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聖經,舊約39卷,新約27卷,共計1189章,31102節,我們教會常用的中文和合本聖經有96萬幾千余字;用了三千幾百個不同單字。就是這三千幾百個單字化作千言萬語,組成了神的言論,寫出了神的啟示。
我們讀經之時,有時看見許多章節、段落敘述一個問題,一氣呵成;也有時候發現不少地方並非這樣。它們給我們的印象是分散零落,東一鱗,西一爪;"這里一點,那里一點"(參賽28:10)。因此我們需要從這些不同的筆法和文句中,細心讀出真理的原則和細則來。原則就是大道理,細則就是小道理。我們要思想、要體味、要分辨,要領會,什麼是聖經真理的主流——大道理,什麼是支流、細流——小道理。對于每一個尋求真理又願意遵行的人,這樣的分辨和認識,實在是不可省的;對于一個站講台的人,尤其如此。務要把握大道理,小心地"管著"小道理。
當我們細讀與默想之時,如果看見細則符合原則,自然沒有難處,容易理解明白,然而,有時並不這樣,反倒發現此處經文與另一處經文有抵觸,有矛盾,難以調和一致。讀經踫到這種情況,不免感到為難。應當怎麼辦?回答說︰要堅持原則,使細則服從原則,要以大道理制約(限制與約束)小道理;切勿因細則而動搖原則,或竟拋棄原則,否定原則。
如果發現某一細則不能符合(服從)某一原則,也不用焦急懷疑。有的"聖經難題"如一時解決不了,就不要勉強解釋,可以把它擺一擺,掛一掛。因為很有可能,過了一些時日,讀者在某一方面有了新經歷,新領悟,心竅忽然打開;那時候,不但疑難得以解決,靈命也隨之得到甜美的補養。又有時候,可以從別人的經驗和講論中解決難題。這叫作從別人的"光中得以見光"。
全部聖經包含著許多真理原則,更包含許許多多真理細則。我們必須懂得使細則服從原則,切勿容許細則脫離或違反原則。這是解釋聖經、領會神話語的一個基本方法。我們引一點例子在下面︰
聖經對于人,對于人生的意義、責任和價值,說過十分重要的話︰"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創1:27);又說︰"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再說︰"……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自己的樣式造的,……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創5:1-2)。基督耶穌又親口說︰"你們是世上的鹽,……是世上的光"(太5:13-14)。聖經使用這一類的話語描寫人生,顯然說明了極為重大的道理,論述了人生問題的原則教導。
然而,當我們讀到傳道書描寫人生時,卻看見這樣的話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令人厭煩……,日光之下毫無益處"(傳1:2-9,2:11)。
兩類經文,兩相比較,差距之大,令人驚奇!
看看現實,當人們遭遇重大挫折,力不能勝,精神消沉,悲觀厭世之時,傳道書中的一些消極言論,很易引起共鳴。然而用這樣的心情來理解人生的意義是合理的嗎?是有益的嗎?符合神的本意嗎?當然不是的。上文所引創世記和馬太福音中基督耶穌所說關于人生的言論,乃是真理的正面教導,是屬于原則性的,是主流思想;而傳道書中的某些話卻是聖經留給我們的反面教材,為要說明一個人"為自己活著",以自我為中心,其人生將產生何等可悲的心靈光景。我們這話不是隨便說的,所羅門自己一連兩次交代了自己的錯誤人生觀︰"我為自己……我又為自己……"(傳2:4,8)!到了晚年,他醒悟過來了,才說出了自己悔恨的嘆息。
"虛空"是與"罪愆"相聯系的。哪里有罪愆的行為,那里就有虛空的人生;一個人的罪愆有多大,他人生的虛空程度也有多大。罪愆如同可惡的蛀蟲,將人生的意義和價值蛀空了;它既使人失德,又使人敗才。
在討論真理的時候,讓細則服從原則,以原則指導細則,就能看得清楚。
再舉一例︰羅馬書第二章末了一段記著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話是基督徒靈性生活中的大道理,是原則性的問題。在教會工作中尤應引起重視。如果有什麼教會或個人把儀文禮節看為信仰標準,得救條件,輕視靈命,小看德行,"蠓蟲濾出來,駱駝吞下去",勢必使自己和教會走上歧路,陷入禍坑。我們看見或听見有的地方,有某些弟兄已經在這點上走得太過、太遠了,離開聖經的教導太甚了,有人甚至更改福音,自造另一個"福音";造成了很多不幸的事例。同時又將自己放在與真理相敵的地位上去。這是十分可悲的事。讓我們再次提醒自己︰物有本末,事有始終,道有重輕,理有主次,誰也無權將真理搞亂。
使徒說︰"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在當時是有針對性的,到今天仍然具有同樣的針對意義。我們要從使徒的教導中體會出心得來,要使真理的細則服從真理的原則,而不要將二者的關系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