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三、西欧早期经院哲学
    三、西欧早期经院哲学

    公元476年,西部罗马帝国灭亡,西欧开始了封建社

    会的历史,基督教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但在封建社会初期的三、四百年的时

    间里,西欧社会战乱不断,灾祸连年,社会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自然经济占绝

    对统治地位,政治上分崩离析,文化上极度衰退和停滞。当时只有僧侣是受过教

    育有文化知识的人,但他们又往往满足于现有的教条,所以在几百年的时间里,

    几乎都没有什么哲学可言。

    8世纪末和9世纪初,法兰西国王查理征服了大部分欧洲大陆,于800年建

    立查理大帝帝国。出于为帝国培养统治服务人才的需要,查理下令教会和寺院兴

    办学校,并在宫中成立学院,四处罗致僧侣学者,并派人搜集和抄写古代抄本,

    促进教育,史称“加洛林朝文艺复兴”。从这些学校里,逐渐发展出基督教的经

    院哲学。

    从时间上说,经院哲学的第一位重要哲学家是厄里根纳,他在新柏拉图主义

    的影响下,建立了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该体系的泛神论色彩使他受到

    了正统神学的谴责。11世纪,安瑟伦提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在信仰支配理

    性的前提下,肯定了理性对神学的作用,从而确立了经院哲学的基本立场。在唯

    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方面,出现了以安瑟伦为代表的极端唯实论和以罗瑟林为代

    表的极端唯名论。罗瑟林的学生阿伯拉尔继承老师的唯名论传统,同时纠正了老

    师的极端倾向,发展成为一种温和的唯名论——概念论。

    1.经院哲学的准备:厄里根纳厄里根纳(约800—877年)生于爱尔兰,约

    于843年应法兰西皇帝秃头查理的召请到巴黎讲学,后被查理任命为宫廷学校的

    校长。厄里根纳通晓希腊文,曾将一本署名为“狄奥尼修斯”的论文集译成拉丁

    文,定名为《**官书》。此书对西欧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思想发展影

    响颇深。厄里根纳的代表作是《论自然的区分》,此外,还有《论预定说》等。

    他把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神学结合起来,建立了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唯心主义

    哲学体系,成为这一时期独具一格的哲学家,因而被称为“中世纪哲学之父”。

    (1)理性与信仰在教父们使理性服从于信仰之后,厄里根纳第一个在基督

    教内部明确地提出信仰应该服从于理性。他写道:“为了达到真正的、完善的知

    识,最勤奋、最可靠地探求万物的终极原因的途径就在于希腊人称为哲学的科学

    之中”。(厄里根纳:《论自然的区分》第1卷第69章)厄里根纳并不否认圣经

    和教父们的权威,但他认为只有对圣经作讽喻的解释,例如我们把圣父理解为创

    造的实体,理解为一切事物的本质性,把圣子理解为上帝创造万物

    所遵从的神智,把圣灵理解为创造的生命或生命力,才能把上帝理解为三位

    一体。他认为,理性和启示都是真理的来源,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威,因而两者

    是不能互相矛盾的。厄里根纳提出一种哲学与宗教的统一论,断言“真正的哲学

    和真正的宗教是同一个东西。(厄里根纳:《论自然的区分》第1卷第71章)真

    的哲学就是真的宗教,真的宗教就是真的哲学。但倘若二者出现了矛盾,我们就

    应该服从理性。他主张对圣经从哲学上加以研究和理解,把神学理性化。他认为,

    除了圣经之外,应当把理性作为最高权威。他写道:”权威产生于真正的理性,

    而理性并不产生自权威。没有理性确证的权威是软弱的,而真正的理性依靠其内

    在的威力,不需要任何权威的支持。“

    (厄里根纳:《论自然的区分》第1卷第71章)当然,厄里根纳的目的不在

    于否定信仰,而在于使信仰具有理性,与理性取得一致。但他推崇理性、推崇思

    维的精神,在整个基督教哲学中却是难能可贵的。

    (2)上帝与自然在《论自然的区分》一书中,厄里根纳系统地阐述了他的

    “自然”观。

    在他看来,“自然乃是一般名称,指的是全体存在的和不存在的”,是“心

    灵所能了解的或者超越心灵力量所能及的全部事物。”显然,厄里根纳所说的自

    然,不仅是指自然界,而且是表示一切实在的总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最广泛的

    概念。厄里根纳进一步把自然区分为四种形式:①创造而非被创造的自然,它包

    括存在和不存在的一切原因,指的是上帝;②被创造又能创造的自然,它是众多

    的创造的原因,指的是存在于上帝之中的诸理念,其统一就是逻各斯;③被创造

    而不能创造的自然,这就是时空中全体个别事物,是上帝理念的表现。

    ④不创造又不被创造的自然,这还是上帝,不过是作为万物的归宿和终极目

    的的上帝。这里明显可以看出柏拉图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说和狄奥尼修

    斯一切复归于上帝的思想的影响。万物产生于上帝,又复归于上帝。上帝是万物

    的开端、中介和归宿。“倘若我们了解到上帝创造了万物,我们不外是把这理解

    为上帝现存于外物之中,也就是说,上帝是一切存在的本质。”(厄里根纳:《

    论自然的区分》第1卷第517章)上帝是万物,万物皆是上帝,整个自然在上帝

    这里达到了统一。这种思想无疑为泛神论洞开了门户。

    依据厄里根纳对自然的区分,上帝的存在与上帝存在的表现是同一的。

    一方面,上帝的理念是具体事物的范型或本质,是在具体事物产生之前创造

    的,普遍先于个别而存在,这成为唯实论的思想渊源。另一方面,上帝既然是万

    物的本质和原则,那么万物则是上帝的外部显现,普遍也存在于个别之中,并通

    过个别显现出来。“上帝总是在一切之中”,“一个上帝将显现自己于一切之中”。

    这样上帝就超越于万物又内在于万物之中。厄里根纳这一

    论断,又为后来的的唯名论对实在论的长期争论提供了思想材料。

    厄里根纳的一切来自上帝,体现上帝,又复归于上帝的原理,从根本上否定

    了传统基督教关于原罪、永罪和赎罪的说法。厄里根纳认为,善恶都是个人造成

    的,天堂和地狱并不是在人之外的存在,而是个人的心灵状态。地狱就是因所犯

    罪恶而产生的个人内心的痛苦,天堂则是因美德而得到的个人内心的快乐。既然

    善恶是个人造成的,人可以没有罪,如果有了罪,人也是可以改变的,所以罪和

    罚都不是永久的。他甚至认为,既然最终一切都将被吸收到上帝之中去,那么魔

    鬼最后也将得救,只不过比别的东西要晚一些而已。因此,厄里根纳反对基督教

    要求的人必须终生进行赎罪祈祷活动。(3)

    上帝和人厄里根纳的泛神论思想,使他既肯定上帝又重视人,这是他的神学

    和哲学思想的一个特点。他从上帝创造万物的理念或本质这一观点出发,断言人

    也是一种永远在上帝中存在着的理念,并且指出,人是一种不同于其他存在物的

    特殊存在物。在上帝创造的个别事物中,一种是纯精神性的存在,一种是纯物质

    性的存在,而人则是既有精神性又有物质性的存在。上帝对人是特别器重的,上

    帝不但把它自己的形象寄托在人中,而且把一切事物的观念也放在人之中,根据

    观念是万物的本质并且先于万物而存在的原理,厄里根纳又得出万物包括在人里

    面和人创造万物的原理,把人放在一神之下万有之上的地位,强调人的神圣性、

    丰富性和创造性,表达了一种人本主义思想。

    对于人能不能认识上帝的问题,厄里根纳采取了新柏拉图主义的“否定神学”

    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可以从上帝的创造物中推论出上帝的存在,即可以从上帝自

    身的展现和自身的复归的过程中去认识上帝。在这个意义上,上帝是可以认识的,

    这种认识只是推论性的认识。而作为超越于宇宙万物的上帝自身,或作为具体事

    物的共同本质的上帝,是不能加以具体规定的,因为超越于任何限制的上帝是不

    能加以限制的,上帝自身没有对立物。比如说上帝是至善、真理、永恒、生命、

    光明等都不对,因为这些都有它们的对立物,如善的对立物是恶,真理的对立物

    是谬误,等等。因此,脱离具体事物的上帝自身以及上帝创造一切的活动,是人

    无法理解的,是不可言说和不可认识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帝是没有限制的无,

    上帝是“绝对的虚无”,是一个“永久的奥秘”。不但人不能认识上帝,甚至

    “上帝自身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因为他不是一个什么;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对

    于他自己和对于每一个智者都是不可理解的”。(转引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95页)在厄里根纳看来,上帝永远不能被认识,

    这就是对上帝最好的认识。他强调脱离个别的一般是不可规定、不可理解的,这

    种观点被后来的唯名论向极端的方向发展了。

    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年代里,厄里根纳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无疑洋溢着一股

    清新的气息,这也使它不容于正统派神学家。厄里根纳的着作曾受到公元855年

    和859年两次宗教会议的谴责。865年,教皇尼古拉一世要求秃头

    查理或者将厄里根纳交付罗马接受审判,或者将他逐出宫廷学校。只是由于

    查理的庇护,厄里根纳才幸免于难。教皇霍诺留斯下令焚毁《论自然的区分》的

    全部抄本,但这个命令执行得不彻底,我们在今日仍可看到欧洲中世纪哲学史的

    这份资料。

    2.安瑟伦及其经院哲学体系早期实在论的最着名的代表人物是安瑟伦(1033

    —1109年),意大利人,1060年到法国诺曼底的贝克修道院作僧侣,1078年任该

    院主持,1093年升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直至去世。其论着有《独白》、《宣讲》

    《上帝为什么化身为人》等。

    (1)信仰与理性作为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安瑟伦直接继承了奥古斯丁的学

    说,主张理性服从信仰。他认为,上帝在我们身上创造了他的形象,但由于罪恶

    和恶习的蒙蔽,除了由上帝带来复兴、改革外,我们再也不能仰望上帝了。因此,

    没有上帝的启示和指示,我们就不能找到上帝。对于理性与信仰的关系,安瑟伦

    说:上帝是把理**给信仰使唤的,人们决不求先去理解,然后再信仰,而是先

    信仰然后去求理解。“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因为我

    相信:”除非我信仰了,我决不会理解‘。“(安瑟伦:《宣讲》第1章)他强

    调指出:基督徒应该由信仰进展到理性,并不是从理性出发达到信仰;当他不能

    够理解的时候,更不应该离开信仰。不过,安瑟伦并不简单地否弃理性的作用。

    相反,他认为:”当我们有了坚决的信仰时,对于我们所信仰的东西,不力求加

    以理解,乃是一种很大的懒惰。“(安瑟伦:《上帝为什么化身为人》第1卷第

    2章)”我们必须用理性去维护我们的信仰,以反对不信上帝的人。“(《安瑟

    伦书信集》第41编,第11封)这样,信仰成了理解的前提、理解的范围、理解的

    目的。在他看来,经院哲学家的任务就是在坚决信仰教义的前提下,为教义提供

    可以理解的证明。不过,在为教义作理论上的论证过程中,理性的结论是否应当

    接受,必须以是否和圣经相符合,即以教权为标准;对于理性不能理解,即不能

    给于合理论证的教义,就应当虔诚地崇敬信仰,求助于”天启“。安瑟伦从这种

    信仰高于理性、理性服从信仰的基本原则出发,力图给上帝的存在以及救世、三

    位一体、神的化身和人类赎罪等一整套教会信条以哲学的论证,从而确立了早期

    经院哲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因而他被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

    学家“。不过,在安瑟伦的思想中,却蕴含了认识是有目的的、主动的活动以及

    理解属于一个更高层次这样的隐胚。

    (2)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安瑟伦是历史上第一个采用从思维到存在的本

    体论方法证明上帝存在的经院哲学家,这也是他成名的一个重要原因。

    安瑟伦的论证,是从上帝的概念出发,用三段论直接推出上帝的存在,表明

    上帝的观念本身就已隐含着上帝的存在。

    安瑟伦论证说,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具有上帝的观念。甚至愚妄人也不得不

    承认,在其心中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存在着。即使他说“没有上帝”,

    这种说法本身就已证明他心中有了“上帝”的观念。因为“上帝”

    这个观念本身,意思就是“绝对完备者”,不能够设想任何比它更伟大、更

    完善的实体。既然我们确信无疑地认为,上帝是最完善者,那它就决不可能仅仅

    存在于心中,而必定也存在于现实中。因为如果他仅仅存在于人的心中,我们就

    能设想现实中的存在物比他更完善。也就是说,假如上帝仅仅存在于人的心中而

    不具有现实的存在,那他就是有缺憾的,就不是最完善的实体了。但我们早已确

    信没有任何东西比上帝更完善,“因此毫无疑问……他既存在于心中,也存在于

    现实中。”(安瑟伦;《宣讲》第2章)所以,上帝“是确确实实的存在,决不

    能被设想为不存在。”(安瑟伦:《宣讲》第2章)其他一切都可以被设想为不

    存在,唯独上帝不可以,上帝是最真实的存在。

    安瑟伦首先断定人心中有至高无上的观念,继而宣布至高无上的观念不可能

    只作为观念存在于人心中,它必然也是现实的存在。上帝就是这样的至高无上者,

    因此上帝是真实的存在。从哲学上讲,安瑟伦的证明是把人的主观意识中存在的

    一般观念,作为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的客观实在,再从观念推出现实的存在来。

    往上追溯,安瑟伦的证明源自于柏拉图的“理念论”,向下纵览,安瑟伦的本体

    论证明影响深远,后世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概出其右。不过,安瑟伦这种从观念、

    从思维推出现实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方法,当时和后世都一直有人提出非议。例如

    当时法国都兰的僧侣高尼罗就写了《为愚人辩》,激烈批驳安瑟伦。高尼罗认为,

    必须把实在的东西同思想中的东西区别开来,实在的东西是一回事,把握这种东

    西的理智本身又是一回事。

    即使承认我们心中有最伟大的实体观念,但也决不能凭此就得到现实的存在。

    例如,人们可以想象大海的某处有一座无比优美、珍藏各种无价之宝的岛屿,但

    是,并不能由此推出这个岛屿的真实存在。(高尼罗:《为愚人辩》第6章)不

    过,安瑟伦这种从观念推出存在的证明,实际上涉及到思维与存在的区分与结合

    问题,因而具有哲学的意味。

    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表明他是极端实在论者。他认为,事物之所以真

    或善,就在于它们分有了最高的真或善(上帝),因此,感官所认识的具体事物

    并不是真正的存在,只有精神所认识的共相才是真正的存在。共相是先于和离开

    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安瑟伦甚至认为有一种纯粹的共相存在,这种共相

    并不体现为任何单一的事物。相反,个别事物只是作为共相的结果才具有存在。

    安瑟伦的经院哲学体系是建立在柏拉图和奥古斯丁哲学的基础上的,是在同

    当时的唯名论作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作为极端的实在论者,安瑟伦认为

    应该把唯名论者从讨论会中打出去。在政治上,安瑟伦全力主张神权说,认

    为教皇的权力应高于国王的权力,且成为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为提高教权而制订的

    教会改革纲领的积极支持者。

    3.早期唯名论哲学在11世纪的经院哲学中出现了实在论的同时,也出现了一

    些具有唯名论倾向的早期经院哲学家,主要有贝伦加里、罗瑟林、阿伯拉尔等。

    (1)早期唯名论的先驱:贝伦加里最早的唯名论者是法国神学家、图尔的

    贝伦加里(约1000—1088年),他具有理性主义的倾向,主张在一切方面都应该

    运用“辩证法”(按照中世纪的术语,辩证法就是逻辑学)。他把厄里根纳关于

    理性和权威相互关系的原则运用于实践,主张把理性置于权威之上,而不是使理

    性屈从于权威。这种倾向使他自觉不自觉地对基督教的正统教义作出了异端的解

    释。他认为“实体只能是为外部感觉所感知的东西”,所谓一般实体或共相是没

    有的。

    (见阿尔谢耶夫:《从查理大帝到宗教改革》,莫斯科1913年俄文第1版,

    第84—85页)这就否定了实在论者关于一般或共相是独立的客观实在的观点。由

    此出发,他在1049年写的一篇《论圣餐》文章中,批评了教会和实在论关于圣餐

    仪式中“实体转化”的说法。他指出,人们在圣餐中所吃的是面包,喝的是酒,

    并不是象教会所说的那样是转化了的基督血肉的共相或实体。这个圣礼只是精神

    上的象征意义。既然基督早已升入天国,他的身体怎么可能降临在圣餐席上呢?

    即使基督能够降临,他的身体大如巨塔,也一定早就被这么多人吃得一干二净了,

    所以实体转化是错误的。

    贝伦加里的观点使正统教会人士感到异常愤怒,他们把他押到大教堂进行审

    判,革除了他的教籍,烧毁了他的着作。但是,贝伦加里的拥护者依然很多。他

    的唯名论思想倾向在罗瑟林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唯名论学派的创始者:罗瑟林罗瑟林(约1050—1123年)是法国克比

    因人,因其对唯名论的基本观点作了明确而极端的表述,因而被认为唯名论学派

    的创始人。他曾在布列塔尼等地讲过学,后来在克比因当了很长时间的牧师。由

    于他用唯名论的观点对“三位一体”的教义作了否定性的解释,在1092年的索松

    宗教会议上被指控为异端,被迫收回己说。为免遭**,他逃到苏格兰,在那里

    又和安瑟伦发生了公开的冲突,不得已逃回罗马,此后的情况就不为人所知了。

    他的着作,除了写给自己的学生阿伯拉尔的一封信之外,其他着作都已佚失。我

    们所知道的罗瑟林的观点,相当部分来自于他的对手安瑟伦与之论战的着作。

    罗瑟林对一般或共相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在他看来,只有个别

    事物才是客观实在的东西,一般或共相只是代表许多个别事物的空洞的

    “记号、词、名称”,并不是客观的存在。如存在的只是个别的人,而人类

    只不过是代表一般的名和词而已,甚至连真正的理性概念也不是。因为离开这个

    人、那个人或具体的动物,就不能设想“人类”、“动物”。存在的只是具有一

    定属性的具体的实物,而不是作为独立本质的这些属性。除了在语言之中,客观

    上没有“黑色”,而只有“黑色的实物”;没有“聪明”本身,只有“聪明的心

    灵”。据安瑟伦所述,罗瑟林甚至说共相只不过是“一阵风”,是“声音”,是

    “空气的振动”。我们难以确定安瑟伦所述是否完全准确,但毫无疑问,罗瑟林

    的基本思想是:一般没有客观实在性。由于只承认个别的实在性而完全否认一般

    的实在性,罗瑟林被认为是极端的唯名论者。

    从唯名论的观点出发,罗瑟林对“三位一体”这个最重要的教义作出了否定

    性的解释。他认为,“三位一体”的上帝只是个名称,同它相符合的实在的东西

    是没有的。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三位,仅按其威力、意志和品格来说,它们是统

    一的,而按其本性来说,它们只能是三个个别的实体,不可能是一个实体。正确

    的说法可以称它们为三个神,就是说,“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存在的。如果“三

    位”是一个实体,那么在同一个人身上就会同时体现出父亲、儿子和灵魂,这显

    然是荒谬的。罗瑟林的这种“三神论”,在1092年的索松宗教会议上被指控为异

    端邪说。

    此外,罗瑟林还认为,“原罪只是一个虚名,只有个别人、个别行为的具体

    罪恶才是真实的”。罗马的“圣教会”也是一个虚名,只有各个地方的教会才是

    真实的存在。罗瑟林的唯名论直接摇撼了罗马教会的根基,这也是他以及后来的

    唯名论难容于教会的重要原因。

    (3)早期唯名论的着名代表:阿伯拉尔阿伯拉尔(1079—1142年)是早期

    唯名论中最着名的代表人物,是11到12世纪最卓越的思想家。他出生于法兰西的

    南特附近,从小好学,为了掌握辩论的艺术,年轻时就前往巴黎,受业于实在论

    者尚波的威廉。后来,阿伯拉尔不同意威廉的学说,反而运用巧妙的论证,迫使

    威廉改变甚至放弃自己的观点。阿伯拉尔也做过唯名论者罗瑟林的学生,但他于

    1100年提出了自己关于共相的新学说,即既不同于极端唯名论者也不同于极端实

    在论者的“概念论”,他因此被称为“中间学派”的创始人。实际上他的“概念

    论”

    本身就是一种最细致、最深刻的唯名论。再后来,他在巴黎一个教会学校任

    教,是当时最着名的教师和论辩家。阿伯拉尔的一生,多次受到正统派的**,

    他曾写有《我的受难史》的自传体着作。年青时他因与海洛伊丝的恋情而遭受到

    被阉割的侮辱。1122年他因论及三位一体的着作违背正统教义而在索松宗教会议

    上受到谴责,被迫撤消己见。在30年代的一本着作中,他攻击罗马教廷出售赎罪

    券,其着作被斥为异端邪说而被教会下令烧毁。在1141年的桑斯宗教全会上被斥

    为异端,他被流放到克律尼的一个修道院,次年死于此地。他的最主要的一部着

    作是写于1121—1122年的《是与否》。

    作为一个经院哲学家,阿伯拉尔也是主观上力图通过“合理的论证”来

    巩固信仰。但是他反对盲目信仰,主张首先要用理性来检查信仰,以避免盲

    目性。针对安瑟伦“信仰而后理解”的观点,提出“理解而后信仰”的主张。

    他反对盲目崇拜宗教权威,认为除了圣经的作者之外,包括使徒和教父在内

    都可能犯错误。他反对“不加怀疑地接受”教父们的着作,认为“学问上最好的

    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坚持和经常的怀疑”,因为“怀疑把我们引向验证,验证使

    我们获得真理”(阿伯拉尔:《是与否》,参见《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

    分,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16—217页)。

    阿伯拉尔用理性,怀疑检查信仰的主张是同他在神学中运用“辩证法”,即

    经院哲学的逻辑学的主张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除圣经外,“辩证法”

    是通向真理的唯一道路;逻辑学是一门神圣的基督教科学。他是中世纪经院

    式逻辑学的最主要创始人之一。他的《是与否》就是运用这种逻辑学方法检查信

    仰的典范着作。他首先把需要讨论的问题确定下来,然后摆出不同教父们对这同

    一问题的对立的观点,使之处于相互冲突的地位;但他自己并不解决矛盾,得出

    自己的结论,而只是提出一些讨论和研究各种各样的“是与否”

    或“赞成与反对”的意见的一般原则,而让读者自己去解决问题。他所提出

    来讨论的论题都是涉及天主教信仰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人类的信仰是否应当根据

    理智,上帝是否存在,上帝是否为实体等等。虽然阿伯拉尔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

    结论,但他的这种探讨本身,在当时对于反对盲目崇拜和盲目信仰,鼓励人们大

    胆运用理性方面,显然起了引导作用。教会曾对他这部着作下过禁令,反对用这

    种“辩证法”来讨论教会的信条。但是,阿伯拉尔确切加以制订的经院式的逻辑

    方法,由于其形式主义的性质,归根到底是有利于为教会服务的。因此,为时不

    久,到了13世纪初期,经院哲学家们就又开始全面地运用阿伯拉尔的这种纯粹形

    式主义的方法,来讨论天主教的正统教义了。

    阿伯拉尔在自己的学术活动中,雄辩地批判了实在论者认为一般先于个别而

    独立存在的观点,但他不赞成其老师罗瑟林的极端唯名论,因为他认为一般不是

    空洞的名称或记号,而是有一定思想内容的词。这个思想内容即是人类思维通过

    抽象而形成的许多个别事物的某种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而词则是用以表达或

    标志这类概念的。例如,“人”作为一个一般或共相,在罗瑟林那里只是代表许

    多个别的人的词或名称,其他什么都不是了;而在阿伯拉尔看来,“人”不但是

    一个词,而且是人心中用以表示人的相似性或共同性的一般概念。他的观点之被

    称作“概念论”即由此而来。

    阿伯拉尔还认为,一般以两种方式存在:第一种是表示一类客观对象中相似

    的性质,是从许多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存在于人类的理智中;第二种是

    这种相似性在任何个别事物中都完全个别化了,它们与个别事物是完全同一的,

    因此不能说它们是一般。客观存在的只是个别,一般只存在于个别之中。

    阿伯拉尔试图从观念怎样形成这个途径,解决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提出

    一般是人的思维把许多个别的相似性抽象出来从而形成的概念,它们只存在

    于人的理智当中。他的解释虽然没有真正解决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但却成为

    以后几个世纪哲学家讨论的基础,也有助于托马斯。阿奎那综合体系的完成,他

    在哲学史上是有一定地位的。

    在伦理思想方面,阿伯拉尔强调道德的主体是个人,而不是抽象的人类,所

    以不存在原罪的说法。他说,不可能设想,上帝会因为一个人的父母犯罪而惩罚

    这个人。他主张从个人出发来确定道德行为的规范,认为行为的道德与否决定于

    行动者个人是否根据良心,即是否按照他认为正确的东西而行动。如果行为者根

    据良心去行事,他既使犯了错误,也不算犯罪。一个人明知故犯,才是真的犯罪。

    这种伦理观虽然把行为的动机和效果割裂开来,片面地强调良心和动机,但在当

    时的情况下,却有反对宿命论的道德观,强调个人信念,倡导个人自主、个人独

    立的积极意义。对后世康德“道德律令”的提出,也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