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声的见证 第一次见证
    倪柝声1936年10月18日

    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徒26:29)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加1:15)

    家庭背景

    我是出身于基督教家庭。在我之上有两个姊姊。当家母生她们时,我的伯母不欢喜,因为我有一位伯母,一连生了六个女孩。按当时中国的风俗,是重男轻女的。所以当家母生了两个女孩之后,人说家母也要像伯母一样,生半打女孩后才会生男孩。那时家母虽未清楚得救,但也会祈求主。她对主说:“我若生一个男孩子,我就要把他奉献给你。”主竟然听了她的祷告,我就生下来了。日后父亲对我说:“妈妈未生你时,就已经应许把你献给主了。”

    得救与蒙召连在一起

    我是一九二○年十七岁时得救的。我得救前,心中大有交战,要决定是否接受主耶稣作救主,也要决定是否作主的仆人事奉他。多数人得救时所要解决的,是怎样从罪里被拯救出来;但在我,得救脱离罪与终生的事业是连在一起的。我若接受主耶稣为救主,同时也就要接受他为主。他不只要把我从罪中救出来,也要把我从世界里救出来。那时我怕得救,因为我知道一得救后非事奉主不可。因此,我的得救必须是双重的。我不能将主的呼召放在一边,而只要得救。要信主,就两方面都要有;不然,就两方面都不要。在我身上,要接受主,这两件事就要同时发生。最后的决定

    一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晚上,我独自在房间里,有坐卧不安之感,问题是要信主还是不信。起先我想不信主耶稣,不作基督徒;但不信又不安,里面起了挣扎。后来我跪下祷告。起初没有话祷告,但过了些时,我看见有许多的罪摆在面前,并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在我的一生中,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一面看见自己是罪人,一面也看见救主;一面看见罪的污秽,一面也看见主的宝血能将我洗净,使我洁白如雪;一面看见主的双手钉在十字架上,一面也看见主伸出双手来欢迎我,并对我说:“我在这里等候接受你。”这样的爱折服了我,我无法抗拒,就决定接受主作我的救主。以前看见别人信主耶稣,我就讥笑他们,但那一夜我不能笑。我流泪认罪,求主赦免。认罪之后,罪担就脱落了,人觉得轻松,心中充满喜乐平安。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知道自己是罪人,第一次经历喜乐与平安。以前或者也有喜乐与平安,但得救后的喜乐与平安才是真正的。那夜我一人在房间里,我似乎看见了光,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我对主说:“主阿,你实在恩待了我。”断送了前途现在座中至少有三位,是我以前的同学。其中有一位是魏光禧弟兄,他能见证我在校中是何等不得了的学生,同时也是了不得的学生。坏的方面,我是一个常犯规的学生;好的方面,神给我天生的聪明,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论文常是贴榜的。那时我是个青年人,有许多好梦,有许多计划,为自己的前途设想,以为自己的断案是好的。我谦卑的说,我若向世界去搅的话,很可能会有大成就;我的同学也能见证这件事。得救以后,在我身上有许多新的事发生,我先前的打算都空了,都完了,我的前途都断送了。这事在别人或许是容易的,在我却是艰难的,因为我有许多的理想、梦想与打算。从我得救的那一夜起,我开始过新的生活,因为永生神的生命进入我里面了。我的得救与蒙召事奉主是同时的。自那夜起,我没有一次怀疑我所蒙的呼召。在那一小时中,我决定了我的前途,一定永定。我知道一面主救我是为着我,但另一面主救我是为着他自己。主一面要我得着他永远的生命,一面要我来事奉他,并与他同工。我小时候不知何为传道,但渐长时,在我眼目中的传道乃是世上最轻微的事,是最下流的。那时的传道人,多是欧美牧师的雇工,须看牧师的情面,每月不过赚得八九块大洋。我根本无意要作传道,不只不作传道,也不作基督徒。想不到今日竟然拣选了我以前所看为轻微下流的传道职务。开始学习事奉主

    得救以后,我仍然在学校中,但对书本没有什么兴趣。别人带小说在课室中阅读,我就带圣经在课室中勤读。(虽然倪弟兄在课室中读圣经,但每学期考试时,总是得第一名——编者。)以后我想在属灵方面深造,就离开学校往上海余慈度所办的圣经学校受训练。但不久她就很客气的把我送回,我就回家了。送回的原因,她只说在那里住不方便。以后我知道,那时我的肉体未受对付,我要食得好,穿得好,早晨八时才起床。余慈度开始以为我是为着主的好材料,有前途;但以后发觉我的生活不行,就把我送回了。那时我很灰心,觉得我的前途完了。我甚至自问是否得救。是得救了!我以为自己很好了,以为有千万方面的改变了,那知还有很多没有受对付,没有学功课。我确知主已救了我,呼召了我,所以不能灰心。我承认自己是不好,但过些时会有进步。既然在属灵上深造的时候未到,我就决定再回学校。同学遇见我,也承认我改变了;但我的改变还不彻底,有时发脾气,有时出事。我有时候很像一个得救的人,有时候又很像一个未得救的人。因这缘故,我在校中就不够有刚强的见证;我对魏光禧弟兄传福音,但那时他并不喜欢听。(感谢主!经过倪弟兄的祷告与带领后,不久魏弟兄就得救了——编者。)

    自从得救之后,自然而然的就有爱罪人灵魂的心,盼望他们能得救,因此就在学校中开始向同学传福音作见证。作了约一年的工夫,没有一个人得救。那时我以为话越多,理由多,就能救人。我有很多话来讲主耶稣的事,但没有能力,叫听的人不受感动。

    为别人的得救祷告

    后来遇见一位西国的刘教士(MissGroves),她是和受恩的同工,她问我得救了一年,曾救了几个人。我怕她问,所以就低下头来,很惭愧的轻声答说:“我有传福音给同学听,但他们不喜欢听,听了也不肯信,这个罪就归在他们自己的身上罢!”她就很爽直的对我说:“你不能引人归主,是因为你与神有间隔,或有隐存的罪尚未对付清楚,或有亏欠人的地方等等。”我承认有上面的情形。她问我是否愿意立即清理。我说我愿意。她又问我:“你是怎样作见证呢?”我说:“我乱拉人来听,不管人听不听,我就开讲。”她说:“这是不对的,你应该先对神说话,然后对人说话。你也要向神祷告,将同学的姓名写下问神那一个是要你祷告的,按名日日为他们祷告。当神安排有机会时,就向他们作见证。”与她交通后,我就开始对付许多罪,例如赔偿、还债、与同学和好、向人认罪等等。在笔记簿中就写下六、七十人的名字,天天为他们祷告,将每人的名字都提到神的面前。有时每小时为他们祷告一次,在课室上也暗中为他们祷告。有机会时就向他们作见证,劝他们信主耶稣。同学常向我开玩笑说:“讲道先生又来了,我们来听他讲道。”其实他们是不听的。我又去见刘教士,并对她说:“你所告诉我的方法都作了,但为何不生效力呢?”她说:“你不要灰心,还要继续祷告,一直到有人得救。”**主恩典,日日继续祷告,有机会就作见证,并向他们传福音。再经数个月后,感谢主,在我的笔记簿中的六、七十位,除了一位未得救外,其余的人一一都得救了。

    要得圣灵的充满

    虽然有人得救,我觉得不满足,因为学校中、城市里还有许多人未得救,我亦觉得需要圣灵的充满。我就去见和受恩教士。那时我对属灵的事是幼稚的,我就问她,是否要被圣灵充满,才能得着圣灵的能力,才能使多人得救。她说:“是的。”我问她有何方法方能得着圣灵的充满。她说:“你要将自己奉献给神,让神来充满你。”我说,我已经奉献了,但当我看自己时,仍是自己。我知道神已经救了我,拣选了我,呼召了我;虽未完全得胜,但有许多罪恶与坏习惯都脱离了,有许多缠累我的事都放下了。然而我还是觉得缺少属灵的能力来应付灵工。她就对我提起浦力金(Prigin)弟兄的见证如下:

    浦力金弟兄是美国人,曾到过中国。他已是一位硕士,打算得一哲学博士。他感觉到属灵生命的光景不好,就有追求与祷告。他对神说:“我有顶多不信的心,有的罪没有胜过,也无能力作工。”两礼拜之久,特别祷告,求神用圣灵充满他,为要得着得胜的生命和能力。神就对他说:“你真要么?若真要,两个月以后,不要去考哲学博士,我用不着一个哲学博士。”他就觉得很为难。在他,哲学博士是最稳当要得着的;若是不去,真有点可惜。他就跪下祷告,与主商量,问主为什么不让他一面得哲学博士,一面作牧师。有一件事顶希奇,神要求了,就是要求了,神从来不和人商量。他那两个月是最痛苦的。到末了的一个礼拜六,他真是交战。是要哲学博士呢?是要圣灵的充满呢?是博士好呢?是得胜的生命好呢?别人可以得博士为神所用,他怎么不可以呢?他一直挣扎,一直同神商量,他真是没有办法。哲学博士可爱,圣灵的充满也可爱。但是神不肯让步。要得博士,就不能有属灵的生活;要有属灵的生活,就不能得博士。末了,他流泪说:“我顺服。虽然我二年之久学哲学,从小孩起,这三十多年中,一直都盼望得一个哲学博士的衔头,但是,今天为顺服神的缘故,只好不去应考。”他就写信通知学校当局,他礼拜一不去应考,从此永远不要哲学博士了。他一夜顶累,第二天上讲台,他无道可讲,他就简简单单把顺服主这段事讲给大家听。那一天,在那里有四分之三的人流泪得了复兴。他自己也有了力量了。他说:“我若早知结果是如此,我就早顺服了。”后来他的工作甚蒙主祝福,并且他是一个认识神很深的人。

    我在英国时想去美国会见他,但他已被主接去,所以无人可见了!当我听见他的见证后,就对主说:“我愿除去与神中间一切的间隔,来得圣灵的充满。”从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二年中,我至少曾向二、三百人认罪。再经过一件一件严格的审查过,我还是觉得与神之间有间隔,不然我一定会有属灵的能力。经过多方的对付,还是得不着能力。

    接受神的对付

    我记得有一日要去讲道前,打开圣经要找题目,顺手就翻到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除你以外,在天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读后就对自己说:“诗篇的作者能说这话,但我是不能的。”那时就发觉我与神中间是有隔膜。

    今日我的妻子不在场,我可以把我与她婚前的一段故事提一提。十数年前,我与她很有感情,那时她还未得救,当我向她提到主耶稣的事,并劝她相信时,她把我当作笑柄。我对她的关系到底是如何呢?说起爱来,我是爱她,但我让她笑我所信的主。同时我也想一想,到底是主在我心中有地位呢?或是她在我心中有地位呢?我能说,少年人一落到爱情中,就很难将所爱的人放下!我在神前曾表示肯放下,但在心中我不肯。我再读诗篇七十三篇时,对神说:“我不能说,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因在地上我是有所爱。”当时圣灵指示我说:“这就是你的拦阻。”那一个主日我也讲道,但不知道所讲的是什么。我心里求神多多忍耐,求神先给我力量,以后我才放下她。我请神慢一点来对付这事。但是神从来不同人讲理由。那时我打算到边荒的西藏去布道,并向神提出好些事,或者能使神不向我提要放下我所爱之人的事。但神的手一指到那件事,他是不肯收回的。无论怎样祷告都通不过。在学校亦无心读书,追求圣灵能力又得不着。我的心难过,多祷告,我以为苦求能转变神的心。感谢主,一直要我学习拒绝自己,放下天然的爱情,专心的来爱他;不然,今日我在他手中是无用的人。他用利刀来砍断我的天然生命,使我在世学所未学过的功课。

    有一早晨我讲道,下午回到房中很难过,对神说,下礼拜一要去读书;同时亦追求圣灵的充满,并基督爱的充满。两周之内我仍不能说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的话。感谢神,他的爱充满了我,我终于肯放下她,大声宣告说:“放下她罢!永非我的人!”这样宣告之后,我就能说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的话。那一天,虽未到三层天,可以说已到二层天。我看世界变小了,好像只有我一人腾云驾雾于天上。我得救的那一夜,我的罪担全脱落,但放下我所爱的人那一天(这是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晚的事),我的心中一点霸占的东西都没有了。

    到下个礼拜就开始有人得救了。魏弟兄(我同班的同学)能为我作见证,我本来是很讲究服装的,我穿有红点的绸缎长袍,那一天我就脱下讲究的衣履,而穿上老旧俭朴的衣履。我跑到厨房里,煮浆糊,拿了一大束的福音标语到街上张贴在墙上,并分发福音单张;这在那时的福建福州,尚是首创之举。

    一九二二年下学期,在学校中开始福音工作,有多人得救。我天天为记在簿中的同学祷告。一九二三年起,我们开始用借或租来聚会的地方,广传福音,那时约有数百人得救。凡名记在簿中者除一个未得救外,其余全数得救。这是证明神答应这样的祷告。神是定规你要为罪人祷告,他们才能得救,这数年中更能证实此事。

    学习顺服的功课

    一九二三年我们有七位同工,我与另一位比我大五岁的同工是领头的。我们每周五有同工聚会,其余五人都是听我们二人争执。那时我们都年轻,各有各的看法。我说他错,他说我错。那时我的血气未受对付,常发脾气。今日(一九三六年)我会笑,那时我很少笑。二人争执时,我承认错多,但有时候他也有错。我对自己的错容易赦免,对别人的错却不容易赦免。周五我们相争,周六我就去年长的和受恩姊妹那里,控告比我大五岁的那位同工。我说:“我告诉那位同工某事应当那样作,但他不听,你要向他说话。”和姊妹说:“他比你大五岁,你应当听他的话而顺从他。”我说:“是不是有道理或没有道理都要听他呢?”她说:“是的,圣经说年幼的应当顺服年长的。”我说:“这样我是作不到的,基督徒也该按道理行事。”她说:“你不要管有理或无理,圣经是说,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我心里生气说,圣经为什么这样说?我要发脾气又发不出来。

    每次周五起争执之后,我就去见她,向她诉苦;但她又引圣经的话,要我顺服年长的。有时周五下午相争,晚上我哭了一场,第二天就去见和教士,向她诉苦,以为她能为我伸冤,但周六晚我回家时还要哭一场。我是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出生。有一次的争执,是我有好的理由,我以为去告诉她,她必定会看出我的同工是错的,并支持我。但她说:“某某同工错不错是另一件事,今天你在我面前这样控诉弟兄,像不像个背十字架的人呢?像不像羔羊呢?”给她一问我实觉惭愧;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我的言语和态度,的确不像一个背十字架的人,不像羔羊。在这样的光景中,我学习顺服年长的同工。那一年半里,我学了一生中最宝贵的功课。我的头脑充满许多的理想,但神要我进入属灵的实际。那一年半给我认识什么是背十字架。今日(一九三六年)我们有五十多位同工,若不是在那一年半中学了顺服的功课,恐怕我无法与任何人同工。神将我放在那样的环境中,要我接受圣灵的管治。在那十八个月中,我没有机会出主张,只能哭泣并痛苦的忍受。若不是这样,我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是一个难受对付的人。神要将我的七棱八角磨掉,这是不容易的事。但感谢神,赞美神,靠着他的恩典将我带过去了。

    我现在可以对年幼的同工说,你若经不起十字架的磨炼,就不会成为有用的器皿。只有羔羊的灵-温柔、谦卑、和平,才是神所喜悦的。你的雄心、大志、干才,在神面前都是无用的。我走过这条路,我必须常常承认我的错处。我一切的事都在神的手中。问题不在于对不对,乃在于像不像背十字架的人。在教会中,对与不对都没有地位,算得数的乃是背十字架,并接受十字架的破碎。这才能流露神的生命,并成就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