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历史与导论讲义 第八课∶历 史 书 总 论
    书卷与重点

    1.约书亚记——民族的拥有。

    2.士师记——民族的**。

    3.撒母耳记上——国家民族的稳定。

    4.撒母耳记下——国家民族的扩展。

    5.列王纪上——(1-10)国家民族的光荣;(12-22)国家的**。

    6.列王纪下——(1-17)北国的堕落;(18-25)南国的被掳。

    7.历代志上——国家民族圣殿的预备。

    8.历代志下——国家民族圣殿的毁坏。

    9.以斯拉记——重整国家民族的圣殿。

    10.尼希米记——城市的重建。

    11.以斯帖记——民族得保护。

    以色列历史的概略

    1.列祖时期(创12-50)∶公元前2000-1875。

    以亚伯拉罕进迦南开始,并包括了他的儿子以撒、孙子雅各,与及雅各的全家进埃及时七十人[公元前1875]。经过四百年在埃及的奴隶式生活,神兴起了摩西[公元前1450]解救他们。

    2.神治时期(出埃及记-路得记)∶公元前1445-1043。

    神藉着他的律法及作代言人的先知直接的管治以色列人。这样形式的管治由摩西开始到约书亚,最后到撒母耳结束。

    3.王国时期(撒母耳记上-历代志下)∶公元前1043-586。

    以色列人向神求一位王像外邦人的管治方式,神允许。三位君王[大卫、扫罗、所罗门]将以色列整个国家带进高峰。至所罗门王死,国家分成两半∶北国「以色列」由他的统帅耶罗波安统管十支派;南国「犹大」由他的儿子罗波安统管两支派。公元前722北国以色列为亚述所灭,而南国则在公元前605被巴比伦控制,至公元前586首都耶路撒冷被毁。

    4.被掳时期(没有历史书卷记录)∶公元前605-536。

    历时七十年的被掳(耶利米书25∶11),在这期间三位先知出现∶耶利米[哀歌]、以西结、但以理。巴比伦在公元前539被玛代波斯所灭而第一位君王古列下令准许以色列人于公元前536回归(以斯拉1∶1起)。

    5.回归重整时期(以斯拉记-以斯帖记)∶公元前536-420。

    祭司所罗巴伯带领近五万人回归耶路撒冷重建圣殿,藉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鼓励于公元前536动工。

    公元前458以斯拉带领近二千犹太人回归。

    公元前445尼希米接着重建耶路撒冷城,并同时得玛拉基先知(公元前433-420)的鼓励。

    以色列历史人物的概览

    1.列祖时期∶a.亚伯拉罕——信心之父;

    b.以撒——神所应许的后代;

    c.雅各——十二支派之父;

    d.约瑟——以色列的保存者。

    2.神治时期∶a.摩西——大能的拯救者;

    b.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应许地;

    c.士师如基甸、参孙、撒母耳在第一位以色列君王之先作他们的领袖。

    3.王国时期∶a.扫罗

    b.大卫

    c.所罗门——以色列中最荣耀的王;

    d.犹大各王——约阿施、希西家、约西亚;

    e.先知——被掳前∶以利亚、以利沙、以赛亚、耶利米

    被掳时∶以西结、但以理

    被掳后∶撒迦利亚、玛拉基

    带领回国∶以斯拉、尼希米

    以色列历史的年代大纲

    公元前931——所罗门的死及**成南北国;

    公元前722——北国以色列被亚述所掳;

    公元前605——南国犹大被巴比伦所掳;

    公元前586——耶路拉冷圣殿被毁;

    公元前536——馀民的回归。

    约书亚记

    日期∶公元前1380。

    *摩西约在公元前1405死,之后约书亚成为领袖(猜想约书亚成为领袖其中的原因是年龄比迦勒大);

    *迦勒在开始旷野漂流时是40岁,而在完结漂流为止是78岁(参书14∶7);

    *约书亚在征服迦南地之后死,当时年110岁(参士2∶8)。

    作者∶约书亚,有关他死后的部份,最后一章的尾部是别的人加上。

    对象∶正进入应许地的以色列人,还有很多『未得之地』(参书13∶1)。

    各支派的分地∶十二支派经约书亚和大祭司用抽签方法分配地界(参书13∶6)。

    成书的目的∶

    1.历史性的目的∶记载了神怎样实现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应许,藉约书亚带领以色列定居应许地。

    2.教义性的目的∶a.神忠实于的应许;

    b.一个得胜的生命必须活在神的信心中;

    c.神的恩典虽是免费,我们必须经历信心的挣扎而得。

    全书的重点与内容∶

    I.进入应许之地(1-5a章)

    1.子民的准备(1-3a)

    a.四十年的不信与审判终到达应许地的外围,约书亚勉励他们『刚强壮胆不要惊怕』;

    b.内心的预备∶『谨守遵行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参书1∶8);

    c.外在的预备∶遣出两探子窥探这地(参书第二章,与摩西所派出的探子不同,因他们带来好信息∶『那地的一切居民在我们面前心都消化了』(2∶24));

    d.最后的预备是随从约柜的后面[神的同在和带领]前进。

    2.子民的旅程(3b-4)

    a.约但河水分开,子民进应许地(3a);

    b.立石为记(4)。

    3.子民的洁净(5a)

    a.约书亚命新的一代受割礼,更新神与亚伯拉罕的约。

    II.攻占应许地(5B-12章)

    1.得胜的启示(5b)

    a.得胜的要诀是承认耶和华是军队的元帅。

    2.得胜的实现——营中不能有罪恶(6-11)

    3.得胜的记录(12)

    『约书亚照着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一切话夺了那全地,就按着以色列支派的宗族将地分给他们为业,于是国中太平没有争战了。』(书11∶23)

    III.殖民于应许之地(13-24章)

    不单是进入、得胜,更是凭信拥有。『还有许多未得之地』(13∶1)

    1.土地的分配(13-21)

    a.约但河东--两支派半∶流便、迦得、玛拿西半支派

    b.约但河西--九支派半∶玛拿西半支派、以法莲、犹大、便雅悯、西缅、西布伦、以萨迦、亚设、拿弗他利、但。

    c.利未产业--因为神是他们的份,所以分不到土地(13∶33)。不过利未人亦能从十一支派中得到四十八个城市(21∶41)。

    d.激动的战士(14∶7-12)

    迦勒与约书亚的对话,是圣经中一个感人的见证。

    2.作证之坛(22)

    a.在巴勒斯坦的示罗设立了会幕(18∶1)

    b.有两个半东部支派在约但河边筑了祭坛,以纪念他们与西部支派所共分的产业。

    c.起初他们这样的作为被误解为悖逆,后来前嫌冰释,因而避免爆发内战。

    3.宣讲神的道(23-24章)

    约书亚对以色列人最后的遗言[分两部份]∶

    a.指示以色列人要守耶和华的诫命(23);

    b.以色列人既从神得应许地,就更要去事奉。

    约书亚记的问题∶

    1.一个科学性的问题∶约书亚的「长日」(10∶10-13)

    *三个可能性的解释∶

    a.图特恩(Totten,在其书"OurRace",耶鲁大学的教授)及默尔(HarryRimmer,在其书"TheHarmonyofScienceandScripture")皆支持这样的看法。另外在埃及、中国、印度也有这长日的记录∶在天文历法的计算之中,发现少了一天。

    b.威尔逊(RobertDickWilson,美国普灵斯顿大学教授)∶将第十三节译为「太阳停止了」(Sunbesilentorcease,leaveoff)意思是表达出约书亚的祷告将烈日暂时停顿下来,以致他的军队可以在一个更有利的情况下作战。

    c.科尔(C.F.Keil)及德里斯撤(F.Delitzsch)(这两位着名旧约学者∶以一日作为四十八小时的看法是出现困难的,他们提意为∶日头出现的时间是因为大气的反射而延长了。(苏特(RendleShort)在其书"ModernDiscoveryandtheBible")指出这是一个极有可能的建议,因为在大气中的氪[krypton]会产生这样的果效。)

    2.一个道德性的问题∶屠杀迦南人(书6,8,10)

    有几点是藉得注意的∶

    a.谋杀与公义的杀人不同∶谋杀是蓄意及恨恶以致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另一方面圣经中有提及死刑[创9∶6],自卫[出22∶2],不可非议的战争[创14]。

    b.迦南人不算为无辜∶迦南人很早就受着神的咒诅(创9∶25),他们是邪恶的行不道德的事情。神形容这地的罪应有的结果为『连地也**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利18∶25)

    c.这地无辜的居民不会遭受杀害∶所多玛俄摩拉是很明显的例子,若有十个义人全城都会得救(创18∶22起)(创19∶15);神又拯救三万二千在道德上洁净的人(民31∶35);**喇合和她的全家(来11∶31)。

    d.神给与迦南人几百年的时间悔改的机会(彼后3∶9),才施行毁灭(创5∶16),正如癌细胞的割除。

    e.以色列人面对的不是一个宗教的圣战,而是神主的争战(出23∶27-30;申7∶3-6;书8∶24-26)。以色列人作为神审判的手。

    士师记、路得记

    (这两本书卷在旧约希伯来的排列之中,常将路得记附加在士师记来看待)

    作者∶撒母耳或是他在先知学校里的学生。

    1.全书在约书亚死后,那些曾见过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长老还在的时候(士2∶7)。

    2.全书是在士师时期之后写成(在士师记之中后多时指到过去的日子∶『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18∶1,19∶1,21∶25)与及在路得记中『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得1∶1)]。

    3.在大卫当政(主前1004)第七年之前[因为在士师时代在耶路撒冷还有耶布斯人的存在(士1∶21,撒下5∶6);在士1∶29中也提到迦南人在基色的存在,如士师记是在所罗门时代写成,必会指出迦南人的降服在以色列人的手下(王上9∶16起,代上6∶67)]。

    4.士师记成书是在王国的初期(『那时以色列没有王』暗示了成书是在王国的初期(士17∶6,18∶1);而在路得记第四章之中以大卫为家谱的结束,也更表示了成书是在所罗门王之前)。

    5.以先知在道德方面的观念成书『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全书是以神的律法的基础来衡量以色列人与神的关系(士3∶4)]。

    从以上五点的基础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应该是撒母耳。

    时间∶根据以上的计算,时间应该是在主前1043之后(在扫罗被加冕与大卫于主前1004年攻取耶路撒冷之间。士18∶30中提及『但的支派直到那地遭掳掠的日子』∶如果这是指亚述攻占这地的话时间就是主前722年了。

    成书的目的∶

    1.士师记∶a.历史性的目的∶记述在约书亚与王国初期之间以色列的堕落、逼迫、解救的循环,在这段挣扎与折磨而产生王国。

    b.教义性的目的∶[1]不顺服或部份的顺服会带来逼迫和捆绑;

    [2]一个神治的民族需要一个称义的王(士师记提供了一个护教的基础去建立由扫罗和大卫统治的王国);

    [3]神会对悖逆子民的悔改和祷告作救赎的回应。

    2.路得记∶a.历史性的目的∶为大卫的祖宗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路,同时在神的保守引导下,显示了大卫如何在弥赛亚和王国的家族中出现。

    b.教义性的目的∶[1]有关近亲的救赎;

    [2]在大卫的家族中出现至情的爱和敬虔的行动。

    士师记的重点与内容∶

    1.士师的原因(1-3a章)——不贞

    a.回望以色列人的罪恶(1-2a)

    以色列人的失败可从『没有赶出人』(士1∶21,27,29,30等)见到,他们部份的得胜导致他们的受逼害和被劳役。

    b.前瞻以色列的被劳役(2b-3a)

    *这片段是士师记后来记录的缩影∶

    [1]子民犯罪『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事奉诸巴力。』(士2∶11)

    [2]被外邦人劳役『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将他们付与四围仇敌的手中,甚至他们在仇敌面前不能站立得住。』(士2∶14)

    [3]以色列人回转向神祈求『他们因受欺压扰害』(士2∶18)

    [4]神为受压的子民提供救赎『耶和华就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士2∶16)

    2.士师的治理(3b-16章)——忠心

    *因以色列人对神的不忠,不能忠诚于神的治理,以致他们失败及士师的兴起。

    *七个循环∶犯罪、劳役、祈求、救赎。

    a.第一循环(3b)

    *被米所波大米的欺压——8年

    *俄陀聂的拯救——40年

    b.第二循环(3c)

    *被摩押人、亚扪人、亚玛力人的劳役——18年

    *以笏(和珊迦?)的拯救——80年

    c.第三循环(4-5)

    *藉迦南的惩罚——20年

    *底波拉的平定——40年

    d.第四循环(6-8a)

    *米甸人的报复——7年

    *基甸的得胜——40年

    e.第五循环(8b-10a)

    *亚比米勒的毁坏——3年

    *陀拉和睚珥的解救——45年

    f.第六循环(10b-12)

    *败于亚扪人——18年

    *藉耶弗他利、以比赞、以伦、押顿得自由——31年

    g.第七循环(13-16)

    *非利士人的诱惑——40年

    *藉参孙的解放——20年

    3.士师的瓦解(17-21章)——混乱

    *『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a.堕落的故事——偶像(17-18)——但(北)

    b.眨低的故事——不道德(19-21)——示罗(中)

    c.奉献的故事——忠贞(得1-4章)——伯利恒(南)

    [1]抉择——爱的了结[女儿]——摩押地域(路1)。

    [2]服侍——爱的回应[拾禾穗的人]——伯利恒田间(路2)。

    [3]安息——爱的要求[供给的人]——禾场(路3)。

    [4]奖赏——爱的回报[妻子与母亲]——城门口(路4)。

    士师记年历的解释

    1.从士师记中按记载外邦势力及士师的治理共有年数——410年。

    2.若从士师时代开始计算主前1381年至扫罗于主前1043年作王止——338年。

    a.外邦势力与士师治理在时间上有部份是重叠。

    b.不足一年也以一年作计算。

    3.按士师记11∶26看到从约书亚至耶弗他利[亚扪人横期间]之间有三百年[主前1405-1105]

    a.这与王上6∶1从出埃及至所罗门第四1年的统治为480年(主前1445-966)相乎合。

    b.徒13∶19从进迦南至所罗门死有450年(主前1381-931)

    以上的事实除了说明士师的年历之外,更是证明出埃及的日子可能是主前1445年。

    以色列人入迦南分地的情况

    1.民32河东两支派半的分地

    2.民34∶13-29命定迦南的境界/拣选分地的人

    3.民35∶1-8命以色列人建邑给利未人

    4.申3∶12-22以约但东地给予二支派半

    [入迦南前∶祝福于基利心山;宣诅于以巴路山]——申27

    5.书13命分未取之地/二支派半所得之城

    6.书14九支派半所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