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基督教的宣教模式(二):启蒙运动时期(1750-1850)
    I.主要历史事件

    1.从理性主义到启蒙运动

    自十七世纪开始,许多思想家如笛卡儿(ReneDescartes,1596-1650)、斯宾诺沙(BaruchSpinoza,1632-1677)、莱布尼兹(GottfriedLeibnitz,1646-1716)等人都强调人理性的功能,于是产生「理性主义」(Rationalism)的思想。

    笛卡儿是法国的数学家,也是虔诚的天主**。他为了响应当时的怀疑主义,而提出「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sum)的名言。斯宾诺沙是被逐出犹太教的泛神论者[1]。他否定超自然神的存在,而相信大自然就是神的实体。莱布尼兹则是德国的基督**,他以本体论证明神的存在,并认为神是所有物体之源,祂是那最高的「纯体」。

    当理性主义主宰欧洲大陆的哲学思想时,英国也产生了「经验主义」(Empiricism)。经验主义哲学家强调人类感官的经验在知识产生中的作用。因为理性不能单独运作,必须藉助于经验所取得的数据或证据,才能去判断或解释。在英国最有名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包括如清**哲学家洛克(JohnLocke,1632-1704)、爱尔兰主教柏克莱(GeorgeBerkeley,1685-1753),及怀疑论者休谟(DavidHume,1711-76)等人。休谟的怀疑论,影响了十八世纪的康德,及二十世纪的罗素。

    在神学上,则有「自然神论」(Deism)的兴起。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神在创造这个世界之后就离开了,并任由人去管理和发展。因此他们虽然不否定神的创造及存在,但是否定神迹、道成肉身、预言及祷告的功效等。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中,如杰佛逊、富兰克林等人,大多是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甚至在宣教策略上,也曾产生重大的影响。

    到了十八世纪,这些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潮风靡全欧洲,后世称之为「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启蒙运动的主将是法国的鲁索及伏尔泰。鲁索(Rousseau,1712-78)是个言行不一的思想家。他曾经是基督**,后来改信天主教,最后成为自然神论者。他自由放任的儿童教育理念,对近代教育有长久的影响,但是他却将自己的五个孩子遗弃在孤儿院里。他在1762年出版的《民约论》中,所提倡的突破性观念,即政府是一种「社会契约」,成为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及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础。

    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虽是他的笔名,而不是他的本名,但是后人却只知道他叫伏尔泰。伏尔泰与鲁索相似,虽相信有神,却拒绝任何教条与教规,他也无情地攻击教会。他为当年风行一时的《百科全书》(Encyclopedia)撰写的文章,鼓吹自由思想、启蒙观念,引发了法国大革命的浪潮。

    2.民主革命运动

    在十八世纪下半,美国独立战争(1776年)及法国大革命(1789年)是影响重大的两个事件。两者基本上都是启蒙运动思想在政治改革上的实践,但是结果差异很大。

    美国独立战争是在美国灵性的「大奋兴」之后发生的,又有后续的「福音复兴运动」支撑,因此民众的灵性及道德基础较稳固,所以民主的改革较能够循序渐进。《独立宣言》虽然采用鲁索的政治哲学,但是仍以神为最高权威,并以「不证自明的真理」来证明他们的要求正当。另一方面,美国宪法第一条规定政教分离,并准许言论和**结社自由。因此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世俗化的现代化国家。

    法国大革命却在人民灵性低落的状况下产生,以致后来功败垂成,与美国独立战争两者有鲜明的对比。法国大革命的背景因素之一是经济因素,当时贵族及教会拥有全国大部分的土地,贫富悬殊严重,引起农民及中产阶级不满。1789年革命爆发后,所通过的《民权宣言》,虽然高唱「自由、平等、博爱」,教会却并没有拥有自由。结果天主教会财产被查封,神父和修女被迫还俗,宗教团体被查禁。暴民甚至将巴黎圣母院教堂的圣母像砸碎,另外雕了一座「理性女神」取而代之。1792-93年间,革命党将法王路易十六、贵族和主教们,全部送上断头台。在1993-94年,暴民的恐怖统治达到最高潮,巴黎的「人民法庭」将数万人送上断头台,甚至革命党的领袖也被砍头。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战争英雄拿破仑在1795年,取得了政权,又恢复帝制,法国的民主革命终告失败。

    另一方面,由于拿破仑在欧洲各地引发战争,使欧洲各国自顾不暇,天主教及基督教的海外宣教都大受影响。再加上理性主义思想的冲击,欧洲教会灵性低迷,敬虔主义的热潮也消退了。因此使基督教宣教的基地由欧洲大陆(原以德国为主),转至英、美两个英语系国家。因此十九世纪以后,80%的基督教宣教士来自英、美两国。

    3.工业革命

    由于近代的科学,是在基督教(新教)为主的地区内,特别是英国开始发展的,所以很自然地,「工业革命」乃是在十八世纪从英国开始萌芽的。「工业革命」的影响深远,特别在下列几方面:

    (1)社会由农业社会转型至工业社会,许多城市社会开始出现。贫富悬殊的现象更趋严重,贫民窟开始出现。而且工人薪资低、工作时间长,许多童工在龌龊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苦不堪言。劳工阶层成为社会上最受欺压的一群人,而教会也忽视他们的存在及需要。

    (2)由于原料及廉价劳力的缺乏,导致英国的殖民主义及奴隶贩卖的兴起。为了获得廉价的劳力,非洲的黑奴被俘虏、贩卖至英国、加勒比海及美国。为了掠取工业生产的原料,英国积极地在印度、非洲各地建立殖民地。因此十八、十九世纪的殖民主义,与十七世纪以前的殖民地不同。之前是为了建立通商的基地,现在是为了掠夺资源。

    (3)最后,欧洲工业国家的富强,也逐渐带来他们的种族优越感及帝国主义思想。甚至在宣教事工上,也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

    II.两次基督教的灵性大复兴运动

    1.美国的「大觉醒」运动(GreatAwakening,1726-1760)

    美国的「大觉醒」是由爱德华滋(JonathanEdwards)在纽英伦区展开的,之后怀特菲尔德(GeorgeWhitfield)在大西洋两岸又掀起另一波大奋兴的浪潮。这些灵性的复苏运动,对1776年的美国独立战争,有正面的影响。

    十七世纪的美洲殖民地人民,几乎都来自于英国,其教会背景以清**的「公理宗」(CongregationalChurch),和英国长老宗(PresbyterianChurch)为主。另外还有英国国教,及由威廉斯牧师(RogerWilliams)领导的浸信会(BaptistChurch),其成员很多来自英国浸礼会。

    十八世纪初开始,新英格兰地区的教会,已逐渐失去拓荒者原有的宗教热诚。因着商业的发展,物质主义使得教会死气沉沉,人们对信仰的事很麻木,去教会的人数不到百分之五。「大觉醒」起先是由纽泽西州的荷兰改革宗教会开始的,后来扩及沿海的东岸各州。但是使「大觉醒」运动造成极大的影响力的关键人物却是爱德华滋。

    爱德华滋(1703-58)出生于新英格兰的康涅狄克州的牧师家庭中,他在1724年毕业于康涅狄克学院(即后来的耶鲁大学),1727年接任他的外祖父担任麻州北安普敦公理会的牧师。在1734年,他讲了一系列「因信称义」的道,因此点燃了属灵大奋兴的火。

    爱德华滋是一位学者型的牧师,着作极丰。他讲道绝不煽情,乃是逐字读他的讲稿。但是圣灵的工作,却使人们成群地接受耶稣基督。爱德华滋后来自己记述说:『神似乎亲自来到镇上:人们从来没有像那时那样充满爱心,也从来没有像那时那样充满快乐,可是又充满痛苦。几乎在每间屋子里,都可以见到神在那里工作。』[2]

    「大觉醒」影响到麻州及康州,并在1740年达到高峰。在新英格兰约三十万人口中,有二万五千至五万人决志信主加入教会。也在同一年,怀特菲尔德来到新英格兰旅行布道。怀特菲尔德(1714-70)出生于英国,与韦斯利兄弟先后毕业于牛津大学。他是十八世纪最伟大的巡回布道家,也是第一个用露天布道的方式,向群众布道的人。后来十九世纪的慕迪(D.L.Moody),及二十世纪的葛理翰(BillyGraham),也都沿用他的方式举行布道大会。

    怀特菲尔德的巡回布道恩赐,使新英格兰「大奋兴」的火,更是燃遍了北美洲殖民地的各处。他于1738年至1770年曾在美国有七次旅行布道,对美国的「大觉醒」运动,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数年之内,约有一百五十个教会受到影响。许多牧师被复兴,教会再次恢复了活力。宣教事工受到激励,教派间的隔离被打破,高等教育受到重视,宗教自由为政治自由铺路。这一切都为美国独立战争,建立了坚实的属灵和道德基础。

    2.英、美国的「福音复兴运动」(EvangelicalRevival,1787-1825)

    几乎与美国的「大觉醒」运动同时,圣灵也在大西洋彼岸的英伦三岛,掀起了一个影响深远的「福音复兴运动」。首先在1735年开始,在韦尔斯有一个「韦尔斯大复兴」,怀特菲尔德就是在这里信主的。然后在1738年,约翰韦斯利(JohnWesley)也在一个莫拉维亚宣教士的分享会上,被这股属灵的热流所复兴。

    约翰韦斯利是一个勤奋的布道家,一生中曾骑马旅行布道达二十五万哩之远!他也极擅长组织,将教会的会众编组成「小组」及「班」,以便彼此督促、互相代求。他的弟弟查尔斯韦斯利则是多产的圣诗作者,共写了七千多首圣诗。有人说赞美诗对福音奋兴运动的贡献,不下于讲道。后来由于英国国教抵制约翰韦斯利,不准他在英国国教的教堂讲道,他被迫只好在户外的帐棚中布道,结果大批的劳工及下阶层人士信主。这批信徒虽然都在英国国教的体制内,却不被接纳。后来当约翰韦斯利逝世后,就成立了「循理会」(MethodistChurch)。循理会打破传统,使用许多平信徒讲员,并设立了「巡回讲员」的制度。

    这个「福音复兴运动」不但是近代福音派运动的先驱,而且在社会改革上(如禁止贩奴、狱政改革、改善劳工环境等),贡献良多。在废除奴隶制度的奋斗上,英国上议院的威伯福士(WilliamWilberforce)爵士,是贡献最大的一位基督徒。他经过三十多年不屈不饶的努力,终于使英国国会在1807年通过了禁止贩奴及蓄奴的法案。这些社会改革及大批的中下阶层人士的归主,也遏止了英国政治及宗教的大灾难。

    另外一个重大的贡献,乃是基督教教育方面「主日学」事工的兴起。这个原本是为失学的劳工及农人预备的「识字班」,后来却成为教会中基督教教育最重要的一环。主日学是由循道会的会友包尔(HannahBall)发起的,然后由圣公会的雷克斯(RobertRaikes)发扬光大。英国的「主日学协会」是在1803年成立的。英国的主日学运动,带动整个社会向全民义务教育跨出第一步。美国的「主日学协会」则是在1824年成立的。

    这个「福音复兴运动」(美国有人称之为「第二次大觉醒」),十九世纪初也在北美洲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力。由于「福音复兴运动」的影响,在1800年左右,美国民众去教会的人数,已经比独立前增加了一倍[3]。另外单单是循道会的信徒人数,就由1800年不到三千人,增加到1830年的十七万五千人,其中还包括印地安人及黑人[4]。也建立了许多福音派的神学院。

    III.克理威廉及近代宣教运动

    1.克理威廉(WilliamCarey,1761-1834)

    在宣教方面,这些一波波的灵性复苏运动所埋下的种籽,更使十九世纪初开始的「近代宣教运动」蓬勃展开。其中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的克理威廉是一位传奇性的人物,因为他几乎独力开创了一个新的宣教世代。他的宣教理念及作法,迄今仍是基督教宣教策略的主流。

    克理威廉1783年受洗,原为鞋匠,没有受过多少正规的教育,但是后来经由自修成为牧师。他深受爱德华滋神学的影响,因此萌生海外宣教的异象。1792年他所发表的有关宣教异象的论文:《基督徒当竭尽所能引领异**归信》(AnEnquiryintotheObligationofChristianstouseMeansfortheConversionoftheHeathen),打破过去因为偏激的加尔文主义带来的固步自封的观念。他强调耶稣的「大使命」,适用于所有的基督徒。同年他在一次讲道中,提出「期待神作大事,竭力为神作大事」(ExpectgreatthingsfromGod,attemptgreatthingsforGod.)的名言。

    因着他的激励,「浸信传道会」(BaptistMissionarySociety)在1792年创立。这是「福音复兴运动」所创设的第一个海外宣教组织,而克理威廉也成为该组织的第一个宣教士。他于1793年到达印度孟加拉国,四十年之久,他殷勤地工作。他开设染布厂,以「织帐棚」的方式自立更生。并且学习各种印度方言,到他去世之前,他与同工已完成总计约三十几种语文的全部或部分的圣经译本。另外他还出版了几种字典、文法及印度书籍英译本[5]。他虽然没有受过很多的正规教育,但是神所给他的语言恩赐,却是空前绝后的。

    克理威廉在其它方面也有许多建树。他开办基督教学校,创建一所大学;1820年成立印度农学会,改良农业;研究植物学,后来甚至获得英国皇家科学院「植物学院士」的荣衔。他也领导废止杀婴、童妓、寡妇殉葬等陋习的运动,在1829年获得成功。他成为激励他人投身宣教的「触媒」,也成为近代宣教士的典范,因此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

    2.宣教组织(VoluntaryMissionSocieties)

    在「浸信传道会」成立之后的一、二十年内,欧洲各国都纷纷开始成立宣教组织,并差派宣教士到海外,蔚为风潮。这些自愿的宣教组织,有一些共同的特色,其中最主要的是:

    (1)平信徒扮演重要的领袖角色;

    (2)有明确的宣教目标,并能招聚广泛的支持;

    (3)大多数是不在宗派教会的组织内,较能集中资源。

    例如在英国成立的差会就有伦敦传道会(LondonMissionSociety,1795)、伦敦圣教书会(ReligiousTractSociety,1799)、英国圣经公会(British&ForeignBibleSociety,1804)等。而圣公会及循道会也设立了他们宗派内的宣教组织。在欧洲方面还有荷兰差会(1796)、巴色差会(BaselMissionSociety,1815)、巴黎传道会(1822)等组织的建立。

    美国的各宗派,也在属灵复兴的浪潮下,都纷纷成立宣教差会。十八世纪末,有好几个宣教组织成立,都是针对印地安人的宣教而设的。到了十九世纪初,目标就转向普世宣教。于是新的宣教差会开始成立,例如以公理会为主的「海外传道会」(AmericanBoardofCommissionersforForeignMissions)于1810年成立,并在三十年内差派了694位宣教士。另外美国的「浸信差会」是在1814年创立的,其中最有名的宣教士,是到印度及缅甸宣教的耶德逊(AdoniramJudson)。而美国圣经公会则是在1816年成立的,对协助宣教士翻译圣经及印刷、发行圣经,贡献极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的宣教士,义无反顾地迈向宣教工场,牺牲极为惨烈。据统计在1790-1850的六十年间,到达非洲的宣教士,只有极少数活过两年以上[6],大多数在疾病、野兽及土着的攻击下殉道了。然而前仆后继地,有更多的宣教士接替他们迈向宣教工场,因此开启了这个伟大的宣教世纪。

    IV.主要宣教策略

    克理威廉是基督教最伟大的宣教士之一,他采用了许多非常有创意的宣教策略。因此以他所采用的这些策略,不但可以代表这个时期的方针,很多直到如今仍是基督教宣教策略的主流。他在基督教宣教史上的地位,就好比利玛窦在天主教的地位一样崇高。也有人将他与马丁路德相提并论,认为他对宣教的先知性创见,使他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并不为过。

    1.广传以当地语文翻译的圣经

    由于受到宗教改革家的影响,以各国的文字翻译及发行圣经是基督教圈子里宣教士的共识。克理威廉终其一生,全力以赴地翻译圣经,他甚至将宣教中心变成语言中心。他首先完成了孟加拉国语的圣经翻译工作,后来又与其它同工合力翻译了另外五种语言的全本圣经、二十三种语言的新约圣经,及十种其它语言的部分圣经。各国的圣经公会则赞助其印刷及发行。

    迄今,圣经的翻译及发行,仍然是基督教海外宣教的最首要工作之一。因此目前圣经已经有将近三百种语文的全译本,另外还有两千多种语文的部分译本,其中大多数是由圣经公会及威克里夫翻译社(WycliffeBibleTranslators)所译。天主教由于政策的缘故,在圣经的翻译方面就相当保守,一直到将近二十世纪中叶,才开始改变。

    2.用各种方式及途径传福音

    为了经济上自立,克理威廉建立了染布工厂,又设立农场及学校,这是近代的所谓「创启式宣教」(CreativeAccess)的雏形。他认为宣教士应该尽可能在经济上达到自给自足,后来有些宣教士也效法他的作法,纷纷建立医院、学校,以教育、医疗、农业、科技,甚至贸易的途径来配合宣教。

    由于「福音复兴运动」的影响,当时的宣教士,并没有把「传福音」与「社会改革」视为截然对立的,相反地他们认为这两者应该是是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事工。所以克理威廉在印度极力地为寡妇殉夫、童妓、种性阶级歧视等社会上不公不义的现象大声疾呼,并竭力奔走,终于获得成功。

    3.尽快建立当地的教会

    早期莫拉维亚宣教士不喜欢成立有组织的教会,宁可维持一种松散的信徒团体型态。克理威廉则强调教会的重要性,并依据浸信会的组织结构,建立自主性较大的本地教会。这些教会虽然与英国的浸信会有关连,却不在其管制之下。这种比较独立的教会型态,与其它差会所建立的教会相比,更显示出其优越性[7]。

    但是他的观念显然是超越时代的,大多数的宣教士并未沿袭他的观念和作法。因为大多数的宣教士是由各宗派所差派,所建立的教会也就自然隶属于各国的不同宗派。因此后来也渐渐造成宗派间的竞争,影响彼此的合作与合一。同时,由于启蒙运动及工业革命的影响,西方宣教士的种族及文化的优越感渐渐明显,他们往往将殖民地的教会视为未成年的「孩童」,总是将最后的决策权牢牢抓住,不肯尽早赋予本地教会自主权,这都影响到本地教会的成长。

    4.尽快培育本地同工

    虽然当时还没有所谓的「三自政策」(自立、自养、自传),但是克理威廉却有先见之明,极力培育本地同工。他施洗的第一位信徒,后来成为当地极有恩赐的巡回布道家。他也重用女宣教士,去向那些被局限在深闺里的妇女传福音。这在当时也是个创举。在1805年他就已经开始宣告他的这种策略,1819年他更设立了「西蓝波学院」(CollegeofSerampore),以训练本地的同工。

    因此当天主教的宣教仍在强调「适应」(Accommodation)的策略时,基督教却已开始强调「本土化」(Indigenization)的策略。前者要求各地教会尽可能仿效西方罗马天主教的型式,后者则在原则上鼓励本土化。当然在实际运作上,基督教并没有比天主教好多少。因为西方宣教士仍然以西方教会的组织,移植到本地教会上;在本土化的程度上,西方宣教士也拥有最后裁决权。但是至少本地信徒可以用自己的语言来唱诗、读经、崇拜。

    5.了解当地「非基督徒群体」的文化、背景及思想

    克理威廉同时代的宣教士往往将西方的文化强加在本地信徒身上,他们禁止非洲部落的舞蹈、太平洋群岛的花环、印度尼西亚的族屋,视之为「异教习俗」。克理威廉却认为,要向印度人传福音,不仅要学会他们的语言,而且要学习他们的文化及思维方式。克理威廉本人对印度的语言、文化、习俗、植物极为精通,他和他的同工甚至将许多印度文学及印度教经典译为英文[8]。虽然他为此曾遭受批评,但是他认为这是建立本土化教会所不可或缺的,而且事实上这对他的宣教工作帮助极大。

    但是后来他的观点逐渐被别人接受,有许多的宣教士仿照他的方式,开始对当地文化予以深入的研究。因此十九世纪时期的「文化人类学家」,很多是出身于宣教士的背景。

    参注:

    1《基督教二千年史》,海天书楼。1997年,487页。

    2同上,441页。

    3DavidBosch,TransformingMission,Orbis1991.p.279.

    4《历史的轨迹》,438页。

    5《基督教二千年史》,572页。

    6RalphD.Winter,“FourMen,ThreeEras,TwoTransitions:ModernMissions,”inPerspectivesontheWorldChristianMovement,WilliamCareyLibrary,1999,p.255.

    7StephenNeill,ChristianMissions,Eerdmans,1964,p.264.

    8GreatLeadersoftheChristianChurch,ed.byJohnD.Woodbridge,Moody1988.p.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