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决定权,你有吗?
听到一个好消息,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病人若立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这就是“临终决定权”。这是全国第一个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一个伟大的突破。
生前预嘱和安乐死有所不同,安乐死是主动结束生命,生前预嘱则是在不可治愈的情况下放弃抢救。目的是一样,都是解救不堪忍受痛苦的临终者的福音,是对生命、死亡、人权的尊重。为此点赞。
死亡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一个禁区,是恐怖、黑暗、负面的。故此,我转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劳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绝望(传道书 2:20 )。但其实,死亡是生命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上帝希望人类通过认识死亡走进新生命。不解决对死亡恐惧的的心结,人的生命永远不能真正的解放。只有在对未来永恒的盼望中我们才能坦然迎接死亡的到来,生命才能豁然开朗,才能得到内心的喜乐平安。
人到了最后,已经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只能被动地任人摆布。我们要敬畏自然顺服天意尊重人意。人、权不仅包括如何生存的权利,也包括如何对待死去的权利。很多人一辈子的钱都花在了最后一个月上了,明知道救不回来也要全力以赴,直到花光最后一分钱。好像只有这样才是人道主义,是孝心,是爱。其实这是愚昧,是反科学甚至反人类的。
有了生前预嘱则不同,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等创伤性抢救,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我们可事先做好安排。生前预嘱就是这个意思。立法了,医生和家属就有义务按照病人的意愿行事,家属也可以不再面临两难选择。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完善安宁疗护程序,建立更多的临终关怀中心,采取更科学有效的舒缓医疗、姑息治疗等模式,减轻病人的痛苦,包括肉体和心灵的痛苦。组织起由医生、护士、社工、心理咨询师、教会、志愿者等组成的团队,帮助生命以舒适、安详、尊严的姿态终结。
谁都会对死亡恐惧我也一样,但如果你生命中有一个依靠一个盼望一个灵魂的归属就不一样了,伴随你的就是安详,平静,从容,期待。期待一个更美的家乡。相信我们是可以置于死地而后生的。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哥林多后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