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會有一位姊妹失戀,非常沮喪,需要別人為她開解療傷,而我也跟她談了好幾次。在她工作的地方,有一位年長的基督徒,由於看見她終日悶悶不樂的樣于,便追問她發生何事。姊妹除了說與男朋友分手外,便不肯再提整件事,只推說教會的牧師正與她處理這事,不欲多言。那位年長的基督徒卻鍥而不舍地再問她在拍拖之前,有沒有先求問上帝的旨意。姊妹想了想,坦白地回答說︰「沒有」(這本來就是個誤導性的問題,既然分手了,整段感情理所當然地便不符合上帝的旨意呢,怎麼還好說在拍拖前已清楚上帝的心意;倘若姊妹堅決說清楚上帝的旨意,則她還要解釋為何這個預先的認定,竟與日後的事情發展不相吻合呢,她將陷墮至更棘手的神學問題去)。這位好心的長者在听到姊妹的招供後,便恍然大悟地說︰「怪不得失戀了!」然後立即要求姊妹認罪。
姊妹固然對長者的一番好意表示感激,但如此兀突的被要求公開並直接地認罪,總有點不情願和不舒服的感覺,並且她的良心也因此受到干擾。無疑整段感情的失敗,她要負上相當的責任,她有做得不夠好。不夠成熟的地方,但要說這些錯誤乃等於道德上的虧欠,甚或宗教上對上帝的悖逆,則未免無限上綱了一點。當然從極深遠的層面看,我們之做錯任何事,或得罪任何人,都源自我們的罪性,也在於與上帝關系的破損;但這個含義的罪卻不等於正面觸犯上帝顯明在聖經里的誡命律例典章,也即與那位長者所要求的認罪扯不上直接的關系。無論如何,姊妹晚上打電話給我,詢問她之所以失戀,是否因為沒有事先確定了上帝的旨意,這是否算為她的罪。
我對那位好心的長者不大恰當的輔導方式雖感到燠惱,也不苟同他的診斷,但既然對方是出於好意,也不便多作批評,惟是他把要處理的問題混亂了,損害了別人的良心,我就很難袖手旁觀,不予理會,畢竟姊妹是上帝交付給我的羊呢。結果除好言勸慰她以外,也在電話中嚴詞申斥了將此事扯上尋求上帝旨意的方向的做法,我根本不同意失戀跟這個有甚麼關系。
請別誤會我在這里反對基督徒在戀愛一事上應該求問上帝的旨意,我同意必須謹慎擇偶,且要恆切地為此祈禱、查考聖經、閱讀有關屬靈書籍,及徵詢有經驗的長者的意見。但我卻不認為,一樁戀愛的成敗,與事前是否能確認為上帝的旨意有必然的關系。
按著那位長者的推理,沒有預先確認上帝心意,是導致失戀的主要原因,這說法只可能建基在以下兩個假設之上︰其—,基督徒若求得上帝的旨意,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便必然凡事亨通、願無不遂。其二,若基督徒不凡事預先清楚確認上帝的旨意,上帝便將勃然大怒,刻意破壞人的努力與期望,故違逆了上帝的意願或客觀的命運,是事與願違的肇因。這兩個假設均糟糕透頂、胡說八道。
一段感情,若沒有預先求問好上帝的心意,便會導致失戀;若先確定了是上帝的旨意,便將一帆風順、白頭偕老了,這可真是解釋問題最簡易的答案。然而,正如一個聲稱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答案通常是沒有甚麼解釋問題的能力的,這個標準答案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