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小枫
(1)
好长一段日子,我都以为丽莲的《牛虻》讲的是革命故事。
一九七一年冬天,我第一次读到《牛虻》。那时,国内形势很紧张,听说苏联的坦克兵团将入侵内蒙,从张家口进攻我国首都北京,最高统帅要全国人民“深挖洞”,准备打仗。当时我正在高中念书,突然有一天,我所在的高中班被命名为“挖洞先遣队”,到长寿县乡下去挖洞,为全校迁到山洞作准备。
白天挖洞,夜里躲在蚊帐里读《牛虻》。那是一部残破的书,因为经手太多,前后都缺页。最后的缺页在这里中断:
“‘亲爱的琼,’
纸上的字迹突然模糊得像一片云雾。她又一次失去了他,又一次失去了他!”
下面的文字没有了。
我心里一阵阵紧缩的抽痛,好像我就是琼玛,好像失去牛虻的是我。那些因残缺而失去的文字令我百感交集,如一片血红的迷雾把我湿漉漉地裹在牛虻激情中,牛虻为革命事业悲壮牺牲的豪情像身体上分泌出来的液体,抑制了我心中的琼玛疼痛。
牛虻的革命经历有何等勾魂摄魄的情感经历啊!我想有一番属于自己的革命经历,以便也能拥有可歌可泣的一生情爱!
牛虻献身的是一场救国的革命——用官话说,是爱国主义的革命,用学究话说,是民族国家的独立革命:意大利要摆脱奥匈帝国的统治。不过,对我来说,牛虻的革命经历之所以勾魂摄魄,是因为他献身革命而拥有了自己饱满的生命和情爱。我产生出这样的想法:要拥有自己饱满的生命和情爱,就必须去革命。丽莲讲叙的牛虻,成为我心目中的楷模。我开始激动不安,觉得自己只每天挖洞还不能算革命。挖洞能与一个琼玛相逢吗?
(2)
牛虻是革命者的名字。在成为革命者之前,琼玛爱的这个人叫亚瑟。亚瑟属于从小想使自己的生命有点光彩的一类人,据说少年时就“有一种模糊而持续的不满足的感觉,一种精神上空虚的感觉”。琼玛与他相识时,他还是神学院的学生,或者说见习修士。当时,意大利的民族独立革命党人的新宗教理想开始传到神学院。深奥的教义神学理论和繁琐的圣经释义课程不能填充少年亚瑟的精神空虚,倒是马志尼青年党的政治理想让亚瑟激动起来。
意大利是大公教传统的君主国家,有太多的教士。对于马志尼的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革命,这些教士是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民族革命需要联合一切可能的社会力量,需要拉拢天主教士,形成革命的统一阵线。如何拉拢?马志尼觉得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先把民主共和理论说成与天主教教义在精神上是一回事,再告诉教士们如何用实际的政治行动献身于民主共和革命就行了。不过,马志尼先需要把自己说成是真正的基督徒。
“如果我们在自己的旗帜上写明自由、平等、博爱,我们就成为基督教信仰的先驱。我们寻求基督为各族人民、为全世界许诺的信念的统一。我们既不是天主**,也不是新**:基督的真正教义历来只产生基督**。如果我们对民众高喊:‘上帝和人民!天上有个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上帝;人间有个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人民。全体人民根据一个积极的信念联合起来,在和平和互爱的气氛中做出很大的成绩,以便在上帝注视下逐步了解和解释他的普遍法则’,我们就自动担负起基督的使徒的作用。”
马志尼还写道,天主教士们尚不懂得“如何崇拜上帝”。怎样才是“真正的崇拜上帝”?据马志尼说,这是一种社会行动,是走向人民大众的热情。谁要做真正的基督**,谁就应该“自告奋勇,在那些因缺乏教育而误入歧途的人和那些进行鼓动的领导者之间传播真理和光明”。说得直接了当些,就是要在革命党的领导下去做动员民众起来革命的宣传工作。
(3)
马志尼青年党信徒在神学院里秘密宣传这些思想,亚瑟慢慢受到启发,以至于从基督教义课本中读出了“一种民主倾向”,逐渐形成了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一样的教士观:“教士的使命就在引导世界向着更崇高的理想和目标前进;……一个教士是宣传基督教的教师,而一切革命家中最伟大的一个正是基督”。亚瑟觉得自己的灵修不是在上帝的爱中重生,而是要在现世革命的精神中重生,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除非少数天才人物,人们在年轻时对用来填充青春热情的道德理想往往并不具有鉴别能力。时代中时兴的道德理想总是充满吸引力的,没有鉴别力的年轻人以为时兴的道德理想就是自己性情的脉动。个体性情的脉动与某种道德理想的结合,其实是很偶然的。正是这种偶然性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亚瑟就是如此。
他天生有过于旺盛的生命热情,碰巧遇上意大利闹民族独立革命。这一历史机遇为亚瑟实现自己的生命热情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不然,他至多可能是一个热情的宣教士。亚瑟的革命热情是宗教性的,意大利的民族革命只是给他提供了实现自己的生命热情的契机和目标。亚瑟本来不是意大利籍人,而是英国籍人,当他碰巧听了一个激进大学生——马志尼信徒的演讲,才想到要去“帮助人民和意大利”,“要把我的生命献给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贫困之中解放出来;要把奥地利人驱逐出去,使意大利成为一个除了基督没有帝王的自由共和国”。亚瑟不知不觉成了马志尼革命党人,觉得马志尼的革命思想与福音书中的救赎思想太吻合了。
把基督说成启蒙思想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象征,在亚瑟的父亲蒙太尼里——一位资深的神学家看来,是彻头彻尾的反基督,福音书与民族独立或民主共和之类的革命毫不相干。由于爱子心切,蒙太尼里绞尽脑汁要把亚瑟从马志尼革命党人的影响中领出来。儿子的初生热情与父亲的深谙世道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在丽莲讲叙的革命故事中,成了是否革命、是否进步的抉择。
读过丽莲讲叙的革命故事,我不太想得通一件事。在产生革命冲动的同时,亚瑟的情爱冲动也开始萌动了。他对老是围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转的革命同志波拉十分恼怒,一想到他就醋劲上涌。情敌与革命同志的矛盾,把亚瑟带到痛苦的边缘。我想不通,不是因为革命者就不能吃醋,而是因为,亚瑟是教士式的革命者。作为见习修士,让情爱冲动在身体上炙热,看重女性身体的慰藉,与同志们吃醋,就等于被现世的诱惑拐走了。不过,这也许只是铁尚未炼成钢时的情形。第二天挖洞太累,我就把这事忘了。
(1)
第二次读《牛虻》已经是三年之后。我已经高中毕业,正在乡下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收玉米的时节快到了。为了提防黄鼠狼抢夺生产果实,生产队的少年、青年、中年社员都要轮流在玉米地守夜,通宵达旦睡在玉米地里,每隔一个小时吆喝几声,驱赶想象中可能出现的黄鼠狼。
经过几年革命,也许因为老没有遇上一个琼玛,我变得有些懒散。为了重振革命精神,我带上小马灯,夜里在玉米地重读《牛虻》。这次我找到了一部完整的书,读到最后缺失的那三页:牛虻的生父、蒙太尼里红衣主教死于心脏扩张破裂症;牛虻在遗书中向琼玛表白了平生的爱情,令琼玛哭成泪人儿,这位革命女性从未如此哭过;一直暗恋琼玛,与牛虻实际上处于情敌关系的玛梯尼得到牛虻的谅解,而玛梯尼对琼玛的爱,被琼玛忽略了。
故事的结尾令我心颤:玛梯尼抱着哭得死去活来的琼玛。为什么玛梯尼要抱慰琼玛的哭泣?我知道,玛梯尼爱琼玛。可是,玛梯尼抱慰的是琼玛为失去自己心爱的情人的哭泣,这等于说,玛梯尼抱慰的是为可能夺去自己所爱的人的哭泣。我突然觉得,勾魂摄魄的不是牛虻的革命经历,而是他的个人命运缠结出来的人伦纠葛: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就革命故事来说,《牛虻》没有什么惊心动魄之处,倒是他与自己的父亲和情人以及情人的情人的伦理关系令我心潮起伏。
牛虻身上的人伦纠葛不是因为革命活动缠结出来的,而是由于“爱人的一个耳光”和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子。一个误会的耳光和私生子的身分伤害了亚瑟的自尊心,使他觉得自己生活在羞辱之中。亚瑟觉得必须离开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逃离父亲和情人编织的伦理语境,到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
亚瑟制造假死,流亡他乡。十九年后,他带着漂泊的伤疤重返自己的羞辱地,他之所以敢回来,因为他已是一个秘密激进团体的成员,况且他已经改名为牛虻,脸上的多道刀疤使人再也认不出他就是当年的亚瑟。
改名为牛虻,不是象征性的,而是革命意识成熟的标志。从前,亚瑟是虔诚的修士,参加革命是——如马志尼说的那样——“为了上帝和人民”。如今的牛虻对上帝、基督和教会怀着阴森而又坚毅的憎恨,革命不再是为了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而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牛虻自己说,他与自己的路边情人绮达在异国过着自在的生活,只是因为有机会解决自己“私人的痛苦”,才接受了革命同志的邀请。
(2)
过去,亚瑟不赞同琼玛的“行动主义”,主张革命“必须忍耐”。亚瑟曾经对琼玛说,“巨大的变革不是一天做得成功的”,“意大利所需要的并不是恨,而是爱”。这些倒还像一个教士式革命家说的话。如今,牛虻固执地认为,“短刀可以解决好些问题”。他以资深革命活动家的口气对琼玛说:“当革命到来的时候,……民众不应该习惯于暴力吗?”
脸上总是弥漫着一种神秘的宁静的琼玛觉得牛虻太过分了。
革命当然需要行动,但所谓行动只是宣传和鼓动,暴力至多只是“逼迫政府”的手段,而不是目标。琼玛批评牛虻的暴力革命论:“使无知的民众习惯于流血的景象,并不是提高他们赋与人类生命的价值的办法”。琼玛向牛虻指出,“每一次暗杀,都只足以使警察变得更凶恶,使民众更习惯于暴力和野蛮,因而最后的社会秩序也许比原先要更糟糕”。牛虻对琼玛的这些观点轻蔑地一笑,在心里回答说:这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
牛虻同琼玛经常吵嘴,俩人对人性、道德、宗教乃至人类社会的混乱和祸害的根源都说不拢。琼玛以为,人类社会不幸的根源在于“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牛虻挖苦琼玛的这种看法是一种“病态的”宗教心理,“要树立起一种东西来向它崇拜”。牛虻的革命动机明显主要针对教会,他要与自己的出生决裂。他对琼玛直截了当地说:行刺当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它的目的不是反政府,而是“连根铲尽”教会的“威信”。琼玛虽然是革命党人,对教会还是崇敬的,她觉得牛虻的革命观念是要唤起“在人民心里熟睡的野性”。对此,牛虻坦然回答:“那么我就算是完成了不辜负我这一生的工作了。”
琼玛显得仍然是修士式的革命者,牛虻却从修士式的革命者变成了屠格涅夫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深刻地描绘过的那种犬儒主义的革命者。
亚瑟是如何成为牛虻的?这一个革命者是因何转变的?是“私人的痛苦”意识。牛虻自己所说的“私人的痛苦”是怎么回事?
(3)
不过是一个偶然而又寻常的爱情事件。蒙太尼里神父年轻时爱上了一位女孩子,在肯定是很短促的**时,意外地造化了一个婴孩。蒙太尼里当时是修士,除非放弃自己发愿要走的圣途,他不可能做这个婴孩的合法父亲。母亲把亚瑟养大,但亚瑟对自己的母亲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也许亚瑟从小就在寻找自己的生父,渴望得到高贵的父爱。如果在世俗生活中找不到,可以在圣域生活中找到自己需要的高贵的父爱。在神父面前,亚瑟真的像一个好乖的儿子。不难想象:当亚瑟知道自己无比崇敬的神父曾犯下偷情罪过,而且自己偏偏是这一罪过的身体印记,他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前定地破碎了。
牛虻的“私人的痛苦”是自己父亲的私人情爱的结果,他把这结果感受成自己生存的受伤。有一次牛虻对琼玛狠狠地说:“我是此生此世不曾有过一个朋友的。”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他从来不曾有过一个父亲。
从此亚瑟开始偷情,偷情是亚瑟变成牛虻的过程,革命是抹去父亲带给他的羞辱。不可原谅的,并不是神父偷情,而是神父不能承当偷情的后果,做一个父亲。牛虻对父亲的仇恨针对教会是有理由的,如果没有教会的圣途对神父的诱惑,蒙太尼里可能就只是一个人之父,亚瑟就不会成为私生子,他的个体生命也不会成为一种耻辱。教会使亚瑟成了没有合法父亲的私生子,成为一次偷情的弃儿。当然,牛虻觉得自己的这个生父也是可憎的,要不是这个人对圣域生活入迷,偷情就不过是一场浪漫爱情,亚瑟也不会没有父亲。对教会的憎恨是因为它杀死或夺走了一个人之父,对蒙太尼里神父的憎恨,是因为他让自己成为私生子。
牛虻的革命动机已经没有什么好想的了。一种伦理——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却强烈地吸引了我。很清楚,丽莲讲叙的不是革命故事,而是伦理故事。没有那些革命事件,牛虻的故事照样惊心动魄,若没有了那些伦理纠葛,牛虻的革命故事就变得索然无味,还不如我自己亲历的革命事件。
牛虻的伦理故事为何惊心动魄?这里面有这么一个问题:当一个人生命被感受为破碎时,应该如何生活。
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是否必然是革命意识的酵素?
个人情感受伤的事太寻常,也是太人性的事。生活不是按照理性的设计或个人的美好愿望发生的,而是各种意外机缘杂凑出来的,总会有一些人因人性的软弱而伤害别人,有一些人因无辜的懵懂过错而被伤害、平白无故情感诚挚而受伤。个人情感生命的破碎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呢,还是生命在体问题?如果个人情感的受伤是生命在体性问题,而不是社会政治问题,因情感的受伤寻求革命性的补偿就搞错了。人类有宗教,差不多就是为了化解“私人的痛苦”。耶稣、佛陀、庄子的教诲几乎都在开导人们如何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这些教诲后来成了一种宗教伦理。牛虻不是从宗教伦理寻求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而是借助于一场民族国家的革命。法国大革命以来,出现了一种动员个体身体的“私人的痛苦”起来革命的伦理。在丹东事件中,我们已经知道这一情形。革命者当然并非都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琼玛和玛梯尼也是革命者,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而是出于对社会政治问题的看法要革命。就个人情感来说,他们也有痛苦,他们的生命也破碎了。为什么他们的生活态度与牛虻不同?琼玛说牛虻“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难道对人性的神圣非要重视不可?有人性的神圣这回事吗?
我很想搞清楚这些问题,搞清楚牛虻借助于一场民族国家的革命来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带来的伦理后果。
我晓得,这样想是犯法的。
犯什么法?
革命思想的道德法。丽莲的《牛虻》是革命者成长小说的典型,牛虻的人格典范哺育了不少革命者人格,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蔑视人性的神圣的行为才是神圣的,哪里可以质疑?在人民伦理的约束中,一个人不需要、也不允许想与自己的身体切身地相关的伦理问题。
可是,琼玛的眼泪和玛梯尼的抱慰让我无法释然。乘黄鼠狼还没有来,我想赶紧搞清这些问题。
我一无所获。
丽莲的讲法是革命故事的讲法,不是伦理故事的讲法:革命故事的讲法只有唯一的叙事主体,伦理故事的讲法是让每个人讲自己的故事,所谓多元的主体叙事。丽莲只让牛虻讲叙自己的故事,使伦理故事变成了革命故事。要把革命故事还原为伦理故事,就得拆开丽莲编织的叙事。
如果让牛虻故事中的每一个当事人讲自己亲身经受过的故事,会怎么样?
那天夜里,黄鼠狼一直没有来。我躺在寂静的山坡上,望着缀满星斗的瓦蓝的夜空,眼前出现了玛梯尼和绮达、牛虻和琼玛以及蒙太尼里大主教,他们各自对我讲起自己的故事。
(1)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个吉普赛姑娘,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把我寄养给祖母,我从来没有感受过人们常说的母爱或父爱。我一直觉得被父母遗弃了,我的生命感觉从小就不完整。父母伤害了我,他们生我是不负责任的。
我长得很漂亮,而且很性感,我的身体承受男人火燎燎的目光太多了,成为少女以后,人们说我“具有一种生气勃勃的野兽般的粗鲁的美”。也许这是父母带给我的唯一的生命资产。我原来相信,要是我长得不漂亮,我的命一定更惨。
结果呢?由于我长得漂亮,我的命才变得更惨。由于我长得漂亮,我的命才与牛虻缠在一起了。
牛虻流亡时途经我祖母家,他一见到我就对我入迷。本来他只打算歇一下脚,却为了我干脆寄宿在我祖母家,每时每刻围住我转,纠缠我。我迷恋上牛虻的热情和幽默。他也很有学识,懂得好多什么“主义”,还有语言天赋,会写尖刻的文字,有满肚子的故事。同他在一起,我总是被逗得笑个不停。但牛虻只是喜欢我迷人的漂亮、性感的身体和野性的性格,并不爱我。我知道,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和漂亮还不是爱,至少不是我想象的爱。我对爱的美好想象是精神的相互依恋融化在身体的相融中。可是,我并不能把握自己,虽然我知道牛虻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只要跟他在一起感到愉快,也就无所谓了。
我离开了祖母,和牛虻一起浪迹他乡。牛虻喜欢唱歌,我喜欢弹六弦琴。我们生活得好愉快,这样一起过了六年。有一天,他突然说要回意大利,当地一个秘密革命团体请他去主办一份革命小报。
对我们吉普赛人来说,在哪里生活都一样,只要能和自己心仪的人在一起。我随牛虻一起回到他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在那里,人们都知道我是牛虻的情人,但从此牛虻很少与我在一起,常跟他的革命同志们在外鬼混,忙他的事业,不像以前那样纠缠我,只是在需要我时才找我,不外乎抱着我吻我的乳头在我身上四处乱摸与我**而且匆匆忙忙。完事后他又去干自己的革命。牛虻常生病,但不像以前那样让我接近他,我总是坐在他的房门外候着。
我一直爱着牛虻,以一个女人的心爱他。牛虻说这种爱既是伊壁鸠鲁式的又是柏拉图式的,在身体情欲的沉溺中摸索精神的欢愉。他总喜欢对自自然然的事用什么“主义”来说明。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是晓得他的习惯,喜欢吃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想抽烟,爱听什么歌。我就这么爱着牛虻,虽然他对我越来越冷淡,我还是不断劝他,不要卷入革命,那是危险的事。
(2)
有一次,牛虻病了,他的革命同志来陪伴他。我实在忍不住,对牛虻的革命同志说:
“我恨你们这批人!你们到这儿来跟他谈政治,他就让你们通宵陪着他,并且让你们给他止痛的药吃,我呢,倒连在门缝里偷看一下都不敢!他跟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有什么权利上这儿来把他从我手里抢过去?”
我的生活就这么破碎了。革命是我的情敌,我只想同牛虻过自然的生活,希望他爱我。但牛虻似乎更爱革命。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牛虻那么钟情革命,是一种精神上的刺激还是生理上的刺激?因为革命,牛虻变得对我很粗鲁,颐指气使。连琼玛也看不过去,她对牛虻说:
“我不懂你既然这样厌恶她,又为什么要跟她同居呢?照我看起来,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对于一个女人的侮辱。”
“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吗?”
牛虻不承认我是一个女人——那我是什么?
我陪伴牛虻流亡好多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我想你们应该不难理解我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流亡的意思。他说我不是一个女人,难道不是对我的伤害?琼玛说过,他“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岂止不够重视,简直是在作践。
牛虻的革命同志玛梯尼是一个性情温厚得少见的男人,他也觉得牛虻对我“未免有点残忍”。也许,牛虻有两种对女人的需要,对我是伊壁鸠鲁式的需要,对琼玛是柏拉图式的需要。但我并不是伊壁鸠鲁式的女人,只晓得感官的沉溺。我们吉普赛人与犹太人不同,既不感兴趣政治,也不感兴趣赚钱,只钟情自然的生活。我们吉普赛人的生活观也与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观不同,我们不觉得人性的欲望是什么累赘。在自然人性的欲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种精神。
牛虻伤害我,是因为革命?我看不见得……自从他回到自己少年时生活的地方,就变得有些神经质。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牛虻对蒙太尼里有一种奇特的感情,表面看起来,憎恨蒙太尼里到了疯狂的程度,骨子里对他有一种像见到久别的父亲那样的爱。我对牛虻说:
(3)
“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
牛虻承认:“这是确实的。”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动三个星期,回来后我欣喜万分,牛虻却对我冷冰冰的。他对我说,他一直以为,他离开我时,我会自己过活,会自己找朋友厮混。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觉到非常寂寞”。其实,牛虻是既自恋又自怜的男人,对我的生活感受从来就没有一点感觉。牛虻去干那桩偷运军火的秘密活动前,我与牛虻大吵一场。我对他说:“如果你是爱我的,你就不会这样丢开我,让我夜晚一睁开眼睛就猜想你有没有给人家捕去,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你已经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当我比那只狗还不如!”
牛虻这时才承认“从来不曾爱过”我,但否认自己存心伤害我。这话让我伤心透了。他还说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传统的道德法典”,以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个人的喜爱和不喜爱的问题”。我们吉普赛人倒不见得不赞同这种看法。问题是,他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明明是在说谎,当初要不是他死缠着我,我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处境。况且,既然“从来不曾爱过”我,为什么又要与我在一起?我不懂,不爱我却与我同居,同我**,竟然说没有存心伤害我。我的身体只是牛虻干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温软枕头,或者解决干革命无法耗尽的**的工具。一个如此敏感、对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受的伤害!他不把我看作一个有感情、会受伤、生命也会破碎的女人,而只是他“从路上拾得来的”东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样,把我看成**,以为在他和我睡觉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过觉。你们这些后来听惯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这么看我,把我当下贱女人。的确,我是吉普赛人,**很强(革命者牛虻的**也很强,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但我并不随便同男人睡觉。既然牛虻对我说“从来不曾爱过”我,我只有离开他,跟一个爱我的吉普赛男人走。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我们吉普赛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看重人生流浪中的两情相依。我留给牛虻一张纸条:“我是一个女人,我是爱过你的,就为了这个缘故,我不愿意再做你的**了。”
牛虻对我的出走感受如何?
他感觉自己挨了“一记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了伤。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里,给过路人践踏”。好像我出走,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的心才会受伤,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倒像有受伤过敏症。究竟什么使牛虻对自己受伤害那么敏感,对伤害别人竟然毫无知觉?革命者都是这样的么?
(1)
事情是这样的。
牛虻回来之前,我一直是琼玛的好朋友。我恋着琼玛,喜欢她清纯、高贵的气质。在琼玛身边,我晦暗的生命变得有了和煦的阳光。每当心情不好,我就到琼玛屋里坐一阵子,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头做针线,就会变得舒坦起来。我们呆在一起,经常并不说什么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们的时间和空间中,充盈着一种宁静、温馨的气氛。我不
知道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这就是我的幸福。
我的社会工作比琼玛多,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事,时常搞得心情恶劣。琼玛有一种安慰人的心性,这是我心悦的女人:细腻、温柔、淳厚、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思维明晰,善解人意,有相当高的艺术鉴赏力和理解人的痛苦的感受力,懂得体谅别人的苦处,这种女人真是少见。同她在一起,你不会感觉到生活的重负。她从来不会用一些神经兮兮、莫名其妙的事来纠缠你。琼玛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忧郁。但她从来不把自己的忧郁泼泻在别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温软的青草地,汲纳别人身上燥热的阳光。
实际上,琼玛非常不幸,她经历过三次接连不断的打击,生命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为她错打了自己少女时代的好友一个耳光,那个少年为这耳光投海自杀了。琼玛说会为此痛苦地负疚终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儿夭折。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悲惨?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尽力想让琼玛从过去的受伤中走出来。过去做过的错事不可能挽回,况且那个少年为一个耳光自杀,我总觉得太夸张。死去的亲人固然是终身的悲恸,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丈夫和女儿也希望她好好活下来。琼玛听不进去。
一个人自己遭遇的不幸或自己无意中造成的不幸,远远超出了人的情感定义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人们期待生命中幸福的相遇,而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是误会。生活是由无数偶然的、千差万别的欲望聚合起来的,幸福的相遇——相契的欲望个体的相遇是这种聚合中的例外,误会倒是常态。误会就是不该相遇却相遇了,本来想要遇到一个你,却遇到了一个他(她),该归罪于谁呢?个体欲望的实现需要一个对象性的你,一旦我的个体欲望把一个他(她)的个体欲望认作是我需要的你,误会就出现了。在我的生命想象的欲望中你与他(她)的错置,就是人生误会。除了我的欲望想象的自我误解,人们无法为人生误会找出归罪者,也无处提出起诉。人生误会既不是由神安排的,也不是人的理性出错,而是我的个体欲望在纷乱的生活中的自我迷失。有人喜欢用缘份来解释幸福的相遇,这无异于把个体欲望的偶然相遇解释成一个隐匿的世界理性的安排。人生误会令人对缘份的说法只能苦笑:不幸的相遇也是缘份?
(2)
误会是生命的自然状态,走出误会才能转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谅解和赦免中走出误会编织的生命之网。谅解不是遗忘,强迫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等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谅解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的爱的意志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
谅解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免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把我遭受的不义和不幸或我的过错导致的不幸转交给了上帝的爱,这爱是上帝为了承负世人不能承负的苦楚在自我牺牲中付出的。人自身并不具有谅解和赦免的能力,只有在上帝的爱中,人才获得了谅解和赦免人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能力。能够谅解和赦免的,最终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帝的受伤。上帝受伤是为了我们在生命误会中的受伤不再伤害我们的生命想象,在受伤之后仍然相信生命中美好的可能性,把个体生命身上受伤和不幸的痕印化解成珍惜生命的意志。
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个基督徒。革命只是为了改变没有自由、公义的社会制度,它无法消除个体在人生误会中的伤害或受伤。即便是基督的上帝,也不能精巧地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使个人根本避免偶然的伤害或受伤,不然他也用不着牺牲自己的儿子来承负不该他承负的人间苦楚。人生误会的伤害或受伤是人的生命自然牵缠的结果,上帝让自己的亲身儿子受致死的在世伤害,就是为了让我们不再活在自然牵缠的受伤中,而是活在他的受伤的爱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生命中无可避免的误会导致的伤害或受伤就只有把人为的加害当止痛药了。
琼玛!别再让苦楚的记忆吞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我无数次在心里对琼玛这样说,生命的珍贵是上帝给予的。我已经感觉到琼玛变了许多。虽然我与琼玛是革命同志的友谊,在表达情感上,她对我一直态度暧昧,但我看得出,她对我与对别的革命同志不一样。琼玛对我虽然矜持,却很体贴。在琼玛的食橱里,时时都预备着我喜欢吃的糖果,她并没有给别的同志留这类东西,甚至牛虻也没有。这显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谊。琼玛也感觉到我和她在性情上很相契。性情的相契才是幸福的相遇,找寻我的生命欲望所想象的你,就是找寻相契的性情,这比在大海里捞针还难。有好几次,我抓住琼玛的手想对她说:珍惜我们的相遇。牛虻的出现,明显使琼玛的心情又变得恶劣起来。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愿在她心绪十分脆弱的时候增加感情的纷扰。我一开始就觉得牛虻对琼玛的态度有些蹊跷,我对琼玛说过:“这个人很危险,他是神秘的、残酷的、无法无天的——而且他爱上你了!”当琼玛对我说,她与牛虻“已经连结在一起了”,我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3)
情爱是最为纯粹、也最为脆弱的自由。
琼玛喜欢我,但似乎对牛虻入迷。我不必为此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在幸福与不幸之间,有相当宽阔的中间地带,我就站在这个地带吧。琼玛要跟牛虻去干那件我们都反对的偷运军火的事之前,也还想到要征求我的同意,说服我让她去,可见琼玛还是顾及到我对她的牵挂,她并没有答应过我什么呀!琼玛看出来,这样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伤。我尽力把自己的伤心掩藏起来,不让琼玛有感情上的负担。她最终还是同牛虻走了。我并不因为琼玛不爱我而怒恨琼玛,我希望她得到自己的幸福。我只想弄清楚,牛虻是否痛爱琼玛。我直截了当地问过牛虻:“你爱她吗?”一旦知道了牛虻爱她,我甘愿代替牛虻去执行那件有生命危险的政治任务。我对牛虻说,如果我自己死了,琼玛“对我的伤悼不见得会像对你那么深切”。
牛虻嘲弄我的心愿只是“一套罗曼蒂克的自我牺牲”。他对我说:“如果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完成。”
我回答他:“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个幸运儿。”
我的情爱受伤时,连选择殉爱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看得出来,牛虻是一个感情受过伤害的人。从自己的感情受伤,牛虻学会了轻易地、随便地、甚至自以为应该地伤害别人的情感,从自己的不幸中学会了让别人不幸。他是为了报复自己过去的生活世界而回来的。我并没有要与牛虻争夺琼玛,我不是牛虻的情敌,我崇尚爱的自由。
这是一种高尚的举动吗?不见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们这些听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为我是出于革命友谊而不与牛虻争夺琼玛。情爱的受伤是生活误会的自然现象。受伤的情爱有明智的和悲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绮达的悲愤,并没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并非得自于我的革命者情怀,而是出自我的个人天性。
琼玛读到牛虻的那封遗书,哭得死去活来。她为失去牛虻而哭,我还是要抱慰她,让她感觉到心碎的时候,仍然有人爱她。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就是无论如何让她觉得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担苦楚。对情爱大可不必夸张到神秘或神圣的地步,幸运的情爱不过是两个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人们见到不幸的情爱远比幸运的情爱多,不过是因为一个人在世的时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机会几乎等于零,上帝从来没有许诺、也不能保障性情相契的两个人一定会相遇。
遗憾是生命的本质,如此而已。
幸运或不幸的情爱与革命或不革命毫无关系。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为了革命,仅仅为了琼玛,我也甘心情愿冒生命危险去营救牛虻。
(1)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直为误打了亚瑟一个耳光而负疚,背负着这一过错的重负生活了近二十年人在少年时犯这类过错,是常见的事。若非因为别的原因,我也不见得会为这一过失如此负疚,以至毁了自己的青春。
亚瑟因那一耳光投海自杀了。
出事后那天夜里,我撞见蒙太尼里神父。我告诉他,“杀死亚瑟的人就是我”。神父对我说:“我的孩子,你安心吧,杀他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欺骗了他,他发现了。”我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许神父想宽慰我。我不能释去重负的根本原因是:我爱亚瑟,竟然误打了他一耳光,而且是为了乔万尼。
我与乔万尼一起做革命的宣传工作,钦佩他的才干,但还没有到爱他的地步。亚瑟肯定有些吃醋。我在两性感情方面成熟得晚,那时根本不懂一个男人——更不用说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情感。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喜欢亚瑟的。当我知道误怪亚瑟,心里难过得要命,才意识到失去了自己爱的人。要不是因为当时父亲病重,我也想投河死掉算了。
父亲见我憔悴不堪,带我离开伤心之地去了伦敦。乔万尼追到伦敦,要娶我。他的确很爱我。但我答应嫁给乔万尼是出于痛苦,而不是爱情。因为乔万尼也为亚瑟的自杀感到负有责任,感到痛苦。我们的婚姻好像是对亚瑟自杀的献祭,我对玛梯尼说过,“是双方共同的苦痛把我们结合在一起的”。
我的生活实在太糟,真的是破碎不堪。与乔万尼结了婚,我感到对不起他,因为对他没有爱,我的爱在死去的亚瑟身上。可以想象,乔万尼在夜里抱着我赤裸的身子,没有爱的激情的身子,为另一个所爱的人而苦痛的身子,他会有什么感受。后来,乔万尼因干革命活动牺牲了。我觉得他是故意不小心,因为他感觉到我委身于他不是出于爱,而是同情。对他的死,我也感到负疚。我一向小心为人,却伤害了两个爱我的男人。这是我的过错?
我和乔万尼结婚第二年就有了一个女儿,她出生后不久就死了。
(2)
我真不想讲这些。后来讲革命故事的人总把我说成是一个坚忍的革命女性,这完全搞错了。我是一个女人,我为自己的痴爱疯狂过,也为自己的痴爱坚忍到现在。同志们都觉得我是很明智的女人,在讨论革命工作的策略和计划时,头脑很清醒,而且能坚守道德原则。可是,在牛虻要我帮助他偷运军火时,我明明同他在革命与暴力的问题上意见不和,还是同意了。我自欺欺人地要他向我保证:“这桩事情不跟任何行刺或是任何暗杀发生关系”。我当然明白,偷运军火来不是为了搞行刺或搞暗杀,又能用来做什么?我主张温和的、“天鹅绒式”的革命。我明明反对暴力革命,还是答应牛虻帮他偷运军火,说明我因为他而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原则。我的同志们全都看错了,我其实是一个极端的女人,一个痴爱得颠疯的女人,为了少女时候的爱而极端、颠疯。
我爱上了牛虻?
不,我一点不喜欢这个人,只是隐隐感觉到,他就是亚瑟,他没有死,他回来了。为了亚瑟,我完全丧失了判断力,违背自己的道德原则,而且——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伤害玛梯尼。
我一直不明白,牛虻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从他的手的动作,我看到熟悉的小亚瑟的动姿和表情。我起疑心那天,去图书馆查了资料,南美探险队的时间与牛虻的流亡经历吻合。我一直收藏着几件令我平生伤痛的小东西:乔万尼给我的第一封信、他临终前握在手里的那束如今已经干枯的花瓣、夭折的女儿的一绺细弱的头发、我从父亲坟墓上带回的一片枯黄的树叶。最珍爱的是十岁亚瑟的照片,这是我生命的源头,我的初恋。他那秀丽的孩子气的头多么可爱,脸上的线条是敏感的、易受伤的,恳切的眼睛带有天使般的纯洁。我不能想象这颗灵魂、这个身体被我逐入污秽、卑贱、苦楚的恐怖之中。我仿佛进入了他的内心,进入了他的身体,亲历受践的灵魂无可奈何的战栗和肉体受折磨的痛楚。
牛虻很残忍、刻毒,一点不像我小的时候熟悉的亚瑟。我开始时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人,甚至对他感到厌恶。可是,当我慢慢感觉出他就是我失去的亚瑟,我就失去了一切健全的理智和判断,甚至不再在意他的残忍和刻毒,最终伤害了我自己。
(3)
我有的时候觉得,牛虻是自私的。我想用自己的身心去维护牛虻,他却一直拒绝我分担他的痛楚。他明明知道我打的那一耳光是出于误会,我一直为这过失痛苦,而且为这过失,我的半生已经被毁掉了。他为什么不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光亮,让我重新抱住他的头亲吻?他想报复我吗?为了报复自己的不幸,他毁了我。有好几次,牛虻的头蜷缩在我的臂弯里,或者抓住我的双手。我感觉得到,他的心在发抖。牛虻的内心实际很脆弱,但他只在我面前袒露内心的脆弱。有一次,我对他说,他对待绮达不公平,他没有权利侮辱一个女人。他向我承认,这是他生活中的“一段丑恶的纠葛”。他对我说:“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个可以……可以爱恋的女人的,而我……我是一个曾经陷溺过的人。我害怕……害怕黑暗。有时我是不敢单独过夜的。我需要一件活的……结实的东西在我身边。……我怕的是内在的黑暗。那儿并没有哭泣或咬牙的声音,只是寂寞……寂寞……”
这就是他可以轻践绮达的理由?
牛虻是革命者,但他首先是一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的革命者并没有什么特别,或者说,革命的男人也是各式各样的男人。他轻践绮达,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轻践。再说,一个女人不也是很难遇到一个自己爱恋的男人?一个男人轻践一个女人的理由,轻践一个女人只会因为她恶劣的品性。
我同牛虻去偷运军火的前一天夜里,玛梯尼有意让我和牛虻呆在一起,我很感激玛梯尼。老实说,玛梯尼的心性比牛虻要好得多。我有时想象,要是与玛梯尼一起生活,定会幸福,他懂得抱慰我,我们的性情和生活信念都相合。我把握不了自己的情感,对亚瑟太痴,不想一想,牛虻根本已经不再是亚瑟。我要是懂得把初恋的伤感留在记忆的想象中,就不会错失自己的幸福。人往往只是为了一丝细小的情感而抛出了整个生命,在情感的某一个尖锐点上牺牲了一生的幸福。
(4)
那天夜里,星星都躲起来了,没有月光,只有一缕烛光照着我和牛虻。我们两个人虽然性情不和,却因一段少时的感情而缠结在一起。牛虻躺在我坐的椅子前面的地毯上,抓住我的手,用指尖轻轻抚摸我的手心和手背。然后同我一起吃甜饼干、喝酒,说“这也是一种圣餐”,他还有少年当神学生时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感觉。他总不放过一切机会攻击教会,我不懂这是为什么。
他把头靠在我的膝盖上,用手捂着脸,我俯下身子,用手抱着他的头。就这样,有好一阵子谁也没有说话。好安静的夜,我们都知道,这次行动凶多吉少。我没有悲壮感,我只是为亚瑟而去。
末了,我对他说:“也许从今以后我们永远不能再见面。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玛梯尼突然回来了。
他并没有提前回来,他很守时。不过,牛虻已经没有时间对我说最后的话了,本来,他已经准备对我说出真相,也就是他临刑前给我的信中说的话。
我十分清楚,我的不幸与革命没有一丁点关系。不要以为革命才使我遭遇这一切。我所遭遇的,都是生活中自然而然可能遭遇的。不是革命,而是我的痴爱让我不幸。没有必要夸张革命者的情爱。
亚瑟的第二次死,使我的后半生也毁了。我再也无法回到玛梯尼的怀抱,尽管他抱住了痛哭的我。
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
(1)
事情是这样的。
我做修士的时候,爱上了葛兰第斯。她是个美得让人不知所以的女人,有一张圣洁的脸。如果有谁问我,什么叫迷人的女人味,我会回答说,看一眼葛兰第斯的笑就知道了。世上竟会有这么迷人的女人,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
软弱,人性的软弱,而且是那么瞬间的软弱,让我犯下了过错。不管怎么说,葛兰第斯也爱我。我们在后花园幽会,在干草堆里度过欢爱的时刻。
葛兰第斯有了身孕,我无法同她结婚,因为母亲要我做神职,我没有违抗母亲心愿的勇气。我申请修会批准我去中国最贫苦的山区贵州传道。我想靠苦行来涤除我的罪。从中国回来,葛兰第斯已病逝。自我们的事发后,她就患了恐惧症,后来嫁给了勃尔顿,但健康一天天坏下去。亚瑟虽然名义上不是我的儿子,但事实上是我和葛兰第斯的儿子。我也一直把他视为自己的儿子,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亚瑟很爱我,这是对一个神父、一个教会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爱。我知道他参加革命组织后,非常不安。我能理解这种革命的愿望,但太危险。我担心亚瑟出事,我已失去了葛兰第斯,不能再失去亚瑟。
命运再一次打击我。亚瑟从牢里出来,是我出的力。但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亚瑟受不了,投海自杀了。实际上是我杀了他,杀了我的亲生儿子。
这当然不是上帝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亚瑟知道真相后,拿铁锤砸碎耶稣蒙难像是不对的。他受的屈辱是我——一个有罪的凡人造成的,不是耶稣造成的。亚瑟还没有懂耶稣受难的意义,这也说明我的神学教育无方。耶稣就在羞辱、污秽、屈辱、苦楚之中。亚瑟在给我的临别信中说:“我相信你跟相信上帝一样。”亚瑟这样说,表明他在神学院学了几年,还没有入门。我当然不跟上帝一样,怎么能相信我就等于相信上帝呢?恨我怎么就要恨上帝呢?没有上帝,我这罪人怎么活下去?亚瑟还不能区分人的罪与上帝的义。这不能怪他,他太年轻。是的,我没有亲自告诉他事情真相,是我的过错。如果我向他忏悔,也许会好得多。亚瑟认为我向他说慌、欺骗了他,对我是不公平的。我没有说慌,因为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特别地关照他。
(2)
亚瑟死后,我的心碎了。我觉得主的手太沉重。我常常一个人跪在祭坛面前忏悔、祷告,无泪地呜咽。幸好经上写道:“你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牛虻出现时,我完全没有想到他就是亚瑟。这是一个刻毒的人,声称自己偷运军火是为了“杀老鼠”。好像他的邻人在思想上与他不一致,就可以把他们当老鼠来灭除。据波拉太太琼玛说,这个人蔑视人性的神圣,看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心被别人伤害过,他就可以这样对待世人、对待生活?
牛虻好像对我怀有一种特别的怨恨,好像他对教会的仇恨,都是由我造成的。他嘲讽、耍弄我,私自闯入我个人伤痛的深处,把我破碎的心当作嘲笑和戏谑的佐料。事实上,我觉得他的品性本来并不坏,他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但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刻毒?
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我去监狱看他,这是我作为神父的职责。啊,我的上帝!他在囚室里告诉我,他就是亚瑟!上帝啊,请不要这样。
这是事实,这是命运。我想帮助他逃跑,我想再一次救他,他是我的儿子。可是,他要我在爱上帝与爱亲生儿子之间做出选择。他对我说:“你说你爱我——你的爱已经使我够瞧了!你以为我听了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前账一笔勾销,重新做你的亚瑟吗?”他激动得不能自已,好像终于有了机会当面控诉我,说他受的苦足够使我放弃我的主,我的上帝是一个骗子,上帝的创伤是装出来的,上帝的痛苦完全是作戏。他质问我,复活的耶稣到底为我做了什么。
这些话未免太过分了。牛虻要我的人性的软弱变成反抗上帝的坚毅!啊,我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把我早已破碎的心放在一个小盅里像捣蒜头那样捣。他是为了践踏我已破碎的心才回来的吗?我突然感到心里一阵绞痛,剧烈的绞痛……讲革命故事的丽莲以为我开始憎恨上帝了,以为我在牛虻的质问面前理屈词穷了,以为我开始觉得上帝只是用“两片染满鲜血的嘴唇微笑着,俯视着人类的苦难和死亡”。这话是丽莲编的,不是我说的。丽莲与牛虻一样,把人的罪过嫁祸于上帝,把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归罪于基督。他们都错了。基督的鲜血是为了赎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的酱色、使之重新变得鲜红而流的。
(3)
更可笑的是,丽莲把我的悔罪变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对人类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是一种夸张的、混乱得一塌糊涂的无神论思维。不,这是一种新的有神论!牛虻觉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占据了他应占的位置。牛虻竟然说,耶稣只在十字架上被钉了六个小时,他在十字架上被钉了整整五年,他比耶稣还要伟大,就像罗伯斯庇尔要疯之前说的:“我和耶稣比起来,谁的牺牲的精神更大呢?”的确,我的儿子死了,我的丧子之痛令我能够体会到让自己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父的苦楚,看到圣父竟丢开自己的亲生儿子,让他去遭受悲惨的命运,为人类赎罪的血就在圣子耶稣身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也许是因为个人偶然的性情。一个人的性情是自然而然地被造化出来的,上帝管不了人的性情。上帝造人的教义说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无论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应该蔑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
牛虻的怨毒既是我的罪过造成的,也是他的性情造成的。但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因此是我私人的痛苦。牛虻不仅觉得我欺骗了他,也觉得他的母亲欺骗了他。他的怨恨是对我和葛兰第斯的爱情的嘲弄。我因为这爱而铸造了无比的怨毒。他毕竟是我和他母亲的爱的结晶。……我一生都爱葛兰第斯。我老了,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多么渴望能进入安葬葛兰第斯的墓穴,与她长眠在一起。啊,我的胸口为什么那么绞痛……
(1)
事情是这样的。
本来我可以过好端端地生活,却被那个神父骗了。我喜欢琼玛,波拉却老是围着她转,我妒火中烧。其实,我们都是一个镇上一起长大的伙伴。那时,我在神学院念书,琼玛和波拉刚从中学毕业,准备上大学,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革命团体的活动,只不过琼玛和波拉比我参加得早些。
虽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并不等于因此有权利围着我的琼玛转,我产生醋意也是太自然不过的事。鬼使神差,我却要为这事跑去向神父忏悔,喜欢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忏悔!没想到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入了狱。同志们还以为是我出卖了波拉。为这事,琼玛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心爱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琼玛是温柔可爱的圣女,我竟然因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
更可怕的是,从狱里出来,我的异母兄弟勃尔顿告诉我,我是私生子,我的亲生父亲就是我无比敬爱的蒙太尼里神父。什么叫私生子?这是耻辱的印记,高贵身份的剥夺,终生受人蔑视。我极为敏感,自尊到有些神经质的地步,有什么不对吗?我能决定自己的性情吗?显然,我的血液里有高贵的血统,我的母亲是英国贵族。私生子的标记使我高贵的血统全都化作泡影。为什么偏偏我成了私生子?他们有什么权利让我成为私生子,我同意过吗?为什么他们要让我一生下来就带有羞辱的胎记?你不妨想一想,带着私生子的标记怎样生活?
我不得不出逃,逃离这个耻辱之地。我宁可在谁也不知道我的底细的异乡当乞丐,也不愿在耻辱之地让人在我背后叽叽喳喳,说三道四。我制造了自杀的假相,爬上一艘远轮让自己消失了。十几年来,我四处流浪,身上印满了受苦受辱的瘢痕。这一切当然都该算在蒙太尼里神父和琼玛账上,尤其要算在蒙太尼里账上。我的受苦受辱都是蒙太尼里的罪过,不,是他的上帝的罪过。我要报复。所有的教士都是伪善者,对付他们,最好用短刀和尖刻的嘲讽。
机会来了!家乡的同志聘我去写攻击教会的小册子。十几年的流浪已经改变了我,他们没有谁还能认得出我,况且他们都以为亚瑟早就死了。当然,我已经不是亚瑟,而是牛虻,是让上帝、人性、爱、宽恕、教会感到不舒服的牛虻。琼玛一见我就觉得我太冷酷,甚至残酷。她懂什么残酷?她对什么都慈悲为怀,却从来不知道灵魂——一个挣扎的人的灵魂受辱。
(2)
琼玛似乎有点疑心我就是亚瑟。我已经知道,当初她并不爱波拉,而是爱我。她打我那一耳光是误会,她为此一直悔恨得要命。就让她悔恨吧,让她尝够悔恨的痛苦,让痛心的悔恨啮噬她的灵魂吧,为什么不呢?同情?!谁同情过我?
我的心也有脆弱的时候,看到琼玛实在痛苦,也于心不忍。有一次,我竟然在她跟前跪下来,把脸埋到她的裙裾里,心里喊道,只要不再让我遭受祸害和受委屈,我就会重新变成她的亚瑟。
“啊,不,不!我怎么能忘掉这一切?!把我推到地狱里去的不正是她——用自己的右手打我耳光的不正是她?”我心中的另一个我,永不宽宥受伤害的我如此喊道。
对蒙太尼里也是这样。有一次,我无意中偷偷看到他在忏悔,不,是痛悔。他那断断续续的低语充满了无尽的绝望,最终沉入听起来让人心颤的无泪呜咽。我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痛悔的心吗?它还在流血啊!其实,要治好这颗破碎、痛悔的心,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还有琼玛,那头乌黑的秀发中一绺白发正在蔓延。只要我能够宽恕,愿意宽恕,能够从自己的记忆中剜除那受辱的瘢痕——那个耳光、私生子的标记,以及随之而来的拉斯加、甘蔗地、杂耍班的屈辱。
不,不能宽恕,不应该宽恕!天底下没有比我所经受的更悲惨的事了。
的确,要不是旧恨每每在我心软的时候涌上心头,我就动摇了。这就是我的坚强的革命意志。
我受的最后考验是在死囚牢里。我已被判了死刑,蒙太尼里来看我,我已把脸埋在他的臂膀里,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我差一点又动摇了。
(3)
幸好,他竟然对我讲起什么要避免暴动和流血,讲什么保全无辜的人民。谁是无辜的人民?我就是无辜的人民!说我手上会染有他人的血,难道你蒙太尼里手上没有染上我的血?!我们无神论者不像你们教士那样虚伪,我们敢担当手上染的血。手上有别人的血,有什么不得了?人类的进步就是人血划出来的历史曲线,为什么耶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就是宝血,我们为了历史的进步、人民的解放事业让人流的血就是无辜的血?教士的逻辑多么可笑!
我干脆告诉蒙太尼里,我就是亚瑟。
看他那副痛苦不堪的样子,既让我可怜,又让我愉快。其实,只要他放弃基督教信仰,成为我们一样的无神论者,我就可以再认他为父,那样才证明他认同了我的受苦。我对他说:“你和我站在一个深渊的两边,要想隔着它俩人携手是办不到的。……如果你爱我,就把你脖子上的十字架取下来,……我不接受你那上帝的唾余。”与我一起做虚无主义者——这样就会重新成为我的父亲,还是继续做神父,由他自己选择吧。
啊?他说什么我把他的心撕成了两半?要逼他发疯?他不曾把我的心撕成两半?他不曾逼我发疯?是他先把我的心撕成两半。我对他正言道:“什么,你有什么权利——说我好像是要对你复仇!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只是要救你吗?难道你永远不明白我是爱你的吗?”可怜的神父,念了十几年神学,讲了一辈子道,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得救和爱。难怪马志尼同志说,应该让教士们学会真正的上帝崇拜,一点没错。
蒙太尼里双手掩面,哭了起来。已经那么大年纪的人了,竟哭得那么伤心。算了,我听都懒得听,干脆用毯子把头蒙起来。
其实,我心里也难过得要命,他毕竟是我父亲。他走后,我也哭起来。我拾起父亲失落在地上的手帕,在上面亲吻、哭泣。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夸张我的坚毅,我心里有时也很脆弱。
听革命故事的人们不要误以为我为了人民向教会宣战。我只为了自己未经同意的私生子的私怨,革命是为了要求赔偿我的生父带给我的受辱。不错,那是他偶然犯下的过错,生活中这类过错的确多的是。我自己也有过不那么光彩的事。但为什么偏偏是我要承受他的偶然过错的后果?我就是想不通。你说我的心态有毛病?我倒想问,谁的心态没有毛病?我多次说过,这是我“私人的痛苦”,革命理想为我这“私人的痛苦”提供了复仇的机会。难道一切痛苦不都是“私人的”?难道为了“私人的痛苦”去报复应该害羞?自由、民主、人民的苦难,都是为了抹去“私人的痛苦”借来用的口号!就像绮达是我在流亡中借来用的身体。我敢说,总有一天,人们不再需要这些口号,就可以复仇。这就是平等!我的自由制造流血,就是为了有一天报复私人的痛苦不再需要害羞,不再需要像我这样乔装打扮,不再需要经过流亡。到那时,没有教会,只有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庭。为了建立这样的法庭,牺牲我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你们应该记住我的牺牲,永远纪念我这个革命烈士。
在玉米地里睡觉,与清晨相逢很特别。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被曙色抱在怀里。
没有想到,一梦醒来,天地不同了。这是一个全新的早晨,从来没有过的早晨。梦中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的诉说,唤醒了我的一场大梦——牛虻的革命神话的大梦,做了差不多五年的大梦。牛虻的父亲、情人和默默爱她的情人都令我感动,只有牛虻不再让我激动,我觉得他有点可怕——我也说不出这是为什么,心中一点感触而已。
要是能像玛梯尼那样去抱慰琼玛的哭泣,该有多好;要是琼玛早点从自己愚情般的痴爱中醒过来去抱住玛梯尼,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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