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片面服從全面
    先解釋名詞︰"片面"就是一個方面,"全面"就是各個方面。"片面"是局部,"全面"是全部。各個片面合起來成為"全面";各個局部拼攏來,就是"全部"。片面與全面,局部與全部,都是彼此依靠、相輔相成的。離開片面,無法達到全面,不顧全面,也要使片面失去價值和能力。

    再者,片面與全面又是相對的說法,並不能作為絕對的論斷。

    某一端真理在它自己的範圍里,也許被討論得全面了;但是如果把它取來,組織在範圍較大的真理中去,它就變成了一個片面,一個局部。

    例如"信心"是一端真理,可以從多方面討論它以趨于全面;但如果將它放在"因信稱義"的巨大真理之內,它就立刻變成那個真理的片面了。

    "聖靈"的道理也是這樣,將各個片面合起來,可以使這端真理趨向全面。(全面認識聖靈是很難做到的,為說話方便起見,權用"全面"二字)。但如果將這個全面放到"三位一體"的大道理中去,它就立刻變成了一個片面或局部。所以說,全面和片面也只是一種相對的說法,決不可作為絕對的論斷。

    復次,"片面"又容易和"偏見"發生關系。一個人只看到真理的一個部分,一個片面,卻誤以為發現了真理的"全部"或"全面",因此固執堅持,不肯接受別人的見解或發現。對于這樣的弟兄,我們說,他的認識偏了,是一偏一孔之見,陷入了偏見。一葉蔽目,不見天下,當然是可悲的。然而在事實上,在經驗里,"片面"與"偏見"往往是會結成"親眷"的。我們需要虛懷若谷,求主光照,求主救我們脫離"瞎子摸大象,各說自己是"的那種可悲景況。

    為了客觀的需要,或者為了條件的限制,(因為人方面有欠缺),神在聖經里敘述真理之時,就不可能章章節節句句都達到全面的地步。道理總是需要一方面一方面講,一部分一部分談的。將幾方面,幾個部分合起來,才能達到全面。這是常識。我們讀經、解經要從片面到全面,從局部到全部,要使片面的真理服從全面的真理,要使局部的亮光服從全部的亮光。

    "得救靠恩典"這是片面之道;"得救憑信心"也是片面之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才成了全面的得救之道。

    "悔改得生命"(徒11:18)是片面之道,"因信得生命"(參約20:31)也是片面之道。"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才成了得生命的全面之道。我們所見到的事實也正是這樣。在教會里,那些有重生生命的人,都是又悔改又相信的人。單有悔改或者單有信心,都不能使一個罪人取得基督的生命。這一類經文例子,還能找出很多,這里就不一一提了。如何解釋聖經呢?盡量做到"片面服從全面"。