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意釋經
作者︰于中𠤖
正文閱讀
楊 序 自 序 1 什麼是語意釋經 2 聖經與語音的關系
3 聖經的語文 4 語文與實際 5 言與意符 6 章中有意
7 釋經史話 8 搜字與連想 9 譯經與釋經 10 從聖經找根據
11 魔鬼怕釋經 12 伊甸園里的挑戰 13 經文說什麼 14 釋經與語文
15 語詞與觀念 16 語風與文格 17 字句與精意 18 言涵意會
l9 謹慎推理 20 釋經與屬靈法則 21 誤意與曲解 22 解釋預言表征與預表
23 釋經與史地 24 釋經與文化 25 釋經與倫理 26 釋經的綜括性
27 釋經者與聖經 28 主耶穌‧語文‧釋經    
正文閱讀 楊 序
    筆者蒙神引導,于數年前來美時,認識于中𠤖教授,此後彼此過從甚密,借知于教授對于文字聖工的耕耘與倡導,不遺余力。未來美前,在新加坡主編《光世報》;來美後,于數年前又主編《文宣》雙月刊,經常發表他的佳作。此外,還著有《聖經與文宣》、《聖經與家庭》等書,傳閱者獲益不淺。

    月前,承于教授寄來他的近著《語意釋經》全稿,筆者得以先睹為快,實感無限榮幸!雖因適有拙著稿件急需整理,卻急不及待的將稿粗略的從頭到尾讀通,實在獲益不少。

    筆者深覺《語意釋經》內容豐富,美不勝收。例如其中「釋經史話」里,論到耶穌基督在世的職事,釋經居首要的地位。主耶穌復活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為門徒釋經;五旬節後的使徒們,也是注重釋經;初世紀以後,至中世紀和近代的發展,莫不注重釋經。至于如何釋經呢?在「主耶穌-語文-釋經」里,論到主耶穌是釋經者最好的榜樣。釋經者不是隨便踫到一處,而信口開河。在「從聖經找根據」里,論到人之所以曲解聖經,樂于接受曲解聖經,是為了迎合他們肉體的好,屬世的利益。在「釋經與屬靈法則」里,論到在釋經時,要順從聖靈的引導,深思明辨,不可輕忽浮掠……這些法則,不是尋章摘句可得的,有時只能根據語意和事實。在「譯經與釋經」里,論到譯經的人應該嚴謹忠誠,更應該知道是神的話,不可以言無所苟,不敢隨便;也該知道是為神作的,要特別小心,不可亂伸烏撒的手。僅就以上所引的,就可以看出,釋經譯經,應當謹慎從事,對于主內同工,都有極大的提醒;尤其是在神學受造就,準備作傳道的同學,更加應當研讀本書,以備將來成為主合用的器皿。

    再者,在本書中「語詞與觀念」里,論到「世界」,在聖經中涵有不同的意義︰物質的世界、屬世的思想、世界的人。既然有不同的意義,我們就應當分別認識,以不同的態度對待、應用。在「謹慎推理」中,論到聖經真理的原則,在應用上要加推理。華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來世等各種說法,可能使人受惑而入歧途。這些事實沒有聖經根據,我們要小心提防。除此以外,「誤意與曲解」和「釋經與倫理」中,論到婚姻問題,墮胎問題,政治問題等,都根據聖經真理詳加解釋,確有獨到的亮光,傳閱者得著益處,茲不贅述。所以傳道人或信徒,如果虛心研讀,定必得著極大的幫助。

    如今本書要付梓了,深盼本書出版後,能受到教會人士的重視,人手一冊,潛心研讀,因而自己明白聖經的真理,也得以向別人解釋聖經的真理,照筆者歷來的觀察所得,教會中有不少人,對于主道喜歡「听」過于喜歡「看」,換句話說︰他們喜歡听道,過于喜歡閱讀聖經和屬靈書籍。哪知用眼楮閱讀聖經和屬靈書籍,比用耳朵听道更為重要。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看」比「听」更深刻,更能銘刻心中。什盼教會的同工同道,格外珍惜本書,以免辜負于教授用盡心血寫成本書的苦心。阿們。

    楊浚哲謹序于三藩市

    一九九二年三月
正文閱讀 自 序
    人人都知道,語文意義正確傳通的價值。即使是專以說謊為生的人,也希望別人對他表示真意,特別是迷路求指引,遇難想逃命,疾病要求醫的時候,誰不希望听到真話?也惟有講真話,而且正確了解,才有價值。

    聖經是神所啟示的真理,正是要指引我們走永生的道路,脫離神的憤怒,醫治人背道的病,而得救恩,對個人或群體都是如此。不過,必須經正確的了解。

    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曠野迦薩古道上的問題,仍然在現代人心中發出回響︰「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見徒八26-39)幸而有真理的聖靈引導腓利,把聖經的話解開,那埃提阿伯太監的生命改變了,他國家的歷史改變了。這都是正確釋經的美好結果。

    但事情也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如果太監遇到的不是腓力,而是腓理徒(參提後二17),他得到的將不是救恩,而是「如同毒瘡愈爛愈大」,結果會是滅亡。如果他遇到的教師,盡講些宗教迷霧,逢迎的假話,使他自以為明白了,卻是陷入錯誤,後果也是不堪設想。

    不幸的,歷來有數不清的人,沉陷在錯誤的釋經里,結果不僅個人靈命不能滋養豐盛成長,教會不能健全發展,什且墮入陷阱,誤行歧途,離了真道。

    另一個特出的釋經例子,是主耶穌回答律法師「最大的誡命」與「鄰舍」這個重要的觀念(見太二二35-40;可一二28-34;路一○25-37),這可以使人把教訓轉化為倫理的實行。這給我們看見,正確的釋經是不可缺少的,真是把主的話成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因此,我們應該重視釋經,嫻習釋經,在這魔鬼加緊迷惑人的末世,更該如此。

    聖經的中心,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將道的觀念,用語文,用行動生活彰顯出來,使人得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相信他而得永生;知道神的旨意,而且榮耀他。

    願聖靈使用本書,助聖徒進入真理,明白吃下神的話,晝夜默想,使我們心思意志更新而變化,由主掌權,活出主的見證。我們都知道,像這樣一本書或任何的書,都受兩項限制︰一是篇幅的限制,不能作到至善完美,不是注釋,更不能代替聖經;一是作者的限制,譾陋缺失,在所難免。作者只期望其有一支鐵鑰匙的作用,讓讀者開啟神無限無盡的寶藏,蒙受無止無息的恩惠。

    于中𠤖謹識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正文閱讀 1 什麼是語意釋經
    語意學(Semantics)這個名詞,希臘文Semantikos,源于Semainein,是指「意義」或「表征」,是研究語文意義是什麼的一種科學。在十九世紀末,法國學者勃萊爾(MichelBreal)發起了對語意變化的研究興趣;而在一九三○年代,語意學才發展更趨成熟。

    語文是思想的表現。語意學研究的對象,是其「真理」與「實用」。一句話或一個字,在其核心必然有一個「是什麼」或「作什麼」。因此,這與信仰、觀念、知識和理解,是分不開的。

    聖經是用語文寫成的,是永生神的啟示,傳達給世人的信息。正確的了解其語意,就是了解神說的是什麼,和他希望我們作什麼。

    釋經學(Hermeneutics)一詞,是指研究作者原來意思的科學。猶太人和基督徒,都一直在研求聖經的解釋。但這個語詞本身,卻有更早的歷史;是由希臘字Hermenetikos來的,而且有異教色彩,非常有趣。

    我們可以看得出,這個字與Hermes有關系。Hermes也就是Mercury,在中文聖經里譯作「希耳米」(徒一四12),其來歷可真不凡,希臘神話說︰

    父親是大神宙斯(Zeus);母親美亦雅(Maia)是肩負著天和地的大力巨人Atlas的女兒。希耳米頭戴有翅的冠冕,足穿有翅的鞋子,手持上有兩蛇並雙翅的杖(醫藥的標識)。他是宙斯派遣與諸神聯系的信使。「听他的命令飛行如思想的迅疾。」他是個最聰慧,最狡黯的家伙;也是神偷的出色始祖;他生在天亮的時候,天還沒有黑,就偷走了亞波羅的羊群。宙斯命令他給還贓物;他把自己新發明的七弦琴送給亞波羅,贏得了饒恕。他司音樂;也是管貿易的財神;他也是兼管界址的。他是司知識,口才的;有時誠實,有時狡詐。他更是引路者,把亡魂引到永遠的家。他神聖的數字是四。刻有他人像的界址石柱、里程碑,或古時家門口庭園裝飾用的石柱,是四面的,叫作Herma。

    為什麼花這多的工夫來描述那神話中的希耳米呢?因為他就是「信息」的詩意典型。

    這個描述表示著語文所傳達的信息,是有能力的,是迅速的;可以說狡詐的謊話,可以借音樂傳送,而怡神悅耳,可以推銷貨品或觀念,也可以偷人的心;可以作醫人的良藥,也可以引人進入死亡。人不幸的誤用,是說討人喜悅的信息,犧牲理想而當作商品,只求暢銷得利,不管原則,不顧人靈性的需要,正是釋經的大敵、真理的蟊賊。正確的釋經,是使人得永恆的利益,是真理的界址,界定是與非,建立絕對的標準,叫人不可窬越。還有值得注意的是,以後到中世紀,有所謂經文涵四種意義的釋經法,可能是取Herma四面的範型,加上以西結在迦巴魯河邊見異象「四活物」的演繹而形成。

    總之,我們釋經的目的,是要從語文中解釋出信息。思想傳信使者Hermes的形象,可以作為語意學和傳播學的引論。

    從這個字源,我們又可以看出,釋經學是與文化淵源有關系的。釋經並不是研究文化;釋經的目的是釋聖經。雖然如此,了解文化背景,不論是原文或譯文的文化背景,對釋經都有助益。

    這里所要討論的,是從「語意學」的觀點,來解釋聖經。我們必須先假定,語文同不一定人人了解相同,才需要努力求了解。至于「釋經學」這個名字,會給這項訓練帶來很大的困難。不少信徒望「學」卻步,以為那只是學院里咬文嚼字的功夫,只供學者鑽研,什至只是打發時間。其實,這是不幸的錯誤。事實上,不僅傳福音需要釋經學,講道需要釋經學,個人讀聖經也需要釋經學。什至我們可以說,忽略釋經學,就是錯誤的釋經,至少是可能陷入錯誤的釋經。因為忽略釋經學,讀經就可以領會錯誤;如果把錯誤的領會與人「交通」,即使只是私人「分享」,也無異分毒,可能是「隨私意解說」(彼後一20),什至作「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彼後三16)。就是你決心不談聖經,也需要釋經學,在听別人講說,或看別人寫的書,才可以分辨,而不至于受迷惑而陷入迷誤,引致悲慘的後果。所以釋經學是神學和辯道學的基礎,是聖徒領受真道的基礎。

    聖經是一棵樹

    「聖經是一棵樹」?你听了,可能以為是比擬不倫,或匪夷所思。稍通科技的人士,可能領會,印書的紙是用樹作成的,紙的別名叫「楮知白」,來由在此。但這里說的不是那個意思;而且誰能確定造紙的樹是「一棵」而不是多株?

    「聖經是一棵樹」,在這里的意思,是說聖經是有機體,是由許多部位組成的,有干、枝、根、葉、皮、花、果,互相關連,我們應該從整體去了解。你不能把一片葉子當作樹來了解,也不宜把枝梢當作樹,用為棟粱。箴言有節經文,講到智慧︰「她與持守她的作生命樹;持定她的,俱各有福。」(箴三18)這里所說的「智慧」,是擬人化的「道」,可以視為與聖經有關。

    我們釋經,可以從這棵樹不同的部位,不同的角度去了解,什至可以抽液來分析它的成分,橫切來數計它的年輪,都沒有關系,都不能叫這棵生命樹死亡。但不要忘記三件事︰

    一、這棵樹是整體的,其來源大,其涵蓋博,其構造精,其根柢深;

    二、這棵樹的果子,可以叫人得永生永福的,但必須吃下去(耶一五16;參啟一○10),持守遵行;

    三、聖經的原作者是在先知心里「基督的靈」(彼前一11),啟示他們將來必成的事,也就是主耶穌所說的聖靈保惠師,叫新約的筆述者想起主所說的話(約一六26),目的都是要為主基督作見證(約五39)。所以釋經的時候,要求聖靈的引導指示,並且以榮耀基督為中心。

    在這里,想起曼寧(BernardManning)的話︰

    宣道是用發為語言的道,從

    寫為文字的道,顯揚

    成為肉身的道。

    Preachingismanifestationof

    theIncarnateWord,from

    thewrittenword,by

    thespokenword

    這話真值得所有的傳道人終身服膺。我們應該多在釋經上用心學習,在釋經上忠心。經上說︰「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箴一三17)今天信徒的疾病、教會的疾病、社會的疾病,都是由于缺乏忠信傳達聖經信息的使者。我們可以這樣說︰成功的傳道人,必然是忠心釋經的人;忠心的傳道人,必然是成功的釋經的人;不忠心釋經而成功的人,必然不是傳道的人。

    但不幸的事實是,不按正意釋經的,卻又自命為傳「道」的人是有的。我們不能單怪他們;因為有人為他們提供市場,而且是很多人。如果教會都了解如何釋經,特別是語意釋經,就會使這種易被愚弄的市場消失了;因此,對真理的維護和傳揚,有本源上的幫助。我們同來禱告,求聖靈使這個目標能快快達成。
正文閱讀 2 聖經與語音的關系
    聖經對其存在的目的,有清楚的界說︰

    ……明白聖經……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三15-17)

    這里界說了幾件事︰

    聖經的來源︰神所默示的;

    聖經的中心︰耶穌基督和他的福音;

    聖經的目標︰使人得救、成長;

    聖經的功效︰使人「信」,「行」;因為聖經有其可行性,是實用的,而這都系于

    聖經的性質︰用文字寫出來的聖經,是要叫人「明白」,而且是可以「明白」的︰其文字有確定的意義。

    我們把事情講明,讀到這里你可以早作決定了︰如果你是把釋經當作譯解密碼,有一番功夫可以驕人,可以預卜未來,在這一行吹噓,混混,盡可以就此放下,不必費時間讀下去,或你也可以不讀聖經,因為明白了聖經,講真話,會叫「一尺水翻騰作一丈波」信口開河的人,覺得心有不安,什至影響其表現,生意受損;另一方面,如果你相信聖經這麼多的字,有確定的意義,是可以明白的,是為了得救而成長,而且想實行的,請繼續讀下去,要有耐心,如果讀到有與你意見不同,或解說不同的地方,也許是你最需要的,最低限度不要馬上拒絕,要作客觀的思考,決定對不對,是否可以接受。

    了解語意的重要

    聖經是用人所容易明白的話寫的;但不是說全沒有了解上的困難。正如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傳通一樣,我們必須先了解語文的習慣,而且有一些我們在家庭里,在社群中,看或听別人怎樣運用語文,跟樣學樣,有一些是在學校課堂內外,學而時習之來的。

    我們一般說,語文的功能是抒情、達意。大致說來,語文可以如此分類。

    抒情的語文,可以稱為詩意的語文。如果讀到「白發三千丈」,你大概不會想到折合多少公尺,或其尺度是否精確。抒情的語文是表達感情的。

    達意的語文,可以稱為直述的語文,或科學的語文。達意的語文是表達意志,表明觀念,或陳述事實的。如果你听到警察喊︰「站住!」或看到一面警告牌大書︰「行人止步!」「此地有猛虎!」最好不要當作詩意語文去捉摸。但科學語文並不保證一定合于科學,如說︰「天圓地方」,就算是最傳統本土化的中國人,無論如何堅持相信,也不合于科學事實,仍屬于科學語文。

    還有一種是情緒的語文,如︰「該死!」這雖算不得詩意,但如果當作是表達意志,或法律上的命令,問題就麻煩了。

    雖然我們可以探究,不同種類的語文功能,是人腦子的前後左右不同部分的作用,但我們在實用確無法格分,也不能用不同顏色標識。如何分辨,要憑使用者的判斷。

    紐約帝國大廈,一百零二層,高達1,250尺(三百八十一公尺),上面加設電視天線二百二十二尺。芝加哥的錫爾大廈(SearsTower)一百一十層高,高1,454尺(四百四十三公尺),上面還有廣播天線,是地面上最高的建築物。但「摘星樓詩」所說的︰「摘星高百尺,舉手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是另一回事。如果我們舉「摘星樓詩」當作陳述,與前面二項有關建築的資料同樣解釋,則有幾個可能︰一是中國的「尺」度長;百尺的樓,加上一人舉手,就能夠從天上「摘星」!簡直太了不起了,用不到太空衛星!或者也加上中國人高。另一個可能是中國的「天」偏低。再另一個解釋中國人的智慧低,以為「天」比帝國大廈還低得多。其實我們都知道,前面的幾種解釋都不對;問題出在我們把詩的語文與純科學語文的資料混在一起,等量齊觀了。

    事情可能更復雜些。如果在帝國大廈頂上,有個人說︰「我真想跳下去!」事情該怎麼辦?

    首先,也許該考慮他是在什麼情緒之下,用什麼態度說的。可能他是俯視地面上的活動,覺得下面人群的渺小而沒有意義,表示下去憐憫他們的意思。也可能是其樂何極,悠然的感語。但如果他情緒激動,認真的大聲喊叫,那就該作防救準備。

    同時,我們要認知他說話的環境,和他個人的狀況。如果那里有強固的欄干和防護網,誰也不能跳下去,正像不必擔心跳出地球邊緣之外一樣。或是那說話的人,四肢和**都動彈不得,絕沒有實現其任何動作願望的可能,充其量不過喊喊而已。或是他根本不是實際的身在高處,只是出于擬想;我們也就用不著為此擔心。

    還有,我們要看這話是誰說的和向誰說的。我記得,有的孩子看到側面畫的人,只有一只眼楮,堅持人都該有兩只眼才對;或是馬的四條腿,總該畫得一樣長,才會跑得沒有問題。那怎能說得清楚!

    說到理解的問題。進化論者說「人是猴子變的」。中國的本土「進化論」不是說過「腐草化螢」嗎?《西游記》里的猴王孫悟空,可以搖身一變成為會飛的牛虻,而且會七十二變!你可以說︰「腐草化螢」是錯誤的觀察,錯誤的斷言。《西游記》是出于幻想的小說家言,不是出于觀察推證的科學語言。那麼,「猴子變人」是哪一種語言?

    說到這里,我們該知道,要了解語文的意義,該先了解那是什麼種類的語文,是在什麼情緒之下說的,在什麼環境說的,是誰說的和向誰說的,才可以衡斷其真理價值和實用價值。

    中國有個「尾生守信」的故事。古時燕地有個守信的人名叫尾生。他與一個女子約會;女子指了指橋的下面。此君並沒有弄清楚時間和別的條件,解釋為女子要他在橋下等。不知等了多久,伊人未來,水流來了;水流大了,要把他沖去;尾生恐怕失信,竭力抱住橋柱,以保持定位。結果,尾生被淹死了。可惜,他至死不曾弄清楚,到底女子指橋下是什麼意思,我們也就永遠沒有機會知道。也許,她指的是橋下的水,是說流水無情;也許指的是水中的魚,雙鯉相通,要他常寫情書;也可能是要他快坐船回家吧。不幸,尾生有他自己武斷的解釋和應用!更可惜的是,他還以為是至死守信不渝呢!

    到底這個故事的含義是什麼?有人以為是諷刺不知通權達變的人;有人以為是守信重諾的榜樣;重舊道德的人可以當作對男女私悅的鑒戒;好考證的人要找尋他是不是孔子所說的微生高。至于我們今天,可以當作語意病案殺人的例子。
正文閱讀 3 聖經的語文
    聖經是神的話,只有一個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和他的救恩;但是用不同種類的語文寫的。

    聖經中有直述的語文,也有詩意的語文。

    法律是直述的語文。如︰十條誡命是法律條文,必須照字義解釋。雖然說︰「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但不等于說,誡命中「不可有貪心」那條是重復多余,可以刪除。又如︰「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法律是直述語文,才可以照字義遵行,而沒有爭議余地。

    醫學上的語文也是直述的語文,才可以照字義去行。如︰處方上要說明每天服幾次,每次若干丸,還要加在含量為若干m.g.或I.U。救恩的應許,是唯一可治人必死之癥——罪——的處方︰「神愛世人,什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軍令也有必要是直述語文。主耶穌復活升天前的「大使命」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20)這也是要照字義去遵行的,是最顯明的,容易解釋的。

    歷史也是直述語文,應該是秉筆直述的客觀記錄,不能隨情感而歪曲,也不能以詩意解釋。這在聖經中是特別顯明的一點。世界上的歷史,沒有盡是誠實可靠的。但聖經歷史中可敬的先祖亞伯拉罕,有說謊的記錄(見創一二12-20,二○章)。合神心意的王大衛,也曾犯**與殺人,而後悔改(見撒下-一至一二章)。新約偉大的使徒彼得,竟至于三次不認主;而對這件不光榮的事,四福音不約而同的都有記載(見太二69-75;可一四66-72;路二二54-62;約一八25-27)。歷史記述照字義釋解,才是可查可靠。

    詩意的語文,是為了以具象的,解釋抽象的觀念;以我們所熟悉的,解釋我們所不熟悉的,以引起聯想;還有一個用處,是把我們習見為常的事物,予以升華,而引起注意與重視,形成特別的觀念。詩意語文的特點,如單從字面看,是解釋不通的。

    文天祥的「正氣歌」,說到「正氣」,誰都沒見過,是讀者所不熟悉的觀念;但他說到「天柱賴以立,地維賴以尊」。大家知道天不是用柱子頂著,什至也不是用天柱峰支持,更不會去照字義認真追查柱子的形色質量,也不會去照字義解釋系著大地的繩子。但「柱」和「維」是大家見過的,知道這兩種物質的重要性,也就轉而領會到「正氣」是人品格與國家必具的精神,這觀念就傳通了。

    聖經詩篇里神說︰「我曾立了地的柱子。」(詩七五3)約伯記「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責震動驚奇。」(伯二六11)並不是說天和地是用幾根柱子支持著,也沒有人曾照字義去尋訪柱子立在哪里。其實,意思是說,「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詩篇第七十五篇十節又說︰「惡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斷。」這沒有問題,使我們想到歐洲中古的繪畫,魔鬼是頭上有角的,很容易想像,惡人是那惡者的族類,也會生角。但下面的字句麻煩就來了,同節聖經的下半說︰「惟有義人的角必被高舉。」除非你見過挪亞、約伯等義人的照片頭上生角。當然,問題還不止此。摩西的祝福詩歌,說到約瑟︰「他為牛群中頭生的,有威嚴;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申三三17)其實,這幾處詩中的「角」都是喻指權能、力量,聖經還有不少地方,也是同樣的用法。

    幾年前,美國有一本書相當暢銷,書名叫《如何與鯊群同游泳》(HowtoswimwiththeSharks)。乍看之下,你會以為是教導海上求生術,或是研究海洋動物學;但如果你有此期望,貿然買來,會大大失望。原來書中既未提到任何水生動物,鯊魚更不用說了,連教你游泳的初步課程也沒有。那個驚險動人的書名,只是詩意的意喻,教導人如何與華爾街(WallStreet)吃人的股票商打交道而不至于被吞噬,只有「如何」兩個字是有直述意義的。

    望文生義,把詩意語文當作直述,是很不妥當的一件事。如果堅持這樣作,認為那才是對作者的尊敬,原作者很難負責。

    聖經中也有情緒的語文。雅各听到兒子們假**子約瑟被害的報告,悲哀的說︰「我必悲哀著**間,到我兒子那里。」(創三七35)後來想不到約瑟成了埃及威厲的宰相,竟強要小兒子便雅憫也去,作為證明他哥哥們無辜的條件,並可以糶糧,雅各更加悲哀說︰「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發蒼蒼、悲悲慘慘地**間去了。」(創四二38)作為讀者,我們有後見之明的便宜,知道約瑟並沒有死,有關他死亡的資料是不充分的,判斷是錯誤的;那麼更該知道,雅各對「陰間」的資料更加缺乏,不能作為證據。事實上雅各並顧不得考慮那些;那只是一個老父心痛愛子的情緒語言。

    另一個類近的例子,是大衛听到了押沙龍死亡的反應。雖然那**的逆子,想篡位奪權,並且要父親的老命,大衛听到他死亡的信息,還是為他哀哭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撒下一八33)這是很傳神的描述,明顯的是情緒的語言。如果我們演繹追問大衛代死贖罪的可能,就遠離正題了。而且大衛也沒有後悔逃難,他只要留京不動,莊敬從容就義,是容易不過的事;但那樣作是不正常的,對神對國家都是不負責任。「恨不得」只是情緒上的假定語詞。但我們不妨作一比較︰不完全的、犯罪的父親,仍然有深切的愛,會為逆子悲哀;我們完全的天父,為作仇敵的罪人,成就救恩,使罪人得以歸家,是何等長闊高深的慈愛呢!

    還有一種語詞是慣語,我們不可以在這些字義上特別加工夫。就像我們日常談話或讀誦,有通常的語調;如果把某些字特別重讀了,會引我們想入另外的意思。在釋經上,如果在慣語上大作文章,什至建立教義,引起爭執,是與經文的原義不合的。

    例如︰約瑟在埃及,經上說︰「當時饑荒遍滿天下,……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里糶糧。」(創四一56-57)「全地都絕了糧。」(創四七13)你不必問是不是中國歷史有同樣的記載,或中國人如何去埃及運糧的方法。又如但以理解說尼布甲尼撒的夢說︰「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但二38)又如當主耶穌降生的時候,該撒亞古士督「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路二1),這都不是說作者缺乏地理知識。「全地」,「天下」,「各地的人」,「都」等類的語詞,是概指當時的政權所達到的邊極,並不是按各別字詞的意思。我們說「皆大歡喜」,並不是像字面上的概括全人類;我們說「必然是如此」,實際是不確定的猜測,等于「可能是」;說某人「每天去作工」(everyday)並不表示從不休假,重病也抱恙從公,只是說他照常上班,與「每天」(everyday)不同。符號邏輯在語文實用上的行不通,原因也在這里;我們不能全用「總括」和「除外」的兩極語文。經文中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和「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與上面列舉的慣語就不同了;因為這里的「都」和「一切」字詞,加上了清楚的界說和條件,消除了在語意上混淆的可能。
正文閱讀 4 語文與實際
    沃爾夫(BenjaminLeeWhorf,1897-1941)相信,人類和哲學上的基本問題,歸納起來不過有十來個,而且多不是真性問題,可以從聖經對語意上的新了解而消除(dissolve)。維根斯坦(LudwigJosefJohanWittgen-stein,1889-1951)對語意學有極大的興趣和貢獻,至少是在早期也有類似的看法。這種觀點,可能是受當時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等人數理邏輯的影響。他們後期的觀點也不一樣了。

    海德格(MartinHeidegger,1889-1976)寫過一本書,叫《到語文之路》(OnthewaytoLanguage),是在行路中關于語文的一段談話。單是這個書題及場景,已夠象征性意義。書中描述討論的進展,意見的傳通,也是像路途的交通一樣。海德格給人的印象是他盡量避免遽下定義,謹慎的求了解有關環境,對日文「語葉」(Kotoba)一詞,就反復研求。

    是的,語詞並不是查字典那麼簡單。柯茲博斯基(AlfrsdKorzybski,1879-1950)的語意學理論,把語文比作地圖。地圖並不是實地,人不能在地圖上橫越大陸。地圖的功能是要引人知道實地,所以在制作原則上應該求真;再有藝術天才的人,也不應在地圖上發揮,制造錦山繡水,運用想像力過分,把地圖變成了後期印象派繪畫,準會叫人陷于失迷。在釋經應用上來說,必須要求其真,求其合于自然。

    一九八八年,當甦聯漸漸說真話的時候,測繪地圖的首長雅森科(ViktorR.Yashchenko)承認,在過去五十年來,他們故意制造使人迷失的地圖,不但略去情報機構的位置,更刪除了某些街道,連河流也搬移了!真確的地圖呢?那保守為「國家機密」!據說,這樣作法是為防止西方間諜。不用說,居民和游客都紛紛抱怨。莫斯科人以為最可靠的地圖,是美國情報局(CIA)出版的。(《紐約時報》,一九八八年九月三日)官方制造的謊言文化,竟用到了地圖上,其為害可大可久,實在是不智。

    語文地圖的情形,也是如此。大有人在歪曲虛構語文地圖。他們把一部分刪除,一部分更改了,不但失去了地圖的意義,並且會產生反作用把人不知引到哪里去。這真是荒謬之至!

    聖經是真理,是引人到神面前的正確地圖,絕不會有上面說的那種情形。但問題出在人習慣了錯誤的語意系統。人孕育于虛謊,生長于虛謊,居住于虛謊,習慣于虛謊,沉溺于虛謊,以為是自然的事。遇到問題時,虛謊是方便的武器。在社交因應上,虛謊是成功的階梯。結果,人與人之間說實話的時候少,說謊言的時候多;說的,听的,思想的,盡都是虛謊,型鑄成觀念,也表現于行動。虛謊,浸潤透了人性,幾乎成了「次原罪」。虛謊造成可怕的情形︰不能听真理,不能明白真理。

    因此,在遇到真實的「語文地圖」的時候,反而信不下去,不是打折扣,就是設立「緩沖地帶」。所以在釋經時應該先用信心接受神的話,更不可以造作假圖,引人入誤。

    地圖不論如何詳確,總不能代表所有的地物。幾年前,有一只橫渡太平洋的小船發出求救信號;救助者問他們的問題,發現他們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原來他們只帶了一張世界地圖,對經緯線和航海一無所知!要了解聖經的語意,必要知道那是對誰說的,在何種情形之下說的,與我們的關系位置如何,才可以正確解釋體會。

    盡管聖經的真理沒有改變,語意沒有改變;但一般語文會隨時間而變易。這就像地物可以改變的,二百年前的新加坡,是一個小漁村;三百年前的新阿姆斯特丹城,今天變成了「大隻果」紐約!我們現在對「總督」、「巡撫」一類語詞,感覺古老而悠遠。Democracy「民主」以為是好的理想;卻不知是源于Demos(人民)加kratia(權力),而在三四百年前,意義接近亂民政治!百多年以前的人只知道Computer是計算的人,不知道是什麼「電腦」,也不懂今天汽車的那些名目。同樣的,我們今天翻看字典「馬」字部,駁,馱,駒,騅,騏,驥,驊,騖,……也極不熟悉。這就是說,我們今天所生活的是另一種文化,我們要知道正確的語意,必須對不同的歷史文化有所了解。

    還有,使用語文,或說制作「語文地圖」的人,總是有他們的性格和情緒,幾乎形成了他們私有的風格和定義,他們的語文是其自我反射;如果是對話,可能應而不對,如果是解釋,可能不會其意。

    《呂氏春秋》記有一個楚人,在江中乘船時,將一把劍失落在水中。他趕快在失劍的地方,船旁刻上個記號。到船停泊時,他下水去找失劍,自然是遍找不著。許多人膠執定義、定律,也會有「刻舟求劍」的問題。

    有人說︰誰都會誤解聖經的可能,誤解有什麼關系?誤解聖經仍然可以達到正確的目的。哥倫布把美洲當作中國,卻仍然發現新大陸,從前的中國人相信地是平的,古時人都相信天動地靜,連孔子也說過「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還不是好的教訓?

    對于這種說法,我們的回答是︰不免錯誤和不求正確,是兩種絕不相同的態度,難道我們沒有責任,正確了解天父的旨意嗎?況且現代正確了解宇宙的實在情形,正確知識所帶來的成就,豈是過去多少世代可以相比的?至于上面所引孔子的話,意思在于勉勵人在道德學問上求進,並不是有關自然科學的斷語。如果基督徒不求正確了解聖經,只以偶然見到的一節經文,作為行動依據,也有不陷于錯誤的可能;但那或是由于常識的判斷,或是基于或然率,偶然作對了,或是還沒知道較遠的效果,需要等著瞧。總之,沒有可以代替正確了解聖經語意的理由。
正文閱讀 5 言與意符
    子路問孔子,如果去國政混亂的衛國當政,什麼是當首先推行的事,才可以撥亂反正,把國家搞好。孔子回答說︰「必也正名乎?」意思是說,建立正確的語文定義。直爽鹵莽的子路,對老師說︰「哪有這種事!您老人家真腐迂得可以!」孔夫子听了,瞪眼正色,用濃重的山東腔,好好教訓了他一頓︰「阿由呀,你真是個不學無術的家伙!……」斥責了後,接著就

    開導,給他好好上了一課;《論語》「子路」章這樣記載︰

    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孔子在這里說明,知識是由形成的觀念來的;缺乏觀念,就不能有知識;而語文(名)必須有定義,才可以形成觀念。因此,知識的首要在于語文。語文是傳通的媒介,語文的意義正確傳通了,道德政法才有標準,政事才可以上軌道,有規律。因此,必須「言無所苟」,使用語文不能夠隨便。

    荀子是一位了不起的思想家。他把「正名」的重要更加以發揮,並且主張制定語文意義,是政府的責任。他說︰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辯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公。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謹于循今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名守約之功也。(《荀子》「正名篇」)

    《荀子》的「正名篇」,雖以政治上的實效為主要目的,但他認知「名」(語意)和實可能不是一回事,必須使其合一,仍然足以位居世界最早語意學家。他認為訂正語詞的意義,統一語詞的標準,使人說話為文不至于亂名托辭,而達到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他批判亂名托辭的人,等于偽造文書,等于造作假的尺度秤斗,使人失去標準,是大奸大惡,是一切紛爭疑惑訟亂的起始。他對于語文認真的態度,和他的真知灼見,不僅遠超過他的時代,就是到今天,也很少人有這樣的認識。

    荀子之後不久,歷史上出了一個惡例。《史記》「秦二世紀」記載︰當時的丞相趙高擅權,想要作亂,恐怕群臣不服,就先設個試驗。有一天,他把一匹鹿獻給秦二世皇帝,說是一匹馬。皇帝笑著說︰「丞相錯了吧?那是馬呀,你稱鹿為馬!」其實趙高老眼不花,更絕不是頭腦老得糊涂了,他是當朝廷作了個「官意測驗」,請旁邊立朝的大官們表意;有的識時務者順他說是馬,有的明哲保身,中立不表示意見;趙高記下幾個稱鹿為鹿的人,暗中「整肅」了他們。奇怪的是,趙高的意見得了大多數票,可見多數並不一定代表真理。

    這自然是有名的政治陰謀,但卻是以語意學的方式表現日來。

    聖經說︰主基督耶穌的名字「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名稱為神之道。」(啟一九11-13)

    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神的話的特點是真實可信的,如我們的主是真實可信的。這樣,我們的信才有穩固可靠的基,我們的生活才有可以依據的標準。因此,聖經說︰「人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晨光。」(賽八20)聖經又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五20)因為他們混亂了語文的意義,就是混亂了道德的標準。

    魔鬼的族類,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說謊言;因為魔鬼「心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于自己;是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之人的父。」(約八44)

    基督徒是屬主的人,應該恨惡一切謊言;這不僅是應該惡假見證,說假話。「說謊話」的意思,是口里所說的,並不心里所想的。「嘴唇油滑,心口不一」(詩一二2),就是把的意義變更了。這都屬于謊話。

    現代的政客們,最擅長這種邪門藝術了。他們作虛謊的許,說言不由心的稱贊,又說了些沒有定義的字,如︰民主自由、人民……什至故意變更其字義,有時為了美化掩蓋丑的事,有的是支吾其詞逃避責任的方法,作doubletalk。些人,對語意學又怕又恨,對人家指出他們的語文把戲極不願,是可以想得到的。

    對于基督徒來說,無論怎樣的重視語文,都不會太多,無論怎樣的強調語意學,都不會過分。雖然,基督教宗派林立,為人詬病,使人迷亂,但有一本共通的聖經,總是聚合的力量;如果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還是可以建立道德的標準,分辨是非。

    不幸,現在有人似乎是立心發願,專作混亂的事。他們竄改聖經,連所新用的字義也不知道。或解釋聖經,亂譯新詞,好像只是為了迷惑人。更可怕的是試圖美化罪的面目,叫它不再那麼丑陋,結果使人與罪接近狎昵,而不加警戒惕防,以致陷于罪里。這就像在可以使人滅沒的流沙旁邊,本來有個警告牌,上面畫個代表危險的髑髏和交叉的枯骨,誰都知道那不好看,但可以收謹慎防避之效,警告的目的達到了,救許多人免于沉淪。以後有人來加以「美化」,把它改成了玫瑰花,寫了「歡迎歇足」的字樣。這件事本身似乎是無害的,誰都不會因欣賞這新招牌而損害一根毛發;但不要忘了,那招牌是立在什麼地方,有什麼作用!其表意不同,人的反應也就不同,會招致悲慘的結果。這樣作的人,動機是什麼,出于誰的主使,絕不可不加注意。

    看看近年來的語文魔術成果︰同性戀叫「另一種生活方式」,**叫「婚外情」,打胎叫「選擇的自由」、「計劃家庭」,哪知道自由的代價是一條小命兒,計劃只是一個殘忍的減號!酗酒叫「酒精習慣」,吸毒叫「化學品倚賴」,……還有許多。舊的罪惡有了好听的新名詞,是幫助犯罪者的面子上好看些,良心不至于受傷。華人心理輔導者,也不甘落後,雖然搞不出什麼新貢獻,卻也改了新譯名,把性的selfcomfort,改譯成「**」,而避免「自瀆」,「自淫」不好听的字眼兒;似乎不知「**」是個太通用的語詞,會引起混淆,也許這正是他們所要的。至于不好听的字,都跟從適合現代人的生活習慣而改變了。想想看,如果法律語詞中失去一切定罪的字眼,是否就天下太平?醫學詞匯中除掉一切病征名字,是否就等于健康了?

    有人說︰他們不知道。翻譯者和釋經書「不知道」意義是什麼,而竟然寫了出來,豈不成了不知所雲?

    但我們從聖經知道一個世代的情形︰「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為什麼會「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因為善的絕對標準沒有了,人不再能想到向善的觀念,成了一片昏黑。那是挪亞的世代;結果是神毀滅當時的世界。前車之鑒,不是很可怕嗎?

    言與意符,是基督徒最基要的責任。
正文閱讀 6 章中有意
    有一位自命君子的人,為人極其慳吝,一毛不拔。有人責問他,他卻說所行是根據聖人書「一介不以與人」,卻忘了下句「一介不以取諸人。」(《孟子》「萬章」)更可惜的那是伊尹的故事,他以後的幡然改圖,由獨善其身而出山問世,致君堯舜,並且「以斯道覺斯民!莫怪現代的伊尹這樣少啊!而在解釋的錯誤上,是由于只顧本句,忘了下句。

    五代時的和凝,本來是個志義之士,性樂善,什有當時之譽,而有褊急的毛病;與不知氣節為何物的「長樂老」馮道,同在中書省辦事。有一天,和凝見到馮道穿著新靴,問他是多少錢買的。馮老舉起左足緩緩答道︰「九百。」和凝就回頭對跟他的下屬發起脾氣來,久久詬責不息︰「為什麼我的靴子相同,卻要買一千八百?」這時,馮老又舉起他的右尊足說道︰「還有這邊的,也是九百呢!」于是引起哄堂大笑。釋經不顧下文的人,比誤以一只靴子比半雙便宜要嚴重得多,不僅應該當眾取笑一番就算了,如此傳道講理,值得當眾申斥,因為會引起極不好的結果。

    不能斷章取意

    一個最能破壞教會的觀念,是出于不顧語意,忘了上下文的截題解經。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一六31)這節經文,常被誤用作「全家得救」的「應許」。

    首先,我們該知道,那是使徒們在布道行程中,一個實用的對話,即使是回答別人問道的一句話,也不能算作是神的應許。但羅馬教利用這句話,作加速的「教會增長」︰只要有一個

    人信了,就把一家人算計入信徒數字中去,這樣寫起報告來固然好看,但如此「增長」,不啻是揠苗助長,人為的成分太多。

    再從語意方面看。故事並沒有停在那里。下面的經文繼續記著︰「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听。……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徒一六32-34)保羅和西拉並沒有作偷工減料的工作;路加也沒有作虛假夸張的宣道報告。是因為全家听了道,信了,得救了,而有喜樂。

    不過,我們必須承認,確實有一人先信主,而後全家信主得救的事實。但不應該因此就忽略不負責任錯誤釋經的態度。一人信主以後,因愛他家人而向他們見證,為他們代禱,帶他們听道;天天教導,必要時用言語;是這一切因素,帶來全家信主的結果,而不在什麼「應許」。如果誤把人的應對,當作神的應許,有任何一人信主而沒有全家得救的個例,都會做成對應許信心的問題。

    不要以偏概全

    以色列王國歷史,是這樣開始的︰

    在身兼先知,祭司和士師的撒母耳末年,有一天,全國耆老代表聚集,來向他請願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見撒上八4-9、19-20)這件事,撒母耳不喜悅,神也不喜悅,但到底還是讓他們如願立了王。

    今天,我們都同意這件事是神所不喜悅的。但神不喜悅什麼呢?這是釋經的責任,要叫人知道神的法則,避免神所不喜悅的事,行神所喜悅的。

    不少人解釋說︰「當然,是神不喜悅他們立王。」

    這話未必對。「王」只是一個名詞。難道沒有王,而有別的名目的獨裁者,神就滿足了?今天世界上稱「王」的統治者佔極少數,但情形還是遠不能叫神喜悅。神不喜悅的是人的態度和觀念不對。那麼,在釋經上有什麼根據呢?

    看他們說的話︰你老了,你兒子不好,都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的問題。即使是立了王,只是保證有父終子繼的制度,如果仍然兒子不行道,只是確保沒有變好的機會,遠不如士師制度。可見這只是他們的借口。再進一步說,後來在掃羅以後受膏的大衛,神自己說是「合他心意的人」(見撒上一三14);如果王制有錯,神不會向錯投降,轉而就錯承認王制。現在,我們看到了他們真正的意向︰是要「像列國一樣」!這正是神所不喜悅的。

    以後在何西阿書,神又提到這個問題︰「我在怒氣中將王賜給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何一三11)問題也是他們不遵從神把他們分別出來作「獨居的民」,而要效法列邦拜偶像。盼望我們不要斷章取義,忘記這要緊的信息。

    半真理並沒有一半價值

    我們看到,一句話的一半被截掉了,叫作話說一半,會使語意改變,不是傳達真理。一種是把後面下文去掉,就不能發揮或補充前意。還有一種是把前面上句去掉,就把前設的條件沒有了,或把特定的變成了普遍性的。我們可能都听見過的常話是︰「我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這句話,听來很屬靈,是出自聖經,很多人願意引用,似乎是效法保羅。其實不是!

    聖經中保羅的話是︰「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

    你看得出這差別嗎?差別很大。

    我們要考慮︰保羅是否「不知道別的」?如果他不是而說是「不知道別的」,那是謊言,但我們相信使徒保羅不說謊,也不會以虛為謙。那麼,另一個可能是他真的不知道別的,那是無知得近乎愚昧,但也不是的,事實上雖然近乎有此表意。剩下還有一個可能,是他使用夸辭,以加強語氣,就像他說「我只有一件事」(腓三13)相似。如果是這樣,那個限制性的前設句,就更有意義了。那前設句是︰一、我定了主意;二、在你們中間。為什麼呢?

    「我定了主意」,不是習慣性的,也不是偶然的;是搜集資料,深思熟慮,當然加上了多少禱告,才作出的戰略性決定。

    「在你們中間」,是知道那環境的特殊性,成為他定意的因素。因此,我們不可不熟習哥林多環境的不同。哥林多地處希臘哥林多地峽之中,是東西交通中心,是個人口五十萬的商業化城市,而且有大學府。換句話說,保羅的宣道戰略,是愈在驕傲崇尚知識復雜的環境,愈講單純的十字架救恩,「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而在屬靈成熟的人中間,也講神奧秘的智慧(林前二4)。相反的,這些人可能是沒有屬世智慧的人。

    想想看,在哥林多這里所發生的奇事︰一雙織帳棚的平信徒夫婦,在家里釋經學校,來求深造的學生,意然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的亞波羅!(見徒一八24-26)

    但這不是說要我們輕看知識。聖經從來沒有說過無知是品德。更該注意的是,有智慧有學問的保羅(參徒二六24),不用智慧的言語;沒有學問的大漁人彼得,以知識為當殷勤追求的(見彼後一5),而且稱揚保羅的智慧,警告「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彼後三15-16),不可妄行強解。如果二人換個位,或講相反的話,情形會多麼不同呢!
正文閱讀 7 釋經史話
    釋經學的存在,早于全部聖經,不止是與基督教同其久長。猶太教拉比的權威,是建立在他們解釋舊約法典神的話上面。

    耶穌基督在世的職事,釋經居首要的地位;他與猶太教拉比的不同,與他們的沖突,也在于解釋聖經。他指出他們的問題︰「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太

    二二29;可一二24)猶太人因為不明白聖經,誤釋聖經,以致面對聖經所見證的彌賽亞而不認識,反想要殺他。主耶穌說到他們可憐的情形︰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里來得生命。(約五39-40)

    主耶穌是說,他們有了聖經,也查考聖經;但他們的前設錯誤,以為經中有永生,其實沒有。聖經的功能是見證生命的主,叫人信他而得生命;但他們不接受他,也就不能得永生。可見不明白聖經何等可悲,何等危險!

    連與主同在的門徒,當那時候,也是不明白聖經,因為聖靈還未賜下來。所以主耶穌復活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為門徒釋經。他為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釋經︰「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以致那兩個門徒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二四27、32)他也為十一個門徒釋經。耶穌對他們再復前課︰「『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于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二四44-45)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是在門徒旁邊的保惠師(訓慰師);主耶穌離開世界,父神差「另一位保惠師」(約一四16),就是真理的聖靈,他「將一切的事指教」門徒,並叫主門徒「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四26,一六13)。

    遵著主的命令,在初世紀傳道的使徒們,接受舊約聖經;只是他們不同的釋經,引起了問題。五旬節以後的彼得,第一篇公開的「基督教宣言」就是舊約的釋經,以證明耶穌是基督。

    (見徒二14-36)教會的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在大公會的陳詞,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證明耶穌是眾先知「預先傳說要來」的「那義者」(參徒六10,七l-53)。傳福音的腓利,順從聖靈的引導,得著了非洲太監信主,是因為他用正確的釋經,從以賽亞書預言受苦的僕人彌賽亞,講明耶穌基督和他的救恩(見徒八26-35;參林前一五1一11)。保羅宣講基督的福

    音,就是釋經(見徒一三16-41,一七2-3),「本著聖經……『傳……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受更深造就以後的亞波羅,也是「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徒一八28)

    初世紀以後

    教會進入第二世紀,面對著新的改變形勢,也面對著新的問題。一是親見過耶穌基督,听過他教訓的使徒們,先後離世了;一是有更多的外邦人(非猶太人)進入教會。使徒們的聲

    音停止了,但他們留下了受聖靈感動的文字著作,繼續向世人說話。另外是在使徒時代就已經存在威脅基督教信仰的諾斯底派(Gnostics),進入了教會中;其最激烈、最熱誠、最實際,也最危險的領袖,名叫馬其安(Marcion,100-165)。殉道者游斯丁(JustinMartyr,100——165)稱馬其安是最可怕的異端分子。又據愛任紐(Irenaeus,130-202)說,示每拿的監督坡旅甲(Polycarp,70-155)在羅馬曾與馬其安相遇。馬其安問他︰「你認識我吧?」年老的坡旅甲答道︰「我認識你是撒但首生的!」

    那教會第一號大敵的異端,是出在釋經上。馬其安有一套兩極化的觀點,把新約與舊約,律法與福音,猶太教與基督教,看為不能並存相容的。因為他堅持字義,貶斥全部舊約,把舊約創造的神看為「次神」(Demiurge)。什至于翻改耶穌基督山上訓眾的話︰「我來不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而是要廢掉他們!」(參太五17)他所制定的聖經「正典」只有路加福音和十封保羅書信,還把路加福音「削履適足」,照他的意思大刪大改!可見坡旅甲真是忠心的群羊監督,他的灼見卓識,尊重敬畏神啟示的語文,認定隨己意釋經是首惡,正與彼得警示防備「惡人的錯謬」(彼後三17)相同,教會應該切切實實的留意!

    只固執字義,膠柱鼓瑟,不顧語意,在日常說話行事上是行不通的,顯然可見,我們都可以體驗得到。同樣的經驗,也可用于釋經;不過語意釋經的索求,也該有適當的紀律限制,才可以免陷于「吹無定號聲」的危機。

    馬其安雖則接受保羅書信為聖經正典,卻無視于使徒的喻意釋經原則。亞力山大學派創始人是潘代諾(Pantaenus,d.c.190),繼任為革利免(Clement,150-211),興盛于俄利金(Origen,182-254)。俄利金是位品德高尚,才智卓越的學者,他的釋經原則是把語文意義分為三部分︰字義(literal)的解釋是體(somatic),道德(moral)的解釋是魂(psychic),靈意(spiritual)的解釋是靈(Pneumatic)。他的釋經方法是創新的,就是在字義之外,加上喻意解釋;但在型格上,同于諾斯底派的三分法,不知是他從當時流行于北非諾斯底派的語詞上得了啟發,或是為了吸引教化他們,但確是應付了諾斯底派的釋經問題。不過喻意釋經的運用,難似字面理論上的畫出確定的格則,易于流趨各行其是。

    在拉丁教父中,耶柔米(EusebiusHieronymus,347-420)可算是當代最卓越的學者,他起初近于俄利金,後來傾向于注重字義釋經。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354-430)則字義與喻意並重,而他的喻意釋經較為後代所知。奧古斯丁長于修辭學與邏輯學,是從安波羅修(Ambrosius,339-397)領洗,也從安波羅修領受讀經及講經的方法。據奧古斯丁說,他喜听安波羅修的講道,其講道原則是「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安波羅修能揭除字句神秘的幕簾,顯示屬靈的意義;有些單照字面看來與純正教義難以相容的困難,都得消除了。這給初向道的奧古斯丁極深的印象。在信主並牧會多年之後,奧古斯丁在晚年寫下了《論基督教教義》,講述了讀經釋經的原則,很為中庸適用。

    稍後,修道士兼神學家凱錫安(JohnCassian,360-435)發展出經文有四種意義的釋經原則,基本上是把俄利金的靈意解釋分為二,稱為喻意(allegorical)和奧秘(anagogical)的釋經。于是,有一首釋經原則的短詩盛行直到宗教改革時代,以後也還有人采用,而至近代復有更為流行的趨勢。大致可譯成中文如下︰

    字義顯明神的作為和先祖的榜樣;

    喻意顯示我們信仰的蘊藏;

    道德意義規範我們的生活日常;

    奧秘顯示我們最後安息的天堂。

    Litteragestadocet

    Quidcredasallegoria,

    Moralisquidagas,

    Quotendasanagogia

    ThelettershowsuswhatGodandourfathersdid;

    Theallegoryshowsuswhereourfaithishid;

    Themoralmeaninggivesusrulesofdailylife;

    Theanagogyshowsuswhereweendourstrife.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四義」釋經法,不是說聖經中的語文有四種格型,而是說每一處經文都有四種意義。當然,這種設定有它的好處,會叫人去多加思考搜索,不要輕易忽略過去;但

    在另一方面,會鼓勵人連用想像力,而沒有確定的引導原則和限制,容易把釋經發展成一種藝術,而漸失敬虔和教導的意義。結果,即使其藝業再高明,進入梵蒂岡大教堂的人,在情緒上感覺像是參觀博物館,而殊少敏拜的意義,也得不到多少教導。這樣,就像中國的八股文一樣,叫人盡在承題、破題上動腦筋、花工夫,反而限制僵化了人的思想。這也是「四義」釋

    經不能免的趨向。

    中世紀

    由于十字軍東征和交通的發展,西方發現了亞理士多德的作品(初時是經由阿拉伯譯文),引發了思考模式的轉變,所謂歸納式思考及經驗論,都是由此源起,進入另一階段。

    耶柔米早年,對古典作品很有興趣。有一天,他作了一異夢,夢見了基督;主威厲的否認他是基督徒,因為他思想里裝的盡是異教作品,實在只是異**。醒來後,他大大轉變,才

    致力研經。

    奧古斯丁則在思想上接近柏拉圖和新柏拉圖學派。由于他的影響,羅馬教的思想主流和釋經方法,也是如此。

    到了多馬‧亞奎那,他對亞理士多德哲學極為向往,大量介紹。由于羅馬教廷對他的尊重,亞奎那的著作,竟然成為羅馬教的官定神學體系。

    多馬‧阿奎那(ThomasAquinas,1227-1274)被稱為「天使神學冢」(DoctorAngelicus),是奧古斯丁以來最偉大的羅馬教會神學家。他認為語文所表示的,首先是事實,稱為歷史和文字的意義;而表示這些事實的語文,又另表示其他的事實,這稱為屬靈的意義。屬靈的意義是基于文字的意義。舉例來說,詩篇第二十二篇一節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

    麼離棄我?」就文字的意義來說,這是作者大衛寫他受苦時心靈的情形,是歷史的事實;但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從他的口里也喊出同樣的話,所以是應驗了詩篇上神借大衛寫的預言,是其屬靈的意義。

    在改教運動中,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初時講釋詩篇,多采取人文主義學者萊浮(JacquesLefevred-Etaples,1455-1536)的模式,注重靈意釋經;一則因為詩篇比較需要靈意解釋,一則是為了萊浮在注釋保羅書信時,也主張國信稱義,同時萊浮是在時代上近于路德的人物,可以想見他的思想流行于當時。在較後的時期,路德則多采取黎拉(NicholasofLyra,1270-1340)模式,注重字義釋經。馬丁路德主張唯尊聖經,以為聖經權威在教會之上;但他自己有時對聖經持批判態度。路德以為羅馬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約翰福音和約翰一書等卷,是聖經的精華;而雅各書是禾楷;對彼得後書和猶大書則存疑。不過,路德有他自己的性向和風格。路德自己說,愈在被激動時,他愈是才華風發,文章寫的好,也寫得快。但他在那情形下,在釋經上也多用情感的語言。例如︰教皇稱他為林中的野豬,破壞神的葡萄園。路德則說梵蒂岡的驢叫。屬地的畜牲不足以表達,就動用屬靈的末世預言,路德指教皇是**和啟示錄中的獸,梵蒂岡也用來指路德。這似乎是用釋經作宗教和政治上的筆戰了。

    以至後來英國清**革命時期,指教皇為「敵基督」,幾乎成了官定注釋。當時的「第五君王」派(TheFifthMon-arch),根據但以理書第二章的預言,以為第四國已完畢,那「非人手鑿出的石頭」,將要把地上的國度砸得粉碎,如同糠秕被風吹散,而成為大山充滿天下,就是基督的國臨到。當英王查理二世戰敗被俘獲,終于斬首,則被釋為啟示錄的「大紅龍」被摔在地上。有人什至斷言,「新耶路撒冷」將建在美國(那時的新英格蘭殖民地)!

    改教運動第二代杰出領袖加爾文(JohnCalvin,1509-1564),思想最為嚴謹深刻,而最有系統,也是影響更正教神學最深遠的人。加爾文初習法律,注重歷史和語意的釋經,力求避免曲解經文的明顯意義,至今讀來仍可得益。加爾文深深了解奧古斯丁,幾乎把日內瓦建立成「上帝之城」。他深為著意一切是為神的榮耀,在釋經格型方面也近于奧古斯丁。

    近代的發展

    改教運動的時代,正是印刷普及的時代,聖經譯成了多種方言,普遍傳播,民族思想漸漸興起,羅馬教會失去對聖經的控制。這些因素,使聖經能達到一般基督徒手中。同時,改教運動促進了民主自由思想的發展,信徒皆為祭司;但信徒既擁有聖經——神的話,何妨也皆為「先知」?于是自由讀經,也自由釋經!

    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發揚了質疑態度與獨立精神,衍成科學與民主的發展。華拉(LorenzoValla,1407-1457)與伊拉斯謨(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實開聖經批評的先河,對釋經與評經均有相當的影響。及後貝肯(FracisBacon,1561-1626)興起清晰明確的散文風格;接著,英國皇家學會(RoyalSociety)于一六六○年成立,促進科學研究,歷史的字義的釋經漸成為主流。但並不是說靈意釋經悄然消失;相反的,各種極端的與武斷的靈意釋經,紛紛出現。同時,由于所謂頁心的自由,各形各色的信仰不再受到抑制,譯經與釋經幾乎也有同樣多的派別;而各派的聖經觀,直接影響其釋經的原則。

    我們知道,聖經是神的話,用人的話寫成的,為要叫人了解。那麼,最簡單而正確的釋經原則是︰用讀神的話的態度去讀,用讀人的話的方法去了解。
正文閱讀 8 搜字與連想
    凡福音派信仰的基督徒,都同意「以經解經」的原則;原因是聖經具有其整體性,必須有綜括的了解。可惜有人望文生義,誤認「以經解經」是相同的字就有相同的意義,如此而已。

    其實堅持泥守字義,是釋經的一大攔阻。

    若羲(Rashi-RabbiShlomobenYitzhaki-sacronym,1040-1105)是中世紀猶太人最著名的學者和釋經家。他專在字義,在其舊約注釋中,頗有缺乏邏輯的地方。在出埃及記第一章七節︰「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滿了那地。」若羲因那里所用vayishretzu一字,有蟲蟻聚滿的意思,就說以色列婦女一胎六生,所以能繁衍的那麼快!其實只要查聖經家譜的記載,就知道沒有那回事,連雅各增產競賽的妻子們都辦不到。

    EdwardL.Greenstein擬想猶太人討論釋經的一幕趣劇,創世記第三十七章十五節約瑟的事跡︰「有人遇見他在田野走迷了路。」有人?他是誰?從哪里來的?若羲回答說︰「天使加百列!」有人問他這資料有何出處,若羲會根據但以理書,說那「一人」曾在那里出現過,是加百列以人的形象出現(參但八15,九21,一○5)。如果我們覺得近似取鬧,他會很認真的說神的話是如此說的,是「以經解經」的根據。問題出在有不少人這樣把一般名詞作特定名詞,照字義串引。如果我們改換一個想法,不那麼肯定專指;而說我們(或約瑟)所遇見的人,因神所允許的使者,仿佛把我們指引到厄難的坑中,幾乎被殺害,至終卻成就神的旨意,把約瑟造成埃及的宰相,使全家得救,那就不會有問題了。這是作比論推繹到實用上,而不能作為釋經的規範。

    詩篇第六十二篇十一節︰「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听見。」中世紀的猶太注釋,從此推論出一項原則︰一處經文可能有幾個意義,但不會是兩處經文合成一項意義。這是神的話的經濟原則。又以耶利米書第二十三章二十九節為例︰「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盤石的大錘嗎?』」大錘打碎盤石,會迸出幾個火星,因此一節經文也可以有幾種意義。這斷語是對的;但達到這斷語的推論方法有問題,因為用了太自由的想像推繹。因為經文主要的目的是講神的話的大能,「火星」不是討論的主要對象。

    還有一個釋經的常例,是注意上下文的關系。要正確了解任何語文,也不能不注意。但我們不能單憑位置關系,而斷定其因果關系。否則必然會作出結論︰「我家雄雞一啼,引致太陽東升」!

    猶太人有個傳說,關于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據說,亞伯拉罕同以撒和僕人,回到撒拉那里,述說摩利亞山上如何要獻以撒的經過。撒拉听了,起初是吃了一驚,又怪丈夫在這等大事上竟不同她商量,一氣之下跟亞伯拉罕分居了,去住在希伯侖,直到去世;而亞伯拉罕住在別是巴。只是這樣的釋經,把撒拉說成不是我們從聖經所認識的撒拉,倒好像是以「婦解」運動的先鋒來塑造撒拉的形象。他們所說的,與那「仰賴神的聖潔婦人,……順服自己的丈夫,……听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的撒拉不同(彼前三5-6);而「撒拉的女兒」也該是更現代化了。

    還有一種說法,是說撒但知道神在摩利亞山試驗亞伯拉罕的事,就在亞伯拉罕啟程回家之前,捷足先趕到撒拉的帳棚,向她報告所發生的事;撒但所說的雖然是事實,但卻隱瞞了「耶和華以勒」公羊代贖為燔祭的事。撒拉听了痛兒心切,不是心髒病遽發,就是引起夙疾,不久逝世。

    上面這兩個說法,雖都煞有介事,但所根據的,只是「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創二三1-2),與上文以撒同亞伯拉罕回家,相隔只有幾節聖經,而又未說出有多少時間,因此而引起揣想。這也是不足以訓的。如果照這樣釋經,問題一定還有許多呢!
正文閱讀 9 譯經與釋經
    教會所受的**過去以後,想不到所受的痛苦會來自聖經!因為對聖經的解釋不同,產生了許多的紛爭;而在另一方面,聖經無私的道德標準,給不能遵行的當權派極大的不便和不安。于是,一二二九年的土路斯大會(SynodofToulouse)決定,禁止平信徒擁有聖經,任何翻譯尤在禁止之列。

    但從人民手中取去聖經,就是使社會失去道德的準則,播下了敗壞的種子。不到一百年後,巴黎大學教授道德家尼哥拉‧克里孟(NicolasPoillevillaindeClamanges,1367-1437)就指出,忽視聖經是道德敗壞的根源。

    聖經是神的旨意,用人的語文寫出來,為的是要把神的旨意傳達給世人,使人信而得到救恩,使人領受而遵行,在地上過榮耀神的生活。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有譯經與釋經。

    譯與釋

    譯經與釋經既是異名,在理論上應該是兩回事。但在實施上,很難絕對區分。不但在習慣上,許多譯本都附有注解;即使是沒有加注解的譯本,在用字上遇到可有幾個不同的選擇時,譯者取此而舍彼,在基本上就是決定其意義,也就同于釋經。

    人類基本上有社群性向,所以尋求傳通,表泄自己的意見。因為心中有了先存的意見,所以在听受別人的話,讀別人的文章,總是把自己的「成見」加進去;如果有機會的時候,也會表達出來。英國大文學家約翰生(SamuelJohnson,1709-1784)在他一七五五年著名的《英文大字典》里面,也不免注入自己的意見,對patron一詞給下了近乎刻薄的定義。文藝復興的文學泰斗伊拉斯謨(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一生喜歡為文諷刺假冒為善,在他的希臘文——拉丁文新約全書中,也不時借題發揮。其中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十二節,伊拉斯謨注釋說到神父「被允許**,可以自由蓄幾個妾,只是不可娶妻。」使讀者不得不揣測,這與他自己出身為神父的私生子有關。雖然羅馬天主教為了維系信仰統一免陷于混亂,仍奉行耶柔米(St.Jerome)的武加大通俗拉丁文譯本聖經(405年),但伊拉斯謨批判了其中許多誤譯,自然也影響注釋。

    在英國,因為地理上與歐洲大陸有海峽相隔,思想上也發展成趨向獨立。早在一三八○年,威克里夫(JohnWycliffe,1329-1384)將當時通用的拉丁文聖經譯成中古英文,以啟迪教化人民。

    宗教改革運動,印刷術的發明,都有助于聖經的譯成多種語文。在另一方面,聖經的普譯,印刷術的普及,也有助于宗教改革。聖經真理的光輝,「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可以照亮教皇制度下無知和腐敗所造成的黑暗。神的話是他的權能。

    一位英國青年學者廷岱勒(WilliamTyndale,1494-1536),在與崇奉教皇的羅馬教學者辯論時,說出預言性的壯語︰

    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規條;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幾年之內,我要使扶犁耕田的農家孩子,比你更懂聖經!

    廷岱勒的話,實在可追溯到伊拉斯謨的源流。在新約聖經緒言中,伊拉斯謨寫道︰

    我能希望每位婦女可以讀福音書和保羅書信。當聖經譯成每種語文的時候,不僅甦格蘭人和愛爾蘭人,連土耳其人和回**,也可以讀了明白。……扶犁的農夫可以吟誦經文,織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韻律中吟唱聖經語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講述聖經故事,消除途中的悶倦。

    一五六○年日內瓦聖經的出版,是廷岱勒壯語的實現。在一五二四年渡海往歐洲大陸。(因為英國那時還未歸于更正教,情勢所迫,不能在國內自由譯經。)流浪十年之內,廷岱勒把新約及大部分舊約聖經,從原文譯成了現代英文!新約全書早于一五二六年出版;一五三六年,廷岱勒為譯經而殉道,工作由別人繼續完成。

    廷岱勒燃燒的信念,最後傾奠上自己的生命。日內瓦聖經出版後,成為最有影響力的聖經。所謂英王雅各欽定本(KingJamesAuthorizedVersion),有百分之九十是根據廷岱勒的日內瓦譯本;以後的各種譯本,也大部分取法于日內瓦聖經,由此可見其譯文之嚴謹與高明了。現行的欽定本,修訂雖已達五次,卻只是因字的結構拼法不同,或字義因時間變遷,為了避免誤意,作最低限度修訂。廷岱勒十年勤勞工作的成就,比亞力山大大帝十年征服半個地球的勛績更偉大,影響更深遠,更永久。

    注釋的問題

    雖然英王雅各欽定聖經,取據日內瓦譯本那麼多,但那位用他名字的英王雅各,飲水卻不思源,對日內瓦聖經大表其不滿。這個有名的故事是這樣的︰

    英國女王伊利沙白一世,于一六○三年三月逝世;因她未曾結婚,沒有王嗣,由甦格蘭王雅各六世繼承大統,是為英王雅各一世(KingJamesI)。他是一位很熱心,而有神學知識的王。他曾經出版過《靈鬼論》(Daemonologie,1597)兼論天使及鬼魔,是此類作品之中最早的;他自以為也能釋經。在就英王位第二年,一六○四年,就在泰晤士河上的翰浦屯宮(HamptonCourt)召集當時的著名學者開譯經會議。雅各王躬親參加,並且講了話。他說︰「我們可能永遠不會看見完美的英文譯本聖經,但我以為日內瓦聖經是最壞的譯本。我希望大家集全國最好的學者,共同努力,譯成一個統一的譯本,以供各教會誦讀使用。」

    善體王心的倫敦主教班可樂福(RichardBancroft),看出問題不在于已使用半個世紀的日內瓦聖經譯文上,而是出在其獨立的精神,就建議說,以後的譯經應該不加任何注釋。王極表贊成,認為「智者所見略同」。雅各王指出不合御意的兩個例子︰一是在出埃及記第一章二十一節︰「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日內瓦聖經注說,在王的命令與神的旨意違背的時候,順從神而違背王命是應當的。另一處在歷代志下第十五章十六節︰「亞撒王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後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搗得粉碎,燒在汲淪溪邊。」日內瓦聖經注釋,認為應該把老太婆處死刑,像處理亞舍拉偶像同樣炮制,不該便宜了她;因為舊約律有明文,造偶像的該處極刑,不能只對付產品。王認為像這種惡注,會使人民**,十分危險,是要不得的。(注︰不久之後,班可樂福主教便榮獲晉升極品、成為總管全英教政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其實王的擔心假借聖經注釋作「思想走私」,也並非完全無因。那時,清**已漸發展成勢力;而在三十年後,一**○年的清**革命,就把英王查理一世斬首了,而其軍中使用的聖經恰是日內瓦譯本。

    另一本加注釋的英文聖經,是附有次經的「貝主教譯本」(BishopBeeke-sBible,1551),其新約部分也是參考廷岱勒日內瓦譯本。其有名的注釋在彼得前書第三章七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識]和妻子同住。」讀者發現,注︰「……如果她不順服,不幫助丈夫,就得把敬畏神打進她的頭腦里,她就知道學習盡她的本分。」這譯本就得了「打老婆聖經」的雅號。幸而這個譯本從未廣受歡迎。

    注釋不是聖經

    我們都知道,聖經的注釋不是神啟示的話;也從未听說過,注釋聖經的人夸稱是神啟示的話;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不同,很容易分辨出來。雖然如此,這並不減低注釋的影響力。讀經的人,像是有一種意識上的惰性,半自覺的順流而下,把注釋當成是神的話的解開;一般不習慣于批判性思考的人,更容易先入為主,以為是唯一的解釋。這就像是中國古時讀《四書》的人,把《朱子集注》也讀進去,以為與「子曰」有同等權威,是唯一的正解。

    譯經的人應該嚴謹忠誠,更應知道是神的話,存敬畏的心事奉,才可以言無所苟,不敢隨便。人對了,翻譯的作品才對,「道行而志通,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篇」語)這是說,語文有標準了,才可收到正確的傳通效果,不是「吹無定的號聲」,而有一致的正確信仰與行動。論到譯經者的條件,馬丁路德說得好︰「譯經者需要有一顆真正虔誠的、信實的、勤勉的、敬畏神的、有經驗的心。一個虛偽的基督徒,或激烈分子,都不能作一個信實的翻譯者。」

    至于注釋聖經,也該知道是為神作的,要特別小心,不可亂伸烏撒的手;就是連分段與加小標題的事,也不能輕忽。外行人固然搞不得,不敬虔和沒有原則的人,也不能任意從事。神是輕慢不得的,我們都要在永生神面前交帳!

    至于讀者也有自己的責任。首先,要求聖靈的引導,虛心求解,借著虔誠的禱告,有敞開和清潔的心,求聖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也該知道,注釋是人加進去的,意見可能各有不同,而且各家的多種注釋,可能無一是對的,是要幫助人明白神的話,如果注解確當,也能幫助人明白神的話,但也可能注入自己的成見,為要顯明自己有理。聖經是真理的聖靈寫的;惟有原作者(聖靈)最知道他自己的心意。

    附錄︰譯經與釋經的關系

    中國人一向非常重視語文,對經典更是如此。因為語文代表思想,也影響思想。

    在基督教傳入中國一百年之後,本世紀初,中文譯經(部分或全部)有了二十七種,加上九十九種方言拼音譯本,包括十種方言,真是百家爭鳴,其所造成的混亂情形,可想而知,信徒莫衷一是。

    感謝主,經中西基督徒學者的協力,譯成了和合譯本。經教會一直采用,聖靈動工,教會奮興,福音傳開。這正像是靈火由天降下焚燒,印證神悅納所獻的祭物。而我們也感謝敬佩譯經者慎重敬虔的態度,才得聖靈啟導,有如此杰出的成果。

    在這一代出現了現代中文譯本,不僅不是標準譯本,而且有的地方比LivingBible的意譯更自由,更大膽,更任意加添刪減改易,忠實的譯者風範,慎敬的譯經態度不見了!就以開頭來說︰

    太初,上帝創造宇宙,大地混沌,沒有秩序。怒濤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籠罩著。(創一1——2《現》)

    「太初」跟「起初」不是一回事,讀中文聖經的人都知道。而「宇宙」跟「天地」比起來,哪個容易了解?這還不說。「宇宙」的意義是什麼?「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準南子》注)是空間時間的綜稱,只是借指天地,為什麼不直言天地?再看約翰福音︰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經存在;道與上帝同在,與上帝相同。在太初,這就與上帝同在。(約一l-2《現》)

    誰都可以去比較,更現代,更進步,更容易了解的地方在哪里?至于「怒濤澎湃的海洋」,連在LivingBible里都找不到,是任意加添上去的;特別是「海洋」,尤為莫名其妙了,因為海洋是在創造過程中的第三天才有的,違反邏輯次序。

    譯者似乎有種抑制不住的,愛加用形容詞的傾向。這種文人早期意型,似難避免;但加進經文里,就不可原諒了。例如︰「你為什麼生氣?為什麼愁眉苦臉?你要是做了正當的事,你自然會顯出笑容,……」猜得出這是什麼話嗎?是現代中文譯本改譯的創世記第四章六、七節的「你為什麼發怒呢,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再看現譯︰「約瑟體格健壯,英俊瀟灑」。(創三九6「約瑟原來秀雅俊美。」)剩余的形容詞哪里來的?接下去︰「不久,主人的妻子向他頻送秋波。」這種庸俗的字句,現代的言情小說都嫌肉麻陳腐棄而不用,竟有人拾起來放在聖經里!如此現代!

    也就在創世記第三十九章,記約瑟的事跡,和合本譯得非常認真而且好,其中有個重要的字︰「手」字。英文KingJamesVersion也都有,可惜幾個新譯本忽略了。

    波提乏從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約瑟。(一節)

    耶和華使他「手里」所辦的盡都順利。(三節)

    主人把家中一切都交付他「手」。(四、六、八節)

    約瑟把衣裳棄在婦人「手」里。(十二、十三節)

    司獄把監里的事交約瑟的「手」。(二十二、二十三節)

    手,表示所有,管理,引導,也表示掌握把柄。約瑟落在人手里,服在人手下,手中作事殷勤忠心,更有神的手引導他。這不但是文學上的美妙,更也有釋經上的重要。

    你不感覺意外吧?凡是好的都刪去了。這才叫是「現代」?如果保留了,又有什麼不現代的地方?又有什麼難懂?

    說到這里,就再看看「腳」吧。腳,表示立場,行動,地位等。

    「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詩四四18)被改成了「也沒有反抗你的命令。」(《現》)

    「使我的腳立在盤石上,使我腳步穩當。」(詩四○2)被改為「他把我安置在盤石上,使我安全穩當。」(《現》)

    「你使我的腳站在寬闊之處。」(詩三一8)被改為「你把我安置在穩當的地方。」(《現》)

    初期教會把田產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四35、37,五2)以後,欺哄聖靈的婦人僕倒在「使徒腳前」(徒五10)。現代本竟改譯為「交給使徒」。

    誰能看得出改譯的好處在哪里?

    再如「軛」在聖經中表示工作,服事,權柄,婚姻等涵義。「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申二八49),是說服事敵人的苦役。所羅門王崩逝後,以色列人民申訴在他治下「服重軛,作苦工。」(代下一○4)以撒為長子以掃祝福,說到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掙開他[事奉兄弟]的軛。」(創二七40)主耶穌來是使人自由,他應許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一28)「軛」是一樣的字,但性質不同,所以可作對比。

    但現代本譯為︰「你父親所羅門使我們背負重擔。」(代下一○4《現》)又把以撒的祝福改為「但當你反抗他的時候,你將擺脫他的枷鎖。」(創二七40《現》)同一個「軛」字,竟化為不同的「重擔」和「枷鎖」!違背翻譯常規常理,叫人信不下去。原因在哪里?規範在哪里?

    不知為了什麼,在聖經標題上用起工夫來。詩篇第一百十九篇,大家都知道屬于「字母詩」,每八節是由希伯來文的一個字母起,從頭到尾依次用了所有二十二個字母,無從加小標題。但在二十多年前,排印二段式聖經的時候,多出了些標題來。有一位朋友指給我看,覺得莫名其妙。看看這樣的字句︰「謙受耶和華命令者學習智〔原印誤〕識」,「仰望耶和華判語者不致蒙羞」,「盼望耶和華應許者救出逼迫」,「遵[原印誤〕敬耶和華訓誨者不容欺壓」,「愛慕耶和華律例者免除懼怕」,「敬愛耶和華誡命者立為公義」,……更有一句「遵行耶和華燈光者免入網羅」!請問誰說得上什麼是「遵行耶和華燈光」?不成話!差不多每句話都是亂按的,有的與經文內的意思不符,有的是本句不通。我們知道標題不是聖經原文有的,但不可以離譜到這種程度,簡直成了「不經之言」。

    現代本對于同一篇的標題,雖不說「一蟹不如一蟹」,但也好不到那里去,只是武斷妄加,說不上什麼提示。八十一及一四五節重復「求主解救」,不知是什麼理由,何不多重復幾次?

    聖經到底原是古代語文,到現在,最近的也將二千年了。真理是不會變舊的。有些名詞倒不必完全趨新,應該保持文化環境的關聯。就如︰「主」,「拉比」,「大人」,「夫子」,「師傅」,都改成了現代的「先生」,反而不能接近原來表達的人際關系。至于官職或專業稱呼呢?只能采用相近譯名,原沒有剛好恰合對等的。「巡撫」既不恰稱,「總督」就對了嗎?不見得。President「總統」固然常用以作為政治領袖的餃頭,但早些年還不過是軍營的中級頭目,更可以譯為現代的商店老板。「硝皮匠」是種行業。現譯為「皮革匠」(徒一○6《現》),就非古非今了。又如聖經記載主耶穌在世時說的話︰「大利大古米!」(可五41)「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都不是新約的記錄文字希臘文,顯明不一定限于當時所習用的話。

    這些都是從最基本的原則,幾乎是無可置辯的常識性字句來說。至于修辭造句上的差異,語詞的正訛,真是難以盡舉了。當然,這不是說現代譯本一無是處。因譯文再好,也不過是傳達原文的意思;而聖經本身是至美至善的真理,只要忠實傳真,不自添油加醋,自然是佳妙。因此,現代譯本還是比「舊酒」差得遠咧!

    有人引用主耶穌在十架上的話說︰「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

    啊,但願他們能曉得,能相信聖經是神的話。願聖徒能選擇聖經。

    修訂

    這里不全是說現譯者的低水平。因為聖經內容體裁既有限制,譯本高到某種程度,可以改動的限度就很小了。如果為改而改,為求異而修,只有弄巧成拙。最合宜的辦法是除非確知有必要,就不要改動。這在別的語文,也有類似情形。

    在修訂過程中,問題最小的該是譯名。一般以約定俗成為宜。現代譯本好像根本不知道譯文詞匯應該先列表對照,改譯要定個標準,哪些要改,哪些不改,如何改法,給人的印象是十分草率行事。

    現代本對「他施」這名詞的處理最差勁。也許是因為難確定其地域,就譯成了「遠方」;「他施船只」分別譯為「遠航船只」和「大船」(王上一○22,二二48;代下二○36;詩四八7);或干脆不譯(代下二○37);有時卻改譯成「西班牙」(創一○4;詩七二10;賽二16);而有「他施的船只」卻改為「在海洋上的水手們」(賽二三1)。這算是哪門子事!

    有的地名古時與現在不同,如果是譯音,改照今名自然不會有大問題。但名字是改了的,就該照當時的情形,用當時的名稱,最多加注今名。聖經里面本就有這樣說明的例子。否則,古人用今名,看來像是額外加添的「預言」。顧況對白居易說︰「長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居」,就有些怪怪的了。

    舊有譯名有的不妨改動的,但要改進才好,而且要求統一。如「流便」可改,大致可以同意;但改為「呂便」就不大好了。因為原譯的「便」(Ben)字,多是有「兒子」的意思,如便雅憫等。如果改為「流本」,「本雅憫」,就可音義兼顧了。

    說到譯名音義兼洽,是一種藝術。如「耶洗別」原名有「貞潔」的意思,很恰切(雖然其人不如其名)。為什麼改成「耶洗碧」(王上一六31)?不改為是。

    最後,說到一節最為大家熟悉的經文,也改得最使人痛心。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六節現代譯本改為︰

    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使所有信他的人不滅亡,反得到永恆的生命。

    現譯者想必很得意;不是常有人說過嗎?加上「那麼」二字,才可以表達"Solovedtheworld"。其實,看看和合譯本,「上帝愛世人」,愛到一個地步,「什至」把他的獨生子都賜

    給了世人,意思並無不同,而已隱含了「那麼」的意思在內,這是很容易明白的。而「獨子」在讀聲上不如「獨生子」,而不如原譯的著重于「生」字。(不是嗎?並沒有必要避免吧?)「不滅亡」自然聲韻上不如「不至滅亡」;「反得到」,要不就用「反而得到」;但都不如「反得永生」。

    十七世紀英國文學家德萊頓(JohnDryden,1631-1700)把翻譯界定為三類︰直譯(Metaphrase),意譯(Paraphrase)和仿譯(Imitation)。譯經不是釋經,應該以直譯為主,這是用不著多說的。須知華人還是有一定的文化水準,有一定的信仰準則。

    聖經是神的話。既接受聖經為神的話,在翻譯與制作上,就務求盡善盡美。馬丁路德的德文聖經譯本,廷岱勒(WilliamTyndale)的英文聖經譯本,都成為他們本國文字的典範。在印刷方面,谷騰堡在發明活字印刷之後,首先印的是聖經,在五百多年前(約一四五○年)的出品,已極為精美。幾年前,在英國拍賣的《亨利的福音書》(Henry-sGospels),售價達七百多萬美元,創下藝術品價格的最高紀錄。(見Smithsonian,BookofBooks,1992.)華人雖不以印刷精美著稱,但我們有理由希望華人出版的聖經會好些,譯文,印制,都是同一原則︰因為我們所事奉的是主。
正文閱讀 10 從聖經找根據
    聖經是神的話,是永生神向人說話,這是神榮耀的恩典。但人所解釋的聖經,是另一回事。正像人邪惡污穢的手,作出許多問題,人踫到神的聖言,也是會出問題的。

    釋經的問題,大致有兩方面︰一是出于無知,就是彼得所說的「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行曲解聖經,他們在主的聖道上沒有學習,根基不深固,極容易變成瞎子領瞎子(彼後三16);一是出于有意的曲解聖經,要滿足他們自己的目的,為的是誘惑人,這是「惡人的錯謬」(彼後三17)。正確的解釋,使人能明白聖經,明白了,才可以有正確的相信,而有「得救的智慧」。錯誤的釋經,使人墜落,什至「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所以盲目的相信並不是品德,而且離了神的話,就沒有信心的根基。聖徒應該知道如何「慎思明辨」,而這正需要確定明白神的話。

    誤解神的話的例子,實在很多,在人類的經驗中,每產生錯誤的信念,帶來可悲的後果。特別是當人相信那是「神的話」的意思,不問是誤意,或是被誤導,信念就會加強;甚至會不

    惜故意扭曲,為自己的行動作借口,或為自己不行動作借口。這種情形,與人墜落的歷史同樣久遠。

    人受引誘犯罪以後,神對亞當說︰「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7-18)這句話竟會被人拿去解釋為勞動是咒詛,安逸不動才是福分。是

    這種信念,叫人覺得不勞動是好的,不但在身體安逸,在心理上也感覺優越;這樣,奴役別人沒有什麼不對,漸漸產生了奴役文化。

    把這種理論推得更遠一步,就降而找到承受新大地的挪亞一家。挪亞說︰

    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里;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九25-27)

    照聖經看來,這是說到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而雅弗在閃的帳棚得到庇護,「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誰曾想到,種族歧視,奴隸制度,以至帝國主義侵略,都從這

    段經文找根據!誰能想得到?別有用心的人想得到!

    他們說,閃的後裔是淺色人種,雅弗的後裔是白種,含的後裔是黑種非洲人。當然,膚色愈深,品種愈低。在中世紀晚期,這種歧視就已經存在。不過,到了「發現」新大陸以後,更

    需要從聖經中「發現」邪惡行動的借口,「含的咒詛」成為奴隸資源的根源,黑人命定該作奴隸!在上個世紀末,出現了假科學的「顏面角」(FacialAngle)分析法,說是顏面角小,額頭向後傾斜的黑人,是未充分進化的證明,智慧低,算不得完全的人,只能算是沒有靈魂的活動資產;白人額骨高,顏面角近于直角,應該作主人;黃人是在黑白之間的。「雅弗擴張」被解

    釋為殖民主義,侵略亞洲(「閃的帳棚」)!這種說法,一直到本世紀還可以听得到。如此,聖經被用為最邪惡可恥的行動作辯護,作根據!這不止是匪夷所思的笑話,而是真影響到不少人相信,而且引起最慘酷的戰爭。

    人之所以曲解聖經,或樂于接受曲解聖經,是為了迎合他們肉體的喜好,屬世的利益。其實,勞動並不是咒詛,人盡可以勞而不苦。在人類犯罪墜落以前,神應許人「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那絕不是咒詛。神安排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創二15),那絕不是咒詛。就是到了新天新地,「再沒有咒詛;……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啟二二3),事奉自然是勞動,但沒有誰會想到那是咒詛!所以勞動可以勞而不苦,正如運動一樣。只是人犯罪的結果,是地不效力了,生出荊棘和蒺藜來,那才是受咒詛的。至于種族歧視,聖經是種族歧視的最大仇敵;聖經早就說過,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徒一七26)。「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並沒有差別。「神愛世人,什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也毫無差別。再從歷史看,埃及建立偉大的金字塔文化,遠在白人懂得穿衣服以前,而且在白人有文字這個觀念之前,蒲草紙書籍即已存在!在教會中,奧古斯丁(St.Augustine)和亞他那修

    (Athanasius)那樣的偉大教父,也是出自非洲。

    曲解聖經不僅是些微偏差和異見,而是可以引到無限荒謬的地步,更可惜的是這些人都自稱相信聖經!莫怪彼得警告我們避免那種偏離真理的墜落了。
正文閱讀 11 魔鬼怕釋經
    有人以為撒但魔鬼怕聖經,那實在是錯誤。其實,魔鬼還引用聖經呢,只是在語意上不正確。魔鬼所怕的,只是正確的釋經。

    主耶穌在世上公開工作之前,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是屬靈戰爭的第一仗,也是語意釋經的戰爭。這真是很奇妙。路加福音第四章一至十二節記載︰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

    魔鬼的語意,顯然與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驗有關。神引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在曠野,曾從天上降嗎哪給他們作食物。神能從無中生有,天降嗎哪供應二百萬以上的人口,四十年的需要;現在有現成的石頭作素材,變成一塊餅就解決了神子饑餓的問題,豈不更容易得多!

    看看假語文始祖的惡性邏輯!這是魔鬼畫下的道子。它過分簡單化的二分法是︰你是神的兒子,就把石頭變成食物;你不把石頭變成食物,就不是神的兒子。或是神的兒子,或不是神的兒子,在此一舉,在于是否把石頭變食物來測定。其實,還有另外兩個可能︰一是可以把石頭變成食物,而不是神的兒子;一是神的兒子卻不要把石頭變成食物。主耶穌把這個挑戰解化了︰要石頭變成食物與不變成食物跟是否是神的兒子,沒有必要的關連;神的話比食物更重要;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確定的,絕不需要向撒但證明,也不能以石頭變餅為證明;神的話見證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他願意遵行父神的旨意。主耶穌所引的經文,是來自申命記第八章二至三節,正說明神能供應人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人應當遵守神的話。

    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他看,對他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你。」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我們從聖經中知道,魔鬼的話並非是全無根據。聖經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也同意「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但「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羅八22),受敗壞的轄制,是有限定的時間,有將來得救的盼望,這都在神計劃和全知全能之下。而且魔鬼的話「這原是交付我的」,語意中隱含著言外之意,只要把語句形式改變一下,從被動語態變成為主動語態︰「有一位把這些交付了我」,就清楚得多了。當然我們無法期望魔鬼讓我們清楚明白經文原意,但魔鬼避免講出這件事實,更拒絕透露交付他手只是有一

    定的時限,是暫時的。(可惜,到今天有許多人還是沒有這認識。)幾年之後,主耶穌完成了他在世上的事工,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審;他用不同的理論向度,講到權柄的問題,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見約一九11)意思是說,把主交給彼拉多的「那人」,知道神是更高的權柄來源,卻故意不認識神,不尋求神,自然是罪無可逭。

    魔鬼的語意圈套,不能欺瞞全知的主。主耶穌用正意釋經反擊,指出︰神是最高權威,要拜他,順服神的旨意;魔鬼的權勢是不能持久的,而且是在神以下的。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與父原為一。主耶穌不與魔鬼妥協,他願意成全父神的旨意,走十字架的道路,受死、復活,得著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參太二八18;腓二9)

    魔鬼又領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這里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看你,免得你的腳踫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魔鬼的試探,一步一步的更深入︰由人的肉體肚腹饑餓,最基本的需要,到掌握世界榮華的欲望,再進到屬靈的,宗教上成功的欲望。但在語意學的技巧上,則顯得愈來愈拙劣,到最後簡直呈現智窮力盡,敗象畢露,不得不用斷章取義的方法。原來魔鬼所引那節經文是︰「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見詩九一11-13)但魔鬼並沒有推托記憶力欠佳,卻輕易的把「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幾個字省去掉了,在殿翅上跳下去,很難說是釋經的正確方式,從懸崖高處「跳下去」既不是「行」,「殿翅」也難成「道路」。看主耶穌一方面,卻是愈來愈剛勇。他不但引用聖經,平衡完整的顯示真理,並且顯白的申明,他是主,是神。

    在人類歷史的前幾頁,我們就看見那惡者撤但魔鬼用語意魔術,試探第一亞當。不幸,他成功了。

    在人類新造歷史的開始。那惡者撒但魔鬼故技重施,用語意魔術,試探第二亞當。這次他失敗了。主完全得勝,誠信真實的神之道,徹底的勝過了他。
正文閱讀 12 伊甸園里的挑戰
    與至善真理之神的屬性相對的,是那惡者撒但魔鬼。魔鬼是虛謊之父,眾惡之源。魔鬼,這世界的轄制者,建立了一個虛謊體系,使「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建立

    他黑暗的權勢,使人拒絕真理,不接受生命之光(參約一5)。

    這虛謊體系,是那惡者的杰作,是那惡者最厲害的陰謀;不但愚昧的大眾為他所欺騙,連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宗教人士,也為他所欺騙。

    這虛謊體系,是與真理相對的,顛倒是非,「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參賽五18-23),至終造成一個邪惡敗壞的社會。今天我們看這

    個價值觀念混亂的世代,就是由這條路線所結的惡果。

    在伊甸園中,那惡者首先使用這個方略,誘使人違背神的命令,把罪引進了世界。

    神造了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把他安置在伊甸園里,叫他修理看守。以後為他造了配偶夏娃,與他同居,幫助他。「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5-17)神的命令是非常清楚堅定的,真理就是這樣。那「分別善惡」的功能是如何運作呢?聖經並未說到這是那果子的功能;毋寧說,那是一項測驗︰違背神的命而吃那果子,就是惡,就必定死。

    那試探人的來了。撒但古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三1)他把慈愛的神刻畫成殘忍的地主,只要你們勞動「修理看守」,卻不許你們享受生產成果,真是豈有此理!不過撒但並沒有肯定的說出這樣的斷語,那太不合情理了,叫人難以置信;「神豈是真說」的語意,是「難道竟有如此不公平的事?」他是以為被**者說話的姿態出現的。女人的回答是︰「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三2-3)

    我們不難比較發現,這里的話跟前面第二章的記載不一樣了。前章神吩咐的是「不可吃」,這里加上了一句「也不可摸」;神吩咐的是「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是立法者警戒的口吻,並不是說吃了果子進入消化系統的化學反應;而「免得你們死」這句話,把對神敬畏順服的本分,轉移到胃上。

    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呢?是夏娃的記憶力有了問題?我想不是。現在的主日學小學生,也不難記得一節聖經,有的什至可以整章全卷的背誦神的話;何況那時生活簡單,語文簡單,怎會忘記了?那麼,是傳播上的問題嗎?是否亞當把神的命令傳達錯誤?不會的,因為亞當的記憶力挺好的,他給各樣種類浩繁的活物起了名字,用不著作筆記,更沒有大辭典,現在有誰趕得上?(參創二19)記那兩句簡單的話怎會有問題?毛病出在哪里?

    看來是夏娃接受了撒但話中的余意,被他離間,心中起了不滿,她的話好像是這樣說的︰「哼,那才不是呢!如果不許我們吃所有的果子,難道要我們餓死不成?他豈不是失去了勞動力?誰給他修理看守這大的園子?我們之間的矛盾是這樣︰那園當中的樹的果子,是只為老板預備的,咱是不準吃的,連摸也不行咧!」夏娃果然墜入彀中。

    這樣,撒但挑起階級斗爭的機會就來了︰這就是階級的矛盾!他的辯證法是由不平而造成嫉妒︰「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楮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4-5)為什麼呢?照辯證法,有奴隸是相對的有主人存在的條件,奴隸們餓死了,還作誰的主人呢?另有原因吧?他給神捏造了一個「真動機」——其實是假的。他的意思是說,神是嫉妒你,不願你們跟他一樣,起來吧,起來革命!(參詩二3)

    但撒但魔鬼的話是真的嗎?當然不是!他說的是謊言。人不能真的「如神」;人可以自以為「如神」,自己立法和判斷人(參雅二12),假借善惡之名,但不真的「知道善惡」;自己所行的以為是善是正,什至想辦法自己辯解,說服別人,叫別人相信他;但不定合于神真理的標準,「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一六2,二一2)。即使有時知道善惡了,但還是知善而不能行,知惡而不能去。因為真的知道,就是行的一部分。

    實際說來,人不在真理里面,生活在撒但的虛謊體系之下,不可能真知道真理的;只有因信接受主耶穌基督,有真理聖靈內住,生活在真理的光中,才可以知道真理。世人以為是「真理」的,不過是在世生活經驗的積累,或從別人接受的。想想看,別人給我們的判斷,告訴我們的,都是虛假的,不論是出于無知或故意的欺騙;而我們對自己也是如此,自以為真我,實在是假相。這樣交互影響,彼此反射,使人完全迷失了自己!有一天,主使我忽然發現,生活在這樣一個虛謊的體系和文化中,是一件可哀的事,也是一件危險的事!莫怪古希臘的哲人相傳說的一句哲言是︰「認識你自己!」

    要認識自己已經是近于不可能了,而人竟憑這種虛謊的想像,去妄自推斷神。結果,自然是「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林前一21)虛謊加虛謊還是虛謊,不能成為真理。

    對神缺乏真認識,自然也不認識神的旨意;而行在神旨意之外,就是行在私欲之中。聖經說,這是「自欺」(參加六7-9;林前六9-10)。奧古斯丁(St.Augustine)曾說,誠實是一種好的品德,就是對別人不誠實的人,也喜歡別人對他誠實,這可見他內心實在肯定誠實的價值。可是自欺的人是甘願對自己也不誠實,叫他不承認神的審判,不承認神的國,只為自己今世的私欲而生活。但神的話是真實的;他不承認神的審判,神的審判仍然要臨到他;他不承認神的國,神的國就與他無分,卻仍然要降臨,因為神是真實的。我們要認識神真理的道路,並且照他的真理而行。

    人不在神真理的光中,會產生一種自我假相,不知道真的自我,而「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羅一二3)。這就像背向光的人,看自己的影子特別高大。這是魔鬼厲害的詭計。有些人起初作得很好,對人也真誠;可惜後來听進了撒但的耳語,引誘他忘了自己,成了所謂「偉大領袖」,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堅持自己永遠是對的。有句話說︰「自以為世界上少不了他的人,墳墓里多的是。」雖然語似諷刺,但也看到被欺騙的悲哀。在墳墓而不覺悟,豈不是可哀嗎?但羨慕那些大墳墓的人,豈不更可哀?

    自視過高固然是虛假,固然是不好,但聖經並沒有叫聖徒看自己毫無價值,更不要看別人毫無價值。聖經說︰「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一二3)。又說︰「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較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一二18-22)。保羅被聖靈感動,吩咐哥林多教會赦免接納肯悔改的肢體︰「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什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為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二6一11)。撒但的詭計就是叫人看別的肢體棄之不足惜,或是叫他看自己無價值,自以為被神棄絕。其實,凡被主寶血所救贖的,沒有是敗壞不可救藥的;所以要謹防不要接受撒但虛謊的詭計。

    撒但的另一虛謊是叫人看世界為至寶,把暫時代替永恆,以為自己可以計劃掌握一切。聖經說︰「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人只能把自己交托在主的旨意中,為了神的榮耀而生活,才是真實的,不可以自己張狂夸口。大衛一生最不討神喜悅的事,就是他下令數點以色列人;那是撒但的詭計,叫他信從虛謊,把神托給他的國家和人民,當作是自己的,以為自己該得榮耀(參代上二一l-17)。
正文閱讀 13 經文說什麼
    聖經是用語文寫成的。因此,釋經者必須對語文有相當的訓練。如果我們因為福音書中對「文士」的負面形象,而延伸到對釋經輕視,以致對聖經的輕視,那將是最不幸的事。

    猶太人的《他勒目》里,給文士以斯拉特別的贊許,認為「如果不是摩西生于他以前,以斯拉是配得領受律法的人物。」因為他把神的「聖言」(見羅三2)向被擄歸回的百姓,清清楚楚的宣讀傳講(尼八章),並且照律法執行(參斯九至十章)。因為有了這位「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斯七12,亞達薛西王語),才有猶太教。

    拉丁著名教父中,武加大拉丁通俗聖經譯者耶柔米,是當代著名文法和修辭學者杜納特(AeliusDonatus)的學生。信主之前的奧古斯丁,也是專業修辭學的。(他那時候的修辭學,是專研邏輯演說與法律事務的。)

    直指與喻意

    奧古斯丁最注重聖經教義的教導。在他重要的著作之一《基督教教義》(DedoctrinaChristiana,397-428)中,把聖經的語文分為二種。這就像我們駕車見到公路上的標識,也有二種。一種畫個箭頭,指示方向或地名,是直指。另一種畫個髑髏並交叉骨,卻不是說此地有枯骨,而是警告危險,那是要會意的,是喻意。一種他稱為直指(propria)的標識,信徒應該照字義去實踐履行;透過信心的眼楮,信徒對神的話要敬畏順服,而不是審判。持定神的話,靈智就得到潔淨,而生發愛心。這類經文,通常不會產生解釋的困難,如︰禁食、施舍、祈禱、傳福音的命令等,或勉勵,敘述的文字,一般都不會以為別有所指。

    另一種是喻意(translata)的標識,是要從字面的意義轉到以外去理解。因為這類象征意喻的經文,並沒有可以遵行效法的意義,什或不可能實行的;但研思之下,卻有其深義。

    在喻意的經文,一般可以從字句或推理上看得出來。如︰主耶穌說他是「葡萄樹」(約一五1),這是品類上的不可能;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又怎會真變成樹?同樣的,門徒也不會成為枝子。又如主耶穌說他是「好牧人」(約一○11),我們都知道,作過木匠的人子不是牧人,他為人類舍命成就救恩,而不是「為羊」舍命,這是歷史上的不可能。同樣的,道是「種子」(彼前一23);論到人生說,「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雅四14),誰都想得到是喻意,在其他文學中,我們也習見相似的語法,讀者可以沒有了解上的困難。又如主耶穌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總不會有人照字解釋,而且實際上下文就有了正解。

    「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一二20),听起來似乎有些駭人;但在上文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已有足夠的說明,以下的話,只是一句成語,加強上文的意思而已。

    當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六47-63),引起猶太人的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其實,這話按字面的意義,在道德上與事實上都是不可能的;主的意思是要人听他的話而相信,在必靈上與他連屬交通,就如吃喝一樣。

    主耶穌囑咐門徒,在受命出去工作時,要「靈巧像蛇」(太一○16),並不是叫人「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一一3),而是取一部分的意義︰靈巧,而非詭詐。

    主耶穌教訓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見太七1-5)眼中有梁木與刺,在事實上是不可能的,顯然是修辭上的夸辭,意思只在于顯明,不要非分的挑剔論斷。

    我們讀到啟示錄中二見證人被殺︰「他們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啟一一8)這里提到的是二處城市,另加上一個國家,在地理上顯然有大距離,不可能是一個地方;但在其精神上是一樣的,就是一種罪惡和反抗神的文化。

    喻意的應用

    保羅看亞伯拉罕,有兩種子孫,來自兩個母親︰「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一個是按著血氣生的;一個是憑著應許生的。他說︰「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律法;一個是恩典。一個是西乃山;一個是錫安山。一個是為奴的,生子為奴,就是現在的耶路撒冷;一個是自由的,生子是自由,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見加四21-29)這是律法與應許的比論。

    從聖經看見,城代表一個文化和價值體系,國代表統治權威的區域。耶路撒冷是蒙愛的城;巴比倫也是一座城。以色列是一個國度;巴比倫也是一個國度。奧古斯丁衡論上帝之城與屬世的城,而在他的名著《上帝之城》里,說到屬于上帝之城的聖徒,最後將得享永遠的福樂。

    了解聖經比較隱晦的喻意的方法之-,是先從比較明晰的部分開始,認識了經文的主旨,然後漸次探究隱晦的部分;明白了有教訓和命令部分的,然後再思求比喻的深意。我們總要記得,神是願意人了解他的旨意而得救恩,否則他何必麻煩把聖經啟示給人?既然如此,要把握這個「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約七17)的原則。

    當主耶穌回答尼哥底母的問話︰「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主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4-5)曾經有人問「水」是什麼意思。簡單的答覆是︰「水」就是水,因為下半句的「靈」就是靈。因為主耶穌是回答人家的問話,是要叫人明白。

    當然,有人不以此為滿足,要尋求更有「屬靈」意義的,「以經解經」的答案,必須舍近求遠。那麼,本章接下去就說到約翰的洗禮和潔淨的禮。這個也有可能,但正確的成分不大。

    但最少可能性的是指此處的「水」是指著「道」說的︰「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參弗五26)我這樣說,有幾個理由︰

    一、不應該在回答問題時用喻意,除非是避免作答,或故意叫人不確定明白。主耶穌顯然並沒有這個意思。

    二、不應該用半直指,半喻意,那會攙雜混淆難明。

    三、如果要參考保羅寫的以弗所書,主耶穌沒有問題,可以預知聖靈啟示保羅寫作的事,但能叫人等許多年才解答嗎?問話的人先已說過︰「人已經老了」,不知老先生等不等得那許

    多年頭!

    四、注意主耶穌在對話時如何回應︰那「水」是與「母腹」有關的︰意思是先從水(母腹)生,也從聖靈生。尼哥底母當然知道「母腹」與包括胎兒的羊水,也知道水是生命的元素。

    五、注意主耶穌下文的駢偶句︰「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聖靈生的就是靈。」這是講到兩重生命並行的比論。

    「重生」是屬靈的實際,但在語意上是喻意,叫人從生活中已知的實在經驗,了解未知的事。這就解答了問者的問題。

    奧古斯丁說到喻意的解釋凡例,似乎是延意的教導。例如︰雅歌中的良人稱贊所愛的女子︰「你的牙齒如新剪毛的一群羊,洗淨上來。」(歌四2)他以為是說「教會中的聖人」,因為「他們是教會的牙齒,咬撕掉人的錯謬,帶他們進入教會的身體。……最大的喜樂是我看他們的象征羊,剪去屬世的重累如羊毛。」這是奧古斯丁咀味經文奧義的方法。在我們今天看來,會覺得有推設過遠。他心目中先有了「聖人」衛道啟導的功能,而以經文引證。今天我們可能想到女子代表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但頗難理解綿羊會以利齒見長。但不難想到「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潔白沒有瑕疵;也可以想到牙齒與口及胃的關系,自然都可以演繹推比的。至于「剪羊毛」的比論,就更遠了。

    奧古斯丁很同意羅馬政治家演說家西塞祿(Cicero)論演說者的話,以為傳道人的目的是教導,是取悅,是感動(toteach,todelight,tomove)。因此,他的釋經是注重實用與勉勵,以建立聖徒。

    釋喻的界域

    釋經應該要敬虔客觀,不可雜入自己的私意和成見。這個原則我們都同意,但說來簡單,作到不易。

    在第四世紀,有個泰可紐(Tychonius,orTichonius),他寫過一本書《釋經七律》(Liberregularum,orDeseptumRegulis)。泰可紐頗像時代主義的釋經,注重七字。如果不是奧古斯丁在DedoctrinaChristina里提到他,可能更少人注意。他的七律是︰一、主與他的身體;二。二重教會;三、應許與律法;四、種與類︰部分與大體;五、時間;六、覆述重申;七、魔鬼與其群體。泰可紐是屬于那時造成教會**的杜納派(Donatist,因其早期首領DonatusTheGreat而得名)。杜納派有些像清**,主張教會是只由真信的聖徒組成,注重信者個人屬靈經歷,而反對政治介入教會。奧古斯丁是反杜納派對教會的看法。而泰可紐雖是杜納派,卻認為教會有宇宙性的真純教會,和混雜的有形教會之分。可能是部分與此觀點有關,奧古斯丁雖不以為泰可紐的七律解決聖經奧義,卻予以介紹。而泰可紐雖有可取之處,但在釋經時強加系統化,難免有己意;喻意的解釋,自然是己意最容易侵越的地方,因為喻意的界域含混難明。

    比喻是用簡單的話,「發明」隱藏的奧秘(太一三35)。誰知道,有人卻把比喻更奧秘化,什至系統化了,建立起神學理論來。其中最引起爭論的,要算天國的比喻,是主耶穌所講的一組七個比喻,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

    開宗明義是撒種的比喻,是說「人子」主耶穌撒下了福音的種子,就是生命的道(太一三1-23;參彼前一23-25)和人的反應,主自己作了相當詳盡的說明,就好像是這組比喻的「前言」,又像是金燈台七個枝子的中干。

    以下的六個比喻,才是都用「天國好像……」開始的,各兩個比喻相對,結構均衡而美。

    「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里,及至主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里就走了。」(太一三24-32)這是講到在地上的天國,就是教會。這里只說到麥稗並生的原因和現

    象,並不要我們追問「人子」為什麼睡覺,那不在討論範圍;而且我們要警醒,但並不保證絕沒有仇敵的工作。

    「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里,聚攏各樣水族,……」這是說,天國如網兼收並蓄,「網既滿了」,是「世界的末了」,此處著重的在于「分別」,是末後的審判。

    「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長起來……」(太一三31-32),是說在地上的成長,不僅是在猶太,也及于外邦人,是有形發展。

    「天國好像面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面里,……發起來。」(太一三33)是講內里的無形動力,改變人的生命及文化。在此要抵拒統一「酵」為邪惡含義的試探;因為酵是物質,不是特指的人,不必盡代表惡,前面已討論過。在利未記第二十三章十七節,五旬節的祭加酵,正足證明。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里……」(太一三44)「人遇見了」,是講信徒的態度和價值觀,撇棄一切,唯欲得寶。

    「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太一三45-46)既「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犧牲一切,惟以珠為寶貴,正是主耶穌為人贖價,教會也當效法主,以傳揚福音救人的急務。

    我想,這是對比喻自然合理的解釋,很難看出主是預言歷史的奧秘。主耶穌的教導是願意人明白,而且還要加上聖靈保惠師的啟迪引導。所有教導聖經的人也該這樣,不是怕人明白的。因此,意喻的界域是明白真理,不是要叫人建立什麼奧秘理論系統。
正文閱讀 14 釋經與語文
    要了解作者的意思,最好是了解作者所用原來的語文。但這不是說,從此就沒有理解上的問題了。不論讀者是何種語文的背景,都知道沒有那麼簡單的事。

    作品的可以翻譯,是說明它的偉大;作品不能翻譯的地方,是鼓勵讀者去了解原文,以作鑽研索求的工具。這是說,在釋經上,了解原文可以有一定的幫助。但有幾件事須要注意的︰

    一、要有深湛的了解。任何的知識,不論醫學、科技或文學,都要求精深,研讀原文也是不例外。英國詩人潑普(AlexanderPope,1688-1744)說得好︰

    些微的學問是一項危險,

    要飽飲,或不要淺嘗靈感的泉源︰

    淺飲微嘗會使人頭腦暈眩,

    深吸長飲使我們回復清鮮。

    一個三年級的英國小學孩子,即使他有純種皇家血統的證明,我們也難以相信他解釋莎士比亞的權威;如果生病而仰賴此小寶寶的醫藥專門知識,我們有理由相信是危險的。那麼,我們該知道,在釋經這麼重大的事上,該如何嚴格要求了。因此,不要輕易否定多年專研譯經的原文權威,並且要備一二本聖經原文索引字典,作釋經決疑的參考。至于僅花幾年工夫,儼然自以為登堂窺奧,除非是神跡,只有極少的天縱奇才作得到。

    二、要有新近的知識。人類知識的進步,在于其累積和新的發現,對聖經原文也是如此。雖然,這都不會改變聖經啟示真理的確定和永恆性,但有助于釋經。史托德(JohnR.WStott)指出,在帖撒羅尼迦書信中有ataktos這個字,在古希臘文中指不安的軍人,因此譯「不守規矩的人」(見帖前五14)。但後來在蒲草紙卷中,發現兩份學徒契約,發現此字的用法指「偷懶」的意思。(注︰經查K.J.V與N.A.S.均譯un-ruly「不守規矩」;R.S.V.與J.B.譯idlers「閑懶的人」;J.N.Darby譯disorderly「亂紀的人」;N.E.B.譯thecareless「不負責任的」;N.I.V.譯thosewhoareidle「閑懶的人」。)這

    雖不至于影響信仰,但是對語文的新了解,至少可以作為參考。

    三、謹慎語詞的析辨。誰都知道譯文或釋義,需要有本好字典。但我們不能靠字典作好譯寫的工作,任何文字都是如此。在許多不同或近似的意義之間,要對語詞意義有析辨能力。取義錯誤,就成為釋義錯誤,不是小事。相反的,如果備列各義,不加采決,那就等于是無序的資料,在學術上、應用上,都沒有價值。

    四、仰賴聖靈的啟導。無論語文的訓練到怎樣高的程度,只靠人的智慧,不能完成釋經的工作。這不是故意持續千百年來的「言意之辨」,主張「得意在忘象」;而是在聖經和歷史的論證。希列、若羲、耶柔米、伊拉斯謨,都不能盡解決釋經的問題;在主耶穌時代精通希伯來文和希利尼文的文士也不成。惟有「從耶穌基督啟示」(加一12、16),才可以參透「神深奧的事」,「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7-13)。

    在一般文學上,有莎士比亞。他曾被視為「文盲」,因為他缺乏正式的學院教育,僅略識拉丁文(當時學術外交和宗教的正式語文),算不得懂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只能使用通俗方言英文(vernacular)寫作。但他能寫出最杰出的文學作品。奧古斯丁只精于拉丁文,對希臘文、希伯來文和亞蘭文所知有限,但他在神學上和釋經上(不是訓詁注釋)都有極大的貢

    獻。這是我們常听到的論辯。不過,我們要知道,莎士比亞在思想上、在寫作上,都得力于譯成英文的日內瓦聖經;奧古斯丁是靠閱讀耶柔米的武加大拉丁文聖經譯本和別的譯本。

    雖然我們不能奢望,在一個世代會有多個耶柔米興起;但仍然期望華人基督徒中,有人沉潛研讀聖經語文,也擅于本國文字,像馬丁路德、加爾文一樣,對于釋經作有益的事奉。如果自己受條件的限制,對原文沒有精深的造詣,對原文版本沒有考據訂校的能力,就不可放言中文譯本的窳劣鄙陋;因為誰都沒有權利以撞猜代釋經。(如果無法確定,至少說明是猜想,也算誠實負責。)相反的,勤能補拙,謙可寡尤。
正文閱讀 15 語詞與觀念
    釋經不是幾個字的事,什至不是一段文字的事;釋經要解釋經文的意義,實際上有時是要解決一個文化的包袱。這個問題的存在,常過于我們所意識得到的。當然,這問題在每種文字里面都有;但我想,在中文里面更多。說到原因,是因為中文字詞的關系,也因為歷史文化的悠久。

    在拼音文字里,如果有一個外來語詞,就是引進一個新字,和一種新的觀念。但中文字是單音單義,也就是說每一個字都有它個別的意義,或幾種意義。這樣,當引進一種新語詞或新觀念時,並沒有增加新字,只是增加了新的字義或新的詞組。因此,如果秦始皇帝能再來訪問今天的中國,會發現他所規定的「書同文」,卻不同意義了,什至連普通的字義也搞不通。

    這種現象如果發生在具體的名詞,如︰由日本轉進口的詞匯,「政治」,「警察」,還明了易解;「經濟」雖是早有的語詞,加個新意也可以。但有些抽象的通用語詞,漢字新意使人忘記了其觀念的轉變。其中「法」,「識」,「悟」,「道」字,因為佛教傳入另有解釋,用來就要留意。「誠」字本來在儒家有其專義,像「誠意正心」等,有哲學意義,佛家用得多了,宋理學家感覺討厭,就改用「敬」字代替。「無漏」,「有漏」(「漏」字是「煩惱」的意思),「無常」等,初時新鮮,也被使用普及。另外像僧肇,道生等僧人,原是道家,也自然不客氣的采用道家語詞,像「空」「虛」「無」等詞,以為傳通,其實如果深究,意義不盡相同。但後人不一定會分辨,所以雖能普及教義,也產生後來中國的三教混合;佛廟中抽簽問卜,祈福禳災,弄得亦驢亦馬,非驢非馬,混亂不清了。

    中文譯經是在佛教人華之後,所以難免也受這種語調轉化的影響。例如︰「世界」,「慈悲」,都是佛家語詞。所謂︰「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愛憐名慈,惻愴曰悲。」我們在用這些詞的時候,要知道其來源與涵義,當釋經的時候,要警覺听眾或讀者由字義來先存的概念。

    至于「世界」一詞,古往今來謂之世,上下四方謂之界,就是中國固有語詞「宇宙」的意思。世代是指時間,界域是指空間。現在我們一般作地理名詞用時,說到世界地圖,誰也不會

    想到它的字源。但如果用作文化上,以至倫理上的觀念時,問題就沒有那麼簡單了。華人說︰「不要愛世界」,他可能含有佛家「看破紅塵」的意思。因為佛家看有色有相的存在,是虛幻,持住這些是煩惱,因緣相生,「大千世界」,業力是不得了的精神壓力,必須求超脫。傳道書所說的「虛空」,在有佛教背景的觀點,也會與聖經原意不同。

    聖經所說的「世界」,涵有不同的意義,簡括說來,可以分指︰

    一、物質的世界,就是大地。例如︰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二四l)

    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五○12)

    二、屬世的思想,價值系統,也就是世俗。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約壹二15)

    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盡。(約壹五4)

    三、世上的人。

    田地就是世界。(太一三38)

    世界卻不認識他。(約一10)

    以上所說的「世界」,既然有不同的意義,我們就應當分別認識,以不同的態度等待、應用。

    得世界

    對物質的世界,神派人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八6-8;參來二5-9;創一28)我們生在世界上,是神的管家。神把世界和世上的物質交托給人使用,人就該好好保管、使用,為的是榮耀神。這是受托者應該有的態度。雖然知道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但也該把暫時的居所弄得好,適合于自己和以後來的客旅居住。在暫時的東西上忠心,才可以得主托付給「真實的」。(參路一六10-11)

    基督徒有責任愛護世界,而不是貪愛世界。在這個暫時的世界上,許多的慈善事業,都是屬于那永恆世界的人所作的,如︰教育、醫院、監獄改良等,都是顯明的例子。在愛護地球環境上,基督徒也當善盡責任。

    離世俗

    聖徒「不屬世界」,正如主耶穌基督不屬世界一樣,但這不是說他們是不屬于世界任何國家的公民。因此,主耶穌向天父禱告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一七15-18)

    我們應當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一二2)因為上帝的

    恩典借著主耶穌基督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我們要心意觀念變化成新,才可以「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愛世人

    世界上的人,服在那惡者的世俗制度和觀念之下,受盡壓制。聖經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但神為人預備了救恩。

    「神愛世人,什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神因為愛,就給——把他的獨生愛子賜給世人,就是差主耶穌基督到世上來,在十字架上為罪人舍生,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可以得著永生,從魔鬼的轄制下得著自由。

    我們明白了語意,就明白了如何分別︰什麼是該愛的,什麼是該恨,該分別的,什麼是該保護的。基督徒必須是世界基督徒(WorldChristian),卻絕不應該作世俗基督徒(WorldlyChristian)。這樣,釋經的目的就達到了︰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

    附錄︰語詞與真理的關系從《一九八四》想到思想問題

    一九八四年終于來了又去了。大家松一口氣,慶幸著喬治‧噩威爾(GeorgeOrwell)筆下預言的《一九八四》不曾真個應驗。雖然如此,這書成了涉獵社會學者必讀的書,也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

    噩威爾的真姓名是EricBlair,是個英國人。在一九四八年,他寫下了這本預言性的書《一九八四》。書中的故事是以倫敦為背景,只是他描寫大不列顛已不成國。新國名是大洋國(Oceania)。統治英國的是英社黨(Ingsoc),在書中常稱之為「黨」。統治的方式是極權政體,以思想警察為工具。黨的三大標語是︰

    戰爭是和平

    自由是奴役

    無知是力量

    政府結構是分為四大部︰真理部(MinistryofTruth)主管宣傳,教育,娛樂及一切有關思想事宜;和平部(MinistryofPeace)主管戰爭;仁愛部(MinistryofLove)主管法律,秩序及刑獄;豐富部(MinistryofPlenty)主管經濟及物資統制,不用說物資經常是貧乏。在他們的新語文中,四部的名稱是︰Minitru,Minipax,Miniluv,Miniplenty,表示少真理,少和平,少仁愛,少豐富,明顯的,這是充滿矛盾與諷刺。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學者們怵于極權統治者所給予人類文明的威脅與創痛,深巨且新。羅素在《權威與個人》書中所表示的,是與噩威爾的恐懼相似。那也是語意學(semantics)流行的時代。研究語文的人,有的棄邏輯學、文法、傳統修辭學,而專注語意學。人們以為語意學可以解決哲學上的問題,也可以消除人際的問題——那不是真實的問題,只是欠缺有效的交通。更有人以為極權統治者可以用語意學的技巧來控制人類的思想。噩威爾的書中就表示這種看法。因此,他書中大部分是在與「真理部」有關的範圍。

    英社黨有個長遠的計劃,要在二○二○年完全使用「新語」(Newspeak)來代替傳統的舊標準英文。到那時,國人將真個的被思想統制,**一事將成名副其實的「不可思議」了。那時,「一切與英社黨原則不合的異端思想將不復存在,因為思想是要倚賴語文來進行的。」「新語言」的目標,是要使人的思想狹窄,用減縮詞匯的方法,「使罪惡思想無以表達。語詞定義要非常嚴謹;同義語詞要予以消除而遺忘。」以「好」與「壞」為例︰「壞」字是多余的,可以取消,而代以「反好」(ungood);更好的是「加好」(plusgood);最好是「雙加

    好」(doubleplusgood)。而且這可以用為名詞,也可作動詞。一切積極的、正面的字,統概括之為「好」——包括真、善、美、強壯、正確、晴天、豐味、有效率、進步、妙文等。想想看,這有多可怕!這將真是人類文化的大退化,返而近于禽獸,成了思想麻木不靈了。

    幸而這預言的噩夢沒有成為事實。但噩威爾的警告確是值得我們思想。作文宣工作的人更不可不注意。不幸的,在文字這一方面,人們似乎是在朝著Ingsoc「新語言」方向走。在我們生活中普遍使用「開」「關」(On/Off)文化和電腦語言,使我們的思想簡化到只有黑或白,很便于「老大哥」(BigBrother)的統制。如果有一天B.B.公真的君臨我們,要我們效忠于他,「能用雙關的詐語」(但八23),是很容易的為所欲為。

    幾年前,有人作過調查,統計顯示︰百分之七十五的最聰慧優秀的人,都投身于科學技術性的研究及工作,而宗教、政治、法律,及其他各界合起來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才。又比較英美二國大學中的英文程度,發現平均美國大學生使用只有英國學生詞匯的百分之六十五。而美國的高等教育遠比英國為普遍。這是說教育及知識的提高與普及,並不表示語文表達能力的提高;也就是說,不見得這些人更會思想。至于使用華文的人群情形如何?相信也是有同樣的趨勢,如果不更嚴重,已是大幸了。

    思想能力的衰退(atrophy)是比肌肉萎縮更嚴重的事。這是從使用語文能力減低開始。

    基督徒常難以充分了解語文的重要。聖經說︰「信道是從听道來的,听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又說︰「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羅一○17,9-10)「心里相信。是由于思想——經過運用無聲的語文;「口里承認」則是有聲的言語。作詩的人說︰「耶和華我的盤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一九14)又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可見語文影響人的思想,思想支配人的行為。

    中文官話和合譯本的精嚴,是它語文的特色,謹慎分明。例如︰在財物方面,給上帝的叫「奉獻」,給聖徒們(供給)稱為「捐」(林後九7),有時也可稱為「施舍」,但濟助一般貧人的則是「施舍」(太六2)。如果對上帝「施舍」固然是明顯的錯誤;即使對上帝「捐」錢也是不合宜的。因為錯誤的言語,影響了思想、觀念及態度。又如在敬拜方面,對上帝是「敬拜」(約四24),猶太教重于禮儀稱「禮拜」(例︰徒八27;來九9),至于「崇拜」一詞,在新約及舊約中僅各用一次︰「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人意的教訓;「崇拜牛犢」(何一○5)是拜偶像。如果我們稱「聚會」為「禮拜」,難免使我們久之而趨于儀式;使用「崇拜」成習慣,思想上也流向人意,漸離「敬拜」上帝心靈誠實的原質了。

    我們必須謹慎使用語言文字,否則我們的思想會反被語文役使,流于錯誤思想。今天文宣和釋經工作的要務,不但是裝備聖徒善用語文,更盼望能幫助聖徒善為思想。雖然語文本身不能代替「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但都是引人認識聖靈和全能上帝的有效工具。正確的使用語文,是正確的思想,如同正確的地圖,能把我們帶到目的地。
正文閱讀 16 語風與文格
    一般常把風格與內容對稱,以為風格不過是外表,像衣服一樣,只是表達的方式。其實,真的是那麼簡單嗎?警察、法官,都各有特別的衣服,他們的職務與合適的衣服分不開的,代表的是權威。演員的衣服,更是與他們所表演的角色分不開的,衣服不僅表示他們角色的身分,更決定他們語言的意義,收到所期的效果。

    例如︰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亞,向以色列軍索戰,把以色列全營都給震懾住了,害怕得不敢出戰。大衛出到戰地,想探知實情。他的老大哥以利押向他發怒說︰「你下來作什麼呢?在曠野的那幾只羊,你交托了誰呢?……」這是問句的形勢,但實在的意義是︰「你不去看羊,來這里干麼?」意思也是說︰「這里沒有你的事,你不該來!」是責備的話。這就像你在吃飯或作私事,有人在窺探你,你說︰「看什麼?」或「有什麼好看的?」都不是期待回答的問題,而是說︰「不許看!」大衛回答的話︰「我作了什麼呢?……」是說︰「我沒有錯啊!」(見撒上一七26-29)

    推羅王希蘭視察所羅門給他的城邑,似乎是借款及物資抵押,向所羅門王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麼城邑呢?」(見王上九10-14)明顯是不滿意其貧瘠,感覺吃虧了的話,並不

    是什麼詰問話。

    還有修辭上的問句,如︰「誰不是亞當子孫?」「誰沒有熱血離心?」並不期待任何人回答。

    聖經不是一部文學的書,但其所記述的事,與文學上的格型有關的,聖靈感動人,用適合的體裁表達不同的信息。一般說來,詩歌適于表抒情感,散文適于敘述達意。

    詩歌體

    聖經的詩歌書,都在舊約里面,新約只有短短的引用。希伯來詩歌雖曾有限度的影響西方文學,但在精神與中文詩的駢偶、對仗、貫頂體式有類似的地方,自然文字排式格局無法相同。有人采用中文古詩體,把舊約詩歌譯出來,讀之頗覺自然。在現行的和合譯本,除了排列形式不像我們習見的詩之外,也不失詩的韻味。例如︰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詩二三2)

    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

    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殿下並。……

    他們的口中沒有誠實;

    他們的心里滿有邪惡;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諂媚人。(詩五7、9)

    當然,這里的例子意義顯明,不會有解釋上的困難。不遇有些詩歌,如果能注意其形式,在了解上會減少困難。其中一個例子,是田園詩的雅歌︰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

    我雖然黑,卻是秀美;

    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

    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歌一5-6)

    這里的意思是說︰

    我雖然黑,如同基達的帳棚(外面);

    卻是秀美,好像所羅門的幔子(里面)。

    泰可紐錯失了這意義,而用這段經文來說明教會組成分子中有兩類人,使黑白不分明,是不對的。我們應解為外面黑,像基達山羊毛織的帳棚,是風吹日曬的結果;但里面卻秀美。牧女比不得王女︰「王女里[面]極其榮華;她的衣服是用金線繡的」(詩四五13),是說里面榮美,外面也榮美,正是秀外慧中。牧女是像保羅,為道受苦,外面氣貌不揚言語粗俗,里面卻有從神得的啟示,又像主耶穌外面沒有佳形美容。這不也是我們應當有的情形嗎?寶貝藏在瓦器里,比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假冒為善者好得多。

    約伯記像是偉大的史詩,像戲劇,也像交響樂。另外還有頌詩,如︰士師記第五章的底波拉之歌,出埃及記第十五章,以色列人渡過紅海後,摩西及米利暗的詩歌。還有挽詩,如︰大衛吊掃羅和約拿單的「弓歌」(見撒下一17-27)。

    耶利米哀歌也是挽悼詩,但以字母離合體(acrostic)寫成。你會希奇,為什麼每一詩章有二十二節或二十二的倍數(第三章為六十六節),那是因為每節的首字是一個不同的希伯來文字母;希伯來文共有二十二個字母,按序逐節排列,第三章是每三節為一個字母起首。第五章則不按字母離合體排列。

    詩篇第一百一十九篇,是最長的一篇聖經,在全部聖經的中間,也似是榮美的珍寶,是用字母離合體寫成的。全篇長詩共有二十二段,每段八行各冠同一個字母,順著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的次序排列寫成。這種體式,不僅在譯成非字母文字的中文時無法表現出來,在任何字母文字的翻譯里,也無法表現。我不確知這種體式,除了表現可贊嘆的文字技巧之外,還有什麼特殊屬靈意義,也不建議誰刻意模仿;但知道在釋經時,要注意體式的差別,一方面不會把自己的私意反射到經文里去,一方面可以解釋出其正確的意義。

    散文

    不但詩體有特具的體式,散文也有體裁的不同,語詞的特性,論理的方式,都應該加以注意。

    在舊約語詞中有其特別語詞,一個例子是「預言」,與我們觀念里的「善知未來」不同。在宣述方式上,有詩歌,也有散文;在內容方面,常與倫理有關,這是不可忽略的,以後要再討論。

    在新約里,也有特別語詞。一個例子是「信」。信的根源,「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一○17);信的對象是基督︰「信靠這人[基督],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在保羅書信中,「信心」是與「行為」對舉的;「恩典」是與「工作」對舉的。因此,我們所熟悉的以弗所書第二章里,講到神在耶穌基督所顯明的恩典,可以這樣了解︰

    得救是本乎恩——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因著信——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在這里,「恩典」是說我們本不配得的而得著了,是神賜給我們,所以不是作工得的工價;「憐憫」是我們該得的而未得,免于刑罰,而向審判夸勝。

    新約聖經中,也有用覆述語句,以加強或顯明其意義,例如︰約翰福音第一章︰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這段經文不是要對舉律法與恩典,也不是要分論恩典與真理;而是說,借著摩西,人只領受了律法和影像,而從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才得進入真理,神是那完美的真實。

    再舉啟示錄第六章為例,說明語意與結構的關系;忽略了結構,就錯失了語意。

    揭開第四印的時候,我听見第四個活物說︰「你來!」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著他。

    有權柄賜給他們,可以用刀劍、饑荒、瘟疫(或作死亡)、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有權柄賜給他們」,不是只賜給第四印的灰馬騎士;「他們」也不是指灰馬和騎士,因為前面記述第一和第二印時,只對騎士用單數的「他」。那麼,這里的「他們」是綜合敘述前面四印的結果,合為一元︰刀劍、饑荒、瘟疫(死亡)、野獸,恰夠四項分配,而且前面也分別說過,就容易解釋了。

    經文的風格,也與所傳通的信息有關,可以說是信息的一部分。

    語句中強調一項單元的,是表示權威。如︰

    只是我告訴你們。(太五22、28、32、34、39、44)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語句中包括二項單元的,是表達對比。如︰

    你的眼楮若嘹亮,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楮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太六22-23)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

    語句中涵有三項單元的,表明客觀。如︰

    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林前三22)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

    憫的神。(羅九16)

    論到這些人,……

    從前丟大起來,……

    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徒五35-39)

    最後的一個例子,是著名的猶太經學名師迦瑪列的發言,他是法利賽人中希列的孫子,也是保羅未信主前的師傅(徒二二3)。在那段話以後,他把初期教會的發展歸納為兩個可能︰「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敗壞;若是出于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迦瑪列的結論和建議大公會︰「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

    語句中涵有多項單元的,是為了表明廣博周通。如︰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余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羅八35-39)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我們也可以感覺得出來,在連連重復的語句,是加以強調一項真理,特別引起人的注意。

    例如︰保羅為了強調「靈恩」的一元化,統一而不是同一的真理,而在短短幾句話之間,連連重復︰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林前一二29-30)

    有時,是在較長段的經文之間,加以重復重要的語句。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講到愛之前,先連續重復愛之不可缺少;在闡釋愛之後,說了愛「永不止息」,又說三個「終必」止息的,是重復加上對比︰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于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于無有。……

    還有一種是結構形式重復,論點分歧,如︰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里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一二4-6)

    在舊約里,先知耶利米聖殿門口宣讀的信息的開始,有重復的語句︰「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耶七4)我們仿佛可以見到他有力的手勢,听到他激切的語氣,這是重復的效果。

    主耶穌復活以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我們不必考較「愛」字這個動詞的差異,或「這些」那個無定指示詞的意思,也不能看見主耶穌指示的對象;不論譯為︰「你愛我比這些[門徒]更深嗎?」或「你比這些[人]愛我更深嗎?」或「你愛我比愛這些〔屬世物質〕更深嗎?」這重復三次的詰問,收到了搜索彼得靈魂深處的效果(見約二一15-17),堅固了他的信心和愛心。重復的問,表示深的關切。

    但最特出的復文例子,是舊約中最短的一卷先知書俄巴底亞書,照中文和合譯本算來,只有七百四十二個字,竟先連用了八個「不當」(俄12-14節),而後在一百七十四個字的段里

    (俄17-21節),用了十四個「必」字。前面的八個「不當」,是采漸進的趨下方式,說以東沒有愛心的行徑,愈趨愈烈。後面的十四個「必」是漸進的向上方式,是應許以色列家的前途,愈走愈光明,至終國度歸耶和華。這樣,形式就傳達了信息。

    還有一種字或意重復的效果,是加重語氣。如︰「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西四18)又如︰「聖靈明說,……」(提前四1)又如︰「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六11)這些大字,可以表示強調其重要性。雖然也可能是保羅。患眼疾的旁證(參加四13)或他親筆加寫的印證。

    最後,我想到奧古斯丁所指出的,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交互選用不同的風格。在設譬析理時,用和緩(subduedstyle)的風格,平心靜氣,循循善誘;在教導時,用中庸(temperatestyle);在激勵,勸勉時,使用莊嚴(majes-ticstyle)的風格,使人轉變、悔改。在釋經時,對此加以注意,也可以增進了解。
正文閱讀 17 字句與精意
    希伯來書第十章一節說,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並不是本物的「真像」(Form),或「實格」(Reality)。

    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六節,說到「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字句」是指舊約石版的律法;「精意」是指新約叫人活的靈。

    對于人來說,外面看得見的肢體和軀殼,不是真的那個人;而那看不見的靈,才是那個人。我們知道一個的思想,作法,比看外面更正確的了解他。如果把同樣的柏拉圖論理範型用在語文上,字句是看得見的表面,不是重要的;應當從拘守字句上解釋出來,而注重其精神。

    在這方面,應當十分謹慎,必須先正確了解字句,體會分析得充分清楚,才不至于誤意。最好的例子,莫過于主耶穌對舊約的解釋。

    當代的宗教人士,跟主耶穌最過不去的事件之一,是他對于安息日的態度。有一個安息日,主耶穌率領門徒從麥地經過,門徒因為餓了,就用手掐麥穗來吃。本來麥田是有主人的,未經許可,取別人的所有物是不對的;但律法規定︰「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申二三24-25)因為神是慈愛的神,他顧念人的需要,這是律法的精神。但問題出在那天是安息日。法利賽人不會放過挑剔的機會;他們也不明白律法的精神。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隨他的人饑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一二1一8)

    主耶穌在這里舉出的事件,依字面看來是違律法的︰被**的受膏者大衛,在饑餓時,吃了無權吃的餅;祭司在不當勞動的日子勞動了,不過那是為事奉神與服事人。主更明白的告訴他們,神不喜愛表面的宗教禮儀,而喜愛人認識神,以憐恤愛心待人。

    應用同樣的原則,主耶穌不恤人言,不畏人議,與門徒同稅吏和罪人坐席,因為他們靈里有病,需要救恩。(見太一二10-13)

    主耶穌也越過守安息日律法字面的意義,在安息日治好病人(見太一二9-15;約五1-19,九1-16)。如果在安息日可以解開家畜去飲水,把掉在坑里的羊拉上來,而卻不顧患病人的疾苦,顯然不是神設定安息日的精神。因此,主說明「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歸根結柢,主耶穌綜括安息日的精神,不是神特意要給人為難,加給人重擔,而是要使人享受安息︰「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如果只拘守字句,本末倒置,就完全違背了神設定安息日的美意。

    聖經里還有些經文,顯然是比意喻更深刻,但卻不能按字面作得到的,必須從精意解釋,依原則實行。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這怎麼可能是按照字面的事實?又如︰「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三10)不說為基督受苦,而說與基督「一同受苦」,已極難依字義領會;更如何「效法他的死」呢?是否每個基督徒都仿效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但「被釘」是由不得自己定意行事的。我們只能從經文精意去行︰舍己,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同主的生命,同主的心志,作主順命的肢體,服從天上元首,不為自己活,以至于死。

    在讀新約聖經時,我們每易得一個不正確的印象,以為「遺傳」都是錯誤的,而產生反傳統的情緒。

    「遺傳」的產生,是因為猶太人在實用上,覺得有需要把六百一十三條律法的精意,推繹到日常生活道德方面;于是由口傳(實際上是久已成文)律法,到《密釋納》(Mishnah)以後,形成了《他勒目法典》(Talmud)和《智侔拉》(Gemara)。其中頗有不違背律法本意的,例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按字面解釋,而析判為金錢賠償。在以後的注釋中,如︰希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合理的;但我們要知道,這種消極的「不作為」,並不能代替「愛鄰舍如同自己。」主耶穌在回答試探他的律法師時,解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更引出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見路一○25-37)。當然,這不是按「鄰舍」字面的意義,而是推繹的精意。

    不過,我們要知道,在違反本義,或與本義不同時,所謂「精意」,是無效的,是不必也不可接受的。我們在釋經時要避免,在讀或听別人釋經時,要分辨。

    最常見的反常情形是,人在存想逃避自己當盡的本分,或竊取自己非分的利益的時候,總是把「精意」搬出來,當語意圈套來使用,要顯明自己有理,以達到自私自利的目的。這樣,我們先要在神面前把心安正,也當知道如何把「字句」和「精意」給予確當的界定。
正文閱讀 18 言涵意會
    在語文傳通中,有一種情形,是從字面的底下,可以得到其語意。但這不是指一般所說的「弦外之音」,或「言外之意」;不是在語文的外面,而是在底下,所以不同于connotation,或implication。這不是猜測,而是推知,幾乎全沒有誤意。

    舉例來說,當主與門徒在世工作很忙,「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工夫。」(可六31)我們可以推知主耶穌在肉身時有吃飯的習慣,和常人一樣,而且有定時;他也有休息的需要,會疲倦。

    但有時只是傳通者與受者可以領會,別人沒有點通,就不得而知。如在最後晚餐之夜,耶穌對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同席的其余十一個人,沒有人知道是什麼意思,以為主是叫他去買東西,或周濟窮人;他們這樣推斷的原因,是把猶大管錢囊的職務錯誤的接合了。(見約一三27-30)當然現在我們是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知道。

    另一個例子,耶穌知道他自己受歡迎擁戴的原因,對群眾坦白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見約六26)但前面的經文明明說︰「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

    跡,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六14)哪個才對?到底是因見了神跡,還是不因見了神跡呢?這里說,神跡與吃餅是一件事,而且結果是眾人要硬給他黃袍加身,「強

    逼他作王」。主耶穌這樣的說法,是說他們見了神跡,卻沒有見到神跡記號的意義,指向主耶穌是永生的王,他的國並不屬這世界;食物是必朽壞的,肉體是必朽壞的,世上的國度和榮耀也是必朽壞的,「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六27),當信他而得永生。

    但這樣的推知,會不會迷入玄冥,誤失原意呢?有幾個原則,可以限制,而且幫助我們語中肯緊,釋經而得其深義,只要我們順道行走,不任意自闢蹊徑。

    就言應答

    在語言傳通上,從彼此談話,到互相對罵嘲諷,前言後語是關連的,不可斷開環節求解分析。例如︰在推羅、西頓附近,有個迦南婦人求耶穌救她的女兒,從被鬼附得釋放。主回答得很不禮貌︰「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見太一五21-28)有些人辯解說,主所用的那個字指的是「小狗」。其實,狗仔的體型大小,不能使語意輕蔑的比例減少,也不能使敬意增加。有人批評主耶穌的話是種族歧視,是的,字面看來確是如此。但「神愛世人」,主怎會有種族分別呢?絕對沒有!我們不能推想主從嘲罵那可憐的迦南婦人得到什麼快樂;相反的,主是要幫助她,解決她的痛苦,而所用的辦法是啟發她正確的積極的信心。

    從那個事件我們看到,主動求助的是那迦南外族婦人;她用的語言是︰「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語言表示她心中的觀念︰她自己不是大衛的同族以色列人。因此,主耶穌說他奉差遣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而那些迷失的羊正是視外邦人為狗的。主耶穌提醒那婦人恩典的邏輯︰你是以為外邦人無分嗎?婦人謙卑的承認她有分。是的,因信稱義作真猶

    太人(羅二29),外邦人也能得到救恩;至于得到健全,不過是「碎渣」而已。所以禱告的信心是自己在恩典之內,主不止是洋人的神,不止是保羅的神,也是你的神。以利亞在迦密山的

    禱告就是這樣︰「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的事。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應允我!……」(王上一八36-37)這是強調他與神的關系,現在的需要和要求。這是活的信心。

    觀念對了,才可以有的放矢。主耶穌看出迦南婦人語意中的缺失,就她的話應答她。

    並行的語意

    有個敬虔的羅馬百夫長,求耶穌醫治他患癱瘓病什苦的僕人。主耶穌看出他信心的正確,和同情別人,答應要自己去。但那個軍人說,那不是他所求的,他只要主耶穌一言;他用信

    心作了一個比論(見太八5-13)︰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

    他不必凡事躬親,只要他下命令,就有人去作成了。這個比論的意思是什麼呢?他是說,這麼小的事,不必勞動主耶穌自己去,只要他發言出令,就可以作成。那麼誰是主耶穌的兵?听主命令為主作事的僕人在哪里呢?「听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詩一○三20;參來一7)。但以理禱告,神就差天使扶助他,安慰他,傳信息給他,指示他將來的事。(見但八16-17,九21一23,一○10-21)因為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禱告不是空的,是爭戰。那羅馬軍官,跟耶穌討論的,就是這個問題。這簡易的禱告學,天使論,是他從實際生活推衍出來的比論。以利沙知道,「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四7)所以在亞蘭軍兵圍困多坍的時候,確知「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他,保護他。(見王下六17)

    了解並行的語意,才可以知道比論的中心在哪里。這是語意結構上必然的,不可在釋經時錯過。

    對比的語意

    聖經記載︰「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見路一八1-8)

    這個比喻上面與下面的經文,都是說到主再來前的世代邪惡,犯罪猖行,好像顯明是神不存在;但愈在這樣黑暗的形勢之下,愈顯得信德的可貴。如何能在似乎不見神作為的時候,維持信心而不灰心呢?是相信神的良善。

    耶穌說到某城有個寡婦無倚無靠,那城的審判官是無法無天,正像罪惡的世代一樣。她受對頭欺壓,無處投訴,只得去求掌權的官伸冤。那個官沒有公義的觀念,不想管事。那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常來煩擾我。」那寡婦經常去找那個官,求而不休;因為她相信他的公義良善,相信他有權柄,相信自己的呼吁會得到應允,得到

    公道。

    主耶穌用這不義的官,與公義良善的神對比。

    基督徒看到邪惡發達,心懷不平,好像是神「看著不理」。古時的先知聖徒也是這樣。(參詩七三2-10;哈一3、13)禱告久了不得應允而灰心,不是意外的事。我們看了不明白,

    等得不耐煩,卻不是懷疑神的良善和公義。

    我們向神禱告,要正確認清禱告的對象,相信神是良善公義的神。「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一一6)那寡婦把不義的官當好官來求,而得了應允;我們豈不更應該恆信禱告公義良善的神嗎?

    深索的語意

    主耶穌教導了門徒示範的禱告之後,接著就講了一個有關實際應用的比喻(見路一一1一10)。

    有一個朋友,在半夜,很不恰當的時候,去叩朋友的門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里,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不僅是他去的時候不對,找的對象也不大對;因為他們之間的關系不深,連區區三個餅也要言借。對人也是不太熱情,對冷風夜露中久候的朋友,還一再借辭推托,不過,到最後他的求餅告借,還是得了所期望的應允。耶穌說得很清楚︰

    「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可見關系不深。

    「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不僅是不肯因被拒絕轉身含怒而去,而且直求不休。

    但我們不可以為他的長期抗戰,不眠不休,把被求的人纏膩了,不得不降服。不是的,神絕不因長久重復的禱告而垂听;相反的,主耶穌在教門徒禱告時,特地提醒他們避免那個外邦人的錯誤觀念範型。(見太六7)

    我們在釋經時,必須注意全顧到聖經所設定的要件。在這個比喻里的要件是︰一、為朋友;二、我沒有。他不得已走上這唯一的門路;三、「情詞迫切地直求」。為什麼?為了自己沒有。為誰?是為了別人,為了遠路夜來的朋友,把別人的饑餓當自己的饑餓,不因不方便而安居不理。外面的朋友是為了朋友,里面的朋友難道能不受感動?這仿佛是「深淵與深淵響應」。

    再加以證明︰這個比喻是緊接在主教導門徒禱告之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和路加福音第十一章兩處的經文記載,「主教門徒禱告」是向天父禱告,卻同時注重相關連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此,這個比喻不妨釋為「我們」兩個字的延長,是對別人關切,為別人「情詞迫切地直求」。換句話說,是「為別人」加強了禱告的動機。因此,關于動機的問題,我們不能只從文字的表面意義看,要往深索求語意,但不是沒有原則的猜測而自詡深奧。

    相反的,聖經也說到禱告不得應允的原因,是只為了自己︰「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四3)這是說,是為自己,自私的動機,不論其多麼長,多麼恆,多麼切,仍然不能引動神的手。耶穌基督的心是「顧別人的事」。(腓二4-5)「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听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15)他的旨意是要我們為他的國,包括為別人。即使是以地上人的國來說,很多人想作工卻失敗了,原因是只為自己。在神的國里更絕不可如此。還要記得︰「我沒有」,餅是借來的,一切恩賜是借來的,人只是轉輸的器皿,不是要靠自己,夸自己。(參林前四7)。
正文閱讀 l9 謹慎推理
    不論聖經卷帙如何浩繁,也難以將每時代各個人的情形盡學備列。但聖經的真理仍然是超越時代的,足可以應付人的需要。這是說,聖經真理的原則,在應用上要加上推理,這有些與醫學和法律上的情形類似。不過,在釋經時推理,要注意︰

    一、以神的話為依據;

    二、要敬虔謹慎深思;

    三、要注意加以約制。

    華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來世,各種說法。這些背景,依稀縈繞在信主華人的周圍,自然會問起聖經中有沒有講到鬼魂的事。這樣的好奇心,初無大礙,但如果避而不答而任其存在發展,不但引起疑問,也可能受惑而入歧途。曾經有聖經學者教會長執以至主教,借交鬼的人企圖與亡子接觸,是很可悲哀的事。近年來各種東西新宗教興起,一班江湖騙人取利者,大談其「靈界揭秘」一類的事,聲稱要揭開那黑色的幕簾,很能吸引人,聖徒更不可不防。

    聖經並沒有說「人死為鬼」的事。但聖經明白禁止人交鬼(見利一九31,二○6-7;申一八10-12)。那些自稱「能以精誠致魂魄」的人物,實際上是魔鬼撒但的代理人,他們所謂招來的魂,或是顯現的鬼魂,實在都是來自撒但和他的差役(林後一二7),並不是來自「居間之境」的死人鬼魂,仿佛是真神與撒但中間的「第三勢力」。「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一一14),如果他的鬼群邪使裝鬼作怪自然不足為奇。

    掃羅借隱多珥交鬼的婦人,招撒母耳的事(見撒上二八1-20),可以作為釋解的例子︰是真的撒母耳嗎?這里有些事值得深思。

    一、掃羅是神借撒母耳膏立的,是以色列的首位君王,但他悖逆違反神的旨意,神命令撒母耳另膏合他心意的大衛為王。「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撒上一五35)。這是說,撒母耳不是趨炎附勢的人,他與掃羅之間的關系,純由神的旨意而產生,也由神的旨意而維持;當掃羅違反神旨意時,二人的關系就斷絕了,撒母耳以神的旨意為立場,是神所是,非神所非,有忌邪的心意。

    二、掃羅失去了對神的信靠,也失去了自信,看見非利士的大軍就怕起來。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他「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不借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二八6)他求告無門,才想起走邪路,求女巫。試想︰聖潔公義的神,會借邪門僻徑與他交通嗎?忌邪的撒母耳會有可能為掃羅服務嗎?

    三、即使撒母耳要向掃羅傳達信息,或神要借他傳達信息,必然沒有可能借女巫的渠道(參林後六14-16),神可以借任何方法傳達信息,但不會與彼列相交,也不會從權因勢而

    行事。(參賽八19)

    四、撒母耳的靈從哪里來?聖經說︰「交鬼者的聲音出于地」(賽二九4)。但敬畏神的人,死後靈魂是往「亞伯拉罕的懷里」,或像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應許那同釘信主的強盜,與

    他同在「樂園」里(見路二三43)。雖然主愛人的靈魂,不願人沉淪,但那在陰間火焰中受苦的聰明的財主,要求打發拉撒路顯現人間,警告他五個弟兄免于沉淪,卻沒有得到應允,因為

    與神的法則不合。(參路一六19-31)

    五、再從結果看,「撒母耳」說︰「耶和華已經離開你,且與你為敵,何必問我呢?」(見撒上二八16)真撒母耳的語氣應該是「我怎能給你求問呢?」無論如何,假撒母耳只說了幾句命定要死的話,既解決不了問題,也未勸掃羅悔改。而且「明**和你眾子必與我在一處了」(撒上二八19)的話,只是說掃羅必死,並不是應許他與撒母耳忠心的先知同享福分,否則哪還算公義呢!

    六、我們還要注意,掃羅在那里一直並未見撒母耳,只是憑女巫居間繪聲繪影(見撒上二八13)。把女巫的鬼話當真理,是很該考慮的問題。

    這樣看來,神沒有特差撒母耳向掃羅宣布死的惡信的理由。如果先知預言罪的刑罰,必然是神主動的宣告,向眾人宣告,在事先宣告,希望人悔改。在掃羅事件上都沒有這些,所以神必不作這種事。

    與此相關的經文,是主耶穌登山變像(見太一七1-8;可九2-13;路九28-36)。在山上,「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在此,我們所注意的焦點,是只在摩西。

    我們知道,以利亞是耶和華用旋風接他升天的(見王下二1-11)。我們也知道,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肉身,不能承受進入不朽壞的(見林前一五50-54)。因此,以利亞是忽然變化成為靈體被提,否則沒有一個境界可以供他適合居住那麼多年。至于摩西呢?聖經記載,神叫摩西登尼波山,望應許之地,卻不許他進入迦南;「于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申三四5-6)

    現在的問題是︰在變像山上與主耶穌談話時,摩西是什麼樣的體質?前面說過,撒母耳借隱多珥的女巫向掃羅顯現,是應該否定的,因為不合神的法則和聖經的推理。在陰間火焰中的財主,想導演拉撒路顯魂記,用特殊效果,驚世駭俗,也是被否定了。當然,我們也不能想像,摩西是靈魂顯現。因此,剩下的可能是他像保羅所說末日的信徒,復活變化成靈體,才可進入神的國。在這里,我們想起猶大書九節「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尸首與魔鬼爭辯」,似指是魔鬼掌握死亡,把持摩西的尸首,不肯讓他復活變化,因而與執行命令的米迦勒爭辯。這是猶太人的傳說,也見于偽經《摩西被提記》;但不能說這經文是出于偽經,而是偽經據此經文立說。無論如何,這推論是合理的解釋。

    不過,在應用經文推論時,不但要基于聖經的根據,還要小心考求,看有沒有與別處經義抵觸的地方,再加反求,在原則上有無不妥之處。推論如果與聖經原則違反,自然就無效。而且推論也只限于一般應用,不能建立重大神學教義,也不能**重大神學教義。

    可惜有不少釋經的人,慣作不加約制,不負責任的推論。其例之-,是在保羅與巴拿巴爭論的事上,任意詆論巴拿巴。這種作法,實不足取。

    從使徒行傳的記載,我們看見,保羅(掃羅)奇妙的轉變歸信基督,門徒們還不敢信任他,是「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領他去見使徒」(徒九27-29)。在安提阿的教會,又是這位有愛心和善的輔導專家「勸慰子」巴拿巴,引許多人歸主,建立了教會的根基;是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一一24-26)那教會差遣工人出去的時候,順從聖靈差出了他們最優秀的領袖︰巴拿巴和掃羅(徒一三1一3)。從居比路以後的行程,保羅逐漸得聖靈印證,成為二人中的領袖,並且有稱呼馬可的約翰,加入同工。

    保羅與巴拿已的爭論,是在第一次宣道行程之後,回到安提阿。以後,他們想再去探訪從前宣道各地的弟兄們。巴拿巴想再帶他表弟馬可同行;但保羅因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的別加,曾離開過他們,可能對初信的教會是不好的見證,就堅持不可再接納他。「于是二人起了爭論,什至彼此分開。」(見徒一五36-40)有人就解釋說,從此以後,巴拿巴的工作就了了,不再被記念了。

    這是何等不幸的大膽推論!

    從那里所記載的看來,「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于主的恩中。」似乎是暗指著教會更多同情保羅。但我們不能據以斷定巴拿巴的工作不蒙記念,只因為使徒行傳不再記他的事。如果這般推斷,使徒行傳後半不再記載的,還有彼得、約翰和其余的使徒們,難道他們也都「不蒙記念」?

    事實並不如此,以後,保羅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說︰「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問你們安。(說到這馬可,你們已經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們那里,你們就接待他。)」(西四10)這說明馬可當時是與保羅同在同工。在保羅最後的書信里,他囑咐提摩太︰「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于我有益處。」(提後四11)最後的稱贊,才是最高的稱贊。更多的屬靈歷練,使馬可有第二次的機會。當我們讀到︰「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拿三11),看到那位偉大的先知也曾失敗過,有恩慈的神,再使用悔改的人,耶和華的話再臨到他,是何等大的安慰!如果一有差錯,神就一筆勾銷,又有誰能在他面前站得住呢?回轉後的馬可,寫了馬可福音;神使用他,人又能講什麼呢?在馬可的回轉蒙恩這件事上,相信巴拿巴和保羅都有貢獻,可能也加上彼得。沒有人,沒有正確釋經的人,敢于宣釋「巴拿巴的工作不再蒙記念」!

    我們倒不妨推斷,如此釋經的人,可能把念舊惡,忘舊情的心理,影射在釋經上。果真如此,可真是不幸啊!
正文閱讀 20 釋經與屬靈法則
    在釋經時,我們要順從聖靈的引導,深思明辨,不可輕忽浮掠,就可以歸納出一些法則,以後可以享受,可以運用。這些法則,不是尋章摘句可得的,有時只能根據語意和事實。

    現代人一般都知道地心吸力或萬有引力定律。這類的「定律」,就是法則。但你能找到哪卷書上記載誰規定這個律嗎?當然沒有。但這個律從早就在那里,是神設定的;但人經過觀察,發現把所有的物體拋上去,總是要落回地面,就悟出這個律的存在。這種DescriptiveLaw不是PrescriptiveLaw的法律,而是法則。這種知識,使人可以預測,可以控制。這就是科學的實用功能。

    聖經說︰耶和華「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他的作為。」(詩一○三7)知道神的法則,就是知道神的心意,可以照他的旨意行,在神全家盡忠。

    在曠野飄流的以色列人,看見了神的作為,卻不明白他的心意。以色列人同可拉黨,大坍,亞比蘭背叛神,余波未息,又向摩西,亞倫發怨言。當會眾聚集意圖攻擊會幕的時候,「不料,有雲彩遮蓋了,耶和華的榮光顯現」,摩西對亞倫說︰「拿你的香爐,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帶到會眾那里,為他們贖罪;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里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見民一六41-50)亞倫急忙照摩西所吩咐的去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間,瘟疫就止住了。」這是因為摩西知道神的法則,不必等看到瘟疫殺死一萬四千七百人;可以說是︰知幾于神怒初發之時,置身于會眾破口之中。知道神的法則,可以代禱挽回天心。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從他身上可以看出如何明白神的法則。他從小在伯利恆的時候,就以神的事和神的榮耀為念︰「我們听說約櫃[的事是]在以法他,我們在基列耶琳就尋見了。」(見詩一三二1-12)而他向神許願︰「我必不進我的帳幕,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楮睡覺,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到我為耶和華尋得所在,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他「為」神殷勤,不眠不休的心志,得神喜悅,向他起誓應許賜福。再看他雖遭掃羅多次無理**,在有機會報復的時候,大衛敬畏神,不敢伸手加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見撒上二四及二六章);在神約櫃前踴躍歡舞,不計自己王者的尊嚴(見撒下六16-22);不肯受人崇拜,而把三個勇士冒死打來的井水,感恩傾奠在耶和華面前(見撒下二三13-17)。在與拔示巴犯罪的事上,受拿單的責備,而坦白向神認罪(見撒下一二1-14);冒昧數點民數,未照神命令去歸榮與神,而甘願服在神手下受責,不諉罪于人民。(見撒下二四1一17;參代上二一17;出三○12)

    盼望我們都能從神的話明白他的法則,效法在神全家盡忠的摩西,效法合神心意的大衛,行他所喜悅的事。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顯明是父神的愛子,經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八29),因為他明白神的法則。他吩咐我們的大使命,顯然是神旨意的中心。但即使從這麼簡明的語文里,我們也當忠心誠實釋經,看明白神的法則,對準神的心意。(見太二八18-20)

    首先,大使命不是「去」!如果我們忽略了前面的「所以」兩字,是極大的錯誤;解釋任何東西,不管「所以」前面的要項,就是不求其因。因此︰

    大使命的主體︰「我」——主耶穌基督。他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主宣告他的權柄,是因為他順服了父神的差遣,到世間來,「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

    10)傳福音是在主耶穌的至高統治威權,不在于人的才能;也不是宣揚自己,因為沒有人配,也沒有人能為世人釘十架而復活;更不是歸于自己,而是使人作主的門徒。

    大使命的性質︰「他們」——「萬民」是工作的對象,是要他們成為主的門徒;所以要用「教訓」為方法,使他們知道,接受主一切所吩咐的。必須了解使命的性質是什麼,自己先了解主一切所吩咐的,才可以遵行而完成使命。「去」是一項過程,而不是目標。

    但大使命的成立,必須有受者,就是——

    大使命的客體︰「你們」——「所以你們要去」!這是指門徒說的。我們應該從釋經觀點看一看這個聖經中重要的「限定客體」法則︰「你們」。

    為什麼必須是「你們」——信的人——呢?

    信的人是主耶穌寶血所買贖得救的人,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屬主為主活的人,所以有義務接受這使命。

    誠然,有人想過用別的方法。那個死後在陰間受苦的某財主,曾建議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復活,去給他五個未信的弟兄警告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見路一六19-31)他以為一個從死復活的奇跡,極有廣告效力價值,可以哄動一時,叫人相信,但亞伯拉罕拒絕了。我們可以看見,主的使徒中間,沒有一個是有死里復活的神奇見證;那位伯大尼死里復活的拉撒路,主耶穌也不曾叫他站起來作一次活廣告,什至一句話都沒有講過。人的悔改相信是神權能的話,解釋出來。

    在第一個復活節的清晨,主耶穌得勝墳墓和死亡,榮耀的復活了。基督教歷史上唯一的一次「掃墓」,是最初也是最後一次。婦女們驚喜的面對著空墓。在那里,他們見到了天使。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里,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里復活了。」(太二八5-7)

    當然,婦女們沒有問︰「你為什麼不去呢?」他們去了。但我們會想問︰「天使是服役的靈」(來一14),為何在此頗給人「懶惰」的印象?

    我們知道,探墓的婦女們,至少其中有人,大概比主耶穌在肉身的年齡高出一代,在五十歲以上。他們在天還不亮時就起個大早,老遠的跑到墳墓,不用說會相當疲累。再看天使是有翅膀的,撒拉弗有六個翅膀,一般天使四個,兩個也好;何況他們本就是靈體,來去自如。那麼天使何不逕去報福音喜信,而要婦女們去?

    在使徒行傳中,一貫的重視「見證人」。大數人掃羅(保羅)悔改歸主,他雖被揀選,「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耶穌],听他口中所出的聲音」(徒二二12-16;參徒九10-17),但事工並不算就此完成,到底神還是要差一個人,借著亞拿尼亞為他按手。小人物為大使徒按手。那個人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原則。

    當福音傳給外邦人時,也是如此。羅馬百夫長哥尼流,在祈禱時蒙天使指示,卻叫他去請彼得來宣講基督。天使既在異象中與哥尼流交談了,何不順便來上一場「天使布道大會」?既

    新穎,又省事。但是求新穎省事的人失望了。很希奇,神的旨意並不是如此。必須哥尼流得指示之後,差了一個三人代表團,成員是兩個家人,一個虔誠的兵,遠道前往約帕。路途既遙遠不便,彼得且住在僻靜的海邊硝皮匠西門家,來人探詢,好不容易找到。而且人不像天使容易听話,彼得成見什深,三顯異象才使他思想轉變;而後彼得與六位弟兄,自約帕同往該撒利亞。算算看,三人往返行了四天去邀請,七人受邀去而又回,單花在路途上的時間已是四十人日!未到以先,哥尼流先聚請親屬密友等候;听道之後,還要盡地主之誼,接待七人布道團住上幾天。真夠得上曠日費事,勞師動眾,不勝辛勞與麻煩!(參徒一○至一一章)但跑來跑去不要緊,人力物力的「浪費」不要緊;一切作在神旨意里面的,都說不上浪費。神看為要緊的,是以人救人的法則。人有生命的經歷,人明白人的軟弱。

    主耶穌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樣式,表明父神,成就救恩,就是這個法則。復活後的主耶穌對著門徒說︰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二○21)

    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一○15?

    在傳福音的工作上,主耶穌附帶提到一件事︰「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一四9)

    這里所說的,是指馬利亞在她的家鄉伯大尼,長大麻瘋的西門家里,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耶穌的事。(見可一四3-9;參太二六6-13;約一二1-8)

    首先,是不是每一個主的門徒,在每個地方都述說馬利亞所作的呢?是在一個地方多久,講多少次道,才述說呢?連只講一次道也述說嗎?如果真的那樣,會更叫人厭煩听道了;也會形成在羅馬教之外另一種伯大尼的馬利亞教了,是另一種異端,那還了得!再從使徒行傳,新約聖經的記載,教會歷史的紀錄,名牧們的講章,好像從第一世紀開始,就不太多「述說」,是不是違背了主的命令?

    答案︰當然不是!因為從語意看,那根本就不是命令。主耶穌所說的意思是,福音傳到哪里,這件事都會被提起來,作為記念。

    其次,為什麼要說馬利亞奉獻的事呢?就奉獻的數量來說,她遠比不上尼哥底母「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見約一九39)薰裹耶穌的尸體,那價值大得多了,不止值三十兩銀子。就奉獻的徹底來說,馬利亞比不上投了兩個小錢的窮寡婦,因「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見路二一1-4)同時,主耶穌自己也曾說過,愛心濟助的事,「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可見周濟窮人也是好的。但主耶穌不曾叫我們述說別的,只述說馬利亞所作的。

    那麼,她跟別人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主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可一四8)馬利亞奉獻的對象對了,奉獻的方法對了,奉獻的時間對了,這決定了她奉獻的真實價值。在主耶穌被釘死,安葬在墳墓里之後,別的婦女們同樣買了有價值的香膏,起黑趕早到墳墓去要膏主的尸體;但伯大尼的馬利亞沒有興趣參加。因為馬利亞明白了主的心,把香膏預先澆在主身上了。

    你會問︰馬利亞怎麼會知道的,怎麼會作得那麼成功?原因是,當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亂」的時候,馬利亞**在主的面前,听他講道,明白了主為人的罪受死復活的事。可見明白聖經主的話,是多麼重要!

    主耶穌要我們述說馬利亞所作的作個記念,不僅是述說她的奉獻,更是要述說她奉獻的認識,是由于明白主的話,知道主的復活,才作得合主的心意。
正文閱讀 21 誤意與曲解
    在傳通大道上,有時會遇到強盜。他們可能暗設埋伏,可能阻塞了正路,引人誤入歧途,把人擄掠去,可以使人受很大的損失。有兩名剪徑的強盜,可說是兄弟幫,也可說是父子黨,名叫誤意與曲解。

    一般說來,誤意是對語意的了解錯誤,多是出于無心;曲解是把語意扭曲分解,出于有意。不過,誤意的解釋,可以被另有存心的人利用曲解,以達成他們的目的;或有人曲解了,

    再被善良誠實但無知的人引用。不論次序如何,誰先誰後,都不能造就人,且會產生不良效果。

    誰是盤石

    主耶穌問過門徒一個問題︰「人說我人子是誰?」在門徒們報告了群眾的意見之後,主再問︰「你們說我是誰?」(見太一六13-20)

    這個問題,是人對耶穌的認識的問題,到今天仍然是重要的,是與我們有關系的。西門彼得作了正確的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主耶穌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

    從語意方面看,這段經會從頭到尾講的是對基督的認識,那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們要知道︰「這盤石」是指承認基督的那個觀念。同樣的,主耶穌說建屋的比喻,房子的「根基立在盤石上」(見太七24-25),所講的也是人接受了教導,建立了觀念,把主的話作為信仰根基而遵行。(參約一五10)基督與他的話是分不開的。

    「這盤石」不是指彼得說的。如果指的是彼得,我們很快就看到他的失敗,是不穩固的。主耶穌也知道他的不穩固。至于所謂「天國的鑰匙」,是權柄的表征;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高舉了基督,開啟了向猶太人傳道的門(見徒二38-42);後在該撒利亞哥尼流家中,開啟了向外邦傳道的門(見徒一○34-38;參一五7)。至于「捆綁」與「釋放」,指的是從認識基督而來的倫理觀念,否定與認許(見太一八18),是教會和使徒所共有的。

    不幸的,教皇或類似教皇的宗教人,把這權柄歸到某人,那是錯誤的。至于羅馬教解釋「盤石」是指彼得,「鑰匙權」歸于彼得和他的繼承教皇,更是誤意與曲解。首先,我們要問為什麼。如果說是答對了主耶穌問題的獎賞,實在似乎太容易了些;而且主耶穌已先加說明,那不是由于彼得先天的聖哲睿明,也不是來自他後天的勤奮學習︰「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何功德之有?其次,彼得的福分,怎能轉傳給「繼承人」?何況「繼承」之說,根本就很難建立。

    同時,我們要注意,這里所說的「教會」,不是指物質的教堂,而是指宇宙性的教會,包括古今所有真實的信眾。因此,這從天父來的啟示,承認基督的共通信仰,是唯一的根基。彼得不是那盤石,而是基石之一(參弗二20),教會「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穌基督自己為房角石。」先知和使徒,見證的是基督;他們是作同等整體的見證(參太一九28;啟二一14;徒一17、22-26)。保羅不在任何使徒以下(參林後一一5,一二11);彼得也不在任何使徒以上(參加二9-18)。

    彼得自己呢?他自己從來沒有聲稱位居其他使徒之上。在彼得前後書信中,他盡可有機會這樣作;他不但只字不提,卻說是「同作長老的」(彼前五l-4),這是何等誠實與謙卑!他又說︰「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官,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4-5)

    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見,原初可能是出于釋經的誤意,後來有人存心曲解,建立錯誤觀念,建立權威,建立制度;以後更誤意加上曲解,曲解加上誤意,積成傳統;不僅積重難返,更會有人維護自己既得利益,賴制度和傳統而生活,而不肯返。釋經是何等的重要,釋經者的責任又是何等重大啊!

    兩把刀

    在釋經時可能誤意,誰都知道是應該避免的,但也是很難避免的。聖經中記載有這種誤意的實例,而且發生在門徒與主耶穌對話中間。

    那是主在世的最後一個晚上,十字架的陰影重壓在心頭。十字架標識著時代的改變。他與門徒有這樣一段對話,記載于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襄,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麼沒有?」他們說︰「沒有。」耶穌說︰「但如今有錢襄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平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們說︰「主啊,請看!這里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這段經文里,最引人注意的是「兩把刀」的事。這似乎是「和平的君」的另一面,沒有人經驗過的。他們該記得主在山上訓眾的話︰「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5、10)記得主又說過︰「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五39)既然不與惡人作對,還用刀作什麼?難道只是對付好人?

    他們又記得,是這位主說過︰「我心里柔和謙卑。(太一一29),買刀似乎不是用于作「柔和謙卑」的表現,不柔和又待怎的?他這命令似乎不平常。

    再看主的說法︰「賣衣服買刀」,表明緊急和重要。我們一般認為食與衣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生活的需要是有次序的,武器說不上是最急需,為什麼放在衣服的前頭?

    既然要武裝,就充分武裝吧!可是當門徒說︰「主啊,請看!這里有兩把刀。」主卻說︰「夠了!」顯然的,那是不夠的;因為無論是十一個或十二個門徒,兩把刀如何分配法?但主並沒有下令擴充增置武器。這使我們難以思解。

    如果再看以後事情發展,就更叫我們不明白了。在幾個小時以內,賣主耶穌的猶大領人到客西馬尼園去捉拿耶穌;在跟從耶穌的門徒中,彼得挺身而起,拔刀砍掉了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一個耳朵(見約一八10-11)。主耶穌不但不嘉許彼得的實行勇敢衛護主,卻在危急中行了在世的最後一件神跡,醫好了敵人耳朵的外傷。(見路二二51)什至他還責備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見太二六52)既然主的國不屬這個世界,不是用屬血氣的兵器爭戰(約一八36;參林後一○3-4),那麼,為什麼不用刀而買刀呢?不用刀,買刀何用?

    對于這困難的問題,有人提出了簡單的解答,以為耶穌說的「夠了」,實在是「算了」的意思(有不耐煩的意味),因為他們不領會「兩把刀」屬靈的意義。那麼,屬靈的意義是什麼呢?

    一種解釋是「刀」是指權柄。聖經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他不是空空的佩劍。」(羅一三1、4)「兩把刀」,表明屬世的權柄——國家政府,和屬靈權柄——教會。從歷史可以看見,羅馬教傳統的接受這項解釋,卻無意弄清二者的界定,不只一位教皇在馬上打天下,揮劍爭戰,主張屬世的權柄;而且多數的教皇縱橫捭闔,爭權弄權。至于十字軍的連番東征,使用刀劍,也死在刀劍之下,就不用說了。

    一種解釋是「刀」指神的話。「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兩把刀」就可以指舊約與新約。不過,在主說話時,還沒有新舊二約之分。

    當然,這些說法都頗有意義;而且推衍下去,還有別種可能。有很多別的事物,可以作兩方面的對比,如︰恩典與律法,信心與行為,但很不容易與「刀」連系上,而且在語意上也說不過去。我們必須注意,正確的「以經解經」,不是集字游戲,不僅要字詞相同,也要語意相通才行。

    我們從語意看這段經文,客觀自然的分析,很容易看出關鍵的要字是「但如今」,這表示兩個不同的時代,其分界在于「關系我的事」,就是主「被列在罪犯之中」,釘了十字架。其基本正意是主預先警告門徒,如何面對將來。意思是說,主離世之後,門徒要準備受更嚴重的**,經更艱苦的試煉,過更刻苦的生活,走更遙遠的路,打更激烈的仗。同時,我們知道,

    實際問題可用屬靈原則,但不可靈意解答,更不可部分靈意部分實際。「刀」不過是一段話中的一部分,還有錢囊、糧袋、鞋。而且主講到他們過去的經驗,千萬不能變成喻意,也不是夢境幻象。

    真正動過刀的是彼得,受主斥責的也是彼得;他行動最果敢,由于他誤意最深,這件事留給他的印象也必然最深。多年之後,被聖靈感動,他寫道︰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陰。(彼前四1一2)

    在這里,他知道屬靈的爭戰要用屬靈的兵器。為基督爭戰,必須用基督的兵器裝備自己,就是受苦的心志;刀,先用來克勝自己,才可打美好的仗。歷史上很多名人,什至于教皇,他們用屬世的兵器打仗,似乎是勝利了,但實在是失敗了,徹底的失敗了!可見用武之道有多麼重要。

    「兩把刀」有什麼屬靈的意義呢?古時軍人的裝備,確實有兩把刀的。我們可以看到雅歌所記所羅門的武土︰「手都持刀,善于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歌三8)這樣,兩把刀是一長一短︰長刀是攻敵,可以致遠的兵器;短佩刀是為了夜色黑暗中,猝變生于肘腋之間,需要近身搏斗。我們必須用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克勝魔鬼;但更要對付近敵,撒但的內間,邪道異端的內侵,還有最近的是自我肉體。雖然希伯來和聖經文化不鼓勵自殺,但屬靈的舍己,否定自己,是很重要的。可惜許多人忽略了主耶穌這基本要求(見太一六24)而終于失敗了,而且失敗得很大。

    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不濫用血氣的兵器,而善用屬靈的武器。求主保守我們,聖靈引導我們,不對經文誤意,更不曲解經文的意義。錯誤的了解,鑄型錯誤的觀念,引致錯誤的行動,什至還自以為是忠心行主的旨意,是很危險的事。

    實用的問題

    我們不免面對一個問題︰基督徒可以用武嗎?

    雖然這是一個倫理問題,不是關于「兩把刀」的,但我們知道,聖經並非無條件支持和平主義,而說「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雅三17)甘地的靈感,是從別的文化背景來的。因為不清潔人里面的私欲,表面的和平不過是惡的勝利。在另一方面,個人或政府的武裝,是合于聖經的。不管人以為這個觀點多麼不受歡迎,聖經並不曾另有說法。在法律上也不稱自衛殺人為「凶殺」罪。猶太拉比在《他勒目》里更說︰「如果有人來殺你,先殺死他。」讀來會叫人心底生寒。今天以色列國的行動,有時是根據這個原則。

    主耶穌教訓人「溫柔」,並不是懦弱沒有骨頭,是說到在自我約制之下的另一種堅強。主耶穌並沒有叫來見他的羅馬百夫長立刻悔改解甲歸田;就是親近他的門徒,在領受了登山訓示之後那麼久,還攜帶武器,主耶穌既沒有發現警告于前,也沒有斥責于後。問題不在于武器,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不在于使用武器的動作,而在于使用的對象,使用的存心和時機。主耶穌順從父神,甘飲苦杯,是要神的旨意成就,使人得救恩,他就不贊成自衛動武,也不召十二營天使助戰,這是他的勇敢和堅強,是自制的溫柔。人也不應該為自私的目的而動刀,不

    應該為避免犯罪的刑罰而反抗政府,寧可照神的旨意而受苦(參彼前二13-21,四13-16)。

    任何的經文,都有被誤意與曲解的可能,愈重要的經文,愈是如此。基督的真理是叫人得以自由(約八32),但會成為人遮蓋惡毒放縱情欲的機會(彼前二16;加五13);不幸從諾斯底主義,到反道德主義,都是如此。主耶穌再臨,是教會榮美的盼望,是重要的真理;但有人會不注重追求聖潔,反閑懶不守規矩,不勞碌殷勤作工(見帖前四14;帖後三6-13),現在更有人借端欺騙取利!

    求主賜智慧給我們,保守我們脫離釋經大道上的雙盜︰誤意和曲解,而「真知道」主(弗一17-23)。
正文閱讀 22 解釋預言表征與預表
    預言

    一次又一次的預告基督耶穌的再臨!一個又一個的強人被指定為「敵基督」!一名又一名的自稱「彌賽亞」出現!

    這就像是現代政治舞台的情形,凡不合己意的,就稱之為匪為寇,為了方便自己在底下伸手以掠以奪。從羅馬尼祿皇帝,到英王查理一世,法國拿破侖,意大利的墨索利尼,甦俄的史達林,各國都有分,如果基督不快再臨,歷史不終止,「敵基督」的候選人名單還要拉長下去。

    也像各代迭有出現的「真命天子」一樣,自命「彌賽亞」的也頗不乏人;不但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近年來,亞洲人的自卑感減除了,反極的自大狂,產生新「彌賽亞」;連他們落草的荒丘廢堆,也因之稱為「錫安山」!

    你可以說這類人是狂徒,是教棍,是騙子,是撒但的差役。可能都對。但不論是出于狂熱,出于無知,或出于詐騙,有人甘心跟附作徒眾的事實,說明根本問題是出在對預言和預

    表的認識。這是釋經的重要一部分。

    預言與救恩

    聖經中預言的中心,與現今一般的了解不同的,是與耶穌基督有關。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使徒保羅概述福音說︰

    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1一4)

    在這段經文里,說到有關福音的要件。基督的死而復活,固然是事件的中心,但那至多當作新聞說說听听,雅典人沒有釋經的意向,所以沒有多大興趣(見徒一七18-21)。但這里的要件之一是「照聖經所說」︰主耶穌未降生在世道成肉身之前,他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5-11),是說先知已經預言了;另一項要件是「為我們的罪」,成為建立我們個

    人救恩關系的根基。

    因此,「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里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前一10-11)在傳講救恩福音的時候,也與預言有關。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的會堂,「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里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徒一七1-3)他們所辯論的聖經,是舊約的聖經,是舊約有關基督耶穌的預言。庇哩亞地方的猶太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一七11)他們的好處,是有敞開的心,天天考查聖經。考查的是什麼呢?那時候還沒有任何新約聖經的著作存在,所考查的自然是舊約預言有關基督的事。可見得救恩與信心的根基,是在于了解聖經的預言。

    預言是以基督和他的救恩為中心。至于論到有關列國的事,只是有關救恩的進展過程;末後的事是救恩的完成。「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一九10)凡是將預言解釋往別的方向,或是歸榮于自己的,是叫人遠離救恩,都不是出于主的靈。

    預言的解釋

    預言的解釋只是釋經的一部分,但門派分立,爭端迭起,比聖經其他部分的辯論還多。問題出在哪里?

    孔子說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說︰知道自己知道的,也知道自己不知道的,就是真知識了。這是學術上的「知」,也是品德上的誠實。在屬靈的事上更是如此。

    當門徒要求主耶穌預先告訴他們末後的日子,主的答覆是「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四36)我們希奇,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同等同榮的三一神的第二位,會不知道父定的日子,但他說「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而知道自己不知道,是大智慧;肯承認自己不知道,是誠實的品德。可惜一般的人缺乏這二項。

    主耶穌也對使徒們說過,有的事「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一7)。使徒們合在一起都不知道的預言末後的事,何況我們連他們中任何一個的十分之一也不如呢?

    保羅曾寫道︰「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40)那偉大的使徒,曾有不確定自知是被神感動的時候。在另一方面,他「所得的啟示什大」,「被提到樂園里,听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一二7、4),雖在十四年後,也不敢公布,更不曾炫示。你我是誰?

    在教會歷史上,加爾文在釋經時,也曾承認︰「這個我不明白,還是不要妄解吧!」那麼,在加爾文以後的人,如果沒有明顯比加爾文更高明的證據,而解釋預言,不肯承認自已有?

    不知道的地方,我們還是留意避之為妙。

    這里有幾個解釋預言的安全原則︰

    一、參聖經釋例

    二、按字義應驗

    三、從語意詮釋

    四、照原則理解

    五、求實用意義

    在新約聖經中,有解釋舊約聖經的例子,也有引用舊約的地方,也可以視為釋經參考。

    主耶穌基督自己曾引用舊約預言,對當時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反問︰

    「人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詩篇上大衛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路二○41-44;參太二二41-45;可一二35-37)

    主耶穌基督是引用預言,借著問難的方式,揭示基督的永存,像神一樣。這預言「彌賽亞詩篇」,在新約聖經中多次引用,顯明是指復活的基督得勝仇敵說的︰「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來一○12,參一13)

    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二七46)是應驗詩篇第二十二篇一節的預言。大衛受聖靈感動,寫出了這話。雖然這是他心靈的經歷,但他卻不知道預言更深的含義,而且是按字義應驗,而且不是每一字句全篇都應驗。但在這詩篇里,記載著仇敵的譏笑︰「他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都是按字義應驗了。以後,「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贊美你。」「他必有後裔事奉他」,也都是在新約提到應驗在基督身上的預言。(參來一12)

    同樣的,當主耶穌幼時受希律**,逃往埃及,又在希律死後歸回,聖經說︰「這是要應驗主借先知所說的話,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太二15)這也是按字義應驗的預言。「埃及」就是地理上的「埃及」,不可與借喻混雜,說是代表「世界」什麼的,那不是預言應驗的方式。

    使徒行傳記載使徒彼得五旬節的講道,指出「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朽壞。」(徒二30-32)基督的復活,是按字義應驗的預言。又說到基督是像摩西的先知(見徒三22-23),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見徒四11)是神立在錫安聖山的君,耶和華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參徒四24-28)是地上的勢力所要聚集敵擋的。

    聖經的預言,也是要從語意詮釋。例如︰預言必須在所言之事以前,否則就不成「預」。有人說「預言」或「預表」神。是何言哉!在解釋上,也要按一切語意的規律,明白所言的背景,史地文化的條件,自然對正確了解有幫助。

    聖靈指示耶路撒冷的腓利,去為埃提阿伯的太監,解釋先知以賽亞書上的預言︰「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見徒八26-35)腓利對這舊約福音的預言自然清楚,「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並且得到了悔改歸信的

    果子。

    不過,無論如何,舊約的預言只能按原則解釋,不能超越原則,去在全卷書上逐字節外生枝。

    但不論預言如何有意趣,其重要性不會過于實用的意義。因此,但以理書說︰「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惡人仍必行惡,一切惡人都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一二10,一一32)智慧人也必在行動上剛強,持守神的道。啟示錄也說︰「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听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啟一3)既說听見而遵守,必須是主樂意啟示給人明白,是給自寫成文字以後接受的人可以明白,不是故作隱晦玄冥難解的密碼書,只有「行家」可以測透的。主耶穌在橄欖山的預言,當門徒有興趣有了解時候,主卻叫他們看現象而警醒準備。(見太二四章)

    最後,要了解預言的背景和傳達的人。雖然人不過是聖靈所使用的器皿,但不可忽略其重要性。但以理書用了相當的篇幅,描述見證人的品格;使我們知道,肯為了神的旨意,為了向神忠心祈禱,不遵王命,甘舍己身,他的見證是可信的。啟示錄介紹其作者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啟一9)為主的道和國度,受過**,以老年之身,被放逐在荒島上,他的見證預言才有分量。我們看聖經中的先知,大衛、摩西、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都是為主受過患難的人。在釋預言時,不可忘記先知的心志。

    我們還要記得,聖經里面「說預言」的先知,只是神的「發言者」的意思,有時略似詩人。所以我們不可以為先知只是善知未來的人;那實在是望文生義,而且可能混雜有異教觀念。

    聖經里面的先知為神發言,大都是向當代的信息,帶有濃厚的道德意義,以社會為對象。先知所發的預言,也就是講道。我們不可忽略這項事實。因此,我們可以合理的預期當時群眾的領會,也作出反應。如果他們的反應是听道領受悔改了,神所預言的刑罰,可能減緩或改變。如果他們強項背逆而不肯悔改,神的刑罰就必臨到。結果呢?從表面看來,先知的話有時並不確如所說的應驗,有的在當時應驗了,以後可能還要「雙重應驗」。但先知所說的道德原則,顯明是神的旨意,是可以確立的。

    預言特別與當時環境有關的例子,是米該雅預言亞哈。在以色列王亞哈第二十二年,亞蘭跟以色列和平共存了兩年多,不曾進攻以色列。亞哈卻想到與他的親家猶大王約沙法聯合采取軍事行動,要反攻光復久已失去的基列拉末地。是在這樣的背景,約沙法提議先求問耶和華。于是亞哈動員了四百名御用先知,他們有演有說的附從主子,高唱出征大吉!但約沙法觀察出情形不對,好像缺少些什麼,追問難道再沒有「耶和華的先知」了嗎?亞哈不得已,才將那位冷藏的先知米該雅找出來。(見王上二二1-38;代下一八1-34)

    米該雅一到場,就瞧出了實在情形,知道了大事已定,再說什麼都是多余的;加上去召他的使者,早就傳給「該」說的話。米該雅卻立心定意傳耶和華的信息。但他的字句是對的,語氣或姿態可能表露著諷刺,亞哈听出了其中的隱意,才再追問︰「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奉耶和華的名向我說實話呢?」至于以下米該雅述說天廷的景象,「我看見」的語句,可能有喻意

    的成分,並不能引用作為神學上立論的根據。

    表征

    多數人的習慣是,往往在講話時加上體勢,以加強傳通效力,在語言表達時加上表演︰蹙額顰眉,屈膝折腰,怒目橫眉,拍案頓足,挺胸昂首,都是無聲的記號;或側耳,或微笑,或頷首,或搖頭,或須舉目張,或咬牙切齒,什至手舞足蹈……這些都是語文之外的記號、表征,各有其一定意義,是信息不可分的部分,有時什至比語言所說的更多。曾有人說,如果把說話的人雙手上綁,他說話傳達的效力就差減許多。當然,也有人在從容就義的時候,傳通的更有效力,是因為加上了捆鎖,還有其他體勢的傳通。

    聖經中的先知,在傳達神的信息時,也會在語言之外加上表征。以賽亞遵照耶和華的命令,解去腰束的麻布,「露身赤腳行走三年,作為關乎埃及和古實的預兆奇跡」(賽二○1-6),為要叫以色列人知道,外邦列強的勢力不可靠,要倚靠神。

    耶和華也吩咐耶利米︰「做繩索與軛,加在自己的頸項上」(耶二七2),表明要服在巴比倫王的勢權之下,是神命定的(耶二七至二八章)。

    先知以西結的事奉中,有許多是表征︰耶和華命令他拿磚代表城,拿鐵鏊代表鐵牆;向左側臥三百九十日,向右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代表以色列和猶大的罪惡歷史;吃不潔的食物代表以色列人被擄的遭遇;剃下胡須代表他們所將經歷的災難(結四至五章)。神也叫他預備逃難的物件,「在他們眼前挖通了牆,從其中將物件帶出去。到天黑時,你要當他們眼前搭在肩頭上帶出去,並要蒙住臉看不見地,因為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預兆。」(結一二1-16)在十節,中文聖經譯作「預表」,但小字注明原文作「擔子」,一般譯作「預言」,「預兆」也

    就是「記號」。這是說,此類表征是語言的延長,像文字般是一種記號。他就照字義不爽的預演了以色列和他們領袖的結局。以西結的喪妻,是主將他「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卻叫他不可嘆息,不可出聲,也不可居喪(見結二四15-27),也作為以色列家的預兆。他的信息,必然給听眾留下深的印象。

    有時,神叫先知作的預兆、表征,是十分難堪的。如先知何西阿,與行淫被休的妻復和(見何一至三章),表征神超律法的恩典。惟有神如此的法外施恩,罪人才可以有盼望。

    在新約聖經,也有這樣的例子。如在該撒利亞城,有一個從猶太來的先知亞迦布,預言到保羅將要遭受的苦難︰「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里。』」(見徒二一8-11)但保羅還是堅心定意,不避艱險危難,如同主耶穌,面如堅石,往耶路撒冷去!

    這些例子,都給我們看見,語言和表征幾乎是分不開的。表征的東西,就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還有一種情形,如同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慷慨見證之後,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保羅的回答是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鏈。」(見徒二六28-29)我們讀到這里,仿佛見其人,聞其聲,看見使徒舉起帶鎖鏈的手,說這一番動人的話。「鎖鏈」成了他見證和信息的表征。是這些鎖鏈,興旺了福音,堅定了信徒的心(參腓一12-14),以致該撒的宮廷里,都有人信了主(參腓四22)。

    這些表征,當然不會造成釋經上的困難問題。但我們要記得,釋經的目的,本來就不是要搜索困難的節和目,而是要了解聖經的意義,豐富屬靈的生命。

    露身赤腳是羞辱的表征。神是他子民的護庇和榮耀;離棄神而投靠人,終必蒙羞。

    順服神的旨意,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的軛下,是負神所加的軛,順神的權柄,接受管教,悔改可蒙恩惠。

    神揀選以色列人,作他的產業,他的子民,深愛他們和眷戀他們。但他們偏離正道,背叛神而行邪淫,與外邦文化結合,終于被擄,就如死去一樣的被神離棄。

    但神仍眷顧而施恩,使他們末後有指望,而建立更深切的關系;如同浪子歸家,蒙恩得赦免,體會神豐富的慈愛。

    這些表征,就是為了要幫助人明白神的心意,其基本的作用就是在此。當時的人看了,听了神的信息,完全了解,更深的了解,卻拒絕不接受,顯明更加罪無可逭。

    使徒保羅本來就明白神的旨意,主呼召他的時候,並未應許他是作官廷先知,得榮華享富貴;相反的,先講好「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九16)。正如彼得一樣,在舊人舊造中,是憑自己血氣意志行事,「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見約二一18-19)保羅得了亞迦布的警告;但亞迦布並沒有奉主的名禁止保羅不要去。這不是信息的一部分。保羅不顧眾人勸阻,獨排眾議,決心遵神旨而受苦,公開表明他的心志︰「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二一13)

    結果,他果然受了苦,成了帶鎖鏈的使者;但神的旨意在他身上成就了,通過了,而且通行遍地;保羅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見證,你我也是他的見證。

    預表

    聖經中有一種特別的表征,我們稱之為「預表」。預表的「預」是指當時先表明以後才有的事或人,是當時不存在,或未顯明的奧秘。「表」的意思,自然是表征,不過在使用上有一個界定︰預表的對象是只有一個人,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穌基督,還有就是與他有關的教會,基督的新婦。

    我們要記得這個基本的分別。預言的中心是基督,但是言可旁及,說到與基督有關的事。預表的對象是基督(教會在基督里),是唯一的對象,絕不會混亂。這樣說來,預表是在基督耶穌里完成了,或在新約聖經里清楚說明,再沒有待完成的預表,也沒有基督以外的預表。但預言在已應驗在基督身上的以外,還加上有關基督和神計劃的事,有的已應驗了,有的有待應驗,是「將來必成的事」。

    聖經中用為預表的,有人,有物,有事。

    人

    最基本的預表是人。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亞當是人類肉身血統的始祖,基督是墜落人類屬靈生命的始祖,在這一點可作為基督的預表,而基督是第二亞當。

    亞伯拉罕因信作「多國之父」,我們因信作亞伯拉罕的後裔;同樣的,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得著新生命,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賽五三10)。因此,亞伯拉罕是基督的預表。(參羅四17)

    以撒是基督的預表,因為他是憑應許奇妙誕生,甘心順從父命,照神吩咐,背負著木柴(十架)上摩利亞山,並且從死中得回,仿佛基督的復活(創二二章;參來一一17-19)。

    以色列預表基督,因為從他生出十二支派,產生國度。基督有十二使徒,建立天國;以至啟示錄里,十二支派也與十二使徒並記;新耶路撒冷的城門「寫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城牆

    的「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啟二一12-14)

    約瑟預表基督,因為那義者被自己的骨肉所恨惡,所出賣,「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創五○20),作了拯救者。

    大衛是受膏的王,但他受**,歷苦難,他寫的詩篇表明基督的心,他也成了大君王的預表。

    所羅門預表榮耀的基督,是蒙揀選坐在寶座上的兒子,從大衛所生的。

    所羅巴伯預表基督,是靠神的七靈建造聖殿者,他手拿線鉈,立了殿基,也安放頂石(見亞四6-10),完成建殿之工,開創新秩序。

    「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來三2),預表基督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約書亞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預表基督帥領我們得勝,進入安息。其他如挪亞、以諾、撒母耳、約伯、但以理……也各預表基督。在主耶穌當世的人,看出他與耶利米、以利亞,有相似的地方。

    神也借特別職分的人預表基督。大祭司亞倫和尊榮的撒冷王兼大祭司麥基洗德,都預表那將要來的「升上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見來四14一五16,六20一七28)。

    物

    物品預表基督的,首為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創二9),是人類始祖犯罪墜落之外的另一選擇。對于墜落的人類,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是生命喜樂的道路。

    人受引誘犯罪之後,「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三21)。那第一個為人的罪而犧牲的(可能是羔羊),也預表基督。

    挪亞的方舟顯然是基督的預表。世人敗壞在罪惡中,神用洪水的毀滅潔淨世界,全地都是死亡︰惟有照神旨意信而進入方舟的,才可以得拯救(見創六11-七24)。

    在出埃及的時候,神命定以色列各家「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要留到本(正)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見出一11-8)當滅命的天使出來巡行埃及地的時候,見以色列各家有羔羊血的記號就越過那家;他們就得保守,有平安與喜樂。埃及人家中房屋門上沒有血的記號,「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因在監里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見出一二12-30)這預表基督是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救贖人的罪,使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聖經告訴信主的人,「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

    約櫃也預表基督。在約櫃里面存的法版,預表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嗎哪,預表基督是生命的糧。亞倫發過芽的杖,預表基督復活的大能。施恩座是說基督遮蔽了人的罪,借他的血神人得以和好,可以相會,而人蒙恩。

    當然會幕也預表基督,是神人相會的地方,耶和華住在他的子民中間。壇是預表基督的十字架,在那里他獻上自己。

    在利未記中,我們看見特出的兩樣物品,是一再提到的血與膏。祭牲的血不過是預表基督的寶血,特制的聖膏油是預表聖靈的恩膏。先是血,後是膏油,是聖徒得潔淨的步驟。不是單有血,也不是單有膏油,而是先有血,而後有膏油。另外,在獻祭時有火,火不是物質;而利未記的火,也不是普通一般的火,就是「凡火」,那是獻祭時不可用的,也是神不喜悅的。因為在立起會幕,在壇上獻了祭物,卻沒有點火;「有人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利九24-一○2)這表示所獻的是神所喜悅的。神吩咐「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利六9、12-13)起營啟行的時候,在會幕服事的利未人,要收起壇上的灰,用爐保存火種,備下次宿營時,再復燃起,使用獻祭。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路程中,有兩樣東西特別預表基督︰一是盤石,一是銅蛇。

    在曠野干旱之地,上百萬的會眾,飲水供應是個極大的問題。但神叫摩西吩咐水「從盤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民二○8)以後,他們所到的地方,有同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于隨著他們的靈盤石;那盤石就是基督。」(林前一○4)

    以色列人照神吩咐,從何珥山起行,「要繞過以東地」。民眾因為路上艱難,就發怨言;「于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當百姓承認有罪悔

    改的時候,耶和華叫摩西依火蛇的形狀,「制造一條銅蛇,掛在桿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二一4-9)這簡單的救法,也是唯一的救法。凡被蛇咬的,不論什麼人,無分男女老幼貴賤,也不需了解這救法的效因,只要信而仰望銅蛇,就可出死入生。主耶穌基督指出,這是預表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成就救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

    事

    聖經中有些事件,是人和物合在一起,借一定的行動來預表基督。如照律法「獻祭的事」(見來一○1-13),是預表基督的救贖;祭司在壇上的獻祭,是預表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

    身體」。

    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又領他們「進入」迦南(參申六23),是預表被救贖的教會,進入安息的歷程。

    有些事部分釋經者稱為「史喻」(HistoricalParable),也有人列為「預表」,但我們或可稱為「史鑒」。如保羅在對哥林多教會的警告時,舉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期的劣跡,和從神所受的惡報,說︰「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一○6、11)

    還有些物,是更適合稱之為「物喻」。如︰主耶穌被稱為「猶大支派的獅子」。獅子是一般喻意的語言,表明猛烈強壯,因此仇敵魔鬼也被喻為「吼叫的獅子」(見彼前五8);猶大可以喻為獅子,巴比倫也可以喻為獅子。但在預表上不應有此現象︰預表的對象是限定于基督和屬他的教會,用為預表的人或物,都是確定的指好一方面的意思。

    又如︰酵,是「物喻」,代表罪,不純正的教訓,或舊人惡性;但在主耶穌說天國的七個比喻時,代表天國內部的改變與發展,沒有壞的意思。(太一三33,參一六5-12;林前五6-8)

    當注意的事

    一、聖經中的為預表的人或物,都不能把基督預表得完全,而且他們本身也是不完全的,並且他們不是完全以預表為其存在的目的。因此,希伯來書講到基督是更完美的——更完美的約,更完美的祭,更完美的祭司,更完美的帳幕……等。預表總不能超越所預表的對象,但預表者本身,總有其非預表部分。亞當預表基督;但亞當犯了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五12),絕不預表基督,而基督是生命的元首。大衛預表基督;但大衛的犯罪失敗,並不預表基督。

    二、預表的對象只限于基督,不及于其他的人,不論其人如何重要;實際上連預言也沒有說到任何個人。聖經中沒有預表或預言關于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等;在新約人物中,也沒有預言或預表到馬利亞,不論她是如何「蒙大恩的女子」;也沒有預言或預表到教會柱石的大使徒彼得。保羅的一次講話,乍讀來似乎自稱聖經預言他自己的工作︰「因為主曾這樣的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徒一三47)其實,他是引以賽亞書第四十九章六節,說明基督是外邦人的光;使徒的見證是基督使命的延伸,要使主的恩光普照世間。

    三、還要注意的,是不可任意妄指歷史事件為「預表」,而任意延伸。中世紀的羅馬教會,常會如此牽強附會。例如︰參孫在迦薩一個**的地方,敵人設伏想要殺他,「參孫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侖前的山頂上。」(見士一六3)竟被解釋作「預表」基督的復後,勝過死亡陰間的門!雖然把一部分略而不講,仍然是荒唐得近乎褻瀆,雖然他們可能不是存意如此。

    四、不要用不確定的預言預表來設立教義。其中一個例子,是以賽亞書第十四章預言的「巴比倫王之歌」︰「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這段經文,相當普遍的被釋作撒但的來源。當然,這里還連續說到五個「我要」︰「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這聲音是與神為敵的,是狂傲無比的,與出埃及記摩西與米利暗之歌的仇敵(見出一五9)如出一轍,在如此詩的語言,很難作為建立堅固神學根基。同樣的以西結書第二十八章預言「推羅王之歌」,說到「居心自比神」的推羅王,「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但同樣的問題是,這二處聖經,也論到西頓、埃及、摩押、古實等列國的王。還有一個問題,是新約並未引證這些經文,說是撒但的墜落。有人說,主耶穌對門徒所說的「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見路一○18),可以為支持的證據。但我們稍為注意語意,就發現那段話與以上二處經文扯不上關系。那里是說,門徒工作回來,證實主的權能,得意的報告工作的成功;任何人都不會在听到報告之後,轉而大談撒但過去墜落的歷史!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展望前面;主耶穌的權能,加上門徒忠心宣揚福音,主耶穌歡樂的說︰我看撒但輸定了!我看見了他的敗落!

    那麼,有人會問︰撒但是哪里來的?新約沒有明確的說。教會歷史中比較嚴謹的釋經者和神學家,如奧古斯丁只曾引用泰可紐的解說,加爾文則不願意推論。英國清**詩人彌爾敦,在他的杰出名著《失樂園》(ParadiseLost),寧願說撒但是因為嫉妒神子基督而反叛的天使首領。想想看,人類的第一樁凶殺案件,該隱殺亞伯,顯然是由于嫉妒。嫉妒與驕傲是邪惡的雙生子,至少有同樣的可能造成撒但的性向。猶大書說到「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猶6節),似乎暗示有過叛亂;又記著說︰「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尸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猶9節),又似乎暗示魔鬼當年曾有過高位,但這些都不能作為確定的根據。在此我們只能說,撒但魔鬼是早就存在的,用不著預言或預表;如果神願意我們知道,他必然會在聖經中明說;如果他不會明說,你我是誰,為何要去查索?而且知道與不知道,真對于救恩會有什麼分別嗎?最重要的理由是,撒但是「古蛇」,既早已存在,顯然不是「預言」的對象。

    我們都知道,比喻是只能表達部分真理,因此,比喻也不可任意延伸。太陽像銅鑼,卻不要以為它也會敲之作響;太陽像是太空中的臘燭,卻不是也細而圓長。自然月亮像圓餅,卻不可以咬一口充饑。我們都不是瞎子,卻不要像心靈的瞎子。同時,預言有很多是詩歌體式;詩的美在于含蓄隱晦,而預言有很多是未應驗部分。因此,除了聖經中明白告訴我們的應驗部分以外,要爭新出奇據以立說,是不智慧的事;這道理再明顯不過了。
正文閱讀 23 釋經與史地
    道成肉身的事件,在歷史上佔一段時間,也發生在地理上某一定的位置;而且這事件成為劃時代的中心。聖經中還記載有許多次要的事實,也是照神的旨意發生在人類歷史和人類社會中,都有其一定的意義。所以我們要解釋經文的語意,必須把這些形成那些事實的因素加進去,才可以有正確了解。

    時間紀事無私

    聖經里的歷史,與一般歷史也有關系,因為神的選民也是地上人類的一部分。

    例如︰烏西雅年間的大地震,是一件歷史上的事實,雖然也是阿摩司蒙召的時間指標(參摩一1;亞一四5)。又如以色列和猶大的被擄,是聖經里的史實,也是世界歷史上的事,因為他們是被亞述和巴比倫擄去的,那是神整個救恩計劃中的一部分;而且巴比倫尼布甲尼撒被稱神的「僕人」(參耶二七4-7;代下三六17-21)。被擄的七十年滿了,神又興起他的「牧人」波斯古列王(參賽四四28一四五13;拉一1),使猶大人回國,再建聖殿。

    當然,我們必須了解猶太人守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見利二三章),有其歷史上的重要性;修殿節(見約一○22)是律法六百十三條之中所沒有的,始于兩約中間的歷史,稱為「光明節」或「奉獻節」(Hanukkah),是猶太陰歷基斯流(Kislev)月二十五日。這容易使我們聯想到主耶穌講「世上的光」的背景。

    當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見約二19-21),他們知道建殿的歷史,是花了四十六年才建造到當時的程度,也從歷史知道,是大希律王的投資;由于不明白主以身體為殿的喻意,所以他們不止笑他的「狂言」,更以為主要摧毀他們政教合作的具體表征,擾亂他們的現狀,這就成為控告他的罪證(可一四58,一五29)。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想法子陷害耶穌,要把他造成反叛的政治犯。其中利害的一個試探,就是試探他對繳稅的意見︰「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太二二15-21;可一二13-17;路二○20-26)他們先用溫和的外衣,稱贊主耶穌的誠實直言,然後施出兩刃的刀;如果主說︰「該納」,就失去民族主義分子;如果主說︰「不該納稅」,則是反抗的罪證,叫人左右為難。從歷史上看,納稅進貢是臣屬的表征;不向異邦納稅是獨立自立的國家。而那時,猶太是在羅馬的統治之下。主耶穌卻叫對方從他們自己的腰袋中取出一個納稅的銀錢來,問他們的意見,上面鑄的像和號是誰的,又從他們自己口中取得答案︰「是該撒的」。到此我們可以知道,主耶穌已取得一半以上的勝算了。然後,主耶穌說出他千古有名的智慧斷語︰「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就是這兩句話,也有其歷史背景。因為納稅給羅馬的銀錢,上面應該有該撒的像和號;但納入聖殿的,不可以用有羅馬徽記的銀錢,而必須換成銀子。這就是聖殿院中有兌換銀錢生意的原因,也在形式上表示宗教不受政治統制。再從象征意義看,銀錢是用銀鑄的,本質是銀的;正如人的外體,受政權、法律。習俗等限制,但良心與靈魂,是屬神的,是自由的。這是馬丁路德「雙重國籍」論的根源。

    聖經記載的許多事實,都是與時間有關的。如迦拿婚筵記載發生在「第三日」(約二1),很難以解為是約翰開始施洗的第三日,或約翰為基督施洗後的第三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創造的「七日的第三日」。這樣,就沒有計算上的困難。

    路加以修治信史的嚴謹態度,寫人子耶穌在世和後繼的事工。他對于時間地點的注意,隨處可以看得出來。他不但詳記了第一位平信徒司提反殉道的證詞,也記錄一名少年人听道幾乎殉睡事跡。根據他的記載,「過了除酵的日子」(參利二三5-8)是二十二日,再加從腓立比的五天水程,到特羅亞「住了七天」,我們可以推算出猶推古從三樓墜落幾乎喪生,幸而有保羅使他復活,大約是在猶太歷二月(西弗月Ziv)四日或五日。又因猶太人用陰歷,可以推定在意外事件發生時,上弦月早已西沉。外面的黑夜漫漫,可能是高坐在窗台上而心不內向听道的少年,失去戒意又失卻重心墜落的原因之一。

    我們如果要正確了解語意,自然要了解前因後果,這正是從歷史得到對釋經的助益。

    地圖改不得

    聖經記載的事實,有許多需要從「實地」了解。這就是地理知識對于解釋語意的價值。

    當腓力找著拿但業,把所新近認識的彌賽亞介紹給他,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的反應是毫不掩飾的藐視︰「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約一45-46)這語氣表明拿撒勒可能比拿但業的本鄉迦拿還小。反對主耶穌的官長或法利賽人對加利利地的語氣也相似,他們回答尼哥底母說︰「你也是出于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約七52)當然,他們忽略了一件事實,工作最有能力的大先知約拿是迦特希弗人(見王下一四25)。但在地理上說,那里地瘠民貧(參王上九13),自然比不上京華人物。

    在中國,傳統的以北方酷寒,南風和煦,所以說︰「南風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但在聖經地區,地理情況不同,南方是沙漠干燥之地,而「北風生雨」(箴二五23);所以到雨

    水來了,才有「南地的河水復流」(詩一二六4)。那麼我們可以想得到,「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歌四16),是北風比南風更受歡迎,南風變成了苦境。

    同樣的,《三國演義》中「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借東風之力可以成功的印象,對釋經也沒有幫助。神「用東風打破他施的船只」(詩四八7),是指東方陸上來的強風,對地中海上的船有破壞力,而沒有好處(參結二七25-26)。對人來說,東風飛沙揚塵,干而炎熱,叫人不舒服,也使植物枯干,是一種scorchingwind,稱為sirocco或khamsin(參耶四11,一八17;結一七10,一九12;何一二1,一三15;拿四8),一無是處。

    不敬虔的人解預言書,盡量發揮想像力,嚇唬不明白聖經的人。不過,我們要知道,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說的「南方王」和「北方王」,是依聖經地區地理位置而言;絕不是指越南和蒙古,無論蒙古在歷史上曾如何強大,都不該扯進去;也不是指墨西哥和加拿大。那里指的是埃及和敘利亞。

    啟示錄預言末後的哈米吉多頓大戰。「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給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預備道路。我又看見三個污穢的靈,好像青蛙,從龍口、獸口並假先知的口中出來。他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里,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啟一六12-14)我們不難想像得到,那些不能忘懷「黃禍」,對日本人和華人懷有種族成見的人,有多麼歡欣!「日出之地」!不是日本是什麼?其實,那是指亞西亞的巴比倫一帶。如果遠到日本,伯拉大河(幼發拉底河)干了,並沒有多大的幫助,先要太平洋水干才成;即使那時還不流行太平洋的名詞,說海洋也好啊!再如了解地理,可以用用數學計算土地面積,就可看到米吉多平原,無法密集配置二萬萬大軍,再加上供應裝備,等候毀滅;就知道那是說邪靈的鬼兵。

    任意釋經的人,好把自己的意思讀到聖經里去,呈現其惹笑的杰作!他們像亞蘭王的軍隊,眼目昏迷,被領到撒瑪利亞作俘虜,還以為是多坍!(參王下六12-20)又如同哥倫布

    (ChristopherColumbus,1451-1506)航行到美洲,卻以為到了中國!

    在釋經上,有充分的地理知識,真的不至于「瞎子領瞎子」。

    據說,某長老得知「但」與「別是巴」是兩個聖經地名之後,恍然大悟今是而昨非,不禁慨嘆說︰「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竟是地名;我還以為是夫妻二人,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呢!」可見不通究史地,對釋經是如何個釋法。當然,這類問題,不必須待去聖經地區考察才會知道。

    避免己心偏向

    一般人的心理,常會有一廂情願的想法,會影響判斷,這種傾向,雖賢者亦不能免。

    奧古斯丁愛柏拉圖哲學,以為與聖經真理有近似相通之處。自然他抵拒新約是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說法,完全相信是出于啟示。但他以為是相反方向的流通——柏拉圖受舊約的影響。他從安伯羅修的查考,斷定柏拉圖到過埃及,在那里向先知耶利米學習。耶利米到過埃及是不錯的;可惜是在柏拉圖出生前約二百年!因此,柏拉圖只可能見到耶利米的曾孫玄孫。

    可見在與史地有關的解釋時,要小心詳確求證,避免發生錯誤;更不可濫用「靈意」的彈性作用,改變過去,移天縮地。
正文閱讀 24 釋經與文化
    聖經,無論是原文,或譯成別的文字,只要是用語文表達,就必然與文化有一定的關系。在釋經時,也必須語意與文化的關系,因為那是他何以在其時其地如此說的原因。

    最顯明的例子,是約翰福音的「太初有道」(約一1)。約翰福音是用希臘文寫的,為了表達福音,采用了「羅格思」(Logos)的觀念。這個希臘文的字,與語文有關,是話、是思維、理性、觀念,約略等似舊約的智慧。但與希臘文化不同的是,在這個基本觀念上,加上了「道成了肉身」(約一14);然後,從他出來了恩典,真理,父的獨生子,榮耀,生命等等,福音書的作者很快的就界說出來。

    到聖經譯成中文,譯者受聖靈感動,譯成了「道」,幾乎涵蓋了所有原文的意思。但我們不能說與中國文化中的「道」字恰合。所以並不同于孔子「朝聞道夕死可矣」的道。《老子》所說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動調用的「可道」「可名」是語文,是記號;而「常道」「常名」是本體;「常」是說其恆久性,與博大性。至于以後佛教借用的「道」字,意義更不相同了。但我們要知道,中國文化里的「道」,並沒有位格,更未成為肉身,也沒有福音書所說的那些特性。

    在這里,我們牽涉到一個翻譯的常識。可見的實物,可以恰相對的翻譯,沒有問題。但如果不是實物,而是觀念,就不能對譯,而只是近似;一個辦法是音譯(transliteration),因為那個觀念跟文化連在一起,不能拆出來。有時一個行動,也不能翻譯,是與文化連在一起的,有其特殊的意義。在歷史上,中國人見皇帝的跪拜,叩頭,跟西方人的觀念不同,引起了爭執;其實他們該了解,那時中國人親友之間,平輩也興對拜,對長輩也叩頭,而沒有對拜。同樣的,擁吻,親嘴問安,華人也不流行。希臘亞力山大大帝東征,遇到波斯人致敬時的跪伏,臣僕們就頗難適應這文化上的調適。有時不同文化,同一舉動引起嚴重的問題。宰牛不是犯法,只是有些地區要繳稅;但如果在印度街頭開車撞死一頭牛,可不是玩的,或許要抵命!陽貨送給孔子一只小豬,表示敬意;但他最好不要試著送給回**,可能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反應。要解釋不同在哪里,是解釋文化。

    有時,聖經中同一個字,出現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表示不同的意義,原因是文化的不同。

    律法說︰「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二二1O)是神的旨意禁止混合,不可叫異類牲畜同負一軛,是工作的軛,自然是農業文化的背景。但主耶穌召人得安息︰「你們當負我的軛」(太一一28-30),我們不可釋作與主同負一個軛並耕;因為那是說服權之軛。猶太人苦于虐政久矣,受外邦人轄制(參申二八48;耶二八14),耶穌基督卻是使人得安息仁慈的主。說話是在羅馬政權下的另一種文化背景。

    在哥林多後書,保羅說到「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哥林多是一個商業化的城市,面對著嚴重的拜偶像與性犯罪的問題。(那時,在猶太拜有形偶像的問題幾乎已不存在。)保羅書信所用的比喻,多是競技、建築等,與希臘羅馬文化有關,因為這是他的讀者所最熟悉,而與基督所講的許多農業文化,巴勒斯坦文化為主的比喻不同,雖然所啟示的真理內容一致。在這里所講的「同負一軛」,與羅馬時代的婚姻有關。在婚禮儀式之後,到新郎家里,新郎抱起新婦邁過門檻,把一個軛加在二人的頸項上,然後新郎把家門的鑰匙交給新婦。當然,這負軛是從農業文化來的,象征同勞同工,建立家業;但在當時的讀者,主要看的是婚姻象征,其來源反而成了次要的了。

    還有一個引起普遍誤會的字,是啟示錄第十二章中的「龍」。在希臘文中是drakon,就是希伯來文中的「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他的形體沒有人見遇,所描述的也與中國文化中傳說的「龍」,最多可說有幾分相近,而絕不能說相等。在西方的dragon,有的描繪成有翅的蜥蜴,有的說是噴火的小爬蟲,有的說是大蛇,形象並不確定。不幸的,在中文聖經譯成「龍」,也就是把中國文化中的「龍」譯成了dragon。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釋經上產生什麼樣的困擾!反華的人,據此說中國人是dragon的孽子孽孫(你們不也自承是「龍的傳人」嗎?),在末日提供二萬萬馬軍,集中到狹小的米吉多平原去作被毀滅的目標送死!這樣的釋經,稍有軍事常識會計算的人能不禁失笑,對華宣教士會被加上破壞「神計劃」的罪名,只有討種族仇恨者喜悅!可笑亦可悲的華人基督徒,「學得胡兒語」也來咒罵華人而不自知。這豈不正足說明不顧文化的悲劇?

    保羅在雅典的講道,是跨越文化的講道,是福音與文化關系的適例,也是在釋經上應當注意的-

    、從「未識之神」引起福音(徒一七23)。作為引論,這是一個安全的跳板,從普通啟示說到特殊啟示的必要。他不會用已識之「神」而陷于論證的困難。倡導「本土神學」,以福音與本土文化融合的,是偏離真道的嚴重妥協,在釋經上應絕對避免。

    二、從神的屬性,講到「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見徒一七24-28)這里合宜的引用希臘哲人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傳是主前五、六世紀的人,享壽二百余歲。)

    三、講到神與我們個人的關系。引用希臘詩人亞拉特(Aratus,315-245B.C)所說的「我們也是他所生的。」(見徒一七28-29)其特別用意,是講我們與神應有的關系,更著重的是反論我們不該與偶像有關系。

    四、歸結到復活的基督,完全的福音,並告訴听眾應當怎樣行。(見徒一七30-31)

    在釋經時,我們應當對文化有適切的認識,卻不應把文化與聖經啟示的信息對量齊觀。就好像約伯記中三個安慰者所發的理論,雖然有些是對的,但不是同于神的啟示;而且聖經記載那些話的大旨,不是表彰他們的智慧,正是顯明他們被神批判為「愚妄」(見伯四二8)。因此,有人不明釋經原則,誤把「我們也是他所生的」,發放言論,解釋為世人都是神的兒子,而與基督同等,泯除了重生的必要;其錯誤是把理論建立在不健全的文化根基上,實在有理由為他們的信仰和生命根基的安全性和持久擔憂!

    語文與文化的不可分,在釋經上隨時可以發現。例如︰連「拉加」和「魔利」(見太五22)這樣的俗詞,和「公會」(猶太人的法庭,由二十三人組成,全國的最高公會由七十一人組成)這樣的名詞,也都與聖經的文化有關,不可扯開曲解。想想看,今代還有人指基督教會的宗派是「公會」,是「把耶穌釘十字的」,是「罪惡」;這不是愚弄人,把釋經當作任意騙小孩子嗎?是何等的陰毒、險詐!是何等的罪惡!

    在一種文化里,視為習慣自然的事,對于某文化的人看來,會難以了解。因此,有所謂「入境問俗」的事。曾經有洋人因為見中文的「姓」字是女旁,問起中國是否源于母性社會?這個有待研究,而且與我們討論的題目相去太遠,但也是可思想的,值得求解釋;而且如果有了正確解釋,可能有助于其他研究。

    在釋經時,我們也會發現,聖經中擬人化的「智慧」是女性(見箴八至九章),跟Muses(希臘神話中文藝、美術、音樂等的女神)相似。在中文里,智者樂水,也近于陰柔,但智不具性別。在許多文化中,國家以女性字代表;但聖經中講以色列例外,原因不難推知,卻到底是文化的不同(除了先知預言的比喻)。釋經與文化的關系,是顯而易見的,也是重要的
正文閱讀 25 釋經與倫理
    倫理學與宗教有密切的關系,因為多數的倫理原則是源于宗教,而把所信仰的教義實行在日常生活上。因此,顯然可以見到釋經與倫理的關系︰如何解釋聖經,決定倫理生活如何。

    說到倫理學,我們自然想到「十條誡命」。在希伯來原文Aseretha-Dibrot的意思是「十項聲明」。且不說後世的猶太學者辯論信仰是否可以誠命行之的話,第一條︰「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見出二○2-17;申五6-21),就說不上是誡命。最著名的猶太哲學家梅孟(MosesbenMaimon,Gk.Maimonides,1135-1204)認為第一條是命令相信神。我們相信,第一條是誡命的「前言」和總綱。(羅馬天主教和路德宗,則將出二○4-6視為第一誡。)

    現在引起爭論的誡命是第六條「不可殺人」。有些雖然不歡迎基督教,也不尊重神的話的人,其中不少援引這條誡命。他們根據這條誡命,主張廢除死刑,抗議處決罪犯,反對戰爭,什且延至不可殺害一切生物,而提倡素食。這樣以來,使凶犯比被害者有更大的權利,以動物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有價值!當然,這些主張听起來不錯,似乎是慈善為懷,什至也可以像印度的聖哲甘地——也實在是——不過那是耆那教(Jainism),而不是聖經的教訓。因為聖經在宣述誡命之後,就說預謀殺人的當治死,咒罵父母,打父母,拐帶人口等當治死;誤殺的不當死,正當防衛,夜間打死賊不當死等(見出二一至二二章),並且規定死刑。當然,我們知道,人是神照著自己形象造的,不可輕易判人死刑;更當知道,人不是神,人審判可能有誤,而且人不是神,一旦設施死刑,不能使死者復活。但把「死刑」當作「凶殺」的觀念,完全與聖經無關!

    第六誡命原文作LoLirtzakh的意思是「不可凶殺」。這個例子給我們看見,釋經與法律有關,與人的性命有關,更與永生有關,主耶穌基督把這誡命延釋為︰「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太五22)並不是指一般的發脾氣,而是說由恨而動凶殺惡念的忿怒,才可以與「不可殺人」的誡命相連並論。

    第三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對于華人來說,常照自己的文化背景解釋,像尊敬父母的名諱一樣,避免隨便提起,「可入于耳,不可出諸口」;連同音字都不可以用,因此,洋人的子用父名,或像猶太人的子名加稱父名,是從來未有的。至于在文字上,書寫時加減筆畫以避諱,或空格抬頭以示敬。當

    然,心中有敬畏神聖名的意念,或在形式上表現,都是好的。但不要以為這是第三誡命的本意,或以為那就是守了誡命。

    那條誡命原文作LotissaetshemHa-ShemEloheikhaLa-shav。Lotissa(Youshallnotcarry)可以譯作「不可妄運用耶和華你神的名。」意思是說,人不應當懷著自私的動機,利用神的名字去達成他的目的。正與華人所說「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挾」字用法相同,意即「挾神名」而達私意。因為人作了惡事,就蒙惡名,使自己的名聲受損;但假借神的名,是使神的名受損。不幸的,不止是假借神的聖名起假誓犯了這誡命,宗教人士假借神的名斂財,發號施令,達到自私的目的,或叫人相信是出于神的假預言,都是極大的罪。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以神的大能趕出污鬼,法利賽人說他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主嚴重的警告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一二31-32)因為他們稱聖靈的工作是出于鬼魔。極相類的理由,出于人意或邪靈的工作,妄稱耶和華的聖名,神也必不以他為無罪。

    當然,「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三○6;參啟二二15、18)神禁止人作見證;最大的虛謊假見證,是出于私意,說是神的話。

    主耶穌也指出法利賽人如何借人的遺傳廢棄神誡命的例子︰「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可七10-13)今天我們單從釋經的角度來看,法利賽人就違反了二項原則︰一是道德律必須按字義解釋,一是不能以一項道德義務代替另一項道德義務。我們不能因為曾經行了某件善事,就可以不必繳稅,正如不能因為供獻就廢止了奉養父母的義務。

    在這里,我們也看到主耶穌是應用同樣的原則,答覆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試探︰「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不把該撒的歸該撒,偷漏當納的稅是偷盜,不能因為獻給神而補足;該獻給神而不獻的,也是偷盜(見瑪三8-9)。

    不可貪婪是另一條誡命。保羅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照保羅的釋經,貪是由于不足。所以在提到貪心之害以前,說到應該敬虔知足,「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見提前六6-10)。相信我們如果先尋求神的國和他的義,生活不會是成為問題的。貪心的動因,也不是為了缺衣少食。拉比左瑪(BenZoma)關于倫理的遺訓說得好︰「誰是富足的?為他所有的而快樂的人。」最著名的拉比希列(Hillel,?60B.C.-A.D.20)也曾經說︰「如果我不為我,誰更為我?如果我只為我,我還算人嗎?」有同樣的倫理意義。

    婚姻問題

    現在說到離婚與**的問題。

    主耶穌在世的時代,就曾面對這個問題(見太一九3-9),關鍵性經文的解釋,是對申命記第二十四章一節的「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休她。到底什麼是「不合理的事」?當代的希列學派,解釋著重在「不喜悅她」,認為即使只是燒焦了飯,不合丈夫的意,也可以離異,很近于現代「意見不合」構成離婚的充分理由。另一位當代的著名學者領袖是沙邁(Shammai,lstcen.B.C.-A.D.lstcen.)卻比較保守,著重「不合理的事」;所以沙邁學派把離婚理由嚴格限制于**(fornication)。

    主耶穌是不主張任意離婚的。他說「起初並不是這樣」;她追溯到起初的創造和神的定命︰「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並且他以權威吩咐︰「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而且主又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叫她作**了。」(太五32)這里所說的「**是指婚前性行為,失去了**「貞潔的憑據」(見申二二13-22);因此,主耶穌的意思是說,那有關的女子,本來是照神的設定貞潔從一的,因為被休而「叫她作**」——被稱為**,或被迫事實上再嫁作**。

    在這里,牽涉到另一個應用的問題。在時間上,是在十字架這邊恩典時代的一千九百多年之後,在地理和文化上,是中國背景,加上信仰上悔改歸正的因素︰信主後,如何解決男子娶妾或蓄有外室的問題。(那時,沒有人提出撒瑪利亞婦人信主後,在五個男人之間何去何從的復雜問題。見約四章)宋尚節的解決辦法,是承認元配正室為合法配偶,其余的另行擇配改嫁,或離夫而終生不嫁。但王明道的建議不同。他認為不合聖經真理的婚嫁關系,不是在信主後像偷人東西賠還人家那樣簡單解決,因為人是有人性的,也有其依存需要。如果叫悔改後的妾媵離夫不再嫁,應該顧到其實際生活與生理上的需要;如果擇配改嫁,豈不構成另一項犯罪?(且不說兒女如何處理)所以王明道認為應該維持既存的家庭關系,即使構成這種關系是不合真理的(如申二二28-29),神也承認其存在;但同時要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他舉出聖經指示監督(長老)和執事資格之一,是「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見提前三2、12;多一6),證明當時教會中有多妻或離婚再婚的信徒,因為他們的生活不足為信徒的表率,所以不適合于作領袖;但他們悔改歸信以後,並不是次等信徒,充分與其他肢體一樣,包括領受聖餐,享受團契。

    在邪淫猖行,婚姻混亂的今代,教會在這一方面的釋經,應該嚴謹毋縱,匡矯時弊。神「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敗壞的家庭,衍生敗壞的社會,因為家庭是社會的根基;而正確的釋經,是信仰和品德的根基。

    墮胎

    現代基督徒面臨的另一個倫理問題,是人工墮胎。不論人如何美化所用的字眼,其結果是造成一個幼小生命的死亡。

    聖經肯定人生命是開始于受孕的時候。約伯記說︰「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伯一○8-12),賜生命的是神,說明了生命的莊嚴,沒有權柄將生命取去。神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我必討他的罪,……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5-6)聖經又說︰「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因我受造,奇妙可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一三九13-16)這說到人的生命是何等莊嚴的事。

    大衛的詩更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可見人格是開始于懷胎的時候。

    當因聖靈感孕的馬利亞,往猶大山地的城,去見年老懷胎的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听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里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高聲喊著說︰『……我主的母……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歡喜跳動。』」(路一39-44)這說明胎兒不僅是一塊肉,不僅是有生命,有人格,且是有感情的。施洗約翰「從母腹里就被聖靈充滿了。」(路一15)馬利亞在她的胎兒誕生起名叫耶穌以前,就被稱為「我主的母」。這樣看來,「胎教」的說法,不是沒有根據的文想。

    有些婦女,不體會生命的可貴,或為了遮蓋自己不道德行為的後果,或為了自己的方便,而主張「自由選擇」墮胎。但她們當問自己,為什麼不早些自由選擇?在發生性行為之前是作自由選擇的時候。

    **是非自由選擇,未經雙方同意而發生性行為,所以是性犯罪行為;因而導致懷孕的後果,受害一方沒有接受並負責使其成熟的義務。如果是雙方自由意志的性行為,形成另一個新的生命,那在這行為上無辜(不是無原罪)的第三者,不應該加以戕害。

    婦女解放運動的聲音說︰「沒有人可以妨害我支配自己的身體的自由。」這個原則是可以同意的。但違反這個原則的是墮胎者和施行墮胎的人,他們「支配」了胎兒的身體,終止了胎

    兒的生命!

    世界上現在還沒有任何國家,立法剝奪人民曲動食指的自由。人民可以有權支配自己的食指。但如果把食指搭放在實彈槍支的扳機上,而對準別人,完全是另一回事!那是與別人的生命有關的!

    有過墮胎行為的,或參與墮胎決定的,在神面前負有流人血的罪;當誠實認罪悔改,求主耶穌寶血遮蓋潔淨。釋經者的責任,是從神的話指出那是罪。

    政治

    政治是人民事務的處分支配。基督徒自然包括在人民里面。聖經對這方面是充分肯定的。大衛是王,也是先知。撒母耳是先知,祭司,也是士師。先知以賽亞、但以理、尼希米,都擔任過實際政治職位;而且要找一位不談政治的先知,是不可能的;如果找到那類「先知」,神給的聖經名詞是「啞巴狗」(賽五六10),是說失去了作守望者的責任。至于新約的基督徒,主耶穌並沒有叫稅吏長撒該辭職作「救恩到了這家」的條件(見路一九1-10)。羅馬百夫家听道信了主,彼得並不曾建議他借故退役或開小差(見徒一○34-48)。保羅在達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還特地提到「在該撒家里的人特地問你們安」(腓四22),這是說到在羅馬皇帝的宮廷中,也可以作基督徒。至于教會歷史中,基督徒參與政治的,更是不可勝數。

    在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釋經與政治有密切的關系。神命定王登位的時候,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平生誦讀。(申一七18-20)也看見得了律法書,就帶來復興(見王下二二8-二三23)。更看見反抗毀壞神的話,就帶來毀壞和滅亡(見耶三六章)。

    同時,我們看到在釋經時,必須深切注意有關政治的事。但以理解釋尼布甲尼撒的大像夢和大樹夢(見但二31-47,四10-37),都是要叫人知道,是神在人間的政治上掌權,但以理還勸他的領袖施行善政。人間的政治體系,不過是獸(見但七1-28)。了解政治情況,可以在釋經上有所幫助。如︰羅馬與猶太間的臣屬關系,「報名上冊」(路二1)的意義;為什麼大祭司該亞法會說出︰「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一一50)這樣功利主義的政策,在釋經和政治倫理上,有什麼意義?該給我們什麼教訓?

    施洗約翰為了對主忠心,傳揚真理,他對政治上的領袖是什麼態度?希律王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容忍他(太一四5),又為了政治上的威信(太一四9)而斬了約翰。主耶穌認識當時的政治領袖是「那個狐狸」,可惜耶路撒冷卻不認識要像母雞展翅護雛的慈愛的主(路一三31-35)。

    對政治結構的認識,使我們更能看出亞達薛西王以尼希米為酒政(見尼一○11),可見其信任之深。但以理、末底改等猶大遺民,在政治上與神計劃上的關系。

    看聖經中先知與政治人物的關系,可以解釋拿單如何傳達神的信息(見撒下一二1-14);知道真正「使以色列遭災的」是誰(見王上一八18-19),與神和真理站在一邊,而敢與惡王為「仇敵」的「以利亞的心志」(見王上二一20),是如何的心志;米該雅如何的「不說吉語單說凶言」(見王上二二18)。

    一個政治時代的結束,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顯然標識著先知以賽亞事奉轉變的開始(見賽六1)。耶利米幼年蒙召作先知,神就命定他與政治牽纏,作爭議人物;「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耶一18)

    現在有一些熱心主張教會與政治分離的人,他們本身並沒有基督教信仰,實際上是要把基督教逐出政治影響之外。包克(EdmundBurke,1729-1797)說︰「只要好人袖手不作一事,邪惡足可得到勝利。」釋經應該注意政治倫理。

    最大的誠命

    主耶穌綜括十條誡命時,這樣說︰

    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

    大的了。(可一二29-31;參太二二37-40;路一○25-28)

    這兩句話,涵蓋了聖經倫理的整個解釋,也是釋經原則的應用典範。

    從聖經的開始,我們就看見人失去了與神的團契,而在聖經的結束,我們看見這團契的恢復,也就是救恩的實現。

    舊約的獻祭,是恢復人與神團契的征象,表明在基督里所完成的救恩,使人借著他與神和好。贖罪完成之後,還有一種祭,叫作平安祭(或團契祭FellowshipOffering)。「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聖經說︰「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我們兩下借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弗二13、18)這是說,主耶穌成了我們的和平(平安祭,或團契祭)如十字架所表征的,我們得與神團契,也得與人團契。愛神與愛人,是聖經倫理的總綱。

    平安祭牲的肉,是獻祭的人可以吃的,凡潔淨的人也都可以吃,但有一個奇異的規定︰「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第

    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利七16-19,一九5-8)為什麼神有這樣的命令呢?難道是神喜歡人浪費?當然不是。神從來不願意人浪費他的恩典;記得在曠野主耶穌以五餅二魚,給千萬的群眾吃飽,卻囑咐門徒,把零碎的剩余收拾起來(見太一四20;可六30-44;路九17;約六12)。是不是怕久存變壞呢?如果是腐懷有礙衛生,是可以從經驗得到教訓,用不著特別立律法教訓。我們可以推想,既然平安祭是潔淨的人都可吃的,而到第三天仍有剩余,如果不是由于吝嗇自私得近于貪,就是那獻祭者沒有友好可以團契分享,或許二者都有,這二者也都不是神所喜悅的,成為所獻不蒙悅納的原因。

    倫理的重要

    倫理是關乎基督徒生活的。因此,凡是釋經與實行有關的,都屬于倫理範圍,幾乎是無限無盡。如果想包羅無遺是不可能的;寫成一巨冊的書是很容易的。為了目前範圍的緣故,我們只能概括的說,基督徒對于聖經與倫理的意見,有以下三種︰

    一、凡聖經所吩咐的都去作。這是行神的旨意。

    二、凡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都可以作。這就不會違背神的旨意。

    三、隨聖靈的感動引導,不可拘于聖經字句。

    這似乎都言之成理。但感謝主,他賜下聖經。從釋經得到的倫理法則,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倫理的根源

    但基督徒倫理,不同于一般的道德系統,而是由于我們歸屬基督,所以是從救贖觀開始的。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基督徒是一個罪人生命轉變的故事。這個轉變,不是人自己的轉變,是被轉變;依照聖經的敘述,是從救贖開始。

    「救贖」的背景,是從古代的市場上買奴隸。不論今代或古代,不論什麼人,都知道自由的可貴,但為什麼會倫為奴隸呢?

    奴隸的產生過程,有三條路︰一種情形是在戰爭中失敗的一方,人民子女被得勝者擄去作奴隸(中二○14;王下五2);一種情形是窮苦欠債賣給人作奴隸(出一二44;王下四1);還有一種是奴隸所生的子女,就是奴隸(出二一4;耶二14)。

    人在罪中的情形也是如此。人不能憑自己勝遇罪的權勢,就被擄去(見羅七23);人犯罪就是賣了自己(參王上二一20;王下一七17-20);同時,人有原罪︰「是在罪孽里生的,……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就是這樣,人被罪制服,為罪服役,屬乎罪,「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總括來說,全世界的人都陷在罪的權勢之下;因為「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五12),使全人類,成為「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

    在這樣悲慘的情形之下,神為我們預備了救恩的好信息,就是可以被買贖出來而得自由。但是這不是靠人的力量和方法︰人不能自贖,更不用說救別人了,聖經說,「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九7-9)

    在人都「無法」的時候,滿有恩慈憐憫的神親自預備了救法,「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因此,我們要照神的旨意而「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也就是說,要過合于倫理的生活。這是基督徒倫理的倫理。
正文閱讀 26 釋經的綜括性
    釋經要注意上下文語意的連貫,還要注意到了解整全的意義,從別處經文別的立點來看,或為證明,或為平衡,或為加強。這是說,要了解聖經的綜括性。我們看釋經的最高權威如

    何處理。

    主耶穌進耶路撒冷工作的時候,一班有知識的人來問他一個問題。他們貌似恭謹,按當時拉比們設辯的規矩說︰

    「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從前,在我們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子,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末後,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見太二二23-32)

    這個問難的結構︰有律法原則,有實例,要求受問者作出一個實用的結論。主耶穌知道那些不信復活的撒都該人,他們的真意是說復活的不可能,並不是要學習天堂婚姻法,與摩西律法比較。如果從律法的上下文去看,找不出解答,更不是要去查考那七任妻子的婦人食譜有無問題。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主耶穌在這里敢于向他們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他不是說他們不了解經文的字義。撒都該人不但通曉希伯來原文,也是懂得希臘文的;但主耶穌知道他們知道一些經文,卻不了解整全的聖經的深意。亞伯拉罕在世一百七十五歲死了,雅各還只是少年十五時;神是永活的,在時間以外。神的大能使人復活進入永世,天堂並沒有千代同堂的困難,因為衰老死亡都過去了,人也不能想有肉體的情感,再續前緣。這是釋經綜括性的最好例子。

    釋經時顧及聖經的綜括性,正是證明神的話沒有互相矛盾抵觸,在周顧綜觀時,可以加深了解,互相發明。

    耶路撒冷的人,有的不能承認基督,他們心中有個觀念在作祟︰「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經上豈不是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嗎?」(約七41-42)他們說的不錯,和大希律王時的祭司長和文士同樣的正確。(參太二4-6)但他們都不曾注意到「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否則他們就不會枉拋心力殺害聖誕嬰孩,也就知道如何歸信那成為肉身的道了。也幸虧他們不知道,約瑟和馬利亞才得以在天使指示之下,安然往埃及逃難,而且歸回在馬利亞母家的村鎮定居(見太二13-23)。但不明白「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意義,使他們終而藐視加利利來的基督,說明了忽略釋經綜括性,會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

    我們記得,復活後的主耶穌是怎樣的釋經︰

    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于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二四27、44-45)

    主耶穌釋經,從不斷章取義,而是「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因此有人說,摩西五經是預言耶穌的頭,先知的書是預言耶穌的腳,詩篇是預言耶穌的心。我們要認識一個人,要有綜括的認識;要認識聖經,是要綜括的認識;要認識聖經所說的耶穌,也要有綜括的認識。他賜聖靈啟迪人心,明白聖經,是全部的聖經,是要將「一切」的事指教門徒,要叫門徒想起他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是要引導門徒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

    因此,我們不僅要相信聖經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在釋經上也要加以注意。
正文閱讀 27 釋經者與聖經
    很多年以前,讀到一個小故事︰

    有一位國王作夢,醒來召了他的臣僚來,要他們為他講解。他夢見滿口牙齒都脫落了,所以醒來精神不愉快。這是獨裁者常有的一套。

    其中一位大臣說︰「王啊!這夢是說你的親戚都要死了!」王听了大怒,吩咐人把他的頭斬下來,免得開口再說惡言惡語。

    另一位大臣說︰「恭喜陛下!夢的意思是說,陛下要比所有的皇親國戚活得更長久。願陛下萬歲!」國王听了,心中大悅,滿天陰霾一掃而空!王下了王諭,叫這位大臣升官發財。

    記得,這故事是附有一節經文︰「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隻果在銀網子里。」(箴二五11)當時幼小的心靈,很欣賞那大臣的慧巧。大臣就是大臣!果然網取了金隻果!當時以為兩種不同的解釋,根本就是一回事,意義並無不同。

    現在想起來,事情不是那樣︰兩種解釋並不相同,所引致的結果也不一樣。

    假設王听得進去第一位大臣的直言,想到唇亡齒寒,悟到牙落也會體衰;就竭力謀求救濟,或對貴戚加以保護,或檢討他們有無貪污枉法竊國的劣行,加以整肅飭治,施以勸化教導,他們的惡行革變了,可以延年葆身,國王也免于最後被人革掉老命。誠實的勸教使人得益處︰「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于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二八23)

    這故事可以應用到釋經上。

    釋經的精神︰好夢與惡夢

    我們並不說,每一個夢都有意義。聖經說︰「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傳五7)

    聖經中記載解夢的故事。

    約瑟因為不肯行惡得罪神,拒絕引誘,卻受冤屈被下在監里。在失望灰暗之中,他為被法老下監的酒政和膳長解夢。約瑟沒有婉言說好听的話,直言酒政在三天內官復原職,再得眷信;膳長在三天之內被斬首示眾。(見創四○1一四一57)以後,果然照他所解釋的成就了。當酒政引薦他為法老解夢時,他沒有只說七年大豐收的前景,和十四年之後的再度豐收;他也說出干瘦丑陋的七個荒歉年頭。法老相信了;任用約瑟紓策救濟,解決全地饑荒問題。

    我們不要以為約瑟一次解夢的考試,就作了國務總理,太容易了;要知道,他經過了漫長的人格考驗,幾年監獄的考驗。他勇敢直言真理,仁心救災,智慧治國,才配得高位。

    但以理的名字是「神審判」,他的為人也是勇敢正直,說真話,行真理。他第一次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夢見巨像。但以理沒有只說,王是「極其光耀」崇高偉大聖哲睿智神武英明仁民愛物的最高領袖,可以萬歲萬萬歲永存不朽,而預言大像終必每下愈況,最後被**打碎,國度歸于永遠的基督。(見但二27-45)

    當但以理再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大樹夢的時候,不僅直言王精神失常,變如畜牲的不光榮情形,並加上教訓勸勉︰「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他也指示王的罪過和罪孽,叫他悔改︰「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但四章)但以理不僅要王相信敬畏順服神,並要他有道德的,政治的,社會的改革,表明他悔改的果子。

    下一次我們看到但以理的出現,是伯沙撒王派人找他。老但以理在飲筵狂歡之中沒有分;是空中指頭出現,在王宮粉牆上寫出無人能讀解的文字,才被召來。但以理解釋的莊嚴信息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你被稱在天平里,顯出你的虧欠。」(但五章)

    但以理並沒有因為年紀大仕官久而變成老滑頭;他直言解釋,老而彌堅,真可作釋經的典型!這才是先知的憑證!

    釋經的冒險︰花圈變石頭

    來時獻花歡迎,去時擲石相送。群眾態度的轉換,只是很短時間內的事。不要以為他們作了什麼錯事;正是因為他們作得對了。不要以為這是工作的失敗;那正是他們的成功。

    這是保羅和巴拿巴布道行程中的遭遇。(見使徒行傳第十四章八至二十二節)

    路司得城里。坐著個個兩腳無力的人,生來是瘸腿的,從來沒有走過。他听保羅講道,保羅定楮看他,見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聲說︰「你起來,兩腳站直!」那人就跳起來,而且行走。眾人看見保羅所做的事,就用呂高尼的話大聲說︰「有神借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了。」于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牽著牛,拿著花圈,來到門前,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

    講道的人,誰不希望得到這樣的反應?這是多少人所夢想的成功!只可惜有一件,就是他們沒听得進所講的真理︰一講真理,就有麻煩艱難來了。這是釋經的困難。這是作主忠信使者的冒險。

    這里有個與釋經有關的字,在這里是第一次出現。情感沖動的群眾,稱巴拿巴為丟斯(希臘神話中的主神Zeus),稱保羅為希耳米(希臘神話里的「信使神」Hermes,就是Mercury)。釋經學Hermeneutics,就是從這個字來的,是解釋傳通信息的意思。

    當然,我們知道,群眾的認識錯誤——群眾錯誤的時候不少。因為他們說的是呂高尼方言,與說希臘話的使徒中間,有傳通的困難。這是因為誤意而歡迎。

    「眾人看見保羅所做的事」,他們只看見保羅,看不見保羅里面的聖靈和所事奉的主。但傳道人不能只享受歌頌歡迎而得意,不要因群眾獻花圈自鳴成功,而飄飄然。另一個要抗拒的

    試探,是與信仰不同的人混合,構築混合信仰,趁機見勢與丟斯祭司合作。如果保羅與巴拿巴用醫病神跡作廣告,推行神醫布道,豈不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但對神忠心的僕人,有時明知講說真理要受反對,卻不能不講,為的是討所事奉的主喜悅。(參加一10,四16;帖前二2-7)這是釋經的代價。

    巴拿巴、保羅二使徒听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什麼做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創造天、地、海,和其中美物的永生神。……」?

    群眾心理是很不定,很危險的;可以載舟的水,也可以覆舟。所謂「騎虎容易下虎難」。承認「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是樂于被高舉為領袖的人。所至死也不肯說的話。但

    神的僕人不求自己的榮耀,不要自己當神,是要承認「我也是人」(參徒一○26彼得語),主是用真人傳福音,作見證,叫人歸向神。這雖是容易說的真實話,卻是不容易。這是自己降卑。這是一項冒險。因為這個世界要的是虛謊文化,寧拜假神。結果,雖然攔住了群眾不獻祭與他們了,卻也失去了群眾;猶太人見作離間工作的時機到了,就乘機煽動挑唆群眾反對,「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前恭而後倨,前崇拜上香,後暴動而下石。上場威風,下場何等的不同!

    原來照真理釋經,是一件不受群眾歡迎的事,是不流行的事,更是魔鬼不喜悅的事。以賽亞蒙召奉差遣,神先告訴他是不受歡迎的差事(見賽六章)。耶利米少年蒙召,神先告訴他是注定不得志,與全世界反對;他不肯附從假先知宣告戰爭必勝的話,宮廷容不下他,把他下入地牢,流離埃及。(見耶一4-10,四三5-6)

    純正的釋經,傳神的信息,可能不夠吸引人,不夠刺激。我們必須流著淚承認,可能要付流血的代價實行;更不用說不能得現世的利益了。保羅忠心的釋經,使花圈變石頭,最後殉道被斬頭;但到主榮耀再臨時,他不但要得回大好頭顱,而且要得不能衰殘的榮耀冠冕。釋經不是怕人面孔的學者,不得罪人的好話兒。釋經是一項挑戰。釋經是勇者的工作,是忠信使者的考驗。

    話又得說回來,最忠誠的殉道者,並不等于準是最好的釋經者,好人也不定是最博學有識的哲人,我們仍然需要在聖經真理上求進,裝備自己。但同時要知道,我們需要明白的,和

    我們所能明白的,神都已經在聖經里啟示給我們。至于為什麼有惡?為什麼神是三而一?我們沒有辦法解答;連自然界的問題。像為什麼有光與聲的存在?為什麼原子的結構是那樣這樣?我們只知道︰我們所不知道的,遠比知道的為多。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申二九29)我們當存敬畏的心,就我們所知道的,遵行神的旨意。這是我們的責任。
正文閱讀 28 主耶穌‧語文‧釋經
    在聖經將結束的時候,復活的主耶穌見證說︰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二二13)

    主耶穌基督用希臘文最初和最終的兩個字母,「阿拉法」和「俄梅戛」,來說明自己。這是主在自我啟示中,獨特的一個比喻。這比喻與語文有關,也與認知有關。

    由始至終,是整全,是由時間過程而進入永恆。人類的歷史,就是這樣一部史詩。在彌爾頓(JohnMilton)的《失樂園》里,我們看到描述這史詩的杰作。

    但那位杰出的詩人,不是彌爾頓,而是主自己。從開始,到終結,他都定好了計劃、布局、結構、節奏、音韻、造句、鑄詞、遺詞,在哪里有突轉,在哪里有高潮,都憑他的全知,安排得又完美,又周詳。我們讀者的認知程度不夠高,或只讀到一部分,或讀到中間忘了前面的一節,就不能欣賞他杰作的美妙。我們看人類歷史,看教會,以至讀聖經,都會有這種感覺。必須等到進入永恆里。才可以完全認知主的心意,像那位偉大的作者一樣。

    「道』(Logos)的意義之一,就是語文或觀念。

    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與聖經文字的道有密切的關系,為要把父的心意表傳出來。從聖經新約的記載,看主耶穌的釋經,是很有意義的事。

    主在拿撒勒會堂的釋經,可能是他公開事奉的第一次。(見路加福音第四章十六至三十節)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從這里的記述,我們看見釋經需有紀律訓練。主耶穌在世時,有進會堂與社區交通的「平常的規矩」,不是偶爾光顧,也不是坐在木匠店里只閉門造車;他雖然是神的兒子,成為肉身的道,還是要打開聖經先知書的皮卷「找到」一處,不是隨便踫到一處,而信口開河。這是釋經者最好的榜樣。如果自己沒有對聖經先認識,如何釋起?同時要——知道應驗時間。以賽亞的預言在時間的塵封下七百多年,主確知「今天」應驗在听眾的耳中。他不是先看周圍的世界有了什麼改變,而是他自己要出而改變世界。他不憑空猜測而定個日子,然後再隨機應變一口兩舌的改過;他說「應驗」,就是應驗,以後的事實也驗如斯應,證實他的宣告。

    他也知道自己使命。有聖靈的膏抹,出而執行秘他大的使命。

    同時,有廣大的襟懷。他知道「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卻不止于猶太人;他不把神拘囿于自己的小圈圈之內,而宣告外邦人的救恩。

    因此,必須敢于無我直言。釋經的人是傳達神信息的使者,必須忠實,不管人的歡迎或反對(參加一10)。如果為了自己打算,變成為肚腹說話,因此是全無價值的。更壞的是,他給人的印象是神說的,是極大的誤導。主耶穌知道他不能止于「眾人都稱贊他,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乖乖的作「本鄉之子」,他直言指出他們的問題是,不肯听受先知的話而悔改。

    他也知道神的計劃。無疑的,主深明詳知神的計劃,所以不用規避,不怕人怨,神的時候未到,在耶路撒冷以外喪命是不可能的,「他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

    從主耶穌釋經的榜樣,我們看到教會的事奉,講道應以釋經為主。而且道是語文,是一項觀念,要化為行動,所以釋經在于應用。

    主耶穌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這個比喻是說︰道是語文,是觀念,是行動。神是有計劃的神。神的計劃必然成就。這是我們釋經當有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