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金像奖 第八章 大前题
    序言

    “如果神变成人,那么他会是什么样子?”“耶稣是否具有神性?”要回答这类问题之前,我们应先来想想另一个问题——为什么神要变成人的样子?我们可用蚂蚁为例来说明。假若你看见一位农夫正在犁田,田间有一个蚁丘,很快就要被犁具所摧毁。由于你爱护蚂蚁,你跑到蚁丘附近去警告蚂蚁。首先你试着大声通知它们即将面临的危险,然而仍继续各行其事。于是你再试着打手势,甚至用尽你所能想到所有的方法去警告它们,但都不能奏效。为什么?因为你无法与它们交流(通)。那么怎样才是最有效交通方法呢?除非你变成一只蚂蚁,否则它们是不会明白的。

    那么神若要与我们交通最佳的方法是什么呢?显而易见的是为了与我们交通他必须先变成人后,才能直接与我们交通。

    现在让我们回到先前那些问题,如神真的变为人,他会象谁?他会是什么样子?第一,他是人但必具有神性,能以不寻常的方式进入这个世界。第二,他必能行超自然的神迹。第三,他必是无罪的,并且能在世人中留下永恒不灭的印象等等。我认为神已经藉着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从耶稣的身上,我们不但看见神的个性被彰显出来,我们也看见一位具有神性的人所应具有的其他特性。

    在这一章中,我们将围绕“因为……所以”这个哲学论题。在兰姆(BernardRamm)所著的《基督徒信仰的确据》(ProtestantChristianEvidences,MoodyPress,1953出版)一书中第六章“就耶稣的超自然性看基督教教义的正确性”(TheVerificationofChristianitybytheSupernaturalCharacterofitsFounder,pp.163-183)中,我第一次读到该书作者如何将这问题应用到基督身上。

    以下是本章的大纲,希望可以帮助你有效地运用此章的材料。

    如果神变为人,那么我们认为他应该

    1.以不平常的方式来到世界。

    2.是无罪的。

    3.能以神迹显示他超自然的能力。

    4.与世人有显著的不同之处。

    5.说世间最富睿智的话。

    6.具有永恒、深远的影响。

    7.能满足人类灵性的饥渴。

    8.有超越死亡的能力。

    1A.如果神变为人,那么此人该以不寻常的方式来到世界。

    基督为童女所生就是一项明证。

    1B.圣经中有关童女生子的见证

    有关童女生育的见证主要是记载于马太与路加福音当中,因此这两卷福音书中记载的可靠性与一致性,对印证耶稣神奇诞生一事极为重要。

    1C.基本观念

    关于耶稣系为童女所生一事,必须与旧约中有关弥赛亚将如何降临的说法一致才行。

    圣经中首次预言基督降生之事是记于创世记三章15节,那里神说:“女人的裔迥要伤你(蛇)的头。”可见救世主要来自女人的后裔,而非男人的后裔,这从生物学的观点上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以赛亚书七章14节更清楚地预言道:“……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这里很明确地提到童女,而且相当合逻辑地,这个童女就是创世记三章15节中所指的女人。

    亨利·莫理斯(HenryMorris)在《圣经中有答案》(TheBibleHastheAnswer,BakerBookHouse,1971出版)一书中这样说:“虽然有人对这个字真正的定义有所争论,但每次用到它的时候,总具有童贞女的意义。在某些地方且是唯一可能的用法——即单指童贞女而言,并无他意。在圣经学者们把旧约圣经译成希腊七十士译本时,对以赛亚书七章14节中的‘童女’一字,在翻译上也是选用了标准希腊字的童贞女一字。当马太在马太福音一章23节中引用以赛亚书七章14节的预言,证明这项预言已在童女所生的基督身上应验时,他也是使用‘童女’两字。”28/36

    此外,在以赛亚书七章14节中提到,这个诞生是“从主自己而来的‘一个兆头’”,可见这种诞生方式非比寻常,是独一无二的。由此可见新福音书中所记童女生子的教义与早期旧约圣经中的教训是相合的。

    2C.可靠性

    关于童女生子之事,除应与旧约中所预言之弥赛亚的诞生方式相符外,它也应与史实相合。

    福音书中所提到的种种事迹均有其历史性,这可以由每卷书的作者都清楚注明耶稣诞生的时间以及发生经过得到印证。例如,路加福音中所记有关叙利亚巡抚居里扭下命所作人口登记一事,过去许多人都以为与耶稣诞生的年日并不相符,因为大家相信居里扭是在公元八年左右当巡抚的,若是如此,人口登记的事应发生在耶稣降生及希律王逝世之后,而非之前。但现在大家都同意居里扭曾在职两任,第一任是在公元前十年到七年为间,所以第一次的人口登记应该是在基督降生及希律死前不久的公元前四年。39/113-115

    3C.见证的一致性

    如果一件事是真实的,那么述说见证的人,他们的见证必须能够彼此相符。

    俄尔(JamesOrr)曾针对马太与路加福音的记载评论说,这两位作者他们从不同的观点来叙述基督诞生的事,而且他们所得资料的来源亦不相同,但他们的记载却都包括一个中心内容:“已许配给约瑟的童贞女马利亚,由圣灵受孕,生了基督耶稣,约瑟对这一切的经过都很清楚……”32/35

    1D.记述的异同

    “圣经批评家指出各福音书中的记述有不少的出入,然而我却认为它们相符之处更为显著,即使有些不同的记述,但其中却有微妙的和谐的气氛贯串其中。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圣经中有关耶稣为童女所生相符的记载远比相异者为多。以下我们根据福音书,分别列出十二点有关耶稣诞生之事迹,这些虽然只是部分摘录的经文,但由其中我们亦可大略地看出故事的主要内容:

    1E.耶稣降生于希律王死前不久(马太福音二章1、13节;路加福音一章5节)。

    2E.他由圣灵成孕(马太福音一章18、20节;路加福音一章35节)。

    3E.他的母亲是童贞女(马太福音一章18、20、23节;路加福音一章27、34节)。

    4E.她已许配给约瑟(马太福音一章18节;路加福音一章27节;二章5节)。

    5E.约瑟是大卫的子孙(马太福音一章16、20节;路加福音一章27节;二章4节)。

    6E.耶稣降生于伯利恒城(马太福音二章1节;路加福音二章4、6节)。

    7E.出于神的指示,他们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一章21节;路加福音一章31节)。

    8E.他被称为救主(马太福音一章21节;路加福音二章11节)。

    9E.约瑟事先知道马利亚怀孕的情形及原因(马太福音一章18-20节;路加福音二章5节)。

    10E.他依然娶马利亚为妻,并对她的孩子完全承担父亲的职责(马太福音一章20、24、25节;路加二章5节及其后诸节)。

    11E.有关耶稣诞生的预报是有启示及异象为证的(马太福音一章20节等;路加福音一章26、27节等)。

    12E.耶稣诞生后,约瑟同马利亚在拿撒勒城定居下来。(马太福音二章23节;路加福音二章39节。)”32/36-37

    在马太及路加这两本福音书中最容易引起争论的是关于耶稣家谱不符的记载,新约圣经中有两种不同的家谱,乍看之初两者似乎是相互矛盾的。其实不然,马太福音中记载的是约瑟的家谱,路加福音中所记的乃是马利亚的家谱。30/37

    约瑟是犹大王耶哥尼雅的后裔,但因神在旧约耶利米书二十三章20及30节中所说的话,耶稣虽然是大卫的子孙,却依然无法继承大卫的王位。(列王记下二十四章中的约雅斤及耶利米书二十二章24节中的哥尼雅,以至马太福音一章11节中的耶哥尼雅均为一人)。马利亚家也是大卫的后代,但因系谱中没有耶哥尼雅,且约瑟非耶稣生父,因此耶稣可因马利亚的缘故称为犹太人的王。换言之,他称王因是“女人”马利亚之后裔的缘故(参阅路加福音三章23节)。

    2D.马可与约翰与保罗的记载

    1.除了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记载有童女生子,而在新约圣经中再没有其它记载常被批评家争论。因此,人们常得出这样的结论,该教义在新约圣经中不重要。

    2.威廉姆·查尔斯·罗宾逊(WilliaChidsRobinsom),哥伦比亚神学研究院荣誉教授,认为“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已很明确的内容在约翰福音及保罗书信中省略了。”

    罗伯特(RobertGromacki)写道:无论采取争辩还是以缄默来使人不信或不去考虑该教义都不是不懈可击的。使徒对于人们都已熟知的内容没有过多记载(参看约翰福音20:30)事实上,自由者称为沉默的辩论使他们自作自受。由于保罗没提及人格耶稣的人间的父,难道这就意味着他认为耶稣没有人间的父吗?多数人视沉默为认同。如果保罗和其他门徒不相信童女生子的教义,他们岂不就修改了早期的耶稣诞生的记载了吗?辩论中的沉默可以有两种结论。而事实上,无论认同或否认都不能以是采取争辩还是采取沉默为依据。

    3.也有人争辩说“既然第一本福音书及第三本福音书中均记载到耶稣诞生的奇迹,为何在第二本福音书——马可福音中却未提及呢?但马可对此事‘一无所知’吗?不然,我们认为马可福音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它不但是四福音书中最先写成的一本,后来也被马太及路加所引用。这是马可当年听彼得口述而记载下来的,他曾是彼得的翻译官。正如保罗在雅典的亚略巴古(Areopagus,即MarsHill,位于雅典卫城的西北部,是一高仅370英尺的小丘)、耶路撒冷、安提阿及罗马各地所传的信息,彼得也是只挑选有用或必要的才叫马可记下传给大家。

    “显然因为只要耶稣的母亲还活着,而且听道者也都知道这事,有关耶稣诞生一事就没有记下来的必要,他们认为该告知公众的乃是耶稣的教训,他所行的种种神迹以及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受难经过。”

    第四位撰写人在约翰福音中以“父生子”一词指示耶稣诞生的奇迹。

    “但反对者又要问了,‘耶稣由童贞女所生这件事在约翰福音书中也没有提到呀?’不错,但不提并不表示约翰不知此事。约翰福音写成较晚,主要是为那些已经听过道的人而写的。约翰与他的听众早已熟知同时记载耶稣生平的三本福音书,也就是我们称之为‘对比福音书’的马太、马可及路加三福音(SynopticGospel)。针对这三本福音书,约翰再作一些补遗及修正的工作。比方说,他矫正了一般人对逾越节是哪一日的误解;又从他写作的语气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读者都知道马利亚和马大是谁。这本书是为基督徒或至少对基督教感兴趣的人所写的,这是叫人拿来读的一本书,不是讲道的记录,所以凡是读者已知且不反对的事,约翰就不再重复叙述。如果当时有人反对童女生子的教义,他必然会提笔再度强调,但由该福音书中看来,约翰的读者中好象没有这类人。何况事实上,约翰福音一开头就说到耶稣诞生一事,这也是全书的主题:‘道(神)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在该书中约翰也未提到受洗及领圣餐的事,这是因为读者都已经知道了,因为这些都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但他对尼哥底母夜访耶稣在给五千人吃饱时与门徒间的对话却有详细的报导。”(全文可参看罗杰士所著《神迹事例》一书(CaseforMiraclesbyClementS.Rogers,SocietyforPromotingChristianKnowledge,1936。)37/99-101

    也可能约翰在约翰福音三章16节中,已将耶稣降生的神迹单用“生”(begotten)一字完全暗示出来。

    正如赖斯(JohnP.Pice)在《耶稣是神吗?》(IsJesusGod?SwordoftheLordPublications,神剑出版)一书说的:“耶稣一再强调自己是神的‘独生子’,‘生’乃是人类家系学上的一个名词,特别是指子由父而生的意思。那指肉体的生。耶稣坚称他是从神而生,不是由约瑟所生。论到耶稣是神的独生子时,新约圣经中使用一个类似的字眼‘单性生育’(Monogenes)达六次之多,耶稣自己也特地二次使用他!我们要注意,耶稣不仅称自己是神所生,他也声称自己是亘古以来唯一如此生下来的人,他是神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由童贞女所生。若从灵意来解释,基督徒也是神所生的(彼得前书一章3节),但是与耶稣从神而生之意上讲,再没有别人是从神而生的。他很清楚地指明他的父是神而不是人。”37/22-23

    换句话说,我们可说约翰福音中也记有耶稣的家谱,但这个家谱由“太初”起始,因此就没有提到童女生子之事。“太初有道……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一章1、14节)。

    至于保罗,罗杰士(ClementS.Rogers)说:“保罗与路加很熟,他们曾是传道旅途上的好伴侣,又曾同赴罗马。路加医生对救主诞生这事知之甚笃,所以保罗必然是由他口中得知这件神迹,既知道了,保罗一定会说出来,所以保罗后来写道:‘神差遣了他的儿子为女人所生。’”39/101

    2B.福音书外提及童女生子的史实资料

    1C.时间

    福音书的可靠与否与其准确写成的时间其关系十分重要。由于这些福音书著作的年代很早就被鉴定,因此要它们被流传成神话的可能性很小,现在让我们从早期教会的教训中寻找童女生子的证据,下面我们要提出两个问题:

    1D.如果这件神迹并未发生,何以童女生子的思想却流传得这么快?

    2D.如果福音书记载不实,为何它们那么早期就已被各国读者所广泛地接受?

    北美宾州费城西敏寺神学院的创始人梅钦(GreshanMachen)在《基督由童贞女所生》(TheVirginBirginofChrist,BakerBookHouse出版)一书中提到:

    “即使新约圣经对童女生子之事一字不提,我们根据公元第二世纪的资料也可以看出至少在第一世纪的结束之前,这个观念已经开始流传了。”24/44

    在早期教会初创之时,就有一派自称为艾比扬教派(Ebioites)的人出现,他们专门反对教会引用以赛亚书七章14节童女生子之事,他们认为该节中的“童女”一词应译为“一个年轻的女人”。可喜的是当时的教会不受其诱,仍然坚信童女生子的神迹。

    俄尔(JamesOrr)在其所著《童女生子》一书中(TheVirginBirth,CharlesScribner-sSons)对此点另加补充:

    “除了艾比扬教派(Ebionites)……及一些属于诺替斯教派(Gnostic)的人外,没有一个早期的基督徒不接受耶稣系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这件事实为他们信的一部分。同时……我们还有充分的资料,证明这也是早期教会中最普及的一种信仰!”34/138

    论到早期的教会,阿里斯泰(Aristides)说:“从我们所收集公元第二世纪基督教的教义当中,我们看出童女生子是当时基督徒主要信仰的一部分。”2/25

    2C.早期教会先父们的见证

    要证明童女生子是早期教会中信仰的一部分,参看教会先父们所记下的资料亦十分重要。公元110年,伊格那丢(Ignatius)在他致以弗所教会书信中写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因圣灵……在马利亚体内受孕而生。”52/18:2

    伊氏又说:“马利亚的贞操……与其所生之子在世间被传成神话……却是神在暗中所成就的奥秘之事。”52/19:1这些知识是伊格那提亚由他的老师使徒约翰处得来的。

    罗杰士(ClementS.Rogers)说:“我们还有更多的资料,可证明这种信仰并非自伊格那丢时代才兴起的,童女生子的信仰早就遭到非信徒的攻击。薛令喜(Cerinthus)是与使徒约翰同时代的人,反对约翰最激烈。传说约翰有一次在公共浴场中见到他,就大声说:‘让我们快跑吧!因为真理的敌人薛令喜来了,恐怕浴池也要下陷。’另外约翰学生的学生爱任纽(Irenaeus)也说:‘薛令喜教导别人,耶稣为约瑟与马利亚所生,与常人无异。’”37/105

    另外一个使徒时代以后的作家阿里斯泰(Aristides)在公元125年时,解释童女生子一事说:“他是至高者的儿子,由天降下之圣灵停在一希伯来童女身上成孕而生。神藉童女玛利亚生育耶稣,由肉身来说,他该属希伯来民族。”2/32

    另一位早期教会的殉道者犹斯丁(JustinMartyr)在公元150年左右为耶稣不平凡的诞生写下许多的见证:“……我们的夫子耶稣基督乃是圣父头生的儿子,并不是因世俗的性关系而生……乃是神的能力降临在童女马利亚身上,使她成孕……因此他是由童女藉神的能力而生……按照神的旨意,神的儿子基督耶稣由童女马利亚所生。”(摘自犹斯丁在其卫道学书中之一章《与犹太人蔡福对话录》(Apology1:21-33;DialogueWithTryphotheJew)。

    在说拉丁语的人当中,最早相信基督教的是一位律师特土良(Tertullian)。他告诉我们早在他那时代(约是公元200年左右),各教会就已订下大家相信的教条,他们称之为方骨文(tessera,将文字刻在骨骼上的一种方板)。当事务被确定时,它就有了一个专业化的名字。他甚至开声朗诵四次,其中确实包括‘童女马利亚’几个字。37/103

    3C.早期犹太人的见证

    我们可以想见,只要谈到童女生子,必然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这个问题最先由犹太人所提出。下面我们想让读者知道自早期开始,教会之外就有反对童女生子之说流行,若有人反对,那么显然就是因为教会在教导信徒有关童女生子的教义。

    史涛弗(EthelbertStauffer)在其所著《耶稣与他的故事》(JesusandHisStory,Alfred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书中写道:“耶路撒冷有一份从公元70年前开始记的家谱,其中将耶稣列为‘已婚妇人的私生子’,显然马太对此家谱知之甚详,因此极力警告别人勿受其惑。后有犹太律法师妄称耶稣为**之子,他们甚至说知道奸夫名潘特罗(Panthera),因此在犹太法学博士的律法书内经常可以看到‘潘特罗之子耶稣’的字样(JesusbenPanthera)。有收集癖的柏拉图派学者聂沙士(Celsus)甚至收集有160多则有关马利亚及军人潘特罗间的花边新闻呢!”45/17

    犹太他勒目中有一部是特别提及耶稣生平的史书《耶稣家谱》(ToldothJeschu),其中记载耶稣是“他母亲与一名士兵潘特罗非法所生之子。”32/146

    宋费(HughSchonfigld)在其《犹太人记事》(AccordingtotheHebrews,Duchworth出版)书中提到:“亚赛的儿子西缅拉比(R.ShimeonbenAzzai)说:‘我在耶路撒冷找到一卷家谱,其中记着某某人乃是奸妇所生之私生子。’”42/139-140

    亚赛的儿子西缅乃是公元第一世纪末到第二世纪初人士,根据宋费的解释,西缅所发现的家谱必然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毁前已经存在,因为比此卷更早的犹太档案中,即已开始对耶稣不称其名,只称其为“某某”。

    宋费(Sehonfield)继续写道:“除非基督徒在回溯耶稣家世时,提到耶稣之诞生是不正规的,否则没有理由会成为外人攻击的对象。”42/139-140

    根据拉比西缅(R.Shimeon)的资料,宋费说:“可见犹太人指控耶稣为**所生之事,大概在相当早的时期就已经发生了。”42/140

    教会先父俄利根(Origen)在他的ContraCelsum一书中叙述说:“让我们来讨论一下犹太人的说法,他们说耶稣的母亲因与一位名叫潘特罗的士兵行淫生了耶稣,因此她的未婚夫木匠约瑟把她休了。这些人因为不能接受圣灵感孕的神迹,以至心智晕迷,编造出这样一个可耻的故事来。因神迹本身过于神奇,他们在捏造神话之时,反而不知不觉自己也承认耶稣并非因平常婚姻关系而生的。显然任何不信耶稣由圣灵所生的人,都必要捏造一故事来解释此事,可惜这些人的故事并不能令人心服,倒是把马利亚非由约瑟怀孕的事说明出来,从他们虚构的故事中,人们很容易就看出那是个谎言。象耶稣这样一位史无前例地肯为人类舍命之人,难道他的出生不应是个奇迹,倒是这样不名不誉的吗?……是的,象耶稣这样一位比世上常人活着更有用的一个灵魂,他不但需要一具与人显著不同的躯体,他的躯体且要超越众人。”31/1:32,33

    我们甚至可以由福音书中找到这类的争辩,在马可福音第六章3节记载耶稣家乡中的人说:“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么?他的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么?他们就厌弃他。”

    史涛弗(EthelbertStauffer)在《耶稣与他的故事》(JesusandHisStory,Alfred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书中写道:“马可福音的这段记载针对当时的环境来说,配合得十分恰当。犹太人对命名有极严格的规定,他们必须从父定名,如JochananbenSakkai,就是撒该的儿子约康兰,即使孩子的父亲早在他出生前已经过世,他仍须称为某人的儿子,除非是不知其父是谁时才从母姓。”45/16

    “即使在耶稣生平野史(Logia,与四福音书有别,译者注)中,耶稣也曾被人指为是个‘酒囊饭袋’,这样的指责亦必有其根据,只要我们细看耶稣在世的行为及法利赛人对他的反应就可以知道。这种侮辱是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用来加在一个出生不明、行为不检,宗教信仰不纯的人身上的。这也就是法利赛人为何攻击耶稣,总归一句,他们就是在骂‘耶稣是个私生子’。”45/16

    由于早期(约在公元70年之前)犹太人对耶稣‘私生子’身份的嫌恶,这印证了耶稣家谱不明。此事之所以发生,显然是因为早期基督教教会(约在耶稣死后40年左右)传扬童女生子之信仰之故。

    3B.世界各地作者的话

    除了前面来自福音书、早期教会及犹太人的资料外,我们也该看看世界各地作者对童女生子之事的看法。

    格里夫·多马(W.H.GriffithThomas)在《基督教就是基督》(ChristianityisChrist,MoodyPress出版)一书说道:“若要支持童女生子的教义,我们最好先找出耶稣具有独特生命的原因来”47/125

    亨利·莫理斯(HenryMorris)在《圣经中有答案》(TheBibleHastheAnswer,BakerBookHouse出版)一书中写道:“一个人若能在一生中行出这么多的神迹,且肯为世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以后又能由死中复活来印证自己的宣称的人,他理当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来到世界。”28/38

    “如果耶稣是救主,他就是必须是人子,且必须是个超人;他若要能除去我们的罪,他自己首先必须是无罪的;他若要做个无罪人,他自己首先必须有无罪的本性。若要具有无罪的本性,他就不能带有人的本性,因为遗传自亚当的人类本性都是罪恶的,是受咒诅的,是有罪的。耶稣若要生成人的样式,却没有遗传到人的罪性,那么他出生的方式一定要异于常人。当这位‘女人的后裔’成孕于童女马利亚身上时,天使对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一章35节)。”28/38

    “童女生子,此事之真伪不仅是因为圣经有这样的教导,也是因为耶稣独特的个性与使命,以及神对这个失落世界所定的救赎计划一定要靠这种奇特的生育方式才能完成”28/38

    “否认这个神迹就等于否认神的存在,以及否认神有控制被造物的大能”28/38

    梅钦(GreshamMachen)在总结童女生子的神迹时说道;“要问基督教教会何以相信耶稣非由人父所生?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事实就是如此。”24/269

    综合以上资料,罗杰士(ClementRogers)总括说;“这一切的资料都证明了耶稣不平凡的诞生方式。”37/115

    2A.如果神变为人,那么此人必须是无罪的

    1B.首先,且看耶稣自己的见证

    约翰福音八章46节:“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

    没有人能回答,耶稣是经得起众子仔细审查的,也因为他没有罪,他才能这样敞开地让人审查。

    耶稣又曾说;“我常作他(神)所喜悦的事。”(约翰福音八章29节)。由此看来耶稣与神间的关系一直不曾中断过。

    耶稣知道自已是圣洁的,这与其他信神的人经验完全不同。每位基督徒都知道,只要他愈亲近神,他愈觉得自已有罪。耶稣却不然,他比任何人都接近神,它却无罪的感觉。

    路加福音第四章中记载耶稣受试探的经过,但未说他因此犯罪;他吩咐他的门徒要认罪悔改,我们却从未听他认罪、求神的饶恕,这是因为他没有罪性的缘故。

    2B.他朋友的见证

    打开圣经我们就发现其中每个人物都有缺点,没有一个犹太伟人是无可责指的,甚至连大卫、摩西也不能免。从新约圣经的每卷书中,我们也可以找耶稣每个门徒的缺陷,但我们却找不出耶稣的过犯。

    我们为什么要研读耶稣门徒的记载呢?原因如下:

    1C.他们有三年的时间与耶稣非常接近

    2C.他们是犹太人,因此他们明白自己及其他人都有原罪

    3C.他们的见证能间接证明耶稣的无罪

    耶稣的门徒并未打算证明耶稣是无罪的,他们论及耶稣无罪的话全是出于正文外的插语。

    卡卫(A.E.Garvie)在《基督教辩道手册》(HandbookofChristianApologetics)中说道:“……若说福音书中有关耶稣人格的记载是门徒先构想出来,再记于书中,那是绝对难以叫人相信的。”11/98

    他们与耶稣亲密相处多年,却未发现他有罪。门徒相处时经常互相刺激、抱怨及争吵,他们却从未见耶稣如此行。由于他们都是真犹太人,一惯受律法的约束,也靠律法判断自己及别人的行为,若非耶稣真无罪,门徒断不会说他是无罪的。

    与耶稣最新近的两位门徒,一是彼得,一是约翰,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证实耶稣是无罪的。

    彼得前书一章19节:

    “凭着耶稣的血,如同无瑕疵、无沾污的羔羊之血……。”

    彼得前书二章22节: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计。”

    约翰一书三章5节: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约翰为了进一步说明耶稣之无罪,他说若是有人称自己无罪,他就是个说谎者。当他说“在他(耶稣)并没有罪。”时,他就为耶稣之罪的本性作了见证。

    甚至连处死耶稣的人,也承认他是无辜的、是敬虔的。犹大在出卖耶稣以后,才发现他的公义,以致深深悔恨地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马太福音二十七章3、4节)。

    使徒保罗在他所写的书信中,也见证耶稣无罪。(参看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

    3B.比耶稣朋友之见证更有力的,乃是耶稣仇敌的见证。

    与耶稣同钉十架的人为耶稣的无罪作见证。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1节,耶稣十架旁的强盗责备另一个强盗说:“我们是应该的……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罗马巡抚彼拉多也见证耶稣的无罪说:“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路加福音二十三章22节)

    耶稣的十字架被举起来的时候,旁边的百夫长说:“这真是个义(无罪之)人。”(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7节)。

    圣经说他的仇敌曾想找些证人,使耶稣认罪,却是不能(马可福音十四章55、56节)。

    说到这一点,马可提到四种耶稣仇敌所收集的证据。

    1.马可福音二章1节至三章6节:他们指责耶稣亵渎神,因为他赦免了人的罪。但如果耶稣是神,他当然有赦罪的权柄。

    2.马可福音二章17节:他们惊讶耶稣竟与一群不洁不义的人为友,这些人是罪人、税吏和娼妓等。当时的宗教领袖们认为不与这类人接近才是圣洁之人,耶稣却称自己是罪人的医生。

    3.他们指责耶稣不虔诚遵守宗教的礼仪,不象法利赛人一样地禁食。但我们从圣经中看出耶稣对自己的宗教生活采极严谨的态度。

    4.最后,他们恨耶稣不守安息日的禁例,却在这一天治病,捡稻穗充饥等。但从来没有人怀疑他如何服从神的律法。因为他是安息日的主,他来为要废弃犹太人中那些不正确的律法传统,好再一次正确地注释神的律法。

    4B.最后我们且看历史上的证据

    伊斯兰教称耶稣是无罪的。在古兰经马利亚经五章19节(Maryv.19),天使加百列告诉马利亚她的孩子耶稣将是“一无瑕疵的”——即无罪。

    沙夫(PhilipSchaff)在《基督教会史》(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WilliamB.EerdmansPublishingCo.)一书中,郑重地告诉我们:“他是人类中的至圣……”40/107

    沙氏还说:“世间再也找不出一个比他更无害的人了;他从不伤害人,也不占人便宜;从未说过不当的话,也从未作过错事。”43/36,37

    “在这罪恶充斥的世界里,耶稣的一生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完全的率真与无罪。世间只有他一人能经过青少年期到成人,却仍保守着婴儿时代的纯洁不染,因此只有羔羊和鸽子才能当作他的象征。”41/35

    “总括一句话,由于他绝对完美的个性,使得他的品格高高超乎众人之上,远非世人所能及,他成了世间的特例——一个历史上道德的奇迹。”40/107

    “他是世间一切理想中圣洁及道德的具体表现,也是神与人眼中纯洁、完善和尊贵的最高榜样。”41/44

    “这就是拿撒勒人耶稣——一个有体、有魂、有灵却不同于常人的人。从小到大个性独特,时时与神同行。施爱于人,无罪无疵,率真圣洁,致力止于至善,对一切美德均能言行合一。其庄严之死埋葬了一颗最纯洁的生命,他乃是世间完美与圣洁的唯一榜样。”41/73

    约翰·斯科特(John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Christianity,IVP出版)一书中提到:“象这种完全舍己,为神、为人服务的态度就是圣经中所谓的爱。人在爱中不重个人的利益,因为爱的本质就是自我牺牲。人类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偶尔用这种高贵的美德来装饰自己,但耶稣一生当中,一直是以这种炽热的光辉照耀人间。耶稣是无罪的,因他是无私的。无私才能生出真爱。神就是爱。”46/44,45

    卫伯·史密斯(Wilbur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YouConsideredHim?IVP出版)中说道:“耶稣属世生命中最突出的性格,也就是我们每个人所短缺的性格,但没有人能否认自己不希望拥有那种无价的个性——绝对的完善;换句话说,也就是绝对的纯洁,真正的圣洁,而对耶稣来说,也就是彻底的无罪。”44/7

    杰弗逊(CharlesE.Jefferson)写道:“我们为什么相信耶稣是无罪的?最好的理由是因为耶稣让他最亲近的朋友都看见他是无罪的。我们从他的言行当中,找不到悔恨的痕迹,或良心不安的情形,也看不出因有缺憾而引起的悲哀,或因作错事而起的懊恼。他教导别人要自知是个罪人,他明言断定人心的诡诈。他告诉他的门徒在每次祷告之先,都要先求神的宽恕,但他自己的言行却证明他向来是以讨神喜悦为乐。”17/225

    针对这点沙夫(PhilipSchaff)说:

    “从耶稣的使命和一贯的行为中,由他敬虔的态度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不必争辩的事实——基督知道自己是无罪的,关于这一点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基督没有原罪。”41/40

    卡卫(A.E.Garvie)另立一个见证说:

    “如果在他身上有任何隐藏未显的罪,或在他心中有犯过罪的记忆,那么耶稣在教导上鉴别伦理道德的观念时,必会不自觉地显露出在道德上反应迟钝的本性来。”10/97

    杰弗逊(C.E.Jefferson)说:

    “在耶稣的意识当中,没有一件可以显示出他曾犯过罪。”15/328

    史托德(JohnStott)告诉我们说,耶稣的人格完全彰显他的思想与信仰:“显然耶稣知道自己是无罪的,正如它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和神的儿子一样。”48/39

    著名的史学家来德里(KennethScottLatourette)在《基督教历史》(AHistoryofChristianity,HarperandRow)一书中作证说:“另一个耶稣的特性,常为人所提及的,就是在他的意识当中没有犯罪或堕落的感觉,这点非常重要,因为耶稣对道德行为万分敏感,他教导门徒要为自己的罪求神宽恕,却从没有暗示别人,他自己也需要被宽恕。他既不求在他周围之人的赦免,也不求神的赦免。”20/47

    莱特(ThomasWright)认为:“登山宝训就是耶稣的传记,其中每一个字都被他以行动表现出来,这些训词不过是将耶稣的一生以文字写出来而已。”29/60

    亨利·莫理斯(HenryMorris)在《圣经中有答案》(TheBibleHastheAnswers,BakerBookHouse)一书中写道:“如果神藉他独生子来到世界,却在行为上不能符合神自己所订圣洁的标准,那么我们再想从宇宙中寻找圣洁的真义及来自神的救赎将是徒劳无益了。”28/34

    兰姆(Bernard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确据》(ProtestantChristianEvidences,MoodyPress出版)一书中说:“耶稣的一生敬虔、完美、圣洁,使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就是神的化身。”36/169

    格里夫·多马(GriffithThomas)在《基督教就是基督》(ChristianityIsChrist,MoodyPress)一书写道:“…在他和天父之间没有一丝污影,他是无罪的。”50/17

    格里夫·多马又说:“如果耶稣自己一生并非无疵,那么他显然不能成为拯救世人脱罪的救主。”47/17

    从沙夫(PhilipSchaff)口中,我们听到这样的话说:“一个人愈完美、愈圣洁,他愈会觉得需要被宽恕,他也会发觉得自己距离自订至善的标准甚远。耶稣与我们有一样的本性,他也受过种种试探,只是从不屈服的试探之下,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意念,言语或行为悔恨。他不需要被宽恕,不需悔改,也不需革新,他与神从未有不和谐的地方。耶稣奉献一生为致力荣耀神及为世人永恒的幸福而努力。”42/107

    章宁(WilliamE.Channing)说:“除了从耶稣身上所照耀出来的特出品格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品格是美好的、是持久的。”29/51

    卫伯·史密斯(Wilbur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YouConsideredHim?IVP)中观察说:“在这个邪恶和堕落的世代里,独有耶稣一千五百万分钟的生命里——他的每一个思想,每一种行为,每一个目的,每一件私下或大庭广众下所作的工作,从他出世张开眼睛直到在十字架上断气而死为止,都是为神所赞许的。他从来不需要认罪,因为他没有罪。”44/8,9

    5B.由历史上我们找到一些世界最闻名的无神论者的见证

    卢梭(Rousseau)说:

    “当柏拉图描述他心目中的圣贤时,他认为此人应当担负因罪而来的种种惩罚,然而却要得到美德至高的奖赏,他所描述的正是耶稣的特性……”43/134

    英国哲学家穆尔(JohnStuartMill)问:“在他的门徒或改信基督教的人当中,谁能造出耶稣的教训,或想象出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生命与性格呢?43/145

    “耶稣是全世界中唯一的完人。”爱默生(RalphwaldoEmerson)29/52

    史学家李克(WilliamLecky)在《奥古斯都至查理曼大帝期间的欧洲道德史》(HistotyofEuropeMoralsFromAugustustoCharlemagne)一书中写道:“他……不仅成为美德的最高榜样,也是力行最坚的激动力……”22/8

    卫伯·史密斯(Wilbur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YouConsideredHim?)中写道:“史特劳斯(DavidStrauss)是有史以来反对福音超自然观念最烈的一位学者,近代没有一个作家能比他更善于摧毁一个人对基督教的信仰,但尽管他的笔善于针对基督教作严酷、尖锐、恶毒的批评,尽管他如何极力否认任何奇迹的可能性,史特劳斯在晚年时,也不得不承认耶稣有最完满的品德。他说:‘这位耶稣……确实是历史上的一位人,而非神话,是个体而非图腾。……他是人类想象力所能及的宗教最高模范,一个人心中没有基督,他对宗教不可能产生绝对的敬虔之心。’”46/11

    兰姆(BernardRamm)最后总结说:“无罪的完美与完全的无罪是我们对由神变成肉身之人的要求,这些我们在耶稣基督身上都找到了,这正印证了假设与事实的合一都已在耶稣一人身上彰显出来。”3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