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清楚聖靈(2)
    叫我們醒覺

    現在,我們必須探討第四種看法,他認為聖靈的職事基本上就是呈示;簡單來說,就是促使我們醒覺到一些事情。這是泰萊主教(BIShopJ.V.Tpylor)的著作《中介之神》(TheGo-betweenGod)里面所載的觀點。

    泰萊視聖靈(希伯來文的ruach,希臘文的pneuma;兩個原文的意思是「吹動的風」或「呼出的氣息」)為聖經中一個代表神聖「交流」(“currentofcommunication”)的名字,他喚起人對物、對己、對他人,以及對神的醒覺,使人覺察到這一切都是重要的現實,催促我們作出種種抉擇,這些抉擇有時更要求我們作出自我犧牲。聖靈的影響,就是藉著這種「覺醒——抉擇——犧牲」的行為模式顯明出來;聖靈就是那位「賜予人生命的中介之靈」(“life-givingGo-Between)4,他透過自然界、歷史、人類生命,及世界宗教施行他的工作,並在其中運行。這種覺醒是對意義和要求的頓然領會,是理性而又感性的。每一次的覺醒和對覺醒的回應,都影響著事後的抉擇和犧牲。自五旬節以來,聖靈持續不斷的工作,就是使個別人覺醒到耶穌的神性,以致他們的生命能活出耶穌在加略山上為罪受死的自我犧牲精神。聖靈要召喚人對這個覺醒作出回應,他在心志相同的人群中所進行的工作最為有效,因為整個群體可以喚起個人的覺醒,而個人又可以提高群體的覺醒。這些論點是泰萊根據歷史悠久和歷史短淺的教會的實際經驗,經過連串反省後得出來的;他視這些教會群體為神聖使命的表徵和途徑,他所有思想都是圍繞著這個中心思想組織起來的。

    我們以上所綜覽的幾種對聖靈的看法,受一般牧者大力提倡,卻往往被學者挑剔地評為「大眾化的敬虔」;泰萊是位有恩賜的神學家,故此,他的見解比其他人的看法較有深度是不足為奇的。他著作的大部分內容都使人印象深刻。首先,他的觀點由始至終都以神為中心。不僅他的「交流」關鍵思想是根據三一真理的啟示,源自聖靈那「在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永恆職分,使兩者互相察覺」5,而且他比其他人對于聖靈自由主權的本質有更深遠的洞見——那些人認為聖靈是神賜給我們的力量,供我們使用,或讓我們有所表現;只要我們除去障礙,這股力量就會從我們心里自動釋放出來。泰萊認識到聖靈不是神賜給我們的一種興奮劑,他不是任由我們操縱和支配的。所以,泰萊永不跟隨別人膚淺的言論;他們談論讓聖靈在我們里面得釋放,其實只不過是靠賴自己的抉擇,憑著自己的意志,根本不是聖靈的作為。泰萊在講述聖靈是我們的溝通者和激勵者之余,從沒有忘記我們是人——罪惡、愚昧、多變、混亂的人——,而聖靈是我們神聖的主,他在我們心里的工作是超過我們心思所能理解的。泰萊不容許我們專注浸里在我們內里與罪惡的爭戰中,因為他看見聖靈經常把我們的注意力往上往外導引,叫我們以神、耶穌基督及其他人的事為念。

    因此,泰萊一方面強調每個人在神面前的獨特性(醒覺是屬于個人的事情),另一方面,他的整體取向始終以小組、教會和社區作主導,毫不倡導個人主義。不過,對于文化習尚在聖靈帶領的社群中施加任何限制,他原則上不以為然。他指出,既然耶穌並不屬于他時代的既成文化模式,聖靈在今日也會拆毀一切我們試圖限制他的文化框框。

    對于「自發和出于超理性反應」的靈息表現——表現在醫治、方言,尤其是預言的恩賜上——,泰萊亦很靈巧地建構了一套神學思想。他用全人的觀念去解釋這些表現︰人不是只懂得作理性分析;整個人的各方面都是聖靈工作的範疇。不過他警誡我們防備自我主義。自我主義與不成熟的思想行為互為因果,往往危害靈恩的精神。泰萊再次表現他的智慧(雖然他所表現的智慧或許並非必需)。他探測那既險且真的道理︰人愈趨成熟,聖靈的道德指引便愈有創意,帶領我們超越(當然不是偏離)有聖經根據的正規律例範疇。

    這些都是真正的灼見。

    泰萊觀點的毛病

    與上述長處並排的,是兩項缺點——這些缺點是基于泰萊未能完全按著聖經嚴格的要求去徹底發展他的聖經觀點。

    首先,他對聖靈所呈示的道說得太少。他討論這個主題時,引用兩節論到神的話語(words)的經文(賽五九21;民二三5),然後立即說到約翰福音及教父們所講述的道(Word)——那有位格的神聖之道(personaldivineLogos)——,好像話語和道是同一東西。6然而無論是聖經上的用法或普通常識都告訴我們兩者並非一樣。那些見證有位格的道(thepersonalWord)的話語(words),顯然與道(Word)有別。(在這里,泰萊是追隨巴特「KarlBarth」的講法。巴特肯定地宣稱這些是表現神獨一的道三種形式的其中兩種,但這宣稱本身在神學上是一個謎︰聖經里沒有這種說法;巴特曾聲稱他憎惡那些脫離聖經的推測,但在半個世紀以後的今天看來,似乎他自己也在不知不覺間采納了那種方法。)

    對于聖靈所激發的覺醒,泰萊的論說尚欠完善,他還需要做的,就是分析聖靈如何證實神所啟示的話語、教訓和信息;這些教導和信息,是先知和使徒們從神那要領受,然後重新安排,再以聖經的形式書寫出來的。此外,泰萊還需要分析聖靈如何擔當詮釋者的角色,帶領我們實在地掌握神此時此刻對我們說什麼話。可是,泰萊對這些問題沒有提供任何分析。

    其次,泰萊對于聖靈所呈示的基督說得太少。出乎意料之外,他並沒有系統地綜覽保羅和約翰對聖靈的論說,沒有探討這兩位對聖靈了解極深的偉大新約神學家如何闡述聖靈在多方面體現基督,這大大削弱了他的觀點。他所述有關聖靈的引證使我們覺察到基督,他雖一方面專注講述歷史中的耶穌,另一方面卻對耶穌現今掌權、將要再來、他不斷為我們代求、現在與我們的關系、基督徒與他永恆同在的確實盼望等等,都沒有一視同仁地強調;這些欠缺徹底沖淡了對基督醒覺的意義。

    泰萊寫道︰「那充滿我們異象的基督,不管他是歷史中的耶穌、活著的救主,還是那為我們舍身流血的基督,或是那道和宇宙的主,又或是我的鄰舍和窮人的基督,都不打緊;這些只不過是他存在的某方面。無論我們覺得哪一方面最為真實,要緊的是我們崇敬他。」沒錯,這里說得很好,但假若泰萊補充說,我們欲要心中的基督形象配得上基督自己,又符合聖經的真理,那我們就需要將基督各方面的真理連結起來,並且加上更多,這將成為更好的教義。

    就最後的分析來說,我們習慣上怎樣去思想基督,實在是舉足輕重的事;我們屬靈的健康很在乎我們對他是否有足夠的認識,因為認識基督不單只是認識他宇宙性的地位和他在地上的歷史事跡;反之,猶如墨蘭頓(Melanchthon)很早以前說過,是要認識他的好處——即是要知道耶穌在他所擔當的各種角色中,諸如使者、中保和神救恩的體現等,賜與我們什麼。不過,若然你對基督的認識很少,你對他的好處自然也所知有限。

    我不是說信徒從耶穌領受的不會超乎他所知的。我先前談論過神的豐盛慈愛,他為愛他的人所作的,是「……超過(新國際譯本「NIV」譯作『無限量的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我們應在這里回想一下這個要點。耶穌基督對于信徒是始終如一的(神人二性的救主、主、中保、牧人、倡議者、先知、祭司、君王、代贖的祭牲、生命、盼望等等),不在乎他們腦海中對這種與基督的多重關系有多深或多淺的了解。舉例來說,使徒兼神學家保羅對這些關系的了解,比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節中悔改的強盜認識更深,然而耶穌的拯救對任何人都同樣豐厚,我們可以肯定,使徒和強盜此時都同在寶座面前;他們在地上擁有神學知識的多寡,絕不影響他們在天家享受與基督同在的福樂。「……同有一位主……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羅一○12)——主不單厚待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也同時厚待不擅長也沒有博覽神學的人,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

    但是我所關注的,就是愈少人認識基督,愈早需要提出以下問題︰既然他們對耶穌只有蒙朧而歪曲的觀念,他們對耶穌的回應究竟能否真正算為基督徒的信仰?人愈是偏離聖經所述有關耶穌的各種道理(前列的也許是基要道理),掌握基督真理就愈少,以至到一個地步,就是經常談論基督(回**、馬克思主義者、通神學者等都會這樣),但實際上並不認識他。

    因為上述提及的聖經真理,都指出基督是我們問題的答案;這些問題源自神的聖潔和我們的罪,是聖經教導我們針對我們自己與神的關系而發出的。人與這些聖經啟示距離愈遠,便愈發感到那些問題與自己無關,結果他對真正的基督和真正的神的認識便會愈少。假如有人以為今日的英國是被一個前度搖擺舞蹈家依利莎伯所統治,他就住在波利尼西亞一間木屋里,隨便按他自己的意思立法,這個人可以說是根本對真正的女皇完全無知。同樣道理,要對耶穌的救贖有真實正確的認識,單單知道他的名字是不足夠的。

    或者,讓我用另一個講法去解釋︰耶穌基督的真理與新約神學的真理結合(而我像主流基督教傳統一樣依從新約神學的宣稱),意思正是說聖父藉著聖靈給聖子作見證。固然,只有這神學中的耶穌,才是真正的耶穌。不管在保羅、約翰、路加、馬太、彼得、希伯來書的作者,或誰人的筆下,這新約神學實質上都是宣告耶穌基督的拯救,他拯救我們脫離那捆鎖我們的假神、假信念、假方法、假希望,以及在創造主面前的各種虛假態度等,內里包藏著各樣外表吸引的宗教和哲學思想。新約的宣告就是為這整個虛謊和假象的萬花筒疹癥,他各樣虛假根藏在種種具體的表現中,不知不覺地把普通啟示壓抑了,誤導人心靈中崇拜的天性,使人對神的福音無知或抗拒。羅馬書一章十八節至三章二十節的表達,是斬釘截鐵的;而卜仁納(EmilBrunner)也實在寫得正確︰「所有宗教都嘗試重見那失落了的神的真理,所有宗教都渴求神的光和神的愛;但在所有宗教里,亦同時出現一個無底深淵,真理被邪惡扭曲了,而人更用盡方法去逃避神。」8

    若然如此,我們必須憑愛心堅定地指出神所教導的福音與其他解釋世界真象的說法存在對立,決不能稍有寬讓或基于禮貌而淡然處之。不然,新約聖經所講述「……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以及他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除去我們的罪,最終使我們完全擺脫罪和他的果子等闡述,都會因為我們俯就那不協調的思想模式而被沖淡。這實際上是極端而具破壞性地視福音為一種相對的道理。雖然在這些不協調的思想架構里,也許會有某些新約思想特別受到重視,但新約神學的絕對正確性,他那肯定的地位、絕對的權威,就經常被否定——在這里,否定的意思是不容許新約神學批判及修正各種思想架構︰如印度教、佛教、猶太教、回教、馬克思主義或其他宗教。因為事實上並非所有宗教和所有思潮都提出關乎神和人的相同基本問題,亦不是朝相同的方向尋找答案。

    有兩種對話正在進行,他們彼此有極大的分別。第一種企圖尋索基督教與其他信仰之間的對照,而這個對照至終是否定一方以肯定另一方的。第二種對話是嘗試在其他宗教信仰中尋找基督,或勉強把基督移植在其他宗教信仰中。有一點必須指出,雖然泰萊談到種族宗教與基督教後期種種信仰如何透過聖靈接觸基督,從而經歷轉變、更新、死亡與復活9,但我們完全不能確定泰萊所追尋的是第一種而不是第二種對話。這種含糊的情況其實是他著作里第三個弱點,是由前兩個弱點引發出來的。這兩個弱點前文已經指出——他沒有認真考慮到那「已記下來的神的話語」10的實在,同時,對于關乎基督的知識,他忽略了在種種試驗以外,必須以新約中論到基督的教導作為量度的準繩。

    在泰萊的聖靈觀里,聖靈是一位居間的聖者,他的工作是呈露現實、驅使人作出抉擇,及喚起人以犧牲作回應。前面所述絕不是批評泰萊這個中心思想。要找出能令我們了解聖靈一直以來在信徒生命中職事的新約主要思想,並不需要遠超泰萊卻步之處。他帶領了我們,雖不中亦不遠。

    追溯我們的思路

    先讓我們回顧一下所走過的思路。

    開始的時候,我們注意到聖靈是現今熱門的話題,不同類型的基督徒經驗都確證聖靈的影響,不同基督徒對他的主要職事都有不同的了解,這樣表明了(正如我所力言的)並非所有信徒都能正確地看聖靈。許多人對聖靈的觀點雖然未至完全虛假,但肯定是含糊不清和不夠真實的,因此出現了種種缺欠和實際的不平衡現象,有時構成威脅、窒礙聖靈,使我們無力叫聖靈得著榮耀。故此,當務之急,就是更清楚地認識聖靈。

    為了衡量近代思潮的狀況,我們探討了目前四個關于聖靈職事並極具影響力的主要觀念︰生活的力量(power)、事奉上的表現(performance)、行為和動機的純潔(purity)和驅使我們作決定的呈示(presentation)。這幾點事實上是未夠徹底的,我立即可以再加多幾項︰辨識力(perception)。催迫(pushorpull)和個性(personhood)。因為我們一旦離開基督徒的生活圈子,我們會發現有些人實在以為聖靈主要和獨特的工作只是幫助人提高知覺(辨識力),故此,任何意識提升的狀態,不論是宗教的(基督教、印度教,或祭禮的、忘形的、神秘的思想)、美感的(被音樂、性行為、詩章、日落、毒品所引發),或者是理想層面的(熱情的愛國主義、愛情、為一群人或一個目標貢獻自己),都被視為聖靈的印記。我們也曾遇見另一些人,他們忘記了在我們墮落的人性里那些不受約束的本能、被壓抑的理智及種種復雜病態的妄想如何會被自然界和撒但隨便利用,竟然把聖靈的感動等同于人內心的渴求(一些拉力或催迫),尤其當這些渴求與一些突然、強烈而又重復地出現的視覺和听覺意象(如幻影、聲音、異夢)相連時,他們就更加確信是聖靈的感動。我們亦曾遇見另一些人,他們聲稱聖靈在有宗教及沒有宗教信仰的人當中一直運行,他的主要工作是幫助人領會自己獨特個性的奧秘、別人的價值,及對真誠關系的需要。

    若說神的靈永不助人提高醒覺,亦不會透過內心催迫去叫人做某些事情,也不會令未信主的人更欣賞個人的價值,這些說法肯定是錯誤的,我也絕對無意否定聖靈這幾方面的工作,事實上,我甚至會為聖靈這些職事爭辯。可是,今日一般的想法,以為上述其中一項聖靈職事就等于聖靈的主要職事,似乎與事實相去甚遠。其實,自基督來了,聖靈的中心職事是幫助人與基督建立更密切的團契。無疑,因著普通恩典(commongrace),聖靈會在世俗和異教的場合中提高人的辨識力和敏感度,但這從來不是聖靈工作的中心。

    就拿內在的催迫來說,有些人感到內在的催迫強烈地一再出現,有時候還附以聲音、幻象、異夢等,使他們的感覺更形強烈,驅使他們去**、去報復、去傷害人、對兒童進行性侵擾,甚至結束自己的生命。難道這些催迫是出于聖靈的引導嗎?這問題根本不答自明。縈繞心間、擺脫不掉的思想、意念(我們上述所談的,正是這種心神的纏擾)不一定源自神;撒但同樣精于制造使人擺脫不了的沖動,正如他能操縱並加強那些發自我們扭曲了的天性的沖動一樣。故此,對于一些突如其來佔據心神的思想,我們必須仔細檢討(最好是請教別人)然後才下結論,斷定他們是否從神的靈而來。其實,這些思想纏擾心神,叫人擺脫不了,已顯示出他們多半不是源于神的靈了。

    基督的臨在

    現在,讓我們回到實際的基督徒生活圈子去看,在這里,每個信徒至少朝正確的方向,把聖靈與他們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或多或少違絡起來。讓我們再一次發出這個問題︰在今天,什麼是聖靈工作的本質、中心和重心?在他賦予人能力、扶助人、潔淨人、向人呈現等工作中,究竟有沒有一樣基本的活動把這些連接起來,讓人充分了解他的職事?到底有沒有一個神聖計劃,把聖靈賦予人生命的這幾方面工作聯系起來,指向一個目標?

    我認為這計劃是存在的。現在,我會嘗試提出我的見解——我這見解是以臨在的觀念為焦點的。我所指的,就是聖靈在教會及基督徒中間,具體彰顯那位已經復活、掌權的救主,即歷史中的耶穌;這位耶穌就是基督。聖經指出(正如我所堅持的)自從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事件以來,聖靈就一直這樣工作,他賦予人能力、扶助人、潔淨人,並且引領世世代代的罪人去面對神。聖靈這樣做是要叫人認識基督、愛他、信靠他、尊崇他和贊美他;這是聖靈一貫的目標和目的,也是父神的目標和目的。至終來說,這就是聖靈新約職事的全部內容。

    我在這里談及的臨在,並非傳統神學所指神的無所不在,這種無所不在的思想,在詩篇一百三十九篇、耶利米書二十三章二十三節、阿摩司書九章二至五節、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等經文內都有記載,是指神維系著宇宙萬物的存在及其間的活動,同時覺察每一角落的每一件事。無所不在是一項重要的真理,我現在所要說的亦已假設隱含了這個真理,但在我用臨在一詞之際,我心目中所指的,是一些很不相同的東西。我用這個詞的意思,亦即是聖經作者常用的意思,他們說神與他的子民同在——換句話說,神在特殊的環境中工作,賜福給忠信的子民,使他們認識他的愛,得著他的幫助,從而引發他們對他的敬拜。沒錯,神有些時候會追討罪債,「臨近」人施行審判(如瑪拉基書三章五節的例子),意思是他會作出行動,使人們醒悟到他們的行為令他不悅,事實上他現在仍不斷作這些審判;不過,通常當聖經描述神就近他的子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往往是指他賜下祝福的。

    聖經中的用語通常是神「與他們同在」。「耶和華與他〔約瑟」同在,他就百事順利。」——正如丁道爾(Tyndale)所說,他是個「幸運的寵兒」(創三九2)。摩西想到要回埃及去就驚恐,因為在那里他是個通緝犯;他也恐懼要公然對抗法老。神說︰「我必與你同在」——這個應許是要驅走摩西內心一切的恐懼(出三12,另參看三三14—16)。摩西離世後,約書亞繼承領導重任,神向他重復這相同的應許︰「……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無論往哪里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一5、9;另參看申三一6、8)堅固以色列民信心的,也是這相同的應許︰「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賽四三2、5)。馬太在他的福音書里,一開始就提到神與他的子民同在、賜福給他們︰他宣稱耶穌的出生應驗了以賽亞先知以馬內利的預言(以馬內利翻出來的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並且在馬大福音的結尾,他也記錄了耶穌為一切願意使人作他門徒的跟隨者所賜下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太一23,二八30)。因為耶穌——救恩的賜予者——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基督的同在正是神的同在。

    事實是這樣的。在新約底下,聖靈那獨特、恆常而又基要的職事,就是在信徒中間體現基督——意思是說,讓他們領會基督與他們同在,作為他們的救主、生命之主和神,也讓他們知道有三件持續的事。

    首先,是與耶穌的契合︰就是與耶穌密交的、敬虔的生活。縱然耶穌現在已不再以形體在地上顯現,而是坐在天上榮耀的寶座上,但昔日耶穌受難前與第一批門徒在巴勒斯坦的密交生活,今天也可以成為信徒的實在經歷。(這正是呈示的意念︰聖靈向我們呈示活著的主耶穌,讓我們認識這位創造主以及這位朋友,好叫我們可以選擇那犧牲的道路,以回應他的愛和呼召。)

    第二,品格開始更新,愈來愈像耶穌。當信徒以耶穌為模範和力量、敬拜他、學習為他和其他人有所付出甚至舍己的時候,更新便開始。(這里正好跟「能力」、「表現」、「潔淨」等主題吻合,他們全都顯出何謂離開人性的自私,踏上像基督的人生道路,去過一種公義、忠心事奉、戰勝罪惡的生活。)

    第三,聖靈使我們肯定自己被神所愛、已蒙救贖,並藉著基督被接納進入天父家里,因此我們能夠成為「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這種肯定,使信徒心中綻放出感恩、喜悅、盼望、信心——一言以蔽之,這就是確據。(這一點正好幫助我們了解許多基督徒信主後的顛峰經驗。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應許聖父和聖子要住在我們里面,這應許藉著聖靈得以實現,為要給我們更大的確據。)這些經驗正好顯明聖靈讓我們認識到基督臨在——借用戴利仁(SamuelTerrien)的描述;這是︰「虛幻、難以捉摸、不可預告、不受規限、不能用經驗來證實、外面看不見而內在卻無可抗拒的」11。

    對神的覺醒

    從整本聖經來看,認識神的同在意味著兩重的覺醒。首先,我們醒覺神在那里︰那位客觀地真實存在的創造主、掌管宇宙之主、萬物的主宰和所有存于時空之物的原動力;每個人的前途,不論是禍是福,都全在他手里。第二,我們醒覺到神在這里,他已經就近我們,對我們說話,質詢我們,鑒察我們,顯露我們的弱點、罪惡和罪咎,使我們降卑,同時又用他的赦免和應許提升我們。在神啟示自己是「蘊含三位」(“three-personed”)(套用但思「JohnDonne」的說法)之前,人只知道有一位神臨在。可是,現在透過道成肉身的啟示和新約聖經里的啟迪,有關神的知識已變成了有關聖父、聖子和聖靈的知識;認識神的同在變成了因著聖靈的工作與聖子相遇及相交,並藉著聖子與聖父相交。故此,認識基督的同在,就是在自己時面找到這份對神的雙重覺醒,覺察到他既真實又接近;同時,這種醒覺圍繞著那位來自加利利的人,也就是多馬親口呼喊為「我的主!我的神!」(約二O28)的那一位。保羅寫道︰「那吩咐光從黑暗里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里,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他所描述的,正是這種對神的認識。

    自五旬節以來,聖靈特殊的職事是體現基督,這是新納聖經明顯的信息。正如許多解經家常常指出,聖靈常被視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靈(徒一六7;羅八9;加四6;腓一19;彼前一11)。那居于我們心里的靈,正是那位降臨在耶穌身上,並住在他里面的靈(路三22,四1、14、18,一O21;約一32,三34;徒一038)。耶穌擁有聖靈,也是賜下聖靈者(約一33,一五26,一六7,二O22,另參看七37—39;徒二33;約壹二20、27)。耶穌被提後,離開門徒,聖靈便臨到門徒身上;這實際上相當于耶穌回到他們當中(約一四16、18一21)。聖經形容神的靈(也就是基督的靈)住在我們心里為基督在我們心里(參羅八9一11),正如論到那被高舉的基督所親自宣告的信息時,就說是「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一樣(參啟二1、7、8、11、12、17、18、29,三1、6、7、13、14、22)。

    再者,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寫道︰「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蒙蔽心靈的」就幾時除去了。」這句話是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三十四節的回響,其中記述摩西如何在與神說話時揭去帕子。)然後保羅繼續寫道︰

    主(即上一節經文所述的主)就是那靈(故此,「歸向主」的意思就是「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聖靈「請參閱第六節1);主(耶穌)的靈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或作反照︰兩種譯法都可以,而且同具真確的意義)主的(耶穌的)榮光,好像從鏡子里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7、18)

    這些經文所表達的,並不如一些人所想,以為新約聖經作者看不見聖子和聖靈有什麼清晰的區別,其實新約聖經作者看見聖靈在五旬節後的工作主要是讓我們體會那坐在寶座上的基督的同在、話語和作為;只有掌握這基本的新約角度,我們才能清楚認識聖靈。

    綱要

    本書認定聖靈受托去體現基督,以這個真理作為了解聖靈多面職事的線索。在我看來,現時許多對聖靈工作的綜覽,都未能循這途徑把資料綜合起來,這是他們的缺點。一個表面化的記述,單指出聖靈在新約時期如何被彰顯,以及新約作者怎樣述說這些表彰是不足夠的,我們需要進一步探討這些記述如何配合他們對神、他的工作和他的真理的整套觀念——換句話說,就是他們的整套神學思想——,因為缺乏這方面的探討是一個致命傷,使我們思想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時,變得以人為中心,以經驗作根據,又毫無準則。難怪許多有關聖靈的著述,本來可以是十分精彩的,卻沒有如期望中叫讀者得著幫助,讀者亦不如他們想像中那般獲益。因為今天能幫助我們活在聖靈中的,並不是一些叫我們向聖靈敞開心懷的勸勉——這方面的勸勉我們已足夠有余了;反之,我們所缺乏的,是對聖靈工作全面而通達的神學透視,好讓我們有一套整全的觀念,能充分了解聖靈在教會、小組及個人生命中那自由、不受羈絆及多種形式的運行(聖靈這方面的工作是今日基督教所強調的)。新納聖經所論述有關聖靈的主要真理,是聖靈體現基督的臨在和相交;我希望循這個概念去發展出通達的神學觀點,希望至少能勾畫出一個綱領。

    在聖經的基礎上,我的目標和觀點可以這樣表達︰耶穌在他被賣的那一夜,述說有關聖靈的事︰「他要榮耀我……」(約一六14),意思就是「他將要使我在人的眼中得榮耀,使他們覺察到那本屬于我的榮耀,並且在我通過十字架、復活和升天回到父那里去,坐在我國度的寶座上時,這榮耀將更大。」這個關于聖靈從前是什麼,現今又奉差遣來做什麼的基本定義(正如我一直認為的),給我們一個完整透徹而具方向性的參照標準,我們必須透過他整體去看聖靈的新約職事,否則我們很難充分了解聖靈職事的任何一部分。

    然後,耶穌繼續說這榮耀將要如何成就,「因為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耶穌說「受于我的」是什麼意思呢?他的話至少有這個含義︰「一切關于我的事實和真理,就是道成肉身、是天父的同工——創造萬物、眷顧神的子民和賜下恩典,又是這世界正式的君主,即是那位掌管宇宙萬物的主人〔參一七2〕。不管人們是否承認我這一切,事實卻是如此。」不過,當然他還有這樣的含義︰「一切關于我的事實和真理︰我是你神聖的愛人、你的中保、你的新約保證人、你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又是把你從罪咎和罪惡的權勢、世界的敗壞及魔鬼的掌握中拯救出來的救主,並且是你的牧人、良人、朋友、你的生命、你的盼望、你信仰的創始成終者、你個人生命歷史的主,將來要帶領你與我同在,分享我的榮耀。所以,我是你的道路和你的獎賞。」故此,因著我與你彼此的關系,「受于我的」也就是「受于你的」了。

    我的童年屬于低唱抒情歌的年代,記得當時有一首民謠,名為「你的一切」(“AlltheThingsYouAre”),歌曲結尾是這樣的︰「……有一天,我將會認識那神聖的一刻,那時候,你的一切也成了我的一切。」聖靈說服我們相信耶穌在他榮耀里的一切都是為我們預備的,藉此讓我們看見耶穌的榮耀。套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七節的說法,是「使我們得榮耀」——認識這個真理比輕歌淺唱的浪漫時刻更神聖。

    耶穌說︰「他要……告訴你們。」這個「你們」是單指使徒還是所有與他們一起的基督徒呢?主要是指使徒而言︰他們得著這些真理的直接啟示。但其次亦是指所有信徒︰透過使徒口傳或筆錄的見證,聖靈會教導眾信徒認識同樣的真理。使徒必須與神的眾子民分享他們屬靈的領受,昔日如此,今天亦然。

    第十五節有如一個注腳。為了不讓上一句話我的一詞所涉及的整個範疇和含義遭忽略,耶穌繼續說道︰「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加上這句

    注腳,是為了防備一些可能產生的誤解,避免人以為父神和他的工作比耶穌本人及其工作更超越,又或者(反過來說)父的屬性、宣稱、能力、計劃、展望和榮耀都比耶穌的更偉大,更廣遠。「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子和父是平等的;父的旨意是「……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五23)最終來說,一切基督徒真實信仰、敬拜和實踐,都建立在這神聖的目標上。

    在以下的篇章里,我會從上述的角度嘗試解釋聖靈的職事。我會指出聖靈如何使父的喜樂增加,他所作的,就是藉著宣告,叫子得榮耀,引導我們作出回應,存崇敬的心去榮耀子。我始終堅持所有對聖靈多方面工作的解說——或者套用一個專門術語︰「聖靈論」(pneumatology)——都需要從以下立場去闡釋︰一方面,父的旨意是要子被認識、被愛、受尊崇、受贊美,並在萬物中居首位;同時另一方面,透過賜下聖靈,子應許與他的子民同在,從今直到永遠。除此以外,沒有一種解說能完全合乎基督教精神。我計劃在本書里,指出在一套純正基督教聖靈論里的一些主要成分;因此我的闡述會一貫地建基于約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三節及十六章十四、十五節中耶穌所親自表達的思想上,而不會在他們以外另找基礎。我希望這樣的綱要是可接受的,並且我相信這是今天所需要的。我現在就循此路線去探討。

    注文

    1StevenBarabas,SoGreatSalvation(London︰Marshall,Morgan&Scott,1952),p.v.這本書提供一個對凱錫克信念的詳盡分析。另參考J.C.Pollock,TheKeswickStory︰TheAuthorizedHistoryoftheKeswickConvention(London︰Hodder&Stoughton,1964)。

    2“‘Keswlck’andtheReformedDoctrineofsanctification,”EvangeliealQuarterly,27,No.3(1955年7月)︰第153一167頁。請看當時編者F.F.Bruce的評論,“InRetrospect︰RemembranceofThingsPast,”(GrandRapids︰Eerdmans,1980),第187、188頁。

    3JohnOwens,Wods,ed.W.Goold(London︰Bannerof們Truth,1967),4︰437.我們可以爭辯說,新約聖經列出的屬靈恩賜包括了性情上的質素,是歐文著重理智的分析所沒有的,然而這亦不影響他所講述有關語言方面恩賜的真理。

    4JohnV,Taylor,TheGo-BetweenGod(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79),第212頁。

    5同上,第102頁。

    6同上,第58—62頁。

    7同上,第241頁。

    8EmilBrunner,RevelationandReason(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46),第265頁。

    9Taylor,第191一197頁。

    10AnglicanArticle20.

    11Samuel,Terrlen,TheElusivePresence︰TowardsaNewBiblicalTheo1ogy(SanFrancisco︰Harper&Row,1978),第4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