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力生
哥伦布氏深信地圆之说,欲向西行,探寻亚洲航路。一四九二年,得西班牙王斐迪南第五及五后之赞助,率舰三艘,出国远征,乘风破,历经艰险,终渡大西洋,抵达北美洲巴哈马群岛(Bahamas),后又继续探航,西印度群岛及南美沿岸,亦次第发现。
哥氏不仅有深入独到的观察/百折不挠的勇气、崇高伟大的人格,并且有对真神上帝坚定的信仰。华盛顿.爱文(WashimgtonIrving)在其为哥氏所作的传记中,有一段说:
“哥伦布乃是一位敬仰耶稣基督,极富宗教精神的人。他到美洲探险,不是为寻找宝藏;其主要动机,乃为传扬福音,带领失丧者成为被拣选的器皿,要借着神的手达成一个崇高的目的。世界将来的结局,乃是要万族万邦都团结在救主的旌旗之下;一切异教国家,都要脱离黑暗,进入真光,在圣教会之中,合而为一。他所以要冒险出发,寻找新陆,其主要目的即在传扬福音,他开始此一伟大事工,乃是奉三一真神之圣名而作,所以他在登轮起程之前,他先领受圣餐。等到他发现了新大陆,他先向上帝感恩赞美;他登陆以后第一事,便是匍匐在地,屈身敬拜上帝。到了新大陆,他并不急急建寻求财富,而先研究地理,计划开化土人,使其亦能信奉圣道。”
在哥氏遗嘱之中,他嘱咐他的儿子迪果(Diego)与任何愿继承他的事业之人:“要尽力设法聘请四位好的神学教授,照着上帝的旨意,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递增教授和热心传道人员的名额。由于这些神学教授研究与工作,使整个西印度群岛的居民能归依基督,信奉真道。”
英国北极探险家约翰.富兰克林一八○○年入海军,参加哥本哈根及特拉法加海战,著有功勋,嗣后屡赴北冰洋及哈德逊湾深险。一八四五年五月十九日,再赴北极探寻西北航路,一去不返;两年以后,始觅得其尸体,世称约氏为自大西洋至太平洋西北航路之发现者。
约氏乃为一个酷爱圣经,相信基督的虔诚信徒。当一八二○年,约氏年三十四岁,被派赴北极探险,他被困在“探险堡”(FortEnterprising),这乃是在介于大熊湖(GreatBearLake)和大奴湖(GreatSlaveLake)之间的一个冰天雪地的荒僻之区。他长期困守,便与圣经为伴,得到了天上的快乐与益处,并且发现圣经中前所未悟的真理和妙处。在这个时候,他又写信给他的姊妹:
“倘人承认自己有罪,便应追问如何得救之。然其一旦了悟福音,明白得救之道,其乐而言宣。主耶稣基督,为罪人得救而死,乃是道路、真理与生命(约14:6);凡是到祂前的人,祂必不丢弃(约6:37);世界上还什么东西比这种允许与保证更为宝贵,更可快乐呢?还有什么比这天上的景象,更能深印人心?我们还不用感恩之心来敬拜上帝吗?”
约氏自一八二○归依救主,二十余年之间,常常深感与主同在的喜乐,无论航行到天涯地,他深深感应到有上帝在护佑着他。他的船员在其家中提到约翰.富兰克林,说他在船上俨然是一位主教,我们在主日,朝晚两次,必举行崇拜会,早晨值班不能礼拜的,常在晚上参加。我们则两个都参加,船员们都敬爱他,常常说:纵有全英国一半的牧师,还不如这一位“主教”!
罗利爵士乃是英国一位著名的人物,性好冒险,探卫赴美。罗氏深信灵命永生之道,曾说:“我敬拜上帝,因为我们是照祂的形象造的。凡是奉上帝的人,死后必得善报。”
后罗氏被人诬下狱,在狱中十三年写了一本《世界史》(HistoryoftheWord)。罗氏在临刑之前,写信给他的妻子说:
“要及时敬拜上帝,不要蹉跎,你必从祂得到永世的无究尽的安乐;教你的儿子趁年幼之时,就敬爱上帝,事奉上帝;让上帝作你的丈夫,作儿子的父亲。这一位丈夫,这一位父亲,是永不会离开你们的。”
“余即离世,不能多说,全能永在的、无量无限、不可思议、至圣至善的天父上帝,祂乃是真光,乃是生命,愿祂保佑你们,怜悯我,赦免诬告我,逼害我的仇人;带领我们在祂天国的荣耀里相见……”
英国南极探险家沙科尔顿爵士,在其所著《南文》(Sorth)一书中描写他的惊险的事迹,真令读者触目惊心,有永不磨灭的印象。其中有一段说:
“当我回想以往种种危险紧张的经过,实在不能不令我相信的是:人的探险队,竟然确有上帝在领导,这才使我们能够渡过冰天雪地、狂风凛厉的大海。尤其那一次当我们翻越过南乔治亚(SouthernGeorgia)重重冰山的时候,我常常觉得,我们同伴三人中,似乎另有一位同在,不是三人,仿佛有四个人。我对于这点从未向同伴们提及,但是有天,我的同伴华斯来(Worsley)对我说:‘船长,我有一个奇妙的感应,在我这次南极长征中,乃有另外一位(AnotherPerson)在我们中间。’”(按参阅但以理书三章。那另一位,即主耶稣!)
当他最后一次离英探险之时,他还是述说他每次探险航程中,上帝同在的经历,他引诗篇139:9、10说:
“‘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就是在那里,袮的手必引我,袮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这篇诗,正是确切描写我们探险的情况。”
史坦利爵士为英国著名的非洲探险家,亦为李文斯顿(Livingstone)的承继者。史氏原名约翰.罗兰治(JohnRowlands),早岁赴美,南北战时,服务同盟军,旋入新闻界。一八六九年,奉命赴菲,一八七四年,又赴菲作二次探险,绕维多利亚湖航行一周,发现希米约河(ShimeeyrRiver)。一八七八年,他奉命赴菲主持刚果自由国之兴建事工。史氏自述其归依基督的经过说:
“一八七一年,我在伦敦初见李文斯顿之时,我乃是一个最大无神论者。我一见这位孤独的老人家,我便在心中起了一个问题,自己问自己说:‘他为啥会这样活在世上呢?’
相处了几个月,常常听他讲圣经里面的道理,渐渐地他那种爱人的心,便把我给潜移默化,结果我也得到了这种爱人之心,从他的敬虔、温和、热心、诚恳,以及其处理圣工之从容安详,人虽然没有劝我归主,我却情不自禁的被他的人格感化,归依了救主。”
太空人葛兰.约翰氏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据其牧师爱云氏(FrankA.Erwin)称,葛氏于每逢主日必到教堂参加崇拜聚会,从不缺席;在冬季大雪之时,还提早来会,协助铲雪,使会众均可乘车直达教堂门口,足证其乐道爱人之精神。
葛氏在其所著:《我为何信神》(WhyIKnowThereIsaGod)一文中称:
“当我被征召受太空训练之时,我首先须读一本小册,便令我想见太空之伟大。其中有一个名词,称为‘光年’。光的速度一秒钟能行十八万六千英里,换言之,在一秒钟之内,则一个‘光年’,其发射距离的直径之辽远,实令人不可思议。而天河众星距离的直径,乃有十万‘光年’。则其伟大更令:无限体系中,众行星都能各按其位,各循其轨旋转运行,井然有序,准确无误,这绝对不能出于偶然,必定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亦必有一个伟大的力量——就是我们敬拜的上帝。我们凭人的官感,虽不能够看见祂,摸到祂;但是借着祂所表现的不可思议的大能,及其精细奇妙的设计,便使我们不能否认上帝的存在(参阅罗马书1:19、20)。
就飞行空中的飞机来说,它必须有精微巧妙的设计,亦必须有强大有力的发动机,但却另需要一个看不见摸不到的力量,方能发挥其功能,完成其航行的使命——那便是指南针。但是谁在那里指挥那指南针呢?这虽超乎人的官感,我们不能触摸,不能目睹;但由于其所生的实际效果,却令人无可推诿,不能否认,不可违抗。我们要航行安全,我们要达成使命,必须时时刻刻注视那‘指南针’。
这便使我们领会到一个属灵的真理,那便是人类生活至高无上,不可须臾或离基督圣道。”
(参看《读者文摘》(Reader'sDigest),July,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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