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为什么优秀》
作者:[日]手岛佑郎 著
对犹太教的误解
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 《托拉》之道 戒律的出发点  
对犹太教的误解 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
    “律法”这个词汇在英语中可以叫“law”,在希腊语中则可以叫“nomos”。

    最初,犹太祖先由摩西率领逃出埃及时,在西乃山上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戒”。在希腊文和英文版的《圣经》中,十戒中的律法被写为“nomos”。十戒是上帝的命令,“律法”就是符合其内容的宗教或者道德行为规定。

    1.是上帝将以色列人从埃及解救出来。

    2.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上帝,也不要对他们做礼拜

    3.不要亵渎上帝的名字

    4.谨守安息日为圣日

    5.孝敬自己的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

    8.不可偷盗

    9.不做伪证

    10.不可贪婪别人的一切

    犹太人从十戒中引申出了民法、商法、刑法和典礼仪式,并且在《圣经》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犹太人没有将带有右倾内容的律法都称为“法”。“law”和“nomos”说到底还是被作为权宜上的翻译来使用,律法并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对犹太人来说,无论是十戒﹑律法细则还是《摩西五经》,都是一样的“托拉”。“law”和“nomos”只不过是“托拉”的一个译名。

    “托拉”在希伯来语中是“教化﹑上帝的旨意和指示”的意思。这个词是由“教化”这个动词演变成的名词,这就在概念上包含了这样一个意思,即上帝的意志可能会在某一天得到实现。就是说,人们行动的指针就是“托拉”,你对此重视还是轻视,你有选择的自由。

    重视“托拉”的犹太人的律法观和古代希腊或罗马人将国法当成至高命令的观点不太一样。对于希腊人或罗马人来说,国家和法律是固定不变的,而犹太人则认为,除了上帝不变,什么都是变化的。犹太人认为“托拉”就是上天给予的启示和指针,而且,摩西和以色列民众在西乃山半岛接受的律法只是《托拉》的一部分。“托拉”的本质与其说是上帝对于世人的意志,不如说是上帝的善意和慈爱。

    所以,狭义上的《托拉》就是十戒和《摩西五经》(包括摩西的各种律法)。广义上的《托拉》就是旧约《圣经》﹑《密什那》﹑《塔木德经》和其它圣典的总称。

    总而言之,《托拉》是上帝对世人的关爱的化身,绝对不能和那些严峻冷酷的法律意志同日而语。虽然在解释《托拉》的时候,为了方便起见用“法”这个词,但犹太人是决不会把它当作“法”来理解的。
对犹太教的误解 《托拉》之道
    一般地,《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之书,但它属于《托拉》,不是一本法律书。《摩西五经》可以说是一本故事书,它讲述了从开天辟地到祖先亚伯拉罕、雅各、约瑟夫时代的故事。它也可以说是一本历史书,记载了《出埃及记》的大部分和《民数记》的一部分。它是用来论述律法条文的《利未记》和《申命记》的精神基础,具有谦虚、博爱和敬上帝三个特点。

    “爱你自己,也爱你的邻居”,这个《圣经》的黄金法是帮助世人自律,而决不是用来束缚人们的。在真正的意义上,《圣经》的宗教精神是教育人们敬天爱人。

    对于“十戒”,我们可以做出同样的观察。前面四条是教人们敬上帝,后面六条是让人们学会互敬互爱。这十条读起来简单,真要听到上帝的声音,必需真正成为上帝的子民,长期地信奉他。

    《诗篇》是《圣经》文学压卷之作,它的前言对《托拉》的特点给予了最恰当的描述:

    “不要步罪人的后尘,

    不要与罪人为伍,

    不受嗟来之食,

    这样的人才能领会到上帝的旨意。

    请记住,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幸运降临的时候抓住它。

    不要让希望的火种熄灭,

    它所在之处就是希望之所。”

    上面的诗句不是创作出来的,而是上帝直接的旨意,或者说是他的声音。这些诗句意味着冥想神意,顺从上帝的意志而生活。

    对于犹太**而言,能够告知上帝的意志的就是《托拉》。《托拉》不只是律法和戒律。就像《摩西五经》的大部分是典故和历史一样,旧约《圣经》也包括故事历史和诗歌。就是因为有典故和历史这样的具体事例,人们才能领会到上帝的旨意、警示和慈爱。

    收录了贤人们的言谈的《塔木德经》基本上是一本立足于事实的言行录,几乎没有抽象的评论。所以,事实先行,而拉比们会在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上畅谈自己的见解。如果拉比们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那就把这些不同的见解原原本本地记录到书上。

    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黑即白,而《托拉》具有人道精神,拒绝死板的规定。为什么呢?根据古希腊和罗马的法学精神,正义是建立在“平等”这个基础之上的,而根据希伯来语《圣经》的法学思想,正义是建立在博爱的基础上的。

    难道犹太教中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吗?一般来说,密次波(戒律)就相当于普通意义上的法。

    犹太教中有六十三条密次波,其中又包含了三百六十五条禁令(不能做的)和二百四十八条定令(必须做的)。它们中大部分和实际生活无关。换句话说,如果现在不恢复神殿时代的祭祀礼仪,这些制度就根本用不到。

    相对于“戒律”这个词本身具有的约束力,我们的价值观是消极的,但是对于犹太**来说,“戒律”是促使他们形成宗教自觉性的法宝。

    我们知道,犹太人会在星期六这一天从工作中解脱出来,虔诚地渡过安息日。这个戒律对引导两千年中饱受流浪之苦的犹太人走向团结,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改宗犹太教的新人来说,这个戒律可能比较难以遵守,但对于在犹太教环境中长大的人来说,它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会对它产生任何抵抗情绪。
对犹太教的误解 戒律的出发点
    大卫国王将摩西的六十三条戒律减缩并总结成十一条。就像诗歌唱的:“正确选择道路;行使正义;要说真话;不要诽谤;不要加害朋友;不要奉承别人;鄙视被上帝抛弃的人;尊重敬主的人;立誓之事就是对自己有害也不能反悔;借钱不要收取利息;不要做对无罪之人不利的事情。”

    先知以赛亚又将这些减缩到六条。他说道:“正确走(人生)路;诚实说话;不榨取利

    益;拒绝贿赂;不杀戮;内心平静。做到这些的人即使住在高山,坚硬的岩石也会变作小鸟,给他带来水和食物。”

    先知米该雅又将其归纳成三条:主人让你做事无损正义;保持博爱之心;紧跟上帝的脚步。

    而后,以赛亚又进行了归纳,共有两条:遵守公平,行使正义。最后,根据阿摩司的归纳,戒律只有一条,那就是“追随上帝你才能生存”。

    根据以上先知的总结,我们就可以明白:犹太教的教义不是墨守戒律,而是理解宗教上的伦理精神。它的基础就是追随上帝,在上帝的面前净化自己的信仰,而道德和伦理上的行为不过是信仰的结果而已。

    如果遵守戒律,就能完善自己的信仰吗?遵守戒律就等于是有信仰的生活吗?对于这些问题,犹太**的看法有些特别。孩子能够本能地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并在父母的期望中成长。与此相同的是,信仰上帝的人们不用别人驱使,也会按照上帝的意志进行生活。这是道德意志在人心中自动作用的结果吧。

    所谓宗教生活,并不是依存个人的意志力量的生活,而是在上帝所给你指定的范围内生活。在上帝的指定范围内活动,你就不会产生恶念。只有时时刻刻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人才会打掉自己去尝试“恶”的念头。

    因为只能将托拉翻译成“律法”,所以人们容易看不到犹太教的本质。在犹太教里,托拉是一条信仰的道路。托拉律法在另一方面有对修道精神的严格要求,它的给人的启示就是追随上帝,直到有一天醍醐灌顶。

    普通意义上的法律也具备这种精神。只有知道戒律本身的目的,人的生活才能充满活力,这也是犹太教所向世人传递的精神。

    上帝说:“我被你们称为上帝,你们就必须你们一日三次对我参拜,再告诉我你们的愿望。如果不能在犹太会堂参拜,就在自己家里。如果不能在自己家参拜,就在户外。如果还有什么理由让你不能在户外参拜,那就在晚上就寝的时候,在床上参拜。如果你这也做不到的话,你就不要认为有我这个上帝了!”

    如果没有敬慕上帝的心,无论你怎么遵守律法和戒律,都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