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圣经分段分节查经系列:
  绪论:

  一、执笔者:玛拉基

  二、写作日期:主前430年至420年

  三、背景

  玛 拉 基 这 个 名 字 的 意 思 是 " 我 的 使 者 "。 这 有 可 能 是 " 玛 拉 基 亚 " 的 简 拼 方 式, 此 名 意 思 是 " 耶 和 华 的 使 者"。 那 种 认 为 1:1 中 " 玛 拉 基 " 一 词 只 是 本 书 的 一 个 描 述 性 标 题, 而 不 是 人 名 的 说 法 很 难 成 立。 虽 然 在 旧 约 圣 经 其 它 地 方 我 们 看 不 到 任 何 关 于 这 位 先 知 的 情 况, 但 他 的 性 格 在 本 卷 书 中 却 跃 然 纸 上。 他 是 被 掳 后 犹 大 地 的 一 位 忠 诚 犹 太 人, 与 尼 希 米 同 时 代, 极 有 可 能 是 一 位 祭 司 性 的 先 知。 他 在 信 守 神 的 约 (2:4,5,8,10), 反 对 虚 伪 敷 衍 的 敬 拜 (1:7~2:9), 反 对 偶 像 崇 拜 (2:10~12) 和 离 婚 (2:13~16), 反 对 夺 取 给 神 的 什 一 奉 献 和 供 物 (3:8~10) 等 行 动 中 所 表 现 出 来 的 坚 定 信 念, 显 明 了 他 是 一 个 严 谨 正 直、 一 心 向 神 的 人。

  本 书 的 内 容 表 明 以 下 一 些 情 况: 1. 圣 殿 重 建 工 作 已 经 完 成 (主 前516~515 年), 献 祭 和 各 种 节 期 已 经 恢 复; 2. 以 斯 拉 已 使 民 众 普 遍 了 解 了 神 的 律 法 (约 主 前457 至455 年;参 拉7:10,14,25~26); 3. 祭 司 和 民 众 中 随 之 出 现 了 灵 性 倒 退 的 现 象 (约 主 前433 年)。 另 外, 玛 拉 基 所 面 临 的 属 灵 状 况 和 人 们 漠 视 神 的 情 形, 与 尼 希 米 滞 留 波 斯 (约 主 前433 至425 年) 后 返 回 耶 路 撒 冷 再 任 省 长 时 所 面 对 的 局 面 极 其 相 似 (比 较 尼13:4~30)。 那 时的 情 形 已 经 非 常 恶 化: 1. 祭 司 们 日 趋 腐 败 (1:6~2:9;尼13:1~9); 2. 人 们 已 忽 略 了 什 一 奉 献 和 其 它 供 物 (3:7~12; 尼13:10~13); 3. 有 人 公 然 违 背 婚 约,与 他 们 的 希 伯 来 妻 子 离 婚, 转 而 娶 异 邦 女 人 (或 许 更 年 轻 更 漂 亮) (2:10~16; 尼13:23~28)。 因 此, 玛 拉 基 传 讲 预 言 的 年 代 极 有 可 能 在 主 前430 至420 年 间。

  四、分段:

  第一段:神所爱的以色列使神蒙羞,神不悦纳他们的奉献(2:13:14)他们也偷取神的供物

  (1章-3章)

  第二段:耶和华的日子 审判的日子 得胜的日子 恢复的日子

  (4章)

  五、主题:《神对归回者的责备》

  六、目的:

  犹太人再次面临环境的艰难与灵性的败落,开始怀疑神的慈爱与应许,随着信心的哀微人们对神变的麻木不仁,开始歧视律法的要求,犯各样的罪,先知通过预言向众祭司,众民发出警告呼吁(1)悔改离弃罪免得神突临时受审判(2)以真诚之心转向神。

  正文:

  【玛拉基书】第一章:神对罪的责备

  一、责备选民之罪  玛1:1-5节

  【分段标题】

  1、 神曾爱他们

  【玛1:1-2节】

  1:1  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

  1:2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

  【分节详解】

  玛拉基传之本预言大约在第一批民众回归一个世纪之后,虽然起初选民因着经历复兴向神大发热心,但随着时间流逝,他们对神的忠心渐渐淡漠,先知对民众不再信靠神敬拜不真诚,拒绝遵行律法的过犯发出责备。

  神曾爱以色列民,但他们却怀疑神是否爱他们,因着经历患难,就认为神不守约中的应许,事实上是选民不遵守律决的结果而落入患难。

  1:1

  玛 拉 基:玛 拉 基 传 讲 预 言 的 时 代 大 约 在 第 一 批 流 亡 民 众 从 巴 比 伦 归 回 一 个 世 纪 之 后。 虽 然 起 初 选 民 们 曾 因 着 所 经 历 的 复 兴 向 神 大 发 热 心, 但 随 着 时 间 的 流 逝, 他 们 对 神 的 忠 诚 之 心 日 渐 淡 漠。 主 前430 年 左 右, 玛 拉 基 对 民 众 不 再 信 靠 神, 敬 拜 不 真 诚, 拒 绝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等 过 犯 进 行 了 谴 责。

  1:2

  我 曾 爱 你 们:人 民 怀 疑 神 是 否 真 爱 他 们。 因 着 经 历 的 患 难, 他 们 指 责 神 没 有 信 守 约 中 的 应 许。 神 坚 持 说, 他 多 年 来 一 直 在 以 特 殊 的 方 式 看 顾 他 们。 事 实 上,是 以 色 列 不 遵 行 律 法, 未 能 爱 神, 尊 敬 神 (6~8 节)。

  玛拉基书──旧约的最后一卷书;玛拉基──旧约时代最后一位先知,他有甚么信息给我们?

  1:1

  默示是指从神而来的信息。玛拉基是旧约中的最后一位先知。约在公元前430年前后,他继哈该、撒迦利亚和尼希米出来传讲神的默示。当时,圣殿重建完成差不多已经一个世纪了,百姓对敬拜开始失去热心,再加上以赛亚、耶利米和弥迦那些令人兴奋的、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仍未实现,使百姓觉得失望,于是便渐渐冷淡下来。此外,导致耶路撒冷在公元前586年沦陷的各种罪,仍存留在他们中间。因此,玛拉基特别针对他们的伪善和罪行,把公义的神跟这些心硬的百姓的一连串争辩和对话生动地描绘出来。

  (一1)

  这句简短开场白的每个字都需要说明。耶和华话语的神谕,希伯来经文第一个字 massa~,在撒迦利亚书九11、十二1中,RSV 以它为标题,但在这里却前后不一致,将它当作句子的一部分(希伯来文句型形态),因此把"一则神谕"改为"的神谕"(JB、NEB 则不同,在三处都保持"一则神谕")。(massa~ 的意思,见"增注:耶和华话语的担子",173页。)以赛亚书十三至二十三章也用这个字,引介指责列国的神谕,特色为末日的审判。撒迦利亚书最后六章都是讲末日的事。虽然玛拉基书在写作范畴上与他们不同,但却同样确信神随时会来审判世界。使先知感觉沉重的"担子",是要让人的良心沉重不安,直到预备好面对"那日"。

  以色列,一度曾为北国的名字,不过一直可作全国的代称;如今归回犹大的少数人则代表全国。玛拉基,一般英译本均视此名为专有名词,只有摩法特译为"藉他的使者"。导论已陈列出匿名说的正反论点(224页及下),拒绝以玛拉基为先知的名字,并没有充分的理由。可是多数人仍然接受这卷书的作者名字不详的说法;这几章所受到的重视不足,部分原因难免与此有关。

  (一2.)

  一般人以为,神的爱到了新约才开始启示,其实绝非如此。从创世之初,这爱就隐约可见;与亚伯拉罕立约之后,又更明显(创十二1~3,十七1~8)。申命记则明文昭示,这卷书记载对出埃及与立约事件的神学反思,揣摩出动词爱(希伯来文 ~aheb)之中的拣选意味(申四37,七7、8,十15),而教导以色列人应当用爱来回报神(申五10,六5,十一1、13)。"神爱人"必定是最难领悟的真理之一,否则就不会需要如此反复叮咛。以色列的回答:祢怎样爱我们?若不是讽刺,也是怀疑。现代人则声称,"神爱世人"这句话,经过千百个批判已经死透了。不用哲理深思的人,更认为这是人的绮想,纯感性的话。

  先知明白历史的证据对信仰的重要性。他问道:以扫不是雅各的兄弟吗?预期听众会回答,不但是兄弟,还是孪生兄弟,强调他们同有机会,凭以撒儿子的身分进入亚伯拉罕蒙福之约。以扫既是哥哥,按自然法则享有优势。然而我爱雅各。旧约从未教导说,雅各比以扫更可爱,或比以扫更讨神喜悦;不过以扫轻视他的长子名分,将它卖给诡计多端的弟弟,乃是事实(创二十五29~34)。神拣选雅各,找不到更多的解释,圣经只说神喜悦爱他(申十15),虽然他微不足道(申七7、8)。雅各(以色列,创三十二28)为这项恩宠付出很高的代价。神对雅各向祂的响应从来没有满意过,因此他们经历到被掳的惨剧;而以扫──以东人的祖先(创三十六1)──却免受此苦。在耶路撒冷被巴比伦征服时,以东人站在侵略者的一边,提供情报,抢夺战利品,切断逃亡路线(俄10~14节)。犹大地区人去楼空后,以东人迁入,显然得到不少利益。

  【分段标题】

  2、 恶以扫的原因

  【玛1:3-5节】

  1:3  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

  1:4  以东人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却要重建荒废之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

  1:5  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

  【分节详解】

  以扫与雅各作比较,神爱雅各恶以扫,这是神的拣选与主权(罗9:13)神爱怜悯谁就怜悯谁,但这与以后永远的归宿没有相干,神扔希望以扫与他后裔蒙祝福,因着神爱雅各以扫与神违背,神使他地荒凉,他却不归向神,却用自己的办法重建荒废之地,神却要折毁,这地称为罪恶之地,称那地的民为恼怒之民,告诉以色列民,他们不蒙爱,不是神不爱他们,而是他们不遵守律法。神却在以色列境外被尊为大。

  1:3

  恶 以 扫: 这 一 说 法 只 是 意 味 着 神 拣 选 雅 各, 而 不 是 以 扫 来 承 受 圣 约 的 应 许, 并 使 其 成 为 孕 育 弥 赛 亚 选 民 的 列 祖 之 一。 神 拒 绝 以 扫 及 其 后 裔 成 为 弥 赛 亚 的 祖 先, 与 他 们 自 身 永 远 的 归 宿 毫 不 相 干。 神 仍 然 希 望 以 扫 及 其 后 裔 侍 奉 他 并 因 此 得 着 他 的 赐 福 (参 创25:23 注;罗9:13 注)。

  "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这也是我常问神的话吗?

  1:2-3 神藉玛拉基所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曾爱你们。"此话虽是对以色列人说的,但其实也是对每一个时代的人说的。可惜,许多人都以世俗的眼光看神的爱,他们用政治和经济的成就来作为成功的标准。以色列人因为当时的政治腐败,经济不景,人民穷困,就以为神已经不爱他们,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神爱所有的人,因为万民都是他所创造的。然而,永远的赏赐只属于信靠他的人。

  神的拣选很奇妙,能被他选上岂不是极大的荣幸吗?

  1:2-5 "我恶以扫"这句话只说出神拣选了雅各来作以色列民和弥赛亚的祖先,与以扫的永生问题无关(参罗9:10-13)。其实,神也让以扫成为以东人的祖先,只可惜他们后来成了以色列的世仇(参创25:19-34;27:30-43)。因为神要藉雅各和他的后裔赐福给万国,所以对以色列人特别看顾,只可惜他们虽蒙神拣选,却把神拒诸门外。

  (一2~5)

  玛拉基的任务是向以色列说话(1节),所以一开始便肯定神对这个立约之国的爱。百姓对这句宣告的回应却是怀疑,由此可见这篇信息确为当代人的需要。这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爱衰退(二13~16),以致人对神的爱也失去信心,甚至对神使他们能够回到耶路撒冷、重建圣殿,也并不领情。

  一3.

  我却恨以扫。动词"恨"要从神拣选之爱的亮光来解释。雅各被拣选,被"爱"的事实,就意指以扫被撇弃,被"恨";在拣选时必定会有所撇弃。这并不是对以扫个人的恨恶。不过,因以扫和他的后裔对雅各怀恨不散,世代为仇,终于招致神的审判。

  在玛拉基写此书时,耶路撒冷已经复原,圣殿已盖好六、七十年(见导论)。那段时间,从沙漠入侵的拿巴丁人(Nabateans;《马喀比书上卷》五25)掠夺以东地区,他们不得不迁居到犹大南方的尼吉夫(Negev)。后来他们的国家称为以土买(《马喀比书上卷》四29,五65;可三8),以希伯仑为首都301。拿巴丁人何时入侵,无人知道,但可能早在第六世纪302,意思是可能在玛拉基的时代之前。拿巴丁人建了彼特拉城,位于峭壁上;这城似乎自主前第四世纪就开始兴建。

  时间已经证明,以东人趁火打劫犹大,结果自己也受罚。神对世事的护理,显出祂的公正。

  一4.

  如果以东人自信满满,认为可以回到老家、重建城邑,好像犹太人一样,先知要破碎他们的美梦。神可以赐下这种恩典,也可以不赐下;以东就是不会得到。犹大应该注意到这件事,庆幸自己的蒙恩,不要怨叹自己的命运。以东地要被人称为罪恶之境,和撒迦利亚给犹大的名字"圣地"(亚二12)形成强烈的对比。犹大会得到洁净(亚五5~11),以东却成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是极可怕的审判;犹大因此更当谦卑,为神对她的爱献上感恩。玛拉基一定知道以西结对以东的预言(结三十五),其中以"荒凉"(希伯来文 smama)为主弦律。玛拉基在第3节用了同一个字,"使他的山岭荒凉";而"永远荒凉"(结三十五9)与本节末的"永远"斥责相互呼应。万军之耶和华,见增注,第43页。

  一5.

  为证明神的爱,玛拉基选择的证据,是以色列人可以亲身验证的,就在他们眼前发生。他们应该更早就看出来,但是因为专注于内部的困难,他们未能放眼观看神如何对待另一个国家。玛拉基带讽刺地说,耶和华的疆界不限于以色列。如果以色列会向外观察,就更能领会神的爱;和其他国家比较起来,神对待她何等奇妙。如果神钟爱的对象不能看出神爱她,她对其他国家就没有见证可言(创二十八14)。因此,玛拉基盼望看到百姓"转向",从冷漠变为满有新的把握;他很可能期待即将发生末日事件,一次而永远地彰显出耶和华是宇宙的主宰。

  二、责备祭司之罪  玛1:6-14节

  藐视神的名?当时的祭司如是?当时的人如是?──

  1:6-14 神指控祭司没有敬畏他,甚至藐视他的名,灵性上也没有给百姓作好的榜样。圣殿在公元前516年重建后,他们虽然在那里敬拜神,却没有正确地敬拜,也从不按神的律法献祭。祭司以斯拉曾在公元前458年左右发起一次大复兴运动,但到了玛拉基的时代,民族领袖又再次跌倒离开神,而百姓自然跟他们一样。敬拜不再是由衷地赞美神,而变成了祭司沉重的公事。

  【分段标题】

  1、 先知责备祭司们

  【玛1:6-8节】

  1:6  藐视我名的祭司阿,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

  1:7  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1:8  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分节详解】

  他们藐视神,不遵律法,将残疾的祭物献给神,他们不遵敬神,不敬畏神,在服侍中竟犯下大恶,告诉我们给神就给最好的,服侍神就要做的最好,蒙神悦纳。

  1:6

  6~8 藐 视 我 名 的 祭 司 啊:玛 拉 基 斥 责 祭 司 们。

  1.    他 们 蔑 视 神, 违 犯 神 的 律 法 (利22:22), 将 瘸 腿 的 和 有 病 的 牲 畜 做 祭 物。

  2.    做 为 基 督 的 信 徒, 我 们 必 须 将 我 们 所 拥 有 的 最 好 的 东 西 献 给 神。 我 们 整 个 生 命 也 应 当 做 为 奉 献 给 神 的 活 祭 (罗12:1)。 我 们 每 天 用 来 祷 告 和 读 经 的 时 间 应 是 一 天 之 中 最 好 的 时 光, 不 能 等 我 们 疲 乏 不 堪 时 再 来 做 这 些 事。

  3.    " 耶 和 华 的 桌 子 " 是 用 来 宰 杀 祭 物 的 桌 子。

  要把最好的献给主,我,做得怎样?

  1:6-8 神的律法要求只可把洁净、无残疾的祭牲献给他,但这些祭司却容许百姓把瘸腿的、有残疾的、瞎眼的祭牲献上。因此神极不喜悦,指责祭司们竟然容许这种藐视他的行为。其实,我们的生命就是献给神的活祭(参罗12:1),如果我们没有把最宝贵的部分献上,只肯把剩余的时间、金钱和精力给他,就与这些敬拜者同罪。我们向神所献上的,充分反映出我们心底对他的态度。

  神不会受人欺哄,人要好自为之──

  1:7-8 在献祭上百姓犯了错误,他们贪图方便,贪便宜,祭物越贱越好,又漠视献祭方法,更不遵守神的命令,随心所欲地乱献祭。此等行径反映出他们对神的轻率态度。你有没有贪图方便或草率地奉献呢?你是不是也随一己之意来奉献呢?

  一6.

  玛拉基很有技巧。他先赢得听众的同意,才举出他们的罪状。大部分祭司都有儿子,而摩西的律法也已家喻户晓,所以当他提出第一道命题:儿子尊敬父亲,大家必一致支持。把第五诫提出来,就等于将神之约的条件摆列在众人眼前。仆人敬畏主人,因为是买回来的,就属于主人,必须服从,没有选择的余地。问题是,祭司是否以万军之耶和华为他们的父亲或主人。无论如何,责任难逃。

  在出埃及拯救之初,就已暗示神与以色列之间有父子关系:"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出四22)。何西阿视以色列为不知感恩的儿子(何十一1);以赛亚的预言一开始,即为天上的父埋怨祂儿子的背叛(赛一2)。玛拉基和从前的先知一样,看出他所探究的问题,核心乃是与神关系的破裂。对神的性情和旨意,不是关爱与信任,倒是一片反感。这就是祭司未用上好的祭物尊敬祂的原因。玛拉基并不是讲究礼仪的细节,而是在意他们拒绝尊敬天父、敬畏主人,就是那位"在以色列境界之外"显为大的。

  我们在何事上藐视祢的名呢?犯罪心态常是"隐藏的过失",所谓隐藏,就是罪人感觉不到;但这却不能成为理由。

  一7.

  将污秽的食物献上(RV:面包),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第8节便是证明;动词献上(希伯来文 niggas)是玛拉基形容献祭的特殊用字(一8、11,二12,三3)。污秽(希伯来文 mgo~al)主要是指礼仪而言(拉二62,"算为不洁");可是这些祭物的不洁,首先是因献祭之人的心态,其次才是因礼仪的不完全。我们怎么污秽了它(RV:祢)?以色列人提到神的名,就是指神本身;如果神的名被藐视或污蔑,就是神被污蔑。希伯来经文为"污蔑祢"(有叙利亚和武加大译本的支持),这很可能是原文;但此种尖锐的表达,希腊人受不了,所以七十士译本读为"污蔑它",旧的拉丁译本也跟进。

  耶和华的桌子(参12节),旧约中惟独玛拉基用过这一词汇,不过诗篇二十三5、以西结书四十四16,都有这概念。先知不是指在圣所摆圣饼的桌子(出二十五23),因为他所想的是流血的祭牲;他是指以西结所提到的桌子(结四十39~43;参四十四16)。这些桌子放在内院的门旁,为要宰杀祭牲;但撒督祭司则进入圣所,接近"我的桌子"(结四十四16)。难怪先知视这些桌子都为"耶和华的"。是可藐视的,祭司显然绝不会说:耶和华的桌子可以藐视;但玛拉基指出他们不当行为之含义,藉以暴露他们潜意识里的态度。

  一8.

  虽然我们看不见自己的心态,但由此产生的动作,却是人人都看得见。每一头祭牲都应当完美无瑕(出十二5;利一3、10等),律法明文禁止献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动物(利二十二18~25;申十五21)。只要稍微思想,就知道有瑕疵之物是不能送给省长的(该一1、14,二2、21;尼十1),更何况是神。玛拉基喜欢以这种日常生活的例子,说明献祭的合理作法。

  【分段标题】

  2、 神的劝告

  【玛1:9-10节】

  1:9  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他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1:10  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不喜悦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

  【分节详解】

  神劝祭司们回转而恳切的求神,赦免并且施恩与他们,若不回转神就不喜悦他们,也不看他们服侍的情面,必要刑罚。

  基督徒都是神的祭司,我有没有辱没这职分?

  1:10 祭司是神与百姓之间的桥梁,有责任反映神的性情、态度和价值观。他们接纳有残疾的祭牲,百姓便以为神也会接纳,但神说:"我不喜悦你们。"同样,我们也会影响亲友对神的看法。别人从你身上看见神的甚么性情呢?假如我们任意犯罪,就与玛拉基时代的祭司无异,神也不会喜悦我们这样做。

  一9.

  先知语带讽刺地要人恳求神,这是撒迦利亚的用语(见亚七2的注释),祂好施恩与我们。东方人送礼,不单是感激对方的善待,也盼望将来能得好处(箴十八16);但若送的礼物不得体,则是自找麻烦。这种礼物经由你们的手送出,是对希伯来文一个难明之词的解释(直译为"从你们的手是这个"),依据主体"祭物"来解。NEB 比较概略:如果你们这样作;而 JB 把它当括号处理(这是你们自己的错),并在脚注中将它解释为插入的边注,不把责任归给先知(参 RV:这曾是透过你们的作为)。有些注释家把第9节解释为一个真诚的呼吁,要百姓悔改303,但讽刺的解释最符合上下文。献祭并不是争取神恩宠的方法(诗四十6~8)。

  一10

  . 玛拉基很认真地说,关上门还比持续举行无用的敬拜更好。这种仪式让人误以为有价值,而产生虚假的信心;因此他十分愤慨。最好让大家清楚:耶和华不喜悦(希伯来文 hepes)这些。圣经有时会说耶和华喜悦(hepes)一个人(诗二十二8,四十一11;参:赛五十三10),或一块地(赛六十二4;参:玛三12);但古列,那位外邦王,竟也能成就神的旨意(hepes;赛四十四28),令人惊异。以色列不肯顺服,而在圣约以外之人倒做神喜悦的事,这种对比或许出现在先知心中(参12节)。

  门可能是指通往祭司院的门,处理祭牲的桌子就放在那里(结四十39~41)。如果这些门关上,就无法献祭。事实上没有人胆量够大,做到这一步。在我坛上烧火指祭司在敬拜上的工作,不是杀牲畜,那是献祭之人要做的(利一5,三2,四24、29)。先知在这整段中所想的,全是祭司的责任。昆兰团体曾引用这一节,以它为依据而拒绝耶路撒冷的献祭制度,视之为无效304。

  【分段标题】

  3、 神的名在外邦被尊为大

  【玛1:11节】

  1:11  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

  【分节详解】

  先知预言神的名将在外邦人中被尊为大,子民要以心灵和诚实敬拜耶和华,世界列国都要归向神,神将差遣工作传福音到普天下。

  1:11

  我 的 名 在 外 邦 中 必 尊 为 大: 玛 拉 基 预 言 了 世 上 万 民 都 将 以 心 灵 和 诚 实 来 敬 拜 神 的 时 日 (比 较赛45:22~25;49:5~7;59:19)。 神 将 为 列 国 列 邦 所 知 晓。 如 今, 随 着 教 会 不 断 差 派 宣 教 士 到 世 界 各 地 广 传 福 音, 这 一 预 言 已 部 分 得 到 应 验。 我 们 也 可 以 通 过 投 身 于 神 的 普 世 宣 教 事 工 中 表 达 我 们 对 神 无 伪 的 信 心。

  今日神的名在哪里还没有被尊为大?对此,我可以做点甚么?

  1:11 旧约中经常出现"我(耶和华)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这一信息在这里再次得到确定。以往神拣选了犹太人,要藉他们来拯救赐福全世界,今日神同样使用所有相信他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来拯救赐福世界。基督徒是神的选民,我们献给神的馨香祭乃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参林后2:14-15)。你让神来使用你,叫他的名在各国受尊崇没有呢?这个使命首先从我们的家庭和邻舍中开始,与此同时,我们更要为神的全球宣教使命祷告与努力。

  一11.

  这几句话常被引用,但却不容易解释;有几位学者否认它们属于原书305,理由为:这一节否定了在圣殿敬拜的必要性,与先知刚说过的话相反。郝斯特(Horst)认为,一章11~14节是对平信徒讲的,用责备祭司的话再来责备他们。为了反对这些论点,必须举出一个事实,即引介的字"因为",将这一节与前面连在一起;而"外邦"和"你们"(12节)的对比,将它与下文相系306。这一节的合法性并没有推翻的理由;而祭司不再是发言的对象,也说不通。

  这一节很重要,因为表面上它似乎同意二十世纪盛行的看法,即所有敬拜,无论是献给什么神祇,实际上都是献给那位全地之神。已过世的首席拉比讲评说:"甚至敬拜天象的异教国家,也是向一位超越者献礼物,如此便等于尊荣我的名;他们所献给我(非直接)的贡物,是出于单纯的心灵;神鉴察敬拜者的心。这个奇妙的思想经由拉比斯(Rabbis)进一步推展,成为犹太教普世观的重要特色。"307 基督徒主张同一论调的代表,可推尼威廉(W. Neil):"我们应该感谢这位不知名的作者……因为他够大胆,在这样的时候能作出令人惊愕的承认,即:无论是在哪一种宗教的名义下,只要是真心实意的敬拜,实际上都是献给那位独一真实之神(参:徒十35)。"308 倘若这是对玛拉基话语正确的解释,那么,圣经中就只有他一个人表示:异教献祭也可当作是献给神。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范围没有比这更广的。类似的语句在诗篇中出现两次(诗五十1,一一三3),在以赛亚书中出现两次(赛四十五6,五十九19),每一次都是描述神在全地掌权,祂随时会向列国彰显祂自己为创造主、大君王、救赎主。查锐注意到,这种用法使玛拉基的经文有瞻望未来的意味309。如果先知是想到分散各地的犹太人或归化犹太教者310,他不太可能会用这个词汇,因为他们并没有遍布全世界,就连当时有限的地理范围也未布满。

  我的名在外邦中被尊为大。本章中先知四次形容神为大(5、14节,两次在本节),因为他希望这个真理能深入人心。希伯来文不需要动词,究竟是现在式还是未来式,要看下一节子句中的动词。在各处,"处"(希伯来文 maqom)可能有"圣所"之意(参:创十二6;申十二5、14等)。献香,希伯来文很难了解,这字由两个分词组成,但所有英译本都将前者当作名词"香"311(即:"造来产生烟的"),以解决问题。第二个分词,也是被动式和使役式,意为"被拿来献";不过时态有弹性,不一定指现在式(参 AV、RV 小字:将被献上)312。上下文才是定夺的因素。但即使是未来式,也有"快要被献上"之意,表示这件事近在眼前,必会发生。所以这一节有末日的成分在内。

  先知说,耶和华的名在外邦中为大,这种讲法很有意义,因为圣经作者很看重名字,特别是神的名字。旧约的名字代表该人物的特质。"认识祢名的人要倚靠祢"(诗九10)。改名字意味着特性有所改变(如:创三十二28)。巴力之名意思是"我主或丈夫",何西阿不容人使用这名(何二16),因为它与低级的异教有关。因此,若说一位先知会主张,当时的列国所敬拜的对象,名字虽不同,仍然是耶和华,实在令人难以想象(赛四十二8)。他应该是在宣告:外邦各国将来必会认识圣经所启示的神。

  这一节所用的献祭用语,也需要查验。前面曾提过,先知用一个不寻常的方式来说"献香"。严格来说,"造来产生烟的"不但可以指香,也可以指燔祭;不过这里使用这动词的分词,而它只在此处用过;它的形式与 miqtar 很像,这个字用于出埃及记三十1,指香坛。由此观之,先知乃是想到烧香的圣礼,这是大祭司的特权(民十六);他并不是指动物的祭。洁净的供物,供物一字(希伯来文 minha)泛指任何一种礼物,与其他祭并列时,常指素祭(如:出三十9,四十29;利七37)。形容词洁净的是 tahor,其他地方从未用这字来形容祭物。平常用的形容词是 tamim"无瑕疵的",亦即在礼仪上合格,而 tahor 则不单指礼仪,还指道德与外貌的纯全。利未人最好的祭也没有用这个字来形容(何况玛拉基当代的祭司献上有缺陷的祭);如果主张,外邦人向神可以献纯净的祭,而神所赐的祭礼还不配这样来形容,实在说不过去。有人主张,玛拉基是用夸大的形容法,而外邦人的祭虽然不足挂齿,但相对而言可算纯洁;这种观点令人难以接受。先知对以色列邻国的道德水平,毫无虚幻的美感(玛一1~5,二11)。

  经过以上相当详细的探讨,可得如下的结论: (1) 先知期待神的名在外邦中受尊崇;他们将会认识神。这不是新观念,以赛亚也曾预见这种归信(赛二2~4,十一10;参四十二6,四十九6,五十五3~5,六十六18~21),以西结在归回的预言中,经常重复说:"列国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三十六23,三十七28,三十八23,三十九7)。 (2) 玛拉基比他的前辈更进一步看见,这种全球性的敬拜,不限于耶路撒冷的利未人之祭(对照赛六十六18~21;亚十四21)。 (3) 由上下文看,分词"被献上"(全句惟一的动词),必须视为随时会临到的未来式。玛拉基期待耶和华会突然驾临圣殿。在这里他也想到,目前不完全的祭,将来会以纯净的祭为其高潮,那个祭在价值和功效上,都超越先前所有的祭。他没有说谁会献此祭,只用被动式说:"它快要被献上"。因此,这有缺欠的献祭制度,就是长久以来令先知头痛的制度,在玛拉基看来,会被另一种祭超越;事实上,耶稣基督的祭便超越了该制度。透过这一个祭,原本在应许之约上为局外人的,现在也能与神和好(弗二11~22)。

  【分段标题】

  4、 以色列人亵渎神

  【玛1:12-14节】

  1:12  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1:13  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1:14  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分节详解】

  神的选民本身应成蒙爱的人,却是成了违背的人,应当遵主为大,却是藐视亵渎神。

  应当献最好的(无残疾的),却是献了有病的被抢的,不蒙悦纳的,应当蒙福,却受诅咒,因为神是"大君王"是可敬畏的神。

  我们为主作工看是否神要我们做,是否做在神心上,是否蒙悦纳,是否遵神为大。

  事奉神有时真很累、很烦,可是……

  1:13 对这些祭司们来说,敬拜是烦琐之事,是重担。太多人以为跟随神可以使生活舒适安逸、事事亨通,他们只想在神身上找方便、占便宜。事实上要达到神的标准,我们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甚至要过贫穷困苦的生活。不过,如果我们以事奉神为人生的最高目标,那么现在所付出的代价,与日后所承受的永生和赏赐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一12

  . 在与未来即将发生的事对比之下,玛拉基又回头看当时祭司所献的祭;你们是强调语。玛拉基剥除一切自欺,直率地指出他所察觉的动机: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更好的译文为可以被污秽(NEB);这子句与其上的食物可以被藐视平行。这是耶和华对他们动机的评鉴。

  一13

  . 祂注意到他们对仪式厌烦(基督徒对敬拜厌烦的理由更少),这便意味着你们对我嗤之以鼻,亦即"用轻视的眼光看我"。正如一章7节,"我"可能是原文,因"它"的文意较弱(RSV 小字)313。英文表示被藐视,会说:"你用鼻尖对着我。"倘若一个人假定神应当恩待他,就会产生这种结果。这是"廉价恩典"的观念;而在这个词汇还没有成形之前,海恩(Heine)已界定了它的含义:"神必会赦免我,那是祂的工作。"314

  在无效的祭牲榜中,玛拉基首先列举被抢夺的(希伯来文 gazul),即:被野兽抓去分尸的(参一8,那里首先提到瞎眼的)。被撕裂的动物不可以给人吃,要扔给狗吃(出二十二31)。把这样的肉献给神,等于公开羞辱祂。何况,牲畜是用来替罪的,有瑕疵便无效,不会被接纳(利二十二20、25)。惟有代表悔改与信心的祭物,在神面前才有价值,对人也才有功效。有人辩称,错误当归那些带祭牲来的人,但祭司有责任拒绝他们。

  一14

  . 这一节以甘心祭为例,即在面对压力时许愿,若神施恩拯救,将献祭感恩(创二十八20~22;民三十2;拿二9)。利未记二十二19规定,这种祭必须献公的牲畜。祭司、百姓和寄居的外人都可以来还愿(利二十二18),因此他们都会受试探,到时候拿一只便宜货来充数(参诗七十六11:"你们许愿,当向耶和华你们的神还愿")。利未人的城四围有牧场可养牲畜(民三十五3;书二十一2),所以祭司与利未人自己有牲口315。行诡诈的在还愿时想要欺骗神,他们会受咒诅。约书亚记八34记载,每逢在更新圣约的典礼中,都要覆诵祝福与咒诅的话(参:申二十七,二十八;王下二十二13)。咒诅(希伯来文 ~arur)一字,用于申命记二十七15~26仪式的咒诅中;它们实现的方式,列于申命记二十八15~68。因此,咒诅并不是空洞的威胁,乃是会致死的;而祝福则是赐下生命(申三十19)。蔑视神的人不会不遭惩罚;他们将发现,祂不单是父、是主(6节),也是大君王;祂绝不放过嘲笑祂威严的人。

  在知道耶和华之名的国家中,总有些人敬畏它。喇合便是敬畏神的见证(书二9~11);摩押女子路得承认祂是她的神(得一16);尼尼微人回应约拿的信息(拿三5~9),和那些受惊的船员一样(拿一16);巴比伦和波斯的统治者,以及从前的法老,都发现耶和华是万神之神(但二47,三28,四37,六26、27;参:拉一2)316。相形之下,玛拉基在这里,以及11节,乃是指外邦随时会有的信仰转变;他们将会前来朝见大君王──也许是列队而来。

  【玛拉基书】第二章:祭司背约  犹大杂婚

  一、祭司受责  玛2:1-9节

  【分段标题】

  1、 不听诫命

  【玛2:1-4节】

  2:1  众祭司阿,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

  2:2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

  2:3  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

  2:4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或作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分节详解】

  诫命是传给祭司们,但他们不敬畏神,不把诫命放在心上,不遵神为圣,败坏自己不将荣耀归给神,生活中毫无见证,本该蒙祝福,却把祝福变成了诅咒。

  他们在外表服侍,心里却不遵神的诫命,以致于自找羞辱,神愿他们把罪除掉,成就神人之约。

  2:1

  众 祭 司 啊: 祭 司 们 已 经 败 坏 了 神 呼 召 他 们 所 做 的 工。 祭 司 们 不 敬 畏 神, 不 尊 神 的 名 为 圣, 也 没 能 宣 讲 神 的 话 语, 生 活 中 毫 无 良 善 和 公 义。 因 此, 神 将 降 下 可 怕 的 刑 罚, 咒 诅 他 们 和 他 们 的 侍 奉。

  2:4

  4~6 我 与 利 未 所 立 的 约: 祭 司 应 从 利 未 支 派 中 拣 选。 这 里, 神 将 利 未 及 其 诚 信 的 后 裔 当 做 事 奉 神 之 人 的 典 范。 当 今 教 会 的 工 人 同 样 必 须 具 有 这 几 节 中 提 到 的 品 质。 他 们 必 须 爱 神 并 尊 敬 神, 诚 实 公 义 度 日, 宣 讲 真 理, 借 着 自 己 的 言 行 表 率 帮 助 多 人 脱 离 罪 恶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一 文)。

  不尊崇神的名,基督徒要受咒诅,这可非同小可!

  2:1-2 神警告祭司,他们若不尊崇他的名,他就要施行惩罚。同样,神也呼唤我们去尊崇他的名,去敬拜他。这意味著承认他是神,是宇宙万物的伟大创造者,只有他是完美的,他用最完全的爱来爱我们,为了爱我们这群罪人甘愿到世间来。你承认这一切吗?你尊崇他的名吗?

  "不听从,不放在心上",是玛拉基时代人的通病,也是我们的?不……会……吧……

  2:1-2 虽然神藉著他的话多番提醒,但祭司仍轻看神所重视的东西。我们怎样知道神看重些甚么呢?首先要尽心、尽意、尽力爱他(参申6:5)。换句话说,我们不但要聆听神的话,还要把神的话放在心上,牢牢记著,并尽力把他的吩咐实践出来。我们爱神,他的话就会如明灯照亮并指引我们每一天的路途。反观玛拉基时代的祭司,他们不再爱神,所以不知道、也不重视他的要求了。

  (二1.)

  以上的控诉或许包括祭司以外的人,不过审判却是特别针对他们。称谓的方式,哦,祭司们,有不祥之感,让人想起被掳前先知审判的信息(如:何五1;摩三1;弥一2)。这命令(希伯来文 miswa)意味着即将宣布的审判绝不会减轻。

  二2.

  你们若不听从,虽然审判是以条件子句开始,但本节的结尾显示,避免受刑的可能性已经消逝,缓刑的时期已经结束。这句的结构可能是受申命记二十八15的影响,先知在提到耶和华将使咒诅临到时,可能是想到这节经文。动词临到是强化形式,因此可以译为"投出"或"放松";咒诅必会临到,不会撤回,一旦宣布,立刻生效;就像祝福一样,不会改变(创四11~14,二十七37)。我要咒诅你们的祝福,可以从两方面了解。一方面,"祝福"可以解释为物质资源、先决条件;对祭司而言,便是接受百姓的十一奉献(民十八21);另一方面,可指祝福的话,这是祭司有权宣告的(民六24~26)。无论是哪种情况,祝福都会反弹成咒诅,临到他们。事实上,玛拉基声明,耶和华已经执行这个威胁了,因为他们不把命令放在心上。这个讲法与哈该的"省察"类似(该一5、7,二18)。

  二3.

  玛拉基现在进一步指出咒诅的内容。我必斥责你们的后裔(直译,种子),AV、RV 认为这是指收成减少,因此十一奉献与其他祭物也会减少;而 RSV 以"种子"指子孙(参:耶三十一27)。有些解经家改变元音的记号,结果就如 JB 的翻译:"现在注意我将如何瘫痪你们的膀臂",NEB 也相仿:"我要砍断你们的膀臂",意思是:使你们没有能力作祭司的工作(撒上二31;诗十15;参:王上十三4)。不过希伯来经文可以有这两种解法,相当合适。人数与收入逐渐减少的事实,虽然戏剧性不强,却亦为有效执行神审判的方式。

  又把粪抹在你们脸上,就是你们祭牲的粪。祭牲的排泄物要从圣所清除,拿去焚烧(出二十九14;利四11等);献低贱祭物的人令神非常厌恶,所以他们和祭物都会被丢到粪堆去,离开神的面。他尔根不直接写出这比喻,而译为:"我会让你们脸上显出你们犯罪的羞耻"。这种作法并不让人意外,因为这个意象大大冒犯了生来就受训要从事圣职的人,难怪他们会起反感。相较之下,第八世纪的先知们对祭礼的斥责(赛一11~15;何四6~10;摩四4、5,五21~23;弥六6~8)文雅多了。

  二4.

  希伯来经文和所有的直译本都同意,这个命令的目的是要使我与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亦即:它要带来悔改,以致利未之约可以延续下去。圣经的警告一向都有积极的目标(结十八32)。不过,JB 和 NEB 却译为消极性:"是我给你们这个警告,我的目的是要废除我和利未人所立的约"(JB);"我和利未人所立的约垮台了"(NEB)。这种"修正"乃是变动了一个字母(希伯来人 mihyot,取代了 lihyot;参:撒上十五26)317。不过,这里的意思很难确定就是如此。主张此说的人,举撒母耳记上二31作支持──以利家受到审判;他们又认为,撒迦利亚书三章与六章9~14节有高举祭司职的意图。如果原来的希伯来文曾被改动,就必须在所有古译本翻译之前,目的在除去对祭司权柄的威胁。

  旧约并没有正式记载与利未人所立的约。事实上,在创世记的故事(创二十九34,三十四25、26)和雅各的诗中(创四十九5~7),对利未都没有什么好评。但摩西与亚伦都属利未支派(出二1及下,四14),所以这支派随之出名;在金牛犊事件后,利未人执行了摩西的命令(出三十二26~29;参:申三十三8~11)。民数记二十五11~13提到的"平安之约",是与亚伦的子孙非尼哈所立,并不是整个利未支派;最早提到这个约的,是耶利米书三十三21(参:尼十三29),那里假定这约很早就存在。摩西给利未支派祝福时(申三十三8~11),吩咐他们要以乌陵和土明指引百姓,教导他们,并主持敬拜,但并没有称这是约。随着时间过去,因为不断经历神的救恩,并感激利未人的事奉,"使神对利未的应许提升起来,超过原来针对他们的有限范围,而成为立约之神眷顾祂所有子民的一个例子"318。

  在评估这节经文的含义时,关键乃在:玛拉基是否有可能宣告神会背弃祂的约,无论是亚伯拉罕、大卫,或是利未之约。先知书经常提到约被破坏,但每一次都是人没有守约(如:赛二十四5,三十三8;耶十一10,三十一32;结四十四7);神起誓永远不背弃祂的约(利二十六44;士二1)。耶利米书三十三20、21就必须从这种背景来理解。虽然表面看来,大卫之约似乎已破坏(耶二十二30),但先知却知道绝不致如此,因为神的约必定会实践,就如自然律一样(创八22)。整个旧约都肯定神永远不会背弃祂的话,所以此处最好还是维持 MT 的意思,如 AV、RV、RSV。所有犯罪的祭司都当悔改,否则便会从圣殿被清除,以便利未之约能够

  【分段标题】

  2、 神曾立约

  【玛2:5-7节】

  2:5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2:6  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2:7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分节详解】

  神与利未人立生命之约和平安之约,神将利未人及其真诚信的后裔当做侍奉之人的典范,当今教会工人被拣选,必须爱神并敬畏神,诚实公义度日,宣讲真理借着自己的言行,帮助多人脱离罪恶,并且使更多人从神使者口中得着神的话。

  "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这,也能成为我一生的写照吗?

  2:4-6 利未是利未支派的祖先,神把这支派分别出来服事他(参民1:47-54)。他们最初在会幕里,后来在圣殿里事奉神。神要祭司们留意跟从先祖的榜样,谨守他的典章律例。

  (二5.)

  神拣选利未的目的,是要立生命和平安的约,这词汇只在这里使用过。申命记特别强调,委身于神的法则会使人尽享生命(申四40:"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六2,三十15~20;参:耶二十一8);诗篇(诗一3,五11、12,十六11,二十一4等)和箴言(箴三2,生命与平安会随着顺服的心而来;四10、22,六23等)更是奉为圭臬。赐给利未人的这些福分,是使他存敬畏的心(参一6)。玛拉基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对神的赐福若认识而震惊,就必会心生对神深刻的敬畏。那些傲慢的人献上不花代价的祭物(一8、13),对敬拜不耐烦(一13),还自信满满(一6b);他们绝不会对神的名感到惧怕。

  二6.

  凡是敬畏神的人,必会看重敬拜外在的细节;这样的人才具备基本资格,能教导真实的律法(希伯来文 tora)。这种教导显然不只是传授知识;其实即使是传授知识,老师也需要是正直的。神所拣选的祭司不但熟悉神的律法,并且要亲身遵行(参:结七10)。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圣经的主题之一为:话语是人格的指标(诗十五2、3;箴十二17及下,十八4),新约尤然(太十二33~37;路六45;雅一26,三2~12)。他与我同行,这词汇代表与神亲密沟通,但用得不多(创五22,六9);以平安和正直,亦即,不但守约,而且享受这约。这种人不但借着言教,也透过身教,带出好的影响,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玛四6)。

  二7.

  按照传统,祭司的装备之一应该是律法的知识(申十七9,三十三10);何西阿埋怨道,他那时代的祭司忘了律法(何四6);另一方面,约沙法时代派遣臣子、祭司和利未人去巡回教训百姓(代下十七7~9);在以斯拉的时代,利未人帮助他解释律法(尼八7、8、11)。玛拉基认定祭司具个人辅导的角色,当有人遇到状况,需要引导,就会去找他;为这缘故,他与神的亲密关系和对律法的了解,都非常重要。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活在祂面前,因此能从祂得到信息。"使者"的头衔加在祭司身上,这是头一次;不过先知哈该曾被如此形容过(该一13;参:赛四十二19)。玛拉基自己的名字或许让他想到这个描述法。撒迦利亚的第四个异象刻画大祭司进到神面前,得到装备,能成为使者(亚三7)。

  【分段标题】

  3、 人却偏离正道

  【玛2:8-9节】

  2:8  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2:9  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分节详解】

  祭司本该带领百姓过义的生活,但祭司都偏离了正道,也会使更多人不遵行律法,他们都不守神的道,竟还在律法上瞻徇情面,自己废弃了与神立的约,而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

  2:9

  竟 在 律 法 上 瞻 徇 情 面: 祭 司 们 偏 袒 那 些 有 权 势 和 钱 财 的 人, 允 许 他 们 按 其 不 公 义 的 罪 恶 方 式 行 事, 没 有 借 着 神 的 话 语 与 警 戒 责 备 他 们。 教 会 的 教 牧 人 员 应 当 将 神 的 旨 意 完 全 传 讲 出 来 (参 徒20:27), 向 神 子 民 宣 讲 神 公 义 的 要 求。 只 讲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神 的 赐 福, 而 置 神 的 公 义 要 求 于 不 顾, 乃 是 神 所 憎 恶 的。

  "嘴里当存知识",我却背不出几句圣经上的话……

  2:7-8 玛拉基向祭司发怒,因为他们是神的使者,却不清楚神的旨意,更因此引导百姓走入歧途。他们故意漠视神,罪责难逃。同样,传道人和教会领袖也必须熟识通达神的道,晓得如何在生活中实践出来。你用了多少时间来研读神的话语呢?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原来还是一个"私"字作怪……

  2:9 祭司容许有势力和自己喜欢的人违反律法。这些人犯罪时,祭司没有尽力指责,怕一旦得罪了他们,便会失去支持。在教会里,是否也有些"特权人士"犯了罪也没有人指正呢?我们不能对有钱、有地位的人持双重标准,要把神的话语作为我们的准则。不要偏袒自己喜爱的人,以免被神弃绝(参雅2:1-4)。

  (二8.)

  玛拉基又回到当时的情形,追查如何从崇高的呼召堕落到现今的地步。失败始于祭司个人的生活,他们偏离正道,由这句话可看出,敬虔必须为生活全面的委身(参:徒九2,十九9等)。一旦放弃如此生活,他们在众人当中的事奉必受亏损,不但不能使多人离恶向善,反而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因为他们错解神的话(希伯来文 tora)。他们先用腐败的生活,后用错误的教导,作了神的负面代表。这种会误导别人走错路的可能性,令耶稣发出极其严厉的指责(太十八5、6);而站在领导地位的人,最具误导别人的危险性。因此雅各幽默地劝勉道:"不要多人作师傅"(雅三1)。

  最后,玛拉基看见利未之约已经腐败了;这个动词意味着"道德腐败"(创六12)、"破坏"(玛三11),只在这里用于约上。前面曾提出神从不背约的论证,因此尽管祭司违约,玛拉基绝不是指利未之约已经废除。正如与全国所立的约一样,以色列违约,审判便临到背约之人,但神的约却永远立定。

  二9.

  藐视神名的人(一6)遭到报应,因为他们被藐视。为了讨好一些人而削减神的要求,结果自己却被看为下贱,受到羞辱。一般人对敬虔立刻能辨视,对妥协祭司的假冒为善,也不会太慢蔑视。这种辨别能力和反应,至终都来自神,祂曾说:我使你们被藐视(参:太七7;路六37、38)。先知在这段的结尾再次重复神的代表们所犯的两项错误:未能与神同行,并且企图讨好人。

  二、责备杂婚   玛2:10-17节

  【分段标题】

  1、 行了可憎的事

  【玛2:10-12节】

  2:10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

  2:11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或作圣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

  2:12  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应的),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分节详解】

  神与犹大人立了平安之约,但人却废弃了与神立的约,他们行事诡诈,与神做对,神喜欢圣洁,他们却选择罪(行可憎亵渎神)神不许取外邦,拜偶像女子为妻,他们却不听,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就是常侍奉的人,他也不免受刑罚(被剪除)

  2:11

  11~16 一 件 可 憎 的 事:玛 拉 基 谴 责 了 有 些 选 民 休 去 自 己 的 妻 子, 另 娶 外 邦 人 为 妻 这 一 严 重 违 反 神 律 法 的 双 重 过 犯 (参 下 面 两 条 注 释)。

  2:11 娶 事 奉 外 邦 神 的 女 子 为 妻:选 民 中 多 人 娶 事 奉 外 邦 神 的 女 人 为 妻, 这 是 摩 西 律 法 严 格 禁 止 的 事 (参 出34:15~16; 申7:3~4; 王 上11:1~6)。 新 约 圣 经 明 确 指 出, 信 徒 只 应 与 信 徒 结 婚 (参 林 前7:39)。 如 果 某 个 基 督 徒 与 一 个 不 信 主 的 人 结 婚, 他 便 可 能 会 受 配 偶 影 响 而 背 离 神; 他 们 的 子 女 也 有 可 能 因 受 影 响 而 不 信 靠 神。

  当今离婚如此普通,坚持神的婚姻律法太难了……

  2:10-16 百姓虽然没有公开拒绝神,但从他们的所作所为可见他们根本没有把神放在心上。男子任意娶拜假神的外邦女子为妻;他们对家庭不忠,甚至厌倦伴侣而把她们遗弃,因此,离婚非常普遍。他们任意妄为,以为不会遭受惩罚,甚至质问神,为何不看顾又不肯收纳他们的供物,也不赐福给他们(2:13)。其实我们和神的关系,跟我们的生活是不能分割的,他必须是一切的主。

  信徒与非信徒结婚是不是不讨神喜悦呢?

  2:11-12 随著圣殿重建,城墙修筑完成,百姓都切切期待有关消灭仇敌、弥赛亚来临的预言实现。但时光飞逝,预言仍未成就。百姓感到失望,开始不愿遵守神的律法,更渐渐地公然犯罪,娶敬拜偶像的外邦女子为妻。其实早在许多年之前,以斯拉和尼希米已面对过这个问题了(参拉9-10章;尼13:23-31)。

  (二10.)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么?这个问题的意思,必须由上下文来决定。既提到我们列祖的约,就表示一位父很可能为列祖之一,或是亚伯拉罕,或是雅各(以色列)。圣经有"你们的父亚伯拉罕"(赛五十一2)之先例,耶柔米与加尔文偏爱这个解释;玛拉基经常提到雅各(一2,二12,三6),十二支派(列祖)都由他而出。玛拉基所谓的我们,无疑是指犹太同胞,所以即使他是以神为那一位父,他也不是在想"四海之内皆兄弟"。他所关注的,是以色列国内应当有兄弟忠诚相待的现象。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将父与创造当作孪生观念,可参申命记三十二6和以赛亚书六十三16,六十四8(参:玛一6);不过这观念总是特指以色列而言,因为这个国家必须反映出父的本性,因祂已将祂的法则教导她(何十一1)。

  我们为什么竟不忠诚……?显示不重视约定、协议的风气,已遍及商业、婚姻及社会各种事情(赛二十四16)。然而,一个正直的人是绝不会亏负他邻舍的(诗十五4b)。不负责任的行为玷污了国家之约。这个动词与第8节不同,但意思类似;另一个约遭到破坏。

  二11

  . 镜头从群众转至个人,先知指向一种风俗,历代以来以色列的灵性都受它的亏损,即与宗教文化不同的人通婚。反对通婚的理由不是基于种族。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有一大群混杂的人也随着他们出来(出十二38),他们愿意行割礼,守逾越节,向以色列的神效忠(出十二48;民九14)。波阿斯娶了摩押女子路得,但她已经放弃了基抹神祇,选择以色列的神(路一16)。玛拉基说:娶外邦神的女儿为妻,这句话直指反对的最大理由。"的女儿"意指具备某神祇"的特性",她的整个性格完全与以色列之神的公正相反。一对夫妻若要愉快地生活,必须有共识,在宗教上必有一方需要妥协。以色列的经验证明,实际上总是要求比较低的一方获胜(王上十一1~8,十六31;尼十三23~27),而背道很快就蔚为风气。既然被掳的罪魁是背道,这个群体竟会甘冒同样的风险,实在匪夷所思。

  用犹大和以色列之名,显示先知认为回到犹大的人,是古老应许的现代传人。然而他们行了可憎的事,这个词十分强烈,用于偶像和与偶像崇拜相关的事(申三十二16;赛四十四19)。甚至埃及人也不与和他们文化不同的人往来(创四十三32,四十六34),而拜自己手所造之神的人,亦不会离弃这些神明(耶二11),但犹大亵渎耶和华的圣殿,因他们既去敬拜偶像,又来到祂面前。在以斯拉时代,祭司和利未人中有与异族通婚的情形(拉九1、2),而玛拉基既提到圣殿,似乎是将这些人包括在内。不过,有些人认为圣殿(希伯来文 qodes,"圣洁")是指百姓,"圣洁的种类"(赛六13;拉九2),耶和华的产业(申三十二9)。祂所爱的当然是他们。权衡之下,这个解释比 RSV 的意思较好。

  二12

  . 玛拉基祷告,要耶和华不让犯罪者有后代,以从这地除灭邪恶。任何作见证或回答的人是一句成语,其意义无法确知,有一些建议如下:有人认为这比方是指学生死背老师的教导(参 Vulg.;AV:专家和学者);另一说法,如 RV:睡醒的和回答的,是指游牧民族晚上轮值巡行帐棚守夜;这说法可配合雅各的帐棚;而游牧者或定居者(NEB)则是根据阿拉伯译本。他尔根不是翻译,而是解释,意译为"儿子与孙子",这是先知想要说的意思。拜偶像的人,年老时无后人,显然不蒙福,其他人看在眼里,就不会去效法他;他将没有孩子延续他的罪。

  【分段标题】

  2、 使前妻哭泣

  【玛2:13-15节】

  2:13  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2:14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2:15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分节详解】

  神在创造之时,只造了一男一女,他能够多造,但为了从一人得虔诚敬畏神的后裔,人却违背神的话,而破坏了神的美好计划,神所喜悦的是虔诚圣洁,而以色列犹太人,却在妻之外又娶神所厌恶的外邦女子为妻,所以神不看他们所献的祭物,神并不悦纳,因他们一边献祭赎罪,一边还在犯罪,这是神不喜悦的,我们不能一边服侍神,一边又在犯罪,求神帮助我们过圣洁得胜荣耀神的生活。

  2:14

  你 幼 年 所 娶 的 妻:许 多 人 对 自 己 年 轻 时 所 娶 的 妻 子 不 忠。 他 们 千 方 百 计 想 休 掉 妻 子, 只 是 因 为 要 另 娶 别 人。 神 明 确 指 出, 他 对 这 类 自 私 的 做 法 深 恶 痛 绝, 因 为 神 已 使 丈 夫 和 妻 子 成 为 一 体 (15)。 因 为 这 罪, 神 不 再 顾 念 那 些 罪 人, 也 拒 绝 听 他 们 的 祷 告 (13~14 节)。

  结发夫妻,白头到老,好像越来越少了……

  2:14 百姓怨无可怨,只好推说际遇欠佳。虽然怨尤并不能解决问题,但人总爱推卸责任,好减轻自己的罪咎感。其实,每当遇到难题,我们应当首先自我反省。也许我们把态度和行为改变一下,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一夫一妻制,是得"虔诚的后裔"的基本保障,可是──

  2:14-15 当时,只有男方才可以提出离婚。他们对伴侣不忠,对于神的心意──夫妇二人成为一体,教养后代敬畏神,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其实,他们不单抛弃了发妻,也漠视了与神的关系,忽视了与神在灵里沟通的真义。

  (二13.)

  先知又注意到另一个明显不忠诚的事,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不过,他首先批评过分夸大表现的感情,其目的显然是想感动神,要祂回答长期以来的祷告。有人辩称既然平民没有资格就近祭坛,这是比喻的说法;但如果是祭司犯的罪,就没有问题。他尔根推测,这里是指被抛弃之妻子的哭泣;耶柔米也跟随这主张;但这解释说不通,因为文中尚未提到她们。

  二14

  . 流泪哭号也没有用,因为道德的过失──婚约破坏──切断了亲近神之路。汉摩拉比法典规定,婚姻是一法律契约,要签文件为凭319,但以色列人认为这是一种盟约,有耶和华作见证(创三十一50;箴二17),因此约束力更强。这种灵性的层面有助于家庭生活的稳定。双方各自对立约之神的忠诚,形成一种结合力,使俩人能终生相伴。伴侣一字通常用于形容男人的亲密伙伴,可以同生死、共患难的人(诗一一九63;箴二十八24;歌一7,八13;赛一23;结三十七16;AV、RV;但二17),只在这里用于妻子。藉此玛拉基平静地指证美满婚姻关系的模式:虽然幼年即结褵,俩人的情谊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当然,只一味坚持法律上婚礼的约束力,不容许离婚,并不能造成这种伴侣关系;而忠诚与信实的个性,与彼此信赖的建立,才是稳定婚姻的要素。玛拉基控诉他的同胞,就是违背了这种信赖。

  二15

  . 此节经文有困难,也许是某些文士觉得这教导很特别,而将其改动。解释的指标之一,是必须符合玛拉基清楚的用意,就是本节末所言,鼓励丈夫对元配忠诚。按照现今的希伯来文,实在无法成意,所以每一种翻译,包括最早的译本在内,都有解释的成分在内。问题的一部分为:"一"字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它可能是"造"的主词,代表一位神(RSV、NEB);它也可能是该动词的受词,主词(神)不言自明:祂不是造了一吗?(RV;参 AV、RSV 小字),亦即:一体(创二24)320。下一子句的解释:"得到生命(或灵命)的继承",要看第一个子句如何定位;不过没有一个建议令人满意。有人主张修改,将一个元音变动(s~er 取代 s~ar),使"继承"变成"肉体",不过创世记二24不是用这个字(basar)。JB 采用这个修改:祂不是造了单一个体,有肉体和生命的气息吗?NEB 作:有肉体与灵命吗?这个文意甚佳。神造俩人成为一体,有特别的目的,是的,是要赐他们敬虔的后裔。当双亲忠于婚约,孩子才有安全感,这乃是敬虔生活的基础。家庭乃是学习神法则的学校,和操练的地方(出二十12;申十一19)。这个神设立的组织受到威胁,所以玛拉基极力劝勉: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分段标题】

  3、 神所憎恶的

  【玛2:16节】

  2:16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分节详解】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不愿看到他子民行事诡诈,以强暴待妻,并且无缘无故的休妻,而为了情欲另娶外邦女子,圣洁的神特恨恶这样的罪,他愿人保守已心行事合神的心意。

  2:16

  休 妻 的 事……是 我 所 恨 恶 的: 神 恨 恶 那 些 出 于 自 私 的 目 的 而 休 妻 的 行 为, 因 这 类 行 为 与 " 以 强 暴 待 妻 " 没 有 分 别。 在 神 看 来, 不 公 正 的 离 婚 与 屈 枉 正 直、 残 暴 和 谋 杀 同 罪 (关 于 新 约 圣 经 中 对 离 异 一 事 的 教 训,参 太19:9 注)。

  对配偶不诚实,是感情出轨的第一步──

  2:15-16 "谨守你们的心"一话提醒我们对婚姻要认真,就像神对他向百姓所作的应许一样的认真。婚姻关系要靠感情来维系,使双方都得到满足,并且,这分感情也只应该集中在配偶身上。

  (二16.)

  然而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耶和华说:因为我恨恶离婚。英文译本都同意这是先知的意思,不过希伯来经文读为:"如果他厌恶,送(她)出去",古译本亦如此。显然经文被某个人改动过,他想将玛拉基的教导与申命记二十四1配合,那里容许离婚的事。这种读法完全贬抑了先知要传达的意思。以色列的神,玛拉基只在这里用这名字,用得很恰当,因为这题目与这被拣选之族未来的命脉有关。他认为离婚好像用强暴盖住人的外衣,这是比喻,指各种不公平的事,就好像无辜被杀之人的血,在衣服上留下记号给众人看。

  JB 使最后一句显得意义非凡:因此,尊重你们自己的生命,不要这样破坏信任。无论是为个人或为团体的好处着想,家庭最好不要因离婚而破坏。玛拉基的恳求,为耶稣的教导铺了路(太五31、32,十九4~9)。

  还有一个可能性,为犹太注释者所偏好:"一位"或许指亚伯拉罕(参二10);然而有人抗议,因他娶了夏甲,成为娶第二房的先例。那么,先知就会回答,亚伯拉罕的动机不一样。他是想要得到敬虔的后裔。R.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推出这观点,及其他观点。这些解释的弱点为:使先知的主要论点显得不够强。

  【分段标题】

  4、 颠倒律法

  【玛2:17节】

  2:17  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

  【分节详解】

  犹太人犯罪却不知罪,被罪充晕头脑,他们认为神爱他们,就是行恶神也认为是善,认为人行恶神扔喜悦,不懂神的公义,神的公义是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按公义刑罚。

  为非作歹的,神都看在眼里──

  2:17-3:6 人们为求私利歪曲真理,神已厌烦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以为神缄默就表示他容许人胡作非为。其实,神要惩罚犯各种罪的假信徒(3:5)。

  (二17~三5)

  恶人事业发达的老问题,在玛拉基的时代也困扰人心。神似乎恩待坏人。耶利米(耶十二1)和哈巴谷(哈一2~4)都质问神,祂公义的护理何在,但同时他们仍然坚信,神的公义至终必要彰显。然而玛拉基的同胞却失去信心,并且对神冷嘲热讽,完全放弃分辨善恶的用心,所以先知以未来的审判来警告他们。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有尝试举出神义论,来为神的作法辩护。那样作或许能说服人的头脑,但先知明白,他需要震撼人的良心。

  二17

  . 圣殿重建之后,失望随之而来,因为几十年过去了,并没有超自然的事显示耶和华回到锡安。从表面评估,犹太人已经尽上本分,但神却没有实践应许(参:亚八3)。祂的耽延被无神论拿来作借口。公义的神在哪里呢?这问题等于怀疑祂的存在。由于这种信心的失败,他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祂绝不会对人的祷告和问题感到厌烦,只对人的罪厌倦(赛四十三24)。──《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拉基书】 第三章:审判罪恶与十分之一

  一,审判七种罪

  【玛3:1-5节】

  3:1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

  3:2  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他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

  3:3  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

  3:4  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

  3:5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分段标题】

  1、行邪术的

  2、犯奸淫的

  3、起假誓的

  4、亏负人的

  5、欺压寡妇的

  6、屈枉寄居的

  7、不敬畏神的

  【分节详解】

  神要差遣弥赛亚(使者)就是与人立约的耶稣,这一预言说到基督的两次降临,他来的日子,耶稣将在第二次降临,就是他们寻求过的,仰慕过的耶稣,弥赛亚要忽然来到,那些犯罪而不回转的人,怎能站得住呢,他要用信而回转归向神的人,心蒙神的悦纳,神却要审判那不回转不敬畏神的人。

  3:1

  我 要 差 遣 我 的 使 者: 为 答 复 人 们 因 怀 疑 而 提 出 的 问 题, 玛 拉 基 强 调 了 弥 赛 亚 降 临 的 必 然 性。 但 在 弥 赛 亚 到 来 之 前, 他 将 差 遣 一 位 使 者 预 备 道 路。 后 来, 当 耶 稣 基 督 的 先 锋 施 洗 约 翰 来 到 时,这 一 预 言 就 应 验 了 (参 太11:10;可1:2;路 1:76;7:27)。

  3:1~5 立 约 的 使 者:这 位 使 者 便 是 弥 赛 亚 耶 稣。 这 一 段 信 息 预 言 了 基 督 的 两 次 降 临。

  3:2

  他 来 的 日 子: 这 一 节 预 言 最 终 将 在 基 督 第 二 次 降 临 时 应 验, 那 时 他 将 洁 净 以 色 列 (3节) 并 对 他 们 施 行 审 判 (5 节)。 他 将 从 地 上 剪 除 所 有 邪 恶, 只 有 义 人 才 能 存 留 (比 较 赛1:25; 结22:17~22)。

  为神预备道路的是──

  3:1 这节提到两位使者。一般人认为第一位是指施洗约翰(参太11:10;路7:27),第二位就是弥赛亚耶稣。玛拉基和施洗约翰都是为他预备道路的。

  烈火炼真金。我愿神净炼我,可是又怕烈火……

  3:2-3 提炼金银时必须把金银用火加热熔化,才能使杂质浮到表面并被撇去,留下高纯度的金银。没有加热熔化的过程,金银就不纯。金银内的杂质一经除去,即时变得光亮照人,甚至可以反照冶金之人的面貌。同样,我们的生命经神净炼后,亦会把神的荣光反照得更清楚,让周围的人也可以看到。因此,神吩咐作领袖的(这里指利未人)要特别开放自己,让神炼净他们的生命。硷是用来漂布的,在此表示净化的过程。

  (三1.)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隐含的挑战,耶和华亲自说话。看哪,直译为"看我","我在这里,预备要差遣我的使者"。到了最后,没有一个人可以避免面对神,祂出于好意,警告人这件事。王家出巡必定要先作准备,同理,耶和华的来临也将有先锋开路(赛四十3),并呼召百姓铺平车辙,移去石头(赛五十七14,六十二10),亦即预备道路。玛拉基让听众去揣摩这比喻的意思。我的使者,身分没有说明。玛拉基既在推动百姓悔改,他应当明知自己正应验这角色;但所有的先知皆是如此,认为他是在讲自己的说法不可置信。那位使者的特殊任务是作先锋(参四5),他和立约的使者是不同的人物。

  预备工作完成后,主(希伯来文 ~adon)必忽然进入他的殿321。由这个应许看来,尽管有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鼓励(该二7;亚二10等),百姓对第二座圣殿的失望挥之不去;其实想望神作出超过他们眼见的事,原本是健康的。等到主莅临时,以西结在异象中所见,荣耀回来充满这殿(结四十三1~5)的情形便会实现,这座重建的圣殿也就达到目标了。但立约的使者是指谁?这个头衔只在这里出现,因此除了上下文,别无其他帮助可作解释。他与耶和华同时来到──即使不认为他就是耶和华(AV、RV 却认为如此)的话;而按新约的亮光,从弥赛亚的角度来解释,他就是耶和华。不过,先知的想法或许为:摩西之约是经耶和华的使者立定的(出三2;参:赛六十三9),因此在立新约的时候,也有此需要(耶三十一31;结三十七26)。犹太学者认为,他是被指派去报复违约者的使者,或是以利亚322。

  你们所仰慕的可能语带讽刺。过去阿摩司必须指出,耶和华的日子黑暗没有光明(摩五18),同样,立约的使者来到时,从他来的用意看,他们不见得会欢迎他。他会忽然来的事实,有不祥之感,因为突然常与灾难相连(如:赛四十七11,四十八3;耶四20等)。

  三2.

  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这个问题意指将有严格的考验;第二个问题,谁能立得住呢?借自战争的意象(王下十4;摩二15),意为"谁能站在他的地上?"先知认为,没有一个人能通过耶和华将实施的严厉考验。不过,炼金之人的目的不是要毁灭,而是要炼净;漂布之人的肥皂,或碱(我们所谓的肥皂,当时还未发明),是用来漂白布匹的。根据这些比喻,苦难为神计划中的一环,旨在除去个性中的渣滓。炼金者的描绘,许多先知都曾使用(赛一25,四十八10;耶六29、30;结二十二17~22)。"当炼金之人从火炉口望进去,看见自己的影像清楚反映在融化的金属面上,他就知道已经大功告成,所有的渣滓都烧净了。这就是此比喻的美丽之处。"323

  三3.

  炼金之人坐在那里,全神贯注于锅炉内的金属,刻画出耶和华对祂子民圣洁的关注。祂从圣殿开始(参:结九6),先熬炼利未人之子,直到他们献上正确的祭,直译则为,凭公义献祭(AV、RV)。两种意思都需要。品行若得到更新、洁净,祭物(希伯来文minha)就有价值,且能配合正确的态度献上。

  三4.

  到那时候,其余的百姓──他们也必定经过熬炼──所献的供物,才能够蒙耶和华悦纳,彷佛古时之日;最后一个词组为不定式,可用来指摩西之时(赛六十三9、11;太七14)和大卫之日(摩九11)。几乎可以肯定玛拉基视摩西的时期为理想纪元(耶二2、3),因当时以色列人直接倚靠神。

  三5.

  灾难对一些人是熬炼,对另一些人则是审判。整个群体受到熬炼,正如金属一样,低劣的元素必被除掉。对那些拒绝改正,所以"在那日"遭审判的人,在法庭上,耶和华既是见证人,也是审判官。不需要别的证人,因为没有人够资格(二14;参:耶二十九23)。速速一字,较好的翻译为"老练",速度是由训练而来,参以斯拉记七6那里的"敏捷"出于同一字根。玛拉基是位忠心的牧者;尽管他的同胞可能会完全拒绝,但他仍一直盼望赢得他们的心。

  行邪术的,是持续自古流传的迷信;除了这一项外,其余所列皆为社会性罪行。在以上论不忠诚的讲章中(二10~16),玛拉基曾特别对付起假誓的人;而休妻者也被他算在犯奸淫的之内。玛拉基的时代,领工资的被"亏负",或是少付工钱,或是迟迟不发(参:利十九13;申二十四14、15);寡妇孤儿没有人保护,以致受到缺德者的欺压(参:亚七10)。耶和华一直很注意这类事(出二十二22~24;利十九10)。寄居者,在当时应为外地迁入者,或移民。这种人也有权利,神会审判剥夺他们权利的人。这些用铁蹄践踏别人的人,显示他们不敬畏万军之耶和华,但当祂"临近,施行审判"时,"公义的神在哪里"(二17)的问题,就会得到答案。

  321 adon 与耶和华(Yahweh)可以互通,参:亚四14,六5;'全地的 ~adon'.

  322 R.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 p. 349.

  323 J. Neil, Everyday Life in the Holy Land (Church's Ministry among the Jews, 1913), p. 163.

  耶和华渴望祝福(三6~12)

  这几节和前一段有密切关系,二者形成一段括号,夹在两篇论神审判的讲章中间。思想的顺序为:以色列所以有机会质问神是否公义,是因为祂没有改变,仍然在耐性地提供悔改的机会。先知建议用一个方法让百姓试试,看事实是否如此。他的作法会摸到他们的钱袋,让他们的悔改付出代价,才显出是真的。对这样的悔改,耶和华也会用可测量的物质来响应,等接下来几次的收成便见分晓;凡将自己的财物交给神来支配的人,必会发现有明证显示,祂已接纳,且祝福了奉献者。

  二、夺取十分之一   玛3:6-12节

  【分段标题】

  1、 神要人转回

  【玛3:6-7节】

  3:6  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

  3:7  万军之耶和华说,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你们却问说。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

  【分节详解】

  神永不改变,人总会变,从以色列人的列祖,到玛拉基那个时代的以色列人,他们常常偏离神的话,神在呼吁他们要转向神,神就与他们和好。

  偏离了神还不承认,我可别作这种人……

  3:7 历代以来,人不断违抗神的命令,甚至辱骂他,但神却始终忍耐,总是乐意接受罪人悔改。然而,在这里百姓竟敢暗示从未叛逆过神!很多人不接受赦免、与神和好,也是因为他们拒绝承认自己有罪。千万不要学这些人,只要我们愿意回转归向神,他必乐意接受我们。

  (三6.)

  这一句的前后两半互相平衡。希伯来文读为:"因为我耶和华不改变,而你们,雅各之子,才没有断绝。"英译本大半将最后一个动词译为消灭殆尽,原因很简单,因这个字也有此意;而 NEB 的译文也可理解:我是耶和华,不改变;而你们也没有停止作雅各的儿子;这是很自由的译法。事实上,神和以色列都没有改变。神待人的原则也贯彻始终。祂曾爱雅各(一2),也继续爱他的儿子,虽然他们效法父亲欺骗、排挤的作风(创二十七36;参:玛三5)。这里对立的平行句,是要凸显神的美善。

  三7.

  玛拉基并没有将过去的时代美化(参:拉九7;亚一2)。神的典章启示祂的旨意(申四4~7),但所有的人都同样持背逆的态度。这里用撒迦利亚的词汇呼吁悔改(亚一3),但却得不着响应,因为百姓不觉得自己有错。

  【分段标题】

  2、 神要人明白诅咒的原因

  【玛3:8-9节】

  3:8  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

  3:9  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

  【分节详解】

  作为神的儿女,不可夺取神的物,但以色列人却夺取神的供物(十分之一)就是他们全国神子民,都没有尽上十分之一,当纳本分的奉献,因此诅咒临到他们。

  3:8

  人 岂 可 夺 取 神 之 物 呢: 人 们 不 向 神 奉 献 他 们 收 入 的 十 分 之 一 即 是 夺 取 神 之 物。 摩 西 律 法 中 明 确 规 定, 选 民 们 应 向 神 奉 献 他 们 所 得 的 十 分 之 一 (利 27:30)。

  1.    神 警 告 说, 他 要 诅 咒 那 些 自 私 不 肯 奉 献 之 人 (8~9 节), 但 要 赐 福 那 些 不 断 为 神 的 事 工 奉 献 的 人 (10~12 节;参 下 一 条 注 释)。

  2.    新 约 时 代 的 信 徒 们 有 责 任 在 钱 财 上 帮 助 本 国 的 和 世 界 各 地 宣 教 工 场 上 神 的 事 工 (参 林 后8:2 注)。

  夺取神的东西?我没有吧?且慢──

  3:8-12 玛拉基催促百姓不要停止十一奉献,要把当归给神的献上。其实早在摩西时代,已经订下十一奉献的制度(参利27:30-34;申14:22)。利未人会获得部分十一奉献之物,因为他们并无产业(参民18:20-21)。不过在玛拉基时代,百姓并未献上当献的十分之一来支持神的仆人,以致利未人要出来工作维生,这使他们不再重视神赐给他们料理圣殿和安排敬拜的职责。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从神而来的,如果我们拒绝把部分归还给他,就等于抢夺了他的财产。你是自私地把神赐你的一切留给自己,还是愿意把部分归还给神来建立他的国度呢?神的家要有"粮",我们每个人都要送"粮"入"库",我送的够不够?

  3:8-12 玛拉基时代的百姓并没有按神要求,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存入圣殿里,他们也许舍不得劳苦得来的收成,但是他们误解神了。耶稣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路6:38)当我们付出时,必须知道神所应许的福气并非全是物质方面的,而且未必在世上时享有,不过,日后当我们与他在一起时,就一定会完全得著。

  (三8.)

  玛拉基用一个方法来唤醒良心,让人自觉有错。他指出一个大家公认为不好的态度。人岂可抢夺神呢?译为"抢"的动词(希伯来文 qaba),旧约很少出现,不过犹太文学中可清楚查明其意为"用暴力夺得"324。现代学者多尝试调动子音,变为动词 ~aqab,"欺诈、狡猾地攻击",即"雅各"一字的字根。JB 译为:人岂能欺骗神?NEB 译为人可以诈欺神吗?都是接受这种修改,七十士译本也支持。虽然这翻译以雅各的名字作双关语,相当具吸引力,但希伯来经文有武加大(Vulg.)译本支持,优点为直截了当,比较真实,应当保留。

  英文字 tithes 译为"十分之一"。将十分之一的财物给在上者的作法,显然渊远流长,创世记中便有例证,亚伯兰把掳获之物的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创十四20),雅各也在伯特利这样起誓(创二十八22)。律法规定,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利二十七30),为要给利未人(民十八24),他们再将十分之一给祭司(民十八28)。从申命记的规定可以看出,受益者还有别人;每三年一次,在收十一奉献时,要办团体筵席,除了请利未人,还要请有需要的人(申十四28、29)。倘若不交纳十一,孤儿、寡妇、寄居者也会连带受苦(参5节)。

  供物是祭物中留下来给祭司的部分(出二十九27、28;利七32;民五9),以及为特定目的献的甘心祭(出二十五2~7)。尼希米的任务之一,就是设法让支持圣殿事工的供物今后不至于匮乏,不再像他不在任期间所发生的状况(尼十三10~13)。如果没有供物,利未人就不得不放弃事奉,去耕田维生。

  三9.

  有一则箴言教导:愈施舍,愈有钱;愈吝啬,不肯付出该给的,愈会缺乏(箴十一24)。这便是对吝于给予之人的咒诅,因为无论个人、教会或国家,若不肯留给神,神也不能祝福。此外,神与祂的仆人认同,不给他们就是抢夺祂。

  【分段标题】

  3、 神给人倾福的条件

  【玛3:10-12节】

  3:10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3:11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蝗虫原文作吞噬者),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3:12  万军之耶和华说,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

  【分节详解】

  十分之一奉献是我们当纳的,在神前的本分,也是神给人祝福的渠道,神要求以色列全国子民,将当纳的十分之一放在神的仓库,使神家富富有余,神就会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于以色列民,甚至祝福多的无处可容。

  并且神还要使他们的地蒙祝福,成为喜乐之地(土产丰收)使万国人都称他们(奉献十分之一的人)为有福。

  其实十分之十,都是神所赐给我们的,神只向我们要十分之一,为的是给我们祝福更多,而使神的名得荣耀,给我们享受神的机会。

  3:10

  倾 福 与 你 们: 如 果 选 民 们 能 悔 改, 重 新 归 向 神, 并 且 有 悔 改 的 行 为, 借 着 奉 献 支 持 神 的 工 作 和 事 奉 的 人, 神 就 将 丰 丰 富 富 地 赐 福 给 他 们。 神 期 望 选 民 们 能 通 过 行 奉 献, 推 进 神 的 国 度, 表 明 他 们 对 神 和 神 的 工 作 的 忠 心 和 爱 慕 (参 " 奉 献 " 一 文)。 我 们 若 因 信 而 奉 献 钱 财, 就 必 在 今 生 和 来 世 都 得 着 丰 富 的 赐 福。

  专题论文35:奉献

  玛 3:10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你 们 要 将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全 然 送 入 仓 库, 使 我 家 有 粮, 以 此 试 试 我, 是 否 为 你 们 敞 开 天 上 的 窗 户, 倾 福 与 你 们, 甚 至 无 处 可 容。 "

  奉 献 的 含 义

  希 伯 来 文 的 "什 一 奉 献(maser) " 一 词 的 字 面 意 思 是 "十 分 之 一  的 部 分 "。

  1.    按 照 神 的 律 法 的 规 定, 以 色 列 人 应 当 把 牲 畜、 田 地 的 出 产 以 及 收 入 的 十 分 之 一 献 上, 以 此 显 明 他 们 拥 有 的 一 切 都 是 出 自 于 神 的 赐 福 (参 利 27:30~32;民 18:21, 26;申 14:22~29;参 利 27:30 注)。 什 一 奉 献 主 要 用 于 圣 殿 敬 拜 的 花 费 以 及 供 应 祭 司 的 生 活。 神 把 妥 善 管 理 应 许 之 地 的 丰 富 资 源 的 责 任 托 付 给 他 的 子 民 (比 较 太 25:15 注;路 19:13 注)。

  2.    实 施 什 一 奉 献 的中 心 意 义 在 于 帮 助 人 明 白 神 拥 有 万 物 (出 19:5; 诗 24:1; 50:10~12; 该 2:8)。 全 人 类 都 是 神 所 造 的, 生 命 气 息 的 存 留 都 在 乎 他 (创 1:26~27; 徒 17:28), 因 此, 我 们 所 有 的 一 切 都 是 从 神 而 来 的 (伯 1:21; 约 3:27; 林 前 4:7)。 从 什 一 奉 献 的 律 法 中, 我 们 看 到 神 只 是 要 求 人 把 从 神 所 领 受 的 赏 赐 又 重 新 奉 献 给 他。

  3.    除 了 什 一 奉 献 以 外, 以 色 列 人 还 要 向 神 献 上 许 多 供 物, 其 中 绝 大 多 数 都 以 献 祭 的 方 式 献 上。 利 未 记 中 叙 述 了 各 种 不 同 的 祭 礼: 燔 祭 (利 1 章; 6:8~13), 素 祭 (利 2 章; 6:14~23), 平 安 祭 (利 3 章; 7:11~21), 赎 罪 祭 (利 4:1~5:13; 6:24~30) 及 赎 愆 祭 (利 5:14~6:7; 7:1~10)。

  4.    除 了 以 上 这 些 献 祭 以 外, 以 色 列 人 还 可 以 向 神 献 上 甘 心 祭。 有 些 是 重 复 不 断 献 上 的 (参 利 22:18~23; 民 15:3; 申 12:6, 17), 有 些 只 献 一 次。 例 如, 以 色 列 人 在 西 乃 山 奉 命 建 造 会 幕 时, 都 甘 心 乐 意 地 向 神 奉 献 礼 物 和 各 种 装 饰 物 (参 出 35:20~29), 他 们 大 大 欢 喜, 奉 献 的 礼 物 甚 多, 富 富 有 余, 最 后 摩 西 只 好 传 命 制 止 他 们 再 来 献 礼 (出 36:3~7)。 犹 大 王 约 阿 施 在 位 时, 大 祭 司 耶 和 耶 大 曾 经 取 了 一 个 柜 子, 用 以 装 存 百 姓 为 修 葺 圣 殿 所 奉 上 的 甘 心 祭, 百 姓 为 此 奉 献 了 许 多 银 子 (王 下 12:9~10)。同 样, 以 色 列 王 希 西 家 在 位 时, 百 姓 也 曾 为 着 圣 殿 事 奉 的 人 员 甘 心 献 礼 (代 下 31:5~19)。

  5.    旧 约 圣 经 中 还 多 次 记 载 了 神 子 民 自 私 自 利, 不 愿 将 什 一 奉 献 和 其 它 奉 礼 甘 心 献 给 神 的 事 例。 在 第2次 修 建 圣 殿 时, 犹 太 人 对 此 反 应 冷 淡, 专 顾 建 造 自 己 的 家 业, 不 顾 圣 殿 的 荒 凉 破 败。 最 后 先 知 哈 该 宣 告, 他 们 当 中 的 许 多 人 都 要 在 经 济 上 大 大 受 损 (该 1:3~6)。 先 知 玛 拉 基 的 时 代 也 出 现 过 类 似 的 情 形, 百 姓 由 于 拒 绝 将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奉 上 而 遭 到 神 的 审 判 (玛 3:9~12)。

  妥 善 管 理 钱 财

  从 旧 约 圣 经中 记 载 的 这 些 有 关 什 一 奉 献 和 其 它 奉 献 的 实 例 中, 我 们 得 到 一 些 能 够 帮 助 新 约 信 徒 妥 善 管 理 钱 财 的 重 要 原 则。

  1.    我 们 必 须 记 住 我 们 所 拥 有 的 一 切 都 属 于 神, 不 是 我 们 的 私 有 财 产, 乃 是 神 托 付 给 我 们 的。 对 于 我 们 的 财 产, 我 们 并 不 具 备 合 法 的 所 有 权。

  2.    我 们 必 须 立 定 心 志 事 奉 神, 而 不 是 事 奉 金 钱 (太 6:19~24; 比 较 林 后 8:1~5)。 圣 经 明 确 指 出 任 何 形 式 的 贪 婪 都 是 拜 偶 像 (西 3:5)。

  3.    我 们 的 奉 献 应 当 是 为 着 扩 展 神 的 国 度 的 缘 故, 特 别 是 推 动 地 方 教 会 的 事 工 和 普 世 福 音 工 作 (林 前 9:4~14; 腓 4:15~18; 提 前 5:17~18), 也 要 为 着 帮 助 穷 乏 之 人 (箴 19:17; 加 2:10; 林 后 8:14; 参 " 看 顾 穷 乏 人 " 一 文), 积 攒 财 宝 在 天 上 (太 6:20), 以 及 学 习 敬 畏 神 (申 14:22~23) 而 行。

  4.    我 们 必 须 按 着 我 们 的 收 入 奉 献。 旧 约 中 设 定 了 十 分 之 一 的 奉 献, 低 于 这 个 比 例 的 奉 献 都 违 背 了 神 的 律 法, 也 是 在 夺 取 神 的 供 物 (玛 3:8~10)。 新 约 圣 经 也 同 样 教 导 我 们 应 当 按 照 收 入 的 比 例 奉 献 (林 前 16:2; 林 后 8:3, 12; 参 林 后 8:2 注)。

  5.    无 论 旧 约 圣 经 (参 出 25:1~2;代 下 24:8~11) 还 是 新 约 圣 经 (参 林 后 8:1~5, 11~12) 都 教 导 我 们 应 当 甘 心 乐 意、 主 动 慷 慨 地 奉 献。 面 对 奉 献, 我 们 不 应 当 踌 躇 不 定 (林 后 8:3), 因 为 主 耶 稣 已 经 为 我 们 完 全 舍 去 他 自 己 (参 林 后 8:9 注)。 神 看 重 我 们 奉 献 的 心 志 远 胜 于 所 献 之 物 的 实 际 价 值 (参 路 21:1~4 注)。

  6.    我 们 应 当 欢 喜 快 乐 地 奉 献 (林 后 9:7)。 旧 约 中 的 以 色 列 人 (出 35:21~29;代 下 24:10) 以 及 新 约 中 的 马 其 顿 信 徒 (林 后 8:1~5) 都 在 这 方 面 为 我 们 树 立 了 美 好 的 榜 样。

  7.    神 应 允 要 照 着 我 们 为 他 作 出 的 奉 献 回 报 我 们 (参 申 15:4;玛 3:10~12;太 19:21;提 前 6:18~19;参 林 后 9:6 注)。

  这仓库是……

  3:10 仓库是圣殿中用以储存十一奉献的谷物或其他食物的地方,祭司们就是依赖这些捐献维生。

  三10

  . 凡是怀疑神存在的人,不妨从祂的要求开始来尝试,以货真价实的礼物尊荣祂(因为十一至少等于现代人薪水袋的十分之一),使我家有粮。倘若神的贮藏室空了,就要怪祂的百姓;这样,他们便是让祂的仆人失去可喜悦的权利,就是分享祂的分。而神会倾福,大大超过人献上礼物的比例;不献上的人则无法经历到。天上的窗户曾打开,降雨成大洪水(创七11),但在神的命令下,会将神丰厚的礼物浇灌下来。

  三11

  . 先知在传统上是以土产作为神祝福的应许(参:该二19;亚八12)。玛拉基补充说,不会有吞吃者侵害,也许属蝗虫类,不过"吞吃者"(devourer)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很常用。毁坏农作物的蝗虫有三种325,因为破坏力很强,所以令人惧怕(珥一4)。田间的葡萄树──果树中的代表──也会结葡萄,不致掉落(参:该二16)。

  三12

  . 然而,单有好收成,还不足以使一个国家成为喜乐之地。虽然先知是用物质方面来形容,但与土产相对,必有属灵方面的出产。这并不是要将物质的福分灵意化。神应许要赐福给乐意施舍者,是按字意而言的(路六38;林后九6~11),但是对给予者个性上带来的益处,则是无价之宝(箴十一25)。不仅个人如此,团体亦然。相形之下,获取的态度,就是想得到全部而分毫不给的心态,必会导致贫困(箴十一24)。

  三、无知顶撞神

  【玛3:13-15节】

  3:13  耶和华说,你们用话顶撞我,你们还说,我们用什么话顶撞了你呢?

  3:14  你们说,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万军之耶和华面前苦苦斋戒,有什么益处呢?

  3:15  如今我们称狂傲的人为有福。并且行恶的人得建立。他们虽然试探神,却得脱离灾难。

  【分段标题】

  1、 认为侍奉神是徒然

  2、 认为遵守神吩咐没益处

  【分节详解】

  以色列人无知、可怜,他们用话语顶撞神,却不认为是顶撞。神在证明他们的顶撞,他们却不承认,他们认为"侍奉神"没有功效,认为是徒然的,认为是劳神费力,也不遵守所吩咐的。却认为是在受苦,得不到什么益处,好象是在斋戒(是从日出到日落,停止饮食,克制情欲,愿意是坚忍克制之意)

  他们无知的,却看狂傲之人比较有福,行了恶,试探了神,还得以存活,这些人将遭受神的审判与刑罚,时间还没到,到时就要受刑罚。

  3:14

  侍 奉 神 是 徒 然 的:选 民 们 以 为 只 要 有 敬 拜 神 的 外 表 就 可 获 取 神 的 赐 福, 但 事 与 愿 违, 因 此 他 们 认 为 事 奉 神 是 徒 劳 的。 他 们 没 有 认 识 到 问 题 的 根 本 在 于 他 们 对 神 的 心 不 正 (参 " 敬 拜 " 一 文)。

  "无利不起早",人真的是只为利而活吗?

  3:13-15 这几节主要是指百姓对神的傲慢态度。当我们问:"事奉神有甚么好处"时,其实就是问:"事奉神对'我'有甚么好处?"人实在太以自我为中心了。这个问题其实应改为:"事奉对'神'有甚么好处?"我们要服事他,只因为他是神,配得我们事奉。

  (三13~四3;希伯来经文三13~21)

  先知现在转回来谈审判的题目,但这次比二章17节至三章5节更有深度。他指出,事奉神的人和不事奉祂的人,根本上有巨大差异,不仅现时如此,更重要的是,在神审判大日时,结局大不相同。要从那最后的审判来看一切不公平之事;那时善与恶要曝光,悔改的机会不再有。实际上玛拉基所说的是:当活在那日的亮光中。

  三13.

  玛拉基以同样的方法开始:神指控那些对事奉失望的人,他们用强硬(NEB:难听)的话顶撞祂;这些话,显然是无心之言。然而口无遮拦会导致士气低落。

  三14

  . 这里先知是在对"守道者"说话,还是对"背道者"──假定两者之间界线分明?注释家对此意见不同。这里所形容的态度,是神的仆人很容易会有的,尤其是局势艰难,而他们已失去年轻的冲劲之时。玛拉基心目中的这群人遵守神所吩咐的,也就是照神的诫命生活。这个词汇用于约的一般规定(书二十二2、3),不过有时特指祭司的责任(利八35;亚三7)。如果这里的对象是因十一奉献不足而受苦的利未人,就更容易了解了(三8)。他们在万军之耶和华面前好似在哀恸,惟恐自己犯罪而表悔改,仍然经历短缺。

  "好似在哀恸"一词(希伯来文 qdorannit),准确的意思没有把握,因为在旧约只出现这一次。翻译者通常将它与动词"黑暗"(希伯来文 qadar)相关,因此有哀恸之解;但另外有一个动词(希伯来文 qadad),意思是"弯腰",可能代表尊敬的姿态,不过这却需要修改经文,虽然只改一点。托马斯(D. Winton Thomas)326则以阿拉伯文 qadara("量过的")为其字源;正如拉丁文 modeste 是来自 modus,"衡量"意为"谦和地、节制地、谨慎地";这个意思也与前一说类似。NEB 所译恭敬地行事,即采用此意;JB 的哀恸地行走则保持一般的解释。这里既是"肯定德性",应当选择措词较强的说法。

  三15

  . 那些蔑视神,狂傲的人,似乎享有保障,实在令人气馁。诗人也曾面对同样的困难(诗七十三2~14),他"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3节),这些人问道:"'神怎能晓得?'"(11节)。恶人大行其道,神似乎包容他们犯罪,令人愤慨。他们试探神,看可以犯多少罪而没事。可与第10节对照,那里神邀请人试试祂会赐下多少祝福。

  被掳前的先知确知被掳事件必会发生,因而苦口婆心传道,要人悔改。诗人对神公义的护理有把握而心得安慰,又以与祂沟通为乐(诗七十三17~28)。玛拉基则有他独特的方法,表明神给他的答案。

  四、善恶分别    玛3:16-18节

  【分段标题】

  1、 纪念册记录的人

  【玛3:16节】

  3:16  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

  ㈠敬畏神的人

  ㈡思念他名的人

  【分节详解】

  在那时,扔有少数人存敬畏神的心,他们也在彼此谈论神,思念神,神纪念这些忠信敬畏他的人,将他们的名字记在生命册上。

  3:16

  敬 畏 耶 和 华 的: 那 时, 与 大 多 数 人 不 同, 仍 有 少 数 人 对 神 心 存 敬 畏。

  1.    神 应 许 要 在 天 国 里 记 念 那 些 敬 畏 他、 忠 心 行 在 他 面 前 的 人; 神 永 远 不 会 忘 记 这 样 的 人。

  2.    这 段 经 文 使 我 们 确 信, 神 鉴 察 并 记 录 我 们 对 他 的 爱 心 和 忠 心。 当 我 们 在 天 国 里 面 对 神 的 时 候, 他 一 定 会 记 念 我 们 对 他 的 忠 心 委 身, 并 照 我 们 所 行 的 施 行 赏 赐。

  我是不是神记念册上有名的人?

  3:16 神记念那些信靠他、敬爱他、敬拜他和敬畏他的人。

  三16

  . 简言之,他的把握便是:神知道,祂在意。敬畏耶和华的不一定与发怨言的为两批人,乃是听进了责备之言,开始互相鼓励,更新信心之人。这种追求信心的努力,耶和华侧耳而听。记念册不是记好行为,如一位波斯王的编年大事记(斯六1、2),而是记那敬畏耶和华、思念祂名的人的名字。他们像亚伯兰一样相信神(创十五6),并发现因这样行,自己被称为义(18节)。

  耶和华用册子记录祂子民之名字的观念,早在出埃及时便有(出三十二32、33;参:诗六十九28,八十七6;但十二1),但惟有玛拉基称它为"记念册"。他的想法为:凡相信的人,神一个也不会忘记。

  【分段标题】

  2、 神所定的日子

  【玛3:17节】

  3:17  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我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属我,特特归我,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事自己的儿子。

  ㈠他们必属神

  ㈡神必怜悯他们

  【分节详解】

  在耶稣二次再临之日,一切敬畏神而忠心到底的人,都必全然归神,神也要怜悯体恤,这些敬畏他的人,如同怜恤儿女一样。

  特特归神!怎样才能得到这个特权呢?

  3:17 "特特归我"是指神珍惜看重那些信靠他的人。这句话应验了神跟他的子民立约之应许(参出19:5)。新约的信徒也是特特归神的(参彼前2:9)。你是否已将自己的一生交托给神,让他掌管保守呢?

  三17.

  神要赏赐这些信徒的最高特权,就是成为属祂的人;属我在希伯来文为强调语,特特归我更进一步予以背书。这些话引自立约用语(出十九5),后来也在相关场合提到(申七6,十四2,二十六18;诗一三五4),让人注意以色列原先蒙拣选的事实。这先知中的最后一位说明,神首先拣选一个民族的目的,即将实现了。父子之模拟,强调神对这些不配仆人的怜恤(参一6)。

  【分段标题】

  3、 分别出来

  【玛3:18节】

  3:18  那时,你们必归回,将善人和恶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别出来。

  【分节详解】

  在那时神要把行善的人和行恶的人分别出来,又把侍奉(忠心侍奉)的人,与不侍奉(不忠心)的人分别出来

  行善的人与侍奉的人--领受赏赐

  后恶的人与不侍奉的人--接受审判

  (三18)

  . 这里的平行语,把义人与事奉神的人相等,而恶人则与不事奉的人等同。义人并非自己有何善行,而是"被宽恕的人"(17节)。审断最终极的关键,在人与神的关系,而这关系取决于他对神"转向"之邀请的响应(三7)。──《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拉基书】 第四章:审判之日与转向父神

  一、那日临近

  【玛4:1-3节】

  4:1  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

  4:2  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有医治之能(光线原文作翅膀)。你们必出来跳跃,如圈里的肥犊。

  4:3  你们必践踏恶人。在我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如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分段标题】

  1、对待恶(犯罪之人)

  ㈠势如烧火炉

  ㈡烧尽罪恶

  神所定的日子,已经临近了,他来要审判遍地,一切作恶心里狂傲之人,将受到该受的刑罚。

  2、对待义(敬畏之人)

  ㈠日光医治

  ㈡出来跳跃

  ㈢践踏敌人

  【分节详解】

  对待那些敬畏神的人,耶和华的日子,意味着拯救,在神国里神的荣耀和公义将如太阳一般,为他忠心的人带来美善,祝福,医治、一切都将显明神的公义。

  神的子民(敬畏之人)就像刚出圈的牛犊,欢喜跳跃,他们将践踏罪恶,将罪恶如灰尘踏在脚掌之下。

  4:1

  那 日 临 近: 那 日 既 指 基 督 第 一 次 降 临, 也 指 他 第 二 次 降 临 的 日 子。 从 先 知 的 话 来 看, 基 督 的 两 次 降 临 似 乎 是 一 件 事; 在 旧 约 圣 经 的 预 言 中 常 常 会 见 到 这 样 混 合 的 说 法 (参 亚9:9~10 注)。 那 些 行 事 骄 傲 邪 恶 又 执 迷 不 悟 的 人 不 得 进 入 神 的 国 (比 较 3:2~3; 赛66:15; 番1:18;3:8; 林 前6:9~11)。

  4:2

  你 们 敬 畏 我 名 的 人:对 那 些 敬 爱 神 并 侍 奉 神 的 人 们 来 说, 耶 和 华 的 日 子 还 意 味 着 救 拔 和 拯 救。 在 神 的 国 里, 神 的 荣 耀 和 公 义 将 如 太 阳 一 般 光 芒 四 射, 为 他 的 忠 信 子 民 带 来 最 终 的 美 善、 祝 福、 救 赎 和 医 治。 一 切 都 将 合 乎 神 的 公 义, 神 子 民 将 会 像 刚 刚 出 圈 的 牛 犊 那 样 欢 喜 跳 跃。

  神是光,恶人害怕,义人喜欢,到那日──

  4:1-2 审判之日,神的忿怒要向狂傲、行恶的人发作,好像烧红的火炉一样;但对那些爱他、顺从他的人来说,神就像温暖的阳光,并能医治人。施洗约翰预言耶稣的降临,像清晨的曙光,照耀活在黑暗里的人(参路1:76-79)。在神的圣城里无需点灯,因为神本身就是光(参赛60:20;启21:23-24)。

  恶人必倒下,义人必兴起,我有这盼望吗?

  4:2-6 旧约最后的几节经文充满盼望,指出无论现在的生活样式如何,未来和万事都是由神掌管和安排的。我们爱主事主,切望将来的喜乐时刻。在我们信靠神,把生命交托给他的一刻,这个永恒的盼望就属于我们了。

  (四1.)

  玛拉基已经用过炼金之火的比喻(三2),现在他则是讲毁灭之火。那日将如热带燠热之日,枯竭的菜蔬突然起火,干燥的田园成为大火炉,甚至植物的根都化为灰烬。狂傲的和行恶的,就是拒绝悔改的,都无处可逃。

  四2.

  现在意象改变了。耶和华亲自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参三16)说话,也就是那些已经悔改,并渴慕见到祂得胜、公义伸张的人。对他们而言,那造成烈火的太阳(1节)却成为公义的日头,为喜爱公义的人带来健康与医治(赛五十七18、19)。他们将像牛犊从圈中被放出来,享受阳光;他们会跳跃,心中释放,为公义的得胜而欢欣。

  "公义的日头"一词,在圣经里只出现这一次,翅膀的意象代表太阳的光线,让人想起近东纪念碑上如翅的太阳光轮327。当万军之耶和华带着全能,彰显自己为审判之主时,这幅图画是最适合不过了。

  四3.

  从前因为行义而遭痛苦的人,最能激赏这里的大翻身;恶人烟消云散。他们不可自己报复(申三十二35;箴二十22),在没有盼望下咬牙忍受。每一个时代受逼迫的信徒,都渴望戏剧化的终局出现,神永远的治理如日高升。先知则渴望先有普世悔改的情形出现;若是不然,不悔改者的灭亡,便是惟一选择,无法避免。

  二、差遣先知(以利亚)  玛4:4-6节

  (四4~6;希伯来经文三22~24)

  玛拉基书的最后三节是很恰当的结论,而本卷书亦成为"十二先知书"的结束。希伯来文圣经是以书卷(Writings)为结尾,而非先知书,但我们的旧约圣经是依据希腊和拉丁文译本的顺序,亦显得相当合宜。此处提到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以利亚,耶稣在变像山上曾和这两位人物谈话(太十七4,及平行经文),一方面是回顾过去之约,一方面则是瞻望未来将成全一切的约。要来的"以利亚"之应许,保证在末日来临之前,还将有一次先知之声。

  这几节尾语虽然很美妙,但常有人指称,这是后来两次加入本书的(见导论,231页)。然而,这里同样强调伦理,写作风格也与全书一致,显示作者仍可能是玛拉基。

  从早期就有人尝试,避免本书以如此尖锐的话作结束。希腊抄本将第4节置于第6节之后,而希伯来仪文中将第5节在第6节之后又重复一次。希伯来圣经后来便将第5节在全章最后再印一次。

  【分段标题】

  1、当纪念律法

  【玛4:4节】

  4:4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分节详解】

  先知告诉神的选民,要想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得以存活,就必须信守律法,基督徒不仅要遵守训诫,也必须遵守律法的道德规范。(太5:17)

  4:4

  记 念……律 法: 玛 拉 基 告 诉 神 的 选 民, 要 想 在 耶 和 华 的 日 子 里 得 以 存 留, 就 必 须 信 守 神 的 律 法。 对 神 的 信 心 永 远 离 不 开 真 心 顺 服 神 的 态 度。 基 督 的 信 徒 们 不 仅 要 遵 守 基 督 的 训 诫, 还 必 须 遵 守 旧 约 律 法 所 设 立 的 道 德 规 范 (参 太5:17 注; 参 " 旧 约 律 法 " 一 文)。

  旧约律法今日还适用吗?

  4:4 神在何烈山(即西奈山)藉著摩西颁布的诫命和律例,成为以色列人日常生活、道德标准和敬拜生活的基础(参出20章;申4:5-6)。现在,这些道德律例同样适用,我们必须继续遵行。

  (四4.)

  这一节特指整个摩西五经,用申命记的词汇表达。当记念的劝勉,在申命记用过十三次,要人注意他们被神拯救的经历;这里则呼吁所有以色列人要遵行摩西的律法。这个名词主要是指立约时当尽的义务(书八32,二十三6;王上二3),后来则概指摩西五经(代下二十三18,三十16;拉六18,七6;尼八1)。律例典章,狭义是指原则性的法则与个案类法则,不过常用来指神的律法(利二十六46;申四1、5等;拉七10、11;尼一7;诗一四七19)。何烈是西乃的另一个名字,常有人说是专属申命记的,但出埃及记三1,十七6,三十三6也出现,而西乃则出现于申命记三十三2。如果以色列人不听玛拉基的预言,让他们记住:神的律法乃是命令,而一位大君王的命令若被忽视,必遭惩罚。

  【分段标题】

  3、 儿女转向父神

  【玛4:5-6节】

  4:5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

  4:6  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

  【分节详解】

  在那日之前,以利亚要先来侍奉神,这个预言指的是施洗约翰(太11:7-14)他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路1:17)为弥赛亚预备道路。

  有人相信以利亚将在大灾难时要来到世上,成为启示录中得到的两位见证人之一(启11:3)

  这些未来的先知事工   ①涉及家庭  父亲责任重大,当为子女祷告,用神的话教导他们,并带领他们过敬虔的生活,使他们懂得神话的公义标准,必须保持家庭成员的圣洁公义   ②涉及神家,  神的心在我们身上,我们的心也当转向父神,敬畏神过圣洁公义的生活迎接主的再来。

  4:5

  我 必 差 遣 先 知 以 利 亚 到 你 们 那 里 去: 玛 拉 基 预 言 说, 在 耶 和 华 的 日 子 到 来 之 前, 以 利 亚 必 要 先 来 并 侍 奉 神; 新 约 圣 经 表 明, 这 个 预 言 所 指 的 就 是 施 洗 约 翰 (太11:7~14), 他 " 有 以 利 亚 的 心 志 能 力 " (参 路1:17 注), 为 弥 赛 亚 预 备 道 路。 有 人 相 信, 以 利 亚 将 在 大 灾 难 时 期 再 次 来 到 世 上, 成 为 启 示 录 里 提 到 的 两 位 见 证 人 之 一 (参 启11:3 注)。

  4:6

  他 必 使 父 亲 的 心 转 向 儿 女:这 位 未 来 先 知 的 事 工 还 涉 及 重 整 家 庭 与 神 的 关 系 和 家 庭 内 部 成 员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施 洗 约 翰 也 曾 为 此 传 道 (参 路1:17)。

  1.    如 果 神 子 民 不 将 家 庭 中 的 权 柄 以 及 家 庭 成 员 之 间 的 关 爱 和 忠 心 做 为 教 会 最 优 先 关 注 的 事 项, 我 们 就 得 不 着 神 的 赐 福, 我 们 灵 里 的 生 活 也 不 会 丰 盛。 信 徒 们 必 须 保 持 家 庭 的 圣 洁 和 公 义; 不 然, 教 会 就 必 然 会 衰 败。

  2.    在 完 成 这 一 使 命 的 过 程 中, 家 庭 中 的 父 亲 责 任 最 为 重 大。 父 亲 必 须 为 他 的 儿 女 祷 告 (参 约17:1 注), 花 时 间 与 他 们 在 一 起, 为 他 们 指 出 何 为 不 敬 虔 的 属 世 之 道, 努 力 教 导 他 们, 使 他 们 懂 得 神 的 话 语 和 公 义 的 标 准, 如 此 才 是 爱 儿 女 (参 " 父 母 与 子 女 " 一 文)。

  3.    牧 者 们 也 必 须 把 施 洗 约 翰 的 这 个 目 标 当 做 他 们 自 己 事 工 的 目 的, 预 备 好 教 会, 迎 接 主 的 到 来 (参 路1:17 注)。

  先知以利亚,在这里是指──

  4:5-6 以利亚是个伟大的先知(参王上17:1-王下2:11)。玛拉基死后,神藉先知的晓喻沉寂了四百多年,才有一位像以利亚的先知来,预示基督已降临(参太17:10-13;路1:17)。这位先知就是施洗约翰。他要叫百姓认罪悔改,预备好自己的心来迎见耶稣,因耶稣不但带来和平与合一,还要为拒绝悔改的人带来审判。

  一个时代结束了──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4:6 玛拉基具体地告诉我们如何委身于神:神配得我们为他献上最好的(1:7-10),我们不但要改变自己错误的生活方式(2:1-2),还要重视家庭,与配偶相伴终生(2:13-16)。此外,我们亦应让神净炼我们(3:3),并把收入的十分之一献上(3:8-12),同时明白我们根本没有甚么可夸耀的(3:13-15)。

  玛拉基以末日的审判来总结他的信息。对信靠神的人来说,末日是喜乐的日子,因为他们可以在永恒的国度里与神同在;但那些离弃他的人,则要像乾草被火烧尽(4:1)。神为了帮助世人面对审判的日子,差遣了好像以利亚一样的使者施洗约翰来,为弥赛亚耶稣预备道路。新约就是从这位先知呼召人认罪悔改并归向神开始的。虽然归向神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到最后我们必定会觉得一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

  (四5.)

  谈完过去的命令,玛拉基便瞻望那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这是约珥书二31的用语。不过,那时之前将先有警告。用以利亚预表未来那位先知,或许与刚才提过何烈有关,因为他也像摩西一样,在那里从神领受了启示(王上十九8~18);而以利亚成为全国道德的催化剂,没有一位先知能像他,如此戏剧化地改变同胞的态度,影响了全国的命运。或许作者认为以利亚就是三章1~3节的使者;他可以叫火从天降下(王上十八38),在何烈山看见耶和华的狂风、地震与烈火(王上十九11、12),又被火车火马从以利沙身边接走;他既没有经过死,就表示他还活着,可以执行他的任务(参:代下二十一12)。

  四6.

  这位未来先知的使命,被形容为在两代之间架桥梁。第五诫意味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学校。在这个"小世界"里,可以学到权柄与服从,爱与忠诚,顺服与信任,远超过在别处的学习;倘若神的话成为家庭的指南,整个社会都会改变。玛拉基最后的话为另一项恐怖的抉择:神的咒诅(希伯来文 herem)。"咒诅"一字与"圣"的概念有关,指一种禁忌,专用于毁灭,只要有人敢动原本起誓要献给神的──因此是"圣"的,不让世俗来用──就会遭灭绝(书七11~15)。迦南人的城与人口都属于其他神祇,所以受到咒诅,要全然灭尽(申十三12~18,二十16及下)。这种凄惨的命运后来成为最后审判的恐怖写照;能够逃脱的人乃是蒙了大恩(亚十四11;启二十二3)。

  这一节的话,西拉赫(Ben Sirach)在形容以利亚时曾引用过(《德训篇》四十八10),路加记载,天使传话给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时,也曾提到。耶稣指认玛拉基书三1的使者即为约翰(太十一10),以利亚也是约翰(太十一14);不过约翰曾否认他是以利亚(约一21),依罗秉逊(J. A. T. Robinson)的看法,约翰认为耶稣即如火之人(太三12;路三17)328。

  无论约翰对他自己的角色有何认识,他相信弥赛亚时代被引进了,而且若要逃避最后的审判,就必须先经过试炼之火(太三11、12)。他显然非常熟悉玛拉基的信息,并且深受其影响。约翰的期待,在耶稣一生中并未实现。主第一次来临与第二次降临之间有一段间隔,恩典的时日延长,最后审判延后了。然而这不是说,审判已经取消。旧约结束时的警告,在新约的结尾亦未消失(启二十二10~15);不同的是,新约的最后一句仍以恩惠作结语(21节)。

  总结:

  学了本卷书的教训,以色列人祭司与选民都无知而得罪神(藐视、亵渎、顶撞)却不知自己在犯罪,以致受到神的责备,并指出他们所犯的罪,他们夺取神的供物(十分之一)通国犯罪,神指出一条出路(十分之一)是神倾福的蒙福路,并且预言神二次再临要接,那些敬畏忠信之人,使他们如肥牛犊一样的欢喜跳跃。

  我们当清心在神面前与神建立亲密关系,存敬畏神的心,保守己心不犯罪,在世蒙福,天国得赏,阿们!

  ----《圣经分段分节查经释经》   张神仆

  研经释经    查经章题系列:

  从2011年3月份至2011年7月份共用了四个月的时间

  小先知书:12卷书,总共67章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