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属神的教会 第三章 教会的原则
    究竟教会是怎样形成的,根据什么原则,包含那些性质,是必须清楚认识的,尤其是作为神的工人,不认识这些原则,不明白有关真理,会将教会引入歧途,不合神的旨意,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摩西在造帐幕时候,蒙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来八5)我们新约工人建造神的真会幕,更当谨慎,绝不可轻忽随意。

    一、被召出来

    教会一词,在原文有被召出来聚集的意思,圣经也明提到教会使被神所召的人,聚在一起,犹如以色列人从埃及被召出来聚集成为神的会众(何十一1)。新约信徒都是神所召的(徒二39;罗八28、30,九24;林前一2;弗四1;帖前四7;彼前一15)。这召称为恩召、圣召、天召(弗一1、8;提后一9;来三1)。乃是如同亚伯拉罕一样。将我们从世界、肉体,天然之中召出来,召我们进神的国,得他永远的荣耀(帖前二12;彼前五10;帖后二14)。也就是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的光明(彼前二9),但愿神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我们,使我们真知道他,并且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使我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弗一17-18),并叫我们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

    教会既是被召出来的人,就不能再回到世俗中去,与世人毫无分别,好象以色列人不能再回到埃及去一样,神叫他们经过红海就是断了他们的归路,照样,教会也应当是经过与主同死同复活的人,这是在受浸时就表明了的(罗六3-4)。所以教会里的人都应当是受过浸的人。受浸是进入教会的门径(林前十2),是属灵天道路的起点(约三5)。这不是指只有外表的形式,也是有属灵的事实,许多人信主许久,却未受洗是不应该的,我们看到五旬节那天,那些真正悔改信主的人,当天就受了洗(徒二37-41)。埃提阿伯的太监,在哥尼流家中信主的人,和腓立比的禁卒都是立刻就受了洗(徒八36,十47,十六31、33),亚拿尼亚对保罗说,现在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16)。不过当日那些人立刻受洗,是因福音传得清楚,圣灵的感动有力,听的人悔改真实,相信的心非常坚固,而现今对那些不够清楚蒙恩,没有彻底觉悟,不肯认罪悔改的人,受洗应该等一等,不可急促行事(提前五22)。

    已经蒙召受洗的人,就是手已扶犁主跟从主的人,不能再向后看,免得变成一根盐柱,也不配进神的国(路九62;创十九26)。全教会更不可立一个首领回埃及去(民十四4;申十七16)。今天的确有教会的领袖领信徒回到世俗中去,重新作法老的奴仆,只愿坐在肉锅旁,吃得饱足(出二十3;民十一4-5)。有的教会完全世俗化,甚至在教堂里吃喝跳舞,搞社交活动,成为作买卖的地方,让信徒与世人混杂、相交、竟无分别(民廿五1-3;书九15,十五63;拉九12;尼十三1-3、23-30)。在新约里圣经有明显的教训,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信的和不信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林后六14-18)。这就是说,教会应当从世俗中分别出来,一同蒙召向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

    二、归主名下

    名是代表一个人,代表一个人的品格、性情、地位、愿望,以及全人的各方面(创十七5,卅三28;出卅三12,卅五30)。神也非常重视他的名(出三15,九18,二十24;申廿八59;王上九3,十一26;诗八1,四五10;太六9)。新约里对于主耶稣的名也极为重视(太一21;约十四26,二十31;徒三16;腓二9)。我们得救、赦罪、重生,作神的儿女,都是因着主的名(约一12,廿31;徒四12,十43,十九5;罗十13;约壹二12)。信徒称为求告信奉主名的人(林前一2;提后二19;来十三15;雅二7)。我们受洗就是奉主耶稣的名,并归入他的名下(徒十48,十九5;太廿八20),表明完全属乎他,好象一个妻子归到丈夫的名下一样。

    以色列人是归于神名下的人(代下七14;诗一一五1,十五16;但九19),是神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所作成的,所造作的(赛四三7)。可惜以色列人没有荣耀神,竟使神的名因他们受蒙羞(赛五二5;耶卅四16;结二十39;玛一12;罗二24)。教会是归主名下的,更当叫主的名得荣耀。可惜,教会不是完全归主的名下,有的在主名以外,别有所属所归。在基督之外,立了许多名目,起了许多名称,叫作某某会。这不但是**了基督的身体,也是沾污了元首,将羔羊的妻冠在别的人、事、物的名下,虽然许多会别的来历,名称的起源,用意是好的,但总是在基督以外,属一个更小的范围,分别属于其他所形成的公会派别。不包括所有神的儿女,常是限于和本会的人相交,而与别会的人有有隔膜。只有与本会更为亲密,几乎与别会的人毫无关系,其实都是属于一个教会,都是基督身上的肢体,应当保守主里面的交通,主名下的合一。所以应当取消,除掉在基督名字以外的所有名称,惟独归主名下。

    主耶稣说:“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十八20)我们既然靠主的名得救,成为归主名下的人,主将他的名赐给我们,我们一切都该奉他的名,无论是说话、行事、祷告、讲道、医病、赶鬼(可十六17;路廿四47;约十四23;徒四18;西三17;帖后三6),都是奉主的名而行的,教会的聚会更要奉主的名,以别的名义召集的聚会,不能算是教会的聚会,主也没有应许在他们中间,那些聚会可能也有好的目的和内容,但不是以主的名为提和界限,也不是专为让主的名得荣耀,不是以主自己为中心。这些聚会不是站在教会的地位上,比主的名范围小,另以别的名为前提,都是不对的。

    若是奉主的名聚会,则不论人数多少,甚至只有两三人,他们不是为着彼此是朋友,因合得来、感情好、可交通。而是单纯集在主的名下,让主居首位,尊主为大,将各人的目的、愿望、兴趣、特点都排除在外,让主的灵在其中运行,让主的旨意得以通行,让主有所得着,这样,才是奉主的名聚会。那些小范围,小圈子的聚会不是不能有,乃是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应该是一种排他性的组织,由于不了解、不方便,不可能容纳更多的人,而不是硬性限制、规定条件,不准主内的人参加。有时为着工作或属灵的追求是可以有少数人聚集在一起,一同事奉,祷告、查经、唱诗、劝戒(徒十三1-3,十七11;弗五18-19;西三16;玛三16)。

    教会可以没有金银、只要有主的名够了(徒三5),甚至能作比主更大的事,就是因为能奉主的名无论求什么,他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十四12-14,十六24)。

    三、成为一体

    以信徒各人来说,都是神的儿女(约一12;罗八14-16;加三20),但以信徒团体来说,乃是成为教会。教会的形成不是由于人为的组织将众人联在一起的,乃是因在基督里,受圣灵的洗而合成一体的(罗十二5;林前十二13),这不仅是外面成为一群(约十16),更是里面合而为一(约十七22-23)。不仅在地位上,犹太人和外邦人,因着拆毁了中间的墙,藉着主的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弗二3-16)。也就是外邦人在基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惟后嗣,同惟一体,同蒙应许(弗三6)。而且在实际上,因着受洗归入基督,而披戴基督,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7-28)。可以说全体信徒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人(弗二15)。这新人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自主的、为奴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0-11)。

    教会既然蒙召在基督里归为一体,就排除了各种属世、肉体、人为、天然的界限,不能以文化程度、种族肤色,社会地位等为划分的理由、独立的藉口。不但表面上不当有这些区分和界限,教会内部也应当联合溶化为一体,而不是格格不入,互相猜忌,彼此不合。如果把世界、肉体、天然的东西带到教会里面来,是无法相合的。因此神有意思地使那些蒙召的人,“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26-30)

    所以归为一体不是另外成为一个团体,乃是成为基督的身体,让基督为首,所有信徒都是他身上的肢体,应当互相联络,也要彼此配搭(罗十二5;林前十二24)。这是神的安排和圣灵的恩赐(林前十二11、18、28;罗十二6),不过各人也应当知道自己有什么恩赐,在身体上有那样肢体的功用。如果要真的能联络得合适,使百节各按各职,能显出个体的功用,还需要有一番工作。那就是主的工人所要作的成全圣徒的工作,才能使他们各尽其职,而且要带领全教会与元首基督有紧密的联合(弗四11-16;西二19)。

    不过圣经没有讲到教会对信徒有硬性的搭配,工人也不能随意安排,这是神的事,是元首借圣灵运行的结果,教会是身体,不是头,工人是口或眼,也不是头,不能直接支配别的肢体。教会可以寻求神的旨意,照元首的指示作一些事奉和工作的安排,但要徵求信徒的各人在神面前的意愿和托付。如果不同意就不能勉强(徒廿一14;林前十六12)。因为各人对主直接负责,要按神的旨意来服事(罗十四4;徒十三36)。

    如果教会和工人站在元首的地位上来发号施令,叫信徒服从,那就陷入罗马教廷的错误中去了,在基督教的历史上和现在的事实中不是没有的。另一方面信徒如同一盘散沙,各走各的路,各作各的事,并没有归为一体,就显不出教会的地位和作用,要使众人归为一体,必须脱离各人从属的关系,天然的生命,自己的志趣,信徒当让基督居首位,并当作生活的范围和追求的前程。

    四、以地而分

    教会以它的属天的地位,属灵的实际和永远的情况来说,的确是一个就是基督的身体和羔羊的新妇。然而教会以它在地上的存在、性质和功用来说,是分成许多的,很显然不能将全世界的教会聚在一起,加以统一管理,那就是成为一个属世的国度和组织,完全与教会属灵的真意不合。不能以基督为元首,让圣灵自由的运行,那样,现今在地上的教会是怎样形成和分别的呢?圣经对此也有很清楚的例证和指示。

    首先我们看到“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徒五11)。这里全教会不可能指全世界的教会,当然是指着耶路撒冷的教会。因为下面提到“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徒八13)。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的教会(徒十一22)。可见从五旬节起,那些信的人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以后教会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都建立起来(徒九31)。那些耶路撒冷遭逼迫四散的信徒,走得更远直到安提阿,在那里也建立了教会。所以,巴拿巴和保罗到安提阿,他们足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徒十一26)。这就是安提阿的教会(徒十三1),以后保罗和巴拿巴出去传道,在许多地方建立了教会,特别提到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徒十四21、23)。

    在书信中,更清楚地看到有许多地方的教会,如坚革哩教会(罗十六1)哥林多教会(林前一2),加拉太因为是一个省,有许多城镇,所以称为各教会(加一2),以弗所在书信中只称为圣徒(弗一1),但在行传中却称为教会(徒十九17)。可见教会是指圣徒说的,不是指一所会堂说的,以外还有老底嘉教会(西四16),帖撒罗尼迦教会等(帖前一1)。神的教会只有一个,但在地上却分成许多教会,为着聚集、管理、造就、工作、见证更为方便合用。教会是以所在的地方而分的,但其范围究竟有多大,是不是一个城只有一个教会,这是不能确定的。虽然以上所举的教会都是以城、市、镇为单位的,但城太大,或有别种原因,不可能全城的信徒都聚在一处,也可能有分成几家教会。

    罗马城中,在百基拉和亚居拉家中就有教会。也有其他几个家,常有一班人聚集的(罗十六3、5、10、14-15)。保罗写哥林多书的时候是在以弗所,也提到同在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徒十八1-3:林前十六19)。似乎他们无论在那里,就在家中有教会,此外,圣经也提到宁法和腓利门,都有教会在他们家中(西四15;门2)。可见教会的设立,不是什么人可以垅断或硬性规定的。是根据需要和当地当时的情况,随主的引导形成的。小城只有一个教会就够了,大城可以分成许多聚会,如住在罗马城一样,耶路撒冷全教会有上万人,显然也分成许多不同的聚会的地方,马可的母亲马利亚的家就是其中的一个(徒十二5、12、17)。

    但这并不是说有几个人就可以随便成立一个教会,而与当地已有的教会或其他神的儿女对立、隔绝。有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站在教会的地位上祷告(太十八18-20),但不能就算是一个教会,作为一个教会必须有一定的组成和内容,有圣灵的权柄和基督的见证。

    五、各自独立

    教会在地上是以地方而分的,每一个教会、每一个地方的教会有它的众圣徒,诸位监督、诸位执事(腓一1),在腓立比是如此,在以弗所也是如此,他们各自独立,互不干涉,也没有联合成为一个总会。总会只有一个在天上(来十二22-23),因为元首在天上。在地上若有总会,则必定另有人作元首,或有一个庞大的组织,由人来操纵管理,这样每个地方教会就不能直接听命于主而受人的支配了。不但坏人管理总会是不行的,就是好人掌管总会也管理不好,不能代替元首基督,代为发号施令,这只能由基督藉圣灵来执行。

    所以我们看到在启示录的异象中,有七个金灯台,代表七个教会,只有主耶稣在其中管理(启一11-12)。给七个教会的信也是分别写的,内容、话语并不相同,各教会的情况也不相同,主对一个教会的责备与称赞,不能换给任何别的一个教会。因此,应许和赏赐也不相同。七个教会的使者乃是七个星,不是一个星、二个星,要各自对本教会负责(启二-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不但各地方教会不能联合成为一个总会,不能由一个中心、机构、或领袖来管理统治,也不能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叫众教会都照样遵守。

    全世界基督教有许多公会和差会,公会是违反了各地教会独立的原则。差会可以属一个教会,但只是一个差遣工人出去传道的会,而不是一个教会,更不能成为一个管辖各地教会的母会。为保守教会各自独立是很重要的,否则母会错了,分会也必定跟着错了,一处错了,各处都要受它的影响。各地教会各自独立是很重要的。

    重要的是向人独立,而不是与主脱离。“以色列各支派的眼目都仰望耶和华”(亚九1)有主在各灯台中间行走,管理就够了。元首在天上,而不是在母会,总会在那里。以色列各城的长老负责各城的事(申十九12,廿一19)。新约教会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为本教会负责(徒二十17、28),不容许有野心家起来统治许多地方的教会。可是有些地方教会却失去独立的性质,形成一个特别系统,有共同的界限,有一致的规条,有统一的约束,有类似的作风,甚至对外发表共同声明,对内实行集中统治,但人所造的巴别塔必将瓦解,拆散荡然无存。

    何等可惜,明白真理的人,竟违反起初所传的,有所成就效果之后,竟想用人的组织方法维持,并想加以扩展,似乎要建立一个王朝帝国,很象罗马教皇的统治一样,所以神要亲自下手了,历来超地方的教会组织,都要腐代变质,所以神的教会和工人都不该越过自己的界限,越到别人那里去。

    六、互相联系

    各地方各自独立,但不是彼此毫无联系,因为同是神的教会,是属灵的一体,不能互相没有关联,虽然不是外面组织形式的,却是在主内时常相通的。从圣经看来,这种联系是常有的和必要的,起初在耶路冷成立了教会,后来使徒和四散的门徒到别处传道,作工,也成立了教会。由于使徒是不限于一个地方的,是为着众教会的,而当时使徒是住在耶路撒冷,以耶路撒冷为工作的中心。尤其是主耶稣亲自在这里工作过,圣灵首先在这里降临,是教会的发源地。所以有特殊地位是很自然的,因此,各处教会常与耶路撒冷教会发生关系。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就打发彼得、约翰去,要叫他们明白真理,接受圣灵是应当的(徒八14-17、25)。以后也曾打发巴拿巴到安提阿去看望那里的教会,帮助他们在真理上长进(徒十一21-26)。

    由于有人从犹太下来到安提阿,教训弟兄们要受割礼,遵守摩西的规条,引起辩论,而派保罗、巴拿巴和本会的几个人为此事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长老,他们聚会商议之后,又派人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并写信向他们问安,加以解释,这种在真道上的辩明和属灵的交通是应该的,并不象后世教会,所谓的母会,一切由它来管理,支配分会。使徒与各教会是工作的关系,各教会彼此是真道上的联系,而不是一种行政上的组织,直接的管辖权。当时外地教会信徒因犹太地有饥荒,将捐项送往耶路撒冷,也是出于自愿。而不是必尽的义务(徒十一28-30;林后八1-4)。各教会在困难时,爱心相顾,彼此接济,也是必要的。

    重要的是在爱中和属灵的联系,各处弟兄姐妹来往交通,彼此请安问候(罗十六2;林前十六17-19;彼前五13-14),互相了解关怀(弗六21-22;腓二25-26;西四7、9;林后八1;帖前三6),更重要的是彼此代祷(弗六18;西四12;腓一19;来十三18),和在真理上的分享亮光(西四16;帖前一7)。所以,不仅信徒各人之间,也是教会之间,“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勉强,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腓二1),是可以派人往来,或借通信、互相交通、帮助的。

    有的教会强调各自独立,以致闭门造车,唯我独尊与别处教会互不往来,毫无相通,以致陷于黑暗、错误和贫穷软弱之中,非常可怜,难道你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吗?难道神的话单临到你们吗?(林前十四36)有的教会**又**,关闭又关闭,缩小又缩小,真的成为几个人的小“教会”,其实是一些人为的小圈子,小团体,完全失去教会的地位和意义,所以各地方教会,行政上的独立是必要的,有属灵的交通和真道上的联系也是需要的。二者不能偏废,有人强调一方就否定另一方面,结果总是走极端,发生偏差,造成错误,引入歧途。不但圣经真理常有两面性,不可偏重一面,而且行事不可过分,应当持中(传七16-18)。

    对于信徒也是如此,个人灵修追求是重要的,但也要与那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前六11;提后二22)。我们与众圣徒在一起才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弗三18)。所以,圣徒与教会之间的联系和交通是很需要的。

    七、属天样式

    在地上有形的教会,究竟应当怎样建立,根据什么原则,采取那种形式,我们不能自作主张,随便设计,因地制宜。因为在神的工作中,没有一样是自由的、任意的,必须按着神的目的、计划和旨意。正如当摩西造会幕的时候,蒙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的样式”(出廿五9、40,廿六30,廿七8;来八5)。绝不能按摩西自己的意思,别出心裁去制造任何物件。大卫吩咐他儿子建造圣殿,也将殿各方面的样式指示所罗门,他所得样式完全是由圣灵的感动而得,且是神用手划出来的,使他明白(代上廿八11-12、19)。

    旧约会幕和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来八2、5,九11,十1),那些物件不过照着天上样式作的(来九23)。新约的中保和大祭司耶稣基督才是进入天上真帐幕里(来八6,九11、15、24,十二22-24)。新约的信徒“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来十19-22)。而这神的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提前三15)。所以天上有神的家,地上也有神的家(弗三15),地上的教会应有天上神家的样式,不可随便、自由、任意的建立教会,必须按着天上的样式。

    究竟什么是天上的样式呢?怎样知道天上的样式呢?神既然在山上曾指示摩西建造会幕的样式,不会不指示新约教会的样式,不过旧约的会幕是属世的圣幕和属肉体的条例(来九1、10)。它的尺寸、颜色、质地都是属物质的,也是外面的形状和可见的样式。而新约教却是属天、属灵、永远的,所以,样式不是指物质的建筑,外表的式样,也不是指属世和属肉体的规条,礼仪,节期等(西二16-17)。旧约的一切不过是影儿和预表。不是实体和精意。所以按着旧约所记载的,来使教会照样承办是不对的,不能按照字句,将旧约以色列人的事,以及各种律法,规条,条例搬到新约教会里面来,例如有的教派,会别,叫信徒守律法的规条,守节期、日子、不吃某些食物,设立利未城,成立祭司制度,也有的甚至根据旧约,以色列当时的情况,主张设立逃城,定规禧年等等,都是错误的。这些都命定到振兴为止,实体基督已经来到(来九10-11)。旧约已经废掉(来七12,八13,十9)。不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来七16)。作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义(或作圣灵)(林后三6-13)。

    所以教会的建立只能采取旧约预表的灵意,不能按字句照搬(林前九9-13)。教会应根据新约的明文教训,和当初教会的榜样。教会的样式只能根据圣灵的启示和圣经的教导。任何人不能自行设计,创立组织,改变教会为另一种形式。例如以一种“家庭”」形式,设有家长,代替教会长老。或“学院”,“修道院”,“社团”形式,设有团长、董事、理事、主任等等。这些都不是教会,最多不过是一种工人团体或工作组织,不能代替教会。

    样式固然要紧,而内容更为重要,只洗净杯盘的外面是不够的,重要的是看里面盛满什么(太廿三25、27)。当日的圣殿外面装饰得再好,若是里面成为作买卖的地方,不免要被折毁,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路廿一5-6)。所以教会应当有属天的样式,也要有属天的生命,不但要合乎圣经的模形,也要有圣灵住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