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六、灵魂不灭乃人固有的观念
    人类的渴慕永生(虽不根据现实)是难以索解的。一种普遍世界历经年代的信仰,是不容轻轻置之度外的。于此我们必须存记在心,我们所有的知识并非由感官得来。有些基本真理(即如固有的或言直觉的真理)是有生具来的,是由心智构造而生的观念,与由经验而得的观念是格格不入的。这些真理在人生中虽可由经验得来的知识而发展,但它本身并不依凭经验。信仰上帝即这些真理中之一。另外是是非的道德感。还有就是本题所讨论的,信有来生,或言灵魂不灭。从来在任何地方还没有发现(甚至在最原始的民族中)没有这三种基本信仰的人。

    与此三种观念并行的,还有四种观念是在人的理智中认为必需的。即时间,空间,数目,与因果的观念。这四种观念没有一样是学习来的,也没有一样根本是由经验得来的。在何处忽视或否认这四种观念,其结果即为混乱。

    此固有的观念,在动物与昆虫来说即为“直觉”。雀鸟造巢以居,按季节迁移,蜜蜂酿蜜,均出自本能,无人教导。在人类来说,有这些固有观念并非说儿童出生就有这信仰,乃是说当他们到达成年之时,就自然而然承认这些基本真理也能被发挥到有系统的地步。

    那么就有人问,为什么有些人成为无神派,或明显有些人对是非观念不清,或不信灵魂不灭呢?根本的理由是:人不再居于原初被造的高度蒙福地位。在此蒙福地位中,他的本性有正常的机能,但如今受罪的影响,理智就昏暗了。人在其堕落景况中,乃是与神为敌。他不再有清晰而无偏私的心,来判断道德与属灵上的价值。他不愿承认一位造物主,或一位道德律的颁布者,或面向未来刑罚已罪的永世。于是他就尽量想排除这些信仰,掩耳盗铃似的自己相信根本没有这些事。他若不被圣灵重生,并得着属灵生命的新律,他就不能清楚判断道德与属灵之事的价值。

    这是圣经就堕落之人的情形所说明的,此点毫无疑问。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中,就指出人属灵的堕落到何等深度,18-32节。在哥林多前书2:14他告诉我们,为什么堕落的人不能凭自己的努力来认识属灵的真理:“不过属血气的人不接受上帝之灵的事;这些事在他看,简直是愚拙;他也不能知道,因为这是用属灵的方法来审察的。(吕译)”他又说:“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利尼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1:23,24。基督自己说过,“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

    否认此直觉真理的第二个重要理由,就是当人们由物质科学的观点来追求真理的时候,这倾向往往是只有以科学来证明的,或以经验为根据的事物方能被接受为真理。关于此点容在下章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