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所行的神迹之二十四
医治又瞎又哑的人(下)
(太12:22-32,路11:14-23)
三.没有中间路线30
【太12: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在与主的关系上没有中间路线可走,要么就是与主相合,要么就是与主敌对。如果有人说,我也不支持主,我也不反对主,我站在中间。那么,这人就属与是与主为敌的一边。或许这人并没有要故意与神为敌,但是,只要还是罪人就已经与神为敌了。【罗5: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5: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
『与主相合』与『与主敌对』的分界线就是——信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是与主相合的,这个容易理解。信偶像的人就是与神为敌,这个也好理解。既不信主耶稣又不信偶像的人与信偶像的人一样,同样也是神的仇敌,这个就不太好理解了。原因就是因为人不知道自己真实的光景。自以为自己是正常的、自由的。却不知道自己是被罪捆绑的,死在过犯之中的。我做个比方吧:一个深陷淤泥坑里的人,只有被人拯救才能活着,如果这个人选择自杀,他肯定就是死的。如果他既不选择自杀,也拒绝别人的拯救,他的结局仍然是死。因为他本来所处的地方就是死亡的门槛旁,若不及时离开,结局必定就是死。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是死人,就处在与神隔绝的状况中,除非他借着信靠耶稣方可出死入生。
因着信,神将人类分成了两类人。亚当是全人类的始祖,一生活了九百多岁,生养了众多的人女,但是,圣经在亚当的儿子中重点只记载了两个人。一个是亚伯,一个是该隐。亚伯是代表信上帝的人,希伯来书十一章说:“亚伯因着信……”。该隐是不信上帝的人。后来他杀了他的兄弟亚伯之后。亚当又生了第三个儿子名叫塞特,照理说,塞特与该隐、亚伯应该是并列的三兄弟,因为都是亚当的儿子嘛。可是,圣经却说,塞特是代替亚伯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就是因为神要让我们知道,亚当的后裔中只有两类人。就是以该隐为代表的恶人,和以亚伯为代表的义人。
可是,如果在信的人中,有像罗得这样爱世界的人也能得救吗?在不信的人中,象法利赛人那样常常行善的人也要灭亡吗?是的!因为上帝没有以行为而是以信心作为『与神相合』与『与神为敌』的分界线。所有的宗教都强调好行为与得救之间的因果关系,唯有基督教强调得救不在乎行为,而是在乎神的怜悯的恩典。让所有得救的人一个也不能自夸。
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没有中间地带可让人容身,如果有的话,哪怕只是一个狭窄的地方,也会挤满了人。想上天堂却不想悔改离弃罪恶的人会往那里挤。已经信了主,却留恋埃及、所多玛的人也会退进去。可是,事实上没有这么一个中间地带。
圣经中还有另外一处经文,似乎与此处经文的意思是矛盾的。【路9:49-50】约翰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你。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这处经文说“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马太福音说“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挡我的”。这两处经文看似有一点矛盾,其实一点都不矛盾。马太福音的经文重点在于不与『主』相合,也就是说不相信耶稣。路加福音的经文是说,不与『门徒』相合,也不敌挡门徒,但是,他与主是相合的。耶稣的门徒看见有人奉耶稣基督的名赶鬼,就希望那人能与他们在一起跟随主,那人不肯,门徒就禁止他。耶稣批评了门徒的做法。门徒的此时的心,其实就是我们现今常说的唯我独尊的宗派立场。虽然强调合一,但是,是要合进自己这个‘一’里面,别人若不肯合进这个一里,就禁止别人,认为别人是在**。按照圣经真理却不是这样,合一不是统一,只要在基督里,并且不互相抵挡,已经是合一了。哪怕教会制度不同,地点天南海北,仪式不尽相同,但是仍然是自动合一的。教会无论大小,不需要搞扩张、兼并、连锁(这是属世的管理模式),各教会的使者各自向神负责。教会之间互相流通,但是,必须互不隶属,只能隶属于教会的头——基督。使徒当时认为自己最正宗,那人应该加入先我们之后,再一起跟随主耶稣,主说,不需要先加入你们,他可以直接跟随主。
四.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31-32
【太12:31-32】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这是一条极其严重的罪行,圣经告诉我们,人无论犯了什么罪,都可以得到赦免。但是,一旦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就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了。这个结果何等的可怕,所以,我们对于这个罪,不得不去认真了解。
耶稣说这句话的起因,是因为当祂靠神的灵将这位又瞎又哑的人医治好了之后,法利赛人却说主耶稣是靠着鬼王赶鬼,接着,耶稣才说:“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所以,有人因此就得出一个结论:‘亵渎圣灵’的罪就是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鬼的工作。不过,我们发现这一结论都是由异端、极端最先传出来的,然后,也有少数正统教会的工人,因为没有仔细揣摩而被利用帮助他们传播了。由于这种解释有利于异端推广自己的错误教训,对抵挡他们的人可以实施严重恐吓,所以,几乎被绝大多数异端争相采用。异端为了能快速达到让人相信他们错误教义的目的,往往都是在教训中掺入大量见证证明他们是得神宠爱的。我们留心去看,就能发现每一种异端里面,那些带领的人都有许多鲜活、生动的神奇经历,他们的教训尽管错误很多,但是却常常声称是来自于神的亲授。如果谁说他们是出于魔鬼的,他们马上就以‘你小心亵渎了圣灵’加以恐吓。
那么,将神的工作说成是鬼的工作就叫亵渎圣灵,这一结论是否正确呢?——是不正确的。如果说,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鬼的工作就叫亵渎圣灵的话,同理很简单,将鬼的工作说成是圣灵的工作也是亵渎圣灵。比如,将自己的父亲说成是狗,是逆子;将狗说成是自己的父亲,同样是逆子。其实,亵渎圣灵的罪,重点不在于到底是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鬼的工作,还是将鬼的工作说成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耶稣讲得很清楚,‘亵渎人子的可以的赦免’、‘亵渎神的,也可以得赦免’。为什么偏偏说‘亵渎圣灵的罪不可得赦免’呢?如果法利赛人指责耶稣靠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靠鬼王的工作,就叫做亵渎圣灵的话,那么,我要问这样说的人:“你们到底是凭什么认为这些法利赛人是在亵渎圣灵而不是亵渎人子呢”?我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耶稣说亵渎人子可得赦免,亵渎圣灵不可得赦免,这可是有着巨大的差别呀。他们能回答吗?
本来这句话是很简单的,就是亵渎的人在他的思想里到底要亵渎的主体是谁,是耶稣还是圣灵。主耶稣知道人心的意念,【太12:25】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知道人心里亵渎的主体到底是人子还是圣灵。法利赛人为什么要亵渎圣灵呢?因为他们反对耶稣,而圣灵却帮助耶稣。他们心里明知道耶稣是靠圣灵赶鬼,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是故意的说亵渎的话,而且心中亵渎的主体就是帮助耶稣的圣灵。于是,这就是构成亵渎圣灵罪的两个最重要构成要件。即:一是故意为之,二是以圣灵为主体。而至于亵渎的话语的内容倒是次要的了,亵渎的意思是指轻慢、冒犯,内容绝不止仅仅是这一句话。只要是『故意』『以圣灵为主体』的亵渎,说其他的内容也是亵渎圣灵。否则,主耶稣也没有必要说亵渎圣灵不得赦免了,干脆就说,只有说圣灵是鬼王的罪不得赦免。既然说亵渎圣灵的罪不得赦免,可见这是一类的罪。基于亵渎圣灵罪的这两个构成要件,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什么不是亵渎圣灵的罪。
1.故意为之:
有的人担心自己是否会因为哪句话说错了,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而自己又不知道那可怎办?我们根据这第一个要件可知,一个害怕犯亵渎圣灵罪的人,肯定没有故意亵渎圣灵。亵渎圣灵的罪为什么不可得到赦免呢?主不是愿意所有的罪人的得救吗?原来啊,故意亵渎圣灵的人,他们的心已经刚硬到不可能再悔改了,明知道是圣灵,却非要亵渎祂,圣灵已经无法再感动他们了。我们一般的基督徒有可能会消灭圣灵的感动,也有可能会让圣灵担忧,但是,都不影响我们的得救。因为这都是由于自己生命的幼小或知识的欠缺不故意的为之。但是,亵渎圣灵的罪是故意犯亵渎圣灵的罪,又如希伯来书【来10:26-27】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所以,由于不小心冒犯了圣灵,或者由于知识的欠缺冒犯了圣灵,都不能算为亵渎圣灵的罪。
2.以圣灵为主体:
对神认识模糊的众人百姓不可能犯亵渎圣灵的罪。有时候,我们向家人、众人传福音的时候,对方由于从心里不信,而且还反感,有时候会说一些亵渎的话。难道他们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悔改得救了吗?难道他们就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了吗?有时候,咱们基督徒不知道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就说:“你亵渎圣灵了,永远不得赦免了”。其实,这样的定罪是错误的,他们对神的认识还模模糊糊,怎么能亵渎圣灵呢?他们仍然有可能悔改得救。因为他们亵渎的是神,圣经告诉我们亵渎神的人,只要肯悔改还是可以得到赦免的,【提前1:13】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
还有,重生得救的人是不可能犯亵渎圣灵的罪的。因为在重生得救的人的心里,有圣灵的印记,有圣灵的感动、启示、引导、责备。凡是被圣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人会称耶稣为主。既然被圣灵感动称耶稣为主,他也就必定会尊圣父、圣子、圣灵为大。不会轻看其中任何一位。
那么,什么样的人有可能犯亵渎圣灵得罪呢?这样的人是很少的。犯亵渎圣灵罪的人,必定是非常熟悉圣经以及属灵的事,甚至是圣经‘专家’,大主教之类的人物,但是,里面又没有真正主的生命。他们的心已经像被压路机反复碾压过一般刚硬,令他们无法再悔改了。
(2010.03.14主日邮箱:xiejiale197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