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则服从原则
    全部圣经,旧约39卷,新约27卷,共计1189章,31102节,我们教会常用的中文和合本圣经有96万几千余字;用了三千几百个不同单字。就是这三千几百个单字化作千言万语,组成了神的言论,写出了神的启示。

    我们读经之时,有时看见许多章节、段落叙述一个问题,一气呵成;也有时候发现不少地方并非这样。它们给我们的印象是分散零落,东一鳞,西一爪;"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参赛28∶10)。因此我们需要从这些不同的笔法和文句中,细心读出真理的原则和细则来。原则就是大道理,细则就是小道理。我们要思想、要体味、要分辨,要领会,什么是圣经真理的主流——大道理,什么是支流、细流——小道理。对于每一个寻求真理又愿意遵行的人,这样的分辨和认识,实在是不可省的;对于一个站讲台的人,尤其如此。务要把握大道理,小心地"管着"小道理。

    当我们细读与默想之时,如果看见细则符合原则,自然没有难处,容易理解明白,然而,有时并不这样,反倒发现此处经文与另一处经文有抵触,有矛盾,难以调和一致。读经碰到这种情况,不免感到为难。应当怎么办?回答说:要坚持原则,使细则服从原则,要以大道理制约(限制与约束)小道理;切勿因细则而动摇原则,或竟抛弃原则,否定原则。

    如果发现某一细则不能符合(服从)某一原则,也不用焦急怀疑。有的"圣经难题"如一时解决不了,就不要勉强解释,可以把它摆一摆,挂一挂。因为很有可能,过了一些时日,读者在某一方面有了新经历,新领悟,心窍忽然打开;那时候,不但疑难得以解决,灵命也随之得到甜美的补养。又有时候,可以从别人的经验和讲论中解决难题。这叫作从别人的"光中得以见光"。

    全部圣经包含着许多真理原则,更包含许许多多真理细则。我们必须懂得使细则服从原则,切勿容许细则脱离或违反原则。这是解释圣经、领会神话语的一个基本方法。我们引一点例子在下面:

    圣经对于人,对于人生的意义、责任和价值,说过十分重要的话:"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创1∶27);又说:"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再说:"……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自己的样式造的,……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创5∶1-2)。基督耶稣又亲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是世上的光"(太5∶13-14)。圣经使用这一类的话语描写人生,显然说明了极为重大的道理,论述了人生问题的原则教导。

    然而,当我们读到传道书描写人生时,却看见这样的话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令人厌烦……,日光之下毫无益处"(传1∶2-9,2∶11)。

    两类经文,两相比较,差距之大,令人惊奇!

    看看现实,当人们遭遇重大挫折,力不能胜,精神消沉,悲观厌世之时,传道书中的一些消极言论,很易引起共鸣。然而用这样的心情来理解人生的意义是合理的吗?是有益的吗?符合神的本意吗?当然不是的。上文所引创世记和马太福音中基督耶稣所说关于人生的言论,乃是真理的正面教导,是属于原则性的,是主流思想;而传道书中的某些话却是圣经留给我们的反面教材,为要说明一个人"为自己活着",以自我为中心,其人生将产生何等可悲的心灵光景。我们这话不是随便说的,所罗门自己一连两次交代了自己的错误人生观:"我为自己……我又为自己……"(传2∶4,8)!到了晚年,他醒悟过来了,才说出了自己悔恨的叹息。

    "虚空"是与"罪愆"相联系的。哪里有罪愆的行为,那里就有虚空的人生;一个人的罪愆有多大,他人生的虚空程度也有多大。罪愆如同可恶的蛀虫,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蛀空了;它既使人失德,又使人败才。

    在讨论真理的时候,让细则服从原则,以原则指导细则,就能看得清楚。

    再举一例:罗马书第二章末了一段记着说:"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话是基督徒灵性生活中的大道理,是原则性的问题。在教会工作中尤应引起重视。如果有什么教会或个人把仪文礼节看为信仰标准,得救条件,轻视灵命,小看德行,"蠓虫滤出来,骆驼吞下去",势必使自己和教会走上歧路,陷入祸坑。我们看见或听见有的地方,有某些弟兄已经在这点上走得太过、太远了,离开圣经的教导太甚了,有人甚至更改福音,自造另一个"福音";造成了很多不幸的事例。同时又将自己放在与真理相敌的地位上去。这是十分可悲的事。让我们再次提醒自己:物有本末,事有始终,道有重轻,理有主次,谁也无权将真理搞乱。

    使徒说:"在乎灵,不在乎仪文。"在当时是有针对性的,到今天仍然具有同样的针对意义。我们要从使徒的教导中体会出心得来,要使真理的细则服从真理的原则,而不要将二者的关系颠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