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阅读 9 译经与释经
    教会所受的**过去以后,想不到所受的痛苦会来自圣经!因为对圣经的解释不同,产生了许多的纷争;而在另一方面,圣经无私的道德标准,给不能遵行的当权派极大的不便和不安。于是,一二二九年的土路斯大会(SynodofToulouse)决定,禁止平信徒拥有圣经,任何翻译尤在禁止之列。

    但从人民手中取去圣经,就是使社会失去道德的准则,播下了败坏的种子。不到一百年后,巴黎大学教授道德家尼哥拉·克里孟(NicolasPoillevillaindeClamanges,1367-1437)就指出,忽视圣经是道德败坏的根源。

    圣经是神的旨意,用人的语文写出来,为的是要把神的旨意传达给世人,使人信而得到救恩,使人领受而遵行,在地上过荣耀神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有译经与释经。

    译与释

    译经与释经既是异名,在理论上应该是两回事。但在实施上,很难绝对区分。不但在习惯上,许多译本都附有注解;即使是没有加注解的译本,在用字上遇到可有几个不同的选择时,译者取此而舍彼,在基本上就是决定其意义,也就同于释经。

    人类基本上有社群性向,所以寻求传通,表泄自己的意见。因为心中有了先存的意见,所以在听受别人的话,读别人的文章,总是把自己的「成见」加进去;如果有机会的时候,也会表达出来。英国大文学家约翰生(SamuelJohnson,1709-1784)在他一七五五年着名的《英文大字典》里面,也不免注入自己的意见,对patron一词给下了近乎刻薄的定义。文艺复兴的文学泰斗伊拉斯谟(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一生喜欢为文讽刺假冒为善,在他的希腊文——拉丁文新约全书中,也不时借题发挥。其中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十二节,伊拉斯谟注释说到神父「被允许**,可以自由蓄几个妾,只是不可娶妻。」使读者不得不揣测,这与他自己出身为神父的私生子有关。虽然罗马天主教为了维系信仰统一免陷于混乱,仍奉行耶柔米(St.Jerome)的武加大通俗拉丁文译本圣经(405年),但伊拉斯谟批判了其中许多误译,自然也影响注释。

    在英国,因为地理上与欧洲大陆有海峡相隔,思想上也发展成趋向独立。早在一三八○年,威克里夫(JohnWycliffe,1329-1384)将当时通用的拉丁文圣经译成中古英文,以启迪教化人民。

    宗教改革运动,印刷术的发明,都有助于圣经的译成多种语文。在另一方面,圣经的普译,印刷术的普及,也有助于宗教改革。圣经真理的光辉,「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一一九130),可以照亮教皇制度下无知和腐败所造成的黑暗。神的话是他的权能。

    一位英国青年学者廷岱勒(WilliamTyndale,1494-1536),在与崇奉教皇的罗马教学者辩论时,说出预言性的壮语:

    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规条;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几年之内,我要使扶犁耕田的农家孩子,比你更懂圣经!

    廷岱勒的话,实在可追溯到伊拉斯谟的源流。在新约圣经绪言中,伊拉斯谟写道:

    我能希望每位妇女可以读福音书和保罗书信。当圣经译成每种语文的时候,不仅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连土耳其人和回**,也可以读了明白。……扶犁的农夫可以吟诵经文,织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韵律中吟唱圣经语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讲述圣经故事,消除途中的闷倦。

    一五六○年日内瓦圣经的出版,是廷岱勒壮语的实现。在一五二四年渡海往欧洲大陆。(因为英国那时还未归于更正教,情势所迫,不能在国内自由译经。)流浪十年之内,廷岱勒把新约及大部分旧约圣经,从原文译成了现代英文!新约全书早于一五二六年出版;一五三六年,廷岱勒为译经而殉道,工作由别人继续完成。

    廷岱勒燃烧的信念,最后倾奠上自己的生命。日内瓦圣经出版后,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圣经。所谓英王雅各钦定本(KingJamesAuthorizedVersion),有百分之九十是根据廷岱勒的日内瓦译本;以后的各种译本,也大部分取法于日内瓦圣经,由此可见其译文之严谨与高明了。现行的钦定本,修订虽已达五次,却只是因字的结构拼法不同,或字义因时间变迁,为了避免误意,作最低限度修订。廷岱勒十年勤劳工作的成就,比亚力山大大帝十年征服半个地球的勋绩更伟大,影响更深远,更永久。

    注释的问题

    虽然英王雅各钦定圣经,取据日内瓦译本那么多,但那位用他名字的英王雅各,饮水却不思源,对日内瓦圣经大表其不满。这个有名的故事是这样的:

    英国女王伊利沙白一世,于一六○三年三月逝世;因她未曾结婚,没有王嗣,由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继承大统,是为英王雅各一世(KingJamesI)。他是一位很热心,而有神学知识的王。他曾经出版过《灵鬼论》(Daemonologie,1597)兼论天使及鬼魔,是此类作品之中最早的;他自以为也能释经。在就英王位第二年,一六○四年,就在泰晤士河上的翰浦屯宫(HamptonCourt)召集当时的着名学者开译经会议。雅各王躬亲参加,并且讲了话。他说:「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看见完美的英文译本圣经,但我以为日内瓦圣经是最坏的译本。我希望大家集全国最好的学者,共同努力,译成一个统一的译本,以供各教会诵读使用。」

    善体王心的伦敦主教班可乐福(RichardBancroft),看出问题不在于已使用半个世纪的日内瓦圣经译文上,而是出在其独立的精神,就建议说,以后的译经应该不加任何注释。王极表赞成,认为「智者所见略同」。雅各王指出不合御意的两个例子:一是在出埃及记第一章二十一节:「收生婆因为敬畏神,神便叫她们成立家室。」日内瓦圣经注说,在王的命令与神的旨意违背的时候,顺从神而违背王命是应当的。另一处在历代志下第十五章十六节:「亚撒王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亚舍拉。亚撒砍下她的偶像,捣得粉碎,烧在汲沦溪边。」日内瓦圣经注释,认为应该把老太婆处死刑,像处理亚舍拉偶像同样炮制,不该便宜了她;因为旧约律有明文,造偶像的该处极刑,不能只对付产品。王认为像这种恶注,会使人民**,十分危险,是要不得的。(注:不久之后,班可乐福主教便荣获晋升极品、成为总管全英教政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其实王的担心假借圣经注释作「思想走私」,也并非完全无因。那时,清**已渐发展成势力;而在三十年后,一**○年的清**革命,就把英王查理一世斩首了,而其军中使用的圣经恰是日内瓦译本。

    另一本加注释的英文圣经,是附有次经的「贝主教译本」(BishopBeeke-sBible,1551),其新约部分也是参考廷岱勒日内瓦译本。其有名的注释在彼得前书第三章七节:「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识]和妻子同住。」读者发现,注:「……如果她不顺服,不帮助丈夫,就得把敬畏神打进她的头脑里,她就知道学习尽她的本分。」这译本就得了「打老婆圣经」的雅号。幸而这个译本从未广受欢迎。

    注释不是圣经

    我们都知道,圣经的注释不是神启示的话;也从未听说过,注释圣经的人夸称是神启示的话;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不同,很容易分辨出来。虽然如此,这并不减低注释的影响力。读经的人,像是有一种意识上的惰性,半自觉的顺流而下,把注释当成是神的话的解开;一般不习惯于批判性思考的人,更容易先入为主,以为是唯一的解释。这就像是中国古时读《四书》的人,把《朱子集注》也读进去,以为与「子曰」有同等权威,是唯一的正解。

    译经的人应该严谨忠诚,更应知道是神的话,存敬畏的心事奉,才可以言无所苟,不敢随便。人对了,翻译的作品才对,「道行而志通,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篇」语)这是说,语文有标准了,才可收到正确的传通效果,不是「吹无定的号声」,而有一致的正确信仰与行动。论到译经者的条件,马丁路德说得好:「译经者需要有一颗真正虔诚的、信实的、勤勉的、敬畏神的、有经验的心。一个虚伪的基督徒,或激烈分子,都不能作一个信实的翻译者。」

    至于注释圣经,也该知道是为神作的,要特别小心,不可乱伸乌撒的手;就是连分段与加小标题的事,也不能轻忽。外行人固然搞不得,不敬虔和没有原则的人,也不能任意从事。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都要在永生神面前交帐!

    至于读者也有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求圣灵的引导,虚心求解,借着虔诚的祷告,有敞开和清洁的心,求圣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也该知道,注释是人加进去的,意见可能各有不同,而且各家的多种注释,可能无一是对的,是要帮助人明白神的话,如果注解确当,也能帮助人明白神的话,但也可能注入自己的成见,为要显明自己有理。圣经是真理的圣灵写的;惟有原作者(圣灵)最知道他自己的心意。

    附录:译经与释经的关系

    中国人一向非常重视语文,对经典更是如此。因为语文代表思想,也影响思想。

    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一百年之后,本世纪初,中文译经(部分或全部)有了二十七种,加上九十九种方言拼音译本,包括十种方言,真是百家争鸣,其所造成的混乱情形,可想而知,信徒莫衷一是。

    感谢主,经中西基督徒学者的协力,译成了和合译本。经教会一直采用,圣灵动工,教会奋兴,福音传开。这正像是灵火由天降下焚烧,印证神悦纳所献的祭物。而我们也感谢敬佩译经者慎重敬虔的态度,才得圣灵启导,有如此杰出的成果。

    在这一代出现了现代中文译本,不仅不是标准译本,而且有的地方比LivingBible的意译更自由,更大胆,更任意加添删减改易,忠实的译者风范,慎敬的译经态度不见了!就以开头来说:

    太初,上帝创造宇宙,大地混沌,没有秩序。怒涛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笼罩着。(创一1——2《现》)

    「太初」跟「起初」不是一回事,读中文圣经的人都知道。而「宇宙」跟「天地」比起来,哪个容易了解?这还不说。「宇宙」的意义是什么?「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准南子》注)是空间时间的综称,只是借指天地,为什么不直言天地?再看约翰福音: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经存在;道与上帝同在,与上帝相同。在太初,这就与上帝同在。(约一l-2《现》)

    谁都可以去比较,更现代,更进步,更容易了解的地方在哪里?至于「怒涛澎湃的海洋」,连在LivingBible里都找不到,是任意加添上去的;特别是「海洋」,尤为莫名其妙了,因为海洋是在创造过程中的第三天才有的,违反逻辑次序。

    译者似乎有种抑制不住的,爱加用形容词的倾向。这种文人早期意型,似难避免;但加进经文里,就不可原谅了。例如:「你为什么生气?为什么愁眉苦脸?你要是做了正当的事,你自然会显出笑容,……」猜得出这是什么话吗?是现代中文译本改译的创世记第四章六、七节的「你为什么发怒呢,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再看现译:「约瑟体格健壮,英俊潇洒」。(创三九6「约瑟原来秀雅俊美。」)剩余的形容词哪里来的?接下去:「不久,主人的妻子向他频送秋波。」这种庸俗的字句,现代的言情小说都嫌肉麻陈腐弃而不用,竟有人拾起来放在圣经里!如此现代!

    也就在创世记第三十九章,记约瑟的事迹,和合本译得非常认真而且好,其中有个重要的字:「手」字。英文KingJamesVersion也都有,可惜几个新译本忽略了。

    波提乏从以实玛利人「手下」买了约瑟。(一节)

    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三节)

    主人把家中一切都交付他「手」。(四、六、八节)

    约瑟把衣裳弃在妇人「手」里。(十二、十三节)

    司狱把监里的事交约瑟的「手」。(二十二、二十三节)

    手,表示所有,管理,引导,也表示掌握把柄。约瑟落在人手里,服在人手下,手中作事殷勤忠心,更有神的手引导他。这不但是文学上的美妙,更也有释经上的重要。

    你不感觉意外吧?凡是好的都删去了。这才叫是「现代」?如果保留了,又有什么不现代的地方?又有什么难懂?

    说到这里,就再看看「脚」吧。脚,表示立场,行动,地位等。

    「我们的脚也没有偏离你的路。」(诗四四18)被改成了「也没有反抗你的命令。」(《现》)

    「使我的脚立在盘石上,使我脚步稳当。」(诗四○2)被改为「他把我安置在盘石上,使我安全稳当。」(《现》)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三一8)被改为「你把我安置在稳当的地方。」(《现》)

    初期教会把田产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四35、37,五2)以后,欺哄圣灵的妇人仆倒在「使徒脚前」(徒五10)。现代本竟改译为「交给使徒」。

    谁能看得出改译的好处在哪里?

    再如「轭」在圣经中表示工作,服事,权柄,婚姻等涵义。「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申二八49),是说服事敌人的苦役。所罗门王崩逝后,以色列人民申诉在他治下「服重轭,作苦工。」(代下一○4)以撒为长子以扫祝福,说到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挣开他[事奉兄弟]的轭。」(创二七40)主耶稣来是使人自由,他应许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一28)「轭」是一样的字,但性质不同,所以可作对比。

    但现代本译为:「你父亲所罗门使我们背负重担。」(代下一○4《现》)又把以撒的祝福改为「但当你反抗他的时候,你将摆脱他的枷锁。」(创二七40《现》)同一个「轭」字,竟化为不同的「重担」和「枷锁」!违背翻译常规常理,叫人信不下去。原因在哪里?规范在哪里?

    不知为了什么,在圣经标题上用起工夫来。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大家都知道属于「字母诗」,每八节是由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起,从头到尾依次用了所有二十二个字母,无从加小标题。但在二十多年前,排印二段式圣经的时候,多出了些标题来。有一位朋友指给我看,觉得莫名其妙。看看这样的字句:「谦受耶和华命令者学习智[原印误]识」,「仰望耶和华判语者不致蒙羞」,「盼望耶和华应许者救出逼迫」,「遵[原印误]敬耶和华训诲者不容欺压」,「爱慕耶和华律例者免除惧怕」,「敬爱耶和华诫命者立为公义」,……更有一句「遵行耶和华灯光者免入网罗」!请问谁说得上什么是「遵行耶和华灯光」?不成话!差不多每句话都是乱按的,有的与经文内的意思不符,有的是本句不通。我们知道标题不是圣经原文有的,但不可以离谱到这种程度,简直成了「不经之言」。

    现代本对于同一篇的标题,虽不说「一蟹不如一蟹」,但也好不到那里去,只是武断妄加,说不上什么提示。八十一及一四五节重复「求主解救」,不知是什么理由,何不多重复几次?

    圣经到底原是古代语文,到现在,最近的也将二千年了。真理是不会变旧的。有些名词倒不必完全趋新,应该保持文化环境的关联。就如:「主」,「拉比」,「大人」,「夫子」,「师傅」,都改成了现代的「先生」,反而不能接近原来表达的人际关系。至于官职或专业称呼呢?只能采用相近译名,原没有刚好恰合对等的。「巡抚」既不恰称,「总督」就对了吗?不见得。President「总统」固然常用以作为政治领袖的衔头,但早些年还不过是军营的中级头目,更可以译为现代的商店老板。「硝皮匠」是种行业。现译为「皮革匠」(徒一○6《现》),就非古非今了。又如圣经记载主耶稣在世时说的话:「大利大古米!」(可五41)「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都不是新约的记录文字希腊文,显明不一定限于当时所习用的话。

    这些都是从最基本的原则,几乎是无可置辩的常识性字句来说。至于修辞造句上的差异,语词的正讹,真是难以尽举了。当然,这不是说现代译本一无是处。因译文再好,也不过是传达原文的意思;而圣经本身是至美至善的真理,只要忠实传真,不自添油加醋,自然是佳妙。因此,现代译本还是比「旧酒」差得远咧!

    有人引用主耶稣在十架上的话说:「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三34)

    啊,但愿他们能晓得,能相信圣经是神的话。愿圣徒能选择圣经。

    修订

    这里不全是说现译者的低水平。因为圣经内容体裁既有限制,译本高到某种程度,可以改动的限度就很小了。如果为改而改,为求异而修,只有弄巧成拙。最合宜的办法是除非确知有必要,就不要改动。这在别的语文,也有类似情形。

    在修订过程中,问题最小的该是译名。一般以约定俗成为宜。现代译本好像根本不知道译文词汇应该先列表对照,改译要定个标准,哪些要改,哪些不改,如何改法,给人的印象是十分草率行事。

    现代本对「他施」这名词的处理最差劲。也许是因为难确定其地域,就译成了「远方」;「他施船只」分别译为「远航船只」和「大船」(王上一○22,二二48;代下二○36;诗四八7);或干脆不译(代下二○37);有时却改译成「西班牙」(创一○4;诗七二10;赛二16);而有「他施的船只」却改为「在海洋上的水手们」(赛二三1)。这算是哪门子事!

    有的地名古时与现在不同,如果是译音,改照今名自然不会有大问题。但名字是改了的,就该照当时的情形,用当时的名称,最多加注今名。圣经里面本就有这样说明的例子。否则,古人用今名,看来像是额外加添的「预言」。顾况对白居易说:「长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居」,就有些怪怪的了。

    旧有译名有的不妨改动的,但要改进才好,而且要求统一。如「流便」可改,大致可以同意;但改为「吕便」就不大好了。因为原译的「便」(Ben)字,多是有「儿子」的意思,如便雅悯等。如果改为「流本」,「本雅悯」,就可音义兼顾了。

    说到译名音义兼洽,是一种艺术。如「耶洗别」原名有「贞洁」的意思,很恰切(虽然其人不如其名)。为什么改成「耶洗碧」(王上一六31)?不改为是。

    最后,说到一节最为大家熟悉的经文,也改得最使人痛心。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现代译本改为:

    上帝那么爱世人,甚至赐下他的独子,使所有信他的人不灭亡,反得到永恒的生命。

    现译者想必很得意;不是常有人说过吗?加上「那么」二字,才可以表达"Solovedtheworld"。其实,看看和合译本,「上帝爱世人」,爱到一个地步,「什至」把他的独生子都赐

    给了世人,意思并无不同,而已隐含了「那么」的意思在内,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而「独子」在读声上不如「独生子」,而不如原译的着重于「生」字。(不是吗?并没有必要避免吧?)「不灭亡」自然声韵上不如「不至灭亡」;「反得到」,要不就用「反而得到」;但都不如「反得永生」。

    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家德莱顿(JohnDryden,1631-1700)把翻译界定为三类:直译(Metaphrase),意译(Paraphrase)和仿译(Imitation)。译经不是释经,应该以直译为主,这是用不着多说的。须知华人还是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有一定的信仰准则。

    圣经是神的话。既接受圣经为神的话,在翻译与制作上,就务求尽善尽美。马丁路德的德文圣经译本,廷岱勒(WilliamTyndale)的英文圣经译本,都成为他们本国文字的典范。在印刷方面,谷腾堡在发明活字印刷之后,首先印的是圣经,在五百多年前(约一四五○年)的出品,已极为精美。几年前,在英国拍卖的《亨利的福音书》(Henry-sGospels),售价达七百多万美元,创下艺术品价格的最高纪录。(见Smithsonian,BookofBooks,1992.)华人虽不以印刷精美着称,但我们有理由希望华人出版的圣经会好些,译文,印制,都是同一原则:因为我们所事奉的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