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课  保罗与初期教会的奠立
    I.引目一:何谓十人十事?教会历史是一道漫长的河流,前浪带动後浪,後浪推拥前浪,所有事情都是互相紧扣、互为因果的。没有任何事件能孤立於历史之内;也没有任何人能独自做其[创世英雄];每个人都是首先承继了无数前人的成果,又依循著有形无形的传统,然後才能对他所处的时代有所言说及作为。个人与传统於此是密切相关的。这课程的题目是[基督教会史略:改变教会的十人十事]。它要讨论的不是十个特立独行的人或是十件孤立事件,乃是要研读二千年教会历史中较具代表性的十个人和事,他(它)们见证著不同阶段的历史发展,甚至标志著历史的某个分水岭。因此,在这课程中,我会以描述十个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为进路;继而借助这十个人物所做的事,以小喻大,藉此说明二千年来教会发展的主要脉络。换言之,我既讲述十人十事,亦同时兼顾到教会历史的概要。这样的课程设计无论对初学者或教师来说,都是颇有难度的。要在材料的详略之间作出平衡,既勾勒整个历史大纲,又清楚说明个别故事,当然是我的责任,我定会尽力撙节兼顾;不过,你们过人的智慧与努力是我的信心所由寄处,也是我敢於这样尝试的原因。

    还得补充说明的是,我虽然以[十人十事]为题,但在这个课程里,明显地[人]比[事]来得更重要。因为人一生几乎不可能只做一件事,或只有一桩事值得提及:就如保罗毕生可资讨论的事,便远远不止一件。所以,我们毋须太过斤斤计较[十事]是具体指哪十件,了解每讲的讨论中心才是更要紧的。在第一课,我们将研读保罗与初期教会的建立。一方面,我会缕述保罗的生平事迹(他是这一课的领衔主角);另一方面,也会全面地讨论第一世纪基督教的发展梗概。由於本科不是[保罗生平]或[新约历史],而是[教会历史],故我们关注的重点其实不是保罗这位圣经人物,而在於第一世纪的教会历史。那麽,举凡此时期与保罗相关的事情,都得通遍浏览,不能只集中缕述他的宣教事工,又或者只讨论他的文字工作。保罗只是帮助我们进入历史场景的引子而已,他是我们用以贯串第一世纪教会各种情况的焦点人物。1.保罗生平简介有关保罗的生平,舍薛勒(JohnZiesler)的《保罗的基督教》(PaulineChristianity)很值得推荐。这本属於[牛津圣经丛书](OxfordBibleSeries)的小书,除让读者了解保罗的生平事迹外,也将一些近代有关保罗的研究与争论,清楚地介绍出来,对我们进一步研究此题目,甚有帮助。

    A.信主前的保罗保罗的籍贯是基利家(Cilicia,位於今日土耳其境内)的大数。基利家是当时罗马帝国所建立的一个省份,大数是它的省会。在保罗时代,基利家的大数是一个说希腊语的城市。早於波斯统治时期,它已经是基利家的省会。大数曾一度沦陷於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theGreat,356BC-323BC)之手;主前67年,罗马帝国吞并今日的土耳其。主後47年,罗马凯撒大帝(GaiusuliusCaesar,102BC-44BC)曾出访此地,当地人为了向他献媚,乃特别将这地方易名为凯撒城(Juliopolis)。保罗是犹太人,属便雅悯支派。当时[犹太人]具有两个不同的含义:其一是从血缘上说的,其二是宗教上的定义;後者指的是人透过信奉犹太教,而成为宗教意义上的犹太人。保罗不属於後者,他是血统纯正、如假包换的犹太人,圣经特别强调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从当时犹太教的各个派别来区分,保罗是热心的法利赛人,在信仰上笃信犹太教,在实践上则贯彻犹太教的律法。从加拉太书一章14节及腓立比书三章5节的描述看,当保罗回顾过去的犹太教生涯时,仍有掩饰不住的自豪感。不少学者及基督徒都有一个美丽的误会——因著他在罗马书七章18节中的一句话:[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便断定他对过去深感罪疚,像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一样,常常自觉罪孽深重,达不到上帝所定的标准。这是与事实不相符的!保罗在信主以前,是个良心清洁、毫无罪疚心理的人,他甚至自称为无可指摘的呢!所以,罗马书第七章的一段,肯定不是他信主以前的写照。保罗是在接受了耶稣基督为救主後,才发现他自身存在的问题。但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们都是先带着自身的问题,然後寻找基督教的答案。譬如,他们空虚寂寞,所以希望耶稣基督是知心朋友;他们缺乏别人的关心和了解,所以希望耶稣基督是最好的辅导员……。他们期望基督信仰能适切地解决现有的个人问题。这个期望虽然稍嫌自我中心,也不能说有甚么不对。但是,倘若他们把自己的需要看得太重要,甚至凌驾於上帝之上,自己就变成他们心中的[上帝];那么,上帝只能按照他们的心意而存在罢了。他们要求的是一个为个人[度身订造]的信仰,而非原装正版的基督教。极端地说,要是基督教有某些不符合个人兴味或需要的教义内容,有人便会不惜将之放弃或扭曲。反观保罗,他是首先认定基督教为答案,然後以此对照自己过去的生活及今天的生命;当他发现自身有些地方与基督信仰相冲突时,便确认这是现今他要解决的问题,正如他在腓立比书三章7节所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保罗绝不如我们先有问题,然後找答案;他是先有答案,後有问题的。

    保罗从前曾热心**基督徒,这在他而言是无可厚非,甚至是无可指摘的。因为,按申命记二十一章23节所言,被挂在木头上的是被上帝咒诅的人;耶稣基督既然被挂在木头上,他就是被咒诅的。被上帝咒诅的人怎么可能同时是弥赛亚呢?任何人若宣称耶稣是弥赛亚,他便是[亵渎上帝]。保罗相信,他之所以**那些[亵渎上帝]的人,不过是在[替天行道]罢了,这又何罪之有呢?B.信主後的保罗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耶稣基督,戏剧性地皈依基督,这是他人生一个重要的转捩点。他毕生以曾经亲眼见过主为荣,不断重复强调这个经历(参林前九十,十五引;单在使徒行传中,这个见证便三次出现,可见它对保罗的重要性。事实上,亲眼见过耶稣基督这个事件,不仅扭转了保罗个人生命或事奉方向,更为他加添了一个重要的身分:上帝所选召的使徒(见过耶稣基督是成为使徒所必须具备的资格),及成为他话语事奉的权威根源。所以,保罗从不认为这经历仅为看到一个[异象]而已,这是一桩[事件]:他是亲眼看见耶稣呢!在信主後不久,保罗有数年时间跟随们徒学习。他无缘於耶稣基督在世时与他及其门徒相遇,只在主升天後才开始与门徒来往,并跟随这班师兄们学习。他曾从亚拿尼亚学习基督教要理,又上耶路撒冷与使徒见面,逗留一段日子後,经该撤利亚返回故乡大数(参徒九)。三年後,保罗到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住十五日(参加一18);根据加拉太书的记载,他曾在那里与主张基督徒必须严守犹太律法的人,发生严重的争辩,甚至要与他们划清界线。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一11-12)这句话明显是他在情绪激动时说出来的,故有相当的意气成分。事实上,保罗所写的每一句话,不可能均是由邵稣基督亲授给他的;他主要是从使徒那里领受福音的内容,因为使徒是认识耶稣基督的启示的唯一途径。不过,我们可以为以上一段经文作如此的解说:保罗强调他从上帝所直接领受的,只是『惟独恩典』这个道理,而非所有关从基督的道理。正是这个独到之见,使他与耶路撒冷的使徒产生分歧,也使他敢於对抗来自耶路撒冷的压力。

    经过数年沉潜学道後,保罗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开始其传教工作。安提阿是罗马帝国第三大城市,亦是商业及运输中心,那里有不少外邦人聚居;基督教能迅速在这外邦人的城中占一席位,对其日後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必须注意,安提阿教会并不是由保罗建立的。至於这个教会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我们已无从稽考;估计是有些安提阿人在耶路撒冷领受福音以後,折返所居之地,自行建立教会。在第一世纪有很多这样的无名传道者,他们肩负起主要的传福音工作。我们恒常夸大了使徒在福音使命上所担负的角色,但事实上,无论从人数乃至传教范围来看,无名的传道者才是真正的关键人物。这在初期教会乃至教会历史的每一个时期,都不曾例外。所以,作为[平信徒](我不喜欢这个称呼)的我们,不要小看自己的作用。安提阿教会发展迅速,引起耶路撒冷教会的注意;他们尤其关注这个新兴教会的信仰是否正统(这也间接说明安提阿教会是由使徒所不认识的无名传道者所建立的),於是派遣巴拿巴前去查探究竟。巴拿巴考察的结果,不但确定安提阿教会的信仰纯正,更认为它极具发展潜力,应该及时给予大力支援。他想起在大数的保罗,便特意邀请他前往安提阿,协助牧养当地教会。如此,保罗开始了公开事奉的生涯。保罗参与事奉一段时间後,逐渐将焦点集中於外邦人的福音工作。他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这个称谓当然是实至名归的。不过,我们不可由此推衍出一个说法,以为只有他才向外邦人传道,别的使徒便全都专注於犹太人的工作。向外邦人传道的异象,并非肇始於保罗;早於他出来传道以先,彼得已向哥尼流传福音了。彼得在约帕得见异象,上帝要他吃犹太人看为污秽之物,藉此让他知道福音要传予犹太人以外的人,自此使徒便开始向外邦人传教。或许我们可以说,保罗只是较一般使徒更为专注於外邦福音工作而已。许多人指出,保罗有三次向外的宣教之旅。这个说法其实是很有问题的。保罗所谓的[宣教工作],与我们今天的宣教观念相距甚远:首先,他没有接受某个特定的母会或差会差遣及支持(安提阿教会不是他的母会!),他是以[带职]的自由传道身分,自食其力地边营生、边做传道工作;他毋须向任何教会或机构述职,只在有需要时到耶路撒冷与门徒相聚及检讨事工。他是巡回布道家,过于现代版本的宣教士。其次,保罗四海为家,不停往返各地,传扬福音,建立教会,训练信徒,又协助牧养已建立的教会。他没有严密周详的行程或事奉计划,去留一切随缘,遇有需要或机会,便在某个地方多留一会,否则即转到别处去。所以,他根本没有我们所谓的宣教[行程]。第三,由於保罗没有长居之地,无法藉此分别[内]和[外],我们很难说他是[向外]宣教,亦很难界定怎样才是他的一个完整的宣教旅程,进而计算他曾作过多少次宣教之旅。第四,学者相信使徒行传所记载的,并未尽及保罗毕生所有到过的地方,故单凭使徒行传而算出他曾有三次宣教之旅,不是很稳妥的说法;保罗究竟有多少次宣教旅程,我们根本无从晓得。保罗曾到塞浦路斯、小亚细亚、希腊半岛等地传教。後来,他在耶路撒冷遭到**、被捕,辗转落在罗马官府手中;因著他拥有罗马公民身分,故被押解到罗马城中,软禁在家,等候排期受审。在罗马的[监禁]期间,保罗颇受优遇,可以在家中写信、会客,并非如我们所想象的铁窗生涯般凄苦。根据教会的传说,约在主後65年,保罗在罗马皇帝尼禄(Nero,37-68)**教会期间殉道。

    III.从保罗看初期教书的发展在第一世纪,有三个促成基督教会建立的重要元素:一是犹太的宗教;二是罗马帝国的统治;三是希腊的文化。我们在保罗的身上,可看到以上三种元素的一些线索。A.犹太人与犹太教1.福音首先在犹太人中间传播

    前文提到,在早期福音只在犹太人中间传播,信主的也尽是犹太人,基督教甚至因而被误认为犹太教的一个支派,称为[拿撒勒派][(Nazarencs),犹太教在当时并非只有一宗一派,它最少包括法利赛派、撒都该派、爱色尼派(Essenes)等]。不过,我们也不能说社会人士的误会是无中生有的,因为犹太基督徒的自我理解,其实亦与这个误会相仿。他们自认直接承继犹太教信仰,仍然依循祖宗的遗存,如常到会堂聚会,并遵守一般犹太教律法。更明显的特徵是,他们仅向自己的同胞传福音,即使往外地传教,也是以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为对象。保罗虽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但他其实并不是一开始便只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与其他众使徒无异,他首先也以犹太人为福音的对象。哥林多後书十一章24节记载保罗曾被犹太会堂处分,这显示他在当时是以犹太人为服侍对象,放才与犹太教当局发生直接冲突。另外,他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0节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当保罗在犹太人当中传教时,他严格遵守犹太人的律法。加拉太书一章18至24节说明在信主头三年里,保罗在神学立场上与使徒并无分歧,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在这三年间,主要向犹太人传福音。综合前面的圣经资料,我们相信保罗早期是在犹太人中间传福音,後来才改变他的传教对象。至於改变的原因:或是他偶然获得向外邦人传教的机会,从而改变了个人的眼界与负担;或是由於向犹太人传福音的果效不大,被迫将目标移向外邦人。在罗马书十章11节及後,保罗指出由於犹太人抗拒福音,所以上帝将福音的思典移给外邦人:这段话既是对上帝救恩历史的一个概括性的论述,也可能是他个人事奉经历的写照。2.寄寓在犹太教之内的新宗教

    基督教在犹太人中间传播,教会成了犹太教的一个新教派,正如用旧的皮袋盛载新酒一样。此时连同保罗在内,所有使徒都不认为他们信奉的是新宗教。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说,基督是接续犹太教的[本树],而非[接枝]或[另发新芽],他认为只有接受基督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後裔(参罗四及加三)。因此,基督教信仰是犹太教的嫡传正统。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基督教早期寄寓於犹太教之内,有相当的好处。罗马帝国奉行的不是宗教自由政策(事实上,宗教自由是十八世纪以後欧美的产物。在古代,宗教从来不是属於个人的,而是群体的事情。同一个家庭或宗族的成员,只能信奉同一位神明,个别成员没有自由选择宗教的权利),但却容让受其统治的各个民族保留已有的宗教。罗马帝国深知,要强迫各民族信奉同一种宗教是不可行的,企图在信仰上一统江湖,只会为其统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此外,罗马人与希腊人一样,都接受多神信仰的观念,不以信奉神明的不同篇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罗马政府订定了一张合法宗教的清单,容许这些宗教存在,犹太教便是其中一种。正是这样,基督教被误以为是犹太教,获得合法存在的地位。若非有这个美丽的误会,基督教作为脆弱的初生婴孩,它在第一世纪便可能立即面对被消灭的厄运,失去发展的机会。3.早期基督教面对的**基督教寄寓在犹太教里面,基督徒自认为正统的犹太**是一回事;犹太教是否接受这个姻亲,是否喜欢这位形同实异的伙伴,则另作别论了。在使徒行传里,这个问题的答案十分明显。基督教最早期面对的**,并非来自罗马政府,而是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当局。司提反正是被犹太人所杀的,最先搜捕的基督徒。也是大祭司及公会的领袖们。犹太教对基督教非常反感,他们最难接受的是,基督徒竟然认信那被钉十架的罪犯为弥赛亚。对他们而言,基督信仰是匪夷所思,甚至是亵渎的。

    也许因基督信仰与犹太教的传统观念存在著严重的冲突,福音在犹太人中间的传播效果甚差,远远及不上外邦人。前文提及,在第一世纪,基督教首先在犹太人中间传播,早期接受这宗教的主要是犹太人,所有使徒毫无例外地均是犹太人:但到了第一世纪末,保罗的话却应验了,绝大多数犹太人都拒绝基督。那时基督教在外邦的传播。远较在犹太人本土为快,过不多时,外邦人的教会无论在质或量上,都远远超过以犹太人为主的教会。进至第二世纪,地中海沿岸与小亚细亚大概已没有甚麽犹太基督教群体了。有一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基督教会的教父或著名的领袖中,竟然没有一位是犹太人。4.拉比犹太教的形成所谓[拉比犹太教](RabbinicJudaism),乃是指主後70年,第二圣殿被毁後才形成的犹太教派别。拉比是犹太教的教师与精神领袖,他们透过各地设立的会堂,团聚犹太人,使犹太教传统得以延续。他们特别强调准确解释与仔细遵行律法,而对抽象的教义不感兴趣。在保罗信主的初期,圣殿尚未被毁,仍能维系各地犹太人的信仰,故严格意义的拉比犹太教仍未形成。不过作为法利赛人,保罗自然也受到第一世纪犹太拉比的神学所影响,他对律法的重视程度,远较礼仪为重。因此,成为基督徒以後,他最关心的是厘清律法与基督(福音)的关系。基於篇幅所限,我们在此无法详论。(有些学者认为部分保罗书信并非由保罗所写,而是保罗殉道後的产物,故在其中可以发现某些拉比犹太教的观点。我们并不同意这看法,在此也予以从略。)

    B.罗马公民与罗马帝国1.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督教在传播之初,巴勒斯坦及地中海沿岸地区,都在罗马帝国统治之下。当时的罗马帝国雄霸天下,横扫地中海沿岸乃至小亚细亚等地。耶稣基督出生的时候,罗马帝国由该撤亚古土督(CaesarAugustus,63BC-14AD)统治,他是一位英明有为的君主,在其统治下,罗马的威权几达顶峰。2.完善的法律制度

    罗马帝国幅员广大,故必须藉赖一套完善、精密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统治各地人民。罗马帝国的政治及法律是显赫有名的。现今世界上通行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普通法,另一种是欧洲大陆法(亦即罗马法);後者至今仍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督教的传播提供很大的保障。特别是在初期,基督教面对著犹太公会的**,使徒可以寻求罗马政治和法律的保护,免去过於不公平的宗教及政治待遇。从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对政府权力的肯定,及他主动要求到罗马上诉等事例来看,他对罗马的法制充满信心。另外,不同民族的成员,可以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用钱贿赂)加入罗马籍,成为罗马公民;保罗的父母或许便是透过这个方法而取得罗马公民的资格。晋身为罗马公民,可以拥有不少政治上的好处,例如,可以免受地方官的刑求,遇诉讼时可上诉至罗马等,这也为保罗的传教活动提供了若干的保障。3.宗教容忍政策罗马帝国对其所兼并民族的宗教,采取宽容政策,容许他们保留自己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他们亦给予各民族相当程度的自治权。例如在巴勒斯坦地,犹太人设立一个由七十一位祭司及长老组成之最高权力议会,称为[公会],审理绝大部分犹太民族中间发生的案件,只是没有宣判死刑的权力。罗马帝国这种宗教与政治的宽容政策,为基督教的传播提供了较广阔的空间。

    4.帝王崇拜与宗教**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容忍只限於主後65年以前。在尼禄皇帝当政後(约67-68年),基督教便开始面对来自帝国政府所发动的**。这个政治**,无论从严酷程度乃至波及的范围而言,均远较犹太公会为大;并且间歇性地发生,愈演愈烈,一直绵延至第四世纪基督教成为合法的宗教为止。初期教会史是一页充满血泪的历史。尼禄皇帝对基督教的**可以说是基於个人的理由,他要找基督徒做他所犯的暴行的替罪羔羊;但是,继後的政治**,却主要是因为帝国奉行了对皇帝崇拜的政策,而基督徒拒绝遵泰而引发。在第二课,我们会再详细讨论。5.其他因素罗马帝国的统治,对基督教的传播,还有许多其他的帮助。政治统一、四境升平,是不可不提的一项。罗马帝国以压倒性的军事优势,荡平四邻势力,换取人类历史里少有的一个和平时期(称为罗马的盛平世(PaxRomana)]。政治稳定促进了贸易的发展,商旅纵横全国,政府也刻意建立很多商业城市及商道,以方便贸易进行。曾到圣地旅游的,多数都曾走过一条名为[君王大道]的商道,这条君王大道贯通了约旦及叙利亚,是当时的交通主干线。便利的交通网络加速了福音的传播。新约书信中大部分的教会,都是以城市为名的,可见那时教会主要是位於城市的;因著商道畅通无阻,福音首先在沿商道而建的城市地区传播起来。

    罗马帝国在政治上征服了希腊,可是在文化上却反过来为希腊所征服。罗马文化主要是直接继承自希腊的,故许多人常以「希罗文化。(Greco-RomanCulture)并称之。罗马帝国长期的统治,使希腊文化普及并深入各个民族当中,这对於基督教的传播,影响非常深远。我们可以设想;基督教作为一个民族宗教,倘若要向四周各自独立的民族国家传播,它便得跨越不同的民族、文化及语言等藩篱,这不消说是极其困难的。但如今的情形却是:本身早已希腊化了(Hellenized)的基督教,向四邻同样已希腊化的民族传播,希腊文化既成了双方的公分母,福音的传播肯定容易多了。事实上,大多数民族的宗教及文化均是倚靠国家机器为其屏障的,政府运用政治力量来拱卫及推销传统的宗教及文化,籍以维系该民族的精神团结。故一个民族国家在政治上败亡後,其宗教文化也往往难以存留下去。(以色列亡国近二千年而宗教文化仍妥善保存,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例子。)罗马帝国消灭了近东诸国,今这些民族原有的宗教文化失去政治上的依恃,花果飘零,如此便腾出广阔的空间,供基督教游刃了。最後,罗马帝国幅员广大,物资丰富,经济繁盛,导致人心败坏,贪图享乐,道德沦亡。根据考古资料可知,每个典型的罗马城市,均设有剧院、竞技场、浴室等娱乐设施,这显示罗马人是如何热衷於追求逸乐的生活。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人民生活糜烂,道德败坏;但物极必反,基督教这个强调道德操守的宗教,对部分渴求敬虔与道德生活的人,反而有相当的吸引力。C.希腊语言和文化1.希腊文为主要书为语言

    在罗马帝国的领土范围内,希腊文化占了压倒性的优势。不同民族即使能够保留他们的方言,亦仅限於口述语,书写语言仍是以希腊文为主。故连最固执於传统的犹太人,也将犹太教经典翻译为希腊文(即旧约[七十士译本])。保罗在耶路撒冷接受正统的犹太教育,众所周知,他在迦玛列门下受教;但作为罗马公民,保罗必曾接受异教教育,学习希腊文学等,故他可以书写流畅的希腊文。有圣经学者指出,保罗在他的书信里,援用了不少当时希腊演说家(narrators)的技巧。他的希腊文造诣大抵是相当不俗的。2.注重理性与知识.希腊文化非常注重理性与知识,尤其著重思辩,这对早期基督教产生相当的影响。在最早期,加入教会的人大多为渔夫、木匠等教育程度甚低的人,但他们却对福音的广传有很大的贡献。基督徒无分贵贱,事奉岗位亦不论高低,在上帝眼中人人平等;但是在一个著重知识的社会里,知识分子必然地受到世人的特殊重视,因为惟有他们可以用理性的方法演绎信仰、护卫信仰。保罗在教会历史中的地位特殊,而其他十二位使徒相对较寂寂无闻,原因大概亦在於此。保罗的特别之处,不在从他开展了数趟宣教旅程,而其他使徒就住手不干(他们可不会不传福音呢!),却是因著他撰写了十三封以上给教会及个人的书信。保罗是当时教会罕有的知识分子,惟有他可以用理性思辩方式,以严谨的概念将基督教信仰表达出来。这在一个注重理性与知识的希腊社会里,它所产生的影响力是难以计量的。基督教教义的形成,理性思辩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曾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上帝为何不让基督教先在中国人中间传播,为何偏爱近东人士呢?真实的答案我当然不清楚。但按我个人的推断,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中国人的语言、概念,大都是诗意有馀、严谨不足的。倘若基督教首先用中文表达和传播,教义在中国文化的氛围中建立,那么基督教的教义理论,便可能会无法像今天的清楚了。基督教在第三、四世纪期间,曾经历过极其炽烈的教义争辩,教父们亟亟要辨别甚麽是正统的基督教信仰;这些辩论的精密与复杂程度,今天我们读来也感到咋舌。基督教经过希腊文化的洗礼後,得以塑造成一个清晰的、实证性的信仰(PositiveReligion),而不复是传统东方的神秘式或礼仪式的宗教(MysticalorRitualReligion);希腊文化对基督教的形塑,实在无与伦比。不夸张地说,柏拉图主义(Platonism)对基督教神学建构的影响,甚至比旧约圣经还要大。保罗是一位深受希腊文化薰陶的使徒,他所撰述的新约圣经,采用的不是亚兰文或希伯来文,而是希腊文。

    以上两个因素与基督教的建立有密切关系。单在保罗身上,我们便已看到它们对初期教会许多方面的影响。IV.保罗与宣教事工.大多数人都认为保罗对基督教最大的贡献在於其宣教工作。不过,正如我在前面所说,保罗在传福音事工上的努力,在初期教会绝对不会是个独一无二的例子。无疑路加在撰写使徒行传时,对保罗宠爱有加,以最多篇幅来报道他的动向(除了稍为一提彼得和雅各外,其余的使徒连名字都不曾出现呢!),但我们可不要因此误会只有保罗才是伟大的布道者。事实上,在第二世纪时,基督教最广泛传播的地点是在东方而非西方,当中大多数实力较强的教会都不是由保罗建立起来的,甚至没有证据证明他曾踏足过那些地区。非洲的古埃及教会(CopticChurch)即是一例。由於资料不全,我们已无法追究这些教会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它们大抵是其他使徒乃至无名的传道者努力的成果吧。无论如何,在第二世纪,基督教会幅员之广,远远超过保罗的宣教行程(有传闻说马可甚至曾将福音传到印度)我们可以认为保罗是伟大的布道家,但若说他是最伟大的,看来尚未有足够的论据。罗马及安提阿教会等均非由保罗建立。毫无疑问,有很多无名的传道者一直在默默工作,广传福音,建立教会。使徒行传记载,初期教会因管理饭食等问题,特别挑选了七位执事来专责处理;但身为执事之一的司提反,却并非因管理饭食而死,反倒是因传扬福音才招来杀身之祸,为主殉道。可见,当时无论身乌使徒或执事的,均同心合意地将福音传开,他们没有严格的分工,也不会把宣讲的责任局限在少数人身上。

    A.注重宣教工作。1.巡回布道者。当时,传福音有很多不同的途径:首先,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每年会按时到耶路撒冷守节,他们成了很好的传福音对象及媒介,只要让他们在耶城听信福音,他们便会将福音带返原来居住的地方。其次,有一些耶路撒冷的信徒主力从事向外的传福音工作,他们被称为巡回布道者(ItinerantEvangelists),承担著四处布道宣讲的任务。此外,由第一世纪下旬开始,基督徒遭受罗马政府逼迫,信徒被四处驱散。他们离开耶路撒冷,去到不同地方,基督教亦随著他们的脚踪,流传到各处。在第二世纪初,由於巡布道者为数众多,对当时教会构成了难题,就是如何分辨那些是正统的巡回布道者,那些是招摇撞骗、滥竽充数之徒。在一份初期教会历史的典籍《十二使徒遗训》中,我们便看到有测试使徒与先知的真伪的规定。有趣的是,初期教会没有现今教会般浓厚的宗派观念,虽然不同地方建立了不同的聚会点,彼此没有任何行政上的联属关系,但它们仍自觉属於同一个教会:因某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而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故信徒不能因地盘或门户之见,而**基督的身体。保罗不是单写信给那些由他一手建立的教会,也写信到一些他不曾牧养过、甚至不曾到过的教会,做鼓励、劝勉、警诫、责难等工作;他完全没有顾虑过这样做是否侵犯了别人的地盘,会不会冒犯了当地的监督和长老。在使徒心目中,教会只有一个,并且是信奉同一位主,无人可以将教会据为己有,视作自己的禁盈,不让别人奉基督的名介入。干涉别的教会的内务的做法,绝不限於一世纪的使徒,在第二世纪时若干著名的教父(例如伊格拿丢(Ignatius,35-107)],亦不时写信给各地教会,予以教导及提醒。那时真是一个教会、一个信仰、一个圣灵。

    2.末世意识。谈到宣教工作,不能不顺带一提初期教会的末世意识。早期的信徒有浓厚的末世意识,相信主会很快再来,这是促使初期教会积极从事布道的重要因素。在哥林多前书中,我们看到保罗的末世意识是极其强烈的,他甚至劝人宁守独身,不要改变自己的婚姻状况;这不是说他觉得婚姻本身有甚麽不对,而仅是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既然主快回来,结束地上的一切,那结婚便是虚耗时间的无谓之举了。他说:[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七26)保罗认为信徒的当务之急,是积极传扬福音,其馀的想法和做法,皆是无意义的末节。他相信耶稣基督会在极短的时间内,驾云再临。末世意识推动了初期教会,积极从事宣教工作。B.各地教会的建立。1.各地会堂成为首先的传教中心

    使徒的宣教策略大抵是这样的:他们首先利用各地的犹太会堂向同乡传教:这也是环境因素使然,他们总不能在街头派发福音单张吧(虽然保罗也曾在雅典广场上宣传上帝的信息)!犹太人原本就在会堂里敬拜聚集,故会堂因利成便成了传教的中心:同样地,当信徒受到犹太教当局的逼迫时,会堂自然成了信徒首个受难地。2.在城市中建立教会。初期教会多数在城市中建立,因为城市乃人口聚集之地,亦篇商贩往来必经之途。使徒的传教活动普遍集中在各个城市,他们建立了不同的信徒群体。当时的教会模式与我们今日的有很大的差别:一来基督教尚未成为合法宗教,不能太公然地活动;二来加上福音主要在基层中传播,教会经济实力薄弱,故根本不可能建筑宏伟的教堂。信徒仅在家庭中举行聚会,聚会场所不会很大,能挤上数十人便很不错了(那时举行聚会尚要兼顾与会者的膳食)。由於一个聚会点所能容纳的人数有限,一旦信徒人数增多,便要增加聚会点;放在同一个城市,往往有一个以上的聚会点。它们彼此间未必有行政上的统属关系,但信徒在意识上却清楚知道,他们是同属於一个教会,不分宗派,亦无山头派别。保罗在书信中,恒常提到他是写信给在某个城的众教会的,例如:「保罗和兄弟提摩太,写信给在哥林多上帝的教会,并亚该亚遍处的众圣徒。(林後一1)。3.建立以监督与长老为主的领导层。

    使徒一旦在某个城市里成功发展、建立聚会点後,便立即对新葡展开栽培工作,巩固他们的信仰,并奠立教会的各项事工的规模。过了一段时间後,他们认为时机成熟了,就在信徒中间选立一些有管理及教导恩赐的人,按立他们为监督(主教)或长老,让他们可以接续教导及牧养信徒的工作;然後使徒便可以安心离开当地,到别处开拓新的传教工场。使徒为地方教会建立了以监督与长老为首的领导层。我们在保罗的教牧书信里也看到有关这方面的教导。在第二世纪使徒尽皆逝世以後,各地教会以主教为首的领导层,便全面肩负起掌舵的任务。他们且成了使徒的官方接班人,拥有正统信仰的唯一诠释权,藉此判定真理与异端。4.教会的礼仪。正如前文所述,教会在第一世纪时主要在犹太人中间传播;但到了一世纪末,犹太人教会却逐渐过渡成为非犹太人的教会。因篇幅所限,有关教会的崇拜礼仪,这里不能详论。按第二世纪的一位教父游斯丁(Justin,165殉道)的记述,我们可以知道主日崇拜的仪式包括了读经、讲道、祈祷、圣餐、奉献等。除了没有唱诗以外,大抵与今天更正教的崇拜无异,都是以宣讲上帝的话语为主,礼仪的成分并不强。

    至於圣礼方面,水礼与圣餐是最早期执行的两个礼仪,较後的有悔罪礼与告解礼。今天有不少关於水礼的神学论争(譬如说,究竟该用浸礼还是洒水礼的问题),只要我们回到教会历史,以事实来评鉴之,便可厘清真相。初期教会的信徒,要是条件许可,多数是在河边接受水礼的。不过,这与其说是由於他们偏好浸礼的形式,不如说是为了方便的缘故,因为既然有现成的水源,又何须另外找水来施行圣礼呢?但是我们要留意,巴勒斯坦地的河流甚少,大部分地区都是难以在邻近找到河流的。这从约翰福音四章耶稣在叙加城外的雅各井旁与撒玛利亚妇人谈道中可见一斑,妇人误会耶稣所谓的[活水]是指河流,便说当地根本没有活水,否则他们的祖宗雅各就不用千辛万苦地挖口井,留给他们使用了。也许有人说:信徒可以在教会或家中挖凿浸池,专供水礼之用啊!这说法在当时是匪夷所思的。教会基本上是以家庭作为聚会地点,并无宏伟的礼拜堂,也无法挖凿大型的浸池以供浸礼使用。这除了是建筑上存在的困难外,也是因著在巴勒斯坦,水是非常珍贵的资源,要打满一个可以让身高五尺的成人全身浸入的水池(不论如何设计),所需的水大抵便足供一个五口之家整个月的用度。而在主後70年以後,教会遭受罗马帝国逼迫,被迫转移到地下聚会,就更不可能广泛地公开施行浸礼。考古学家在近东发现了早期家庭教会遗下的好些浸池,阔度大概有二、三英尺的直径,但却极其低浅,即使灌满了水,水深也仅及人的脚踝而已。这样的浸池根本无法叫人全身浸入,只能用来盛回洒水礼用过的水。所以初期教会普遍采用洒水礼的形式,是无可争议的。今天我们可以在神学上辩称侵礼更符合与基督同死的含义,并且坚持全身浸入的形式:但要说『水礼』一词就其字义自是指浸而非洗,所以使徒及初期教会必然采用侵礼云云,就是胡说八道的。他们根本没有我们今日的字义执著与神学关怀呢!C.西方教书与东方教会.1.福音最主要的发展地区在东方

    我们常常会听到[西方教会]及[东方教会]这个分类。在罗马帝国时代,西方教会指的是意大利半岛以西的地区,如今日的法国及西班牙,以至地中海南岸的北非;东方教会则指意大利半岛以东的地区,如希腊半岛及小亚细亚,整个近东,乃至埃及。那时候,西方大多数地方均属蛮夷之地,文化非常落後(罗马在军事和政治上强盛,但文化却颇为落伍。今天的法国、德国等地,在当时全由半开化的蛮族所盘据),东方许多国家则为文化的发源地,包括小亚细亚、巴比伦、波斯等。保罗主要的传教地区是在东方而非西方,初期教会也多是在东方拓展它的传教工场。东方有很多古老民族和文化,基督教便是在这些民族中间流播;经过二、三百年的努力後,这些地方逐渐建立了具影响力的基督徒群体,例如亚历山太、安提阿教会等。亚美尼亚全国皈信基督教,较罗马帝国在君士坦丁(参第二课)领导下接纳基督教为合法宗教还要早。并且,这个国家一直播奉基督教,直到如今。不幸地,在第七世纪,由於伊斯兰教的崛兴与扩张,大部分东方的基督徒群体纷纷落入伊斯兰**手中。伊斯兰**仍然容许这些基督徒群体存在,只是禁止他们组织传教活动,亦断绝教会与外界的联系。平情而论,伊斯兰教对基督徒是颇为宽容的,至少比基督教对待其他的异教要好得多;所以在与外界中断关系这么多年後,这些小教团仍然可以保存下来。今天我们提及基督教,大多只想到天主教、更正教及东正教三个传统:但事实上,在今天的叙利亚、约旦、亚美尼亚,甚至伊朗、印度,都存在著一些与上述三个主流传统无关的基督徒群体。这些遗世独立的基督徒群体,已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民族宗教,保存著独有的礼仪与属灵传统。2.不同的传统文化。由於基督教首先在东方传播,而东方又属传统深厚的民族:所以,基督教就著当地的传统文化,发展出不同的思想、礼仪习俗。

    这里我们无法细说不同教会的不同传统模式;只须知道多元化是自初期教会以来,便存在著的事实,就已经足够了。教会的普世性与大公性,与其多元化是不相冲突的。我们可以执著并坚守自己的传统,却须具有广阔的胸襟,去理解并欣赏上帝在不同的民族与文化中的带领,从而发现教会的属灵遗产原来是如此的丰富。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虽然最多使徒聚居的耶路撒冷教会,在最初数十年间,扮演著领导各地众教会的角色;但并无证据证明,当时各地教会存在著任何行政上的联系或权力上的隶属关系,使徒是以他们个人的权威而非组织上的位置,获得各地教会的顺服。在使徒尽皆离世以後,耶路撒冷教会的超然地位便告失去;而在耶稣撒冷城被毁、信徒被赶散後,这个基督教发源地的象徵性影响力亦不复存在了。各地的基督教会大致上是各自独立且平行地发展的。它们在真理上必须固守使徒的传统,维持合一;但在礼仪及其他信仰的表达上,却用不著事事与人一致,亦没有任何外在的权威规范著它们,迫使它们与人同步。所以,不同地区的教会,可以自由地按著信众的民族与文化特色,发展出它们的礼仪与属灵传统来。D.众教会间的关系。不同地区所建立的教会,彼此之间存在著怎样的关系呢?

    1.各地区平行发展,并无相互隶属。初期教会的传教工作,并无任何策略或组织,纯粹由基督徒自发地推动,各地区的教会也是自发建成的。它们与耶路撒冷教会维持一个平行的关系,互不隶属。方是时,教会乃处於半合法的位置,根本不可能有一教会设计出有系统而具规模的宣教计划,从而拥有领导地位:而使徒行传及保罗书信显示出,即使是耶路撒冷教会,亦只是一个力量非常薄弱的群体而已,它甚至需要接受其他教会的周济呢(保罗曾为耶路撒冷教会募捐赈灾)!事实上,由於初期教会的信众大多为妇女及奴隶,经济能力有限,各地方的教会也不见得富裕。要是教会有充分的能力支持宣教事工,保罗也毋须放弃自己的权柄,不靠福音养生,而自食其力了。由於地理阻隔,教会便按著其地区的文化特色与人口成分,而有不同的发展,不少神学争论遂因而产生。譬如说,外邦人为主的基督教会,是否必须遵照以犹太人为主的教会模式?——这是初期教会一个主要的争论。关於割礼的遵行与否、复活节的节期计算等问题,教会间也曾经产生了不少争论。2.教会的非犹太化。

    基督教打从建立之初,便已面对著与犹太教之间的继承与割断的问题;特别在外邦人信主以後,他们是否得先做犹太**、再做基督徒,便成为使徒的争论焦点。对於这个问题,保罗的立场是坚定的,他护卫外邦基督徒,不让他们成为犹太教的附庸,为他们竭力争辩,甚至不惜与耶路撒冷的使徒对立。保罗不认为外邦基督徒需要恪守犹太教的律法,不单是因为他认为基督已成全或废弃了律法;更重要的是,他相信上帝分别为犹太人与外邦人各自开启了两个不同的救赎计划,故外邦人毋须要以先成为犹太人作为得救赎的先决条件。不过,在第一世纪,有关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争论,并未就此平息,彼此的张力仍然存在。在第二世纪以後,基督教已大致成了外邦人的宗教,犹太籍的基督教群体即或存在,亦再无影响力了。此时期教会关注的是,如何将信仰中浓厚的犹太教色彩洗刷掉,好让这个根源自犹太教的信仰,更容易为外邦人所理解和接受。有关基督教的[非犹太化]工程,包括:藉灵意解经对旧约重新诠释,使其能承载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新信息。在教义与神学上,将耶稣基督的身分由带有犹太人政治含义的弥赛亚,转为纯宗教含义的救世主;将上帝国的道理转移至对末日新天新地的期盼…等。而在礼仪上,由於外邦人的教会已难以确知犹太历法的计算(哪一天才是尼撒月十四日?)西方教会率先将复活节的节期,由与犹太教的逾越节挂钩的计算,改为阴阳合历的春分之後第一个月圆过後的星期日;这也是我们今天计算复活节的方法。基督教的「非犹太化」,使它得以成为名副其实的普世宗教。保罗在此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V.使徒与圣经

    在这一部分,我们讨论初期教会有关真理权威的问题:它如何看待使徒与旧约圣经的关系呢?A.使徒权威与教会真理初期教会非常著重信仰的合一,基督教只此一家,并无分店,普世信徒都只有同一的信仁。他们绝不容许有人按著一己意思来建立仅属个人的信仰,信仰是不能被私有化的;异端(heresy)一词的根本意思,并非指[错谬],而是[另类声音](tomakedifferent);故只要有人标奇立异,别树一帜,就不管他所言的是对是错,能否在理论上自圆其说,也必然是异端无疑。保罗在书信中使曾断然指出,若有人传福音与他的版本不相称,那人就该受咒诅。当时,教会并非以理论的合理性作为其真假对错的定准,因为他们不相信人的理性有权裁定启示的真伪;他们乃是诉诸传统与教会的权威,尤其是使徒的权威。一个说法的真假对错,并不由内容判知,而是取决於是谁说的。若是由使徒说的,就是再教人难以理解的说法也是真理;若不是由使徒说的,而此说法又与使徒的不相符,则不用查证,也可以断为异端了。使徒是真理的终极权威,是真理的代名词。1.使徒教会.

    毫无疑问,教会的元首是基督,所以教会既是基督的教会;但又同时是使徒的教会。耶稣基督是上帝最大的启示,但是他却未有亲笔留下一字一墨,供後人恭读谨遵;他所有的教导,都是由使徒在事後追忆写成的。虽然耶稣基督传扬天国的道理,并建立了一群信徒的群体,但他却并未亲自建立严格意义的教会;教会始於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後,那时他已复活升天了。使徒是教会的奠基者,圣经是由他们在圣灵的默示下写成的;他们又不断将福音传递开去,建立各地的教会。所以,使徒在上帝的救赎历史中拥有特殊的地位,在属世的教会里,他们是真假对错之唯一判别标准。尼西亚信经(CreedofNicea)清楚指出基督教会四重的特性:唯一(One)、至圣(Holy)、大公(Catholic)(即教会有其普世性)、使徒的(ApostoliC)。教会是使徒的教会,他们是教会的权威(authority)及合法性(legitimacy)所由寄处。只要是使徒说的,便都是真确的。因为他们曾亲自与主接触,聆听他的教诲;也只有他们直接受主的差遣,获授权传扬他的道理。因此,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鉴别使徒的话的对错,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超越真理而审断真理。新约圣经的正典的形成,便是用使徒性(Apostolicity)来判定的。初期教会要判别哪些书卷属於正典,不是按著它们的内容略与在教导上的价值来决定,而是以作者是否使徒来作定准。所以薄薄一章的腓利门书,便位列在新约圣经之内,反倒许多被排除正典之外的教父著述,内容却更加丰富和扎实呢!2.谁是使徒?使徒既然拥有如此的权威及影响力,那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是:谁是使徒?在第一世纪末,有一位重要的教会领袖名为革利免(ClementofRome,约88-97当主教),是罗马的主教。他曾写信予哥林多教会说:「众使徒为我们从主耶稣基督接受了福音,耶稣基督是上帝所差遣来的。所以基督是由上帝而来,而使徒们是由基督而来。可见两者的次序,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所以使徒接受了命令,并由於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复活而得充分的把握,更从上帝的话而得确定,於是他们充满了圣灵,出去传诸福音,说天国快来到。他们走遍各城各色传道,在初信道的人当中,藉圣灵去考验他们,选派之後为日後信众的主教和会吏(curator)。[《革利免(致哥林多人)第一书》四二1-4:谢扶雅译:《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6),页30-31。

    革利免指出了使徒的若干特质:第一,他们是由耶稣基督所差遣的;第二,使徒乃上帝救赎计划的一部分,因为上帝差遣基督,基督差遣使徒,这个次序非常重要;第三,他们均被圣灵充满;第四,他们乃传福音的人;第五,他们是鉴别教会及信道真伪的人;最後,他们是设立主教及其他圣职的人。所有教会职位的权威,都溯源自使徒的身分并由此衍生出来,主教之所以拥有权威,乃因为他们是由使徒设立及授权的。使徒与教会的关系密不可分。当论到使徒的时候,我们不会单指某些曾被耶稣所差遣的人。因为耶稣基督在世时,曾差遣过不少人出外传道;除十二门徒外,又差遣了七十个门徒。我们更不会单指那些曾经见过基督(在世或复活後)的人为使徒。因为与在世三十三年的耶稣相遇过的人实在太多了;而就是在复活後,他也曾显现过给数百人看,他们不会因此而自动成为使徒。传统上,我们以耶稣特别选立的十二门徒,作为使徒的代表或原型(prototype)。他们(加略人犹太的使徒身分後来当然被革除)的使徒身分是无人敢质疑的,他们也从来不用为此自辩;至於其他被称为使徒的人,包括保罗在内,便得与这些[嫡系]的使徒作比较,证明彼此存在著相当的共通点,以此确立其使徒地位。保罗称自己为使徒,便是要争取与彼得、约翰平起平坐的地位。他常要为此竭力自证,但常被人质疑,甚至连他一手建立的教会,也怀疑对他的使徒身分,这令保罗感到非常伤心。在哥林多前书九章1至2节,保罗在自辩时,列举了使徒的两重条件:第一,曾亲眼见主。保罗强调他曾经亲眼见主,并且为他所选召。也许有人会问:亲眼见主就是作使徒的唯一标准吗?那为补充卖主的犹大的空缺,而透过摇签方式选出来的马提亚,是否符合亲眼见主这个标准呢?保罗只曾亲眼看见复活後的基督,却并未与在世的耶稣接触或共同生活过,故他跟耶稣在一起的时间与交往的深度,肯定远远及不上其他使徒。他至少欠缺了对耶稣基督生平的第一手资料,必须依靠其他使徒的提供,才知道有关他的生平和教训。不过对保罗而言,就算只见过那麽一次,已经是足够有余了;这是他一生中最可夸之处,更是他的使徒身分的最大凭证。保罗提出第二个辨别使徒的标准,是作工的果效,有圣灵恩赐为印记。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证据]。不过必须往意,保罗的说法跟今天那些在教会里泛滥成灾的成功神学全无关连,他不是说因著自己的工作大有果效、事业成功、信徒众多,拥有骄人的健康与财富,所以他是蒙上帝特别保守的人。而他所传的道是正确的;他却是特别提及其工作带来的负面果效,包括如何受鞭打及经历诸般苦楚,藉此来证明他的工作的属灵[果效]。保罗强调,由於他所传的是被世人看为愚拙的十字架的道理,故传扬这愚拙道理的人,均得在外貌、遭遇与命运上,与这个道理看齐,他需要成为愚拙的人。主耶稣如何被人弃绝,保罗同样要为人所弃绝,他要走耶稣走过的路,遭遇他所遭遇的,否则就无法证明他是属於主的人。任何人若与基督在世的际遇不同,其使徒身分都成疑问,甚至他极有可能是传讲异端者。使徒遭到悲惨的命运,非但不是工作果效的反证,反而是使徒身分正面的证据。

    现代人大多不喜欢保罗这样的说法。他们恒常以上帝的丰富及恩典为依据,力称基督徒应该凡事通达顺利,才算是蒙上帝保守一旦遇上不幸及灾祸,就必定是遭上帝的遗弃或诅咒了。因此,他们只要在生活上遭遇某些难处,便产生所谓苦罪问题,既怀疑上帝是否存在,又质疑他是否公义慈爱。这种现代人所持的态度,与圣经的教训完全相违背。B.旧约的权威与释经问题。除了使徒是信仰的最终权威外,初期教会也以旧约圣经为他们信仰的另一个权威的依据。耶稣基督曾亲自确认犹太经典(即旧约圣经)的地位,而使徒亦一致确认旧约圣经具有权威的地位。他们相信旧约乃是上帝的*示,并且指向耶稣基督。旧约的权威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必须小心的是,第一世纪的犹太基督徒并没有我们今天对圣经的严谨观点,更没有『推独圣经』的想法。对他们而言,那个由耶稣藉使徒传递下来的福音,才是真理的终极权威,使徒的地位与教会的传统绝对凌驾於旧约之上;他们不会事事查经,待得知圣经的教训,然後才决定行止。

    1.旧约圣经如何承载福音?旧约圣经并不是禽基督教而写成的。即使门徒坚信旧约是指向耶稣基督,但如何证明它承载著新约的福音呢?譬如说,哪处旧约经文曾提及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呢?当然,要说旧约并未包含了所有耶稣藉使徒传下来的要道,对基督徒而言是没有甚么问题的,因荐他们确认耶稣与使徒的权威是自给自足的,根本毋庸找旧约的经文来支持。不错,我们在福音书看见圣经作者徵引了许多旧约经文,用以证明耶稣就是旧约众先知所应许的那一位。但他们所做的,仅是要证明旧约与福音互相和谐,而非籍旧约来论证福音的真确性;他们不是要用旧约的经文来支持耶稣基督的弥赛亚身分,而是要说服那些听服先知教导的犹太人,指出先知的话已应验在耶稣身上,所以必须信奉基督。初期教会绝不怀疑耶稣基督和使徒教训至高无上的权威。他们关心使徒的教训与旧约的教训是否相一致,目的不是要用後者来合理化前者,而是用前者来鉴别後者:若旧约与使徒的教训相同,他们便仍旧接纳旧约的权威;若彼此相冲突的话,那他们便随时愿意放弃旧约了。特别对外邦基督徒而言,原属犹太教的旧约本不是他们理所当然要接受的权威经典,他们为甚麽非要留住这本书不可呢?旧约圣经与福音的关系,岂不就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关系麽?倘若犹太教与基督教存在重大的分歧与冲突,我们要问:旧约圣经与福音是否有同样的分歧与冲突?

    2.灵意解经问题。使徒为了证明旧约的有效性,证明它仍得保存下来、成为基督教的经典,遂采用灵意解经的方法。今天曾接受严谨释经训练的信徒,多会觉得灵意解经是难以接受的;但在初期教会,若不作灵意解经,便有可能被判为[异端],第二世纪的马吉安(Marcion,约101-165)便是一个例子。他坚持字面解经的方法,并宣称旧约的上帝与耶稣基督所说的天父存在著分歧,两者故不是同一位;他要求教会完全抛弃犹太人的旧约,结果被判为异端。用字面解经的方法,确实无从在旧约发现耶稣基督的福音,惟有灵意解经可以补救此弊。将旧约圣经灵意化以至基督化(Christianize),是使徒与教父们惯常的做法,不然旧约就不能成为基督教的经典了。我绝不同意现今有部分旧约学者,企图高举旧约圣经的独立性及优先性的做法。旧约圣经必须首先成为基督教的经典,否则对教会既无意义,更无权威。因篇我们并非信奉犹太教,旧约本身对我们没有独立的权威地位。我们接受旧约圣经,因为它是基督教的经典;并且,我们必须使用新约的观点去解释旧约,确认全本圣经所讲论的都是耶稣基督并他的福音。所以,圣经的次序必然是『新、旧约』,而非『旧、新约』;旧约圣经不能独立存在,不能独立发挥权威作用。教会在阅读与运用旧约时,灵意解经是无可避免的:倘若我们不认为犹太民族乃教会的预表,那犹太人的历史与我们何干呢?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历史与我们有甚麽关系呢?我们相信上帝透过对以色列人的管教与引颌,来对他的教会作同样的管教与引领;这样,以色列人的遭遇,才会对我们产生实际的意义。3.新的经典。

    无论如何将旧约灵意解释,也无法完全承载及阐述基督教的福音;所以教会急待新的文字权威的出现。使徒与教父的一个重要职责,是撰写书信、讲章、学道集等,用以阐述耶稣基督的生平事迹与教训;他们并非一开始便有撰写圣经的想法,只是欲以更稳固牢靠的文字方式,将那个口传的福音记录下来,教导和牧养众教会。初期教会对使徒的书信非常尊崇,他们常将这些书信传抄留存,并在聚会中公开朗读,教训信徒;这些被教会广泛传抄及使用的书信,便成了日後的新约正典。C.新约正典与保罗的关系。新约书卷的成书并非一时一刻的决定,而是一个漫长的辨认与公定的过程。我们相信,这漫长的过程是圣灵引领的结果;并非由人刻意设计出来。至於新约成正典的具体过程,就留待《新约导论》一科来叙说好了。从新约的建立中,我们得见保罗在基督教的特殊地位。新约圣经有二十七卷,当中二十一卷是书信,保罗书信占了其中十三卷。有学者怀疑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後书、提摩太前後书,及提多书等六卷书不是保罗所写,但我们对这个看法不表同意,仍确认这十三卷为保罗书信。

    试想,倘若圣经没有罗马书及加拉太书,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福音与律法的关系吗?倘若没有哥林多前书。我们怎么知道该如何处理教会问题呢?倘若没有了提摩太前後书或提多书,我们可以知道教会应有的体制与运作吗?无论是教义、组织,乃至信徒生活,保罗书信对基督教会的重要性都是压倒性的。保罗在教会的崇高地位,主要是他对基督教信仰的阐发,而非他数次的旅行布道;这不是说保罗的旅行布道没有作用,而是他真正具长久影响力的是在文字上的贡献。VI.保罗的神学思想与基督教。今天基督教所传讲的,主要是保罗版本的基督教。虽然我们没有时间详细讨论保罗的神学思想与耶稣基督的是否有别;但至少我我们知道,保罗对基督教信仰的阐述,有很重要的贡献。保罗在书信中,甚少提及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教训。他只提到耶稣是生在律法下的犹太人,他是大卫的後裔,其使命主要针对以色列人,他又设立了圣餐,只此而已。耶稣基督的出生、受洗、神迹、比喻、登山变像等等,保罗一概不提。他也甚少引用耶稣基督的教训,直接的引用只有两处经文:第一段是关於婚姻的教导,在哥林多前书七章;第二段在哥林多前书九章,论到作工的应该得工价。保罗主要传讲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并他复活的真理。学者对此现象持不同的看法,有说保罗对耶稣生平所知不详,有说保罗认为耶稣生平并非最重要云云。

    无论如何,保罗对耶稣基督的诠释,深深影响我们今日对他的了解。不管我们是否喜欢所谓[保罗式的基督教](PaulineChristianity)这个名词,也得同意要认识基督教,保罗便是一位不能被忽略的人物。我们今天所了解的福音,是保罗在圣灵启迪下,对耶稣基督传讲的教训及成就的救恩的一种独特诠释。讨论问题:1.基督教能够在第一世纪成功奠立与传播,除了上帝的保守外,你认为当中有哪些成功的因素?

    2.[犹太教为基督教之母]你同意这句话吗?基督教与犹太教有怎样的关系?3.早期各地教会彼此的关系是怎样的?这关系模式对日後基督教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4.保罗称自己为使徒,其理据为何呢?你同意他的见解吗?5.你认为保罗对基督教最大的贡献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