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来源
    宗教是从经历、经验、道理中产生的

    现在我们信主后清醒了过来,会觉得迷信是那么荒谬,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呢?到底宗教(迷信)是怎样产生的?

    其实虽然宗教(迷信)很荒谬,但它们都是有“事实”根据的,一定曾经有一件事很“灵验”,后来一传十,十传百,相信的人多了,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一种风俗,于是一种迷信就盛行起来,甚至演化为宗教的规条。

    东汉有个名叫桓景的人,九月九日全家人用布囊装上茱萸绑在手臂上,登山饮菊花酒,居然避过了一场大灾。后来人人都效法起来,演变成重阳登山的习俗,因为人们都相信,这一日登高是可以避邪转运的。

    有一日,有个婚后多年不孕的妇女在一棵大树前不慎跌交,叩了一个响头,回家后居然怀孕生子了,她就到处讲自己的经历,越传越神乎其神,许多人就慕名而来向这棵大树叩头,不少人还说相当“灵”呢,后来这棵树就成了“送子神木”了。

    这里私设**很盛行,世人都在“研究”**,现在流行一种赌法——去问街头流浪的疯子什么号码中奖,因为有一个人中了大奖的号码就是从疯子口中得来的,于是许多人都相信,疯子比正常人更容易洞察天机。

    西方人很忌讳十三、星期五。因为据说出卖耶稣的犹大迟到,在最后晚餐席上是第十三人;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也是星期五;说明是一个不祥的数字。而且有许多事实充分证明,例如:英国有一艘叫“星期五”的军舰,在星期五安放龙骨,星期五启航,找了一个姓星期五的人当舰长。结果这艘舰出海之后,杳如黄鹤,一去不返……还有数不胜数的事例,使人深恐这些数字。

    迷信风俗、宗教经验的确有“灵验”的现象,向玛利亚祈祷,会不会灵验?天主教的人一定说很灵验的。可以说,假如没有“灵验”现象,就不可能产生迷信,更不可能产生持久的迷信,迷信的人非常相信迷信就是因为“灵验”成为他们最重要的相信支柱。即使是基督教内的迷信也是一样,据说也是相当“灵验”的,至少他们认为很“灵验”,也有不少“见证”的。他们是以“灵验”与否来衡量对与不对,“见证”是他们相信的主要根据。

    所谓“灵验”——第一,是有的,甚至能行大神迹大奇事(太24/24),因为魔鬼要这样迷惑人;第二,只是一种偶然现象,但人总存一些侥幸的心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希望事情是这样发生的。例如重阳登高、星期五忌讳、过年摆设一些好意头的东西能让全年顺顺利利等,这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就好象**一样,中奖了就传得沸沸扬扬,而绝大部分没中奖的却被忽视,人虽然都知道这回事,但都带着迷信的心态希望这好事会落在自己头上。又如拜树生孩子,偶然几个“灵验”的事就被传得神乎其神,但大多不灵验的就被忽略了。笫三,只是一种个人认为,心理作用,是无从证实的。心理学证实,戴平安符的人的确有效,是心理起的作用。又比如说,有人认为,他每日向着空中捆绑邪灵,使得流行歌曲衰微起来。首先,流行歌曲是不是衰微,无从证实;其次,即使流行歌曲是衰微了,但是不是因为他每日向着空中捆绑邪灵的结果,无从证实;只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时候心理作用起关键作用(关于捆绑邪灵,在《祈祷里的迷信》详论)。

    就是这样,迷信、风俗、宗教是在一些经历、经验中产生的,是有“事实”为根据的,甚至还很灵验,于是人们通过这些事自己得出了一些结论:某些做法是有着神秘力量的。如果传开来了,可能有许多人都这么信,而且后来形成相当悠久的历史了,甚至可能还有书籍论述,所以使人们更加坚信不疑。

    到底通过对人(包括圣经中的人物)的经验、经历推度出来的新观点,能不能成为真理、教义?耶稣与罪人一同吃饭,当时有人认为是同流合污,有人认为是爱的体现。有一个人买彩票中了奖,他做“见证”说,神如何祝福他云云,但有人认为是一种赌博,是贪心的罪。事件、经历,是要透过人去理解的,因此不同的人,都会产生不同的见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同一件事,即使是对圣经某段史实、耶稣的经历,都会有许多种看法、许多种解释的,就会得出许多种观点,谁都可能认为自己的看法是对的。既然人对事件、经历的理解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就是说,通过人理解后产生的观点是人的思想产物,具有非唯一性和不确切性,没有一定的标准,因此,人的思想是不能产生真理的。说明以这种方法不但不能产生真理,反倒是产生迷信的方法。

    有一个人,平时都戴着十字架项链,都很平安,但后来有一回,她洗澡时弄丢了十字架项链,那一天她就遇到了车祸,于是她到处讲“见证”,说十字架是平安符或护身符(我提倡人戴十字项链,正如国家要解放军戴军徽一样的意思,但与当护身符避邪来戴为两回事)。

    有人发梦,梦见魔鬼,但圣经书突然发出光来,使魔鬼不敢近前一步。后来他又作“见证”说,圣经书是驱邪镇妖之法器,所以她的床头、手袋总放着一本圣经书,是为了驱邪镇妖之用。

    有一个小教会的领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一种想法,她随身带着色笔,家里的物品:如报纸、进货的商品(她家是个商店)等,凡有龙、偶像、偶像的名字等都要划上一个十字符,认为一但划上十字符,这些龙、偶像就失去了法力,还说此招很灵。后来她不但在家这样做,而在别人家、在社会上遇见龙、偶像都要偷偷划上一个十字符。而且还作为一种属灵奥秘教导会众。

    基督教里这些迷信数不胜数,但这只是一些“低层次”的迷信。有一些迷信是“高层次”的,已成为了神学,在广泛地传播。

    有一些基督教书籍,通篇占大部分的论据是以“见证”、“事实”、名人观点、间接经文来说明一种不见经传的教训,乍一看,很有道理,很容易为人接受。许多人信“事实”更多于信经文,重视“事实”更过于重视经文。不少人听“见证”就很精神,听神的话就很困倦;因而在一些人讲道、写书,就投其所好,通篇都是所谓“事实”、“见证”,远远多于经文,比例严重失调。许多人以为,有越多的“事实”、“见证”就越有说服力,有时这些说服力太强了,即使没有充分的圣经根据已经足以使人相信了,不知不觉就产生了迷信。许多人是以“事实”、“见证”为主要的相信依据的,经文是放在次要的位置上;今天我们有不少的领受,是从某些名人的见证上得来的,见证本来应该是见证圣经教义的真实性,但是我们看某些见证,无论怎样看,都看不到圣经的支持,反倒让人感到见证了“用怎样的方式去做就特别灵验”的意思,见证出一种圣经教义之外的新观点、新发现……有一些人争论对错的时候,是用“事实”、“见证”来争论的。一个人向神求配偶久而未果,另一个人就说,因为她求得不够明确,某某牧师在某书上说过一个见证,他是怎样怎样求的,很快便成就了……于是两人就争论不休了。到底应该是用经文来衡量对错呢?还是用“事实”、“见证”来衡量对错呢?经文重要呢,还是“事实”、“见证”重要?假如“事实”、“见证”与经文不相符,或有出入,到底应相信经文或相信“事实”、“见证”?如果没有经文(或者教义性的经文),就没有所谓的“见证”,也没有可“见证”了,经文是检验“见证”的结论合乎不合乎圣经的,所以,经文远比“事实”、“见证”重要。补充说一句吧,我就是按照该牧师的方法求婚姻对象,而十年未果。我还埋怨神,说他不信实。但神对我说:你为什么不让我为你选择?你懂选人,还是我懂选人?应该你作主还是我作主?我让神作主后,一个月便成了。

    有一些迷信,并不一定很荒谬,而是相当合情合理的。佛教主要并不是以神怪奇事招揽信众,而是标榜自己为“大智大慧”。的确,如果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它是有很深奥的道理的,可以说是博大精深,所以才使那么多人相信。天主教要人拜马丽亚,也有其理论根据的。他们说,耶稣是一个完全的人,他必定很孝顺他的母亲。假如我们用心拜马丽亚,马丽亚感到舒服受用了,她在耶稣面前帮你美言几句,比你在耶稣面前说一百句还管用。正如现在我们想要局长大人提拔自己,你在局长面前拼命求也没用,还不如多买些高级补品、化妆品什么的去“拜”访局长夫人,局长夫人高兴了,替你吹吹枕头风,事情就成了一样。这太合情合理了,就使很多人信服了。

    我举一些极端的例子:“看到世上还有那么多人还沒得救,我们怎么还笑呢?你的亲人中还有那么多人在沉沦,你很高兴吗?我们想想,神是怎样看的?我们应该以基督的心为心,要常常伤心、哀哭才对。”这很有道理,但却违反“要常常喜乐”的教义。另外,有人主持掰饼时说:主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多么痛苦,多么难受,所以我们纪念主时,要感同身受,要痛哭才是诚实来到主面前云云,非常属灵,非常有理。但却违反了圣经“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路23/26)。”其实掰饼真正意义在于悔改,是要为自己的罪懊悔而哭。这些还可能比较容易识别,但变成权威的神学就难以辩别了。考察今天许多神学理论,也很有道理、很合乎逻辑、很合乎情理,因而使很多人就盲目相信了。我听一些人讲道,看一些属灵的书籍,我发现他们的观点立据完全是用逻辑推理、人情世故、比喻故事引申出来的,并没有圣经教义的支持。但因为他讲得很“属灵”、很有道理、很合情合理,就迷惑了很多人。有迷信心态的人,他相信的不是它合不合乎圣经,而是它听起来有没有道理。

    另外,我们非常重视名人的的讲论,不知不觉,有时重视程度就等同圣经,代替了经文。现在我手头上有一本基督教内很被推崇、又流传很广的祈祷书《祈祷出来的能力》(以它举例是因为它很容易找到,人人皆可察验,并非口讲无凭),我手头这个版本为72页,但从头到尾都是名人的语录,仅有一页(第64页)里有几句经文,而且是间接的经文,与“祈祷出来的能力”的结论并没有直接关系。还有很多这类的书,这里只是为了举出实例,破例点出书名罢了(为了论事不论人,请允许我不再列举其他书名了)。当然,这种迷信一般是不易察觉的。

    世人就是这样论述的,也是这样相信的,很容易走入迷津。这是世人的论述的方式、写书的方式,是讲道理的书;而我们不是讲道理,而是讲“道”。真正属灵书籍的论据是建立在扎实的、直接的、充分的、教义性的经文上的,举例、事实只是见证某句教义性的经文。世人是举若干个事例、旁引某些学说(名人)观点说明一个他总结出来的观点,我们过去作为一个世人,已经习惯接受这样的讲道理了,但现在仍然很容易使我们同样接受这样的讲道理;我们不知道,这样就不知不觉变成了迷信。正确的论证方式是:无论是列举历史、社会事件、个人经历、比喻、故事等,不是说明一个自己的观点,而是见证某一句具体的、教义性的经文。假若这些事例、经历解释出来的观点,并没有教义性的经文所证明,这观点一定是错的,如果我们相信了,就成了迷信。由于人对(包括圣经中的)史实、事件、经历的理解五花八门,怎样衡量这些观点对与错?除非有一个唯一的标准,那就是圣经中的教义性的经文。所以,人对某事的理解、观点,只是道理,没有唯一的标准去检验,都可能是错谬的。

    基督教的真理不是从人的思想、经验、经历里产生的,而是从启示里来的,虽然这些真理能被人的经历所证实(见证),但这同迷信的产生在本质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真理产生的过程:

    启示——律例(教义)——经历(见证)——真理

    迷信产生的过程:

    经历——感悟(思想)——规矩(仪式)——道理

    佛教就是这样产生的:释迦牟尼经历了一段人生经验后,痛感人世生、老、病、死各种苦恼,后来在菩提树下“悟”出佛理来。我们不知道,同样的方式也制造着基督教里大量的迷信。今天我们有不少的领受,是从某些名人的经验(即曾经灵验过)上得来的,或是从《圣经》人物的经历(即曾经起过很大作用)中得来的。假如要分辩真理与迷信,我们不要被它是不是很有道理,是不是很灵验所迷惑,而是要从它的意思看合乎不合乎圣经的教义。如果有些领受没有明确的圣经教义支持,它只不过是一种人推度出来的观点。即使是圣经里的人物经历、历史事件其本质都只是起到见证的作用,所谓“见证”,就是见证圣经已有的教义。所谓教义,就是大多数以陈述句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明确教训,如:“不要……”、“要……”、“神是……”、“要常常喜乐,不住的祷告”、“不可杀人”、“虚心的人有福了……”等等。不能有超出这些圣经教义之外的新道理,凡有人从圣经的事件或他自己的经历中所讲的道理超出了这些教义,那么他就在制造迷信,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宗教。

    “哭重生”就是用圣经中尼希米的哀哭、诗篇里诗人的哀哭、以赛亚的哀哭、耶利米的哀哭、耶稣的哀哭、保罗的哀哭……许多圣经人物哭的经历推导出一条“教义”:重生的人必须有哭的表现,爱主的人应该是时时哀哭而不应该欢笑的,等等。这就是由圣经历史、人物经历推导出来的谬理,是违反了圣经“要常常喜乐,不住的祷告”的教义的。假如这种释经方式是对的,我来试试运用:亚伯拉罕杀了许多敌人,摩西和约书亚单杀王,就杀了三十三个;大卫制伏列邦,累计也杀了数十万人之多……所以嘛,一个讨神喜悦的人,是应该要杀死得罪神的人。可见,从圣经的历史、人物经历推导出来而没有圣经教义印证的“教训”是会变得很荒谬的。很多异端就是这样谬解圣经的,使很多迷信的人也因此而相信,以为这种道理就是出于圣经的,可见这种解经方式是很危险的。

    耶稣的通宵祷告这个经历,应该说明(见证)了什么?说明了“通宵祷告有神秘的力量”?说明耶稣“付代价”、刻苦己身吗?在圣经里有没有这样的教义?基督教里那种通宵祈祷(祈求),不是从“教义”来的,而是从耶稣的经历学来的。我们只学了他的形式,而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被圣灵引导。耶稣所作的任何事,关键的地方就是这一点上,我们要学的,就是这一点上。在95年,我曾经是本地区最早倡导和实行通宵祈祷的人(也可以说,今天所揭露的东西都是自己曾经努力追求又身体力行过的东西),曾经多次通宵祈祷,比记载耶稣的通宵祷告多了不知多少倍,但却没有因此而稍似耶稣,反而对身体灵性产生了副作用。从使徒行传、保罗的书信,我们都没有看到其他使徒提倡过这样的祈祷——即没有具体教义。我不禁要反问,我们有什么理由通宵祈祷?有什么圣经的教义呢?倡导这种祈祷的人,在暗示有一条“真理(教义)”:通宵祈祷有超乎其它祈祷形式的神秘力量。这种想法从哪里来?《圣经》曾经有过这种教导吗?这只是一种迷信的想法。宗教的想法总是觉得“什么时候作什么神灵才喜欢、什么时候怎样做才灵(如什么时辰上香,初一、十五上庙,某日盖房挖井会大吉大利等),”这种宗教观念也让我们觉得深夜或通宵祈祷更让神重视,“付代价”的苦待己身,更令神喜悦,这样便理解错了耶稣那次通宵祷告的经历,掩盖了圣灵引导这一个事实真相了。如果通宵祈祷真的有什么神秘力量,那么这个耶稣就太“自私”了,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去通霄祈祷,有好处都不呼朋引类,不把门徒纠集在一起通宵祈祷(好象现在我们的那样),又从不向门徒分享通霄祈祷“秘笈”,太不象话了。

    组织性的“通宵祈祷”最大的错误在于没有圣经教义的支持。它不同于禁食祷告,禁食祷告是有大量的圣经教义的,如:“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赛58/6)”“耶和华说:「虽然如此,你们应当禁食、哭泣、悲哀,一心归向我。」(珥2/12)”“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们就要禁食了(路5/35)。”“耶稣说:「非用祷告(注: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注:或译作"不能赶他出来")。」(可9/29)”……不下几十处,都是清楚不过的教义。但“通宵祈祷”非但找不到圣经的教义,就连“通宵祈祷”这个词也不见踪影,可见,“通宵祈祷”并不是圣经的教义,只是人发明的宗教规条。

    假如谁有反驳的理由,请先不要忙着反对,后面“祷告的更新”里还有详论,到时再反驳不迟。

    现在流行一种很滑稽的围城祈祷、围庙祈祷,所谓“围城祈祷”,就是从约书亚攻打耶利哥城的经历中引用过来的。它的意思是,我们“围城祈祷”,就能使一个城市抵挡福音的营垒倒塌,据说它曾经在罗马尼亚、阿根廷很灵,既然有《圣经》的例证,也有一本什么书这样教导,因而有不少人就热衷于对每个城池围城祈祷,这又是宗教观念作怪的结果。因为凡是“属灵的迷信”都是由很漂亮的“属灵”话语组成的,正因为漂亮,所以更具迷惑性。

    到底约书亚围城的事件,能不能得出“围城祈祷有超乎在房子祈祷或其他祈祷的特殊能力”的结论?约书亚的胜利给了我们什么教训呢?是因为围城本身有什么神秘力量吗?假若是这样,为什么打艾城,神却没有叫约书亚围城?如果围城真的有神秘的力量,为什么《圣经》后来攻打其它城市再没有重复用过?如果说围耶利哥城是一种“教义”的话,那么,“围城祈祷”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原来的意思。神命令约书亚围城时,是不准说话的,为什么我们围城口中不停嘴地祈祷起来?怪不得那些城围了六十天、几年还没有塌下来。如果我们真的要依样画葫芦的话,为什么我们不更彻底执行“神的话”?我们围城为什么没有抬约柜?为什么缺了拿羊角、穿祭司袍的祭司仪仗队?如果都照足去做,岂不是更加不折不扣符合圣经?效果岂不会更好?说不定七日就能拿下北京、上海了。

    宗教就是想让人落入窠臼,而忽略请教圣灵、去听神的话。

    攻陷耶利哥城在乎有神的话(瑞玛)临到约书亚,是神的话(瑞玛)本身有力量。这个胜利给我们的教训是,在我们的信仰和事奉上,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阻碍,哪怕好象耶利哥城一样似乎无法刻服,都不要气馁,只要我们寻求神,神必有战胜仇敌的智慧,有神旨意的指引,就能无坚不摧、无往而不胜!我们的理智可能还不能理解和接受神的话,但只要我们用信心去遵照神的话去做,事就必成就。这样的观点合乎《圣经》中的教义,如“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作成。(赛46/11)”、“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太28/20)”等。历史不外就是见证,见证什么呢?就是见证神的话语,不可能见证人的意思——“围城祈祷有神秘的力量”。

    围绕耶利哥这件事,与教导祈祷有什么关系?明白人完全可以明了这与教导祈祷根本扯不上关系。能够摧毁耶利哥是因为神的话,而不是人的祈祷;是人听了神的话去遵行,而不是神听了人的话去遵行。这个教训是有陈述句的教义印证的。

    宗教就是要我们只会依样画葫芦,死搬硬套,因而使我们被耍弄而显得多么愚蠢可笑。约书亚时代,以色列人抬着约柜(是神指示这样做的——瑞玛)打到那里便胜到那里,但后来士师时代,以色列人又想效法这一招,以为这样做会有一种神秘力量伴随,不但步兵仆倒了三万,其他被杀的甚多,连两员大将也被杀了,惨败得很,更加讽刺的是连约柜也被掳去;约沙法王与敌人争战的时候,在军队前列了一队诗班(是神指示这样做的——瑞玛),于是他们便得胜了。天主教时期的东征十字军,以为这种形式有神秘力量,也照搬这种样式去打仗,却打了许多大败仗。这模样的打法一直沿用到近代,我看苏联电影《夏伯阳》时,见到那些在重机枪下一排排倒下的鼓手号手,便感到他们蠢得可笑。同样可笑的是,那些围庙围城的人,非但没有把庙和城围塌了,反而围庙的被村民们痛打了一顿,被人泼粪,最后满脸羞愧、灰溜溜地走了;围城的被公安局抓了,连窝也被端了,教会电脑里的资料全被公安掌握,带来教会很大的损失。这都是宗教的愚蠢、宗教的失败。一个罗马尼亚垮台就传得沸沸扬扬,而现在全世界教会都在围城了,为什么再没有出现类似罗马尼亚的事件?许多失败就不提了,这完全是不孕妇女不慎跌倒叩头而怀孕一样无稽的迷信心理,许多拜树仍不孕的就不提了。其实罗马尼亚倒台与围城有什么必然关系?同时倒台的还有东欧、苏联、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等,为什么不围城也倒台呢?这不是明摆着吗?

    真正的能力在神的旨意里,而宗教(魔鬼)很想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去专注于“某种形式里”,不知不觉认为“某种形式是很有能力的”。

    现在我们必须澄清一个神学问题:圣经中的某些经历、经验,能否引伸出新教义来?如果能,下面我便试一下推导出一个“教义”——神要约书亚攻打耶利哥城的本意,主要是要消灭耶利哥城中的人,而非把他们收编为以色列人,正所谓是“非我族类,当诛无赦”。因此,从摧毁耶利哥城的记载里给我们一个“教义”:对于拜偶像、抵挡上帝的人应该格杀勿论!

    但现在“围城祈祷”的人,目的却是要把城中的人变为“以色列人”,这岂不是与围绕耶利哥城的本意相违背?岂不是不符合圣经?你看,这个推导出来的“杀人教义”岂不好象比“围城祈祷”更接近圣经的原意吗?

    我们被欺骗了,因为我们以为这样从圣经历史、人物经历推导出来的理论就是圣经的根据了,以为这些道理就是真理了,而使我们忘记了释经的原则。现在全世界的教会都在围城祈祷,以为这是一种“百发百中”秘笈,这是一种宗教的想法,想“一本通书看到老”,这样就省心,这样就代替了寻求神(圣灵)的旨意,真是可笑之至。从天上来看,这样同面对重机枪下仍操步打鼓一样的愚蠢。我们如果想攻破一座城池,还是来听听神对不同的城市有什么不同的策略(瑞玛)吧。

    耶稣在大使命中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就把全地交给我们这些以色列人了。我们可能会遇到耶利哥城、艾城、底璧等不同的地区,因此我们对不同的地区,要求问神给予该地区的计划策略,就象打耶利哥城、艾城、底璧等有不同的战略战术一般。

    但我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每个城池都在围城,这是宗教蒙骗的结果。使我们只会依样画葫芦,死搬硬套。

    我们不如做些实际可行的事罢,其实神已有绝妙的打破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地域的计划和策略,他希望人去听听他的智慧谋略(即异像),神会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地区来教导教会展开不同的事工。工业城市、商业城市、文化城市、科技城市、政治中心城市等都有不同的营垒,要用不同的策略去攻击。我很欣赏有一个商业城市,有个商业福音团契以餐会的形式传福音、聚会,又通过商人到各地经商,作为宣教,把福音投射出去的策略,很有果效。

    默想:重新检验一下,我们教会哪一些教训,并没有圣经教义的支持,或是只是一些间接、或无关的经文支持?有哪一些教训只是在大量事实总结出来的?

    宗教是形式化、没有自由的

    二十世纪初,德国有一位新接任的炮兵司令到某炮团视察,发现发炮时,每个士兵瞄准的瞄准、发炮的发炮、搬弹的搬弹,各就各位。但炮位旁却毫无道理地总挺立着一个人。当被问到为什么要在炮旁立着一位多佘的士兵时,炮兵说:不知道,一直以来就是这样。问团长,团长说:军校里就是这么教的。炮兵司令回去后,查根追底要找出原因,后来发现,原来从前的大炮每发炮后总会位移,所以要有一位士兵专门将其拉回原位,但后来新式的大炮不会位移了,这个士兵就派不上用场,但仍然站立在那里,变成了遗传下来的形式,已经有一百年之久了。后来,这个新司令才改革了教科书,把那个多余的炮手撤了下来。

    这是不是很可笑?是的,现在我发现基督教里有许多形式同样是很可笑的,只不过我们还没有发现罢了。比如十八世纪基督教传进中国的时候,中国人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因此那时的宣教士采用了男女分开坐聚会,这是当时圣灵的工作,是很智慧的,免得让世人指控乱了礼教传统。但二十世纪后,中国已经改变了“男女授受不亲的”的封建思想,己经男女混坐了一百年了。教会有什么理由仍然男女分开坐?这不是同样很可笑吗?现在党代会、人大会议、政协会议都是男女混坐,却没有传出什么风化案,如果教会男女混坐却搞出了什么罪出来,那么这个教会就不如世人了,还算什么教会?这个教会应该检讨的不是男女混坐,而是要检讨教会在什么地方远离神(圣灵)——失去了对付罪的能力罢。

    我们往往把自己个人的经验或属灵伟人的经历作为人们仿效的准则,久而久之,不知不觉就变成了“教义”。我们常常发现教会里有某些教导缺乏《圣经》的支持,然而却在教会里流传很久了,查实原来是某某年代某某领袖讲过的一些话,成为萧规曹随的遗传。

    过去,我总想方设法寻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借此就能够成为象属灵伟人那样的了。人家说,要做属灵伟人,是要关门半天祷告的,你看有些属灵伟人就是这样,甚至为了亲近神,连总统也拒于门外云云,于是我便效法起来,有半天是六亲不认的,连电话线也拔去。我学习了好些“属灵经验”,学了这个,新的又来,不知效法谁好。什么我都试过,但却全无果效。

    有人说读圣经必须在早晨读(即所谓“晨耕”),因为圣经说捡吗哪是在早上的,如果迟了,就没有了。假若这样的话,晚上聚会就是不符合圣经的了?有人说:“神很喜欢人清晨来到他面前。”于是我零晨5点、后来4点、3点甚至2点起床到楼顶祈祷,却没有得着什么;我是一个“猫头鹰”型的人,晚上最精神,反倒在每晚临睡前读经默想,领受颇多;神呼唤撒母耳时偏偏是晚上而不是清晨,“撒母耳对扫罗说「你住口吧。我将耶和华昨夜向我所说话告诉你。」(撒上15/16)”许多先知都是在晚上听到神的话(士6/25,7/9等)。如果我们有某些定规的属灵生活不发果效时,我们就要检验一下,我们是否过着宗教式的生活。

    我们人很容易根据《圣经》人物或别的人物的经历,推理出一些规条出来,要人去效法,这样就演变成人的吩咐,错误的“教义”。《圣经》上的伟人,都没有画一经历,而人却异想天开,试图把神的作为纳入一种程序里。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些方式方法,重演神与摩西或某伟人显现的经历(除非神定意要这样做);即使你现在到米甸旷野牧羊四十年,也不可能就能成为摩西;

    不错,领袖、伟人的经验经历可以借鉴,我们是要取其精意,而非效法他们的形式和做法,我们学习他们的信心、勇敢、忠心、忍耐等等的榜样,而不是生搬硬套他们的经验方法。往往我们依样画葫芦地仿效时,反而使我们软弱——因为并没有产生我们预期的效果。

    宗教的目的就是想引导人进入死搬硬套的模子里加以捆绑,但是“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圣灵从不以公式引导人的,相反他是作新事的神。他引导《圣经》里的人物,都没有一个是相同的,他引导我和引导你都不尽相同,我们不要被别人的经历、经验所限,要寻求神对你独特的引导,你就能享受到在圣灵(真理)里的自由。有一些名人要关门半天祷告,我不否认他的独特性,但神带领我却是一面做事一面祷告的,关上门坐下来反而心中一片空白,要苦苦才能挤出一点东西来祷告;而一面行动一面祷告,却源源不断,这就是我的独特性。

    宗教的生活,是抹杀了人独特的个性、独特的经历、独特的环境,试图让所有的人,去适合宗教的法袍——高了,就要削矮;矮了的,就要拉长。我们应该象大卫,掉开别人的铠甲,不管它多么漂亮、多么魁岸。“我穿戴这些不能走,因为素来没有穿惯。(撒上17/39)”让圣灵引领我们,用合式我们的方式(五块光滑的石子)去事奉神。他人的经历并不能代替你从圣灵里寻求神对你特有的安排。他人的经验,不能代替圣灵对你随时的帮助。经验、经历是彼时彼人神的作为,仅此而已。

    宗教的观念是很重视形式的,总在形式上下工夫。讲道有人喜欢模仿名人的腔调、名人的手势,以为恩膏是从某种腔调手势产生的;有人喜欢模仿某种祈祷方式,以为只要掌握了某种祈祷方式,就会产生超然的神秘力量,这一切都是迷信的想法。一切都是从心里发出的,你的心灵有怎样的诚实,你就能发出怎样的果效来。劝君不要再模仿中国式的祈祷:长跪不起;也不要模仿韩国式的祈祷:地动山摇。还是从心里自然流露吧。形式本来没有什么错,但假使作为模式推而广之,要人人按其模式而做,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种形式就变相当成了圣经的标准,他教授的就是一种宗教的东西。如果我看到我的同工模仿了我的方式的话,我对他并不乐观。

    宗教的人往往喜欢以某种形式来衡量人敬不敬虔:以一个人读了多少遍圣经、每天祈祷多少时间、一周聚会了多少次、能背多少圣经、是不是很会讲道……来判断他够不够敬虔;祷告睁开眼睛、祷告不跪下来、在厕所祷告、聚会时跷起腿……都被视为不敬虔的表现,这是一种宗教的虔诚标准,它是以形式作为衡量标准的。正如耶稣严厉指责的那样:“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太23)”具有强烈宗教观念的法利赛人就是这样,对那些小节的、鸡毛蒜皮的东西很重视、谨小慎微,但真正该重视的事却视而不见、明知故犯。

    真正信仰上的敬虔是看他行了多少道——如何爱人如己、如何爱邻舍、如何爱仇敌。遇到弟兄姊妹、邻舍有困难、灾区有灾情,我们有没有伸出援手;看到别人有危难——有人遇到强盗、溺水、火警、车祸等,我们有没有挺身而出;遇到教会里的嫉妒分争,我们是用什么态度面对的;遇到社会不公、坏人坏事,我们有没有站出来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们很少人是以这样的表现来衡量一个人的敬虔的,因为我们以为或下意识地以为,敬虔就是谨守宗教某些规矩礼法。而真正的敬虔是以生命来作标准的。不要以为,你平时对于神的话漫不经心,到有事就想用下跪来打动神,就可以“逼”神赐福你了。不,神并不会被这种“虔诚”所欺骗,下跪算什么?就是很了不起的虔诚吗?神喜悦的不是这种徒有外表的虔诚,而是听了他的话就去行的人。

    在人的意识或下意识里,多多少少总会感到宗教信仰,不外乎就是一些形式、礼仪的活动,某种教条、戒律的生活。有些持有宗教观念的人,总要在某些形式里,心才感到在踏实。活在宗教中的人,只知其形式,而不知形式的真正意义;只看重形式,而轻看实际的意义。以为信仰是透过礼仪、形式产生效果的,于是我们人便特发奇想,发明许多仪式、规矩,以为这样就能逗得神满心欢喜,然后忘乎所以地去推磨了。道教、佛教、世俗就有许多古怪又繁琐的仪式,天主教也把许多异教的礼仪带到神的殿中。设立神坛、镶满偶像、金壁辉煌、手持“**”、身穿“法袍”、烧香点烛、繁文缛节、安静肃穆……搞得神秘莫测;

    我见过一个“惨淡经营”的教堂,只有三、四十人聚会,但仍然忘不了那一套白袍诗班、“肃静歌”、“阿门歌”的全套礼仪。他们重视这些礼仪更过于寻求教会冷落的原因。有一些人总以为,只要我们做了某一些规定的仪式,就自然会产生某种神秘的力量,这种想法跟作法术的人的看法是一样的。所以有一些人总死抱某一些仪式或某一些形式不放,就好象没有了这些仪式或形式,就没有基督教了。以为某些仪式或形式是与基督教共存亡的,万万取消或更改不得。基督教里的宗教成份,满足了没有重生的“教友”的宗教情结,尽管他们不知何为重生,但他们觉得能参加一下礼拜的仪式,就心满意足了。因此在这三,四十人中,有几个得救,也是一个疑问。而对于真正寻求神的人,又觉得这一套东西空洞无聊。

    主日崇拜里“众立众坐”、“启应认信”的程式,如果非要不能成为崇拜的话,它就成为了人的遗传。聚会一定要有次序,但假如这成为不可更改的形式的话,它就与神的话同等了。一切形式主义,可能都源于宗教的。《圣经》里所讲的聚会几乎是没有什么仪式的,“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就当造就人。若有方言的,只好两个人,或者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只好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其余就当慎思明辩。……因为你们都可以一个一个地作先知讲道,叫众人学道理,叫众人得劝勉。(林前14/26-31)”初代教会的聚会是家庭化的,很活泼、很灵活,随从圣灵的感动、启示,没有一定的形式。而且往往有很多人参与,甚至人人参与,非象现在由一个牧师独领风骚的。

    为什么现在的教堂死气沉沉,为什么更正后的基督教仍然在欧洲被称为“末落的基督教”?为什么基督教在崇拜龙五千年的中国遍地开花,而且是在毫不讲究礼仪的家庭教会中,这不是发人深省吗?

    宗教的人,特别注重形式的东西,甚至这种东西起不了什么作用也是如此,即使某些形式没有实际意义,仍然死抱不放。宗教的人,并不懂得所有的形式是为了作用而存在的,假若起不了作用,形式就失去了意义。我们虽然有聚会的形式,但教会却仍然荒凉、人心却仍然冷淡;我们从来不检讨为什么,从来没有去找原因。我们还是死抱一种聚会形式:“现在我们打开圣经某章某节……”然后长篇大论。因为这种聚会的形式已经流传了几千年了,这样,就形成为一种传统。

    欧洲的基督教为什么被称为“未落”呢?为什么人们不喜欢到教堂聚会呢?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那种死板的、死气沉沉的形式,使人觉得沉闷压抑、无聊费时;这些宗教的腐臭,令人掩鼻而去。而现在全世界基督教最复兴的地方是非洲,他们最少受宗教的捆绑,按着非洲人特有的活泼敬拜上帝,因而更容易让圣灵工作,有许多神同在的明证。

    根据《世界基督宗教百科全书》统计,现有天主教信徒约10.57亿人,更新教信徒约8亿。即天主教用了两千年的时间,才有10.57亿信徒,而更新教仅用了四百年,就接近了天主教的人数;而在更新教中,五旬节派仅用了一百年,全球五旬节派的人数已超过其他更新教宗派的总和;另外,天主教中更新的派别,如“全能天主”也是发展最快。从此我们可以看到,越少宗教捆绑的教会,圣灵的工作越多,福音越兴旺。相对来说,越守旧的、宗教味越浓的宗派,人们的灵性越差,甚至越多未重生的人,越活泼的教会,人们生命的素质越好、越爱主。

    没有所谓最正确的形式,只有最好的形式,就在乎此形式是不是圣灵此时此地的工作,对于这时代这人群是不是起到最好的效果。某些形式单独来看,本来无可非议,但假若不顾时代环境的变迁,成为一成不变的体统,就会起反作用,成为捆绑。我们不要再被宗教欺骗了,假若你发现某些形式似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或者作用不大时,你就要考虑,是不是需要更新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群,使我们事奉的方式方法都有所不同,这才是圣灵的智慧。我们要用百般的智慧将神的话表达出来,既然要百般的智慧,就必须是生动的、活泼的、多种方式的。由于传统的聚会受宗教观念的影响,一直以来,直到现在,基督教给人的印象不外就是那种很沉闷的聚会罢了。正因为其沉闷,使许多人不愿来聚会。我们从来不会在教会里找自己的梁木,还以为是别人有问题,谁知道有时却是教会有问题。

    在教会讨论一下:眼下教会里哪一些形式既无圣经根据,又没有什么意义的?要怎么样更新信仰?

    我们不妨来探究一下风俗迷信是怎样得以存在的。可以说,绝大多数的人并不是因为认识到风俗迷信很合理、很有道理而相信的。而只不过是人的迷信心态,使他们不敢不信。比如逢年过节、红白喜事都要烧鞭炮、搞许多迷信的仪式,为什么?首先,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从很多代以前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既然是祖宗认为是对的,那当然是错不了的;在主內表现为:我们的神学是前辈留下来的,是由来已久的神学是我们教会的宝贵传统,是不能改的。另一些人又认为,这是整个民族或整个社会都是这么做的,既然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我怎敢不这样做?万一有什么祸事临到就惨了,我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随大流吧。在主內表现为,全世界教会都是这样领受的,怎么可能会有错?怎敢相信你这些标新立异的说法?另一种迷信就是,这是专家说的,是权威说的,你是专家权威吗?在主內表现为:这是加尔文说的,是司布真说的,是布永康说的……你算老几?这三种都是典型的迷信心态,这种心态在未信主的人都有,而很多人在信主后也会把这种心态带入基督教的信仰里。这种迷信心态,使得基督教里许多错误得以存在,对基督教信仰贻害无穷。

    我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我们做世人时,基本上是宗教的人。魔鬼借着我们,把宗教的观念带到基督教的信仰里去。无论多么好的一个教义、真理,它都能使它变味、变质。

    我们常常发现一种现象:某个教会历史越老,越容易失去活力,越容易逐渐失去神的同在,仿佛神越来越难在其工作了,为什么?就是因为随着教会的发展,不知不觉渐渐沉积了许多人的遗传、人的工作,这样就拦阻了圣灵的工作。于是便出现了老化现象——很僵化、很捆绑、很沉闷、很冷淡、很荒凉……这都是宗教所害的。

    宗教这一剂毒药,象毒害天主教一样地在毒害着基督教,使其渐渐枯萎、死亡。“这新约不是从仪文来的,而是从圣灵来的;因为仪文会使人死,而圣灵却使人活(新译本,林后3/6)”。仪文——即仪式化的东西,就是宗教,是使人死的,是同圣灵相是冲突的,这样,我们还不想清醒过来吗?

    以上列举的事例,并不代表就是基督教内所有的宗教,而只是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其实还有许许多多宗教(迷信),有待我们继续深入广泛地察验。我们被称为“更正教”,不仅是因为过去曾更正过某些错误,而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更正的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