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风格(figuresofspeech)是圣经文学的特色,直接影响一位读者对该段经文的认识和解释。圣经中通用的修辞有:
一.直喻或明喻(simile):即明显的把两件事物摆在一起作比较。
例如:心结实如石头(伯41:23)。太阳升起如新郎出洞房(诗19:5)。万民如山羊绵羊被分开来(太25:32)。
二.隐喻(metaphor):虽然没有明显的拿两件事物来比较,但比较之性质却隐藏住,比如:戴维说他是"虫"(诗22:6)。耶稣称希律安提帕为"狐狸"(路13:32)。耶稣自己隐喻自己为『门』『光』『葡萄树』『好牧人』等等。
三.寓言(allegory):把隐喻放大或故事化之,则成为寓言。
例如:耶稣在约10章中把自己比着牧人,信徒则比为羊。在约17,主比喻自己为葡萄树,而信徒为枝子。通常寓言之一些细节都有些意思,而比喻只包涵一个主要的教训。
四.象征文字(symbol):这是文学上的一种模拟法(analogy)。
例如:蛇——代表魔鬼(因为牠的灵巧,狡滑)。**的狮子——魔鬼(因为象征随时要吞吃人)。天国——如面酵。
五.比喻(parable):通常定义为“以世界的事情/故事来说明属灵的教训”。比喻通常只有一个目的或欲表达的意思。(详细讨论见「特别解释:比喻」一课)
六.拟人法(personification):以许多对象比拟一个生命的许多素质。
例如:大水拍手,诸山欢呼(诗98:8)。诸天述说,穹苍传扬(诗19:1)。众城门啊,抬起头来(诗24:7)。死啊!你的毒钓在那里?(林前15:55)。
与拟人法有关的另一项格式,就把神也拟人化(anthropomophism),如圣经中常提到神之眼目(代16:9),神的膀臂(赛59:1)等等。
七.夸张法(hypebole):故意把某种现象夸大加以形容描写,使之更生动活泼,但其目的并不是要欺哄人,而是要使人对有关现象更具深刻之印象。
例如:诗人流泪成河(诗119:136)。先知愿其头为水,眼为泪之泉源(耶9:1)。
八.代表法(metonymy):以某样对象代表其物主,或以某地方代表其民众。
例如:喝主的杯或鬼的杯(代表与主或鬼交通)(林前10:21)。戴维之钥匙(代表其权柄)(启3:7)。圣殿代表神本身(诗138:2)。或圣灵的殿代表基督徒的身体(林前6:19)。
九.反语法(irony):说话者口头的意思常和心里的意思相反,含有讥讽之意。
例如:戴维抢来的妻子米甲对他说:「以色列王今日在臣仆的婢女眼前露体,如同一个轻贱人无耻露体一样,有好大的荣耀啊」(撒下6:20)。米该雅对王说:「可以上去,必然得胜」(王上22:15)。
圣经中还有许多修辞,我们也无从一一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