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上帝论 第伍章  上帝观念的偏差
    ──敌挡上帝的谬论上帝是超凡的、有位格的,他创造万有,保护万有,用他权能的命令统治万有;关于上帝的学说,乃为「有神论」(Theism)。一切敌挡这种真理的学说,以及反对上帝存在的道理,乃为「反有神论」(Antitheism),此不仅限于无神论,还有多神论、物活论(Hylozoism,或谓万物有生论)、超神论和泛神论。兹分论之:

    壹无神论一、有神论的确定性顾名思义,无神论乃敌对有神论。但无神论者,乃是一个含有谴责意义的名称,所以无神论者不称他们是无神论者,亦不愿他人这样称呼他们,这乃显示他们有内疚神明,自惭形秽之感。例如休谟(DavidHume)便憎恶这个名称,所以他们不承认他们是无神论者,甚至还说,他们乃信上帝;但言不由衷,口是心非;无非藉以诿过卸责而已。语云:「此地无银三十两,隔壁阿二没有偷」,这便描写他们的意境。

    例如十八世纪法人海尔弗修(ClaudeAdrienHelvetiusl715-1771)说:「一个明白事理的人,无不承认在自然界乃有一个活着的本原,所以不会有无神论者。」他虽不认自己是无神论者,但他的上帝观却和我们异趣,他认为上帝仅为一种动力,但这种力量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不知其为何物,仅藉其表现出来的结果有宇宙的万物。顾商(Cousin,查氏为法人,照法文,非「柯信」,应作顾商)说:「无神论乃是不可能的,倘使一个人认他乃生在世上,他必相信他思想的力量,这便是上帝存在的明证。」斯宾塞(HerbertSpencer)自以为相信宗教,他不反对宗教,仅反对教条。他相信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他把人类的知识,归为两种事实:一为「信有一种力量」;二是「这种力量乃是不变的」。可是这种力量乃是不可思议的,无法理解的。基此原则,他便企图调和宗教与科学。他认为一切宗教的极则,都相信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力量,那便是万物的起因。科学的极则亦复如此;因此科学与宗教,乃有一个共同的基础。这乃是人类的意识、聪明、和意志,无法言说的起因,乃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这乃是上帝和新哲学所给我们的问题。上帝一词乃有其确定的意义,文字的功用,乃在表达事物的意义,不容我们曲解或更改。倘使一个人说他信仰上帝,却改称他乃相信一种「动力」,一种「力量」,一种「思想」,一种「道德秩序」,一种「不可思议之物」或其他抽象的概念,这便是没有真正信仰上帝。因此「有神论」也有其确定的意义,乃是表达一种确定的信仰,其意所指,乃甚明确,乃为世人所公认,我们有权维护其严正的意义;一切否认「有神论」的学说,我们有权称其为敌挡上帝的「无神论」。

    二、无神论的反常性但是我们要进而探究,「无神论」到底是否可能?其答案须先视「无神论」所指的意义。倘使我们问一个人的德性与行为是否不必对神负责,可以我行我素,可以为所欲为;他犯的罪是可以不受惩罚,则其答案当是不可能。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人可藐视上帝,「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弗四17一19)。但这是反常的,不能持久。例如我们虽可用压力,停止泉水喷射,但除去压力以后,泉又恢复原状。人纵可怀疑不信,但真理自在人心,世人每可不经理论的争辩,恍然大悟,怀疑解惑,起信皈主;所以一个无神论者,也能悔改认罪。例如史太林的女儿,据其自述,她从小就被灌注无神共产主义;但当她渐渐长大,便有不同的思想。她在家庭,虽从小便没有谈到上帝;但当她到成年时期,便觉得一人倘没有神在其心里,便无法生存。她这一个信念,并非从听人讲道而来,乃是从她内心发出来的。她强调说,这乃是她人生转变的极大关键。因她有了对神的信仰,无神共产的教条,便对她完全失去意义;且决心舍弃她的祖国和家庭,投奔自由。但她又深信她在祖国的儿女,也会恍然大悟,皈向上帝,重叙天伦。她又描写其父史太林临死之时的景况,眼中表露出一种非常可怕悔恨的神情,他用手先向天直指,然后再向侍从左右的党国要人挥动,似乎表示他对神的畏惧,以及对其党徒的警告,含有促其悔悟的意思。贰多神论

    一、各国的史证人类最初的宗教信仰,乃是一神论(Monotheism);多神论(Polytheism)乃是人类心灵堕落的结果。这不仅是圣经里面的教训而且亦为历史记载的事实。这从埃及、亚述、伊朗、希伯来、巴比伦、腓尼基、希腊、罗马、印度、中国的古史中,都可得到充分的证据;而从考古学家,人种学家以及神学家的研究,都可得到有力的佐证。例如维也纳大学原始人种学,语文学教授史密特教授(Dr.WilhelmSchmidt)在其巨著《上帝观的起源》中,即证明最初原始民族乃信真神上帝。他常说:「博考世界各种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如原始的非洲勃希曼人(Bushmen)、毕格米人(Pygmy),和澳洲东南部的古林族(Kulin),和游英族(Yuin),北美洲的以及北极的原始民族,他们的宗教信仰,都有敬拜独一至高神的特质,以后始行堕落,迷信其他邪神。史氏之说,乃为广征博引的结论,计有十六位著名人种学家的研究报告,都和史氏有同样意见。

    从印度的历史来看,他们最初也信仰独一真神,以后始行堕落,迷信许多鬼神。从埃及的历史来证明,也是最初有纯正的一神信仰,以后始变为多神信仰。再从底格里斯(Tigris)和幼发拉底(Euphrates)两大河流域一带的原始民族的历史来看,结论又复相同。牛津大学亚述史教授兰敦博士(Dr.Langddon)说:「无论苏美族和闪族的宗教,都是先有一神信仰,后才趋于堕落,有多神和邪灵的崇拜。」现代许多考古学家和人种学家的研究考证,对于罗马书第一章二十至三十二节一段圣经的真理——「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独一真神,「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提供许多事实的明证;而我们回顾中国民族的历史,也可得到同样的结论。二、中国的史证

    中国民族乃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文化民族,本来就有一种比较纯朴的一神宗教思想(所谓纯朴,乃是和以后堕落的多神邪灵的宗教思想比较而言)。据考古学者研究,从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阳县发掘出来的甲骨文字来证明,中外学者都承认,中国民族最初便有「昭事上帝」(见《诗经))的宗教信仰。例如约翰罗斯(JohnRoss)说:「中国民族的上帝观,渊源甚古;我们几乎可说,在最古的中国历史记载中,第一页即可见到上帝的名词。」中国先民,早就相信有一位创造天地,主宰万物,赏善罚恶,聪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并敬畏而崇拜之。这种敬畏上帝的宗教思想,第一,可以证诸上述的几百万片甲骨的卜辞;其次,可以证诸许多权威的古籍。兹谨略叙其要如次:(1)《书经》——「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唯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

    「夏氏有罪,天命极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敬事上帝,立民长伯。」(2)诗经》——「天生蒸民,有物有则。」「神之格思,不可度思;

    皇矣上帝,临下有赫。荡荡上帝,下民之辟;上帝临汝,无贰尔心,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3)《论语》——「获罪于天,无所祷也。」(4)《中庸》——「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5)《左传》——「夫神,聪明正直,而一者也。」「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6)《吕氏春秋)——「昔者,殷汤克夏,王天下五年不雨,汤王以身祷于桑林,于是剪其发,割其爪,自以为牺牲,用祈祷于上帝,雨大

    至,人皆悦之。」(7)《史记》——「天者,人之始也。」此外尚有道家的「顺天」思想,墨家的「尊天」思想,篇幅所限,不克俱引。但是,从严格的神学观点来说,先秦的天道观和上帝观,只是得之「普通启示」(generalrevelation),而非真神的「特殊启示」(specialrevelation)。凭普通启示,仅能对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识,却不能对一位全善全爱,全知全能,至尊至圣的,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有正确无误的认识。所以这种原始的天道观和上帝观,以后便日趋变质,流为「多神论」(Po1ytheism)、泛神论(Pantheism)、理神论(Deism或称超神论、自然神主义);且复沦为一种迷信邪灵,崇拜偶像的低级宗教思想,民德堕落,民族衰微,实为民族之不幸。

    三、心灵的堕落人类从一神信仰,流为多神思想,其第一步乃始自崇拜自然,「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一25)在印度吠陀经(Vedas)里,可知他们的诗词便是歌颂日、月、星、火、水与空气,从而把它们位格化,成为崇拜敬奉的对象。当雅利安人(Aryan)在主前一五○○至二○○○年进入印度之时,他们的信仰乃是建立在泛神论上。他们认为神是无名的、绝对的、无限的;但照他们的「三神说」(Trimurti)来讲,神又有三位:一是大梵(Brahma),乃是造物之主,宇宙人生之源;二是韦陀天(Vishnu),乃护理万有,常常和第三位神争战;三是西伐(Shiva),乃是毁灭者,表现人生的黑暗与残酷。这三种神,并无位格,仅为三种表现的方式,其推演的过程,乃是从无限到有限,又从有限到无限,乃是无穷的轮回。从这个泛神论的原则上,又发展无限的多神论,这乃是印度教的本质。因此他们以为恶神就是善神;而是非善恶,也无绝对标准,这对印度民族为害其大。埃及、希腊和罗马的「多神论」,乃因其民族性而不同,在希腊乃是光明的、优美的、肉感的;在罗马乃是端庄的、镇静的;在化外之地,则较为平易、质仆。

    上帝在圣经里说,外邦的神,「都是虚空,且是虚无。他们所铸的偶像都是风,都是虚的。」「那些抬着雕刻木偶,祷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无知识。」(赛四一29,四五21;并参耶二28)哥林多前书又说,外邦人所敬拜的不是神,乃是鬼(林前一O20)。外邦的多神主义,实在是魔鬼所建的坚固营垒,实为救世福音的重大障碍。叁物活论

    一、此说之意义物活论(Hylozoism)一词乃由(matter物质)和(life生命)二字所构成,故又译作「万物有生论」。此说认为一切物质,和一切物质的分子(particle),都有生命在内;乃和唯物论大同小异。他们虽认「心」与「物」乃有分别,但又说二者联在一起,是不容分开的,正如身体和灵魂的关系一样。因此,他们便把上帝视为宇宙的灵魂,在宇宙里面,到处充满一种理性的力量,人类心灵的活动。他们认为宇宙之灵,乃对宇宙有塑造作用,乃是其一切组织与活动内在的源头。二、此说之原则

    物活论的指导原则,乃由斯多噶学派所阐发,可分工点:(1)宇宙乃有两大基本原则,一为主动的,一为被动的。被动的原则,乃为物质,既无形式,又无特性;乃是没有自动力的。积极的原则,乃是「心」,住在「物」内,施展其组织塑造的工作,这就是上帝。(2)因此宇宙须从三方面来看:(a)乃为一种塑造的力量(Naturanaturansor);(b)这个世界便是这内在的生命元质所造(orNaturaNaturata);(c)这二者的归一,成为一个整体。这乃是在一念之间造成的,所以世界乃是一个最大的智慧所造成的。西塞禄(MarcusTu1-liusCicero,106-43B.C.)说:「自然世界的伟大美丽,天象的井然有序,日月行星的流转不息,凡此种种,俱足证明,决非偶然存在」,「我们到世界来,决非由于偶然的机会;在人类之上,必有一位大能者在,运行督导。」(3)这个宇宙的灵魂乃是上帝,它的躯体乃是自然;所以宇宙乃是有生命的,是不朽的、合理的、完善的。上帝乃是统制和运用万物的本源,所以都有其合理的规律。(4)人类的灵魂乃和世界的灵魂有相同的本质;但个人的生存,乃随其身体灭亡而消逝。(5)人生最高的目标,乃为德行,行事为人,须求合理。物活论,乃和泛神论与唯物论有许多似是而非之处,他们不信上帝的位格,不向他负责,没有意旨的自由,也没有罪恶,死后不再有意识的存在。肆超神论

    一、超神论的概念超神论(Deism),或称自然神论;亦称理神论或自然神教。超神论,以神为万有之所本,超乎世界而存在,故不同泛神论,而与有神论相同;但又不信神有位格,则又异于有神论。有神论者谓神以其自由意志,创造世界,主宰万物,故能变更自然法,行超自然之神迹奇事;惟超神论者则谓神乃以不变之法则,主宰世界,故不信神迹。超神论乃介乎有神论与泛神论之间。泛神论不信神之超越性,以神即万有,万有即神,一切自然之运行,无论善恶,均为神的旨意;有神论者,则信神有超越性,自然之运行,须受神之统御。超神论者虽信神有超越性,惟乃在宇宙之外,对其命运,听其自然,不加直接操纵,以是不信神对其所造之物,加以护理眷顾,一切事象,乃均自然发生,有不变之法则,无超自然之神迹奇事;既不信祈祷可获神之应允,亦不信有属天之启示;所谓宗教,亦为自然的、非超凡的,人对神之关系,乃为道德的,而非属灵的,故无崇拜之必要,总之,神乃超越世界,「敬而远之」可也。

    二、超神论的代表在中国方面,儒家的思想,乃有超神论的意味。例如孔子,他虽信神,但他对神的态度,乃非常疏远冷淡,其性质乃是道德的,非属灵的,和神并无生命的关系。「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罗一21)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他对神乃取「敬而远之」的,不即不离,不冷不热的态度。他对人生大事,不加深究,不了了之,故曰:「未知生,焉知死」,结果他的门徒,一无所得,说:「夫子之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又如宋儒朱熹,他虽亦信神,说:「风起见雨,震雷闪电,花生花结,非有神而何?」但是朱熹乃是一个自然主义者,甚至不信上帝创世,而谓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为「行而上之道」,生物之「体」;「气」为行而下之「器」,乃生物之「用」。「理」为发动万物之原始动力;「气」则仅为太极造物之工具。他说:「太极只是一个理学,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在天地言,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未有天地之先,毕竟先有此理。」在西洋方面,超神论的萌芽,乃早在希腊的古代。伊璧鸠鲁及斯多噶哲学,即含有「超神论」的意味。超神论的发展,则在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方面,先由赫伯德(HerbertofCherbury)及白隆脱(B1ount)开其端。继有托兰(Toland)、柯林(Collins)、莫根(Morgan)、朱伯(Chubb)、郎斯顿(Woo1ston),号称自由思想家。此外复有霍布思(Hobbes)、陆克(Locke)、休谟(Hume)、夏夫慈堡(Shaftesburg),虽非超神论者,但立说实可相通。在法国方面,则有卢梭(Rousseau)和伏尔奏(Voltaire)及其他百科学者(Encyc1opaedist)及唯理论者。在德国方面,则有孟特尔生(Mende1ssohn)、莱辛(Lessing)、雷玛鲁(Reimarus)及爱德曼(Eerdmann);此外复有康德的实践理性论,诗莱玛赫之宗教依存感;虽未标榜两可论,实乃以人的理性取代上帝超凡的启示,以自然主义,取代超自然主义,乃犯超神论或自然神论的通病。

    三、超神论的批判超神论,乃是一种乖谬之说,不但自相矛盾,且复违反人之常情。第一,此派虽信上帝创造世界,但创造以后,便完全弃之不顾。等于一人建造一座辉煌的房屋,化尽钱财,费尽心血,及其落成,不但弃而不住,而且把门封锁,还要把手捆绑起来,以免把锁打开,则此人非愚即妄。创造天地万物的上帝,倘亦正和此人一样愚妄,试问天下宁有是理。第二,上帝乃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且以「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是则超神论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把上帝变成一个毫无作为,以及毫无功用的废物,与费疣。此派既信上帝是创造天地万物伟大无比的造物主,今乃视为无用的废物,于理如何可通。第三,上帝和世界既无有机的关系,而且完全超绝无缘,则此自然世界、道德世界,何以能自存自治?除了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以外,若被造物亦能自存自治,则不但和其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信仰相抵触,而且根本混淆了造物主和披造物的属性。第四,超神论者至此乃加强辩,说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所以能自存自治,乃是由于「自然法」。但倘使没有立法者,倘使不受上帝的护理,则此种所谓「自然法」,势必成为一种抽象的观念和虚构的空想。盖一切法律的创制,必有立法者,法律的实施,必有司法者,此乃无可否认之理。第五,超神论者,又加强辩,说上帝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然则上帝何以顾此失彼,只管自然世界,而不管道德世界,是否前者更为重要,殊难自圆其说。第六,超神论者又加强辩,谓宇宙万象,均在「自然法」之下,自生自灭,芸芸众生,亦在「自然法」下,自由自在。此种解释,乃为强词夺理,不但无法自圆其说,且有严重缺陷。其一,倘使上帝不护理统治这个世界,势必摧毁道德秩序,其祸所及,将使人类陷于无政府状态。其次,倘使人类照「自然法」自生自灭,则人类将如机器,人生随运流转,将生趣索然,失去人之所以为人的情味。第七,上帝既超绝世界,不理世人,则整个人类,将成孤儿,不能得到天父之眷顾怜悯,祈祷既完全无用,上帝不能作人患难中随时的帮助(诗四六1)。所谓上帝,必成一个冷酷的石像木偶,抽象的名词。第八,超神论者,又加狡辩;说人对上帝,仅有道德的关系,在世为人,当「敬天爱人」,以求心安理得。此乃自相矛盾,因为他们已经说过,上帝创世以后,便不管世人,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诚如此说,则所谓人和神的道德关系,事实上等于虚构的空谈,所谓「敬天爱人」,尤为自欺欺人的口号。第九,更严重的,超神论者,既不信超自然主义,不信超自然的神迹与启示,则势必没有超自然的救恩,和超自然的重生和新生,则人类永无得救和永生的盼望。此乃超神论误尽苍生的最大的缺陷,可谓引人灭亡的邪说。第十,超神论者,「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罗一21、25)。虽信有神,实乃无神;所以超神论乃是伪装的无神论,滔滔天下,都被魔鬼欺骗的法术所迷惑;尤其我们中国的士大夫,都被这种虚空的妄言所掳去(西二8),而且至死不悟,掩耳不听真道,因此永远沉沦,岂不哀哉!

    伍泛神论——魔鬼叛神窃国的阴谋一、泛神论的概念泛神论,一称万有神教,谓宇宙间只有一个长住不变,自有永有,绝对永恒的「本质」(essence);有限之物(finitethings),万殊变迁,其本身并无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称为幻影(maya)。此派反对超越神论,否认神的位格,以及上帝创世之说,谓有限之物,乃出自无限,非由于创造。盖自无限出有限,乃为一种内在的原则,此即上帝。有限无限,均属一源,故宇宙非上帝所创造,上帝即寓于宇宙之内。他们认为「一即多,多即一」;「宇宙即上帝,上帝即宇宙」。

    泛神论者,对于神的观念,各有不同,大别之,可分两类:一为一般的泛神论,例如巴迈尼德斯(Parmenidese),则谓神即万有;如斯宾诺沙,则谓神即自然;神为万有之源泉,万有乃神的结果。其二为特殊的泛神论,其中又分四种:(1〕自然的泛神论,谓自然即上帝;(2)唯心的泛神论,如德儒费希奈(G.T.Fechner),谓一切物质,乃为寓于物质的精神之显现。精神有三种:一为世界精神,二为人间精神,三为物质精神,三者乃均为神的意识之表现;(3)伦理的泛神论,如德国哲学家斐希德,谓行于世界之道德的秩序,乃为神的本质之表现;(4)理性的泛神论,如黑格儿以理性为世界之根本原理,故理性即上帝。二、泛神论的历史泛神论思想自古至今,无分东西,均甚流行。各国学者,均醉心其说。最古的方式,在东方有婆罗门教及佛教,和我国的老庄哲学。在西方则有希腊哲学。例如亚诺芝曼德(Anaximander,610-546B.C.)主无极说,以之为宇宙万有之原理,如赫拉颉利图(Herac1itus,500B.C.),谓万有变化无间,生存不息,有恒常不易之法则,名之曰「道」(Logos),此即宇宙原理,或神的理性;如斯多噶派(Stoics),主神的内在性,谓神即为宇宙。其次为新柏拉图学派之创始者柏罗提那(P1otinus,205-275),他曾东游,考察波斯印度的哲学,谓神乃宇宙的大原,是无限者。绝对者;惟其本体充溢,则流为万有。复次为埃理亚学派(EleaticSchool);其说亦有泛神论的意味。到了中古时代,泛神论,虽曾消沉一时;惟降及近世,因笛卡儿。斯宾诺沙哲学的影响,泛神论又重振旗鼓;益以德国康德。斐希德、黑格儿的唯心哲学,深入人心,泛神论更趋于高潮。

    三、泛神论的派别基上所述,地无分东西,时不论古今,泛神论乃有其普遍的影响,兹分论之:1.1.东方的泛神论——其一为印度的婆罗门教(Brahmanism),或称印度教(Hinduism),以「大梵」(Brahma)为万物之本,最初的本质(primalessence)。世界万物,须与「大梵」合一,人苟了悟,「我即大梵」,即可得救。万物乃由「大梵」而出,非由创造,而乃由此「原始本质」中流出。此与新柏拉图派之「流出说」(EmanationTheory),想法一样,乃是泛神论的要义。他们以为神的本质和德性,乃无尽藏,溢而成为万有,故万有与神,并无区别,乃为神的一部,如光从太阳发出,其理相同。其次为佛教,以为众生皆有佛性,世界万象莫非「红尘」,皆由心生,并无所谓创造宇宙主宰万有的上帝。其三为老庄哲学,亦有泛神论的意味,老子以「道」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惟「不知其名」。又曰「大道汨兮,万物恃之,……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庄子以「道」乃「自本自根」;「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复以生死乃似「春秋冬夏四时」之变化,死乃「偃然寝于巨室」,与天地同寿,人苟能「外物」「外生」,而「无古今」,则「能入于不死不生」,超越时间而永存。其四为儒家哲学。中国先民,原来相信有一位创造天地,主宰万物,赏善罚恶,聪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并且畏而崇拜之;惟自汉以后的儒家,尤其是宋明理学家,却使我们固有的上帝观,日趋变质,成为一种空幻虚无的泛神论,把一位全善全爱、全知全能、创造天地万物的上帝,变成学者「昏暗」「无知」(罗一21)的幻想,以及一堆「太极」、「无极」、「大一」。「太一」、「元气」等等主观虚构的名词,而令士大夫沉迷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天人合一」的幻想。关于各种东方宗教哲学思想,著者于《总体辩道学》卷三,另存详论。

    2.希腊的泛神论——除上文所述之亚诺芝曼德。赫拉颉利图、斯多噶派、新柏拉图派的学说外,尚有埃理亚学派(EleaticSchool)。此派代表,有瑟诺芬尼(Xenophones,570-470B.C.)、巴迈尼德斯(ParmanidesC.,500B.C.)和芝诺(Zeno,C.,495B.C.)。此派主「太一」说(theone,或theal1),谓「太一」乃充塞太空,常住不变,无始无终,无过去,无将来,只有现在,乃为无限之本质,为真正之「实在」(Rea1ity)或称「真有」,或「纯有」(PureBeing)。但「太一」、「真有」或「纯有」,乃均不可见,莫可名状,乃藉「万物」表明之。故「太一」即「万有」,「万有」即「太一」;神即「宇宙」,宇宙即神。经云:「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荣耀所护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这是上帝藉着他的独生子给世人的特殊启示。泛神论者,没有得着特殊启示,只看到「太一」所表明的「万物」,没有看到藉着他的「独生子」所表明的上帝;只看到他所托住的「万有」,却不能看到「上帝本体的真像」。3.近代的泛神论——近代的泛神论者,可以下列诸氏为代表,其一为斯宾诺沙(BaruchBenedictSpinoza,1632-1677),氏以神为一种永存的唯一的实体(substance),是万物内在的原因,藉着无常的「众生」而「表现」,神即「自然」,非超乎自然之外,万物乃为神之「变化」(modification),其形于外延者,则名之曰「物」;其形于思维者,则名之曰「心」,故「心」「物」乃一物之两面。人,从其肉体言,乃为神之外延,从其灵魂言,则为神之内心。神的位格,以是没有感觉,不能爱怜,亦不能赏罚;神无意志,以是没有目的,也没有计划;因此,神非造物主,万物并非被造,乃自有、永有,且不息流转。神既无位格,仅为宇宙间一种永恒而普偏的原则,但何以能成为有位格的人,斯氐不能自圆其说。他们以为人即是神,所谓神,仅为一种虚妄的思念(罗一21),等于无神!其次为斐希德(JohannG.Fichte,1762-1814),氏以万法唯心,整个宇宙,甚至上帝,都由心生。氏尝于教室中对学生说:「诸位同学,现在让我们来造上帝吧!」他认为此乃人之为人的神圣使命。在他的观念之中,所谓上帝,乃是流行于宇宙间之道德秩序(mora1order),这简直等于以人为造物主,以人为神,高举人类,扬人灭神!照斐氏的道理,主耶稣虽为神的长子,但一切众生(世人),都与耶稣平等,所以无需经过耶稣,可以「立地成神」,因其本性,本来是神。此乃和佛法相同,认为「众生皆有佛性」,可以「立地成佛」,乃是一种「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学的基督论。其三乃为黑格儿(Wilhe1mFriedrichHegel),氏谓世界乃为一种永远变迁的程序,人乃是一种过渡的现象(passingphenomena);真正的「实在」(Reality),乃为「观念」(idea或理念),或称第一原理(firstprincip1e),或称「上帝」;易言之,一位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被他虚妄的思念,变咸一个抽象的「观念」或「原理」。氏谓神乃偏满「自然」或「世界」,并无「自我意识」(se1f-consciousness),故若无世界,便不成神;神乃藉着世界而表明出来,尤藉着人而有「自我意识」。人类乃为上帝的登峰超极的最高表现(consummation),故人就是神!氏复强调「世界精神」、「绝对理性」之说,成为一种「理性的泛神论」。此乃藉着「非常人物」和普鲁士王国而具体表现,乃是一种崇拜国家,崇拜民族的「拜人教」。相传当拿破伦进攻德国时,氏正在著书,氏挟稿举目窗外,见拿氏指挥兵马,长驱直入,叹曰:「此乃马上之『世界精神』也」!黑氏的哲学,乃为德国军国主义和纳粹主义的祸根。其四为谢林(FriedrichW.J.Sche11一1ng,1775-1854),氏之哲学,可分三期。第一期,倡「自然哲学」、「超绝哲学」,谓自然能发展,成为精神。第二期倡「同一哲学」,及「美的唯心论」,谓自然与精神之「同一」,惟藉艺术,最能表现。第三期致力宗教哲学,就超自然的经验,论神的存在和发展,其说玄秘,谓自然乃在植物界沉睡,乃在动物界作梦,而因人而苏醒。所谓人心,并无其物,乃为自然恢复其知觉而已。人虽有限(finite),非真有限,而乃神在发展;质言之,人乃发展中的神。世界乃为「有限」的总体,亦为上帝的儿子,上帝乃藉人而完全表明,故人乃万有之最高表现(thehighestofbeings),亦为上帝至高无上之发展。在这至高发展中,上帝和宇宙的分际,乃告泯灭,这和我国儒家「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空想,异曲同工,乃是「自我神化」的泛神论。四、泛神论的批判

    泛神论的谬妄,可从哲学、道德、社会、宗教各点来看,兹分论之:1.从哲学的观点说——其一,关于神的概念及万物之存在,他们立说不一,莫衷一是,关于神的「概念」,或则说是[大梵」,为「真如」,为「真有」,为「纯有」,为「世界」,为「宇宙」;或则说是「世界精神」、「世界灵魂」,是「绝对实体」、「绝对理性」。关于万物之存在,或主「流出说」,或主「表现说」,或主「变化说」。而且以为万物既由神流出,既为神之表现,则无所谓善恶。其二,神既无位格,则宇宙如何创始,万物如何滋生;社会道德秩序,如何维系,均无合理解答。其三,据心理学及生理学的原则,无意识绝对不能产生意识,但他们所谓意识与生命,只是一种现象,甚至说是幻影.2.从道德的观点说——其一,万物既无道德的属性,又无道德的主宰,则世界的道德秩序,必无从产生,尤无从维系。其二,他们以万物乃由神「流出」,且以神即万物,万物即神,则人的作为,即为神的作为;给一杯水,杀一个人,都是神的作为,于是人类行为,没有道德的责任。其三,人类既无道德的责任,于是便养成一种无所为而为,委天任命的、宿命的,玩世不恭,不负责任的人生态度。其四,道德的秩序,社会的制度既无从建立,势将酿成一种道德虚无主义,造成一种无政府状态。事实上,中国禅宗以佛为「乾屎撅」,禅宗法师,行为乖张,被称「魔王」。西方青年生活浪漫,毁法乱纪,便是这种哲学思想的恶果。著者对此,已另撰专书论之(参Zen-Existentialism)。3.从社会的观点说——泛神思想,在近代社会几乎无孔不入,弥漫各方,泛滥成灾。法儒陶盖维氏(A1exisCh.H.C.DeToqueville)说:「近代民主主义,已朝着泛神论发展。泛神论认为上帝和宇宙,乃为一体,这种思想,颇迎合民主社会人士的口味;尤以他们那种人绝对平等的观念,便以为泛神论乃更合于民主的制度。」近代佛**,也强调佛教「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乃比基督教更为民主,并斥至高无上的上帝观,乃为不合民主潮流。此种幼稚思想,实令人啼笑皆非。惜世人仅见无神论的危险,却忽视泛神论的祸害、不知泛神论乃是破坏社会组织的危险思想。此事重大,请加申论。

    无神论,以人为「物」,乃贬低人的地位;泛神论以人当神,乃抬高人的地位。法国革命,醉心卢梭等的学说,不过承认人的自然权利,提高人的尊严;泛神论乃变本加厉,竭力强化个人主义,反对一切束缚个人自由的限制。因为人既为神,便应自由自在,可自成律法,他的「神性」,便能自己管理自己,绝不容他人加以干涉。佛教禅宗,便强调此义。爱默生(Emerson)说,只要吾心正直,便算圣洁,耶稣只从己心,不从他人,故为超人。人当知己心为神,应从己心,不必遵行圣经陈旧的教训。佛家强调「即心即佛」,「众生皆有佛性」,只要「明心见性」,便能得到解脱。人既各有其内心的律法,便不必服从国家的法律。自我立法,等于无法,势将陷国家社会于无政府状态。无神论的法国革命,要求**,但人还是「人」;泛神论者,不仅要求**;而且要求神权,要想以人代「神」,使人作「神」,人乃无所不能,可以为所欲为。殊不知「任何权力,如果漫无限制,如果没有一个负责的对象,那是最危险的事。**不能是绝对的,只有上帝才是全知全能的,只有上帝的权力,才和他的智慧公义是『合一的』」。**若无限制,那就非常危险。泛神论比无神论乃变本加厉,不容漠视。4.从神学的观点说——所以,泛神论乃是「敌基督」,是魔鬼的阴谋,要在暗中消灭人类对于上帝的信仰,以及「道成肉身」的真理。(许多异端以及新神学,都是由于不明基督位格及道成肉身的真理而发生,此已于拙著《系统神学》卷四「基督论」加以详论。)魔鬼深知鼓吹「无神论」会遭人反对,故特披上「泛神论」的外衣。其实「无位格」的上帝,等于「无神」,「伪装的无神论」,更易迷惑世人,乃更为危险!因为唯独如此,敌基督者,才能有充足的理由,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上帝。」(帖后二4)倘使相信一位创造天地万物的造物主,有位格的上帝,并在其宝座上照他的旨意统治万物,则它们便只有退避三舍,销声匿迹,休想能够坐他的宝座。因此魔鬼便分三个步骤,向神进攻。第一步,先废除神的位格,鼓吹无位格的上帝观,使神的宝座虚空,它便可以乘虚而入,占据宝座。第二步,乃在否认「道成肉身」,不信上帝在肉身显现,主耶稣基督神人二性位格的联合,正统的教义,从而提倡上帝和人类的联合(天人合一)的异端邪说,而否认人类救主耶稣基督神人二性的联合。这样便可使上帝降格,而使「明亮之星,早晨之子(按:即魔鬼)……与至上者同等」(赛一四12、14)。第三步,便「图穷匕现」,索性提倡「人类神化」、「上帝人化」,高抬人性,以人为神,使人(其实乃为魔鬼)登上神的宝座,而不觉僭妄亵渎,乃为「名正言顺」、「实至名归,可以当之无愧」。质言之,泛神论乃是一种最强烈的「自我神化论」(self-deification)。此乃异教之本质,从另一方面看,「自我神化」的结果,便是「上帝人化」,使上帝名存而实亡。提倡此种邪说者,其一为黑格儿的基督论。他说「道成肉身」并非仅仅限于耶稣一人,「道成肉身」,乃是一种永恒不息的事,上帝真正的存在和属性,乃在普世的人类。所谓「道成肉身」,乃为「上帝人性」的启示,「人类神性」的宣告。此说亵渎上帝,为害甚大。黑氏号称哲学界的「霸王」,但其晚年染疫而死,未获善终,足为渎神者之殷鉴。其二为史脱劳(DavidF.Strauss,1808-1874)的基督论。氏谓整个世界人类,便是「神人」,便是道成肉身的「圣子」,所以便是「基督」。人类的历史,便是「福音」。人类历史,推陈出新,一直向上发展进步;从神而来,回到神那里去,个人虽死,但人类长存,此即「永生」。此种怪论,虽属新奇,其实与婆罗门教「我即大梵」之说,乃异曲同工;而和我国「浩气长存」、「精神不死」之义,亦不谋而合。魔鬼的毒计,乃欲毁灭整个人类,所以必须「中西合璧」,使人觉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其实乃为魔鬼使人永远沉沦的「自我陶醉」的「术语」。其三为费尔巴赫(R.AFeuerbach,1804-1873)的「拜人教」。他说真正的宗教,其崇拜的对象和实质,乃是人类自己的良善和优性。所谓「神性」,其实就是「人性」。人有上帝在里面,此乃人之最高的本性。此与我国「人性本善」,佛教「众生皆有佛性」之说,大同小异,卑无高论。史脱劳和费尔巴赫,乃为黑格儿的「左党」,都倾向唯物论。史氏初习神学,后受黑氏及新派神学之父诗莱马赫之影响,思想大变,作《基督传》一书,不信神迹,谓为神话,并非史实,不可置信。此外复有马克思,马氏在中学时代,曾撰论文,阐释约翰福音第十二章与主契合之理,到了大学,中了黑格儿思想之毒,遂叛离真道。黑氏倡「唯心的泛神论」,马克思、史脱劳、费尔巴赫则倡「唯物的泛神论」,异曲同工,都是魔鬼敌基督的杰作。他们都反对基督圣道,所谓「始祖堕落」、「人类原罪」种种基本真理,认为都是「无稽之谈」。因此主耶稣基督赎罪救世,根本乃无必要;主耶稣降世,仅作完人的模范。世人早已得救,他已更新万事,吾人早已住在「新天新地」,此乃「普救论」(universalism)的邪说,实在误尽苍生!人类自始祖堕落以后,「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魔鬼)手下」(约壹五19),「死在过犯罪恶之中,……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二1-2)所以对于泛神论等种种邪说,特别合于口味,现在东方宗教,侵入西方;「神死」运动,应运而生。宇宙与上帝,上帝和宇宙,既为一体,所以教会和世界,也不应再有分别。人人既都是神的儿女,都与神性有分,所以无需悔改重生;主耶稣亦非世人救主,他并非白天而降,亦非教会之首;他和世人,仅有程度上的差异,并无本质上之不同。因此基督并非一位,人类的本性,应当都成「基督」;人的信仰,不是在神,乃是在人。人类唯一的信条,乃是相信「人就是神」;真正的崇拜,乃是「拜人」。上帝既无位格,不应有其实座,人当坐在圣殿(帖后二4)。因此敌基督者宣告:「人国近了,应当灭神!」人国就是天国,这样人人始能成神,此乃真正救世之道,此乃敌基督者几千年来处心积虑叛神窃国的阴谋;而其最动人,最有效的口号和战略,便是「泛神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