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中𠤖
筆者蒙神引導,于數年前來美時,認識于中𠤖教授,此後彼此過從甚密,借知于教授對于文字聖工的耕耘與倡導,不遺余力。未來美前,在新加坡主編《光世報》;來美後,于數年前又主編《文宣》雙月刊,經常發表他的佳作。此外,還著有《聖經與文宣》、《聖經與家庭》等書,傳閱者獲益不淺。
月前,承于教授寄來他的近著《語意釋經》全稿,筆者得以先睹為快,實感無限榮幸!雖因適有拙著稿件急需整理,卻急不及待的將稿粗略的從頭到尾讀通,實在獲益不少。
筆者深覺《語意釋經》內容豐富,美不勝收。例如其中「釋經史話」里,論到耶穌基督在世的職事,釋經居首要的地位。主耶穌復活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為門徒釋經;五旬節後的使徒們,也是注重釋經;初世紀以後,至中世紀和近代的發展,莫不注重釋經。至于如何釋經呢?在「主耶穌-語文-釋經」里,論到主耶穌是釋經者最好的榜樣。釋經者不是隨便踫到一處,而信口開河。在「從聖經找根據」里,論到人之所以曲解聖經,樂于接受曲解聖經,是為了迎合他們肉體的好,屬世的利益。在「釋經與屬靈法則」里,論到在釋經時,要順從聖靈的引導,深思明辨,不可輕忽浮掠……這些法則,不是尋章摘句可得的,有時只能根據語意和事實。在「譯經與釋經」里,論到譯經的人應該嚴謹忠誠,更應該知道是神的話,不可以言無所苟,不敢隨便;也該知道是為神作的,要特別小心,不可亂伸烏撒的手。僅就以上所引的,就可以看出,釋經譯經,應當謹慎從事,對于主內同工,都有極大的提醒;尤其是在神學受造就,準備作傳道的同學,更加應當研讀本書,以備將來成為主合用的器皿。
再者,在本書中「語詞與觀念」里,論到「世界」,在聖經中涵有不同的意義︰物質的世界、屬世的思想、世界的人。既然有不同的意義,我們就應當分別認識,以不同的態度對待、應用。在「謹慎推理」中,論到聖經真理的原則,在應用上要加推理。華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來世等各種說法,可能使人受惑而入歧途。這些事實沒有聖經根據,我們要小心提防。除此以外,「誤意與曲解」和「釋經與倫理」中,論到婚姻問題,墮胎問題,政治問題等,都根據聖經真理詳加解釋,確有獨到的亮光,傳閱者得著益處,茲不贅述。所以傳道人或信徒,如果虛心研讀,定必得著極大的幫助。
如今本書要付梓了,深盼本書出版後,能受到教會人士的重視,人手一冊,潛心研讀,因而自己明白聖經的真理,也得以向別人解釋聖經的真理,照筆者歷來的觀察所得,教會中有不少人,對于主道喜歡「听」過于喜歡「看」,換句話說︰他們喜歡听道,過于喜歡閱讀聖經和屬靈書籍。哪知用眼楮閱讀聖經和屬靈書籍,比用耳朵听道更為重要。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看」比「听」更深刻,更能銘刻心中。什盼教會的同工同道,格外珍惜本書,以免辜負于教授用盡心血寫成本書的苦心。阿們。
楊浚哲謹序于三藩市
一九九二年三月
人人都知道,語文意義正確傳通的價值。即使是專以說謊為生的人,也希望別人對他表示真意,特別是迷路求指引,遇難想逃命,疾病要求醫的時候,誰不希望听到真話?也惟有講真話,而且正確了解,才有價值。
聖經是神所啟示的真理,正是要指引我們走永生的道路,脫離神的憤怒,醫治人背道的病,而得救恩,對個人或群體都是如此。不過,必須經正確的了解。
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曠野迦薩古道上的問題,仍然在現代人心中發出回響︰「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見徒八26-39)幸而有真理的聖靈引導腓利,把聖經的話解開,那埃提阿伯太監的生命改變了,他國家的歷史改變了。這都是正確釋經的美好結果。
但事情也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如果太監遇到的不是腓力,而是腓理徒(參提後二17),他得到的將不是救恩,而是「如同毒瘡愈爛愈大」,結果會是滅亡。如果他遇到的教師,盡講些宗教迷霧,逢迎的假話,使他自以為明白了,卻是陷入錯誤,後果也是不堪設想。
不幸的,歷來有數不清的人,沉陷在錯誤的釋經里,結果不僅個人靈命不能滋養豐盛成長,教會不能健全發展,什且墮入陷阱,誤行歧途,離了真道。
另一個特出的釋經例子,是主耶穌回答律法師「最大的誡命」與「鄰舍」這個重要的觀念(見太二二35-40;可一二28-34;路一○25-37),這可以使人把教訓轉化為倫理的實行。這給我們看見,正確的釋經是不可缺少的,真是把主的話成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因此,我們應該重視釋經,嫻習釋經,在這魔鬼加緊迷惑人的末世,更該如此。
聖經的中心,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將道的觀念,用語文,用行動生活彰顯出來,使人得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相信他而得永生;知道神的旨意,而且榮耀他。
願聖靈使用本書,助聖徒進入真理,明白吃下神的話,晝夜默想,使我們心思意志更新而變化,由主掌權,活出主的見證。我們都知道,像這樣一本書或任何的書,都受兩項限制︰一是篇幅的限制,不能作到至善完美,不是注釋,更不能代替聖經;一是作者的限制,譾陋缺失,在所難免。作者只期望其有一支鐵鑰匙的作用,讓讀者開啟神無限無盡的寶藏,蒙受無止無息的恩惠。
于中𠤖謹識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語意學(Semantics)這個名詞,希臘文Semantikos,源于Semainein,是指「意義」或「表征」,是研究語文意義是什麼的一種科學。在十九世紀末,法國學者勃萊爾(MichelBreal)發起了對語意變化的研究興趣;而在一九三○年代,語意學才發展更趨成熟。
語文是思想的表現。語意學研究的對象,是其「真理」與「實用」。一句話或一個字,在其核心必然有一個「是什麼」或「作什麼」。因此,這與信仰、觀念、知識和理解,是分不開的。
聖經是用語文寫成的,是永生神的啟示,傳達給世人的信息。正確的了解其語意,就是了解神說的是什麼,和他希望我們作什麼。
釋經學(Hermeneutics)一詞,是指研究作者原來意思的科學。猶太人和基督徒,都一直在研求聖經的解釋。但這個語詞本身,卻有更早的歷史;是由希臘字Hermenetikos來的,而且有異教色彩,非常有趣。
我們可以看得出,這個字與Hermes有關系。Hermes也就是Mercury,在中文聖經里譯作「希耳米」(徒一四12),其來歷可真不凡,希臘神話說︰
父親是大神宙斯(Zeus);母親美亦雅(Maia)是肩負著天和地的大力巨人Atlas的女兒。希耳米頭戴有翅的冠冕,足穿有翅的鞋子,手持上有兩蛇並雙翅的杖(醫藥的標識)。他是宙斯派遣與諸神聯系的信使。「听他的命令飛行如思想的迅疾。」他是個最聰慧,最狡黯的家伙;也是神偷的出色始祖;他生在天亮的時候,天還沒有黑,就偷走了亞波羅的羊群。宙斯命令他給還贓物;他把自己新發明的七弦琴送給亞波羅,贏得了饒恕。他司音樂;也是管貿易的財神;他也是兼管界址的。他是司知識,口才的;有時誠實,有時狡詐。他更是引路者,把亡魂引到永遠的家。他神聖的數字是四。刻有他人像的界址石柱、里程碑,或古時家門口庭園裝飾用的石柱,是四面的,叫作Herma。
為什麼花這多的工夫來描述那神話中的希耳米呢?因為他就是「信息」的詩意典型。
這個描述表示著語文所傳達的信息,是有能力的,是迅速的;可以說狡詐的謊話,可以借音樂傳送,而怡神悅耳,可以推銷貨品或觀念,也可以偷人的心;可以作醫人的良藥,也可以引人進入死亡。人不幸的誤用,是說討人喜悅的信息,犧牲理想而當作商品,只求暢銷得利,不管原則,不顧人靈性的需要,正是釋經的大敵、真理的蟊賊。正確的釋經,是使人得永恆的利益,是真理的界址,界定是與非,建立絕對的標準,叫人不可窬越。還有值得注意的是,以後到中世紀,有所謂經文涵四種意義的釋經法,可能是取Herma四面的範型,加上以西結在迦巴魯河邊見異象「四活物」的演繹而形成。
總之,我們釋經的目的,是要從語文中解釋出信息。思想傳信使者Hermes的形象,可以作為語意學和傳播學的引論。
從這個字源,我們又可以看出,釋經學是與文化淵源有關系的。釋經並不是研究文化;釋經的目的是釋聖經。雖然如此,了解文化背景,不論是原文或譯文的文化背景,對釋經都有助益。
這里所要討論的,是從「語意學」的觀點,來解釋聖經。我們必須先假定,語文同不一定人人了解相同,才需要努力求了解。至于「釋經學」這個名字,會給這項訓練帶來很大的困難。不少信徒望「學」卻步,以為那只是學院里咬文嚼字的功夫,只供學者鑽研,什至只是打發時間。其實,這是不幸的錯誤。事實上,不僅傳福音需要釋經學,講道需要釋經學,個人讀聖經也需要釋經學。什至我們可以說,忽略釋經學,就是錯誤的釋經,至少是可能陷入錯誤的釋經。因為忽略釋經學,讀經就可以領會錯誤;如果把錯誤的領會與人「交通」,即使只是私人「分享」,也無異分毒,可能是「隨私意解說」(彼後一20),什至作「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彼後三16)。就是你決心不談聖經,也需要釋經學,在听別人講說,或看別人寫的書,才可以分辨,而不至于受迷惑而陷入迷誤,引致悲慘的後果。所以釋經學是神學和辯道學的基礎,是聖徒領受真道的基礎。
聖經是一棵樹
「聖經是一棵樹」?你听了,可能以為是比擬不倫,或匪夷所思。稍通科技的人士,可能領會,印書的紙是用樹作成的,紙的別名叫「楮知白」,來由在此。但這里說的不是那個意思;而且誰能確定造紙的樹是「一棵」而不是多株?
「聖經是一棵樹」,在這里的意思,是說聖經是有機體,是由許多部位組成的,有干、枝、根、葉、皮、花、果,互相關連,我們應該從整體去了解。你不能把一片葉子當作樹來了解,也不宜把枝梢當作樹,用為棟粱。箴言有節經文,講到智慧︰「她與持守她的作生命樹;持定她的,俱各有福。」(箴三18)這里所說的「智慧」,是擬人化的「道」,可以視為與聖經有關。
我們釋經,可以從這棵樹不同的部位,不同的角度去了解,什至可以抽液來分析它的成分,橫切來數計它的年輪,都沒有關系,都不能叫這棵生命樹死亡。但不要忘記三件事︰
一、這棵樹是整體的,其來源大,其涵蓋博,其構造精,其根柢深;
二、這棵樹的果子,可以叫人得永生永福的,但必須吃下去(耶一五16;參啟一○10),持守遵行;
三、聖經的原作者是在先知心里「基督的靈」(彼前一11),啟示他們將來必成的事,也就是主耶穌所說的聖靈保惠師,叫新約的筆述者想起主所說的話(約一六26),目的都是要為主基督作見證(約五39)。所以釋經的時候,要求聖靈的引導指示,並且以榮耀基督為中心。
在這里,想起曼寧(BernardManning)的話︰
宣道是用發為語言的道,從
寫為文字的道,顯揚
成為肉身的道。
Preachingismanifestationof
theIncarnateWord,from
thewrittenword,by
thespokenword
這話真值得所有的傳道人終身服膺。我們應該多在釋經上用心學習,在釋經上忠心。經上說︰「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箴一三17)今天信徒的疾病、教會的疾病、社會的疾病,都是由于缺乏忠信傳達聖經信息的使者。我們可以這樣說︰成功的傳道人,必然是忠心釋經的人;忠心的傳道人,必然是成功的釋經的人;不忠心釋經而成功的人,必然不是傳道的人。
但不幸的事實是,不按正意釋經的,卻又自命為傳「道」的人是有的。我們不能單怪他們;因為有人為他們提供市場,而且是很多人。如果教會都了解如何釋經,特別是語意釋經,就會使這種易被愚弄的市場消失了;因此,對真理的維護和傳揚,有本源上的幫助。我們同來禱告,求聖靈使這個目標能快快達成。
聖經對其存在的目的,有清楚的界說︰
……明白聖經……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三15-17)
這里界說了幾件事︰
聖經的來源︰神所默示的;
聖經的中心︰耶穌基督和他的福音;
聖經的目標︰使人得救、成長;
聖經的功效︰使人「信」,「行」;因為聖經有其可行性,是實用的,而這都系于
聖經的性質︰用文字寫出來的聖經,是要叫人「明白」,而且是可以「明白」的︰其文字有確定的意義。
我們把事情講明,讀到這里你可以早作決定了︰如果你是把釋經當作譯解密碼,有一番功夫可以驕人,可以預卜未來,在這一行吹噓,混混,盡可以就此放下,不必費時間讀下去,或你也可以不讀聖經,因為明白了聖經,講真話,會叫「一尺水翻騰作一丈波」信口開河的人,覺得心有不安,什至影響其表現,生意受損;另一方面,如果你相信聖經這麼多的字,有確定的意義,是可以明白的,是為了得救而成長,而且想實行的,請繼續讀下去,要有耐心,如果讀到有與你意見不同,或解說不同的地方,也許是你最需要的,最低限度不要馬上拒絕,要作客觀的思考,決定對不對,是否可以接受。
了解語意的重要
聖經是用人所容易明白的話寫的;但不是說全沒有了解上的困難。正如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傳通一樣,我們必須先了解語文的習慣,而且有一些我們在家庭里,在社群中,看或听別人怎樣運用語文,跟樣學樣,有一些是在學校課堂內外,學而時習之來的。
我們一般說,語文的功能是抒情、達意。大致說來,語文可以如此分類。
抒情的語文,可以稱為詩意的語文。如果讀到「白發三千丈」,你大概不會想到折合多少公尺,或其尺度是否精確。抒情的語文是表達感情的。
達意的語文,可以稱為直述的語文,或科學的語文。達意的語文是表達意志,表明觀念,或陳述事實的。如果你听到警察喊︰「站住!」或看到一面警告牌大書︰「行人止步!」「此地有猛虎!」最好不要當作詩意語文去捉摸。但科學語文並不保證一定合于科學,如說︰「天圓地方」,就算是最傳統本土化的中國人,無論如何堅持相信,也不合于科學事實,仍屬于科學語文。
還有一種是情緒的語文,如︰「該死!」這雖算不得詩意,但如果當作是表達意志,或法律上的命令,問題就麻煩了。
雖然我們可以探究,不同種類的語文功能,是人腦子的前後左右不同部分的作用,但我們在實用確無法格分,也不能用不同顏色標識。如何分辨,要憑使用者的判斷。
紐約帝國大廈,一百零二層,高達1,250尺(三百八十一公尺),上面加設電視天線二百二十二尺。芝加哥的錫爾大廈(SearsTower)一百一十層高,高1,454尺(四百四十三公尺),上面還有廣播天線,是地面上最高的建築物。但「摘星樓詩」所說的︰「摘星高百尺,舉手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是另一回事。如果我們舉「摘星樓詩」當作陳述,與前面二項有關建築的資料同樣解釋,則有幾個可能︰一是中國的「尺」度長;百尺的樓,加上一人舉手,就能夠從天上「摘星」!簡直太了不起了,用不到太空衛星!或者也加上中國人高。另一個可能是中國的「天」偏低。再另一個解釋中國人的智慧低,以為「天」比帝國大廈還低得多。其實我們都知道,前面的幾種解釋都不對;問題出在我們把詩的語文與純科學語文的資料混在一起,等量齊觀了。
事情可能更復雜些。如果在帝國大廈頂上,有個人說︰「我真想跳下去!」事情該怎麼辦?
首先,也許該考慮他是在什麼情緒之下,用什麼態度說的。可能他是俯視地面上的活動,覺得下面人群的渺小而沒有意義,表示下去憐憫他們的意思。也可能是其樂何極,悠然的感語。但如果他情緒激動,認真的大聲喊叫,那就該作防救準備。
同時,我們要認知他說話的環境,和他個人的狀況。如果那里有強固的欄干和防護網,誰也不能跳下去,正像不必擔心跳出地球邊緣之外一樣。或是那說話的人,四肢和**都動彈不得,絕沒有實現其任何動作願望的可能,充其量不過喊喊而已。或是他根本不是實際的身在高處,只是出于擬想;我們也就用不著為此擔心。
還有,我們要看這話是誰說的和向誰說的。我記得,有的孩子看到側面畫的人,只有一只眼楮,堅持人都該有兩只眼才對;或是馬的四條腿,總該畫得一樣長,才會跑得沒有問題。那怎能說得清楚!
說到理解的問題。進化論者說「人是猴子變的」。中國的本土「進化論」不是說過「腐草化螢」嗎?《西游記》里的猴王孫悟空,可以搖身一變成為會飛的牛虻,而且會七十二變!你可以說︰「腐草化螢」是錯誤的觀察,錯誤的斷言。《西游記》是出于幻想的小說家言,不是出于觀察推證的科學語言。那麼,「猴子變人」是哪一種語言?
說到這里,我們該知道,要了解語文的意義,該先了解那是什麼種類的語文,是在什麼情緒之下說的,在什麼環境說的,是誰說的和向誰說的,才可以衡斷其真理價值和實用價值。
中國有個「尾生守信」的故事。古時燕地有個守信的人名叫尾生。他與一個女子約會;女子指了指橋的下面。此君並沒有弄清楚時間和別的條件,解釋為女子要他在橋下等。不知等了多久,伊人未來,水流來了;水流大了,要把他沖去;尾生恐怕失信,竭力抱住橋柱,以保持定位。結果,尾生被淹死了。可惜,他至死不曾弄清楚,到底女子指橋下是什麼意思,我們也就永遠沒有機會知道。也許,她指的是橋下的水,是說流水無情;也許指的是水中的魚,雙鯉相通,要他常寫情書;也可能是要他快坐船回家吧。不幸,尾生有他自己武斷的解釋和應用!更可惜的是,他還以為是至死守信不渝呢!
到底這個故事的含義是什麼?有人以為是諷刺不知通權達變的人;有人以為是守信重諾的榜樣;重舊道德的人可以當作對男女私悅的鑒戒;好考證的人要找尋他是不是孔子所說的微生高。至于我們今天,可以當作語意病案殺人的例子。
聖經是神的話,只有一個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和他的救恩;但是用不同種類的語文寫的。
聖經中有直述的語文,也有詩意的語文。
法律是直述的語文。如︰十條誡命是法律條文,必須照字義解釋。雖然說︰「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但不等于說,誡命中「不可有貪心」那條是重復多余,可以刪除。又如︰「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法律是直述語文,才可以照字義遵行,而沒有爭議余地。
醫學上的語文也是直述的語文,才可以照字義去行。如︰處方上要說明每天服幾次,每次若干丸,還要加在含量為若干m.g.或I.U。救恩的應許,是唯一可治人必死之癥——罪——的處方︰「神愛世人,什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軍令也有必要是直述語文。主耶穌復活升天前的「大使命」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20)這也是要照字義去遵行的,是最顯明的,容易解釋的。
歷史也是直述語文,應該是秉筆直述的客觀記錄,不能隨情感而歪曲,也不能以詩意解釋。這在聖經中是特別顯明的一點。世界上的歷史,沒有盡是誠實可靠的。但聖經歷史中可敬的先祖亞伯拉罕,有說謊的記錄(見創一二12-20,二○章)。合神心意的王大衛,也曾犯**與殺人,而後悔改(見撒下-一至一二章)。新約偉大的使徒彼得,竟至于三次不認主;而對這件不光榮的事,四福音不約而同的都有記載(見太二69-75;可一四66-72;路二二54-62;約一八25-27)。歷史記述照字義釋解,才是可查可靠。
詩意的語文,是為了以具象的,解釋抽象的觀念;以我們所熟悉的,解釋我們所不熟悉的,以引起聯想;還有一個用處,是把我們習見為常的事物,予以升華,而引起注意與重視,形成特別的觀念。詩意語文的特點,如單從字面看,是解釋不通的。
文天祥的「正氣歌」,說到「正氣」,誰都沒見過,是讀者所不熟悉的觀念;但他說到「天柱賴以立,地維賴以尊」。大家知道天不是用柱子頂著,什至也不是用天柱峰支持,更不會去照字義認真追查柱子的形色質量,也不會去照字義解釋系著大地的繩子。但「柱」和「維」是大家見過的,知道這兩種物質的重要性,也就轉而領會到「正氣」是人品格與國家必具的精神,這觀念就傳通了。
聖經詩篇里神說︰「我曾立了地的柱子。」(詩七五3)約伯記「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責震動驚奇。」(伯二六11)並不是說天和地是用幾根柱子支持著,也沒有人曾照字義去尋訪柱子立在哪里。其實,意思是說,「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詩篇第七十五篇十節又說︰「惡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斷。」這沒有問題,使我們想到歐洲中古的繪畫,魔鬼是頭上有角的,很容易想像,惡人是那惡者的族類,也會生角。但下面的字句麻煩就來了,同節聖經的下半說︰「惟有義人的角必被高舉。」除非你見過挪亞、約伯等義人的照片頭上生角。當然,問題還不止此。摩西的祝福詩歌,說到約瑟︰「他為牛群中頭生的,有威嚴;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申三三17)其實,這幾處詩中的「角」都是喻指權能、力量,聖經還有不少地方,也是同樣的用法。
幾年前,美國有一本書相當暢銷,書名叫《如何與鯊群同游泳》(HowtoswimwiththeSharks)。乍看之下,你會以為是教導海上求生術,或是研究海洋動物學;但如果你有此期望,貿然買來,會大大失望。原來書中既未提到任何水生動物,鯊魚更不用說了,連教你游泳的初步課程也沒有。那個驚險動人的書名,只是詩意的意喻,教導人如何與華爾街(WallStreet)吃人的股票商打交道而不至于被吞噬,只有「如何」兩個字是有直述意義的。
望文生義,把詩意語文當作直述,是很不妥當的一件事。如果堅持這樣作,認為那才是對作者的尊敬,原作者很難負責。
聖經中也有情緒的語文。雅各听到兒子們假**子約瑟被害的報告,悲哀的說︰「我必悲哀著**間,到我兒子那里。」(創三七35)後來想不到約瑟成了埃及威厲的宰相,竟強要小兒子便雅憫也去,作為證明他哥哥們無辜的條件,並可以糶糧,雅各更加悲哀說︰「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發蒼蒼、悲悲慘慘地**間去了。」(創四二38)作為讀者,我們有後見之明的便宜,知道約瑟並沒有死,有關他死亡的資料是不充分的,判斷是錯誤的;那麼更該知道,雅各對「陰間」的資料更加缺乏,不能作為證據。事實上雅各並顧不得考慮那些;那只是一個老父心痛愛子的情緒語言。
另一個類近的例子,是大衛听到了押沙龍死亡的反應。雖然那**的逆子,想篡位奪權,並且要父親的老命,大衛听到他死亡的信息,還是為他哀哭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撒下一八33)這是很傳神的描述,明顯的是情緒的語言。如果我們演繹追問大衛代死贖罪的可能,就遠離正題了。而且大衛也沒有後悔逃難,他只要留京不動,莊敬從容就義,是容易不過的事;但那樣作是不正常的,對神對國家都是不負責任。「恨不得」只是情緒上的假定語詞。但我們不妨作一比較︰不完全的、犯罪的父親,仍然有深切的愛,會為逆子悲哀;我們完全的天父,為作仇敵的罪人,成就救恩,使罪人得以歸家,是何等長闊高深的慈愛呢!
還有一種語詞是慣語,我們不可以在這些字義上特別加工夫。就像我們日常談話或讀誦,有通常的語調;如果把某些字特別重讀了,會引我們想入另外的意思。在釋經上,如果在慣語上大作文章,什至建立教義,引起爭執,是與經文的原義不合的。
例如︰約瑟在埃及,經上說︰「當時饑荒遍滿天下,……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里糶糧。」(創四一56-57)「全地都絕了糧。」(創四七13)你不必問是不是中國歷史有同樣的記載,或中國人如何去埃及運糧的方法。又如但以理解說尼布甲尼撒的夢說︰「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但二38)又如當主耶穌降生的時候,該撒亞古士督「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路二1),這都不是說作者缺乏地理知識。「全地」,「天下」,「各地的人」,「都」等類的語詞,是概指當時的政權所達到的邊極,並不是按各別字詞的意思。我們說「皆大歡喜」,並不是像字面上的概括全人類;我們說「必然是如此」,實際是不確定的猜測,等于「可能是」;說某人「每天去作工」(everyday)並不表示從不休假,重病也抱恙從公,只是說他照常上班,與「每天」(everyday)不同。符號邏輯在語文實用上的行不通,原因也在這里;我們不能全用「總括」和「除外」的兩極語文。經文中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和「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與上面列舉的慣語就不同了;因為這里的「都」和「一切」字詞,加上了清楚的界說和條件,消除了在語意上混淆的可能。
沃爾夫(BenjaminLeeWhorf,1897-1941)相信,人類和哲學上的基本問題,歸納起來不過有十來個,而且多不是真性問題,可以從聖經對語意上的新了解而消除(dissolve)。維根斯坦(LudwigJosefJohanWittgen-stein,1889-1951)對語意學有極大的興趣和貢獻,至少是在早期也有類似的看法。這種觀點,可能是受當時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等人數理邏輯的影響。他們後期的觀點也不一樣了。
海德格(MartinHeidegger,1889-1976)寫過一本書,叫《到語文之路》(OnthewaytoLanguage),是在行路中關于語文的一段談話。單是這個書題及場景,已夠象征性意義。書中描述討論的進展,意見的傳通,也是像路途的交通一樣。海德格給人的印象是他盡量避免遽下定義,謹慎的求了解有關環境,對日文「語葉」(Kotoba)一詞,就反復研求。
是的,語詞並不是查字典那麼簡單。柯茲博斯基(AlfrsdKorzybski,1879-1950)的語意學理論,把語文比作地圖。地圖並不是實地,人不能在地圖上橫越大陸。地圖的功能是要引人知道實地,所以在制作原則上應該求真;再有藝術天才的人,也不應在地圖上發揮,制造錦山繡水,運用想像力過分,把地圖變成了後期印象派繪畫,準會叫人陷于失迷。在釋經應用上來說,必須要求其真,求其合于自然。
一九八八年,當甦聯漸漸說真話的時候,測繪地圖的首長雅森科(ViktorR.Yashchenko)承認,在過去五十年來,他們故意制造使人迷失的地圖,不但略去情報機構的位置,更刪除了某些街道,連河流也搬移了!真確的地圖呢?那保守為「國家機密」!據說,這樣作法是為防止西方間諜。不用說,居民和游客都紛紛抱怨。莫斯科人以為最可靠的地圖,是美國情報局(CIA)出版的。(《紐約時報》,一九八八年九月三日)官方制造的謊言文化,竟用到了地圖上,其為害可大可久,實在是不智。
語文地圖的情形,也是如此。大有人在歪曲虛構語文地圖。他們把一部分刪除,一部分更改了,不但失去了地圖的意義,並且會產生反作用把人不知引到哪里去。這真是荒謬之至!
聖經是真理,是引人到神面前的正確地圖,絕不會有上面說的那種情形。但問題出在人習慣了錯誤的語意系統。人孕育于虛謊,生長于虛謊,居住于虛謊,習慣于虛謊,沉溺于虛謊,以為是自然的事。遇到問題時,虛謊是方便的武器。在社交因應上,虛謊是成功的階梯。結果,人與人之間說實話的時候少,說謊言的時候多;說的,听的,思想的,盡都是虛謊,型鑄成觀念,也表現于行動。虛謊,浸潤透了人性,幾乎成了「次原罪」。虛謊造成可怕的情形︰不能听真理,不能明白真理。
因此,在遇到真實的「語文地圖」的時候,反而信不下去,不是打折扣,就是設立「緩沖地帶」。所以在釋經時應該先用信心接受神的話,更不可以造作假圖,引人入誤。
地圖不論如何詳確,總不能代表所有的地物。幾年前,有一只橫渡太平洋的小船發出求救信號;救助者問他們的問題,發現他們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原來他們只帶了一張世界地圖,對經緯線和航海一無所知!要了解聖經的語意,必要知道那是對誰說的,在何種情形之下說的,與我們的關系位置如何,才可以正確解釋體會。
盡管聖經的真理沒有改變,語意沒有改變;但一般語文會隨時間而變易。這就像地物可以改變的,二百年前的新加坡,是一個小漁村;三百年前的新阿姆斯特丹城,今天變成了「大隻果」紐約!我們現在對「總督」、「巡撫」一類語詞,感覺古老而悠遠。Democracy「民主」以為是好的理想;卻不知是源于Demos(人民)加kratia(權力),而在三四百年前,意義接近亂民政治!百多年以前的人只知道Computer是計算的人,不知道是什麼「電腦」,也不懂今天汽車的那些名目。同樣的,我們今天翻看字典「馬」字部,駁,馱,駒,騅,騏,驥,驊,騖,……也極不熟悉。這就是說,我們今天所生活的是另一種文化,我們要知道正確的語意,必須對不同的歷史文化有所了解。
還有,使用語文,或說制作「語文地圖」的人,總是有他們的性格和情緒,幾乎形成了他們私有的風格和定義,他們的語文是其自我反射;如果是對話,可能應而不對,如果是解釋,可能不會其意。
《呂氏春秋》記有一個楚人,在江中乘船時,將一把劍失落在水中。他趕快在失劍的地方,船旁刻上個記號。到船停泊時,他下水去找失劍,自然是遍找不著。許多人膠執定義、定律,也會有「刻舟求劍」的問題。
有人說︰誰都會誤解聖經的可能,誤解有什麼關系?誤解聖經仍然可以達到正確的目的。哥倫布把美洲當作中國,卻仍然發現新大陸,從前的中國人相信地是平的,古時人都相信天動地靜,連孔子也說過「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還不是好的教訓?
對于這種說法,我們的回答是︰不免錯誤和不求正確,是兩種絕不相同的態度,難道我們沒有責任,正確了解天父的旨意嗎?況且現代正確了解宇宙的實在情形,正確知識所帶來的成就,豈是過去多少世代可以相比的?至于上面所引孔子的話,意思在于勉勵人在道德學問上求進,並不是有關自然科學的斷語。如果基督徒不求正確了解聖經,只以偶然見到的一節經文,作為行動依據,也有不陷于錯誤的可能;但那或是由于常識的判斷,或是基于或然率,偶然作對了,或是還沒知道較遠的效果,需要等著瞧。總之,沒有可以代替正確了解聖經語意的理由。
子路問孔子,如果去國政混亂的衛國當政,什麼是當首先推行的事,才可以撥亂反正,把國家搞好。孔子回答說︰「必也正名乎?」意思是說,建立正確的語文定義。直爽鹵莽的子路,對老師說︰「哪有這種事!您老人家真腐迂得可以!」孔夫子听了,瞪眼正色,用濃重的山東腔,好好教訓了他一頓︰「阿由呀,你真是個不學無術的家伙!……」斥責了後,接著就
開導,給他好好上了一課;《論語》「子路」章這樣記載︰
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孔子在這里說明,知識是由形成的觀念來的;缺乏觀念,就不能有知識;而語文(名)必須有定義,才可以形成觀念。因此,知識的首要在于語文。語文是傳通的媒介,語文的意義正確傳通了,道德政法才有標準,政事才可以上軌道,有規律。因此,必須「言無所苟」,使用語文不能夠隨便。
荀子是一位了不起的思想家。他把「正名」的重要更加以發揮,並且主張制定語文意義,是政府的責任。他說︰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辯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公。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謹于循今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名守約之功也。(《荀子》「正名篇」)
《荀子》的「正名篇」,雖以政治上的實效為主要目的,但他認知「名」(語意)和實可能不是一回事,必須使其合一,仍然足以位居世界最早語意學家。他認為訂正語詞的意義,統一語詞的標準,使人說話為文不至于亂名托辭,而達到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他批判亂名托辭的人,等于偽造文書,等于造作假的尺度秤斗,使人失去標準,是大奸大惡,是一切紛爭疑惑訟亂的起始。他對于語文認真的態度,和他的真知灼見,不僅遠超過他的時代,就是到今天,也很少人有這樣的認識。
荀子之後不久,歷史上出了一個惡例。《史記》「秦二世紀」記載︰當時的丞相趙高擅權,想要作亂,恐怕群臣不服,就先設個試驗。有一天,他把一匹鹿獻給秦二世皇帝,說是一匹馬。皇帝笑著說︰「丞相錯了吧?那是馬呀,你稱鹿為馬!」其實趙高老眼不花,更絕不是頭腦老得糊涂了,他是當朝廷作了個「官意測驗」,請旁邊立朝的大官們表意;有的識時務者順他說是馬,有的明哲保身,中立不表示意見;趙高記下幾個稱鹿為鹿的人,暗中「整肅」了他們。奇怪的是,趙高的意見得了大多數票,可見多數並不一定代表真理。
這自然是有名的政治陰謀,但卻是以語意學的方式表現日來。
聖經說︰主基督耶穌的名字「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名稱為神之道。」(啟一九11-13)
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神的話的特點是真實可信的,如我們的主是真實可信的。這樣,我們的信才有穩固可靠的基,我們的生活才有可以依據的標準。因此,聖經說︰「人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晨光。」(賽八20)聖經又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五20)因為他們混亂了語文的意義,就是混亂了道德的標準。
魔鬼的族類,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說謊言;因為魔鬼「心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于自己;是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之人的父。」(約八44)
基督徒是屬主的人,應該恨惡一切謊言;這不僅是應該惡假見證,說假話。「說謊話」的意思,是口里所說的,並不心里所想的。「嘴唇油滑,心口不一」(詩一二2),就是把的意義變更了。這都屬于謊話。
現代的政客們,最擅長這種邪門藝術了。他們作虛謊的許,說言不由心的稱贊,又說了些沒有定義的字,如︰民主自由、人民……什至故意變更其字義,有時為了美化掩蓋丑的事,有的是支吾其詞逃避責任的方法,作doubletalk。些人,對語意學又怕又恨,對人家指出他們的語文把戲極不願,是可以想得到的。
對于基督徒來說,無論怎樣的重視語文,都不會太多,無論怎樣的強調語意學,都不會過分。雖然,基督教宗派林立,為人詬病,使人迷亂,但有一本共通的聖經,總是聚合的力量;如果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還是可以建立道德的標準,分辨是非。
不幸,現在有人似乎是立心發願,專作混亂的事。他們竄改聖經,連所新用的字義也不知道。或解釋聖經,亂譯新詞,好像只是為了迷惑人。更可怕的是試圖美化罪的面目,叫它不再那麼丑陋,結果使人與罪接近狎昵,而不加警戒惕防,以致陷于罪里。這就像在可以使人滅沒的流沙旁邊,本來有個警告牌,上面畫個代表危險的髑髏和交叉的枯骨,誰都知道那不好看,但可以收謹慎防避之效,警告的目的達到了,救許多人免于沉淪。以後有人來加以「美化」,把它改成了玫瑰花,寫了「歡迎歇足」的字樣。這件事本身似乎是無害的,誰都不會因欣賞這新招牌而損害一根毛發;但不要忘了,那招牌是立在什麼地方,有什麼作用!其表意不同,人的反應也就不同,會招致悲慘的結果。這樣作的人,動機是什麼,出于誰的主使,絕不可不加注意。
看看近年來的語文魔術成果︰同性戀叫「另一種生活方式」,**叫「婚外情」,打胎叫「選擇的自由」、「計劃家庭」,哪知道自由的代價是一條小命兒,計劃只是一個殘忍的減號!酗酒叫「酒精習慣」,吸毒叫「化學品倚賴」,……還有許多。舊的罪惡有了好听的新名詞,是幫助犯罪者的面子上好看些,良心不至于受傷。華人心理輔導者,也不甘落後,雖然搞不出什麼新貢獻,卻也改了新譯名,把性的selfcomfort,改譯成「**」,而避免「自瀆」,「自淫」不好听的字眼兒;似乎不知「**」是個太通用的語詞,會引起混淆,也許這正是他們所要的。至于不好听的字,都跟從適合現代人的生活習慣而改變了。想想看,如果法律語詞中失去一切定罪的字眼,是否就天下太平?醫學詞匯中除掉一切病征名字,是否就等于健康了?
有人說︰他們不知道。翻譯者和釋經書「不知道」意義是什麼,而竟然寫了出來,豈不成了不知所雲?
但我們從聖經知道一個世代的情形︰「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為什麼會「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因為善的絕對標準沒有了,人不再能想到向善的觀念,成了一片昏黑。那是挪亞的世代;結果是神毀滅當時的世界。前車之鑒,不是很可怕嗎?
言與意符,是基督徒最基要的責任。
有一位自命君子的人,為人極其慳吝,一毛不拔。有人責問他,他卻說所行是根據聖人書「一介不以與人」,卻忘了下句「一介不以取諸人。」(《孟子》「萬章」)更可惜的那是伊尹的故事,他以後的幡然改圖,由獨善其身而出山問世,致君堯舜,並且「以斯道覺斯民!莫怪現代的伊尹這樣少啊!而在解釋的錯誤上,是由于只顧本句,忘了下句。
五代時的和凝,本來是個志義之士,性樂善,什有當時之譽,而有褊急的毛病;與不知氣節為何物的「長樂老」馮道,同在中書省辦事。有一天,和凝見到馮道穿著新靴,問他是多少錢買的。馮老舉起左足緩緩答道︰「九百。」和凝就回頭對跟他的下屬發起脾氣來,久久詬責不息︰「為什麼我的靴子相同,卻要買一千八百?」這時,馮老又舉起他的右尊足說道︰「還有這邊的,也是九百呢!」于是引起哄堂大笑。釋經不顧下文的人,比誤以一只靴子比半雙便宜要嚴重得多,不僅應該當眾取笑一番就算了,如此傳道講理,值得當眾申斥,因為會引起極不好的結果。
不能斷章取意
一個最能破壞教會的觀念,是出于不顧語意,忘了上下文的截題解經。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一六31)這節經文,常被誤用作「全家得救」的「應許」。
首先,我們該知道,那是使徒們在布道行程中,一個實用的對話,即使是回答別人問道的一句話,也不能算作是神的應許。但羅馬教利用這句話,作加速的「教會增長」︰只要有一個
人信了,就把一家人算計入信徒數字中去,這樣寫起報告來固然好看,但如此「增長」,不啻是揠苗助長,人為的成分太多。
再從語意方面看。故事並沒有停在那里。下面的經文繼續記著︰「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听。……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徒一六32-34)保羅和西拉並沒有作偷工減料的工作;路加也沒有作虛假夸張的宣道報告。是因為全家听了道,信了,得救了,而有喜樂。
不過,我們必須承認,確實有一人先信主,而後全家信主得救的事實。但不應該因此就忽略不負責任錯誤釋經的態度。一人信主以後,因愛他家人而向他們見證,為他們代禱,帶他們听道;天天教導,必要時用言語;是這一切因素,帶來全家信主的結果,而不在什麼「應許」。如果誤把人的應對,當作神的應許,有任何一人信主而沒有全家得救的個例,都會做成對應許信心的問題。
不要以偏概全
以色列王國歷史,是這樣開始的︰
在身兼先知,祭司和士師的撒母耳末年,有一天,全國耆老代表聚集,來向他請願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見撒上八4-9、19-20)這件事,撒母耳不喜悅,神也不喜悅,但到底還是讓他們如願立了王。
今天,我們都同意這件事是神所不喜悅的。但神不喜悅什麼呢?這是釋經的責任,要叫人知道神的法則,避免神所不喜悅的事,行神所喜悅的。
不少人解釋說︰「當然,是神不喜悅他們立王。」
這話未必對。「王」只是一個名詞。難道沒有王,而有別的名目的獨裁者,神就滿足了?今天世界上稱「王」的統治者佔極少數,但情形還是遠不能叫神喜悅。神不喜悅的是人的態度和觀念不對。那麼,在釋經上有什麼根據呢?
看他們說的話︰你老了,你兒子不好,都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的問題。即使是立了王,只是保證有父終子繼的制度,如果仍然兒子不行道,只是確保沒有變好的機會,遠不如士師制度。可見這只是他們的借口。再進一步說,後來在掃羅以後受膏的大衛,神自己說是「合他心意的人」(見撒上一三14);如果王制有錯,神不會向錯投降,轉而就錯承認王制。現在,我們看到了他們真正的意向︰是要「像列國一樣」!這正是神所不喜悅的。
以後在何西阿書,神又提到這個問題︰「我在怒氣中將王賜給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何一三11)問題也是他們不遵從神把他們分別出來作「獨居的民」,而要效法列邦拜偶像。盼望我們不要斷章取義,忘記這要緊的信息。
半真理並沒有一半價值
我們看到,一句話的一半被截掉了,叫作話說一半,會使語意改變,不是傳達真理。一種是把後面下文去掉,就不能發揮或補充前意。還有一種是把前面上句去掉,就把前設的條件沒有了,或把特定的變成了普遍性的。我們可能都听見過的常話是︰「我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這句話,听來很屬靈,是出自聖經,很多人願意引用,似乎是效法保羅。其實不是!
聖經中保羅的話是︰「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
你看得出這差別嗎?差別很大。
我們要考慮︰保羅是否「不知道別的」?如果他不是而說是「不知道別的」,那是謊言,但我們相信使徒保羅不說謊,也不會以虛為謙。那麼,另一個可能是他真的不知道別的,那是無知得近乎愚昧,但也不是的,事實上雖然近乎有此表意。剩下還有一個可能,是他使用夸辭,以加強語氣,就像他說「我只有一件事」(腓三13)相似。如果是這樣,那個限制性的前設句,就更有意義了。那前設句是︰一、我定了主意;二、在你們中間。為什麼呢?
「我定了主意」,不是習慣性的,也不是偶然的;是搜集資料,深思熟慮,當然加上了多少禱告,才作出的戰略性決定。
「在你們中間」,是知道那環境的特殊性,成為他定意的因素。因此,我們不可不熟習哥林多環境的不同。哥林多地處希臘哥林多地峽之中,是東西交通中心,是個人口五十萬的商業化城市,而且有大學府。換句話說,保羅的宣道戰略,是愈在驕傲崇尚知識復雜的環境,愈講單純的十字架救恩,「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而在屬靈成熟的人中間,也講神奧秘的智慧(林前二4)。相反的,這些人可能是沒有屬世智慧的人。
想想看,在哥林多這里所發生的奇事︰一雙織帳棚的平信徒夫婦,在家里釋經學校,來求深造的學生,意然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的亞波羅!(見徒一八24-26)
但這不是說要我們輕看知識。聖經從來沒有說過無知是品德。更該注意的是,有智慧有學問的保羅(參徒二六24),不用智慧的言語;沒有學問的大漁人彼得,以知識為當殷勤追求的(見彼後一5),而且稱揚保羅的智慧,警告「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彼後三15-16),不可妄行強解。如果二人換個位,或講相反的話,情形會多麼不同呢!
釋經學的存在,早于全部聖經,不止是與基督教同其久長。猶太教拉比的權威,是建立在他們解釋舊約法典神的話上面。
耶穌基督在世的職事,釋經居首要的地位;他與猶太教拉比的不同,與他們的沖突,也在于解釋聖經。他指出他們的問題︰「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太
二二29;可一二24)猶太人因為不明白聖經,誤釋聖經,以致面對聖經所見證的彌賽亞而不認識,反想要殺他。主耶穌說到他們可憐的情形︰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里來得生命。(約五39-40)
主耶穌是說,他們有了聖經,也查考聖經;但他們的前設錯誤,以為經中有永生,其實沒有。聖經的功能是見證生命的主,叫人信他而得生命;但他們不接受他,也就不能得永生。可見不明白聖經何等可悲,何等危險!
連與主同在的門徒,當那時候,也是不明白聖經,因為聖靈還未賜下來。所以主耶穌復活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為門徒釋經。他為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釋經︰「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以致那兩個門徒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二四27、32)他也為十一個門徒釋經。耶穌對他們再復前課︰「『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于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二四44-45)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是在門徒旁邊的保惠師(訓慰師);主耶穌離開世界,父神差「另一位保惠師」(約一四16),就是真理的聖靈,他「將一切的事指教」門徒,並叫主門徒「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四26,一六13)。
遵著主的命令,在初世紀傳道的使徒們,接受舊約聖經;只是他們不同的釋經,引起了問題。五旬節以後的彼得,第一篇公開的「基督教宣言」就是舊約的釋經,以證明耶穌是基督。
(見徒二14-36)教會的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在大公會的陳詞,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證明耶穌是眾先知「預先傳說要來」的「那義者」(參徒六10,七l-53)。傳福音的腓利,順從聖靈的引導,得著了非洲太監信主,是因為他用正確的釋經,從以賽亞書預言受苦的僕人彌賽亞,講明耶穌基督和他的救恩(見徒八26-35;參林前一五1一11)。保羅宣講基督的福
音,就是釋經(見徒一三16-41,一七2-3),「本著聖經……『傳……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受更深造就以後的亞波羅,也是「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徒一八28)
初世紀以後
教會進入第二世紀,面對著新的改變形勢,也面對著新的問題。一是親見過耶穌基督,听過他教訓的使徒們,先後離世了;一是有更多的外邦人(非猶太人)進入教會。使徒們的聲
音停止了,但他們留下了受聖靈感動的文字著作,繼續向世人說話。另外是在使徒時代就已經存在威脅基督教信仰的諾斯底派(Gnostics),進入了教會中;其最激烈、最熱誠、最實際,也最危險的領袖,名叫馬其安(Marcion,100-165)。殉道者游斯丁(JustinMartyr,100——165)稱馬其安是最可怕的異端分子。又據愛任紐(Irenaeus,130-202)說,示每拿的監督坡旅甲(Polycarp,70-155)在羅馬曾與馬其安相遇。馬其安問他︰「你認識我吧?」年老的坡旅甲答道︰「我認識你是撒但首生的!」
那教會第一號大敵的異端,是出在釋經上。馬其安有一套兩極化的觀點,把新約與舊約,律法與福音,猶太教與基督教,看為不能並存相容的。因為他堅持字義,貶斥全部舊約,把舊約創造的神看為「次神」(Demiurge)。什至于翻改耶穌基督山上訓眾的話︰「我來不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而是要廢掉他們!」(參太五17)他所制定的聖經「正典」只有路加福音和十封保羅書信,還把路加福音「削履適足」,照他的意思大刪大改!可見坡旅甲真是忠心的群羊監督,他的灼見卓識,尊重敬畏神啟示的語文,認定隨己意釋經是首惡,正與彼得警示防備「惡人的錯謬」(彼後三17)相同,教會應該切切實實的留意!
只固執字義,膠柱鼓瑟,不顧語意,在日常說話行事上是行不通的,顯然可見,我們都可以體驗得到。同樣的經驗,也可用于釋經;不過語意釋經的索求,也該有適當的紀律限制,才可以免陷于「吹無定號聲」的危機。
馬其安雖則接受保羅書信為聖經正典,卻無視于使徒的喻意釋經原則。亞力山大學派創始人是潘代諾(Pantaenus,d.c.190),繼任為革利免(Clement,150-211),興盛于俄利金(Origen,182-254)。俄利金是位品德高尚,才智卓越的學者,他的釋經原則是把語文意義分為三部分︰字義(literal)的解釋是體(somatic),道德(moral)的解釋是魂(psychic),靈意(spiritual)的解釋是靈(Pneumatic)。他的釋經方法是創新的,就是在字義之外,加上喻意解釋;但在型格上,同于諾斯底派的三分法,不知是他從當時流行于北非諾斯底派的語詞上得了啟發,或是為了吸引教化他們,但確是應付了諾斯底派的釋經問題。不過喻意釋經的運用,難似字面理論上的畫出確定的格則,易于流趨各行其是。
在拉丁教父中,耶柔米(EusebiusHieronymus,347-420)可算是當代最卓越的學者,他起初近于俄利金,後來傾向于注重字義釋經。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354-430)則字義與喻意並重,而他的喻意釋經較為後代所知。奧古斯丁長于修辭學與邏輯學,是從安波羅修(Ambrosius,339-397)領洗,也從安波羅修領受讀經及講經的方法。據奧古斯丁說,他喜听安波羅修的講道,其講道原則是「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安波羅修能揭除字句神秘的幕簾,顯示屬靈的意義;有些單照字面看來與純正教義難以相容的困難,都得消除了。這給初向道的奧古斯丁極深的印象。在信主並牧會多年之後,奧古斯丁在晚年寫下了《論基督教教義》,講述了讀經釋經的原則,很為中庸適用。
稍後,修道士兼神學家凱錫安(JohnCassian,360-435)發展出經文有四種意義的釋經原則,基本上是把俄利金的靈意解釋分為二,稱為喻意(allegorical)和奧秘(anagogical)的釋經。于是,有一首釋經原則的短詩盛行直到宗教改革時代,以後也還有人采用,而至近代復有更為流行的趨勢。大致可譯成中文如下︰
字義顯明神的作為和先祖的榜樣;
喻意顯示我們信仰的蘊藏;
道德意義規範我們的生活日常;
奧秘顯示我們最後安息的天堂。
Litteragestadocet
Quidcredasallegoria,
Moralisquidagas,
Quotendasanagogia
ThelettershowsuswhatGodandourfathersdid;
Theallegoryshowsuswhereourfaithishid;
Themoralmeaninggivesusrulesofdailylife;
Theanagogyshowsuswhereweendourstrife.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四義」釋經法,不是說聖經中的語文有四種格型,而是說每一處經文都有四種意義。當然,這種設定有它的好處,會叫人去多加思考搜索,不要輕易忽略過去;但
在另一方面,會鼓勵人連用想像力,而沒有確定的引導原則和限制,容易把釋經發展成一種藝術,而漸失敬虔和教導的意義。結果,即使其藝業再高明,進入梵蒂岡大教堂的人,在情緒上感覺像是參觀博物館,而殊少敏拜的意義,也得不到多少教導。這樣,就像中國的八股文一樣,叫人盡在承題、破題上動腦筋、花工夫,反而限制僵化了人的思想。這也是「四義」釋
經不能免的趨向。
中世紀
由于十字軍東征和交通的發展,西方發現了亞理士多德的作品(初時是經由阿拉伯譯文),引發了思考模式的轉變,所謂歸納式思考及經驗論,都是由此源起,進入另一階段。
耶柔米早年,對古典作品很有興趣。有一天,他作了一異夢,夢見了基督;主威厲的否認他是基督徒,因為他思想里裝的盡是異教作品,實在只是異**。醒來後,他大大轉變,才
致力研經。
奧古斯丁則在思想上接近柏拉圖和新柏拉圖學派。由于他的影響,羅馬教的思想主流和釋經方法,也是如此。
到了多馬‧亞奎那,他對亞理士多德哲學極為向往,大量介紹。由于羅馬教廷對他的尊重,亞奎那的著作,竟然成為羅馬教的官定神學體系。
多馬‧阿奎那(ThomasAquinas,1227-1274)被稱為「天使神學冢」(DoctorAngelicus),是奧古斯丁以來最偉大的羅馬教會神學家。他認為語文所表示的,首先是事實,稱為歷史和文字的意義;而表示這些事實的語文,又另表示其他的事實,這稱為屬靈的意義。屬靈的意義是基于文字的意義。舉例來說,詩篇第二十二篇一節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
麼離棄我?」就文字的意義來說,這是作者大衛寫他受苦時心靈的情形,是歷史的事實;但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從他的口里也喊出同樣的話,所以是應驗了詩篇上神借大衛寫的預言,是其屬靈的意義。
在改教運動中,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初時講釋詩篇,多采取人文主義學者萊浮(JacquesLefevred-Etaples,1455-1536)的模式,注重靈意釋經;一則因為詩篇比較需要靈意解釋,一則是為了萊浮在注釋保羅書信時,也主張國信稱義,同時萊浮是在時代上近于路德的人物,可以想見他的思想流行于當時。在較後的時期,路德則多采取黎拉(NicholasofLyra,1270-1340)模式,注重字義釋經。馬丁路德主張唯尊聖經,以為聖經權威在教會之上;但他自己有時對聖經持批判態度。路德以為羅馬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約翰福音和約翰一書等卷,是聖經的精華;而雅各書是禾楷;對彼得後書和猶大書則存疑。不過,路德有他自己的性向和風格。路德自己說,愈在被激動時,他愈是才華風發,文章寫的好,也寫得快。但他在那情形下,在釋經上也多用情感的語言。例如︰教皇稱他為林中的野豬,破壞神的葡萄園。路德則說梵蒂岡的驢叫。屬地的畜牲不足以表達,就動用屬靈的末世預言,路德指教皇是**和啟示錄中的獸,梵蒂岡也用來指路德。這似乎是用釋經作宗教和政治上的筆戰了。
以至後來英國清**革命時期,指教皇為「敵基督」,幾乎成了官定注釋。當時的「第五君王」派(TheFifthMon-arch),根據但以理書第二章的預言,以為第四國已完畢,那「非人手鑿出的石頭」,將要把地上的國度砸得粉碎,如同糠秕被風吹散,而成為大山充滿天下,就是基督的國臨到。當英王查理二世戰敗被俘獲,終于斬首,則被釋為啟示錄的「大紅龍」被摔在地上。有人什至斷言,「新耶路撒冷」將建在美國(那時的新英格蘭殖民地)!
改教運動第二代杰出領袖加爾文(JohnCalvin,1509-1564),思想最為嚴謹深刻,而最有系統,也是影響更正教神學最深遠的人。加爾文初習法律,注重歷史和語意的釋經,力求避免曲解經文的明顯意義,至今讀來仍可得益。加爾文深深了解奧古斯丁,幾乎把日內瓦建立成「上帝之城」。他深為著意一切是為神的榮耀,在釋經格型方面也近于奧古斯丁。
近代的發展
改教運動的時代,正是印刷普及的時代,聖經譯成了多種方言,普遍傳播,民族思想漸漸興起,羅馬教會失去對聖經的控制。這些因素,使聖經能達到一般基督徒手中。同時,改教運動促進了民主自由思想的發展,信徒皆為祭司;但信徒既擁有聖經——神的話,何妨也皆為「先知」?于是自由讀經,也自由釋經!
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發揚了質疑態度與獨立精神,衍成科學與民主的發展。華拉(LorenzoValla,1407-1457)與伊拉斯謨(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實開聖經批評的先河,對釋經與評經均有相當的影響。及後貝肯(FracisBacon,1561-1626)興起清晰明確的散文風格;接著,英國皇家學會(RoyalSociety)于一六六○年成立,促進科學研究,歷史的字義的釋經漸成為主流。但並不是說靈意釋經悄然消失;相反的,各種極端的與武斷的靈意釋經,紛紛出現。同時,由于所謂頁心的自由,各形各色的信仰不再受到抑制,譯經與釋經幾乎也有同樣多的派別;而各派的聖經觀,直接影響其釋經的原則。
我們知道,聖經是神的話,用人的話寫成的,為要叫人了解。那麼,最簡單而正確的釋經原則是︰用讀神的話的態度去讀,用讀人的話的方法去了解。
凡福音派信仰的基督徒,都同意「以經解經」的原則;原因是聖經具有其整體性,必須有綜括的了解。可惜有人望文生義,誤認「以經解經」是相同的字就有相同的意義,如此而已。
其實堅持泥守字義,是釋經的一大攔阻。
若羲(Rashi-RabbiShlomobenYitzhaki-sacronym,1040-1105)是中世紀猶太人最著名的學者和釋經家。他專在字義,在其舊約注釋中,頗有缺乏邏輯的地方。在出埃及記第一章七節︰「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滿了那地。」若羲因那里所用vayishretzu一字,有蟲蟻聚滿的意思,就說以色列婦女一胎六生,所以能繁衍的那麼快!其實只要查聖經家譜的記載,就知道沒有那回事,連雅各增產競賽的妻子們都辦不到。
EdwardL.Greenstein擬想猶太人討論釋經的一幕趣劇,創世記第三十七章十五節約瑟的事跡︰「有人遇見他在田野走迷了路。」有人?他是誰?從哪里來的?若羲回答說︰「天使加百列!」有人問他這資料有何出處,若羲會根據但以理書,說那「一人」曾在那里出現過,是加百列以人的形象出現(參但八15,九21,一○5)。如果我們覺得近似取鬧,他會很認真的說神的話是如此說的,是「以經解經」的根據。問題出在有不少人這樣把一般名詞作特定名詞,照字義串引。如果我們改換一個想法,不那麼肯定專指;而說我們(或約瑟)所遇見的人,因神所允許的使者,仿佛把我們指引到厄難的坑中,幾乎被殺害,至終卻成就神的旨意,把約瑟造成埃及的宰相,使全家得救,那就不會有問題了。這是作比論推繹到實用上,而不能作為釋經的規範。
詩篇第六十二篇十一節︰「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听見。」中世紀的猶太注釋,從此推論出一項原則︰一處經文可能有幾個意義,但不會是兩處經文合成一項意義。這是神的話的經濟原則。又以耶利米書第二十三章二十九節為例︰「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盤石的大錘嗎?』」大錘打碎盤石,會迸出幾個火星,因此一節經文也可以有幾種意義。這斷語是對的;但達到這斷語的推論方法有問題,因為用了太自由的想像推繹。因為經文主要的目的是講神的話的大能,「火星」不是討論的主要對象。
還有一個釋經的常例,是注意上下文的關系。要正確了解任何語文,也不能不注意。但我們不能單憑位置關系,而斷定其因果關系。否則必然會作出結論︰「我家雄雞一啼,引致太陽東升」!
猶太人有個傳說,關于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據說,亞伯拉罕同以撒和僕人,回到撒拉那里,述說摩利亞山上如何要獻以撒的經過。撒拉听了,起初是吃了一驚,又怪丈夫在這等大事上竟不同她商量,一氣之下跟亞伯拉罕分居了,去住在希伯侖,直到去世;而亞伯拉罕住在別是巴。只是這樣的釋經,把撒拉說成不是我們從聖經所認識的撒拉,倒好像是以「婦解」運動的先鋒來塑造撒拉的形象。他們所說的,與那「仰賴神的聖潔婦人,……順服自己的丈夫,……听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的撒拉不同(彼前三5-6);而「撒拉的女兒」也該是更現代化了。
還有一種說法,是說撒但知道神在摩利亞山試驗亞伯拉罕的事,就在亞伯拉罕啟程回家之前,捷足先趕到撒拉的帳棚,向她報告所發生的事;撒但所說的雖然是事實,但卻隱瞞了「耶和華以勒」公羊代贖為燔祭的事。撒拉听了痛兒心切,不是心髒病遽發,就是引起夙疾,不久逝世。
上面這兩個說法,雖都煞有介事,但所根據的,只是「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創二三1-2),與上文以撒同亞伯拉罕回家,相隔只有幾節聖經,而又未說出有多少時間,因此而引起揣想。這也是不足以訓的。如果照這樣釋經,問題一定還有許多呢!
教會所受的**過去以後,想不到所受的痛苦會來自聖經!因為對聖經的解釋不同,產生了許多的紛爭;而在另一方面,聖經無私的道德標準,給不能遵行的當權派極大的不便和不安。于是,一二二九年的土路斯大會(SynodofToulouse)決定,禁止平信徒擁有聖經,任何翻譯尤在禁止之列。
但從人民手中取去聖經,就是使社會失去道德的準則,播下了敗壞的種子。不到一百年後,巴黎大學教授道德家尼哥拉‧克里孟(NicolasPoillevillaindeClamanges,1367-1437)就指出,忽視聖經是道德敗壞的根源。
聖經是神的旨意,用人的語文寫出來,為的是要把神的旨意傳達給世人,使人信而得到救恩,使人領受而遵行,在地上過榮耀神的生活。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有譯經與釋經。
譯與釋
譯經與釋經既是異名,在理論上應該是兩回事。但在實施上,很難絕對區分。不但在習慣上,許多譯本都附有注解;即使是沒有加注解的譯本,在用字上遇到可有幾個不同的選擇時,譯者取此而舍彼,在基本上就是決定其意義,也就同于釋經。
人類基本上有社群性向,所以尋求傳通,表泄自己的意見。因為心中有了先存的意見,所以在听受別人的話,讀別人的文章,總是把自己的「成見」加進去;如果有機會的時候,也會表達出來。英國大文學家約翰生(SamuelJohnson,1709-1784)在他一七五五年著名的《英文大字典》里面,也不免注入自己的意見,對patron一詞給下了近乎刻薄的定義。文藝復興的文學泰斗伊拉斯謨(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一生喜歡為文諷刺假冒為善,在他的希臘文——拉丁文新約全書中,也不時借題發揮。其中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十二節,伊拉斯謨注釋說到神父「被允許**,可以自由蓄幾個妾,只是不可娶妻。」使讀者不得不揣測,這與他自己出身為神父的私生子有關。雖然羅馬天主教為了維系信仰統一免陷于混亂,仍奉行耶柔米(St.Jerome)的武加大通俗拉丁文譯本聖經(405年),但伊拉斯謨批判了其中許多誤譯,自然也影響注釋。
在英國,因為地理上與歐洲大陸有海峽相隔,思想上也發展成趨向獨立。早在一三八○年,威克里夫(JohnWycliffe,1329-1384)將當時通用的拉丁文聖經譯成中古英文,以啟迪教化人民。
宗教改革運動,印刷術的發明,都有助于聖經的譯成多種語文。在另一方面,聖經的普譯,印刷術的普及,也有助于宗教改革。聖經真理的光輝,「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可以照亮教皇制度下無知和腐敗所造成的黑暗。神的話是他的權能。
一位英國青年學者廷岱勒(WilliamTyndale,1494-1536),在與崇奉教皇的羅馬教學者辯論時,說出預言性的壯語︰
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規條;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幾年之內,我要使扶犁耕田的農家孩子,比你更懂聖經!
廷岱勒的話,實在可追溯到伊拉斯謨的源流。在新約聖經緒言中,伊拉斯謨寫道︰
我能希望每位婦女可以讀福音書和保羅書信。當聖經譯成每種語文的時候,不僅甦格蘭人和愛爾蘭人,連土耳其人和回**,也可以讀了明白。……扶犁的農夫可以吟誦經文,織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韻律中吟唱聖經語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講述聖經故事,消除途中的悶倦。
一五六○年日內瓦聖經的出版,是廷岱勒壯語的實現。在一五二四年渡海往歐洲大陸。(因為英國那時還未歸于更正教,情勢所迫,不能在國內自由譯經。)流浪十年之內,廷岱勒把新約及大部分舊約聖經,從原文譯成了現代英文!新約全書早于一五二六年出版;一五三六年,廷岱勒為譯經而殉道,工作由別人繼續完成。
廷岱勒燃燒的信念,最後傾奠上自己的生命。日內瓦聖經出版後,成為最有影響力的聖經。所謂英王雅各欽定本(KingJamesAuthorizedVersion),有百分之九十是根據廷岱勒的日內瓦譯本;以後的各種譯本,也大部分取法于日內瓦聖經,由此可見其譯文之嚴謹與高明了。現行的欽定本,修訂雖已達五次,卻只是因字的結構拼法不同,或字義因時間變遷,為了避免誤意,作最低限度修訂。廷岱勒十年勤勞工作的成就,比亞力山大大帝十年征服半個地球的勛績更偉大,影響更深遠,更永久。
注釋的問題
雖然英王雅各欽定聖經,取據日內瓦譯本那麼多,但那位用他名字的英王雅各,飲水卻不思源,對日內瓦聖經大表其不滿。這個有名的故事是這樣的︰
英國女王伊利沙白一世,于一六○三年三月逝世;因她未曾結婚,沒有王嗣,由甦格蘭王雅各六世繼承大統,是為英王雅各一世(KingJamesI)。他是一位很熱心,而有神學知識的王。他曾經出版過《靈鬼論》(Daemonologie,1597)兼論天使及鬼魔,是此類作品之中最早的;他自以為也能釋經。在就英王位第二年,一六○四年,就在泰晤士河上的翰浦屯宮(HamptonCourt)召集當時的著名學者開譯經會議。雅各王躬親參加,並且講了話。他說︰「我們可能永遠不會看見完美的英文譯本聖經,但我以為日內瓦聖經是最壞的譯本。我希望大家集全國最好的學者,共同努力,譯成一個統一的譯本,以供各教會誦讀使用。」
善體王心的倫敦主教班可樂福(RichardBancroft),看出問題不在于已使用半個世紀的日內瓦聖經譯文上,而是出在其獨立的精神,就建議說,以後的譯經應該不加任何注釋。王極表贊成,認為「智者所見略同」。雅各王指出不合御意的兩個例子︰一是在出埃及記第一章二十一節︰「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日內瓦聖經注說,在王的命令與神的旨意違背的時候,順從神而違背王命是應當的。另一處在歷代志下第十五章十六節︰「亞撒王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後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搗得粉碎,燒在汲淪溪邊。」日內瓦聖經注釋,認為應該把老太婆處死刑,像處理亞舍拉偶像同樣炮制,不該便宜了她;因為舊約律有明文,造偶像的該處極刑,不能只對付產品。王認為像這種惡注,會使人民**,十分危險,是要不得的。(注︰不久之後,班可樂福主教便榮獲晉升極品、成為總管全英教政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其實王的擔心假借聖經注釋作「思想走私」,也並非完全無因。那時,清**已漸發展成勢力;而在三十年後,一**○年的清**革命,就把英王查理一世斬首了,而其軍中使用的聖經恰是日內瓦譯本。
另一本加注釋的英文聖經,是附有次經的「貝主教譯本」(BishopBeeke-sBible,1551),其新約部分也是參考廷岱勒日內瓦譯本。其有名的注釋在彼得前書第三章七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識]和妻子同住。」讀者發現,注︰「……如果她不順服,不幫助丈夫,就得把敬畏神打進她的頭腦里,她就知道學習盡她的本分。」這譯本就得了「打老婆聖經」的雅號。幸而這個譯本從未廣受歡迎。
注釋不是聖經
我們都知道,聖經的注釋不是神啟示的話;也從未听說過,注釋聖經的人夸稱是神啟示的話;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不同,很容易分辨出來。雖然如此,這並不減低注釋的影響力。讀經的人,像是有一種意識上的惰性,半自覺的順流而下,把注釋當成是神的話的解開;一般不習慣于批判性思考的人,更容易先入為主,以為是唯一的解釋。這就像是中國古時讀《四書》的人,把《朱子集注》也讀進去,以為與「子曰」有同等權威,是唯一的正解。
譯經的人應該嚴謹忠誠,更應知道是神的話,存敬畏的心事奉,才可以言無所苟,不敢隨便。人對了,翻譯的作品才對,「道行而志通,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篇」語)這是說,語文有標準了,才可收到正確的傳通效果,不是「吹無定的號聲」,而有一致的正確信仰與行動。論到譯經者的條件,馬丁路德說得好︰「譯經者需要有一顆真正虔誠的、信實的、勤勉的、敬畏神的、有經驗的心。一個虛偽的基督徒,或激烈分子,都不能作一個信實的翻譯者。」
至于注釋聖經,也該知道是為神作的,要特別小心,不可亂伸烏撒的手;就是連分段與加小標題的事,也不能輕忽。外行人固然搞不得,不敬虔和沒有原則的人,也不能任意從事。神是輕慢不得的,我們都要在永生神面前交帳!
至于讀者也有自己的責任。首先,要求聖靈的引導,虛心求解,借著虔誠的禱告,有敞開和清潔的心,求聖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也該知道,注釋是人加進去的,意見可能各有不同,而且各家的多種注釋,可能無一是對的,是要幫助人明白神的話,如果注解確當,也能幫助人明白神的話,但也可能注入自己的成見,為要顯明自己有理。聖經是真理的聖靈寫的;惟有原作者(聖靈)最知道他自己的心意。
附錄︰譯經與釋經的關系
中國人一向非常重視語文,對經典更是如此。因為語文代表思想,也影響思想。
在基督教傳入中國一百年之後,本世紀初,中文譯經(部分或全部)有了二十七種,加上九十九種方言拼音譯本,包括十種方言,真是百家爭鳴,其所造成的混亂情形,可想而知,信徒莫衷一是。
感謝主,經中西基督徒學者的協力,譯成了和合譯本。經教會一直采用,聖靈動工,教會奮興,福音傳開。這正像是靈火由天降下焚燒,印證神悅納所獻的祭物。而我們也感謝敬佩譯經者慎重敬虔的態度,才得聖靈啟導,有如此杰出的成果。
在這一代出現了現代中文譯本,不僅不是標準譯本,而且有的地方比LivingBible的意譯更自由,更大膽,更任意加添刪減改易,忠實的譯者風範,慎敬的譯經態度不見了!就以開頭來說︰
太初,上帝創造宇宙,大地混沌,沒有秩序。怒濤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籠罩著。(創一1——2《現》)
「太初」跟「起初」不是一回事,讀中文聖經的人都知道。而「宇宙」跟「天地」比起來,哪個容易了解?這還不說。「宇宙」的意義是什麼?「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準南子》注)是空間時間的綜稱,只是借指天地,為什麼不直言天地?再看約翰福音︰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經存在;道與上帝同在,與上帝相同。在太初,這就與上帝同在。(約一l-2《現》)
誰都可以去比較,更現代,更進步,更容易了解的地方在哪里?至于「怒濤澎湃的海洋」,連在LivingBible里都找不到,是任意加添上去的;特別是「海洋」,尤為莫名其妙了,因為海洋是在創造過程中的第三天才有的,違反邏輯次序。
譯者似乎有種抑制不住的,愛加用形容詞的傾向。這種文人早期意型,似難避免;但加進經文里,就不可原諒了。例如︰「你為什麼生氣?為什麼愁眉苦臉?你要是做了正當的事,你自然會顯出笑容,……」猜得出這是什麼話嗎?是現代中文譯本改譯的創世記第四章六、七節的「你為什麼發怒呢,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再看現譯︰「約瑟體格健壯,英俊瀟灑」。(創三九6「約瑟原來秀雅俊美。」)剩余的形容詞哪里來的?接下去︰「不久,主人的妻子向他頻送秋波。」這種庸俗的字句,現代的言情小說都嫌肉麻陳腐棄而不用,竟有人拾起來放在聖經里!如此現代!
也就在創世記第三十九章,記約瑟的事跡,和合本譯得非常認真而且好,其中有個重要的字︰「手」字。英文KingJamesVersion也都有,可惜幾個新譯本忽略了。
波提乏從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約瑟。(一節)
耶和華使他「手里」所辦的盡都順利。(三節)
主人把家中一切都交付他「手」。(四、六、八節)
約瑟把衣裳棄在婦人「手」里。(十二、十三節)
司獄把監里的事交約瑟的「手」。(二十二、二十三節)
手,表示所有,管理,引導,也表示掌握把柄。約瑟落在人手里,服在人手下,手中作事殷勤忠心,更有神的手引導他。這不但是文學上的美妙,更也有釋經上的重要。
你不感覺意外吧?凡是好的都刪去了。這才叫是「現代」?如果保留了,又有什麼不現代的地方?又有什麼難懂?
說到這里,就再看看「腳」吧。腳,表示立場,行動,地位等。
「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詩四四18)被改成了「也沒有反抗你的命令。」(《現》)
「使我的腳立在盤石上,使我腳步穩當。」(詩四○2)被改為「他把我安置在盤石上,使我安全穩當。」(《現》)
「你使我的腳站在寬闊之處。」(詩三一8)被改為「你把我安置在穩當的地方。」(《現》)
初期教會把田產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四35、37,五2)以後,欺哄聖靈的婦人僕倒在「使徒腳前」(徒五10)。現代本竟改譯為「交給使徒」。
誰能看得出改譯的好處在哪里?
再如「軛」在聖經中表示工作,服事,權柄,婚姻等涵義。「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申二八49),是說服事敵人的苦役。所羅門王崩逝後,以色列人民申訴在他治下「服重軛,作苦工。」(代下一○4)以撒為長子以掃祝福,說到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掙開他[事奉兄弟]的軛。」(創二七40)主耶穌來是使人自由,他應許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一28)「軛」是一樣的字,但性質不同,所以可作對比。
但現代本譯為︰「你父親所羅門使我們背負重擔。」(代下一○4《現》)又把以撒的祝福改為「但當你反抗他的時候,你將擺脫他的枷鎖。」(創二七40《現》)同一個「軛」字,竟化為不同的「重擔」和「枷鎖」!違背翻譯常規常理,叫人信不下去。原因在哪里?規範在哪里?
不知為了什麼,在聖經標題上用起工夫來。詩篇第一百十九篇,大家都知道屬于「字母詩」,每八節是由希伯來文的一個字母起,從頭到尾依次用了所有二十二個字母,無從加小標題。但在二十多年前,排印二段式聖經的時候,多出了些標題來。有一位朋友指給我看,覺得莫名其妙。看看這樣的字句︰「謙受耶和華命令者學習智〔原印誤〕識」,「仰望耶和華判語者不致蒙羞」,「盼望耶和華應許者救出逼迫」,「遵[原印誤〕敬耶和華訓誨者不容欺壓」,「愛慕耶和華律例者免除懼怕」,「敬愛耶和華誡命者立為公義」,……更有一句「遵行耶和華燈光者免入網羅」!請問誰說得上什麼是「遵行耶和華燈光」?不成話!差不多每句話都是亂按的,有的與經文內的意思不符,有的是本句不通。我們知道標題不是聖經原文有的,但不可以離譜到這種程度,簡直成了「不經之言」。
現代本對于同一篇的標題,雖不說「一蟹不如一蟹」,但也好不到那里去,只是武斷妄加,說不上什麼提示。八十一及一四五節重復「求主解救」,不知是什麼理由,何不多重復幾次?
聖經到底原是古代語文,到現在,最近的也將二千年了。真理是不會變舊的。有些名詞倒不必完全趨新,應該保持文化環境的關聯。就如︰「主」,「拉比」,「大人」,「夫子」,「師傅」,都改成了現代的「先生」,反而不能接近原來表達的人際關系。至于官職或專業稱呼呢?只能采用相近譯名,原沒有剛好恰合對等的。「巡撫」既不恰稱,「總督」就對了嗎?不見得。President「總統」固然常用以作為政治領袖的餃頭,但早些年還不過是軍營的中級頭目,更可以譯為現代的商店老板。「硝皮匠」是種行業。現譯為「皮革匠」(徒一○6《現》),就非古非今了。又如聖經記載主耶穌在世時說的話︰「大利大古米!」(可五41)「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都不是新約的記錄文字希臘文,顯明不一定限于當時所習用的話。
這些都是從最基本的原則,幾乎是無可置辯的常識性字句來說。至于修辭造句上的差異,語詞的正訛,真是難以盡舉了。當然,這不是說現代譯本一無是處。因譯文再好,也不過是傳達原文的意思;而聖經本身是至美至善的真理,只要忠實傳真,不自添油加醋,自然是佳妙。因此,現代譯本還是比「舊酒」差得遠咧!
有人引用主耶穌在十架上的話說︰「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
啊,但願他們能曉得,能相信聖經是神的話。願聖徒能選擇聖經。
修訂
這里不全是說現譯者的低水平。因為聖經內容體裁既有限制,譯本高到某種程度,可以改動的限度就很小了。如果為改而改,為求異而修,只有弄巧成拙。最合宜的辦法是除非確知有必要,就不要改動。這在別的語文,也有類似情形。
在修訂過程中,問題最小的該是譯名。一般以約定俗成為宜。現代譯本好像根本不知道譯文詞匯應該先列表對照,改譯要定個標準,哪些要改,哪些不改,如何改法,給人的印象是十分草率行事。
現代本對「他施」這名詞的處理最差勁。也許是因為難確定其地域,就譯成了「遠方」;「他施船只」分別譯為「遠航船只」和「大船」(王上一○22,二二48;代下二○36;詩四八7);或干脆不譯(代下二○37);有時卻改譯成「西班牙」(創一○4;詩七二10;賽二16);而有「他施的船只」卻改為「在海洋上的水手們」(賽二三1)。這算是哪門子事!
有的地名古時與現在不同,如果是譯音,改照今名自然不會有大問題。但名字是改了的,就該照當時的情形,用當時的名稱,最多加注今名。聖經里面本就有這樣說明的例子。否則,古人用今名,看來像是額外加添的「預言」。顧況對白居易說︰「長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居」,就有些怪怪的了。
舊有譯名有的不妨改動的,但要改進才好,而且要求統一。如「流便」可改,大致可以同意;但改為「呂便」就不大好了。因為原譯的「便」(Ben)字,多是有「兒子」的意思,如便雅憫等。如果改為「流本」,「本雅憫」,就可音義兼顧了。
說到譯名音義兼洽,是一種藝術。如「耶洗別」原名有「貞潔」的意思,很恰切(雖然其人不如其名)。為什麼改成「耶洗碧」(王上一六31)?不改為是。
最後,說到一節最為大家熟悉的經文,也改得最使人痛心。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六節現代譯本改為︰
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使所有信他的人不滅亡,反得到永恆的生命。
現譯者想必很得意;不是常有人說過嗎?加上「那麼」二字,才可以表達"Solovedtheworld"。其實,看看和合譯本,「上帝愛世人」,愛到一個地步,「什至」把他的獨生子都賜
給了世人,意思並無不同,而已隱含了「那麼」的意思在內,這是很容易明白的。而「獨子」在讀聲上不如「獨生子」,而不如原譯的著重于「生」字。(不是嗎?並沒有必要避免吧?)「不滅亡」自然聲韻上不如「不至滅亡」;「反得到」,要不就用「反而得到」;但都不如「反得永生」。
十七世紀英國文學家德萊頓(JohnDryden,1631-1700)把翻譯界定為三類︰直譯(Metaphrase),意譯(Paraphrase)和仿譯(Imitation)。譯經不是釋經,應該以直譯為主,這是用不著多說的。須知華人還是有一定的文化水準,有一定的信仰準則。
聖經是神的話。既接受聖經為神的話,在翻譯與制作上,就務求盡善盡美。馬丁路德的德文聖經譯本,廷岱勒(WilliamTyndale)的英文聖經譯本,都成為他們本國文字的典範。在印刷方面,谷騰堡在發明活字印刷之後,首先印的是聖經,在五百多年前(約一四五○年)的出品,已極為精美。幾年前,在英國拍賣的《亨利的福音書》(Henry-sGospels),售價達七百多萬美元,創下藝術品價格的最高紀錄。(見Smithsonian,BookofBooks,1992.)華人雖不以印刷精美著稱,但我們有理由希望華人出版的聖經會好些,譯文,印制,都是同一原則︰因為我們所事奉的是主。
聖經是神的話,是永生神向人說話,這是神榮耀的恩典。但人所解釋的聖經,是另一回事。正像人邪惡污穢的手,作出許多問題,人踫到神的聖言,也是會出問題的。
釋經的問題,大致有兩方面︰一是出于無知,就是彼得所說的「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行曲解聖經,他們在主的聖道上沒有學習,根基不深固,極容易變成瞎子領瞎子(彼後三16);一是出于有意的曲解聖經,要滿足他們自己的目的,為的是誘惑人,這是「惡人的錯謬」(彼後三17)。正確的解釋,使人能明白聖經,明白了,才可以有正確的相信,而有「得救的智慧」。錯誤的釋經,使人墜落,什至「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所以盲目的相信並不是品德,而且離了神的話,就沒有信心的根基。聖徒應該知道如何「慎思明辨」,而這正需要確定明白神的話。
誤解神的話的例子,實在很多,在人類的經驗中,每產生錯誤的信念,帶來可悲的後果。特別是當人相信那是「神的話」的意思,不問是誤意,或是被誤導,信念就會加強;甚至會不
惜故意扭曲,為自己的行動作借口,或為自己不行動作借口。這種情形,與人墜落的歷史同樣久遠。
人受引誘犯罪以後,神對亞當說︰「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7-18)這句話竟會被人拿去解釋為勞動是咒詛,安逸不動才是福分。是
這種信念,叫人覺得不勞動是好的,不但在身體安逸,在心理上也感覺優越;這樣,奴役別人沒有什麼不對,漸漸產生了奴役文化。
把這種理論推得更遠一步,就降而找到承受新大地的挪亞一家。挪亞說︰
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里;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九25-27)
照聖經看來,這是說到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而雅弗在閃的帳棚得到庇護,「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誰曾想到,種族歧視,奴隸制度,以至帝國主義侵略,都從這
段經文找根據!誰能想得到?別有用心的人想得到!
他們說,閃的後裔是淺色人種,雅弗的後裔是白種,含的後裔是黑種非洲人。當然,膚色愈深,品種愈低。在中世紀晚期,這種歧視就已經存在。不過,到了「發現」新大陸以後,更
需要從聖經中「發現」邪惡行動的借口,「含的咒詛」成為奴隸資源的根源,黑人命定該作奴隸!在上個世紀末,出現了假科學的「顏面角」(FacialAngle)分析法,說是顏面角小,額頭向後傾斜的黑人,是未充分進化的證明,智慧低,算不得完全的人,只能算是沒有靈魂的活動資產;白人額骨高,顏面角近于直角,應該作主人;黃人是在黑白之間的。「雅弗擴張」被解
釋為殖民主義,侵略亞洲(「閃的帳棚」)!這種說法,一直到本世紀還可以听得到。如此,聖經被用為最邪惡可恥的行動作辯護,作根據!這不止是匪夷所思的笑話,而是真影響到不少人相信,而且引起最慘酷的戰爭。
人之所以曲解聖經,或樂于接受曲解聖經,是為了迎合他們肉體的喜好,屬世的利益。其實,勞動並不是咒詛,人盡可以勞而不苦。在人類犯罪墜落以前,神應許人「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那絕不是咒詛。神安排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創二15),那絕不是咒詛。就是到了新天新地,「再沒有咒詛;……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啟二二3),事奉自然是勞動,但沒有誰會想到那是咒詛!所以勞動可以勞而不苦,正如運動一樣。只是人犯罪的結果,是地不效力了,生出荊棘和蒺藜來,那才是受咒詛的。至于種族歧視,聖經是種族歧視的最大仇敵;聖經早就說過,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徒一七26)。「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並沒有差別。「神愛世人,什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也毫無差別。再從歷史看,埃及建立偉大的金字塔文化,遠在白人懂得穿衣服以前,而且在白人有文字這個觀念之前,蒲草紙書籍即已存在!在教會中,奧古斯丁(St.Augustine)和亞他那修
(Athanasius)那樣的偉大教父,也是出自非洲。
曲解聖經不僅是些微偏差和異見,而是可以引到無限荒謬的地步,更可惜的是這些人都自稱相信聖經!莫怪彼得警告我們避免那種偏離真理的墜落了。
有人以為撒但魔鬼怕聖經,那實在是錯誤。其實,魔鬼還引用聖經呢,只是在語意上不正確。魔鬼所怕的,只是正確的釋經。
主耶穌在世上公開工作之前,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是屬靈戰爭的第一仗,也是語意釋經的戰爭。這真是很奇妙。路加福音第四章一至十二節記載︰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
魔鬼的語意,顯然與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驗有關。神引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在曠野,曾從天上降嗎哪給他們作食物。神能從無中生有,天降嗎哪供應二百萬以上的人口,四十年的需要;現在有現成的石頭作素材,變成一塊餅就解決了神子饑餓的問題,豈不更容易得多!
看看假語文始祖的惡性邏輯!這是魔鬼畫下的道子。它過分簡單化的二分法是︰你是神的兒子,就把石頭變成食物;你不把石頭變成食物,就不是神的兒子。或是神的兒子,或不是神的兒子,在此一舉,在于是否把石頭變食物來測定。其實,還有另外兩個可能︰一是可以把石頭變成食物,而不是神的兒子;一是神的兒子卻不要把石頭變成食物。主耶穌把這個挑戰解化了︰要石頭變成食物與不變成食物跟是否是神的兒子,沒有必要的關連;神的話比食物更重要;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確定的,絕不需要向撒但證明,也不能以石頭變餅為證明;神的話見證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他願意遵行父神的旨意。主耶穌所引的經文,是來自申命記第八章二至三節,正說明神能供應人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人應當遵守神的話。
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他看,對他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你。」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我們從聖經中知道,魔鬼的話並非是全無根據。聖經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也同意「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但「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羅八22),受敗壞的轄制,是有限定的時間,有將來得救的盼望,這都在神計劃和全知全能之下。而且魔鬼的話「這原是交付我的」,語意中隱含著言外之意,只要把語句形式改變一下,從被動語態變成為主動語態︰「有一位把這些交付了我」,就清楚得多了。當然我們無法期望魔鬼讓我們清楚明白經文原意,但魔鬼避免講出這件事實,更拒絕透露交付他手只是有一
定的時限,是暫時的。(可惜,到今天有許多人還是沒有這認識。)幾年之後,主耶穌完成了他在世上的事工,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審;他用不同的理論向度,講到權柄的問題,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見約一九11)意思是說,把主交給彼拉多的「那人」,知道神是更高的權柄來源,卻故意不認識神,不尋求神,自然是罪無可逭。
魔鬼的語意圈套,不能欺瞞全知的主。主耶穌用正意釋經反擊,指出︰神是最高權威,要拜他,順服神的旨意;魔鬼的權勢是不能持久的,而且是在神以下的。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與父原為一。主耶穌不與魔鬼妥協,他願意成全父神的旨意,走十字架的道路,受死、復活,得著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參太二八18;腓二9)
魔鬼又領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這里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看你,免得你的腳踫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魔鬼的試探,一步一步的更深入︰由人的肉體肚腹饑餓,最基本的需要,到掌握世界榮華的欲望,再進到屬靈的,宗教上成功的欲望。但在語意學的技巧上,則顯得愈來愈拙劣,到最後簡直呈現智窮力盡,敗象畢露,不得不用斷章取義的方法。原來魔鬼所引那節經文是︰「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見詩九一11-13)但魔鬼並沒有推托記憶力欠佳,卻輕易的把「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幾個字省去掉了,在殿翅上跳下去,很難說是釋經的正確方式,從懸崖高處「跳下去」既不是「行」,「殿翅」也難成「道路」。看主耶穌一方面,卻是愈來愈剛勇。他不但引用聖經,平衡完整的顯示真理,並且顯白的申明,他是主,是神。
在人類歷史的前幾頁,我們就看見那惡者撤但魔鬼用語意魔術,試探第一亞當。不幸,他成功了。
在人類新造歷史的開始。那惡者撒但魔鬼故技重施,用語意魔術,試探第二亞當。這次他失敗了。主完全得勝,誠信真實的神之道,徹底的勝過了他。
與至善真理之神的屬性相對的,是那惡者撒但魔鬼。魔鬼是虛謊之父,眾惡之源。魔鬼,這世界的轄制者,建立了一個虛謊體系,使「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建立
他黑暗的權勢,使人拒絕真理,不接受生命之光(參約一5)。
這虛謊體系,是那惡者的杰作,是那惡者最厲害的陰謀;不但愚昧的大眾為他所欺騙,連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宗教人士,也為他所欺騙。
這虛謊體系,是與真理相對的,顛倒是非,「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參賽五18-23),至終造成一個邪惡敗壞的社會。今天我們看這
個價值觀念混亂的世代,就是由這條路線所結的惡果。
在伊甸園中,那惡者首先使用這個方略,誘使人違背神的命令,把罪引進了世界。
神造了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把他安置在伊甸園里,叫他修理看守。以後為他造了配偶夏娃,與他同居,幫助他。「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5-17)神的命令是非常清楚堅定的,真理就是這樣。那「分別善惡」的功能是如何運作呢?聖經並未說到這是那果子的功能;毋寧說,那是一項測驗︰違背神的命而吃那果子,就是惡,就必定死。
那試探人的來了。撒但古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三1)他把慈愛的神刻畫成殘忍的地主,只要你們勞動「修理看守」,卻不許你們享受生產成果,真是豈有此理!不過撒但並沒有肯定的說出這樣的斷語,那太不合情理了,叫人難以置信;「神豈是真說」的語意,是「難道竟有如此不公平的事?」他是以為被**者說話的姿態出現的。女人的回答是︰「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三2-3)
我們不難比較發現,這里的話跟前面第二章的記載不一樣了。前章神吩咐的是「不可吃」,這里加上了一句「也不可摸」;神吩咐的是「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是立法者警戒的口吻,並不是說吃了果子進入消化系統的化學反應;而「免得你們死」這句話,把對神敬畏順服的本分,轉移到胃上。
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呢?是夏娃的記憶力有了問題?我想不是。現在的主日學小學生,也不難記得一節聖經,有的什至可以整章全卷的背誦神的話;何況那時生活簡單,語文簡單,怎會忘記了?那麼,是傳播上的問題嗎?是否亞當把神的命令傳達錯誤?不會的,因為亞當的記憶力挺好的,他給各樣種類浩繁的活物起了名字,用不著作筆記,更沒有大辭典,現在有誰趕得上?(參創二19)記那兩句簡單的話怎會有問題?毛病出在哪里?
看來是夏娃接受了撒但話中的余意,被他離間,心中起了不滿,她的話好像是這樣說的︰「哼,那才不是呢!如果不許我們吃所有的果子,難道要我們餓死不成?他豈不是失去了勞動力?誰給他修理看守這大的園子?我們之間的矛盾是這樣︰那園當中的樹的果子,是只為老板預備的,咱是不準吃的,連摸也不行咧!」夏娃果然墜入彀中。
這樣,撒但挑起階級斗爭的機會就來了︰這就是階級的矛盾!他的辯證法是由不平而造成嫉妒︰「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楮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4-5)為什麼呢?照辯證法,有奴隸是相對的有主人存在的條件,奴隸們餓死了,還作誰的主人呢?另有原因吧?他給神捏造了一個「真動機」——其實是假的。他的意思是說,神是嫉妒你,不願你們跟他一樣,起來吧,起來革命!(參詩二3)
但撒但魔鬼的話是真的嗎?當然不是!他說的是謊言。人不能真的「如神」;人可以自以為「如神」,自己立法和判斷人(參雅二12),假借善惡之名,但不真的「知道善惡」;自己所行的以為是善是正,什至想辦法自己辯解,說服別人,叫別人相信他;但不定合于神真理的標準,「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一六2,二一2)。即使有時知道善惡了,但還是知善而不能行,知惡而不能去。因為真的知道,就是行的一部分。
實際說來,人不在真理里面,生活在撒但的虛謊體系之下,不可能真知道真理的;只有因信接受主耶穌基督,有真理聖靈內住,生活在真理的光中,才可以知道真理。世人以為是「真理」的,不過是在世生活經驗的積累,或從別人接受的。想想看,別人給我們的判斷,告訴我們的,都是虛假的,不論是出于無知或故意的欺騙;而我們對自己也是如此,自以為真我,實在是假相。這樣交互影響,彼此反射,使人完全迷失了自己!有一天,主使我忽然發現,生活在這樣一個虛謊的體系和文化中,是一件可哀的事,也是一件危險的事!莫怪古希臘的哲人相傳說的一句哲言是︰「認識你自己!」
要認識自己已經是近于不可能了,而人竟憑這種虛謊的想像,去妄自推斷神。結果,自然是「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林前一21)虛謊加虛謊還是虛謊,不能成為真理。
對神缺乏真認識,自然也不認識神的旨意;而行在神旨意之外,就是行在私欲之中。聖經說,這是「自欺」(參加六7-9;林前六9-10)。奧古斯丁(St.Augustine)曾說,誠實是一種好的品德,就是對別人不誠實的人,也喜歡別人對他誠實,這可見他內心實在肯定誠實的價值。可是自欺的人是甘願對自己也不誠實,叫他不承認神的審判,不承認神的國,只為自己今世的私欲而生活。但神的話是真實的;他不承認神的審判,神的審判仍然要臨到他;他不承認神的國,神的國就與他無分,卻仍然要降臨,因為神是真實的。我們要認識神真理的道路,並且照他的真理而行。
人不在神真理的光中,會產生一種自我假相,不知道真的自我,而「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羅一二3)。這就像背向光的人,看自己的影子特別高大。這是魔鬼厲害的詭計。有些人起初作得很好,對人也真誠;可惜後來听進了撒但的耳語,引誘他忘了自己,成了所謂「偉大領袖」,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堅持自己永遠是對的。有句話說︰「自以為世界上少不了他的人,墳墓里多的是。」雖然語似諷刺,但也看到被欺騙的悲哀。在墳墓而不覺悟,豈不是可哀嗎?但羨慕那些大墳墓的人,豈不更可哀?
自視過高固然是虛假,固然是不好,但聖經並沒有叫聖徒看自己毫無價值,更不要看別人毫無價值。聖經說︰「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一二3)。又說︰「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較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一二18-22)。保羅被聖靈感動,吩咐哥林多教會赦免接納肯悔改的肢體︰「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什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為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二6一11)。撒但的詭計就是叫人看別的肢體棄之不足惜,或是叫他看自己無價值,自以為被神棄絕。其實,凡被主寶血所救贖的,沒有是敗壞不可救藥的;所以要謹防不要接受撒但虛謊的詭計。
撒但的另一虛謊是叫人看世界為至寶,把暫時代替永恆,以為自己可以計劃掌握一切。聖經說︰「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人只能把自己交托在主的旨意中,為了神的榮耀而生活,才是真實的,不可以自己張狂夸口。大衛一生最不討神喜悅的事,就是他下令數點以色列人;那是撒但的詭計,叫他信從虛謊,把神托給他的國家和人民,當作是自己的,以為自己該得榮耀(參代上二一l-17)。
聖經是用語文寫成的。因此,釋經者必須對語文有相當的訓練。如果我們因為福音書中對「文士」的負面形象,而延伸到對釋經輕視,以致對聖經的輕視,那將是最不幸的事。
猶太人的《他勒目》里,給文士以斯拉特別的贊許,認為「如果不是摩西生于他以前,以斯拉是配得領受律法的人物。」因為他把神的「聖言」(見羅三2)向被擄歸回的百姓,清清楚楚的宣讀傳講(尼八章),並且照律法執行(參斯九至十章)。因為有了這位「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斯七12,亞達薛西王語),才有猶太教。
拉丁著名教父中,武加大拉丁通俗聖經譯者耶柔米,是當代著名文法和修辭學者杜納特(AeliusDonatus)的學生。信主之前的奧古斯丁,也是專業修辭學的。(他那時候的修辭學,是專研邏輯演說與法律事務的。)
直指與喻意
奧古斯丁最注重聖經教義的教導。在他重要的著作之一《基督教教義》(DedoctrinaChristiana,397-428)中,把聖經的語文分為二種。這就像我們駕車見到公路上的標識,也有二種。一種畫個箭頭,指示方向或地名,是直指。另一種畫個髑髏並交叉骨,卻不是說此地有枯骨,而是警告危險,那是要會意的,是喻意。一種他稱為直指(propria)的標識,信徒應該照字義去實踐履行;透過信心的眼楮,信徒對神的話要敬畏順服,而不是審判。持定神的話,靈智就得到潔淨,而生發愛心。這類經文,通常不會產生解釋的困難,如︰禁食、施舍、祈禱、傳福音的命令等,或勉勵,敘述的文字,一般都不會以為別有所指。
另一種是喻意(translata)的標識,是要從字面的意義轉到以外去理解。因為這類象征意喻的經文,並沒有可以遵行效法的意義,什或不可能實行的;但研思之下,卻有其深義。
在喻意的經文,一般可以從字句或推理上看得出來。如︰主耶穌說他是「葡萄樹」(約一五1),這是品類上的不可能;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又怎會真變成樹?同樣的,門徒也不會成為枝子。又如主耶穌說他是「好牧人」(約一○11),我們都知道,作過木匠的人子不是牧人,他為人類舍命成就救恩,而不是「為羊」舍命,這是歷史上的不可能。同樣的,道是「種子」(彼前一23);論到人生說,「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雅四14),誰都想得到是喻意,在其他文學中,我們也習見相似的語法,讀者可以沒有了解上的困難。又如主耶穌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總不會有人照字解釋,而且實際上下文就有了正解。
「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一二20),听起來似乎有些駭人;但在上文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已有足夠的說明,以下的話,只是一句成語,加強上文的意思而已。
當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六47-63),引起猶太人的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其實,這話按字面的意義,在道德上與事實上都是不可能的;主的意思是要人听他的話而相信,在必靈上與他連屬交通,就如吃喝一樣。
主耶穌囑咐門徒,在受命出去工作時,要「靈巧像蛇」(太一○16),並不是叫人「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一一3),而是取一部分的意義︰靈巧,而非詭詐。
主耶穌教訓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見太七1-5)眼中有梁木與刺,在事實上是不可能的,顯然是修辭上的夸辭,意思只在于顯明,不要非分的挑剔論斷。
我們讀到啟示錄中二見證人被殺︰「他們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啟一一8)這里提到的是二處城市,另加上一個國家,在地理上顯然有大距離,不可能是一個地方;但在其精神上是一樣的,就是一種罪惡和反抗神的文化。
喻意的應用
保羅看亞伯拉罕,有兩種子孫,來自兩個母親︰「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一個是按著血氣生的;一個是憑著應許生的。他說︰「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律法;一個是恩典。一個是西乃山;一個是錫安山。一個是為奴的,生子為奴,就是現在的耶路撒冷;一個是自由的,生子是自由,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見加四21-29)這是律法與應許的比論。
從聖經看見,城代表一個文化和價值體系,國代表統治權威的區域。耶路撒冷是蒙愛的城;巴比倫也是一座城。以色列是一個國度;巴比倫也是一個國度。奧古斯丁衡論上帝之城與屬世的城,而在他的名著《上帝之城》里,說到屬于上帝之城的聖徒,最後將得享永遠的福樂。
了解聖經比較隱晦的喻意的方法之-,是先從比較明晰的部分開始,認識了經文的主旨,然後漸次探究隱晦的部分;明白了有教訓和命令部分的,然後再思求比喻的深意。我們總要記得,神是願意人了解他的旨意而得救恩,否則他何必麻煩把聖經啟示給人?既然如此,要把握這個「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約七17)的原則。
當主耶穌回答尼哥底母的問話︰「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主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4-5)曾經有人問「水」是什麼意思。簡單的答覆是︰「水」就是水,因為下半句的「靈」就是靈。因為主耶穌是回答人家的問話,是要叫人明白。
當然,有人不以此為滿足,要尋求更有「屬靈」意義的,「以經解經」的答案,必須舍近求遠。那麼,本章接下去就說到約翰的洗禮和潔淨的禮。這個也有可能,但正確的成分不大。
但最少可能性的是指此處的「水」是指著「道」說的︰「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參弗五26)我這樣說,有幾個理由︰
一、不應該在回答問題時用喻意,除非是避免作答,或故意叫人不確定明白。主耶穌顯然並沒有這個意思。
二、不應該用半直指,半喻意,那會攙雜混淆難明。
三、如果要參考保羅寫的以弗所書,主耶穌沒有問題,可以預知聖靈啟示保羅寫作的事,但能叫人等許多年才解答嗎?問話的人先已說過︰「人已經老了」,不知老先生等不等得那許
多年頭!
四、注意主耶穌在對話時如何回應︰那「水」是與「母腹」有關的︰意思是先從水(母腹)生,也從聖靈生。尼哥底母當然知道「母腹」與包括胎兒的羊水,也知道水是生命的元素。
五、注意主耶穌下文的駢偶句︰「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聖靈生的就是靈。」這是講到兩重生命並行的比論。
「重生」是屬靈的實際,但在語意上是喻意,叫人從生活中已知的實在經驗,了解未知的事。這就解答了問者的問題。
奧古斯丁說到喻意的解釋凡例,似乎是延意的教導。例如︰雅歌中的良人稱贊所愛的女子︰「你的牙齒如新剪毛的一群羊,洗淨上來。」(歌四2)他以為是說「教會中的聖人」,因為「他們是教會的牙齒,咬撕掉人的錯謬,帶他們進入教會的身體。……最大的喜樂是我看他們的象征羊,剪去屬世的重累如羊毛。」這是奧古斯丁咀味經文奧義的方法。在我們今天看來,會覺得有推設過遠。他心目中先有了「聖人」衛道啟導的功能,而以經文引證。今天我們可能想到女子代表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但頗難理解綿羊會以利齒見長。但不難想到「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潔白沒有瑕疵;也可以想到牙齒與口及胃的關系,自然都可以演繹推比的。至于「剪羊毛」的比論,就更遠了。
奧古斯丁很同意羅馬政治家演說家西塞祿(Cicero)論演說者的話,以為傳道人的目的是教導,是取悅,是感動(toteach,todelight,tomove)。因此,他的釋經是注重實用與勉勵,以建立聖徒。
釋喻的界域
釋經應該要敬虔客觀,不可雜入自己的私意和成見。這個原則我們都同意,但說來簡單,作到不易。
在第四世紀,有個泰可紐(Tychonius,orTichonius),他寫過一本書《釋經七律》(Liberregularum,orDeseptumRegulis)。泰可紐頗像時代主義的釋經,注重七字。如果不是奧古斯丁在DedoctrinaChristina里提到他,可能更少人注意。他的七律是︰一、主與他的身體;二。二重教會;三、應許與律法;四、種與類︰部分與大體;五、時間;六、覆述重申;七、魔鬼與其群體。泰可紐是屬于那時造成教會**的杜納派(Donatist,因其早期首領DonatusTheGreat而得名)。杜納派有些像清**,主張教會是只由真信的聖徒組成,注重信者個人屬靈經歷,而反對政治介入教會。奧古斯丁是反杜納派對教會的看法。而泰可紐雖是杜納派,卻認為教會有宇宙性的真純教會,和混雜的有形教會之分。可能是部分與此觀點有關,奧古斯丁雖不以為泰可紐的七律解決聖經奧義,卻予以介紹。而泰可紐雖有可取之處,但在釋經時強加系統化,難免有己意;喻意的解釋,自然是己意最容易侵越的地方,因為喻意的界域含混難明。
比喻是用簡單的話,「發明」隱藏的奧秘(太一三35)。誰知道,有人卻把比喻更奧秘化,什至系統化了,建立起神學理論來。其中最引起爭論的,要算天國的比喻,是主耶穌所講的一組七個比喻,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
開宗明義是撒種的比喻,是說「人子」主耶穌撒下了福音的種子,就是生命的道(太一三1-23;參彼前一23-25)和人的反應,主自己作了相當詳盡的說明,就好像是這組比喻的「前言」,又像是金燈台七個枝子的中干。
以下的六個比喻,才是都用「天國好像……」開始的,各兩個比喻相對,結構均衡而美。
「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里,及至主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里就走了。」(太一三24-32)這是講到在地上的天國,就是教會。這里只說到麥稗並生的原因和現
象,並不要我們追問「人子」為什麼睡覺,那不在討論範圍;而且我們要警醒,但並不保證絕沒有仇敵的工作。
「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里,聚攏各樣水族,……」這是說,天國如網兼收並蓄,「網既滿了」,是「世界的末了」,此處著重的在于「分別」,是末後的審判。
「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長起來……」(太一三31-32),是說在地上的成長,不僅是在猶太,也及于外邦人,是有形發展。
「天國好像面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面里,……發起來。」(太一三33)是講內里的無形動力,改變人的生命及文化。在此要抵拒統一「酵」為邪惡含義的試探;因為酵是物質,不是特指的人,不必盡代表惡,前面已討論過。在利未記第二十三章十七節,五旬節的祭加酵,正足證明。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里……」(太一三44)「人遇見了」,是講信徒的態度和價值觀,撇棄一切,唯欲得寶。
「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太一三45-46)既「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犧牲一切,惟以珠為寶貴,正是主耶穌為人贖價,教會也當效法主,以傳揚福音救人的急務。
我想,這是對比喻自然合理的解釋,很難看出主是預言歷史的奧秘。主耶穌的教導是願意人明白,而且還要加上聖靈保惠師的啟迪引導。所有教導聖經的人也該這樣,不是怕人明白的。因此,意喻的界域是明白真理,不是要叫人建立什麼奧秘理論系統。
要了解作者的意思,最好是了解作者所用原來的語文。但這不是說,從此就沒有理解上的問題了。不論讀者是何種語文的背景,都知道沒有那麼簡單的事。
作品的可以翻譯,是說明它的偉大;作品不能翻譯的地方,是鼓勵讀者去了解原文,以作鑽研索求的工具。這是說,在釋經上,了解原文可以有一定的幫助。但有幾件事須要注意的︰
一、要有深湛的了解。任何的知識,不論醫學、科技或文學,都要求精深,研讀原文也是不例外。英國詩人潑普(AlexanderPope,1688-1744)說得好︰
些微的學問是一項危險,
要飽飲,或不要淺嘗靈感的泉源︰
淺飲微嘗會使人頭腦暈眩,
深吸長飲使我們回復清鮮。
一個三年級的英國小學孩子,即使他有純種皇家血統的證明,我們也難以相信他解釋莎士比亞的權威;如果生病而仰賴此小寶寶的醫藥專門知識,我們有理由相信是危險的。那麼,我們該知道,在釋經這麼重大的事上,該如何嚴格要求了。因此,不要輕易否定多年專研譯經的原文權威,並且要備一二本聖經原文索引字典,作釋經決疑的參考。至于僅花幾年工夫,儼然自以為登堂窺奧,除非是神跡,只有極少的天縱奇才作得到。
二、要有新近的知識。人類知識的進步,在于其累積和新的發現,對聖經原文也是如此。雖然,這都不會改變聖經啟示真理的確定和永恆性,但有助于釋經。史托德(JohnR.WStott)指出,在帖撒羅尼迦書信中有ataktos這個字,在古希臘文中指不安的軍人,因此譯「不守規矩的人」(見帖前五14)。但後來在蒲草紙卷中,發現兩份學徒契約,發現此字的用法指「偷懶」的意思。(注︰經查K.J.V與N.A.S.均譯un-ruly「不守規矩」;R.S.V.與J.B.譯idlers「閑懶的人」;J.N.Darby譯disorderly「亂紀的人」;N.E.B.譯thecareless「不負責任的」;N.I.V.譯thosewhoareidle「閑懶的人」。)這
雖不至于影響信仰,但是對語文的新了解,至少可以作為參考。
三、謹慎語詞的析辨。誰都知道譯文或釋義,需要有本好字典。但我們不能靠字典作好譯寫的工作,任何文字都是如此。在許多不同或近似的意義之間,要對語詞意義有析辨能力。取義錯誤,就成為釋義錯誤,不是小事。相反的,如果備列各義,不加采決,那就等于是無序的資料,在學術上、應用上,都沒有價值。
四、仰賴聖靈的啟導。無論語文的訓練到怎樣高的程度,只靠人的智慧,不能完成釋經的工作。這不是故意持續千百年來的「言意之辨」,主張「得意在忘象」;而是在聖經和歷史的論證。希列、若羲、耶柔米、伊拉斯謨,都不能盡解決釋經的問題;在主耶穌時代精通希伯來文和希利尼文的文士也不成。惟有「從耶穌基督啟示」(加一12、16),才可以參透「神深奧的事」,「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7-13)。
在一般文學上,有莎士比亞。他曾被視為「文盲」,因為他缺乏正式的學院教育,僅略識拉丁文(當時學術外交和宗教的正式語文),算不得懂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只能使用通俗方言英文(vernacular)寫作。但他能寫出最杰出的文學作品。奧古斯丁只精于拉丁文,對希臘文、希伯來文和亞蘭文所知有限,但他在神學上和釋經上(不是訓詁注釋)都有極大的貢
獻。這是我們常听到的論辯。不過,我們要知道,莎士比亞在思想上、在寫作上,都得力于譯成英文的日內瓦聖經;奧古斯丁是靠閱讀耶柔米的武加大拉丁文聖經譯本和別的譯本。
雖然我們不能奢望,在一個世代會有多個耶柔米興起;但仍然期望華人基督徒中,有人沉潛研讀聖經語文,也擅于本國文字,像馬丁路德、加爾文一樣,對于釋經作有益的事奉。如果自己受條件的限制,對原文沒有精深的造詣,對原文版本沒有考據訂校的能力,就不可放言中文譯本的窳劣鄙陋;因為誰都沒有權利以撞猜代釋經。(如果無法確定,至少說明是猜想,也算誠實負責。)相反的,勤能補拙,謙可寡尤。
釋經不是幾個字的事,什至不是一段文字的事;釋經要解釋經文的意義,實際上有時是要解決一個文化的包袱。這個問題的存在,常過于我們所意識得到的。當然,這問題在每種文字里面都有;但我想,在中文里面更多。說到原因,是因為中文字詞的關系,也因為歷史文化的悠久。
在拼音文字里,如果有一個外來語詞,就是引進一個新字,和一種新的觀念。但中文字是單音單義,也就是說每一個字都有它個別的意義,或幾種意義。這樣,當引進一種新語詞或新觀念時,並沒有增加新字,只是增加了新的字義或新的詞組。因此,如果秦始皇帝能再來訪問今天的中國,會發現他所規定的「書同文」,卻不同意義了,什至連普通的字義也搞不通。
這種現象如果發生在具體的名詞,如︰由日本轉進口的詞匯,「政治」,「警察」,還明了易解;「經濟」雖是早有的語詞,加個新意也可以。但有些抽象的通用語詞,漢字新意使人忘記了其觀念的轉變。其中「法」,「識」,「悟」,「道」字,因為佛教傳入另有解釋,用來就要留意。「誠」字本來在儒家有其專義,像「誠意正心」等,有哲學意義,佛家用得多了,宋理學家感覺討厭,就改用「敬」字代替。「無漏」,「有漏」(「漏」字是「煩惱」的意思),「無常」等,初時新鮮,也被使用普及。另外像僧肇,道生等僧人,原是道家,也自然不客氣的采用道家語詞,像「空」「虛」「無」等詞,以為傳通,其實如果深究,意義不盡相同。但後人不一定會分辨,所以雖能普及教義,也產生後來中國的三教混合;佛廟中抽簽問卜,祈福禳災,弄得亦驢亦馬,非驢非馬,混亂不清了。
中文譯經是在佛教人華之後,所以難免也受這種語調轉化的影響。例如︰「世界」,「慈悲」,都是佛家語詞。所謂︰「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愛憐名慈,惻愴曰悲。」我們在用這些詞的時候,要知道其來源與涵義,當釋經的時候,要警覺听眾或讀者由字義來先存的概念。
至于「世界」一詞,古往今來謂之世,上下四方謂之界,就是中國固有語詞「宇宙」的意思。世代是指時間,界域是指空間。現在我們一般作地理名詞用時,說到世界地圖,誰也不會
想到它的字源。但如果用作文化上,以至倫理上的觀念時,問題就沒有那麼簡單了。華人說︰「不要愛世界」,他可能含有佛家「看破紅塵」的意思。因為佛家看有色有相的存在,是虛幻,持住這些是煩惱,因緣相生,「大千世界」,業力是不得了的精神壓力,必須求超脫。傳道書所說的「虛空」,在有佛教背景的觀點,也會與聖經原意不同。
聖經所說的「世界」,涵有不同的意義,簡括說來,可以分指︰
一、物質的世界,就是大地。例如︰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二四l)
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五○12)
二、屬世的思想,價值系統,也就是世俗。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約壹二15)
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盡。(約壹五4)
三、世上的人。
田地就是世界。(太一三38)
世界卻不認識他。(約一10)
以上所說的「世界」,既然有不同的意義,我們就應當分別認識,以不同的態度等待、應用。
得世界
對物質的世界,神派人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八6-8;參來二5-9;創一28)我們生在世界上,是神的管家。神把世界和世上的物質交托給人使用,人就該好好保管、使用,為的是榮耀神。這是受托者應該有的態度。雖然知道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但也該把暫時的居所弄得好,適合于自己和以後來的客旅居住。在暫時的東西上忠心,才可以得主托付給「真實的」。(參路一六10-11)
基督徒有責任愛護世界,而不是貪愛世界。在這個暫時的世界上,許多的慈善事業,都是屬于那永恆世界的人所作的,如︰教育、醫院、監獄改良等,都是顯明的例子。在愛護地球環境上,基督徒也當善盡責任。
離世俗
聖徒「不屬世界」,正如主耶穌基督不屬世界一樣,但這不是說他們是不屬于世界任何國家的公民。因此,主耶穌向天父禱告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一七15-18)
我們應當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一二2)因為上帝的
恩典借著主耶穌基督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我們要心意觀念變化成新,才可以「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愛世人
世界上的人,服在那惡者的世俗制度和觀念之下,受盡壓制。聖經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但神為人預備了救恩。
「神愛世人,什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神因為愛,就給——把他的獨生愛子賜給世人,就是差主耶穌基督到世上來,在十字架上為罪人舍生,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可以得著永生,從魔鬼的轄制下得著自由。
我們明白了語意,就明白了如何分別︰什麼是該愛的,什麼是該恨,該分別的,什麼是該保護的。基督徒必須是世界基督徒(WorldChristian),卻絕不應該作世俗基督徒(WorldlyChristian)。這樣,釋經的目的就達到了︰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
附錄︰語詞與真理的關系從《一九八四》想到思想問題
一九八四年終于來了又去了。大家松一口氣,慶幸著喬治‧噩威爾(GeorgeOrwell)筆下預言的《一九八四》不曾真個應驗。雖然如此,這書成了涉獵社會學者必讀的書,也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
噩威爾的真姓名是EricBlair,是個英國人。在一九四八年,他寫下了這本預言性的書《一九八四》。書中的故事是以倫敦為背景,只是他描寫大不列顛已不成國。新國名是大洋國(Oceania)。統治英國的是英社黨(Ingsoc),在書中常稱之為「黨」。統治的方式是極權政體,以思想警察為工具。黨的三大標語是︰
戰爭是和平
自由是奴役
無知是力量
政府結構是分為四大部︰真理部(MinistryofTruth)主管宣傳,教育,娛樂及一切有關思想事宜;和平部(MinistryofPeace)主管戰爭;仁愛部(MinistryofLove)主管法律,秩序及刑獄;豐富部(MinistryofPlenty)主管經濟及物資統制,不用說物資經常是貧乏。在他們的新語文中,四部的名稱是︰Minitru,Minipax,Miniluv,Miniplenty,表示少真理,少和平,少仁愛,少豐富,明顯的,這是充滿矛盾與諷刺。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學者們怵于極權統治者所給予人類文明的威脅與創痛,深巨且新。羅素在《權威與個人》書中所表示的,是與噩威爾的恐懼相似。那也是語意學(semantics)流行的時代。研究語文的人,有的棄邏輯學、文法、傳統修辭學,而專注語意學。人們以為語意學可以解決哲學上的問題,也可以消除人際的問題——那不是真實的問題,只是欠缺有效的交通。更有人以為極權統治者可以用語意學的技巧來控制人類的思想。噩威爾的書中就表示這種看法。因此,他書中大部分是在與「真理部」有關的範圍。
英社黨有個長遠的計劃,要在二○二○年完全使用「新語」(Newspeak)來代替傳統的舊標準英文。到那時,國人將真個的被思想統制,**一事將成名副其實的「不可思議」了。那時,「一切與英社黨原則不合的異端思想將不復存在,因為思想是要倚賴語文來進行的。」「新語言」的目標,是要使人的思想狹窄,用減縮詞匯的方法,「使罪惡思想無以表達。語詞定義要非常嚴謹;同義語詞要予以消除而遺忘。」以「好」與「壞」為例︰「壞」字是多余的,可以取消,而代以「反好」(ungood);更好的是「加好」(plusgood);最好是「雙加
好」(doubleplusgood)。而且這可以用為名詞,也可作動詞。一切積極的、正面的字,統概括之為「好」——包括真、善、美、強壯、正確、晴天、豐味、有效率、進步、妙文等。想想看,這有多可怕!這將真是人類文化的大退化,返而近于禽獸,成了思想麻木不靈了。
幸而這預言的噩夢沒有成為事實。但噩威爾的警告確是值得我們思想。作文宣工作的人更不可不注意。不幸的,在文字這一方面,人們似乎是在朝著Ingsoc「新語言」方向走。在我們生活中普遍使用「開」「關」(On/Off)文化和電腦語言,使我們的思想簡化到只有黑或白,很便于「老大哥」(BigBrother)的統制。如果有一天B.B.公真的君臨我們,要我們效忠于他,「能用雙關的詐語」(但八23),是很容易的為所欲為。
幾年前,有人作過調查,統計顯示︰百分之七十五的最聰慧優秀的人,都投身于科學技術性的研究及工作,而宗教、政治、法律,及其他各界合起來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才。又比較英美二國大學中的英文程度,發現平均美國大學生使用只有英國學生詞匯的百分之六十五。而美國的高等教育遠比英國為普遍。這是說教育及知識的提高與普及,並不表示語文表達能力的提高;也就是說,不見得這些人更會思想。至于使用華文的人群情形如何?相信也是有同樣的趨勢,如果不更嚴重,已是大幸了。
思想能力的衰退(atrophy)是比肌肉萎縮更嚴重的事。這是從使用語文能力減低開始。
基督徒常難以充分了解語文的重要。聖經說︰「信道是從听道來的,听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又說︰「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羅一○17,9-10)「心里相信。是由于思想——經過運用無聲的語文;「口里承認」則是有聲的言語。作詩的人說︰「耶和華我的盤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一九14)又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可見語文影響人的思想,思想支配人的行為。
中文官話和合譯本的精嚴,是它語文的特色,謹慎分明。例如︰在財物方面,給上帝的叫「奉獻」,給聖徒們(供給)稱為「捐」(林後九7),有時也可稱為「施舍」,但濟助一般貧人的則是「施舍」(太六2)。如果對上帝「施舍」固然是明顯的錯誤;即使對上帝「捐」錢也是不合宜的。因為錯誤的言語,影響了思想、觀念及態度。又如在敬拜方面,對上帝是「敬拜」(約四24),猶太教重于禮儀稱「禮拜」(例︰徒八27;來九9),至于「崇拜」一詞,在新約及舊約中僅各用一次︰「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人意的教訓;「崇拜牛犢」(何一○5)是拜偶像。如果我們稱「聚會」為「禮拜」,難免使我們久之而趨于儀式;使用「崇拜」成習慣,思想上也流向人意,漸離「敬拜」上帝心靈誠實的原質了。
我們必須謹慎使用語言文字,否則我們的思想會反被語文役使,流于錯誤思想。今天文宣和釋經工作的要務,不但是裝備聖徒善用語文,更盼望能幫助聖徒善為思想。雖然語文本身不能代替「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但都是引人認識聖靈和全能上帝的有效工具。正確的使用語文,是正確的思想,如同正確的地圖,能把我們帶到目的地。
一般常把風格與內容對稱,以為風格不過是外表,像衣服一樣,只是表達的方式。其實,真的是那麼簡單嗎?警察、法官,都各有特別的衣服,他們的職務與合適的衣服分不開的,代表的是權威。演員的衣服,更是與他們所表演的角色分不開的,衣服不僅表示他們角色的身分,更決定他們語言的意義,收到所期的效果。
例如︰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亞,向以色列軍索戰,把以色列全營都給震懾住了,害怕得不敢出戰。大衛出到戰地,想探知實情。他的老大哥以利押向他發怒說︰「你下來作什麼呢?在曠野的那幾只羊,你交托了誰呢?……」這是問句的形勢,但實在的意義是︰「你不去看羊,來這里干麼?」意思也是說︰「這里沒有你的事,你不該來!」是責備的話。這就像你在吃飯或作私事,有人在窺探你,你說︰「看什麼?」或「有什麼好看的?」都不是期待回答的問題,而是說︰「不許看!」大衛回答的話︰「我作了什麼呢?……」是說︰「我沒有錯啊!」(見撒上一七26-29)
推羅王希蘭視察所羅門給他的城邑,似乎是借款及物資抵押,向所羅門王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麼城邑呢?」(見王上九10-14)明顯是不滿意其貧瘠,感覺吃虧了的話,並不
是什麼詰問話。
還有修辭上的問句,如︰「誰不是亞當子孫?」「誰沒有熱血離心?」並不期待任何人回答。
聖經不是一部文學的書,但其所記述的事,與文學上的格型有關的,聖靈感動人,用適合的體裁表達不同的信息。一般說來,詩歌適于表抒情感,散文適于敘述達意。
詩歌體
聖經的詩歌書,都在舊約里面,新約只有短短的引用。希伯來詩歌雖曾有限度的影響西方文學,但在精神與中文詩的駢偶、對仗、貫頂體式有類似的地方,自然文字排式格局無法相同。有人采用中文古詩體,把舊約詩歌譯出來,讀之頗覺自然。在現行的和合譯本,除了排列形式不像我們習見的詩之外,也不失詩的韻味。例如︰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詩二三2)
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
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殿下並。……
他們的口中沒有誠實;
他們的心里滿有邪惡;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諂媚人。(詩五7、9)
當然,這里的例子意義顯明,不會有解釋上的困難。不遇有些詩歌,如果能注意其形式,在了解上會減少困難。其中一個例子,是田園詩的雅歌︰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
我雖然黑,卻是秀美;
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
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歌一5-6)
這里的意思是說︰
我雖然黑,如同基達的帳棚(外面);
卻是秀美,好像所羅門的幔子(里面)。
泰可紐錯失了這意義,而用這段經文來說明教會組成分子中有兩類人,使黑白不分明,是不對的。我們應解為外面黑,像基達山羊毛織的帳棚,是風吹日曬的結果;但里面卻秀美。牧女比不得王女︰「王女里[面]極其榮華;她的衣服是用金線繡的」(詩四五13),是說里面榮美,外面也榮美,正是秀外慧中。牧女是像保羅,為道受苦,外面氣貌不揚言語粗俗,里面卻有從神得的啟示,又像主耶穌外面沒有佳形美容。這不也是我們應當有的情形嗎?寶貝藏在瓦器里,比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假冒為善者好得多。
約伯記像是偉大的史詩,像戲劇,也像交響樂。另外還有頌詩,如︰士師記第五章的底波拉之歌,出埃及記第十五章,以色列人渡過紅海後,摩西及米利暗的詩歌。還有挽詩,如︰大衛吊掃羅和約拿單的「弓歌」(見撒下一17-27)。
耶利米哀歌也是挽悼詩,但以字母離合體(acrostic)寫成。你會希奇,為什麼每一詩章有二十二節或二十二的倍數(第三章為六十六節),那是因為每節的首字是一個不同的希伯來文字母;希伯來文共有二十二個字母,按序逐節排列,第三章是每三節為一個字母起首。第五章則不按字母離合體排列。
詩篇第一百一十九篇,是最長的一篇聖經,在全部聖經的中間,也似是榮美的珍寶,是用字母離合體寫成的。全篇長詩共有二十二段,每段八行各冠同一個字母,順著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的次序排列寫成。這種體式,不僅在譯成非字母文字的中文時無法表現出來,在任何字母文字的翻譯里,也無法表現。我不確知這種體式,除了表現可贊嘆的文字技巧之外,還有什麼特殊屬靈意義,也不建議誰刻意模仿;但知道在釋經時,要注意體式的差別,一方面不會把自己的私意反射到經文里去,一方面可以解釋出其正確的意義。
散文
不但詩體有特具的體式,散文也有體裁的不同,語詞的特性,論理的方式,都應該加以注意。
在舊約語詞中有其特別語詞,一個例子是「預言」,與我們觀念里的「善知未來」不同。在宣述方式上,有詩歌,也有散文;在內容方面,常與倫理有關,這是不可忽略的,以後要再討論。
在新約里,也有特別語詞。一個例子是「信」。信的根源,「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一○17);信的對象是基督︰「信靠這人[基督],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在保羅書信中,「信心」是與「行為」對舉的;「恩典」是與「工作」對舉的。因此,我們所熟悉的以弗所書第二章里,講到神在耶穌基督所顯明的恩典,可以這樣了解︰
得救是本乎恩——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因著信——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在這里,「恩典」是說我們本不配得的而得著了,是神賜給我們,所以不是作工得的工價;「憐憫」是我們該得的而未得,免于刑罰,而向審判夸勝。
新約聖經中,也有用覆述語句,以加強或顯明其意義,例如︰約翰福音第一章︰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這段經文不是要對舉律法與恩典,也不是要分論恩典與真理;而是說,借著摩西,人只領受了律法和影像,而從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才得進入真理,神是那完美的真實。
再舉啟示錄第六章為例,說明語意與結構的關系;忽略了結構,就錯失了語意。
揭開第四印的時候,我听見第四個活物說︰「你來!」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著他。
有權柄賜給他們,可以用刀劍、饑荒、瘟疫(或作死亡)、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有權柄賜給他們」,不是只賜給第四印的灰馬騎士;「他們」也不是指灰馬和騎士,因為前面記述第一和第二印時,只對騎士用單數的「他」。那麼,這里的「他們」是綜合敘述前面四印的結果,合為一元︰刀劍、饑荒、瘟疫(死亡)、野獸,恰夠四項分配,而且前面也分別說過,就容易解釋了。
經文的風格,也與所傳通的信息有關,可以說是信息的一部分。
語句中強調一項單元的,是表示權威。如︰
只是我告訴你們。(太五22、28、32、34、39、44)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語句中包括二項單元的,是表達對比。如︰
你的眼楮若嘹亮,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楮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太六22-23)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
語句中涵有三項單元的,表明客觀。如︰
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林前三22)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
憫的神。(羅九16)
論到這些人,……
從前丟大起來,……
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徒五35-39)
最後的一個例子,是著名的猶太經學名師迦瑪列的發言,他是法利賽人中希列的孫子,也是保羅未信主前的師傅(徒二二3)。在那段話以後,他把初期教會的發展歸納為兩個可能︰「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敗壞;若是出于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迦瑪列的結論和建議大公會︰「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
語句中涵有多項單元的,是為了表明廣博周通。如︰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余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羅八35-39)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我們也可以感覺得出來,在連連重復的語句,是加以強調一項真理,特別引起人的注意。
例如︰保羅為了強調「靈恩」的一元化,統一而不是同一的真理,而在短短幾句話之間,連連重復︰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林前一二29-30)
有時,是在較長段的經文之間,加以重復重要的語句。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講到愛之前,先連續重復愛之不可缺少;在闡釋愛之後,說了愛「永不止息」,又說三個「終必」止息的,是重復加上對比︰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于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于無有。……
還有一種是結構形式重復,論點分歧,如︰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里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一二4-6)
在舊約里,先知耶利米聖殿門口宣讀的信息的開始,有重復的語句︰「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耶七4)我們仿佛可以見到他有力的手勢,听到他激切的語氣,這是重復的效果。
主耶穌復活以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我們不必考較「愛」字這個動詞的差異,或「這些」那個無定指示詞的意思,也不能看見主耶穌指示的對象;不論譯為︰「你愛我比這些[門徒]更深嗎?」或「你比這些[人]愛我更深嗎?」或「你愛我比愛這些〔屬世物質〕更深嗎?」這重復三次的詰問,收到了搜索彼得靈魂深處的效果(見約二一15-17),堅固了他的信心和愛心。重復的問,表示深的關切。
但最特出的復文例子,是舊約中最短的一卷先知書俄巴底亞書,照中文和合譯本算來,只有七百四十二個字,竟先連用了八個「不當」(俄12-14節),而後在一百七十四個字的段里
(俄17-21節),用了十四個「必」字。前面的八個「不當」,是采漸進的趨下方式,說以東沒有愛心的行徑,愈趨愈烈。後面的十四個「必」是漸進的向上方式,是應許以色列家的前途,愈走愈光明,至終國度歸耶和華。這樣,形式就傳達了信息。
還有一種字或意重復的效果,是加重語氣。如︰「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西四18)又如︰「聖靈明說,……」(提前四1)又如︰「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六11)這些大字,可以表示強調其重要性。雖然也可能是保羅。患眼疾的旁證(參加四13)或他親筆加寫的印證。
最後,我想到奧古斯丁所指出的,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交互選用不同的風格。在設譬析理時,用和緩(subduedstyle)的風格,平心靜氣,循循善誘;在教導時,用中庸(temperatestyle);在激勵,勸勉時,使用莊嚴(majes-ticstyle)的風格,使人轉變、悔改。在釋經時,對此加以注意,也可以增進了解。
希伯來書第十章一節說,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並不是本物的「真像」(Form),或「實格」(Reality)。
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六節,說到「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字句」是指舊約石版的律法;「精意」是指新約叫人活的靈。
對于人來說,外面看得見的肢體和軀殼,不是真的那個人;而那看不見的靈,才是那個人。我們知道一個的思想,作法,比看外面更正確的了解他。如果把同樣的柏拉圖論理範型用在語文上,字句是看得見的表面,不是重要的;應當從拘守字句上解釋出來,而注重其精神。
在這方面,應當十分謹慎,必須先正確了解字句,體會分析得充分清楚,才不至于誤意。最好的例子,莫過于主耶穌對舊約的解釋。
當代的宗教人士,跟主耶穌最過不去的事件之一,是他對于安息日的態度。有一個安息日,主耶穌率領門徒從麥地經過,門徒因為餓了,就用手掐麥穗來吃。本來麥田是有主人的,未經許可,取別人的所有物是不對的;但律法規定︰「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申二三24-25)因為神是慈愛的神,他顧念人的需要,這是律法的精神。但問題出在那天是安息日。法利賽人不會放過挑剔的機會;他們也不明白律法的精神。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隨他的人饑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一二1一8)
主耶穌在這里舉出的事件,依字面看來是違律法的︰被**的受膏者大衛,在饑餓時,吃了無權吃的餅;祭司在不當勞動的日子勞動了,不過那是為事奉神與服事人。主更明白的告訴他們,神不喜愛表面的宗教禮儀,而喜愛人認識神,以憐恤愛心待人。
應用同樣的原則,主耶穌不恤人言,不畏人議,與門徒同稅吏和罪人坐席,因為他們靈里有病,需要救恩。(見太一二10-13)
主耶穌也越過守安息日律法字面的意義,在安息日治好病人(見太一二9-15;約五1-19,九1-16)。如果在安息日可以解開家畜去飲水,把掉在坑里的羊拉上來,而卻不顧患病人的疾苦,顯然不是神設定安息日的精神。因此,主說明「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歸根結柢,主耶穌綜括安息日的精神,不是神特意要給人為難,加給人重擔,而是要使人享受安息︰「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如果只拘守字句,本末倒置,就完全違背了神設定安息日的美意。
聖經里還有些經文,顯然是比意喻更深刻,但卻不能按字面作得到的,必須從精意解釋,依原則實行。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這怎麼可能是按照字面的事實?又如︰「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三10)不說為基督受苦,而說與基督「一同受苦」,已極難依字義領會;更如何「效法他的死」呢?是否每個基督徒都仿效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但「被釘」是由不得自己定意行事的。我們只能從經文精意去行︰舍己,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同主的生命,同主的心志,作主順命的肢體,服從天上元首,不為自己活,以至于死。
在讀新約聖經時,我們每易得一個不正確的印象,以為「遺傳」都是錯誤的,而產生反傳統的情緒。
「遺傳」的產生,是因為猶太人在實用上,覺得有需要把六百一十三條律法的精意,推繹到日常生活道德方面;于是由口傳(實際上是久已成文)律法,到《密釋納》(Mishnah)以後,形成了《他勒目法典》(Talmud)和《智侔拉》(Gemara)。其中頗有不違背律法本意的,例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按字面解釋,而析判為金錢賠償。在以後的注釋中,如︰希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合理的;但我們要知道,這種消極的「不作為」,並不能代替「愛鄰舍如同自己。」主耶穌在回答試探他的律法師時,解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更引出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見路一○25-37)。當然,這不是按「鄰舍」字面的意義,而是推繹的精意。
不過,我們要知道,在違反本義,或與本義不同時,所謂「精意」,是無效的,是不必也不可接受的。我們在釋經時要避免,在讀或听別人釋經時,要分辨。
最常見的反常情形是,人在存想逃避自己當盡的本分,或竊取自己非分的利益的時候,總是把「精意」搬出來,當語意圈套來使用,要顯明自己有理,以達到自私自利的目的。這樣,我們先要在神面前把心安正,也當知道如何把「字句」和「精意」給予確當的界定。
在語文傳通中,有一種情形,是從字面的底下,可以得到其語意。但這不是指一般所說的「弦外之音」,或「言外之意」;不是在語文的外面,而是在底下,所以不同于connotation,或implication。這不是猜測,而是推知,幾乎全沒有誤意。
舉例來說,當主與門徒在世工作很忙,「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工夫。」(可六31)我們可以推知主耶穌在肉身時有吃飯的習慣,和常人一樣,而且有定時;他也有休息的需要,會疲倦。
但有時只是傳通者與受者可以領會,別人沒有點通,就不得而知。如在最後晚餐之夜,耶穌對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同席的其余十一個人,沒有人知道是什麼意思,以為主是叫他去買東西,或周濟窮人;他們這樣推斷的原因,是把猶大管錢囊的職務錯誤的接合了。(見約一三27-30)當然現在我們是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知道。
另一個例子,耶穌知道他自己受歡迎擁戴的原因,對群眾坦白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見約六26)但前面的經文明明說︰「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
跡,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六14)哪個才對?到底是因見了神跡,還是不因見了神跡呢?這里說,神跡與吃餅是一件事,而且結果是眾人要硬給他黃袍加身,「強
逼他作王」。主耶穌這樣的說法,是說他們見了神跡,卻沒有見到神跡記號的意義,指向主耶穌是永生的王,他的國並不屬這世界;食物是必朽壞的,肉體是必朽壞的,世上的國度和榮耀也是必朽壞的,「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六27),當信他而得永生。
但這樣的推知,會不會迷入玄冥,誤失原意呢?有幾個原則,可以限制,而且幫助我們語中肯緊,釋經而得其深義,只要我們順道行走,不任意自闢蹊徑。
就言應答
在語言傳通上,從彼此談話,到互相對罵嘲諷,前言後語是關連的,不可斷開環節求解分析。例如︰在推羅、西頓附近,有個迦南婦人求耶穌救她的女兒,從被鬼附得釋放。主回答得很不禮貌︰「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見太一五21-28)有些人辯解說,主所用的那個字指的是「小狗」。其實,狗仔的體型大小,不能使語意輕蔑的比例減少,也不能使敬意增加。有人批評主耶穌的話是種族歧視,是的,字面看來確是如此。但「神愛世人」,主怎會有種族分別呢?絕對沒有!我們不能推想主從嘲罵那可憐的迦南婦人得到什麼快樂;相反的,主是要幫助她,解決她的痛苦,而所用的辦法是啟發她正確的積極的信心。
從那個事件我們看到,主動求助的是那迦南外族婦人;她用的語言是︰「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語言表示她心中的觀念︰她自己不是大衛的同族以色列人。因此,主耶穌說他奉差遣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而那些迷失的羊正是視外邦人為狗的。主耶穌提醒那婦人恩典的邏輯︰你是以為外邦人無分嗎?婦人謙卑的承認她有分。是的,因信稱義作真猶
太人(羅二29),外邦人也能得到救恩;至于得到健全,不過是「碎渣」而已。所以禱告的信心是自己在恩典之內,主不止是洋人的神,不止是保羅的神,也是你的神。以利亞在迦密山的
禱告就是這樣︰「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的事。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應允我!……」(王上一八36-37)這是強調他與神的關系,現在的需要和要求。這是活的信心。
觀念對了,才可以有的放矢。主耶穌看出迦南婦人語意中的缺失,就她的話應答她。
並行的語意
有個敬虔的羅馬百夫長,求耶穌醫治他患癱瘓病什苦的僕人。主耶穌看出他信心的正確,和同情別人,答應要自己去。但那個軍人說,那不是他所求的,他只要主耶穌一言;他用信
心作了一個比論(見太八5-13)︰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
他不必凡事躬親,只要他下命令,就有人去作成了。這個比論的意思是什麼呢?他是說,這麼小的事,不必勞動主耶穌自己去,只要他發言出令,就可以作成。那麼誰是主耶穌的兵?听主命令為主作事的僕人在哪里呢?「听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詩一○三20;參來一7)。但以理禱告,神就差天使扶助他,安慰他,傳信息給他,指示他將來的事。(見但八16-17,九21一23,一○10-21)因為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禱告不是空的,是爭戰。那羅馬軍官,跟耶穌討論的,就是這個問題。這簡易的禱告學,天使論,是他從實際生活推衍出來的比論。以利沙知道,「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四7)所以在亞蘭軍兵圍困多坍的時候,確知「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他,保護他。(見王下六17)
了解並行的語意,才可以知道比論的中心在哪里。這是語意結構上必然的,不可在釋經時錯過。
對比的語意
聖經記載︰「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見路一八1-8)
這個比喻上面與下面的經文,都是說到主再來前的世代邪惡,犯罪猖行,好像顯明是神不存在;但愈在這樣黑暗的形勢之下,愈顯得信德的可貴。如何能在似乎不見神作為的時候,維持信心而不灰心呢?是相信神的良善。
耶穌說到某城有個寡婦無倚無靠,那城的審判官是無法無天,正像罪惡的世代一樣。她受對頭欺壓,無處投訴,只得去求掌權的官伸冤。那個官沒有公義的觀念,不想管事。那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常來煩擾我。」那寡婦經常去找那個官,求而不休;因為她相信他的公義良善,相信他有權柄,相信自己的呼吁會得到應允,得到
公道。
主耶穌用這不義的官,與公義良善的神對比。
基督徒看到邪惡發達,心懷不平,好像是神「看著不理」。古時的先知聖徒也是這樣。(參詩七三2-10;哈一3、13)禱告久了不得應允而灰心,不是意外的事。我們看了不明白,
等得不耐煩,卻不是懷疑神的良善和公義。
我們向神禱告,要正確認清禱告的對象,相信神是良善公義的神。「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一一6)那寡婦把不義的官當好官來求,而得了應允;我們豈不更應該恆信禱告公義良善的神嗎?
深索的語意
主耶穌教導了門徒示範的禱告之後,接著就講了一個有關實際應用的比喻(見路一一1一10)。
有一個朋友,在半夜,很不恰當的時候,去叩朋友的門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里,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不僅是他去的時候不對,找的對象也不大對;因為他們之間的關系不深,連區區三個餅也要言借。對人也是不太熱情,對冷風夜露中久候的朋友,還一再借辭推托,不過,到最後他的求餅告借,還是得了所期望的應允。耶穌說得很清楚︰
「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可見關系不深。
「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不僅是不肯因被拒絕轉身含怒而去,而且直求不休。
但我們不可以為他的長期抗戰,不眠不休,把被求的人纏膩了,不得不降服。不是的,神絕不因長久重復的禱告而垂听;相反的,主耶穌在教門徒禱告時,特地提醒他們避免那個外邦人的錯誤觀念範型。(見太六7)
我們在釋經時,必須注意全顧到聖經所設定的要件。在這個比喻里的要件是︰一、為朋友;二、我沒有。他不得已走上這唯一的門路;三、「情詞迫切地直求」。為什麼?為了自己沒有。為誰?是為了別人,為了遠路夜來的朋友,把別人的饑餓當自己的饑餓,不因不方便而安居不理。外面的朋友是為了朋友,里面的朋友難道能不受感動?這仿佛是「深淵與深淵響應」。
再加以證明︰這個比喻是緊接在主教導門徒禱告之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和路加福音第十一章兩處的經文記載,「主教門徒禱告」是向天父禱告,卻同時注重相關連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此,這個比喻不妨釋為「我們」兩個字的延長,是對別人關切,為別人「情詞迫切地直求」。換句話說,是「為別人」加強了禱告的動機。因此,關于動機的問題,我們不能只從文字的表面意義看,要往深索求語意,但不是沒有原則的猜測而自詡深奧。
相反的,聖經也說到禱告不得應允的原因,是只為了自己︰「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四3)這是說,是為自己,自私的動機,不論其多麼長,多麼恆,多麼切,仍然不能引動神的手。耶穌基督的心是「顧別人的事」。(腓二4-5)「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听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15)他的旨意是要我們為他的國,包括為別人。即使是以地上人的國來說,很多人想作工卻失敗了,原因是只為自己。在神的國里更絕不可如此。還要記得︰「我沒有」,餅是借來的,一切恩賜是借來的,人只是轉輸的器皿,不是要靠自己,夸自己。(參林前四7)。
不論聖經卷帙如何浩繁,也難以將每時代各個人的情形盡學備列。但聖經的真理仍然是超越時代的,足可以應付人的需要。這是說,聖經真理的原則,在應用上要加上推理,這有些與醫學和法律上的情形類似。不過,在釋經時推理,要注意︰
一、以神的話為依據;
二、要敬虔謹慎深思;
三、要注意加以約制。
華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來世,各種說法。這些背景,依稀縈繞在信主華人的周圍,自然會問起聖經中有沒有講到鬼魂的事。這樣的好奇心,初無大礙,但如果避而不答而任其存在發展,不但引起疑問,也可能受惑而入歧途。曾經有聖經學者教會長執以至主教,借交鬼的人企圖與亡子接觸,是很可悲哀的事。近年來各種東西新宗教興起,一班江湖騙人取利者,大談其「靈界揭秘」一類的事,聲稱要揭開那黑色的幕簾,很能吸引人,聖徒更不可不防。
聖經並沒有說「人死為鬼」的事。但聖經明白禁止人交鬼(見利一九31,二○6-7;申一八10-12)。那些自稱「能以精誠致魂魄」的人物,實際上是魔鬼撒但的代理人,他們所謂招來的魂,或是顯現的鬼魂,實在都是來自撒但和他的差役(林後一二7),並不是來自「居間之境」的死人鬼魂,仿佛是真神與撒但中間的「第三勢力」。「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一一14),如果他的鬼群邪使裝鬼作怪自然不足為奇。
掃羅借隱多珥交鬼的婦人,招撒母耳的事(見撒上二八1-20),可以作為釋解的例子︰是真的撒母耳嗎?這里有些事值得深思。
一、掃羅是神借撒母耳膏立的,是以色列的首位君王,但他悖逆違反神的旨意,神命令撒母耳另膏合他心意的大衛為王。「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撒上一五35)。這是說,撒母耳不是趨炎附勢的人,他與掃羅之間的關系,純由神的旨意而產生,也由神的旨意而維持;當掃羅違反神旨意時,二人的關系就斷絕了,撒母耳以神的旨意為立場,是神所是,非神所非,有忌邪的心意。
二、掃羅失去了對神的信靠,也失去了自信,看見非利士的大軍就怕起來。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他「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不借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二八6)他求告無門,才想起走邪路,求女巫。試想︰聖潔公義的神,會借邪門僻徑與他交通嗎?忌邪的撒母耳會有可能為掃羅服務嗎?
三、即使撒母耳要向掃羅傳達信息,或神要借他傳達信息,必然沒有可能借女巫的渠道(參林後六14-16),神可以借任何方法傳達信息,但不會與彼列相交,也不會從權因勢而
行事。(參賽八19)
四、撒母耳的靈從哪里來?聖經說︰「交鬼者的聲音出于地」(賽二九4)。但敬畏神的人,死後靈魂是往「亞伯拉罕的懷里」,或像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應許那同釘信主的強盜,與
他同在「樂園」里(見路二三43)。雖然主愛人的靈魂,不願人沉淪,但那在陰間火焰中受苦的聰明的財主,要求打發拉撒路顯現人間,警告他五個弟兄免于沉淪,卻沒有得到應允,因為
與神的法則不合。(參路一六19-31)
五、再從結果看,「撒母耳」說︰「耶和華已經離開你,且與你為敵,何必問我呢?」(見撒上二八16)真撒母耳的語氣應該是「我怎能給你求問呢?」無論如何,假撒母耳只說了幾句命定要死的話,既解決不了問題,也未勸掃羅悔改。而且「明**和你眾子必與我在一處了」(撒上二八19)的話,只是說掃羅必死,並不是應許他與撒母耳忠心的先知同享福分,否則哪還算公義呢!
六、我們還要注意,掃羅在那里一直並未見撒母耳,只是憑女巫居間繪聲繪影(見撒上二八13)。把女巫的鬼話當真理,是很該考慮的問題。
這樣看來,神沒有特差撒母耳向掃羅宣布死的惡信的理由。如果先知預言罪的刑罰,必然是神主動的宣告,向眾人宣告,在事先宣告,希望人悔改。在掃羅事件上都沒有這些,所以神必不作這種事。
與此相關的經文,是主耶穌登山變像(見太一七1-8;可九2-13;路九28-36)。在山上,「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在此,我們所注意的焦點,是只在摩西。
我們知道,以利亞是耶和華用旋風接他升天的(見王下二1-11)。我們也知道,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肉身,不能承受進入不朽壞的(見林前一五50-54)。因此,以利亞是忽然變化成為靈體被提,否則沒有一個境界可以供他適合居住那麼多年。至于摩西呢?聖經記載,神叫摩西登尼波山,望應許之地,卻不許他進入迦南;「于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申三四5-6)
現在的問題是︰在變像山上與主耶穌談話時,摩西是什麼樣的體質?前面說過,撒母耳借隱多珥的女巫向掃羅顯現,是應該否定的,因為不合神的法則和聖經的推理。在陰間火焰中的財主,想導演拉撒路顯魂記,用特殊效果,驚世駭俗,也是被否定了。當然,我們也不能想像,摩西是靈魂顯現。因此,剩下的可能是他像保羅所說末日的信徒,復活變化成靈體,才可進入神的國。在這里,我們想起猶大書九節「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尸首與魔鬼爭辯」,似指是魔鬼掌握死亡,把持摩西的尸首,不肯讓他復活變化,因而與執行命令的米迦勒爭辯。這是猶太人的傳說,也見于偽經《摩西被提記》;但不能說這經文是出于偽經,而是偽經據此經文立說。無論如何,這推論是合理的解釋。
不過,在應用經文推論時,不但要基于聖經的根據,還要小心考求,看有沒有與別處經義抵觸的地方,再加反求,在原則上有無不妥之處。推論如果與聖經原則違反,自然就無效。而且推論也只限于一般應用,不能建立重大神學教義,也不能**重大神學教義。
可惜有不少釋經的人,慣作不加約制,不負責任的推論。其例之-,是在保羅與巴拿巴爭論的事上,任意詆論巴拿巴。這種作法,實不足取。
從使徒行傳的記載,我們看見,保羅(掃羅)奇妙的轉變歸信基督,門徒們還不敢信任他,是「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領他去見使徒」(徒九27-29)。在安提阿的教會,又是這位有愛心和善的輔導專家「勸慰子」巴拿巴,引許多人歸主,建立了教會的根基;是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一一24-26)那教會差遣工人出去的時候,順從聖靈差出了他們最優秀的領袖︰巴拿巴和掃羅(徒一三1一3)。從居比路以後的行程,保羅逐漸得聖靈印證,成為二人中的領袖,並且有稱呼馬可的約翰,加入同工。
保羅與巴拿已的爭論,是在第一次宣道行程之後,回到安提阿。以後,他們想再去探訪從前宣道各地的弟兄們。巴拿巴想再帶他表弟馬可同行;但保羅因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的別加,曾離開過他們,可能對初信的教會是不好的見證,就堅持不可再接納他。「于是二人起了爭論,什至彼此分開。」(見徒一五36-40)有人就解釋說,從此以後,巴拿巴的工作就了了,不再被記念了。
這是何等不幸的大膽推論!
從那里所記載的看來,「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于主的恩中。」似乎是暗指著教會更多同情保羅。但我們不能據以斷定巴拿巴的工作不蒙記念,只因為使徒行傳不再記他的事。如果這般推斷,使徒行傳後半不再記載的,還有彼得、約翰和其余的使徒們,難道他們也都「不蒙記念」?
事實並不如此,以後,保羅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說︰「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問你們安。(說到這馬可,你們已經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們那里,你們就接待他。)」(西四10)這說明馬可當時是與保羅同在同工。在保羅最後的書信里,他囑咐提摩太︰「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于我有益處。」(提後四11)最後的稱贊,才是最高的稱贊。更多的屬靈歷練,使馬可有第二次的機會。當我們讀到︰「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拿三11),看到那位偉大的先知也曾失敗過,有恩慈的神,再使用悔改的人,耶和華的話再臨到他,是何等大的安慰!如果一有差錯,神就一筆勾銷,又有誰能在他面前站得住呢?回轉後的馬可,寫了馬可福音;神使用他,人又能講什麼呢?在馬可的回轉蒙恩這件事上,相信巴拿巴和保羅都有貢獻,可能也加上彼得。沒有人,沒有正確釋經的人,敢于宣釋「巴拿巴的工作不再蒙記念」!
我們倒不妨推斷,如此釋經的人,可能把念舊惡,忘舊情的心理,影射在釋經上。果真如此,可真是不幸啊!
在釋經時,我們要順從聖靈的引導,深思明辨,不可輕忽浮掠,就可以歸納出一些法則,以後可以享受,可以運用。這些法則,不是尋章摘句可得的,有時只能根據語意和事實。
現代人一般都知道地心吸力或萬有引力定律。這類的「定律」,就是法則。但你能找到哪卷書上記載誰規定這個律嗎?當然沒有。但這個律從早就在那里,是神設定的;但人經過觀察,發現把所有的物體拋上去,總是要落回地面,就悟出這個律的存在。這種DescriptiveLaw不是PrescriptiveLaw的法律,而是法則。這種知識,使人可以預測,可以控制。這就是科學的實用功能。
聖經說︰耶和華「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他的作為。」(詩一○三7)知道神的法則,就是知道神的心意,可以照他的旨意行,在神全家盡忠。
在曠野飄流的以色列人,看見了神的作為,卻不明白他的心意。以色列人同可拉黨,大坍,亞比蘭背叛神,余波未息,又向摩西,亞倫發怨言。當會眾聚集意圖攻擊會幕的時候,「不料,有雲彩遮蓋了,耶和華的榮光顯現」,摩西對亞倫說︰「拿你的香爐,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帶到會眾那里,為他們贖罪;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里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見民一六41-50)亞倫急忙照摩西所吩咐的去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間,瘟疫就止住了。」這是因為摩西知道神的法則,不必等看到瘟疫殺死一萬四千七百人;可以說是︰知幾于神怒初發之時,置身于會眾破口之中。知道神的法則,可以代禱挽回天心。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從他身上可以看出如何明白神的法則。他從小在伯利恆的時候,就以神的事和神的榮耀為念︰「我們听說約櫃[的事是]在以法他,我們在基列耶琳就尋見了。」(見詩一三二1-12)而他向神許願︰「我必不進我的帳幕,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楮睡覺,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到我為耶和華尋得所在,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他「為」神殷勤,不眠不休的心志,得神喜悅,向他起誓應許賜福。再看他雖遭掃羅多次無理**,在有機會報復的時候,大衛敬畏神,不敢伸手加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見撒上二四及二六章);在神約櫃前踴躍歡舞,不計自己王者的尊嚴(見撒下六16-22);不肯受人崇拜,而把三個勇士冒死打來的井水,感恩傾奠在耶和華面前(見撒下二三13-17)。在與拔示巴犯罪的事上,受拿單的責備,而坦白向神認罪(見撒下一二1-14);冒昧數點民數,未照神命令去歸榮與神,而甘願服在神手下受責,不諉罪于人民。(見撒下二四1一17;參代上二一17;出三○12)
盼望我們都能從神的話明白他的法則,效法在神全家盡忠的摩西,效法合神心意的大衛,行他所喜悅的事。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顯明是父神的愛子,經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八29),因為他明白神的法則。他吩咐我們的大使命,顯然是神旨意的中心。但即使從這麼簡明的語文里,我們也當忠心誠實釋經,看明白神的法則,對準神的心意。(見太二八18-20)
首先,大使命不是「去」!如果我們忽略了前面的「所以」兩字,是極大的錯誤;解釋任何東西,不管「所以」前面的要項,就是不求其因。因此︰
大使命的主體︰「我」——主耶穌基督。他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主宣告他的權柄,是因為他順服了父神的差遣,到世間來,「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
10)傳福音是在主耶穌的至高統治威權,不在于人的才能;也不是宣揚自己,因為沒有人配,也沒有人能為世人釘十架而復活;更不是歸于自己,而是使人作主的門徒。
大使命的性質︰「他們」——「萬民」是工作的對象,是要他們成為主的門徒;所以要用「教訓」為方法,使他們知道,接受主一切所吩咐的。必須了解使命的性質是什麼,自己先了解主一切所吩咐的,才可以遵行而完成使命。「去」是一項過程,而不是目標。
但大使命的成立,必須有受者,就是——
大使命的客體︰「你們」——「所以你們要去」!這是指門徒說的。我們應該從釋經觀點看一看這個聖經中重要的「限定客體」法則︰「你們」。
為什麼必須是「你們」——信的人——呢?
信的人是主耶穌寶血所買贖得救的人,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屬主為主活的人,所以有義務接受這使命。
誠然,有人想過用別的方法。那個死後在陰間受苦的某財主,曾建議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復活,去給他五個未信的弟兄警告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見路一六19-31)他以為一個從死復活的奇跡,極有廣告效力價值,可以哄動一時,叫人相信,但亞伯拉罕拒絕了。我們可以看見,主的使徒中間,沒有一個是有死里復活的神奇見證;那位伯大尼死里復活的拉撒路,主耶穌也不曾叫他站起來作一次活廣告,什至一句話都沒有講過。人的悔改相信是神權能的話,解釋出來。
在第一個復活節的清晨,主耶穌得勝墳墓和死亡,榮耀的復活了。基督教歷史上唯一的一次「掃墓」,是最初也是最後一次。婦女們驚喜的面對著空墓。在那里,他們見到了天使。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里,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里復活了。」(太二八5-7)
當然,婦女們沒有問︰「你為什麼不去呢?」他們去了。但我們會想問︰「天使是服役的靈」(來一14),為何在此頗給人「懶惰」的印象?
我們知道,探墓的婦女們,至少其中有人,大概比主耶穌在肉身的年齡高出一代,在五十歲以上。他們在天還不亮時就起個大早,老遠的跑到墳墓,不用說會相當疲累。再看天使是有翅膀的,撒拉弗有六個翅膀,一般天使四個,兩個也好;何況他們本就是靈體,來去自如。那麼天使何不逕去報福音喜信,而要婦女們去?
在使徒行傳中,一貫的重視「見證人」。大數人掃羅(保羅)悔改歸主,他雖被揀選,「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耶穌],听他口中所出的聲音」(徒二二12-16;參徒九10-17),但事工並不算就此完成,到底神還是要差一個人,借著亞拿尼亞為他按手。小人物為大使徒按手。那個人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原則。
當福音傳給外邦人時,也是如此。羅馬百夫長哥尼流,在祈禱時蒙天使指示,卻叫他去請彼得來宣講基督。天使既在異象中與哥尼流交談了,何不順便來上一場「天使布道大會」?既
新穎,又省事。但是求新穎省事的人失望了。很希奇,神的旨意並不是如此。必須哥尼流得指示之後,差了一個三人代表團,成員是兩個家人,一個虔誠的兵,遠道前往約帕。路途既遙遠不便,彼得且住在僻靜的海邊硝皮匠西門家,來人探詢,好不容易找到。而且人不像天使容易听話,彼得成見什深,三顯異象才使他思想轉變;而後彼得與六位弟兄,自約帕同往該撒利亞。算算看,三人往返行了四天去邀請,七人受邀去而又回,單花在路途上的時間已是四十人日!未到以先,哥尼流先聚請親屬密友等候;听道之後,還要盡地主之誼,接待七人布道團住上幾天。真夠得上曠日費事,勞師動眾,不勝辛勞與麻煩!(參徒一○至一一章)但跑來跑去不要緊,人力物力的「浪費」不要緊;一切作在神旨意里面的,都說不上浪費。神看為要緊的,是以人救人的法則。人有生命的經歷,人明白人的軟弱。
主耶穌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樣式,表明父神,成就救恩,就是這個法則。復活後的主耶穌對著門徒說︰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二○21)
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一○15?
在傳福音的工作上,主耶穌附帶提到一件事︰「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一四9)
這里所說的,是指馬利亞在她的家鄉伯大尼,長大麻瘋的西門家里,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耶穌的事。(見可一四3-9;參太二六6-13;約一二1-8)
首先,是不是每一個主的門徒,在每個地方都述說馬利亞所作的呢?是在一個地方多久,講多少次道,才述說呢?連只講一次道也述說嗎?如果真的那樣,會更叫人厭煩听道了;也會形成在羅馬教之外另一種伯大尼的馬利亞教了,是另一種異端,那還了得!再從使徒行傳,新約聖經的記載,教會歷史的紀錄,名牧們的講章,好像從第一世紀開始,就不太多「述說」,是不是違背了主的命令?
答案︰當然不是!因為從語意看,那根本就不是命令。主耶穌所說的意思是,福音傳到哪里,這件事都會被提起來,作為記念。
其次,為什麼要說馬利亞奉獻的事呢?就奉獻的數量來說,她遠比不上尼哥底母「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見約一九39)薰裹耶穌的尸體,那價值大得多了,不止值三十兩銀子。就奉獻的徹底來說,馬利亞比不上投了兩個小錢的窮寡婦,因「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見路二一1-4)同時,主耶穌自己也曾說過,愛心濟助的事,「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可見周濟窮人也是好的。但主耶穌不曾叫我們述說別的,只述說馬利亞所作的。
那麼,她跟別人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主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可一四8)馬利亞奉獻的對象對了,奉獻的方法對了,奉獻的時間對了,這決定了她奉獻的真實價值。在主耶穌被釘死,安葬在墳墓里之後,別的婦女們同樣買了有價值的香膏,起黑趕早到墳墓去要膏主的尸體;但伯大尼的馬利亞沒有興趣參加。因為馬利亞明白了主的心,把香膏預先澆在主身上了。
你會問︰馬利亞怎麼會知道的,怎麼會作得那麼成功?原因是,當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亂」的時候,馬利亞**在主的面前,听他講道,明白了主為人的罪受死復活的事。可見明白聖經主的話,是多麼重要!
主耶穌要我們述說馬利亞所作的作個記念,不僅是述說她的奉獻,更是要述說她奉獻的認識,是由于明白主的話,知道主的復活,才作得合主的心意。
在傳通大道上,有時會遇到強盜。他們可能暗設埋伏,可能阻塞了正路,引人誤入歧途,把人擄掠去,可以使人受很大的損失。有兩名剪徑的強盜,可說是兄弟幫,也可說是父子黨,名叫誤意與曲解。
一般說來,誤意是對語意的了解錯誤,多是出于無心;曲解是把語意扭曲分解,出于有意。不過,誤意的解釋,可以被另有存心的人利用曲解,以達成他們的目的;或有人曲解了,
再被善良誠實但無知的人引用。不論次序如何,誰先誰後,都不能造就人,且會產生不良效果。
誰是盤石
主耶穌問過門徒一個問題︰「人說我人子是誰?」在門徒們報告了群眾的意見之後,主再問︰「你們說我是誰?」(見太一六13-20)
這個問題,是人對耶穌的認識的問題,到今天仍然是重要的,是與我們有關系的。西門彼得作了正確的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主耶穌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
從語意方面看,這段經會從頭到尾講的是對基督的認識,那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們要知道︰「這盤石」是指承認基督的那個觀念。同樣的,主耶穌說建屋的比喻,房子的「根基立在盤石上」(見太七24-25),所講的也是人接受了教導,建立了觀念,把主的話作為信仰根基而遵行。(參約一五10)基督與他的話是分不開的。
「這盤石」不是指彼得說的。如果指的是彼得,我們很快就看到他的失敗,是不穩固的。主耶穌也知道他的不穩固。至于所謂「天國的鑰匙」,是權柄的表征;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高舉了基督,開啟了向猶太人傳道的門(見徒二38-42);後在該撒利亞哥尼流家中,開啟了向外邦傳道的門(見徒一○34-38;參一五7)。至于「捆綁」與「釋放」,指的是從認識基督而來的倫理觀念,否定與認許(見太一八18),是教會和使徒所共有的。
不幸的,教皇或類似教皇的宗教人,把這權柄歸到某人,那是錯誤的。至于羅馬教解釋「盤石」是指彼得,「鑰匙權」歸于彼得和他的繼承教皇,更是誤意與曲解。首先,我們要問為什麼。如果說是答對了主耶穌問題的獎賞,實在似乎太容易了些;而且主耶穌已先加說明,那不是由于彼得先天的聖哲睿明,也不是來自他後天的勤奮學習︰「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何功德之有?其次,彼得的福分,怎能轉傳給「繼承人」?何況「繼承」之說,根本就很難建立。
同時,我們要注意,這里所說的「教會」,不是指物質的教堂,而是指宇宙性的教會,包括古今所有真實的信眾。因此,這從天父來的啟示,承認基督的共通信仰,是唯一的根基。彼得不是那盤石,而是基石之一(參弗二20),教會「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穌基督自己為房角石。」先知和使徒,見證的是基督;他們是作同等整體的見證(參太一九28;啟二一14;徒一17、22-26)。保羅不在任何使徒以下(參林後一一5,一二11);彼得也不在任何使徒以上(參加二9-18)。
彼得自己呢?他自己從來沒有聲稱位居其他使徒之上。在彼得前後書信中,他盡可有機會這樣作;他不但只字不提,卻說是「同作長老的」(彼前五l-4),這是何等誠實與謙卑!他又說︰「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官,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4-5)
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見,原初可能是出于釋經的誤意,後來有人存心曲解,建立錯誤觀念,建立權威,建立制度;以後更誤意加上曲解,曲解加上誤意,積成傳統;不僅積重難返,更會有人維護自己既得利益,賴制度和傳統而生活,而不肯返。釋經是何等的重要,釋經者的責任又是何等重大啊!
兩把刀
在釋經時可能誤意,誰都知道是應該避免的,但也是很難避免的。聖經中記載有這種誤意的實例,而且發生在門徒與主耶穌對話中間。
那是主在世的最後一個晚上,十字架的陰影重壓在心頭。十字架標識著時代的改變。他與門徒有這樣一段對話,記載于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襄,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麼沒有?」他們說︰「沒有。」耶穌說︰「但如今有錢襄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平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們說︰「主啊,請看!這里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這段經文里,最引人注意的是「兩把刀」的事。這似乎是「和平的君」的另一面,沒有人經驗過的。他們該記得主在山上訓眾的話︰「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5、10)記得主又說過︰「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五39)既然不與惡人作對,還用刀作什麼?難道只是對付好人?
他們又記得,是這位主說過︰「我心里柔和謙卑。(太一一29),買刀似乎不是用于作「柔和謙卑」的表現,不柔和又待怎的?他這命令似乎不平常。
再看主的說法︰「賣衣服買刀」,表明緊急和重要。我們一般認為食與衣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生活的需要是有次序的,武器說不上是最急需,為什麼放在衣服的前頭?
既然要武裝,就充分武裝吧!可是當門徒說︰「主啊,請看!這里有兩把刀。」主卻說︰「夠了!」顯然的,那是不夠的;因為無論是十一個或十二個門徒,兩把刀如何分配法?但主並沒有下令擴充增置武器。這使我們難以思解。
如果再看以後事情發展,就更叫我們不明白了。在幾個小時以內,賣主耶穌的猶大領人到客西馬尼園去捉拿耶穌;在跟從耶穌的門徒中,彼得挺身而起,拔刀砍掉了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一個耳朵(見約一八10-11)。主耶穌不但不嘉許彼得的實行勇敢衛護主,卻在危急中行了在世的最後一件神跡,醫好了敵人耳朵的外傷。(見路二二51)什至他還責備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見太二六52)既然主的國不屬這個世界,不是用屬血氣的兵器爭戰(約一八36;參林後一○3-4),那麼,為什麼不用刀而買刀呢?不用刀,買刀何用?
對于這困難的問題,有人提出了簡單的解答,以為耶穌說的「夠了」,實在是「算了」的意思(有不耐煩的意味),因為他們不領會「兩把刀」屬靈的意義。那麼,屬靈的意義是什麼呢?
一種解釋是「刀」是指權柄。聖經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他不是空空的佩劍。」(羅一三1、4)「兩把刀」,表明屬世的權柄——國家政府,和屬靈權柄——教會。從歷史可以看見,羅馬教傳統的接受這項解釋,卻無意弄清二者的界定,不只一位教皇在馬上打天下,揮劍爭戰,主張屬世的權柄;而且多數的教皇縱橫捭闔,爭權弄權。至于十字軍的連番東征,使用刀劍,也死在刀劍之下,就不用說了。
一種解釋是「刀」指神的話。「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兩把刀」就可以指舊約與新約。不過,在主說話時,還沒有新舊二約之分。
當然,這些說法都頗有意義;而且推衍下去,還有別種可能。有很多別的事物,可以作兩方面的對比,如︰恩典與律法,信心與行為,但很不容易與「刀」連系上,而且在語意上也說不過去。我們必須注意,正確的「以經解經」,不是集字游戲,不僅要字詞相同,也要語意相通才行。
我們從語意看這段經文,客觀自然的分析,很容易看出關鍵的要字是「但如今」,這表示兩個不同的時代,其分界在于「關系我的事」,就是主「被列在罪犯之中」,釘了十字架。其基本正意是主預先警告門徒,如何面對將來。意思是說,主離世之後,門徒要準備受更嚴重的**,經更艱苦的試煉,過更刻苦的生活,走更遙遠的路,打更激烈的仗。同時,我們知道,
實際問題可用屬靈原則,但不可靈意解答,更不可部分靈意部分實際。「刀」不過是一段話中的一部分,還有錢囊、糧袋、鞋。而且主講到他們過去的經驗,千萬不能變成喻意,也不是夢境幻象。
真正動過刀的是彼得,受主斥責的也是彼得;他行動最果敢,由于他誤意最深,這件事留給他的印象也必然最深。多年之後,被聖靈感動,他寫道︰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陰。(彼前四1一2)
在這里,他知道屬靈的爭戰要用屬靈的兵器。為基督爭戰,必須用基督的兵器裝備自己,就是受苦的心志;刀,先用來克勝自己,才可打美好的仗。歷史上很多名人,什至于教皇,他們用屬世的兵器打仗,似乎是勝利了,但實在是失敗了,徹底的失敗了!可見用武之道有多麼重要。
「兩把刀」有什麼屬靈的意義呢?古時軍人的裝備,確實有兩把刀的。我們可以看到雅歌所記所羅門的武土︰「手都持刀,善于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歌三8)這樣,兩把刀是一長一短︰長刀是攻敵,可以致遠的兵器;短佩刀是為了夜色黑暗中,猝變生于肘腋之間,需要近身搏斗。我們必須用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克勝魔鬼;但更要對付近敵,撒但的內間,邪道異端的內侵,還有最近的是自我肉體。雖然希伯來和聖經文化不鼓勵自殺,但屬靈的舍己,否定自己,是很重要的。可惜許多人忽略了主耶穌這基本要求(見太一六24)而終于失敗了,而且失敗得很大。
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不濫用血氣的兵器,而善用屬靈的武器。求主保守我們,聖靈引導我們,不對經文誤意,更不曲解經文的意義。錯誤的了解,鑄型錯誤的觀念,引致錯誤的行動,什至還自以為是忠心行主的旨意,是很危險的事。
實用的問題
我們不免面對一個問題︰基督徒可以用武嗎?
雖然這是一個倫理問題,不是關于「兩把刀」的,但我們知道,聖經並非無條件支持和平主義,而說「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雅三17)甘地的靈感,是從別的文化背景來的。因為不清潔人里面的私欲,表面的和平不過是惡的勝利。在另一方面,個人或政府的武裝,是合于聖經的。不管人以為這個觀點多麼不受歡迎,聖經並不曾另有說法。在法律上也不稱自衛殺人為「凶殺」罪。猶太拉比在《他勒目》里更說︰「如果有人來殺你,先殺死他。」讀來會叫人心底生寒。今天以色列國的行動,有時是根據這個原則。
主耶穌教訓人「溫柔」,並不是懦弱沒有骨頭,是說到在自我約制之下的另一種堅強。主耶穌並沒有叫來見他的羅馬百夫長立刻悔改解甲歸田;就是親近他的門徒,在領受了登山訓示之後那麼久,還攜帶武器,主耶穌既沒有發現警告于前,也沒有斥責于後。問題不在于武器,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不在于使用武器的動作,而在于使用的對象,使用的存心和時機。主耶穌順從父神,甘飲苦杯,是要神的旨意成就,使人得救恩,他就不贊成自衛動武,也不召十二營天使助戰,這是他的勇敢和堅強,是自制的溫柔。人也不應該為自私的目的而動刀,不
應該為避免犯罪的刑罰而反抗政府,寧可照神的旨意而受苦(參彼前二13-21,四13-16)。
任何的經文,都有被誤意與曲解的可能,愈重要的經文,愈是如此。基督的真理是叫人得以自由(約八32),但會成為人遮蓋惡毒放縱情欲的機會(彼前二16;加五13);不幸從諾斯底主義,到反道德主義,都是如此。主耶穌再臨,是教會榮美的盼望,是重要的真理;但有人會不注重追求聖潔,反閑懶不守規矩,不勞碌殷勤作工(見帖前四14;帖後三6-13),現在更有人借端欺騙取利!
求主賜智慧給我們,保守我們脫離釋經大道上的雙盜︰誤意和曲解,而「真知道」主(弗一17-23)。
預言
一次又一次的預告基督耶穌的再臨!一個又一個的強人被指定為「敵基督」!一名又一名的自稱「彌賽亞」出現!
這就像是現代政治舞台的情形,凡不合己意的,就稱之為匪為寇,為了方便自己在底下伸手以掠以奪。從羅馬尼祿皇帝,到英王查理一世,法國拿破侖,意大利的墨索利尼,甦俄的史達林,各國都有分,如果基督不快再臨,歷史不終止,「敵基督」的候選人名單還要拉長下去。
也像各代迭有出現的「真命天子」一樣,自命「彌賽亞」的也頗不乏人;不但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近年來,亞洲人的自卑感減除了,反極的自大狂,產生新「彌賽亞」;連他們落草的荒丘廢堆,也因之稱為「錫安山」!
你可以說這類人是狂徒,是教棍,是騙子,是撒但的差役。可能都對。但不論是出于狂熱,出于無知,或出于詐騙,有人甘心跟附作徒眾的事實,說明根本問題是出在對預言和預
表的認識。這是釋經的重要一部分。
預言與救恩
聖經中預言的中心,與現今一般的了解不同的,是與耶穌基督有關。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使徒保羅概述福音說︰
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1一4)
在這段經文里,說到有關福音的要件。基督的死而復活,固然是事件的中心,但那至多當作新聞說說听听,雅典人沒有釋經的意向,所以沒有多大興趣(見徒一七18-21)。但這里的要件之一是「照聖經所說」︰主耶穌未降生在世道成肉身之前,他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5-11),是說先知已經預言了;另一項要件是「為我們的罪」,成為建立我們個
人救恩關系的根基。
因此,「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里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前一10-11)在傳講救恩福音的時候,也與預言有關。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的會堂,「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里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徒一七1-3)他們所辯論的聖經,是舊約的聖經,是舊約有關基督耶穌的預言。庇哩亞地方的猶太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一七11)他們的好處,是有敞開的心,天天考查聖經。考查的是什麼呢?那時候還沒有任何新約聖經的著作存在,所考查的自然是舊約預言有關基督的事。可見得救恩與信心的根基,是在于了解聖經的預言。
預言是以基督和他的救恩為中心。至于論到有關列國的事,只是有關救恩的進展過程;末後的事是救恩的完成。「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一九10)凡是將預言解釋往別的方向,或是歸榮于自己的,是叫人遠離救恩,都不是出于主的靈。
預言的解釋
預言的解釋只是釋經的一部分,但門派分立,爭端迭起,比聖經其他部分的辯論還多。問題出在哪里?
孔子說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說︰知道自己知道的,也知道自己不知道的,就是真知識了。這是學術上的「知」,也是品德上的誠實。在屬靈的事上更是如此。
當門徒要求主耶穌預先告訴他們末後的日子,主的答覆是「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四36)我們希奇,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同等同榮的三一神的第二位,會不知道父定的日子,但他說「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而知道自己不知道,是大智慧;肯承認自己不知道,是誠實的品德。可惜一般的人缺乏這二項。
主耶穌也對使徒們說過,有的事「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一7)。使徒們合在一起都不知道的預言末後的事,何況我們連他們中任何一個的十分之一也不如呢?
保羅曾寫道︰「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40)那偉大的使徒,曾有不確定自知是被神感動的時候。在另一方面,他「所得的啟示什大」,「被提到樂園里,听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一二7、4),雖在十四年後,也不敢公布,更不曾炫示。你我是誰?
在教會歷史上,加爾文在釋經時,也曾承認︰「這個我不明白,還是不要妄解吧!」那麼,在加爾文以後的人,如果沒有明顯比加爾文更高明的證據,而解釋預言,不肯承認自已有?
不知道的地方,我們還是留意避之為妙。
這里有幾個解釋預言的安全原則︰
一、參聖經釋例
二、按字義應驗
三、從語意詮釋
四、照原則理解
五、求實用意義
在新約聖經中,有解釋舊約聖經的例子,也有引用舊約的地方,也可以視為釋經參考。
主耶穌基督自己曾引用舊約預言,對當時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反問︰
「人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詩篇上大衛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路二○41-44;參太二二41-45;可一二35-37)
主耶穌基督是引用預言,借著問難的方式,揭示基督的永存,像神一樣。這預言「彌賽亞詩篇」,在新約聖經中多次引用,顯明是指復活的基督得勝仇敵說的︰「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來一○12,參一13)
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二七46)是應驗詩篇第二十二篇一節的預言。大衛受聖靈感動,寫出了這話。雖然這是他心靈的經歷,但他卻不知道預言更深的含義,而且是按字義應驗,而且不是每一字句全篇都應驗。但在這詩篇里,記載著仇敵的譏笑︰「他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都是按字義應驗了。以後,「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贊美你。」「他必有後裔事奉他」,也都是在新約提到應驗在基督身上的預言。(參來一12)
同樣的,當主耶穌幼時受希律**,逃往埃及,又在希律死後歸回,聖經說︰「這是要應驗主借先知所說的話,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太二15)這也是按字義應驗的預言。「埃及」就是地理上的「埃及」,不可與借喻混雜,說是代表「世界」什麼的,那不是預言應驗的方式。
使徒行傳記載使徒彼得五旬節的講道,指出「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朽壞。」(徒二30-32)基督的復活,是按字義應驗的預言。又說到基督是像摩西的先知(見徒三22-23),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見徒四11)是神立在錫安聖山的君,耶和華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參徒四24-28)是地上的勢力所要聚集敵擋的。
聖經的預言,也是要從語意詮釋。例如︰預言必須在所言之事以前,否則就不成「預」。有人說「預言」或「預表」神。是何言哉!在解釋上,也要按一切語意的規律,明白所言的背景,史地文化的條件,自然對正確了解有幫助。
聖靈指示耶路撒冷的腓利,去為埃提阿伯的太監,解釋先知以賽亞書上的預言︰「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見徒八26-35)腓利對這舊約福音的預言自然清楚,「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並且得到了悔改歸信的
果子。
不過,無論如何,舊約的預言只能按原則解釋,不能超越原則,去在全卷書上逐字節外生枝。
但不論預言如何有意趣,其重要性不會過于實用的意義。因此,但以理書說︰「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惡人仍必行惡,一切惡人都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一二10,一一32)智慧人也必在行動上剛強,持守神的道。啟示錄也說︰「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听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啟一3)既說听見而遵守,必須是主樂意啟示給人明白,是給自寫成文字以後接受的人可以明白,不是故作隱晦玄冥難解的密碼書,只有「行家」可以測透的。主耶穌在橄欖山的預言,當門徒有興趣有了解時候,主卻叫他們看現象而警醒準備。(見太二四章)
最後,要了解預言的背景和傳達的人。雖然人不過是聖靈所使用的器皿,但不可忽略其重要性。但以理書用了相當的篇幅,描述見證人的品格;使我們知道,肯為了神的旨意,為了向神忠心祈禱,不遵王命,甘舍己身,他的見證是可信的。啟示錄介紹其作者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啟一9)為主的道和國度,受過**,以老年之身,被放逐在荒島上,他的見證預言才有分量。我們看聖經中的先知,大衛、摩西、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都是為主受過患難的人。在釋預言時,不可忘記先知的心志。
我們還要記得,聖經里面「說預言」的先知,只是神的「發言者」的意思,有時略似詩人。所以我們不可以為先知只是善知未來的人;那實在是望文生義,而且可能混雜有異教觀念。
聖經里面的先知為神發言,大都是向當代的信息,帶有濃厚的道德意義,以社會為對象。先知所發的預言,也就是講道。我們不可忽略這項事實。因此,我們可以合理的預期當時群眾的領會,也作出反應。如果他們的反應是听道領受悔改了,神所預言的刑罰,可能減緩或改變。如果他們強項背逆而不肯悔改,神的刑罰就必臨到。結果呢?從表面看來,先知的話有時並不確如所說的應驗,有的在當時應驗了,以後可能還要「雙重應驗」。但先知所說的道德原則,顯明是神的旨意,是可以確立的。
預言特別與當時環境有關的例子,是米該雅預言亞哈。在以色列王亞哈第二十二年,亞蘭跟以色列和平共存了兩年多,不曾進攻以色列。亞哈卻想到與他的親家猶大王約沙法聯合采取軍事行動,要反攻光復久已失去的基列拉末地。是在這樣的背景,約沙法提議先求問耶和華。于是亞哈動員了四百名御用先知,他們有演有說的附從主子,高唱出征大吉!但約沙法觀察出情形不對,好像缺少些什麼,追問難道再沒有「耶和華的先知」了嗎?亞哈不得已,才將那位冷藏的先知米該雅找出來。(見王上二二1-38;代下一八1-34)
米該雅一到場,就瞧出了實在情形,知道了大事已定,再說什麼都是多余的;加上去召他的使者,早就傳給「該」說的話。米該雅卻立心定意傳耶和華的信息。但他的字句是對的,語氣或姿態可能表露著諷刺,亞哈听出了其中的隱意,才再追問︰「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奉耶和華的名向我說實話呢?」至于以下米該雅述說天廷的景象,「我看見」的語句,可能有喻意
的成分,並不能引用作為神學上立論的根據。
表征
多數人的習慣是,往往在講話時加上體勢,以加強傳通效力,在語言表達時加上表演︰蹙額顰眉,屈膝折腰,怒目橫眉,拍案頓足,挺胸昂首,都是無聲的記號;或側耳,或微笑,或頷首,或搖頭,或須舉目張,或咬牙切齒,什至手舞足蹈……這些都是語文之外的記號、表征,各有其一定意義,是信息不可分的部分,有時什至比語言所說的更多。曾有人說,如果把說話的人雙手上綁,他說話傳達的效力就差減許多。當然,也有人在從容就義的時候,傳通的更有效力,是因為加上了捆鎖,還有其他體勢的傳通。
聖經中的先知,在傳達神的信息時,也會在語言之外加上表征。以賽亞遵照耶和華的命令,解去腰束的麻布,「露身赤腳行走三年,作為關乎埃及和古實的預兆奇跡」(賽二○1-6),為要叫以色列人知道,外邦列強的勢力不可靠,要倚靠神。
耶和華也吩咐耶利米︰「做繩索與軛,加在自己的頸項上」(耶二七2),表明要服在巴比倫王的勢權之下,是神命定的(耶二七至二八章)。
先知以西結的事奉中,有許多是表征︰耶和華命令他拿磚代表城,拿鐵鏊代表鐵牆;向左側臥三百九十日,向右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代表以色列和猶大的罪惡歷史;吃不潔的食物代表以色列人被擄的遭遇;剃下胡須代表他們所將經歷的災難(結四至五章)。神也叫他預備逃難的物件,「在他們眼前挖通了牆,從其中將物件帶出去。到天黑時,你要當他們眼前搭在肩頭上帶出去,並要蒙住臉看不見地,因為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預兆。」(結一二1-16)在十節,中文聖經譯作「預表」,但小字注明原文作「擔子」,一般譯作「預言」,「預兆」也
就是「記號」。這是說,此類表征是語言的延長,像文字般是一種記號。他就照字義不爽的預演了以色列和他們領袖的結局。以西結的喪妻,是主將他「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卻叫他不可嘆息,不可出聲,也不可居喪(見結二四15-27),也作為以色列家的預兆。他的信息,必然給听眾留下深的印象。
有時,神叫先知作的預兆、表征,是十分難堪的。如先知何西阿,與行淫被休的妻復和(見何一至三章),表征神超律法的恩典。惟有神如此的法外施恩,罪人才可以有盼望。
在新約聖經,也有這樣的例子。如在該撒利亞城,有一個從猶太來的先知亞迦布,預言到保羅將要遭受的苦難︰「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里。』」(見徒二一8-11)但保羅還是堅心定意,不避艱險危難,如同主耶穌,面如堅石,往耶路撒冷去!
這些例子,都給我們看見,語言和表征幾乎是分不開的。表征的東西,就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還有一種情形,如同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慷慨見證之後,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保羅的回答是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鏈。」(見徒二六28-29)我們讀到這里,仿佛見其人,聞其聲,看見使徒舉起帶鎖鏈的手,說這一番動人的話。「鎖鏈」成了他見證和信息的表征。是這些鎖鏈,興旺了福音,堅定了信徒的心(參腓一12-14),以致該撒的宮廷里,都有人信了主(參腓四22)。
這些表征,當然不會造成釋經上的困難問題。但我們要記得,釋經的目的,本來就不是要搜索困難的節和目,而是要了解聖經的意義,豐富屬靈的生命。
露身赤腳是羞辱的表征。神是他子民的護庇和榮耀;離棄神而投靠人,終必蒙羞。
順服神的旨意,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的軛下,是負神所加的軛,順神的權柄,接受管教,悔改可蒙恩惠。
神揀選以色列人,作他的產業,他的子民,深愛他們和眷戀他們。但他們偏離正道,背叛神而行邪淫,與外邦文化結合,終于被擄,就如死去一樣的被神離棄。
但神仍眷顧而施恩,使他們末後有指望,而建立更深切的關系;如同浪子歸家,蒙恩得赦免,體會神豐富的慈愛。
這些表征,就是為了要幫助人明白神的心意,其基本的作用就是在此。當時的人看了,听了神的信息,完全了解,更深的了解,卻拒絕不接受,顯明更加罪無可逭。
使徒保羅本來就明白神的旨意,主呼召他的時候,並未應許他是作官廷先知,得榮華享富貴;相反的,先講好「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九16)。正如彼得一樣,在舊人舊造中,是憑自己血氣意志行事,「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見約二一18-19)保羅得了亞迦布的警告;但亞迦布並沒有奉主的名禁止保羅不要去。這不是信息的一部分。保羅不顧眾人勸阻,獨排眾議,決心遵神旨而受苦,公開表明他的心志︰「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二一13)
結果,他果然受了苦,成了帶鎖鏈的使者;但神的旨意在他身上成就了,通過了,而且通行遍地;保羅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見證,你我也是他的見證。
預表
聖經中有一種特別的表征,我們稱之為「預表」。預表的「預」是指當時先表明以後才有的事或人,是當時不存在,或未顯明的奧秘。「表」的意思,自然是表征,不過在使用上有一個界定︰預表的對象是只有一個人,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穌基督,還有就是與他有關的教會,基督的新婦。
我們要記得這個基本的分別。預言的中心是基督,但是言可旁及,說到與基督有關的事。預表的對象是基督(教會在基督里),是唯一的對象,絕不會混亂。這樣說來,預表是在基督耶穌里完成了,或在新約聖經里清楚說明,再沒有待完成的預表,也沒有基督以外的預表。但預言在已應驗在基督身上的以外,還加上有關基督和神計劃的事,有的已應驗了,有的有待應驗,是「將來必成的事」。
聖經中用為預表的,有人,有物,有事。
人
最基本的預表是人。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亞當是人類肉身血統的始祖,基督是墜落人類屬靈生命的始祖,在這一點可作為基督的預表,而基督是第二亞當。
亞伯拉罕因信作「多國之父」,我們因信作亞伯拉罕的後裔;同樣的,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得著新生命,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賽五三10)。因此,亞伯拉罕是基督的預表。(參羅四17)
以撒是基督的預表,因為他是憑應許奇妙誕生,甘心順從父命,照神吩咐,背負著木柴(十架)上摩利亞山,並且從死中得回,仿佛基督的復活(創二二章;參來一一17-19)。
以色列預表基督,因為從他生出十二支派,產生國度。基督有十二使徒,建立天國;以至啟示錄里,十二支派也與十二使徒並記;新耶路撒冷的城門「寫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城牆
的「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啟二一12-14)
約瑟預表基督,因為那義者被自己的骨肉所恨惡,所出賣,「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創五○20),作了拯救者。
大衛是受膏的王,但他受**,歷苦難,他寫的詩篇表明基督的心,他也成了大君王的預表。
所羅門預表榮耀的基督,是蒙揀選坐在寶座上的兒子,從大衛所生的。
所羅巴伯預表基督,是靠神的七靈建造聖殿者,他手拿線鉈,立了殿基,也安放頂石(見亞四6-10),完成建殿之工,開創新秩序。
「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來三2),預表基督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約書亞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預表基督帥領我們得勝,進入安息。其他如挪亞、以諾、撒母耳、約伯、但以理……也各預表基督。在主耶穌當世的人,看出他與耶利米、以利亞,有相似的地方。
神也借特別職分的人預表基督。大祭司亞倫和尊榮的撒冷王兼大祭司麥基洗德,都預表那將要來的「升上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見來四14一五16,六20一七28)。
物
物品預表基督的,首為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創二9),是人類始祖犯罪墜落之外的另一選擇。對于墜落的人類,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是生命喜樂的道路。
人受引誘犯罪之後,「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三21)。那第一個為人的罪而犧牲的(可能是羔羊),也預表基督。
挪亞的方舟顯然是基督的預表。世人敗壞在罪惡中,神用洪水的毀滅潔淨世界,全地都是死亡︰惟有照神旨意信而進入方舟的,才可以得拯救(見創六11-七24)。
在出埃及的時候,神命定以色列各家「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要留到本(正)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見出一11-8)當滅命的天使出來巡行埃及地的時候,見以色列各家有羔羊血的記號就越過那家;他們就得保守,有平安與喜樂。埃及人家中房屋門上沒有血的記號,「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因在監里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見出一二12-30)這預表基督是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救贖人的罪,使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聖經告訴信主的人,「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
約櫃也預表基督。在約櫃里面存的法版,預表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嗎哪,預表基督是生命的糧。亞倫發過芽的杖,預表基督復活的大能。施恩座是說基督遮蔽了人的罪,借他的血神人得以和好,可以相會,而人蒙恩。
當然會幕也預表基督,是神人相會的地方,耶和華住在他的子民中間。壇是預表基督的十字架,在那里他獻上自己。
在利未記中,我們看見特出的兩樣物品,是一再提到的血與膏。祭牲的血不過是預表基督的寶血,特制的聖膏油是預表聖靈的恩膏。先是血,後是膏油,是聖徒得潔淨的步驟。不是單有血,也不是單有膏油,而是先有血,而後有膏油。另外,在獻祭時有火,火不是物質;而利未記的火,也不是普通一般的火,就是「凡火」,那是獻祭時不可用的,也是神不喜悅的。因為在立起會幕,在壇上獻了祭物,卻沒有點火;「有人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利九24-一○2)這表示所獻的是神所喜悅的。神吩咐「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利六9、12-13)起營啟行的時候,在會幕服事的利未人,要收起壇上的灰,用爐保存火種,備下次宿營時,再復燃起,使用獻祭。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路程中,有兩樣東西特別預表基督︰一是盤石,一是銅蛇。
在曠野干旱之地,上百萬的會眾,飲水供應是個極大的問題。但神叫摩西吩咐水「從盤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民二○8)以後,他們所到的地方,有同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于隨著他們的靈盤石;那盤石就是基督。」(林前一○4)
以色列人照神吩咐,從何珥山起行,「要繞過以東地」。民眾因為路上艱難,就發怨言;「于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當百姓承認有罪悔
改的時候,耶和華叫摩西依火蛇的形狀,「制造一條銅蛇,掛在桿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二一4-9)這簡單的救法,也是唯一的救法。凡被蛇咬的,不論什麼人,無分男女老幼貴賤,也不需了解這救法的效因,只要信而仰望銅蛇,就可出死入生。主耶穌基督指出,這是預表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成就救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
事
聖經中有些事件,是人和物合在一起,借一定的行動來預表基督。如照律法「獻祭的事」(見來一○1-13),是預表基督的救贖;祭司在壇上的獻祭,是預表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
身體」。
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又領他們「進入」迦南(參申六23),是預表被救贖的教會,進入安息的歷程。
有些事部分釋經者稱為「史喻」(HistoricalParable),也有人列為「預表」,但我們或可稱為「史鑒」。如保羅在對哥林多教會的警告時,舉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期的劣跡,和從神所受的惡報,說︰「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一○6、11)
還有些物,是更適合稱之為「物喻」。如︰主耶穌被稱為「猶大支派的獅子」。獅子是一般喻意的語言,表明猛烈強壯,因此仇敵魔鬼也被喻為「吼叫的獅子」(見彼前五8);猶大可以喻為獅子,巴比倫也可以喻為獅子。但在預表上不應有此現象︰預表的對象是限定于基督和屬他的教會,用為預表的人或物,都是確定的指好一方面的意思。
又如︰酵,是「物喻」,代表罪,不純正的教訓,或舊人惡性;但在主耶穌說天國的七個比喻時,代表天國內部的改變與發展,沒有壞的意思。(太一三33,參一六5-12;林前五6-8)
當注意的事
一、聖經中的為預表的人或物,都不能把基督預表得完全,而且他們本身也是不完全的,並且他們不是完全以預表為其存在的目的。因此,希伯來書講到基督是更完美的——更完美的約,更完美的祭,更完美的祭司,更完美的帳幕……等。預表總不能超越所預表的對象,但預表者本身,總有其非預表部分。亞當預表基督;但亞當犯了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五12),絕不預表基督,而基督是生命的元首。大衛預表基督;但大衛的犯罪失敗,並不預表基督。
二、預表的對象只限于基督,不及于其他的人,不論其人如何重要;實際上連預言也沒有說到任何個人。聖經中沒有預表或預言關于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等;在新約人物中,也沒有預言或預表到馬利亞,不論她是如何「蒙大恩的女子」;也沒有預言或預表到教會柱石的大使徒彼得。保羅的一次講話,乍讀來似乎自稱聖經預言他自己的工作︰「因為主曾這樣的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徒一三47)其實,他是引以賽亞書第四十九章六節,說明基督是外邦人的光;使徒的見證是基督使命的延伸,要使主的恩光普照世間。
三、還要注意的,是不可任意妄指歷史事件為「預表」,而任意延伸。中世紀的羅馬教會,常會如此牽強附會。例如︰參孫在迦薩一個**的地方,敵人設伏想要殺他,「參孫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侖前的山頂上。」(見士一六3)竟被解釋作「預表」基督的復後,勝過死亡陰間的門!雖然把一部分略而不講,仍然是荒唐得近乎褻瀆,雖然他們可能不是存意如此。
四、不要用不確定的預言預表來設立教義。其中一個例子,是以賽亞書第十四章預言的「巴比倫王之歌」︰「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這段經文,相當普遍的被釋作撒但的來源。當然,這里還連續說到五個「我要」︰「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這聲音是與神為敵的,是狂傲無比的,與出埃及記摩西與米利暗之歌的仇敵(見出一五9)如出一轍,在如此詩的語言,很難作為建立堅固神學根基。同樣的以西結書第二十八章預言「推羅王之歌」,說到「居心自比神」的推羅王,「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但同樣的問題是,這二處聖經,也論到西頓、埃及、摩押、古實等列國的王。還有一個問題,是新約並未引證這些經文,說是撒但的墜落。有人說,主耶穌對門徒所說的「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見路一○18),可以為支持的證據。但我們稍為注意語意,就發現那段話與以上二處經文扯不上關系。那里是說,門徒工作回來,證實主的權能,得意的報告工作的成功;任何人都不會在听到報告之後,轉而大談撒但過去墜落的歷史!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展望前面;主耶穌的權能,加上門徒忠心宣揚福音,主耶穌歡樂的說︰我看撒但輸定了!我看見了他的敗落!
那麼,有人會問︰撒但是哪里來的?新約沒有明確的說。教會歷史中比較嚴謹的釋經者和神學家,如奧古斯丁只曾引用泰可紐的解說,加爾文則不願意推論。英國清**詩人彌爾敦,在他的杰出名著《失樂園》(ParadiseLost),寧願說撒但是因為嫉妒神子基督而反叛的天使首領。想想看,人類的第一樁凶殺案件,該隱殺亞伯,顯然是由于嫉妒。嫉妒與驕傲是邪惡的雙生子,至少有同樣的可能造成撒但的性向。猶大書說到「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猶6節),似乎暗示有過叛亂;又記著說︰「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尸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猶9節),又似乎暗示魔鬼當年曾有過高位,但這些都不能作為確定的根據。在此我們只能說,撒但魔鬼是早就存在的,用不著預言或預表;如果神願意我們知道,他必然會在聖經中明說;如果他不會明說,你我是誰,為何要去查索?而且知道與不知道,真對于救恩會有什麼分別嗎?最重要的理由是,撒但是「古蛇」,既早已存在,顯然不是「預言」的對象。
我們都知道,比喻是只能表達部分真理,因此,比喻也不可任意延伸。太陽像銅鑼,卻不要以為它也會敲之作響;太陽像是太空中的臘燭,卻不是也細而圓長。自然月亮像圓餅,卻不可以咬一口充饑。我們都不是瞎子,卻不要像心靈的瞎子。同時,預言有很多是詩歌體式;詩的美在于含蓄隱晦,而預言有很多是未應驗部分。因此,除了聖經中明白告訴我們的應驗部分以外,要爭新出奇據以立說,是不智慧的事;這道理再明顯不過了。
道成肉身的事件,在歷史上佔一段時間,也發生在地理上某一定的位置;而且這事件成為劃時代的中心。聖經中還記載有許多次要的事實,也是照神的旨意發生在人類歷史和人類社會中,都有其一定的意義。所以我們要解釋經文的語意,必須把這些形成那些事實的因素加進去,才可以有正確了解。
時間紀事無私
聖經里的歷史,與一般歷史也有關系,因為神的選民也是地上人類的一部分。
例如︰烏西雅年間的大地震,是一件歷史上的事實,雖然也是阿摩司蒙召的時間指標(參摩一1;亞一四5)。又如以色列和猶大的被擄,是聖經里的史實,也是世界歷史上的事,因為他們是被亞述和巴比倫擄去的,那是神整個救恩計劃中的一部分;而且巴比倫尼布甲尼撒被稱神的「僕人」(參耶二七4-7;代下三六17-21)。被擄的七十年滿了,神又興起他的「牧人」波斯古列王(參賽四四28一四五13;拉一1),使猶大人回國,再建聖殿。
當然,我們必須了解猶太人守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見利二三章),有其歷史上的重要性;修殿節(見約一○22)是律法六百十三條之中所沒有的,始于兩約中間的歷史,稱為「光明節」或「奉獻節」(Hanukkah),是猶太陰歷基斯流(Kislev)月二十五日。這容易使我們聯想到主耶穌講「世上的光」的背景。
當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見約二19-21),他們知道建殿的歷史,是花了四十六年才建造到當時的程度,也從歷史知道,是大希律王的投資;由于不明白主以身體為殿的喻意,所以他們不止笑他的「狂言」,更以為主要摧毀他們政教合作的具體表征,擾亂他們的現狀,這就成為控告他的罪證(可一四58,一五29)。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想法子陷害耶穌,要把他造成反叛的政治犯。其中利害的一個試探,就是試探他對繳稅的意見︰「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太二二15-21;可一二13-17;路二○20-26)他們先用溫和的外衣,稱贊主耶穌的誠實直言,然後施出兩刃的刀;如果主說︰「該納」,就失去民族主義分子;如果主說︰「不該納稅」,則是反抗的罪證,叫人左右為難。從歷史上看,納稅進貢是臣屬的表征;不向異邦納稅是獨立自立的國家。而那時,猶太是在羅馬的統治之下。主耶穌卻叫對方從他們自己的腰袋中取出一個納稅的銀錢來,問他們的意見,上面鑄的像和號是誰的,又從他們自己口中取得答案︰「是該撒的」。到此我們可以知道,主耶穌已取得一半以上的勝算了。然後,主耶穌說出他千古有名的智慧斷語︰「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就是這兩句話,也有其歷史背景。因為納稅給羅馬的銀錢,上面應該有該撒的像和號;但納入聖殿的,不可以用有羅馬徽記的銀錢,而必須換成銀子。這就是聖殿院中有兌換銀錢生意的原因,也在形式上表示宗教不受政治統制。再從象征意義看,銀錢是用銀鑄的,本質是銀的;正如人的外體,受政權、法律。習俗等限制,但良心與靈魂,是屬神的,是自由的。這是馬丁路德「雙重國籍」論的根源。
聖經記載的許多事實,都是與時間有關的。如迦拿婚筵記載發生在「第三日」(約二1),很難以解為是約翰開始施洗的第三日,或約翰為基督施洗後的第三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創造的「七日的第三日」。這樣,就沒有計算上的困難。
路加以修治信史的嚴謹態度,寫人子耶穌在世和後繼的事工。他對于時間地點的注意,隨處可以看得出來。他不但詳記了第一位平信徒司提反殉道的證詞,也記錄一名少年人听道幾乎殉睡事跡。根據他的記載,「過了除酵的日子」(參利二三5-8)是二十二日,再加從腓立比的五天水程,到特羅亞「住了七天」,我們可以推算出猶推古從三樓墜落幾乎喪生,幸而有保羅使他復活,大約是在猶太歷二月(西弗月Ziv)四日或五日。又因猶太人用陰歷,可以推定在意外事件發生時,上弦月早已西沉。外面的黑夜漫漫,可能是高坐在窗台上而心不內向听道的少年,失去戒意又失卻重心墜落的原因之一。
我們如果要正確了解語意,自然要了解前因後果,這正是從歷史得到對釋經的助益。
地圖改不得
聖經記載的事實,有許多需要從「實地」了解。這就是地理知識對于解釋語意的價值。
當腓力找著拿但業,把所新近認識的彌賽亞介紹給他,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的反應是毫不掩飾的藐視︰「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約一45-46)這語氣表明拿撒勒可能比拿但業的本鄉迦拿還小。反對主耶穌的官長或法利賽人對加利利地的語氣也相似,他們回答尼哥底母說︰「你也是出于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約七52)當然,他們忽略了一件事實,工作最有能力的大先知約拿是迦特希弗人(見王下一四25)。但在地理上說,那里地瘠民貧(參王上九13),自然比不上京華人物。
在中國,傳統的以北方酷寒,南風和煦,所以說︰「南風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但在聖經地區,地理情況不同,南方是沙漠干燥之地,而「北風生雨」(箴二五23);所以到雨
水來了,才有「南地的河水復流」(詩一二六4)。那麼我們可以想得到,「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歌四16),是北風比南風更受歡迎,南風變成了苦境。
同樣的,《三國演義》中「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借東風之力可以成功的印象,對釋經也沒有幫助。神「用東風打破他施的船只」(詩四八7),是指東方陸上來的強風,對地中海上的船有破壞力,而沒有好處(參結二七25-26)。對人來說,東風飛沙揚塵,干而炎熱,叫人不舒服,也使植物枯干,是一種scorchingwind,稱為sirocco或khamsin(參耶四11,一八17;結一七10,一九12;何一二1,一三15;拿四8),一無是處。
不敬虔的人解預言書,盡量發揮想像力,嚇唬不明白聖經的人。不過,我們要知道,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說的「南方王」和「北方王」,是依聖經地區地理位置而言;絕不是指越南和蒙古,無論蒙古在歷史上曾如何強大,都不該扯進去;也不是指墨西哥和加拿大。那里指的是埃及和敘利亞。
啟示錄預言末後的哈米吉多頓大戰。「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給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預備道路。我又看見三個污穢的靈,好像青蛙,從龍口、獸口並假先知的口中出來。他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里,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啟一六12-14)我們不難想像得到,那些不能忘懷「黃禍」,對日本人和華人懷有種族成見的人,有多麼歡欣!「日出之地」!不是日本是什麼?其實,那是指亞西亞的巴比倫一帶。如果遠到日本,伯拉大河(幼發拉底河)干了,並沒有多大的幫助,先要太平洋水干才成;即使那時還不流行太平洋的名詞,說海洋也好啊!再如了解地理,可以用用數學計算土地面積,就可看到米吉多平原,無法密集配置二萬萬大軍,再加上供應裝備,等候毀滅;就知道那是說邪靈的鬼兵。
任意釋經的人,好把自己的意思讀到聖經里去,呈現其惹笑的杰作!他們像亞蘭王的軍隊,眼目昏迷,被領到撒瑪利亞作俘虜,還以為是多坍!(參王下六12-20)又如同哥倫布
(ChristopherColumbus,1451-1506)航行到美洲,卻以為到了中國!
在釋經上,有充分的地理知識,真的不至于「瞎子領瞎子」。
據說,某長老得知「但」與「別是巴」是兩個聖經地名之後,恍然大悟今是而昨非,不禁慨嘆說︰「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竟是地名;我還以為是夫妻二人,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呢!」可見不通究史地,對釋經是如何個釋法。當然,這類問題,不必須待去聖經地區考察才會知道。
避免己心偏向
一般人的心理,常會有一廂情願的想法,會影響判斷,這種傾向,雖賢者亦不能免。
奧古斯丁愛柏拉圖哲學,以為與聖經真理有近似相通之處。自然他抵拒新約是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說法,完全相信是出于啟示。但他以為是相反方向的流通——柏拉圖受舊約的影響。他從安伯羅修的查考,斷定柏拉圖到過埃及,在那里向先知耶利米學習。耶利米到過埃及是不錯的;可惜是在柏拉圖出生前約二百年!因此,柏拉圖只可能見到耶利米的曾孫玄孫。
可見在與史地有關的解釋時,要小心詳確求證,避免發生錯誤;更不可濫用「靈意」的彈性作用,改變過去,移天縮地。
聖經,無論是原文,或譯成別的文字,只要是用語文表達,就必然與文化有一定的關系。在釋經時,也必須語意與文化的關系,因為那是他何以在其時其地如此說的原因。
最顯明的例子,是約翰福音的「太初有道」(約一1)。約翰福音是用希臘文寫的,為了表達福音,采用了「羅格思」(Logos)的觀念。這個希臘文的字,與語文有關,是話、是思維、理性、觀念,約略等似舊約的智慧。但與希臘文化不同的是,在這個基本觀念上,加上了「道成了肉身」(約一14);然後,從他出來了恩典,真理,父的獨生子,榮耀,生命等等,福音書的作者很快的就界說出來。
到聖經譯成中文,譯者受聖靈感動,譯成了「道」,幾乎涵蓋了所有原文的意思。但我們不能說與中國文化中的「道」字恰合。所以並不同于孔子「朝聞道夕死可矣」的道。《老子》所說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動調用的「可道」「可名」是語文,是記號;而「常道」「常名」是本體;「常」是說其恆久性,與博大性。至于以後佛教借用的「道」字,意義更不相同了。但我們要知道,中國文化里的「道」,並沒有位格,更未成為肉身,也沒有福音書所說的那些特性。
在這里,我們牽涉到一個翻譯的常識。可見的實物,可以恰相對的翻譯,沒有問題。但如果不是實物,而是觀念,就不能對譯,而只是近似;一個辦法是音譯(transliteration),因為那個觀念跟文化連在一起,不能拆出來。有時一個行動,也不能翻譯,是與文化連在一起的,有其特殊的意義。在歷史上,中國人見皇帝的跪拜,叩頭,跟西方人的觀念不同,引起了爭執;其實他們該了解,那時中國人親友之間,平輩也興對拜,對長輩也叩頭,而沒有對拜。同樣的,擁吻,親嘴問安,華人也不流行。希臘亞力山大大帝東征,遇到波斯人致敬時的跪伏,臣僕們就頗難適應這文化上的調適。有時不同文化,同一舉動引起嚴重的問題。宰牛不是犯法,只是有些地區要繳稅;但如果在印度街頭開車撞死一頭牛,可不是玩的,或許要抵命!陽貨送給孔子一只小豬,表示敬意;但他最好不要試著送給回**,可能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反應。要解釋不同在哪里,是解釋文化。
有時,聖經中同一個字,出現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表示不同的意義,原因是文化的不同。
律法說︰「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二二1O)是神的旨意禁止混合,不可叫異類牲畜同負一軛,是工作的軛,自然是農業文化的背景。但主耶穌召人得安息︰「你們當負我的軛」(太一一28-30),我們不可釋作與主同負一個軛並耕;因為那是說服權之軛。猶太人苦于虐政久矣,受外邦人轄制(參申二八48;耶二八14),耶穌基督卻是使人得安息仁慈的主。說話是在羅馬政權下的另一種文化背景。
在哥林多後書,保羅說到「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哥林多是一個商業化的城市,面對著嚴重的拜偶像與性犯罪的問題。(那時,在猶太拜有形偶像的問題幾乎已不存在。)保羅書信所用的比喻,多是競技、建築等,與希臘羅馬文化有關,因為這是他的讀者所最熟悉,而與基督所講的許多農業文化,巴勒斯坦文化為主的比喻不同,雖然所啟示的真理內容一致。在這里所講的「同負一軛」,與羅馬時代的婚姻有關。在婚禮儀式之後,到新郎家里,新郎抱起新婦邁過門檻,把一個軛加在二人的頸項上,然後新郎把家門的鑰匙交給新婦。當然,這負軛是從農業文化來的,象征同勞同工,建立家業;但在當時的讀者,主要看的是婚姻象征,其來源反而成了次要的了。
還有一個引起普遍誤會的字,是啟示錄第十二章中的「龍」。在希臘文中是drakon,就是希伯來文中的「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他的形體沒有人見遇,所描述的也與中國文化中傳說的「龍」,最多可說有幾分相近,而絕不能說相等。在西方的dragon,有的描繪成有翅的蜥蜴,有的說是噴火的小爬蟲,有的說是大蛇,形象並不確定。不幸的,在中文聖經譯成「龍」,也就是把中國文化中的「龍」譯成了dragon。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釋經上產生什麼樣的困擾!反華的人,據此說中國人是dragon的孽子孽孫(你們不也自承是「龍的傳人」嗎?),在末日提供二萬萬馬軍,集中到狹小的米吉多平原去作被毀滅的目標送死!這樣的釋經,稍有軍事常識會計算的人能不禁失笑,對華宣教士會被加上破壞「神計劃」的罪名,只有討種族仇恨者喜悅!可笑亦可悲的華人基督徒,「學得胡兒語」也來咒罵華人而不自知。這豈不正足說明不顧文化的悲劇?
保羅在雅典的講道,是跨越文化的講道,是福音與文化關系的適例,也是在釋經上應當注意的-
、從「未識之神」引起福音(徒一七23)。作為引論,這是一個安全的跳板,從普通啟示說到特殊啟示的必要。他不會用已識之「神」而陷于論證的困難。倡導「本土神學」,以福音與本土文化融合的,是偏離真道的嚴重妥協,在釋經上應絕對避免。
二、從神的屬性,講到「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見徒一七24-28)這里合宜的引用希臘哲人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傳是主前五、六世紀的人,享壽二百余歲。)
三、講到神與我們個人的關系。引用希臘詩人亞拉特(Aratus,315-245B.C)所說的「我們也是他所生的。」(見徒一七28-29)其特別用意,是講我們與神應有的關系,更著重的是反論我們不該與偶像有關系。
四、歸結到復活的基督,完全的福音,並告訴听眾應當怎樣行。(見徒一七30-31)
在釋經時,我們應當對文化有適切的認識,卻不應把文化與聖經啟示的信息對量齊觀。就好像約伯記中三個安慰者所發的理論,雖然有些是對的,但不是同于神的啟示;而且聖經記載那些話的大旨,不是表彰他們的智慧,正是顯明他們被神批判為「愚妄」(見伯四二8)。因此,有人不明釋經原則,誤把「我們也是他所生的」,發放言論,解釋為世人都是神的兒子,而與基督同等,泯除了重生的必要;其錯誤是把理論建立在不健全的文化根基上,實在有理由為他們的信仰和生命根基的安全性和持久擔憂!
語文與文化的不可分,在釋經上隨時可以發現。例如︰連「拉加」和「魔利」(見太五22)這樣的俗詞,和「公會」(猶太人的法庭,由二十三人組成,全國的最高公會由七十一人組成)這樣的名詞,也都與聖經的文化有關,不可扯開曲解。想想看,今代還有人指基督教會的宗派是「公會」,是「把耶穌釘十字的」,是「罪惡」;這不是愚弄人,把釋經當作任意騙小孩子嗎?是何等的陰毒、險詐!是何等的罪惡!
在一種文化里,視為習慣自然的事,對于某文化的人看來,會難以了解。因此,有所謂「入境問俗」的事。曾經有洋人因為見中文的「姓」字是女旁,問起中國是否源于母性社會?這個有待研究,而且與我們討論的題目相去太遠,但也是可思想的,值得求解釋;而且如果有了正確解釋,可能有助于其他研究。
在釋經時,我們也會發現,聖經中擬人化的「智慧」是女性(見箴八至九章),跟Muses(希臘神話中文藝、美術、音樂等的女神)相似。在中文里,智者樂水,也近于陰柔,但智不具性別。在許多文化中,國家以女性字代表;但聖經中講以色列例外,原因不難推知,卻到底是文化的不同(除了先知預言的比喻)。釋經與文化的關系,是顯而易見的,也是重要的
倫理學與宗教有密切的關系,因為多數的倫理原則是源于宗教,而把所信仰的教義實行在日常生活上。因此,顯然可以見到釋經與倫理的關系︰如何解釋聖經,決定倫理生活如何。
說到倫理學,我們自然想到「十條誡命」。在希伯來原文Aseretha-Dibrot的意思是「十項聲明」。且不說後世的猶太學者辯論信仰是否可以誠命行之的話,第一條︰「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見出二○2-17;申五6-21),就說不上是誡命。最著名的猶太哲學家梅孟(MosesbenMaimon,Gk.Maimonides,1135-1204)認為第一條是命令相信神。我們相信,第一條是誡命的「前言」和總綱。(羅馬天主教和路德宗,則將出二○4-6視為第一誡。)
現在引起爭論的誡命是第六條「不可殺人」。有些雖然不歡迎基督教,也不尊重神的話的人,其中不少援引這條誡命。他們根據這條誡命,主張廢除死刑,抗議處決罪犯,反對戰爭,什且延至不可殺害一切生物,而提倡素食。這樣以來,使凶犯比被害者有更大的權利,以動物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有價值!當然,這些主張听起來不錯,似乎是慈善為懷,什至也可以像印度的聖哲甘地——也實在是——不過那是耆那教(Jainism),而不是聖經的教訓。因為聖經在宣述誡命之後,就說預謀殺人的當治死,咒罵父母,打父母,拐帶人口等當治死;誤殺的不當死,正當防衛,夜間打死賊不當死等(見出二一至二二章),並且規定死刑。當然,我們知道,人是神照著自己形象造的,不可輕易判人死刑;更當知道,人不是神,人審判可能有誤,而且人不是神,一旦設施死刑,不能使死者復活。但把「死刑」當作「凶殺」的觀念,完全與聖經無關!
第六誡命原文作LoLirtzakh的意思是「不可凶殺」。這個例子給我們看見,釋經與法律有關,與人的性命有關,更與永生有關,主耶穌基督把這誡命延釋為︰「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太五22)並不是指一般的發脾氣,而是說由恨而動凶殺惡念的忿怒,才可以與「不可殺人」的誡命相連並論。
第三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對于華人來說,常照自己的文化背景解釋,像尊敬父母的名諱一樣,避免隨便提起,「可入于耳,不可出諸口」;連同音字都不可以用,因此,洋人的子用父名,或像猶太人的子名加稱父名,是從來未有的。至于在文字上,書寫時加減筆畫以避諱,或空格抬頭以示敬。當
然,心中有敬畏神聖名的意念,或在形式上表現,都是好的。但不要以為這是第三誡命的本意,或以為那就是守了誡命。
那條誡命原文作LotissaetshemHa-ShemEloheikhaLa-shav。Lotissa(Youshallnotcarry)可以譯作「不可妄運用耶和華你神的名。」意思是說,人不應當懷著自私的動機,利用神的名字去達成他的目的。正與華人所說「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挾」字用法相同,意即「挾神名」而達私意。因為人作了惡事,就蒙惡名,使自己的名聲受損;但假借神的名,是使神的名受損。不幸的,不止是假借神的聖名起假誓犯了這誡命,宗教人士假借神的名斂財,發號施令,達到自私的目的,或叫人相信是出于神的假預言,都是極大的罪。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以神的大能趕出污鬼,法利賽人說他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主嚴重的警告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一二31-32)因為他們稱聖靈的工作是出于鬼魔。極相類的理由,出于人意或邪靈的工作,妄稱耶和華的聖名,神也必不以他為無罪。
當然,「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三○6;參啟二二15、18)神禁止人作見證;最大的虛謊假見證,是出于私意,說是神的話。
主耶穌也指出法利賽人如何借人的遺傳廢棄神誡命的例子︰「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可七10-13)今天我們單從釋經的角度來看,法利賽人就違反了二項原則︰一是道德律必須按字義解釋,一是不能以一項道德義務代替另一項道德義務。我們不能因為曾經行了某件善事,就可以不必繳稅,正如不能因為供獻就廢止了奉養父母的義務。
在這里,我們也看到主耶穌是應用同樣的原則,答覆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試探︰「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不把該撒的歸該撒,偷漏當納的稅是偷盜,不能因為獻給神而補足;該獻給神而不獻的,也是偷盜(見瑪三8-9)。
不可貪婪是另一條誡命。保羅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照保羅的釋經,貪是由于不足。所以在提到貪心之害以前,說到應該敬虔知足,「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見提前六6-10)。相信我們如果先尋求神的國和他的義,生活不會是成為問題的。貪心的動因,也不是為了缺衣少食。拉比左瑪(BenZoma)關于倫理的遺訓說得好︰「誰是富足的?為他所有的而快樂的人。」最著名的拉比希列(Hillel,?60B.C.-A.D.20)也曾經說︰「如果我不為我,誰更為我?如果我只為我,我還算人嗎?」有同樣的倫理意義。
婚姻問題
現在說到離婚與**的問題。
主耶穌在世的時代,就曾面對這個問題(見太一九3-9),關鍵性經文的解釋,是對申命記第二十四章一節的「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休她。到底什麼是「不合理的事」?當代的希列學派,解釋著重在「不喜悅她」,認為即使只是燒焦了飯,不合丈夫的意,也可以離異,很近于現代「意見不合」構成離婚的充分理由。另一位當代的著名學者領袖是沙邁(Shammai,lstcen.B.C.-A.D.lstcen.)卻比較保守,著重「不合理的事」;所以沙邁學派把離婚理由嚴格限制于**(fornication)。
主耶穌是不主張任意離婚的。他說「起初並不是這樣」;她追溯到起初的創造和神的定命︰「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並且他以權威吩咐︰「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而且主又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叫她作**了。」(太五32)這里所說的「**是指婚前性行為,失去了**「貞潔的憑據」(見申二二13-22);因此,主耶穌的意思是說,那有關的女子,本來是照神的設定貞潔從一的,因為被休而「叫她作**」——被稱為**,或被迫事實上再嫁作**。
在這里,牽涉到另一個應用的問題。在時間上,是在十字架這邊恩典時代的一千九百多年之後,在地理和文化上,是中國背景,加上信仰上悔改歸正的因素︰信主後,如何解決男子娶妾或蓄有外室的問題。(那時,沒有人提出撒瑪利亞婦人信主後,在五個男人之間何去何從的復雜問題。見約四章)宋尚節的解決辦法,是承認元配正室為合法配偶,其余的另行擇配改嫁,或離夫而終生不嫁。但王明道的建議不同。他認為不合聖經真理的婚嫁關系,不是在信主後像偷人東西賠還人家那樣簡單解決,因為人是有人性的,也有其依存需要。如果叫悔改後的妾媵離夫不再嫁,應該顧到其實際生活與生理上的需要;如果擇配改嫁,豈不構成另一項犯罪?(且不說兒女如何處理)所以王明道認為應該維持既存的家庭關系,即使構成這種關系是不合真理的(如申二二28-29),神也承認其存在;但同時要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他舉出聖經指示監督(長老)和執事資格之一,是「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見提前三2、12;多一6),證明當時教會中有多妻或離婚再婚的信徒,因為他們的生活不足為信徒的表率,所以不適合于作領袖;但他們悔改歸信以後,並不是次等信徒,充分與其他肢體一樣,包括領受聖餐,享受團契。
在邪淫猖行,婚姻混亂的今代,教會在這一方面的釋經,應該嚴謹毋縱,匡矯時弊。神「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敗壞的家庭,衍生敗壞的社會,因為家庭是社會的根基;而正確的釋經,是信仰和品德的根基。
墮胎
現代基督徒面臨的另一個倫理問題,是人工墮胎。不論人如何美化所用的字眼,其結果是造成一個幼小生命的死亡。
聖經肯定人生命是開始于受孕的時候。約伯記說︰「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伯一○8-12),賜生命的是神,說明了生命的莊嚴,沒有權柄將生命取去。神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我必討他的罪,……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5-6)聖經又說︰「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因我受造,奇妙可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一三九13-16)這說到人的生命是何等莊嚴的事。
大衛的詩更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可見人格是開始于懷胎的時候。
當因聖靈感孕的馬利亞,往猶大山地的城,去見年老懷胎的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听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里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高聲喊著說︰『……我主的母……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歡喜跳動。』」(路一39-44)這說明胎兒不僅是一塊肉,不僅是有生命,有人格,且是有感情的。施洗約翰「從母腹里就被聖靈充滿了。」(路一15)馬利亞在她的胎兒誕生起名叫耶穌以前,就被稱為「我主的母」。這樣看來,「胎教」的說法,不是沒有根據的文想。
有些婦女,不體會生命的可貴,或為了遮蓋自己不道德行為的後果,或為了自己的方便,而主張「自由選擇」墮胎。但她們當問自己,為什麼不早些自由選擇?在發生性行為之前是作自由選擇的時候。
**是非自由選擇,未經雙方同意而發生性行為,所以是性犯罪行為;因而導致懷孕的後果,受害一方沒有接受並負責使其成熟的義務。如果是雙方自由意志的性行為,形成另一個新的生命,那在這行為上無辜(不是無原罪)的第三者,不應該加以戕害。
婦女解放運動的聲音說︰「沒有人可以妨害我支配自己的身體的自由。」這個原則是可以同意的。但違反這個原則的是墮胎者和施行墮胎的人,他們「支配」了胎兒的身體,終止了胎
兒的生命!
世界上現在還沒有任何國家,立法剝奪人民曲動食指的自由。人民可以有權支配自己的食指。但如果把食指搭放在實彈槍支的扳機上,而對準別人,完全是另一回事!那是與別人的生命有關的!
有過墮胎行為的,或參與墮胎決定的,在神面前負有流人血的罪;當誠實認罪悔改,求主耶穌寶血遮蓋潔淨。釋經者的責任,是從神的話指出那是罪。
政治
政治是人民事務的處分支配。基督徒自然包括在人民里面。聖經對這方面是充分肯定的。大衛是王,也是先知。撒母耳是先知,祭司,也是士師。先知以賽亞、但以理、尼希米,都擔任過實際政治職位;而且要找一位不談政治的先知,是不可能的;如果找到那類「先知」,神給的聖經名詞是「啞巴狗」(賽五六10),是說失去了作守望者的責任。至于新約的基督徒,主耶穌並沒有叫稅吏長撒該辭職作「救恩到了這家」的條件(見路一九1-10)。羅馬百夫家听道信了主,彼得並不曾建議他借故退役或開小差(見徒一○34-48)。保羅在達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還特地提到「在該撒家里的人特地問你們安」(腓四22),這是說到在羅馬皇帝的宮廷中,也可以作基督徒。至于教會歷史中,基督徒參與政治的,更是不可勝數。
在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釋經與政治有密切的關系。神命定王登位的時候,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平生誦讀。(申一七18-20)也看見得了律法書,就帶來復興(見王下二二8-二三23)。更看見反抗毀壞神的話,就帶來毀壞和滅亡(見耶三六章)。
同時,我們看到在釋經時,必須深切注意有關政治的事。但以理解釋尼布甲尼撒的大像夢和大樹夢(見但二31-47,四10-37),都是要叫人知道,是神在人間的政治上掌權,但以理還勸他的領袖施行善政。人間的政治體系,不過是獸(見但七1-28)。了解政治情況,可以在釋經上有所幫助。如︰羅馬與猶太間的臣屬關系,「報名上冊」(路二1)的意義;為什麼大祭司該亞法會說出︰「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一一50)這樣功利主義的政策,在釋經和政治倫理上,有什麼意義?該給我們什麼教訓?
施洗約翰為了對主忠心,傳揚真理,他對政治上的領袖是什麼態度?希律王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容忍他(太一四5),又為了政治上的威信(太一四9)而斬了約翰。主耶穌認識當時的政治領袖是「那個狐狸」,可惜耶路撒冷卻不認識要像母雞展翅護雛的慈愛的主(路一三31-35)。
對政治結構的認識,使我們更能看出亞達薛西王以尼希米為酒政(見尼一○11),可見其信任之深。但以理、末底改等猶大遺民,在政治上與神計劃上的關系。
看聖經中先知與政治人物的關系,可以解釋拿單如何傳達神的信息(見撒下一二1-14);知道真正「使以色列遭災的」是誰(見王上一八18-19),與神和真理站在一邊,而敢與惡王為「仇敵」的「以利亞的心志」(見王上二一20),是如何的心志;米該雅如何的「不說吉語單說凶言」(見王上二二18)。
一個政治時代的結束,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顯然標識著先知以賽亞事奉轉變的開始(見賽六1)。耶利米幼年蒙召作先知,神就命定他與政治牽纏,作爭議人物;「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耶一18)
現在有一些熱心主張教會與政治分離的人,他們本身並沒有基督教信仰,實際上是要把基督教逐出政治影響之外。包克(EdmundBurke,1729-1797)說︰「只要好人袖手不作一事,邪惡足可得到勝利。」釋經應該注意政治倫理。
最大的誠命
主耶穌綜括十條誡命時,這樣說︰
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
大的了。(可一二29-31;參太二二37-40;路一○25-28)
這兩句話,涵蓋了聖經倫理的整個解釋,也是釋經原則的應用典範。
從聖經的開始,我們就看見人失去了與神的團契,而在聖經的結束,我們看見這團契的恢復,也就是救恩的實現。
舊約的獻祭,是恢復人與神團契的征象,表明在基督里所完成的救恩,使人借著他與神和好。贖罪完成之後,還有一種祭,叫作平安祭(或團契祭FellowshipOffering)。「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聖經說︰「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我們兩下借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弗二13、18)這是說,主耶穌成了我們的和平(平安祭,或團契祭)如十字架所表征的,我們得與神團契,也得與人團契。愛神與愛人,是聖經倫理的總綱。
平安祭牲的肉,是獻祭的人可以吃的,凡潔淨的人也都可以吃,但有一個奇異的規定︰「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第
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利七16-19,一九5-8)為什麼神有這樣的命令呢?難道是神喜歡人浪費?當然不是。神從來不願意人浪費他的恩典;記得在曠野主耶穌以五餅二魚,給千萬的群眾吃飽,卻囑咐門徒,把零碎的剩余收拾起來(見太一四20;可六30-44;路九17;約六12)。是不是怕久存變壞呢?如果是腐懷有礙衛生,是可以從經驗得到教訓,用不著特別立律法教訓。我們可以推想,既然平安祭是潔淨的人都可吃的,而到第三天仍有剩余,如果不是由于吝嗇自私得近于貪,就是那獻祭者沒有友好可以團契分享,或許二者都有,這二者也都不是神所喜悅的,成為所獻不蒙悅納的原因。
倫理的重要
倫理是關乎基督徒生活的。因此,凡是釋經與實行有關的,都屬于倫理範圍,幾乎是無限無盡。如果想包羅無遺是不可能的;寫成一巨冊的書是很容易的。為了目前範圍的緣故,我們只能概括的說,基督徒對于聖經與倫理的意見,有以下三種︰
一、凡聖經所吩咐的都去作。這是行神的旨意。
二、凡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都可以作。這就不會違背神的旨意。
三、隨聖靈的感動引導,不可拘于聖經字句。
這似乎都言之成理。但感謝主,他賜下聖經。從釋經得到的倫理法則,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倫理的根源
但基督徒倫理,不同于一般的道德系統,而是由于我們歸屬基督,所以是從救贖觀開始的。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基督徒是一個罪人生命轉變的故事。這個轉變,不是人自己的轉變,是被轉變;依照聖經的敘述,是從救贖開始。
「救贖」的背景,是從古代的市場上買奴隸。不論今代或古代,不論什麼人,都知道自由的可貴,但為什麼會倫為奴隸呢?
奴隸的產生過程,有三條路︰一種情形是在戰爭中失敗的一方,人民子女被得勝者擄去作奴隸(中二○14;王下五2);一種情形是窮苦欠債賣給人作奴隸(出一二44;王下四1);還有一種是奴隸所生的子女,就是奴隸(出二一4;耶二14)。
人在罪中的情形也是如此。人不能憑自己勝遇罪的權勢,就被擄去(見羅七23);人犯罪就是賣了自己(參王上二一20;王下一七17-20);同時,人有原罪︰「是在罪孽里生的,……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就是這樣,人被罪制服,為罪服役,屬乎罪,「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總括來說,全世界的人都陷在罪的權勢之下;因為「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五12),使全人類,成為「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
在這樣悲慘的情形之下,神為我們預備了救恩的好信息,就是可以被買贖出來而得自由。但是這不是靠人的力量和方法︰人不能自贖,更不用說救別人了,聖經說,「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九7-9)
在人都「無法」的時候,滿有恩慈憐憫的神親自預備了救法,「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因此,我們要照神的旨意而「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也就是說,要過合于倫理的生活。這是基督徒倫理的倫理。
釋經要注意上下文語意的連貫,還要注意到了解整全的意義,從別處經文別的立點來看,或為證明,或為平衡,或為加強。這是說,要了解聖經的綜括性。我們看釋經的最高權威如
何處理。
主耶穌進耶路撒冷工作的時候,一班有知識的人來問他一個問題。他們貌似恭謹,按當時拉比們設辯的規矩說︰
「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從前,在我們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子,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末後,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見太二二23-32)
這個問難的結構︰有律法原則,有實例,要求受問者作出一個實用的結論。主耶穌知道那些不信復活的撒都該人,他們的真意是說復活的不可能,並不是要學習天堂婚姻法,與摩西律法比較。如果從律法的上下文去看,找不出解答,更不是要去查考那七任妻子的婦人食譜有無問題。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主耶穌在這里敢于向他們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他不是說他們不了解經文的字義。撒都該人不但通曉希伯來原文,也是懂得希臘文的;但主耶穌知道他們知道一些經文,卻不了解整全的聖經的深意。亞伯拉罕在世一百七十五歲死了,雅各還只是少年十五時;神是永活的,在時間以外。神的大能使人復活進入永世,天堂並沒有千代同堂的困難,因為衰老死亡都過去了,人也不能想有肉體的情感,再續前緣。這是釋經綜括性的最好例子。
釋經時顧及聖經的綜括性,正是證明神的話沒有互相矛盾抵觸,在周顧綜觀時,可以加深了解,互相發明。
耶路撒冷的人,有的不能承認基督,他們心中有個觀念在作祟︰「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經上豈不是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嗎?」(約七41-42)他們說的不錯,和大希律王時的祭司長和文士同樣的正確。(參太二4-6)但他們都不曾注意到「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否則他們就不會枉拋心力殺害聖誕嬰孩,也就知道如何歸信那成為肉身的道了。也幸虧他們不知道,約瑟和馬利亞才得以在天使指示之下,安然往埃及逃難,而且歸回在馬利亞母家的村鎮定居(見太二13-23)。但不明白「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意義,使他們終而藐視加利利來的基督,說明了忽略釋經綜括性,會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
我們記得,復活後的主耶穌是怎樣的釋經︰
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于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二四27、44-45)
主耶穌釋經,從不斷章取義,而是「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因此有人說,摩西五經是預言耶穌的頭,先知的書是預言耶穌的腳,詩篇是預言耶穌的心。我們要認識一個人,要有綜括的認識;要認識聖經,是要綜括的認識;要認識聖經所說的耶穌,也要有綜括的認識。他賜聖靈啟迪人心,明白聖經,是全部的聖經,是要將「一切」的事指教門徒,要叫門徒想起他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是要引導門徒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
因此,我們不僅要相信聖經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在釋經上也要加以注意。
很多年以前,讀到一個小故事︰
有一位國王作夢,醒來召了他的臣僚來,要他們為他講解。他夢見滿口牙齒都脫落了,所以醒來精神不愉快。這是獨裁者常有的一套。
其中一位大臣說︰「王啊!這夢是說你的親戚都要死了!」王听了大怒,吩咐人把他的頭斬下來,免得開口再說惡言惡語。
另一位大臣說︰「恭喜陛下!夢的意思是說,陛下要比所有的皇親國戚活得更長久。願陛下萬歲!」國王听了,心中大悅,滿天陰霾一掃而空!王下了王諭,叫這位大臣升官發財。
記得,這故事是附有一節經文︰「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隻果在銀網子里。」(箴二五11)當時幼小的心靈,很欣賞那大臣的慧巧。大臣就是大臣!果然網取了金隻果!當時以為兩種不同的解釋,根本就是一回事,意義並無不同。
現在想起來,事情不是那樣︰兩種解釋並不相同,所引致的結果也不一樣。
假設王听得進去第一位大臣的直言,想到唇亡齒寒,悟到牙落也會體衰;就竭力謀求救濟,或對貴戚加以保護,或檢討他們有無貪污枉法竊國的劣行,加以整肅飭治,施以勸化教導,他們的惡行革變了,可以延年葆身,國王也免于最後被人革掉老命。誠實的勸教使人得益處︰「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于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二八23)
這故事可以應用到釋經上。
釋經的精神︰好夢與惡夢
我們並不說,每一個夢都有意義。聖經說︰「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傳五7)
聖經中記載解夢的故事。
約瑟因為不肯行惡得罪神,拒絕引誘,卻受冤屈被下在監里。在失望灰暗之中,他為被法老下監的酒政和膳長解夢。約瑟沒有婉言說好听的話,直言酒政在三天內官復原職,再得眷信;膳長在三天之內被斬首示眾。(見創四○1一四一57)以後,果然照他所解釋的成就了。當酒政引薦他為法老解夢時,他沒有只說七年大豐收的前景,和十四年之後的再度豐收;他也說出干瘦丑陋的七個荒歉年頭。法老相信了;任用約瑟紓策救濟,解決全地饑荒問題。
我們不要以為約瑟一次解夢的考試,就作了國務總理,太容易了;要知道,他經過了漫長的人格考驗,幾年監獄的考驗。他勇敢直言真理,仁心救災,智慧治國,才配得高位。
但以理的名字是「神審判」,他的為人也是勇敢正直,說真話,行真理。他第一次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夢見巨像。但以理沒有只說,王是「極其光耀」崇高偉大聖哲睿智神武英明仁民愛物的最高領袖,可以萬歲萬萬歲永存不朽,而預言大像終必每下愈況,最後被**打碎,國度歸于永遠的基督。(見但二27-45)
當但以理再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大樹夢的時候,不僅直言王精神失常,變如畜牲的不光榮情形,並加上教訓勸勉︰「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他也指示王的罪過和罪孽,叫他悔改︰「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但四章)但以理不僅要王相信敬畏順服神,並要他有道德的,政治的,社會的改革,表明他悔改的果子。
下一次我們看到但以理的出現,是伯沙撒王派人找他。老但以理在飲筵狂歡之中沒有分;是空中指頭出現,在王宮粉牆上寫出無人能讀解的文字,才被召來。但以理解釋的莊嚴信息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你被稱在天平里,顯出你的虧欠。」(但五章)
但以理並沒有因為年紀大仕官久而變成老滑頭;他直言解釋,老而彌堅,真可作釋經的典型!這才是先知的憑證!
釋經的冒險︰花圈變石頭
來時獻花歡迎,去時擲石相送。群眾態度的轉換,只是很短時間內的事。不要以為他們作了什麼錯事;正是因為他們作得對了。不要以為這是工作的失敗;那正是他們的成功。
這是保羅和巴拿巴布道行程中的遭遇。(見使徒行傳第十四章八至二十二節)
路司得城里。坐著個個兩腳無力的人,生來是瘸腿的,從來沒有走過。他听保羅講道,保羅定楮看他,見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聲說︰「你起來,兩腳站直!」那人就跳起來,而且行走。眾人看見保羅所做的事,就用呂高尼的話大聲說︰「有神借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了。」于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牽著牛,拿著花圈,來到門前,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
講道的人,誰不希望得到這樣的反應?這是多少人所夢想的成功!只可惜有一件,就是他們沒听得進所講的真理︰一講真理,就有麻煩艱難來了。這是釋經的困難。這是作主忠信使者的冒險。
這里有個與釋經有關的字,在這里是第一次出現。情感沖動的群眾,稱巴拿巴為丟斯(希臘神話中的主神Zeus),稱保羅為希耳米(希臘神話里的「信使神」Hermes,就是Mercury)。釋經學Hermeneutics,就是從這個字來的,是解釋傳通信息的意思。
當然,我們知道,群眾的認識錯誤——群眾錯誤的時候不少。因為他們說的是呂高尼方言,與說希臘話的使徒中間,有傳通的困難。這是因為誤意而歡迎。
「眾人看見保羅所做的事」,他們只看見保羅,看不見保羅里面的聖靈和所事奉的主。但傳道人不能只享受歌頌歡迎而得意,不要因群眾獻花圈自鳴成功,而飄飄然。另一個要抗拒的
試探,是與信仰不同的人混合,構築混合信仰,趁機見勢與丟斯祭司合作。如果保羅與巴拿巴用醫病神跡作廣告,推行神醫布道,豈不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但對神忠心的僕人,有時明知講說真理要受反對,卻不能不講,為的是討所事奉的主喜悅。(參加一10,四16;帖前二2-7)這是釋經的代價。
巴拿巴、保羅二使徒听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什麼做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創造天、地、海,和其中美物的永生神。……」?
群眾心理是很不定,很危險的;可以載舟的水,也可以覆舟。所謂「騎虎容易下虎難」。承認「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是樂于被高舉為領袖的人。所至死也不肯說的話。但
神的僕人不求自己的榮耀,不要自己當神,是要承認「我也是人」(參徒一○26彼得語),主是用真人傳福音,作見證,叫人歸向神。這雖是容易說的真實話,卻是不容易。這是自己降卑。這是一項冒險。因為這個世界要的是虛謊文化,寧拜假神。結果,雖然攔住了群眾不獻祭與他們了,卻也失去了群眾;猶太人見作離間工作的時機到了,就乘機煽動挑唆群眾反對,「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前恭而後倨,前崇拜上香,後暴動而下石。上場威風,下場何等的不同!
原來照真理釋經,是一件不受群眾歡迎的事,是不流行的事,更是魔鬼不喜悅的事。以賽亞蒙召奉差遣,神先告訴他是不受歡迎的差事(見賽六章)。耶利米少年蒙召,神先告訴他是注定不得志,與全世界反對;他不肯附從假先知宣告戰爭必勝的話,宮廷容不下他,把他下入地牢,流離埃及。(見耶一4-10,四三5-6)
純正的釋經,傳神的信息,可能不夠吸引人,不夠刺激。我們必須流著淚承認,可能要付流血的代價實行;更不用說不能得現世的利益了。保羅忠心的釋經,使花圈變石頭,最後殉道被斬頭;但到主榮耀再臨時,他不但要得回大好頭顱,而且要得不能衰殘的榮耀冠冕。釋經不是怕人面孔的學者,不得罪人的好話兒。釋經是一項挑戰。釋經是勇者的工作,是忠信使者的考驗。
話又得說回來,最忠誠的殉道者,並不等于準是最好的釋經者,好人也不定是最博學有識的哲人,我們仍然需要在聖經真理上求進,裝備自己。但同時要知道,我們需要明白的,和
我們所能明白的,神都已經在聖經里啟示給我們。至于為什麼有惡?為什麼神是三而一?我們沒有辦法解答;連自然界的問題。像為什麼有光與聲的存在?為什麼原子的結構是那樣這樣?我們只知道︰我們所不知道的,遠比知道的為多。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申二九29)我們當存敬畏的心,就我們所知道的,遵行神的旨意。這是我們的責任。
在聖經將結束的時候,復活的主耶穌見證說︰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二二13)
主耶穌基督用希臘文最初和最終的兩個字母,「阿拉法」和「俄梅戛」,來說明自己。這是主在自我啟示中,獨特的一個比喻。這比喻與語文有關,也與認知有關。
由始至終,是整全,是由時間過程而進入永恆。人類的歷史,就是這樣一部史詩。在彌爾頓(JohnMilton)的《失樂園》里,我們看到描述這史詩的杰作。
但那位杰出的詩人,不是彌爾頓,而是主自己。從開始,到終結,他都定好了計劃、布局、結構、節奏、音韻、造句、鑄詞、遺詞,在哪里有突轉,在哪里有高潮,都憑他的全知,安排得又完美,又周詳。我們讀者的認知程度不夠高,或只讀到一部分,或讀到中間忘了前面的一節,就不能欣賞他杰作的美妙。我們看人類歷史,看教會,以至讀聖經,都會有這種感覺。必須等到進入永恆里。才可以完全認知主的心意,像那位偉大的作者一樣。
「道』(Logos)的意義之一,就是語文或觀念。
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與聖經文字的道有密切的關系,為要把父的心意表傳出來。從聖經新約的記載,看主耶穌的釋經,是很有意義的事。
主在拿撒勒會堂的釋經,可能是他公開事奉的第一次。(見路加福音第四章十六至三十節)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從這里的記述,我們看見釋經需有紀律訓練。主耶穌在世時,有進會堂與社區交通的「平常的規矩」,不是偶爾光顧,也不是坐在木匠店里只閉門造車;他雖然是神的兒子,成為肉身的道,還是要打開聖經先知書的皮卷「找到」一處,不是隨便踫到一處,而信口開河。這是釋經者最好的榜樣。如果自己沒有對聖經先認識,如何釋起?同時要——知道應驗時間。以賽亞的預言在時間的塵封下七百多年,主確知「今天」應驗在听眾的耳中。他不是先看周圍的世界有了什麼改變,而是他自己要出而改變世界。他不憑空猜測而定個日子,然後再隨機應變一口兩舌的改過;他說「應驗」,就是應驗,以後的事實也驗如斯應,證實他的宣告。
他也知道自己使命。有聖靈的膏抹,出而執行秘他大的使命。
同時,有廣大的襟懷。他知道「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卻不止于猶太人;他不把神拘囿于自己的小圈圈之內,而宣告外邦人的救恩。
因此,必須敢于無我直言。釋經的人是傳達神信息的使者,必須忠實,不管人的歡迎或反對(參加一10)。如果為了自己打算,變成為肚腹說話,因此是全無價值的。更壞的是,他給人的印象是神說的,是極大的誤導。主耶穌知道他不能止于「眾人都稱贊他,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乖乖的作「本鄉之子」,他直言指出他們的問題是,不肯听受先知的話而悔改。
他也知道神的計劃。無疑的,主深明詳知神的計劃,所以不用規避,不怕人怨,神的時候未到,在耶路撒冷以外喪命是不可能的,「他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
從主耶穌釋經的榜樣,我們看到教會的事奉,講道應以釋經為主。而且道是語文,是一項觀念,要化為行動,所以釋經在于應用。
主耶穌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這個比喻是說︰道是語文,是觀念,是行動。神是有計劃的神。神的計劃必然成就。這是我們釋經當有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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