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份 初期教会人物 十九 特土良 (Tertullian 公元150-225年)(拉丁神学鼻祖)
    特土良在古教会历史中可说是位个性最强的人物。除了他的著作,我们对他的生平所知的不多。特氏生于北非的迦太基,先世乃富有之外邦人;父亲是位罗马的官。他是研究法学、哲学、史学、文学、又精通希腊文及拉丁文。学成后,可能在罗马执业律师。特氏本是个异**,私生活不大好。四十岁左右归主后,生活严谨,有清**的倾向。他娶了一个基督徒,在她去世后,特氏拒绝续弦。归正后不久,他回到迦太基,在当地作教会长老,直到离世。自悔改以后,他以从前同样毅力精神来研究基督教著作。一九七年起,他从事著述,以护卫阐释基督教要道为己任。在教会名作家中,用拉丁文写作的,他要算第一人。他的作品,文体流畅,思想活泼而包含讽剌,往往感人甚深。对神学上的问题,他无不以司法的头脑,作精确的判断,是以许多神学概念,在他以前,人们只能作模糊的理解,经他精确解明之后,就不复有所犹豫了。今天我们在神学上应用的专门名词,如“三位一体”、“实质”、“圣礼”、“救赎”、“功德”等,实为特氏首创。因此他真当得起拉丁神学鼻祖之尊称。特氏是位多产学者,著作之丰远超前人,只可惜留传下来的,仅三十一本拉丁文著作,其大部分希腊文作品都已失传。从内容观之,反映出他所关注的有三方面:基督教的真理与社会及政府之关系、抵抗异端维护正统信仰、及基督徒的道德行为。在其卫道文章中,他把拜偶像的谬理攻击得体无完肤,又反驳马吉安主义、诺斯底主义及神格唯一论(注一)等异端,故而坚持使徒管理的教会才是真理的储藏所,主张传统与圣经同一重要(注二),所以也只有正统教会有动用圣经之权。至于影响后世神学思想最大的著述,要算他为洛各思基督论(LogosChristology)(注三)所作的定义。特氏对于罪的感觉,是自保罗以后,较之任何基督教作家为深;他的言论思想大大的促进了拉丁教会中对罪与恩的概念。

    于二零二年,罗马皇帝在北非一带发动逼迫教会的运动,这种运动激起了特土良的清**本性,使他对孟他努主义的禁欲思想和出世态度(注四)深表同情,而大受影响。所以在他的实际生活小册子中,除行为道德指南外,也找到脱离世俗、禁欲修行等论说。最后,他于晚年离开了当时的大公教会,创设自己的教派。他努力教会工作,跟从者颇众。这位教父的学识确非平庸。常在句语转接之间,令人赞叹不已。他的名句至今还传诵人口:“雅典(哲学)与耶路撒冷有何相干?基督与柏拉图有何相通?教会与学府有何相同?”他轻视世间学问文化,宣称哲学文化为异端之母;他说“福音是最愚拙的哲学”,但“所以我才相信”。然而我们已经看到他怎样将世俗的学问变为服事主的工具。事实上,特氏的著作所包含的科目多不胜数,基督教第一本有关心理学的书也是出自他的手笔。特土良的性格就像北非土壤般坚硬,一如他的信仰口号:“忠于诫命、忠于律法。”不肯作任何妥协;其实,他所提倡教会要严厉执行惩治、禁食、禁止再婚等的标准,越过了圣经的要求。无怪乎当时教会里大多数人的行为不端,道德沉沦,他便毅然与他们脱离关系,转向孟他努的禁欲主义了。另一方面,特氏却又是为人真挚热诚。他曾对一群被捕而行将殉道的信徒发表演说,慰勉他们要以为主受苦为荣,因为会得到不能朽坏的冠冕;他说“殉道者的血,乃教会的种子”,这番说话,感人尤深。

    (注一)在这个异端勃兴的时期,许多伪经充斥教会,它们的作者惯常假托使徒的名义,往往使当时的教会真伪不分。适时有名为马吉安的人,拒绝旧约,又擅删新约(自编圣经正典),皆按自己喜恶来描画神的性情。归结说来,他们都是谬解圣经,断章取义。所以特土良才强调经文是教会财产,不容许异教派系有引用圣经的权利。(注二)特氏这个主张,原意为巩固教会,反却令教会“教会化”、“形式化”;且被天主教会用作为支持他们的教义的根据。(注三)洛各思基督论,主要是区别基督之神人二性,又说明神人二性联合耶稣一人身上。

    (注四)参十八章(注一);由于这派对罪的看法,故主张极严谨的生活纪律,苦修禁欲对付罪恶;如守独身、禁食、茹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