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力生
哥倫布氏深信地圓之說,欲向西行,探尋亞洲航路。一四九二年,得西班牙王斐迪南第五及五後之贊助,率艦三艘,出國遠征,乘風破,歷經艱險,終渡大西洋,抵達北美洲巴哈馬群島(Bahamas),後又繼續探航,西印度群島及南美沿岸,亦次第發現。
哥氏不僅有深入獨到的觀察/百折不撓的勇氣、崇高偉大的人格,並且有對真神上帝堅定的信仰。華盛頓.愛文(WashimgtonIrving)在其為哥氏所作的傳記中,有一段說︰
“哥倫布乃是一位敬仰耶穌基督,極富宗教精神的人。他到美洲探險,不是為尋找寶藏;其主要動機,乃為傳揚福音,帶領失喪者成為被揀選的器皿,要借著神的手達成一個崇高的目的。世界將來的結局,乃是要萬族萬邦都團結在救主的旌旗之下;一切異教國家,都要脫離黑暗,進入真光,在聖教會之中,合而為一。他所以要冒險出發,尋找新陸,其主要目的即在傳揚福音,他開始此一偉大事工,乃是奉三一真神之聖名而作,所以他在登輪起程之前,他先領受聖餐。等到他發現了新大陸,他先向上帝感恩贊美;他登陸以後第一事,便是匍匐在地,屈身敬拜上帝。到了新大陸,他並不急急建尋求財富,而先研究地理,計劃開化土人,使其亦能信奉聖道。”
在哥氏遺囑之中,他囑咐他的兒子迪果(Diego)與任何願繼承他的事業之人︰“要盡力設法聘請四位好的神學教授,照著上帝的旨意,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遞增教授和熱心傳道人員的名額。由于這些神學教授研究與工作,使整個西印度群島的居民能歸依基督,信奉真道。”
英國北極探險家約翰.富蘭克林一八○○年入海軍,參加哥本哈根及特拉法加海戰,著有功勛,嗣後屢赴北冰洋及哈德遜灣深險。一八四五年五月十九日,再赴北極探尋西北航路,一去不返;兩年以後,始覓得其尸體,世稱約氏為自大西洋至太平洋西北航路之發現者。
約氏乃為一個酷愛聖經,相信基督的虔誠信徒。當一八二○年,約氏年三十四歲,被派赴北極探險,他被困在“探險堡”(FortEnterprising),這乃是在介于大熊湖(GreatBearLake)和大奴湖(GreatSlaveLake)之間的一個冰天雪地的荒僻之區。他長期困守,便與聖經為伴,得到了天上的快樂與益處,並且發現聖經中前所未悟的真理和妙處。在這個時候,他又寫信給他的姊妹︰
“倘人承認自己有罪,便應追問如何得救之。然其一旦了悟福音,明白得救之道,其樂而言宣。主耶穌基督,為罪人得救而死,乃是道路、真理與生命(約14︰6);凡是到 前的人, 必不丟棄(約6︰37);世界上還什麼東西比這種允許與保證更為寶貴,更可快樂呢?還有什麼比這天上的景象,更能深印人心?我們還不用感恩之心來敬拜上帝嗎?”
約氏自一八二○歸依救主,二十余年之間,常常深感與主同在的喜樂,無論航行到天涯地,他深深感應到有上帝在護佑著他。他的船員在其家中提到約翰.富蘭克林,說他在船上儼然是一位主教,我們在主日,朝晚兩次,必舉行崇拜會,早晨值班不能禮拜的,常在晚上參加。我們則兩個都參加,船員們都敬愛他,常常說︰縱有全英國一半的牧師,還不如這一位“主教”!
羅利爵士乃是英國一位著名的人物,性好冒險,探衛赴美。羅氏深信靈命永生之道,曾說︰“我敬拜上帝,因為我們是照 的形象造的。凡是奉上帝的人,死後必得善報。”
後羅氏被人誣下獄,在獄中十三年寫了一本《世界史》(HistoryoftheWord)。羅氏在臨刑之前,寫信給他的妻子說︰
“要及時敬拜上帝,不要蹉跎,你必從 得到永世的無究盡的安樂;教你的兒子趁年幼之時,就敬愛上帝,事奉上帝;讓上帝作你的丈夫,作兒子的父親。這一位丈夫,這一位父親,是永不會離開你們的。”
“余即離世,不能多說,全能永在的、無量無限、不可思議、至聖至善的天父上帝, 乃是真光,乃是生命,願 保佑你們,憐憫我,赦免誣告我,逼害我的仇人;帶領我們在 天國的榮耀里相見……”
英國南極探險家沙科爾頓爵士,在其所著《南文》(Sorth)一書中描寫他的驚險的事跡,真令讀者觸目驚心,有永不磨滅的印象。其中有一段說︰
“當我回想以往種種危險緊張的經過,實在不能不令我相信的是︰人的探險隊,竟然確有上帝在領導,這才使我們能夠渡過冰天雪地、狂風凜厲的大海。尤其那一次當我們翻越過南喬治亞(SouthernGeorgia)重重冰山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我們同伴三人中,似乎另有一位同在,不是三人,仿佛有四個人。我對于這點從未向同伴們提及,但是有天,我的同伴華斯來(Worsley)對我說︰‘船長,我有一個奇妙的感應,在我這次南極長征中,乃有另外一位(AnotherPerson)在我們中間。’”(按參閱但以理書三章。那另一位,即主耶穌!)
當他最後一次離英探險之時,他還是述說他每次探險航程中,上帝同在的經歷,他引詩篇139︰9、10說︰
“‘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里, 的手必引我, 的右手,也必扶持我。’這篇詩,正是確切描寫我們探險的情況。”
史坦利爵士為英國著名的非洲探險家,亦為李文斯頓(Livingstone)的承繼者。史氏原名約翰.羅蘭治(JohnRowlands),早歲赴美,南北戰時,服務同盟軍,旋入新聞界。一八六九年,奉命赴菲,一八七四年,又赴菲作二次探險,繞維多利亞湖航行一周,發現希米約河(ShimeeyrRiver)。一八七八年,他奉命赴菲主持剛果自由國之興建事工。史氏自述其歸依基督的經過說︰
“一八七一年,我在倫敦初見李文斯頓之時,我乃是一個最大無神論者。我一見這位孤獨的老人家,我便在心中起了一個問題,自己問自己說︰‘他為啥會這樣活在世上呢?’
相處了幾個月,常常听他講聖經里面的道理,漸漸地他那種愛人的心,便把我給潛移默化,結果我也得到了這種愛人之心,從他的敬虔、溫和、熱心、誠懇,以及其處理聖工之從容安詳,人雖然沒有勸我歸主,我卻情不自禁的被他的人格感化,歸依了救主。”
太空人葛蘭.約翰氏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據其牧師愛雲氏(FrankA.Erwin)稱,葛氏于每逢主日必到教堂參加崇拜聚會,從不缺席;在冬季大雪之時,還提早來會,協助鏟雪,使會眾均可乘車直達教堂門口,足證其樂道愛人之精神。
葛氏在其所著︰《我為何信神》(WhyIKnowThereIsaGod)一文中稱︰
“當我被征召受太空訓練之時,我首先須讀一本小冊,便令我想見太空之偉大。其中有一個名詞,稱為‘光年’。光的速度一秒鐘能行十八萬六千英里,換言之,在一秒鐘之內,則一個‘光年’,其發射距離的直徑之遼遠,實令人不可思議。而天河眾星距離的直徑,乃有十萬‘光年’。則其偉大更令︰無限體系中,眾行星都能各按其位,各循其軌旋轉運行,井然有序,準確無誤,這絕對不能出于偶然,必定有一個偉大的計劃,亦必有一個偉大的力量——就是我們敬拜的上帝。我們憑人的官感,雖不能夠看見 ,摸到 ;但是借著 所表現的不可思議的大能,及其精細奇妙的設計,便使我們不能否認上帝的存在(參閱羅馬書1︰19、20)。
就飛行空中的飛機來說,它必須有精微巧妙的設計,亦必須有強大有力的發動機,但卻另需要一個看不見摸不到的力量,方能發揮其功能,完成其航行的使命——那便是指南針。但是誰在那里指揮那指南針呢?這雖超乎人的官感,我們不能觸摸,不能目睹;但由于其所生的實際效果,卻令人無可推諉,不能否認,不可違抗。我們要航行安全,我們要達成使命,必須時時刻刻注視那‘指南針’。
這便使我們領會到一個屬靈的真理,那便是人類生活至高無上,不可須臾或離基督聖道。”
(參看《讀者文摘》(Reader'sDigest),July,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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