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雅各
基督教的信仰完全根據聖經。一個人的信仰如何,可以從他對于聖經的態度而定。基督徒的最大責任就是維護聖經,尊重聖經,如同以色列人對待約櫃一樣。聖經與基督都是神的話,不過一者為寫出的話,一者為活出的話。二者互作見證,並且一同啟示神的旨意和顯明神的自己。在聖靈的光照里,我們可以在聖經中看見基督,也可以在基督的身上看見神的話。
除了基督以外,聖經是神給人最大具體的禮物。在白紙黑字之間使人可以閱讀、考查、思想,直到能清楚地認識聖經確是神向人所說的話,將神的心意完全向人吐露,並且指示人所當行的路。聖經一方面是簡明清楚的,使人容易找到救恩之門,但另一方面又是深奧難測的,使人無從窺其終極。神並非不願意人更明白他的啟示之道,但卻有意向不敬虔的人隱藏,為此我們應當尋求如何能明白聖經之方法,然而只有方法,並不是對每個人都有用的。
我們要求神指示我們進入真理路徑,也要求神賜給我們敬虔的心靈。我們只有俯伏在他面前,仰望他藉著聖靈使我們明白他的話。本書所提到的各種方法,只作參考和印證之用,並非律法和規條。因著篇幅有限和眉目清楚起見,便作提綱式的分段較詳的講述。雖較刻板生硬,但卻方便集中。從聖經的本身說起,以後提到讀法、解釋、考查和傳講。本書後半是為作主工作的人寫的,當然凡有心事奉神的聖徒都該在這些事上留意,以備為神使用。願神施恩成就他的旨意。
首先我們應當對聖經的本身有基本的認識,因此在讀經和查經的時候,就不至于漫無方向和毫無依據。關于聖經是從那里來的,如何產生的,聖經的主要內容和道理是什麼,以及聖經究竟有什麼目的和功用,都是我們需要知道的。若不清楚聖經的價值、性質和它與我們的關系,就可能減低了我們對它的重視和追求。
聖經的確是一本最奇妙的書,經數千年來的發掘和研究,有關的著述何止千萬本,但仍未能窮其精奧和豐盛,直到今日仍可能有新的發現和領悟。因為神是無限的,所以神的道也是無窮的。講解聖經的書,與聖經本身相比較,正如一本介紹宇宙的小書與宇宙的本身相比較一樣。本書的目的不過是介紹讀經的入門,至于登堂入室仍有待個人在聖靈的引導中直接前進。
我們不可忘記,將有關講論聖經的書作為學術上的研究並無不可,但對于聖經本身卻不能只當作一種學問上的研究。那樣我們容易陷入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愚昧和流于後世聖經批評學者的錯誤。我們研究聖經的目的並不僅是為著研究聖經這部書,乃是要從聖經中認識神。聖經的本身是一條道路,而不是一個終點。許多人在這條道路上停于中途,而未達到終點,是足以為鑒的。
—、聖經的來源
世界上的書籍雖浩若煙海,然而只有一本是從神而來,可稱為天書,就是基督教的聖經。這並非是妄稱欺人,乃是鐵般的事實,經幾千年的考驗,為無數聖徒所篤信不疑。這是基督教教義的基礎,也是基督徒信仰的根據。如果聖經的來源是出于常人,與他書無異,基督教就應當從地上完全消滅,基督徒也應當徹底地放棄信仰。因為在聖經中它從始至終自稱是神的話,那就是妄作見證,欺騙世人,我們知道謊言里不會產生真理,神也絕不能祝福謊言,將人類永遠的救恩寄托在一本充滿了虛謊的書上。
我們相信聖經是從神而來,但卻是藉人寫成的。它所以成為經典是由于先有猶太人公認的舊約,以後由基督教古時大會公認了新約,二千年來又為基督教所有宗派所承認,並奉之為神聖不可改變的絕對權威,代表著神完全的意旨和最高最終的啟示。教會與聖經是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離了教會,聖經無從保存、流傳和彰顯;離了聖經,教會立即就要腐化、混亂和黑暗。聖經既從神而來,是神的話,我們如何看待聖經,就是如何對待神了。
關于聖經的靈感和默示,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但只有根據聖經本身的見證和線索最為可靠。那些不信的論調、理智的推測或片面的定論都不足為憑。按著聖經本身的啟示,使我們很清楚的可以看出,聖經是神的靈感動人寫出來的,毫無錯誤和摻雜。有極多的內證和外證,使我們毫無疑惑的可以相信聖經是神的話。
(一)聖靈的默示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這一句話就說出了聖經的來源。「默示」在原文乃「吹氣」、「呼出」的意思,正如神在創造工作中的運行和動作一樣(創一2-3,二7;伯卅二8,卅三4;詩一O四30)。運行和吹氣都是藉著神的靈,所以神的默示也就是聖靈的感動(彼後一21)。關于聖靈默示聖經的過程和情形需要進一步的認識。
1.神有話語
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目的是為著與人有交通,使人能夠認識他。在伊甸園時,神常親自與人來往交談。自從人犯罪與神隔絕以後,神雖然不能與每個人直接說話,但他仍有話要向人說。神在古時曾多次多方地向人說話,在這末世他仍然要向人說話(來一1)。神說話的方法很多,或藉人聲(撒上三7-9;徒廿六14),或藉顯現(創十七1,十八1),或藉天使(創十九1;徒七38),或藉異象(創十五1;徒廿二17-18),或藉異夢(創廿八12-13;太二12-13)。不過那些多半是神當時向個人說的。
2.藉靈感動
神最常用的途徑是藉著聖靈感動向人的心直接說話(賽六一1),或藉著人的口說出神的話來(撒下廿三2;撒上十6)。人在聖靈感動中得到神的話,並不是人以肉體的耳朵听見外在的聲音,而且常是人里面得到的一種啟示(林後十三3;王上十九9-12)。所以當神的話臨到一個人的時候,旁邊的人並不知道(王上十三20,廿二24)。聖靈的感動有的是極其清楚的(結一3;三22),也有的當時候不夠清楚(約三8),但是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是在聖靈感動中了(林前七40)。
3.命人寫上
神不但對當時一些人說話,也要對後世許多人說話,神在一時所說的話,也有長久的用處在,所以常叫人將當時的事情、話語記載起來以作將來之用(出十七14,廿四4,卅四27;申卅一24-26;賽三十8)。有的書卷雖未明言系受神命而寫,但顯明有神的旨意和默感在內(路一l-3,傳十二9-11),特意被保存下來作為代表神心意的書籍,為神所承認(書廿四26;撒上十25)。
4.應用已知
聖經中許多的內容和材料,是人已經知道的。有的是古時的歷史,有的是當時的時事(代上一1-2,廿九29;代下九29),然而這一切不過如同建造聖殿時所用的材料(代上廿九2-16),被收集來建成一個新的神的居所,有些書籍雖有歷史價值,但不足為聖經中之一卷,所以也就被遺失或放棄了(民廿一14;書十13;王上十一41;代上廿九29;代下九29),因為它們沒有同等的靈感或非默示的產品(詩十二6;來十二27;約壹二19)。
5.啟示未知
聖經中許多奧秘的事和未來的事(約十六13;賽四四7)。都不是人憑自己的智慧和知識所能領會和知道的(林前二7-10)。關于神和天上的事必須由特別的啟示,方能被人了解的(弗三5)。啟示也可能是藉著超然神奇的方法(但七1,八1),但多半是藉聖靈的感動,使人得到默示(鴻一1;哈一1)。得啟示的人可能明白其中的意義,也可能當時並不完全知悉(彼前一10-12)。
6.全部掌管
聖經雖然是藉人寫的,但背後卻完全在聖靈的管理之下而形成的。他預備聖經的背景,規定聖經的內容,揀選合用的器皿,使用適當的文字,以表達神的心意。聖經中啟示的多少雖有不同,但默示的程度完全相同,分量相等。雖然作者的領受方式和主觀的感覺有所不同,但領受的結果和客觀的事實則無區別,那就是說聖經完全是在聖靈的手中形成的,所有聖經作者都知道那是在傳神的話。
7.使無錯誤
此外,因為經過人的手難免有錯失誤之處,但聖靈在背後運行管理,使之毫無錯誤(系指原稿,不能包括抄本及翻譯)。不只是內容的意義沒有錯誤,連形成和字句都沒有錯誤(詩二十30-31,廿一25)。
(二)藉人寫成
聖經是出于聖靈的默示,但卻是藉著人而寫成的。它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一本書,也不是聖靈直接寫在紙上的,乃是經過人,帶著人的成分,滿有人的味道,以便為人所領會,所明了。這正如道成了肉身一樣,是神而人的合一體,藉著肉身來彰顯道(約一14),照樣聖經就是神的道穿上了人的言語。
1.藉人的歷史
全部聖經都是以人的歷史和事實為背景的,好像是神的話和人的事交織起來的。這正顯明神對于人的史事深切的注意,並有一定的旨意在其中。藉著人的歷史來指示神對人的反映,並給人以當得的教訓。將神要對人所說的話,藉著人的歷史和事實而具體化、例證化、形像化,這樣就使神的話格外的生動有力,堅定不移。神特別用選民以色列人的歷史,作為寫聖經的背景。
2.用人的言語
聖經不只使用世上的文字,也是借用人們的言語。聖經里滿了人的講論,人的發言,人的聲音。有的是人彼此的對話,有的是人向神的祈禱,有的是人發表的意見,當然也有的明顯是人奉神的名傳講神的話,聖經中記載人的話,甚至撒但的話,也都是神用來對人說明神的旨意,雖不一定是正面代表神直接說話,但卻是神要人明白的事,使人得著應得的教訓。至于聖經中引證的人的話,不論正面或反面,都是一望而知,不會發生誤解的。
3.配人的經歷
聖經中很少有一處是人如同機器似地將神的話傳出來。這也就是神不常用天使來傳活,更沒有用天使來寫聖經的原因。因為天使沒有人的經歷,所以就沒有人的感情、體會、思想、感受。但聖經的著作卻不然,無論是舊約的先知或新約的使徒,他們與所傳的信息有血肉的關系,他們不但對于神有深刻的敬畏和認識,他們對于人也有誠懇的熱愛和同情,他們所傳、所寫都是他們生命的流露和血淚的結晶。
4.帶人的性格
當我們考查聖經的時候,不難發現作者為誰,這是因為書中帶有作者的性格在內。因為神並沒有抹煞人的性格,乃是加以潔淨和利用。由于作者各自不同,更能顯出神話語的豐富和神恩典的奇妙。不過這些性格都經過神特別揀選和造就,使之與所傳的信息和所寫的見證非常適合。如有不同之處,也成為一個鮮明的對照,使人看見神與人的分別(拿四l-11)。
5.無人的私意
聖經中雖有人的成分,但這成分是指著被使用的成分,卻沒有用作來源的成分,那就是說聖經不是出于人的私意所寫的(彼後一21)。沒有人是為了宣揚自己的思想、主張、名譽,或利益而寫的。如果有,那就是偽經,很顯然的不能列在聖經之內。我們相信聖經的所有作者在寫的時候均不敢隨便,乃完全按著神的意思而寫的。
6.作神的工具
聖經作者雖有自覺和主動的情形,無形中卻仍是被動的,是操縱在神的手中(徒三21;彼前一10)。有時幾乎是非自願和不自主的(民廿四1-13;鴻二十9)。可以說是人成了神的代言人和代筆人,在聖靈的默感中而寫出來的(耶卅六l、2、4)。所以聖經雖有雙重作者,但真正和具有決定性的作者仍是神自己。
7.是神的言語
聖經雖然是藉著人寫的,但因為是出于聖靈的感動、默示和管理,就成為神的言語,正能代表神向人的啟示和對人所要說的一切話。此後神向人的一切啟示,和神藉人所傳的真理都以聖經為根據、為準則,不能有所違反和偏離。今天聖靈也在每個聖徒心里作見證,認為聖經是神的言語,而且聖經上的言語和聖靈的感動是完全符合的。
(三)成典的證據
聖經所以成為基督教的經典,被公認為神的話,並不是沒有證據。無論是全部聖經或每卷聖經,都能加以證明和辨別。內證、外證都非常多,連歷史與科學都可以為聖經作見證。
1.作者的自證
在舊約中,「耶和華如此說」一類的話,共有二千余次之多。五經中摩西明明地說是出于「耶和華的曉諭」(利一1;申一1)。大衛的詩篇(撒下廿三2)和眾先知的書都很嚴肅地自稱是「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賽一1、10,二1,六8、9,十三1;耶一1-7,二1;結二10-12;何一1;珥一1;摩三1;俄一1;拿一1;彌一1;鴻一12;哈二2;番一1;該一1;亞一1;瑪一1)。新約的作者也均自認是出于神的啟示(加一8、11;林前二13;啟一1-3;弗4-6;彼前三2;帖前二13)。
2.彼此的互證
舊約的歷史書、詩歌書和先知書常引證五經,認為系神的話語和命令(書一7、8;代下十七9;王下十一12;代下卅四14)。而後期的歷史和先知書又常引證先期的,認為有無上的權威(賽卅四16;但九2)。新約作者引證舊約數百次之多,互指明是神的話(徒四25;來四7、8;羅九25;太十九5,廿二31;徒十三33-35;來二12、13,十5、7;雅四5;徒十三47;林後六2、17),必須遵行,必定應驗(太一22,二15、17;路一70;太五18;林前一10-12)。新約的作者彼此之間也有互證,例如保羅認路加的著作為聖經(提前五18;路十7),彼得認為保羅的著作與舊約的權威相同(彼後三15-16)。
3.基督的見證
耶穌基督決不妄作見證,他認為舊約聖經乃神的話,有絕對的權威。如主引證摩西的話乃神所說的話(太廿二24、29、31,十九4-6),大衛的詩篇是聖靈的感動(可十二36;約十34-35),以賽亞的話乃是聖經(路四17、21;太十五7),他並為聖經作很多的見證(路廿四27、44;約五39︰太廿六24、54;約十34-35)。主耶穌為新約中將要發生的事也有預先的指明(約十六12-13,十四26;太十17-20;可十三11;太廿四35,廿八20;路十16)。我們的主是誠信真實的見證人,所以絕對可信可靠(啟三14)。
4.全書的合一
聖經共有六十六卷,系聖經四十余位作者在不同的地區,歷時一千五百余年之久所寫,但能合成一書,實為天下之大神跡。雖然作者出身不同,時代背景不同,所用文字不同,但內容一貫,大旨相同,目的一致,聲調和諧,題目連接,真理互應,絕無矛盾。這只能承認背後有一位作者,這不是事後編輯,乃是事前設計而形成的。
5.預言的應驗
聖經最明顯的證據就是預言的應驗。因為聖經中的預言約佔著作的四分之一,內容繁多、詳盡絕非當時人所能預測,而且到了時候無一不應驗,證明是出于神的啟示。例如有關基督的預言(路廿四44;太一18;賽五三l-12),以色列的預言(創廿五18、23-24;申廿八15、37、62),列國的預言(耶五一;賽七17-20;結廿六4-14,廿九9-15),聖靈的預言(徒一5、8),教會的預言(太十三l-50,啟二l-3、22),末世的預言(太廿四3-51),國度的預言(賽二2-4,十一l-10),無不已經應驗或將要應驗。
6.效果的偉大
聖經不但內容豐富,道理超絕,遠非人類智慧、思想、道德所能及,而且發生的效果非常偉大,足可證明乃系神言。聖經中的應許非常可靠,使信的人得到實驗和安慰,聖經的責備深人人心,使極多的人悔改,生命有變化。此外聖經的保存奇妙,飽經摧殘,仍保全無缺,並且流傳最遠,傳至今日,已數千年之久,遍及全世界每個角落,譯成二、三千多種方言文字,可謂天下第一和唯一流傳這麼廣的書了。真是萬古常新,活力永在。
7.教會的印證
舊約聖經為猶太人所公認,不多不少與基督教的舊約相同。在瑪拉基以後出現些偽經,從未列人猶太人的聖經內(羅三12)。主耶穌認可的舊約也正如猶太人今天所有的(太廿三35)。至于新約聖經均為使徒及其同人的手筆,當時即被公認加以流傳(西四16;彼後三15)。只有數小卷公認較遲,但在主後二、三百年內均被古教父及議會認可下來,確定共為二十七卷。新約聖經羅馬天主教與基督教相同。關于經文內容之真確可靠,有許多古卷抄本、譯本及古教父的引用可證。
二、聖經的內容
聖經的內容極為豐富,舉凡人間的一切學問、生活、事物無不涉及,甚至包括無遺,將其中的奧秘真意加以闡明和指示。但聖經終究不是一本科學、哲學龜文學等書籍,乃是一本專門宗教的經典。但它卻異于其他的宗教著作,因為聖經的來源出自神,其他的書籍乃來自人,其差別有似天與地,其距離猶如東與西。由聖經的內容可以證明,其高超、清潔、嚴肅、真實,絕非出自人的思想與手筆。
聖經的內容雖極豐富,但卻非雜亂無章,不可捉摸。它有優美的結構,清楚的段落,有綱領,有主題,使學者不至失迷道路,無所遭循。藉著這些路線,可以四通八達,深入聖經的每個部分和每一方面。然而這並不是說只有這幾條主干就將聖經的內容包括無遺了。不過由淺入深,由線及面,由簡到繁是必經的過程。能先認識聖經的結構、分段和要道,對于以後深入細致的研究是很必須的。
(一)體裁與結構
聖經的結構非常奇妙而完備,毫不混亂或單調。首先使我們看到的就是它的對稱性質,無論是文學的結構,或是屬靈的教訓都有。簡單地說,舊約有摩西和眾先知,新約則有基督和眾使徒。新舊兩約均可分作五段,互相對照起來,猶如人的兩手各有五指一樣︰
舊約
新約
五經5卷
福音4卷
歷史書12卷
行傳l卷
詩歌書5卷
保羅書信14卷
大先知書5卷
其他書信7卷
小先知書12卷
啟示錄1卷
五經在舊約中的地位正如福音在新約中一樣,都是作為基礎,是神對人基本的啟示,而歷史書和使徒行傳(簡稱「行傳」)乃名外面的表現,詩歌與書信乃它里面的經驗,先知書與啟示錄又是前面的盼望。這也好像兩座房子,何已成的基礎(五經與福音),現在的建築(歷史、詩歌與行傳、書信),將來的完成(先知與啟示)。基礎是關于基督的預表和顯現,建築是關于教會的教訓和內容,完成是關于國度的預言和來臨。
舊約和新約合在一起來說,不只有對稱性,也有連貫性。可以說是神對人啟示的擴展和進深。中心題目就是基督、舊約是基督的預表、預備、預嘗和預言;新約是基督的顯現、傳揚、闡明和高峰。全部聖經從舊約到新約如一氣呵成,毫無脫節、支離的現象。
此外按體裁的結構,可分作七類︰
1.律法類
舊約的頭五卷從創世記到申命記,自成一類,被稱為摩西五經,但更多是稱為律法書(路廿四44)。五經是律法和史記合成的,五經的次序前後相接,論到「敗壞」、「救贖」、「交通」、「道路」與「命令」。再者從創世記至申命記也可以看到「神的作為」、「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恩功」、「教會的道路」和「神言的重要」。
2.歷史類
繼五經之後有十三卷歷史書,專記希伯來民族的歷史。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為他們的「家族史」和「獨立史」,約書亞為「戰爭史」,土師記為「混亂史」,撒母耳記上下為「建國史」,列王記和歷代志為「**亡國史」,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為「復興史」,內中插有兩卷以女子命名的史記,一乃外邦女子嫁猶大富翁的路得記,一乃猶太女子嫁外邦君王的以斯帖記。對選民的歷史和教會的預表上均有重要的關系。
3.詩歌類
共有五卷,體裁自成一格。文字優美,富有寓意。從約伯記至雅歌書是論「苦難」、「敬拜」、「智慧」、「虛空」與「愛情」。在預表上,五經論基督為祭司,歷史論基督為君王,詩歌及先知書論基督為先知。詩歌體裁,易記憶、背誦、歌唱,故可流傳廣久,深入人心。
4.預言類
即先知書共有十七卷。大先知書有五卷,小先知書有十二卷。所謂大小,乃因篇幅多少,非因時間先後或職位高低而言。這許多先知按時間又可分為被擄前、被擄時、被擄後。按工作的地區又可分為北國的先知、南國的先知與列國的先知。預言則以亞伯拉罕之約、大衛之絢和聖地之約為根據,以王國的興衰、聖殿的昌毀及彌賽亞的降臨為中。
5.傳記類
共有五卷,即四福音與行傳,專記耶穌和使徒的言行事跡。四幅音將主耶穌的工作分為如獅、生、人、鷹四方面,是以猶太人、羅馬人、希臘人和普世人為對象。但到使徒行傳則集合為一位升天得榮的基督,要將他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傳到地極。
6.書信類
共有二十一卷,為五個作者寫成,保羅書信佔三分之二,篇幅為新約之一半。書信有寫給個人的,有寫給教會的。五位作者猶如五大行星反照真理之光。保羅重教義,用推理體裁,以「信」為本。雅各重倫理,用格言體裁,以「行」為本。彼得重實驗,用演講方法,以「望」為本。約翰重生命,用對語口吻,以「愛」為本。猶太重真理,用爭辨精神,以「守」為本。
7.啟示類
只有一本,用直接的啟示而加以記載。不但與創世記遙遙相對,一始一終,並且是全部聖經的總結、高峰和結束,也是先知書和一切預言的歸納和總結。使舊約開朗,使新約更加明亮。
(二)重要的分段
聖經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但在一貫相連之中卻仍可分成殿落,使意義更加明顯,內容更生動,真理更加清楚。分段的方法很多,較重要的有︰
1.按經典而分
聖經很自然地分為舊約和新約兩部分。舊約以以色列人為背景、中心和對象,新約以基督徒為背景、中心和對象。舊約傳律法,新的講恩典,一靠行為,一憑信心,前者以摩西為代表,後者以基督為元首。然而舊約與新約並非彼此矛盾,互相抵觸,反而是先後互映,表里相通。可以說是新約藏在舊約里,舊約彰于新約中。兩者同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兩個見證人的見證是真的(約八17)
2.按神工而分
一切聖工都是三一神的同工合作,而又各自有特殊的職任與顯明。舊約乃聖父工作時期,為著預備救恩;福音書乃聖子工作時期,為著作成救恩;行傳與書信乃聖靈工作時期,為著施行救恩。但這不是說在一位工作時期,沒有其余二位的工作,乃是在某一個時期三位在一位里特別彰顯出來,同時也各有特殊的工作,可分別,但不能分離。
3.按人類而分
聖經中很顯現地將人在神面前分為三種人,即猶太人、外邦人和神的教會(林前十32)。從亞當到亞伯拉罕,即從創世記一章至十一章為普世人時期。從亞伯拉罕到基督,即從創世記十二章至瑪拉基書則為選民以色列人時期。從耶穌基督降生到基督再臨,即從馬太福音至啟示錄為教會時期(從耶穌降生至聖靈降臨,即四福音乃過渡和轉變時期)
4.按十架而分
十字架是聖經的中心。全部聖經是一個十字架形,創世記到啟示錄為一縱線,四福音為一橫線。也可以用十字架將聖經分段為︰舊約乃十字架的影兒,福音書乃十字架的顯明,行傳及書信乃十字架的傳揚,啟示錄乃十字架的得勝。
5.按靈程而分
聖經中的真理有由淺入深之妙。會幕和聖殿都有三層之分。照樣,舊約按希伯來文聖經可分為三部分(路廿四44);摩西的律法(五經)如會幕的外院,先知的書(包括歷史書)如會幕的聖所,詩篇(包括詩歌)如會幕的至聖所。新約也可分為三部分;福音書及行傳如聖殿的院子,書信如聖殿的聖所。啟示錄如聖殿的至聖所。
6.按時代而分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關于人類的歷史可分成七個時代。主要是根據人在神面前的地位與責任,以及神對人的試驗和審判來分的。
(1)無罪時代——乃自亞當被造至出樂園,從極高的地位和美好的環境,因食禁果違神命而受審判被逐出。
(2)良心時代——是自出樂園至洪水滅世人。人出樂園後需憑良心行事,但仍越久越惡,直到受洪水審判。
(3)人治時代——乃自出方舟至巴別塔,人妄用人治之權,轄人抗神,致被變亂分散。
(4)應許時代——乃自亞伯拉罕蒙召至西乃山,神應許迦南及各種福氣,但下到埃及淪為奴隸。
(5)律法時代——乃自西乃山至十字架,神賜選民律法,但未遵守,致被擄甚至分散天下。
(6)恩典時代——是自耶穌基督至教會被提,世人仍拒絕恩典致有災難。
(7)禧年時代——是自基督降臨至天地末日,人在國度時代末後仍有背叛,以白色大寶座審判為終。
7.按立約而分
神與人立約乃非常重要之事,神人均須據此行事。
(1)伊甸之約——乃神與全人類所立的,應許管理全地及萬物(創一28、29,二17)
(2)挪亞之約——乃應許不再用洪水滅世,使四時有序,**有障,以虹為記(創八20-22,九1-17)。
(3)亞伯拉罕之約——乃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後裔繁多、蒙福(創十二3,十三16,十四19,十五6、18)。
(4)摩西之約——乃賜下律法,令人遵守,可以蒙福(出十九17-25)。
(5)聖地之約——乃預告悖逆將使分散天下,悔改可復歸故土(申三十l-10)。
(6)大衛之約——乃神應許大衛家室、王位及國度至永遠(撒下七5-19)。
(7)新約——乃神應許將與以色列人所立的(耶卅一31-34),但耶穌基督向門徒首先宣布藉主血設立,使教會先承受此約之福(太廿六21-28)。
(三)基本的要道
聖經中的道理極為豐富,題目非常繁多,然可歸納起來為七項基本要道,也就是神學上的七類重要教義。雖然它們是各自成論的,但卻彼此連貫。如能有系統地認識這些要道,則對全部聖經就可以默會于心,不至迷失方向和要旨。
1.神論
聖經一切真理均以神論為基礎、準則和出發,若對神沒有正確的信仰和認識,則一切真理均將失去依據。神不但充滿天地,也充滿聖經中的每一卷,每一章。因神在背後,聖經成為有絕對的威權和能力。在神論里可以分作︰(1)神的本身。(2)神的屬性。(3)神的位格。(4)神的啟示。(5)神的旨意。(6)神的工作。(7)神的國度。
2.人論
聖經一切真理皆以神出發,卻以人為對象。聖經中從始至終滿了人的事。人在宇宙萬有之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可惜受撒但的引誘而墮落到很深的地步。在人論里可以分作︰(1)人的原狀。(2)人的墮落。(3)人的罪惡。(4)人的現狀。(5)人的追求。(6)人的試驗。(7)人的結局。
3.基督論
神人之間的關系因罪而破壞了,人從此也陷入絕望和滅亡之中。但基督來了,作世人的救主,解決罪惡,恢復神人之間的關系。全部聖經最大的主題就是基督。聖經若沒有基督,就成了一本定罪的書,使人類毫無希望。
在基督論里可以分作︰(1)基督的身位。(2)基督的使命。(3)基督的事跡。(4)基督的腳蹤。(5)基督的教訓。(6)基督的職任。(7)基督的再臨。
4.救恩論
神差基督到世上來為要成就人所需要的救恩。全部聖經可以用一條紅線串連起來。救恩是將天和地,神和人,今生和永生,都緊緊地接連在一起了。救恩實在是聖經最中心的主題。在救恩論里可以分作︰(1)救恩的根源。(2)救恩的目的。(3)救恩的內容。(4)救恩的接受。(5)救恩的效果。(6)救恩的範圍。(7)救恩的穩固。
5.聖靈論
救恩是基督作成的,也需要聖靈施行在人身上。聖經的頭一章和末一章都提到聖靈。實在說來聖經中的每一句、每一字都是從聖靈來的,也有聖靈住在其中。由于聖靈的運行才一切的真理成為真實而活潑。聖靈論可以分作︰(1)聖靈的源流。(2)聖靈的使命。(3)聖靈的性能。(4)聖靈的運行。(5)聖靈的功效。(6)聖靈的顯明。(7)聖靈的尊嚴。
6.聖徒論
罪人蒙恩成為聖徒,是何等奇妙的改變,因為這是三一神的杰作。聖經是寫給聖徒的,所以聖徒論實在非常重要,有關的教訓也極為豐富。聖徒論可以分作︰(1)聖徒的地位。(2)聖徒的生命。(3)聖徒的道路。(4)聖徒的追求。(5)聖徒的經歷。(6)聖徒的生活。(7)聖徒的盼望。
7.教會論
舊約的以色列人是教會的預表,一如海邊之沙、天上的星。神永遠之計劃和工作的目的,就是為要得到教會作神的家和基督的配偶,並聖靈的居所。教會是所有真理的最後集中焦點。教會論可以分作︰(l)教會的沿革。(2)教會的實際。(3)教會的性質。(4)教會的形成。(5)教會的內容。(6)教會的事工。(7)教會的道路。
三、聖經的功用
聖經可以說是神用以救人的唯一工具。雖然是一本聖經,但它的功用卻極多。舉凡有關屬靈的工作,沒有不應用聖經為依據和憑藉的。離了聖經,聖靈就難以刺透人心,為主作證,引進真理,使人成聖。當然聖經如果不被聖靈使用,也就失去它所具有的能力和功用。聖靈與聖經是不能分開的兩個見證,為神和基督並真理共同作證,傳道人不能離開聖經,信徒也不能離開聖經。因為離開聖經就無道可傳,無路可走。
並不是每一個傳道人都能應用聖經,也不是每一次讀經都會得到其中的益處,這還要看人在神面前的情形而定。同樣的種子,卻因田地不同而出現不同的結果。同樣的工具,在不同的人手中也會發生不同的效用。有人傳道多年,有人讀了許多遍聖經,但並不一定得到應有的功效。所以我們還得求神藉著聖經重新向我們說話,或通過我們傳話。然而如果一個人在正當的情形中讀神的話,或傳神的話,必要一看見屬靈的果效,發揮聖經的功用。
(一)關于道理
聖經的功用很多,首先是關于真理方面,因為神的話就是真理(約十七17)。沒有聖經便不知真理為何,對于屬靈的事便完全陷在黑暗里。聖經的目的就是要將真理啟示出來,使人認識神、認識人並認識一切關于救恩的事。
1.圈人于罪(加三22)
這是指著舊約的律法說的。但全部聖經也都有同樣的功用,使人在聖經的光照和指責之下,看見自己是個罪人,與神聖潔的要求相去太遠了。聖經好像一面鏡子,能顯明人本來的面目(雅一23)。當人謙卑地讀經時,在聖靈的光照之下,無人能站立得住,連人所有的義都變得如同污穢的衣服(賽**6)。除非來到基督的面前,在寶血的泉中得蒙洗淨。
舊約的歷史部分作為鑒戒的作用最多,其他的史實和傳記也是一樣,古人的遭遇可以作為後世的警戒。有些人先好後壞,有些人先苦後福,有些人敗中取勝,有些人得而復失。有人忠心到底,有人半途而廢,有人遺恨千古,有人留芳永世,藉著許多具體的事例將真理表明出來。
3.己載應許(羅一2)
詩篇上的應許很多,但從創世記起就不斷的有各種應許,主要的是應許基督和在基督里的各樣福氣(加三14、29;弗一3)。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里都是是的(林後一20)。為此我們在基督里可以承受一切的應許,就是神在聖經中對個人的應許,在原則上也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不過有的應許是有條件的,必須履行或符合所要求的條件,才能得到並承受應許。
4.指明後事(加三8)
先知書中預言最多,但聖經的絕大部分都有指明後事的作用。有的是明顯的預言,有的是暗示的預言。聖經並非單為當時的人而寫(羅四23、24),因為聖經上的預言好像有燈光照在暗處(彼後一19),叫信徒能分辨時候和日期(帖前五1),使他們對于未來的事可以儆
醒等候。
5.為主作證(約五39)
這聖經是指舊約說的(路廿四44),當然全部聖經都是為主作見證(啟十九10),但四福音可以說是特別為主耶穌作見證的書。聖經雖然有千言萬語,都是從各方面來證明一位耶穌基督,不但預言他、預表他、傳揚他,也是代表他、彰顯他、榮耀他。如果在聖經中找不到基督,就如同在森林里找不到樹木一樣。
6.使人信服(羅十六26)
在行傳中,特別記載使徒們引用舊約證明救恩,使人信服真道。而全部聖經都是使人相信、順服主。聖經具有非常強的說服能力,這並不是用人間說理的方法而產生的,乃是因為它是神的話,帶著無上的權威,是客觀真理,並有刺透人心的功能。
7.教訓信徒(羅十五4)
書信是為教訓信徒而寫的,其他部分亦是如此。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聖經中的教訓真是豐富、嚴明、智慧、新鮮,也是耶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二)關于靈性
聖經的功用不只與真理有關,也與屬靈的生命有極重要的關系。因為神的目的不僅是盼望加增人的知識,更是要改變人的生命。加增知識不過是途徑,改變生命才是目的。靈性的問題包涵的範圍很廣,
聖經的功用也很多。
1.得蒙重生
人得蒙重生,不是由于能壞的種子,乃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所傳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3-25),神是用真道生了我們(雅一18)。當然這里面是有聖靈的工作,他藉著道使人重生,否則人听了道可能隨流失去,不起作用。
2.靠著增長
神的道如同純淨的靈奶,使人吃了可以漸長(彼前二2)。因為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太四2)。神的話如同我們屬靈的糧食,不過靈命幼稚的人卻只能吃奶,唯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糧(林前三1-3;來五12-14)。
3.因而成聖
神的話如同水和火一樣,有潔淨的能力(約十五3;弗五26),使人可以成為聖潔(約十七17)。信徒如果肯信服,遵行神的話,就必日益成為聖潔。在听道的時候,如果有聖靈的能力,也能使人的心得潔淨。反之一個人如果長久不好好讀經听道,就必漸漸沾染不潔,變成污穢。我們若天天活在神的話語中,不活在人的思想中,就必日益聖潔。
4.順以行路
神的話如同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詩—一九105),靠著它的照亮和指引得以行走前面的道路。沒有神的話在凡事上作我們的亮光,便是行在黑暗里,結果是非常危險。我們需要雲樁和火柱,照樣神的靈必須與神的話一同作見證,只憑雲柱的引導,在夜間便看不清楚,還須要有火柱的照亮。
5.獲得智慧
學習聖經能使人有智慧(提後三14、15;詩—一九98-99),甚至使愚人也能有智慧(詩十九9,—一九130;箴一1-7)。因為我們學習聖經以後,就是以神的智慧代替自己的聰明,對于一些事能看得深,看得遠,有時雖不知其所以然,但按聖經的教訓去行,結果證明非常正確可靠。
6.用作兵器
神的道是聖靈的寶劍,是用來與惡魔爭戰的最好兵器(弗六18)。主耶穌曾用經上的話擊敗撒但(太四4、7、10)。特別是面對仇敵的謊言更需要用神的話抵擋,如果用人的理由來分辨必定上當。這里所指的神的話,不但包括經上所記的一句一句的話,也包括聖經中許多話合成的有系統的真理。
7.行之得福
神的話真比精金更寶貴,遵行神話語的人有福了(詩—一九1-2)。听而不行,益處很少。想要靈性有真的追求和長進,就必須遵行神的話,在遵行之中才能認識神話語的真實可靠,並且蒙神悅納,得著祝福。否則成為一個只有知識的膚淺的人,在屬靈的生命上毫無價值,等于建造在沙土上(太七26)
(三)關于工作
神曾藉著他的話創造天地萬物(約一2;詩卅三6、9;創一3),照樣神也要藉著他的話來做其他的工作。無論是拯救或是審判,都是藉著神的話(詩—一九25;約十二48),特別是對于傳道的工作,聖經是唯一的工具。
1.堅定在天
神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九89、152、160),神的話就是真理(詩—一九43;約十七17),而且是絕對的真理,沒有錯誤,沒有虛偽,沒有改變。雖然經過幾千年來的歲月和折磨,但神的話仍舊屹然不動。因為神的話如此堅定,萬古不移,方能成為我們信仰和倚靠的根基。
2.句句煉淨
神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詩十二6,詩—一九140;箴三十5)。今天沒有人可以改變聖經中的字句,不但不可以改,也是不需要改,它已經是極其完全、潔淨、美麗。當我們背誦、傳講、歌唱的時候,就覺得神的話是太寶貴可愛了。
3.具有生命
主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神若閉口,我們就如死人一樣(詩廿八l)。那就是說,神的話本身具有靈和生命。雖同是一句話,若是神說的,就與人所說的有天地之別。不過,聖經上的話只有當聖靈重說的時候,才發生靈和生命的功用。人隨便引用經上的話是沒有功效的。
4.帶著能力
因為出于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神的話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耶廿三29),也比兩刃的利劍更快,甚至將人的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因為神的話是聖靈的寶劍(弗六17),神話語所發生的能力大小是根據聖靈在其中運行的多少。
5.極其全備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十九7)。神的話對于任何人,任何情況和需要都有指示和供應。人屬靈的需要越多,神的話也能供應越多。人有新的需要,就發現神的話早已有豐富的儲備。這一座無窮的寶庫,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人可以講一生,仍不會講完,讀一生,仍不會讀盡。
6.非常奇妙
神的法度奇妙(詩—一九18、129),屬肉體的眼楮是看不出來的(詩—一九19)。神的話語奇妙,超過神創造的奇妙。宇宙不足與聖經相比(詩一三八2),因為宇宙萬物不過是在物質界顯明神的智慧、能力。
但聖經卻在屬靈界顯明了神的慈愛、公義,這正像有生命與無生命的分別一樣。聖經中奇妙的地方極多,隨著人靈性的長進和聖靈的啟示,會有新的發現。
7.必有功效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神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賽五五10-11),乃是活潑有功效的(來西2)。人若奉主名在聖靈里傳神的話必發生功效,不過對有些人而言是叫他死,對另外一些人而言是叫他活(林後二16-17),或者被人接受,或者被人反對。
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讀經應當佔一個極首要的地位,如同飲食一樣,日日不可缺少。讀經與祈禱是屬靈的兩個翅膀,相輔而行天路。沒有讀經,祈禱易出于私意︰沒有祈禱,讀經會失去新鮮。讀經和祈禱一樣非常簡單易行,然而若欲深造,卻必須有適當途徑。因為凡屬靈的真理與生命都是一條道路,也可以說是一人方法。
讀經的準備、實行與途徑都是須要知道的。這雖不是絕對的條件,但都是一些很重要的原則,若遵循進行可縮短路程,避免入歧途。不過,這些方法並不是表面上按規矩實行,而是作為參考,一切仍須在聖靈的引導中前進。
這些方法的有是直線相接的,有的是平行並用的,要按著各人的情形和需要來決定采取什麼方法。若完全不會這些,隨便地讀經,得益必定很少,甚至可能產生厭煩。因為開礦的人如果一直毫無所得,必定要疲倦灰心。旅行者如果處處有新的發現,就會更鼓舞勇氣往前走。
一、讀經的準備
讀聖經不能毫無準備,因為神並不隨便向人說話。一個毫無準備的人可以讀許多聖經的字句,但卻不會感覺到是神在向他說話。有的人讀經好像在讀一本普通的書一樣,所得到的結果也不過和讀普通書一樣。神是鑒察人心的,神要向那些有心向著他的人顯現、說話,而不是向任何一個人都有指示和交通。
一個在讀經上沒有準備的人,就好像古時的臣子隨便去見王,或者如祭司隨便進到聖殿中一樣,結果是不美好的。因為我們讀聖經總應該將它當作神的話來讀,而且是在神的面前讀,這樣就真能得到神的話,若將讀經看作平常,末了所得的印象也很平常,甚至完全不感覺到是神的話。這種習慣養成了,以後讀經就變成規矩和形式,漸漸地忘掉讀經的基本意義和目的。
如果我們里面屬靈的情形不對,就不能讀經,就是讀也是無用。所以最要緊的不是求聖經的知識,乃是求與神有正當的關系。我們一旦不住在主里面,與聖靈脫節,讀經就不會有新鮮和亮光。這一點是關鍵性的問題。
(一)當有的心靈
讀經最好的預備莫過于有正當的心靈。心是代表一個人,靈是讀經的工具。沒有心的人讀不進去,沒有靈的人讀不出來。只用頭腦讀經,對于人的靈性沒有幫助,因為頭腦不是真正接受神啟示的地方,乃是作翻譯和傳達的工具而已。
1.敬畏的心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和知識的開端(詩一一一10;箴一7)。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詩廿五14,12),他所應許的話也是向著敬畏神的人發出的(詩一一九38)。沒有存敬畏的心來讀聖經必定毫無所得,甚至可能加增他的剛硬與背逆。一個敬畏神的人對于神的話是敏銳的,領會是正確的。沒有敬畏的心,對于神的話容易輕忽、不服、讀不到里面去。
2.誠實的心
神所喜愛的是內里誠實(詩五一6),神的眼目也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那向他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六9)。一個向神不誠實的人讀經會將里面的意思歪曲了,會降低神話語的標準來符合自己的想像,或者故意逃避神話語的光照和責備。心一誠實就變得單純,與神中間沒有間隔,也就容易明白神的話。一個彎曲詭詐的人,神不會好好地待他(詩十八26)。
3.敞開的心
一個向神關閉的心,不能讀聖經。如果人心里有成見、有剛硬、有保留,就像有一層帕子一樣。人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惟獨敞著臉才得見主的榮光(林後三12-18)。敞開就是將自己完全擺在神面前,願意接受他要說的一切話。那也就是將我們整個的人顯給神看,任憑神的話摸著我們任何一點。其實我們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不過許多時候人自作聰明,反成了愚拙。
4.清潔的心
清心的人才能得見神,才能讀神的話(太五8)。心一不清潔,良心就有虧欠,不敢正面見神,心向神就有所躲避,同時神也向他有所儲藏。因為彼此的交通已經出了問題,讀經就沒有亮光了。清潔的心意即在神以外,沒有什麼對象、愛慕和盼望,在心中只有神。以這樣的態度來讀聖經就好像聖經是神專對他自己說的話一樣。我們當求有一顆清潔的心(詩五一10)。
5.安靜的心
湖水不平靜就無法反映出岸上山水的美景,照樣沒有安靜的靈也不能反映出聖經的奇妙。听這是需要安靜的,讀經也是一樣(路十39)。安靜是在神面前當有的態度,也是與神交通的必要條件(哈二20)。一個擾亂煩燥的靈,沒有法子懂得神的心意,因為他自己已經被別的事物困住了。想要在讀經的時候有一個安靜的靈,平時也必須保持靈的平靜,安穩在神面前。
6.儆醒的心
哈巴谷說︰「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什麼話。」(哈二1)讀經的時候,若沒有儆醒的靈就會只看見文字,听不見聲音,感覺不出是神藉著聖靈要向我們說話。在沈睡的人面前,一切的景色、活動都會溜過,而不留下什麼印象。只有靈里儆醒,向靈界是滿有知覺的,一點微細的動靜也不會放過去。所以,讀經的時候,向著世界的眼楮需要閉著,而屬靈的眼楮卻要睜開。
7.柔細的心
讀經的時候,不能急燥,也不能粗暴。屬靈的事是非常柔細的,只有柔細的靈才能體會、察覺(歌二7)。特別是對愛的領會,不能從大處著眼,必須細微柔軟才不致失去領會。愛有時是無聲,照樣我們在讀經的時候,也當明白神默然的愛(番三17)。
(二)當有的態度
為著讀經當有的態度也很要緊。這不是指肉體的態度,乃指里面對于神的話所當有的態度。神很注意人的態度,怎樣的人,神就怎樣待他(詩十八25)。
1.十分看重
神的兒女們應當十分看重神的話(詩—一九15;伯廿三12),甚至過于看重自己的飲食和生命。因為他的話不只關系到我們今生的禍福存亡,也關系到我們永遠的榮耀和羞辱。我們不只要看重一些大的事件和主題,也看重每一句話,每一個字的用意。一旦明白神的旨意就不輕忽放過。我們領會的程度與看重的態度是正比的。
2.謙卑受教
我們讀經應當在神面前有謙卑受教的態度(賽五十4),不可站在高超批評的地位。聖經上的話都是從寶座發出來的,是對下面說的。如果人站在與神平等的地位也不能明白聖經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們越謙卑,神的話就越顯為大,我們越有受教的心,他就越願意教訓我們。那些聖經批評家都不明白聖經,因為他們根本站錯了地位。
3.完全相信
無論听道或讀經,若沒有信心調和就毫無益處(來四2)。因為一有懷疑,便是將神的話放在一個虛假的地位上,以致失去直接的關系。神的話要向信的人顯出真實和能力。實在說來,不信神的話,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這簡直是罪。但我們如果願意相信,而信心不足,可以求主幫助(可九24)。神的話有些不是能明白的,只能用信心接受,但信心的眼楮卻能看得極深且遠。
4.因之戰兢
神所看顧的人就是那些虛心、痛悔、因神的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六2;代下卅四19、27)。將神的話看作平常,當作兒戲,誠然是神所不能容忍的,就是對于神的話毫無反應或表面應付,也是神所不喜悅的。我們應當一听到神藉聖經的某處向我們說話的時候,就立刻因之戰兢,在他責備的光中,不敢任憑下去,該悔改的悔改,該遵行的遵行。對神的話麻木慣了,就會喪掉良心的功用,甚至更為墮落(提前一19、20)。
5.極其愛慕
愛神的人必愛慕神的話,以它為喜樂、產業和詩歌(詩一一九14、20、24、35、40、47-48、97、111、140、162、165)。神的話實在是極其可愛,十分甘甜。但只有愛慕的人才能嘗到其中的滋味。我們愛慕神的話,神的話也就與我們相近。如果沒有愛慕的心,神的話就變得平淡無味了。一個不愛神的人,也不會愛慕神的話,但那些愛神的人卻不會不饑渴愛慕神的話。愛慕神的話有多深,可表現出愛神有多深。
6.甘願順服
當我們的心被神開廣的時候,就會往神命令的道上直奔,天天生活在其中(詩—一九32、39)。不是勉強、被動地去作,乃是甘心樂意地去行。因為知道神的旨意都是盡美盡善的,神的話也都是對我們有益的。順服是一條蒙福的道路,也是極其快樂的,絕不是痛苦和損失。不順服神的話,就是不順服神,那才是惡事、苦事。
7.竭力保守
遵守神的話、不敢偏離,是敬畏神的人最明顯的記號(詩一一九2、4-5、8、17、60、157)。若不竭力保守神的話,就很容易隨流失去(詩一一九31;來二1)。這不只須要用記憶的力量來保守,更是藉著實際遵行來持守,並且要用在基督耶穌里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以及靠著那住在我們里面的聖靈牢牢地守著(提後一13-14)。直到有一天,當我們見主的時候能說︰「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8)
(三)當有的祈求
讀經和祈禱是分不開的。沒有讀經,祈禱沒有內容。沒有祈禱,讀經不能深入。對于沒有禱告的人,聖經將成為一本封閉的書。所以在我們讀經以前要有禱告,讀經的時候要有祈禱,連讀經以後仍然要有禱告。
1.求開眼楮
「求你開我的眼楮」是讀經的頭一個祈求(詩一一九18)。當神開我們眼楮的時候,就會看出萬事盡都有限,唯有神的命令極其寬廣(詩一一九96)。如果神不開我們的眼楮,就看不出聖經與別的書有什麼兩樣。聖經是講論屬靈的事,如果靈眼不開,就看不見靈界的事(王下六17;徒九18)。聖經中的奇妙,憑天然的智慧是無法看出的。
2.求開心竅
主耶穌曾開門徒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廿四45)。這個心窗就是人的悟性(詩一一九34、144)。如果主不開我們的心竅,那麼看是看見,卻不曉得;听是听見,卻不明白,似乎油蒙了心(太十三14-15)。許多人屬靈的竅沒有開,以致無論讀什麼經文,似乎都不領會其中的意思。這種人可能是還沒有重生,也可能是悟性還沒有更新(羅十二2),仍然屬肉體的緣故。
3.求賜智慧
對于讀經方面,智慧更是十分需要的(詩一一九66)。為著明白更多、更深的事,必須有智慧(王上四29-34;但十二10)。所以當求智慧(雅一5)。在一般的情形下,有屬靈智慧的人更容易,也更快地能明白聖經。這里不是指著人天然屬地的智慧,乃是指從上頭來的智慧(雅三15、17;林前二6、8)。智慧雖然能被當作一種恩賜而得著,但智慧人卻常是經過自潔和熟練的結果(但十二10)。
4.求賜光照
沒有聖靈的光照不能悔改信主,照樣沒有聖靈的光照也不能深知聖經的真理(來六4;弗一18)。聖經像主耶穌在世上時一樣,穿著肉身的外衣,使人不容易從外表認出來(林後五16)。又像暗中的父一樣,常住在幽暗之中(出廿21)。為此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我們就看不出它真正的面目,摸不著里面的榮耀。沒有特別的亮光,就只能看見外表和字句,不能認識里面的實際和靈意。
5.求示奧秘
神的事情是人所無法參透的,特別是那些隱藏在神心中的奧秘,或者是將來的事更不易領會。但神能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林前二7-11)。
神曾藉著聖靈將基督福音的奧秘啟示給他的僕人保羅(弗三3-5),神也願意將他的奧秘指示一切向他大有信心的人。不過奧秘的事是屬神的(申廿九29),可以求,但不可以強求,神要指示誰就指示誰(耶卅三3;但十12;約廿一21;徒一7;啟一1)。神賜下最大的啟示,可能有一根刺隨著而來(林後十二7)。
6.求不隱瞞
神向有些人隱瞞他的命令(詩—一九19),有時也向人隱瞞他的作為(王下四28)。如果人對神不忠心,不肯徹底遵行神的話,神就要向他閉口緘默了(撒上三1)。但神向他的朋友亞伯拉罕卻無所隱瞞(創十八17;約十五15)。如果我們盼望神無隱瞞,就得向神無所隱瞞,願意將心完全獻給他。神喜歡向嬰孩顯露,而向聰明通達的人卻隱藏(太十一25)。
7.求除遮蔽
福音在滅亡的人身上會有蒙蔽(林後四3;太十三ll-15),但在信徒的身上也可能有蒙蔽,以致無法認識真理。最主要的遮蔽就是︰天然的聰明、肉體的喜好、屬世的理論,以及撒但在人心里所加給的特別黑暗(林後十5)。如果有知道的罪不肯離棄,更是一種使人與神隔絕的障礙,若不除去遮蔽,讀經是讀不好的。所以當常求除去一切遮蔽我們認識神的東西。
二、讀經的實行
任何事情只空談方法,而不實行,是毫無用處的,讀經也是如此。但實行起來並不簡單,是需要付上代價的。人天性的懶惰、肉體的軟弱、外面的吸引都容易使人不能堅持實行下去。所以許多信徒開始立志讀經,過了些時候就漸漸放松了。
這也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教訓,證明聖經上的話︰「……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這並不是說從此人就不必再立志要作什麼了,聖經上有不少地方提到人立志的事,很蒙神悅納,並且有極大的成就(民十四24;但一8)。主耶穌也說。「人若立志遵照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于神……。」(約七17)因為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
所以若按著神在我里面的感動而立志是應該的,不過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實行,仍得靠聖靈的引導和能力。在實行的時候,可能會遇見難處和失敗,但不必灰心,仍然要再起來往前行。屬靈的力量也是越鍛練越剛強的。當我們越認識聖經,得到益處,嘗到甘甜之後,實行就變得容易了。
在實行讀經的時候,一方面不要憑肉體的力量去作,另一方面又必須克服肉體的懶惰和放肆。我們知道如何隨從聖靈的引導而行,即能勝過肉體的軟弱,又不至讓肉體過分活動,跑在前頭。總之以靈為主,以肉體為僕,那也就是克服己身,走一條生命的道路。
(一)幾種讀法
雖然讀經的方法很多,而且各人不同,但都有特別的用處。根據靈性的光景和不同的需要,在某一段時候可以采取某種讀法,但總要有聖靈的引導和同在為是。
1.快讀
全部聖經有六十六卷,一千一百八十九章,三萬一千一百七十三節,按中文官話和合譯本,共有九十六萬九千二百多字。如果每天讀一章,則需三年又三個月方能讀完一遍,如果一天只讀幾節,則一生最多不過讀一兩遍。所以必須快讀,才能看出前後的連貫,內容如一氣呵成。快讀的速度以個人能明白大意,得到印象為限,再快就等于白讀了。
2.多讀
讀經應當按順序,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周而復始,一遍一遍地讀下來,這樣對聖經才能有系統且全面的認識。如果每天讀四十章,每月就可讀完全部聖經一遍。如果平日讀三章,每主日讀五章,則一年可讀一遍。除順序外,仍可按著需要和喜愛另外加讀,越多越好。多讀以不使身體感受疲累,靈性受到抑壓為限。
3.熟讀
快讀、多讀的目的都是為著更熟悉聖經。熟悉聖經以後才更為有用,不但在听道時容易領會,也可以被聖靈使用作隨時的提醒和幫助。因此除了快讀、多讀以外,更可以反復誦讀,直到能背出為止。如果每天都背誦,記住數節,益處必定很大。當然聖經讀的次數多,自然就熟了。為此隨身佩帶一本小聖經,利用隨時的機會來閱讀,也是很好的方法。
4.慢讀
聖經熟悉是為著儲備需用。但為著靈修,作生命的糧食,則必須慢讀。這與快讀並不沖突,乃是共同進行的。每天應當找出一段時間來,特別在清晨和臨睡之前,能慢讀一段聖經,深入地的吸收里面的意思和感動,作屬靈的喂養和亮光。另外可以找時間快讀、多讀其余
的聖經。
5.細讀
聖經中的每句每字都有作用和意義。如果只是多讀,沒有細讀,仍不能窺透其究竟。讀經還得仔細,留心到人物、語氣、用字、每一處的小節,甚至連名字、數目、年代等都不輕易放過。細讀的時候,不可用腦力的細讀,乃是用心靈體會的細讀。如果讀不出什麼來,也不必勉強。有細讀的習慣,漸漸地就能分辨道理的輕重、因果的聯系、復雜的作用等。
6.精讀
讀經更進一步是要讀出其中的結構、性質、目的,看到其中的奇妙、亮光和美麗,並嘗到其中的滋味,摸到其中的分寸,這非得精讀,不可粗心大意。有時需要參考、比較、對照,直到明白其中的意義。不過精讀的程度與人肉體的受對付,和靈里的操練有關系。
7.深讀
聖經的豐富如同高山,奧秘如同深淵。讀經的人有如登山涉水,可以越進越高、越深,以至于無窮無限的境地。表面膚淺地讀一讀,只能熟習一些字句,不可能知道里面的靈意,幼稚膚淺的生命不可能進到深處。要求讀經深入,必須在靈程上也深入。與神同行多少,進入神的話就有多深。
(二)幾樣步驟
關于讀經,並不表示將聖經看一遍而已,其目的是要得著其中的好處。所以必須在讀經的同時,配合其他幾個步驟來施行。
1.听
當我們讀經的時候,不只看見了文字,也應當听見聲音。雖然不是外面物質界的聲音,但卻能听見是神在對我們說話。當人對我們講聖經的時候,我們也要留心听,認為是在听神的話。人有听神的話的責任,凡有耳的,就應當听(太十三9;啟二7),更要緊的是用里面的耳朵听。但一個喜歡說話的人就不容易听,但願主每早提醒我們的耳朵(賽五十4)。
2.學
听是被動地接受,學是主動地尋求。學習是明白道理的主要步驟(詩一一九7、73)。除了自己研究和尋求聖靈的教導之外,也需要向人學習(提後三14-15;尼八8)。特別是在起步的時候,有許多基本的知識必須曉得,如果有人指教,就容易很快地明白(徒八31)。讀一些講解聖經的書也是有必要的。但有的經文必須經歷苦難,才能學習到(詩一一九71)
3.記
要將神的話存在心,不可忘記(詩一一九141、153、176)。扎根結實。能將神的話記住,就已經是得著一半了。有一些詩篇和重要的章節都該能背誦才對。基督徒可以養成一個習慣,一有空就背聖經,不是背大意,乃是背字句,必須背得正確,不可模糊。這些話到了時候,就成了我們得勝的兵器(太四4、7、1O;撒上十七40)。
4.想
對于神的話,不只要听、學、記,並且要思想(詩一一九15、27、97),甚至晝夜思想(詩一2;書一8),不住的揣摩(詩一一九95、148)。這就如將食物細細咀嚼,徹底地消化一樣(歌四2,六6)。神的話唯獨在思想的時候,才更能給聖靈有工作的機會,來光照我們,教導我們明白。思想神的話不必多用頭腦的力量,乃是心里不住的默念神的話。
5.查
神的話是需要考查的,方能更清楚地認識(詩一一九45;賽卅四16;約五31;徒十七11),因為聖經不是一看就能完全了解,有時需要參考、比較、對照,才能找出正意。考查聖經的方法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按卷、按題考查其中的背景和要義,然後找出與我們直接的關系和教訓(但九2;太廿四15)
6.藏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11)這是每一個神的兒女所當有的存心和目的。讀經不是為著加增知識,多懂一些道理,乃是為著將神的話藏在心里,時刻儆醒不敢違背,以免得罪神,因為神的話就代表神自己,不听神的話,就是得罪神。有人將神的話只掛在口頭上,藏在心里乃是從深處紀念著,以神的話作心中的主(西三16)。只憑頭腦記憶是無用的,唯獨常在主里面,主的話才能常在我們里面(約十五17)。
我們听、學、記、想、查、藏神的話,目的都為著去行(詩一一九l、3、9、35、48、87)。行了多少,才是真正得著多少(雅一22)。不照著神的話去行,乃是將房子蓋在沙土上,終久必要倒塌(太七24-29)。行的結果才能徹底地明白神的話究竟是什麼意思,將來在神面前也可坦然交帳。
(三)幾項計劃
要實行讀經,不能隨興之所至,因為那樣將不能約束自己,漸漸流于疏懈而停止。應求神賜下一顆恆切追求的心志來讀神的話。有幾項計劃對于讀經很有幫助,可以實行。
1.安排次序
初讀聖經的人有種共同的感覺,就是舊約不容易明白,所以讀經可以按著各人的情形和屬靈的程度,來安排讀經的次序。那就是先讀新約再讀詩篇、箴言,之後再讀五經、歷史及其余的部分。為著時間的關系和基本的真理,可以先讀約翰福音和羅馬書,再讀以弗所書和希伯來書,然後再讀創世記、出埃及記、約書亞記、歷代志上下、詩篇、以賽亞、但以理,再後讀新舊約其余部分。此外,就是循序而讀了。當然這一切都不是律法和硬性的規定。
2.分配時間
讀經如食物是每天不可缺少的,也如開礦,發掘寶藏需要多下工夫。所以每天非要找出固定的時間來讀經不可。一有空就讀一些,並且熟悉、背、默想神的話。若是為著靈修的讀經,最好在晨更禱告的時候,藉著禱告來消化和尋求亮光。禱告之後,按著時間的多少,再按著讀經的計劃來考查聖經。
3.清楚目標
除了晨更經常讀經之外,我們還要求聖靈引導,指示我們在某一個階段里特別的讀經目標是什麼。否則隨便無心地讀,好像一個人漫游街道,兜了一些圈,並沒有走到那里去。所以首先我們應當清楚是為了靈性的需要,或真理的認識,或普遍的研究,再進一步清楚究竟神在這時候盼望我得著什麼,要特別指示我什麼。
4.擇選內容
按著聖經自然的次序,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一遍一遍的讀下去固然重要,然而並不一定能合乎實際的需要。所以為著在一定的時候和特殊的需要,還得揀選讀經的內容。我們可以按著聖靈的引導或別人的指教來選擇某一類、某一卷或某一題來詳加閱讀,仔細研究。這種揀選讀經可以與順序讀經同時進行。
5.圈點加注
每個信徒最好預備兩本大聖經,一本是為著靈修用的,當保持潔白,不加任何涂寫,以免受從前的影響。另一本最好是寬邊的,可以作為寫字或作記號之用。在讀經的時候發現特點、重要處、相同的地方或受感動的字句,以及其他可以作記號醒目之處,都可以圈、畫線、連接、寫字,或用顏色筆作不同的記號。不過不要太多太亂,以便日後讀經作記號仍有位置。
6.擇錄作記
在讀經的時候,不只在聖經上圈點、加注,並且需要預備筆記本,將讀經的心得、問題、材料—一記入。另外也可以預備一本總和的筆記簿,將隨時記下的材料加以整理、歸類,分別記在總簿上。這樣將來參考使用的時候,非常方便。不但自己讀經,就是在听道、看屬靈書籍的時候,也可擇錄筆記。這種工作當時不一定見效果,但日久月深,會有得心應手之妙。
7.靈感隨筆
記錄是從外面收集的,是為著研究真理之用。另外還需要有靈感隨筆,那就是在讀經的時候,若有什麼特別的亮光和感動,或者在其他時候,如禱告或默想中得到什麼從聖靈來的啟示,就應該隨時寫下來,以免將亮光漏掉,將靈感忘記。有機會再重新閱讀,會對自己和別人都有幫助,這一項工作也可以說是自己的靈交和靈程的記錄。
三、讀經的途徑
神沒有為難人的意思,叫人不容易明白聖經。然而神作事是有計劃、有次序、有步驟的。神雖然願意人達到目的,但卻不可能不依循一定的道路,因為道路的本身也是目的,在走道路的時候,就是一種訓練、造就、學習,沒有某些過程是不能成就下一步的工作。讀經也是如此,需要有一些途徑的。雖不能說一步不能少,但卻可以說每一步有每一步的作用。尋求神也需要有耐性(詩四十1)。
下面所提到的各項說法,不能生硬地照著去行,乃是盼望能貫通領會其意義,作為讀經深入的印證。如果有人在聖靈的感動中,能一目清徹見底,當然就不需要多走彎路了。但如果神喜歡帶領我們多走幾站路,也不可推辭。因為在每一站上都有雲柱、火柱、嗎哪、靈水,就算有時來到瑪拉,也有美意,不久苦水變甜,心中就發出感謝和贊美了。有時不經過流淚谷,就不能將這谷變為泉源之地,並有秋雨之福(出十五23-27;詩八四5-7)。
有讀經的心而沒有讀經之路是許多人的困難。因此若讀經數年不得其門,實為可惜。但也有人知讀經之路卻無前進之力,這更是極大的損失。在缺乏讀經之力的時候,恐怕是在禱告上也已失去能力。不然就是靈性其他方面出了事情,因別有所愛,以致失去追求的心,或因不服神旨,以致與神的交通有了間隔。所以讀經和祈禱一樣,都是我們屬靈的溫度計和測量表。我們對于讀經的生活,不能不十分注意。
(一)發現特點
聖經中有極多的事實。不但歷史、傳記、故事、比喻是講事實的,連道理的背後,也有屬靈的事實存在。每一段事實或經文都有它的特點,找到特點以後,就容易明白那處聖經的真義了。
1.集中注意
讀經的時候,首先就是要注意力集中,毫無分心和思想散漫,否則看而不見,讀而不覺,讀過一段一章之後,仍然如空白一樣。有時雖然字面上讀得很仔細,但心不在焉,也得不著什麼。祈禱、讀經時,思想不集中,多半是因為平時就是散漫、不受約束的緣故,心思必須作靈的僕人,才能盡他當盡的本分。心猿意馬的人不能讀聖經。
2.熟讀經文
要想在讀經的時候有所得著,只讀一遍是不行的。有時需要反復的讀許多次,才能對這段經文熟悉,才能看懂它的文字意義和內容大旨。經文沒有讀熟就只能看到平面和初次的感覺,熟讀經文是明白聖經最基本的條件,即或當時不能立刻懂得,將來也容易明白。
3,深入背景
聖經的背景非常重要,因為認識了背景才能夠明白那處經文的真意和作用,不致有所誤解,否則容易以我們主觀的假想來領會聖經。關于許多歷史、地理以及時代的背景,必須參考其他書籍,但某段聖經的事實或屬靈背景,是可以從熟讀經文,深入考查,設身體會而得的。
4.得到印象
當我們集中注意,熟讀經文,深入背景以後,漸漸地會得到一種印象,這印象好像不是想出來的,乃是自然產生的,這正像我們注視一個人或物之後,總能得到一個印象一樣。不過所得到的印象,因人的注意不同和感受不同會有所差異,也有深淺的分別,但總是那個人或東西身上的,便不容易忘記。
5.找出特點
從印象和直接觀察里會找出一些特點來,這些特點可能是經文字句上或全段事實上的,也可能是與別處比較或它獨有的。由于找出外面的特點,可以更深一步找出里面的特點,意即在意義上和本質上的特點。唯獨找到特點以後,才能摸著那處經文的中心或信息。
6.發現亮光
亮光可能是聖靈忽然直接賜給的,但多數是在深入背景,得到印象和找出特點以後,經文自然發出光來。忽然得到的亮光容易失去,但這樣得到的亮光不容易失去。這種亮光就是最突出的印象,並且加上了解釋,使人明白了其中的意義和教訓,因之受到感動和提醒。
7.明神目的
讀經最要緊的是要明白神的目的,他為什麼寫這段聖經,他記載這段事情,講了這些道理,他向我們的要求和盼望是什麼,他願意我們從中得到什麼教訓。當我們得到亮光之後,才開始明白神的目的和要求,也會覺得是神有意思藉這段經文向我們說話。
(二)明白又意
聖經不只有大量的事實,在事實的里面又有思想,也可以說是神的意念和道路。那就是說,聖靈寫聖經時的用意何在?為什麼要寫那一段?為什麼要那樣寫?他的意思在那里?那些話語表明什麼?在字句的背後,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1.放棄成見
我們不可將自己的意思讀到聖經里面去,乃是從聖經里面讀出神的意思來。為此必須放下成見,不能先入為主,按著人間的遺傳和定論來品評聖經。如果聖經沒有絕對的權威、超人的理論和思想,也就不必信聖經了。聖經不可信,就沒有一位基督教所信的神。聖經如果不是神的話,讀經也就變成迷信了。所以絕對信服神的話是先決條件。
2.不憑天然
人天然的聰明智慧不能幫助人認識神(林前一21),屬血氣的人不但不能明白領會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林前二14)。因為這是在兩個範疇里,兩種迥然不同的境界。耳朵不能看,眼楮不能听,走獸不能領會飛鳥的事,照樣人的理智也不能直接領會屬神的事。天然的頭腦、理論、知識常是屬靈事情的阻擋和勁敵,除非是完全在聖靈控制之下,否則不能作為助手和工具。總之天然的生命必須經過十字架的對付。
3.隨靈引導
我們在任何事上都須要隨從聖靈的引導,在讀經的事上更是如此。憑著頭腦用力思想、研究,所得到的,最多也不過是外面的意思。必須在聖靈的引導下來讀經、思想,才能往里頭去。但若平時不隨從聖靈,很難在讀經的時候完全隨從聖靈而行。聖靈的引導,有時是里面一種輕微的感動或感覺,所以必須夠安靜才能察覺和跟隨。
4.查出原意
在應用的時候,我們是可以將聖經中的意義聯系到現在的事實,藉聖經中的亮光來定今天的道路。但是我們卻不能用現在的眼光和意見來領會聖經的真意,因為聖經是可以應用在每個時代,卻不受當時代的影響。我們要明白寫聖經的時代背景,但更要緊的是明白寫聖經的原意。所謂的原意不只是寫聖經的有形作者—一人的原意,更是聖經真正的作者——聖靈的原意。
5.找出主流
當我們查出聖經某處的原意,即聖靈為什麼要寫那一段以後,再講一步找到它的主流。不只在文字上找到正文與解釋,並且找到其中意義的主流。也就是要找到聖靈在那一段或那一卷,所講的最基本、最中心的東西是什麼,找出他要說出什麼屬靈的原則和教訓來。這一個主流與上下文的意思也都能接得起來。
6.得著光照
當我們用靈來讀經的時候,就可以漸漸地進入屬靈的境界里。那也就是說,可以超越字句和背景甚至超越道理和思想,也超越人普通生活的境界和感覺範圍,這不是說身體也進入靈界,乃是心靈在聖靈里和靈界溝通起來了,中間的遮蔽和阻隔似乎不大存在的樣子,好像我們與神、與天使、與古聖徒以及將來的、天上的等事,不再是在兩個世界里。
7.知神意念
聖經的原意和主流仍然是聖經屬靈的背景,而神自己的意念常比這些更深。只有藉著啟示才能摸著神的心意,知道神對他兒女們的目的究竟在哪里。神對于一切事都有他獨特的看法,也有他直接的意向。在話語的背後神的意念是什麼,這是我們讀經的盼望。到末了,在我們里面是神的意念代替了人的意念,在我們身上,神的道路代替了人的道路。
聖經的著作者是聖靈,所以聖經的解釋者也只能是聖靈。人的智慧和知識非常有限,對于神的事尤其無法了解。凡自以為聰明的都是愚昧人,在解釋聖經方面更是如此。我們在這里談到解經的根據、原則和方法,只不過是按著聖經的教訓和聖靈指示人所已用過的途徑提供來作參考而已。即或知道這些,並不能保證人會完全明白聖經,但卻有助于避免錯誤,引入門徑。
以下所講的最主要用處是作為解釋聖經的初步基礎和一般的依據。當我們要進深追求的時候,就將這些方法漸漸地撇在後面了。那時要在聖靈的直接引導和啟示中無限的前進。然而這初步的根基和外形的規範卻不能越過或完全丟棄,就好像未經過小學、中學而入大學一樣。而且若沒有外面原則的約束,很容易支入歧途,發生錯誤。那些傳弊端或謬解聖經的人多半是自以為得到聖靈直接的啟示,而不遵循這些解經的原則所發生的。
所以這一章是不可缺少且有實際需要的。特別是傳道人更應當熟習這些原則和方法,盼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一個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在此就是指出如何才是按正意分解聖經。作先知講道是注重于靈感和啟示,但作真理的教師卻需知道怎樣分解聖經,考究聖經和講解聖經(拉七10;徒十八24)
—、解經的基礎
在解經方面,首先我們必須認識一些基本的知識,這些知識也是解經的根據,例如內容的作用、記載的規律和經文的特點等。
我們在解經時,如果注意到這些基本的規律就能很快地找到里面的意義。這好像是摸著門路後,就容易登堂入室了。不過這只是一些初步的基礎知識而已,並不能作為高深的用處,仍然是屬于字句和外形的認識,更深屬靈的事是需要聖靈的啟示和生命的經歷。
這些基礎知識在應用方面非常廣泛,好像醫學上的解剖學一樣,非如此不能知道各部分的功用,以及百節彼此的關聯性和地位。但另一方面也該認識它們合一和整體的作用。所以解經有化分,也有化合,有分解也有歸納。
(一)內容的作用
解釋聖經首先需要確定其內容的作用,才不至生硬強解,或失去目的。聖經的內容具有不同的性質和作用,若能加以區別,對于解經是很有幫助的。
1.事實
聖經中有許多經文是記載一些事實。事實有極大的作用,並不須強求其他解釋。事實是道理的基礎,許多事實的本身就是神的見證和神旨意的顯明。而且事實是全部聖經以及每卷聖經的骨干。如歷史上的記載、人名、地名、年代、事情發生的過程,都該確定它們按字面當作事實看,不可因取教訓和靈意混滅其為事實的性質。
2.應件
應許是未成就的事實,但因著神的信實是必要成就的。不過有條件的應許卻因蒙應許之人的情形不同,不一定完全成就。這並不是廢掉了神的應許,而正是堅定了應許中的條件。有時神對于條件似乎不太認真,因著神的慈愛和憐憫仍舊成就了。這也不是改變條件,乃是盼望先得著應許,之後成全條件。
3.預言
預言是將來必要發生的事實,預言是有原因但無條件的,除非是一種警告性質。然而警告如果不被接受,其中預言的成分還是要應驗的。預言都是按字面應驗的,不可按靈意解,雖是字面,也要有正確的解釋。在寫聖經時,約有四分之一都是預言,但到新約時,舊約的預言有的應驗了。到現在就有更多新舊約中的預言都已應驗,但未應驗的部分仍佔一半左右,且必要應驗。
4.命令
命令是神直接向人說出他的要求,並且帶有決定性的作用在內,對于命令的遵行與否也是有賞罰後果的。人對神的命令是沒有自由選擇的余地,命令的分量的確是重的,當我們讀到命令的時候,就要深刻地意識到是否已照著去遵行。不過命令的對象和範圍有所不同,張冠李戴也應該避免。
5.榜樣
榜樣是神喜悅人照著去行的,但並非絕對的。雖然效法與否也有很大的關系,但不必勉強仿效以求相像。要緊的是明白神所喜悅的那個特點和原則,而不是外表的形式和方法。外面的效法反足以失去榜樣的真意,這是解經上應當注意的問題。
6.講論
聖經中明明講道理的地方很多,舊約的律法和先知,新約中主耶穌和使徒都講了許多道理。因為神不是不講理,叫人盲目地相信、機械地順服,他乃是願意人明白真道,甘心誠意地順服。有些地方現在尚不能完全明白,必須憑信心走道路,又有些地方是按人間的理智講不通的,但仍有屬靈的原理在。所以聖經中有許多講理和辯論的體載。
聖經中除了明顯的道理和事實以外,還有包含著許多暗示和寓意。有的詩歌和比喻一望而知就有寓意在內。但也有的事物和經文富有預表和象征,需要有特別的亮光才能看得清楚。不過聖經中的寓意也要以明文為根據的,不該超出一貫的真理之外,插入人私意的解釋。
(二)記載的規律
聖經中的記載除了一般的情形之外,還有一些特別的規律,每逢遇到的時候,都值得去注意研究。這些記載的規律不但能作為解經的原則,也能作為屬靈的原則來幫助我們明白聖經真理。
1.首次律
聖經中對于一字、一事及有關重要的真理,其初次出現、記載和使用常有代表性、啟發性或概括性的作用在內。所以對于首次出現的地方當特別留意,在其他地方發現時也該回頭查一查首次使用或記載的情形,以便參考、對照。如創世記中對于天地萬物的來歷︰聖靈的工作和撒但的試探;人頭一次的罪以及關于獻祭立約、審判、蒙召、信心、祈禱等。
2.重復律
聖經重復記載、引證和使用一人、一事、一句、一字都是有意義的。這不但表示它的重要性,而且也說出它在真理上的地位和關系,不可認為麻煩累贅而輕易放過。重復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在本章本處,一字一事的重復,有的是在聖經他處引用、追述、提醒。也有相同類似例子的重復,因而顯明出一種屬靈的原則。如創世記中,神選擇「第二」的原則。神棄絕天然的、舊造的、而選擇新造的、末後的亞當——基督。
3.標本律
聖經似乎有意識地以某人某事為典型的例子,集中記載在某處經文上。每逢論到某種真理,就會使人想到那處聖經,這樣就使一些重要的道理不至漫無邊際,無可憑依。這也像是給真理清楚的標志和儲藏的庫房。例如我們講到信心的傳人,就立刻想起亞伯拉罕;提到受苦的榜樣,就想到約伯;愛心的奇妙在林前十三章;聖城的榮耀在啟示錄廿一章;信心在希伯來十一章;虛空在傳道書等。還有如大衛為作王的標本,耶羅波安為犯罪的標本等。
4.對比律
聖經中有許多人物、事情成為鮮明的對比,使人一目了然地可以分辨好壞、是非和因果的關系。範典和鑒戒昭然若揭,何去何從、無可推諉。例如該隱與亞伯,亞伯拉罕與羅得,以掃與雅各,掃羅與大衛,不只有人物的對比,也有道理上的對比。又如律法與恩典,信心與行為,肉體與聖靈等經文的對比。
5.獨特律
聖經中也有些單獨特別的記述和例子,顯然超越突出,與眾不同。一方面是形容神與人、天與地的迥異,另一方面是論到人因為竭力追求可以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如以諾、約瑟、跡勒、但以理等就不只是與別人對比的問題,乃是超越獨特的例證。福音書中有許多論到主耶穌的事情都是非常獨特的,如神跡,獨特經文顯明他雖成為人,卻與人不同。
6.伴偶律
在神的話語常是有伴偶的,前後互映,彼此作證(賽卅四16)。其伴偶的方式和性質是多種多樣的,但主要的是新約與舊約互解,舊約第二原則就應證新約的原理,預表與實體相合,亞伯拉罕獻以撒預表主耶穌獻上自己,預言與應驗並列。此外也有記載與內容具有伴偶性的。如兩卷書的互映,兩章書的對照,如創世記和但以理書與啟示錄等。或者也有類似、相同、並比、因果等人物、事例的伴偶記載和含義。
7.焦點律
全部聖經有它的中心,每卷每章也有它的中心。這中心可能是明文指出,也可能是用焦點集中法,就是從各方面敘述、講論而引聚到一個中心的。要找出這焦點律,可能是藉重復的記載、加重的語法、相同的事例。也可能是藉著不同的事物與記述,但都是歸到一個目標和方向去。例如士師記和使徒行傳中的一些類似的句法,形成本書的焦點。從文字上藉經文找出其焦點,如鑰朝節「基督是中心」。
(三)經文的特點
經文的本身都具有它的特點,好像人身體上的器官肢節一樣。我們如果能看得準確,分析得合適,對明白聖經方面有很大的助益。
l.冠首句段
每卷每章的首句或首段,常有很重要的作用,雖然有時只作為小引和序言,但常作為啟發、提要和概論,甚而全書全章以此為綱領和源頭。對于這一類經文,應加以特別注意,可能因此找到解釋的鑰匙,或明白該處的背景,例如五經和福音書的首段︰詩歌書和先知書中的標題等。
2.直旁系統
每卷每章經文中有的是直系、干線和主流,也有的是橫線、旁枝和外圈。不知其分別,則易失之全貌,或模糊基本的意向。這些經文的分析,有的從文字的結構和語氣就能認識,有的要從內容的敘述和章法才可以知道。例如約伯記和羅馬書的內容。
3.正副陪襯
聖經中的記載和事例也有正副陪襯之別,否則輕重不分,主客無序,會使經文暗淡無光,真理減少鋒芒。在每卷、每段里都可能以人物、事跡為主要的、中心的,有的卻是作陪伴和托村的,但並非是不需要的。因為有花無葉,有首無尾,有干無支都是不行的。只要先抓住主要、骨干、正面的經文便能夠更清楚、更容易地了解其內容和目的。
4.連鎖環節
聖經中有些節、段、字、句具有連鎖作用,因而可承上啟下,如同帳幕上的鉤子、扛子等的作用。它們是許多經文和內容的樞鈕,沒有它們,經文好像彼此脫節,前後失去聯絡。明白這些環節的性質和作用,對解釋其余全文的意義和目的很有幫助。例如福音書中記載主耶穌行止的地點和時間,書信中所發的問題和警告等。
5.加重語法
有些詞句及語法是特別加重的。目的是為了引人注意,或者是引出重要真理。加重的方法有的是用重復,有的是用口氣,有的是用文字。這些加重的地方也須加以重視。加重有時是根據當時的習慣用法,似乎是言過其實,但在表達意義上卻非如此不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所用「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乃真是「實實在在」的,並非過分。
6.附加解釋
有些經文是為了解釋正文或插入作注的,雖然比較次要,但卻是缺之不可的。因為這樣所加的注解都是十分必須的,否則聖靈不會默示人寫下,但翻譯時加上的字句雖不盡然是必需的,但為了意思能清楚明顯,多半還是需要的。
7.鑰節詞句
有些章節、字句如同全卷、全章的鑰匙一樣,若是找到了便可以打開全書,有些是能用以總結一卷或一段經文的意思。這鑰節和結句都應當非常重視,因為關系重大,用處很多。除了用作啟發和總結之外,有的是作為重心和樞鈕的。幾乎可以說每卷書都有鑰字和鑰節,以上限于篇幅,舉例不多,可自行發掘填補。
二、解經的原則
在解釋聖經的事上,似乎有一些鑰匙,如果學會了用法,在應用上是非常便利的。這些鑰匙也可以說是解經的原則,因為離了它們,就打不開,進不去那真理之寶庫。不遵循這些原則會發生錯誤和損失。雖然神的話是活的,是有生命的,但我們知道生命也有它的律(羅八2)。真理也是一條道路,是有一定路線和途徑的。
聖經好像一座大的建築,比如是聖殿,有外院、聖所與至聖所之分,或如同聖城,有城牆、城門、街道、河流、中心等分別。各有特點與榮美,合起來是一個整體,分開來各成為單位才有功用。解經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明白它們的構造和內容,有時更要揭開幔子,才看到里面的奇妙和榮耀。
解經的原則乃是根據聖所的秤及神的尺寸來衡量、測度真理的高山和生命的水流,也像是必須按神所定的制度和方法來辦理聖所的事。人的意和肉體的手都不該插入在其間的,不按著屬靈的原則來解經,好像祭司獻上凡火一般,危險是極大的。我們在神面前應當非常謹慎,這些原則也必須在屬靈的引導和管理中來使用,否則仍有難處。
(一)真理的性質
聖經中的真理包括許多的性質和特點,如果不明了,在解經上會造成混亂或牽強。這許多性質並非矛盾的,乃是相輔相成。並非一個真理就具有這些不同的性質,乃是各樣真理具有不同的特點。
1.絕對性
聖經的真理是具有絕對性的。那就是說聖經是出于神的啟示,是神的話語,絕對沒有錯誤,沒有含混,沒有改變,完全是屬靈的客觀實際。但是聖經中的某些真理以它本身在神旨意中的地位和性質來說,有的是絕對的,有的是相對的。比如神的本體、本性就是絕對的,而神對待人的方法、方式卻是有條件、可以改變的,也可以說是相對的。
2.貫通性
聖經的真理是統一的、連貫的、相通的,沒有矛盾,不能孤立,無法割離。似乎是干中套干、首尾相接,合為整體的。雖有許多部分,但卻非彼此無關,好像人的身體一樣,各個肢體皆互相聯絡,內部貫通,完全一致,許多異端的產生就是由于單獨提出一部他道理來,使之獨立化,與其余的全部脫離關系。
3.進深性
聖經中對于真理的啟示是有步驟、有階段和有進深的性質。事實上對于任何一個真理也不可能一次全盤地托出來,需要多次多方,用許多經文才能把一個真理說得全面、清楚而徹底。所以先知書比律法書和歷史書更為清楚和進深,書信比福音書更為豐富而深刻,新約比舊約在啟示方面更是有極大的進步。但五經與福音書都是基礎,並非是不重要的。
4.兩面性
真理雖是合一的,卻常有兩面性。這兩面不是互相矛盾,乃是彼此約制︰不是相互抵銷,乃是彼此輔助,以免偏于一端或形成片面。如主觀與客觀,消極與積極,地位與經歷等。特別是論到神與人兩方面的真理,如果單注重一方就會發生困難,使真理失去平衡。例如︰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神的憐憫與人的追求等,似乎對立卻是統一的。雖然真理所論及的對象之間有矛盾,但聖經真理的本身並無矛盾。
5.雙重性
真理不但有兩面性,也常有雙重性。那就是說有外面與里面、事實與靈意、屬地與屬天、今生與來世等。聖經中的預言也常有兩次的應驗,頭一次是較小的影像,第二次是更大的具體,就如以色列的歸回與復興,聖殿的被毀與災難等。此外現象與本質、形式與內容、原因與結果都具有某些程度的雙重性。
6.範圍性
真理的不同部分是配有不同範圍的。這並不是真理有改變,乃是神起初就定規在不同的時代對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旨意。為此當按正意分解,方不至于混亂、歪曲、濫用。舊約與新約、以色列人與教會就是在不同的範疇里。有些是對猶太人的話,不能應用在外邦人的身上,有些是古時人的範例不能援引于現代人的身上。但並不是所有的真理都有範圍性和時間性,也不可根據聖經和神旨意以外的範圍和時間加以改變。
7.活用性
真理一方面如萬古磐石堅固不移,永無變更;另一方面如活水涌流,新鮮廣闊,浩蕩無邊,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絕。神的話就是真理,但也是靈與生命。真理不受刻板字句和物質規律的捆綁和限制,常有活用性在內。不過也不可引申過度,以致失真。
(二)解經的法則
解釋聖經的時候不可輕忽隨便,必須依照一些基本的法則。不然會發生謬解,造成錯誤,混亂真理,危險極大。
1.以經解經
聖經是非常完備的書,連其內容的意義都可從本身里面找到解釋,也唯獨以經解經才是最正確可靠的法則。從其他方面的解釋,最多不過是副證和說明,不能作為屬靈意義的根據。因此解經必須參照他處經文,引用聖經中的事例,從聖經中加以互證,才是穩妥真實的.途徑。
2.以明解暗
聖經中有一些經文是比較明顯清楚的,有些則是比較隱晦難懂的。這樣在解經的時候,就該以明顯的為主、為本,用以解釋隱奧之處。那也就是說,應當以新約為主來解釋舊約(來十1),以明顯的教訓來解釋比喻,並且以要道原則為基礎,來認識個別與細節的教訓。
3.鳥瞰全局
斷章取義的解經是很危險的,即或不是完全錯誤,也常偏于一端,必須將上下文連起來查看,甚至將全書作有系統的大綱式研究,才能更明了一處經文的意思。對于一些真理也是如此,有時只從一小處或局部著眼,則會進入困惑不解,若能從全部真理和多方面觀察,就更清楚易懂了。
4.字靈並重
意義是包括在文字里,所以還需要先求明白字義。但字句並不能完全表達靈意。因此從字句轉而深入靈意也是必須的。只重靈意,容易趨向玄妙︰只重字句,容易流于刻板,兩者並重才能相輔而行。只有字句而沒有靈是叫人列,只有靈意而沒有文字就好像脫體的靈,使人摸不著邊際。
5.尋求反證
有些道理若只從正面經文去考查,可能發生過度或越界的情形,使真理失去平衡的範圍,甚至可能得到一個錯誤的結論。為此應當尋求反證,意即找出似乎相反的經文,和似乎有矛盾的道理來加以比較、對照,那樣就可以抵銷矛盾,或發現真理的兩面性,因而得出正確的斷案。
6.不可強解
聖經中對于解經方面有極嚴重的警告,就是不能強解(彼後三16),不能錯解(賽廿八7),不可謬用(耶廿三36),不可謬講(林後四2),不可加添(箴卅6),不可刪減(申四2;啟廿二18-19)。這幾條是極其重要的,包含有嚴肅的警告和刑罰在內。
7.正意分解
聖經的真道是可以分解的(提後二15),經文有它自然的段落,真理也有它當有的地位,經過分解後能使真理更加明顯、清楚,使經文更加容易掌握、領會,然而必須按正意分解,就是按聖經的原意和聖靈的本意,並真理本身的次序來分解,不可按私意或其他範疇來分解。
(三)疑難的解釋
在解經的時候,常會遇到疑難的地方,最要緊的是不要勉強解釋,寧可等到後來合宜之時,許多問題自去迎刃而解。但按一般的情況來說,有幾點可供解釋疑難的參考和幫助。
1.考查原文
有許多經文是因文字不夠清楚而引起困難,所以考查原文是一種很重要的資助。無論是舊約的希伯來文或是新約的希臘文都有用的,如果能懂原文,許多意義便活畫在眼前,更易了解、體會作者的原意。不懂原文的人可以多參考幾種譯本,也能比較清楚。
2.研究背景
聖經有些疑難的問題,是由于不明白聖經背景而來的,以此時此地的眼光來讀聖經,自然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如果能研究古代歷史及地理,特別是以色列國和巴勒斯坦四周之地的歷史演變及地理環境,以及當時人民的宗教、社會、家庭的生活、風俗、習慣等,對于明白聖經都是非常有用的。
3.應用匯典
一個人不可能對所有的學問知識都有專門的研究,但可以利用別人研究的成果。解經方面得力的助手莫過于聖經字典,成聖經百科全書,以及聖經匯編、原文字義研究之類的書籍。遇有需要的時候,一查便得到很多豐富的資料,所以參考書還是有相當價值的。
4.參考注釋
有些專門解釋聖經內容及經文的書,龐大的包括了全部聖經,也有專為一類、一卷書作注解的。能多參看幾本可靠的注釋是很有幫助的,因為那些作者經過多年的研究,也曾吸取前人的心得。不過注釋並非定論,因為聖靈的水流是向前行的,教會越向前走,亮光會越多越豐富,不能限于前人名家的著作。
5.比較要道
有些疑難的道理,如果將它孤立起來看就會更加困難,最好是比較基本要道,看是否符合或矛盾。許多要道在神學的見解上也有分歧,不過對于信仰純正的聖徒而言,是不會有太大的出入,因為要道不是根據一節聖經而定規的,所以凡完全相信聖經的人,不可能得到十分相反的結論。
6.依從原則
在解經的時候,遇有疑難的經文,還得根據一般的原則去進行解釋,不可違反原則強加講解。無論是經文的原則或真理的原則,都該考慮到它們的作用。閉門造車,隨興所至而任加解釋,就很可能陷入偏差之中。
7.印證聖靈
如果對聖經中疑難的某種解釋,與聖徒的心靈不和,則有詳加考查的必要。因為聖經中的真理都是生命之道,應與聖徒們的腳蹤相印證,也應與聖靈的引導相吻合。如果敬虔的聖徒都對某種解釋不同意,必定是有問題的,在信徒里面的聖靈是很重要的見證。真理不能錯,但解釋可能錯。
三、解經的步驟
在實行解經的時候,是需要有些具體的方法和步驟的。這些方法不是聖經里面所指示和規定的,乃是人常拿來研究聖經用的,所以它們的屬靈價值雖不高,但也不可缺少。這就如木石材料比不上金銀與珍寶,但在建造上都有一定的用處。照樣這些解經的步驟似乎都是人的方法,卻能拿來成為屬靈的工具。
走路的時候,有時是飛跑與跳躍,但經常是一步步地走。似乎是慢慢長行,卻很實際穩當。天才和恩賜是人所羨慕的,有時神卻領他的百姓繞道而行,多用年日為了更深地造就與磨煉他們。走路不必先量步的距離,乃是按個人腳步的自然長短,不能齊一步伐,勉強求同,解經的步驟與方法也是不能盡同。
下面所講的固然是為著自己研究聖經用的,但也是為著如何幫助別人明白真理而寫的。因此這里的步驟是為著自己研究,然後做出食物來供應別人。無論是為己或為人,原則還是差不多。經過收集、分析而得到結論,這是一種歸納法。至于演譯法在講道方面或者可以適當的應用,但在解經上是不相宜的。
(一)收集材料
收集材料是解經的頭一個步驟。沒有收集更多的材料,就容片面、武斷、狹窄,用收集法可以更加全面、中肯而豐富。
1.有關的經文
收集材料基本上是指收集有關的經文。為著要明白一個真理或某處的聖經,就得先作一番收集的工夫。這是需要熟悉聖經,或借助于串珠聖經、經文匯編以及其他聖經題目集成之類的書。將有關的經文收集在一起,應當在平時經常地留心去作。
2.相同的字句
首先要收集字句相同的經文,由于一個字在許多地方有不同或相同的用法,合起來看就更容易明白那個字的真正意義和所包括的範圍。不過在中文譯本上有的文字相同者在原文卻不同,有的在翻譯本上不同的字,在原文例相同。這也需要靠原文或他種文字(如英文)的對照和幫助才能識別。
3.類似的含意
有的用字雖不同,但意義相同的經文也是收集之例,逐一地找出查看會更明了這一類經文的性質和目的。就算不懂別種文字,也可以按中文譯本歸納出類似含義的經文,從多處比較得到的意義,就能切合真意和實際。這也是綜合方法的第一步。
4.關聯的題材
收集的範圍也當包括相關聯的題材,即凡與一個道理有關的經文和材料都可以收集在一起,這樣便能看得更透徹、清楚。因為與一個題目有關的材料是能加增我們對于這方面的知識和內容的。
5.共有的目的
真理是彼此有關系的,凡有共同目的的經文和道理,雖然字句和題目不同,仍有歸納的必要。因為目的相同,表明有共同的中心和方向,可能是從不同的途徑和方面達到同一目的的。例如聖潔和得勝是兩個不同的題目,但在預備見主的共同目的之下,卻發生關系了。
6.同一的對象
如果是對同一個對象講的,雖然題旨和目的似乎無關,但仍可收集,加以比較。觀察神旨意的內容和因人的情況而起的反應和變化,也可以明白一個道理或一處經文在神全部旨意中所佔的地位和步驟。
7.相合的例證
再來就是要收集有關相合的例子和證明,無論是故事、比喻、事物等,首先當然是聖經中的,其次是從教會歷史和宗教書籍上的,再來可以從聖徒的見證和自己的經歷中,更廣泛則可以從歷史、傳記、科學、社會、人事、日常生活取些合用的例證。
(二)分析內容
將有關的經文收集以後,下一步就要進行分析內容。將相同與類似意義和性質的材料加以整理,分析它的真正含義,歸納到它應屬的類別里。
1.按照目標
解經應有一定的目標,這個目標多半也就是所要采取的題目。有了這個方向以後,就可以將所收集的材料,根據題目的需要加以分別出來。本來可能只有大題和總題,現在可以分成更具體合用的一些小題和分題。
2.正面意義
凡有關這類題目之正面意義的可以歸納起來,以充實、豐富其中心和基本的意義。這也是解經的主干和依據,佔極重要的地位。屬于正面意義的經文和材料越多越好,那樣不但內容豐富,論據也可以更為有力。
3.差異經節
聖經的真理是沒有矛盾的,但有些經文字句似乎有矛盾之處,與本題似乎相反的經節也該歸納起來,以便對照、比較,方能找出正意。或者它們不是屬于一個範疇,所以並不矛盾;或者是真理的兩面,可以互相配合;或者可用來反證那些本來以為是正面,但卻有問題的。
4.雙關疑難
也有些經文似含有正反兩面的意義,或含糊不清,這類好像雙關疑難的地方,關系也非常重要。並不是聖經不夠清楚,乃是有它一定的作用。或為避免極端,或為免人取巧,或特為使人敬虔深入,方能領會其中的意義。
5.主要經文
在許多經文之內,找出哪些是主要的經文,哪些是比較次要的經文,這樣才能從正大明朗處下手,若以小節為主干,則不勝依附,會掛一漏萬,殊有不當之處。一般說來,所有題目都有一兩處是比較集中的主要經文。
6.當舍材料
在分析之中,也可能找出一些不合用的材料,要予以舍棄,不可勉強加上。並不是這些材料無用,乃是不合此處、此題之用。起初以為都是相合有用的,到使來漸漸認識到有些是屬于同一個範疇之內可用的材料,或者它使意義含糊不清。不合用的就該加以舍棄。
7.重新補充
經過分析之後,會感覺到某些方面內容貧乏、根據不足或不夠清楚,仍需加以補充新的材料。這可能要費更多的時間和力量,但也因此帶來新的發現和進步,否則常以已有的為滿足,就要對真理和聖經的認識停滯不前了。
(三)作出題綱
解經的步驟,在經過收集、分析之後,就來到總結提綱的地步,也就是說來到成熟的階段。得著真理的具體解釋,明白經文的大旨和內容要義,並且可以應用了。
1.確定題旨
解經的範圍可能漫無邊際,涉及很廣,沒有專一的方向。所以在初步選擇目標之後,經過分析,就可再進一步確定題旨,那就是要訣定範圍、內容、性質和其相應的確定題目。題目與大旨應當相合一致,有時題目太大、太窄、與內容不配,都是不適宜的。
2.找到重心
在確定題旨之後,還需要找到一個全題的重心。由意義的重心,產生結構的中心和最後的目的,一無重心,就變成散漫、無力、前後不相聯系。重心也可能不在結構的中心,乃在前面或結束的地方,但重心卻是全題大旨的精銳和高峰,一切以它為轉移、目標並主腦。
3.排列干線
干線是由大旨和重心決定的,也常是由題目引申出來的,藉此將題旨拉長,將重心的意義貫徹于全部,使解經之整體有所環繞與遵循,前後可以接連,首尾可以合圍。干線最好只有一條,以免失迷道路,但有時也采用雙軌並行。
4.分成段落
有了干線之後,還得分成適當的段落,否則層次不清,含義不明,進行不順。有分段,才能由淺入深,由近及遠,由因及果,或面面俱到,再三地闡明,並易于記憶。分段之多寡視意義的繁簡和表達的方式而定。分得太多總不相宜。
5.附加細則
干線與段落仍然是在大旨和要義上來進行的。唯獨加上細節,才能使內容豐富,意義完滿,條理清楚。不過細節也不宜太多、太雜、太繁,以免失去中心,分散注意。細節的目的是為著解釋各段的內容,有時不分細節,而代以實例也是可以的。
6.配上經文
無論是干線或細則都該配上經文才好。這樣不但使道理有根據,也使人容易記憶和了解。當然經文引用得太多,也會讓人茫無頭緒,無法集中。但經文總是盛道理的聖潔器皿,比用一般講解更為有力,有時經文本身單獨被聖靈所用,就具有光照和刺入的作用。
7.加強信息
解經的目的是為使人明白聖經,但明白聖經不是最後的目的。因為聖經乃是傳神的話,那樣就應該從解經中傳出信息來,叫人得著神新鮮活潑的話語,明白神對人的要求和心意。
神既然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所以查經不僅是為著自己,也為了幫助別人一同明白聖經。文士、教師固然有責任研究,教導百姓和信徒明白律法和神的旨意(尼八1-8;徒十八24-28)。一般的信徒也該以神的話彼此教導,互相勸勉(西三16)。
聖經是教會的基礎和前進的道路。教會不注重查經的工作是建築在沙上上。傳道人要為信徒解經,也要勉勵他們自己查經,或一同考查,互相啟發,述說心得。雖然傳道人從側面幫助仍是必須的,但不可看成一種依賴、被動、漠不關心的習慣。能夠帶領一個信徒到他自己會查考聖經的地步,才是在他身上建立了真道的基礎,不至容易被異端搖動。
對于傳道人來說,查經的工作是一生中最主要而不能離開的事。他應該知道怎樣來使用聖經,作為屬靈的供應和兵器。水總是向下流的,工人自己沒有深刻的認識,是不可能幫助別人比自己明白得更多、更高、更深。自己不知道查經的途徑,很難帶領人往前走。
一、查經的路線
聖經的內容豐富繁多,想要考查常有無從著手之苦。為此知道一些查經的路線,並非沒有益處。這些路線都已被人用過,所以是可行之路。然而能走到如何深遠,得著何等結果卻因人而異,不可預料。查經的路線不過是方法,並不是目的;是途徑,並不是終點。是一些有形和平面的道路,不是屬靈更深的追求。
可是沒有道路,也不能達到目的;沒有平面的基礎,也無法往上面建造。如果在聖靈的引導和光照中,按查經的路線去進行,而摸到更深的意義和屬靈的實際時,這些外面的道路就變作里面的認識了。不過這些方法必須經過聖化與靈化,才不至陷于庸俗和教條。
指出路線是比較簡單的事,往里面走下去卻非一日之功。這需要付上足夠的光陰和精力,並極深的渴慕和追求。農夫如何忍耐等候地里寶貴的出產,照樣考查聖經也必須忍耐,直到真理之花和生命之果結滿在靈園內。
(一)按著範圍
查經的路線雖然多,但最主要的莫過于按著不同的範圍進行,這也是最普通的途徑。
1.按類
聖經六十六卷,按其結構和內容可分為七大類。即︰五經、歷史書、詩歌、先知(大先知書與小先知書)、傳記(福音及行傳)、書信(保羅書信及其他書信),並啟示錄。一般考查聖經多從類別下手,因其具有連貫性、一致性。不過歷史書與先知書、書信與行傳也須要相互參考,啟示錄與但以理書等也須要彼此對照。
2.按卷
卷是聖經中最自然的單位,無論在結構、內容和大旨上都自成一個範圍。所以按卷來查經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一卷一卷的明白了,連合連來就能明白全部聖經。按卷查經首先須要認識它的作者、背景、目的、大題,然後考查它的分段、要義、解釋和教訓。每一卷雖然是獨立的,但卻不是與別的卷沒有關系的。
3.按章
章雖然是人後來分的,然而多半也是按其結構或意義,而分成一些較大的段落。雖也有不當之處,但大體說來是非常適合的,否則對于全卷不能一氣讀完,便有上下不連,心中無數之苦。一章一章的查經也是最常用的方法。從每一章中,也可以尋找中心,分析小段,取得教訓。特別是聖經中有一些著名的大章,更值得特別去考查,因為有重要的真理集中在那里。例如創世記—、二、三章;出埃及記十二、二十章;利未記十六、廿三章;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詩篇廿三、五十一、九十、一0三篇;馬太福音十二、廿四章;約翰福音—、十四章;羅馬書八章;林前十三、十五章;希伯來書十一章等。
4.按人
聖經中記載許多個別的人物,他們從正面或反面都對後世的人有極大的教訓。如能逐一詳細的查考,作為榜樣或鑒戒,他們是真理的實例化。可以找出那些人物的特點、得失以及他們對神對人的關系。例如︰亞當、夏娃、該隱、亞伯等,直到一些較不顯著的人物,如馬大、馬利亞、路得等,在聖經中都有他們屬靈的地位。
5.按事
聖經中有許多事情,雖然包含著人物和他們的活動,但卻是以一件事為中心的。那樣就要集中注意在事上。考查事情的背景、因果和對照我們的經歷,取得當有的教訓。那些在以往曾經發生過的事,也可以重演于今日,所以必須加以認識,因為都有一定的原則在內。例如娶妻、生子、起名、祝福、交友、打仗、吃飯以及各種事務都可以成為查經的路線。
6.按題
聖經中滿了道理,也可以說滿了題目。題目是盛真理的器皿,也是道理的代表,所以按題查經更是最常用的方法。定了題目以後,就可以收集經文,歸納內容,分成段落,詳加解釋。按題查經是比較切合實際應用的。取題的方法也非常繁多;按真理的內容,或按對象的需要或從經文中取出特別的意義和教訓都可以。例如︰創造、救贖。
悔改、重生、謙卑、順眼、安息、永世等。
7.按詞
較小的範圍是按文字或者說是按詞查經。雖然有的詞就是題目,但詞是著重在字義本身所包含的道理,不是著重在詞句所代表的道理。有的題目是許多詞連在一起的,也有的題目不一定是聖經上字面有的。按詞乃是將聖經中相同的用字連起來讀,最好能參看原文的字意和聖經的用法、次數,而找出所包含的道理來。不只名詞,連動詞、形容詞都有教訓在內。例如︰罪、義、信、愛、世界、肉體、起來、進入等。
(二)按著系統
l.歷史
聖經中從始至終有一條歷史的線,它是其他道理的背景和佐證。從人類的始祖起一直查到人類的分布、演進和結局。這其間最主要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可分作幾個階段,從列祖起直到被分散到天下。外邦人的歷史也是歷代推演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而另有教會的歷史,在舊約有預表,在新約有預言,直到被提。
2.要道
聖經原是講說神的旨意和真理的,所以有一條主要的線,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一貫下來,可以說是一貫真理,如系統神學或教義神學的主要內容。此外,有些要道雖不是貫通全部聖經,卻也十分重要,如兩個亞當、兩種天性、三個仇敵、三步靈程、律法與恩典、災難與被提、復活與審判等。
3.預表
在舊約中有一條預表的線,無論是人、事、物都有一定的講解,值得注意考查。在新約里雖沒有預表,卻有預表的應驗,所以也等于全部聖經有一個預表的系統。不過應當小心,不要引申過度,而且仍當以新約明顯的真理為本,例如基督和教會的預表、救恩和審判的預表、撒但和世界的預表等。
4.預言
預言的線也是貫穿于全部聖經,雖然預言在先知書和啟示錄特別多,有的已經應驗,有的尚未或正在成就。考查預言會叫人更信聖經的靈感和權威,並且能分辨時候和日期。在預言的大系統里,又可分成許多小的系統,例如關于猶太人的預言和關乎外邦人的預言等,也可以分成更小的題目,如大罪人、大災難、巴比倫、耶路撒冷、千禧年等。
5.靈意
許多靈意是附在各種道理和教訓里面的,但仍有一條靈意的線寓在聖經的各卷之中。它貫穿在律法、歷史、詩歌、預表、預言之中,這條線是不定形的,隨著聖靈的啟示和感動,各人的領會也不同。在各卷的要義和大旨之外,仍可有特別的亮光和新鮮的領受。
6.教訓
聖經中的教訓極多,似乎是零零碎碎的(賽廿八10),教訓的內容也似乎彼此不相連屬,然而這一類的性質,都是可以成為一條線來考查,因為極其豐富,俯拾即得。不但容易明白,而且用處最多、有的是從事實中取出教訓,有的是明顯的教訓,也有格言和比喻式的教訓,例如︰有關于言語、行為、家庭、社會的各種教訓,也有關于靈性方面的追求和鑒戒等教訓。
7.象征
聖經中的象征極多,雖然在道理上不能獨立,但在用處上卻極為重要。可以在象征的大系統中,有千百個小的細線貫通全部聖經。象征里面包含的意義也極為豐富,但必須配合其他經文,才能形成具體的道理和教訓,如︰日、月、星辰,山、水、河海,金、銀、寶石,花草、樹木、動物以及器具、顏色,時令、方向、疾病等。
(三)按著次序
還有一種查經的路線乃是按著屬靈的需要和程度,由淺入深有次序的考查,按步前進,使人更易領會。
1.福音
新約雖列在舊約之後,但就信徒的經歷來說,卻是首先發生實際關系的,特別是四福音,更是慕道和初信的人最需要且易于了解。因為里面的道理不但是初步的,講述的方法內容和材料也極為生動、活潑、確切、明顯。所以在查經方面是當以此為始。除了四福音之外,其他經文也可以與福音相配合而查考的,如創世記的頭幾章、傳道書與約拿書等。
2.救恩
進一步就是有關救恩的查經了,這是為了使已信的人,能更明白救恩的奇妙和內容。羅馬書是講救恩最清楚的一卷,希伯來書也論到救恩的真理,在舊約里出埃及記、利來記等都有救恩的預表,以賽亞書有救恩的預言,書信有救恩的講解。當然以救恩為題,可以將全部聖經用紅線連貫起來,每卷內都有這類的經文可以考查。
3.道路
當信徒得救以後,就要開始走道路了。關于講走道路的書,在新約里可以查哥林多前後書,新約其他卷內也有講成聖和得勝的道路。希伯來十一章就是專論信心的道路,在舊約里民數記、約書亞記和其他歷史傳記部分,都有道路的預表和鑒戒在內,例如絕對的路、分別的路、奉獻的路、順服的路等。
4.真理
再一步是明白真理,那要考查加拉太書、以弗所書等。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和啟示錄是有關于主再來的真理,其他新舊約各卷都有各方面的真理。例如︰論神的創造、救贖、律法、恩典、時代、諸約、復活、審判、肉體、世界、撒但、天使、罪惡、死亡、得救、永生、稱義、成聖、應許、賞賜、預知、預定、天堂、地獄、國度、永世等。
5.生命
又一步是認識生命,查腓立比書、歌羅西書是很好的。約翰福音和約翰書信也是專講生命的書,舊約里的約伯記、詩篇、雅歌等也是如此。當然各卷之內都可按題連串起來考查有關重生、聖靈、新人、舊人、信心、愛心、試煉、苦難、良心、交通、引導、保守、舍己、充滿、柔和、謙卑等。
6.生活
然後講到基督徒的生活方面,可以查雅各、彼得等書信。福音書和保羅書信也很豐富,舊約中箴言、傳道書以及其他先知書均有各樣關于生活的教訓,例如︰關于言語、行為、家庭、社交、錢財、衣食、名譽、疾病、公義、和平、謙卑、忍耐、誠實、節制等。
7.工作
最後論到工作方面,有使徒行傳、提摩大及提多等書。在舊約中列王記、以斯拉尼、尼希米記和某些先知書都與神的工人和工作有關。這類的道理和題目也很多,例如︰對于工人的揀選、呼召、造就、差遣、榜樣、道路和工作的信息、能力、啟示、原則、鑒戒等。
二、查經的深入
在一般的查經之外,尚有比較深人和疑難的所在,需要專門的研究或特別的考查方能認識和解決。這些地方和問題常是解經的重要環節,缺少它們很容易成為追求真理的障礙,神的工人們不能推托深入研究的責任,否則對于工作將要感到限制和偏枯,能掌握這些知識,便會擴大他們的工作範圍和性質。
這不是說,一個傳道人在短期內對于這些比較專門或深入的東西能夠完全掌握,但他對于每一項卻都該有一些最起碼的基本常識。自已在時間和能力上有條件的時候,應該親自對于某幾項作實際的研究,以期對于神的教會和眾聖徒有所貢獻。即或不然,也當借助于別人研究的成果,最低的限度也要吸收足夠應付自己工作的需要。
有一件事我們應當注意的,那就是這些專門的研究或疑難的地方,由于人的成分較多,不可能絕對準確,所以太武斷和堅持的態度都該加以避免為是。當然也不是可以任意倡論立說,莫衷一是,在經過詳細地考查研究之後,總能取得比較正確和一致的看法。如其不然,恐怕那一項問題的本身在真理的地位上是成問題的。
(一)專門的研究
聖經里面有一些背景和內容,若不作專門的研究,無法明了。有人曾費多年的工夫,得到他勞苦的果效,使後來考查聖經的人非常方便。
1.考古
在聖經以外有考古學,近百年來從聖經有關的地域發掘古跡,從地下遺跡及出土物件可以證明聖經之確實無誤。一般研究聖經的人,不能都親自參與這項工作,但可以參閱考古家工作的結果,並研究有關的歷史,以期對聖經有更好的證明和認識。
2.風俗
聖經中許多的記載和道理,與當時的社會風俗、習慣、遺傳、思想、人情、輿論有極大的關系。若不懂當時代的各種背景,就不容易理解聖經的疑難,也不能豐富聖經的意義。這也是參考教會內外有關的著作,加以比較、審查,方不致于謬解聖經上的原意和目的。
3.人名
聖經中的人名常是很有意義的,所以不但父母為子女起名,有時神也為人起名和改名。有的聖經中已有解釋,有的需要考查字典,研究原來的文字。此外,人名常有重復混雜的情形,詳加研究才可以分別時間的前後,是否是異人同名,或異名同人,並可幫助研究家譜等問題,這對考察聖經歷史是有幫助的。
4.地理
聖經的背景不但與歷史有關,與地理也是不可分割的,而且也常有屬靈的意義在內。在歷史上的一些國家、民族不但和它們所據有的地方和變遷是很重要的,就是舉凡山、川、河、海、出產、地形、環境、氣候,莫不有相當的含意在內。它們的意義有的是從字義而來,如伯利恆、瑪哈念等,有的是從歷史而來,如吉甲、巴別等,有的後來成了某種靈意的代表(啟十一8)。
5.記年
聖經的記年也很明確而富有意義,但若不仔細研究也會發生困難。從亞當被造到基督降世主要人物的記年都可以連貫算出來,這其間分作幾個階段,也井然有序。若與預言合參,更能看出聖經的奇妙可靠,直可推演到主再來的時候,雖然那日子不能確定。
6.結論
研究聖經的緒論,即入門,也是非常重要的。沒有入門,很不容易解釋內容,所以有人專門考查每卷的書名一作者一背景、時間、地點、目的以及大旨、要義、特點等。這是研究聖經的基礎。許多聖經學者曾費很多光陰、精力去研究過,但各家的意見不能盡同,價值當然不能與聖經本文相比。
7.體裁
聖經不但分為幾大類,就是各卷的體裁也都不同。考查每卷的體裁文字,以及記載、講論的方法、方式等,也都有助于明白聖經。按文體說,有散文、詩體之別。前者注重敘述歷史、事實和傳記,後者注重想像、寓言和情感。此外有的如同史書、法典、手冊、戰記、講演錄,有的如同傳奇、言行錄、自傳,有的如劇本、詩篇、格言、哲學,又有的如同條文、禱詞、判語、哀歌,再有的如專著、書信、論文、辯論等。
(二)特別的考查
聖經包羅甚廣,含意極深,可分許多層次,有的猶如外院一望而知,有的隱于幔內,必須深入方能得見。下面提到的幾項,非指屬靈真理之深,乃指查經程序較繁,故當予以特別考查。
1.神這
聖經中所記的神跡很多,沒有一個是為了希奇而記載下來,都是有屬靈的作用和目的,神是絕對不輕易行神跡的。舊約在摩西、以利亞(以利沙)、但以理的時候特別多神跡,新約在主耶穌和使徒時代特別多。如果仔細考查每一個神跡,就會發現有極重要的教訓在內,也能認識到它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比喻
聖經中也記了許多比喻,舊約先知書中較多,最豐富的是主耶穌所講的。按福音書中的記載,可有三十五個之多,與記載耶穌所行的神這數目相同。考查每個比喻的背景、內容與解釋也很有屬靈的價值。但在解釋方面是注意其大旨和靈訓,至于細則小節不可牽強附會,硬找靈意,以免反害了原意及目的。
3.會幕
舊約的會幕,乃預表的集中而具體的表現,包含的意義非常豐富而深刻。舉凡有關神人的關系、基督、教會、救恩和屬天的形像都有預表在內。所以聖經學者常予以特別的注意與考查。不過解釋時當以新約的真理為依據,不可引申過度,或另創新的道理。聖殿無論是所羅門所造,和以西結所見均各有所指明,但基木性質與會幕相同。
4.節期
以色列人的節期也有預表和預言的性質在內。特別是神所定的七節(利廿三)。前四節應驗在主頭一次來,後三節應驗在主第二次來,前者以教會為中心,後者以選民為對象。它們均有字面與靈意的雙重性,但現在卻不能仿效以色列人的禮、儀、形式來規定教會當有什麼節期。
5、時代
聖經中載有神永遠的計劃,在神永遠的計劃里又可分作若干時代和日期。除了時代主義所分的七個時代以外,還可按其他的路線分成各種不同的時期。這與歷史及預言部有關系。例如分作原來的世界、現今的世界和未來的世界(彼後三6;來二5),或分作列用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國度時代(羅五14;太十一13;徒十五14-18),或分作古時與末世(來一1),或按人類的歷史分作七個一千年,或按聖經所記的世界的七大轉變而分。
6.合參
舊約的歷史書,例如撒母耳記、列王記與歷代志的合參。先知書與歷史書的合參,新約里書信與行傳的合參等都很重要。但四福音的合參尤為人所注意,它們所記載的次序和內容上有所不同,然而卻不是沒有意義的。雖因在時間、地點、目的、對象等方面各有不同的注重,以致在記載上也有所差異,但在事實和真理上並無矛盾之處,可以將四福音合參起來。
7.數字
聖經中的數字應用的很多,所以應當研究數字的用法和意義。因為在數字里有重要的寓意,對于預言、預表、象征等方面,都有屬靈的教訓和啟示在內。如,「一」是獨一無二、基本的數目;「二」是並立、配偶、見證之數︰「三」乃分、列、復合之數,特指屬神的數目;「四」乃受造、屬地之數︰「五」乃分別、責任之數︰「六」乃人的數目︰「七」是完全、周期之數︰「八」是復活、新造之數︰「十」是人與世界的完全數目︰「十二」乃永遠完全之數︰「四十」乃試驗之數,此外還有復合數字、暗合數字,在解經上都是常用的方法。
(三)各種的難題
聖經中的難題實在不少,不過多已有人解答,即或不能完全滿意,卻也能使信仰免受搖動。有的問題並不困難,在聖經熟練、靈性進步以後,便很容易知其究竟了。
1.史實方面
有人認為聖經記述與歷史頗有不合之處,恐非史實,如洪水之廣與方舟之大,並聖經中的記年與世界各國歷史之比較,似較太短,大魚吞約拿或不可靠。此外聖經中之人名、事跡、言論以及聖經的作者、時間,每多有人批評。這也不足為怪,即使有不信的,又有何妨礙,況且近世考古及歷史等研究均可證明聖經所記無誤。
2.記載方面
聖經上各卷記載似有不合之處,如馬大計七章九節言,引自耶利米,實乃記在撒迦利亞;徒七章十六節記亞伯拉罕購地實乃雅各購地︰民數記廿五章九節與林前十章八節所記數目不同︰王下八章廿六節與代下廿二章二節所記有矛盾。此外如以色列人下埃及的數目、阿珥楠禾場的交易、耶穌的兩個家譜、四福音的記載有出入等,這多半是抄寫之誤或解釋不當所引起的。
3.科學方面
有人認為聖經與科學有沖突,如六日之創造,地球及人類的年代及來源,還有聖經中所記的許多神跡、奇事,以及對未來的預言等,均不足信。其實聖經並不是一本科學的書,所應用的名詞和說法常受當時習慣的限制,但其真正的意義,則並非違反客觀的實際。如有不合,或因科學尚未趨于臻境,或為神所特行的神跡。聖經是為著相信的人寫的,科學越昌明,越能證實聖經之真實。
4.哲學方面
關于聖經的基本信仰和真理,從哲學的觀念看來,可能會發生許多問題。即按一般人的看法,聖經也有許多不是之處。這原不足為奇,古今中外有許多觀點、看法、學說並不相同,究竟誰是,誰非?所以不能認為聖經的道理與別種說法、意見、思想有不合之處,就以聖經為錯誤。因為衡量的標準不同,無法得到共同的結論。我們對于聖經仍當以信心為根據和出發,相信神沒有錯誤,同時,也得到歷久、普遍的考驗和證明。
5.道德方面
有人認為聖經里所載的事情,有不合道德觀念之處,如︰亞伯拉罕及耶弗他獻子女,挪亞咒詛迦南,羅得之女**,他瑪氏得子,詩篇中之咒詛(詩一0九10,一三七8-9),撒母耳假托獻祭去膏大衛,以利沙咒詛童子,對外邦人的殘殺等等。人道德的標準和觀念,因時代和地區而有所差異,聖經中的記載乃當時的事實,有的乃是神的許可和任憑,並非都是神的旨意,有時乃有特別的意義在其中。
6.真理方面
在真理或神學方面的難題,如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來六4-8,又十26-29),從未听過福音的人,有沒有得救的機會?罪人受永刑嗎?小孩子能得救嗎?災難前信徒都被提嗎?今生能否成聖?預知預定何在先?神國與天國是否相同?關于三位一體與基督神人兩性的奧秘,聖靈的洗,教會的宗派存在,以色列十個支派的結局,安息日或主日等問題,若仔細考查聖經都能得到解答。
7.解經方面
有些經文比較難解,常為人所質問。如撒母耳的問題(撒上廿八8-19),傳道給「監獄的靈」的問題(彼前三19),童女被摒之于門外的問題(太廿五12),以及審判列國(太廿五3l-46;啟廿一24、26),神的兒子們(創六1-4;太廿二30),惡魔及謊言的靈(撒上十六14;王上廿二19-23),七十個七(但八14,九24-27,十二12),廿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啟四4-8),等問題。這些也都能解釋,即或一時不清楚,也無關重要的救恩真理。
三、查經的應用
聖經的應用範圍很廣,對于不同的對象、性質和需要都可以滿足。對于這些應用的查經內容、題目和方法,雖沒有一定的規律,卻也有大致的範例。在條文之中有靈活,在復雜之中有原理,神的工人們不可不有所學習和準備。一方面是將自己的學習積蓄起來,另一方面是將別人的材料加以收集起來,比較其得失,衡量其損益,而應用得恰當合適。
這似乎是一些形式上的事,但未嘗沒有屬靈的作用。我們如果只停留在一些問題、方法、分析上,的確少有價值,甚至可能陷入死亡。可是當有靈氣吹入的時候,筋骨互相聯絡,生肉、長皮就成為活的隊伍了(結卅七1-10)。當五餅二魚經主的祝福,擘開的時候,就能喂飽五千人。金隻果是重要的,但銀網子的盛裝與配合,就更顯得美麗動人了(箴廿五11)
主能用盛零碎的十二籃子使生命的糧食不致糟蹋,也用一皮袋的水使饑渴的人得以行完某一般的路程。影兒是要漸漸地過去,真體即將來到。這里的溪水總不如那里的生命河水更令人滿足,然而在牧長尚未顯現之前,遍地的無牧之羊,仍然急需工人去尋找、引導。
(一)不同的對象
查經是要看對象的需要和領受的程度來決定應用的方法和內容,否則給兒童干糧,叫成人吃奶都是不合宜的。
1.對于初信
對于初信者,需要藉查經予以基本的造就。查經的方法和內容都不該過于他們所能領會的程度,然而基礎若不打好,以後就不容易向上建造。所以凡關于重生、奉獻、讀經、祈禱、聚會、交通、生活、見證等的重要真理都該考查清楚。約翰福音很適合初信查經之用。
2.對于兒童
提摩太就是從小明白聖經(提後三15),所以教導兒童明白聖經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所用的方法要簡單、活潑,內容要新鮮、生動,卻不可輕佻、虛偽。講聖經中的故事和主耶穌的事跡最為合適,但關于救恩的要道也不可忽略,教導他們時,從路加福音查起較為易
懂。
3.對于青年
青年是教會未來工作的中堅和核心,應當非常重視他們的基本造就,無論在真理的知識和生命的道路上都該打下美好的基礎。特別要教導他們知道怎樣自己讀經,並幫助他們解決對聖經各種疑難的問題,使他們何發問和自由討論的機會。創世記、箴言、羅馬書都有考查的必要。
4.對于婦女
婦女常是教會中最基本和較多數的信徒,她們的信仰和靈性如何,對于她們的丈夫、子女、親友、鄰舍的關系都非常重大。帶領她們好好考查聖經,明白神的道是很重要的工作。由于她們的程度不齊,可以分成不同的班次,按著她們不同的情形和需要來查經。路得記和以斯帖是專論婦女們的事,此外在舊約和新約中,可以作為婦女們的榜樣和鑒戒的地方還有許多。
5.對于會眾
對教會全體會眾的查經比較困難,因為對象復雜,情況不一。但神的話是活的,能滿足各種人的需要。在一個教會里的會眾,經過一段帶領的時期以後,會走向共同的方向和要求。不是滿足他們原來所想像的需要,乃是藉著查經引他們走上主的道路和目標。最好是新約與舊約相間而查比較合適。
6.對于領袖
教會的領袖們,如長老、執事或其他的負責人等更當明白聖經,在真道上受造就,才能固守信仰的奧秘。如果沒有人帶領查經,他們可以自己聚在一起,一同考查聖經,各述自己所得的亮光,互相啟發、解答、勉勵也是非常有益的。至于查經的內容,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7.對于工人
無論是傳道人或其他在主的工作上有責任的人,都該更深地考查聖經。除自己研究以外,還應當請人講解,或共同研究。對于一切基本要道、聖經每卷要義,以及各種有關的真理,都應當作徹底的考查,這樣不但自己能明白,也能去幫助別人。有關工人與工作的特別查
經,是非常需要的。
(二)不同的性質
因著聚會的性質和目的不同,查經的題目和內容也有所不同。在應用的時候,必須采納得合適,方能成為聖靈的工具,達到所期望的目的。
1.關于布道
布道必須根據聖經,不過是揀選那些淺顯易懂的經文而已。在福音書中耶穌所講的一些故事比喻,是非常確切鋒利的,例如浪子回頭、財主與拉撒路、娶親的筵席等。在舊約中,挪亞和羅得的故事,逾越節和舉銅蛇的事跡等也都很有意義。
2.關于禱告
禱告與讀經是不能分開的,藉著查經為禱告鋪平道路,預備了禱告的心,提供祈禱的題目,指出祈禱的途徑。聖經中對禱告的教訓和材料很多,使信徒認識祈禱的重要,明白禱告的原則,並清楚祈禱的攔阻等,對于私禱和公禱都是不可缺少的。
3.關于復興
對于復興方面也有許多題目可查,例如︰受苦有益、儆醒禱告、人生意義、神的管教、認罪悔改、迫求聖潔、預備見主、十架道路、榮耀賞賜等。至于如何能得到復興,迫切的禱告和聖靈的燒灌是必要的條件和內容。關于一般信徒的復興,講道優于查經,但為了教會能徹底地復興,從查經下手,作好準備也很必要。
4.關于培靈
對于培靈方面,範圍更廣。舉凡有關靈命、靈糧、靈程、靈交、靈戰、靈恩、靈福等都可作查經的題目。不過要緊的是先求聖靈指示人靈性的真正光景如何,需要為何,然後再對癥下藥。再一方面就是求神顯明他的旨意,傳達出應時的信息。
5.關于教會
有關教會之需要的真理也很重要,如受浸、擘餅、聚會、事奉、接納、交通、分別、合—、見證、樣式等。為著建立教會,必須帶領信徒考查有關教會的真理,這一步作好了,就像聖殿立下了根基,或會幕支搭起柱架一樣。
6.關于時節
在每年之中,特別的時期、季節或教會中有什麼特別的聚集,以及信徒有各種婚、喪。可紀念的時日等,都需要有特別的經文和題目。這雖然是臨時發生的,卻是常有的事,傳道人應當熟悉這一類的經文,尋求合適的題目,臨時便可以應用。
7.關于個人
對個人講道,與他一同查經也是很有效的方法。因為出于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著能力的。主耶穌曾多次與人談道,引用舊約,其他使徒們也曾對個人講解聖經(徒八30-35),這也必須平時熟悉聖經的內容,和認識對方的光景,靠著聖靈的幫助,才能應用得好。
(三)不同的需要
聖經的話具有不同的性質而且能供應不同的需要,對于不同的對象在某種時候需要哪一種教訓,聖經都有完全的預備。
1.在于訓誨
聖經中關于訓誨方面的話很多,目的在使人明白神的旨意和人的本分,並使人有處世為人的智慧。五經中訓誨的話很多,其他處也不少。例如︰訓誨人敬畏神、遠離惡事、謹言慎行、知足感恩、內心誠實、遵守主道、犯罪有報、行善永存等。
2.在于勸勉
人可能明白許多道理,但卻不一定照著去行,勸勉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動人的情感,使之見諸行動。福音書中勸勉的話很多,當然別處也有,例如勸勉人;悔改信主、追求永生、虛心有福、愛人如己、驕傲必敗、寬恕為美、安于貧苦、祈禱須恆等。
3.在于責備
聖經上責備的話也很不少,先知書上更多。那是因為以色列人雖知道律法卻硬著心去犯罪。例如責備人拜偶像、犯**、起貪心、說謊話、行詭詐、陷害人、縱情欲、沾污穢、喜自夸、顯狂傲、貪醉酒、愛宴樂、懷嫉妒、常分爭、屬肉體、心剛硬等。
4.在于提醒
人以往一度所知道、所實行的,但現在卻忘記或放松了,需要藉著聖靈的話來提醒。書信里多有提醒,使人紀念主的話。提醒人應當敬虔、成為聖潔、與人和睦、為主而活、勿戀世俗、須順從聖靈、抵擋魔鬼等。
5.在于安慰
苦難、試煉是信徒不能避免的,這時候若沒有神的話語的安慰,便容易灰心喪志。詩篇中安慰的話最多,例如︰受苦有益、信神應許、凡事交托、主旨盡美、善惡有報、勿懷不平、神早預備、不必憂懼、今天至暫、天家在望等。
6.在于警戒
警戒是當人正往錯路上走,或有被引誘進入迷惑的危險,而需要加以警戒。歷史書滿了警戒,例如︰不可遠離神、不可效法外邦人、不可驕傲自高、不可頑梗悖逆,應當趕快回頭、重發熱心、謹慎自守、免被棄絕等。
7.在于鼓勵
人何等容易陷入遲鈍,失去銳利,停止追求,所以鼓勵也是不可缺少的。啟示和預言能給人鼓勵,例如︰主必快來、神國降臨、聖徒被提、榮耀復活、儆醒守望、至死忠心、公義冠冕、與主同王、寶座面前、生命水旁等。以上僅略舉例,非僅于此。
聖經是神的話,但神的話不只記在聖經上而巳,乃是為了向人再說,使人接受。人自己讀聖經雖然也可以得到神的指示和感動,但神常要藉著他的僕人來傳神的話。舊約的先知和新約的使徒,以及後世傳道者都是被用作傳神話語的人,他們的工作就是專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
傳講聖經的目的,是為了使人听見神的話語,明白神的旨意,特別是知道神在此時此地直接對人的盼望和要求,那也就是藉著聖經來傳神的信息。這樣,神在古時藉著人寫在聖經上的話,在今天藉著人再傳一次。可是這次是聖靈重新吹氣在其中,使它帶著生命和能力,並直接滿足今天听者的需要,來成全神的目的。因為神今天藉人所傳的,絕對不能越過聖經所記,所以傳道人仍要傳講聖經。
傳神的話是十分神聖嚴肅的事,甚至要恐懼戰兢(林前二3)。傳聖旨的人,決不敢攙雜加入自己的意思,必須清楚有神的感動和啟示才可以。然而歷來職業的傳道人太多了,神的講台成了販賣牛羊鴿子的地方,藉著講台來宣傳各派神學的見解、哲學的思想、文學的修養,甚至為著自私的目的傳講異端、謬論、作假見證、夸耀自己。主耶穌曾用先知的話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7-9)這話也可用在一切雇工式的牧人,以及為利傳道的假先知身上。
一、講經的準備
傳講神的話是須要準備的,不然如同用未泡透的灰抹牆一般,不能站立得住(結十三8-16)。沒有準備也好像扎根不深的樹,無法結出果子來。這里所說的準備,並不是臨時預備講章,雖然那也有必要,但更要緊的是指長期的準備和祈禱的準備。因平時和暗中的準備,其價值和效果遠超過臨時和表面的準備。有長期的準備,才為臨時的準備打好基礎,有了里面的準備,才能為有形的準備披上能力。
我們看見聖經中的傳道人,不但在知識方面,尤其在生命方面,都經過相當的訓練和造就。沒有一個人的遭遇是偶然的,許多事都是神的安排,為了將來工作用的。像彼得蒙召的時候在打魚,約翰在補網,與保羅織帳棚都說明了了他們蒙召以後的工作性質和目的。也有許多工人在蒙召前所受的磨練、試探、破碎、潔淨都與後來的工作有關系,摩西、撒母耳、大衛、但以理等就是如此。似乎神還沒有將他的話放在他們口中之先,已作在他們身上,刻在他們心里,使他們配作神話語的出口和代表,認識神的人才能傳神的話。
講道的準備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莫過于工人自己受了神話語的造就、對付、雕刻、琢磨,除去了在他身上一切與神話語不相合的成分,而另一方面,將神的話語藉聖靈組織在里面,成為他的生命和行為。工人自己有了「道成肉身」的原則,才能將道表明出來,這樣他所傳的是他所「是」的。同時工人要在聖靈的引導中進入一切真理,有了實際經驗,這樣他所講的也是他所深知道的。
(一)真道的知識
知識的確能使人自高自大,使人陷入自欺自迷的地步,但不能因噎而廢食,因為知識也能作聖靈的工具,藉此引人進入真理。所以同一樣東西,在不同的人手中會有不同的功用和效果。
l.基本的要道
聖經中的道理很多,神學上所涉及的也很廣,傳道人都應該知道,但實際上不是每一個人都能作到的。在那許多道理中,有一些是基本的要道,是不可不明白的,否則在講道的時候就容易發生錯誤,失之片面,輕重倒置,引入歧途,所造成的危害不淺。基本的要道至少包括完全的救恩和聖靈的工作。
2.各卷的要義
聖經每卷的要義就是全部的概括和縮影,也是講經的資源和內容。對各卷的要義能胸有成竹,在傳道的時候就能材料豐富,範圍廣闊,融會貫通,應用自如。否則局限一隅,見地狹窄,立論偏枯或斷章取義,矛盾叢生,顧此失彼。各卷的要義簡單的可用某字某節或某事來代替,進深的則指它在聖經中的地位,並該節的中心、大旨、目的,以及信息、靈意等。
3.重要的經節
傳講聖經的人,對于聖經必須熟習,雖不能將全部聖經背下來,但對一些重要的章節卻應該知道,如此一來,在講道的時候便可以隨時引用作為根據,不至逐頁亂翻,找不到出處。不但要對經文的所在熟悉,也要對它的意義清楚,才有真實的用處。重要的章節是指它包含重要的真理,或常被引用的經文,如詩篇二十三篇、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羅馬書八章、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十四章六節等。
4.常用的題目
一篇講道總有某些意思和內容,將它們歸納起來,可以用一個題目來代表,當然也可能是先耶一個題目,再引出其余的意思和內容來。所以無論在形式上有無題目,在實際上總有它的一個題目。曾被用過的講題很多,對有一些是常用而離不開講台的應當有所研究。例如神的愛、人的罪、十字架、悔改、相信、重生、得救、追求、奉獻、聖靈、盼望、主來等,當然從這些母題中可以生出許多子題來。
5.聖經的中心
聖經中的道理和意義雖多,但中心卻只有一個,就是論到基督(路廿四27、44、46)。基督就是神的話和真理(約一1,十四6)。如果只懂得許多零碎的教訓,而不認識基督,仍然是不明白聖經。但這個知識必須從神的啟示而來,否則即或人的頭腦通了,仍看不出它的實際意義。反過來說,也只有當人更認識基督的時候,才是明白聖經更徹底的時候。
6.教會的歷史
教會歷史不是聖經,人寫的書可能滿了偏見和錯誤,然而教會的史實卻是應當知道的。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看為是使徒行傳的延續,或啟示錄二、三章的釋義。因為教會是真理的柱五和根基,所以關于教會的歷代發展、演變的知識,也能幫助我們認識真理。不過不一定都是代表正面的東西,許多是外表的和反面的。
7.聖經的傳記
聖經的道理都是可以實踐和證明的,否則將無從知道其真實可靠,也無法摸著其實質和邊際,在講道時就缺乏說明和鮮明的能力。聖徒的傳記和經歷乃是真理的具體表現,給人們以切身的感覺,可以為聖經作有力的見證。雖然一位聖徒的經歷有限,或只能作某一部分真理的證明,但合在一起就很完滿豐富了。
(二)生命的經歷
我們所傳的乃是生命之道(約壹一1;腓二15-16),如果主未成為肉身,世人就無法認識他(約一14)。照樣道也必須在我們身上成為具體的經歷,才能在我們身上作出活的見證。否則我們不知道說的是什麼,也不能帶領別人有真的得著,因為死的知識不會產生活的效果。
1.重生的經驗
自己尚住在死亡之中,沒有看見神國,當然不可能傳出生命的道。他可能是一位聖經學者,也懂得神學上的教義,但叫他傳神的話,就立刻顯出他的愚昧和外行來。凡有聖靈在里面的人,我們都能感覺到他和沒有生命的傳道人有何等的不同。
2.天恩的滋味
神的話如同天降的嗎哪,也像屬天的甘露,凡嘗過的人都知道它比蜜甘甜,比精金寶貴,能甦醒人心,滋潤人靈。假若傳道人自己沒有嘗過神善道的滋味,則講起道來,也必是枯燥無味。因為在他自己身上,那一切所講的道理都是抽象的、理想的、如何能活畫地介紹給
人呢(加三1)?
3.十架的道路
自己走過的路,才能帶領別人走,否則不過是瞎子領瞎子。信徒有了生命後,就要開始吃靈糧、走靈程。雖然神有時領我們到青草地、溪水邊,但也有時領我們到崎嶇山和幽暗谷。無論如何聖經所指出的是一條神旨意的道路,也就是一條舍己背十字架來跟隨主的義路。這里面有主動的跟隨,也有特別的遭遇,必須親自經歷才明白聖經中的道路。
4.隱密的靈交
一個傳神話的人,如果不認識神,與神沒有密切的交通,是不行的。這樣的人不但自己生命枯干,也不能帶領人到神面前去。靈交的經歷是一切屬靈經歷的根基,靈交的生活膚淺,屬靈的生命也必定膚淺。靈交一出狀況,工作必定失去能力,講道不過是奉行故事而巳。所以神常用杖和竿來引導和管教,為要使我們不遠離他自己,而保守我們常在他面前,享受他的同在(詩廿三)。
5.屬靈的爭戰
信徒在世上的生活和道路並不是一帆風順的,他常常遇見屬靈的爭戰,如果不知道這些事就容易上當、灰心、被俘。傳道的人也必須有屬靈爭戰的經歷,才能幫助別人渡過磨難。肉體、世界與撒但都有它們獨特的面目和手段,也有它們聯合的作用和性質。如何得勝是不可缺少的知識和經歷。
6.聖靈的充滿
聖靈充滿是屬靈生命轉變的關鍵,否則人可能一直活在肉體里或在失敗的痛苦中,對于真理不能更深的進入,對于工作也沒有效果。傳道人沒有聖靈充滿的經歷,就不容易使所傳的話帶著生命和能力,也很難帶領信徒有真實的進步和改變,而會感覺到搖櫓甚苦,所進無幾,因為天然的能力絕不能作超然的工作。
7.生命的老練
年輕力壯的人為著沖鋒陷陣或者可以,但若要指揮大局則不妥當。在屬靈方面生命不夠老練,作的工作便有局限,只能幫助一部分人,所傳的道容易偏向極端,或流于生硬。生命的老練是從患難、危險、折磨中鍛鏈出來的,老練不只包含著智慧和經驗,也包括純潔和豐富。同時生命的老練應當以屬靈和敬虔作為記號。
(三)徹底的祈禱
祈禱與傳道是分不開的,而且應當先有徹底的祈禱,才能有真實的傳道(詩六4)。祈禱是傳道的先鋒和後盾,是傳道的靈魂和能力。沒有經過徹底禱告的講道,必定非常脆弱與浮淺。應當先進入內室,然後才能登上講台,先禱告深透,才能講得深透。
1.器皿的合用
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話語的出口,只有合用的人才能被神使用。巴蘭正如巴蘭的驢一樣,不久就被廢。器皿合用的條件最要緊的是謙卑、順服、聖潔、屬靈。神造一個器皿可能要費多年的工夫,徹底地對付人的天然肉體和己的生命。我們還要祈求隨時合用,使器皿倒空、潔淨,充滿神的靈。
2.接受的對象
听道的人關系也非常大,同是一樣的種子,由見田地不同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許多時候傳出的話似乎遇到攔阻,被踫了回來。那多半是因為听的人驕傲、自持、成見、剛硬等情形。所以徹底的祈禱是非常需要的,求神除去人心中的石頭,預備好的田地來接受神的話。如果為听道的人好好地禱告,到了時候便會發現人的心都是敞開的,不然在听的中途也必改變態度,願意接受主道。
3.當傳的信息
傳講聖經的目的,乃是為了使人明白神的旨意,而且應當更進一步知道神今天向人的心意和要求。所以我們就不能只按字面普通地考查聖經,乃是就著聖經上的話來傳達神的意思。一個傳道人雖然有真道的知識和生命的經歷,還得求神賜給他當時應傳的信息,才算是傳神的話,只將聖經解釋一番,可能完全不合神的目的和人的需要。
4.屬靈的空氣
在講道的時候,聚會的屬靈空氣如何,關系極為重要。如果聚會的空氣不好,講道的人會感到非常吃力、受壓,听道的人也會感到疲乏無心,不易受感動。如果聚會空氣好,那摩情形就完全兩樣了。屬靈空氣的好壞與事先的祈禱和預備有關系,也與听道之人的屬靈光景和心中的態度有關系,當然特別是與聖靈的運行和同在有密切關系。所以應當為此先有徹底的禱告。
5.撒但的遠離
在神的眾子聚集的時候,撒但常來到其中(伯一6),這也是聚會空氣不好的最大原因。它能散布死亡、冰冷、沈睡的空氣,也能藉著工具直接地攪擾、分散、破壞聚會的秩序。它又能在人心中作蒙蔽、阻擋,甚至建立堅固的營壘。這一切撒但的工作,都需要藉著徹底的禱告方能加以摧毀,同時要求神捆綁那壯士,釋放一切被擄的人(太十二29;提後二26)。
6.父神的賜福
講道的工作固然有人的本分,須要好好地準備,但決定的因素還是在神的賜福。我們看見五餅二魚經過主的祝福,就能分給五千人吃飽。沒有主的祝福,餅再多也是無濟于事。人的一切恩賜、努力、方法有時等于零,唯獨神能使無變為有,使少成為多。所以講道有否真實、更多、長久的果效,完全在乎神的賜福。神賜福不是沒有原則和條件的,因為有些人或工作,神是不能賜福的。
7.聖靈的能力
聖靈降臨在人身上,才能得到能力為主作見證,其他的努力和才能都不可靠(來四6;徒一8)。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一天有三千、五千人悔改得救。若沒有上頭來的能力,人不會覺得扎心,就不能因神的話語僕倒。自古以來所有成功的講道,無不由于披上了聖靈的能力。然而這樣能力是從祈禱而來的,多禱告多有能力,少禱告少有能力,不禱告沒有能力。
二、講經的內容
聖經有它基本的內容和原始的信息,聖經主要的內容就是神與人的關系,它的中心信息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所傳講神的話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勸人與神和好,將人領到神的面前,承受神的恩典和應許,遵行神的旨意和命令。傳道人最要緊的題目,就是傳講耶穌基督和他的身位、工作、教訓,以及我們在地里面,他在我們里面,彼此的相交和聯合。聖經是神寫的話,基督是神活的話語。若不藉著傳講聖經就無法傳講證明基督。若不能使人更多的認識基督,則所傳的聖經就沒有多大價值。
聖經中的內容和真理雖有基礎和中心,卻也有上面的建築和外圍。從一個光源會發出許多光線,從一粒麥子會生出許多子粒來,照樣從聖經的根本和源頭中能結出很多的果實和流出很長的水流來。萬有可歸在基督里,但基督也包括萬有,所以傳講神話語的時候,還是極其豐富的,從聖經中可以找到千百個題目和多種的道理,不過那些題目和道理都應當與基督有聯系。
每一次的講道必須得到新的信息,才能盡一次作傳道的職事。以往所明白的道理只能作現在的參考和材料,讓聖靈隨意取用,而不能將以往講過的道理再拿出來照樣講一遍。那是陳舊的、死亡的東西,使人得不著益處,只有外殼形式,里面卻沒有靈和生命,但一篇講道也不能是無形、脫體的屬靈,道成了肉身才能住在人間,被人摸著和看見,照樣一篇信息也一定要有它的外形,那就是所謂的講章。
(一)信息的得著
講道不是要說自己的意思,乃是傳神的旨意。所以就必須先從神那里得著信息,才算是將神的話傳出去。信息的得著是講道的第一步,有了信息才可以講道,不然不算為神傳話。
1.新鮮的啟示
每次傳神的話都必須有新鮮的啟示,不能根據以往所懂得的道理、所明白的聖經,或自己以為是眾人的需要。如果任憑著頭腦的知識或按規矩式地講經,容易成為隔日的嗎哪和發霉的食物。我們必須求神給新的啟示,使我們知道這一次所要傳講的究竟是什麼。得到啟示就是得到使命和權柄。
2.更深的光照
得到啟示之後,印象不深,意義和目的也不夠清楚,必須求神更深地光照,才能使所得之啟示更加明顯和深刻。好比照像,曝光時間較長、較強,底片才會有比較清楚的圖案。光照的程度與我們里面的安靜、穩定,以及向神敞開的心都很有關系,一不注意,光就飛去、漏掉了。靈必須夠剛強,能控制心思不散漫、不流落,將它約束、停住,以便光能繼續地照著。
3.悟性的領會
靈里得啟示,並有聖靈的光照之後,也必須在悟性方面能明白才行。若不把靈里的意思翻譯出來,使外面的人領會,成為人的思想,就仍然無法抓住那個啟示。因為里面的光很容易飛去,雖然可能留下某種印象,但無法認識它的整個面貌,除非變成人的思想,否則不能有更好的領會和感受。這樣所得的啟示才能顯在像片上。不過悟性需要更新、豐富、屬靈,方能更快而準確地領會靈里的感受。
4.清楚的記憶
悟性的領會譯作思想之後,應即刻放在記憶中,否則就沒有記錄,到用的時候無法考查。領會的程度越強,記憶也越強。當然也需要用意志的力量去記憶它,以及用筆將所等的意思記下來。凡能記憶的啟示才算是因定下來,筆記不過是幫助外面的記憶,如果只有筆記,里面卻想不起那原來屬靈的看見,也是無用的,還必須記住那幅啟示中看見的圖畫才行。
5.關鍵的語句
靈里的啟示和悟性的領會都是不夠具體的,還必須有合適的話語才能把它包括起來,至少是代表出來。這可能是只有幾個字,或一二句話就能將全部的意思掛在其上,好像一個線頭,因之可將其余的意思都引出來。這簡單的語句就是信息的核心和題目的來源。這就是用屬靈的話來定住啟示的光,也變成全部信息的鑰匙。
6.徹底地消化
當接受了啟示、光照、有所領受和記憶,並得到概括的語句之後,仍然須要用一段較長的時間和更深的默想來消化所得的原料。這是要靠聖靈的指教,配合聖經的真理,且用禱告來泡透那些屬靈的意思和話語。啟示所得的靈意和話語都是濃的,須用更多的真理、經文、思想、語語來將它沖淡、溶解,直到完全明了才好。
7.屬靈的負擔
到了這時候,我們里面清楚了神的要求和目的,有了屬靈的負擔和對象,才是真正的得到了要傳的信息。在先知當中常用默示一詞,在原文也譯作重擔(賽十三1;鴻一1)。也可以說,當先知們得到了默示,同時就得到一個屬靈的負擔。這一種負擔必須將所得的默示用話語傳出來,才能得到釋放。里面的負擔越重,表示得到的信息越嚴重,是神和人都迫切需要的。
(二)經文的選擇
得到信息以後,只有里頭屬靈的話語和意思是不夠的,還得穿上外面具體的經文和解釋。不然沒有共同的語言,人就不容易領會和接受。信息必須有聖經的根據,方能被信服為真理,認為是出于神的話語。
1.配合信息
有時在啟示之中先得到經文,以後從其中得到信息,但更多的時候是先得到信息,之後才揀選合適的經文,將信息盛裝起來送出去。困為一外經文常包含許多教訓,而一個信息,又常不是一處經文所能概括的。為此若先以經文為主,容易失去方向和目的,或將信息傳得不夠完全和清楚。查經是以經文為主,但講道則以信息為前提。
2.尋找經節
在得到信息之後,就當根據信息的內容和包含的真理而尋找有關的經文。這須要平時對真理和聖經都熟悉,才能將信息藉經文全盤托出,使之有根有據,毫無錯誤歪曲之弊。因神的信息不外乎在聖經上已有啟示,不過給以新的亮光和靈感作為此時直接的話語而已。真理和亮光都有具體在經文里,所以要尋找相應的聖經章節加以選用,這是講道所不可少的。
3.決定主旨
經文章節可能很多,內容意義也很繁復,無法一次都加以講解,而且有些離開信息的目的較遠,這樣就得按信息的需要來決定這一次的主旨。也就是說,究竟要講哪些主要的意思,才能將信息代表出來。主旨是全篇講道的中心和要義,這事一決定,骨干就建立起來了。主旨是以信息為中樞,以經文為依據,它是受這兩方面的影響而決定的。
4.取出主文
在找到許多有關的經節並決定主旨以後,就要取出主要的經文,以這為中心,將信息和主旨表達出來。主文最好集中在一處聖經,也可以是幾處綜合起來,但總不宜太多、太雜,以致講的人容易失去綱領,而听的人摸不著頭緒。因為在查經方面,引證經文較多,全面使論證充實是好的,但講道時經文著太多,出處不一,就不能將信息集中,使人得不到深刻的印象。
5.儲備附文
在講道的時候,主文固然極為重要,全篇講論均順以發展,但有關的附文、旁文不可不備,因為對象及需要臨時若有改變,與原來所盼望的不同,就必須隨機應變,取所備的旁文為主文,轉變題旨,甚至改換信息的形式和重點。再者有時主文的內容不夠充實,發揮題旨不夠透徹,或主文講完,時間尚有余,若無儲備的附文,就無法應付,以至連主要經文也為之失色。
6.引證經例
講道不能只有理論而無實例,首先是要從聖經中取例證,特別是從歷史、事實、傳記,或其他有形的事物來作抽象道理的證明,使人更加清楚明白,印象深刻。這些經例可能就是主文,但也可能是附文或旁文,隨時可多用或少用,能有伸縮的余地較好,否則全受所預備的限制,就失去靈活和自由。
7.醒目經句
在選用的許多經文中,最好更能提出一句一節,或幾句幾節特別醒目、重心的話語,在講的時候特別強調和重復,用處很大,目的使人能深深記得或直接成為感動的憑藉。這種經句不可太多、太長,一句只有幾個字就好了。用作小引、重心和高峰,或作結束都可以,多半就以此作為信息的中心和靈魂。
(三)講章的形成
人的靈魂不但要有一個身體相配合,外面還要穿上一套衣服。聖經的道理是信息的身體,講章可以說如同外面的衣服。這衣服也和身體相似,由各個不同部分組成,也能合成一個整體。
1.全篇的題目
題目是講章中最要緊的一項,好像是全篇的頭,其余的各部全受頭的支配和約束,若無頭便失去方向和範圍。題目取得合適與否關系極大,耶題的方法很多,可以根據信息的內容和目的,也可以就著經文的主旨和章節。有時按真理和要道的名目取現成的題目,有時按需要和重點取新奇的題目。題目太廣或太狹都不合適,因有頭大身小或離題泛濫之弊。
2.開端的引言
小引是講章中不可少的部分,雖不一定是正文,卻是引出正文的媒介。小引得體,會為本文修直道路,也為人預備接受的心。小引不好,先給人有失望的感覺,以致不容易將會眾的注意力集中。小引的材料和方法很多,可以根據听眾的情形和本題有關的事物作出發,或先用一個問題、故事、見證引起人的興趣和重視。
3.主旨的概論
這不是說一定要將主旨先作一番概要的介紹。可能在小引里已經略為提及了,甚至有時連小引也沒有,一開始就直接破題,以敘述題目的重要和內容作為小引和序言了。但有時是在小引之後需要將本篇的主旨和本題的意義作一個概括的介紹,以便分層深入內容時能夠抓
住綱領,不至迷失方向。
4.分層的闡明
主文的講論是必須分出層次或分開段落來進行的,否則內容混雜在一起,意義前後沒進展,使人不易理解、記憶,結束是亂作一團,至少會使道理的講明打了折扣。分層是指意義的進深,分段是結構的平行。這要看內容的性質和經文的排列,而決定采取何種方式來分述和闡明。在形式上沒有很大的區別,在論點上卻有不同的作用。分段分層之中,又可能有更細、更小的分層分段在。
5.援引的例證
在傳道和講經的過程中,如果只按正文和理論逐步漸進,會使人感到平淡、枯澀,或缺少說服的力量。最好在聖經和正論之外援引一些例子,不但可以證實理論,也可以引起興趣,並且使人容易記憶,有深入淺出之妙。例證可用科學的定理和社會的常事,以及宗教的典故都可以。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一般的情形是引用名人的言論,或歷史的事實、寓意的故事、配合的比喻、聖徒的經歷,或是個人的見證等。
6.重點的突出
全篇的講論不能只是流水式的求其平順通暢就算了,這樣給人的印象很淺,有無可回味之苦。講的道理雖好且多,但達不到原來的盼望和目的,結果毫無所得。所以還必須有重點突出,用以提起全篇大意,題目的特點或信息的精準。這重點突出的方法可以藉著加重語氣,提高聲調,重復提起,更要緊的是,重點的屬靈分量重、含義深、立論強、感動大。
7.最後的結束
全篇講論的收尾十分重要,這是給人以最後的貫注和印象,全篇的得失關鍵在此,結束應當是信息的蓋印,靈感的高峰和講章的歸宿。結束的方法一般是回到題目,再引經句重復概論,總結主旨,提出重點,或直達信息。也多半是用勸勉、鼓勵、警戒、贈言、詩歌、禱詞為結束。留給人的應該是熱愛、深情、激昂、沈思、痛悔、立志、喜樂、贊美和聖靈不住的感動。
(三)講經的出路
傳神話語的人應當像主耶穌所說︰「信我的人……要從他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9)。在流出以前先有喝人,也就是先從主那里領受了他的靈和他的話,讓神的話進入我們里面,再從我們的最深處流出活水江河來。自己沒有得到活水的人,流不出活水來,必須我們自己先喝足了、滋潤了、充滿了,才能成為涌流的泉源。有時我們所喝的乃是死的知識,有時所喝的雖是活水,但到了我們里面卻流不出來,有時變質不是活水了,或者流出去的時候,帶著我們肚腹里許多不該有的東西一同流出來。這些情形都是值得特別注意的。如果人有問題,傳出去的也就有問題。
話語的職事與人的成分有極大的關系,因為神給人的啟示和信息是比較簡單的,其余的講論和解釋卻都需要人加上去。講道者是什麼樣的人,他就講出什麼樣的道來。實在說來,人所講的道不能全是神叫他說的話,人在講道中可能有摻雜、虛假、錯誤、愚昧在內,即或兩個人在靈里面得的光照和信息是一樣,站起來講的時候可能就很不一樣了。這個人是低的、軟弱的,他的話也必定是軟弱的、低級的︰那個人如果是屬靈的、高的,則他的話也必定是屬靈的、高級的。
這並不是說只要一個人向來屬靈、爬得高,每一次講道就是屬靈、講得高。這還要看他現在里面實際的情形如何。如果他最近靈性出了事,里面軟弱了或者這一次的講道沒有好好地禱告、預備,仍然是要降低屬靈的作用。外表的話語屬靈、高超,不能遮掩真正的虧欠與貧窮,總之所講的道與講道的人是有分不開的關系。
(一)豐富的感動
傳講神的道,其決定性的問題是在乎有沒有深刻而豐富的感動,沒有感動就等于是自己空口說白話,不但沒有來源,也沒有能力。講的人先有多少感動,听的人也能受多少感動。感動越充足,講道就越有力量。豐富的感動是從那里來的呢?
1.父神的旨意
每一次傳講神的話都必須清楚是神的旨意。以聚會的性質、對象、作用到講道的題目、內容和方式,都該知道有否神的旨意在內。如果不是出于神直接的引導,而是受人的邀請和安排,那也得尋求神的旨意,至少是得到神的許可,否則作在神的旨意以外做事,不但沒有益處反而要受污損。不要在乎講道的次數多少,乃要在乎遵行神旨意多少,這才有永遠的價值和真正的效果。
2.恩主的托負
講道的人也該感覺到不是為自己或任自己去講,應當完全是為著主,也倚靠主去作。每一次都是受主的托負,代替主去傳(林後五20),並且在基督里去講(林後二17)。這是帶著使命的工作,不是隨便應付或只為滿足對方的盼望,最要緊的是達到主的要求。感覺到主的托負越重,就能越鄭重所講的道。里面沉重,話語就有力量。
3.聖靈的同在
聖靈同在是工作的基本條件,聖靈不同在,講道如同打空氣一樣。每一次的講道必須聖靈和我們同去,獨自前行必定失敗而返。聖靈的同在是神旨意和托負的印證,也是工作的能力和把握的來源。先知和使徒們莫不先有聖靈的同在,作為每一次傳信息的根源和膽量(彌三8;林前二4;彼前一12)。如果在靈里已經有了空的感覺,就什麼都完了。
4.話語的充滿
當神的話臨到人的時候,里面就被話語充滿,那就是神的信息已經放在人的里面,人就不須要再用特別的記憶、思想來抓住神的話,乃是被神的話抓住了。好像水或酒盛滿在皮袋里,這種話語的充滿才是傳道的實在情形(摩三8;彌一1;番一1)。話語有多少被充滿,在講的時候自然就流出多少,否則得用想像力來補充,是虛浮的、吃力的。
5.靈里的激動
靈里受到很深的感動,就要激動起來。那是因為信息帶給自己的光照和責備,或是看到對象的情形和需要,也或者是由于信息本身的性質和重要。這些都是因為聖靈和神話語臨到的結果。激動的表現可能是喜樂、興奮、贊美、也可能是憂悶、悲傷、忿怒(但十2;結二10,三14;太三7;路十21)。這種靈里的激動就是把話語推出去的
力量。
6.傾倒退的要求
當話語充滿,靈里激動的時候,必定有一種強烈的要求,就是盼望將里面所盛的傾倒出未,否則含忍不住,似有火在里面燒著,又如同深淵要裂開,或充滿了雨要傾倒似的(耶二十9;徒四20)。只有傾倒出來,里面才覺得輕松、愉快、釋放。可是必須傾倒得好,傾倒得對。如果傾倒在不合適的地方,或傾倒得太快以致漏掉或浪費,也會引起不安和懊悔。
7.充足的信心
因信才能為神說話(林後四13;帖前一5)。這充足的信心是因為清楚了神的旨意和主的托負,里面有了聖靈的感動和話語的充滿,同時有激動傾倒的要求。這樣自己先受了感動才能感動人,所傳的實在是自己所信、所行、所深知的。不帶著信心出來撒種的必毫無所得,不帶著信心出去爭戰也必無法得勝。
(二)釋放的心靈
傳神的話不能只用口,也是要用心靈的。口不過是外面的工具,心靈才是里面真正的器皿。器皿不合用,神的話就污損、打折扣、出不去,真正的傳道,乃是將心靈和話語一同送出去才行。
1.無虧的良心
一個為神傳話的人,必須有無虧的良心。良心一有虧欠里面就失去力量,頭也抬不起來。在講道的時候不敢直接注視人的面孔,在講的時候,似乎加增自己的虧欠和不安,以致漸漸懼怕去講道,有退縮和逃避的意向。即或不然也是假冒為善地應付,這實在是可怕的事,所以傳道人必須對神、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2.無間的交通
與神一有間隔,或與人一不和睦,都是傳道的攔阻。與神的交通一出事或脫節,好像水管與水源或電燈與電源斷了連系一般,必定無所供應,發不出光和熱來。交通的間斷可能是因為罪惡、污穢、情欲、背逆,但也可能是冷淡、忙碌、懶惰、退後,保持無間的交通是絕對必要的。
3.銳敏的直覺
靈不但有良心和交通的功用,也是接受聖靈啟示、光照、引導、感動的所在。屬靈的直覺一遲鈍或黑暗,就無法與聖靈同工合作。在接受信息和傳講信息的時候,都必須有敏銳的直覺,方能一直與聖靈保持新鮮的接觸,受聖靈的管理和支配。越順從屬靈的直覺,他的功
用就越敏銳。
4.清潔的心思
靈是接受啟示的地方,心思是傳道啟示的工具。心思清潔方能領會正確,傳釋無誤。心思一污穢、雜亂、散漫,都會失去當有的功用,以致靈找不到出口,因為心思被別的東西佔住了。這不但在預備的時候無法得到信息,失掉屬靈的感動,在講的時候又與聖靈脫節,成了阻礙聖靈的力量,所以應當經常保守心思清潔、純一、屬靈。
5.柔細的情感
人的情感常是被肉體和天然的生命所掌握和驅使,以致易成為發怒、縱欲、取樂、悲哀的場所。當人肉體受過十字架的對付,天然的生命有過破碎的經歷之後,情感就變作平靜、少有太大的起伏了。但也容易轉為生硬、麻木、冷酷的地步,這樣在神的工作上也沒有用處。情感必須柔順、細致、豐滿,才能將靈的感覺和意思表現出來,因為靈里的情形還需要通過情感彰顯在外。
6.降服的意志
人的心除了思想、情感以外,還有意志的功用。人的意志是個性最強的地方,很不容易完全站在神一面,放在神的手中作忠實的僕人。常有時剛硬、不服、不肯或別有所求、願望、決定,這樣在神的工作中就會出現矛盾、不和諧的情形。意志必須完全地奉獻,降服于神。要神之所要,順神之所欲,沒有自己的揀選、意見和目的,才能在傳神話語的時候作神所用的舵。
7.活潑的生命
傳道的人乃是傳生命之道,非僅是一篇道理而已。如果他的生命與道不相配合,就缺乏活潑的能力。如果人在那里講聖潔,所流露的生命卻是污穢︰講愛心,使人看見的是自私;講屬靈,叫人摸著的卻是肉體,這樣就沒有真實的果效,聖靈也無法同工。生命應當與道合一,這樣講道的時候,生命也隨著出去才行,講何種的道,便需要何種的生命。
(三)隨時的引導
在講道以前信息已經有了,講章可能也預備好了,我們容易就跟著講章走,講完一篇道就完了,這是不對的。我們在講的時候,還得跟隨聖靈的引導而行,不能受講章的捆綁和束縛。其實講章可有可無,不過是作好準備,讓聖靈自由使用而已,與聖靈緊密結合、生命豐盛、經歷深刻的人,有時也可以完全不用講章的。
l.奉獻的態度
傳道人每當傳神話語的時候。都應當將自己完全奉獻在神的手中,承認自己不過是器皿,不是主人,沒有自己的企圖、成見、喜好、盼望、要求,絕不該有為自己求榮耀、被稱贊的心。一有自己的感覺,聖靈就要受攔阻。如果來到聚會中,有懼怕、害羞、緊張、或者自高、驕傲、放肆等,都會給講道帶來極大的損失。
2.膏油的滋潤
沒有膏油的滋潤和教訓,講道是很苦的事,越講越枯干,越講越著急,只不過是自己在那里喊,里面沒有主的同在。這樣的講道不但自己受傷,也使听的人感到厭煩、空洞、無味或者反為講的人著急,巴不得請他停下來或上去替他講。有的人因為摸不到生命,得不到供應,下次就不願意再听了。失去膏油的原因很多,除了罪惡、污穢之外,就是事前缺乏禱告、缺少安靜、心思混亂、情感受了傷等。
3.聖靈的水流
在整個講道中都當隨著聖靈走,無論外面的安排作法或里面的話語路線如何,講章不過是工具和材料,作後補而已。最好上講台不要帶講章,或只帶大綱,事先將講章的內容記好,臨時不要再用腦力去想,那樣不至打岔聖靈的帶領。應當專一地隨著聖靈的運行,他往哪里轉,就跟向那里去(結一12),千萬不能與聖靈脫節。里面一不平安,就得急忙尋找聖靈的水流。
4.重擔的卸除
如果傳講的途徑對,原來靈的負擔會感覺到越講越輕松,好像任務不住地在完成,所帶來的話都送入人心中一樣。如果越講越重,心中越悶,那是表明里面真正的東西沒有送出來。可能是忘記了信息的內容,失去了啟示的異象,或是找不到合適的話語和方法,將信息說得清楚,也可能是因為听的人抗拒、輕忽、漠不關心、毫無反應所引起的。因此隨時需要禱告,仰望神的引導、幫助和管理。
5.臨時的需要
在講的時候,一方面要注意里面的引導,同時也要注意外面的需要。那就是要注意會場的情形,听眾的反應、領會的程度、屬靈的空氣,以及人的面部表情,注意力是否集中,聖靈在會中作工是否有攔阻,或者其他各方面的動態。由于注意到這一切,會為聖靈隨時的引導鋪平道路,否則里面有引導、有轉變,而講的人仍然莫明其妙。但也不可過度注意外面,以致與聖靈脫節,也不可任肉體的聰明隨意來應付環境的需要。
6.生命的供應
傳信息的真正屬靈分量乃是看靈命供應了多少,不是看一篇道理講得多麼巧妙。如果是話語多而生命供應很少,就沒有多少果效。要帶著屬靈的生命、光與能力,才能刺入人心的深處,使人僕倒,使人不能在神話語面前站立得穩。可是生命的供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必須要外面的人經過對付,里面的人夠剛強、肯付代價才可以,特別是與聖靈充滿有關。
7.信息的高峰
講道所預備的重點,到了時候能否成為真正靈感的高點和信息的極峰,仍是成問題的。當我們講的時候,很自然是向著話語的高點而去,我們以為到話語高點的時候,應當是最熱切、興奮、感動人的時候,但事實可能並不如此,因為聖靈的感動沒有跟上去成為能力的高點。有時話語在很平常的時候,聖靈的感動卻高昂起來。當然,也可能話語的高點就是靈感的高點,達到二者相合的地步。這才是信息的高峰,能維持得越長越好。
結語
神的聖經已經放在我們的手中,它是我們無上的產業和福分。怎樣來讀它、解它、查它、講它都是享受它的途徑。我們要懇求聖靈帶領我們,進入它里面所包含的一切真理,使它與我們的生命打成一片,以致漸漸地在我們身上寫出神的話,能被人誦讀。
為神作工的人當何等地鄭重聖經,對它該有無限的忠誠,不可有一字減少或增加,以免遭受嚴重的使果。因為它關系到神的永遠計劃和人的永遠禍福,傳道人和神所有的兒女們都當保護神的聖言,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仁一樣。
那些听見又遵守聖經上話語的人有福了,他們是真正愛神的人,他們預嘗到生命河水的甘甜和隱藏嗎哪的滋味。有一天,在他們身上所遵行的道,都要變作發光的寶石和頭上榮耀的冠冕。因為神的話臨到他們身上,並未徒然返回,他們成為合神心意的人。但願頌贊、榮耀、尊貴歸給神和羔羊,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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