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所说的是上帝一般性、原则性的旨意,且主要是关乎伦理价值的,即仿似神学上说的普遍启示(generalrevelation);至於在具体个别的抉择上,倘若不牵涉伦理价值在其中,又该如何寻找上帝的旨意呢?这大概就是特殊启示(specialrevelation)的问题了。
〖一般旨意与特殊谕令〗
确实地,基督徒日常生活里绝大多数的抉择,包括择偶、择业、升学、移民,以至日常生活上的迁居、投资等,都与伦理价值的考虑占不上边。没有一种职业(包括传道在内)比别的工作更道德、更理所当然地为人钦羡,故择业毋须辨识善恶忠奸,也用不著查考圣经,只当从自己的性格。兴趣。知识、潜能,以至工作的前景、机会及满足感来衡量便足够了。择偶大致亦如此,性格是否相合、志趣(包括信仰上的异象与承担)是否相投、家境教育知识经验是否相当,都是必要的考虑,但却与上帝一般性的伦理原则完全无涉,笔者完全看不出如何以查经来求偶。无论如何,择业与择偶等只能藉抉择後的发展和际遇来评检其对或错,却不能就抉择的对象与抉择的本身来给予善恶的判断。甚至极端化地说,纯粹就金钱回报来考虑是否转职,也不见得有甚麽不妥,起码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自讨苦吃,专找菲薄薪酬的工作来干啊。
当然,设若上帝已有特殊的命令颁布,将它对人的个别心意和计划豁露,或将对某个群体和某个事工的需要埋藏在人心中时,则故事便截然不同了。上帝的旨意既已彰显,就取消了人自由抉择的空间,人得立即放下自身的理想。兴趣和野心,全然顺服在祂的带领下,践行它所给予的异象和托付;并且,上帝的旨意也为原来价值中性的抉择添加了伦理价值,如今再不是作甚麽抉择均无关善恶了,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善,反之则为恶,黑白分明。
上帝在某个特殊场景里的命令,彻底扭转了人原来对某项事情抉择的性质,如今再不是对甲乙两项工作的二择其一,乃变成对上帝命令的回应了。人对上帝的命令,只有顺服或悖逆的回应,绝对没有中立或第三条路,甚至一切理性和长知的考虑,也统统变得多馀。举一个例,当日上帝向亚伯拉罕显现,命令他手刃儿子,献为幡祭时,亚伯拉罕便话不多说半句,立即遵行。他没有诘问上帝为何陡地收回祂在其晚年才赐下的独生子,好教他一场欢喜一场空;没有猜度上帝是否仅欲跟其开玩笑,目的仅在唬他一下,而非真个要取其儿子性命;也没有以理性辩说上帝不应任意流人血,这与其一贯本性不符,故命令可能来自撒但……。没有!亚伯拉罕之被尊为信心之父,难得之处就在这里。上帝若果亲自发出了指令,就圣经也毋庸查考了,理性也用不著思考了,上帝的即时命令已压倒一切,盖过所有常规伦理,教原为绝对的价值伦为相对,教任何规范权威尽皆瓦解。上帝是上帝,祂的命令是至高无上的,人只能选择顺服或悖逆,不能议价,不能置喙。
但是,倘若上帝并没有在那些无关伦理价值的抉择里清楚显明祂的旨意,好叫我能顺服遵行,但那些抉择却又是与我生死攸关的,我迫切渴望知道上帝的特殊心意,寻找祂的具体指引,那该如何办呢?这是绝大多数为「如何寻找上帝旨意」的问题困扰的人,所面对的真正情况。他们欲就不关涉善或恶(故不能以常规伦理来分辨对错),但却严重地影响其一生的重大抉择里直接聆听上帝的声音,一方面表示对祂的尊敬与顺服,另一方面也不欲自把自为,偏行己路。再者,圣经岂不恒常强调拣选的观念吗?要是上帝自母腹中已拣选了我,又为我安排布置各样的人和事,好锻炼我的成长,为祂所用,最後且引领我到它为我预备的应许地去,那祂又怎麽会在我生命的重大关头保持缄默,全无定见呢?祂不是在我一生的每一片段,皆有了独一无二的预定吗?那我怎能还自行藉理性作决定,我岂能篡夺上帝在我身上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