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聖經里的聖靈
    現在就讓我向你陳述本書的中心思想吧!這並非一個新思想,它古老得可與新約時代相比,要陳述這思想,無非是追溯基督徒的本源。他是如此簡單︰在現在或任何一個基督教年

    代,聖靈職事的本質就是體現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縱然我們對這個真相的理解是落後而不足,但我作為基督徒作者,你作為基督徒讀者,其實已經活在聖靈這個職事以下。

    在我的方程式里,耶穌的同在不該以空間來思想,應該以關系來思想。我這樣說,是指著我對三件事情的覺醒而言的。第—,是拿撒勒人耶穌——聖經里的基督——曾被釘死,現今得著榮耀,就在這里親自俯近我,對我說話。第二,他正在積極工作,他催迫我們脫離惰性,加強我們的洞察力,安慰我們內疚的良心,使我們的脾氣轉好,在壓力中支持我們,堅固我們,使我們過公義的生活;就這樣,他大大地啟迪我和眾人,賦予我們生命朝氣,改變我們的生命。第三,就他自己和他的工作而言,他是榮耀的,配受我們所能獻上的一切崇拜、敬慕、愛和忠誠。因此,聖靈體現基督,盡他所能,在人的生命中創造、保持、加深和表達這種對耶穌同在的醒覺。在我們要清晰解說這一點時,耳熟能詳的主題就浮現我們腦海里︰在基督里從神而來的溝通,和藉著基督人與神的密契;聖經的闡釋和人心靈的啟迪;罪人的重生和成聖;恩賜和善行;聖靈見證我們被神收納為後嗣,幫助我們勝過人性的軟弱;憑超自然的力量,產生信心、禱告、盼望、愛和所有像基督的性情……。這里沒有什麼新鮮的事,只不過我指出聖靈這一切的工作時,特別強調他們都以基督為中心,而以前是很少人如此強調的。我在本章嘗試表明,這樣強調純粹是出于聖經的指引。

    我想在開始的時候,我們最好看看聖靈的名稱及注意他蘊含的意義。

    神的靈

    今天,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靈(SPirit)是一個含糊褪色的字匯。英文spirit這個字最易令人聯想起人的情緒或態度(如highorlowspirits「情緒高漲或情緒低落」,animalspirits「輕快精神」,acheerfulordowncastspirit「高興或沮喪」,aspiritofmischieforkindness〔惡作劇或和藹的態度」等等)。從前靈這個詞曾用來代表各類游魂和神靈(如天使、魔鬼、神仙、小精靈、妖怪、鬼、孤魂,以及住在山嶺、石頭和樹上的神靈)。因此,在一六九一年,年長的清**巴斯特(RichardBaxter)給他那本離奇趣怪、肯定靈界事物的書定名為《靈界的真實》(TheCertaintyoftheWorldsofSPiritS)。但人們對這些靈體的信念已逐漸消失,至少在西方是如此。現在,許多人會認為相信各種靈體至少反映出人缺乏哲學性的冷靜。總之,在研究「神的靈」這個主題時,我們的西方文化根本不能給我們什麼幫助。

    其實,一如聖經里其他指向神的詞匯,靈是一個圖像化的名詞,具有生動逼真、明確、富色彩的意思。這個字的意象是呼出或喘著的氣,就如你吹熄生日蛋糕上的臘燭,或者吹脹一個汽球,或跑步時喘氣那樣。「靈」字在這里的意義,可從以下的情景去了解︰一頭狡猾的豺狼唬嚇一群小豬,大聲喝道︰「我會發怒,我會噴氣,我會把你們的屋次塌!」整個意象就是強勁有力地,甚至猛烈地鼓動空氣,所表達的意念是釋放出來的能量、進取的力量、運用中的能力,以及藉活動來表彰的生命。

    聖經中希伯來文及希臘文的「靈」字(ruach和Pneuma),都同時帶有這個基本意思,兩個字都同時使人產生相類似的聯想。他們的含義包括︰(1)那位神聖的靈,是有位格和目的,看不見又無法抗拒的;(2)個人的意識(在這層意義上,靈就是魂的同義詞,例子見于路一46、47);(3)風︰這種風一旦被激起,可使樹葉飛旋、大樹連根拔起、樓宇坍塌。(例子可參看(a)結三七1一14;在枯骨的異象中,希伯來文ruach的意思先後是氣息、風和神的靈。(b)約三8;希臘文Pneuma意指風,同時也指神的靈。)但願在我們的語言里也有一個字包含這種種聯想。英文字“puff”和“blow”(我想這兩個是唯一較貼切的字匯),既指從人的肺部呼出空氣,也表示風的吹動,但英文中完全沒有一個字既包含上述意義,又同時表達神並他所造具理性的受造物在智能、意志和情感上的個性。相對地,英文字spiritE指在行動和反應上具有意識的人格,但這個字卻沒有風或氣息的含義。無可置疑,這是spirit不能給我們像ruach和pneuma這些字對昔日聖經時代人物同樣啟示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他沒有運行的力量的含意。

    其實,每當聖經提到神的靈,一個基本理念是能力的作為。在舊約聖經里,「神的靈」常常指那位正在工作和改變事物的神。接近一百節經文(最低的數目是八十八節,最高的數目是九十七節;不同學者有不同的數算方法)對神的靈所進行的工作有如下記敘︰

    1.將整個創造模塑成形,賦予受造物生命氣息。(創一2,二7;詩三三6;伯二六13,三三4)

    2.控制大自然的秩序和歷史的進程。(詩一○四29、30;賽三四16,四○7)

    3.藉著直接溝通和/或經過過濾的屬靈洞見,向神的使者啟示神的真理和旨意。(民二四2;撒下二三2;代下一二18,一五1;尼九30;伯三二8;賽六一1一4;結二2,——24,三七1;彌三8;亞七12)

    4.藉著這種種啟示,教導神的子民如何忠心愛主,多結果子(尼九20;詩一四三10;賽四八16,六三10—14)

    5.引發個人對神的回應(也就是聖經所說的認識神)——以信心、悔改、順服、公義、敞開心懷去接受神的訓令,以及透過贊美、禱告與神相交來回應神。(詩五一10—12;賽——2,四四3;結——19,三六25—27,三七14,三九29;珥二28、29;亞一二10)

    6.裝備個人成為領袖。(創四一38,約瑟;民—一17,摩西;民一16—29,七十個長老;民二七18及申三四9,約書亞;士三10,古珊利薩田;士六34,基甸;士—一29,耶弗他;士一三25,一四19及一五14,參孫;撒上一○10,—一6,另參看一九20—23,掃羅;撒上一六13,大衛;王下二9—15,以利亞和以利沙;賽—一l一5及四二1—4,彌賽亞)

    7.賦予個人技巧和力量,去達致創造性的成就。(出三一1—11及三五30—35,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另參看王上七14,戶蘭擅長手工藝;該二5及亞四6,聖殿的建築)

    簡言之,舊約的靈代表著神,擔當創造者、掌管者、啟示者、催迫者和輔助者等身分,積極作工;透過這些身分,神在一種充滿動力和要求嚴格的方式下向人顯現,正如主耶穌現在向眾信徒顯現一樣。詩人發問︰「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詩一三九7)這兩個問題是互為解釋的,兩句話的意思都一樣。可是,靈的獨特位格並不是這啟示的一部分。舊約聖經中,神的靈(氣息!)在邏輯上與他的手和膀臂兩個形容神大能的擬人法字匯處于同等地位;同樣,說到他的熱心時,也是一種擬人法,是表明他目標堅定。你大可以說這些引述神的靈的經文表明堅定全能的神在工作,並且他的熱心和他的膀臂也一起作工;但若憑這些參考經文去推論在舊約聖經作者的思想里,存在著合一的神本體里蘊含多重位格的觀念,這是不正確的。三位一體的真理是新約的啟示。

    可是,若然有人以為根據聖經來看,在舊約時期,神是一位的,直至耶穌降生,神才變為三位,那麼他亦是大錯特錯。這里的問題不在于自永恆以來神存有的模式,而是他在歷史中啟示自己的形態。我並不是說神本體里的第三位格在舊約時期不存在或不工作;新約聖經作者向我們確證只存在並作工。我只不過說舊約聖經作者並未將他的獨特位格表達出來。固然神的三一性是亙古以來的事實,但惟有透過基督,我們才可以認識這真理。

    現在,讓我作一點補充︰跟隨耶穌基督的人閱讀舊約聖經的正確方法,是藉著在基督里並透過基督給我們啟示的真理,在新約的亮光下理解。耶穌表明他是舊約聖經的依據,並要成全經上的話(參太五17,二六54一56;路一八31,二二37,二四25—27、44—47;約五39、45—47),因而使徒都宣稱整本舊約是神賦予基督徒的教導(參羅一五4;林前一○11;提後三15—17;彼後一19—21,三16);他們經常在舊約聖經中讀到神的真理和智慧,所以也經常發現經文所反映出來那關乎基督的知識和基督徒生命的真象。新約聖經引用舊約聖經的時候,情形正是這樣。因此,使徒閱讀舊約聖經有關神的靈在工作的經文時,必須根據新約中關于靈的獨特位格的啟示去了解;同樣,讀到舊約中關于那位獨一真神、主耶和華、創造主、救主和成聖之主、崇拜的唯一正確對象等經文時,也應該透過新約所揭示三一神的真理去了解。這不是隨便說的,這些理解聖經的步驟之所以正確,是因為他們承認兩約的神是同一位神。

    肯定來說,這些解經步驟並非現代學者所說的歷史釋經法(historicalexegesis)。歷史釋經法只尋求了解作者期望他心目中的讀者從他的文字得著些什麼,而不再深入探討。借助新約聖經的亮光去研讀舊約聖經的方法,最好形容為神學性釋經(用流行的詞句來說是「據典式釋經」)——就是問那位默示每位聖經作者的聖靈,他到底期望今天的基督徒讀聖經時,在他們有新約聖經的全部真理,並聖經其他經卷作為研讀背景的情形下,可以從聖經中領受些什麼。歷史釋經法使我們確信舊約作者在他們論及神大能氣息的時候,並無意暗示在神里面有個別獨特的位格存在。可是,基督教神學的解釋,卻要求我們像主耶穌和他的門徒一樣,認識到神本體里的第三位在舊約時期已經活躍,而舊約聖經有關神大能氣息的陳述,事實上是指到有位格的聖靈的作為。有關這個真理的教導,我們可從聖經里找到線索,如馬可福音十二章三十六節、使徒行傳一章十六節和四章二十五節,都指出大衛靠著聖靈發言,與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二節遙相呼應;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二十一節也指出耶穌被聖靈的能力充滿(見三22,四1、14,另參一35、41、67),宣稱他的教訓應驗了以賽亞書六十一章一至四節的預言,見證聖靈膏立了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五至十節里,關于藉「水和聖靈」重生的教導,明顯是回應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及三十七章一至十四節的,而身為以色列人的先生的尼哥底母,就是因為不曉得這個教導的經文出處而受責備;在使徒行傳二十八章二十五節、希伯來書三章七節和十章十五至十七節里,每當舊約教訓給應用在新約的教導上時,都以聖靈為根源;還有最具決定性的,就是使徒行傳二章十六至十八節,在這段經文里,彼得指出五旬節聖靈的澆灌,是應驗約珥書二章二十八、二十九節的預言︰「……我要將我的靈澆灌……」

    因此,舊約聖經中那些論到神的靈的經文,其實是見證新約聖經里聖靈的工作。在以下的討論中,我要以此作為基礎。

    聖靈的位格

    聖靈是保惠師

    在新約聖經里,聖靈被描述為第三位聖者,與父和子相連,卻又有別,即如父和子有別一樣。他是「保惠師」(paraclete)(約一四16、25,一五26,一六7)——para-clete是一個很豐富的詞匯,在英文里還未找到一個圓滿的翻譯,他的意思包括安慰者(含有使人剛強的意思)、輔導員、幫忙者、支持者、顧問、辯護者、盟友、長者——惟有有位格的聖靈才能夠圓滿擔任這多重角色。簡言之,他是「另外……一位」保惠師(一四16),緊隨主耶穌而來(我們可以這樣說),接續耶穌的職事——亦惟有像耶穌一樣有位格的聖靈,才能夠這樣做。在希臘文文法里「聖靈」是個中性名詞(pneuma),必須配上一個中性代名詞(ekeino,「他」);但約翰為了突出聖靈的位格,卻重復運用陽性代名詞(ekeinos,「他」)來敘述耶穌對聖靈的講論︰約翰希望他的讀者肯定知道聖靈是「他」,不是「他」。約翰在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七節首次介紹聖靈時,運用了合乎文法的中性代名詞(ho和auto),這使他後來在一四26,一五26,一六8、13—14等章節里轉用的陽性代名詞顯得尤為突出,因為由此可見他轉用陽性詞類並非他的希臘文力有不逮,相反,是源于一種具權威的神學思想。

    同時,聖靈被描述為會听、會講、能作見證、使人信服。榮耀基督、帶領、引導、命令、禁止、願望、感動人說話、給予人幫助,用說不出的嘆息為信徒祈禱,並親自在信徒的禱告中向神呼求(參約一四26,一五26,一六7—15;徒二4,八29,一三2,一六6、7;羅八14、16、26、27;加四6,五17、18);此外,他還會被欺哄,會擔憂(徒五3、4;弗四30)。只有具位格的,才能符合以上的描述。所以,聖靈並非單單一種影響力;他像父和子一樣,是有位格的。

    聖靈是神

    進一步來說,聖靈被描述為一位聖者。他的獨特性包含在合一的神的本體里。聖靈的「聖」字意味他的神性,好幾段經文都很明確地道出這點。耶穌說他的門徒要受洗歸入神的名(注意︰「名」「name」是用單數寫的,因為只有一位神);他所宣稱的這個名字,是一個具有三重位格的名(tripersonalname)︰「奉父子聖靈的名」(太二八19)。(巴特「KarlBarth」很美妙地稱這名為神的「教名」!譯者注︰西方早期基督教會的傳統,人領洗歸信基督後,取一聖經人物或聖徒的名字作自己的教名「Christianname」。據舊約希伯來人的觀念,名字代表一個人的身分及他的個人特質。)同樣,約翰寫信給七個教會,開首就說︰「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他寶座前的七靈,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里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啟一4—5)在啟示錄里,「七」象徵神聖圓滿,而「七靈」肯定代表聖靈圓滿的能力和工作(見三1,四5,五6)。且看天父列在首位,子排列第三,而聖靈列在二者之間;毫無疑問,聖靈與其他二者是同等的。確定此事之余,我們同時發現一連串「三而一」的經文,在恩典的獨一計劃中不可分割的整體里,聖父、聖子、聖靈連成一體(見林前一二4—6;林後一三14;弗一3—13,二18,三14—19,四4—6;提後二13、14;彼前一2)。所得的結論是,聖靈絕非單單一個有能力的受造物,像天使一樣;他與父和子同等,是那全能的神。

    因此,我懇求各位︰絕不可用非位格性的詞匯去思想或講論聖靈!有時候,我听見基督徒用「他」而不是「他」來形容第三位聖者,我感到驚懼,我的心下沉。這在屬靈層次上相當于心理學上的佛洛伊德式口誤,即如有一次我在維真學院(RegentCollege)分享的信息中,我本想對學生說︰「請謹記,這是一所神學院(seminary)。」但我卻沖口而出說︰「請謹記,這是一所墓地(cemetary)。」當時雖然引來哄堂大笑,但其實我所講的並不是我的意思,我的意思也不是我沖口而出的話。我希望一些聖徒稱聖靈為「他」時,他們也不過是一時口快失言,他們所講的也不是他們心底的意思。因為除非你能夠掌握聖靈具有位格這個事實,否則你不能真正明白聖靈的職事。倘若聖靈的位格被否定了,我們根本沒法對聖靈的工作有一個牢固的觀念和清晰的了解。(若果你想找出這話的證據,且看自由派及激進派抗辯宗、猶太教、伊斯蘭教、獨神論和基督教科學的基本信仰。)我實在不願意看見堅守聖經信仰的基督徒當中,有誰在這一點上猶豫動搖。靈恩派對教會的一項重大貢獻,就是使人很難不以「他」來稱呼聖靈。然而,要叫信徒確信聖靈擁有位格,最穩當的方法莫如將新約聖經對聖靈工作所作的見證擺在信徒面前。現在就讓我們從這方面著手吧!

    聖靈與基督

    約翰福音是否有可靠的歷史根據這個問題,已掀起了整整一個世紀的學術辯論,故此在研究新約聖經主旨的時候,若還以約翰福音起始,就會顯得過時落伍了。一般慣常的做法,是透過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有時候也透過彼得和保羅的書信,去研究約翰的見證;就好像我們只能站在其他作者的肩膊上,才可清楚看見約翰一樣。可是,對于約翰的記載,既然我看不出有任何充分理由去懷疑他的真確性,也不見得內容含混不清,我提議以約翰福音作為闡釋聖靈新約職事的出發點,因為約翰福音記載了耶穌親口說的話,為我們提供了了解聖靈職事的重要線索。無論如何,若然我們想完全了解馬太、馬可、路加、彼得和保羅所告訴我們有關聖靈的真理,我們必須站在約翰的肩膊上去觀看。

    應許賜下聖靈

    約翰告訴我們,在耶穌被賣的那一夜,他向十一個門徒絮絮不休地說了一段很長的話,表示自己將要離開他們,進入榮耀中(約一三至一六章),而且談論到他們未來的門徒生命將會如何。他好幾次提到保惠師,即是他所說真理的靈(約一四17,一五26,一六13)和聖靈(約一四26)。他說在他離去以後(約一四16、26),天父會因著他(聖子)的要求而差派保惠師來,因此,我們可以說聖靈是由聖子差派的一位天父的使者(約一五26,一六7)。耶穌說,他會「因我的名」受差遣(約一四26),亦即是說他是耶穌的信差、發言人和代表;他將會永遠與耶穌的門徒同在(約一四16);藉著他的降臨,耶穌——他們榮耀的主——就會真實地住在他們中間(約一四18—23)。在聖靈的新約職事中(這正是耶穌所講述的),聖靈會隱藏自己,而將人的注意力校正到耶穌身上,把人帶進信、望、愛、順服、敬拜和委身的生活中,以致與基督深深密契。讓我們說得清楚一點,這仍舊是量度所謂「屬靈」運動——諸如合一運動、靈恩運動、禮儀運動、小群運動、平信徒運動、普世宣教運動等——並所謂「屬靈」經歷的主要標準。

    聖靈與基督的同在

    凡願意遵行神話語的人,都表明他們是愛神的(約一四21—23),聖靈會幫助他們真實地經歷基督的同在,並與基督和天父相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這是基督徒獲得獨特經歷的途徑,約翰已親自為這種經歷作見證,他寫道︰「……我們乃是與父並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這是基督給我們眾人的挑戰,叫我們尋求這種親身體驗的相交生活,而不單單滿足于次等的基督徒生活。

    聖靈的教導

    耶穌在世上三年的事奉中,曾經不斷教導人,同樣,聖靈也負責教導的工作;聖靈教導的方式是使門徒回想並了解耶穌曾經說過的話。(約一四26;另參一六13,耶穌所說「一切的真理」,類似十四章二十六節的「一切的事」,意思並不是說「要知道所有任何事情」,而是指到「所有你需要知道有關我的事」,「將來的事」並非「將要發生在你身上的事」,而是「將要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十字架、復活、作王、再來、復興萬事。)今天,林林總總的所謂基督教神學思想爭相吸引我們的注意力,我們大可用上述方法去試驗聖靈在這一切神學思想里到底佔了什麼地位。

    聖靈的見證

    最後,聖靈會為基督作見證,使眾人知道那像囚犯一樣受刑釘死的基督,實際上並非罪人;他復活後進入天父的榮耀中就證明他是正義無罪的;藉著十字架上的審判,他驅逐了世界的黑暗之主,並成為世界的審判者(參看約一二31);凡拒絕承認這些真理的都犯了不信的罪(約一五27,一六8一11)。那帶著見證的靈無形中成了世人的起訴者,讓世人醒悟到拒絕耶穌,或不以認真態度對他是何等嚴重的罪(約一六8)。聖靈在一個又一個的心靈中工作,叫人知罪,承認︰「我錯了;我有罪了;我需要神的赦免。」這是聖靈在福音工作中協助人信主的應許。他說服人及使人認罪的方式,是透過教會傳遞使徒的信息,去說服人接受基督;而聖靈的見證,是藉著作見證的基督徒將真理展示在人們的心思意念中,然後聖靈就開啟眾人心靈的耳朵,使真理在每個人的良心里運行(參約一五27,一七20)。

    故此,聖靈是要榮耀那榮耀的救主(約一六14)。一方面,他將關于基督的真理闡釋清楚,另方面,他開啟人愚昧的心竅去接受真理。由始至終,主基督耶穌都是聖靈職事的焦點。

    聖靈照明基督

    那麼,聖靈在新約中獨特的職事是要像泛光燈一樣,把主耶穌基督照明。關于聖靈這方面的職事,耶穌在地上的時候,聖靈「還沒有賜下」(約七39);直至天父榮耀了基督(見約一七l、5),聖靈才開始他的工作,使人醒覺到耶穌的榮耀。

    猶記得一個冬日黃昏,我正步往一間教會講道,講解「他將要榮耀我。這信息。我在街角看見一楝設有泛光照明的建築物,忽然發現這正是我的信息中所需的例子。完善的泛光照明設備是將泛光燈設在人看不見的位置上,使人不能辨認燈光從何處來;他的作用只是照明建築物,讓人注目在建築物上。他要達到的效果是讓建築物在黑暗中仍清晰可見,輪廓鮮明,以增加其莊嚴氣勢。這正好說明了聖靈在新約的角色——他是照明救主的那盞隱蔽的泛光燈。

    又或者我們可以這樣想︰就好像聖靈站在我們背後,耶穌站在我們面前,聖靈在我們的肩膊上投射光芒到耶穌身上。聖靈的信息永不是︰「看我,听我,來就我,來認識我。」而是︰「看他,看他的榮耀;听他,留心他的話語;來就近神,並得著生命;認識他,並嘗嘗他所賜的喜樂和平安。」我們甚或可以說,聖靈是媒人,是屬天的婚姻介紹人,他的角色是帶領我們與基督在一起,並確保我們能夠維持這種關系。聖靈作為第二位保惠師,經常引領我們來到原本的保惠師面前。如上述所闡明的,這原本的保惠師常常藉著第二位保惠師的降臨就近我們(約一四18)。聖靈協助我們辨出原本的保惠師,又在這位保惠師從他的寶座下來與我們相遇時,感動我們向他伸出雙手;就這樣,聖靈照著基督的話榮耀了基督。

    聖靈與基督徒

    正如前面說過的,耶穌的教訓給我們提供了主要線索,藉以闡明新約聖經一切有關聖靈職事的教導。太多時候,我們只是依據我們的需要和缺乏來理解聖靈的職事,而不是按著我們剛剛學習的真理——即是說,聖靈的工作是榮耀基督,他主要而恆常的職責是向我們體現基督,幫助我們醒覺耶穌是誰,好讓我們完全信靠他——來了解。結果,我們以基督徒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為中心去理解聖靈的工作;換句話說,是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去看聖靈的職事。

    無可置疑,其中一個導致這種以人為中心的觀點的原因,是雖然新約書信對聖靈在個人身上所擔任的職事有最詳盡的討論,卻甚少提及門徒與主耶穌之間的愛和相交(因為當時書信的讀者肯定已知道這方面的真理),然而在福音書中,雖對于關乎耶穌的一切有最詳細的描述和闡釋,但除了約翰福音十四章至十六章以外,就甚少論及聖靈。但是,我們必須謹記,福音書是為那些熟悉書信中教義的人寫的,同樣,新約書信也是為那些對福音書事跡耳熟能詳的人寫的。因此,書信的讀者腦海中很自然會浮現有關信靠基督和愛基督的經文。誠然,我們讀新約書信時,也應考慮這一點,絕不可忘記聖靈在新約之下的主要工作仍舊是體現基督。我嘗試在以下的段落里,指出牢記這個事實會如何影響我們慣常的思想。

    新生

    對于基督徒生命開始時的重大轉變,即耶穌所喻說的「新生」或「重生」(約三3—8;另參彼前一23;雅一18),一種慣常又真實的說法,是「從靈生的」(6節)。我前面已經暗示過,在我看來,第五節提及的「水」並非指任何可以補足聖靈內在工作的外在東西。他不是指約翰的施洗或基督徒的洗禮,或如一些人所假定的自然生產時的羊水,而是指到內在更新的潔淨,正如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的意象一樣。(所以在第六節沒有提及水並不產生問題,因為水只不過說明聖靈更新工作的其中一方面而已。)在類似的基礎下,保羅稱這個過程為「重生」(regeneration)(多三5)和「新造」(newcreation)(林後五17;加六17),並把他解釋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生命改變(羅六3—11;西二12一15)。保羅像耶穌一樣,確定基督徒藉著信心能逐漸達致完全。信心的意思是仰望基督,信靠他所流的寶血並寶血所印證赦罪的應許(參羅四16—25,一○8一13;西二12;約三15—21,五24,六47、53—58)。同時,保羅也告訴我們,聖靈吸引我們倚靠和追隨基督(林前一二3),使我們與基督聯合,成為他教會的肢體,同屬一個身體(13節);因此我們藉著信心,可在他的大能之下活出超自然的生命。對相信聖經的人來說,這些都是正確的,都是老生常談。

    可是,我們對于新生通常過于「主觀」,我說「主觀」的意思並不是個人化(這種情形可能性不大),而是說太內向,把注意力全集中到個別信徒身上,忽略了那位拯救人的基督。這是錯誤的想法,會產生兩個不良的後果。

    首先,我們腦海中充塞著一種規格式的期望,認為悔改信主必定有某種情感經驗(為罪憂傷、在尋索真理過程中的痛苦掙扎、信主後的極度喜樂等等)。我們從別人的悔改經歷中推論出這種期望。這些經歷很可能自保羅開始,到後來的奧古斯丁(Augustine)、路德(Luther)、本仁(Bunyan)、衛斯理(Wesley),以至我們自己的悔改經驗;然後,我們用這些經歷作為判斷同儕和他人是否真正悔改的準繩。這真是愚昧又可悲!許多悔改經驗,甚至一些很突然而又可追溯日期的經驗(這些經驗可能只屬少數人),可以跟一般標準的期望有極大差異。我們硬要用這種尺度去量度別人,很容易把一些現時滿有悔改特徵的人指為未信者,同時,對于那些曾經一度見證自己有合乎標準悔改經驗的人,雖然現在已不再有那些經驗,我們還是把他們當作是已經悔改信主的。其實,正如清**和愛德華滋(JonathanEdwards)所熟知的,根本沒有一種情感狀況或什麼必然後果,也沒有任何單獨的經驗,可以作為明確的新生指標;我們若憑任何一個指標去思想、判斷,必會產生無數錯誤。惟獨現時就表現出悔改的新生命,才足以讓人有信心去確定一個人以往曾在某一個時候悔改信主。

    第二個不長後果,就是在我們的福音信息中,基督不是我們所注意的中心,也不是開啟我們生命意義的鑰匙,他只不過是一個形象——有時只是一個模糊不清的形象,我們把他引進來,只不過為了解答我們一些先存以自我為中心的問題(如︰我如何找到內心的平安?如何在壓力下找到心靈和思想上的平安?歡欣?喜樂?生活的力量?)。我們並不強調盡忠跟隨耶穌的必要及其中的要求(有些人甚至認為原則上是不應該強調的),因此跟隨耶穌的代價也就沒有人去計算了。結果,我們撒下的福音種子,只收割了一大批還未回轉的人,他們以為可以隨意呼喚耶穌,利用他作為救主和助手,但不承認他為生命的主。同時,亦吸引了一大堆人,他們被信息中片面的光芒所誤導,以為基督可以保護屬他的人免遇上生命中一切煩惱。第一類人若然沒有完全流失,便成為教會中的枯木。第二類人大受打擊、極度困擾——這是因為他們所期望的,剛好與實際經驗相反。

    我隨意抄下一份基督教刊物中的見證︰「我的丈夫……和我以前是教會里的青年導師;……我們兩歲半的兒子忽然在意外中溺斃了。我們一直為主而活,從沒有喪失任何親人;我們滿以為可以幸免這類事情。四年來,我過著麻木的生活,不明所以,不接納自己的憤怒,不斷努力表現自己的堅強。我從不向任何人傾訴我的痛苦,終于變得極度沮喪……」使信徒產生這種虛假期望的牧養方式是有問題的,甚至到達殘忍的地步;當困難臨到時,信徒除了咬緊牙關,頑強不屈,就再無其他應付方法了。這些期望到底從哪里來的呢?他們純粹是一廂情願的思想,抑或由外界因素導致?似乎很明顯,我們那種推銷員式以人為中心的福音信息,一方面大力吹捧基督徒生命的好處,另一方面只避重就輕地談論基督徒的擔子,因而給信主的人固定了一條思想路線。這正是我們需要追溯的問題根源。

    那麼,我們該怎樣清理現時福音信息里過多及有害的主觀成分?最簡潔的答案是︰學習緊隨聖靈的引導,直接注目在耶穌基督身上——他是救世的神,是世人的典範、未來的審判者,也是軟弱、貧窮和不可愛者的愛侶;他曾親自背負了十字架,現在要帶領我們走十架的道路。然後,我們就可以打破那所謂標準悔改經驗的舊框框,強調悔改的內涵主要不是某種情感流露,而是個人對基督全然委身。同時,我們可以改變我們一貫的習慣,不再將悔改經驗抽離,作為判別信仰真偽的特徵,轉而以目前悔改生命的流露作為曾否悔改的唯一明證。再者,我們可以修正那不虔不敬的觀念,不再以耶穌為可供我們利用的一位救主,改為強調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我們必須以贊美和事奉來敬拜他。

    還有,我們可以矯正從前以為基督徒生命是一帆風順、鳥語花香的錯誤觀念。如巴斯特(RichardBaxter)所言︰

    基督領我經過的黑暗之地,絕不比他自己曾走過的幽暗。

    我們應該強調基督的道路是經過死亡再經歷復活的路。我們必須知道,他經常引領我們走上這一條相同的道路,即使他的形式或許千變萬化。

    最後,我們可以矯正一般關于基督徒委身的含糊觀念。在我們的讀經生活里,強調經常默想四福音書,甚于其他經文,因為研讀福音書可以幫助我們對主有清晰的觀念,並在思想里掌握到作為他門徒的意義。其實,有關門徒實踐的教義,在書信里寫得最清楚;但門徒實踐的性質,卻在福音書里有最傳神的描繪。有些基督徒重視新約書信過于福音書,他們說從福音書的研習中畢業後,就可進入新約書信的研習,仿佛這就是屬靈成長的標志;但事實上這種態度是十分惡劣的,他意味著我們著重神學觀念多于與主耶穌個人的相交。其實,我們應該把新約書信的神學思想視為一種裝備,好叫我們更了解福音書中基督與門徒的關系。讓我們不要忘記一般人慣常的說法,也是真確的說法︰四福音書是世界上最奇妙的書。

    有一件事是清楚肯定的,若我們能完成上述所有矯正和修改,那將是極大收獲。

    認識神及愛神

    某些有關基督徒生命的真理,是眾多以聖經為信仰根據的基督徒所共知的。舉例來說,每個信主的人都領受聖靈(徒二38;加三2),這是大家熟知的真理。所以,那賜下給我們的聖靈,是一個「印記」——表示信徒屬于神(林後一22;弗一13)。從此以後,聖靈居住在他或他里面(羅八ll)︰亦即是說,他好像一個長期住客,關往及投入我們生命和心靈中的大小事情。他擔當了「仁慈和甘心樂意的住客」角色,成為一股改變的力量,使我們更新,與耶穌的德性相似,「……榮上加榮……」(林後三18)。這里沒有什麼是新鮮的,全都是一般標準的教導。

    成聖是一個形容改變過程的常用詞。從我們的觀點來看,成聖之道就是「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意思是拒絕隨從「肉體的情欲」(肉體和心思上罪性的欲望),讓聖靈在我們里面結出他的「果子」,就是那九項與基督相似的特質(加五22、23)。構成成聖生命的另一方法是效法基督的謙卑、愛心,遠避罪惡和實踐公義(約一三12—15、34、35,一五12、13;弗五l、2;腓二5—8;彼前二21—25;來一二l—4)。耶穌重復地指出成聖就是遵行他的話語;他總結這種取悅神的生命,就是愛神和愛鄰舍(可一二29—31;路一○25—37)。總言之,在福音信仰基督徒中間,這是早已清楚定下的真理基礎。

    可是,當我們思想到屬靈生命經驗層次(有別于認罪、意志及管教層面)的問題時,這又完全是另一回事。關于這方面,我們好像走進了一個陌生的國土一樣,大部分福音信仰人土都感到不知所措。對于直接體會神的大能和良善、他的永恆和無窮盡、他的真理、慈愛、榮耀,並所有關乎基督又藉基督賜給我們的一切,我們從前的了解比今天豐富得多。這是我們需要重新學習的。這種種體會源于對聖經的了解,必須按聖經的標準去判斷,以聖經的神學思想去解釋。然而,這些體會本身是即時的,並獨立自主的,他們並不受制于我們,我們不可強求或預知這些經驗,他們純粹出于神的心意。這些體會通常透過聖靈賜下,賜給有愛心又肯順服的門徒,為要成就基督的應許,就是父和子要到這人那里去,與他同住,並且向他顯現(約一四18、20—23)。這些體會(這種說法比較說「這些經驗」為佳;固然,每一種體會確是「一次經驗」)帶來極大喜樂,因為信徒藉此經歷神的大愛。他們屬于內心世界,有別于我們認識人和事的外在知覺。雖然許多時候,我們對神的種種體會是從我們對人和事的知識而來,即使不一定在領受知識那一刻產生,也會在追憶回想的時候產生,但這些體會必須與一般人和事的知識區分出來。任何一種觀念,若認為認識神就是自我意識的下降或消失,都會混淆人的思想,應當加以排斥。

    但這種混淆的思想俯拾皆是,結果,任何人嘗試重新強調基督教可經驗的一面,都遭受偏見的反對。我現在談論的與神相交,常被人誤解,以為與印度教聖人的所謂神秘主義沒有什麼分別;這些印度教聖人是泛神觀的,對他們來說,自我意識其實是幻覺,超越甚或消滅自我意識,就是修行的最高目標。很明顯,基督徒若追求印度教的目標,縱未算叛教,實際上已是異端。那麼,為什麼現在或過去一些熱心的密契主義信徒,會被懷疑是追隨印度教的目標呢?似乎引起這誤解的,是他們所用的字匯。在我的了解中,最吊詭的真相是由于他們運用一些言語,使他們遭受嫌疑;這些由衷自發,藉以表達他們對神的醒悟和回應的言語,往往是一些表達兩性之愛的言語,但其實這是最恰切的言語,因為男女的愛最能比喻神期望我們與他建立的親密關系。事實上,人間的愛無非幫助在愛中的人達致這更深遠的境界。在愛的經驗里,不論是屬天或人間的愛情,當事人都有很強烈的自我意識;然而,在兩性之愛的關系里,自我意識的最高境界就是看見自己成為對方的一部分,以致二人成為一個新的個體(可能就是創二24中「一體」的含意)。莎士比亞曾表達這種感覺︰「在愛里,數字已死!」2;又如華格納(Wagner)所述︰

    崔斯坦︰你是崔斯坦。我是易梭德——已不再是崔斯坦了。

    易梭德︰你是易梭德。我是崔斯坦——已不再是易梭德了。

    雨人(齊)︰去掉所有名字(OhneNennen)……誓盟我倆永永遠遠是一個……3

    這種愛的相交,就是在交感共鳴中,使個人的獨特性得以提升,而不是失去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