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牧辅导学 第32讲
    第八课圣经对离婚和再婚的看法

    信徒与非信徒的离婚当时的教会事工已经传到地中海地区,有许多希腊人和罗马人信主。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二人中有一人信主,另外一个人还没有信主。其中一个要面对的问题就是离婚。有关于信徒之间的离婚可以依循圣经和教会法规来处理,但是,在这里,信徒考虑与不信的配偶离婚,以上的途径就不适用了。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并非「我要提供一个没有权威性的、和没有圣灵启示的意见」,而是说:「我要讨论一项当初主耶稣没有讨论到的问题」。为了未信的配偶,信徒应该尽量维系婚姻;同时,为了孩子着想,希望他们有机会归主。若是因离婚,把孩子交给不信的人扶养,将被视为异**,也就是「不洁净」的意思了。但是,若是信徒已经尽了一切的努力,不信的配偶还是不愿意维系婚姻,执意要离去,那么离婚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离婚是被准许的,却不是最理想的。分居的问题

    现代人以为「分居」总比离婚好些,以分居代替离婚的看法,绝非出自圣经。每当新约圣经出现「分开」一词时,若是与离婚有关,一定是指「因离婚而分开」。「分居」的作法是破坏了神的定规(林前7:5),使双方各执一词,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轻视神的警告。

    每一个教牧辅导都要知道,唯一使二人合一的方法,就是尽量不让他们分开,要他们用神的方法解决问题。分居是还没有经过离婚手续就已先行分离,这种作法违背了和睦的原则,是圣经严格禁止的。以这种歪风取代了圣经原则,完全破坏了和睦的真谛,令人进退维谷,使人被短暂的解脱所蒙骗。分居使得问题更行复杂,分居不但不会使双方「暂时冷静」,反而更火上加油;事实上,分居并没有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