣耀他。

    愿圣灵使用本书,助圣徒进入真理,明白吃下神的话,昼夜默想,使我们心思意志更新而变化,由主掌权,活出主的见证。我们都知道,像这样一本书或任何的书,都受两项限制:一是篇幅的限制,不能作到至善完美,不是注释,更不能代替圣经;一是作者的限制,谫陋缺失,在所难免。作者只期望其有一支铁钥匙的作用,让读者开启神无限无尽的宝藏,蒙受无止无息的恩惠。

    于中旻谨识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正文阅读 1 什么是语意释经
    语意学(Semantics)这个名词,希腊文Semantikos,源于Semainein,是指「意义」或「表征」,是研究语文意义是什么的一种科学。在十九世纪末,法国学者勃莱尔(MichelBreal)发起了对语意变化的研究兴趣;而在一九三○年代,语意学才发展更趋成熟。

    语文是思想的表现。语意学研究的对象,是其「真理」与「实用」。一句话或一个字,在其核心必然有一个「是什么」或「作什么」。因此,这与信仰、观念、知识和理解,是分不开的。

    圣经是用语文写成的,是永生神的启示,传达给世人的信息。正确的了解其语意,就是了解神说的是什么,和他希望我们作什么。

    释经学(Hermeneutics)一词,是指研究作者原来意思的科学。犹太人和基督徒,都一直在研求圣经的解释。但这个语词本身,却有更早的历史;是由希腊字Hermenetikos来的,而且有异教色彩,非常有趣。

    我们可以看得出,这个字与Hermes有关系。Hermes也就是Mercury,在中文圣经里译作「希耳米」(徒一四12),其来历可真不凡,希腊神话说:

    父亲是大神宙斯(Zeus);母亲美亦雅(Maia)是肩负着天和地的大力巨人Atlas的女儿。希耳米头戴有翅的冠冕,足穿有翅的鞋子,手持上有两蛇并双翅的杖(医药的标识)。他是宙斯派遣与诸神联系的信使。「听他的命令飞行如思想的迅疾。」他是个最聪慧,最狡黯的家伙;也是神偷的出色始祖;他生在天亮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就偷走了亚波罗的羊群。宙斯命令他给还赃物;他把自己新发明的七弦琴送给亚波罗,赢得了饶恕。他司音乐;也是管贸易的财神;他也是兼管界址的。他是司知识,口才的;有时诚实,有时狡诈。他更是引路者,把亡魂引到永远的家。他神圣的数字是四。刻有他人像的界址石柱、里程碑,或古时家门口庭园装饰用的石柱,是四面的,叫作Herma。

    为什么花这多的工夫来描述那神话中的希耳米呢?因为他就是「信息」的诗意典型。

    这个描述表示着语文所传达的信息,是有能力的,是迅速的;可以说狡诈的谎话,可以借音乐传送,而怡神悦耳,可以推销货品或观念,也可以偷人的心;可以作医人的良药,也可以引人进入死亡。人不幸的误用,是说讨人喜悦的信息,牺牲理想而当作商品,只求畅销得利,不管原则,不顾人灵性的需要,正是释经的大敌、真理的蟊贼。正确的释经,是使人得永恒的利益,是真理的界址,界定是与非,建立绝对的标准,叫人不可窬越。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以后到中世纪,有所谓经文涵四种意义的释经法,可能是取Herma四面的范型,加上以西结在迦巴鲁河边见异象「四活物」的演绎而形成。

    总之,我们释经的目的,是要从语文中解释出信息。思想传信使者Hermes的形象,可以作为语意学和传播学的引论。

    从这个字源,我们又可以看出,释经学是与文化渊源有关系的。释经并不是研究文化;释经的目的是释圣经。虽然如此,了解文化背景,不论是原文或译文的文化背景,对释经都有助益。

    这里所要讨论的,是从「语意学」的观点,来解释圣经。我们必须先假定,语文同不一定人人了解相同,才需要努力求了解。至于「释经学」这个名字,会给这项训练带来很大的困难。不少信徒望「学」却步,以为那只是学院里咬文嚼字的功夫,只供学者钻研,什至只是打发时间。其实,这是不幸的错误。事实上,不仅传福音需要释经学,讲道需要释经学,个人读圣经也需要释经学。什至我们可以说,忽略释经学,就是错误的释经,至少是可能陷入错误的释经。因为忽略释经学,读经就可以领会错误;如果把错误的领会与人「交通」,即使只是私人「分享」,也无异分毒,可能是「随私意解说」(彼后一20),什至作「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彼后三16)。就是你决心不谈圣经,也需要释经学,在听别人讲说,或看别人写的书,才可以分辨,而不至于受迷惑而陷入迷误,引致悲惨的后果。所以释经学是神学和辩道学的基础,是圣徒领受真道的基础。

    圣经是一棵树

    「圣经是一棵树」?你听了,可能以为是比拟不伦,或匪夷所思。稍通科技的人士,可能领会,印书的纸是用树作成的,纸的别名叫「楮知白」,来由在此。但这里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而且谁能确定造纸的树是「一棵」而不是多株?

    「圣经是一棵树」,在这里的意思,是说圣经是有机体,是由许多部位组成的,有干、枝、根、叶、皮、花、果,互相关连,我们应该从整体去了解。你不能把一片叶子当作树来了解,也不宜把枝梢当作树,用为栋粱。箴言有节经文,讲到智慧:「她与持守她的作生命树;持定她的,俱各有福。」(箴三18)这里所说的「智慧」,是拟人化的「道」,可以视为与圣经有关。

    我们释经,可以从这棵树不同的部位,不同的角度去了解,什至可以抽液来分析它的成分,横切来数计它的年轮,都没有关系,都不能叫这棵生命树死亡。但不要忘记三件事:

    一、这棵树是整体的,其来源大,其涵盖博,其构造精,其根柢深;

    二、这棵树的果子,可以叫人得永生永福的,但必须吃下去(耶一五16;参启一○10),持守遵行;

    三、圣经的原作者是在先知心里「基督的灵」(彼前一11),启示他们将来必成的事,也就是主耶稣所说的圣灵保惠师,叫新约的笔述者想起主所说的话(约一六26),目的都是要为主基督作见证(约五39)。所以释经的时候,要求圣灵的引导指示,并且以荣耀基督为中心。

    在这里,想起曼宁(BernardManning)的话:

    宣道是用发为语言的道,从

    写为文字的道,显扬

    成为肉身的道。

    Preachingismanifestationof

    theIncarnateWord,from

    thewrittenword,by

    thespokenword

    这话真值得所有的传道人终身服膺。我们应该多在释经上用心学习,在释经上忠心。经上说:「忠信的使臣乃医人的良药。」(箴一三17)今天信徒的疾病、教会的疾病、社会的疾病,都是由于缺乏忠信传达圣经信息的使者。我们可以这样说:成功的传道人,必然是忠心释经的人;忠心的传道人,必然是成功的释经的人;不忠心释经而成功的人,必然不是传道的人。

    但不幸的事实是,不按正意释经的,却又自命为传「道」的人是有的。我们不能单怪他们;因为有人为他们提供市场,而且是很多人。如果教会都了解如何释经,特别是语意释经,就会使这种易被愚弄的市场消失了;因此,对真理的维护和传扬,有本源上的帮助。我们同来祷告,求圣灵使这个目标能快快达成。
正文阅读 2 圣经与语音的关系
    圣经对其存在的目的,有清楚的界说:

    ……明白圣经……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后三15-17)

    这里界说了几件事:

    圣经的来源:神所默示的;

    圣经的中心:耶稣基督和他的福音;

    圣经的目标:使人得救、成长;

    圣经的功效:使人「信」,「行」;因为圣经有其可行性,是实用的,而这都系于

    圣经的性质:用文字写出来的圣经,是要叫人「明白」,而且是可以「明白」的:其文字有确定的意义。

    我们把事情讲明,读到这里你可以早作决定了:如果你是把释经当作译解密码,有一番功夫可以骄人,可以预卜未来,在这一行吹嘘,混混,尽可以就此放下,不必费时间读下去,或你也可以不读圣经,因为明白了圣经,讲真话,会叫「一尺水翻腾作一丈波」信口开河的人,觉得心有不安,什至影响其表现,生意受损;另一方面,如果你相信圣经这么多的字,有确定的意义,是可以明白的,是为了得救而成长,而且想实行的,请继续读下去,要有耐心,如果读到有与你意见不同,或解说不同的地方,也许是你最需要的,最低限度不要马上拒绝,要作客观的思考,决定对不对,是否可以接受。

    了解语意的重要

    圣经是用人所容易明白的话写的;但不是说全没有了解上的困难。正如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传通一样,我们必须先了解语文的习惯,而且有一些我们在家庭里,在社群中,看或听别人怎样运用语文,跟样学样,有一些是在学校课堂内外,学而时习之来的。

    我们一般说,语文的功能是抒情、达意。大致说来,语文可以如此分类。

    抒情的语文,可以称为诗意的语文。如果读到「白发三千丈」,你大概不会想到折合多少公尺,或其尺度是否精确。抒情的语文是表达感情的。

    达意的语文,可以称为直述的语文,或科学的语文。达意的语文是表达意志,表明观念,或陈述事实的。如果你听到警察喊:「站住!」或看到一面警告牌大书:「行人止步!」「此地有猛虎!」最好不要当作诗意语文去捉摸。但科学语文并不保证一定合于科学,如说:「天圆地方」,就算是最传统本土化的中国人,无论如何坚持相信,也不合于科学事实,仍属于科学语文。

    还有一种是情绪的语文,如:「该死!」这虽算不得诗意,但如果当作是表达意志,或法律上的命令,问题就麻烦了。

    虽然我们可以探究,不同种类的语文功能,是人脑子的前后左右不同部分的作用,但我们在实用确无法格分,也不能用不同颜色标识。如何分辨,要凭使用者的判断。

    纽约帝国大厦,一百零二层,高达1,250尺(三百八十一公尺),上面加设电视天线二百二十二尺。芝加哥的锡尔大厦(SearsTower)一百一十层高,高1,454尺(四百四十三公尺),上面还有广播天线,是地面上最高的建筑物。但「摘星楼诗」所说的:「摘星高百尺,举手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们举「摘星楼诗」当作陈述,与前面二项有关建筑的资料同样解释,则有几个可能:一是中国的「尺」度长;百尺的楼,加上一人举手,就能够从天上「摘星」!简直太了不起了,用不到太空卫星!或者也加上中国人高。另一个可能是中国的「天」偏低。再另一个解释中国人的智慧低,以为「天」比帝国大厦还低得多。其实我们都知道,前面的几种解释都不对;问题出在我们把诗的语文与纯科学语文的资料混在一起,等量齐观了。

    事情可能更复杂些。如果在帝国大厦顶上,有个人说:「我真想跳下去!」事情该怎么办?

    首先,也许该考虑他是在什么情绪之下,用什么态度说的。可能他是俯视地面上的活动,觉得下面人群的渺小而没有意义,表示下去怜悯他们的意思。也可能是其乐何极,悠然的感语。但如果他情绪激动,认真的大声喊叫,那就该作防救准备。

    同时,我们要认知他说话的环境,和他个人的状况。如果那里有强固的栏干和防护网,谁也不能跳下去,正像不必担心跳出地球边缘之外一样。或是那说话的人,四肢和**都动弹不得,绝没有实现其任何动作愿望的可能,充其量不过喊喊而已。或是他根本不是实际的身在高处,只是出于拟想;我们也就用不着为此担心。

    还有,我们要看这话是谁说的和向谁说的。我记得,有的孩子看到侧面画的人,只有一只眼睛,坚持人都该有两只眼才对;或是马的四条腿,总该画得一样长,才会跑得没有问题。那怎能说得清楚!

    说到理解的问题。进化论者说「人是猴子变的」。中国的本土「进化论」不是说过「腐草化萤」吗?《西游记》里的猴王孙悟空,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会飞的牛虻,而且会七十二变!你可以说:「腐草化萤」是错误的观察,错误的断言。《西游记》是出于幻想的小说家言,不是出于观察推证的科学语言。那么,「猴子变人」是哪一种语言?

    说到这里,我们该知道,要了解语文的意义,该先了解那是什么种类的语文,是在什么情绪之下说的,在什么环境说的,是谁说的和向谁说的,才可以衡断其真理价值和实用价值。

    中国有个「尾生守信」的故事。古时燕地有个守信的人名叫尾生。他与一个女子约会;女子指了指桥的下面。此君并没有弄清楚时间和别的条件,解释为女子要他在桥下等。不知等了多久,伊人未来,水流来了;水流大了,要把他冲去;尾生恐怕失信,竭力抱住桥柱,以保持定位。结果,尾生被淹死了。可惜,他至死不曾弄清楚,到底女子指桥下是什么意思,我们也就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也许,她指的是桥下的水,是说流水无情;也许指的是水中的鱼,双鲤相通,要他常写情书;也可能是要他快坐船回家吧。不幸,尾生有他自己武断的解释和应用!更可惜的是,他还以为是至死守信不渝呢!

    到底这个故事的含义是什么?有人以为是讽刺不知通权达变的人;有人以为是守信重诺的榜样;重旧道德的人可以当作对男女私悦的鉴戒;好考证的人要找寻他是不是孔子所说的微生高。至于我们今天,可以当作语意病案杀人的例子。
正文阅读 3 圣经的语文
    圣经是神的话,只有一个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但是用不同种类的语文写的。

    圣经中有直述的语文,也有诗意的语文。

    法律是直述的语文。如:十条诫命是法律条文,必须照字义解释。虽然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但不等于说,诫命中「不可有贪心」那条是重复多余,可以删除。又如:「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法律是直述语文,才可以照字义遵行,而没有争议余地。

    医学上的语文也是直述的语文,才可以照字义去行。如:处方上要说明每天服几次,每次若干丸,还要加在含量为若干m.g.或I.U。救恩的应许,是唯一可治人必死之症——罪——的处方:「神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军令也有必要是直述语文。主耶稣复活升天前的「大使命」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20)这也是要照字义去遵行的,是最显明的,容易解释的。

    历史也是直述语文,应该是秉笔直述的客观记录,不能随情感而歪曲,也不能以诗意解释。这在圣经中是特别显明的一点。世界上的历史,没有尽是诚实可靠的。但圣经历史中可敬的先祖亚伯拉罕,有说谎的记录(见创一二12-20,二○章)。合神心意的王大卫,也曾犯**与杀人,而后悔改(见撒下-一至一二章)。新约伟大的使徒彼得,竟至于三次不认主;而对这件不光荣的事,四福音不约而同的都有记载(见太二69-75;可一四66-72;路二二54-62;约一八25-27)。历史记述照字义释解,才是可查可靠。

    诗意的语文,是为了以具象的,解释抽象的观念;以我们所熟悉的,解释我们所不熟悉的,以引起联想;还有一个用处,是把我们习见为常的事物,予以升华,而引起注意与重视,形成特别的观念。诗意语文的特点,如单从字面看,是解释不通的。

    文天祥的「正气歌」,说到「正气」,谁都没见过,是读者所不熟悉的观念;但他说到「天柱赖以立,地维赖以尊」。大家知道天不是用柱子顶着,什至也不是用天柱峰支持,更不会去照字义认真追查柱子的形色质量,也不会去照字义解释系着大地的绳子。但「柱」和「维」是大家见过的,知道这两种物质的重要性,也就转而领会到「正气」是人品格与国家必具的精神,这观念就传通了。

    圣经诗篇里神说:「我曾立了地的柱子。」(诗七五3)约伯记「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责震动惊奇。」(伯二六11)并不是说天和地是用几根柱子支持着,也没有人曾照字义去寻访柱子立在哪里。其实,意思是说,「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

    诗篇第七十五篇十节又说:「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这没有问题,使我们想到欧洲中古的绘画,魔鬼是头上有角的,很容易想像,恶人是那恶者的族类,也会生角。但下面的字句麻烦就来了,同节圣经的下半说:「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除非你见过挪亚、约伯等义人的照片头上生角。当然,问题还不止此。摩西的祝福诗歌,说到约瑟:「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申三三17)其实,这几处诗中的「角」都是喻指权能、力量,圣经还有不少地方,也是同样的用法。

    几年前,美国有一本书相当畅销,书名叫《如何与鲨群同游泳》(HowtoswimwiththeSharks)。乍看之下,你会以为是教导海上求生术,或是研究海洋动物学;但如果你有此期望,贸然买来,会大大失望。原来书中既未提到任何水生动物,鲨鱼更不用说了,连教你游泳的初步课程也没有。那个惊险动人的书名,只是诗意的意喻,教导人如何与华尔街(WallStreet)吃人的股票商打交道而不至于被吞噬,只有「如何」两个字是有直述意义的。

    望文生义,把诗意语文当作直述,是很不妥当的一件事。如果坚持这样作,认为那才是对作者的尊敬,原作者很难负责。

    圣经中也有情绪的语文。雅各听到儿子们假**子约瑟被害的报告,悲哀的说:「我必悲哀着**间,到我儿子那里。」(创三七35)后来想不到约瑟成了埃及威厉的宰相,竟强要小儿子便雅悯也去,作为证明他哥哥们无辜的条件,并可以粜粮,雅各更加悲哀说:「他若在你们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地**间去了。」(创四二38)作为读者,我们有后见之明的便宜,知道约瑟并没有死,有关他死亡的资料是不充分的,判断是错误的;那么更该知道,雅各对「阴间」的资料更加缺乏,不能作为证据。事实上雅各并顾不得考虑那些;那只是一个老父心痛爱子的情绪语言。

    另一个类近的例子,是大卫听到了押沙龙死亡的反应。虽然那**的逆子,想篡位夺权,并且要父亲的老命,大卫听到他死亡的信息,还是为他哀哭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撒下一八33)这是很传神的描述,明显的是情绪的语言。如果我们演绎追问大卫代死赎罪的可能,就远离正题了。而且大卫也没有后悔逃难,他只要留京不动,庄敬从容就义,是容易不过的事;但那样作是不正常的,对神对国家都是不负责任。「恨不得」只是情绪上的假定语词。但我们不妨作一比较:不完全的、犯罪的父亲,仍然有深切的爱,会为逆子悲哀;我们完全的天父,为作仇敌的罪人,成就救恩,使罪人得以归家,是何等长阔高深的慈爱呢!

    还有一种语词是惯语,我们不可以在这些字义上特别加工夫。就像我们日常谈话或读诵,有通常的语调;如果把某些字特别重读了,会引我们想入另外的意思。在释经上,如果在惯语上大作文章,什至建立教义,引起争执,是与经文的原义不合的。

    例如:约瑟在埃及,经上说:「当时饥荒遍满天下,……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约瑟那里粜粮。」(创四一56-57)「全地都绝了粮。」(创四七13)你不必问是不是中国历史有同样的记载,或中国人如何去埃及运粮的方法。又如但以理解说尼布甲尼撒的梦说:「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兽,并天空的飞鸟,他都交付你手。」(但二38)又如当主耶稣降生的时候,该撒亚古士督「叫天下人民都报名上册」(路二1),这都不是说作者缺乏地理知识。「全地」,「天下」,「各地的人」,「都」等类的语词,是概指当时的政权所达到的边极,并不是按各别字词的意思。我们说「皆大欢喜」,并不是像字面上的概括全人类;我们说「必然是如此」,实际是不确定的猜测,等于「可能是」;说某人「每天去作工」(everyday)并不表示从不休假,重病也抱恙从公,只是说他照常上班,与「每天」(everyday)不同。符号逻辑在语文实用上的行不通,原因也在这里;我们不能全用「总括」和「除外」的两极语文。经文中的「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和「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与上面列举的惯语就不同了;因为这里的「都」和「一切」字词,加上了清楚的界说和条件,消除了在语意上混淆的可能。
正文阅读 4 语文与实际
    沃尔夫(BenjaminLeeWhorf,1897-1941)相信,人类和哲学上的基本问题,归纳起来不过有十来个,而且多不是真性问题,可以从圣经对语意上的新了解而消除(dissolve)。维根斯坦(LudwigJosefJohanWittgen-stein,1889-1951)对语意学有极大的兴趣和贡献,至少是在早期也有类似的看法。这种观点,可能是受当时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等人数理逻辑的影响。他们后期的观点也不一样了。

    海德格(MartinHeidegger,1889-1976)写过一本书,叫《到语文之路》(OnthewaytoLanguage),是在行路中关于语文的一段谈话。单是这个书题及场景,已够象征性意义。书中描述讨论的进展,意见的传通,也是像路途的交通一样。海德格给人的印象是他尽量避免遽下定义,谨慎的求了解有关环境,对日文「语叶」(Kotoba)一词,就反复研求。

    是的,语词并不是查字典那么简单。柯兹博斯基(AlfrsdKorzybski,1879-1950)的语意学理论,把语文比作地图。地图并不是实地,人不能在地图上横越大陆。地图的功能是要引人知道实地,所以在制作原则上应该求真;再有艺术天才的人,也不应在地图上发挥,制造锦山绣水,运用想像力过分,把地图变成了后期印象派绘画,准会叫人陷于失迷。在释经应用上来说,必须要求其真,求其合于自然。

    一九八八年,当苏联渐渐说真话的时候,测绘地图的首长雅森科(ViktorR.Yashchenko)承认,在过去五十年来,他们故意制造使人迷失的地图,不但略去情报机构的位置,更删除了某些街道,连河流也搬移了!真确的地图呢?那保守为「国家机密」!据说,这样作法是为防止西方间谍。不用说,居民和游客都纷纷抱怨。莫斯科人以为最可靠的地图,是美国情报局(CIA)出版的。(《纽约时报》,一九八八年九月三日)官方制造的谎言文化,竟用到了地图上,其为害可大可久,实在是不智。

    语文地图的情形,也是如此。大有人在歪曲虚构语文地图。他们把一部分删除,一部分更改了,不但失去了地图的意义,并且会产生反作用把人不知引到哪里去。这真是荒谬之至!

    圣经是真理,是引人到神面前的正确地图,绝不会有上面说的那种情形。但问题出在人习惯了错误的语意系统。人孕育于虚谎,生长于虚谎,居住于虚谎,习惯于虚谎,沉溺于虚谎,以为是自然的事。遇到问题时,虚谎是方便的武器。在社交因应上,虚谎是成功的阶梯。结果,人与人之间说实话的时候少,说谎言的时候多;说的,听的,思想的,尽都是虚谎,型铸成观念,也表现于行动。虚谎,浸润透了人性,几乎成了「次原罪」。虚谎造成可怕的情形:不能听真理,不能明白真理。

    因此,在遇到真实的「语文地图」的时候,反而信不下去,不是打折扣,就是设立「缓冲地带」。所以在释经时应该先用信心接受神的话,更不可以造作假图,引人入误。

    地图不论如何详确,总不能代表所有的地物。几年前,有一只横渡太平洋的小船发出求救信号;救助者问他们的问题,发现他们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原来他们只带了一张世界地图,对经纬线和航海一无所知!要了解圣经的语意,必要知道那是对谁说的,在何种情形之下说的,与我们的关系位置如何,才可以正确解释体会。

    尽管圣经的真理没有改变,语意没有改变;但一般语文会随时间而变易。这就像地物可以改变的,二百年前的新加坡,是一个小渔村;三百年前的新阿姆斯特丹城,今天变成了「大苹果」纽约!我们现在对「总督」、「巡抚」一类语词,感觉古老而悠远。Democracy「民主」以为是好的理想;却不知是源于Demos(人民)加kratia(权力),而在三四百年前,意义接近乱民政治!百多年以前的人只知道Computer是计算的人,不知道是什么「电脑」,也不懂今天汽车的那些名目。同样的,我们今天翻看字典「马」字部,驳,驮,驹,骓,骐,骥,骅,骛,……也极不熟悉。这就是说,我们今天所生活的是另一种文化,我们要知道正确的语意,必须对不同的历史文化有所了解。

    还有,使用语文,或说制作「语文地图」的人,总是有他们的性格和情绪,几乎形成了他们私有的风格和定义,他们的语文是其自我反射;如果是对话,可能应而不对,如果是解释,可能不会其意。

    《吕氏春秋》记有一个楚人,在江中乘船时,将一把剑失落在水中。他赶快在失剑的地方,船旁刻上个记号。到船停泊时,他下水去找失剑,自然是遍找不着。许多人胶执定义、定律,也会有「刻舟求剑」的问题。

    有人说:谁都会误解圣经的可能,误解有什么关系?误解圣经仍然可以达到正确的目的。哥伦布把美洲当作中国,却仍然发现新大陆,从前的中国人相信地是平的,古时人都相信天动地静,连孔子也说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还不是好的教训?

    对于这种说法,我们的回答是:不免错误和不求正确,是两种绝不相同的态度,难道我们没有责任,正确了解天父的旨意吗?况且现代正确了解宇宙的实在情形,正确知识所带来的成就,岂是过去多少世代可以相比的?至于上面所引孔子的话,意思在于勉励人在道德学问上求进,并不是有关自然科学的断语。如果基督徒不求正确了解圣经,只以偶然见到的一节经文,作为行动依据,也有不陷于错误的可能;但那或是由于常识的判断,或是基于或然率,偶然作对了,或是还没知道较远的效果,需要等着瞧。总之,没有可以代替正确了解圣经语意的理由。
正文阅读 5 言与意符
    子路问孔子,如果去国政混乱的卫国当政,什么是当首先推行的事,才可以拨乱反正,把国家搞好。孔子回答说:「必也正名乎?」意思是说,建立正确的语文定义。直爽卤莽的子路,对老师说:「哪有这种事!您老人家真腐迂得可以!」孔夫子听了,瞪眼正色,用浓重的山东腔,好好教训了他一顿:「阿由呀,你真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斥责了后,接着就

    开导,给他好好上了一课;《论语》「子路」章这样记载:

    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孔子在这里说明,知识是由形成的观念来的;缺乏观念,就不能有知识;而语文(名)必须有定义,才可以形成观念。因此,知识的首要在于语文。语文是传通的媒介,语文的意义正确传通了,道德政法才有标准,政事才可以上轨道,有规律。因此,必须「言无所苟」,使用语文不能够随便。

    荀子是一位了不起的思想家。他把「正名」的重要更加以发挥,并且主张制定语文意义,是政府的责任。他说: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辩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今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名守约之功也。(《荀子》「正名篇」)

    《荀子》的「正名篇」,虽以政治上的实效为主要目的,但他认知「名」(语意)和实可能不是一回事,必须使其合一,仍然足以位居世界最早语意学家。他认为订正语词的意义,统一语词的标准,使人说话为文不至于乱名托辞,而达到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他批判乱名托辞的人,等于伪造文书,等于造作假的尺度秤斗,使人失去标准,是大奸大恶,是一切纷争疑惑讼乱的起始。他对于语文认真的态度,和他的真知灼见,不仅远超过他的时代,就是到今天,也很少人有这样的认识。

    荀子之后不久,历史上出了一个恶例。《史记》「秦二世纪」记载:当时的丞相赵高擅权,想要作乱,恐怕群臣不服,就先设个试验。有一天,他把一匹鹿献给秦二世皇帝,说是一匹马。皇帝笑着说:「丞相错了吧?那是马呀,你称鹿为马!」其实赵高老眼不花,更绝不是头脑老得糊涂了,他是当朝廷作了个「官意测验」,请旁边立朝的大官们表意;有的识时务者顺他说是马,有的明哲保身,中立不表示意见;赵高记下几个称鹿为鹿的人,暗中「整肃」了他们。奇怪的是,赵高的意见得了大多数票,可见多数并不一定代表真理。

    这自然是有名的政治阴谋,但却是以语意学的方式表现日来。

    圣经说:主基督耶稣的名字「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他的名称为神之道。」(启一九11-13)

    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话。神的话的特点是真实可信的,如我们的主是真实可信的。这样,我们的信才有稳固可靠的基,我们的生活才有可以依据的标准。因此,圣经说:「人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晨光。」(赛八20)圣经又说:「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五20)因为他们混乱了语文的意义,就是混乱了道德的标准。

    魔鬼的族类,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说谎言;因为魔鬼「心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是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之人的父。」(约八44)

    基督徒是属主的人,应该恨恶一切谎言;这不仅是应该恶假见证,说假话。「说谎话」的意思,是口里所说的,并不心里所想的。「嘴唇油滑,心口不一」(诗一二2),就是把的意义变更了。这都属于谎话。

    现代的政客们,最擅长这种邪门艺术了。他们作虚谎的许,说言不由心的称赞,又说了些没有定义的字,如:民主自由、人民……什至故意变更其字义,有时为了美化掩盖丑的事,有的是支吾其词逃避责任的方法,作doubletalk。些人,对语意学又怕又恨,对人家指出他们的语文把戏极不愿,是可以想得到的。

    对于基督徒来说,无论怎样的重视语文,都不会太多,无论怎样的强调语意学,都不会过分。虽然,基督教宗派林立,为人诟病,使人迷乱,但有一本共通的圣经,总是聚合的力量;如果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还是可以建立道德的标准,分辨是非。

    不幸,现在有人似乎是立心发愿,专作混乱的事。他们窜改圣经,连所新用的字义也不知道。或解释圣经,乱译新词,好像只是为了迷惑人。更可怕的是试图美化罪的面目,叫它不再那么丑陋,结果使人与罪接近狎昵,而不加警戒惕防,以致陷于罪里。这就像在可以使人灭没的流沙旁边,本来有个警告牌,上面画个代表危险的髑髅和交叉的枯骨,谁都知道那不好看,但可以收谨慎防避之效,警告的目的达到了,救许多人免于沉沦。以后有人来加以「美化」,把它改成了玫瑰花,写了「欢迎歇足」的字样。这件事本身似乎是无害的,谁都不会因欣赏这新招牌而损害一根毛发;但不要忘了,那招牌是立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作用!其表意不同,人的反应也就不同,会招致悲惨的结果。这样作的人,动机是什么,出于谁的主使,绝不可不加注意。

    看看近年来的语文魔术成果:同性恋叫「另一种生活方式」,**叫「婚外情」,打胎叫「选择的自由」、「计划家庭」,哪知道自由的代价是一条小命儿,计划只是一个残忍的减号!酗酒叫「酒精习惯」,吸毒叫「化学品倚赖」,……还有许多。旧的罪恶有了好听的新名词,是帮助犯罪者的面子上好看些,良心不至于受伤。华人心理辅导者,也不甘落后,虽然搞不出什么新贡献,却也改了新译名,把性的selfcomfort,改译成「**」,而避免「自渎」,「自淫」不好听的字眼儿;似乎不知「**」是个太通用的语词,会引起混淆,也许这正是他们所要的。至于不好听的字,都跟从适合现代人的生活习惯而改变了。想想看,如果法律语词中失去一切定罪的字眼,是否就天下太平?医学词汇中除掉一切病征名字,是否就等于健康了?

    有人说:他们不知道。翻译者和释经书「不知道」意义是什么,而竟然写了出来,岂不成了不知所云?

    但我们从圣经知道一个世代的情形:「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为什么会「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因为善的绝对标准没有了,人不再能想到向善的观念,成了一片昏黑。那是挪亚的世代;结果是神毁灭当时的世界。前车之鉴,不是很可怕吗?

    言与意符,是基督徒最基要的责任。
正文阅读 6 章中有意
    有一位自命君子的人,为人极其悭吝,一毛不拔。有人责问他,他却说所行是根据圣人书「一介不以与人」,却忘了下句「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更可惜的那是伊尹的故事,他以后的幡然改图,由独善其身而出山问世,致君尧舜,并且「以斯道觉斯民!莫怪现代的伊尹这样少啊!而在解释的错误上,是由于只顾本句,忘了下句。

    五代时的和凝,本来是个志义之士,性乐善,什有当时之誉,而有褊急的毛病;与不知气节为何物的「长乐老」冯道,同在中书省办事。有一天,和凝见到冯道穿着新靴,问他是多少钱买的。冯老举起左足缓缓答道:「九百。」和凝就回头对跟他的下属发起脾气来,久久诟责不息:「为什么我的靴子相同,却要买一千八百?」这时,冯老又举起他的右尊足说道:「还有这边的,也是九百呢!」于是引起哄堂大笑。释经不顾下文的人,比误以一只靴子比半双便宜要严重得多,不仅应该当众取笑一番就算了,如此传道讲理,值得当众申斥,因为会引起极不好的结果。

    不能断章取意

    一个最能破坏教会的观念,是出于不顾语意,忘了上下文的截题解经。

    「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一六31)这节经文,常被误用作「全家得救」的「应许」。

    首先,我们该知道,那是使徒们在布道行程中,一个实用的对话,即使是回答别人问道的一句话,也不能算作是神的应许。但罗马教利用这句话,作加速的「教会增长」:只要有一个

    人信了,就把一家人算计入信徒数字中去,这样写起报告来固然好看,但如此「增长」,不啻是揠苗助长,人为的成分太多。

    再从语意方面看。故事并没有停在那里。下面的经文继续记着:「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徒一六32-34)保罗和西拉并没有作偷工减料的工作;路加也没有作虚假夸张的宣道报告。是因为全家听了道,信了,得救了,而有喜乐。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确实有一人先信主,而后全家信主得救的事实。但不应该因此就忽略不负责任错误释经的态度。一人信主以后,因爱他家人而向他们见证,为他们代祷,带他们听道;天天教导,必要时用言语;是这一切因素,带来全家信主的结果,而不在什么「应许」。如果误把人的应对,当作神的应许,有任何一人信主而没有全家得救的个例,都会做成对应许信心的问题。

    不要以偏概全

    以色列王国历史,是这样开始的:

    在身兼先知,祭司和士师的撒母耳末年,有一天,全国耆老代表聚集,来向他请愿说:「你年纪老迈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

    (见撒上八4-9、19-20)这件事,撒母耳不喜悦,神也不喜悦,但到底还是让他们如愿立了王。

    今天,我们都同意这件事是神所不喜悦的。但神不喜悦什么呢?这是释经的责任,要叫人知道神的法则,避免神所不喜悦的事,行神所喜悦的。

    不少人解释说:「当然,是神不喜悦他们立王。」

    这话未必对。「王」只是一个名词。难道没有王,而有别的名目的独裁者,神就满足了?今天世界上称「王」的统治者占极少数,但情形还是远不能叫神喜悦。神不喜悦的是人的态度和观念不对。那么,在释经上有什么根据呢?

    看他们说的话:你老了,你儿子不好,都是人的问题,不是制度的问题。即使是立了王,只是保证有父终子继的制度,如果仍然儿子不行道,只是确保没有变好的机会,远不如士师制度。可见这只是他们的借口。再进一步说,后来在扫罗以后受膏的大卫,神自己说是「合他心意的人」(见撒上一三14);如果王制有错,神不会向错投降,转而就错承认王制。现在,我们看到了他们真正的意向:是要「像列国一样」!这正是神所不喜悦的。

    以后在何西阿书,神又提到这个问题:「我在怒气中将王赐给你,又在烈怒中将王废去。」(何一三11)问题也是他们不遵从神把他们分别出来作「独居的民」,而要效法列邦拜偶像。盼望我们不要断章取义,忘记这要紧的信息。

    半真理并没有一半价值

    我们看到,一句话的一半被截掉了,叫作话说一半,会使语意改变,不是传达真理。一种是把后面下文去掉,就不能发挥或补充前意。还有一种是把前面上句去掉,就把前设的条件没有了,或把特定的变成了普遍性的。我们可能都听见过的常话是:「我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这句话,听来很属灵,是出自圣经,很多人愿意引用,似乎是效法保罗。其实不是!

    圣经中保罗的话是:「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二2)

    你看得出这差别吗?差别很大。

    我们要考虑:保罗是否「不知道别的」?如果他不是而说是「不知道别的」,那是谎言,但我们相信使徒保罗不说谎,也不会以虚为谦。那么,另一个可能是他真的不知道别的,那是无知得近乎愚昧,但也不是的,事实上虽然近乎有此表意。剩下还有一个可能,是他使用夸辞,以加强语气,就像他说「我只有一件事」(腓三13)相似。如果是这样,那个限制性的前设句,就更有意义了。那前设句是:一、我定了主意;二、在你们中间。为什么呢?

    「我定了主意」,不是习惯性的,也不是偶然的;是搜集资料,深思熟虑,当然加上了多少祷告,才作出的战略性决定。

    「在你们中间」,是知道那环境的特殊性,成为他定意的因素。因此,我们不可不熟习哥林多环境的不同。哥林多地处希腊哥林多地峡之中,是东西交通中心,是个人口五十万的商业化城市,而且有大学府。换句话说,保罗的宣道战略,是愈在骄傲崇尚知识复杂的环境,愈讲单纯的十字架救恩,「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而在属灵成熟的人中间,也讲神奥秘的智慧(林前二4)。相反的,这些人可能是没有属世智慧的人。

    想想看,在哥林多这里所发生的奇事:一双织帐棚的平信徒夫妇,在家里释经学校,来求深造的学生,意然是「有学问的,最能讲解圣经」的亚波罗!(见徒一八24-26)

    但这不是说要我们轻看知识。圣经从来没有说过无知是品德。更该注意的是,有智慧有学问的保罗(参徒二六24),不用智慧的言语;没有学问的大渔人彼得,以知识为当殷勤追求的(见彼后一5),而且称扬保罗的智慧,警告「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彼后三15-16),不可妄行强解。如果二人换个位,或讲相反的话,情形会多么不同呢!
正文阅读 7 释经史话
    释经学的存在,早于全部圣经,不止是与基督教同其久长。犹太教拉比的权威,是建立在他们解释旧约法典神的话上面。

    耶稣基督在世的职事,释经居首要的地位;他与犹太教拉比的不同,与他们的冲突,也在于解释圣经。他指出他们的问题:「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太

    二二29;可一二24)犹太人因为不明白圣经,误释圣经,以致面对圣经所见证的弥赛亚而不认识,反想要杀他。主耶稣说到他们可怜的情形: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40)

    主耶稣是说,他们有了圣经,也查考圣经;但他们的前设错误,以为经中有永生,其实没有。圣经的功能是见证生命的主,叫人信他而得生命;但他们不接受他,也就不能得永生。可见不明白圣经何等可悲,何等危险!

    连与主同在的门徒,当那时候,也是不明白圣经,因为圣灵还未赐下来。所以主耶稣复活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为门徒释经。他为以马忤斯路上的门徒释经:「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以致那两个门徒彼此说:「在路上,他和我们说话,给我们讲解圣经的时候,我们的心岂不是火热的吗?」(路二四27、32)他也为十一个门徒释经。耶稣对他们再复前课:「『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四44-45)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是在门徒旁边的保惠师(训慰师);主耶稣离开世界,父神差「另一位保惠师」(约一四16),就是真理的圣灵,他「将一切的事指教」门徒,并叫主门徒「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一四26,一六13)。

    遵着主的命令,在初世纪传道的使徒们,接受旧约圣经;只是他们不同的释经,引起了问题。五旬节以后的彼得,第一篇公开的「基督教宣言」就是旧约的释经,以证明耶稣是基督。

    (见徒二14-36)教会的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在大公会的陈词,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证明耶稣是众先知「预先传说要来」的「那义者」(参徒六10,七l-53)。传福音的腓利,顺从圣灵的引导,得着了非洲太监信主,是因为他用正确的释经,从以赛亚书预言受苦的仆人弥赛亚,讲明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见徒八26-35;参林前一五1一11)。保罗宣讲基督的福

    音,就是释经(见徒一三16-41,一七2-3),「本着圣经……『传……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受更深造就以后的亚波罗,也是「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徒一八28)

    初世纪以后

    教会进入第二世纪,面对着新的改变形势,也面对着新的问题。一是亲见过耶稣基督,听过他教训的使徒们,先后离世了;一是有更多的外邦人(非犹太人)进入教会。使徒们的声

    音停止了,但他们留下了受圣灵感动的文字着作,继续向世人说话。另外是在使徒时代就已经存在威胁基督教信仰的诺斯底派(Gnostics),进入了教会中;其最激烈、最热诚、最实际,也最危险的领袖,名叫马其安(Marcion,100-165)。殉道者游斯丁(JustinMartyr,100——165)称马其安是最可怕的异端分子。又据爱任纽(Irenaeus,130-202)说,示每拿的监督坡旅甲(Polycarp,70-155)在罗马曾与马其安相遇。马其安问他:「你认识我吧?」年老的坡旅甲答道:「我认识你是撒但首生的!」

    那教会第一号大敌的异端,是出在释经上。马其安有一套两极化的观点,把新约与旧约,律法与福音,犹太教与基督教,看为不能并存相容的。因为他坚持字义,贬斥全部旧约,把旧约创造的神看为「次神」(Demiurge)。什至于翻改耶稣基督山上训众的话:「我来不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而是要废掉他们!」(参太五17)他所制定的圣经「正典」只有路加福音和十封保罗书信,还把路加福音「削履适足」,照他的意思大删大改!可见坡旅甲真是忠心的群羊监督,他的灼见卓识,尊重敬畏神启示的语文,认定随己意释经是首恶,正与彼得警示防备「恶人的错谬」(彼后三17)相同,教会应该切切实实的留意!

    只固执字义,胶柱鼓瑟,不顾语意,在日常说话行事上是行不通的,显然可见,我们都可以体验得到。同样的经验,也可用于释经;不过语意释经的索求,也该有适当的纪律限制,才可以免陷于「吹无定号声」的危机。

    马其安虽则接受保罗书信为圣经正典,却无视于使徒的喻意释经原则。亚力山大学派创始人是潘代诺(Pantaenus,d.c.190),继任为革利免(Clement,150-211),兴盛于俄利金(Origen,182-254)。俄利金是位品德高尚,才智卓越的学者,他的释经原则是把语文意义分为三部分:字义(literal)的解释是体(somatic),道德(moral)的解释是魂(psychic),灵意(spiritual)的解释是灵(Pneumatic)。他的释经方法是创新的,就是在字义之外,加上喻意解释;但在型格上,同于诺斯底派的三分法,不知是他从当时流行于北非诺斯底派的语词上得了启发,或是为了吸引教化他们,但确是应付了诺斯底派的释经问题。不过喻意释经的运用,难似字面理论上的画出确定的格则,易于流趋各行其是。

    在拉丁教父中,耶柔米(EusebiusHieronymus,347-420)可算是当代最卓越的学者,他起初近于俄利金,后来倾向于注重字义释经。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354-430)则字义与喻意并重,而他的喻意释经较为后代所知。奥古斯丁长于修辞学与逻辑学,是从安波罗修(Ambrosius,339-397)领洗,也从安波罗修领受读经及讲经的方法。据奥古斯丁说,他喜听安波罗修的讲道,其讲道原则是「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三6)安波罗修能揭除字句神秘的幕帘,显示属灵的意义;有些单照字面看来与纯正教义难以相容的困难,都得消除了。这给初向道的奥古斯丁极深的印象。在信主并牧会多年之后,奥古斯丁在晚年写下了《论基督教教义》,讲述了读经释经的原则,很为中庸适用。

    稍后,修道士兼神学家凯锡安(JohnCassian,360-435)发展出经文有四种意义的释经原则,基本上是把俄利金的灵意解释分为二,称为喻意(allegorical)和奥秘(anagogical)的释经。于是,有一首释经原则的短诗盛行直到宗教改革时代,以后也还有人采用,而至近代复有更为流行的趋势。大致可译成中文如下:

    字义显明神的作为和先祖的榜样;

    喻意显示我们信仰的蕴藏;

    道德意义规范我们的生活日常;

    奥秘显示我们最后安息的天堂。

    Litteragestadocet

    Quidcredasallegoria,

    Moralisquidagas,

    Quotendasanagogia

    ThelettershowsuswhatGodandourfathersdid;

    Theallegoryshowsuswhereourfaithishid;

    Themoralmeaninggivesusrulesofdailylife;

    Theanagogyshowsuswhereweendourstrife.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四义」释经法,不是说圣经中的语文有四种格型,而是说每一处经文都有四种意义。当然,这种设定有它的好处,会叫人去多加思考搜索,不要轻易忽略过去;但

    在另一方面,会鼓励人连用想像力,而没有确定的引导原则和限制,容易把释经发展成一种艺术,而渐失敬虔和教导的意义。结果,即使其艺业再高明,进入梵蒂冈大教堂的人,在情绪上感觉像是参观博物馆,而殊少敏拜的意义,也得不到多少教导。这样,就像中国的八股文一样,叫人尽在承题、破题上动脑筋、花工夫,反而限制僵化了人的思想。这也是「四义」释

    经不能免的趋向。

    中世纪

    由于十字军东征和交通的发展,西方发现了亚理士多德的作品(初时是经由阿拉伯译文),引发了思考模式的转变,所谓归纳式思考及经验论,都是由此源起,进入另一阶段。

    耶柔米早年,对古典作品很有兴趣。有一天,他作了一异梦,梦见了基督;主威厉的否认他是基督徒,因为他思想里装的尽是异教作品,实在只是异**。醒来后,他大大转变,才

    致力研经。

    奥古斯丁则在思想上接近柏拉图和新柏拉图学派。由于他的影响,罗马教的思想主流和释经方法,也是如此。

    到了多马·亚奎那,他对亚理士多德哲学极为向往,大量介绍。由于罗马教廷对他的尊重,亚奎那的着作,竟然成为罗马教的官定神学体系。

    多马·阿奎那(ThomasAquinas,1227-1274)被称为「天使神学冢」(DoctorAngelicus),是奥古斯丁以来最伟大的罗马教会神学家。他认为语文所表示的,首先是事实,称为历史和文字的意义;而表示这些事实的语文,又另表示其他的事实,这称为属灵的意义。属灵的意义是基于文字的意义。举例来说,诗篇第二十二篇一节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

    么离弃我?」就文字的意义来说,这是作者大卫写他受苦时心灵的情形,是历史的事实;但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从他的口里也喊出同样的话,所以是应验了诗篇上神借大卫写的预言,是其属灵的意义。

    在改教运动中,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初时讲释诗篇,多采取人文主义学者莱浮(JacquesLefevred-Etaples,1455-1536)的模式,注重灵意释经;一则因为诗篇比较需要灵意解释,一则是为了莱浮在注释保罗书信时,也主张国信称义,同时莱浮是在时代上近于路德的人物,可以想见他的思想流行于当时。在较后的时期,路德则多采取黎拉(NicholasofLyra,1270-1340)模式,注重字义释经。马丁路德主张唯尊圣经,以为圣经权威在教会之上;但他自己有时对圣经持批判态度。路德以为罗马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等卷,是圣经的精华;而雅各书是禾楷;对彼得后书和犹大书则存疑。不过,路德有他自己的性向和风格。路德自己说,愈在被激动时,他愈是才华风发,文章写的好,也写得快。但他在那情形下,在释经上也多用情感的语言。例如:教皇称他为林中的野猪,破坏神的葡萄园。路德则说梵蒂冈的驴叫。属地的畜牲不足以表达,就动用属灵的末世预言,路德指教皇是**和启示录中的兽,梵蒂冈也用来指路德。这似乎是用释经作宗教和政治上的笔战了。

    以至后来英国清**革命时期,指教皇为「敌基督」,几乎成了官定注释。当时的「第五君王」派(TheFifthMon-arch),根据但以理书第二章的预言,以为第四国已完毕,那「非人手凿出的石头」,将要把地上的国度砸得粉碎,如同糠秕被风吹散,而成为大山充满天下,就是基督的国临到。当英王查理二世战败被俘获,终于斩首,则被释为启示录的「大红龙」被摔在地上。有人什至断言,「新耶路撒冷」将建在美国(那时的新英格兰殖民地)!

    改教运动第二代杰出领袖加尔文(JohnCalvin,1509-1564),思想最为严谨深刻,而最有系统,也是影响更正教神学最深远的人。加尔文初习法律,注重历史和语意的释经,力求避免曲解经文的明显意义,至今读来仍可得益。加尔文深深了解奥古斯丁,几乎把日内瓦建立成「上帝之城」。他深为着意一切是为神的荣耀,在释经格型方面也近于奥古斯丁。

    近代的发展

    改教运动的时代,正是印刷普及的时代,圣经译成了多种方言,普遍传播,民族思想渐渐兴起,罗马教会失去对圣经的控制。这些因素,使圣经能达到一般基督徒手中。同时,改教运动促进了民主自由思想的发展,信徒皆为祭司;但信徒既拥有圣经——神的话,何妨也皆为「先知」?于是自由读经,也自由释经!

    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发扬了质疑态度与独立精神,衍成科学与民主的发展。华拉(LorenzoValla,1407-1457)与伊拉斯谟(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实开圣经批评的先河,对释经与评经均有相当的影响。及后贝肯(FracisBacon,1561-1626)兴起清晰明确的散文风格;接着,英国皇家学会(RoyalSociety)于一六六○年成立,促进科学研究,历史的字义的释经渐成为主流。但并不是说灵意释经悄然消失;相反的,各种极端的与武断的灵意释经,纷纷出现。同时,由于所谓页心的自由,各形各色的信仰不再受到抑制,译经与释经几乎也有同样多的派别;而各派的圣经观,直接影响其释经的原则。

    我们知道,圣经是神的话,用人的话写成的,为要叫人了解。那么,最简单而正确的释经原则是:用读神的话的态度去读,用读人的话的方法去了解。
正文阅读 8 搜字与连想
    凡福音派信仰的基督徒,都同意「以经解经」的原则;原因是圣经具有其整体性,必须有综括的了解。可惜有人望文生义,误认「以经解经」是相同的字就有相同的意义,如此而已。

    其实坚持泥守字义,是释经的一大拦阻。

    若羲(Rashi-RabbiShlomobenYitzhaki-sacronym,1040-1105)是中世纪犹太人最着名的学者和释经家。他专在字义,在其旧约注释中,颇有缺乏逻辑的地方。在出埃及记第一章七节:「以色列人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满了那地。」若羲因那里所用vayishretzu一字,有虫蚁聚满的意思,就说以色列妇女一胎六生,所以能繁衍的那么快!其实只要查圣经家谱的记载,就知道没有那回事,连雅各增产竞赛的妻子们都办不到。

    EdwardL.Greenstein拟想犹太人讨论释经的一幕趣剧,创世记第三十七章十五节约瑟的事迹:「有人遇见他在田野走迷了路。」有人?他是谁?从哪里来的?若羲回答说:「天使加百列!」有人问他这资料有何出处,若羲会根据但以理书,说那「一人」曾在那里出现过,是加百列以人的形象出现(参但八15,九21,一○5)。如果我们觉得近似取闹,他会很认真的说神的话是如此说的,是「以经解经」的根据。问题出在有不少人这样把一般名词作特定名词,照字义串引。如果我们改换一个想法,不那么肯定专指;而说我们(或约瑟)所遇见的人,因神所允许的使者,仿佛把我们指引到厄难的坑中,几乎被杀害,至终却成就神的旨意,把约瑟造成埃及的宰相,使全家得救,那就不会有问题了。这是作比论推绎到实用上,而不能作为释经的规范。

    诗篇第六十二篇十一节:「神说了一次、两次,我都听见。」中世纪的犹太注释,从此推论出一项原则:一处经文可能有几个意义,但不会是两处经文合成一项意义。这是神的话的经济原则。又以耶利米书第二十三章二十九节为例:「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盘石的大锤吗?』」大锤打碎盘石,会迸出几个火星,因此一节经文也可以有几种意义。这断语是对的;但达到这断语的推论方法有问题,因为用了太自由的想像推绎。因为经文主要的目的是讲神的话的大能,「火星」不是讨论的主要对象。

    还有一个释经的常例,是注意上下文的关系。要正确了解任何语文,也不能不注意。但我们不能单凭位置关系,而断定其因果关系。否则必然会作出结论:「我家雄鸡一啼,引致太阳东升」!

    犹太人有个传说,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据说,亚伯拉罕同以撒和仆人,回到撒拉那里,述说摩利亚山上如何要献以撒的经过。撒拉听了,起初是吃了一惊,又怪丈夫在这等大事上竟不同她商量,一气之下跟亚伯拉罕分居了,去住在希伯仑,直到去世;而亚伯拉罕住在别是巴。只是这样的释经,把撒拉说成不是我们从圣经所认识的撒拉,倒好像是以「妇解」运动的先锋来塑造撒拉的形象。他们所说的,与那「仰赖神的圣洁妇人,……顺服自己的丈夫,……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的撒拉不同(彼前三5-6);而「撒拉的女儿」也该是更现代化了。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撒但知道神在摩利亚山试验亚伯拉罕的事,就在亚伯拉罕启程回家之前,捷足先赶到撒拉的帐棚,向她报告所发生的事;撒但所说的虽然是事实,但却隐瞒了「耶和华以勒」公羊代赎为燔祭的事。撒拉听了痛儿心切,不是心脏病遽发,就是引起夙疾,不久逝世。

    上面这两个说法,虽都煞有介事,但所根据的,只是「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创二三1-2),与上文以撒同亚伯拉罕回家,相隔只有几节圣经,而又未说出有多少时间,因此而引起揣想。这也是不足以训的。如果照这样释经,问题一定还有许多呢!
正文阅读 9 译经与释经
    教会所受的**过去以后,想不到所受的痛苦会来自圣经!因为对圣经的解释不同,产生了许多的纷争;而在另一方面,圣经无私的道德标准,给不能遵行的当权派极大的不便和不安。于是,一二二九年的土路斯大会(SynodofToulouse)决定,禁止平信徒拥有圣经,任何翻译尤在禁止之列。

    但从人民手中取去圣经,就是使社会失去道德的准则,播下了败坏的种子。不到一百年后,巴黎大学教授道德家尼哥拉·克里孟(NicolasPoillevillaindeClamanges,1367-1437)就指出,忽视圣经是道德败坏的根源。

    圣经是神的旨意,用人的语文写出来,为的是要把神的旨意传达给世人,使人信而得到救恩,使人领受而遵行,在地上过荣耀神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有译经与释经。

    译与释

    译经与释经既是异名,在理论上应该是两回事。但在实施上,很难绝对区分。不但在习惯上,许多译本都附有注解;即使是没有加注解的译本,在用字上遇到可有几个不同的选择时,译者取此而舍彼,在基本上就是决定其意义,也就同于释经。

    人类基本上有社群性向,所以寻求传通,表泄自己的意见。因为心中有了先存的意见,所以在听受别人的话,读别人的文章,总是把自己的「成见」加进去;如果有机会的时候,也会表达出来。英国大文学家约翰生(SamuelJohnson,1709-1784)在他一七五五年着名的《英文大字典》里面,也不免注入自己的意见,对patron一词给下了近乎刻薄的定义。文艺复兴的文学泰斗伊拉斯谟(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一生喜欢为文讽刺假冒为善,在他的希腊文——拉丁文新约全书中,也不时借题发挥。其中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十二节,伊拉斯谟注释说到神父「被允许**,可以自由蓄几个妾,只是不可娶妻。」使读者不得不揣测,这与他自己出身为神父的私生子有关。虽然罗马天主教为了维系信仰统一免陷于混乱,仍奉行耶柔米(St.Jerome)的武加大通俗拉丁文译本圣经(405年),但伊拉斯谟批判了其中许多误译,自然也影响注释。

    在英国,因为地理上与欧洲大陆有海峡相隔,思想上也发展成趋向独立。早在一三八○年,威克里夫(JohnWycliffe,1329-1384)将当时通用的拉丁文圣经译成中古英文,以启迪教化人民。

    宗教改革运动,印刷术的发明,都有助于圣经的译成多种语文。在另一方面,圣经的普译,印刷术的普及,也有助于宗教改革。圣经真理的光辉,「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一一九130),可以照亮教皇制度下无知和腐败所造成的黑暗。神的话是他的权能。

    一位英国青年学者廷岱勒(WilliamTyndale,1494-1536),在与崇奉教皇的罗马教学者辩论时,说出预言性的壮语:

    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规条;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几年之内,我要使扶犁耕田的农家孩子,比你更懂圣经!

    廷岱勒的话,实在可追溯到伊拉斯谟的源流。在新约圣经绪言中,伊拉斯谟写道:

    我能希望每位妇女可以读福音书和保罗书信。当圣经译成每种语文的时候,不仅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连土耳其人和回**,也可以读了明白。……扶犁的农夫可以吟诵经文,织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韵律中吟唱圣经语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讲述圣经故事,消除途中的闷倦。

    一五六○年日内瓦圣经的出版,是廷岱勒壮语的实现。在一五二四年渡海往欧洲大陆。(因为英国那时还未归于更正教,情势所迫,不能在国内自由译经。)流浪十年之内,廷岱勒把新约及大部分旧约圣经,从原文译成了现代英文!新约全书早于一五二六年出版;一五三六年,廷岱勒为译经而殉道,工作由别人继续完成。

    廷岱勒燃烧的信念,最后倾奠上自己的生命。日内瓦圣经出版后,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圣经。所谓英王雅各钦定本(KingJamesAuthorizedVersion),有百分之九十是根据廷岱勒的日内瓦译本;以后的各种译本,也大部分取法于日内瓦圣经,由此可见其译文之严谨与高明了。现行的钦定本,修订虽已达五次,却只是因字的结构拼法不同,或字义因时间变迁,为了避免误意,作最低限度修订。廷岱勒十年勤劳工作的成就,比亚力山大大帝十年征服半个地球的勋绩更伟大,影响更深远,更永久。

    注释的问题

    虽然英王雅各钦定圣经,取据日内瓦译本那么多,但那位用他名字的英王雅各,饮水却不思源,对日内瓦圣经大表其不满。这个有名的故事是这样的:

    英国女王伊利沙白一世,于一六○三年三月逝世;因她未曾结婚,没有王嗣,由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继承大统,是为英王雅各一世(KingJamesI)。他是一位很热心,而有神学知识的王。他曾经出版过《灵鬼论》(Daemonologie,1597)兼论天使及鬼魔,是此类作品之中最早的;他自以为也能释经。在就英王位第二年,一六○四年,就在泰晤士河上的翰浦屯宫(HamptonCourt)召集当时的着名学者开译经会议。雅各王躬亲参加,并且讲了话。他说:「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看见完美的英文译本圣经,但我以为日内瓦圣经是最坏的译本。我希望大家集全国最好的学者,共同努力,译成一个统一的译本,以供各教会诵读使用。」

    善体王心的伦敦主教班可乐福(RichardBancroft),看出问题不在于已使用半个世纪的日内瓦圣经译文上,而是出在其独立的精神,就建议说,以后的译经应该不加任何注释。王极表赞成,认为「智者所见略同」。雅各王指出不合御意的两个例子:一是在出埃及记第一章二十一节:「收生婆因为敬畏神,神便叫她们成立家室。」日内瓦圣经注说,在王的命令与神的旨意违背的时候,顺从神而违背王命是应当的。另一处在历代志下第十五章十六节:「亚撒王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亚舍拉。亚撒砍下她的偶像,捣得粉碎,烧在汲沦溪边。」日内瓦圣经注释,认为应该把老太婆处死刑,像处理亚舍拉偶像同样炮制,不该便宜了她;因为旧约律有明文,造偶像的该处极刑,不能只对付产品。王认为像这种恶注,会使人民**,十分危险,是要不得的。(注:不久之后,班可乐福主教便荣获晋升极品、成为总管全英教政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其实王的担心假借圣经注释作「思想走私」,也并非完全无因。那时,清**已渐发展成势力;而在三十年后,一**○年的清**革命,就把英王查理一世斩首了,而其军中使用的圣经恰是日内瓦译本。

    另一本加注释的英文圣经,是附有次经的「贝主教译本」(BishopBeeke-sBible,1551),其新约部分也是参考廷岱勒日内瓦译本。其有名的注释在彼得前书第三章七节:「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识]和妻子同住。」读者发现,注:「……如果她不顺服,不帮助丈夫,就得把敬畏神打进她的头脑里,她就知道学习尽她的本分。」这译本就得了「打老婆圣经」的雅号。幸而这个译本从未广受欢迎。

    注释不是圣经

    我们都知道,圣经的注释不是神启示的话;也从未听说过,注释圣经的人夸称是神启示的话;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不同,很容易分辨出来。虽然如此,这并不减低注释的影响力。读经的人,像是有一种意识上的惰性,半自觉的顺流而下,把注释当成是神的话的解开;一般不习惯于批判性思考的人,更容易先入为主,以为是唯一的解释。这就像是中国古时读《四书》的人,把《朱子集注》也读进去,以为与「子曰」有同等权威,是唯一的正解。

    译经的人应该严谨忠诚,更应知道是神的话,存敬畏的心事奉,才可以言无所苟,不敢随便。人对了,翻译的作品才对,「道行而志通,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篇」语)这是说,语文有标准了,才可收到正确的传通效果,不是「吹无定的号声」,而有一致的正确信仰与行动。论到译经者的条件,马丁路德说得好:「译经者需要有一颗真正虔诚的、信实的、勤勉的、敬畏神的、有经验的心。一个虚伪的基督徒,或激烈分子,都不能作一个信实的翻译者。」

    至于注释圣经,也该知道是为神作的,要特别小心,不可乱伸乌撒的手;就是连分段与加小标题的事,也不能轻忽。外行人固然搞不得,不敬虔和没有原则的人,也不能任意从事。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都要在永生神面前交帐!

    至于读者也有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求圣灵的引导,虚心求解,借着虔诚的祷告,有敞开和清洁的心,求圣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也该知道,注释是人加进去的,意见可能各有不同,而且各家的多种注释,可能无一是对的,是要帮助人明白神的话,如果注解确当,也能帮助人明白神的话,但也可能注入自己的成见,为要显明自己有理。圣经是真理的圣灵写的;惟有原作者(圣灵)最知道他自己的心意。

    附录:译经与释经的关系

    中国人一向非常重视语文,对经典更是如此。因为语文代表思想,也影响思想。

    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一百年之后,本世纪初,中文译经(部分或全部)有了二十七种,加上九十九种方言拼音译本,包括十种方言,真是百家争鸣,其所造成的混乱情形,可想而知,信徒莫衷一是。

    感谢主,经中西基督徒学者的协力,译成了和合译本。经教会一直采用,圣灵动工,教会奋兴,福音传开。这正像是灵火由天降下焚烧,印证神悦纳所献的祭物。而我们也感谢敬佩译经者慎重敬虔的态度,才得圣灵启导,有如此杰出的成果。

    在这一代出现了现代中文译本,不仅不是标准译本,而且有的地方比LivingBible的意译更自由,更大胆,更任意加添删减改易,忠实的译者风范,慎敬的译经态度不见了!就以开头来说:

    太初,上帝创造宇宙,大地混沌,没有秩序。怒涛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笼罩着。(创一1——2《现》)

    「太初」跟「起初」不是一回事,读中文圣经的人都知道。而「宇宙」跟「天地」比起来,哪个容易了解?这还不说。「宇宙」的意义是什么?「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准南子》注)是空间时间的综称,只是借指天地,为什么不直言天地?再看约翰福音: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经存在;道与上帝同在,与上帝相同。在太初,这就与上帝同在。(约一l-2《现》)

    谁都可以去比较,更现代,更进步,更容易了解的地方在哪里?至于「怒涛澎湃的海洋」,连在LivingBible里都找不到,是任意加添上去的;特别是「海洋」,尤为莫名其妙了,因为海洋是在创造过程中的第三天才有的,违反逻辑次序。

    译者似乎有种抑制不住的,爱加用形容词的倾向。这种文人早期意型,似难避免;但加进经文里,就不可原谅了。例如:「你为什么生气?为什么愁眉苦脸?你要是做了正当的事,你自然会显出笑容,……」猜得出这是什么话吗?是现代中文译本改译的创世记第四章六、七节的「你为什么发怒呢,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再看现译:「约瑟体格健壮,英俊潇洒」。(创三九6「约瑟原来秀雅俊美。」)剩余的形容词哪里来的?接下去:「不久,主人的妻子向他频送秋波。」这种庸俗的字句,现代的言情小说都嫌肉麻陈腐弃而不用,竟有人拾起来放在圣经里!如此现代!

    也就在创世记第三十九章,记约瑟的事迹,和合本译得非常认真而且好,其中有个重要的字:「手」字。英文KingJamesVersion也都有,可惜几个新译本忽略了。

    波提乏从以实玛利人「手下」买了约瑟。(一节)

    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三节)

    主人把家中一切都交付他「手」。(四、六、八节)

    约瑟把衣裳弃在妇人「手」里。(十二、十三节)

    司狱把监里的事交约瑟的「手」。(二十二、二十三节)

    手,表示所有,管理,引导,也表示掌握把柄。约瑟落在人手里,服在人手下,手中作事殷勤忠心,更有神的手引导他。这不但是文学上的美妙,更也有释经上的重要。

    你不感觉意外吧?凡是好的都删去了。这才叫是「现代」?如果保留了,又有什么不现代的地方?又有什么难懂?

    说到这里,就再看看「脚」吧。脚,表示立场,行动,地位等。

    「我们的脚也没有偏离你的路。」(诗四四18)被改成了「也没有反抗你的命令。」(《现》)

    「使我的脚立在盘石上,使我脚步稳当。」(诗四○2)被改为「他把我安置在盘石上,使我安全稳当。」(《现》)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三一8)被改为「你把我安置在稳当的地方。」(《现》)

    初期教会把田产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四35、37,五2)以后,欺哄圣灵的妇人仆倒在「使徒脚前」(徒五10)。现代本竟改译为「交给使徒」。

    谁能看得出改译的好处在哪里?

    再如「轭」在圣经中表示工作,服事,权柄,婚姻等涵义。「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申二八49),是说服事敌人的苦役。所罗门王崩逝后,以色列人民申诉在他治下「服重轭,作苦工。」(代下一○4)以撒为长子以扫祝福,说到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挣开他[事奉兄弟]的轭。」(创二七40)主耶稣来是使人自由,他应许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一28)「轭」是一样的字,但性质不同,所以可作对比。

    但现代本译为:「你父亲所罗门使我们背负重担。」(代下一○4《现》)又把以撒的祝福改为「但当你反抗他的时候,你将摆脱他的枷锁。」(创二七40《现》)同一个「轭」字,竟化为不同的「重担」和「枷锁」!违背翻译常规常理,叫人信不下去。原因在哪里?规范在哪里?

    不知为了什么,在圣经标题上用起工夫来。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大家都知道属于「字母诗」,每八节是由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起,从头到尾依次用了所有二十二个字母,无从加小标题。但在二十多年前,排印二段式圣经的时候,多出了些标题来。有一位朋友指给我看,觉得莫名其妙。看看这样的字句:「谦受耶和华命令者学习智[原印误]识」,「仰望耶和华判语者不致蒙羞」,「盼望耶和华应许者救出逼迫」,「遵[原印误]敬耶和华训诲者不容欺压」,「爱慕耶和华律例者免除惧怕」,「敬爱耶和华诫命者立为公义」,……更有一句「遵行耶和华灯光者免入网罗」!请问谁说得上什么是「遵行耶和华灯光」?不成话!差不多每句话都是乱按的,有的与经文内的意思不符,有的是本句不通。我们知道标题不是圣经原文有的,但不可以离谱到这种程度,简直成了「不经之言」。

    现代本对于同一篇的标题,虽不说「一蟹不如一蟹」,但也好不到那里去,只是武断妄加,说不上什么提示。八十一及一四五节重复「求主解救」,不知是什么理由,何不多重复几次?

    圣经到底原是古代语文,到现在,最近的也将二千年了。真理是不会变旧的。有些名词倒不必完全趋新,应该保持文化环境的关联。就如:「主」,「拉比」,「大人」,「夫子」,「师傅」,都改成了现代的「先生」,反而不能接近原来表达的人际关系。至于官职或专业称呼呢?只能采用相近译名,原没有刚好恰合对等的。「巡抚」既不恰称,「总督」就对了吗?不见得。President「总统」固然常用以作为政治领袖的衔头,但早些年还不过是军营的中级头目,更可以译为现代的商店老板。「硝皮匠」是种行业。现译为「皮革匠」(徒一○6《现》),就非古非今了。又如圣经记载主耶稣在世时说的话:「大利大古米!」(可五41)「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都不是新约的记录文字希腊文,显明不一定限于当时所习用的话。

    这些都是从最基本的原则,几乎是无可置辩的常识性字句来说。至于修辞造句上的差异,语词的正讹,真是难以尽举了。当然,这不是说现代译本一无是处。因译文再好,也不过是传达原文的意思;而圣经本身是至美至善的真理,只要忠实传真,不自添油加醋,自然是佳妙。因此,现代译本还是比「旧酒」差得远咧!

    有人引用主耶稣在十架上的话说:「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三34)

    啊,但愿他们能晓得,能相信圣经是神的话。愿圣徒能选择圣经。

    修订

    这里不全是说现译者的低水平。因为圣经内容体裁既有限制,译本高到某种程度,可以改动的限度就很小了。如果为改而改,为求异而修,只有弄巧成拙。最合宜的办法是除非确知有必要,就不要改动。这在别的语文,也有类似情形。

    在修订过程中,问题最小的该是译名。一般以约定俗成为宜。现代译本好像根本不知道译文词汇应该先列表对照,改译要定个标准,哪些要改,哪些不改,如何改法,给人的印象是十分草率行事。

    现代本对「他施」这名词的处理最差劲。也许是因为难确定其地域,就译成了「远方」;「他施船只」分别译为「远航船只」和「大船」(王上一○22,二二48;代下二○36;诗四八7);或干脆不译(代下二○37);有时却改译成「西班牙」(创一○4;诗七二10;赛二16);而有「他施的船只」却改为「在海洋上的水手们」(赛二三1)。这算是哪门子事!

    有的地名古时与现在不同,如果是译音,改照今名自然不会有大问题。但名字是改了的,就该照当时的情形,用当时的名称,最多加注今名。圣经里面本就有这样说明的例子。否则,古人用今名,看来像是额外加添的「预言」。顾况对白居易说:「长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居」,就有些怪怪的了。

    旧有译名有的不妨改动的,但要改进才好,而且要求统一。如「流便」可改,大致可以同意;但改为「吕便」就不大好了。因为原译的「便」(Ben)字,多是有「儿子」的意思,如便雅悯等。如果改为「流本」,「本雅悯」,就可音义兼顾了。

    说到译名音义兼洽,是一种艺术。如「耶洗别」原名有「贞洁」的意思,很恰切(虽然其人不如其名)。为什么改成「耶洗碧」(王上一六31)?不改为是。

    最后,说到一节最为大家熟悉的经文,也改得最使人痛心。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现代译本改为:

    上帝那么爱世人,甚至赐下他的独子,使所有信他的人不灭亡,反得到永恒的生命。

    现译者想必很得意;不是常有人说过吗?加上「那么」二字,才可以表达"Solovedtheworld"。其实,看看和合译本,「上帝爱世人」,爱到一个地步,「什至」把他的独生子都赐

    给了世人,意思并无不同,而已隐含了「那么」的意思在内,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而「独子」在读声上不如「独生子」,而不如原译的着重于「生」字。(不是吗?并没有必要避免吧?)「不灭亡」自然声韵上不如「不至灭亡」;「反得到」,要不就用「反而得到」;但都不如「反得永生」。

    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家德莱顿(JohnDryden,1631-1700)把翻译界定为三类:直译(Metaphrase),意译(Paraphrase)和仿译(Imitation)。译经不是释经,应该以直译为主,这是用不着多说的。须知华人还是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有一定的信仰准则。

    圣经是神的话。既接受圣经为神的话,在翻译与制作上,就务求尽善尽美。马丁路德的德文圣经译本,廷岱勒(WilliamTyndale)的英文圣经译本,都成为他们本国文字的典范。在印刷方面,谷腾堡在发明活字印刷之后,首先印的是圣经,在五百多年前(约一四五○年)的出品,已极为精美。几年前,在英国拍卖的《亨利的福音书》(Henry-sGospels),售价达七百多万美元,创下艺术品价格的最高纪录。(见Smithsonian,BookofBooks,1992.)华人虽不以印刷精美着称,但我们有理由希望华人出版的圣经会好些,译文,印制,都是同一原则:因为我们所事奉的是主。
正文阅读 10 从圣经找根据
    圣经是神的话,是永生神向人说话,这是神荣耀的恩典。但人所解释的圣经,是另一回事。正像人邪恶污秽的手,作出许多问题,人碰到神的圣言,也是会出问题的。

    释经的问题,大致有两方面:一是出于无知,就是彼得所说的「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行曲解圣经,他们在主的圣道上没有学习,根基不深固,极容易变成瞎子领瞎子(彼后三16);一是出于有意的曲解圣经,要满足他们自己的目的,为的是诱惑人,这是「恶人的错谬」(彼后三17)。正确的解释,使人能明白圣经,明白了,才可以有正确的相信,而有「得救的智慧」。错误的释经,使人坠落,什至「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所以盲目的相信并不是品德,而且离了神的话,就没有信心的根基。圣徒应该知道如何「慎思明辨」,而这正需要确定明白神的话。

    误解神的话的例子,实在很多,在人类的经验中,每产生错误的信念,带来可悲的后果。特别是当人相信那是「神的话」的意思,不问是误意,或是被误导,信念就会加强;甚至会不

    惜故意扭曲,为自己的行动作借口,或为自己不行动作借口。这种情形,与人坠落的历史同样久远。

    人受引诱犯罪以后,神对亚当说:「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7-18)这句话竟会被人拿去解释为劳动是咒诅,安逸不动才是福分。是

    这种信念,叫人觉得不劳动是好的,不但在身体安逸,在心理上也感觉优越;这样,奴役别人没有什么不对,渐渐产生了奴役文化。

    把这种理论推得更远一步,就降而找到承受新大地的挪亚一家。挪亚说:

    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九25-27)

    照圣经看来,这是说到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而雅弗在闪的帐棚得到庇护,「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谁曾想到,种族歧视,奴隶制度,以至帝国主义侵略,都从这

    段经文找根据!谁能想得到?别有用心的人想得到!

    他们说,闪的后裔是浅色人种,雅弗的后裔是白种,含的后裔是黑种非洲人。当然,肤色愈深,品种愈低。在中世纪晚期,这种歧视就已经存在。不过,到了「发现」新大陆以后,更

    需要从圣经中「发现」邪恶行动的借口,「含的咒诅」成为奴隶资源的根源,黑人命定该作奴隶!在上个世纪末,出现了假科学的「颜面角」(FacialAngle)分析法,说是颜面角小,额头向后倾斜的黑人,是未充分进化的证明,智慧低,算不得完全的人,只能算是没有灵魂的活动资产;白人额骨高,颜面角近于直角,应该作主人;黄人是在黑白之间的。「雅弗扩张」被解

    释为殖民主义,侵略亚洲(「闪的帐棚」)!这种说法,一直到本世纪还可以听得到。如此,圣经被用为最邪恶可耻的行动作辩护,作根据!这不止是匪夷所思的笑话,而是真影响到不少人相信,而且引起最惨酷的战争。

    人之所以曲解圣经,或乐于接受曲解圣经,是为了迎合他们肉体的喜好,属世的利益。其实,劳动并不是咒诅,人尽可以劳而不苦。在人类犯罪坠落以前,神应许人「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那绝不是咒诅。神安排亚当「修理看守」伊甸园(创二15),那绝不是咒诅。就是到了新天新地,「再没有咒诅;……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启二二3),事奉自然是劳动,但没有谁会想到那是咒诅!所以劳动可以劳而不苦,正如运动一样。只是人犯罪的结果,是地不效力了,生出荆棘和蒺藜来,那才是受咒诅的。至于种族歧视,圣经是种族歧视的最大仇敌;圣经早就说过,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一七26)。「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并没有差别。「神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也毫无差别。再从历史看,埃及建立伟大的金字塔文化,远在白人懂得穿衣服以前,而且在白人有文字这个观念之前,蒲草纸书籍即已存在!在教会中,奥古斯丁(St.Augustine)和亚他那修

    (Athanasius)那样的伟大教父,也是出自非洲。

    曲解圣经不仅是些微偏差和异见,而是可以引到无限荒谬的地步,更可惜的是这些人都自称相信圣经!莫怪彼得警告我们避免那种偏离真理的坠落了。
正文阅读 11 魔鬼怕释经
    有人以为撒但魔鬼怕圣经,那实在是错误。其实,魔鬼还引用圣经呢,只是在语意上不正确。魔鬼所怕的,只是正确的释经。

    主耶稣在世上公开工作之前,在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是属灵战争的第一仗,也是语意释经的战争。这真是很奇妙。路加福音第四章一至十二节记载:

    魔鬼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耶稣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魔鬼的语意,显然与圣经记载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验有关。神引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后,在旷野,曾从天上降吗哪给他们作食物。神能从无中生有,天降吗哪供应二百万以上的人口,四十年的需要;现在有现成的石头作素材,变成一块饼就解决了神子饥饿的问题,岂不更容易得多!

    看看假语文始祖的恶性逻辑!这是魔鬼画下的道子。它过分简单化的二分法是:你是神的儿子,就把石头变成食物;你不把石头变成食物,就不是神的儿子。或是神的儿子,或不是神的儿子,在此一举,在于是否把石头变食物来测定。其实,还有另外两个可能:一是可以把石头变成食物,而不是神的儿子;一是神的儿子却不要把石头变成食物。主耶稣把这个挑战解化了:要石头变成食物与不变成食物跟是否是神的儿子,没有必要的关连;神的话比食物更重要;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确定的,绝不需要向撒但证明,也不能以石头变饼为证明;神的话见证主耶稣是神的儿子,而他愿意遵行父神的旨意。主耶稣所引的经文,是来自申命记第八章二至三节,正说明神能供应人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人应当遵守神的话。

    魔鬼又领他上了高山,霎时间把天下的万国都指给他看,对他说:「这一切权柄、荣华,我都要给你,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你若在我面前下拜,这都要归你。」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

    我们从圣经中知道,魔鬼的话并非是全无根据。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也同意「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但「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罗八22),受败坏的辖制,是有限定的时间,有将来得救的盼望,这都在神计划和全知全能之下。而且魔鬼的话「这原是交付我的」,语意中隐含着言外之意,只要把语句形式改变一下,从被动语态变成为主动语态:「有一位把这些交付了我」,就清楚得多了。当然我们无法期望魔鬼让我们清楚明白经文原意,但魔鬼避免讲出这件事实,更拒绝透露交付他手只是有一

    定的时限,是暂时的。(可惜,到今天有许多人还是没有这认识。)几年之后,主耶稣完成了他在世上的事工,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审;他用不同的理论向度,讲到权柄的问题,对彼拉多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见约一九11)意思是说,把主交给彼拉多的「那人」,知道神是更高的权柄来源,却故意不认识神,不寻求神,自然是罪无可逭。

    魔鬼的语意圈套,不能欺瞒全知的主。主耶稣用正意释经反击,指出:神是最高权威,要拜他,顺服神的旨意;魔鬼的权势是不能持久的,而且是在神以下的。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与父原为一。主耶稣不与魔鬼妥协,他愿意成全父神的旨意,走十字架的道路,受死、复活,得着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参太二八18;腓二9)

    魔鬼又领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殿顶上。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从这里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看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

    魔鬼的试探,一步一步的更深入:由人的肉体肚腹饥饿,最基本的需要,到掌握世界荣华的欲望,再进到属灵的,宗教上成功的欲望。但在语意学的技巧上,则显得愈来愈拙劣,到最后简直呈现智穷力尽,败象毕露,不得不用断章取义的方法。原来魔鬼所引那节经文是:「因他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见诗九一11-13)但魔鬼并没有推托记忆力欠佳,却轻易的把「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几个字省去掉了,在殿翅上跳下去,很难说是释经的正确方式,从悬崖高处「跳下去」既不是「行」,「殿翅」也难成「道路」。看主耶稣一方面,却是愈来愈刚勇。他不但引用圣经,平衡完整的显示真理,并且显白的申明,他是主,是神。

    在人类历史的前几页,我们就看见那恶者撤但魔鬼用语意魔术,试探第一亚当。不幸,他成功了。

    在人类新造历史的开始。那恶者撒但魔鬼故技重施,用语意魔术,试探第二亚当。这次他失败了。主完全得胜,诚信真实的神之道,彻底的胜过了他。
正文阅读 12 伊甸园里的挑战
    与至善真理之神的属性相对的,是那恶者撒但魔鬼。魔鬼是虚谎之父,众恶之源。魔鬼,这世界的辖制者,建立了一个虚谎体系,使「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建立

    他黑暗的权势,使人拒绝真理,不接受生命之光(参约一5)。

    这虚谎体系,是那恶者的杰作,是那恶者最厉害的阴谋;不但愚昧的大众为他所欺骗,连那些自以为有智慧的宗教人士,也为他所欺骗。

    这虚谎体系,是与真理相对的,颠倒是非,「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参赛五18-23),至终造成一个邪恶败坏的社会。今天我们看这

    个价值观念混乱的世代,就是由这条路线所结的恶果。

    在伊甸园中,那恶者首先使用这个方略,诱使人违背神的命令,把罪引进了世界。

    神造了我们人类的始祖亚当,把他安置在伊甸园里,叫他修理看守。以后为他造了配偶夏娃,与他同居,帮助他。「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5-17)神的命令是非常清楚坚定的,真理就是这样。那「分别善恶」的功能是如何运作呢?圣经并未说到这是那果子的功能;毋宁说,那是一项测验:违背神的命而吃那果子,就是恶,就必定死。

    那试探人的来了。撒但古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创三1)他把慈爱的神刻画成残忍的地主,只要你们劳动「修理看守」,却不许你们享受生产成果,真是岂有此理!不过撒但并没有肯定的说出这样的断语,那太不合情理了,叫人难以置信;「神岂是真说」的语意,是「难道竟有如此不公平的事?」他是以为被**者说话的姿态出现的。女人的回答是:「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三2-3)

    我们不难比较发现,这里的话跟前面第二章的记载不一样了。前章神吩咐的是「不可吃」,这里加上了一句「也不可摸」;神吩咐的是「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是立法者警戒的口吻,并不是说吃了果子进入消化系统的化学反应;而「免得你们死」这句话,把对神敬畏顺服的本分,转移到胃上。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呢?是夏娃的记忆力有了问题?我想不是。现在的主日学小学生,也不难记得一节圣经,有的什至可以整章全卷的背诵神的话;何况那时生活简单,语文简单,怎会忘记了?那么,是传播上的问题吗?是否亚当把神的命令传达错误?不会的,因为亚当的记忆力挺好的,他给各样种类浩繁的活物起了名字,用不着作笔记,更没有大辞典,现在有谁赶得上?(参创二19)记那两句简单的话怎会有问题?毛病出在哪里?

    看来是夏娃接受了撒但话中的余意,被他离间,心中起了不满,她的话好像是这样说的:「哼,那才不是呢!如果不许我们吃所有的果子,难道要我们饿死不成?他岂不是失去了劳动力?谁给他修理看守这大的园子?我们之间的矛盾是这样:那园当中的树的果子,是只为老板预备的,咱是不准吃的,连摸也不行咧!」夏娃果然坠入彀中。

    这样,撒但挑起阶级斗争的机会就来了:这就是阶级的矛盾!他的辩证法是由不平而造成嫉妒:「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三4-5)为什么呢?照辩证法,有奴隶是相对的有主人存在的条件,奴隶们饿死了,还作谁的主人呢?另有原因吧?他给神捏造了一个「真动机」——其实是假的。他的意思是说,神是嫉妒你,不愿你们跟他一样,起来吧,起来革命!(参诗二3)

    但撒但魔鬼的话是真的吗?当然不是!他说的是谎言。人不能真的「如神」;人可以自以为「如神」,自己立法和判断人(参雅二12),假借善恶之名,但不真的「知道善恶」;自己所行的以为是善是正,什至想办法自己辩解,说服别人,叫别人相信他;但不定合于神真理的标准,「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一六2,二一2)。即使有时知道善恶了,但还是知善而不能行,知恶而不能去。因为真的知道,就是行的一部分。

    实际说来,人不在真理里面,生活在撒但的虚谎体系之下,不可能真知道真理的;只有因信接受主耶稣基督,有真理圣灵内住,生活在真理的光中,才可以知道真理。世人以为是「真理」的,不过是在世生活经验的积累,或从别人接受的。想想看,别人给我们的判断,告诉我们的,都是虚假的,不论是出于无知或故意的欺骗;而我们对自己也是如此,自以为真我,实在是假相。这样交互影响,彼此反射,使人完全迷失了自己!有一天,主使我忽然发现,生活在这样一个虚谎的体系和文化中,是一件可哀的事,也是一件危险的事!莫怪古希腊的哲人相传说的一句哲言是:「认识你自己!」

    要认识自己已经是近于不可能了,而人竟凭这种虚谎的想像,去妄自推断神。结果,自然是「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虚谎加虚谎还是虚谎,不能成为真理。

    对神缺乏真认识,自然也不认识神的旨意;而行在神旨意之外,就是行在私欲之中。圣经说,这是「自欺」(参加六7-9;林前六9-10)。奥古斯丁(St.Augustine)曾说,诚实是一种好的品德,就是对别人不诚实的人,也喜欢别人对他诚实,这可见他内心实在肯定诚实的价值。可是自欺的人是甘愿对自己也不诚实,叫他不承认神的审判,不承认神的国,只为自己今世的私欲而生活。但神的话是真实的;他不承认神的审判,神的审判仍然要临到他;他不承认神的国,神的国就与他无分,却仍然要降临,因为神是真实的。我们要认识神真理的道路,并且照他的真理而行。

    人不在神真理的光中,会产生一种自我假相,不知道真的自我,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一二3)。这就像背向光的人,看自己的影子特别高大。这是魔鬼厉害的诡计。有些人起初作得很好,对人也真诚;可惜后来听进了撒但的耳语,引诱他忘了自己,成了所谓「伟大领袖」,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坚持自己永远是对的。有句话说:「自以为世界上少不了他的人,坟墓里多的是。」虽然语似讽刺,但也看到被欺骗的悲哀。在坟墓而不觉悟,岂不是可哀吗?但羡慕那些大坟墓的人,岂不更可哀?

    自视过高固然是虚假,固然是不好,但圣经并没有叫圣徒看自己毫无价值,更不要看别人毫无价值。圣经说:「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一二3)。又说:「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较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一二18-22)。保罗被圣灵感动,吩咐哥林多教会赦免接纳肯悔改的肢体:「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什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为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林后二6一11)。撒但的诡计就是叫人看别的肢体弃之不足惜,或是叫他看自己无价值,自以为被神弃绝。其实,凡被主宝血所救赎的,没有是败坏不可救药的;所以要谨防不要接受撒但虚谎的诡计。

    撒但的另一虚谎是叫人看世界为至宝,把暂时代替永恒,以为自己可以计划掌握一切。圣经说:「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雅四14)人只能把自己交托在主的旨意中,为了神的荣耀而生活,才是真实的,不可以自己张狂夸口。大卫一生最不讨神喜悦的事,就是他下令数点以色列人;那是撒但的诡计,叫他信从虚谎,把神托给他的国家和人民,当作是自己的,以为自己该得荣耀(参代上二一l-17)。
正文阅读 13 经文说什么
    圣经是用语文写成的。因此,释经者必须对语文有相当的训练。如果我们因为福音书中对「文士」的负面形象,而延伸到对释经轻视,以致对圣经的轻视,那将是最不幸的事。

    犹太人的《他勒目》里,给文士以斯拉特别的赞许,认为「如果不是摩西生于他以前,以斯拉是配得领受律法的人物。」因为他把神的「圣言」(见罗三2)向被掳归回的百姓,清清楚楚的宣读传讲(尼八章),并且照律法执行(参斯九至十章)。因为有了这位「通达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斯七12,亚达薛西王语),才有犹太教。

    拉丁着名教父中,武加大拉丁通俗圣经译者耶柔米,是当代着名文法和修辞学者杜纳特(AeliusDonatus)的学生。信主之前的奥古斯丁,也是专业修辞学的。(他那时候的修辞学,是专研逻辑演说与法律事务的。)

    直指与喻意

    奥古斯丁最注重圣经教义的教导。在他重要的着作之一《基督教教义》(DedoctrinaChristiana,397-428)中,把圣经的语文分为二种。这就像我们驾车见到公路上的标识,也有二种。一种画个箭头,指示方向或地名,是直指。另一种画个髑髅并交叉骨,却不是说此地有枯骨,而是警告危险,那是要会意的,是喻意。一种他称为直指(propria)的标识,信徒应该照字义去实践履行;透过信心的眼睛,信徒对神的话要敬畏顺服,而不是审判。持定神的话,灵智就得到洁净,而生发爱心。这类经文,通常不会产生解释的困难,如:禁食、施舍、祈祷、传福音的命令等,或勉励,叙述的文字,一般都不会以为别有所指。

    另一种是喻意(translata)的标识,是要从字面的意义转到以外去理解。因为这类象征意喻的经文,并没有可以遵行效法的意义,什或不可能实行的;但研思之下,却有其深义。

    在喻意的经文,一般可以从字句或推理上看得出来。如:主耶稣说他是「葡萄树」(约一五1),这是品类上的不可能;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又怎会真变成树?同样的,门徒也不会成为枝子。又如主耶稣说他是「好牧人」(约一○11),我们都知道,作过木匠的人子不是牧人,他为人类舍命成就救恩,而不是「为羊」舍命,这是历史上的不可能。同样的,道是「种子」(彼前一23);论到人生说,「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雅四14),谁都想得到是喻意,在其他文学中,我们也习见相似的语法,读者可以没有了解上的困难。又如主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七38)总不会有人照字解释,而且实际上下文就有了正解。

    「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罗一二20),听起来似乎有些骇人;但在上文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已有足够的说明,以下的话,只是一句成语,加强上文的意思而已。

    当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约六47-63),引起犹太人的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其实,这话按字面的意义,在道德上与事实上都是不可能的;主的意思是要人听他的话而相信,在必灵上与他连属交通,就如吃喝一样。

    主耶稣嘱咐门徒,在受命出去工作时,要「灵巧像蛇」(太一○16),并不是叫人「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一一3),而是取一部分的意义:灵巧,而非诡诈。

    主耶稣教训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见太七1-5)眼中有梁木与刺,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显然是修辞上的夸辞,意思只在于显明,不要非分的挑剔论断。

    我们读到启示录中二见证人被杀:「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启一一8)这里提到的是二处城市,另加上一个国家,在地理上显然有大距离,不可能是一个地方;但在其精神上是一样的,就是一种罪恶和反抗神的文化。

    喻意的应用

    保罗看亚伯拉罕,有两种子孙,来自两个母亲:「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一个是按着血气生的;一个是凭着应许生的。他说:「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个是律法;一个是恩典。一个是西乃山;一个是锡安山。一个是为奴的,生子为奴,就是现在的耶路撒冷;一个是自由的,生子是自由,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见加四21-29)这是律法与应许的比论。

    从圣经看见,城代表一个文化和价值体系,国代表统治权威的区域。耶路撒冷是蒙爱的城;巴比伦也是一座城。以色列是一个国度;巴比伦也是一个国度。奥古斯丁衡论上帝之城与属世的城,而在他的名着《上帝之城》里,说到属于上帝之城的圣徒,最后将得享永远的福乐。

    了解圣经比较隐晦的喻意的方法之-,是先从比较明晰的部分开始,认识了经文的主旨,然后渐次探究隐晦的部分;明白了有教训和命令部分的,然后再思求比喻的深意。我们总要记得,神是愿意人了解他的旨意而得救恩,否则他何必麻烦把圣经启示给人?既然如此,要把握这个「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约七17)的原则。

    当主耶稣回答尼哥底母的问话:「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主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4-5)曾经有人问「水」是什么意思。简单的答覆是:「水」就是水,因为下半句的「灵」就是灵。因为主耶稣是回答人家的问话,是要叫人明白。

    当然,有人不以此为满足,要寻求更有「属灵」意义的,「以经解经」的答案,必须舍近求远。那么,本章接下去就说到约翰的洗礼和洁净的礼。这个也有可能,但正确的成分不大。

    但最少可能性的是指此处的「水」是指着「道」说的:「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参弗五26)我这样说,有几个理由:

    一、不应该在回答问题时用喻意,除非是避免作答,或故意叫人不确定明白。主耶稣显然并没有这个意思。

    二、不应该用半直指,半喻意,那会搀杂混淆难明。

    三、如果要参考保罗写的以弗所书,主耶稣没有问题,可以预知圣灵启示保罗写作的事,但能叫人等许多年才解答吗?问话的人先已说过:「人已经老了」,不知老先生等不等得那许

    多年头!

    四、注意主耶稣在对话时如何回应:那「水」是与「母腹」有关的:意思是先从水(母腹)生,也从圣灵生。尼哥底母当然知道「母腹」与包括胎儿的羊水,也知道水是生命的元素。

    五、注意主耶稣下文的骈偶句:「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圣灵生的就是灵。」这是讲到两重生命并行的比论。

    「重生」是属灵的实际,但在语意上是喻意,叫人从生活中已知的实在经验,了解未知的事。这就解答了问者的问题。

    奥古斯丁说到喻意的解释凡例,似乎是延意的教导。例如:雅歌中的良人称赞所爱的女子:「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羊,洗净上来。」(歌四2)他以为是说「教会中的圣人」,因为「他们是教会的牙齿,咬撕掉人的错谬,带他们进入教会的身体。……最大的喜乐是我看他们的象征羊,剪去属世的重累如羊毛。」这是奥古斯丁咀味经文奥义的方法。在我们今天看来,会觉得有推设过远。他心目中先有了「圣人」卫道启导的功能,而以经文引证。今天我们可能想到女子代表教会,是基督的新妇。但颇难理解绵羊会以利齿见长。但不难想到「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五26),洁白没有瑕疵;也可以想到牙齿与口及胃的关系,自然都可以演绎推比的。至于「剪羊毛」的比论,就更远了。

    奥古斯丁很同意罗马政治家演说家西塞禄(Cicero)论演说者的话,以为传道人的目的是教导,是取悦,是感动(toteach,todelight,tomove)。因此,他的释经是注重实用与勉励,以建立圣徒。

    释喻的界域

    释经应该要敬虔客观,不可杂入自己的私意和成见。这个原则我们都同意,但说来简单,作到不易。

    在第四世纪,有个泰可纽(Tychonius,orTichonius),他写过一本书《释经七律》(Liberregularum,orDeseptumRegulis)。泰可纽颇像时代主义的释经,注重七字。如果不是奥古斯丁在DedoctrinaChristina里提到他,可能更少人注意。他的七律是:一、主与他的身体;二。二重教会;三、应许与律法;四、种与类:部分与大体;五、时间;六、覆述重申;七、魔鬼与其群体。泰可纽是属于那时造成教会**的杜纳派(Donatist,因其早期首领DonatusTheGreat而得名)。杜纳派有些像清**,主张教会是只由真信的圣徒组成,注重信者个人属灵经历,而反对政治介入教会。奥古斯丁是反杜纳派对教会的看法。而泰可纽虽是杜纳派,却认为教会有宇宙性的真纯教会,和混杂的有形教会之分。可能是部分与此观点有关,奥古斯丁虽不以为泰可纽的七律解决圣经奥义,却予以介绍。而泰可纽虽有可取之处,但在释经时强加系统化,难免有己意;喻意的解释,自然是己意最容易侵越的地方,因为喻意的界域含混难明。

    比喻是用简单的话,「发明」隐藏的奥秘(太一三35)。谁知道,有人却把比喻更奥秘化,什至系统化了,建立起神学理论来。其中最引起争论的,要算天国的比喻,是主耶稣所讲的一组七个比喻,记载在马太福音第十三章。

    开宗明义是撒种的比喻,是说「人子」主耶稣撒下了福音的种子,就是生命的道(太一三1-23;参彼前一23-25)和人的反应,主自己作了相当详尽的说明,就好像是这组比喻的「前言」,又像是金灯台七个枝子的中干。

    以下的六个比喻,才是都用「天国好像……」开始的,各两个比喻相对,结构均衡而美。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主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太一三24-32)这是讲到在地上的天国,就是教会。这里只说到麦稗并生的原因和现

    象,并不要我们追问「人子」为什么睡觉,那不在讨论范围;而且我们要警醒,但并不保证绝没有仇敌的工作。

    「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水族,……」这是说,天国如网兼收并蓄,「网既满了」,是「世界的末了」,此处着重的在于「分别」,是末后的审判。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长起来……」(太一三31-32),是说在地上的成长,不仅是在犹太,也及于外邦人,是有形发展。

    「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发起来。」(太一三33)是讲内里的无形动力,改变人的生命及文化。在此要抵拒统一「酵」为邪恶含义的试探;因为酵是物质,不是特指的人,不必尽代表恶,前面已讨论过。在利未记第二十三章十七节,五旬节的祭加酵,正足证明。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太一三44)「人遇见了」,是讲信徒的态度和价值观,撇弃一切,唯欲得宝。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太一三45-46)既「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牺牲一切,惟以珠为宝贵,正是主耶稣为人赎价,教会也当效法主,以传扬福音救人的急务。

    我想,这是对比喻自然合理的解释,很难看出主是预言历史的奥秘。主耶稣的教导是愿意人明白,而且还要加上圣灵保惠师的启迪引导。所有教导圣经的人也该这样,不是怕人明白的。因此,意喻的界域是明白真理,不是要叫人建立什么奥秘理论系统。
正文阅读 14 释经与语文
    要了解作者的意思,最好是了解作者所用原来的语文。但这不是说,从此就没有理解上的问题了。不论读者是何种语文的背景,都知道没有那么简单的事。

    作品的可以翻译,是说明它的伟大;作品不能翻译的地方,是鼓励读者去了解原文,以作钻研索求的工具。这是说,在释经上,了解原文可以有一定的帮助。但有几件事须要注意的:

    一、要有深湛的了解。任何的知识,不论医学、科技或文学,都要求精深,研读原文也是不例外。英国诗人泼普(AlexanderPope,1688-1744)说得好:

    些微的学问是一项危险,

    要饱饮,或不要浅尝灵感的泉源:

    浅饮微尝会使人头脑晕眩,

    深吸长饮使我们回复清鲜。

    一个三年级的英国小学孩子,即使他有纯种皇家血统的证明,我们也难以相信他解释莎士比亚的权威;如果生病而仰赖此小宝宝的医药专门知识,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危险的。那么,我们该知道,在释经这么重大的事上,该如何严格要求了。因此,不要轻易否定多年专研译经的原文权威,并且要备一二本圣经原文索引字典,作释经决疑的参考。至于仅花几年工夫,俨然自以为登堂窥奥,除非是神迹,只有极少的天纵奇才作得到。

    二、要有新近的知识。人类知识的进步,在于其累积和新的发现,对圣经原文也是如此。虽然,这都不会改变圣经启示真理的确定和永恒性,但有助于释经。史托德(JohnR.WStott)指出,在帖撒罗尼迦书信中有ataktos这个字,在古希腊文中指不安的军人,因此译「不守规矩的人」(见帖前五14)。但后来在蒲草纸卷中,发现两份学徒契约,发现此字的用法指「偷懒」的意思。(注:经查K.J.V与N.A.S.均译un-ruly「不守规矩」;R.S.V.与J.B.译idlers「闲懒的人」;J.N.Darby译disorderly「乱纪的人」;N.E.B.译thecareless「不负责任的」;N.I.V.译thosewhoareidle「闲懒的人」。)这

    虽不至于影响信仰,但是对语文的新了解,至少可以作为参考。

    三、谨慎语词的析辨。谁都知道译文或释义,需要有本好字典。但我们不能靠字典作好译写的工作,任何文字都是如此。在许多不同或近似的意义之间,要对语词意义有析辨能力。取义错误,就成为释义错误,不是小事。相反的,如果备列各义,不加采决,那就等于是无序的资料,在学术上、应用上,都没有价值。

    四、仰赖圣灵的启导。无论语文的训练到怎样高的程度,只靠人的智慧,不能完成释经的工作。这不是故意持续千百年来的「言意之辨」,主张「得意在忘象」;而是在圣经和历史的论证。希列、若羲、耶柔米、伊拉斯谟,都不能尽解决释经的问题;在主耶稣时代精通希伯来文和希利尼文的文士也不成。惟有「从耶稣基督启示」(加一12、16),才可以参透「神深奥的事」,「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7-13)。

    在一般文学上,有莎士比亚。他曾被视为「文盲」,因为他缺乏正式的学院教育,仅略识拉丁文(当时学术外交和宗教的正式语文),算不得懂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只能使用通俗方言英文(vernacular)写作。但他能写出最杰出的文学作品。奥古斯丁只精于拉丁文,对希腊文、希伯来文和亚兰文所知有限,但他在神学上和释经上(不是训诂注释)都有极大的贡

    献。这是我们常听到的论辩。不过,我们要知道,莎士比亚在思想上、在写作上,都得力于译成英文的日内瓦圣经;奥古斯丁是靠阅读耶柔米的武加大拉丁文圣经译本和别的译本。

    虽然我们不能奢望,在一个世代会有多个耶柔米兴起;但仍然期望华人基督徒中,有人沉潜研读圣经语文,也擅于本国文字,像马丁路德、加尔文一样,对于释经作有益的事奉。如果自己受条件的限制,对原文没有精深的造诣,对原文版本没有考据订校的能力,就不可放言中文译本的窳劣鄙陋;因为谁都没有权利以撞猜代释经。(如果无法确定,至少说明是猜想,也算诚实负责。)相反的,勤能补拙,谦可寡尤。
正文阅读 15 语词与观念
    释经不是几个字的事,什至不是一段文字的事;释经要解释经文的意义,实际上有时是要解决一个文化的包袱。这个问题的存在,常过于我们所意识得到的。当然,这问题在每种文字里面都有;但我想,在中文里面更多。说到原因,是因为中文字词的关系,也因为历史文化的悠久。

    在拼音文字里,如果有一个外来语词,就是引进一个新字,和一种新的观念。但中文字是单音单义,也就是说每一个字都有它个别的意义,或几种意义。这样,当引进一种新语词或新观念时,并没有增加新字,只是增加了新的字义或新的词组。因此,如果秦始皇帝能再来访问今天的中国,会发现他所规定的「书同文」,却不同意义了,什至连普通的字义也搞不通。

    这种现象如果发生在具体的名词,如:由日本转进口的词汇,「政治」,「警察」,还明了易解;「经济」虽是早有的语词,加个新意也可以。但有些抽象的通用语词,汉字新意使人忘记了其观念的转变。其中「法」,「识」,「悟」,「道」字,因为佛教传入另有解释,用来就要留意。「诚」字本来在儒家有其专义,像「诚意正心」等,有哲学意义,佛家用得多了,宋理学家感觉讨厌,就改用「敬」字代替。「无漏」,「有漏」(「漏」字是「烦恼」的意思),「无常」等,初时新鲜,也被使用普及。另外像僧肇,道生等僧人,原是道家,也自然不客气的采用道家语词,像「空」「虚」「无」等词,以为传通,其实如果深究,意义不尽相同。但后人不一定会分辨,所以虽能普及教义,也产生后来中国的三教混合;佛庙中抽签问卜,祈福禳灾,弄得亦驴亦马,非驴非马,混乱不清了。

    中文译经是在佛教人华之后,所以难免也受这种语调转化的影响。例如:「世界」,「慈悲」,都是佛家语词。所谓:「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爱怜名慈,恻怆曰悲。」我们在用这些词的时候,要知道其来源与涵义,当释经的时候,要警觉听众或读者由字义来先存的概念。

    至于「世界」一词,古往今来谓之世,上下四方谓之界,就是中国固有语词「宇宙」的意思。世代是指时间,界域是指空间。现在我们一般作地理名词用时,说到世界地图,谁也不会

    想到它的字源。但如果用作文化上,以至伦理上的观念时,问题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华人说:「不要爱世界」,他可能含有佛家「看破红尘」的意思。因为佛家看有色有相的存在,是虚幻,持住这些是烦恼,因缘相生,「大千世界」,业力是不得了的精神压力,必须求超脱。传道书所说的「虚空」,在有佛教背景的观点,也会与圣经原意不同。

    圣经所说的「世界」,涵有不同的意义,简括说来,可以分指:

    一、物质的世界,就是大地。例如:

    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二四l)

    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诗五○12)

    二、属世的思想,价值系统,也就是世俗。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

    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尽。(约壹五4)

    三、世上的人。

    田地就是世界。(太一三38)

    世界却不认识他。(约一10)

    以上所说的「世界」,既然有不同的意义,我们就应当分别认识,以不同的态度等待、应用。

    得世界

    对物质的世界,神派人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诗八6-8;参来二5-9;创一28)我们生在世界上,是神的管家。神把世界和世上的物质交托给人使用,人就该好好保管、使用,为的是荣耀神。这是受托者应该有的态度。虽然知道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但也该把暂时的居所弄得好,适合于自己和以后来的客旅居住。在暂时的东西上忠心,才可以得主托付给「真实的」。(参路一六10-11)

    基督徒有责任爱护世界,而不是贪爱世界。在这个暂时的世界上,许多的慈善事业,都是属于那永恒世界的人所作的,如:教育、医院、监狱改良等,都是显明的例子。在爱护地球环境上,基督徒也当善尽责任。

    离世俗

    圣徒「不属世界」,正如主耶稣基督不属世界一样,但这不是说他们是不属于世界任何国家的公民。因此,主耶稣向天父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一七15-18)

    我们应当知道,「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雅四4)「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一二2)因为上帝的

    恩典借着主耶稣基督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二12)我们要心意观念变化成新,才可以「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爱世人

    世界上的人,服在那恶者的世俗制度和观念之下,受尽压制。圣经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但神为人预备了救恩。

    「神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神因为爱,就给——把他的独生爱子赐给世人,就是差主耶稣基督到世上来,在十字架上为罪人舍生,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可以得着永生,从魔鬼的辖制下得着自由。

    我们明白了语意,就明白了如何分别:什么是该爱的,什么是该恨,该分别的,什么是该保护的。基督徒必须是世界基督徒(WorldChristian),却绝不应该作世俗基督徒(WorldlyChristian)。这样,释经的目的就达到了: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

    附录:语词与真理的关系从《一九八四》想到思想问题

    一九八四年终于来了又去了。大家松一口气,庆幸着乔治·噩威尔(GeorgeOrwell)笔下预言的《一九八四》不曾真个应验。虽然如此,这书成了涉猎社会学者必读的书,也引起一般读者的兴趣。

    噩威尔的真姓名是EricBlair,是个英国人。在一九四八年,他写下了这本预言性的书《一九八四》。书中的故事是以伦敦为背景,只是他描写大不列颠已不成国。新国名是大洋国(Oceania)。统治英国的是英社党(Ingsoc),在书中常称之为「党」。统治的方式是极权政体,以思想警察为工具。党的三大标语是:

    战争是和平

    自由是奴役

    无知是力量

    政府结构是分为四大部:真理部(MinistryofTruth)主管宣传,教育,娱乐及一切有关思想事宜;和平部(MinistryofPeace)主管战争;仁爱部(MinistryofLove)主管法律,秩序及刑狱;丰富部(MinistryofPlenty)主管经济及物资统制,不用说物资经常是贫乏。在他们的新语文中,四部的名称是:Minitru,Minipax,Miniluv,Miniplenty,表示少真理,少和平,少仁爱,少丰富,明显的,这是充满矛盾与讽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学者们怵于极权统治者所给予人类文明的威胁与创痛,深巨且新。罗素在《权威与个人》书中所表示的,是与噩威尔的恐惧相似。那也是语意学(semantics)流行的时代。研究语文的人,有的弃逻辑学、文法、传统修辞学,而专注语意学。人们以为语意学可以解决哲学上的问题,也可以消除人际的问题——那不是真实的问题,只是欠缺有效的交通。更有人以为极权统治者可以用语意学的技巧来控制人类的思想。噩威尔的书中就表示这种看法。因此,他书中大部分是在与「真理部」有关的范围。

    英社党有个长远的计划,要在二○二○年完全使用「新语」(Newspeak)来代替传统的旧标准英文。到那时,国人将真个的被思想统制,**一事将成名副其实的「不可思议」了。那时,「一切与英社党原则不合的异端思想将不复存在,因为思想是要倚赖语文来进行的。」「新语言」的目标,是要使人的思想狭窄,用减缩词汇的方法,「使罪恶思想无以表达。语词定义要非常严谨;同义语词要予以消除而遗忘。」以「好」与「坏」为例:「坏」字是多余的,可以取消,而代以「反好」(ungood);更好的是「加好」(plusgood);最好是「双加

    好」(doubleplusgood)。而且这可以用为名词,也可作动词。一切积极的、正面的字,统概括之为「好」——包括真、善、美、强壮、正确、晴天、丰味、有效率、进步、妙文等。想想看,这有多可怕!这将真是人类文化的大退化,返而近于禽兽,成了思想麻木不灵了。

    幸而这预言的噩梦没有成为事实。但噩威尔的警告确是值得我们思想。作文宣工作的人更不可不注意。不幸的,在文字这一方面,人们似乎是在朝着Ingsoc「新语言」方向走。在我们生活中普遍使用「开」「关」(On/Off)文化和电脑语言,使我们的思想简化到只有黑或白,很便于「老大哥」(BigBrother)的统制。如果有一天B.B.公真的君临我们,要我们效忠于他,「能用双关的诈语」(但八23),是很容易的为所欲为。

    几年前,有人作过调查,统计显示:百分之七十五的最聪慧优秀的人,都投身于科学技术性的研究及工作,而宗教、政治、法律,及其他各界合起来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才。又比较英美二国大学中的英文程度,发现平均美国大学生使用只有英国学生词汇的百分之六十五。而美国的高等教育远比英国为普遍。这是说教育及知识的提高与普及,并不表示语文表达能力的提高;也就是说,不见得这些人更会思想。至于使用华文的人群情形如何?相信也是有同样的趋势,如果不更严重,已是大幸了。

    思想能力的衰退(atrophy)是比肌肉萎缩更严重的事。这是从使用语文能力减低开始。

    基督徒常难以充分了解语文的重要。圣经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又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一○17,9-10)「心里相信。是由于思想——经过运用无声的语文;「口里承认」则是有声的言语。作诗的人说:「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啊,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诗一九14)又说:「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一2)可见语文影响人的思想,思想支配人的行为。

    中文官话和合译本的精严,是它语文的特色,谨慎分明。例如:在财物方面,给上帝的叫「奉献」,给圣徒们(供给)称为「捐」(林后九7),有时也可称为「施舍」,但济助一般贫人的则是「施舍」(太六2)。如果对上帝「施舍」固然是明显的错误;即使对上帝「捐」钱也是不合宜的。因为错误的言语,影响了思想、观念及态度。又如在敬拜方面,对上帝是「敬拜」(约四24),犹太教重于礼仪称「礼拜」(例:徒八27;来九9),至于「崇拜」一词,在新约及旧约中仅各用一次:「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人意的教训;「崇拜牛犊」(何一○5)是拜偶像。如果我们称「聚会」为「礼拜」,难免使我们久之而趋于仪式;使用「崇拜」成习惯,思想上也流向人意,渐离「敬拜」上帝心灵诚实的原质了。

    我们必须谨慎使用语言文字,否则我们的思想会反被语文役使,流于错误思想。今天文宣和释经工作的要务,不但是装备圣徒善用语文,更盼望能帮助圣徒善为思想。虽然语文本身不能代替「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二4),但都是引人认识圣灵和全能上帝的有效工具。正确的使用语文,是正确的思想,如同正确的地图,能把我们带到目的地。
正文阅读 16 语风与文格
    一般常把风格与内容对称,以为风格不过是外表,像衣服一样,只是表达的方式。其实,真的是那么简单吗?警察、法官,都各有特别的衣服,他们的职务与合适的衣服分不开的,代表的是权威。演员的衣服,更是与他们所表演的角色分不开的,衣服不仅表示他们角色的身分,更决定他们语言的意义,收到所期的效果。

    例如: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亚,向以色列军索战,把以色列全营都给震慑住了,害怕得不敢出战。大卫出到战地,想探知实情。他的老大哥以利押向他发怒说:「你下来作什么呢?在旷野的那几只羊,你交托了谁呢?……」这是问句的形势,但实在的意义是:「你不去看羊,来这里干么?」意思也是说:「这里没有你的事,你不该来!」是责备的话。这就像你在吃饭或作私事,有人在窥探你,你说:「看什么?」或「有什么好看的?」都不是期待回答的问题,而是说:「不许看!」大卫回答的话:「我作了什么呢?……」是说:「我没有错啊!」(见撒上一七26-29)

    推罗王希兰视察所罗门给他的城邑,似乎是借款及物资抵押,向所罗门王说:「我兄啊,你给我的是什么城邑呢?」(见王上九10-14)明显是不满意其贫瘠,感觉吃亏了的话,并不

    是什么诘问话。

    还有修辞上的问句,如:「谁不是亚当子孙?」「谁没有热血离心?」并不期待任何人回答。

    圣经不是一部文学的书,但其所记述的事,与文学上的格型有关的,圣灵感动人,用适合的体裁表达不同的信息。一般说来,诗歌适于表抒情感,散文适于叙述达意。

    诗歌体

    圣经的诗歌书,都在旧约里面,新约只有短短的引用。希伯来诗歌虽曾有限度的影响西方文学,但在精神与中文诗的骈偶、对仗、贯顶体式有类似的地方,自然文字排式格局无法相同。有人采用中文古诗体,把旧约诗歌译出来,读之颇觉自然。在现行的和合译本,除了排列形式不像我们习见的诗之外,也不失诗的韵味。例如: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

    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诗二三2)

    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

    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并。……

    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

    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诗五7、9)

    当然,这里的例子意义显明,不会有解释上的困难。不遇有些诗歌,如果能注意其形式,在了解上会减少困难。其中一个例子,是田园诗的雅歌: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

    我虽然黑,却是秀美;

    如同基达的帐棚,好像所罗门的幔子——

    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歌一5-6)

    这里的意思是说:

    我虽然黑,如同基达的帐棚(外面);

    却是秀美,好像所罗门的幔子(里面)。

    泰可纽错失了这意义,而用这段经文来说明教会组成分子中有两类人,使黑白不分明,是不对的。我们应解为外面黑,像基达山羊毛织的帐棚,是风吹日晒的结果;但里面却秀美。牧女比不得王女:「王女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四五13),是说里面荣美,外面也荣美,正是秀外慧中。牧女是像保罗,为道受苦,外面气貌不扬言语粗俗,里面却有从神得的启示,又像主耶稣外面没有佳形美容。这不也是我们应当有的情形吗?宝贝藏在瓦器里,比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假冒为善者好得多。

    约伯记像是伟大的史诗,像戏剧,也像交响乐。另外还有颂诗,如:士师记第五章的底波拉之歌,出埃及记第十五章,以色列人渡过红海后,摩西及米利暗的诗歌。还有挽诗,如:大卫吊扫罗和约拿单的「弓歌」(见撒下一17-27)。

    耶利米哀歌也是挽悼诗,但以字母离合体(acrostic)写成。你会希奇,为什么每一诗章有二十二节或二十二的倍数(第三章为六十六节),那是因为每节的首字是一个不同的希伯来文字母;希伯来文共有二十二个字母,按序逐节排列,第三章是每三节为一个字母起首。第五章则不按字母离合体排列。

    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是最长的一篇圣经,在全部圣经的中间,也似是荣美的珍宝,是用字母离合体写成的。全篇长诗共有二十二段,每段八行各冠同一个字母,顺着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的次序排列写成。这种体式,不仅在译成非字母文字的中文时无法表现出来,在任何字母文字的翻译里,也无法表现。我不确知这种体式,除了表现可赞叹的文字技巧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属灵意义,也不建议谁刻意模仿;但知道在释经时,要注意体式的差别,一方面不会把自己的私意反射到经文里去,一方面可以解释出其正确的意义。

    散文

    不但诗体有特具的体式,散文也有体裁的不同,语词的特性,论理的方式,都应该加以注意。

    在旧约语词中有其特别语词,一个例子是「预言」,与我们观念里的「善知未来」不同。在宣述方式上,有诗歌,也有散文;在内容方面,常与伦理有关,这是不可忽略的,以后要再讨论。

    在新约里,也有特别语词。一个例子是「信」。信的根源,「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一○17);信的对象是基督:「信靠这人[基督],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9)在保罗书信中,「信心」是与「行为」对举的;「恩典」是与「工作」对举的。因此,我们所熟悉的以弗所书第二章里,讲到神在耶稣基督所显明的恩典,可以这样了解:

    得救是本乎恩——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因着信——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在这里,「恩典」是说我们本不配得的而得着了,是神赐给我们,所以不是作工得的工价;「怜悯」是我们该得的而未得,免于刑罚,而向审判夸胜。

    新约圣经中,也有用覆述语句,以加强或显明其意义,例如:约翰福音第一章: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这段经文不是要对举律法与恩典,也不是要分论恩典与真理;而是说,借着摩西,人只领受了律法和影像,而从耶稣基督的恩典,我们才得进入真理,神是那完美的真实。

    再举启示录第六章为例,说明语意与结构的关系;忽略了结构,就错失了语意。

    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

    有权柄赐给他们,可以用刀剑、饥荒、瘟疫(或作死亡)、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有权柄赐给他们」,不是只赐给第四印的灰马骑士;「他们」也不是指灰马和骑士,因为前面记述第一和第二印时,只对骑士用单数的「他」。那么,这里的「他们」是综合叙述前面四印的结果,合为一元:刀剑、饥荒、瘟疫(死亡)、野兽,恰够四项分配,而且前面也分别说过,就容易解释了。

    经文的风格,也与所传通的信息有关,可以说是信息的一部分。

    语句中强调一项单元的,是表示权威。如:

    只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六33)

    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语句中包括二项单元的,是表达对比。如:

    你的眼睛若嘹亮,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太六22-23)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

    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

    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二21)

    语句中涵有三项单元的,表明客观。如:

    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林前三22)

    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

    悯的神。(罗九16)

    论到这些人,……

    从前丢大起来,……

    又有加利利的犹大起来,……(徒五35-39)

    最后的一个例子,是着名的犹太经学名师迦玛列的发言,他是法利赛人中希列的孙子,也是保罗未信主前的师傅(徒二二3)。在那段话以后,他把初期教会的发展归纳为两个可能:「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恐怕你们倒是攻击神了。」迦玛列的结论和建议大公会:「我劝你们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

    语句中涵有多项单元的,是为了表明广博周通。如:

    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一14)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5-39)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我们也可以感觉得出来,在连连重复的语句,是加以强调一项真理,特别引起人的注意。

    例如:保罗为了强调「灵恩」的一元化,统一而不是同一的真理,而在短短几句话之间,连连重复:

    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林前一二29-30)

    有时,是在较长段的经文之间,加以重复重要的语句。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讲到爱之前,先连续重复爱之不可缺少;在阐释爱之后,说了爱「永不止息」,又说三个「终必」止息的,是重复加上对比: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

    还有一种是结构形式重复,论点分歧,如:

    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

    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

    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林前一二4-6)

    在旧约里,先知耶利米圣殿门口宣读的信息的开始,有重复的语句:「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耶七4)我们仿佛可以见到他有力的手势,听到他激切的语气,这是重复的效果。

    主耶稣复活以后,三次问彼得:「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我们不必考较「爱」字这个动词的差异,或「这些」那个无定指示词的意思,也不能看见主耶稣指示的对象;不论译为:「你爱我比这些[门徒]更深吗?」或「你比这些[人]爱我更深吗?」或「你爱我比爱这些[属世物质]更深吗?」这重复三次的诘问,收到了搜索彼得灵魂深处的效果(见约二一15-17),坚固了他的信心和爱心。重复的问,表示深的关切。

    但最特出的复文例子,是旧约中最短的一卷先知书俄巴底亚书,照中文和合译本算来,只有七百四十二个字,竟先连用了八个「不当」(俄12-14节),而后在一百七十四个字的段里

    (俄17-21节),用了十四个「必」字。前面的八个「不当」,是采渐进的趋下方式,说以东没有爱心的行径,愈趋愈烈。后面的十四个「必」是渐进的向上方式,是应许以色列家的前途,愈走愈光明,至终国度归耶和华。这样,形式就传达了信息。

    还有一种字或意重复的效果,是加重语气。如:「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西四18)又如:「圣灵明说,……」(提前四1)又如:「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六11)这些大字,可以表示强调其重要性。虽然也可能是保罗。患眼疾的旁证(参加四13)或他亲笔加写的印证。

    最后,我想到奥古斯丁所指出的,使徒保罗在书信中,交互选用不同的风格。在设譬析理时,用和缓(subduedstyle)的风格,平心静气,循循善诱;在教导时,用中庸(temperatestyle);在激励,劝勉时,使用庄严(majes-ticstyle)的风格,使人转变、悔改。在释经时,对此加以注意,也可以增进了解。
正文阅读 17 字句与精意
    希伯来书第十章一节说,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并不是本物的「真像」(Form),或「实格」(Reality)。

    在哥林多后书第三章六节,说到「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字句」是指旧约石版的律法;「精意」是指新约叫人活的灵。

    对于人来说,外面看得见的肢体和躯壳,不是真的那个人;而那看不见的灵,才是那个人。我们知道一个的思想,作法,比看外面更正确的了解他。如果把同样的柏拉图论理范型用在语文上,字句是看得见的表面,不是重要的;应当从拘守字句上解释出来,而注重其精神。

    在这方面,应当十分谨慎,必须先正确了解字句,体会分析得充分清楚,才不至于误意。最好的例子,莫过于主耶稣对旧约的解释。

    当代的宗教人士,跟主耶稣最过不去的事件之一,是他对于安息日的态度。有一个安息日,主耶稣率领门徒从麦地经过,门徒因为饿了,就用手掐麦穗来吃。本来麦田是有主人的,未经许可,取别人的所有物是不对的;但律法规定:「你进了邻舍的葡萄园,可以随意吃饱了葡萄,只是不可装在器皿中。你进了邻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申二三24-25)因为神是慈爱的神,他顾念人的需要,这是律法的精神。但问题出在那天是安息日。法利赛人不会放过挑剔的机会;他们也不明白律法的精神。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随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他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独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一二1一8)

    主耶稣在这里举出的事件,依字面看来是违律法的:被**的受膏者大卫,在饥饿时,吃了无权吃的饼;祭司在不当劳动的日子劳动了,不过那是为事奉神与服事人。主更明白的告诉他们,神不喜爱表面的宗教礼仪,而喜爱人认识神,以怜恤爱心待人。

    应用同样的原则,主耶稣不恤人言,不畏人议,与门徒同税吏和罪人坐席,因为他们灵里有病,需要救恩。(见太一二10-13)

    主耶稣也越过守安息日律法字面的意义,在安息日治好病人(见太一二9-15;约五1-19,九1-16)。如果在安息日可以解开家畜去饮水,把掉在坑里的羊拉上来,而却不顾患病人的疾苦,显然不是神设定安息日的精神。因此,主说明「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归根结柢,主耶稣综括安息日的精神,不是神特意要给人为难,加给人重担,而是要使人享受安息:「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二27)如果只拘守字句,本末倒置,就完全违背了神设定安息日的美意。

    圣经里还有些经文,显然是比意喻更深刻,但却不能按字面作得到的,必须从精意解释,依原则实行。如:「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这怎么可能是按照字面的事实?又如:「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三10)不说为基督受苦,而说与基督「一同受苦」,已极难依字义领会;更如何「效法他的死」呢?是否每个基督徒都仿效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但「被钉」是由不得自己定意行事的。我们只能从经文精意去行:舍己,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同主的生命,同主的心志,作主顺命的肢体,服从天上元首,不为自己活,以至于死。

    在读新约圣经时,我们每易得一个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遗传」都是错误的,而产生反传统的情绪。

    「遗传」的产生,是因为犹太人在实用上,觉得有需要把六百一十三条律法的精意,推绎到日常生活道德方面;于是由口传(实际上是久已成文)律法,到《密释纳》(Mishnah)以后,形成了《他勒目法典》(Talmud)和《智侔拉》(Gemara)。其中颇有不违背律法本意的,例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按字面解释,而析判为金钱赔偿。在以后的注释中,如:希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合理的;但我们要知道,这种消极的「不作为」,并不能代替「爱邻舍如同自己。」主耶稣在回答试探他的律法师时,解释「谁是我的邻舍」的问题,更引出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见路一○25-37)。当然,这不是按「邻舍」字面的意义,而是推绎的精意。

    不过,我们要知道,在违反本义,或与本义不同时,所谓「精意」,是无效的,是不必也不可接受的。我们在释经时要避免,在读或听别人释经时,要分辨。

    最常见的反常情形是,人在存想逃避自己当尽的本分,或窃取自己非分的利益的时候,总是把「精意」搬出来,当语意圈套来使用,要显明自己有理,以达到自私自利的目的。这样,我们先要在神面前把心安正,也当知道如何把「字句」和「精意」给予确当的界定。
正文阅读 18 言涵意会
    在语文传通中,有一种情形,是从字面的底下,可以得到其语意。但这不是指一般所说的「弦外之音」,或「言外之意」;不是在语文的外面,而是在底下,所以不同于connotation,或implication。这不是猜测,而是推知,几乎全没有误意。

    举例来说,当主与门徒在世工作很忙,「来往的人多,他们连吃饭也没有工夫。」(可六31)我们可以推知主耶稣在肉身时有吃饭的习惯,和常人一样,而且有定时;他也有休息的需要,会疲倦。

    但有时只是传通者与受者可以领会,别人没有点通,就不得而知。如在最后晚餐之夜,耶稣对犹大说:「你所作的,快作吧!」同席的其余十一个人,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以为主是叫他去买东西,或周济穷人;他们这样推断的原因,是把犹大管钱囊的职务错误的接合了。(见约一三27-30)当然现在我们是从圣经的记载可以知道。

    另一个例子,耶稣知道他自己受欢迎拥戴的原因,对群众坦白说:「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见约六26)但前面的经文明明说:「众人看见耶稣所行的神

    迹,就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约六14)哪个才对?到底是因见了神迹,还是不因见了神迹呢?这里说,神迹与吃饼是一件事,而且结果是众人要硬给他黄袍加身,「强

    逼他作王」。主耶稣这样的说法,是说他们见了神迹,却没有见到神迹记号的意义,指向主耶稣是永生的王,他的国并不属这世界;食物是必朽坏的,肉体是必朽坏的,世上的国度和荣耀也是必朽坏的,「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六27),当信他而得永生。

    但这样的推知,会不会迷入玄冥,误失原意呢?有几个原则,可以限制,而且帮助我们语中肯紧,释经而得其深义,只要我们顺道行走,不任意自辟蹊径。

    就言应答

    在语言传通上,从彼此谈话,到互相对骂嘲讽,前言后语是关连的,不可断开环节求解分析。例如:在推罗、西顿附近,有个迦南妇人求耶稣救她的女儿,从被鬼附得释放。主回答得很不礼貌:「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见太一五21-28)有些人辩解说,主所用的那个字指的是「小狗」。其实,狗仔的体型大小,不能使语意轻蔑的比例减少,也不能使敬意增加。有人批评主耶稣的话是种族歧视,是的,字面看来确是如此。但「神爱世人」,主怎会有种族分别呢?绝对没有!我们不能推想主从嘲骂那可怜的迦南妇人得到什么快乐;相反的,主是要帮助她,解决她的痛苦,而所用的办法是启发她正确的积极的信心。

    从那个事件我们看到,主动求助的是那迦南外族妇人;她用的语言是:「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语言表示她心中的观念:她自己不是大卫的同族以色列人。因此,主耶稣说他奉差遣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而那些迷失的羊正是视外邦人为狗的。主耶稣提醒那妇人恩典的逻辑:你是以为外邦人无分吗?妇人谦卑的承认她有分。是的,因信称义作真犹

    太人(罗二29),外邦人也能得到救恩;至于得到健全,不过是「碎渣」而已。所以祷告的信心是自己在恩典之内,主不止是洋人的神,不止是保罗的神,也是你的神。以利亚在迦密山的

    祷告就是这样:「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华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仆人,又是奉你的命行这一切的事。耶和华啊,求你应允我,应允我!……」(王上一八36-37)这是强调他与神的关系,现在的需要和要求。这是活的信心。

    观念对了,才可以有的放矢。主耶稣看出迦南妇人语意中的缺失,就她的话应答她。

    并行的语意

    有个敬虔的罗马百夫长,求耶稣医治他患瘫痪病什苦的仆人。主耶稣看出他信心的正确,和同情别人,答应要自己去。但那个军人说,那不是他所求的,他只要主耶稣一言;他用信

    心作了一个比论(见太八5-13):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做这事!』他就去做。」

    他不必凡事躬亲,只要他下命令,就有人去作成了。这个比论的意思是什么呢?他是说,这么小的事,不必劳动主耶稣自己去,只要他发言出令,就可以作成。那么谁是主耶稣的兵?听主命令为主作事的仆人在哪里呢?「听从他命令、成全他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诗一○三20;参来一7)。但以理祷告,神就差天使扶助他,安慰他,传信息给他,指示他将来的事。(见但八16-17,九21一23,一○10-21)因为天使「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一14)祷告不是空的,是争战。那罗马军官,跟耶稣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这简易的祷告学,天使论,是他从实际生活推衍出来的比论。以利沙知道,「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诗三四7)所以在亚兰军兵围困多坍的时候,确知「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他,保护他。(见王下六17)

    了解并行的语意,才可以知道比论的中心在哪里。这是语意结构上必然的,不可在释经时错过。

    对比的语意

    圣经记载:「耶稣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见路一八1-8)

    这个比喻上面与下面的经文,都是说到主再来前的世代邪恶,犯罪猖行,好像显明是神不存在;但愈在这样黑暗的形势之下,愈显得信德的可贵。如何能在似乎不见神作为的时候,维持信心而不灰心呢?是相信神的良善。

    耶稣说到某城有个寡妇无倚无靠,那城的审判官是无法无天,正像罪恶的世代一样。她受对头欺压,无处投诉,只得去求掌权的官伸冤。那个官没有公义的观念,不想管事。那个官「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这寡妇烦扰我,……常来烦扰我。」那寡妇经常去找那个官,求而不休;因为她相信他的公义良善,相信他有权柄,相信自己的呼吁会得到应允,得到

    公道。

    主耶稣用这不义的官,与公义良善的神对比。

    基督徒看到邪恶发达,心怀不平,好像是神「看着不理」。古时的先知圣徒也是这样。(参诗七三2-10;哈一3、13)祷告久了不得应允而灰心,不是意外的事。我们看了不明白,

    等得不耐烦,却不是怀疑神的良善和公义。

    我们向神祷告,要正确认清祷告的对象,相信神是良善公义的神。「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一一6)那寡妇把不义的官当好官来求,而得了应允;我们岂不更应该恒信祷告公义良善的神吗?

    深索的语意

    主耶稣教导了门徒示范的祷告之后,接着就讲了一个有关实际应用的比喻(见路一一1一10)。

    有一个朋友,在半夜,很不恰当的时候,去叩朋友的门说:「朋友,请借给我三个饼;因为我有一个朋友行路,来到我这里,我没有什么给他摆上。」不仅是他去的时候不对,找的对象也不大对;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深,连区区三个饼也要言借。对人也是不太热情,对冷风夜露中久候的朋友,还一再借辞推托,不过,到最后他的求饼告借,还是得了所期望的应允。耶稣说得很清楚:

    「不因他是朋友起来给他。」可见关系不深。

    「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不仅是不肯因被拒绝转身含怒而去,而且直求不休。

    但我们不可以为他的长期抗战,不眠不休,把被求的人缠腻了,不得不降服。不是的,神绝不因长久重复的祷告而垂听;相反的,主耶稣在教门徒祷告时,特地提醒他们避免那个外邦人的错误观念范型。(见太六7)

    我们在释经时,必须注意全顾到圣经所设定的要件。在这个比喻里的要件是:一、为朋友;二、我没有。他不得已走上这唯一的门路;三、「情词迫切地直求」。为什么?为了自己没有。为谁?是为了别人,为了远路夜来的朋友,把别人的饥饿当自己的饥饿,不因不方便而安居不理。外面的朋友是为了朋友,里面的朋友难道能不受感动?这仿佛是「深渊与深渊响应」。

    再加以证明:这个比喻是紧接在主教导门徒祷告之后。在马太福音第六章和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两处的经文记载,「主教门徒祷告」是向天父祷告,却同时注重相关连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个比喻不妨释为「我们」两个字的延长,是对别人关切,为别人「情词迫切地直求」。换句话说,是「为别人」加强了祷告的动机。因此,关于动机的问题,我们不能只从文字的表面意义看,要往深索求语意,但不是没有原则的猜测而自诩深奥。

    相反的,圣经也说到祷告不得应允的原因,是只为了自己:「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四3)这是说,是为自己,自私的动机,不论其多么长,多么恒,多么切,仍然不能引动神的手。耶稣基督的心是「顾别人的事」。(腓二4-5)「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壹五14-15)他的旨意是要我们为他的国,包括为别人。即使是以地上人的国来说,很多人想作工却失败了,原因是只为自己。在神的国里更绝不可如此。还要记得:「我没有」,饼是借来的,一切恩赐是借来的,人只是转输的器皿,不是要靠自己,夸自己。(参林前四7)。
正文阅读 l9 谨慎推理
    不论圣经卷帙如何浩繁,也难以将每时代各个人的情形尽学备列。但圣经的真理仍然是超越时代的,足可以应付人的需要。这是说,圣经真理的原则,在应用上要加上推理,这有些与医学和法律上的情形类似。不过,在释经时推理,要注意:

    一、以神的话为依据;

    二、要敬虔谨慎深思;

    三、要注意加以约制。

    华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来世,各种说法。这些背景,依稀萦绕在信主华人的周围,自然会问起圣经中有没有讲到鬼魂的事。这样的好奇心,初无大碍,但如果避而不答而任其存在发展,不但引起疑问,也可能受惑而入歧途。曾经有圣经学者教会长执以至主教,借交鬼的人企图与亡子接触,是很可悲哀的事。近年来各种东西新宗教兴起,一班江湖骗人取利者,大谈其「灵界揭秘」一类的事,声称要揭开那黑色的幕帘,很能吸引人,圣徒更不可不防。

    圣经并没有说「人死为鬼」的事。但圣经明白禁止人交鬼(见利一九31,二○6-7;申一八10-12)。那些自称「能以精诚致魂魄」的人物,实际上是魔鬼撒但的代理人,他们所谓招来的魂,或是显现的鬼魂,实在都是来自撒但和他的差役(林后一二7),并不是来自「居间之境」的死人鬼魂,仿佛是真神与撒但中间的「第三势力」。「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一一14),如果他的鬼群邪使装鬼作怪自然不足为奇。

    扫罗借隐多珥交鬼的妇人,招撒母耳的事(见撒上二八1-20),可以作为释解的例子:是真的撒母耳吗?这里有些事值得深思。

    一、扫罗是神借撒母耳膏立的,是以色列的首位君王,但他悖逆违反神的旨意,神命令撒母耳另膏合他心意的大卫为王。「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没有见扫罗」(撒上一五35)。这是说,撒母耳不是趋炎附势的人,他与扫罗之间的关系,纯由神的旨意而产生,也由神的旨意而维持;当扫罗违反神旨意时,二人的关系就断绝了,撒母耳以神的旨意为立场,是神所是,非神所非,有忌邪的心意。

    二、扫罗失去了对神的信靠,也失去了自信,看见非利士的大军就怕起来。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借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二八6)他求告无门,才想起走邪路,求女巫。试想:圣洁公义的神,会借邪门僻径与他交通吗?忌邪的撒母耳会有可能为扫罗服务吗?

    三、即使撒母耳要向扫罗传达信息,或神要借他传达信息,必然没有可能借女巫的渠道(参林后六14-16),神可以借任何方法传达信息,但不会与彼列相交,也不会从权因势而

    行事。(参赛八19)

    四、撒母耳的灵从哪里来?圣经说:「交鬼者的声音出于地」(赛二九4)。但敬畏神的人,死后灵魂是往「亚伯拉罕的怀里」,或像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应许那同钉信主的强盗,与

    他同在「乐园」里(见路二三43)。虽然主爱人的灵魂,不愿人沉沦,但那在阴间火焰中受苦的聪明的财主,要求打发拉撒路显现人间,警告他五个弟兄免于沉沦,却没有得到应允,因为

    与神的法则不合。(参路一六19-31)

    五、再从结果看,「撒母耳」说:「耶和华已经离开你,且与你为敌,何必问我呢?」(见撒上二八16)真撒母耳的语气应该是「我怎能给你求问呢?」无论如何,假撒母耳只说了几句命定要死的话,既解决不了问题,也未劝扫罗悔改。而且「明**和你众子必与我在一处了」(撒上二八19)的话,只是说扫罗必死,并不是应许他与撒母耳忠心的先知同享福分,否则哪还算公义呢!

    六、我们还要注意,扫罗在那里一直并未见撒母耳,只是凭女巫居间绘声绘影(见撒上二八13)。把女巫的鬼话当真理,是很该考虑的问题。

    这样看来,神没有特差撒母耳向扫罗宣布死的恶信的理由。如果先知预言罪的刑罚,必然是神主动的宣告,向众人宣告,在事先宣告,希望人悔改。在扫罗事件上都没有这些,所以神必不作这种事。

    与此相关的经文,是主耶稣登山变像(见太一七1-8;可九2-13;路九28-36)。在山上,「忽然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在此,我们所注意的焦点,是只在摩西。

    我们知道,以利亚是耶和华用旋风接他升天的(见王下二1-11)。我们也知道,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肉身,不能承受进入不朽坏的(见林前一五50-54)。因此,以利亚是忽然变化成为灵体被提,否则没有一个境界可以供他适合居住那么多年。至于摩西呢?圣经记载,神叫摩西登尼波山,望应许之地,却不许他进入迦南;「于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耶和华将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对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申三四5-6)

    现在的问题是:在变像山上与主耶稣谈话时,摩西是什么样的体质?前面说过,撒母耳借隐多珥的女巫向扫罗显现,是应该否定的,因为不合神的法则和圣经的推理。在阴间火焰中的财主,想导演拉撒路显魂记,用特殊效果,惊世骇俗,也是被否定了。当然,我们也不能想像,摩西是灵魂显现。因此,剩下的可能是他像保罗所说末日的信徒,复活变化成灵体,才可进入神的国。在这里,我们想起犹大书九节「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似指是魔鬼掌握死亡,把持摩西的尸首,不肯让他复活变化,因而与执行命令的米迦勒争辩。这是犹太人的传说,也见于伪经《摩西被提记》;但不能说这经文是出于伪经,而是伪经据此经文立说。无论如何,这推论是合理的解释。

    不过,在应用经文推论时,不但要基于圣经的根据,还要小心考求,看有没有与别处经义抵触的地方,再加反求,在原则上有无不妥之处。推论如果与圣经原则违反,自然就无效。而且推论也只限于一般应用,不能建立重大神学教义,也不能**重大神学教义。

    可惜有不少释经的人,惯作不加约制,不负责任的推论。其例之-,是在保罗与巴拿巴争论的事上,任意诋论巴拿巴。这种作法,实不足取。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我们看见,保罗(扫罗)奇妙的转变归信基督,门徒们还不敢信任他,是「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领他去见使徒」(徒九27-29)。在安提阿的教会,又是这位有爱心和善的辅导专家「劝慰子」巴拿巴,引许多人归主,建立了教会的根基;是他「又往大数去找扫罗,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被]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徒一一24-26)那教会差遣工人出去的时候,顺从圣灵差出了他们最优秀的领袖:巴拿巴和扫罗(徒一三1一3)。从居比路以后的行程,保罗逐渐得圣灵印证,成为二人中的领袖,并且有称呼马可的约翰,加入同工。

    保罗与巴拿已的争论,是在第一次宣道行程之后,回到安提阿。以后,他们想再去探访从前宣道各地的弟兄们。巴拿巴想再带他表弟马可同行;但保罗因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的别加,曾离开过他们,可能对初信的教会是不好的见证,就坚持不可再接纳他。「于是二人起了争论,什至彼此分开。」(见徒一五36-40)有人就解释说,从此以后,巴拿巴的工作就了了,不再被记念了。

    这是何等不幸的大胆推论!

    从那里所记载的看来,「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似乎是暗指着教会更多同情保罗。但我们不能据以断定巴拿巴的工作不蒙记念,只因为使徒行传不再记他的事。如果这般推断,使徒行传后半不再记载的,还有彼得、约翰和其余的使徒们,难道他们也都「不蒙记念」?

    事实并不如此,以后,保罗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说:「巴拿巴的表弟马可也问你们安。(说到这马可,你们已经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们那里,你们就接待他。)」(西四10)这说明马可当时是与保罗同在同工。在保罗最后的书信里,他嘱咐提摩太:「你来的时候,要把马可带来,因为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处。」(提后四11)最后的称赞,才是最高的称赞。更多的属灵历练,使马可有第二次的机会。当我们读到:「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拿三11),看到那位伟大的先知也曾失败过,有恩慈的神,再使用悔改的人,耶和华的话再临到他,是何等大的安慰!如果一有差错,神就一笔勾销,又有谁能在他面前站得住呢?回转后的马可,写了马可福音;神使用他,人又能讲什么呢?在马可的回转蒙恩这件事上,相信巴拿巴和保罗都有贡献,可能也加上彼得。没有人,没有正确释经的人,敢于宣释「巴拿巴的工作不再蒙记念」!

    我们倒不妨推断,如此释经的人,可能把念旧恶,忘旧情的心理,影射在释经上。果真如此,可真是不幸啊!
正文阅读 20 释经与属灵法则
    在释经时,我们要顺从圣灵的引导,深思明辨,不可轻忽浮掠,就可以归纳出一些法则,以后可以享受,可以运用。这些法则,不是寻章摘句可得的,有时只能根据语意和事实。

    现代人一般都知道地心吸力或万有引力定律。这类的「定律」,就是法则。但你能找到哪卷书上记载谁规定这个律吗?当然没有。但这个律从早就在那里,是神设定的;但人经过观察,发现把所有的物体抛上去,总是要落回地面,就悟出这个律的存在。这种DescriptiveLaw不是PrescriptiveLaw的法律,而是法则。这种知识,使人可以预测,可以控制。这就是科学的实用功能。

    圣经说:耶和华「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诗一○三7)知道神的法则,就是知道神的心意,可以照他的旨意行,在神全家尽忠。

    在旷野飘流的以色列人,看见了神的作为,却不明白他的心意。以色列人同可拉党,大坍,亚比兰背叛神,余波未息,又向摩西,亚伦发怨言。当会众聚集意图攻击会幕的时候,「不料,有云彩遮盖了,耶和华的荣光显现」,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见民一六41-50)亚伦急忙照摩西所吩咐的去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间,瘟疫就止住了。」这是因为摩西知道神的法则,不必等看到瘟疫杀死一万四千七百人;可以说是:知几于神怒初发之时,置身于会众破口之中。知道神的法则,可以代祷挽回天心。

    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从他身上可以看出如何明白神的法则。他从小在伯利恒的时候,就以神的事和神的荣耀为念:「我们听说约柜[的事是]在以法他,我们在基列耶琳就寻见了。」(见诗一三二1-12)而他向神许愿:「我必不进我的帐幕,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到我为耶和华寻得所在,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他「为」神殷勤,不眠不休的心志,得神喜悦,向他起誓应许赐福。再看他虽遭扫罗多次无理**,在有机会报复的时候,大卫敬畏神,不敢伸手加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见撒上二四及二六章);在神约柜前踊跃欢舞,不计自己王者的尊严(见撒下六16-22);不肯受人崇拜,而把三个勇士冒死打来的井水,感恩倾奠在耶和华面前(见撒下二三13-17)。在与拔示巴犯罪的事上,受拿单的责备,而坦白向神认罪(见撒下一二1-14);冒昧数点民数,未照神命令去归荣与神,而甘愿服在神手下受责,不诿罪于人民。(见撒下二四1一17;参代上二一17;出三○12)

    盼望我们都能从神的话明白他的法则,效法在神全家尽忠的摩西,效法合神心意的大卫,行他所喜悦的事。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显明是父神的爱子,经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八29),因为他明白神的法则。他吩咐我们的大使命,显然是神旨意的中心。但即使从这么简明的语文里,我们也当忠心诚实释经,看明白神的法则,对准神的心意。(见太二八18-20)

    首先,大使命不是「去」!如果我们忽略了前面的「所以」两字,是极大的错误;解释任何东西,不管「所以」前面的要项,就是不求其因。因此:

    大使命的主体:「我」——主耶稣基督。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主宣告他的权柄,是因为他顺服了父神的差遣,到世间来,「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8-

    10)传福音是在主耶稣的至高统治威权,不在于人的才能;也不是宣扬自己,因为没有人配,也没有人能为世人钉十架而复活;更不是归于自己,而是使人作主的门徒。

    大使命的性质:「他们」——「万民」是工作的对象,是要他们成为主的门徒;所以要用「教训」为方法,使他们知道,接受主一切所吩咐的。必须了解使命的性质是什么,自己先了解主一切所吩咐的,才可以遵行而完成使命。「去」是一项过程,而不是目标。

    但大使命的成立,必须有受者,就是——

    大使命的客体:「你们」——「所以你们要去」!这是指门徒说的。我们应该从释经观点看一看这个圣经中重要的「限定客体」法则:「你们」。

    为什么必须是「你们」——信的人——呢?

    信的人是主耶稣宝血所买赎得救的人,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属主为主活的人,所以有义务接受这使命。

    诚然,有人想过用别的方法。那个死后在阴间受苦的某财主,曾建议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去给他五个未信的弟兄警告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见路一六19-31)他以为一个从死复活的奇迹,极有广告效力价值,可以哄动一时,叫人相信,但亚伯拉罕拒绝了。我们可以看见,主的使徒中间,没有一个是有死里复活的神奇见证;那位伯大尼死里复活的拉撒路,主耶稣也不曾叫他站起来作一次活广告,什至一句话都没有讲过。人的悔改相信是神权能的话,解释出来。

    在第一个复活节的清晨,主耶稣得胜坟墓和死亡,荣耀的复活了。基督教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扫墓」,是最初也是最后一次。妇女们惊喜的面对着空墓。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天使。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太二八5-7)

    当然,妇女们没有问:「你为什么不去呢?」他们去了。但我们会想问:「天使是服役的灵」(来一14),为何在此颇给人「懒惰」的印象?

    我们知道,探墓的妇女们,至少其中有人,大概比主耶稣在肉身的年龄高出一代,在五十岁以上。他们在天还不亮时就起个大早,老远的跑到坟墓,不用说会相当疲累。再看天使是有翅膀的,撒拉弗有六个翅膀,一般天使四个,两个也好;何况他们本就是灵体,来去自如。那么天使何不迳去报福音喜信,而要妇女们去?

    在使徒行传中,一贯的重视「见证人」。大数人扫罗(保罗)悔改归主,他虽被拣选,「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耶稣],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徒二二12-16;参徒九10-17),但事工并不算就此完成,到底神还是要差一个人,借着亚拿尼亚为他按手。小人物为大使徒按手。那个人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原则。

    当福音传给外邦人时,也是如此。罗马百夫长哥尼流,在祈祷时蒙天使指示,却叫他去请彼得来宣讲基督。天使既在异象中与哥尼流交谈了,何不顺便来上一场「天使布道大会」?既

    新颖,又省事。但是求新颖省事的人失望了。很希奇,神的旨意并不是如此。必须哥尼流得指示之后,差了一个三人代表团,成员是两个家人,一个虔诚的兵,远道前往约帕。路途既遥远不便,彼得且住在僻静的海边硝皮匠西门家,来人探询,好不容易找到。而且人不像天使容易听话,彼得成见什深,三显异象才使他思想转变;而后彼得与六位弟兄,自约帕同往该撒利亚。算算看,三人往返行了四天去邀请,七人受邀去而又回,单花在路途上的时间已是四十人日!未到以先,哥尼流先聚请亲属密友等候;听道之后,还要尽地主之谊,接待七人布道团住上几天。真够得上旷日费事,劳师动众,不胜辛劳与麻烦!(参徒一○至一一章)但跑来跑去不要紧,人力物力的「浪费」不要紧;一切作在神旨意里面的,都说不上浪费。神看为要紧的,是以人救人的法则。人有生命的经历,人明白人的软弱。

    主耶稣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样式,表明父神,成就救恩,就是这个法则。复活后的主耶稣对着门徒说: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21)

    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一○15?

    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主耶稣附带提到一件事:「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一四9)

    这里所说的,是指马利亚在她的家乡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耶稣的事。(见可一四3-9;参太二六6-13;约一二1-8)

    首先,是不是每一个主的门徒,在每个地方都述说马利亚所作的呢?是在一个地方多久,讲多少次道,才述说呢?连只讲一次道也述说吗?如果真的那样,会更叫人厌烦听道了;也会形成在罗马教之外另一种伯大尼的马利亚教了,是另一种异端,那还了得!再从使徒行传,新约圣经的记载,教会历史的纪录,名牧们的讲章,好像从第一世纪开始,就不太多「述说」,是不是违背了主的命令?

    答案:当然不是!因为从语意看,那根本就不是命令。主耶稣所说的意思是,福音传到哪里,这件事都会被提起来,作为记念。

    其次,为什么要说马利亚奉献的事呢?就奉献的数量来说,她远比不上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见约一九39)薰裹耶稣的尸体,那价值大得多了,不止值三十两银子。就奉献的彻底来说,马利亚比不上投了两个小钱的穷寡妇,因「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见路二一1-4)同时,主耶稣自己也曾说过,爱心济助的事,「做在我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可见周济穷人也是好的。但主耶稣不曾叫我们述说别的,只述说马利亚所作的。

    那么,她跟别人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主说:「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一四8)马利亚奉献的对象对了,奉献的方法对了,奉献的时间对了,这决定了她奉献的真实价值。在主耶稣被钉死,安葬在坟墓里之后,别的妇女们同样买了有价值的香膏,起黑赶早到坟墓去要膏主的尸体;但伯大尼的马利亚没有兴趣参加。因为马利亚明白了主的心,把香膏预先浇在主身上了。

    你会问:马利亚怎么会知道的,怎么会作得那么成功?原因是,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的时候,马利亚**在主的面前,听他讲道,明白了主为人的罪受死复活的事。可见明白圣经主的话,是多么重要!

    主耶稣要我们述说马利亚所作的作个记念,不仅是述说她的奉献,更是要述说她奉献的认识,是由于明白主的话,知道主的复活,才作得合主的心意。
正文阅读 21 误意与曲解
    在传通大道上,有时会遇到强盗。他们可能暗设埋伏,可能阻塞了正路,引人误入歧途,把人掳掠去,可以使人受很大的损失。有两名剪径的强盗,可说是兄弟帮,也可说是父子党,名叫误意与曲解。

    一般说来,误意是对语意的了解错误,多是出于无心;曲解是把语意扭曲分解,出于有意。不过,误意的解释,可以被另有存心的人利用曲解,以达成他们的目的;或有人曲解了,

    再被善良诚实但无知的人引用。不论次序如何,谁先谁后,都不能造就人,且会产生不良效果。

    谁是盘石

    主耶稣问过门徒一个问题:「人说我人子是谁?」在门徒们报告了群众的意见之后,主再问:「你们说我是谁?」(见太一六13-20)

    这个问题,是人对耶稣的认识的问题,到今天仍然是重要的,是与我们有关系的。西门彼得作了正确的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

    主耶稣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

    从语意方面看,这段经会从头到尾讲的是对基督的认识,那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要知道:「这盘石」是指承认基督的那个观念。同样的,主耶稣说建屋的比喻,房子的「根基立在盘石上」(见太七24-25),所讲的也是人接受了教导,建立了观念,把主的话作为信仰根基而遵行。(参约一五10)基督与他的话是分不开的。

    「这盘石」不是指彼得说的。如果指的是彼得,我们很快就看到他的失败,是不稳固的。主耶稣也知道他的不稳固。至于所谓「天国的钥匙」,是权柄的表征;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高举了基督,开启了向犹太人传道的门(见徒二38-42);后在该撒利亚哥尼流家中,开启了向外邦传道的门(见徒一○34-38;参一五7)。至于「捆绑」与「释放」,指的是从认识基督而来的伦理观念,否定与认许(见太一八18),是教会和使徒所共有的。

    不幸的,教皇或类似教皇的宗教人,把这权柄归到某人,那是错误的。至于罗马教解释「盘石」是指彼得,「钥匙权」归于彼得和他的继承教皇,更是误意与曲解。首先,我们要问为什么。如果说是答对了主耶稣问题的奖赏,实在似乎太容易了些;而且主耶稣已先加说明,那不是由于彼得先天的圣哲睿明,也不是来自他后天的勤奋学习:「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何功德之有?其次,彼得的福分,怎能转传给「继承人」?何况「继承」之说,根本就很难建立。

    同时,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教会」,不是指物质的教堂,而是指宇宙性的教会,包括古今所有真实的信众。因此,这从天父来的启示,承认基督的共通信仰,是唯一的根基。彼得不是那盘石,而是基石之一(参弗二20),教会「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先知和使徒,见证的是基督;他们是作同等整体的见证(参太一九28;启二一14;徒一17、22-26)。保罗不在任何使徒以下(参林后一一5,一二11);彼得也不在任何使徒以上(参加二9-18)。

    彼得自己呢?他自己从来没有声称位居其他使徒之上。在彼得前后书信中,他尽可有机会这样作;他不但只字不提,却说是「同作长老的」(彼前五l-4),这是何等诚实与谦卑!他又说:「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弃的,却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官,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4-5)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见,原初可能是出于释经的误意,后来有人存心曲解,建立错误观念,建立权威,建立制度;以后更误意加上曲解,曲解加上误意,积成传统;不仅积重难返,更会有人维护自己既得利益,赖制度和传统而生活,而不肯返。释经是何等的重要,释经者的责任又是何等重大啊!

    两把刀

    在释经时可能误意,谁都知道是应该避免的,但也是很难避免的。圣经中记载有这种误意的实例,而且发生在门徒与主耶稣对话中间。

    那是主在世的最后一个晚上,十字架的阴影重压在心头。十字架标识着时代的改变。他与门徒有这样一段对话,记载于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节。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襄,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耶稣说:「但如今有钱襄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平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

    这段经文里,最引人注意的是「两把刀」的事。这似乎是「和平的君」的另一面,没有人经验过的。他们该记得主在山上训众的话:「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5、10)记得主又说过:「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太五39)既然不与恶人作对,还用刀作什么?难道只是对付好人?

    他们又记得,是这位主说过:「我心里柔和谦卑。(太一一29),买刀似乎不是用于作「柔和谦卑」的表现,不柔和又待怎的?他这命令似乎不平常。

    再看主的说法:「卖衣服买刀」,表明紧急和重要。我们一般认为食与衣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生活的需要是有次序的,武器说不上是最急需,为什么放在衣服的前头?

    既然要武装,就充分武装吧!可是当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主却说:「够了!」显然的,那是不够的;因为无论是十一个或十二个门徒,两把刀如何分配法?但主并没有下令扩充增置武器。这使我们难以思解。

    如果再看以后事情发展,就更叫我们不明白了。在几个小时以内,卖主耶稣的犹大领人到客西马尼园去捉拿耶稣;在跟从耶稣的门徒中,彼得挺身而起,拔刀砍掉了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一个耳朵(见约一八10-11)。主耶稣不但不嘉许彼得的实行勇敢卫护主,却在危急中行了在世的最后一件神迹,医好了敌人耳朵的外伤。(见路二二51)什至他还责备彼得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见太二六52)既然主的国不属这个世界,不是用属血气的兵器争战(约一八36;参林后一○3-4),那么,为什么不用刀而买刀呢?不用刀,买刀何用?

    对于这困难的问题,有人提出了简单的解答,以为耶稣说的「够了」,实在是「算了」的意思(有不耐烦的意味),因为他们不领会「两把刀」属灵的意义。那么,属灵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种解释是「刀」是指权柄。圣经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他不是空空的佩剑。」(罗一三1、4)「两把刀」,表明属世的权柄——国家政府,和属灵权柄——教会。从历史可以看见,罗马教传统的接受这项解释,却无意弄清二者的界定,不只一位教皇在马上打天下,挥剑争战,主张属世的权柄;而且多数的教皇纵横捭阖,争权弄权。至于十字军的连番东征,使用刀剑,也死在刀剑之下,就不用说了。

    一种解释是「刀」指神的话。「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弗六17)「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来四12)「两把刀」就可以指旧约与新约。不过,在主说话时,还没有新旧二约之分。

    当然,这些说法都颇有意义;而且推衍下去,还有别种可能。有很多别的事物,可以作两方面的对比,如:恩典与律法,信心与行为,但很不容易与「刀」连系上,而且在语意上也说不过去。我们必须注意,正确的「以经解经」,不是集字游戏,不仅要字词相同,也要语意相通才行。

    我们从语意看这段经文,客观自然的分析,很容易看出关键的要字是「但如今」,这表示两个不同的时代,其分界在于「关系我的事」,就是主「被列在罪犯之中」,钉了十字架。其基本正意是主预先警告门徒,如何面对将来。意思是说,主离世之后,门徒要准备受更严重的**,经更艰苦的试炼,过更刻苦的生活,走更遥远的路,打更激烈的仗。同时,我们知道,

    实际问题可用属灵原则,但不可灵意解答,更不可部分灵意部分实际。「刀」不过是一段话中的一部分,还有钱囊、粮袋、鞋。而且主讲到他们过去的经验,千万不能变成喻意,也不是梦境幻象。

    真正动过刀的是彼得,受主斥责的也是彼得;他行动最果敢,由于他误意最深,这件事留给他的印象也必然最深。多年之后,被圣灵感动,他写道: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四1一2)

    在这里,他知道属灵的争战要用属灵的兵器。为基督争战,必须用基督的兵器装备自己,就是受苦的心志;刀,先用来克胜自己,才可打美好的仗。历史上很多名人,什至于教皇,他们用属世的兵器打仗,似乎是胜利了,但实在是失败了,彻底的失败了!可见用武之道有多么重要。

    「两把刀」有什么属灵的意义呢?古时军人的装备,确实有两把刀的。我们可以看到雅歌所记所罗门的武土:「手都持刀,善于争战;腰间佩刀,防备夜间有惊慌。」(歌三8)这样,两把刀是一长一短:长刀是攻敌,可以致远的兵器;短佩刀是为了夜色黑暗中,猝变生于肘腋之间,需要近身搏斗。我们必须用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以克胜魔鬼;但更要对付近敌,撒但的内间,邪道异端的内侵,还有最近的是自我肉体。虽然希伯来和圣经文化不鼓励自杀,但属灵的舍己,否定自己,是很重要的。可惜许多人忽略了主耶稣这基本要求(见太一六24)而终于失败了,而且失败得很大。

    求主怜悯我们,使我们不滥用血气的兵器,而善用属灵的武器。求主保守我们,圣灵引导我们,不对经文误意,更不曲解经文的意义。错误的了解,铸型错误的观念,引致错误的行动,什至还自以为是忠心行主的旨意,是很危险的事。

    实用的问题

    我们不免面对一个问题:基督徒可以用武吗?

    虽然这是一个伦理问题,不是关于「两把刀」的,但我们知道,圣经并非无条件支持和平主义,而说「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雅三17)甘地的灵感,是从别的文化背景来的。因为不清洁人里面的私欲,表面的和平不过是恶的胜利。在另一方面,个人或政府的武装,是合于圣经的。不管人以为这个观点多么不受欢迎,圣经并不曾另有说法。在法律上也不称自卫杀人为「凶杀」罪。犹太拉比在《他勒目》里更说:「如果有人来杀你,先杀死他。」读来会叫人心底生寒。今天以色列国的行动,有时是根据这个原则。

    主耶稣教训人「温柔」,并不是懦弱没有骨头,是说到在自我约制之下的另一种坚强。主耶稣并没有叫来见他的罗马百夫长立刻悔改解甲归田;就是亲近他的门徒,在领受了登山训示之后那么久,还携带武器,主耶稣既没有发现警告于前,也没有斥责于后。问题不在于武器,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不在于使用武器的动作,而在于使用的对象,使用的存心和时机。主耶稣顺从父神,甘饮苦杯,是要神的旨意成就,使人得救恩,他就不赞成自卫动武,也不召十二营天使助战,这是他的勇敢和坚强,是自制的温柔。人也不应该为自私的目的而动刀,不

    应该为避免犯罪的刑罚而反抗政府,宁可照神的旨意而受苦(参彼前二13-21,四13-16)。

    任何的经文,都有被误意与曲解的可能,愈重要的经文,愈是如此。基督的真理是叫人得以自由(约八32),但会成为人遮盖恶毒放纵情欲的机会(彼前二16;加五13);不幸从诺斯底主义,到反道德主义,都是如此。主耶稣再临,是教会荣美的盼望,是重要的真理;但有人会不注重追求圣洁,反闲懒不守规矩,不劳碌殷勤作工(见帖前四14;帖后三6-13),现在更有人借端欺骗取利!

    求主赐智慧给我们,保守我们脱离释经大道上的双盗:误意和曲解,而「真知道」主(弗一17-23)。
正文阅读 22 解释预言表征与预表
    预言

    一次又一次的预告基督耶稣的再临!一个又一个的强人被指定为「敌基督」!一名又一名的自称「弥赛亚」出现!

    这就像是现代政治舞台的情形,凡不合己意的,就称之为匪为寇,为了方便自己在底下伸手以掠以夺。从罗马尼禄皇帝,到英王查理一世,法国拿破仑,意大利的墨索利尼,苏俄的史达林,各国都有分,如果基督不快再临,历史不终止,「敌基督」的候选人名单还要拉长下去。

    也像各代迭有出现的「真命天子」一样,自命「弥赛亚」的也颇不乏人;不但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近年来,亚洲人的自卑感减除了,反极的自大狂,产生新「弥赛亚」;连他们落草的荒丘废堆,也因之称为「锡安山」!

    你可以说这类人是狂徒,是教棍,是骗子,是撒但的差役。可能都对。但不论是出于狂热,出于无知,或出于诈骗,有人甘心跟附作徒众的事实,说明根本问题是出在对预言和预

    表的认识。这是释经的重要一部分。

    预言与救恩

    圣经中预言的中心,与现今一般的了解不同的,是与耶稣基督有关。

    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使徒保罗概述福音说:

    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一五1一4)

    在这段经文里,说到有关福音的要件。基督的死而复活,固然是事件的中心,但那至多当作新闻说说听听,雅典人没有释经的意向,所以没有多大兴趣(见徒一七18-21)。但这里的要件之一是「照圣经所说」:主耶稣未降生在世道成肉身之前,他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一○5-11),是说先知已经预言了;另一项要件是「为我们的罪」,成为建立我们个

    人救恩关系的根基。

    因此,「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地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彼前一10-11)在传讲救恩福音的时候,也与预言有关。保罗和西拉在帖撒罗尼迦的会堂,「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一七1-3)他们所辩论的圣经,是旧约的圣经,是旧约有关基督耶稣的预言。庇哩亚地方的犹太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一七11)他们的好处,是有敞开的心,天天考查圣经。考查的是什么呢?那时候还没有任何新约圣经的着作存在,所考查的自然是旧约预言有关基督的事。可见得救恩与信心的根基,是在于了解圣经的预言。

    预言是以基督和他的救恩为中心。至于论到有关列国的事,只是有关救恩的进展过程;末后的事是救恩的完成。「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一九10)凡是将预言解释往别的方向,或是归荣于自己的,是叫人远离救恩,都不是出于主的灵。

    预言的解释

    预言的解释只是释经的一部分,但门派分立,争端迭起,比圣经其他部分的辩论还多。问题出在哪里?

    孔子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说:知道自己知道的,也知道自己不知道的,就是真知识了。这是学术上的「知」,也是品德上的诚实。在属灵的事上更是如此。

    当门徒要求主耶稣预先告诉他们末后的日子,主的答覆是「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二四36)我们希奇,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同等同荣的三一神的第二位,会不知道父定的日子,但他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而知道自己不知道,是大智慧;肯承认自己不知道,是诚实的品德。可惜一般的人缺乏这二项。

    主耶稣也对使徒们说过,有的事「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一7)。使徒们合在一起都不知道的预言末后的事,何况我们连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十分之一也不如呢?

    保罗曾写道:「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七40)那伟大的使徒,曾有不确定自知是被神感动的时候。在另一方面,他「所得的启示什大」,「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林后一二7、4),虽在十四年后,也不敢公布,更不曾炫示。你我是谁?

    在教会历史上,加尔文在释经时,也曾承认:「这个我不明白,还是不要妄解吧!」那么,在加尔文以后的人,如果没有明显比加尔文更高明的证据,而解释预言,不肯承认自已有?

    不知道的地方,我们还是留意避之为妙。

    这里有几个解释预言的安全原则:

    一、参圣经释例

    二、按字义应验

    三、从语意诠释

    四、照原则理解

    五、求实用意义

    在新约圣经中,有解释旧约圣经的例子,也有引用旧约的地方,也可以视为释经参考。

    主耶稣基督自己曾引用旧约预言,对当时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反问:

    「人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诗篇上大卫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路二○41-44;参太二二41-45;可一二35-37)

    主耶稣基督是引用预言,借着问难的方式,揭示基督的永存,像神一样。这预言「弥赛亚诗篇」,在新约圣经中多次引用,显明是指复活的基督得胜仇敌说的:「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来一○12,参一13)

    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七46)是应验诗篇第二十二篇一节的预言。大卫受圣灵感动,写出了这话。虽然这是他心灵的经历,但他却不知道预言更深的含义,而且是按字义应验,而且不是每一字句全篇都应验。但在这诗篇里,记载着仇敌的讥笑:「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吧!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吧!」「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都是按字义应验了。以后,「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赞美你。」「他必有后裔事奉他」,也都是在新约提到应验在基督身上的预言。(参来一12)

    同样的,当主耶稣幼时受希律**,逃往埃及,又在希律死后归回,圣经说:「这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太二15)这也是按字义应验的预言。「埃及」就是地理上的「埃及」,不可与借喻混杂,说是代表「世界」什么的,那不是预言应验的方式。

    使徒行传记载使徒彼得五旬节的讲道,指出「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朽坏。」(徒二30-32)基督的复活,是按字义应验的预言。又说到基督是像摩西的先知(见徒三22-23),是「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见徒四11)是神立在锡安圣山的君,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二7;参徒四24-28)是地上的势力所要聚集敌挡的。

    圣经的预言,也是要从语意诠释。例如:预言必须在所言之事以前,否则就不成「预」。有人说「预言」或「预表」神。是何言哉!在解释上,也要按一切语意的规律,明白所言的背景,史地文化的条件,自然对正确了解有帮助。

    圣灵指示耶路撒冷的腓利,去为埃提阿伯的太监,解释先知以赛亚书上的预言:「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他卑微的时候,人不按公义审判他;谁能述说他的世代?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夺去。」(见徒八26-35)腓利对这旧约福音的预言自然清楚,「就开口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并且得到了悔改归信的

    果子。

    不过,无论如何,旧约的预言只能按原则解释,不能超越原则,去在全卷书上逐字节外生枝。

    但不论预言如何有意趣,其重要性不会过于实用的意义。因此,但以理书说:「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独智慧人能明白。」「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但一二10,一一32)智慧人也必在行动上刚强,持守神的道。启示录也说:「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启一3)既说听见而遵守,必须是主乐意启示给人明白,是给自写成文字以后接受的人可以明白,不是故作隐晦玄冥难解的密码书,只有「行家」可以测透的。主耶稣在橄榄山的预言,当门徒有兴趣有了解时候,主却叫他们看现象而警醒准备。(见太二四章)

    最后,要了解预言的背景和传达的人。虽然人不过是圣灵所使用的器皿,但不可忽略其重要性。但以理书用了相当的篇幅,描述见证人的品格;使我们知道,肯为了神的旨意,为了向神忠心祈祷,不遵王命,甘舍己身,他的见证是可信的。启示录介绍其作者说:「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启一9)为主的道和国度,受过**,以老年之身,被放逐在荒岛上,他的见证预言才有分量。我们看圣经中的先知,大卫、摩西、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都是为主受过患难的人。在释预言时,不可忘记先知的心志。

    我们还要记得,圣经里面「说预言」的先知,只是神的「发言者」的意思,有时略似诗人。所以我们不可以为先知只是善知未来的人;那实在是望文生义,而且可能混杂有异教观念。

    圣经里面的先知为神发言,大都是向当代的信息,带有浓厚的道德意义,以社会为对象。先知所发的预言,也就是讲道。我们不可忽略这项事实。因此,我们可以合理的预期当时群众的领会,也作出反应。如果他们的反应是听道领受悔改了,神所预言的刑罚,可能减缓或改变。如果他们强项背逆而不肯悔改,神的刑罚就必临到。结果呢?从表面看来,先知的话有时并不确如所说的应验,有的在当时应验了,以后可能还要「双重应验」。但先知所说的道德原则,显明是神的旨意,是可以确立的。

    预言特别与当时环境有关的例子,是米该雅预言亚哈。在以色列王亚哈第二十二年,亚兰跟以色列和平共存了两年多,不曾进攻以色列。亚哈却想到与他的亲家犹大王约沙法联合采取军事行动,要反攻光复久已失去的基列拉末地。是在这样的背景,约沙法提议先求问耶和华。于是亚哈动员了四百名御用先知,他们有演有说的附从主子,高唱出征大吉!但约沙法观察出情形不对,好像缺少些什么,追问难道再没有「耶和华的先知」了吗?亚哈不得已,才将那位冷藏的先知米该雅找出来。(见王上二二1-38;代下一八1-34)

    米该雅一到场,就瞧出了实在情形,知道了大事已定,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加上去召他的使者,早就传给「该」说的话。米该雅却立心定意传耶和华的信息。但他的字句是对的,语气或姿态可能表露着讽刺,亚哈听出了其中的隐意,才再追问:「我当嘱咐你几次,你才奉耶和华的名向我说实话呢?」至于以下米该雅述说天廷的景象,「我看见」的语句,可能有喻意

    的成分,并不能引用作为神学上立论的根据。

    表征

    多数人的习惯是,往往在讲话时加上体势,以加强传通效力,在语言表达时加上表演:蹙额颦眉,屈膝折腰,怒目横眉,拍案顿足,挺胸昂首,都是无声的记号;或侧耳,或微笑,或颔首,或摇头,或须举目张,或咬牙切齿,什至手舞足蹈……这些都是语文之外的记号、表征,各有其一定意义,是信息不可分的部分,有时什至比语言所说的更多。曾有人说,如果把说话的人双手上绑,他说话传达的效力就差减许多。当然,也有人在从容就义的时候,传通的更有效力,是因为加上了捆锁,还有其他体势的传通。

    圣经中的先知,在传达神的信息时,也会在语言之外加上表征。以赛亚遵照耶和华的命令,解去腰束的麻布,「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关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赛二○1-6),为要叫以色列人知道,外邦列强的势力不可靠,要倚靠神。

    耶和华也吩咐耶利米:「做绳索与轭,加在自己的颈项上」(耶二七2),表明要服在巴比伦王的势权之下,是神命定的(耶二七至二八章)。

    先知以西结的事奉中,有许多是表征:耶和华命令他拿砖代表城,拿铁鏊代表铁墙;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一日顶一年,代表以色列和犹大的罪恶历史;吃不洁的食物代表以色列人被掳的遭遇;剃下胡须代表他们所将经历的灾难(结四至五章)。神也叫他预备逃难的物件,「在他们眼前挖通了墙,从其中将物件带出去。到天黑时,你要当他们眼前搭在肩头上带出去,并要蒙住脸看不见地,因为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预兆。」(结一二1-16)在十节,中文圣经译作「预表」,但小字注明原文作「担子」,一般译作「预言」,「预兆」也

    就是「记号」。这是说,此类表征是语言的延长,像文字般是一种记号。他就照字义不爽的预演了以色列和他们领袖的结局。以西结的丧妻,是主将他「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却叫他不可叹息,不可出声,也不可居丧(见结二四15-27),也作为以色列家的预兆。他的信息,必然给听众留下深的印象。

    有时,神叫先知作的预兆、表征,是十分难堪的。如先知何西阿,与行淫被休的妻复和(见何一至三章),表征神超律法的恩典。惟有神如此的法外施恩,罪人才可以有盼望。

    在新约圣经,也有这样的例子。如在该撒利亚城,有一个从犹太来的先知亚迦布,预言到保罗将要遭受的苦难:「拿保罗的腰带捆上自己的手脚,说:『圣灵说:犹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绑这腰带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里。』」(见徒二一8-11)但保罗还是坚心定意,不避艰险危难,如同主耶稣,面如坚石,往耶路撒冷去!

    这些例子,都给我们看见,语言和表征几乎是分不开的。表征的东西,就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还有一种情形,如同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慷慨见证之后,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保罗的回答是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见徒二六28-29)我们读到这里,仿佛见其人,闻其声,看见使徒举起带锁链的手,说这一番动人的话。「锁链」成了他见证和信息的表征。是这些锁链,兴旺了福音,坚定了信徒的心(参腓一12-14),以致该撒的宫廷里,都有人信了主(参腓四22)。

    这些表征,当然不会造成释经上的困难问题。但我们要记得,释经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要搜索困难的节和目,而是要了解圣经的意义,丰富属灵的生命。

    露身赤脚是羞辱的表征。神是他子民的护庇和荣耀;离弃神而投靠人,终必蒙羞。

    顺服神的旨意,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的轭下,是负神所加的轭,顺神的权柄,接受管教,悔改可蒙恩惠。

    神拣选以色列人,作他的产业,他的子民,深爱他们和眷恋他们。但他们偏离正道,背叛神而行邪淫,与外邦文化结合,终于被掳,就如死去一样的被神离弃。

    但神仍眷顾而施恩,使他们末后有指望,而建立更深切的关系;如同浪子归家,蒙恩得赦免,体会神丰富的慈爱。

    这些表征,就是为了要帮助人明白神的心意,其基本的作用就是在此。当时的人看了,听了神的信息,完全了解,更深的了解,却拒绝不接受,显明更加罪无可逭。

    使徒保罗本来就明白神的旨意,主呼召他的时候,并未应许他是作官廷先知,得荣华享富贵;相反的,先讲好「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徒九16)。正如彼得一样,在旧人旧造中,是凭自己血气意志行事,「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见约二一18-19)保罗得了亚迦布的警告;但亚迦布并没有奉主的名禁止保罗不要去。这不是信息的一部分。保罗不顾众人劝阻,独排众议,决心遵神旨而受苦,公开表明他的心志:「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二一13)

    结果,他果然受了苦,成了带锁链的使者;但神的旨意在他身上成就了,通过了,而且通行遍地;保罗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见证,你我也是他的见证。

    预表

    圣经中有一种特别的表征,我们称之为「预表」。预表的「预」是指当时先表明以后才有的事或人,是当时不存在,或未显明的奥秘。「表」的意思,自然是表征,不过在使用上有一个界定:预表的对象是只有一个人,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稣基督,还有就是与他有关的教会,基督的新妇。

    我们要记得这个基本的分别。预言的中心是基督,但是言可旁及,说到与基督有关的事。预表的对象是基督(教会在基督里),是唯一的对象,绝不会混乱。这样说来,预表是在基督耶稣里完成了,或在新约圣经里清楚说明,再没有待完成的预表,也没有基督以外的预表。但预言在已应验在基督身上的以外,还加上有关基督和神计划的事,有的已应验了,有的有待应验,是「将来必成的事」。

    圣经中用为预表的,有人,有物,有事。

    人

    最基本的预表是人。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罗五14)亚当是人类肉身血统的始祖,基督是坠落人类属灵生命的始祖,在这一点可作为基督的预表,而基督是第二亚当。

    亚伯拉罕因信作「多国之父」,我们因信作亚伯拉罕的后裔;同样的,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着新生命,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赛五三10)。因此,亚伯拉罕是基督的预表。(参罗四17)

    以撒是基督的预表,因为他是凭应许奇妙诞生,甘心顺从父命,照神吩咐,背负着木柴(十架)上摩利亚山,并且从死中得回,仿佛基督的复活(创二二章;参来一一17-19)。

    以色列预表基督,因为从他生出十二支派,产生国度。基督有十二使徒,建立天国;以至启示录里,十二支派也与十二使徒并记;新耶路撒冷的城门「写着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城墙

    的「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启二一12-14)

    约瑟预表基督,因为那义者被自己的骨肉所恨恶,所出卖,「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创五○20),作了拯救者。

    大卫是受膏的王,但他受**,历苦难,他写的诗篇表明基督的心,他也成了大君王的预表。

    所罗门预表荣耀的基督,是蒙拣选坐在宝座上的儿子,从大卫所生的。

    所罗巴伯预表基督,是靠神的七灵建造圣殿者,他手拿线铊,立了殿基,也安放顶石(见亚四6-10),完成建殿之工,开创新秩序。

    「摩西在神的全家尽忠」(来三2),预表基督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约书亚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预表基督帅领我们得胜,进入安息。其他如挪亚、以诺、撒母耳、约伯、但以理……也各预表基督。在主耶稣当世的人,看出他与耶利米、以利亚,有相似的地方。

    神也借特别职分的人预表基督。大祭司亚伦和尊荣的撒冷王兼大祭司麦基洗德,都预表那将要来的「升上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见来四14一五16,六20一七28)。

    物

    物品预表基督的,首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创二9),是人类始祖犯罪坠落之外的另一选择。对于坠落的人类,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是生命喜乐的道路。

    人受引诱犯罪之后,「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创三21)。那第一个为人的罪而牺牲的(可能是羔羊),也预表基督。

    挪亚的方舟显然是基督的预表。世人败坏在罪恶中,神用洪水的毁灭洁净世界,全地都是死亡:惟有照神旨意信而进入方舟的,才可以得拯救(见创六11-七24)。

    在出埃及的时候,神命定以色列各家「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要留到本(正)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见出一11-8)当灭命的天使出来巡行埃及地的时候,见以色列各家有羔羊血的记号就越过那家;他们就得保守,有平安与喜乐。埃及人家中房屋门上没有血的记号,「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因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见出一二12-30)这预表基督是神的羔羊,为世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救赎人的罪,使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圣经告诉信主的人,「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

    约柜也预表基督。在约柜里面存的法版,预表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吗哪,预表基督是生命的粮。亚伦发过芽的杖,预表基督复活的大能。施恩座是说基督遮蔽了人的罪,借他的血神人得以和好,可以相会,而人蒙恩。

    当然会幕也预表基督,是神人相会的地方,耶和华住在他的子民中间。坛是预表基督的十字架,在那里他献上自己。

    在利未记中,我们看见特出的两样物品,是一再提到的血与膏。祭牲的血不过是预表基督的宝血,特制的圣膏油是预表圣灵的恩膏。先是血,后是膏油,是圣徒得洁净的步骤。不是单有血,也不是单有膏油,而是先有血,而后有膏油。另外,在献祭时有火,火不是物质;而利未记的火,也不是普通一般的火,就是「凡火」,那是献祭时不可用的,也是神不喜悦的。因为在立起会幕,在坛上献了祭物,却没有点火;「有人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利九24-一○2)这表示所献的是神所喜悦的。神吩咐「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六9、12-13)起营启行的时候,在会幕服事的利未人,要收起坛上的灰,用炉保存火种,备下次宿营时,再复燃起,使用献祭。

    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路程中,有两样东西特别预表基督:一是盘石,一是铜蛇。

    在旷野干旱之地,上百万的会众,饮水供应是个极大的问题。但神叫摩西吩咐水「从盘石流出,给会众和他们的牲畜喝。」(民二○8)以后,他们所到的地方,有同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林前一○4)

    以色列人照神吩咐,从何珥山起行,「要绕过以东地」。民众因为路上艰难,就发怨言;「于是耶和华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蛇就咬他们。以色列人中死了许多。」当百姓承认有罪悔

    改的时候,耶和华叫摩西依火蛇的形状,「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二一4-9)这简单的救法,也是唯一的救法。凡被蛇咬的,不论什么人,无分男女老幼贵贱,也不需了解这救法的效因,只要信而仰望铜蛇,就可出死入生。主耶稣基督指出,这是预表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为世人成就救恩:「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三14-15)

    事

    圣经中有些事件,是人和物合在一起,借一定的行动来预表基督。如照律法「献祭的事」(见来一○1-13),是预表基督的救赎;祭司在坛上的献祭,是预表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

    身体」。

    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又领他们「进入」迦南(参申六23),是预表被救赎的教会,进入安息的历程。

    有些事部分释经者称为「史喻」(HistoricalParable),也有人列为「预表」,但我们或可称为「史鉴」。如保罗在对哥林多教会的警告时,举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期的劣迹,和从神所受的恶报,说:「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一○6、11)

    还有些物,是更适合称之为「物喻」。如:主耶稣被称为「犹大支派的狮子」。狮子是一般喻意的语言,表明猛烈强壮,因此仇敌魔鬼也被喻为「吼叫的狮子」(见彼前五8);犹大可以喻为狮子,巴比伦也可以喻为狮子。但在预表上不应有此现象:预表的对象是限定于基督和属他的教会,用为预表的人或物,都是确定的指好一方面的意思。

    又如:酵,是「物喻」,代表罪,不纯正的教训,或旧人恶性;但在主耶稣说天国的七个比喻时,代表天国内部的改变与发展,没有坏的意思。(太一三33,参一六5-12;林前五6-8)

    当注意的事

    一、圣经中的为预表的人或物,都不能把基督预表得完全,而且他们本身也是不完全的,并且他们不是完全以预表为其存在的目的。因此,希伯来书讲到基督是更完美的——更完美的约,更完美的祭,更完美的祭司,更完美的帐幕……等。预表总不能超越所预表的对象,但预表者本身,总有其非预表部分。亚当预表基督;但亚当犯了罪,「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五12),绝不预表基督,而基督是生命的元首。大卫预表基督;但大卫的犯罪失败,并不预表基督。

    二、预表的对象只限于基督,不及于其他的人,不论其人如何重要;实际上连预言也没有说到任何个人。圣经中没有预表或预言关于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等;在新约人物中,也没有预言或预表到马利亚,不论她是如何「蒙大恩的女子」;也没有预言或预表到教会柱石的大使徒彼得。保罗的一次讲话,乍读来似乎自称圣经预言他自己的工作:「因为主曾这样的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徒一三47)其实,他是引以赛亚书第四十九章六节,说明基督是外邦人的光;使徒的见证是基督使命的延伸,要使主的恩光普照世间。

    三、还要注意的,是不可任意妄指历史事件为「预表」,而任意延伸。中世纪的罗马教会,常会如此牵强附会。例如:参孙在迦萨一个**的地方,敌人设伏想要杀他,「参孙睡到半夜,起来,将城门的门扇、门框、门闩,一齐拆下来,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仑前的山顶上。」(见士一六3)竟被解释作「预表」基督的复后,胜过死亡阴间的门!虽然把一部分略而不讲,仍然是荒唐得近乎亵渎,虽然他们可能不是存意如此。

    四、不要用不确定的预言预表来设立教义。其中一个例子,是以赛亚书第十四章预言的「巴比伦王之歌」:「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这段经文,相当普遍的被释作撒但的来源。当然,这里还连续说到五个「我要」:「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这声音是与神为敌的,是狂傲无比的,与出埃及记摩西与米利暗之歌的仇敌(见出一五9)如出一辙,在如此诗的语言,很难作为建立坚固神学根基。同样的以西结书第二十八章预言「推罗王之歌」,说到「居心自比神」的推罗王,「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神的圣山上。」但同样的问题是,这二处圣经,也论到西顿、埃及、摩押、古实等列国的王。还有一个问题,是新约并未引证这些经文,说是撒但的坠落。有人说,主耶稣对门徒所说的「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见路一○18),可以为支持的证据。但我们稍为注意语意,就发现那段话与以上二处经文扯不上关系。那里是说,门徒工作回来,证实主的权能,得意的报告工作的成功;任何人都不会在听到报告之后,转而大谈撒但过去坠落的历史!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展望前面;主耶稣的权能,加上门徒忠心宣扬福音,主耶稣欢乐的说:我看撒但输定了!我看见了他的败落!

    那么,有人会问:撒但是哪里来的?新约没有明确的说。教会历史中比较严谨的释经者和神学家,如奥古斯丁只曾引用泰可纽的解说,加尔文则不愿意推论。英国清**诗人弥尔敦,在他的杰出名着《失乐园》(ParadiseLost),宁愿说撒但是因为嫉妒神子基督而反叛的天使首领。想想看,人类的第一桩凶杀案件,该隐杀亚伯,显然是由于嫉妒。嫉妒与骄傲是邪恶的双生子,至少有同样的可能造成撒但的性向。犹大书说到「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犹6节),似乎暗示有过叛乱;又记着说:「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犹9节),又似乎暗示魔鬼当年曾有过高位,但这些都不能作为确定的根据。在此我们只能说,撒但魔鬼是早就存在的,用不着预言或预表;如果神愿意我们知道,他必然会在圣经中明说;如果他不会明说,你我是谁,为何要去查索?而且知道与不知道,真对于救恩会有什么分别吗?最重要的理由是,撒但是「古蛇」,既早已存在,显然不是「预言」的对象。

    我们都知道,比喻是只能表达部分真理,因此,比喻也不可任意延伸。太阳像铜锣,却不要以为它也会敲之作响;太阳像是太空中的腊烛,却不是也细而圆长。自然月亮像圆饼,却不可以咬一口充饥。我们都不是瞎子,却不要像心灵的瞎子。同时,预言有很多是诗歌体式;诗的美在于含蓄隐晦,而预言有很多是未应验部分。因此,除了圣经中明白告诉我们的应验部分以外,要争新出奇据以立说,是不智慧的事;这道理再明显不过了。
正文阅读 23 释经与史地
    道成肉身的事件,在历史上占一段时间,也发生在地理上某一定的位置;而且这事件成为划时代的中心。圣经中还记载有许多次要的事实,也是照神的旨意发生在人类历史和人类社会中,都有其一定的意义。所以我们要解释经文的语意,必须把这些形成那些事实的因素加进去,才可以有正确了解。

    时间纪事无私

    圣经里的历史,与一般历史也有关系,因为神的选民也是地上人类的一部分。

    例如:乌西雅年间的大地震,是一件历史上的事实,虽然也是阿摩司蒙召的时间指标(参摩一1;亚一四5)。又如以色列和犹大的被掳,是圣经里的史实,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事,因为他们是被亚述和巴比伦掳去的,那是神整个救恩计划中的一部分;而且巴比伦尼布甲尼撒被称神的「仆人」(参耶二七4-7;代下三六17-21)。被掳的七十年满了,神又兴起他的「牧人」波斯古列王(参赛四四28一四五13;拉一1),使犹大人回国,再建圣殿。

    当然,我们必须了解犹太人守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见利二三章),有其历史上的重要性;修殿节(见约一○22)是律法六百十三条之中所没有的,始于两约中间的历史,称为「光明节」或「奉献节」(Hanukkah),是犹太阴历基斯流(Kislev)月二十五日。这容易使我们联想到主耶稣讲「世上的光」的背景。

    当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见约二19-21),他们知道建殿的历史,是花了四十六年才建造到当时的程度,也从历史知道,是大希律王的投资;由于不明白主以身体为殿的喻意,所以他们不止笑他的「狂言」,更以为主要摧毁他们政教合作的具体表征,扰乱他们的现状,这就成为控告他的罪证(可一四58,一五29)。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想法子陷害耶稣,要把他造成反叛的政治犯。其中利害的一个试探,就是试探他对缴税的意见:「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太二二15-21;可一二13-17;路二○20-26)他们先用温和的外衣,称赞主耶稣的诚实直言,然后施出两刃的刀;如果主说:「该纳」,就失去民族主义分子;如果主说:「不该纳税」,则是反抗的罪证,叫人左右为难。从历史上看,纳税进贡是臣属的表征;不向异邦纳税是独立自立的国家。而那时,犹太是在罗马的统治之下。主耶稣却叫对方从他们自己的腰袋中取出一个纳税的银钱来,问他们的意见,上面铸的像和号是谁的,又从他们自己口中取得答案:「是该撒的」。到此我们可以知道,主耶稣已取得一半以上的胜算了。然后,主耶稣说出他千古有名的智慧断语:「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就是这两句话,也有其历史背景。因为纳税给罗马的银钱,上面应该有该撒的像和号;但纳入圣殿的,不可以用有罗马徽记的银钱,而必须换成银子。这就是圣殿院中有兑换银钱生意的原因,也在形式上表示宗教不受政治统制。再从象征意义看,银钱是用银铸的,本质是银的;正如人的外体,受政权、法律。习俗等限制,但良心与灵魂,是属神的,是自由的。这是马丁路德「双重国籍」论的根源。

    圣经记载的许多事实,都是与时间有关的。如迦拿婚筵记载发生在「第三日」(约二1),很难以解为是约翰开始施洗的第三日,或约翰为基督施洗后的第三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创造的「七日的第三日」。这样,就没有计算上的困难。

    路加以修治信史的严谨态度,写人子耶稣在世和后继的事工。他对于时间地点的注意,随处可以看得出来。他不但详记了第一位平信徒司提反殉道的证词,也记录一名少年人听道几乎殉睡事迹。根据他的记载,「过了除酵的日子」(参利二三5-8)是二十二日,再加从腓立比的五天水程,到特罗亚「住了七天」,我们可以推算出犹推古从三楼坠落几乎丧生,幸而有保罗使他复活,大约是在犹太历二月(西弗月Ziv)四日或五日。又因犹太人用阴历,可以推定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上弦月早已西沉。外面的黑夜漫漫,可能是高坐在窗台上而心不内向听道的少年,失去戒意又失却重心坠落的原因之一。

    我们如果要正确了解语意,自然要了解前因后果,这正是从历史得到对释经的助益。

    地图改不得

    圣经记载的事实,有许多需要从「实地」了解。这就是地理知识对于解释语意的价值。

    当腓力找着拿但业,把所新近认识的弥赛亚介绍给他,说就是「拿撒勒人耶稣」。拿但业的反应是毫不掩饰的藐视:「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一45-46)这语气表明拿撒勒可能比拿但业的本乡迦拿还小。反对主耶稣的官长或法利赛人对加利利地的语气也相似,他们回答尼哥底母说:「你也是出于加利利吗?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约七52)当然,他们忽略了一件事实,工作最有能力的大先知约拿是迦特希弗人(见王下一四25)。但在地理上说,那里地瘠民贫(参王上九13),自然比不上京华人物。

    在中国,传统的以北方酷寒,南风和煦,所以说:「南风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但在圣经地区,地理情况不同,南方是沙漠干燥之地,而「北风生雨」(箴二五23);所以到雨

    水来了,才有「南地的河水复流」(诗一二六4)。那么我们可以想得到,「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歌四16),是北风比南风更受欢迎,南风变成了苦境。

    同样的,《三国演义》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借东风之力可以成功的印象,对释经也没有帮助。神「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四八7),是指东方陆上来的强风,对地中海上的船有破坏力,而没有好处(参结二七25-26)。对人来说,东风飞沙扬尘,干而炎热,叫人不舒服,也使植物枯干,是一种scorchingwind,称为sirocco或khamsin(参耶四11,一八17;结一七10,一九12;何一二1,一三15;拿四8),一无是处。

    不敬虔的人解预言书,尽量发挥想像力,吓唬不明白圣经的人。不过,我们要知道,但以理书第十一章所说的「南方王」和「北方王」,是依圣经地区地理位置而言;绝不是指越南和蒙古,无论蒙古在历史上曾如何强大,都不该扯进去;也不是指墨西哥和加拿大。那里指的是埃及和叙利亚。

    启示录预言末后的哈米吉多顿大战。「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我又看见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启一六12-14)我们不难想像得到,那些不能忘怀「黄祸」,对日本人和华人怀有种族成见的人,有多么欢欣!「日出之地」!不是日本是什么?其实,那是指亚西亚的巴比伦一带。如果远到日本,伯拉大河(幼发拉底河)干了,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先要太平洋水干才成;即使那时还不流行太平洋的名词,说海洋也好啊!再如了解地理,可以用用数学计算土地面积,就可看到米吉多平原,无法密集配置二万万大军,再加上供应装备,等候毁灭;就知道那是说邪灵的鬼兵。

    任意释经的人,好把自己的意思读到圣经里去,呈现其惹笑的杰作!他们像亚兰王的军队,眼目昏迷,被领到撒玛利亚作俘虏,还以为是多坍!(参王下六12-20)又如同哥伦布

    (ChristopherColumbus,1451-1506)航行到美洲,却以为到了中国!

    在释经上,有充分的地理知识,真的不至于「瞎子领瞎子」。

    据说,某长老得知「但」与「别是巴」是两个圣经地名之后,恍然大悟今是而昨非,不禁慨叹说:「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竟是地名;我还以为是夫妻二人,像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呢!」可见不通究史地,对释经是如何个释法。当然,这类问题,不必须待去圣经地区考察才会知道。

    避免己心偏向

    一般人的心理,常会有一厢情愿的想法,会影响判断,这种倾向,虽贤者亦不能免。

    奥古斯丁爱柏拉图哲学,以为与圣经真理有近似相通之处。自然他抵拒新约是受柏拉图思想影响的说法,完全相信是出于启示。但他以为是相反方向的流通——柏拉图受旧约的影响。他从安伯罗修的查考,断定柏拉图到过埃及,在那里向先知耶利米学习。耶利米到过埃及是不错的;可惜是在柏拉图出生前约二百年!因此,柏拉图只可能见到耶利米的曾孙玄孙。

    可见在与史地有关的解释时,要小心详确求证,避免发生错误;更不可滥用「灵意」的弹性作用,改变过去,移天缩地。
正文阅读 24 释经与文化
    圣经,无论是原文,或译成别的文字,只要是用语文表达,就必然与文化有一定的关系。在释经时,也必须语意与文化的关系,因为那是他何以在其时其地如此说的原因。

    最显明的例子,是约翰福音的「太初有道」(约一1)。约翰福音是用希腊文写的,为了表达福音,采用了「罗格思」(Logos)的观念。这个希腊文的字,与语文有关,是话、是思维、理性、观念,约略等似旧约的智慧。但与希腊文化不同的是,在这个基本观念上,加上了「道成了肉身」(约一14);然后,从他出来了恩典,真理,父的独生子,荣耀,生命等等,福音书的作者很快的就界说出来。

    到圣经译成中文,译者受圣灵感动,译成了「道」,几乎涵盖了所有原文的意思。但我们不能说与中国文化中的「道」字恰合。所以并不同于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动调用的「可道」「可名」是语文,是记号;而「常道」「常名」是本体;「常」是说其恒久性,与博大性。至于以后佛教借用的「道」字,意义更不相同了。但我们要知道,中国文化里的「道」,并没有位格,更未成为肉身,也没有福音书所说的那些特性。

    在这里,我们牵涉到一个翻译的常识。可见的实物,可以恰相对的翻译,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是实物,而是观念,就不能对译,而只是近似;一个办法是音译(transliteration),因为那个观念跟文化连在一起,不能拆出来。有时一个行动,也不能翻译,是与文化连在一起的,有其特殊的意义。在历史上,中国人见皇帝的跪拜,叩头,跟西方人的观念不同,引起了争执;其实他们该了解,那时中国人亲友之间,平辈也兴对拜,对长辈也叩头,而没有对拜。同样的,拥吻,亲嘴问安,华人也不流行。希腊亚力山大大帝东征,遇到波斯人致敬时的跪伏,臣仆们就颇难适应这文化上的调适。有时不同文化,同一举动引起严重的问题。宰牛不是犯法,只是有些地区要缴税;但如果在印度街头开车撞死一头牛,可不是玩的,或许要抵命!阳货送给孔子一只小猪,表示敬意;但他最好不要试着送给回**,可能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反应。要解释不同在哪里,是解释文化。

    有时,圣经中同一个字,出现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表示不同的意义,原因是文化的不同。

    律法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二二1O)是神的旨意禁止混合,不可叫异类牲畜同负一轭,是工作的轭,自然是农业文化的背景。但主耶稣召人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太一一28-30),我们不可释作与主同负一个轭并耕;因为那是说服权之轭。犹太人苦于虐政久矣,受外邦人辖制(参申二八48;耶二八14),耶稣基督却是使人得安息仁慈的主。说话是在罗马政权下的另一种文化背景。

    在哥林多后书,保罗说到「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哥林多是一个商业化的城市,面对着严重的拜偶像与性犯罪的问题。(那时,在犹太拜有形偶像的问题几乎已不存在。)保罗书信所用的比喻,多是竞技、建筑等,与希腊罗马文化有关,因为这是他的读者所最熟悉,而与基督所讲的许多农业文化,巴勒斯坦文化为主的比喻不同,虽然所启示的真理内容一致。在这里所讲的「同负一轭」,与罗马时代的婚姻有关。在婚礼仪式之后,到新郎家里,新郎抱起新妇迈过门槛,把一个轭加在二人的颈项上,然后新郎把家门的钥匙交给新妇。当然,这负轭是从农业文化来的,象征同劳同工,建立家业;但在当时的读者,主要看的是婚姻象征,其来源反而成了次要的了。

    还有一个引起普遍误会的字,是启示录第十二章中的「龙」。在希腊文中是drakon,就是希伯来文中的「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他的形体没有人见遇,所描述的也与中国文化中传说的「龙」,最多可说有几分相近,而绝不能说相等。在西方的dragon,有的描绘成有翅的蜥蜴,有的说是喷火的小爬虫,有的说是大蛇,形象并不确定。不幸的,在中文圣经译成「龙」,也就是把中国文化中的「龙」译成了dragon。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释经上产生什么样的困扰!反华的人,据此说中国人是dragon的孽子孽孙(你们不也自承是「龙的传人」吗?),在末日提供二万万马军,集中到狭小的米吉多平原去作被毁灭的目标送死!这样的释经,稍有军事常识会计算的人能不禁失笑,对华宣教士会被加上破坏「神计划」的罪名,只有讨种族仇恨者喜悦!可笑亦可悲的华人基督徒,「学得胡儿语」也来咒骂华人而不自知。这岂不正足说明不顾文化的悲剧?

    保罗在雅典的讲道,是跨越文化的讲道,是福音与文化关系的适例,也是在释经上应当注意的-

    、从「未识之神」引起福音(徒一七23)。作为引论,这是一个安全的跳板,从普通启示说到特殊启示的必要。他不会用已识之「神」而陷于论证的困难。倡导「本土神学」,以福音与本土文化融合的,是偏离真道的严重妥协,在释经上应绝对避免。

    二、从神的属性,讲到「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见徒一七24-28)这里合宜的引用希腊哲人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传是主前五、六世纪的人,享寿二百余岁。)

    三、讲到神与我们个人的关系。引用希腊诗人亚拉特(Aratus,315-245B.C)所说的「我们也是他所生的。」(见徒一七28-29)其特别用意,是讲我们与神应有的关系,更着重的是反论我们不该与偶像有关系。

    四、归结到复活的基督,完全的福音,并告诉听众应当怎样行。(见徒一七30-31)

    在释经时,我们应当对文化有适切的认识,却不应把文化与圣经启示的信息对量齐观。就好像约伯记中三个安慰者所发的理论,虽然有些是对的,但不是同于神的启示;而且圣经记载那些话的大旨,不是表彰他们的智慧,正是显明他们被神批判为「愚妄」(见伯四二8)。因此,有人不明释经原则,误把「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发放言论,解释为世人都是神的儿子,而与基督同等,泯除了重生的必要;其错误是把理论建立在不健全的文化根基上,实在有理由为他们的信仰和生命根基的安全性和持久担忧!

    语文与文化的不可分,在释经上随时可以发现。例如:连「拉加」和「魔利」(见太五22)这样的俗词,和「公会」(犹太人的法庭,由二十三人组成,全国的最高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这样的名词,也都与圣经的文化有关,不可扯开曲解。想想看,今代还有人指基督教会的宗派是「公会」,是「把耶稣钉十字的」,是「罪恶」;这不是愚弄人,把释经当作任意骗小孩子吗?是何等的阴毒、险诈!是何等的罪恶!

    在一种文化里,视为习惯自然的事,对于某文化的人看来,会难以了解。因此,有所谓「入境问俗」的事。曾经有洋人因为见中文的「姓」字是女旁,问起中国是否源于母性社会?这个有待研究,而且与我们讨论的题目相去太远,但也是可思想的,值得求解释;而且如果有了正确解释,可能有助于其他研究。

    在释经时,我们也会发现,圣经中拟人化的「智慧」是女性(见箴八至九章),跟Muses(希腊神话中文艺、美术、音乐等的女神)相似。在中文里,智者乐水,也近于阴柔,但智不具性别。在许多文化中,国家以女性字代表;但圣经中讲以色列例外,原因不难推知,却到底是文化的不同(除了先知预言的比喻)。释经与文化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也是重要的
正文阅读 25 释经与伦理
    伦理学与宗教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多数的伦理原则是源于宗教,而把所信仰的教义实行在日常生活上。因此,显然可以见到释经与伦理的关系:如何解释圣经,决定伦理生活如何。

    说到伦理学,我们自然想到「十条诫命」。在希伯来原文Aseretha-Dibrot的意思是「十项声明」。且不说后世的犹太学者辩论信仰是否可以诚命行之的话,第一条:「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见出二○2-17;申五6-21),就说不上是诫命。最着名的犹太哲学家梅孟(MosesbenMaimon,Gk.Maimonides,1135-1204)认为第一条是命令相信神。我们相信,第一条是诫命的「前言」和总纲。(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则将出二○4-6视为第一诫。)

    现在引起争论的诫命是第六条「不可杀人」。有些虽然不欢迎基督教,也不尊重神的话的人,其中不少援引这条诫命。他们根据这条诫命,主张废除死刑,抗议处决罪犯,反对战争,什且延至不可杀害一切生物,而提倡素食。这样以来,使凶犯比被害者有更大的权利,以动物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有价值!当然,这些主张听起来不错,似乎是慈善为怀,什至也可以像印度的圣哲甘地——也实在是——不过那是耆那教(Jainism),而不是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在宣述诫命之后,就说预谋杀人的当治死,咒骂父母,打父母,拐带人口等当治死;误杀的不当死,正当防卫,夜间打死贼不当死等(见出二一至二二章),并且规定死刑。当然,我们知道,人是神照着自己形象造的,不可轻易判人死刑;更当知道,人不是神,人审判可能有误,而且人不是神,一旦设施死刑,不能使死者复活。但把「死刑」当作「凶杀」的观念,完全与圣经无关!

    第六诫命原文作LoLirtzakh的意思是「不可凶杀」。这个例子给我们看见,释经与法律有关,与人的性命有关,更与永生有关,主耶稣基督把这诫命延释为:「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太五22)并不是指一般的发脾气,而是说由恨而动凶杀恶念的忿怒,才可以与「不可杀人」的诫命相连并论。

    第三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对于华人来说,常照自己的文化背景解释,像尊敬父母的名讳一样,避免随便提起,「可入于耳,不可出诸口」;连同音字都不可以用,因此,洋人的子用父名,或像犹太人的子名加称父名,是从来未有的。至于在文字上,书写时加减笔画以避讳,或空格抬头以示敬。当

    然,心中有敬畏神圣名的意念,或在形式上表现,都是好的。但不要以为这是第三诫命的本意,或以为那就是守了诫命。

    那条诫命原文作LotissaetshemHa-ShemEloheikhaLa-shav。Lotissa(Youshallnotcarry)可以译作「不可妄运用耶和华你神的名。」意思是说,人不应当怀着自私的动机,利用神的名字去达成他的目的。正与华人所说「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挟」字用法相同,意即「挟神名」而达私意。因为人作了恶事,就蒙恶名,使自己的名声受损;但假借神的名,是使神的名受损。不幸的,不止是假借神的圣名起假誓犯了这诫命,宗教人士假借神的名敛财,发号施令,达到自私的目的,或叫人相信是出于神的假预言,都是极大的罪。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以神的大能赶出污鬼,法利赛人说他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主严重的警告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一二31-32)因为他们称圣灵的工作是出于鬼魔。极相类的理由,出于人意或邪灵的工作,妄称耶和华的圣名,神也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然,「他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箴三○6;参启二二15、18)神禁止人作见证;最大的虚谎假见证,是出于私意,说是神的话。

    主耶稣也指出法利赛人如何借人的遗传废弃神诫命的例子:「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可七10-13)今天我们单从释经的角度来看,法利赛人就违反了二项原则:一是道德律必须按字义解释,一是不能以一项道德义务代替另一项道德义务。我们不能因为曾经行了某件善事,就可以不必缴税,正如不能因为供献就废止了奉养父母的义务。

    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主耶稣是应用同样的原则,答覆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试探:「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二21)不把该撒的归该撒,偷漏当纳的税是偷盗,不能因为献给神而补足;该献给神而不献的,也是偷盗(见玛三8-9)。

    不可贪婪是另一条诫命。保罗指出:「贪财是万恶之根。」照保罗的释经,贪是由于不足。所以在提到贪心之害以前,说到应该敬虔知足,「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见提前六6-10)。相信我们如果先寻求神的国和他的义,生活不会是成为问题的。贪心的动因,也不是为了缺衣少食。拉比左玛(BenZoma)关于伦理的遗训说得好:「谁是富足的?为他所有的而快乐的人。」最着名的拉比希列(Hillel,?60B.C.-A.D.20)也曾经说:「如果我不为我,谁更为我?如果我只为我,我还算人吗?」有同样的伦理意义。

    婚姻问题

    现在说到离婚与**的问题。

    主耶稣在世的时代,就曾面对这个问题(见太一九3-9),关键性经文的解释,是对申命记第二十四章一节的「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休她。到底什么是「不合理的事」?当代的希列学派,解释着重在「不喜悦她」,认为即使只是烧焦了饭,不合丈夫的意,也可以离异,很近于现代「意见不合」构成离婚的充分理由。另一位当代的着名学者领袖是沙迈(Shammai,lstcen.B.C.-A.D.lstcen.)却比较保守,着重「不合理的事」;所以沙迈学派把离婚理由严格限制于**(fornication)。

    主耶稣是不主张任意离婚的。他说「起初并不是这样」;她追溯到起初的创造和神的定命:「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并且他以权威吩咐:「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而且主又说:「凡休妻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叫她作**了。」(太五32)这里所说的「**是指婚前性行为,失去了**「贞洁的凭据」(见申二二13-22);因此,主耶稣的意思是说,那有关的女子,本来是照神的设定贞洁从一的,因为被休而「叫她作**」——被称为**,或被迫事实上再嫁作**。

    在这里,牵涉到另一个应用的问题。在时间上,是在十字架这边恩典时代的一千九百多年之后,在地理和文化上,是中国背景,加上信仰上悔改归正的因素:信主后,如何解决男子娶妾或蓄有外室的问题。(那时,没有人提出撒玛利亚妇人信主后,在五个男人之间何去何从的复杂问题。见约四章)宋尚节的解决办法,是承认元配正室为合法配偶,其余的另行择配改嫁,或离夫而终生不嫁。但王明道的建议不同。他认为不合圣经真理的婚嫁关系,不是在信主后像偷人东西赔还人家那样简单解决,因为人是有人性的,也有其依存需要。如果叫悔改后的妾媵离夫不再嫁,应该顾到其实际生活与生理上的需要;如果择配改嫁,岂不构成另一项犯罪?(且不说儿女如何处理)所以王明道认为应该维持既存的家庭关系,即使构成这种关系是不合真理的(如申二二28-29),神也承认其存在;但同时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他举出圣经指示监督(长老)和执事资格之一,是「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见提前三2、12;多一6),证明当时教会中有多妻或离婚再婚的信徒,因为他们的生活不足为信徒的表率,所以不适合于作领袖;但他们悔改归信以后,并不是次等信徒,充分与其他肢体一样,包括领受圣餐,享受团契。

    在邪淫猖行,婚姻混乱的今代,教会在这一方面的释经,应该严谨毋纵,匡矫时弊。神「愿人得虔诚的后裔」(玛二15),败坏的家庭,衍生败坏的社会,因为家庭是社会的根基;而正确的释经,是信仰和品德的根基。

    堕胎

    现代基督徒面临的另一个伦理问题,是人工堕胎。不论人如何美化所用的字眼,其结果是造成一个幼小生命的死亡。

    圣经肯定人生命是开始于受孕的时候。约伯记说:「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你将生命和慈爱赐给我。」(伯一○8-12),赐生命的是神,说明了生命的庄严,没有权柄将生命取去。神说:「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我必讨他的罪,……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5-6)圣经又说:「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因我受造,奇妙可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一三九13-16)这说到人的生命是何等庄严的事。

    大卫的诗更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可见人格是开始于怀胎的时候。

    当因圣灵感孕的马利亚,往犹大山地的城,去见年老怀胎的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听马利亚问安,所怀的胎就在腹里跳动。以利沙伯且被圣灵充满,高声喊着说:『……我主的母……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路一39-44)这说明胎儿不仅是一块肉,不仅是有生命,有人格,且是有感情的。施洗约翰「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路一15)马利亚在她的胎儿诞生起名叫耶稣以前,就被称为「我主的母」。这样看来,「胎教」的说法,不是没有根据的文想。

    有些妇女,不体会生命的可贵,或为了遮盖自己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或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主张「自由选择」堕胎。但她们当问自己,为什么不早些自由选择?在发生性行为之前是作自由选择的时候。

    **是非自由选择,未经双方同意而发生性行为,所以是性犯罪行为;因而导致怀孕的后果,受害一方没有接受并负责使其成熟的义务。如果是双方自由意志的性行为,形成另一个新的生命,那在这行为上无辜(不是无原罪)的第三者,不应该加以戕害。

    妇女解放运动的声音说:「没有人可以妨害我支配自己的身体的自由。」这个原则是可以同意的。但违反这个原则的是堕胎者和施行堕胎的人,他们「支配」了胎儿的身体,终止了胎

    儿的生命!

    世界上现在还没有任何国家,立法剥夺人民曲动食指的自由。人民可以有权支配自己的食指。但如果把食指搭放在实弹枪支的扳机上,而对准别人,完全是另一回事!那是与别人的生命有关的!

    有过堕胎行为的,或参与堕胎决定的,在神面前负有流人血的罪;当诚实认罪悔改,求主耶稣宝血遮盖洁净。释经者的责任,是从神的话指出那是罪。

    政治

    政治是人民事务的处分支配。基督徒自然包括在人民里面。圣经对这方面是充分肯定的。大卫是王,也是先知。撒母耳是先知,祭司,也是士师。先知以赛亚、但以理、尼希米,都担任过实际政治职位;而且要找一位不谈政治的先知,是不可能的;如果找到那类「先知」,神给的圣经名词是「哑巴狗」(赛五六10),是说失去了作守望者的责任。至于新约的基督徒,主耶稣并没有叫税吏长撒该辞职作「救恩到了这家」的条件(见路一九1-10)。罗马百夫家听道信了主,彼得并不曾建议他借故退役或开小差(见徒一○34-48)。保罗在达腓立比教会的书信中,还特地提到「在该撒家里的人特地问你们安」(腓四22),这是说到在罗马皇帝的宫廷中,也可以作基督徒。至于教会历史中,基督徒参与政治的,更是不可胜数。

    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释经与政治有密切的关系。神命定王登位的时候,要为自己抄录一本律法书,平生诵读。(申一七18-20)也看见得了律法书,就带来复兴(见王下二二8-二三23)。更看见反抗毁坏神的话,就带来毁坏和灭亡(见耶三六章)。

    同时,我们看到在释经时,必须深切注意有关政治的事。但以理解释尼布甲尼撒的大像梦和大树梦(见但二31-47,四10-37),都是要叫人知道,是神在人间的政治上掌权,但以理还劝他的领袖施行善政。人间的政治体系,不过是兽(见但七1-28)。了解政治情况,可以在释经上有所帮助。如:罗马与犹太间的臣属关系,「报名上册」(路二1)的意义;为什么大祭司该亚法会说出:「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一一50)这样功利主义的政策,在释经和政治伦理上,有什么意义?该给我们什么教训?

    施洗约翰为了对主忠心,传扬真理,他对政治上的领袖是什么态度?希律王是为了政治上的理由容忍他(太一四5),又为了政治上的威信(太一四9)而斩了约翰。主耶稣认识当时的政治领袖是「那个狐狸」,可惜耶路撒冷却不认识要像母鸡展翅护雏的慈爱的主(路一三31-35)。

    对政治结构的认识,使我们更能看出亚达薛西王以尼希米为酒政(见尼一○11),可见其信任之深。但以理、末底改等犹大遗民,在政治上与神计划上的关系。

    看圣经中先知与政治人物的关系,可以解释拿单如何传达神的信息(见撒下一二1-14);知道真正「使以色列遭灾的」是谁(见王上一八18-19),与神和真理站在一边,而敢与恶王为「仇敌」的「以利亚的心志」(见王上二一20),是如何的心志;米该雅如何的「不说吉语单说凶言」(见王上二二18)。

    一个政治时代的结束,当乌西雅王崩的那年」,显然标识着先知以赛亚事奉转变的开始(见赛六1)。耶利米幼年蒙召作先知,神就命定他与政治牵缠,作争议人物;「我今日使你成为坚城、铁柱、铜墙,与全地和犹大的君王、首领、祭司,并地上的众民反对!」(耶一18)

    现在有一些热心主张教会与政治分离的人,他们本身并没有基督教信仰,实际上是要把基督教逐出政治影响之外。包克(EdmundBurke,1729-1797)说:「只要好人袖手不作一事,邪恶足可得到胜利。」释经应该注意政治伦理。

    最大的诚命

    主耶稣综括十条诫命时,这样说:

    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

    大的了。(可一二29-31;参太二二37-40;路一○25-28)

    这两句话,涵盖了圣经伦理的整个解释,也是释经原则的应用典范。

    从圣经的开始,我们就看见人失去了与神的团契,而在圣经的结束,我们看见这团契的恢复,也就是救恩的实现。

    旧约的献祭,是恢复人与神团契的征象,表明在基督里所完成的救恩,使人借着他与神和好。赎罪完成之后,还有一种祭,叫作平安祭(或团契祭FellowshipOffering)。「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一20)圣经说:「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我们两下借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弗二13、18)这是说,主耶稣成了我们的和平(平安祭,或团契祭)如十字架所表征的,我们得与神团契,也得与人团契。爱神与爱人,是圣经伦理的总纲。

    平安祭牲的肉,是献祭的人可以吃的,凡洁净的人也都可以吃,但有一个奇异的规定:「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第

    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七16-19,一九5-8)为什么神有这样的命令呢?难道是神喜欢人浪费?当然不是。神从来不愿意人浪费他的恩典;记得在旷野主耶稣以五饼二鱼,给千万的群众吃饱,却嘱咐门徒,把零碎的剩余收拾起来(见太一四20;可六30-44;路九17;约六12)。是不是怕久存变坏呢?如果是腐怀有碍卫生,是可以从经验得到教训,用不着特别立律法教训。我们可以推想,既然平安祭是洁净的人都可吃的,而到第三天仍有剩余,如果不是由于吝啬自私得近于贪,就是那献祭者没有友好可以团契分享,或许二者都有,这二者也都不是神所喜悦的,成为所献不蒙悦纳的原因。

    伦理的重要

    伦理是关乎基督徒生活的。因此,凡是释经与实行有关的,都属于伦理范围,几乎是无限无尽。如果想包罗无遗是不可能的;写成一巨册的书是很容易的。为了目前范围的缘故,我们只能概括的说,基督徒对于圣经与伦理的意见,有以下三种:

    一、凡圣经所吩咐的都去作。这是行神的旨意。

    二、凡圣经没有明文禁止的都可以作。这就不会违背神的旨意。

    三、随圣灵的感动引导,不可拘于圣经字句。

    这似乎都言之成理。但感谢主,他赐下圣经。从释经得到的伦理法则,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

    伦理的根源

    但基督徒伦理,不同于一般的道德系统,而是由于我们归属基督,所以是从救赎观开始的。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

    基督徒是一个罪人生命转变的故事。这个转变,不是人自己的转变,是被转变;依照圣经的叙述,是从救赎开始。

    「救赎」的背景,是从古代的市场上买奴隶。不论今代或古代,不论什么人,都知道自由的可贵,但为什么会伦为奴隶呢?

    奴隶的产生过程,有三条路:一种情形是在战争中失败的一方,人民子女被得胜者掳去作奴隶(中二○14;王下五2);一种情形是穷苦欠债卖给人作奴隶(出一二44;王下四1);还有一种是奴隶所生的子女,就是奴隶(出二一4;耶二14)。

    人在罪中的情形也是如此。人不能凭自己胜遇罪的权势,就被掳去(见罗七23);人犯罪就是卖了自己(参王上二一20;王下一七17-20);同时,人有原罪:「是在罪孽里生的,……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就是这样,人被罪制服,为罪服役,属乎罪,「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总括来说,全世界的人都陷在罪的权势之下;因为「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五12),使全人类,成为「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

    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之下,神为我们预备了救恩的好信息,就是可以被买赎出来而得自由。但是这不是靠人的力量和方法:人不能自赎,更不用说救别人了,圣经说,「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诗四九7-9)

    在人都「无法」的时候,满有恩慈怜悯的神亲自预备了救法,「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因此,我们要照神的旨意而「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也就是说,要过合于伦理的生活。这是基督徒伦理的伦理。
正文阅读 26 释经的综括性
    释经要注意上下文语意的连贯,还要注意到了解整全的意义,从别处经文别的立点来看,或为证明,或为平衡,或为加强。这是说,要了解圣经的综括性。我们看释经的最高权威如

    何处理。

    主耶稣进耶路撒冷工作的时候,一班有知识的人来问他一个问题。他们貌似恭谨,按当时拉比们设辩的规矩说:

    「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子,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末后,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见太二二23-32)

    这个问难的结构:有律法原则,有实例,要求受问者作出一个实用的结论。主耶稣知道那些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他们的真意是说复活的不可能,并不是要学习天堂婚姻法,与摩西律法比较。如果从律法的上下文去看,找不出解答,更不是要去查考那七任妻子的妇人食谱有无问题。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主耶稣在这里敢于向他们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他不是说他们不了解经文的字义。撒都该人不但通晓希伯来原文,也是懂得希腊文的;但主耶稣知道他们知道一些经文,却不了解整全的圣经的深意。亚伯拉罕在世一百七十五岁死了,雅各还只是少年十五时;神是永活的,在时间以外。神的大能使人复活进入永世,天堂并没有千代同堂的困难,因为衰老死亡都过去了,人也不能想有肉体的情感,再续前缘。这是释经综括性的最好例子。

    释经时顾及圣经的综括性,正是证明神的话没有互相矛盾抵触,在周顾综观时,可以加深了解,互相发明。

    耶路撒冷的人,有的不能承认基督,他们心中有个观念在作祟:「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经上岂不是说『基督是大卫的后裔,从大卫本乡伯利恒出来的』吗?」(约七41-42)他们说的不错,和大希律王时的祭司长和文士同样的正确。(参太二4-6)但他们都不曾注意到「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否则他们就不会枉抛心力杀害圣诞婴孩,也就知道如何归信那成为肉身的道了。也幸亏他们不知道,约瑟和马利亚才得以在天使指示之下,安然往埃及逃难,而且归回在马利亚母家的村镇定居(见太二13-23)。但不明白「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意义,使他们终而藐视加利利来的基督,说明了忽略释经综括性,会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

    我们记得,复活后的主耶稣是怎样的释经:

    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四27、44-45)

    主耶稣释经,从不断章取义,而是「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因此有人说,摩西五经是预言耶稣的头,先知的书是预言耶稣的脚,诗篇是预言耶稣的心。我们要认识一个人,要有综括的认识;要认识圣经,是要综括的认识;要认识圣经所说的耶稣,也要有综括的认识。他赐圣灵启迪人心,明白圣经,是全部的圣经,是要将「一切」的事指教门徒,要叫门徒想起他所说的「一切」话(约一四26),是要引导门徒明白(进入)「一切」的真理(约一六13)。

    因此,我们不仅要相信圣经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在释经上也要加以注意。
正文阅读 27 释经者与圣经
    很多年以前,读到一个小故事:

    有一位国王作梦,醒来召了他的臣僚来,要他们为他讲解。他梦见满口牙齿都脱落了,所以醒来精神不愉快。这是独裁者常有的一套。

    其中一位大臣说:「王啊!这梦是说你的亲戚都要死了!」王听了大怒,吩咐人把他的头斩下来,免得开口再说恶言恶语。

    另一位大臣说:「恭喜陛下!梦的意思是说,陛下要比所有的皇亲国戚活得更长久。愿陛下万岁!」国王听了,心中大悦,满天阴霾一扫而空!王下了王谕,叫这位大臣升官发财。

    记得,这故事是附有一节经文:「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二五11)当时幼小的心灵,很欣赏那大臣的慧巧。大臣就是大臣!果然网取了金苹果!当时以为两种不同的解释,根本就是一回事,意义并无不同。

    现在想起来,事情不是那样:两种解释并不相同,所引致的结果也不一样。

    假设王听得进去第一位大臣的直言,想到唇亡齿寒,悟到牙落也会体衰;就竭力谋求救济,或对贵戚加以保护,或检讨他们有无贪污枉法窃国的劣行,加以整肃饬治,施以劝化教导,他们的恶行革变了,可以延年葆身,国王也免于最后被人革掉老命。诚实的劝教使人得益处:「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箴二八23)

    这故事可以应用到释经上。

    释经的精神:好梦与恶梦

    我们并不说,每一个梦都有意义。圣经说:「多梦和多言,其中多有虚幻,你只要敬畏神。」(传五7)

    圣经中记载解梦的故事。

    约瑟因为不肯行恶得罪神,拒绝引诱,却受冤屈被下在监里。在失望灰暗之中,他为被法老下监的酒政和膳长解梦。约瑟没有婉言说好听的话,直言酒政在三天内官复原职,再得眷信;膳长在三天之内被斩首示众。(见创四○1一四一57)以后,果然照他所解释的成就了。当酒政引荐他为法老解梦时,他没有只说七年大丰收的前景,和十四年之后的再度丰收;他也说出干瘦丑陋的七个荒歉年头。法老相信了;任用约瑟纾策救济,解决全地饥荒问题。

    我们不要以为约瑟一次解梦的考试,就作了国务总理,太容易了;要知道,他经过了漫长的人格考验,几年监狱的考验。他勇敢直言真理,仁心救灾,智慧治国,才配得高位。

    但以理的名字是「神审判」,他的为人也是勇敢正直,说真话,行真理。他第一次为尼布甲尼撒王解梦见巨像。但以理没有只说,王是「极其光耀」崇高伟大圣哲睿智神武英明仁民爱物的最高领袖,可以万岁万万岁永存不朽,而预言大像终必每下愈况,最后被**打碎,国度归于永远的基督。(见但二27-45)

    当但以理再为尼布甲尼撒王解大树梦的时候,不仅直言王精神失常,变如畜牲的不光荣情形,并加上教训劝勉:「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他也指示王的罪过和罪孽,叫他悔改:「王啊,求你悦纳我的谏言,以施行公义断绝罪过,以怜悯穷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长。」(但四章)但以理不仅要王相信敬畏顺服神,并要他有道德的,政治的,社会的改革,表明他悔改的果子。

    下一次我们看到但以理的出现,是伯沙撒王派人找他。老但以理在饮筵狂欢之中没有分;是空中指头出现,在王宫粉墙上写出无人能读解的文字,才被召来。但以理解释的庄严信息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但五章)

    但以理并没有因为年纪大仕官久而变成老滑头;他直言解释,老而弥坚,真可作释经的典型!这才是先知的凭证!

    释经的冒险:花圈变石头

    来时献花欢迎,去时掷石相送。群众态度的转换,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不要以为他们作了什么错事;正是因为他们作得对了。不要以为这是工作的失败;那正是他们的成功。

    这是保罗和巴拿巴布道行程中的遭遇。(见使徒行传第十四章八至二十二节)

    路司得城里。坐着个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那人就跳起来,而且行走。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借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有城外丢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讲道的人,谁不希望得到这样的反应?这是多少人所梦想的成功!只可惜有一件,就是他们没听得进所讲的真理:一讲真理,就有麻烦艰难来了。这是释经的困难。这是作主忠信使者的冒险。

    这里有个与释经有关的字,在这里是第一次出现。情感冲动的群众,称巴拿巴为丢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Zeus),称保罗为希耳米(希腊神话里的「信使神」Hermes,就是Mercury)。释经学Hermeneutics,就是从这个字来的,是解释传通信息的意思。

    当然,我们知道,群众的认识错误——群众错误的时候不少。因为他们说的是吕高尼方言,与说希腊话的使徒中间,有传通的困难。这是因为误意而欢迎。

    「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他们只看见保罗,看不见保罗里面的圣灵和所事奉的主。但传道人不能只享受歌颂欢迎而得意,不要因群众献花圈自鸣成功,而飘飘然。另一个要抗拒的

    试探,是与信仰不同的人混合,构筑混合信仰,趁机见势与丢斯祭司合作。如果保罗与巴拿巴用医病神迹作广告,推行神医布道,岂不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但对神忠心的仆人,有时明知讲说真理要受反对,却不能不讲,为的是讨所事奉的主喜悦。(参加一10,四16;帖前二2-7)这是释经的代价。

    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创造天、地、海,和其中美物的永生神。……」?

    群众心理是很不定,很危险的;可以载舟的水,也可以覆舟。所谓「骑虎容易下虎难」。承认「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是乐于被高举为领袖的人。所至死也不肯说的话。但

    神的仆人不求自己的荣耀,不要自己当神,是要承认「我也是人」(参徒一○26彼得语),主是用真人传福音,作见证,叫人归向神。这虽是容易说的真实话,却是不容易。这是自己降卑。这是一项冒险。因为这个世界要的是虚谎文化,宁拜假神。结果,虽然拦住了群众不献祭与他们了,却也失去了群众;犹太人见作离间工作的时机到了,就乘机煽动挑唆群众反对,「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前恭而后倨,前崇拜上香,后暴动而下石。上场威风,下场何等的不同!

    原来照真理释经,是一件不受群众欢迎的事,是不流行的事,更是魔鬼不喜悦的事。以赛亚蒙召奉差遣,神先告诉他是不受欢迎的差事(见赛六章)。耶利米少年蒙召,神先告诉他是注定不得志,与全世界反对;他不肯附从假先知宣告战争必胜的话,宫廷容不下他,把他下入地牢,流离埃及。(见耶一4-10,四三5-6)

    纯正的释经,传神的信息,可能不够吸引人,不够刺激。我们必须流着泪承认,可能要付流血的代价实行;更不用说不能得现世的利益了。保罗忠心的释经,使花圈变石头,最后殉道被斩头;但到主荣耀再临时,他不但要得回大好头颅,而且要得不能衰残的荣耀冠冕。释经不是怕人面孔的学者,不得罪人的好话儿。释经是一项挑战。释经是勇者的工作,是忠信使者的考验。

    话又得说回来,最忠诚的殉道者,并不等于准是最好的释经者,好人也不定是最博学有识的哲人,我们仍然需要在圣经真理上求进,装备自己。但同时要知道,我们需要明白的,和

    我们所能明白的,神都已经在圣经里启示给我们。至于为什么有恶?为什么神是三而一?我们没有办法解答;连自然界的问题。像为什么有光与声的存在?为什么原子的结构是那样这样?我们只知道:我们所不知道的,远比知道的为多。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二九29)我们当存敬畏的心,就我们所知道的,遵行神的旨意。这是我们的责任。
正文阅读 28 主耶稣·语文·释经
    在圣经将结束的时候,复活的主耶稣见证说: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启二二13)

    主耶稣基督用希腊文最初和最终的两个字母,「阿拉法」和「俄梅戛」,来说明自己。这是主在自我启示中,独特的一个比喻。这比喻与语文有关,也与认知有关。

    由始至终,是整全,是由时间过程而进入永恒。人类的历史,就是这样一部史诗。在弥尔顿(JohnMilton)的《失乐园》里,我们看到描述这史诗的杰作。

    但那位杰出的诗人,不是弥尔顿,而是主自己。从开始,到终结,他都定好了计划、布局、结构、节奏、音韵、造句、铸词、遗词,在哪里有突转,在哪里有高潮,都凭他的全知,安排得又完美,又周详。我们读者的认知程度不够高,或只读到一部分,或读到中间忘了前面的一节,就不能欣赏他杰作的美妙。我们看人类历史,看教会,以至读圣经,都会有这种感觉。必须等到进入永恒里。才可以完全认知主的心意,像那位伟大的作者一样。

    「道』(Logos)的意义之一,就是语文或观念。

    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与圣经文字的道有密切的关系,为要把父的心意表传出来。从圣经新约的记载,看主耶稣的释经,是很有意义的事。

    主在拿撒勒会堂的释经,可能是他公开事奉的第一次。(见路加福音第四章十六至三十节)

    耶稣来到拿撒勒,就是他长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规矩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圣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他,他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

    从这里的记述,我们看见释经需有纪律训练。主耶稣在世时,有进会堂与社区交通的「平常的规矩」,不是偶尔光顾,也不是坐在木匠店里只闭门造车;他虽然是神的儿子,成为肉身的道,还是要打开圣经先知书的皮卷「找到」一处,不是随便碰到一处,而信口开河。这是释经者最好的榜样。如果自己没有对圣经先认识,如何释起?同时要——知道应验时间。以赛亚的预言在时间的尘封下七百多年,主确知「今天」应验在听众的耳中。他不是先看周围的世界有了什么改变,而是他自己要出而改变世界。他不凭空猜测而定个日子,然后再随机应变一口两舌的改过;他说「应验」,就是应验,以后的事实也验如斯应,证实他的宣告。

    他也知道自己使命。有圣灵的膏抹,出而执行秘他大的使命。

    同时,有广大的襟怀。他知道「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却不止于犹太人;他不把神拘囿于自己的小圈圈之内,而宣告外邦人的救恩。

    因此,必须敢于无我直言。释经的人是传达神信息的使者,必须忠实,不管人的欢迎或反对(参加一10)。如果为了自己打算,变成为肚腹说话,因此是全无价值的。更坏的是,他给人的印象是神说的,是极大的误导。主耶稣知道他不能止于「众人都称赞他,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乖乖的作「本乡之子」,他直言指出他们的问题是,不肯听受先知的话而悔改。

    他也知道神的计划。无疑的,主深明详知神的计划,所以不用规避,不怕人怨,神的时候未到,在耶路撒冷以外丧命是不可能的,「他却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

    从主耶稣释经的榜样,我们看到教会的事奉,讲道应以释经为主。而且道是语文,是一项观念,要化为行动,所以释经在于应用。

    主耶稣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这个比喻是说:道是语文,是观念,是行动。神是有计划的神。神的计划必然成就。这是我们释经当有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