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肉体的死 九、死时何事发生
    圣经说到死乃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死是从一境遇过渡到另一境遇,从一种生活过度到另一种生活,死对基督徒乃是灵魂的洁净,脱离罪污,而进入光明之境。在要理问答中论到此题有清楚说明:“信徒死的时候,从基督得什么益处?”(三十九问)回答是:“信徒死的时候,灵魂就得以完全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他们的身体既与基督仍旧联合,就在坟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复活的时候。”

    人生是无限的冒险,这种冒险要一直继续到永世。今生只不过是长远事业的初阶。我们所说的死并非终结,乃是灵魂进入于神奇的新世界。在性质上,这种过渡是神妙莫测的,有些人在一生之中有一连串的神奇事件,或包括许多伟大的成就。但在他死后五分钟,他所经历的决非他在世上的经历所能比拟。他在荣耀之地所见之初景或许模糊。无疑他首先见到的乃是他的救主,由祂的救赎之工,他才能得进天堂。他岂不也看见那些在他以前来的圣徒亲友,此刻正在欢迎他?我们知道他们是与基督同在,因祂自己说过:“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14:2,3。在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中,我们看到拉撒路被天使带到安息之所。那就指示给我们有天上的护送者在等候主的百姓,在死的时候接他们进入天堂,这也是完全适宜的,因为主藉祂的救赎之工,一个一个地抢救灵魂,脱离撒旦之国,而进入天国,在那里他们要永远与基督和祂的百姓同住。

    我们基督徒当视死如归,天堂乃是我们的永久家乡。在旧约中论到死有这样的描述:“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传12:5。保罗说我们“宁愿离世,与主同住。”林后5:8。

    论到家庭的特点就是那里有我们亲爱的人。重叙天伦之乐乃人生最大的特权。地上最快乐的刹那就是“扬鞭打马”奔家园。无疑,有许多人是不能忘怀这宝贵的回忆的。

    死后究有何事发生,吾人知之甚鲜,但有一件事乃属确实,乃是在死时顿然进入新境“我们如今仿佛对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候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13:12。人以为重要的事,他的买卖,当收割的庄稼,明天的工作,得人喜悦的成功,——这一切不放在心上。世上所有挂虑与难题顿时抛在背后。他平时少有注意到的事,却显为第一要务——他对基督的态度,他给人所作的见证,他的祈祷生活,他公私行为的动机,那时他要看出,重要的事并不是他作什么,奉献多少,乃是在作这些事时,出于什么动机,他到不想当奉献给主多少钱,乃是想为何拿主的钱为自己积存。他要看出没属世的财物是真正属于他的,他看明白他所有的钱财、土地、与其他所有物都是属主的,他不过是个管家,乃临时管理所托付的。

    在他进入天堂五分钟以后,他就为他所明白的真理而惊异,这些真理是他以前所从未明了的。他巴不得就要想挽回他以前所忽略的光阴的百人之一,为主作工所错过的机会,——就是在那庄稼已经成熟的田地(约4:35),他能领更多的人得救。他就想巴不得他能得到更多属神真理的知识,就是凭着可以过属灵生活的;在研究圣经时可以更多认识旧新约圣徒,得以与之同住。许多人的得救就好像“从火里抽出一根柴”似的得救,犹如破了产的人进入天堂,他们一生的工作好像草木禾秸,被后烧化(林前3:12-15)属天生活的无穷机会要出现在他面前,在他里面将要发出新的干才与能力,这些要发展,永远成为他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