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人宗教觀
作者︰章力生
第五章 哲學家的宗教觀
1. 甦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 2. 柏拉圖(Plato 427-347 B.C) 3. 培根(Lord Francis Bacon 1561-1626)  
第五章 哲學家的宗教觀 1. 甦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
    古希臘哲學家甦格拉底早歲從父,學習雕刻,曾三次從軍,後因痛感希臘民德腐敗,立志移風易俗,常在街頭演講,訓導青年,勉以明辨是非善惡。其謂人之作惡,乃由不明善惡,苟能知之,必能體行,其說轟動一時;遂以邪說惑人,被控入獄,飲毒殉難。

    甦格拉底,雖非神學家,但甦氏拒絕信奉當時的國教,在他宗教學說方面,我們可以看到他有幾種堅定的信仰;(一)他信一位至高上帝的存在;(二)他信統治萬有的天命,(三)他信上帝要差遣一個使者,教人類認識不滅的真理;要差遣一位導師,撥開雲霧,開通心竅,使人能辨別善惡,認識其道德的責任。(四)他信靈魂不滅;(五)他信善人必受善報;惡人必受惡報。

    西塞祿(Cicero)曾述甦氏對于來生的信仰說︰“這一位無皆哲學家,堅決主張,人類的靈魂乃是一種永遠不滅的神聖的本質;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乃是轉到靈界的道路,但只有義人可獲進入天堂之捷徑。”

    當甦氏飲毒殉難之前,他慷慨赴義,坦然自若的說︰“我一生的作為,乃是在求上帝的喜悅;我深信神必悅納我此生的努力。”(按︰‘進入天堂’、‘蒙神悅納’,必信救主耶穌基督。參閱約翰十四六。)
第五章 哲學家的宗教觀 2. 柏拉圖(Plato 427-347 B.C)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為雅典望族,早歲嘗嗜詩歌美術,二十歲後,從甦格拉底,專治哲學。甦氏殉難,周游列邦;曾游說意大利皇,勸其改革政治,未蒙采納,遂潦倒他鄉,竟至被賣為奴。幸為其友所贖,生歸故里。旋于雅典郊外,設立書院,收留門徒,望重一時。柏氏承其師甦格拉底之說;亦認致知為進德之本。柏氏著書終老,所著《共和國》等書,流傳迄證法。體系嚴密,青出于藍,成為當時空前的哲學家。

    關于柏拉圖的宗教思想,《宗教知識大全》(EncyclopaediaofReligiousKnowledge)中,曾有一段簡要的分析。略謂︰

    “柏氏相信有一位永存、不變、全能、全善,無所不知,無所一在,不屬物質的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人類的靈魂乃是從上帝而來,故靈魂是不滅的,本來是良善的;只是心為形役,以致墮落犯罪;只須超然物外,擺脫情欲,仍能回復原來的境地。”(按︰柏氏此說,乃為“自教論”,在神學上頗多可議之處,作者已另撰專書加以論列。)

    “柏氏認為完善的道德生活,乃是遵行上帝旨意的生活,因為唯有上帝的旨意乃是真理唯一的準則。故人類的至善,乃在認識上帝,想望上帝。”

    “柏氏認為上帝乃是三位一體的。第一位是自有、獨一的實在(Being),在只有良善,故稱之為‘至善’(Good)。第二位是‘道’(Logos),乃是第一位的智慧(Wisdom),亦是這世界的創造者(Maker)。第三位,柏氏稱之日的宇宙的‘靈’(Soul),柏氏認為第二位是從第一位發生的;第三位,乃是從第二位,或是從第一第二位而來的;好像光和熱,是從太陽發出來的一樣。”(按︰柏拉圖的三位一體論,從聖經的真理來看,實屬似是而非。)

    “柏氏以為人類求知的目的,乃在使人類克肖真神;而從人類賦有的德性,以及德性的實踐中,把具體表現出來。”

    “柏氏認為人類乃超越萬物;‘人類不是水石,乃是一種屬天的動物,所以頭部在上,身軀直立,朝著蒼天。’”

    “柏氏痛詆無神論者,乃是一些外強中干,言不由哀之徒。因為‘無神論者,雖是高唱無神論,但是到了危險臨頭之時,鮮不低首下心,承認上帝的大能。’”
第五章 哲學家的宗教觀 3. 培根(Lord Francis Bacon 1561-1626)
    英國大哲學家培根,早歲習法學,曾任議員;詹姆士第一即位,任掌璽大臣,升**官,授子爵,以後棄政,專心治學,培氏為近世經驗哲學的始祖,其所倡導的科學方法,對近世科學進步,實有劃進代的影響。

    培根對于基督教有堅定的信仰,曾發表《我的信仰》(ConfessionofFaith),大致說︰

    “我信基督的受難,足以除去世人的罪孽;凡歸依基督者,便能從聖靈重生得救。我們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大恩,和復活的大能,使我們的靈命復活,成為上帝的兒女,作為基督的肢體。”

    培氏復論無神論的謬妄與禍害說︰

    “只有初習哲學的人,才趨向無神論;造詣稍深者,便能體會宗教的道理。淺學之士只能看到萬事的次因,以致不能深入;必深思博學的人,始能探本窮源,徹悟主宰萬有的真神上帝。”

    又說︰“如果否認上帝,便是摧毀了人類的尊嚴。因為但重肉體,人類便成行尸走肉,便與禽獸無異。”

    人類所以為萬物之靈,是因為有神賜靈性,若失去了靈性,人便失去了上帝的形象,直同下等的動物。其次,人類所以會有超越的境界,非常的力量,過人的忠勇,乃在其堅信上帝的保佑與眷愛;如果否認了上帝,便根本阻抑了人性向上帝的發展。所以,無論從何點來說,無神論都是荒謬之談,只是使人自毀其尊嚴,無從超脫人類之弱點,提高其德性。

    培根曾論宗教與政治的關系說︰

    “政府應有四大柱石,便是︰宗教、正義、計謀和財富,而以宗教為首要。因為國家的治平,國運的昌隆,須視人發能否並如何如守法崇德以為斷。故政府首要之目的,乃在使人民能守法奉公,崇禮明德,此則非從弘揚基督聖道不為功。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沒有基督聖道,縱有良法美意,即使國富兵強,仍難保國家的長治久安。故立國之道,非在武力,不尚霸術。迷信武力統治者,一旦遭受挫敗,應即幡然憬悟,弘揚聖教;感化人心,期挽國運。倘仍一意孤行,倒行逆施,以為天下之業,唯尚力征;則其結果,不但心勞日拙,治理益紊;且必使國家社會,陷于分崩離析之境!

    正如舊約但以理書第五章所記的伯沙撒王,狂傲無道,褻瀆上帝,正當其飲酒作樂的時候,忽然看見粉牆上所寫的文字說︰“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MeneMeneTekelUpharsin),意雲︰“你的國度,到此完結,你被稱在天平里,顯出你的無道,你的國必趨**,歸于滅亡!’”(按︰一切究兵黷武,野心獨裁的君王和領袖,結局都是如此;古今中外,如出一轍。參閱但以理書第五章。)

    培氏特別強調說︰

    “從世界歷史來看,任何宗教,任何法制,都不能和基督聖道,相提並論,等量齊觀,因為只有聖經,才能使國家社會蒙受最大的福祉。”

    (按︰照史家的論斷,英國所以能免法國革命流血的慘禍,乃是歸功于衛斯理的基督教復興運動。英國十八世紀,政治腐敗,社會黑暗,民德墮落,在當時歐洲,乃為一最無生氣的國家;但自衛期復興運動以後,英國政治社會,科學文化,國民道德,均呈突飛猛進的氣象,並免革命流血的慘禍。此即反教有唯理主義的歷史家賴蓋氏WilliamE.H.Lecky,亦終未敢否認之史實。願我忠心謀忠國之士,深思反省,知所憬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