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手島佑郎 著
“律法”這個詞匯在英語中可以叫“law”,在希臘語中則可以叫“nomos”。
最初,猶太祖先由摩西率領逃出埃及時,在西乃山上接受了上帝賜予的“十戒”。在希臘文和英文版的《聖經》中,十戒中的律法被寫為“nomos”。十戒是上帝的命令,“律法”就是符合其內容的宗教或者道德行為規定。
1.是上帝將以色列人從埃及解救出來。
2.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上帝,也不要對他們做禮拜
3.不要褻瀆上帝的名字
4.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5.孝敬自己的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
8.不可偷盜
9.不做偽證
10.不可貪婪別人的一切
猶太人從十戒中引申出了民法、商法、刑法和典禮儀式,並且在《聖經》中做了詳細的規定。但是,猶太人沒有將帶有右傾內容的律法都稱為“法”。“law”和“nomos”說到底還是被作為權宜上的翻譯來使用,律法並不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對猶太人來說,無論是十戒 律法細則還是《摩西五經》,都是一樣的“托拉”。“law”和“nomos”只不過是“托拉”的一個譯名。
“托拉”在希伯來語中是“教化 上帝的旨意和指示”的意思。這個詞是由“教化”這個動詞演變成的名詞,這就在概念上包含了這樣一個意思,即上帝的意志可能會在某一天得到實現。就是說,人們行動的指針就是“托拉”,你對此重視還是輕視,你有選擇的自由。
重視“托拉”的猶太人的律法觀和古代希臘或羅馬人將國法當成至高命令的觀點不太一樣。對于希臘人或羅馬人來說,國家和法律是固定不變的,而猶太人則認為,除了上帝不變,什麼都是變化的。猶太人認為“托拉”就是上天給予的啟示和指針,而且,摩西和以色列民眾在西乃山半島接受的律法只是《托拉》的一部分。“托拉”的本質與其說是上帝對于世人的意志,不如說是上帝的善意和慈愛。
所以,狹義上的《托拉》就是十戒和《摩西五經》(包括摩西的各種律法)。廣義上的《托拉》就是舊約《聖經》 《密什那》 《塔木德經》和其它聖典的總稱。
總而言之,《托拉》是上帝對世人的關愛的化身,絕對不能和那些嚴峻冷酷的法律意志同日而語。雖然在解釋《托拉》的時候,為了方便起見用“法”這個詞,但猶太人是決不會把它當作“法”來理解的。
一般地,《摩西五經》被稱為律法之書,但它屬于《托拉》,不是一本法律書。《摩西五經》可以說是一本故事書,它講述了從開天闢地到祖先亞伯拉罕、雅各、約瑟夫時代的故事。它也可以說是一本歷史書,記載了《出埃及記》的大部分和《民數記》的一部分。它是用來論述律法條文的《利未記》和《申命記》的精神基礎,具有謙虛、博愛和敬上帝三個特點。
“愛你自己,也愛你的鄰居”,這個《聖經》的黃金法是幫助世人自律,而決不是用來束縛人們的。在真正的意義上,《聖經》的宗教精神是教育人們敬天愛人。
對于“十戒”,我們可以做出同樣的觀察。前面四條是教人們敬上帝,後面六條是讓人們學會互敬互愛。這十條讀起來簡單,真要听到上帝的聲音,必需真正成為上帝的子民,長期地信奉他。
《詩篇》是《聖經》文學壓卷之作,它的前言對《托拉》的特點給予了最恰當的描述︰
“不要步罪人的後塵,
不要與罪人為伍,
不受嗟來之食,
這樣的人才能領會到上帝的旨意。
請記住,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在幸運降臨的時候抓住它。
不要讓希望的火種熄滅,
它所在之處就是希望之所。”
上面的詩句不是創作出來的,而是上帝直接的旨意,或者說是他的聲音。這些詩句意味著冥想神意,順從上帝的意志而生活。
對于猶太**而言,能夠告知上帝的意志的就是《托拉》。《托拉》不只是律法和戒律。就像《摩西五經》的大部分是典故和歷史一樣,舊約《聖經》也包括故事歷史和詩歌。就是因為有典故和歷史這樣的具體事例,人們才能領會到上帝的旨意、警示和慈愛。
收錄了賢人們的言談的《塔木德經》基本上是一本立足于事實的言行錄,幾乎沒有抽象的評論。所以,事實先行,而拉比們會在現實中出現的問題上暢談自己的見解。如果拉比們的意見不能達成一致,那就把這些不同的見解原原本本地記錄到書上。
法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非黑即白,而《托拉》具有人道精神,拒絕死板的規定。為什麼呢?根據古希臘和羅馬的法學精神,正義是建立在“平等”這個基礎之上的,而根據希伯來語《聖經》的法學思想,正義是建立在博愛的基礎上的。
難道猶太教中就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法”嗎?一般來說,密次波(戒律)就相當于普通意義上的法。
猶太教中有六十三條密次波,其中又包含了三百六十五條禁令(不能做的)和二百四十八條定令(必須做的)。它們中大部分和實際生活無關。換句話說,如果現在不恢復神殿時代的祭祀禮儀,這些制度就根本用不到。
相對于“戒律”這個詞本身具有的約束力,我們的價值觀是消極的,但是對于猶太**來說,“戒律”是促使他們形成宗教自覺性的法寶。
我們知道,猶太人會在星期六這一天從工作中解脫出來,虔誠地渡過安息日。這個戒律對引導兩千年中飽受流浪之苦的猶太人走向團結,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對于改宗猶太教的新人來說,這個戒律可能比較難以遵守,但對于在猶太教環境中長大的人來說,它已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會對它產生任何抵抗情緒。
大衛國王將摩西的六十三條戒律減縮並總結成十一條。就像詩歌唱的︰“正確選擇道路;行使正義;要說真話;不要誹謗;不要加害朋友;不要奉承別人;鄙視被上帝拋棄的人;尊重敬主的人;立誓之事就是對自己有害也不能反悔;借錢不要收取利息;不要做對無罪之人不利的事情。”
先知以賽亞又將這些減縮到六條。他說道︰“正確走(人生)路;誠實說話;不榨取利
益;拒絕賄賂;不殺戮;內心平靜。做到這些的人即使住在高山,堅硬的岩石也會變作小鳥,給他帶來水和食物。”
先知米該雅又將其歸納成三條︰主人讓你做事無損正義;保持博愛之心;緊跟上帝的腳步。
而後,以賽亞又進行了歸納,共有兩條︰遵守公平,行使正義。最後,根據阿摩司的歸納,戒律只有一條,那就是“追隨上帝你才能生存”。
根據以上先知的總結,我們就可以明白︰猶太教的教義不是墨守戒律,而是理解宗教上的倫理精神。它的基礎就是追隨上帝,在上帝的面前淨化自己的信仰,而道德和倫理上的行為不過是信仰的結果而已。
如果遵守戒律,就能完善自己的信仰嗎?遵守戒律就等于是有信仰的生活嗎?對于這些問題,猶太**的看法有些特別。孩子能夠本能地感受到父母對自己的期望,並在父母的期望中成長。與此相同的是,信仰上帝的人們不用別人驅使,也會按照上帝的意志進行生活。這是道德意志在人心中自動作用的結果吧。
所謂宗教生活,並不是依存個人的意志力量的生活,而是在上帝所給你指定的範圍內生活。在上帝的指定範圍內活動,你就不會產生惡念。只有時時刻刻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人才會打掉自己去嘗試“惡”的念頭。
因為只能將托拉翻譯成“律法”,所以人們容易看不到猶太教的本質。在猶太教里,托拉是一條信仰的道路。托拉律法在另一方面有對修道精神的嚴格要求,它的給人的啟示就是追隨上帝,直到有一天醍醐灌頂。
普通意義上的法律也具備這種精神。只有知道戒律本身的目的,人的生活才能充滿活力,這也是猶太教所向世人傳遞的精神。
上帝說︰“我被你們稱為上帝,你們就必須你們一日三次對我參拜,再告訴我你們的願望。如果不能在猶太會堂參拜,就在自己家里。如果不能在自己家參拜,就在戶外。如果還有什麼理由讓你不能在戶外參拜,那就在晚上就寢的時候,在床上參拜。如果你這也做不到的話,你就不要認為有我這個上帝了!”
如果沒有敬慕上帝的心,無論你怎麼遵守律法和戒律,都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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