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伦理
今天是个是非不明、价值混乱的时代,而且由于科技的发展,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日益密切而且复杂,因此更需要一些合理的行为规范。中国的传统五伦关系,强调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而非人与社会的关系;它强调家庭内(包括君王)的关系,而忽略了更广泛的社会群体。所以中国人一般而言,较缺乏「公德心」,对公益的事不太热心。有鉴于此,有些基督徒大力提倡所谓的「第六伦」──即群己关系,以弥补中国五伦观念的缺失。
大体而言,社会伦理包括贫富问题、公义问题及环境问题等复杂而棘手的问题。这些问题通常都牵涉到社会整体结构的问题,同时也往往超乎国界,而是世界性的问题。例如环境污染可以经由空气或海洋而影响到别的国家。经济及政治的动乱,也会造成国际性的难民潮。因此,社会伦理也必须有国际性的眼光来处理。
〖贫富问题〗
今天世界的贫富悬殊现象极为严重,据世界银行在一九八九年的统计,有九亿五千万人是生活在贫穷状况下。但是另外占世界人口仅五分之一的富裕国家却消耗了全世界五分之四的资源及收入。在中国,随着一九八○年后改革开放的步调,沿海与内陆、城市与农村的贫富差距也日渐扩大。少数暴发户的奢侈浪费,更令人摇头。
世界银行评估每个国家贫富差距的指标,是用全国最富的五分之一人口总收入,去除以全国最贫穷的五分之一人口总收入。依据这个指数,全亚洲贫富差距最小的是日本(约四倍)及台湾(约五倍)。菲律宾虽很穷,但差距达二十多倍,韩国也有十五倍左右。除了北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外,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都在十到十五倍之间。共产国家由于没有资料,因此无法统计。但若将各种特权所得到的福利(如免费汽车、房屋等)计算在内,其差距也很大。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北欧除外)的经济政策导致全民「均贫」的结果,这也是东欧共产国家政府倒台的主因。因此,贫富不均是一个普遍现象。
造成许多人贫穷的原因很多,有个别因素及社会因素两大类。个人因素包括教育背景、懒惰、吸毒等等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因素,也就是经济制度、社会结构等等。今天要消除贫穷,不但要从个人方面去努力,也要从社会整体去着手。因此基督徒对于贫穷问题有三方面的对策:
(一)过简朴生活。简朴的生活是用简单的物质过高品质的生活,其中关键的心态就是「知足」。保罗曾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立比书四章11,12节)。这种降低物质欲望、随遇而安的心态,是保罗知足常乐的秘诀。
(二)慷慨捐输。基督徒应该是乐善好施的人,愿意与别人分享自己所有的,使徒行传第二章记载早期的教会信徒「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的分给各人。」(44,45节)。另外马其顿的教会「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哥林多后书八章2节)。这种甘心乐意的捐助耶路撒冷遭遇饥荒的民众,是极美的见证。在罗马帝国时代,没有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完全由基督徒来承担救济贫民、医治穷人的工作,直到十九世纪之后才逐渐由国家来负责这些工作(但也是经由基督徒政治家推动建立的制度)。因此,捐输是基督徒的传统美德。
(三)照顾穷人。旧约圣经中特别吩咐以色列人「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落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未记十九章9-10节)。另外借钱给穷人不可收利息(利未记二十五章37节),不可欺压穷人等等规定,都显示出神对穷人的关怀。最重要的是利未记中有关「禧年」的规定。禧年主要的精神是将农业社会最主要的资产──土地──列为家族所有,虽在五十年为一期的中间,土地使用权可以出卖,但到禧年则自动无偿回到原主手中。这种制度可以防止资本主义那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结果,但也不会形成社会主义那种「土地国有」所造成的弊病。使穷人每五十年可以凭自己及子孙的努力,东山再起。这是能够兼顾「穷人翻身的机会」,以及「鼓励各人凭劳力赚钱」的经济政策,也代表基督教对贫穷问题的治本方针。
〖公义问题〗
社会公义的问题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之中,不管是专制的国家或是民主的国家,不管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国家,这是由于人性中的罪恶所造成的结果。圣经中的先知们严厉地斥责以色列国内的不法不义的事,神也因此刑罚以色列国,使她遭到亡国被掳之痛。但基本上圣经不赞同用革命或夺权的手段来解决社会不公义的现象,因为革命之后的新当权派必然和被**的政权一样会滥用特权。有人说的对:「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使人彻底的腐败。」
因此,从基督徒的立场来看社会公义的问题,主要从三个角度来看:
(一)维护基本**。由于圣经提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因此基督徒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应该拥有某些基本的权利。美国的杰佛逊在他草拟的美国独立宣言中说得很清楚:「每个人都有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诸如生存、自由及追寻快乐的权利。」依据这个理想,美国的开国元勋同心协力地建立这个新国家。虽然同样由于人性的弱点,仍然还有许多缺失,但美国依旧是世界民主国家的典范,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向往的乐园。最主要的是美国对维护个人的尊严、自由及基本权利,做得比其他国家好得多。中国在文革期间对个人尊严无情的摧残,是令许多人心灰意冷的开始。除非我们真正承认每个人都有些基本的**,不容任何人(特别是执政掌权的人)任意剥夺、践踏,我们没有办法建立一个真正公义的社会。
(二)发挥公正精神。先知弥迦向以色列人宣告说:「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六章8节)。如果每个人在自己职位上都能做到不收红包、不走后门、不屈枉正直,这个社会必然会逐渐走向公义的道路。当然这需要有道德的勇气,敢抗拒周围群众的压力,还要有宁可吃亏的傻子精神。因此,只有从神而来的力量才能使基督徒挺得住,站得直,使我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我们显在这世代中,好象明光照耀。」(腓立比书二章15-16节)
(三)建立健全法制。中国人一向讲求人治,不重视法治,所以有「立法从严、执法从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论调。基督教是所有宗教中最重视法制的,所以圣经有新旧「约」;耶和华是「守约」施慈爱的神;神斥责以色列人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守与神所立的约。西方国家受到基督教思想的熏陶,特别看重法律,没有任何人可以轻易更改,因此养成大家守法的习惯。这种对法律尊重的态度是中国社会所欠缺的。中国人往往期盼「明君」,而不努力建立「良法」。其实要建立公义的社会,健全公正的良法美制比有英明的领袖更重要,因为玩法弄权的领袖也会在健全的法制下受到制衡甚至制裁,美国尼克森总统因水门事件而被迫下台,就是一例。中国人法治的精神或许要百年才能建立,但应从今天开始努力推广这种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