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奧古斯丁
三位一體論奧古斯丁著
第一部根據聖經來建立至高三位一體的合一與平等,並將人否認聖子與聖父平等所引經文加以說明。
第一章本篇是為反對那些錯用理智而以詭辯來攻擊三位一體信仰之人而作。討論上帝的人所犯錯誤,有三重原因。聖經除去虛假,逐步引領我們明白屬神的事。什麼是真不朽。信仰喂養我們,叫我們能了解屬神的事。
一、敬告讀者,作者寫此論三位一體論文,是為求反對那些鄙視以信仰開始而醉心于膚淺理智之人的詭辯。他們當中有些人企圖將他們由感官的經驗,或機智,或藝術之助所構成的觀念,應用于屬靈的事上,以前者忖度後者。還有些人則按照心思所喜愛的去想像上帝,因此用扭歪錯謬的法則來討論上帝。還有第三種人,他們固然力求超出那必改變的全創造,好把他們的思想提高到不改變的實體即上帝那里;但他們因受必朽所累,既似乎知道他們所不知道的,又不能知道他們所要知道的,就武斷地把自己排除于了解的門外,寧願固執自己的謬見,而不願改變他們所擁護的。我所說的三種人,即照有形體之物來想像上帝的人,和照屬靈的受造者例如心靈來想像上帝的人,以及既不照有形體之物也不照屬靈的受造者來想像上帝卻對上帝仍抱錯見的人,都犯了上述的通病;他們與真理相距這麼遠,以致無論在身體內,或在受造之靈內,或在創造主本身之內,都不能找著什麼,與他們的概念相符。例如人若想像上帝為白或紅,他就錯了;可是這些都在身體內找著。再者,人若想像上帝時而忘記又時而記得等等,他也同樣錯了;可是這些事情也都在心思內找著。但人若想像上帝有權能產生了自己,他更是錯了,因為不僅上帝不是這樣存在的,而且屬靈和屬形體的受造者也不是這樣存在的;因為沒有什麼產生自己的存在。
二、所以那對嬰孩也適合的聖經,為求消除人思中的這種謬見,不惜援用任何種真實存在的事物,來喂養我們的悟性,好將它逐漸提高到屬神超越的事。因為聖經講到上帝是借用了屬形體之物的話,即如說︰“求你將我隱藏在你翅膀的蔭下”(詩17︰8);也借用了許多屬靈的事,來表明其實雖並非如此,卻必須如此說的事,例如說︰“主你的上帝是忌恨的上帝”(出20︰5);又如說︰“我造人後悔了”(創6︰7)。但聖經並沒有從不存在的事物引用什麼話,來構成比喻或謎語。因此,那些用第三種錯謬自絕于真理的人,比頭兩種人更為陰險虛幻,因為他們用既不能在上帝本身內,也不能在任何受造者內所找著的,來臆度上帝。聖經素常以受造中的事物來吸引小孩,好叫軟弱者按照他們的程度逐步除去他們的性情,追求上面的事,離棄下面的事。但聖經很少用那些不在任何受造中找得著的事,來講論上帝,例如對摩西所說的話︰“我是自有永有的;”和“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里來”(出3︰14)。因為既然身體和靈魂二者也可說是有的,那麼除非聖經叫我們了解這辭有一種特殊的意義,聖經就不會如此說。使徒保羅說︰“那獨一不死”(提前6︰16),這話也有同一意義。既然靈魂可說是多少不死的,聖經除非因真不死是不變的,就不會說“獨一”了;這種不死凡受造者都不能有,因為它只屬于創造主。所以雅各也說︰“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里降下來的;在 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大衛也說︰“你要將天地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詩102︰26,27)
三、再者,我們很難想像並完全知道上帝的實體;因 造必改變之物,可是 自己永不改變, 創屬時間的世界,可是 自己超時間。所以我們必須澄清心思,以求能夠難以形容地看見那難以形容的;在尚未達到這一步時,我們靠信仰養育,由那與我們的才能較合適的方法引導,好叫我們穎慧而能理解它。因此使徒說︰“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 里藏著”(西2︰3);可是我們雖然靠 的恩典已經重生,卻還是屬血氣屬肉體的,所以他只能看我們為基督里的嬰孩,不把 與父平等的神能,而只把 釘在十字架上屬人的軟弱介紹給我們。因為他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他又繼續說︰“我在你們那里,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2︰3)。稍後他對他們說︰“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當屬肉體,在基督里為嬰孩的。我是用奶喂你們,沒有用飯喂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林前3︰1,2)。有些人惱恨這種話,認為這是用來侮辱他們的。他們大都寧願相信那些說這種話的人,無話可說而不願承認自己不懂。有時我們並不直接答覆他們關于上帝的求問,因為那是他們自己不能接受的,恐怕也是我們不能表白的,卻只好作答,向他們證明,他們是多麼無能而不配了解他們所求于我們的。但他們一方面因听不到他們所要听的,就設想我們或是向他們弄虛玄以藏拙,或是懷著鬼胎說話,不願讓他們知道;于是他們忿忿不安而去。
第二章、本篇擬如何討論三位一體四、所以我們賴上帝之助要盡力作到他們向我們所迫求的,即說明三位一體是獨一的真上帝,而且父,子,聖靈,真可相信並真可了解為一個實體或本質,好使他們不至想像他們是被我們的遁辭嘲弄,反倒可以從事實一方面發現至高之善是被最純潔的心思所識別的,而在另一方面發現,他們因此不能識別或了解它,因為人的心眼除非由信的義得到活潑的力量,就不能在那超自然的光中張開。然而,第一我們必須按照聖經的權威來證明,信仰是不是這樣。然後,若上帝願意並且幫助我們的話,我們也許至少要使這些好辯者——他們的驕傲多于才能,因此得了更危險的疾病——找著某種無法置疑的事,好叫他們以後對同樣的事不能了解的時候,要歸咎自己的心思,而不歸咎真理或我們的理論;這樣一來他們心里如果敬畏敬愛上帝,就可回頭,按照正常的程序,從信仰開始;至終看出在聖教會中為信徒預備了靈藥,那就是︰虔誠心可以醫治心思的軟弱,使它明白不變的真理,使它不因胡亂性急而陷入瘟疫般的謬見中。至于我自己,凡有疑惑之處,我不畏縮探討;凡有錯誤之處,我不恥于學習。
第三章、奧古斯丁對讀者的要求五、我還要要求讀者,他在什麼地方像我一樣有把握,就要同我前進;在什麼地方像我一樣有躊躇,就要同我探討;在什麼地方承認自己有錯誤,就要回到我這里來;在什麼地方看見我有錯誤,就要叫我回轉,好使我們可以共同進入愛的道途,向 前進,因為經上說︰“時常尋求 的面”(詩105︰4)。這種虔誠堅定的合同,乃是我在一切著作上,尤其是在探討三位一體,父,子,和聖靈的合一這一著作上,要在上帝面前同讀者訂立的;因為錯誤在任何題目上都不比在這里更有危險,或探討更為辛苦,或發現真理更是有益。若有讀者說︰某處說得不好,因為我不了解︰那麼這人歸咎是我的話語,不是歸咎我的信仰。不錯,話語也許真可以說得更清楚些,但人說話,不能在凡事上被人人都听懂。所以誰歸咎我的話語,說他不懂我所說的,試看他能否懂得別人對同一題目所說的話。若他懂別人所說的,讓他撇開我的書,甚至可隨意把它丟棄,將力量和時間花在他所懂的書上。可是他不要因為我未能像那為他所懂的人一樣把我自己的向他表達得那麼平滑明晰,就認為我應當緘默不言。因為眾人所寫的,並不都達到眾人手中。也許有些能懂我們這些著作的人,能可沒有找著那些更明了的著作,只有我們的著作。所以有許獨多人寫許多書,甚至都討論同一問題,在文體上不同,但在信仰上沒有不同,使最大多數的人都得聞知,有些人是藉這種方式,有些人是藉另一種方式,那乃是有益的。但若有人抱怨說他不懂我的書,而對這種題目從來不明了任何細心和精確的理論,他就要策勵自己決心來研究,好叫他多知道;他要來同我口角辯論,讓我靜默不言。再者若那讀者說︰當然我懂得你所說的,但那說的不對,他就可提出自己的意見,並且他若能夠的話,可以駁斥我的意見。若他作的又明晰又合乎真理,並且不辭辛苦來通知我(假如我尚活著的話),我這份工作就算是得了最豐富的報酬。若他不能通知我,我極其盼望他盡可能通知別人。可是,在我一方面,“我默想主的律法”(詩1︰2),若不是“晝夜”的話,至少是盡我所能有的短時間如此行;並且我將默想寫下來,免得我遺忘,**著上帝的慈悲,盼望 使我堅持我所覺得的一切可靠真理;“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我”(腓3︰15)無論是藉著隱秘的靈感和勸勉,或是藉著 自己明白的宣告,或是藉著弟兄們的理論,來指示我。我如此祈禱,也將我這願望交托 , 能保守 所賜給我的,也能將 所應許的賜給我。
六、我想必有人悟性遲鈍,想像我在我的書中某些部分抱著我所沒有抱的意見,或沒有抱著我所抱著的意見。但誰都知道,當我對一個艱難隱晦的題目不得不開闢道路的時候,倘若有人以為跟著我走卻偏離了正路,陷入虛假的道理中,那麼他們的錯誤不應歸到我身上,正如他們不能將異端派的各種錯誤合理地歸于聖經中神聖的見證一樣——其實他們都企圖用那些經文來為自己虛假錯謬的意見辯護。基督的律法,愛,明白地教訓我,並且甜蜜地吩咐我,當人們以為我在我的書中持著我所沒有持的錯見,而那錯見叫一個人不喜悅,叫另一個人喜悅,我寧願被那以錯見想責的人所非難,而不願被贊美錯見的人所稱贊。因為我雖從未持有那錯見,本不當受前者的非難,然而錯見本身卻應予制止;而我被後者看為持有那為真理所不容的錯見而受稱贊,那麼無論是我,或是那為真理所不容的意見,都是不當稱贊的。所以我們要奉主的名來作這一份工作。
第四章、大公教會論三位一體的教義七、據我所知大公教會中新舊兩約聖經的注釋者,論到三位一體的時候,都按照聖經教訓人說,父,子,聖靈由于不可分離的平等和同一的本體乃是合一神;所以 們不是三神,而是一神。父生了子,因此父不是子;子是由父所生,因此子不是父;而聖靈既不是父,也不是子,而只是父和子的靈,也是與父和子同等,歸于三位一體。然而三位一體並沒有而只有子,乃是由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被釘十字架上,葬了,第三天復活,升天。再者,這三位一體也沒有像鴿子在耶穌受洗時降在 身上,而且在主升天之後五旬節那天,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徒2︰2)的時候,也不是三位一體,而只是聖靈“如火焰的舌頭,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徒2︰3)。再者,當子受約翰的洗,又當三個門徒同 在山上,那從天上說“你是我的兒子”(可1︰11)的,和那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8)的,並不是三位一體,而只是父,雖然如此,父,子,聖靈既是分不開的,所以是不能分開來行動。這也是我的信仰,因為這是大公教會的信仰。
第五章、三位一體論所引起的困難︰三位如何是一神,三位既不能分開來行動,怎麼又各司其事。八、然而有些人對這信仰感覺困難。他們听到父是神,子是神,聖靈是神,可是這三位一體不是三神,而只是一神;他們就問道,他們當怎樣了解這一點,就是說,三位一體在神所作的事中不能分開來行動,可是父說話的聲音並不是子的聲音;降生成肉身,受苦,復活,升天的,只是子;像鴿子降下的,只是聖靈。他們要了解何以三位一體所發的聲音,只是父的聲音;又何以三位一體造了那肉體而在其中只有子為童女所生,又何以三位一體形成了那鴿子,而在其中只有聖靈顯現。情形必是如此,否則三位一體並非不分開來行動,而是父作某些事,子作另外的事,而聖靈作其他的事。這樣,三位共同作某些事,又各別作另外的事,因而是並非不能分開的。他們也感到困難的就是︰聖靈雖是父和子的靈,卻不是由父,也不是由子或二者所生, 怎樣是在三位一體之中。既然他們用這些問題來困擾我們,我們就要照上帝關于這題目所賜我們的智慧盡力向他們闡明;我們也決不要“懷著妒火去行”(智慧書6︰23)。假如我們說我們不慣思想這類的事,那便不真實;可是假如我們承認自己因喜歡探討真理而通常想到這類題目,那麼他們就要憑著愛的律法吩咐我們,將我們所能找著的告訴他們。“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因為若是使徒保羅認為自己還未明了,何況我這遠遜如他的人阿!),而只是照著我所得的分量去作。我既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要得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2-14),就應當請來公布我所經過的路程,和我所達到的地步,以及我為達到目的地所須走的距離。那些邀請者的愛心,也敦促我來服務他們。在我將讀物供給他們的需要時候,上帝也必使我自己獲益,因為我力求答覆他們的詢間時,就解答了自己心中的問題。所以我遵照上帝的命令,靠著 的幫助,負起這份任務,與其說是用權威來將說我所知的事,不如說是用虔誠的講述來學習這些事。
第六章、子是神,與父同有一本體;聖靈亦然。九、有人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是神,不是真神,不與父同為獨一的神,不是真不朽的,因 是可改變的。聖經最明白而一致的見證,證明他們錯了;例如︰“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因為我們顯然應當以神的道為神的獨子,關于 後來又有話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這是由于道成為肉身,是由童女在時間里所產生的。如是 不僅被宣布為神,也與父有同一本體;因為經上在說“道就是神”以後,也說“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 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造的”(約1︰1-3,14)。所謂“萬物”,只是指凡被造的萬物,那就是整個創造。從此可見,那造萬物的, 本身不是被造的。若 不是被造的, 就不是受造者; 若不是受造者, 就與父同有一本體。因為凡不是神的本體,便是受造者,而凡不是受造者,便是神。子若不與父同有一本體,便是受造的一實體; 若是受造的一實體,萬物就不是藉著 造的;但“萬物是藉著 造的,”所以 與父是同有一本體。于是 不僅是神,而且是真神。這位約翰在他的書信中也極明顯地說︰“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真神,使我們在 真兒子耶穌基督里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一5︰20)。
十、因此使徒保羅所說︰“ 是獨一不死的,”並不是專指父而言,而是指獨一的上帝,即三位一體而言。因為凡是“永生”的,並不按照任何可變性而朽壞;因此上帝的兒子,因 是“永生”也是與父一樣“獨一不死的。”當然我們也得以分享這永生,因而就在我們自己的分量內成為不朽的。但我們所分享的永生本身是一回事,而分享永生永遠活著的我們,又是一回事。因為就令 曾說︰“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的‘父’,要將 顯明出來”,這話也並不必將子排除在外。因為子也並沒有把父與 自己分開, 自己在另一處用智慧( 自己就是上帝的智慧)說︰“惟有我繞遍周天”(傳道經24︰5)。所以“那不死的,”更不必是專指父而言,將子排除在外;因為上面所提的章節,其實是這樣說︰“要守這命令,毫不**,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 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 。阿們”(提前6︰14-16)。在這些話里,既沒有特別提出父,也沒有提出子,或聖靈,而只提出了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那就是提出了獨一的真神三位一體本身。
十一、但是下文也許與這意義相違;因為下文說︰“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其實這話也可指基督的神性。這神性猶太人未曾看見,他們只看見 的肉體,並把它釘在十字架上。 的神性決不能被肉眼看見。那能看見它的眼,不再是人的,而是超人的。所以上帝本身,即三位一體,乃是“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 “到了日期,要將主耶穌基督的降臨顯明出來。”因為“那獨一不死的,”與“那獨行奇事的”(詩72︰16),是同一個說法。我喜歡知道他們認為這些話是指誰說的。若他們認為它們是專指父說的,那麼子自己說︰“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怎能是真的呢?在奇事當中,還有什麼事,比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更奇呢?然而子說︰“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5︰19,21)。這些話既不是專指父,也不是專指子,而是指獨一的真神,即父,子,聖靈,那麼怎麼是獨有父“行奇事”呢?
十二、又當保羅說︰“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于 ,我們也歸于 ;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 有的,我們也藉著 有的”(林前8︰6),誰能懷疑他是講到受造的萬物,正如當約翰說︰“萬物都是 造的,”是講到受造的萬物呢?所以我要問,他在另一處說︰“因為萬有都是本于 ,倚靠 ,歸于 ;願榮耀歸給 ,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他是指著誰說的呢?若是指著父,子,聖靈說的,將每一子句各指一位而言︰本于 ,那就是說,本于父;倚靠 ,那就是說,倚靠子;歸于 ,那就是說,歸于聖靈,那麼,父,子,聖靈就顯然是一神,因為往下的話是用單數,“願榮耀歸給 ,直到永遠。”在這一段的開頭,保羅不是說︰“深哉,”父,或子,或聖靈“豐富的智慧和知識,”而是說︰“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的判斷,何其難測, 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 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 ,使 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于 ,倚靠 ,歸于 ,願榮耀歸給 ,直到永遠。阿們”(羅11︰33-36)。但若他們要把這解為專指著父說的,那麼這里怎麼說萬物都是藉著父有的,而保羅對哥林多人怎麼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 有的”(林前8︰6),約翰福音又怎麼說︰“萬物是 造的”呢?因為若萬物有些是父造的,又有些是子造的,那麼萬物就不都是父造的,也不都是子造的;但若萬物是父造的,也是子造的,那麼它們就是同為父和子所造的。所以子與父平等,而父和子的行動是分不開的。因為假若父甚至造了子——子決沒有造自己——那麼萬物就不是子造的。但萬物是子造的。所以子自己不是受造的, 就可以和父同造了受造的萬物。使徒並沒有禁止自己不用那稱呼,反倒極明顯地說︰“ 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腓2︰6);這里用上帝的稱呼特別指到父;正如在另一處說︰“上帝是基督的頭”(林前11︰3)。
十三、論到聖靈,那些在我們以前討論這題目的人,也搜集了同類的證據,足以證明聖靈是神,而不是受造者。但若 不是受造者,那麼 不僅是神(因為人也被稱為神——參詩82︰6),而且也是真神;所以 與父和子完全同等,並在三位一體中同本體同永恆。但將聖靈不是受造者的道理表明得十分明白的經文,莫過于那一段吩咐我們不要事奉受造者,倒要敬奉創造主的經文(參羅1︰25)。所謂“敬奉”,意思不是指那叫我們用愛心互相“服事”(參加5︰13),即希臘文的douleuein,而是指只對上帝的敬奉,即希臘文的latreuein。因此凡以對上帝的敬奉歸給偶像的人,就被稱為敬拜偶像的。因為論到這種敬奉,經上有話說︰“你要敬畏主你的上帝,惟獨事奉 ”(申6︰13)。這在希臘文聖經中所用的latreuseis一字上也更顯明出來了。假如我們不可這樣事奉受造者,因為經上說︰“你要敬畏主你的神,惟獨事奉 ”(因此使徒也斥責凡事奉受造者而不事奉創造主的人),那麼聖靈就決不是受造者,因為眾聖徒都是如此事奉聖靈,正如使徒說︰“因為我們真受割禮的,乃是事奉神的靈”(參腓3︰3),這在希臘文為latreuontes。甚至大部分的拉丁文聖經也說︰“我們這事奉上帝的靈的人;”但一切或幾乎一切希臘文聖經,都是如此說。雖然有些拉丁文聖經不是說︰“我們事奉神的靈,”而是說︰“我們用心靈事奉神。”但是那些在這里犯錯誤而不願服從更重大權威的人,請告訴我們,在“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林前6︰19)一段經文上,他們是否找著抄本也有出入。可是有什麼事比一個人說,基督的肢體是他們認為遜于基督的受造者的殿,更為無知褻瀆呢?因為使徒在另一處又說︰“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林前6︰15)。但若基督的肢體也是聖靈的殿,那麼聖靈就不是受造者;因為我們的身體作為誰的殿,我們就應當向誰歸給那只應當歸給上帝的事奉,即希臘文所謂latreia。因此使徒說︰“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6︰20)。
第七章、子如何比父小,也比 自己小十四、我已說到我們的前輩應用聖經中上述和類似的見證,來揭露異端派的錯謬,將教義所示三位一體的合一和平等給向我們證明。由于上帝的道成為肉身,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好叫為人的基督耶穌可以作神人間的中保,所以在聖經中有許多事說起來,好像是表明甚或是很明顯地說,父是比子大的;以致人們不求甚解,或不顧聖經的全盤意義,企圖將那些從肉體論耶穌基督所說的事,轉移到 道成肉身以前永恆的本體上去。例如,他們說,子比父小,因為經上記著主自己說︰“父是比我大的”(約24︰28)。但真理證明,按照同一意義子也是比 自己小;因為 既“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怎得不成為比 自己小呢? 之取了奴僕的形像,並不使 失去那使 與父同等的上帝之形像。倘若 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並不是使 失去上帝的形像,因為 自己在奴僕的形像里和在上帝的形像里同是父上帝的獨生子,在上帝的形像里是與父同等,在奴僕的形像里是神人間的中保,即為人的基督耶穌;那麼誰個不能看見 在上帝的形像里比 自己大,可是在奴僕的形像里卻比 自己小呢?而後者照著奴僕的形像加以了解,就沒有混亂之處。其實這將全部聖經弄清楚這問題的準則,是在使徒保羅一封書信的一章里揭櫫了。他在那里足夠清楚地將這區分介紹給我們,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並有人的樣子”(腓2︰7)。于是在本性上上帝的兒子與父上帝同等,但在“樣子”上比父小。因為在 所取的奴僕形像上, 比父小;但在 取了奴僕的形像以前所有父得形像上, 與父同等。 在上帝的形像上是道,“萬物是 造的”(約1︰3);但 在奴僕的形像上“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照樣 在上帝的形像里造了人; 在奴僕的形像里被造為人。因為假如父獨自造了人,而子沒有分,經上就不會記著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所以,既然上帝的形像取了奴僕的形像,所以 是二者,是上帝也是人︰是上帝,乃是由于上帝去取;也是人,乃是由于人被取。二者中之一,既不因取的動作而變成了另一,即神並未被改變成受造者,以致不再是神;而受造者也並不改變成為神,以致不再是受造者。
第八章將被人誤解論子服在父以下的經文加以說明。基督將國交與父,並不把國舍棄。得以看見 ,乃是合一切行動所應許的目的。聖靈與父一樣能賜福給我們。
十五、使徒說︰“萬物既服了 ,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 的”(林前15︰28)。這段經文使人不得把基督所取人的樣子看為在後來變成了神性,或(說得更確切些)變成了不是受造者,而是合一的三位一體神——一種無形的,不變的,合質的,與本身同永恆的本性。如若有人主張說,經文“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 的”,是要使人可以相信“服”乃指受造者後來變成創造主的本體或本質,那就是說,本來受造者的本體要變成創造主的本體,那麼這種人至少承認無法置疑的真理,即他所主張的,在主說“我父是比我大的”時候,尚沒有實現。因為 說這話,不僅是在 升天以前,也是在 受難從死復活以前。但若他們設想 的人性將變成神的本質,而“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 的”經文便是這麼說,即宛如是說︰那時,人子自己和上帝的道所取的人性,也要變成那叫萬物服 的上帝的本性,那麼他們就也必須設想這將在審判日後,即當“ 將國交與父上帝”時,才實現出來。按照這種意見說,甚至在這時以後父還是比那從童女所取奴僕的形像大。但若有人進一步主張說,基督耶穌這人已經變成了上帝的本體,至少他們不能否認 在受難以前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時, 的人性還存留著;從此這話的意思無疑是父是︰比奴僕的形像大,但子在上帝的形像里是與父同等。誰听到使徒說︰“ 既說萬物都服了 ,明顯那叫萬物服 的不在其內了”(林前15︰47),誰也不得想那叫萬物服 的話,乃是單指父說的,好像子自己沒有叫萬物服 自己。因為這就是使徒向腓利比人所明白宣說的︰“我們卻是天上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 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21)。可見父和子的行動是分不開的。否則,父也沒有將萬物服自己,但子叫萬物服了父,因為子把國交與 ,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廢棄了。因為使徒論子說︰“ 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廢棄。”那將一切廢棄的,也使一切服從。
十六、我們也不可設想基督在將國交與父上帝時,就把國從自己奪去。有些胡說的人便是這麼設想。經上說︰“ 把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並不將 自己排除在外;因為 與父同為一上帝。但“等”一字叫那些讀經粗心好辯的讀者受騙。因為經上繼續記載說︰“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 的腳下”(林前15︰25),好像這是說, 一旦把仇敵都放在 的腳下,就不再作王了。他們看不出另一經文也有同樣的說法︰“ 心確定,總不懼怕,等 看見敵人遭報”(詩112︰8)。這當然不是說, 看見了這事的時候就懼怕。那麼“ 把國交與父上帝”的話是什麼意思呢?難道父上帝現在尚沒有國嗎?不是,但是那作為神人間的中保為人的基督耶穌,現在作凡因信活著義人的王,後來要使他們得以“面對面”(林前13︰12);所以“ 把國交與父上帝”是等于說︰ 使信徒得見父上帝。因為 說︰“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11︰27)。“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廢棄了,”意思是說,不再需要藉著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天使,父那時要被子啟示出來。雅歌論新婦說︰“我們要為你編上金辮,瓖上銀釘,當王正坐席的時候”(1︰11,12)那就是說,當基督在 秘密處的時候;因為“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 一同顯現在榮耀里”(西3︰3,4)。在那時以前,“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13︰12)。
十七、聖經將這種靜觀應許給我們,作為一切動作的目的,和永遠滿足的喜樂。因為“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 ;因為必得見 的真體”(約一3︰2)。因為 對 僕人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里來”(出3︰14);這位如此說話的,就是我們在永恆里活著所要靜觀的。因為經上有話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這話當主來到,“照出暗中的隱情”(林前4︰5)時,乃要實現;那時今世的必死和必朽的黑暗要成為過去。那時就是詩篇上所說我們的早晨︰“早晨我要向你祈禱,向你靜觀”(參詩5︰3)。我明白這種靜觀,就是經上所說︰“ 將國交與父上帝;”那就是神人間的中保,為人的基督耶穌現在作凡憑信活著的義人的王,將來要使義人得見父上帝。若我在這里弄錯了,請明達人糾正我;據我看,事情真是如此。因為我們一旦得見 ,就不再追求什麼了。但我們還在盼望中等候喜樂的時候,就還沒有見 。因為“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8︰24,25),那就是“在王坐席的時候”(雅1︰12)。那時就要應驗經上所說︰“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16︰11)。我們在那喜樂以外不再需要什麼,因為不能再有什麼需要。因為父要向我們顯明出來,我就知足了。這是腓力所了解的,所以他向主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約14︰8),但他尚未了解,也能同樣說︰主阿,求你將你自己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主為求使他明白這一點,回答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麼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但 要使他在能看到這一點以前就要憑信心活著,所以 繼續說︰“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麼?”(約14︰10)。因為“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6,7)。因為得見是信心的報酬,我們的心正為著這報酬就因信得潔淨了;即如經上記著說︰“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徒15︰9)。我們的心為著這種靜觀,應當得到潔淨,最是由“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太5︰8)一句經文所證明。這靜觀就是永生,因為上帝在詩篇中說︰“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詩91︰16)。所以,不拘我們听人說︰將子顯給我們看;或听人說︰“將父顯給我們看;意思都是一樣,因為一個離了另一個就不能顯明出來。因為二者原為一,正如子自己也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最後,由于這種不可分離性,所以在經上講到 使我們滿有 面光的喜樂,有時只提父的名,或只提子的名就夠了。
十八、二者的靈,即父和子的靈,也並不被排除在外;這聖靈,聖經特別稱為“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約14︰17)。我們是照著三位一體的神之形像造的。我們有 ,便有完滿的喜樂,此外沒有更大的喜樂。因著這個緣故,經上有時說到聖靈為我們的福分,好像 獨自就夠了。 獨自也實在是夠了,因為 不能從父和子分開;正如父獨自就夠了,因為 不能從子和聖靈分開;又正如子獨自就夠了,因為 不能從父和聖靈分開。 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 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約14︰15-17),所謂世人即愛世界的人。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林前2︰11)。 這話有什麼意義呢?“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一句話,好像是說子獨自就不夠。有一處論到聖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 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好像聖靈獨自就完全夠了。請告訴我,這里將子排除在外,好像 沒有將一切的真理教訓我們,或是好像聖靈將子所不能完全教訓我們的補足麼?這樣一來,他們必說,聖靈比子大而他們慣常稱聖靈為較小的。但是經上沒有說,聖靈獨自要引導人明白一切的真理,他們能不能就容許子也可被人相信與聖靈一同教訓人麼?假如是那樣的話,使徒所說︰“除了上帝的靈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就以子不知道上帝的事了。如是這些惡人就可以此為根據說,惟獨聖靈甚至將上帝的事教訓子,正如大的教訓小的;而子自己論到聖靈也說︰“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里來”(約16︰6,7)。
第九章、有時經上只說到一位,卻是指三位一體而言這種說法並不是因為上帝的道和聖靈不同等,而是因為人子與他們同在時好像是阻礙聖靈來臨一樣。這位聖靈不是較小的,因為 不像子一樣“虛己,取了奴僕形像”(腓2︰7)。因此就有必要將奴僕的形像從他們的眼中除去,因為他們看見這形像,就設想只有他們所看見的才是基督。因此基督又說︰“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那就是說,我所以必須到父那里去,是因為你們肉眼這般看我的時候,就把我看為比父小;所以你們看到我取了受造者的樣式,就看不見我與父的同等地位。因此 也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約20︰17)。因為人摸 就好像把他們的概念限制了,所以 不要那歸向 的心受到限制,只照 的外貌去認識 。但“升上去見我的父,”表示 被顯為與父同等,好叫我們的目光達到其最終目的。有時經上也說惟獨子本身就夠了,而應許給我們愛心和渴慕的整個報酬,就是得見 。因為經上有話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在這里沒有說,我也要將父顯給他看,請問難道 把父排除在外嗎?倒是因為“我與父原為一,”將父顯出來,便是將在父里面的子顯出來;將子顯出來;便是將在子里面的父顯出來。所以正如當 說︰“我要向他顯現,”我們應解為 也將父顯出來;照樣當經上說︰“ 將國交與父上帝,”這並不是說 將國從 自己奪去;因為當 要使信徒得見父上帝時, 無疑要使他們得見 自己,因為 曾說︰“我要向他顯現。”所以當猶大對 說︰“主阿,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約14︰22),耶穌就回答他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約14︰23)。看阿, 向愛 的人不僅將自己顯出來,因為 同父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
十九、但當父和子與愛 們的人同住時,難道聖靈被排除在外麼?那麼上面論聖靈為何說︰“ 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 ,也不認識 ;你們卻認識 ;因 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約14︰17)呢?經上既論到聖靈說︰“ 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聖靈就當然不能被排除于那居所之外。也許有人空想道,當父和子一同來到愛 們的人那里去,與他同住的時候,聖靈就要離開那里,好像是讓位給那些比 大的。但聖經本身駁斥這種屬血氣的觀念,因為稍前曾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 永遠與你們同在”(約14︰16)。所以聖靈在父和子來到的時候並不會離開,反要與 們永遠同在一居所里;因為 既不會不同著 們來,而 們也不會不同著 來。為求指三位一體,經上將有些事各別地歸于三位中各別的一位;然而稱呼一位時,並不將其他二位排除在外,因為三位一體是合一的,是一本體,一上帝,父,子,聖靈。
第十章、基督如何將國交與父上帝。(基督將國交與父上帝之後,不再為我們代求。)二十、所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將國交與父上帝,並不因此就把 自己或聖靈排除在外,到那時 叫信徒得見上帝。這乃是一切善行的目的,是我們永遠的安息,和永不能奪去的喜樂。 表示這一點,說︰“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16︰22)。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誠懇傾听 的話,就將這喜樂預示了; 停息百工,照今生所能的傾注于真理,便預表了永生。 的姊妹馬大為必須的事忙亂。這些事雖然是好的有益的,可是安息一到,就要成為過去。但馬利亞卻安息在主的話里。在馬大抱怨她姊妹不幫助她的時候,主回答她說︰“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10︰42)。 並不稱為大所作的為壞的,但他說“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因為那為應付需要所作的,在需要本身成為過去的時候,要被“奪去”。那對成為過去的善行所給的報酬,乃是不會成為過去的安息。所以在那種靜觀中,上帝是一切;因為我們除 自己以外什麼也不需要,我們只要蒙 啟迪並以 為樂就夠了。所有那在心里有“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歡息代禱”(羅8︰26)的人,說︰“有一件事,我曾求主,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瞻仰 的榮美”(詩27︰4)。因為當神人間的中保為人的基督耶穌將國交與父上帝的時候,我們要得見上帝父,子,聖靈。那時我們的中保和祭司,上帝之子和人子,不再為我們代求。但就 我們的緣故取了奴僕的形像作祭司而言, 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 的,並使萬物都服 ;于是,就 是上帝而言, 與父要叫我們服 自己;就 是祭司而言, 和我們要服父(參林前15︰24-28)。雖然子又是神又是人,但那使子作為人的人性本質,與那使子作為在父里面的子的本質之間的不同,是大于父的本質和子的本質之間的不同;正如我身體的本質與我心靈的本質之間的不同,——雖說它們是同在一個人里面——是大于別人的心靈與我的心靈之間的不同。
二一、所以當 “將國交與父上帝”時——那就是,當 使那些信相信並因信活著且有 作中保代求的人,為要得見上帝而嘆息時,並當勞苦和嘆息都要成為過去時,那是, 既將國交與父上帝, 就不再為我們代求。這已經表達在 的話里︰“這些事,我是用比喻對你們說的;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乃要將父明明地告訴你們”(約16︰25,26);那就是說,那是“面對面”看見的時候,就再是“比喻”了。因為 說︰“我要將父明明地告訴你們”; 好像是說,我要明明地將父顯給你們看。 之所以說,我要“告訴”你們,是因為 是父的話。 繼續說︰“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里去”(約16︰26-28)。“我從父出來,”意思豈不是說,我有表現我與父同等的形像,而是表現了我在人的地位比父小的形像麼?“到了世界,”意思豈不是說,我甚至向愛這世界的罪人也將我所取奴僕的卑微形像顯明出來麼?“我又離開世界,”意思豈不是說,我將愛這世界的人所看見的形像撤去麼?“我往父那里去,”意思豈不是說,我叫我的信徒認識我與父同等的一方面麼?誰這樣相信,誰就配因信而得見,這就是 “將國交與父上帝”的意義。因為 的信徒,就是 用自己的血買來的,乃是稱為 的國。 如今為他們代求,但那時, 在與父同等的所在,叫他們住在 里面,就不再為他們求父。“因為” 說︰“父自己愛你們。”就 比父小來說, 真是“祈求”;但就 與父同等來說, 與父一同賜下。因此 決不將自己排除于 所說︰“父自己愛你們”之外;但 的意思應照我以上所說的去了解,即是,將三位一體中的一位提說的時候,大都也是指其他二位而言。這樣一來,說“父自己愛你們“的時候,也是指子和聖靈而言。這並不是說,那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的父,現在不愛我們;而是說,上帝愛我們,不是照我們現在的樣式,而是照我們將來的樣式。 既愛我們,就要愛永遠保守我們。那為我們現在代求的子“將國交與父上帝”的時候, 就不再求父,因為父自己愛我們。但我們配得父的愛,豈非是因于那在看見以前相信所應許之福的信心麼?因為我們憑這信被上帝所愛。 所愛的,我們靠 的愛將來所要成為的樣式;而不是我們現在被 恨惡的樣式。 也勸勉幫助我們,叫我們願望不老是這樣。
第十一章、聖經憑什麼有時說子與父同等,有時說子比父小。二二、我們既通達聖經論上兒子的解釋法則,將 與父同等的上帝形像,與 所取比父小的奴僕形像分辨清楚,就不會因聖經中好似互相矛盾的說法感到不安了。子和聖靈,照著上帝的形像說。是與父同等,因為我們已經證明,二者都不是被造的。但照奴僕的形像說,子比父小,因為 自己說︰“我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 又比自己小,因為論 有話說︰“虛己”(腓2︰7); 也比聖靈小,因為 自己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2)。並且 也是憑著聖靈行神跡︰“我若靠著上帝的靈趕鬼,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8)。在以賽亞書中 說——這經文 在會堂里念過並毫無疑義地證明它在 自己身上應驗了——︰“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 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等等。 所以自稱奉“差遣”作這些事,是因為上帝的靈在 身上,照上帝的形像說, 創造了萬物(約1︰3);照奴僕的形像說, 自己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加4︰4)。照上帝的形像說, 與父原為一(約10︰30);照奴僕的形像說, 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 來者的意思行(約6︰38)。照上帝的形像說,“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6︰26);照奴僕的形像說, “心靈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並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26︰38,39)。照上帝的形像說,“ 是真神,也是永生”(約一5︰20);照奴僕的形像說,“ 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二三、照上帝的形像說,“凡父所有的,都是 的(約16︰15),並且 說,“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約17︰10);照奴僕的形像說, 的教訓不是 自己的,乃是那差 來者的”(約7︰16)。
第十二章、關于基督聖經上有時是照著 上帝的形像說,還有時是照著 奴僕的形像說。 又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32)。 所以不知道,是因 不要別人知道;那就是說,凡 不願告訴門徒的, 就故意不知道。正如對亞伯拉罕有話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創22︰12),那就是說,現在我叫你知道了;因為他既受了試探,就認識了自己。 必在適當的時候甚至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他們;這將來的事 當作是過去,說︰“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听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5);這事 還沒有做,但因為 必定要如此行,所以 說得好像已經做了,再者,如 對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約16︰12)。“那日子,那時辰,”也包括在這些事以內。使徒也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 釘十字架”(林前2︰2);因為他是向那些論到基督的神性尚不能接受較高之事的人說話。稍後他對這些人說︰“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林前3︰1)。所以,那所謂他不知道的事,乃指他不配知道的事。惟有他們從他所能知道的事,他才說他知道。但在完全的人中,他知道了他在嬰孩中所不知道的事;因為他說︰“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林前2︰6)。因為我們說一個人不知道他所隱藏的事,正如我們說一道隱藏的溝是暗溝一般。聖經只應用人通用的話語,因為聖經是向人說話。
二四、照上帝的形像,經上說︰“山岑未有之先, 已生我”(參箴8︰25),那就是說在一切崇高的受造物之先;又說︰“在早晨之先,我已生你”(武加大譯本詩110︰3),那就是說在一切時辰和世上事物之先。但奴僕的形像,經上有話說︰“在主造化的起頭,就造了我”(箴8︰22)。照上帝的形像, 曾說︰“我是真理”(約14︰6);照奴僕的形像, 說︰“我是道路”(約14︰6)。因為 自己是從死里首先生的(參啟1︰5),因為 為 的教會開了一條進入上帝的國和永生的路,並且作了教會的頭,因而使身體也是不死的,所以 是在“上帝造化的起頭”受造。因為,照上帝的形像來說, 是起初,正如 向我們說的(參約8︰25),在這“起初”,上帝創造了天地(創1︰1);但照奴僕的形像說,“ 是新郎從洞房出來”(詩19︰5)。照上帝的形像說,“ 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萬有也靠 而立”(西1︰15,17);照奴僕的形像說,“ 是教會全體之首”(西1︰18)。照上帝的形像說,“ 是榮耀的主”(林前2︰8)。由此可見, 自己榮耀了 的聖徒;因為“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顯”(羅8︰30)。因此有話論 說, 稱罪人為義(羅4︰5);又有話論 說, 是義的,也稱人為義(羅3︰26)。那麼, 叫 既然所稱為義的人也得榮耀,可見叫人稱義的,也就是叫人得榮耀的,因此,我曾說, 是榮耀的主。然而,照奴僕的形像說,當門徒詢問他們自己得榮耀的事時, 回答說︰“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太20︰23)。
二五、但 的父所預備的,也是子自己所預備的,因為 與父原為一(約10︰30)。因為我們根據聖經中的許多說法已經證明,凡論三位一體中的一位所說的,也是論三位所說的,因為同一本體的動作是分不開的。正如 論聖靈也說︰“我若去,就差 來”(約16︰7)。 沒有說,我們就差 來;好像惟有子而不是父差 來;可是 在另一處說︰“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事對你們說了;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約14︰25,26)。這里又好像是說,子也不差 來,惟有父差 來。所以正如在這些經文中,照樣也在 說︰“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的經文中, 是指 自己和父為 所定意的人預備榮耀的座位。但有人也許要說︰當 說到聖靈, 說 自己要差聖靈來,而並不否認父差 來;在另一處, 說父差聖靈來,也並不否認 自己也差聖靈來;但在這里, 明明說︰“不是我可以賜的,”並且說這些事是由父預備的。但如上面所說,這是指 奴僕的形像而言,即是,我們應當將“不是我可以賜的”解為;不是人的權力可以賜的; 是憑著與父的同等方能將它賜與人。 說︰“不是我可以賜的;那就是說,我憑人的權力不能將這些東西賜與人,“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但你們也當明白,若是“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約16︰15),那麼,這一定也是我的我與父預備了這些事。
二六、我又要問, 說︰“若有人不听我的話,我不審判他”(約12︰47),這是什麼意思呢? 在這里所說“我不審判他,”與“不是我可以賜的,”也許有同樣的意味。但下文是如何說的呢? 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于是 加上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約12︰48)。若不是 加上說︰“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我們就會認為那是指父說的。既然子不審判人,因為 說︰“我不審判他;”父也不審判人,那麼惟有子所說的話才審判人麼?不然,請听以下的話。 說︰“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我也知道 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49,50)。所以子若不審判人,而是“子所講的話”審判人,而且那話所以審判人,是因為子“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 來的父,已經給 命令,叫 說什麼,講什麼;”那麼父就必定審判人,因為子所說的就是父的話,而這話無非是子本身。因為父的命令,並不是一件事,而父的話,又是一件事;因為它稱呼它為話,也稱呼它為命令。所以當 說︰“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我們要看, 的意思是否也許是說,我不是從自己生的。假如 所說的是父的話,那麼 所說的就是 自己,因為 自己就是父的話。通常 是說︰“父賜給我;” 的意思是說,父生了 。那並不說,父在子業已存在而無有的時候將什麼東西賜給了 ;倒是說,那賜給 叫 有的話,意思乃是說,生了 叫 存在。因為上帝的兒子在道成肉身以前,就是叫萬物都藉著 造的上帝的獨生子, 與受造者不同。 存在並非一件事,而 有又是一件事。 這般存在著,以致 有就是 存在的意思。而這是更顯然地由 在另一處說出來了——假如誰配接受的話——︰“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既然 存在便是生命,父就並不是對已存在而沒有生命的子賜與生命,使 在自己有生命。所以“父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意思乃是說, 生了子為不變的生命,那就是永生。既然上帝的道是上帝的兒子,而上帝的兒子是“真神,也是永生”(約一5︰20),正如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所說的;那麼主說︰“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8),並且稱那道為父的話和父的命令,意義無非是一樣。 也稱那命令為永生,說︰“我知道 的命令就是永生。”
二七、請問,我們應當怎樣解釋“我不審判他;但我所講的道要審判他。”這意思在下文表達出來,好像 是說,我不審判;但父的道要審判。可是父的道就是上帝的兒子。我們當把它解釋為︰我不審判人,但我又要審判人麼?除非這話意思是說︰就我是人子而言,我不憑人的權力審判人;但就我是上帝的兒子而言,我要憑道的權力審判人。這話怎能算是真的呢?說我不審判人,但我要審判人,若如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話,那麼論引 所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我們當說什麼呢?既“不是我自己的,”怎樣又是我的呢?因為 並未曾說,這教訓不是我的,而是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 稱它是 自己的,又稱它不是 自己的。除非 是從一方面稱它為 自己的,從另一方面稱它不是 自己的,那句話怎能算是真的呢?照 有上帝的形像說, 稱它是 自己的;照 有奴僕的形像說, 稱它不是 自己的。因為當 說︰“這不是我自己的,乃是差我來者的”(約7︰16), 叫我們返于道本身。因為父的教訓是父的道,就是獨生子。“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約12︰44),又是什麼意思呢?人怎麼是信 ,又不是信 呢? 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這麼互相矛盾的話,應當解釋為︰信我的,不是信所看見的,免得盼望是在于受造者,而是信子,即信那取了人的樣式,好向人顯明,並用信潔淨人的心,好使人看出 是與父同等的子;否則,它的意義怎能了解呢? 為求叫信徒將注意力轉向父,所以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者的。但 說這話決無意將 自己與父分開,即從那差 來者的分開;倒是叫人信子,像他們信父即 與之同等的父一樣。這一點, 在另一處明明說︰“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約14︰1);那就是說,你們怎樣信上,也當怎樣信我,因為我與父是一上帝。所以我們應如何了解 所說︰“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者的,”——好像這是叫人的信心從 自己轉移到父,其實 決未曾把自己與父分開我們也應如何了解 所說︰“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說︰“我不審判人,”然而 自己要審判活人死人(提後4︰1),也應同樣加以了解。但因為 不是憑人的權力施行審判,所以 以神為指歸,將人的心思提高向上;因為 正是為求提高的人心思,自己就降到世上來了。
第十三章論到基督,因著同一本質各別的性質而有各別的說法。如何說父不審判人,乃將審判的權柄交與子。
二八、然而除非 雖因所取奴僕的形像是人子,卻因有上帝的形像乃是上帝的兒子,使徒保羅論到世上有權有位的人,就不會說︰“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了”(林前2︰8)。因為 是照奴僕的形像被釘十字架上,但是“榮耀的主”被釘十字架上。因為那“取了”的動作,使神成為人,並使人成為神。然而所說的是因著什麼,並且是照什麼而言,願主幫助一切深思,殷勤,和虔敬的讀者。例如,我們說過, 既是上帝,而且確是榮耀的主, 就榮耀屬 自己的人;可是榮耀的主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為甚至上帝可說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當然這不是照神的權能說,而是照肉體的軟弱說。恰如我們說, 在神的地位,即憑著神的權能,而不是憑著人的權能,施行審判。可是為人的 要施行審判,正如榮耀的主被釘在十字架上了;因為 明明是這樣說︰“當人子在 榮耀里,同著眾先天使降臨的時候,萬民都要聚集在 面前”(太25︰31,32)。那里預言將來審判直到最末一句,也是如此說。猶太人既怙惡不悛,就要在那審判中受刑罰,因為經上別處記著說︰“他們必仰望 ,就是他們所扎的”(亞12︰10)。善人惡人都要看見活人死人的審判者,但惡人只能看見 為人子的形像;可是 既是在榮耀中施行審判,所以他們所看見的人子,不是 受審時卑微的形像。但惡人決看不見 與父同等的上帝的形像。因為他們不清心;而“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太5︰8)。那乃是“面對面”(參林前13︰12),就是給義人最高的應許,而這要在 “將國交與父上帝”的時候才實現。所謂“國”,即是指看見 自己的形像。這事實現,是在萬有,連那曾做人子的上帝的兒子都要服上帝的時候。因為照人子的形像說,“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 的,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否則,若是上帝的兒子在審判時,也要以 與父同等的形像,向惡人顯現出來,那麼 給那愛 的人的應許︰“我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是怎樣大的事呢?因此 要在人子的地位審判,但不是憑人的權力,而是憑 作上帝兒子的權柄,在另一方面, 要在上帝的兒子的地位審判,但不是具備著與父同等的上的形像,而是具備著人子的形像。
二九、所以人子要施行審判,和人子不施行審判,這兩種說法都是可以使用的。人子要施行審判,所以 所說︰“當人子降臨的時候,萬民都要聚集在 面前”(太25︰31,32),乃是說得對的;人子不要施行審判,所以 所說︰“我不審判他”(約12︰47)和“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親榮耀定是非的”(約8︰50),也是說得對的。因為在審判時所顯現的不是子所有上帝的形像,而是人子的形像,父自己就不施行審判;所以經上有話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5︰22)。這句話是照著以上所引“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以表父生了子的說法說的呢;還是照著使徒所說“上帝將 升為至高,又賜給 那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說的呢——因為後一說法是論到人子說的, 是上帝的兒子從死里復活了;因為 雖原有與父同等的上帝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照奴僕的樣式行動,受苦,領受,一如使徒所說︰“ 自己謙卑,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 升為至高,又賜給 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于父上帝”(腓2︰7-11)——如是“ 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的話是照著後一說法說的,還是照著前一說法說的,就從這一處充分表現出來了;因為這話假如是照著“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的說法說的,就決不會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了。因為父既生了與 自己同等的子, 就必與子一同施行審判。所以這一節是說,在審判時顯現出來的,人子的形像,而非上帝的形像。那並不是說,那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的父不施行審判;因為子論到父說︰“有一位尋找審判的。”所以所謂︰“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好像說︰在活人死人受審判時,誰也看不見父,但萬人都要看見子。因為 也是人子,所以 甚至能被惡人看見,因為他們也要看見“他們所扎的”。
三十、然而,免得人以為我們是在臆測,而不是有清楚的證據,所以我們要引證主自己所說一句清楚簡明的話,藉以表明 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乃因 以人子的形像顯現作審判者,而這不是父的形像,而是子的形像。這子的形像也不是那與父同等的子的形像,而是比父小的子的形像,好在審判時,可以被善人惡人都看得見。因為稍後 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種永生,乃是惡人所得不到的靜觀。然後 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5)。這是指著善人說的。他們听到 道成肉身,信 是上帝的兒子;那就是說,他們接受 是為他們的緣故成了奴僕的形像,比父小,因而相信 照上帝的形像,是與父同等。所以 強調這一點,繼續說︰“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然後 提到 自己的榮耀,就是 降臨施行審判的榮耀,是惡人和義人所共見的。 往下說︰“並且因為 是人子,就賜給 行審判的權柄”(約5︰27)。我想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上帝的兒子既是與父同等, 行審判的權柄就不是領受的,而是在暗中與父同有的;但 領受著,是為叫善人和惡人可以看見 行審判,因為 是人子。人子的形像也要給惡人顯現,至于上帝的形像只向清心的人顯現,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那就是說,只向善人顯現, 因他們愛 所應許的,要將 自己顯給他們看。因此請看下文, 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 為何禁止我們希奇呢?豈不是因為不明白的人才希奇 說,父賜給 也有行審判的權柄,是因為 是人子麼?可是他們卻料想 會說,這是因為 是上帝的兒子。但是因為惡人不能看見上帝的兒子,即 與父同等上帝的形像,然而義人和惡人在 面前受審判的時候,都必要看見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 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的定罪(約5︰28,29)。因此 必在人子的地位接受那權柄,好叫眾人復活時可以看見 那能被眾人看見的形像,不過有些人看見被定罪,有些人看見得永生。永生除了是惡人所得不到的靜觀以外,是什麼? 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耶穌基督”(約17︰3)。除非 是指是把自己給他們顯明為獨一的真神,而不是指自己給將受懲罰的人顯明為人子的形像,他們如何也認識耶穌基督本身呢?
三一、照著上帝向清心的人所顯現的形像說, 是“善的”;因為“上帝對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實在是善的”(參詩73︰1)。但當惡人看見審判主時,他們不會看 是善的;因為他們不會以看見 為樂,反倒“地上的萬族都要因 哀哭”(啟1︰7),因為他們被列入惡人和不信的人中。因著這個緣故,所以當那人問 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永生而且稱呼 為良善的夫子時, 回答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上帝”(太19︰17)。可是主自己在另一處稱人是善的,說︰“善人從他心里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里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12︰35)。但是因為那人追求永生,而永生是在于得見上帝,不至于受刑罰,反得永遠的喜樂;又因為他不認識與他說話的是誰,只把 當作人子,所以 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那就是說︰“從你所看見的形像來說,你為什麼以善事來問我呢?並且照你所看見的,你又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夫子呢?這所取的人子形像,在審判時不僅要向義人,也要向惡人顯現出來;而且惡人看見這形像,對他們不是善的。但我另有一個可見的形像,在形像中我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為求取這形像曾經虛己(腓2︰6,7)。所以獨一的上帝,父,子,聖靈,除了為求使義人有不能奪去的喜樂以外,便不顯現出來。詩人為著這將來的喜樂嘆息說︰“有一件事,我曾求主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詩27︰4)所以我說,惟獨那獨一的上帝是善的,因為凡看見 的,沒有悲哀哭號,而只有救恩和真快樂。假如你是照這形像認識我,那麼我就是善的;但若你是只照人子的形像認識我,那麼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假如你是列在那些“要仰望他們所扎的”(亞12︰10)的人中,那景象對他們就有惡了,因為那是有刑罰性的。根據我所舉的證據,可知主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因為上帝的不變無形本質,是肉眼所不能看見的。上帝惟獨應許了聖徒要看見 的形像。論到這事,使徒保羅說︰“面對面”(林前13︰12);使徒約翰說︰“我們必要像 ,因為必得見 的真體”(約一3︰2);經上又有話說︰“有一件事,我曾求主,就是瞻仰 的榮美;主自己說︰“我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因此我們靠信潔淨我們的心,好叫我們配作“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太5︰8)。誰具愛心的眼去尋找,誰就可以發現聖經中到處都論到這事。我說,惟獨看見上帝,才是我們主要的善事。我們受教行善,就是如此。但經上預言將來萬民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對 說︰“主阿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呢?他們要看見 人子的形像。這形像對那些要往永火里去的惡人既不是善的,而對義人也不是主要的善。因為 要進一步召義人進入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國。正如 對那些人說︰“離開我,進入永火里去”(太25︰41);照樣 對這些人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25︰34)。正如那些人要往永火里去,照樣義人要往永生里去。但永生除了是 所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17︰3)之外,另是什麼呢?認識耶穌基督就是認識現在在榮耀中的 。論到這榮耀, 對父說︰“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那時 要將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叫善僕可以進來享受主人的快樂(太25︰21,23)。 要將上帝所保守在 面前的人隱藏起來,免去人的混亂,就是人那時听見審判的話所起的混亂。這種凶惡的信息,“義人必不怕”(詩112︰7),只要他是得蒙保守在“會幕”里,那就在大公教會的真信仰里,“免受口舌的爭鬧”(詩31︰20),那就是免受異諸派的詭辯。關于主所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若另有什麼解釋,只要它不把父看如比那創造萬物之道的子更善,又只要它不違反純正的道理;那麼我們要放心采用它,而不必只有一個解釋,反倒可以有我們所能找著的許多解釋。因為避免異端派的陷阱的出路開放愈多,就能愈強有力地駁斥他們的錯謬。我們現在要重新開始,來考慮余下的問題。
第二部
奧氏為三位同等辯護;論到子和聖靈奉差,以及上帝的各種表現,他證明奉差者並不小于差遣者;三位既在凡事上同等,又在本性上同是不改變的,無形的,無所不在的便在,差遣或表現上工作不分。
引言
一、當人們力求認識上帝並竭盡他們微弱的心智來了解三位一體時,不拘是從心智試求觀看那不能接近的光來說,或是從聖經所用各種不同的說法來說(我看心智要在聖經里受嚴格的訓練,以求在榮膺基督的恩典是可以找著甜美),他們從經驗必知道這一任務是何等艱苦。我說,這種人一膽撥雲霧而見青天,獲得了什麼定論,就應當最能容忍別人在探討這般深奧的秘密上所犯的錯誤。但那些犯錯誤的人,有兩件事最難令人忍受︰一是在真理顯明以前劇下臆斷;二是在真理既明之後,又為由劇下臆斷而來的錯謬辯護。這兩種錯誤對真理的追求和對聖經的研究都有妨礙。我祈求並盼望上帝用盾牌一般的恩典護衛我(詩5︰12),抵擋它們,這樣,**著 慈愛的恩典,必不遲延從聖經或造化去尋求上帝的本體。因為聖經和造化都擺在我們的眼前,好叫我們尋求,敬愛那默示前者並創造後者的。我也不怕發表我的意見。我從正直考驗我的意見所得的喜樂,大于我對惡人之指摘所抱的懼怕。因為最優美謙遜的愛,懷抱著感恩之來接受鴿子一般的眼;但對于狗的牙,只好極其謹慎謙卑地加以避免,或是用極硬的真理將它弄鈍。我寧願被任何人指摘,而不願被犯錯誤者或諂媚者稱贊。因為愛好真理者,不必怕人指摘。那指摘者不是仇敵,便是朋友。若他是仇敵,你必須容忍他。若他是朋友,那麼,他若錯了,你必須教訓他;若是朋友教訓你,你必須傾听他。但若有錯謬的人稱贊你,他就加強你的錯謬;若諂媚你的人稱贊你,他就引誘你陷入錯謬。所以(任憑義人擊打我,這算為仁慈;任憑他責備我;但罪人的油不得膏我的頭”(參詩141︰5)。
第一章、了解聖經論上帝兒子的說法,有何法則
二、關論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堅持教會的法則,就是散布于聖經中,並由大公教會博學的經學家所表達的,那即是,上帝的兒子照著 所有上帝的形像說,是與上帝同等,照著 所取奴僕的形像說,是比父小。在奴僕的形像里 不僅比父小;而且比聖靈小,甚至比 自己小,——這不是說原來的 比 小,而是說在世時的 比 小;因為 取了奴僕的形像,並沒有失掉上帝的形像,正如第一部中所引聖經的見證。雖然如此,聖經里卻有些地方叫人不知道應采用那一種法則,把子看為既自取了人的樣子就比父小呢,還是把子看為並不不比父小,乃是與父同等,從 而來,出于神而為神,出于光而為光呢。因為我們稱子為子出于神而為神;但我們稱父為神,而不是出于神而為神。由此顯明子是另外一位,而且是那另外一位之子;但父不是出于子,而是這位子之父。因為每一子是出于父;但父並不是出于,子乃是為其子之父。
三、聖經中有些地方論到父和子,是指著 們本體上的合一和同等說的。例如說︰“我與父原為一”(10︰3),又說︰“ 本身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腓2︰6),以及其他一類的經文。又有些經文表示子因奴僕的形像,那就是因 自取可改變和屬人的本質而比父小,例如說︰“我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又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是全交與子。”稍後 又繼續說︰“因為 是人子,就賜給 行審判的權柄。”再者有些地方表示 比父既不小也不同等,不過說 是從父出來的,例如說︰“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又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約5︰22,27,26,19)。假如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是因子取了人的形像而比父小的緣故,那麼父在子以前就必在水上行走了,用唾沫和泥開了生來瞎眼之人的眼楮,並行了子于肉身顯現時在人間所作其他的事(太14︰23;約9︰6,7),好使 也能行這些事,因為 說,子除非看見父所作的, 憑著自己就不能作什麼。然而,就令一個人瘋了,誰會這樣想呢?所以這些經文這樣說,乃因子的生命像父的生命一樣是不改變的,而 卻是父而來;又因父和子的工作是分不開的,而工作卻是由父賜給子的;也因子這樣看見父,使 因看見父而是子。因為從父而來,就是說,由父所生,對 無非就是看見父;而看見父工作,無非就是與父同工,但不是憑著自己,因為 不是由自己而來。因此經是說︰“ 看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5︰19),因為 是出于父。 既不是以同一的方法作別的事,如一畫家照著他看見別人所繪的像繪別的像一般,也不是以別的樣子作同一的事,如身體受心思指揮寫字一樣; 乃是如 所說︰“父作的事,子也照樣作。” 既說“所作的事”,又說“照樣”;因此父和子工作不分,而且同等,不過工作是由父及于子。所以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聖經這樣說,不是指一位比另一位小,而只是表明那一位出于那一位,有些人卻誤以為這是指子比父小說的。我們中間有些在這些事上少受教誨的人,要照 奴僕的形像去看這些經文,以致把它們誤解了,而因此感到困惱。為求避免這種困惱,我們應當持一法則,即是︰這些話沒有說子是小些,而只是說子是出于父。所以這些話不是 與父的不同等,而是指 的生說的。
第二章、有些論子所說的話,當照兩種法則來了解。
四、如是照我開頭所說的,聖經里有些地方叫人不知道應采用那一種法則,把子看為既自取了人的樣子,就比父小呢?還是把子看為雖與父同等,卻是出于父呢。愚見以為在這種可疑而不能說明或辨別真像的地方,例如在“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的”(約7︰6)一類經文,可以照兩種法則之一來了解,而無危險發生在這里我們可以照 奴僕的形像去了解,正如我們在第一部中所講的;也可以照 上帝的形像去了解,在這種形像中 是與父同等,卻也是出于父。因為照上帝的形像說,正如子不是一個,而 的生命又是一個,反倒生命就是子;照樣子不是一個,而 的教訓又是一個,反倒教訓就是子。由是正如經上說︰“ 賜給 兒子有生命,”意思無非就是, 生了子,這子就是生命;照樣當經上說, 將教訓賜給子,意思也可正確了解為︰ 生了子,這子就是教訓。所以當經上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意思好像時說,我不是從自己來的,而是從差我者而來的。
第三章、經上論到聖靈,有些地方只當照一個法則來了解。
五、論到聖靈,雖然經上並不是說︰“ 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可是主自己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 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 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 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要榮耀我;因為 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若不是 立刻又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 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約16︰13-15),恐怕人們就會相信聖靈是由基督所生,像基督是由父所生一樣。因為 論自己曾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而是那差我來者的;” 論聖靈卻曾說︰“因為 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 所听見的都說出來;”又曾說︰“因為 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但 既將 說“ 要將受于我的”一句話的理由說出來(因為 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 要將受于我的”)所以聖靈有父所有的,像子也有父所有的一樣。但這除非是照著我們以上所說的,“但我要從父那里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 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26)怎麼可能呢? 是從父出來,所以 不是憑著自己說︰並且正如子並不因為曾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 就比父小(因為 這樣說,並不是照著奴僕的形像,而是照著上帝的形像,一如我們所證明了的,並且這些話不是以 比父小,而是以 出于父)。同樣論到聖靈雖然經上說︰“ 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 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但 也並不因此比父小,因為這句話不過指 是出于父。但既然子是出于父,而聖靈也是出于父,那麼二位不都稱為子,不都是受生的,而只有前者稱為獨生子,後者稱為聖靈,既不是子,也不是受生的(因為若是受生的,就必是子了),那是什麼緣故呢?關于這問題,若上帝準許的話,我們要在另一處討論。(按奧氏在第九部第十二章十八節中,和第十五部第二十五章中討論了這問題。)
第四章、父榮耀子,這並不表示不同等。
六、人若因為子曾說︰“父阿,願你榮耀我”(約17︰1),就以為這足以證明父比子大,他們就應當醒悟過來。聖靈也榮耀子。請問,難道聖靈也比子大嗎?再者,若聖靈榮耀子,是因為 要接受凡屬于子的。而 所以接受凡屬于子的。是因為凡是父的也都是子的。由此可見當聖靈榮耀子時,父也榮耀子。由此可知,凡父所有的,不僅是子的,也聖靈的。因為聖靈能榮耀父所榮耀的子。但若加榮耀者大于受榮耀者,他們就應當承認,互相加榮耀者是同等的。但子也榮耀父,因為經上記著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約17︰4)。他們真應當小心,免得他們以為聖靈比父和子都大,因為 榮耀父所榮耀的子,但經上卻沒有記載 被父或子所榮耀。
第五章、子和聖靈並不因被差來而較小。
七、但人們一經被證實犯了錯誤,就要托辭說,差遣者比被差者大;所以父比子大,因為子不斷地說 是被父差來的;而且父也比聖靈大,因為耶穌論聖靈說︰“ 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約14︰26);而聖靈也比父和子都小,因為我們說過,父差 來,子也差 來。說︰“我若去,就差 來”(約16︰7)。我首先要問,子被差是從那里到那里。 說︰“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約16︰28)。所以被差是從父出來,並到世界來。這位傳福音者論到 說︰“ 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 造的;”接著又說︰“ 到自己的地方來”(約1︰10,11),這是什麼意思呢? 確是從被差的地方來的;但若 從父出來,被差到了世界,那麼 就是到了世界,而且是在世界。所以 是被差到 原來所在的地方。我們也要思想先知所記載的,即上帝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23︰24)。若這是論子說的(因為有些人認為子藉先知們或在先知們心里說話), 被差,除到 原來所在的地方外,到什麼地方呢?因為他說︰“我充滿天地”的,就是無所不在的。但若這是論父說的,那麼 在何處沒有 自己那“大有能力地從地極的這邊達到那邊,並且溫和地治理萬物”(智慧書8︰1)的道和智慧呢? 在任何地方都不能沒有 自己的靈。所以,若上帝是無所不在的, 的靈也是無所不在的。所以聖靈也被差到他原來所的地方。詩篇作者也找不著什麼地方沒有上帝,他說︰“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下到陰間,你也在那里”(詩139︰8)。他要叫人了解上帝即在前節稱為 的靈,乃是無所不在的,因為他說︰“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里逃避你的面?”(詩139︰7)。
八、因此子和聖靈既都被差到 們那原來的地方,我們就必須問,我們當如何了解子或聖靈被差遣,因為我們找不著有什麼經文說父被差遣。但論到子保羅寫道︰“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 的兒子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他說︰“ 差遣 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他用女子一辭,誰個大公**不知道他並無意否認她是童女。而這只是照著希伯來語風,以示性別呢?所以當他說︰“上帝就差遣 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他就十足表示子被“差”的方式,乃是“由女子所生。”所以,就 為上帝所生而言, 是已經在世界了;但就 為馬利亞生而言, 是被差到了世界,再者, 被父差來並非沒有聖靈,這不僅是因為父差 來的時候,即是叫 為女子所生的時候,決不是沒有自己的靈來叫 如此降生的;而且也是因為當童女馬利亞問天使說︰“怎麼有這事呢?”(路1︰34)的時候,福音書中所給最清楚的回答乃是︰“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1︰35)。馬太也說︰“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太1︰18)。基督自己可說也在先知以賽亞心里論到自己將來降臨,說︰“現在主上帝和 的靈差遣我來”(賽48︰16)。
九、或者有人要迫著我們說,子也被自己差來因為馬利亞懷孕生子,乃是三位一體的作為,而萬有都是由三位一體創造的作為而來。那人要繼續說,若子差自己來,怎麼又是父差了 來呢?為求回答他,我首先要問他說︰“若子將自己分別為聖,父又怎樣將 分別為聖呢?因為主在一處說︰”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 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還向 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10︰36);在另一處又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17︰19)。我也要問︰若子舍了自己,父又怎樣舍了 呢?因為使徒保羅在一處說︰“上帝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8︰32);在另一處他論基督說︰“ 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我想那人若明白這些事,就會回答說︰因為父和子的旨意相同,而且 們的工作不分。那麼他應照樣了解道成肉身和誕生的事,即子被差來的事,是由父和子不分的運行成就的;而聖靈也決沒有被排除在外,論到 經上明說︰“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若我們問,上帝怎樣差遣了 的兒子,也許我們的意思要更清楚地表達出來。父命令了子來,而子又遵命令來了。父是發出邀請呢?還是只提出建議呢?但無論是那一方面,這確是憑著一句話成就的,並且上的話就是上帝的兒子。如是父既憑著一句話差遣了子,子就是被父和父的話所差來的;所以子是被父和子所差來的,因為子自己是父的話。因為誰會抱著這麼不敬虔的意見,認為父在時間以內發出了一句話,以求永恆的子及至時候滿足就可以奉差遣,用肉身顯現呢?但那說出來的話確是在上帝的話里,這話太初與上帝同在,而且就是上帝。那即是說,那話是在上帝的智慧里,不在時間之內。那話說子在什麼時要用肉身顯現出來。既然那話沒有時間的開始,太初就有,並且就上帝,所以就是在這無時間性的話本身里面,說出上帝的話(道)要在什麼時間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2,14)。及至時候滿足,“上就差遣 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4︰4),那就是說,生在時間里,好叫那成肉身的道向人顯現出來;而這要在什麼時間成就,是在上帝那無時間性的話里面說定了,因為時間是由上帝用永恆的智慧在時間以外規定的。既然子在肉身顯現是由父和子所作成的,所以我們宜于說,那在肉身顯現的是被差遣的,而沒有在肉身顯現的是將 差遣了;因為那些在肉眼前所發生外表的事,是從內在屬靈本性而存在,因此可說是被差遣。更且, 所取人的形像是子的位格,而不也是父的位格;因此無形的父和與父同是無形的子,可說是差遣了子,使 成為有形。但若 成為有形以致不再與父同是無形的,那就是說,若是無形的話之本體變成了有形的人,那麼子被父差遣,其意義只是子被差遣,而不是子與父一同是差遣者。但 既然是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使上帝的形像存留著,就可見那在子里面所顯明的,就是由父和子無形地作成的;那就是說,無形的父和無形的子把這子自己差來成為有形的。那麼 為什麼說“我並不是由著自己來”(約8︰42)呢?我們可以說,這是照著奴僕的形像說的,像 說︰“我不判斷人”(約8︰15)一樣。
十、就 在有身體的人里外表上的顯現來說—— 在 屬靈的本性上總是向世人的眼隱藏著的——既然可說 被差遣,那麼我們現在就容易了解為什麼說聖靈也被差遣。因為有時聖靈在外表上有形地顯現出來了;或是仿佛鴿子降在主身上(太3︰16),或是在 升天以後十日當五旬節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徒2︰2,3)。這種為肉眼所看見的有形表現,乃稱為聖靈被差遣;這不是說, 那像父和子無形不變的本體顯現出來了,而是說,人的心既受外表所見之物感觸,就可從 在時間里的顯現進入 隱藏著的永遠臨在中。
第六章、聖靈取受造物的形像,並不像道取了肉身一樣。
十一、因此聖經中沒有一處寫著說,父比聖靈大,或說聖靈比父上帝小,因為聖靈取受造物顯現出來,與上帝的道取了人子的形像顯現出來,是不同的事。人子有上帝的道,並不像別的聖人和智者所有的一樣。 乃是“過于 的同伴”(來1︰9)。 決必不是比他們多有道,以致比他們都多有優越的智慧,倒是 自己便是道。因為道在肉體里是一件事,道成肉身又是一件事;那就是說,道在人里面是一件事,道成人又是一件事。所謂肉身,乃是指人而言。因為經上說︰“道成肉身,”又說︰“凡有血氣的,都要看見上帝的救恩”(路3︰6)。這不是指沒有靈魂和心智的的肉體;所謂“凡有血氣的”,即是等于說每一個人。于是聖靈顯現所取受造的形像,是與子從童女馬利亞取了肉身和人的形像不同的。聖靈並沒有使鴿子,或風,或火成為有靈的,也並沒有在外表上把它們永遠與自己和自己的位格聯合一致。聖靈的本性也並不是無常易變的,以致這些事不是藉受造者表現,而是 自己有時變為一物,又有時變為另一物,如同水變為冰一樣。但這些表現是照著它們們所應當有的時節顯出現,受造者服務造物主,被那求不改變者的命令所改變,以求照 應當向世人的眼所彰顯的將 彰顯出來。聖經稱聖靈為鴿子,而論到那火焰又說︰“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3,4)。這樣說,是為求表明聖靈由火,正如由鴿子彰顯出來一樣。雖然如此,我們卻不能稱聖靈為神和鴿子,或為神和火,像我們稱子為神和人一樣;也不能像我們稱子為上帝的羔羊一樣,即那不僅由施洗約翰說︰“看阿,上帝的羔羊”(約1︰29),而且也由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5︰6)看見為被殺的羔羊。因為先知的異象並不是藉著有形體之物向肉體顯明,而是藉著有形體之物的屬靈的形狀在心靈里顯明。但看見那鴿子和那火焰的人,是用眼楮看見了。不過,關于火焰,由于句子的形式,我們不知道是由眼楮看見的呢,是在心靈里看見了。因為經文不是說,他們看見了像火分開的舌頭像火,而是說︰“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我們說︰“這對我顯為這樣,與我們說︰我看見了通常意義並不一樣。通常我們對所見有形有體屬靈的異象有兩種說法︰這對我顯為這樣;或說︰我看見了。但對于那些有形體呈于眼前明顯的東西,通常不是說︰它對我顯為這樣;而是說︰我看見了。所以關于那火是怎樣看見的,很可以問︰它是在心靈里有如在外表上看見呢?還是真在外表上為肉眼所看見?至于說,鴿子降下,從來沒有人懷疑它是被肉眼看見了。再者,我們也不能因為稱子為盤石(因為經上記著說︰“那盤石就是基督”(林前10︰4),就能稱聖靈為鴿子或火。因為那盤石是一已經受造說物,並且是照著它所表的基督而命名;如像雅各用來枕頭,澆油在上面以表明主的那石頭(創28︰18);或是如像以撒負著那將焚自己為祭的柴(創22︰6)是基督一樣。一種有特別意義的動作,是被加在那些已經存在的事物之上了;它們——即如那鴿和火(並不是只求有所表明而忽然存在的。我看鴿和火更是像向摩西顯現荊棘里的火焰(出3︰2),或百姓在曠野所隨著的柱子(出13︰21,22),或律法在山上頒布時所有的雷轟,閃電(出19︰16)。這些事物的形像出現,以求在有所表明後便不復存在了。
第七章、神的顯現質疑
十二、因為這些形像在時間里出現,乃是照著聖靈向人的感官彰顯出來所必須出現的,所以聖靈也可說是被差遣;然而我們不可說 比父小,像我們因子有奴僕的形狀而說子比父小一樣。這是因為奴僕的形狀乃屬于三位一體中的子,但是那些形像出現片時,以求表明所必須表明的,便不復存在了。或有人要問,既然父用各種形像向人表現出來,即是用荊棘中的火焰,雲柱,火柱,山上的閃電等等(因為照我們從聖經的見證所知道的, 是這樣面對面與列祖說話),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說父也被差遣呢?但若這些事物是將子表現出來,那麼聖經為什麼說 被差譴是在許久以後,即當 為女子所生的時候,如使徒所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 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4︰4)呢?因為子若用那些可變受造者的形像向列祖顯現了, 就也在從前被差遣了。假如除非道成了肉身,便不能說 被差遣了,那麼聖靈從來沒有成為肉身,為什麼也說 被差遣呢?但若律法和先知書中所載有形的事物既不表現父,也不表現子,而只表現聖靈,那麼聖靈既在從前如此被差遣了,為什麼又說 等到新約時代才被差遣呢?
十三、在這種困惑中,主若幫助我們,首先我們要問,藉那些受造者的形狀向列祖顯現的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或有時是父,有時是子,有時是聖靈,又或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而不分彼此。其次我們要問,以上所提無論那一種說法是對的,受造者是不是只因上帝在當時認為適于向人表現出來而成形了;還是已經存在的天使被差遣,代表上帝說話,取了有形體受造者的形狀,以求完成他們各自的使命;還是天使按創造主所給他們的權能,改變他們自己的身體,就是他們不被控制而能加以控制的身體,使之隨著需要而有各種顯現。最後我們要明白我們發問的目的,即是︰子和聖靈是不是從前也必差遣了;如果是的話,在那種差遣和福音書中所載的差遣中間,有什麼區別;還是除了子為童女馬利亞所生,而聖靈用有形的鴿子和火焰的舌頭顯現出來以外,其實 們都沒有被差遣。
第八章、整個三位一體是無形的。
所以我們對某些人不要理睬,他們那太屬血氣的心思認為上帝的道,和“永存不變,卻能使萬物更新”的智慧(智慧書7︰27),即我們稱為上帝的獨子,不僅是可變的,而且也是有形的。這些人膽大不虔誠,用一顆遲鈍的心,來求問神聖的事。那是為屬靈的本質和受造者的靈魂——它受造是藉著道,因為萬物是藉著 造的,凡受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造的(約1︰3)——雖是可變的,卻是無形的,而他們卻相信那造靈魂的道和上帝的智慧,即是有形的又是可變的;其實這智慧不僅像靈魂一樣是無形的,而且與靈魂不同,是不變的。經上所謂“永存不變,卻能使萬物更新,”就是指著智慧的不變性說的。使徒保羅說︰“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有智慧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提前1︰17);又說︰“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6︰15,16)。這些話原是指著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說的。然而這些人企圖支持他們的錯謬,竟引證這些話只是指著父說的,而不也是指著子和聖靈說的。我們應當如何了解這些經文,我想以上已經十足討論了。
第九章、駁人相信惟獨父是不死無形的。真理應由靜心研究而獲得。
但那些認為這些經文只是指父,而不是指子或聖靈說的人,宣稱子有形,並不只是在 從童女取了肉身以後,而且也是在這以前 自己里面。他們說, 自己向列祖顯現了。你若對他們說︰子怎樣在自己里面是有形的,也照樣在自己里面是必死的,因此你們自必把“那獨一不死”的話,只是指著父說的,因為若子因取了我們的肉身而是必死的,那麼你們就必須承認 因這肉身才是有形的;他們就要回答說︰他們說子是必死的並不是因著這肉身,而是因著 以前既是有形的, 以前也是必死的。他們若說子因取了我們的肉身才是必死的,那麼父便不是在子以外獨自不死的;因為 的道——萬物是藉著 造的——也不死。 並不因取了必死的肉身就失掉了不死;因為甚至人的靈魂也並不隨著身體死,即如主自己也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10︰28)。他們若不承認這一點,就必得說聖靈也取了肉身。假如子只是因取了肉身才是必死的,那麼,聖靈既未曾取我們的肉身,他們怎能說惟有父,而非子和聖靈,才是獨一不死的。假如聖靈並不是不死的,那麼子就並不是因取了肉身才是必死的;但若聖靈是不死的,那麼所謂“獨一不死”,並不是只指父說的。他們想他們能夠證明子成肉身以前在 自己里面也是必不可免死的,因為稱可變性為必死性,並非不適宜;正如靈魂也可說是要死的;那並不是因為它變為身體了,或變為與它本身不同的本質了,而是因為同一本質,如今樣式既與昔不同,就它不再是原來的本質而言,它是必死的。他們說,因為在上帝的兒子為童女馬利亞所生以前, 自己向列祖顯現了,不只是用了一個形像,而且是用了許多形像,首先用一個形像,然後又用另一個形像,所以 在自己里面是有形的,因為當 還沒有取了我們的肉身以前, 的本質為肉眼所看見,又是必死的,因為 是可變的。那顯現有時為鴿有時為火的聖靈,也是如此。因此他們說,經文所記“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和“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不是指三位一體,而是專指父說的。
十六、我們不要理會他們。他們甚至不能知道靈魂有無形的本質,更是不能知道父,子,聖靈獨一上帝的本質不僅永遠是無形的,而且是不變的,因此有真不朽。上帝父,子,聖靈,除藉著受控制有形的受造者顯現出來外,決沒有向人的肉眼顯現出來。若有人用友誼和正直的精神來指責我們,就會是說實話的仇敵來指摘我們,我們也願意領教。我們要在大公教會的團結內靜心研究,上帝在基督成為肉身以前是不分彼此向列祖顯現呢,還是三位一體中的任何一位,或個別地輪流顯現呢。
第十章、向列祖顯現的是誰。
十七、首先我們要討論創世記的記載,即上帝與 從塵土所造的人說話。假如我們撇開寓意,從字面去解釋,那麼上帝就用了人形來與人說話。固然創世記並沒有這樣記載,但大意是這樣,尤其因為其中記載說,亞當听見主上帝的聲音, 當涼涼的黃昏在園中行走,于是他就藏在園里的樹木中。上帝說︰“你在那里?”他回答說︰“我听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從你面前藏了”(創3︰8-10)。除非上帝顯現為人,我就看不出上帝行走和說話怎能照字面去領會。經上說上帝行走,我們既不能說只有上帝的聲音發出來,也不能說那在園中行走的上帝是看不見的;因為亞當也說他從上帝面前藏起來。那麼這是誰呢?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呢?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不分彼此具人的形像向人說話呢?經文上下無處表示著從一位換到另一位,倒是表示那對始祖說話的,就是那位曾說︰“要有光”,並說︰“要有蒼天”,以及其他日子的;我們一向以 為父上帝,用一句話創造 所要創造的。 藉 的道(或話)創造了萬物。我們憑正確的信仰準則知道這道就是 的獨生子。若父上帝向始祖說了話,亞當涼涼黃昏在園里行走,若罪人是從 面前藏在園里的樹木中,那麼我們為何不認為那向亞伯拉罕,摩西,和別人顯現的也是 ,並且 是藉著那受 控制可變有形的受造物顯現,而 自己留在 自己和自己的本質里面,既是不變的,又是無形的呢?但聖經也許可能不知不覺暗暗地從一位說到另一位,就是先記載父說︰“要有光,”以及 藉道所作其他的事,它然後說子對始祖說話;這一點雖未明說,卻應為凡了解的人所了解。
十八、人若能用心眼識透這秘密,以致他明知父能夠或惟獨子和聖靈能夠藉有形受造者向人顯現就讓他進而查考這些事,甚成用言語把它們說明。但就聖經所記上帝與人說話一事本身而言,愚意以為它是無法探知的,因為甚至論到亞當看見上帝,素常是不是用肉眼,也沒有明說;尤其是他們嘗了禁果(創3︰7)所張開的眼是怎樣的眼,乃是一大問題;因為在他們嘗以前,那些眼楮是閉著的。就令聖經指樂園為屬物質的地方,我也不會輕率地說,上帝除具有形體外就不能在那里行走。因為很可以說,那人只听見聲音,並未看見什麼形像。我們也決不能因聖經記載說︰“亞當從上帝面前藏起來,”便說他素常看見了上帝的面。難道不可以說,他並不能看見上帝,倒是怕他自己被那呼召他的上帝所看見,並且當 行走的時候,他已感覺到 的臨在麼?因為該隱也對上帝說︰“我要從你面前藏起來”(參創4︰14),可是我們並不必承認他素常用肉眼看見來上帝的面;他或者不過听見了上帝的聲音向他討罪。但上帝怎樣向人的耳朵說話,尤其是怎樣對始祖說話,乃是難以發現的事,而且不在我們討論範圍之內。但是假如只有聲音和話語發出來,使那些先祖覺得上帝的臨在,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我不可認為那是父上帝,因為當耶穌在三個門徒面前在山上變了形像時,當 受洗鴿子落在 身上時,又當 論及自己的榮耀向父呼叫而由父回答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8)時,父用聲音彰顯了自己。這不是說那聲音是沒有子和聖靈參與發出的(因為三位一體工作不分),而是說那聲音只是為彰顯父發出來的;恰如三位一體發出從童女所生的人形,可是它只是子,因為無形的三位一體發出了那有形的子。我們也不妨以那些話不僅是三位一體向亞當說的,而且是彰顯三位一體的臨在。只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那說︰“這是我的愛子”(太3︰17)的一位,乃是父。因為耶穌既不能被信為,也不能被看為聖靈的兒子,或 自己的兒子。我們也承認那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的,只能是父,因為這話是對主說︰“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兒子”所給的回答。這話 只能對父上帝說,而不能對聖靈說,因為 不是聖靈的兒子。但這里經上記著說︰“主上帝對亞當說,”我們就沒有理由說,主上帝不是三位一體。
十九、經上記載︰“主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創12︰1)。這里也沒有說明,或是只有聲音達到亞伯拉罕的耳,還是也有什麼呈于他的眼前。但稍後更明白些說,“主向亞伯拉罕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7)。但是在這里也沒有說明上帝用什麼形像向他顯現,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向他顯現。也許有人要想,子向亞伯拉罕顯現了,因為經上沒有記著說,上帝向他是現了,而是說︰“主向他顯現。”“主”似乎是子的特稱,例如使徒說︰“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于 ,我們也歸于 ;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 有的,我們也是藉著 有的”(林前8︰5,6)。然而經上有許多地方也稱父上帝為主,例如“主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又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詩110︰1)。再者經上也稱聖靈為主,例如使徒說︰“主就是那靈”。他免得人設想這里是指子而言,並因 無形體的本質而稱 為靈,他所以接著又說︰“主的靈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後3︰17),而所謂“主的靈”,從來沒有人懷疑是指聖靈。這樣一來,這里也沒有說明那向亞伯拉罕顯現的,是三位一體中的一位,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即經上所說︰“你要敬畏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 ”(申6︰13)。但在幔利橡樹下亞伯拉罕看見了三個人。他請他們吃喝,服侍他們。可是聖經在記這事的開頭不是說,三個人向他顯現,而是說︰“主向他顯現。”此後聖經將主向他顯現的樣子依次陳述,補記有三個人受 款待,然後他用單人稱向他們說話,如同向一位說話;並且那應許他從撒拉得一個兒子的,也好像只是一位,這一位聖經稱為主,如在這記事的開頭所說︰“主向亞伯拉罕顯現。”他邀請他們,洗他們的腳,並且領他們離開,好像他們是人;但他說話像是與主上帝說的,不拘是在他接受得子的應許,還是在他听到所多瑪即受毀滅的消息。
第十一章、續論這次的顯現。
二十、對該經文我們宜細心加以考慮。因為假如只有一個人顯現了,那些說子為童女所生以前的本質也是可見的人們,豈不要立刻呼叫說,那一個人就是子麼?因為他們說,關于父,經上是說︰“獨不能看見的上帝”(提前1︰17)。然而,我要提出一個問題︰在 取了我們的肉身以前, 既由亞伯拉罕洗腳,並且吃地上的食物,那麼 是怎樣“成為人的樣式”呢?當 還是“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時,那怎麼可能呢?請問 是已經“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麼?我們知道 在從童女降生成為人時,如此行了。在 降生以前, 怎能向亞伯拉罕顯現為一個人呢?那形像不是真的麼?假如向亞伯拉罕顯現的只是一個人,又假如那一個人被認為是上帝的兒子,我就要提出這些問題來。但既有三個人顯明,而在形像或年齡或權能上誰也不比誰大,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可認為這有形的受造者是指三位一體之同等,和三位之同本質而言呢?
二一、惟恐有人以為三人中有一人較大,並以這人就是主,即上帝的兒子,而以其他二人為 的天使,因為顯現的是三人,但亞伯拉罕只稱一人為主;所以聖經為預防這種意見起見,稍後就說,有兩個天使到了羅得那里。這位應不受所多瑪被焚燒災禍的義人羅得也稱一位為主。因為聖經說︰“主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18︰33)。
第十二章、向羅得的顯現
“但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這里我要將那已開始提到的更仔細加以查考。亞伯拉罕真是與三個人說話,而用單數稱呼他們為主。也許有人要說,他認識了三人中一位為主,而以其他二位為 的天使。那麼聖經說︰“主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有什麼意思呢?難道我們可以設想那被認為主的一位已經走了,並且差遣與 同在的兩個天使去毀滅所多瑪麼?那麼試看下文如何說。經上記著說︰“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于地下拜;說我主阿(按系多數),請你們到僕人家里洗洗腳。”這里分明是說有兩個天使,是用復數人稱來說他們受招待,且是用多數來尊稱他們——也許他們被看為人——為主。
二二、然而,有人再要提出異議說,除非他們被看為上帝的天使,羅得就不會臉伏于地下拜。那麼,為什麼要款待他們,好像他們需要人的援助呢?不拘這里有什麼不明的事,我們要繼續我們的討論。有兩個顯現出來;兩個都稱為使;他們是用復數人稱被請的,羅得是用復數人稱與他們說話,直到他離開所多瑪的時候。然後經上接著說︰“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罷;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在那里你必得救,免得你被剿滅。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創19︰1-9)等語。假如那為主的已經離開了,並已差遣天使來了,他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說︰“我主阿,不要如此,”而不是說︰“我主阿(按原文系復數),不要如此”呢?假如他是向他們當中一個說話,經上又為什麼說︰“但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等語呢?難道我們在這里也認為是有兩位,但當兩位被稱為一位時,那就是指一本質的一主上帝麼?但這兩位是誰呢?是父和子,還是父和聖靈,還是子和聖靈呢?最後一說也許是更適合的,因為他們自稱是被差遣,而只是論子和聖靈才可這樣說。因為我們找不著經上有什麼地方說父被差遣。
第十三章、在荊棘中的顯現
二三、但當摩西奉差遣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經上記主向他顯現,並說︰“摩西牧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主的使者從荊棘里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主上帝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里呼叫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1-6)。 在這里首先被稱為主的使者,後又被稱為上帝。難道一個使者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嗎?所以我們可以看 是救主本身。使徒論 說︰“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 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羅9︰5)。既然“ 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所以我們在這里並非不合理地也看 為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但以前 在荊棘火焰中顯現的時候,為何 被稱為主的使者呢?這豈是因為許多天使中有一位受派代表他的主麼?還是 取了受造者的形像,以求成事而現形,並發出可以听見的話,好表明主的臨在,以適合人感官的需要麼?若他是天使中的一位,那叫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時,誰能確定他所代表的是子,還是聖靈,還是父上帝,還是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呢?因為我們不能說,上帝的兒子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而父卻不是;也沒有人敢于認聖靈或三位一體,就是我們所相信的獨一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因為誰不是上帝,誰就不是那些列祖的上帝。再者,假如不僅父是上帝,因為大家連異端派也都如此承認;而且子也是上帝,且不管他們願不願都得如此承認,因為使徒說︰“ 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更且聖靈也是上帝,因為這位使徒既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然後又說︰“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6︰19,20)。大公教會的純正信仰相信這三位是一上帝。那天使若為眾天使之一,他代表三位一體中的那一位,或是不代表任何另一位,而代表三位的本身,那卻並不十分清楚。但若上帝為求使人看見並听見而臨時采取受造者的形像顯現出來,並且被稱為主的使者,主,和上帝;那麼我們便不能以這里所稱的上帝是父,而是子或聖靈。雖然我記不起聖經另有什麼地方稱聖靈為使者,可是我們從 的工作可以如此稱呼 ;因為聖經上論 說︰“ 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而希臘文中的“天使”,確是等于拉丁文中的“使者”。然而先知們極其明顯地稱主耶穌基督為“大有謀略的天使”(賽9︰6七十譯本),而聖靈和上帝的兒子卻也都是上帝,和天使的主。
第十四章、論在雲柱和火柱中的顯現。
二四、經上記載以色列民出埃及也說︰“日間主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13︰21,22)。在這里誰會懷疑上帝藉受 控制有形體的受造物,而不是藉 自己的本質,來向世人的肉眼顯現呢?但這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還是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卻不同樣顯明。愚見以為這在經上所說︰“主的榮光在雲中顯現。主曉諭摩西說,我已經听見以色列人的怨言”等語中,也沒有分辨清楚。
第十五章、論在西乃山上的顯現。在那顯現中說話的是三位一體,還是其中一位。
二五、現在要提到西乃山上的密雲,雷轟,閃電,角聲,和煙氣。經上記著說︰“西乃全山冒煙,因為主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角聲漸漸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說話,上帝有聲音答應他”(出19︰18,19)。稍後,律法既已頒布在十條誡里,經上接著說︰“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之中。主對摩西說”等語(出20︰18-22)。對這我要說什麼呢?我只要說,誰也不會瘋狂得相信煙氣,火焰,密雲,和幽暗及同類之物,乃是上帝的道和智慧的本質,即基督的本質,或聖靈的本質。至于說它們是父上帝的本質,連亞流派也不敢說。因此這些事物是藉著那服事創物主的受造物而發生,而適當地呈現于人的感官等。屬血氣的心思也許要因為經上說︰“摩西就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之中,”就沒想百姓固然看見了幽暗,但摩下在幽暗中卻用肉眼看見了上帝的兒子,正如衰殘的異端派以為可用肉眼看見 的本質。假如摩西真用肉眼看見了 ,那麼不僅上帝的智慧基督,而且任何聰明人的智慧都能用肉眼看見了。人們也許因為經上論以色列的長老記載說︰“他們看見以色列的上帝所站的地方, 腳下仿佛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出24︰10),就以為上帝的道和智慧在 自己的本質里站在一塊地上——其實 “從地極的這邊達到那邊並且溫和地治理萬物”(智慧書8︰1)——並且以為上帝那創造萬物的道是可以改變的,以致 時縮時伸(但願上帝從信徒心中廓清這種思想!)。其實這些有形可感覺的事物,正如我們屢次說過的,是藉著一種特別為此造之物呈現出來,以求表達父,子聖靈上帝無形屬靈的臨在,“因為萬有都是本于 ,倚靠 ,歸于 ”(羅11︰36);雖說“自從創造天地以來,上帝無形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1︰20)。
二六、但就我們目下的事來說,那在西乃山上可怕,向凡人的事說話的是誰,我不知道是三位一體的上帝,還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但若我們可以從容不迫地下一平和的臆測,那麼,只要這段經文是指三位一體中的一位說的,我們何不以它是指聖靈而言,因為在西乃山上所頒的律法,經上也說是上帝用指頭寫在石版上(出31︰18),而福音書就以上的指頭稱呼聖靈(路11︰20)。並且從宰殺羔羊度逾越節直到這些事開始在西乃山發生的日子,一共有五十天,恰如主受難以後從 復活算起到 所應許的聖靈降臨,一共也有五十天。使徒行傳記載聖靈降臨說,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這記載符合出埃及記所說︰“西乃山全冒煙,因為主在火中降于山上”;稍後又說︰“主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出24︰17)。或是假如這些事發生乃是因為父或子若沒有聖靈——律法必須由 書寫——就都不能顯現出來;那麼我們至少知道上帝在那里的顯現,並不是藉 那還用說無形不變的本質,而是藉那受造者。但三位一體中是不是特別有一位顯現了,我的了解力不能知道。
第十六章、摩西怎樣看見了上帝。
二七、還有一個困難,使很多人感到苦惱,那就是經上記著說︰“主對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然而稍後摩西卻說︰“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自己指示我,使我可以看見你,好在你眼前蒙了恩,好以這民為你的民”;又稍後摩西再向主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參出33︰11-18)。上帝在以上所行的事中好像是以 自己的本質顯現了,因而上帝的兒子如今被一些可憐人認為成有形的,是 自己而不是藉著受造者;並且摩西進入密雲中的目的,好像是叫人民只看見那密雲,但摩西在其中卻可以听見上帝的話,有如他看見了 的面一般;再者經上雖然記著說︰“主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樣,”可是摩西卻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自己指示我”。這些事有什麼意義呢?摩西當然知道他所看見的是上帝有形有體的樣子,但他求真看見上帝屬靈的樣子。那種用聲音表達出來的話。便被形容得宛如是朋友向朋友說話。然而誰曾用肉眼看見父上帝呢?誰曾用肉眼看見那太初與上帝同在,就是上帝,萬物也都是藉 被造的道呢?誰又曾用肉眼看見智慧的聖靈呢?然而“求你將自己指示我,使我可以看見你,”這除非是說,將你的本質指示我,不然是什麼意思呢?但假如摩西沒有如此說,我們就真必須盡力容忍愚人來設想上帝的本質藉以上所提的事被摩西看見了。但這里既已明顯地證實摩西雖渴望看見,卻未蒙準許,那麼誰敢說,他所看見的這些形像,不是服事上帝的受造者,而是上帝本身被一個凡人的眼看見了呢?
二八、加之後來主對摩西也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主說,看哪,在我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盤石上;我的榮耀經過時候,我必將你放在望台上,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33︰20-23)。
第十七章
人怎樣看見上帝的背。對基督復活的信仰。大公會是看見上帝的背惟一之所。以色列人看見了上帝的背。說只有父上帝從未被列祖看見過,乃是急遽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