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本质
    宗教对基督教的捆绑

    我们是不是很幸运,加入了基督教,免除了许多更正的必要呢?以色列人、法利赛人、天主教处在自己的位置上,是很难察觉自身的光景的。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说:“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你平安的事;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来。(路19/42)”人都有一种缺陷——误区,就是耶稣所说的:“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这一种软弱,因此我们是很难发现自己的错误。难道魔鬼只在以色列人和天主教里作工,就不在基督教中作工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不错,我们已从天主教里更正了许多宗教(迷信)的东西,但实际上,基督教还保留了不少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东西,而且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也不自觉渗入了许多人为的、习非成是的东西。这就成了基督教里的宗教(迷信)。

    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点水礼”,是这近几十年才更正为“浸礼”的;重生,也是近代才从“入教”的宗教认知中恢复过来的真理;成圣的生活,也是这近百年来从徒有其表的宗教生活中纠正过来的;近几十年来,圣灵充满的真理,使许多人从宗教的意绪里,更新为亲身经历神的体验,从灵里感受神真实的同在,使基督教更加远离宗教的情结。

    然而基督教里的更正还方兴未艾,试举例探讨一下:

    在聚会敬拜时,一片严肃拘谨的气氛,这是从宗教观念里来的。因为作为世人,我们感到魔鬼是握有生死予夺大权的主宰,自己只不过是一只蚂蚁,它随时都可能伸出指头把我们捏死;所以在偶像面前,我们只有胆颤心惊,怎么可能喜乐、跳跃起来?因而在宗教里,人从来不敢同鬼神有无拘无束,亲蜜无间的关系,只有诚惶诚恐,这是宗教的“人神关系”。这种宗教的东西,天主教把它引到了聚会的形式里,在歌特式高耸的教堂里形成了充满宗教色彩的肃穆氛围,这是与《圣经》诗篇和启示录中天上热烈、活跃的敬拜,大相迳庭。当然,会有人说,圣经里有说到我们来到神面前是应该肃穆的(如:番1/7、诗76/8.9、哈2/20、亚2/13)。是的,但你再细心查考,这都是先知书所宣告神审判的时刻;是的,肃穆是神审判的时刻,而非敬拜的时刻。

    是先知书教导敬拜,还是《诗篇》教导敬拜呢?这是不言而喻的。《圣经》里的敬拜常常是与欢呼、呐喊、拍掌、跳舞、弹琴、吹角等热闹的场面相联系的(诗33/3、47/1、100/1、149、150、启14/2.3、19/6)。只要我们曾听过以色列音乐敬拜的旋律,就不难理解《诗篇》中的欢呼、呐喊、拍掌、跳舞、弹琴……了,这种音乐的特色是节奏欢快、热烈,令人不禁手舞足蹈,与肃穆拘谨简直扯不上关系。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尚且这样自由释放,更何况我们现在呢?我们与神是父子关系、朋友关系、恋人关系,是一种同宗教的“人神关系”截然不同的全新关系。儿子就该在父亲面前喜乐(路15,浪子回头的比喻),朋友之间就该无拘无束、恋人之间就是亲蜜无间,这是宗教的人所不能理解、又不敢接受的。

    “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这段经文上下连贯来看,就明白不过地知道,是说聚会时讲道的秩序。因为早期教会聚会时是随圣灵感动,人人都可以讲道的,因此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次序,而非指敬拜。

    还有,有些宗派认为,讲道的人就应该四平八稳地站立在讲台上,要脸目严肃地讲道,假如在台上走来走去、蹦上跳下、绘声绘色,就是不成体统,是对神的大不敬。那么这种“应该”、“体统”在圣经里有吗?没有,圣经没有规定讲道的方式和方法,这些“应该”、“体统”只不过是某宗派遗传下来的传统罢了。假使我们了解天主教的情况,我们就知道这是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古时候,天主教的教堂正中是摆满偶像“圣物”的“祭坛”,讲道的人不是在正中的“祭坛”讲道的,而是要走到在教堂一侧的一个小楼台——讲坛上讲道的。这个小楼台只能容下一个人大小,所以这个人只能四平八稳地站着,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长期的讲道“体统”。但我们看到电影《耶稣传》里,耶稣在讲到撒种的比喻时,就拿起房子里的麦子做出撒种的动作,一面讲一面做,何其自然、何其生动,我完全认同,耶稣当时就是常常这样讲道的。讲道的目的就是想让人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接受。所以,我主张用百般的智慧,使讲道更生动、更形象、更有吸引力地去分解神的话,这种智慧包括更生动、更形象的比喻、手势、动态。如果有人讲道是正经八百、一脸严肃,我们也不能因此用我的“体统”去反对他,因为这些方式圣经都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我们不要把某些遗传或方式当作了教义。

    另外,有一些人平常不太愿意来聚会,但一听是掰饼聚会,无论如何,远远都要赶去。这些人对分享神的话,教人如何遵循神的道的聚会不感兴趣,为什么对掰饼聚会就这么热心呢?就是因为在一般的聚会没有什么仪式,他们感受不到宗教的气氛,却在掰饼的仪式上可以感受到他们需要的宗教气氛,只有这样的聚会才令他们满足。有些教会也不懂掰饼仪式的意义,所以也很注重这个仪式,把仪式搞得很宗教化,无意中也让人很注重这些仪式,甚至把它作为一种严厉的惩罚手段——不许他掰饼,宗教化的人就会很害怕了。其实这些都是不懂掰饼意义的(后面有详论)结果。掰饼聚会是很普通的聚会,《圣经》你可能需要有人给你讲道才能明白,所以你必须参加聚会;但掰饼是没有人可以剥夺你的,如果你真的想纪念主,用不着谁来主持仪式,你甚至可以天天在家里掰饼,过去以色列的基督徒就是这样。只有把你赶出教会,才真的是可怕呢。

    还有许多教会在洗礼前,非得要人经过多少个课时慕道,才能受洗。这与《圣经》的教导相违背。

    “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可1/5)”认罪后,接着就受洗了,两者是紧密相连的。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腓利说:「你若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于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徒8/36-38)”

    慕道栽培是需要的,但如果我们把它作为受浸的条件,那就违反了圣经。我们人意可能觉得《圣经》太儿戏了,要用慕道班来把把关,这就是借着人的意思,废了神的话(太15/6),这是拦阻福音的宗教(近乎异端)。受洗是悔改的见证,因此人立志悔改的时候,就可以受洗了。《圣经》里的人,都是悔改之时,立时受洗的(太3/6、可1/5、路3/3、徒2/41、8/36-38、9/18、10/48、16/33)。受洗,实则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之后,身体行动的见证,是从心到口和身体的一个完整的连贯行动,它同口里承认一样,是一个人外在的见证,为什么我们要设立诸多的条件,才允许他人做承认耶稣为救主的见证呢?在旧约,过红海是预表洗礼,在过红海之前,以色列人处在法老大军的追击之下,处境非常危急。同样,一个人决意离开世界(埃及),魔鬼(法老)决不会罢休,定会使用各样的攻击,去企图夺回那人的灵魂。因此《圣经》教导我们,让立志归入基督的人,尽快受洗,是很有必要的。当然,过了红海未必就完全稳妥,还是不少以色列人在旷野死去;同样,受了洗也未必就完全稳妥,还会有一部分人在天路上死去,如受了洗的行邪术的西门(徒8/20-23)

    基督教内还有许许多多人的教导和遗传,这些可能是名人、伟人、权威说过的,但只要我们察验不是来自《圣经》、或者只是牵强附会《圣经》、或者是讲解错了《圣经》、是似是而非的观点理论,不管它是谁说的,我们都要理直气壮地说:不!!!

    假若你偶然闯入天主教举行的弥撒,你看到那些浓厚的异教仪式,会暗自好笑。然而我们因“处肆市,久而不闻其臭”的缘故,对我们身边宗教的腐臭却习而不察。

    我们从老祖亚当、犹太人、法利赛人、早期教会、天主教、教会历史所看到的宗教为害为虐,使我们不得不痛心认真地去察验我们今天有什么偏离神的话和迷信的东西。

    虽然我们处在“当局者迷”的局限里,难以发现我们习以为常的错谬,但宗教都有其丑陋的一面,如果我们掌握了它的特点,我们就能凭着圣灵(真理)的照妖镜照出它的妖气来。

    下面我们来揭露宗教的特征:

    宗教都是自私的

    曾经在三十年代享有盛名的作家李叔同要归入佛门,他流着泪对寺主寂山长老恳求说:“弟子出家,纯是为了生死大事,连妻子儿女都抛弃了,请**……”这道出了几千年来宗教的人的自私心态:为了我们自己,什么都可以抛弃——所有的爱、所有的恩情、所有的责任!他们心安理得地认为:“为僧只合居山幽。”

    异教风俗里,人们是为己修行、为己(为功德)行善、为私欲祈祷,因为宗教都是自私的。

    基督教内仍然有许多自私成份的教导和领受,例如:现在流行一种叫“安静”的生活,无论是工人或一般信徒,动不动就要找个地方“安静”,而且有的成为了他们的主要属灵生活,形成一种神秘主义的极端。他们认为(或者间接地认为):亲近神,是基督徒最主要的生活,是最讨神欢喜的。错!!!而正确的领受应该是:行道是基督徒最主要的生活,是最讨神欢喜的。

    本来,有人教导“安静”是没有错的,是要纠正那些只顾工作,而不懂得寻求神旨意、结果只是在做人的工作的现象,纠正那种只顾拼命工作而忽略与神建立关系、生命建造的人。但基督教内有一种普遍的现象:要么不懂得,处在愚昧状态;要么,后来学习了某些教导,就把它发展到极端。好象钟摆一样,一时左,一时右。教会有一个大难题,就是很难平衡所学习的真理。

    不错,耶稣也有时退到旷野的时候,但这同他“周流四方,行善事,”相比,毕竞只是少数的时间。我是一个很强调同神建立关系的人,这本书(或其它我写的书)的字里行间可以为我做见证,我同神有着一个不错的关系,我自己也很重视独处亲近神,但它不是我的常态。与神独对,只是我最初同神建立关系时,学习领受神的旨意、学习聆听神的瑞玛*必须经历的特殊情况;严格说,与神建立关系是我们信仰的入门,是开始。安静,是我们学习与神建立关系的一种训练,只要我们懂得了聆听神的话,最后我们便能够随时领受神的意思的,就用不着动不动就去“安静”了。关门“安静”当然很重要,是与神建立关系的属灵操练课,但更重要的是走出门去,能够随时接受到圣灵的意思,这才是属灵操练的真正目的;懂得1+1=2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进入科学的开始,所以你起初要在特殊的环境——学校去学习;但你现在买菜遇到计算问题,会不会又要回到学校去计算出结果才回市场付钱?经过以前学校的学习,现在岂不是已经懂得计算了吗?不是可以随时运算吗?现在,我随时随地都能够接收到神的意思,这才是基督徒最正常的状态。现在偶然仍要与神独对,那只是基督徒特殊情况的特殊状态,而非常态。现在你会不会因为1+1运算是科学上非常重要的原理,而常常在家背诵?还不如把这些运算原理多多运用罢。亲近神,只是我们更好行道所必需的,行道是我们的目的,应该是占我们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亲近神,也是为了这一个目的——行道的。现在我们来平衡看看圣经:把四福音里耶稣与神独对的描写放在表格的一边,把耶稣行道——行动又放在另一边,看看比例如何?可能是1:100,也可能是1:1000,可以肯定,后者是占绝大部分的,这样看圣经才是平衡的(关于“安静”,在后面更新部分再论述,先不忙反对)。

    有人片面地追求“生命”,一有空便去“安静”,一有空便看《圣经》、祈祷(祈求),把绝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安静”完。据说“生命”是这样造就出来的,有首歌很有代表性,就是这样唱的:“天天读经天天祷告,你就会成长……”因为这样多些时间“亲近神”,就少了很多机会犯罪,这对自己将来面见神有莫大的好处云云。这同异教的独善其身、修心养性有什么分别?这恐怕是从天主教的避世修道里继承过来的,“安静”只不过是遁世避隐的代名词,倘若能行,天主教的修道士们就不会这样“无道”了。

    根据托尔斯泰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谢尔盖神父》,讲述一个年轻的公爵放弃了在皇上身边作侍卫官的大好前途和上流社会的贵族生活,归入东正教的修道院。他以克守宗教生活的规条而著名,他为了克欲,到旷野独自隐修了十三年。曾因克制自己的欲火而砸断自己的手指,因而名声大震,成为了公认的圣人。他在修道院度过了漫长的岁月,每日读经祈祷,但在年老的时候,仍然忍受不住诱惑,而欲火攻心,犯下了罪。由此他的信念破灭了,怀疑神的存在,承认自己是个色鬼,然后走出修道院,隐姓埋名,被政府视为流浪汉流放到西伯利亚。这深刻揭露了宗教式的修道——“安静”是对人的极大欺骗。

    我们有一个错误的领受,以为摩西在旷野四十年,是神要他“安静”。其实他没有什么“安静”,他与你一样,天天做工——放羊。只不过神要在旷野这个特殊的世界里,造就他生命中的谦和。天主教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建立修道院;佛教有达摩式的面壁修炼;基督教有所谓的“安静”,这种宗教式的“安静”,是魔鬼欺骗基督徒,不敢面对世界,不能成为“世界的光”,而且使我们只专注自己的“生命”、独善其身,而忘记了我们的主要使命:使万民作主的门徒。

    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基督徒生活,都只是过着宗教的生活。有许多人把人生大部分的时间花在看《圣经》、祈祷上,以此为修身立命的功德,只集中精力在自己身上,只拼命对付自己的罪。以这样近乎修行积德、自私狭隘的宗教观念来看《圣经》、祈祷,是全无功效的。没有行动、或太少付诸于行动,爱自己的“生命”更过于爱他人灵魂的基督徒,不管他看了多少《圣经》,聚了多少会,多么亲近神,都只是在宗教里生活。何时我们的领受有自私的成份,何时我们就有宗教的成份了。

    不错,我们需要祷告、禁食、读经,寻求神对自己有针对性的话语(瑞玛),就是修剪我们生命的“道”,然后立即顺服去做。而最好造就我们的场所就是这世界,基督教是以入世更显其为真理的。说实在的,在深山寺庙里“安静”修身,和尚都能很“善哉,善哉”的,那么何需耶稣基督,我们当和尚岂不也一样?

    一个只会读经祈求的人,只生活在宗教的层面上,除非他既读经祷告又行道,生命才会长进。你看,宗教(魔鬼)偏偏将最重要的行道忽略掉,这种现象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说明这不是小小的忽略,不是无意的忽略,而是宗教(魔鬼)故意这样做的,这是它的诡计!

    一个人脱离人群,关在小房子里,与世隔绝,他永对付不了生命,因为他找不到自己的问题。只有你一面事奉,才会一面在与人相处时发现自己的毛病软弱,才能有针对性地对付自己的毛病软弱,你的“生命”就一面得到造就。放心,只要你愿意的话,你一面服事,你的生命一面就被造就了。“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提前3/13)”。

    检查一下:你及教会中有哪些事项,看似很象真理,而实质上是很自私的?

    宗教都是虚伪的

    宗教用规条、戒律限制人自己的行为,只起到伪善的作用。如果没有圣灵在人心里作成的工,人一切外表的好行为,都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功效的。所以一切的宗教,只能使人活得更虚伪。

    有一个笑话:深山寺庙里有一个老和尚收养了一个孤儿,从小便传授佛门法度、诸经戒律给他。小和尚渐渐长大成人,老和尚老了,下山办事就交给小和尚。事前,老和尚拿出一幅仕女图来对小和尚说:“这是老虎,是会吃人的,千万不要走近。”小和尚就下山办事去了,但他回来后就茶饭不思,病恹恹的。老和尚就问他有什么不舒服,小和尚就回答:“没有什么不舒服,只是常常想起那些老虎。”

    伊斯兰教似乎是所有宗教中法度戒律最严的一种,尤其是有关男女的事情。但这些平时道貌岸然的**,在前不久印度尼西亚所发生的暴乱中,**妇女达到令人发指、惨绝人寰的地步:妇女们要纷纷订造加锁铁甲内裤。这莫不是对宗教的虚伪最大的讽刺。

    然而我们基督教内热心的“宗教人士”,也想加添一些规条、戒律去规范约束基督徒,例如:不能化妆、不能穿裙等,不能说笑(嬉笑),不能看电视,不能过春节(或圣诞节),聚会或平时不能男女同坐,诸如此类。他们以为用一些人发明的规条代替圣灵,这样教会就能对付罪、就圣洁了。

    比如聚会或平时不能男女同坐,似乎是很圣洁的,完全是没有圣经根据的。过去,中国人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是不是就很圣洁呢?如果真能这样,我们何需耶稣(圣灵)?用律法就能使人圣洁了。鲁迅曾经这样讽刺过封建礼教,说那些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但却从女人无袖的手臂上想象到她的胸脯,从旗袍露出的大腿想象她的全身……这种人的确做到了“男女授受不亲”,但又如何呢?过去,有个作领袖的姊妹,要我们吃饭聚会时男女分开坐,我们还以为她很圣洁,后来才知道原来她的情欲极强,虽然她很律法主义,但最后还是犯了罪。

    这样,虽然有人外表都能做到中规中矩,但这对他的内心、生命是毫无帮助的。这样的“虔诚”,只活出宗教味度的人来。这对教会是更有害的,只能使人学会虚伪。不少人在这些循规蹈矩的外表下,仍然隐藏着被罪捆绑的苦胆。所以耶稣曾经严厉斥责法利赛人自定人为的规矩代替真理教导人,他们定下的规条达600多条,但这有什么用?只起到“假冒为善”的作用。这样倘若能行,法利赛人应该是最成功的,效法法利赛人就行了,何需效法耶稣?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象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7,28)”象粉饰好的坟墓,外面走着的人是不知道的,因而是难以发现的,是一种比一般罪人更为可怕、更为危险的人。宗教所强调的是在外面做得好看,假如我们好行为只是从律法主义,而不是从生命里发出来的,这一切都只是宗教的虚伪。

    法利赛人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目的就是想使人知道他们有多么爱神。

    当然,在形式上,今天在教会内,再不会有人这么做了。但是改头换面的、性质一样的事还是比比皆是。比如:常常听到许多属灵的口吻、述语、常用词。我初信之时还以为,讲得越多、越会引用的人或教会,就必越属灵了。但久而久之,却发现并非如此。甚至我感到这些人在说的时候,也不知其所以然的。往往反而使这些话,成为空洞无物的话语,八股文式的陈词滥调,甚至流于佛教的口头禅,甚至成为假冒为善的一种表现方式。现在我宁愿用生活上实用的话语去阐述属灵的义意,也不用这些己变得空洞的属灵述语。我不是反对使用属灵的口吻,我的意思是,一开口便“感谢神”的人,并非真的就是在生活中很会过感谢的生活;常常说“神带领”的人,却并不真的知晓神是如何带领人的;推却人的时侯,嘴里却说:“祈祷神吧”。明明是神管教他到了一个可怜的境地:有上顿,没下顿,他却说“凭信心”生活。这就使属灵的用语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口头禅,失去了义意。

    以我长期的观察,事实也是如此,许多满口挂着属灵口吻的人与当初法利赛人把经文做宽、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的本意一样,无非是有意或无意(潜意识地)想使人知道自己有多么“属灵”。我真为教会泛滥起来的属灵口吻、述语感到可怕,因为这种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自己欺骗,落入不自知的自义中,象法利赛人一样。假如我们的话语有虚伪的成份、或者是挂在嘴上的口头禅,那么这就是宗教了。

    “(法利赛人)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相当于现代的牧师、长老的称呼)。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太23/7-8)”说句老实话,我们多少从心里都会喜爱这样的尊称的,你试试看,你被别人称呼惯了“牧师”、“博士”,突然只叫你的名,你就多少感到不舒服了,这就证明我们同样有法利赛人的那种虚伪——喜欢人称呼自己为拉比,这是耶稣所责备的“假冒为善”。这是最明白不过的圣经,但我们为什么还要“明目张胆”地去犯?为什么我们不认为这是罪?耶稣既然这么说,可不是说个玩笑,可遵守可不遵守的,说明这是很危险的,是很容易陷入法利赛人那种的罪。

    法利赛人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的安,称呼他拉比(老师)。因为这样的头衔、尊称,已经隐含有某种资格、“属灵”份量等夸赞、虚荣的成份了。我们一旦被称为“牧师”、“长老”、“博士”,就好象在“属灵”份量上与人不同了,好象进入了某种“属灵”级别了,使人有一种错觉,久而久之,这种错觉会腐蚀人心。法利赛人和天主教的腐败,都不是从一个单一的问题形成的,而是从方方面面的因素形成的,其中包括这种喜欢尊称自己的罪(这是一个独立主题,只有通过详细分解,我们才能看到它的危险性)。其实有了这些尊称并不等于你已经很“属灵”了,并不代表你已经有很好的生命!!!

    顺便插一句,假若你喜欢别人尊称你的姓名,说明你很享受别人对你的崇拜,享受名声名望带来的快慰、优越感,那么要警醒了,这同撒旦极力想享受别人的崇拜的心态是一样的。耶稣为什么认为这是罪(圣经认为“不要”的都是罪),为什么要作出责备,正是这个意思。

    在教会里喜爱职衔、学位的称谓,这是从天主教的僧侣制度(如教皇、红衣主教、主教、神甫、修士等)中遗传下来的产物,使主内仍有阶级之分、尊卑之分。世人喜欢人尊称他们的名字:某某局长、某某董事长,因为人喜爱世上的虚荣。然而,在《圣经》里,所有人都是直呼其名的。摩西这么大的领袖,以色列历代的百姓,都只是指名道姓的。就连耶稣做“人子”时候,《圣经》都只是称呼他的姓名。难道我们比摩西、耶稣更大吗?《圣经》有时为了有所分别,免得混淆,会带有一些称谓,但与尊荣无关,如:耶西的儿子大卫、施洗约翰、加略人犹大、主的弟兄雅各等等。

    “弟兄姊妹”实在是最平等亲切、圣洁属灵的称呼;无论是先知、教师、牧师、传福音的,或是使徒、长老、执事、门徒等,都只不过是一种职能,并不是什么头衔,不是用来作称呼的,《圣经》从来就没有以此称呼过谁。职能不外就象钳工、车工、铆工一样,我们会不会称呼谁为李钳工、王铆工呢?这不是极滑稽的事吗?

    如果我们要在自己的名字上荣耀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就沾染了虚伪的宗教了。

    你扪心自问,你为什么喜欢让人称呼你“牧师”、“长老”、“博士”的?我们许多时候象法利赛人喜欢了“拉比”的称呼也不知道,可见宗教真是一道迷魂汤。

    检查一下:在你和教会里,有哪一些看似很“属灵”,而实际上是虚伪的表现?

    宗教是没有恩典的

    宗教的背后就是魔鬼,宗教规条是从害怕、欺骗里产生的,因为人知道自己有罪,又害怕神灵因而重重降罚,于是以为虐待一下自己,就可以付上亏欠的代价,良心才稍为安心;另外,以此表示他们对神灵的敬虔。因此在宗教意识里,都有一种苦待己身的倾向。这里至少有二种欺骗:一,对于世人,他们不相信罪的代价就是死,以为苦待肉身就是超生了;对于基督徒意味着,不相信耶稣己经为我们付上了死的代价,还想要加上自己的苦行,来讨得神救赎的恩典。二,对于世人,以为我们用虐待自己可以得到更多的赦免和赐福;对于基督徒而言,以受苦为荣,甚至以为是背十字架(真正“背十字架”是受死而不是受苦,参考我写的《攻陷》有详论),是爱主敬虔的表现。可见宗教是没有恩典的。

    在印度教中,发明许多虐待自己的苦行:用铁枝穿过自己的口腔;用头发将自己吊在一棵树上;把自己四肢与身体扭麻花一般绑成一个球型;甚至把自己三肢打断,只剩一肢过活。

    在迦密山上,外邦人在他们的偶像前:“按着他们的规矩,用刀枪自割、自刺,直到身体流血。(王上18/28)”他们以为这样就能讨好他们的神了;

    天主教也效法用许多虐待自已的方法,如:睡钉床、穿刺衣、跪玻璃、鞭打自已、自己钉自己十字架游街等等五花八门的苦行来讨神喜悦。

    基督教有没有类似这样的成份呢?我们常常听到对一些苦待己身做法的备受赞扬:某某人很虔诚,一跪就是几个钟、一天、甚至几天;有些人故意离开炕头,长夜跪在雪地祈祷;“头悬梁、锥刺股”地背《圣经》,经过若干年的奋斗,终于背下了新约(也没有说,因这样背了《圣经》,生命、为人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言下之意是要我们去效法。

    基督教虽然脱离了跪玻璃、鞭打自己的蠢行,但却还没有完全脱离这些倾向,我们还想找另一种代替品。基督教里有一种祈祷“付代价”的教导(后面章节还有更详细的论述),例如在祈祷的教导里,崇尚长时间的跪祷,说是治死肉体,这同天主教鞭打自己治死肉体有何两样?又崇尚深夜祈祷(祈求)、早起晨更(每日约四、五时起床祈祷、读经),认为这样刻薄肉体,就是“不属肉体”了。这样,神创造晚上干什么,他造人为什么要有睡眠?这岂不是严重违反神创造的律吗?这岂不象从殿顶跳下来一般?耶稣虽有时深夜祷告,但耶稣并非夜夜这样祷告,就可见这并不能成为一种“教义”(注:第一,我并不反对有特殊情况深夜祷告,如果你有时被圣灵感动,你还是要深夜祷告,但千万不要变成一种教条;第二,我并不反对有人凌晨四、五时起床晨更,晨更的确对某些人是很好的,然而个体的人——包括圣经里的人物无论有怎样的经历,都有他的特殊性,是圣灵带领的结果,但不能作为人人遵守的教条。否则,我们都应该带儿子上山献祭了)。

    “付代价”的另一个表现是,几天培训中每天凌晨五点起来祈祷(祈求)。起初我以为这很虔诚,但后来我发现一天之中,有许多时间精神集中不起来,下午更是瞌睡连连,最后一两天简直是熬过来的,有许多信息似听非听,大打折扣。我再看看其他人,原来他们也在艰难地支撑,不少人不住地点头“钓鱼”。那个领袖更可怜(可能她更劳累),干脆发出鼻鼾声。我便为花了几万元从海外远道而来的老师感到惋惜;而且他为了“振奋人心”,又蹦又跳、汗流浃背,更使我感到对不起他。现在我站在讲台上看得更清楚,面对着这样一种睡意朦胧的人群(尤其是下午),我讲道好象对着空空的会场,有时令我感到泄气。培训的时候,什么最重要?正如马大和马利亚面对耶稣教训时,哪一样最重要?认真听神的话才是最重要、最敬虔的上好福份,而不是你讲,耶稣听的祈祷为最虔诚。你要听神的话重要呢?还是神听你的话重要呢?五点起来祈祷其他什么日子都可以,为什么非要安排在培训这几天?培训的日子最重要的是听神的话,所以就要从各个方面来配合达到这个目的,要使每个人以最精力充配的状态来听神的话,什么事阻碍这个中心工作,就要排除它。

    我们被魔鬼欺骗,使我们对神的话大打折扣,还以为是很敬虔,其实是多么愚昧的一件事呀。比如有一个学医的学生,每天早上五点就起来用心写信给医学院领导反映情况,但到上课时却无精打彩,后来当了医生,因所学知识不够,频频出医疗事故,你认为医学院领导会觉得他是一个敬业的医生吗?现在我们所学的培训课程是要救人灵魂(传福音)、要医治受伤的生命(牧养工作)的,但因我们学习时打了折扣、甚至听得模糊、领会错了,后来害人不浅,你说神会认为这是一种敬虔吗?

    从生活常识里我们知道,一个人疲劳过度便会做错事,司机开车会翻车、核电厂值斑人员会按错开关,这样,不但会害死自己,更会害死很多的人。这样的事,汽车公司、核电厂的领导会认为这是好现象吗?这种在培训时每天凌晨五点起来祈祷(祈求),人们以为这是一种敬虔,我看到的是一种愚蠢,同“跪玻璃”没有什么两样,是谁发明的?真叫人气愤莫名!如果这真是一个好发明,我们应该用来祝福世界,应该让大中小学都来这样做,至少也要你宝贝的儿女们五点起来祈祷完才让他们上学。我们用实践就可以见证它是荒谬的,并不是真理。

    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属肉体的人发出来的言论,其实我比许多人都追求,我过去是常常四、五点起床祈祷的,但我实践了一段时间后,非但没有得到能力,反而身体差了,精神恍忽、丢三落四,常常说错话做错事。有一次主持婚礼时,我发言说:“欢迎各位来参加这个丧礼……”使事主大为愤怒。

    后来圣灵劝导我,说这不是敬虔,而是宗教(魔鬼)的欺骗,它想让我长期处在疲乏状态,难以接收到圣灵的感动而犯错误,使我身体吃不消而偷窃我的健康,最后缩短我事奉的年月,提早回天家。他还说,我创造这世界有两个律,一个是灵界的律(道德的律),一个是物界的律(科学规律);这两个律,人都应当遵守的,灵魂要遵守灵界的律,身体要遵守物界的律,因为这是我定规的,违反了都是罪,都会有报应。瞌睡开车,就会轧死人,这是不是罪?假若耶稣当时在殿顶跳下来,就是违反了地心吸引力,他只是违反了科学规律而已,但仍然是犯罪,一样有报应——会摔死的。以后你不要再违反生理的律了,违反了就是违反安息的律。除非我感动你(即我批准你)你才能深夜祷告、通霄祷告、提早起床祷告……

    我曾经被“苦待己身”所害。我刚信主的时候,看到周围不少弟兄姊妹都很爱主,动不就禁食一个礼拜、十几天、二十天,我很羡慕。我也想追求,但我知道,我是禁食不了这么多天的。怎么办?我就想,我每天禁食一餐,长年累月,不比禁食二十天还好吗?于是我禁食早餐十年还多,后来我“胃痛”了好几年,最后不得不去检查,才知道是胆结石。我便问神:“神呀,是我犯罪得罪你吗?为什么我会闹这个病?”神就借着当天的报纸回答我。报纸整版有专家专论胆结石,说是长期不吃早餐造成的。然后神我让知道,我为宗教付了如此重的代价。

    我发现现在许多传道人状况不佳,他们不是以一个最佳的状态服侍主,而是以一个疲惫的、病恹恹的状态来给神用。我曾经为人按手祈祷时昏睡了片刻,语无伦次;我甚至听过有人说在讲道时睡着了,假如不是亲自听他本人讲,有谁信?这样,可想而知工作果效有多么低劣。以这样即使是二、三流的公司也禁止聘用的人力,来事奉主,是不是太不把主当回事啦?有一部分原因,可能人手少,忙而缺乏睡眠所至,但有一部分原因却是人为造成的。据说,他们是有一句经文为根据的:“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6,27)”他们觉得这样早起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表现。我先不说经文的前言后语并不是说明要人去折磨肉体、刻薄身体这回事的,就单单说“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吧。那么听课时眼睛老是抬不起来,耳朵听不入,这算是“叫身服我”?事奉主时,浑身困倦、身体吃不消,这算是“叫身服我”?正相反,这时正是“叫我服身”,身体已经不听“我”使用了,整个人(我)已经受到疲惫的身体支配了,这完全是违反了圣经的,这种断章取义的解经法,被宗教所利用了,使这段圣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实践见证这是假“真理”。

    基督教内还有许多崇尚吃苦、不分青红皂白忍受苦难、甚至求苦难的迷信……不一而足,我们不知道我们推崇备至的,竟是宗教。我们大陆家庭教会常常把愚昧当作虔诚,这同我们民族的愚昧状态有关,尤其是这些愚昧神学是从文化大革命后期形成的。

    以人的受苦、痛苦为满足、为快乐,这是撒旦的心肠,神怎么会以人的受苦、痛苦为满足、为快乐呃?我们为人父母,尽管我们对别人的心肠不好,但对儿女总不会见到他们自己用头撞墙、用刀自割、长跪一夜、故意弄病自己……为满足、为快乐吧?撒旦在地狱里折磨人,就是以人的受苦、痛苦为满足、为快乐的,宗教为什么会苦待自身?因为那是魔鬼的心肠。

    以利亚在外邦人蒙羞后,只凭一句话,火就从天而降了。并不是以利亚凭肉体付代价的努力,而是凭他同神的关系,从神来的话语(耶和华的话临到以利亚,说:“你去,使亚哈得见你,我要降雨在地上。〔王上18/1〕”)这是从信心来的恩典。看看《圣经》,从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到耶稣、保罗,那一个是靠肉体赚取了“功德”,使神另眼相看的?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出33/19)”他要恩待的不是苦待已身的人,而是有婴孩一般的信心以及有讨神欢喜的品格的人。

    基督教内的人为规条,是不信的表现,他们不敢相信神会象他所说的那样,如父亲、朋友、良人一样恩待我们。他们只敢相信神是威严的,因此,战战兢兢想自添一些比《圣经》更加严励、更加“圣洁”的规条,来讨神欢喜。有不少教会自设了许多“不可这样,不可那样”的条例,如:不可吃蛇、不可拜年、不可过圣诞节等等。

    有一个传异端的人来到我们一个聚会点,只见那人一来立即表现出非凡的“虔诚”来——从早跪到黑,不论是看《圣经》或是吃饭都是跪着,裤管膝盖部分已经磨破两个大洞。这一下子就夺去了弟兄姊妹的心,他们认为终于见识了“属灵高人”了,他说什么就信什么。很多人都有这种宗教观念:以为苦待己身就是敬虔,于是传异端的人就加以利用,投其所好,终于使他们上了宗教(魔鬼)的当。

    《圣经》说:“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3)”“原来在耶稣基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如果你想通过私下肉体的刻苦努力,来达致某些属灵果效,那么你就已经在宗教中生活了。这种努力是想避过圣灵的工作,要靠自己立些功德。我们所信的,是全凭恩典。我们是凭信神的话(瑞玛),按神的话去行(即信心),来达致属灵果效和祝福的。

    检查一下:你及教会所追求的虔诚,是否只是一种肉体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