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孝慈
问题一:将神的话教导儿童是重要的吗?
将神的话教导儿童是重要的吗?
l特别经节提及教导儿童的重要性
a.旧约:
申命记四9、10;申命记六7;
申命记十一18、19;申命记卅一12、13;
诗篇七十八4一6;箴言廿二6;
约珥书一3
b.新约:
提摩太后书(注:「从小」是自婴孩时期起)
以弗所书六4;马大福音十一25
注意:提摩太后书三15:
1.能力——「这圣经能使你……有……智慧。」
2.目的——「得救」
3.人物——「因信基督那稣的」
2.其他经节包括儿童在内,但不是特别指儿童而言的:
a.马可福音十六15——「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b.使徒行传廿六22——保罗向众人作见证,「对着尊贵卑贱老幼。」
c.提摩太前书二4——「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由此看来,不论在旧约或新约里,在传讲和教导神的话语时,并没有忽略和排斥儿童。
3.从与儿童接触的经验,我们认识到,若等候孩子长大后,才将神的话和基督的宣告教导他,是危险的。唯物主义、无神主义、各教派和罪恶不断地要掠夺儿童,引诱他们犯罪。它们并没有等候儿童长大后才施展它们的影响力。我们应将神的话语教导儿童,指引他们认识基督,认定他为人生唯一坚固根基,过着有目的、有价值、荣耀神的生活。一天,有人问一个小童,他长大后会做甚么。他回答说:「暴徒或是基督徒。这要看谁先得着我!.」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a.一位富工作经验的基督徒写下:「童年是学习的时期,也是好发问的年岁。这时期的智力是最聪敏,记忆力是最强健的。有人曾说:一个儿童在七岁时已接受了他的四份之三的教育。这正是将永恒的事物教导他的适合时刻——引领幼嫩的生命来到教授永恒事物的永恒教师面前,只有他能教导神的事物。」
b.第四世纪的伟大传道人佳奥斯东(Chryostom)说:「我认为一位善于塑造儿童灵魂生命的人是比任何画家,雕刻家和艺术家更伟大和更崇高。」
c.卫理斯(JohnWesley)曾写:「除非我们关心和照顾后起的一代,否则现今宗教的复兴只能维持一代的时间。」
问题二:
儿童能对神有真正的体验吗?小孩子能够重生得救吗?
1特别经节提及儿童的:
a.旧约:
旧约清楚地说明:儿童不但要学习神的话语,而且他们的心对神的话会有回应。
1.申命记卅一12、13——注意:「敬畏」是在体验的领域里。
2.诗篇七十八7——「仰望」也是在体验的领域里。
3.撒母耳的故事——记载在撒母耳记上三7一19
请注意:在这段经文里,撒母耳:
a.于事前并不认识神(第7节)。
b.他听到神的声音,并且作了回应(第10节)。
c.事后他的灵命有长进(第19节)。
b.新约:
1.马太福音十八6——这节里所用的「信」字与整本新约中所用的「信」字相同,那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请与徒十八31作个对照)。
2.以弗所书一1和六1,并歌罗西书一2及三20——这些信是写给「众信徒」的。在信中保罗直接地向儿童说话。所以,他一定相信儿童是圣徒(就是重生得救的信徒)。
2.其他经节包括儿童在内,但不是特别指儿童而言的:.
除了以上特别提及儿童的经节外,在新约里还有许多其他的经节,应许一切信他的,必然得救(约三16);和「凡接待他的」(约一12),也必得救。每节这一类的经文,说明了儿童是可以重生得救的,因为它包括了他在内。完全没有种族、宗派、国籍或年龄的限制。唯一的条件和资格就是那人必须相信和必须接受基督和他的救恩。我们若另外加添一项资格,例如:要达到某一个年龄,是绝对不符合圣经的原则。
请参阅罗马书十9;约翰福音三36;使徒行传十三38、39;罗马书十13。
注:
a.有时某些人认为,儿童必须达到十二、三岁才能悔改得救。圣经从没有这样说过或暗示。圣经从来没有提到年龄!
只要儿童能认识:
(1)他犯了罪。
(2)主那稣为他死在十字架上。
(3)和接待他进入他的心里和生命中——
这样,他已有足够的岁数来重生得救了。
b.有时某些人说:儿童不可能明白的。请记着三件事:
(1)是的,任何人在相信和接受之前,他必要先有一些基本的认识。然而,并不需要认识很多!.只要明白和认识在上列「注a」所提的三默基本原则,已是足够的。
(2)以弗所书二8清楚地说明:没有一个人是籍着或靠着智识得救的——而是要凭信心。
(3)真理是由启示来的(太十一25)。这不是靠我们肉体的智能,乃是圣灵的工作。
3.从与儿童接触的经验,我们知道儿童是能够重生得救的。当我们向儿童传福音,并给他们机会来接受基督,我们可以亲眼看到他们的回应。与他们作陪谈或辅导时,我们可以知道,他们清楚知道自己在作甚么;同时我们可以亲眼看见,在未来的年日里,一个重生生命的效果。
在年幼时重生得救的实例:
a.马太亨利(MatthewHenry),伟大的译经家,于十一岁时得救。
b.屈斯博士(Dr.lsaacWatts),着名的传道家,于九岁时得救。
c.爱华土(JonathanEdwards),清**传道家,于七岁时得救。
d.柏土特(RichardBaxter),于六岁时得救。
e.宝利加(polycarp)于九岁时得救。
f.亲岑多夫伯爵(CountZinzendorf),莫拉维会的创办人,于四岁时得救。
g.莎斯巴利公爵(LordShaftsbury),着名的英国改革家,布道家,于八岁时得救。
h.礼顿福特(LeightonFord),布道家,于八岁时得救。
i布满(CorrieTenBoom),于五岁时得救。
还可以在这名单上加添许多的名字呢!.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许多着名的传道人和布道家会见证儿童悔改得救的真实性,这都是根据他们在工作上所亲眼看见的。
a.慕迪(D.L.Moody)说:「在今天的教会里,对儿童悔改得救这事,你不知道有多大的不信和不忠。只有一小撮的人相信儿童能够成为基督徒;然而感谢神,光明的日子在来临。」
b.司布真(CharlesSpurgeon)写着:「一个年龄只有五岁的孩子,只要接受适当的教导,是能够像成年人那样有得救的信心。我深信儿童悔改信主,是我们所有中的最好者。我对他们的评语是:他们比其他任何种类的人来得更真诚,更持久,和长期来说是更实际。」
c.奥福(StephenOlford),写着:「我支持儿童布道工作,有三个原因:
1.我重生得救时只有七岁。
2.从大规模的布道工作历史中,极大部份的人是在廿岁以前悔改信主的。
3.圣经明说:年幼的日子是转向神的时刻(传十二1)。
d.麦赛恩(RMurrayMcCheyne),写着:「许多得救的人是在年青时归信基督的。那些年纪稍长的变得自以为聪明和谨慎,不肯接受神儿子宝血的救赎。神将这真理向年幼的和不太聪明的人显露和启示。倘若你在年幼时不信主,你长大后也不会信主。幼年是悔改和信主的时刻。」
e.布殊(HenryBosch)写下:「当儿童尚是相当年幼和受教时带领他们信主,这是重要的。撒但一早就在寻觅它的掳获物。唯有用祷告引领我们儿童的脚步来到「我就是道路」(约十四6)的主面前,他们才可以逃过撒但的咆哮。当生命还是含苞待放,满有生机和希望之际,让它被圣灵所带领,可以避免许多的心伤,且能成就各样的善事。」
f.葛培理博士(Dr.BillyGraham)写着:「我的妻子与女儿是在四岁以前找到救主。我相信对一个小孩而言,福音是真实的,正如它对受过教育的成年人一样。基督对儿童有特别的喜爱。我诚心地相信儿童布道工作是今天为基督得着下一代的最伟大方式之一。」
问题三:儿童能在何年岁重生?
1.特别提及年岁的经节
完全没有。
圣经没有提到在何年岁才可以重生。我们绝不能将没有记载的放进圣经里。我们若说人在十二岁以前,或是任何某一年岁以前不能重生,绝对是不合圣经原则的。
2.其他经文暗示可以重生的年岁:
a.我们知道年幼的儿童可以重生得救(太十八6)。在马太福音十八1一14里,主那稣强调他所提及的儿童是年幼的。我们可从他不断地用「小」这个字,和他用手抱起那小孩的事实看出来(可九36)。
请注意,在马太福音十八1一14这段经文里,主那稣用两个不同的字来形容儿童:
1.Paidion(小孩子)——第2、3、4、5节。
2.Mikros(小子)——第6、10、14节
b.我们必须向万人传讲福言,这是说:向每一个年岁的人(可十六15)。倘若在听到福音的人中竟有一大部份被剥夺信主的可能性,这是何等不合情理的事。根据圣经,若要成为神的儿女,唯一的条件是相信和接待主那稣基督。当一个孩子认识自己犯了罪,认识基督为他而死,肯接受他为救主,他已是有足够年岁(照圣经所说的)来重生了。
3.从与儿童接触的经验,我们知道儿童是各不相同的。每一位成长的速度不同,有些比其他的较早明白(特别是那些在基督教家庭长大的)。这必是其中一个理中,为何圣经不提任何某一个特别会信主的岁数。有些儿童,年仅三、四或五岁,已能很清楚地明白属灵的事物,以至他们能够接受基督。有些儿童,纵使已是七、八或九岁,仍然缺乏这方面的领悟力,以于他们尚未能接受基督。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毛勤博士(Dr.G.CampbellMorgan),伟大的解经家,在很年幼的时候就已得救,故地说:「我记不起有任何时间我是不认识救主的。」
住在加拿大的亨特先生(Mr.LionelHunt)写下:「圣经并没有为儿童的得救年岁下了规限,我们也绝不能。儿童的得救不是智能上的成就,而是属灵的启示——圣灵藉着神的话语向人的心中启示基督。我认识一些儿童,他们可以将接受救主的年龄追溯至三、四或五岁,大部份介乎六至十岁之间。经验和统计很清楚地指出这个事实——小孩子能够明白和领会福音,以至他们能够向神悔改而得救。宝利加,屈斯和莎斯巴利公爵都是在七至十岁时悔改得救的。我们绝不能在这事情上限制和低估了神的大能。倘若说:一个小孩子到一个年龄会犯罪,又会死亡,却不够年龄信主得救,这是多么使人费解的事。故此不是由我们硬性订下年岁——因为圣灵在一个小孩子的心中启示基督,与它在一位较年长的人心中作的启示,是同样的轻而易举。」
问题四:小孩子是失丧的吗?他需要救恩吗?一个小孩子若死了,他会到天堂去,还是到地狱去?
1.特别经节
圣经特别提到小孩子是罪人,故此,他是永远沉沦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a.旧约:
1.诗篇五十一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2.诗篇五十八3——「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
3.箴言廿二15——「愚蒙迷住孩童的心。」
b.新约:
对这问题,马太福音十八11一14特别应用在儿童的身上。
1.马太福音十八11——主那稣用「失丧」这字来形容儿童(这节上承前一节,表明主那稣仍在谈及「小孩子」和「小子」)。
注:某些圣经手抄本里并没有这一节经文,这并不低减这教导的重要性,因为在接着的三节经文里,再次重复地提到这节经文。
2.马太福音十八12-13说明第11节所提及的事实。根据上文下理,在这故事里的羊是个小孩子。这故事要教导的真理,就是儿童会「走迷」了路。
3.马太福音十八14节重述这个事实。主用「失丧」这字来形容小孩子。「愿意」的意思是「盼望」和「切望」,与提前二4节的「愿意」同义。神不愿意一个小子失丧的事实正说明小孩子失丧是会发生的。
2.其他经节包括儿童在内,但不是特别指儿童而言的:
有许多经节强调罪的世界性,故此,小孩子是一个罪人,心中藏满了伺机发动的犯罪事情。罗马书三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马可福音七21「因为从里面,就是人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窃,凶杀。」
圣经教导说:每一位在基督促以外的人在灵里是死的(弗二1),失丧的(路十九10),和在神的震怒下(约三36)。唯有主耶稣基督赐人生命(约十四6),救恩(徒四12),和赦免(罗三24-26)。
3.与儿童接触的经验告诉我们,儿童年深深的知罪,有真正的属灵难题,可以真的拒绝和不听从神的话。我们认识好些儿童,他们自知地拒绝基督和他的救恩。我们没有证据支持许多成年基督徒的想法,以为童年是无知和无罪的时期。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卜比先生(Mr.HudsonPope),着名的英国儿童布道家,说:「每一位从事青年事工人员,必须考虑一个基本的概念——从属灵的观点来看——有些儿童是重生的,有些却不是。很明显的,倘若失去这分辨,儿童事工永远不会有效果的。一位教师,若认为除了新生和个人接受基督外,他的学生全部都是神的儿女,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圣经及经验都不支持他这论点——请参阅以弗所书第二章及罗马书第五章。按着本性,我们都是可怒之子。世上只有两种类人——约翰福音八42、44和约翰一书三1。从一种类进入另一种类的唯一途径是要依照约翰福音一12所说的。一个儿童若不是重生的,真诚地靠在基督那稣里的信心归向神的——就是还未归向神的亚当的后裔,心术不正,而且跟着年龄和机会,在经验中犯罪。」
卜比先生又说:「表面看来儿童并不像是罪人,不像是失丧的,然而神是看人的内心。虽然许多罪行还没有行出来,内心却是充满了恶念(可七21),只是在等候着时机发动出来。倘若人的心正如神在这里所说的,又假如罗马书三23是正确的,这样,我们不会过早开始传讲福音——就因这原故,神没有定下年岁的规限。福音是罪人的好消息。」
另外一位基督徒工作人员说:「在小孩子的年幼日子里,罪是真实的。罪在折磨着他们。他们睡不着觉,心中被困扰的问题煎熬。也许他们不能用字句来形容和书写它,然而自咎的心情是一样的。它在压制着他们年幼的时日。近代的心理学家探求在年长的日子,将罪感公开,以此为治疗之法。他们说,许多神经上和精神上的失常,是因童年时期所遭受的罪感。这罪感于稍后时间发展成忧虑、抑郁、恐惧、精神上和情绪上的扰乱。基督徒工作者也许不欣赏儿童的生命中犯罪的真实性,但是心理学家却欣赏。他认识到童年时代的罪和罪感是严肃的事实。倘若一个小孩子认识罪感,他能认识赦免吗?神会构造一个儿童的灵性,以至他在自己的罪担下受痛苦,却不能与其他人享用基督的牺牲吗?我们应该将罪得赦免、平安、喜乐、战胜罪恶——这都是救主所赐的——留给年长的人吗?还是在儿童的生命里,他也需要救主和他所赐的一切呢?」
读经会的基邦先生(Mr.AnthonyCapon)写下:「一个儿童是会犯罪的。他出生时有罪人的本性。这点清楚地在约翰福音三6、7说明。倘若一个小孩带着罪人的本性出生,他是处身于地狱的危险中,是毫不为奇的事了。这话说起来不中听,所有喜爱儿童的人很自然的对这话起反感。然而最为儿童的利益着想的方法,不是对事实闭上眼睛。基督知道儿童是在地狱的危险中,然而他本着大爱来到这世上拯救他们。在马太福音十八11,他形容他们为「失丧」的;在12节里,「走迷了路」,和在14节里,有「失丧」的可能。当一个儿童能够「被人绊倒」(意思是:当他自觉地犯罪),他就是伏在神的绝对审判之下。」
注:我们必须记着:儿童能否得救和会否失丧这两个问题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人若不是失丧的,怎能得救呢?换句话说,要将他从甚么中拯救过来呢?
故此,我们若相信和接受儿童能得救的可能性,我们必须相信和接受他们是失丧的事实。
问题五:圣经有否提及一个负责任的年岁,那些比这年岁还幼小的儿童在死后书上天堂吗?
圣经没有在任何地方特别提及「负责任的年岁」。我相信这年岁是存在的!.我们的证据多是从圣经中推论得来的,而不是圣经里直接的说明。
1.特别经节
撒母耳记下十二23表示大卫深信有一天他会与自己的婴孩相见。这表示他相信自己的婴孩是「平安」的。
在以赛亚书七16里,先知描写婴孩时期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
另外一处可引用的经文是在约拿书四11。
2.其他经文
约翰福音三19说:人被定罪是因为拒绝神的启示。一个婴孩还未达到故意地拒绝神的启示的年龄,故此,看来是会(神总有办法)被基督的宝血所覆盖着。如果他死亡,是会进到天堂去。故此,我们推论每一个小孩子是有一个道德上负责任的年龄。当他一进入这年岁,他就在神的震怒下,而且被定罪。倘若他死亡,他会进入沉沦的永恒里。
3.与儿童接触所得的经验。看来,每个小孩的负责任年岁是各不相同的,正如悔改的年岁有异一样样,同时它是与这悔改的年岁并行。然而,它是比一般人想像中还来得早。明显地,是早在十四或甚至十二岁之前。当儿童开始认识到自己犯罪,能够明白那稣基督为他而死,并且向那稣基督说「不」时,就到达了这负责任之年岁。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一位牧师尼发先生(Mr.JohnNiver)写下:「儿童在达到领悟之门以前,或尚未达到负责任之年岁(是因为他们的年岁或是心智上的不健全),是被基督的救赎所遮盖。」
另外一位基督徒工作人员写下:「倘若一个小孩子已到达自知地犯罪的年岁,他已是够年龄来有得救的信心。假如他还没有得着基督就死去,他就是永远地失丧。」
注:「负责任之年岁」这事,圣经绝少提及到。为何会这样?因为,严格地来说,这事与我们无关。
我们的职责是向儿童传福音。神知道他们的内心。神知道他们到底达到了负责任之年岁否。这与我们无关。我们大可安心地将这事交托在神的手中。我们深信他有最上佳和最公正的方法。故此,摆在我们的面前,是失丧和需要基督为救主的儿童,唯有神知道和认识他们的内心。我们的工作是向失丧的人传福音。
问题六:我应否向儿童谈及神的审判和指出他们需要悔改和归信神呢?
1.特别经节
a.旧约:
在约书亚记八34、35,当宣读律法上祝福和咒诅的话时,小孩子是在场的。
在约珥书二16、17,孩童,甚至吃奶的,都要参与悔改禁食自洁的仪式。
圣经记载:儿童为他们的罪被审判(或会被审判)(王下二23、24,耶六11一13,结九4一6
b.新约:
当主那稣说及马太福音十八7一9和11一14的话时,他的手里抱着一个小孩子。
2.其他经文
马可福音十六15。福音是为万民而备的。圣经的原则是:向某一组人传的讯息不应与传给另一组人有别。每个人应该得到整个的讯息!.若向某一组年岁的人所传的讯息是有所删略的,就与圣经的教导相违了。
保罗对以弗所教会(包括信主的儿童在内)说:「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廿27)。
3.与儿童接触的经验。当我们必须将神的审判告诉儿童时,我们必须智慧地讲述。我们必须用爱心,并且不过份渲染。我们的职责是警告儿童,不是惊吓他们。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基邦先生(Mr.Anthonycapon)写下:「儿童常会真正的觉悟自己犯罪,而且较成年人有更深的罪惑。他们还未学会找藉口来自我原谅的技巧!.向他们简单地解释:罪就是违背神;罪使神忧伤,也使我们与神隔离。受罚的观念,对儿童而言,是十分的自然。他们并且接受:若非悔改,难逃受审判的说法。向儿童解释审判,远比向成年人宣讲这真理还容易呢。」
问题七:儿童是否较成年人更单纯和容易接受基督呢?
我相信答案是「是的」!.
1.特别经节
在马可福音十15,主说「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成年人在得救以前.必须像个小孩子。对成年人而言,这是困难的,那末,小孩子又怎样?他本身是一个小孩子了在承受神国之前,他不必先要「像一个小孩子」。故此,要进入天国,他比成年人还来得简单(参阅太十八3)。
我们可藉一种视觉教材来说明:让我们用一扇木门来代表救恩之们吧。这扇门刚好是四尺高!我们可以请一个成年人来到这扇们前,问他愿意进入门去否?他说「愿意」。但是在进入这们之前,他必须弯下身子,像个小孩子!.(许多成年人觉得进入救恩之门是困难的。一个人愈是年老,愈是难令他弯下腰子!.)然后,我们带一个小孩子到这扇们前,问他愿意进入这门否?他说「愿意」。他进入那门比一个成年人来得更简单呢!.他不必先要学像一个小孩子。他自己已是一个小孩子了。
2.其他经文
在传道书十二l,神说:「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会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
圣经说明人的心会随着年日变得更刚硬(来四7)。
3.与儿童接触的经验
当我们密切地观察儿童,我们可以吞到儿童是怎样的与成年人不同;他们是比成年人怎样较单纯地和容易地来亲就基督。
a.儿童信任他人。儿童相信嘱咐和教导他们的话。
成年人是多疑的。这正是他先要像一个小孩子的原因。他必须信任别人。一个小孩子已经信任别人。故此,我们需要靠圣灵的能力,引导他信任主那稣。
b.儿童是谦卑的。大部份儿童觉得自己的知识,力量和本能是非常的肤浅。
成年人是骄傲的。这正是他先要像一个小孩子的原因。他必须谦卑,然后才可以接受基督。一个小孩子已经是谦卑的。我们需要,靠圣灵的能力,引导他在救主面前谦卑自己。
c.儿童在各方面倚赖别人。一个小孩子所得着的每一样事物口他的食物、他的衣服、他的学识——都是不用他付出代价,从别人处得来的。
成年人是自主的,每一样物质都是他所赚取的。他需要工作,而不是受恩惠。儿童习惯了只接受东西,而且在接受时不用付出甚么。故此,当地听到「藉着我们的主那稣基督神所赐的礼物是永生」,他会明白,而且可以很单纯地接受它。成年人不明白,他想用自己的努力来赚取自己的救恩。这正是他要先像个小孩子,才能得救的原因。儿童已经是依赖人的。我们需要藉着圣灵的能力来引导他的倚赖,使他全然的倚靠主那稣。
d.儿童有柔软的心,容易被圣灵所感动,而且容易自觉有罪。
成年人有刚硬的心,而且被重犯的罪所麻木。成年人刚硬的心必须变成小孩子那样的柔软。
儿童的心已是柔软的。
它在两方面表明出来:
(1)对罪的敏感。
(2)对加略山的故事——它的苦痛和慈爱——起回应。
当一个孩子长大,他的心田日惭变得刚硬。除非它被基督所苏醒,否则它会变得完全的刚硬。
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一个人愈是年老,他愈是对罪麻木。我们必须赶在撒但在儿童身上的柑制收紧以前,努力带领他们来到基督的面前。
e.儿童是受教的,他们常常预备学习各方面的事情。
成年人必须要像小孩子那样受教。
注:所有这些儿量的天性和天赋特赞都不是得救的信心。它们行在得救信心之前,为要预备好领受的心田。
故此,我们认定:童年是对福音最有感应的时期。若然给他们机会,许多儿童是会接受福音的讯息,以致得救。那些向不同年岁的人传福音的工作人员一定能作这见证:接受福音的人以年青的为最多。单从数字的统计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一个人的年纪愈是增大,他得救的可能性愈会相应地减少。
所以,当你看见儿童接受福音时,不要以为希奇。他们若是毫无反应,这才是希奇的呢!.
4基督徒领袖的评语
a.司布真(C.H.Spurgeon)说:「信主的能力在儿童的身上比在成年人的身上为大。我们信主的能力会日渐减小,而不是增多。每一年,未重生的意智日渐远离神,以至接受神的事物的能力日渐变得衰萎。一个五岁的小孩子,在正确的教导下,能够像成年人那样信主而得救。」
b.多利(R.ATorrey)说:「带领一个年在五至十岁的儿童来信基督差不多是世上最容易的事。带领一个年在十至十五岁的儿童信主却是较困难了。但是这仍比带领一个廿至廿五岁的青年信主还容易。你若趁早带领年幼的儿童来主的面前,使他们真心地接受基督,工作就较容易,也有更满意的效果。」
c.比夫必治(Mr.W.Petyybridge)写下:「很清楚地,神的旨意和心愿是要尽早拯救世人。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不是要我们在撒但的掌握中过我们年青——或是大部份——的日子。」
d.我们也节录一段一位罗马天主教神父所说的话:「你们基督教的信徒是何等的可怜和愚昧!你们不理会孩童。等到他们长大,被魔鬼所掳去后,这时,你们才出尽力地去做矫正和补救的工夫。我们天主**,相反地,知道和认识儿童像是在我们手中的辏胶和泥土,我们向他们献上自己。当他们接受了充足的教导和训练后,我们就不再用为他们的前途和将来担忧和恐惧了。」
我们为以上七个问题和答案作个小结,作为思想中心:
1.在所提及的亮光下,我们首要的职责是必须向儿童传讲福音。这点在马可福音十六15就得非常的清楚:「传福音给万民听。」我们的工作不是款待,也不是教育,而是传福音。
2。失丧的儿童不是需要一位朋友、一位牧者、一位队长、或是一位首领。他们需要一位救主。当主那稣是他们的救主后,他就成为他们的其他一切。
3.卜比先生(Mr.HudsonPope)写下:「儿童是罪人,需要一位救主,这是一个真理。根据许多讲员对儿童所说的讲词内容,他们看来是忽略了这一点。大部份的讲词,含有道德教义的故事,提醒儿童要做仁慈、善良、为别人着想等等的事。有些讲员也会说:儿童若没有那稣的帮助,就不能做这些事——有些则告诉儿童,那稣做了这样的事,他们要学效他的模范。除非儿童悔改信主…这种教义只不过是想靠行为得救。一个儿童正如一个成年人那样,不能靠行为得救。在讲员的心中,他没有清楚地分辨得救和未得救的儿童(和他们分别的需要),故此,在听者的心中也不可能有这分辨。讲员并没有紧握儿童的需要,也没有用神的预备,在钉十字架的基督里,来供应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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