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首要之原理 第四节 教育对于救赎的关系
    “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

    人因罪而与上帝隔绝了。若无救赎的计划,则将永与上帝分离,在无穷之黑夜过幽暗的生活。但由于救主的牺牲,他可能与上帝复和。我们虽不能亲自到上帝面前,在自己的罪中也不能目睹他的圣面;但在救主耶稣里,我们便能见他而与他来往。“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是彰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上帝乃是“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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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14,4)我们被赎的代价——基督的生命和死亡,不仅是我们生命的应许和保证,也不仅是为我们重开智慧宝库的方法,更是上帝品性的一种启示,比伊甸乐园中未犯罪之人所知道的还要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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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既向人敞开了天门,他所赐的生命也就向天开启了人的心门。罪不仅使我们与上帝隔绝,而且同时也摧毁了人心灵中认识上帝的愿望和能力。基督的使命就是要破除这一切罪恶的工作。他有能力激发并恢复那因罪而致麻痹的良知,和那变成昏暗的心智,以及那堕落的意志。他向我们展开了宇宙间的一切财富,而且借着他使我们得到能力可以鉴别并接收这些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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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每一个人既借基督而有生命,照样,每一个心灵也借他而得多少神圣之光亮。各人心中不但具有智力,也具有灵力;亦即一种正义之感,一种向善之念。但也有一种反抗的势力,敌对着这些秉性。在各人的经验上,都显出吃了分别善恶树之果子的结果。在人的本性上有一种行恶的倾向,是一股不假外援而自己无法抵御的势力。唯有一种能力可以助其抵御这股恶势力,达到其内心所钦佩的理想。这能力就是基督。人的最大需要便是与这能力合作。在一切教育的努力上,岂不应以这种合作为最高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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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诚的教师决不以次等的工作为足。他非教学生达到其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就不以为满意。仅将技术上的知识授予他们,使之成为精明的会计员,熟练的技工,或成功的商人,是不能使他满足的。他志在以真理,顺从,忠孝,正直,以及纯洁等原理感化他们。这些原理将使他们成为巩固并提高社会的一种积极的势力。他所最希望于他们的,就是要他们学习无私之服务的人生大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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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心灵与基督相交,由于接受他的智慧为内心与生活的向导,又以他的大能为内心与生活的能力,这一切原理就必成为一种造就品格的活力。这种结合一经形成,学生便发现了智慧的“根源”并有能力可在自己本身上实现他最高尚的理想。他得到了今世生活最高教育的机会;且在今生所得的训练上,参加那包含永生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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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最深的意义而言,教育工作与救赎工作是合一的,因为在教育与救赎上,都有“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西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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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改变了的情形之下,真教育仍是遵依创造主的计划,就是伊甸学校的计划。亚当夏娃从直接与上帝往来而蒙训诲;我们则从基督的面上,得知“上帝荣耀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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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的伟大原理并未改变,而“是永永远远坚定的”,(诗111:8)因其乃为上帝品德的原理。教师的首要努力与恒久目的,就是要帮助学生明了这些原理,并得与基督来往,俾使这些原理成为一种人生的控制力。那接受这种目的的教师,才是真正与基督合作的人,是上帝的同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