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人宗教觀
作者︰章力生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1. 愛迪生(Joseph Addison 1672-1719) 2. 卡萊爾(Thomas Carlyle,1795-1881) 3. 柯立茲(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 4.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
5. 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1749-1832) 6. 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 1728-1774) 7. 雨果(Victor M.Hugo 1802-1885,我國譯作甚多) 8. 約翰遜(Samuel johnson 1709-1784)
9. 羅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 10.司各脫(Sir Twaitels Co TT, 1771-1832) 11. 莎士比亞(William Shalespeare 1564-1616) 12. 托爾斯泰(Lel Tolstoy 1826-1910)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1. 愛迪生(Joseph Addison 1672-1719)
    英國文學家愛迪生氏,早歲肄業牛津,曾漫游歐陸;所著詩文,感人至深。約翰遜博士(Dr.Johnson)曾說“如果你要想寫好的英文,淺明而不精俗,高雅而不浮華,那你當日夜誦讀愛迪生的文集。”有一位替愛氏作傳記的人說︰“在天才的作家之中,就其對于社會貢獻而論,實在鮮有在愛氏之上者。”愛氏生平的文章,大都見于《觀察報》上(TheSpectator),惟愛氏還有未完的著作,名為《聖道實證集》(EvidencesofChristianReligion),此外還有許多聖詩,散見于各教會刊布的聖詩集內。

    愛氏嘗撰論攻擊無神論者(EssayonInfidelityCondemned)說︰

    “一個無神論者,是無可原諒的,因為他的作為是自誤誤人的。”

    “來世的盼望,乃是我心靈上得安樂的秘訣。因為這個盼望,可使我覺得宇宙格外美麗,人生倍增歡樂;復使我消遺一切憂慮。只要我著眼于永世里的快樂,則一切眼前的失望、不幸、疾病、痛苦,乃至死亡,甚至比死亡更不幸的事,都不足使我介意,因為在永世里,是沒有憂愁、痛苦、疾病、死亡的。”

    “我必須宣告,我對那種不信天堂地獄,不信上帝審判,賞善罰惡的人,實在無法信靠他們……近年無神論者已遭遇重大的打擊,他們沒有堅定的立場,已被趕出他們的堡壘,有些人已退為自然神論者。大多數的無神論學者,都是因為缺乏道德教育,對于宗教問題,完全沒有研究。所以,我們簡直可以說所謂無神論,實乃愚妄無知的別名。”

    “愚妄無知,乃是無神論的基礎,他們所據的柱石,只是他們的‘自作聰明’,以及故意抹煞將來審判的虛驕精神……其實真神的啟示,已有確切的見證,凡有耳能听,有目能見的,都無法推諉,無法不信。道成肉身和救主受難,這些重大的道理,使我們認識上帝對世人的大愛,亦使我們應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上帝和我們的鄰舍,乃至我們自己。……用簡單的例證來說︰

    (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為我們死;試問還有什麼其他更強的動機,可激動我們信靠上帝,敬愛上帝的心呢?

    (二)主耶穌基督既已為我們每個人死,我們還什麼理由不愛我們的人類,甚至最低微不足道的人呢?

    (三)主耶穌既是教會的頭,我們是的肢體,我們如何可以不追求聖潔呢?倘使無神論者對于這些道理,能加以慎思明辨,他們又何至再剛愎自負,為非作惡呢。何至再用他們無稽的妄想來蠱惑大眾,擾亂社會,毀滅道德呢?”

    愛氏又在其它論文中說︰“倫常道德,如無宗教,乃是冷淡的,沒有生命的,沒有意味的。”“真正宗教,和真正德性,才能令人心地活潑快樂,並能達到至高的境界。”

    愛氏一生致力文字工作,其主要目的乃在教人敬畏真神。他在臨終的時候,還要借著他的死作證,來達其崇高目的。因他的繼子華偉克爵士(LordWarwick),還沒有悔改信主,他特別把他召來,為他作最後的見證。其子到他的床前說︰“你此時召我來,我想你必有所囑咐,我當謹守,視為至寶。”愛氏緊握其手,慢慢地對他說︰“我要你看,一個基督徒臨死的時候,有何等的平安!”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2. 卡萊爾(Thomas Carlyle,1795-1881)
    甦格蘭文學家卡萊爾為一石匠之子,早年敏慧過人;當其肄業愛丁堡大學之時,即已開始寫作,表顯他的文學天才,不久即馳譽文壇。卡氏不僅著述豐富,而且文筆流暢,深刻感人,思想獨到,故能自成一家。著有(一)法國革命,(二)腓特烈大帝傳,(三)帝勒爾傳,(四)英雄與英雄崇拜,(五)過去與現在等書。

    卡氏事神敬虔,關于屬靈的事,非常鄭重,論到聖經,他極力強調說︰

    “那是一本崇高神聖的書,乃是人人必讀的書;其道聖潔,其言信實,其文佳美。人類的命運如何,上帝對世人的旨意與作為如何,凡此人類切身重大的問題,自古至今,人未得到解決;只有聖經能給我們答案,能令吾人平安,與神和好。”

    關于聖經一書,對于人生奧秘解答之完滿,對于人類生活影響之重大,卡氏又說︰

    “聖經乃是獨一無二的書,使人類幾千年來,得到真理的亮光,得到德性的培養,而且對于人生最奧秘的問題,得到圓滿的解答。這雖不能驗諸于表面的感覺,但已借先知啟示,但是信而有證,憑著靈性的眼,必能望見其福果。”

    “人類如無基督聖道,人類生活必十分非悲慘,而且必趨滅亡!”

    論到基督教的至尊至善性,他又說︰

    “基督聖道,好比北極明星,永遠發光,黑夜愈深,地上愈暗,其光愈大!”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3. 柯立茲(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
    英國文學家柯立茲為湖上詩人之一,出身劍橋大學,為人富理想,曾有烏托邦計劃,因貧不能實現,遂漫游四方。刊有詩集(一)AncientMaeiner(二)Christabel……等,富有極深哲理,頗受文壇推崇。柯氏的作品,在強烈的宗教思想,對于基督教的價值和影響,尤時多發揮,例如,他說︰

    “我深信聖經乃是上帝的默示,因為聖經一書含有最深奧的道理,天下沒有一書,可與比擬。”

    “無論何人,如能精心研討聖經,便能使其作品,自拔庸俗。”

    “如果人類對于聖經沒有深刻的了悟,則其智慧道德,將失其崇高的作用和目標。”

    “人類與禽獸,不能等量齊觀;即使最野蠻的人,也比禽獸為優越。”

    “兒童如能受到宗教的教育和薰陶,必能脫離一切粗魯張狂的習性。”

    “千余年來,聖經對于人類學術文化科學法律的進步,施以有德性的陶治,實為一潛在的推動巨力。以往聖哲賢人,以及歷史事實,都可為有力的見證。”

    柯氏于晚年,曾從他一生豐富的經驗來加以回顧,並發表其感想說︰

    “我回顧既往,實覺幸福美滿,我有康健的身體,我有治學的能力,我有忠信的親友的幫助;但是我還有一個至高無上的幸福,是人間一切福樂不能相比的,那便是我能作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4.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
    英國文學家狄更斯早歲家貧,父因債務入獄,以擦鞋糊口;稍長,為律師雇工;二十一歲,充某報訪員,以觀察所得,偶作雜記,旋竟大受讀者歡迎,漸露頭角。嗣佳作名著,相繼問世,遂成名家。所作有(一)雙城記(TheTaleofTwoCities);(二)大衛.科波菲爾(DavieCopperfield);(三)老古玩店(OldCuriosityShop);(四)尼古拉斯.尼克爾貝(NicholasNickleby);(五)霧都孤兒(OliverTwist);均膾炙人口,我國亦有節譯本。

    狄氏對聖經一書,非常重視︰當氏去世前一年,他曾在其家書中對他兒子說︰

    “‘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馬太七12),即使人家幸負你,你也不可灰心,寧人幸負你,你不可幸負你的救主,不可違反的教訓。我特意把聖經放在你的書包里,因為這是世界上公認的一部最好的書,里面有最好的教訓。你的哥哥離家的時候,我都是這樣訓勉他們;不要隨從世人的教訓,唯當遵循聖經的指示。’”

    “基督教美妙的真理,是從耶穌來的,我要鄭重地囑咐你、提醒你,倘使你衷心遵行的道理,你便不致遍離正路。”

    “每日朝晚,常于禱告中得到安慰,從未間斷。”

    狄氏維護聖道,非常熱烈,對于當時假冒為善的人,攻擊尤不遺余力,凡讀他著作的人,都能感覺到他是一個對基督教有堅定信仰的人;幾乎每一部作品,都有濃厚的基督教的觀點和意味。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5. 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1749-1832)
    德國文學家歌德精通數國語文、作詩,兼長戲劇小說,家道素豐,曾任律師。狂歡運動時,因作《柏力欣根》(GotzVonBerlichengen)一劇,聲名揚溢。後因戀愛,作《少年維特之煩惱》,沉痛感人,傳誦一時,並譯成中文。一七七五年,被聘入魏馬爾(Weimer)侯廷,望重一時。晚年作《浮士特》(Faust)戲曲兩冊,我國亦有研究,並極力尊重。歌氏曾強調說︰

    “我一切深刻的思想,乃是從我對聖經的信仰而來,我的道德生活和文學,都是從聖經得到指示,聖經乃是我一生最可靠雄厚的資本,真是取之無盡,用之不竭的寶庫。”

    歌氏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神性,他在《與愛克曼論道集》(GespracheNitEckermann,371,March11,1832),中有一段說︰

    “我深信福音乃是絕對的千真萬確的記載,因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格崇高偉大的光輝,都從福音里放射出來,這種光輝是神聖的,只有從真神上帝才能表現出來。”

    歌氏又信靈魂不滅的真理,曾曰︰

    “我完全相信,靈魂是不能毀滅的,它是在永恆里長存的。好象太陽,我們在夜晚,雖不能看見;其實它在另外一個世界,仍是光芒萬丈,照耀人間。”

    在歌氏臨終之前十一天,他對愛克曼(Eckermann)承認他相信基督教是確實的真道。在最後臨終時他又作自白說︰

    “我們不知應如何感謝馬丁.路德和宗教改革,人類在科學文化上無論如突飛猛進,都絕不能超越那福音書里所顯示出來的,基督教的崇高精神。”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6. 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 1728-1774)
    愛爾蘭文學家戈德史密斯之父為牧師,家道清寒,早歲賣文為生,曾在愛丁堡大學醫,惟以詩文成名。著有《威克斐牧師傳》(TheVicarofWakefield),系書信體裁,詳述英國風俗,共百十余篇。

    戈氏作品,無論詩文,都能感人以深。司各脫爵士(SirWalterScoTT)曾說︰“戈氏的寫作,有一貫的宗旨,便是要揭發人類罪惡,提高人類德性,而且確能達成這一個偉大的任務,實堪稱為英國第一流的作家!其名著《威克斐牧師傳》,不僅在文學上,有其價值;對世道人心,裨益尤大。”

    戈氏深信上帝創世的工作,乃有一整個的計劃,他說︰

    “我們只能看到作為的一致,美妙和確實,無論從大處小處來看,都是這樣,這實非人智所能測度。關于上帝對于人類護理的奧秘,不是一個哲學家可以解答的。上帝對于世人,一視同仁,不分軒輊,無論幸與不幸,富或貧苦;如屬神的子民,其最後的歸宿,都要得到同一的福樂、同一的盼望。”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7. 雨果(Victor M.Hugo 1802-1885,我國譯作甚多)
    法國大文豪雨果,年僅十七即從事著作,深惡古典文學束縛思想,力主思想自由,遂為浪漫派首領。雨氏于詩文小說戲劇,均多名著,綜計戲劇有︰(一)克林威爾劇引,(二)國王游樂,(三)愛娜尼(Hernani),(四)安琪樂(Angelo),(五)呂勃拉(RusBlas)等,詩有︰(一)沉思,(二)秋葉,(三)心聲,(四)天罰,(五)光與影,(六)薄暮之歌,(七)世代之歌等。小說則有︰(一)巴黎聖母院,(二)海上勞工,及(三)悲慘世界(LesMiserables)。雨氏亦關心國事,曾充國會議員,拿破倉第三稱帝,亡命國外,拿氏敗亡,重返故國;適普魯士兵圍巴黎,竟投筆從戎,執干戈以衛社稷,死後國葬,極備榮哀;有“奧古斯丁第二”之稱。

    雨氏深信靈魂不滅,曾著論竭力維護他的信仰說︰

    “一個如果要永死,那生命便毫無價值。……我深深覺得有將來的生命,那好像一棵樹砍掉以後,卻仍發出新枝嫩葉,更有生氣。不信的人,以為靈魂是依附身體的;但是我覺得我的肉體雖然越來越衰老,我的靈命卻越是更輝煌。五十年來,我用散文、詩歌、歷史、哲學、戲劇、小說、諷刺,各種方式,表達我的思想,但是我覺得,我還沒有表盡我千分之一的思想。一旦我進入墳墓,我只能說︰我已做完了世上的工作;但我不能說,我已結束了我的生命。墳墓不是此路不通的死巷,乃是一條引導前程的大道;正如黎明以前的黑暗。我的工作,正是方興未艾;人類渴慕永生,即是永世的證明。”

    雨氏對于上帝的存在有堅定的信仰,他的著作也有強烈宗教意味的小說。唐納氏(R.P.Downes)在其所著《HousewiththeImmortals》一書中說︰

    “史塔佛氏(M.PaulStapfer)在其和雨果的回憶錄中記著說,有一次在飯後談話中,雨氏發表一篇長論略謂︰

    ‘無神論是何等的可憐,卑微和可笑啊!因為上帝乃是明明存在的。我對上帝的存在,比我自己的存在,更覺真實。如神許可,給我充分的時間,我至少每隔四小時,必定禱告一次。我每天朝晚必定禱告,那是我定規的功課,如果我在夜間步行,我必禱告。我為什麼禱告?第一是求神我力量;因為,我雖有是非之心,但深知我的缺陷,我沒有力量抵擋罪惡。但是上帝在四周圍繞我,在支持我,我們在里面,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徒17︰28)。萬物都是藉而造的!’”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8. 約翰遜(Samuel johnson 1709-1784)
    英國文學家約翰遜博士早歲肄業于牛津;二十八任倫敦君子雜志(Gentleman'sMagazine)記者,文名始著。後獨力編輯《英國大辭典》,那年得皇家獎金。一七**年,組織文學會,成文壇泰斗。著作除《英國大辭典》,還有(一)西方群島之旅行,(二)詩人傳,(三)倫敦,(四)阿比西尼亞的王子等。

    約氏對于基督教有極堅定的信仰,他說︰

    “基督教是絕對不怕疑反對的,愈加考驗,愈經詰難,她的真理,愈是顛撲不破。世界上有許多偉大人物,起初反對基督教,但是經過嚴肅考慮和徹底研究以後,便歸依基督。例如**學家格羅休斯(Glotius),是一個十分尖銳的世界知名人物,凡事要追究證據,決不肯輕易盲從任何宗教;但是結果也信了上帝。大科學家牛頓,當初也是不信,以後篤信不疑。”

    約氏曾說︰“倘要明白道德責任,首當承認宗教的必要;因為所謂道德,實乃上帝的意旨。”

    有一次有人問他說︰“為什麼許多文人,不信上帝?”

    他立刻答復說︰“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研究聖經的內容。”

    當約氏臨終之時,有一位青年對他作最後的探訪,談到宗教問題,約氏用十分嚴重的態度對他說︰“青年人,吾一生研究,稍負時望,現在不久就要見我的造物主,請你虛心接納我的贈言︰你一生一世,當天天讀經!”

    在其逝世前幾天,他又對候爾(Hoole)說︰“我奉勸你誦讀聖經,多多默想,不要丟棄聖經,嗜讀小說。我對聖經沒有充分研讀、讀經也沒有十分專心——此乃我一生十分遺憾的事。”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9. 羅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
    羅斯金為英國文藝批評家,出身牛津大學,著作計有︰(一)近代畫家,(二)威尼斯的石頭,(三)建築的七盞明燈,(四)終局,(五)無價值之倫理學,(六)金河王,(七)自傳等。

    據一位文藝批評家說,羅氏乃是一位極有創造思想的人,他極力抨擊當時文藝的虛妄,他的作品,有一種超凡脫俗的哲學思想。他的觀察非常精細深入,好像一位戴著顯微鏡和望遠鏡的人,他的文章又生動有力,感人至深——“他仿佛使讀者戴上鏡片,如讀其文,便覺自然景物、花木雲霞,更為美麗。”

    羅氏對上帝創造的自然世界之莊嚴美麗,非常欣賞贊美,在他的作品里時時表露他崇敬的思想,正如他說︰

    “聖經對于欣賞自然有極高的想象力,所以有不同凡響的文學價值。……耶穌對于人類有永遠不衰的影響。主耶穌基督在世為人時,的生活,常在田野山間和村莊鄉僻,與自然之美接近。……近代的教育,似乎企圖要消滅人類對自然之愛。學童的時間,大都消磨在學習文字的抽象科學原理上面,而無暇接近自然,不能研究上帝創造的自然,這實在是一種違反人性的教育。”

    “欣賞自然和敬拜上帝,是很有關系的,凡愛好自然、恆切信仰上帝之人,而其心地亦更為聖潔。”

    “愛好自然,可以令人真正認識到人生的本性,以及人和上帝的關系。”

    “鶯歌燕舞,只是敗德喪志;營求名利,尤使心為其役;只有蒔花負犁,讀書研究,仁愛樂觀,常常祈禱,始能心曠神怡,有真正快樂。”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10.司各脫(Sir Twaitels Co TT, 1771-1832)
    英國詩人、著名小說家司各脫出生于沒落的古老甦格蘭家族,父親是愛丁堡的律師,受其父影響,司氏早歲習法律,就學于愛丁堡大學,做過律師、出版家,但任過愛丁堡高等民事法庭庭長,被封為二級男爵的貴族稱號。至今司氏仍具有極高的聲望,在歐洲被認為是歷史小說的創始者,在文學史上佔重要顯位。

    英國的狄更斯、薩克雷、法國的巴爾扎克、大仲馬雨果、俄國的普希金,都受到他的啟發和影響。

    司氏的作品,有豐富的宗教觀靈感,並極具歷史栩實的描寫手筆。其內容涉及從十字軍東征起,經過十七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到八十世紀君主立憲時期為止的事件。

    從其所著《艾凡赫》、《清**》、《密得西恩監獄》、《十字軍故事》等世界名著中,可以看見司氏抨擊鞭撻當時代宗教腐化、叛道的思想。

    在宗教和政治方面,司氏對信仰表現出篤信、虔誠,沒有因擠身上層社會而影響他先前的信仰。

    在司氏的文學作品當中,讓人看到他純正的宗教思想及對上帝的認識。其所著書中,有一段用甦格蘭最杰出的對曲唱出的聖詩︰

    “當上帝垂愛的以色列人,

    從奴役之國遁逃,

    上帝,他們的父親——親作煙和火柱的向導︰

    白天,沿著驚恐的大地,雲柱細輕緩滑動,

    夜晚,絳紅的火柱歸來,照耀阿拉伯沙漠。”

    司氏又在其所著《拿破倉傳》(LifeofNapoleon)中對當時的反對聖道者,不遺余力地攻擊;而對于拿破倉之篤信聖道,尤有生動的描寫。(另詳︰本書十四章拿破倉的見證)

    當他臨終之時,據其女婿陸哈德(Lockhrt)在為司氏所作的傳記中說——司氏吩咐陸哈德說︰“把那本書拿來。”他的女婿問︰“你要哪本書呢?”司氏反問說︰“你還要問嗎?你還問什麼書嗎?只有一本書——那便是聖經。”當他女婿打開聖經讀完了約翰福音十四章之後,司氏在最後一息的時候,對他的女婿說︰

    “這章聖經,真給我極大的安慰。我現在有最後一句話要對你講︰你務要做一個敬虔有德的善良之士,信靠這聖書的話;除此以外,不能得到安慰。”

    司氏常說︰“聖經一書,寶藏無窮,即使一位最有學問、最敏銳、最勤奮的人,無論他用多少時間去精研,都不能窮盡全書的道理;那是一個無窮的寶藏,越加探討,越覺豐富!”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11. 莎士比亞(William Shalespeare 1564-1616)
    英國詩人兼戲劇家莎士比亞,早年失學,一五八六年赴倫敦為伶人,後替劇場譯改古典。一五九二年起,創編劇本,自成杰作三十五篇,其中著稱于世著,有四大悲劇;(一)Hamlet;(二)Macbeth;(三)Othello;(四)KingLear。著名喜劇有︰(一)威尼斯商人,(二)仲夏夜之夢,(三)皆大歡喜,(四)以尺報尺。詩集出版者,有︰(一)VenusandAdonis;(二)Lucrece;(三)短歌(Sdonis)等。

    莎氏雖為一個文學家,但大家都承認他是一位最偉大的道學先生(Morateacher)。他于主日,必參加崇拜聚會,從不缺席,他研究聖經,終生不輟。在他的作品里常常談到宗教問題,他雖未直接引用聖經,但是他卻把聖經的教訓,例如人類的原罪和悔改,上帝的公義和慈愛,用高雅的詩文,間接地表達出來。在他的遺囑里,他寫著這樣一段話︰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我的造物主——上帝的手里,希望並且確信,靠著我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使我可以得到永生的福分。”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12. 托爾斯泰(Lel Tolstoy 1826-1910)
    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為世襲伯爵、幼孤,與兄妹寄養叔母家。年十五,入卡山大學(UniversityofKazan),因厭惡學課,借故退學;二十三歲,入高加索炮兵隊;二十四歲,發表其**作《幼年》(Childhood)。一八五四年,參加克里米戰股;戰後漫游歐陸。歸後于故鄉辦學,潛心著述;後又盡棄家產,過農民生活。著有︰(一)戰爭與和平,(二)安娜.卡列妮娜,(三)懺悔錄,(四)主與僕,(五)人生論,(六)藝術論,(七)我之宗教觀書。托氏反對政府專制,提倡人道主義,主張土公有,為俄國著名思想家。

    托爾斯泰是一個終身尋找上帝的人,他在年輕的時候,原來對神有信仰,但後來卻失去了,當他十八歲逃出卡山大學的時候,他把以往一所學所信的都丟棄了。

    “到了成人的時代,他和一般世一樣,把傳統的宗教信仰,完全拋在腦後。但是,托爾斯泰和一般不信的人有一個很大的不同,便是他仍是深深感覺到︰他雖已拋棄他固有的信仰,心里總覺得‘若有所失’,因他失去了以往那種敬虔和追求聖潔的生活,內心十分空虛。而這一空虛之感,正是他以後靈性復興的轉機。”(見J.A.HaTT,《onPilgrimsinReligionofFaith》第一一八頁。)

    到了他五十歲,經過了若干年的傍徨和怠喪,他的靈魂終于得了安慰;他對神的信心,失而復得,他的人生也完全改變了!從此時起,直到死時,托爾斯泰便成了一個文學布道家。他以住的生活,乃傍徨不安,無論何種學問,都不能令其滿意;至此以後,他便鍥而不舍,得著生命真道。從前在世上追求良善、聖潔、和平、仁愛的願望,全都落空;現在從福音里得了啟示的光亮,看見主耶穌基督的聖容,才使他多年所渴慕的,具體呈現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