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雅各书二章
雅各所说的信心和行为,是否和保罗在罗马书四章所说的相反?保罗引用创世记的纪录,亚伯拉罕能在神前算为义,是因为他的信心,不是他的行为。并且他提到旧约中另一个人物,大卫也是因为他的信心,不是他有好行为而称义的。保罗坚持因信藉恩而得救的教导。再看雅各谈到的信心和行为,他在第二章讨论的,似乎和保罗的教导互相矛盾。学者们对这问题也没有一致的解答,甚至于马丁路德在他翻译新约时,感到雅各书应从圣经中删除才是,后来将就留下,放在他译本中次要的地位。
到底雅各对信心和行为是怎么说的呢?我们应当仔细研究他的解释。他在第二章14-26节中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是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2.保罗的教导
问题在哪里呢?保罗说「因信得救」是不靠行为的。雅各说得救要靠信心并且要有行为。照这道理,两人不可能都对。我们要看保罗在罗马书四章2-3节是怎么说的: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为什么他的行为在神前并无可夸的地方?我们继续看下去: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照保罗的看法,旧约经文就是权威的解说,那是无可反辩的。创世记所说,亚伯拉罕得到义是从信神,并非因行为而得的。继在第5节,他再加以说明: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这不但明确的指出人是因信而从神得义,并且在锻炼信心时,应停止依靠做好事的工。所以保罗断言,靠信心和靠行为是互不相容的。他的结论可以在罗马书三章28节看到: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关于人得救的来源,他在以弗所书二章8-9节强调说:……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
又在罗马书四章的末尾,谈到亚伯拉罕的义,从23节开始,他有这么一段话:「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他坚持我们这些后来的人,也同样的因信神而被算为义。保罗的教导是十分清楚:人得救和称义是因信神,是一种单纯的信心,不靠行为的信心,也是不靠遵行律法的信心。然而雅各所说的,似乎和保罗的不同,因他坚持除信心之外,尚有别的需要。
3.文字上的来龙去脉
我们常见到「字」有许多不同的意义,要看用在什么地方,从上下文的来龙去脉,才能确定其意义。这原则在研究圣经上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经句不能与其他上下文分开来解释。同理,一个字也必须和这字的上下文连起来,才明其意义。譬如「得救」这字句,在提摩太前书二章15节说:……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这是一种给女人传的新福音吗?是特为拯救妇女的办法吗?我们再看使徒行传十六章的另一个例子。当腓立比的禁卒问:「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保罗和西拉即回答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这例子的「得救」是灵魂的得救,得到赦罪及永生。提摩太前书说到女人的得救,主题不是关于永生和灵魂的问题,而是有关妇女在生产时受到痛苦和困难上的得救。
我们再看使徒行传二十七章的一个例子。保罗乘船遭遇到大风浪,关于同船的人,保罗在31节也说到「得救」这句话:保罗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
因为同船的一些人想搭救生艘,离船逃到岸上。保罗得到神的指示,叫他们必须留在船上,不然不能得救。这个得救是否另一个永生之途?当然不是,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他说的得救是从溺死的危险中拯救出来,并不是保罗在船上开的一个布道会。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上下文」的重要性。
那么雅各书二章所说的行为,在上下文中看来,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我们已经提到,保罗在罗马书中,引用到两个旧约中的人物,他们都因信神而得称为义。同样的,雅各也引用两个旧约中的例子,他们都是因行为而称义。他说的是哪一种行为呢?对行为有何定义呢?从二章20节中的一句话,雅各有这样一种解释,他的话中有这么几个字:「……你愿意知道……?」
这几个字给了我们一点线索,他的讨论牵涉到「提供证据」的问题,是能够看得到的证据,因为内在的信心是无法看得到的。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雅各称呼这些人为虚浮的人,就是那些自称有信心,而行为上无表现的人。他接着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这是什么话?我们不是在新约中读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并不在乎他的行为吗?又读到一个人信了主之后,应当去行善,因为好行为能荣耀神,但不能使人称义。怎么雅各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呢?看来雅各讨论行为与称义的关系,和保罗所讨论的是完全不同的一种。我们先要想清楚,当亚伯拉罕遵行神的命令,把他的儿子以撒献上祭坛时,他的信心很明确的就显露了出来。这种证据也就是雅各所问「你愿意知道吗?」的主题。那么,谁称他为义呢?这里的经文并没有说神在这时候称他为义,因为在他献子二十多三十年之前,神早已称他为义了。在创世记十五章5节的记载,神对他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译者按:亚伯兰是未改前之名)这时候神已经称他为义了。雅各谈到他献子之事,是几乎三十年以后的事。亚伯拉罕的一生是这样的,他在七十五岁时,从哈兰这地方被神唤出,适居到迦南地(创十二:5),约十年之后神称他为义。那时,他的妻子撒拉因不能生育,她把使女夏甲给他为妾(创十六:3),夏甲生以实玛利时,亚伯拉罕是八十六岁(创十六:6)。当他九十九岁时,神向他显现,和他立了一个永远的约,并设立割礼为立约的证据。同时他的老妻撒拉次年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她这时也有八十多岁了,早已错过生育的年龄。从以撒出世(创廿一:2-3),到他被献为祭时,应是十多岁的孩子,能背负木柴上山。虽然我们无法知道他当时的年龄,因无经文之纪录,但不可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照此推算,亚伯拉罕这时的年龄应有115岁左右。他活到175岁才死,他信神而被称为义时是85岁。
4.两种不同的称义
有些人认为保罗和雅各所说的互相矛盾。事实上并没有矛盾,他们讨论的是两种不同的称义。所形容和表达的也都不同。创世记十五章6节所说的称义,是85岁的亚伯拉罕因信了神,而被神称他为义。雅各讲的是115岁的亚伯拉罕献子的义。我们可以从雅各书二章18节看得出,他说的是哪一种称义: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这话的主题是:「你说你有信心,」但是除非你能表示出来,无人知道你有信心。再看亚伯拉罕的情形,在他献了以撒之后,所有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的确有信心。因此,他在他们眼前是称义了。甚至于,他们似乎重视他的行为,反而忽视了他的信心。
将儿子献为祭品的确是一件很奇异的事。他内心的理解和心情是很难猜测的。神向他一切的诺言,全依靠他老年所生的以撒身上。因为神说他的后裔将如众星一般多,全要待以撒长大,生育儿女才能应验。如果他死在祭坛上,这些诺言怎么办?但是亚伯拉罕信神,认为这是神的问题。神既然要他献此儿为祭,他就照办,神必有解决的办法。
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信心,除非这人的行为能表现得出来。但是神不靠表现的行为也知道。当亚伯拉罕85岁时,神已因他的信而称他为义了(创十五章)。直到创世记廿二章,当他奉神命献子时,我们才看到亚伯拉罕信心的铁证。
5.信心的显露
如果你说你有信心,但是我无法知道,除非你做出什么事表现了出来,我才晓得你有信心。假若你怕死,怕会受神的审判(译者按:得救的人,不会因罪而受判的,因为罪已被赎)这就是缺乏信心的表现。人往往在面临死亡时,从他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他的信心。若是有人说他有信心,同时又怀疑经文的允许是否可靠,这就很难确知他的信心了。雅各就是讨论这些自称有信心,而无行为显露出来的人。在第一章还说到,确实信主的人,也将会遇到很多的试炼,信心会受到考验。
再看亚伯拉罕的信心,当神叫他把以撒,他唯一能传宗接代的儿子,献到祭坛上。亚伯拉罕没有犹豫的就照办。难怪希伯来书十一章17-19节,论及此事这么说: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可以称为你的后裔。」他深信神能使死人复活,他也仿佛(象征的)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这样:「神给我这儿子,又说从他生的才算我的后裔。现在他要我杀这儿子。神必定会把他从死里复活。」他的信心就是这么强,相信神的能力使以撒复活,就如他能令不生育的撒拉把以撒生了出来一样。所以亚伯拉罕是那么信靠神,若是以撒真的死了,毫无疑问的,神仍能应验他的诺言,给他那些应许的后裔。亚伯拉罕不平凡的信心,因此显露了出来。
神对我们有些什么应许呢?圣经明确的说,有永生和复活的应许。你怕死吗?你相信神会使你复活吗?你有这样的信心吗?亚伯拉罕的确有!福音的主题就是信靠基督,信耶稣基督,就是信他的复活,同样信你自己也能复活。若是你对复活这事有怀疑,那么你实在尚未信这福音。
6.「有行为」是指好行为吗?
雅各书二章举出的两个例子,一个是亚伯拉罕献子的故事,另一个是**喇合释放探子的故事。我们应当检讨,他们所做的是不是善美的行为。一般人都以为雅各书二章所说的行为必定是指好的行为,若不是好的行为,还有什么别的行为值得赞扬呢?但是雅各书二章中提到的行为,并没有加上一个「好」字来形容它。然而我们仍有这么一个概念,凡是圣经赞扬的行为,必定是指有美德的好行为,甚至许多神学家也似乎忽视其中之分别。
那么亚伯拉罕到底做了一些什么工作呢?他献子的事,几乎杀了他的儿子。杀死亲生的儿子,一般来说不能算为善美的好行为,但是却明显的证实了他的信心。这个行为是他信心的表现,也就是雅各说的那种行为,不是好的行为「善工」,而是信的行为「信工」。当你再读雅各书二章时,把「善工」的观念除去,代以「信工」,即能见到雅各的原意。
我们再看第二个例子,在二章25节他说:「**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约书亚记第二章记载了这故事。这时候以色列族出了埃及,在旷野经过四十年,来到约但河之东岸,「应许地」在约但河的西面。他们过了河的第一个城就是耶利哥城。当他们达到河的西岸后就派了两个探子入城,来到**喇合的家里。当耶利哥王派人去捉拿来窥探的间谍,喇合把他们隐藏起来,待她打发捉拿之人走后,她向这两个探子说的话,显露出她对神的信心。在约书亚记二章9-11节,她说:「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并且因你们的缘故我们都惊慌了。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们面前心都消化了;因为我们听见你们出埃及的时候,耶和华怎样在你们前面使红海的水干了,并且你们怎样待约但河东的两个亚摩利王西宏和噩,将他们尽行毁灭。我们一听见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为你们的缘故,并无一人有胆气。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
这就是喇合的口供,她相信以色列的神。继后和这两个探子立了一个约:「我救了你们回去,我要你们起誓,恩待我的家属。」他们即答应了,并把朱线系在窗子上作记号,她就把他们从窗户缒下,出了城外,因为她的房屋是在城墙的边上。
喇合的行为是「好」行为吗?刚好相反,她背叛了她自己的国家,投靠了敌人,出卖了友人,并向捉拿的人说:「他们已走了,快去追赶,就必追上。」这些欺骗的谎言。又和敌人立约,来救护她自己的家属,显出她自私自利的心肠。这些行为决不能算为好行为。她只管救自己及家人,对其他的人,不论是友人或邻居,或是善待她的人,一切都不管,只要自己安全即行,没有人可以说她有好行为,但是不能否认她有信靠以色列神的信心。她投靠了神的子民,相信了创造天地的真神。也就是雅各所说,她有信的行为,表达出她的信心,而获得称义的原故。喇合当初是**,但是她改变了,照马太福音的记录,大卫王的曾祖父,波阿斯,就是喇合的儿子,竟是耶稣基督的祖先,的确是一个奇妙的故事。
我们再分析喇合释放探子的经过。她信神的过程,可以说和每个信靠神的人相同。原因是这样:1)她转向神。2)她放弃了过去的生活和关系。3)她投靠了神的子民,有了神的应许和期望。
4)她信赖使者必能实践他们的诺言。我们得救是因了信。喇合得救也全靠信,她有「信工」,并不是「善工」,她的行为是她信心的表现。
7.空言与实信
雅各书二章另外提到一个很实践的问题,我们再分析一下14节中,一些字的意义。雅各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请注意,这话并没说这人「有信心」,而是这人「说自己有信心」,这种信心有什么益处呢?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证明的行为。这种没有「信工」的信心怎能救他呢?圣经上讲到得救的条件,并不是根据「你说你有信心」,得救不是因为你空言说信就有,而是真实信靠耶稣基督的代赎,神能确知你内心是否信,当你信了他,便会赐给你永生。
雅各指出一个人的空言是没有价值的,他在二章15-16节中举了一个例子: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
接着他说:「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人若是有这样的信心,证明他只是有空言的假信心。如果你见到一位老太太在公路旁换车轮胎,你开车到旁边,摇下窗子向她说:「愿神祝福你,我希望你修换成功。」即开车上路,那么,这些话只不过是空言而已。你若真祝福她,希望她成功,就应下车助她一臂之力,只是空言是无意义的。
8.人能看得到的信心
再看雅各在二章18-19节说的话:「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当然,你无法将你的信心指给人看,除非你有能证实的行为。雅各特地提到这些无「信工」的人,并且称相信「神只有一位」,是一种鱼目混珠的假信。「神只有一位」这句话,原先出于申命记六章4节,是犹太人在犹太会堂,每逢安息日必背诵的一句经文:「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这是犹太教的基本信仰。雅各认为当时不少人自称:「我们都信神只有一位,因此我们都有信心。」这说法是不够的,连魔鬼也不能否认「独一神」的事实。问题是这些人并未信靠这独一的神。当一个人信靠基督后,生活态度自会有改变,对死亡也不会那么惧怕,因为有复活的期望。但是这些自称信「神只有一位」的人,缺乏信靠神的表现,因此雅各继续在20节中说:「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把儿子献在坛上的行为是一种「信工」,这种行为证实了他的确有信心。但是神并不是在这时候称他为义,因为早在二三十年之前,神已经称他为义了。那么,雅各说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是谁称他为义呢?从古代的犹太人,一直到我们现在,凡是读到创世记亚伯拉罕献子的故事时,都会感叹的说:「毫无疑问的,亚伯拉罕确实有信心!」这就是说,在众人面前也都称他为义了,因为大家都能观察到能使他称义的信心,也就是雅各所说,亚伯拉罕在人面前因行为称义的道理。雅各怀疑一些只说有信心的人,而生活上毫无表现,这种死的信心必定是假的。也许是这些人没有爱心的表现(这是新约中唯一的命令),神是爱,信耶稣基督的人必懂得爱,神也盼望我们去模仿他。如果做不到,难免令人怀疑。
9.不单是信吗?
雅各在二章24节有这么一句话:「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人靠行为得救吗?从23节,我们可以看出,他并不是讨论得救的问题。而是说亚伯拉罕献子之行为,显现出了他的信心,并且应验了神已经称他为义的这句话。雅各在22-23节是这么说:「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亚伯拉罕的行为,是应验了创世记十五章6节的那句:「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保罗在罗马书四章3节,及加拉太书三章6节,也重复提到这句经文。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经句,因为亚伯拉罕在这时候,已信神而得救了。后来献子的行为,只是应验了他称义的事实,在人的面前证实了他的信心。要知道他所做的,并不是一种「好的」行为。从他妻子撒拉的立场来看,丧失唯一的儿子,决不是一件好事。从以撒的立场来看,被绑在木柴上,即将被杀及焚烧,更非好事。至于亚伯拉罕本人,丧失神赐的儿子,决不是他自愿要做的事,但是神叫他如此去做,他即遵命照办。雅各引用这两个例子,特为指出他说的「行为」,是证明有信心的行为,并不一定是好行为。
雅各在23节已明确的指出,亚伯拉罕在神面前称义,是因为他信神。所以人在神前称义,只需「信」即行。接着他在24节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这是因为他在22节已经说:「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指出亚伯拉罕的信心,直等到他献子时才明显出来。这样看来,若要在人的面前称义,是必须要有行为,并不是单说有信心即行。
但是单做好事,也不一定是有使人得救的信心。因为一个肯自我牺牲来帮助别人的好人,并不一定有信神的信心。世上有不信神而做好事的人。譬如有些不信基督耶稣的犹太人,做了很多非常好的事,如:开建医院、图书馆、公园等等。他们的好行为,并没有表达他们有信耶稣为救主的信心。因此信心是很重要,并且信的对象也是非常重要的。真信神为救主的人,必会有能「证明信心」的行为,这就是前文所说的「信工」。
一般来说「信工」的例子很多。譬如,不怕家人反对,这人毅然信主,成为基督徒,并邀请家人来参观他的洗礼,这可以说是一种信心的表现。当医生告知你的病情,只有一个月的生命,这时你坦然安心的接受,因知你的罪已赦免,有神赐的永生,这也是信心的表现。这些都不是称义的条件,而是称义的果实,是人能看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